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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0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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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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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

赎罪试读:

《赎罪》导读

七〇年代早期,年轻的伊恩·麦克尤恩从外省来到伦敦。他把那时的自己形容成一只“乡下老鼠”,整天问自己:“怎么才能改变这种局面?我怎么才能变成一头狮子?我得吼!”

他的焦虑完全可以理解:与他的终身好友,文坛名门之后马丁·艾米斯相比,一九四八年诞生于英国汉普郡一个普通家庭的麦克尤恩,家庭出身跟文学没什么关系,就读的大学也不是牛津剑桥那样的名校。阶层差异一向是英国社会的关键词,麦克尤恩在他日后的小说创作中能精准地把握这种特性,与其成长经历密切相关。初入文坛时,麦克尤恩的策略是抛出一连串题材诡异、挑战读者接受底线的短篇小说,以“恐怖伊恩”的姿态“吼”进了伦敦文坛,1975年发表的

第一部

中短篇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就得到了毛姆文学奖。

那时,麦克尤恩的小说,无论在题材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尖锐的,实验性的。他的名字往往与“人性阴暗面”、“伦理禁忌区”和“题材敏感带”连在一起,《只爱陌生人》、《床笫之间》和《水泥花园》等作品都具有强烈的黑色意味。随着八十年代各种文化运动退潮,麦克尤恩对于不断翻新文学实验的创作,似乎也感到了厌倦。经过好几年几乎没有作品问世的创作瓶颈期,复出之后的麦克尤恩调整了方向,将早期的文学实验融入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作品的信息量明显增大,而且显然有重新找回故事的戏剧性传统的趋势。也就是说,人到中年的麦克尤恩,尽管思维依然犀利,却开始收敛“吼叫”的姿势,转而化为冷静的叙述。他对整个世界的看法更为温和通达,从原先关注问题的尖锐性,变成更关注问题的复杂性。

此后的麦克尤恩持续高产。他的长篇小说多次进入布克奖短名单,其中《阿姆斯特丹》在一九九八年获奖。有趣的是,紧接着《阿姆斯特丹》之后,麦克尤恩在二〇〇一年出版的长篇再度被提名布克奖,却没能蝉联,反而在美国得到全美书评人协会大奖。此后的历史证明,这部小说在麦克尤恩的所有作品中,无论是根据文学专家的评价体系,还是根据图书市场上的反响,成绩都是最突出的。在近年来全世界各种机构评选的“最杰出英语小说”中,它也常常跟很多耳熟能详的古典名著并列在一起,跻身“当代名著”行列。这部小说就是《赎罪》。《赎罪》全文二十五万字,结构上分成三个部分加一个尾声。读到最后你会发现,这样的结构并不仅仅是按照时间顺序将故事情节分段,而且每个部分都采用了不同的叙述视角,匹配了不同的文体风格。不同的视角各司其职,轮流把一个故事讲完——但最后把它们拼接到一起之后,你又会发现,真相反而变得难以捉摸。因此,阅读《赎罪》的重点,就是看看叙述的魔法是如何达成的。

小说的第一部完全按照传统的全能视角展开,整个文本都洋溢着英国古典小说的氛围:精致,优雅,周密,准确而精密地展示微妙的人物关系。我们跟着叙述走进一九三五年的英国南部的庄园。当时,二战迫在眉睫,读者能从各种细节中感觉到,整个庄园在山雨欲来之前努力保持着秩序井然。首先出场的是塔利斯家的二小姐,十三岁的布里奥妮。这是个早熟而狂热的文学青年,刚刚写完处女作,一个将霍乱与爱情纠缠在一起的哥特式剧本,描述富家小姐跟外来的男人私奔。布里奥妮非但写了剧本,而且兴致勃勃地指挥她家里的三个亲戚——表姐罗拉和她的一对双胞胎弟弟——把这个剧本演出来。在布里奥妮以及读者的眼里,姐弟三人的另一个任务,似乎是充当完美的塔利斯家的反衬。因为他们的父母即将离婚,姐弟三人前途未卜,整个家庭都陷入混乱和恐慌中。目前,这几个孩子只能暂时寄居在塔利斯家的豪宅里。值得注意的是,布里奥妮与其说迷恋“故事”,不如说热爱“秩序”,因为她认为“一个无序的世界完全可以在写作中条理化”,而她“对秩序的喜好也催生了公正的原则”。在她看来,死亡是道德沦丧者的专利,而婚姻是对好人的报答,必须到最后一页才出现。

接着,我们看到庄园的女主人塔利斯太太,她的行动轨迹和心理活动慢慢地在这幅秩序井然的画面上撕开了一个口子。表面上,这是一个幸福而得体的女人,但我们很快发现,她的幸福,是以长期压抑的心理作为代价的——为了维持幸福感,她不得不将丈夫的出轨也纳入家常正轨,隐忍而麻木地继续操持家务。我们还看到,大少爷利昂带来了尊贵的客人,新近靠战争发迹的巧克力大亨保罗·马歇尔——这是一个饶有意味的人设,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老钱”和“新钱”似乎在庄园里达成了完美的对接。

马歇尔到庄园来,多少带着一点来相亲的意思。从不少细节中,我们或许会猜想,他的目标是漂亮的大小姐塞西莉娅。但是落花有意而流水无情,塞西莉娅看不上马歇尔的暴发户嘴脸,她心里一直在琢磨的是另一个男人,管家的儿子罗比。

塞西莉娅跟罗比年貌相当,志趣相投,一看就知道是古典故事中合适的男女主角人选。在布里奥妮眼里,如果把姐姐和罗比的形象放到戏剧里,作为一对抽象的、浪漫的金童玉女,她也许可以接受。然而,她渐渐觉察到事情有一些异样,生活并不像戏剧那样简单。首先,她观察到塞西莉娅和罗比似乎闹了点别扭。不过,读者很快又通过塞西莉娅的视角得知,这对青年男女的情感正处在火山爆发前的临界点,他们的欲拒还迎、欲说还休,其实是理智与情感之间的拉锯战。表面上,罗比和他的父亲是幸运的,塔利斯庄园的男主人慷慨地资助了罗比的学费,使他有机会跟塞西莉娅一起在剑桥念书。然而,阶层鸿沟深不见底,渗透在庄园里的各种生活细节中,罗比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也因此迟迟不敢正面接受塞西莉娅的情感。在一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中,罗比写了封信,让布里奥妮交给塞西莉娅。可是,直到布里奥妮离开,罗比才猛然醒悟,装在信封里的那一张是他原先准备扔掉的,那里有直接热烈的表白,甚至不乏露骨的性指涉。而那封得体的、适合送到塞西莉娅手里的信却还放在他的打字机边。

塞西莉娅很快收到了这封信,但她也发现,布里奥妮事先偷偷拆开看过。事实上,布里奥妮非但看了,而且,以她一知半解的洞察力,她在这“粗鲁言辞”中感觉到某种危险。她觉得,“某种完完全全的人性化的东西,或者男性的东西,威胁到了她家的秩序”。不过,塞西莉娅顾不上谴责妹妹,因为信里滚烫的话语让她心潮起伏。

写到这里,小说在塞西莉娅和布里奥妮两人之间来回切换。在庄园里的藏书室里,布里奥妮突然发现塞西莉娅和罗比抱在一起,在做一些完全超越她理解能力的可怕的动作。这一幕给她极大的心理冲击,在她看来,罗比是在“袭击”她姐姐。紧接着,就好像电影回放一样,小说又通过塞西莉娅和罗比的视角把这一段重新写了一遍。我们知道,小说中的性描写,对于任何作家都是一种挑战。英国文学界之所以每年都会评选所谓的“最差性描写奖”,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常常具有争议性。《赎罪》中的这段性描写,不仅对于情节推进具有关键作用,而且处理得准确而优美,把这对情侣在极度压抑之后像礼花般绽放的激情,描写得异常动人。

我们看到,罗比“想象着自己在一个圆圆滑滑的山顶散步,那山顶悬浮于两座更高的山峰之间。他感觉悠然自得,有充分的时间到岩石边,一窥他即将跳下的悬崖峭壁。此刻一个清爽干净的地方吸引他跳入,但他是一个通晓世故的人。他走得开,他能等。他强迫自己去想那些他所知的最枯燥无味的东西——擦鞋匠,申请表,卧室地板的湿毛巾,还有一只积着一英寸雨水的朝天翻的垃圾桶盖,以及他的霍斯曼诗集封面上的一滴茶渍。这个珍贵的清单被她的声音打断了。她正在叫他,渴求他,在他耳边低语……此时此刻他和她在一起了,看到山坡上的石子穿过云层,向山底滚去……”

然而,少女布里奥妮无法理解她看到的这一切,她心里渐渐积累的敌意,即将在此后的情节中产生致命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从文本结构上看,这个在藏书室里发生的事件成为一个集中的爆发点,人物此后的命运都因为这一幕发生急剧改变。这种“麦克尤恩式瞬间”出现在他的大部分作品中,成为他的标志性特点。

当天晚上,月黑风高,布里奥妮的表姐罗拉遭到强暴,庄园上上下下,主人客人都乱作一团,想找出罪魁祸首。联想到之前发生的一切,布里奥妮武断地把她心目中的“色情狂”罗比推上了前台。在她的诱导下,罗拉含糊其辞地指认了罗比。布里奥妮进一步发挥她的戏剧天分,声称自己是目击证人,加油添醋地把案情补充完整。她甚至跑到姐姐房间里翻出了那封言辞热烈的情书,拿给警察充当证据。小说以冷静的笔触,描写布里奥妮如何一点点加固自己的谎言:从心理暗示到一时冲动之下的惊人之语,再到后来,事态越来越严重,一个谎言只能靠无数个谎言去证明,最后到了骑虎难下的地步——连她自己都越来越相信,她真的曾经看到罗比犯下滔天罪行。在布里奥妮给自己设定的戏剧情境中,她成了闪闪发光的正义的化身。而庄园里其他沉默的人们,在无形中也当了布里奥妮的帮凶——因为在这个达官贵人的世界里,管家的儿子罗比是地位最卑微的一个,把他推出来当替罪羊是最合理的选择。

惟一相信罗比无辜的是塞西莉娅。罗比被押去坐牢,而塞西莉娅毅然与家族切断联系,第一部至此结束。当小说的第二部拉开大幕时,叙事空间已经换到了五年之后的敦刻尔克。一九四〇年的敦刻尔克是二战中的重要转折点。当时,英法联军防线在德军的闪电攻势下溃败,英军被迫在法国东北部的敦刻尔克自救,展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军事撤退行动。在历史书上,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事件,英军成功撤出了主力部队,为未来的反攻保存了实力。但是,在撤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大量无名的小人物湮没在其中,虚化成一个伤亡数字。他们承受的折磨和伤痛,或许只有通过虚构,才能略微想象。

罗比就在等待撤退的军队中。第二部依然是第三人称叙述,但不再是全知全能,叙述紧跟着罗比的视角展开。我们逐渐从叙述中得知,惟有参军,才能让罗比免去牢狱之苦,于是他跟着部队一步步走到敦刻尔克。展现在他眼前的,是撤退前夕的“令人战栗的惨状”,身边到处是尸体,而他自己,手里握着刚从尸体身上搜出来的地图。在根据《赎罪》改编的电影中,战场上令人窒息的状况用一个长达五分钟的长镜头一层层展现。这是一个写进电影史的经典镜头,而产生这个镜头的文学基础,正是小说第二部中的异常冷静的叙述。

比起第一部中相对繁复、舒缓且精致的节奏,第二部的文体完全是另一种面貌。麦克尤恩说过,“在战场上,从句是找不到位置的”。所以我们在第二部中看到大量海明威式的简洁有力的短句。通过罗比的眼睛,我们看到敦刻尔克艰难的生存条件,身边随时有轰炸,前方到处是危险;通过罗比的思绪,我们感受着他对塞西莉娅的思念——从罗比入狱到入伍,塞西莉娅排除万难来探望他,送别他,而且从未间断过与他的通信。在信中,塞西莉娅点明了第一部中含蓄隐藏的真相:“他们伤害了你,他们所有的人。他们毁了你的人生,也就毁了我的人生。他们居然宁愿去相信一个白痴一样的歇斯底里的女孩的证词。其实,正是他们在鼓励她,不给她反悔的余地。”

置身于残酷的环境中,真相在回忆中渐渐浮出水面。在废墟中等待营救的时刻,罗比突然想到了庄园中的往事。在一九三二年的夏天,十岁的布里奥妮曾经故意当着罗比的面跳进池塘,逼着罗比冒着危险跳进水里把她救起来。“知道为什么要你救我吗?”女孩说,“因为我爱你。”从这个细节我们可以推想,少女的朦胧情感,后来是如何在强烈的刺激下变质成酸涩的妒忌。翻遍整本《赎罪》,也只有在这里,埋在布里奥妮心底深处的那团阴霾,才显得有迹可循。

第二部的末尾,敦刻尔克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罗比带着他手下的士兵艰苦跋涉,但疲劳和病痛如潮水般涌来。罗比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来接他们的船即将返航的喜讯。他只要再睡一会儿,醒过来就能离故乡和爱人更近一步。他感觉自己的心境空前地平静,塞西莉娅“我等着你”的承诺在他耳边回响,眼前是她绿色的、勾勒出她臀部线条的连衣裙和比薄雾还要雪白的肩膀。

仿佛是一个蒙太奇,小说迅速切换到第三部。这一次,时间还是一九四〇年,地点是伦敦,叙述视角紧紧贴着已经年满十八岁的布里奥妮展开。经过五年的反省,布里奥妮意识到,自己当年的谎言铸成大错,亲手毁了姐姐和罗比的幸福。追悔莫及的布里奥妮开始她的赎罪历程。她一边在医院里当护士,希望能从战场上运来的伤员里发现罗比,一边尝试联络姐姐,同时还用业余时间认真写作,努力投稿。虽然她的作品屡投不中,但文学作品毕竟大大填补了布里奥妮的精神空洞——由此,她“深信人性深处正在经历一场重大变革”。

事情确实正在往良好的方向发展。经过一番周折,布里奥妮找到了姐姐租来的房子。她诚恳的忏悔似乎多少解开了一点姐妹之间的芥蒂。刚从敦刻尔克撤退回来的罗比突然从卧室里冒出来,布里奥妮顿时又惊又喜。尽管罗比马上就要开赴前线,但有情人毕竟有了短暂的团圆,布里奥妮也终于替自己的良心找到了陪审团。她相信,战争会过去,她向法庭的申诉也一定会奏效,罗比最终一定能讨回清白,她的赎罪一定能达成。让她倍感欣慰的是,姐姐和罗比的爱情,坚不可摧——无论是战争,还是她布里奥妮,都无法将它摧毁。然而,细心的读者在第三部末尾却能发现一个不同寻常的落款。落款上写着布里奥妮的名字,时间标注着一九九九年。

尾声收拢在一九九九年,不久于人世的布里奥妮的第一人称叙述虽然篇幅不长,却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她的叙述构成了对前三部的补充和颠覆,历来为读者和评论者击节赞叹。个中妙处,恐怕惟有逐字逐句阅读,才能对结尾所带来的意外震撼感同身受。

读完《赎罪》之后的读者,往往很难从复杂的情绪中一下子抽离出来。结尾对整个故事既是延续,也是反转,同时也逼迫我们调整阅读过程中得出的所有结论,重新思考一个问题:《赎罪》究竟是一部怎样的小说。

首先,《赎罪》是一部关于人性维度的小说。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无论戏份多少,麦克尤恩都能以一种古典式的耐心,一层层揭开面纱,逐渐引导读者看到真相。尤其在第一部中,庄园中的微妙的阶层矛盾,人物之间看似和谐简单实则幽深复杂的关系,都通过精确的、不动声色的叙述,次第展现。罗比被一步步推进冤狱的过程,写得结结实实、环环紧扣。小说一开始就塑造了布里奥妮的戏剧化人格,通过种种细节铺陈家族秩序怎样渗入布里奥妮的“戏剧观”,怎样作用于她的潜意识,为她后来站出来诬陷罗比埋下令人信服的伏笔。当庄园里开始指认罪犯时,麦克尤恩不急于评判大人们袖手旁观的态度,而是让这种“沉默”本身与布里奥妮歇斯底里的表演形成对照,含蓄地指出他们“此时无声胜有声”最终对于罗比和塞西莉娅的悲剧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通过第二部、第三部和尾声的补充叙述,读者对于整个事件的反思越来越深入。无论是二战前后英国庄园经济面对现代城市化的逐步瓦解,还是儿童性心理错位所导致的灾难性后果,都自然而然地融入整个故事的肌理,使得文本的厚度显著增加,大大拓展了这部篇幅并不算很长的小说的信息容量。

其次,《赎罪》是一部关于叙述本质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跟着不同人物的视角,看到了他们在不同时空中对同一件事的“叙述”版本。善与恶,现实与虚构,真相与假象的界限,在形形色色的叙述中被模糊。布里奥妮的虚构干预了现实,直接导致了塞西莉娅和罗比的悲剧,而她此后试图通过再一次虚构达成在文本中的“赎罪”——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反讽色彩。按照布里奥妮的说法,“这永远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

英国是一个历来崇尚“低调陈述”,即所谓understatement的国度,这个词的意思说白了就是“绕着弯子说话”。这种彬彬有礼的、具有绅士风度的习惯,有时候也常常成为消解真实含义、逃避现实责任的借口。因此,有一些评论家认为,《赎罪》中对于叙述本质的思考,是可以从狭义扩展到广义的。甚至二战前张伯伦的绥靖政策,以及当时那种弥漫在英国当局及民众中的既犹疑又虚伪的气氛,也完全可以成为这部小说反讽的对象。我们有理由认为,被称为英国“国民作家”的麦克尤恩,通过这部小说,对于渗入民族肌体细胞的“叙述综合征”,提出了严肃的反思。无论对于个体还是群体,“叙述”既无比真实又无比虚妄,既迷人又残忍,既可使之生,也可使之死。

最后,《赎罪》也是一部关于小说历史的小说。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赎罪》为不同的叙述视角匹配了不同的文风。第一部的全能视角具有奥斯丁的古典风范,第二部罗比的视角酷似海明威,第三部布里奥妮的视角重在心理分析,而且通过布里奥妮之口告诉读者,这一部分文字深受英国著名意识流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影响。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在评价《赎罪》时,一言以蔽之:“伍尔夫的微光笼罩着奥斯丁的情节”——可谓恰如其分。我们要注意的是,麦克尤恩对于文体的自如掌控并不仅仅是为了炫技,而是服务于整个小说的主题和格局。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需要插入介绍一个后现代文学的概念——“元小说”。

所谓的“元小说”,是有关小说的小说,关注小说的虚构身份及其创作过程。传统小说往往关心的是人物、事件,是作品所叙述的内容,而元小说则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作者如何构建这部小说上。这样的小说,往往会在某个部分,用某种方式声明展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作者的虚构作品。小说的叙述往往在谈论正在进行的叙述本身,并使这种对叙述的叙述成为小说整体的一部分。这样的叙述就是“元叙述”,而具有元叙述因素的小说常常被称为“元小说”。毫无疑问,在《赎罪》中,布里奥妮最后在结尾中的坦白,就是一种典型的“元小说”的结构方式。

仅仅以“元小说”来概括《赎罪》当然是不完整的。但是,一旦我们理解了这个概念,就更能体会麦克尤恩在整部小说中转换文体的用心。我们在阅读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的同时,也仿佛被作者引领着回顾小说的发展历程,观察文学的叙事的多样,并且通过作家布里奥妮最后的“元叙述”加固对“叙述”本身的思考。换句话说,尾声的颠覆,使得此前的不同文体连贯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部复杂的、多元的,将叙事艺术发展史熔于一炉的长篇小说。黄昱宁“亲爱的莫兰小姐,你好好想想,你这样疑神疑鬼是多么的可怕。你凭什么下此断论?别忘了我们所生活的国度和时代。你要牢记我们是英国人:我们是基督徒啊。你不妨运用你自己的理智,你自己对或然性的感悟,你自己对于周遭所发生的一切的冷眼旁观。我们所受的教育会叫我们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吗?我们的法律会默许这样的暴行吗?像英国这样一个国家,社会文化交流具有坚实的基础,每个人都受到左邻右舍的监视,阡陌交通、书刊报纸使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倘若犯下了暴行能不为人所知吗?亲爱的莫兰小姐,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呀?”

他们已走到了廊台的尽头;她含着羞愧的泪水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简·奥斯丁《诺桑觉寺》第一部

第一章

这个剧本,是布里奥妮在两天时间里一气呵成的。那两天,她奋笔疾书,为此错过了一顿早饭和午饭。她还设计了海报、节目单和戏票,又把一块可折叠的隔板沿着墙壁斜立起来,作为售票亭;最后,她用红色皱纹纸做了募捐箱的衬里。这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以后,她惟一可做的,就是再三琢磨已经完成的脚本,等待远在北方的表姐表弟们的到来。排练时间只有一天。再过一天,她哥哥就要回来了。这部戏让人时而冒冷汗,时而又痛楚绝望,讲的是一个心灵的故事。在台词押韵的序幕中,故事的旨意得到了传达:不以理智为基础的爱情是注定要失败的。故事的女主角阿拉贝拉对一个邪恶的外国伯爵不顾后果的爱情遭到了厄运的惩罚——她和意中人一时兴起,私奔到了一个海滨小镇,途中她感染了霍乱。而当她病倒在一个小阁楼上的时候,几乎所有人,包括她的爱人,都抛弃了她,就在这时,她却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找到了一丝幽默感。与此同时,命运又给了她第二次机会。她遇到了一位贫穷的医生——而他事实上却是一位王子。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专门帮助穷苦人。他治好了她的病。这回,阿拉贝拉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并得到了命运的回报——她与家人重归于好,并在一个“微风习习和阳光和煦的春日”与她那位医生王子喜结良缘。

塔利斯太太在她卧室的化妆桌边读了七页长的《阿拉贝拉的磨难》,整个过程当中,作者的手臂一直环绕着她的肩膀。布里奥妮仔细地琢磨着母亲的脸,想要捕捉每一丝转瞬即逝的表情。艾米莉·塔利斯时而紧张,时而窃笑,读完全剧之后,则露出了令人欣慰的笑容,并会意地点头表示肯定。随后,她把女儿抱起来,放到自己的腿上——啊,这个温软的小身体,自打它一出生,她就记得它,直到现在,它还没有完全离开母亲,还没有呢——艾米莉说这个剧本太“了不起”了,并马上对着女儿绷紧的小耳朵细声低语,说在那张要贴在剧场入口处的售票亭旁的黑板架上的海报里,她同意引用“了不起”这个词。

布里奥妮当时还不知道,这已经是她这个戏剧最成功的时刻了。其他的设想都只是些白日梦,不能为她带来任何满足,甚至会令她尝到挫折的滋味。夏天的傍晚,白日已尽,布里奥妮喜欢蜷曲在沙发床上,躲进黄昏美好的余晖之中。这时候,一些清晰而令人渴望的幻想往往会盘桓在她的心中。这些幻想本身都可以算是些短剧,每一个都是围绕着利昂而展开。在有一幕里,当阿拉贝拉感到孤独和绝望的时候,他那张宽大温和的脸因为痛苦而变了形。另一幕里,他手拿着鸡尾酒杯,在城里一个时尚酒吧里和一群朋友海阔天空:我妹妹是作家布里奥妮·塔利斯,你肯定听说过她。还有一幕则是:当戏演完,幕布徐徐降下的时候(事实上,并没有幕布,不可能有幕布),利昂狂喜地向空中挥拳。布里奥妮的这个剧本实际上并不是为她的表姐弟而写的,而是为了她的哥哥,目的是欢迎他回来,得到他的赞美,并引导他从一个个不认真的恋爱关系中走出来,找一个能将他劝回到乡下住、并会在婚礼上邀请布里奥妮当傧相的妻子。

布里奥妮是一个非常讲究整齐的孩子。她姐姐的房间乱得像个狗窝:书本不合,衣服不叠,床铺不整,烟灰缸也不倒;而布里奥妮的房间俨然是她遏制恶习的一个圣殿:一个农场模型横放在宽敞的窗台上,里面有常见的动物,它们全都朝着一个方向——面向它们的主人——就好像要突然引吭高歌,连场院里的母鸡也被整齐地关在栅栏中。事实上,布里奥妮的房间是这幢房子的楼上惟一整洁的房间。她那些住在宽敞的模型大厦里的娃娃们,好像接受了一律不准背靠墙的严格命令,一个个规规矩矩,腰杆挺得笔直;她的化妆桌上那些拇指大的小人们——牛仔、深海潜水员、类人老鼠——都整齐地排列成行,俨然是等待作战指令的民兵。

对小模型的爱好,是崇尚秩序和整洁的人的一个标志。这些人的另一个标志,则是对一切秘密的酷爱:一个备受布里奥妮珍视的上了清漆的小橱柜里,有一个秘密抽屉。要想打开它,必须要找到一个巧妙地折弯的榫头,在它上面的一个小按钮上按一下。在这个秘密抽屉里,藏着一本上了扣锁的日记簿和一个笔记本,本子里的内容是用布里奥妮自己发明的一种神秘符号写成的。一个需要用六位数密码开启的玩具保险箱里,藏着信件和明信片。一个古老的锡制小钱箱被藏在床下一块可移动的地板下面,里面装有保存了四年之久的宝贝,也就是说,从她九岁生日开始收藏起,它们就在那里了:一个由基因突变而产生的双生橡果,一块黄铁矿,一个用来唤雨的符咒(它是在一个露天游乐场购得的)和一块轻如树叶的松鼠头盖骨。

但无论是秘密抽屉、上锁的日记簿,还是由神秘符号写成的笔记,都不能掩盖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布里奥妮根本没有秘密。她对于和谐而有秩序的世界的向往使她不可能做出任何鲁莽的错事。故意伤害和恣意破坏都太无秩序,不符合她的口味,而她的本性里又根本没有冷酷的成分。再者,塔利斯庄园相对与世隔绝,而布里奥妮又是家里惟一的一个未成年孩子,这使她不可能——至少在漫长的暑期——大耍孩子气,与朋友密谋勾结。布里奥妮的生活缺乏乐趣,也没有一点可耻的事,她根本没有秘密可藏。没有人知道她床底下有松鼠头盖骨,压根儿也没有人想要知道。这一切都没什么可特别苦恼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在事后回顾时,在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时,也许才会如此。

十一岁时,她写了她的第一个故事。那是个模仿了半打民间传说而写成的可笑的恋爱故事,由于作者缺乏对世道的洞察而未能得到读者的尊重——这一点,布里奥妮是后来才意识到的。但这第一次笨拙的尝试就让她明白,想象力本身就是秘密的一大源泉:她一旦开始写故事,就谁也不能透露。用文字假托思想,这太没把握,太不堪一击,太令人难堪了,所以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甚至于在写“她说道”或“那么”的时候,她脸部的肌肉禁不住就要抽搐,觉得自己太愚蠢,竟然表现得好像知道一个想象出来的人物的心思一样。当她揭示了某个人物的弱点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也就肯定把自己的缺点给暴露了;读者一定会以为她在写自己呢,因为她对别人的事哪来如此的发言权呢?只有故事写完之后,只有所有人物的命运全有了结局,只有事情的前前后后都得到了交待,这样它就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已完成的故事一样——至少在这一点上——布里奥妮才会觉得自己有了免疫力,才会开始在稿纸边缘的空白处打上孔,用线带把各章节装订好,在封面上画上画,然后,把完成了的作品拿去给妈妈或爸爸(如果他在家的话)看。

她的努力得到了鼓励。其实,当塔利斯的家人逐渐认识到家中这位最小的孩子有个古灵精怪的头脑,并在文字方面颇有天赋时,他们还大加欢迎呢。一个个漫长的下午,她常常是在翻看各种辞典和同义词反义词词典中度过的,于是造出了许多荒谬而又让人无法忘怀的句式:一个恶棍藏在口袋里的硬币成了“秘传的”;一个偷车时被逮住的小流氓“不知羞耻、自我辩白”地哭着;一位骑在纯良种马上的女豪杰作了一次“仓促”夜旅;国王皱纹深深的额头成了生气的“象形文字”。家里人鼓励布里奥妮在藏书室里朗读她的故事。她在朗读的时候总是表现得很勇敢,用空着的那只手做一些大幅度的手势,在抑扬顿挫间弓起眉毛。朗读的过程中,她会低头看一下书页,然后迅速抬起头,将眼光一一定格在每个人的脸上,毫无歉疚地要求家人在她施展叙事魔力时集中全部注意力,而她的父母和姐姐对这个平时文静的女孩此刻的表现感到惊讶。

即使没有家人的关注和激赏,布里奥妮也不可能放弃写作。与许多前辈作家一样,她渐渐意识到并非所有的赞誉都对她有所裨益。比如,姐姐塞西莉娅的热情似乎就有点夸张,也许带点恩赐的意味,而且咄咄逼人。她要布里奥妮把每一个装订好的故事编入目录,陈列到藏书室的书架上去,把它们放在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和昆吐斯·德尔

(1)图良作品之间。也许塞西莉娅只是说着玩的,布里奥妮根本就没当回事。她已踏上正途,而且在其他层面上获得了满足。写故事不仅要与秘密打交道,而且还要能把世界变成一个缩小的模型,这当然能给她很多乐趣。短短五页稿纸就能造就一个世界,这比缩小的农场模型可有趣多了。半页稿纸里就能包含一个被宠坏了的王子的童年,一个节奏强劲的句子就可以表达在月夜穿过沉睡的村子的情景,简简单单一个词——眼眸一瞥——就能表明主人公已坠入了爱河。布里奥妮最近完成的一个故事,是如此充满生命力,拿在手中的稿纸仿佛都鲜活得在颤动。同时,她对于条理的喜爱也得到了满足,因为一个无序的世界完全可以在写作中条理化。比如,女主人公人生中的一大危机可以和冰雹、狂风和雷电相伴相生,而婚礼喜庆时则往往风和日丽。布里奥妮对秩序的喜好也催生了公正原则,死亡和婚姻成了家政的主动力:死亡是道德欠佳者的专利,而婚姻是一份报答,直到最后一页才奉上。

布里奥妮为利昂回家而写的剧本是她向戏剧迈出的第一步,她觉得这一过渡并不艰难。在剧本里不用再写“她说”这样的词句,也不用描写天气、春天的来临或女主人公的脸蛋,这对布里奥妮来说是一种解脱,因为她发现,美只是一条窄窄的光谱带,而丑却形态万象。把一个广阔的世界压缩成口头的语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整理,而经过整理的世界几乎颜色尽失,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点,每一个句子都极富感情,为此,感叹号是不可或缺的。《阿拉贝拉的磨难》也许是一个情节剧,不过它的作者当时还没听说过这一术语呢。这个剧本并不是要博人一笑,而是旨在引起读者的惊骇,随之让他们如释重负,最后给他们以教益。布里奥妮为此剧所作出的天真而巨大的努力——海报、戏票、售票亭——使她特别不能承受失败的打击。她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阿拉贝拉的磨难》写成另一个故事,而不是一部剧本,来欢迎利昂,但表姐表弟们要从北方来的消息促使她跃入了一种新的创作形式。

十五岁的罗拉和九岁的双胞胎杰克逊和皮埃罗被一场苦涩的家庭内战造就成了“难民”。这事本该对布里奥妮有更大的心理影响。她曾听到妈妈指责自己的妹妹埃尔米奥娜冲动行事,慨叹这三个孩子的处境,并谴责妹夫塞西尔的过分温顺和逃避行为——为了能得到安宁,他逃到牛津的万灵学院去了。布里奥妮曾听妈妈和姐姐分析过这场“内战”最新的种种曲折和伤害,进攻和反攻,并知道表姐弟们来她们家住,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可能长达一个学期。她也听说家里的房子多住三个孩子是绰绰有余的,昆西家的孩子在这里可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但是如果他们的父母同时来探望孩子,必须保证不把他们的争吵带到塔利斯家来。布里奥妮的卧室旁边的两间房间已经打扫干净,换上了新的窗帘,家具也从别的房间搬了进来。本来,布里奥妮也要参加准备工作的,但正赶上她写作热情高涨的那两天,她还得忙布置“剧场”入口那一通事,所以就没有参加。她只是隐隐约约知道,离婚是种灾难,但她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合适的写作主题,对这事也没多加考虑。对她来说,这是一种世俗的解散,是无可逆转的,所以并没有为讲故事的人留下多少发挥的空间:它属于无序的领域。结婚——更确切地说是婚礼——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它循规蹈矩,井然有序,是对美德的一种回报,而且有着盛大的仪式和宴会,还有令人陶醉的白头偕老的诺言。美妙的婚礼还暗示着性极乐,这对布里奥妮来说还无法想象。在乡村小教堂和城市大教堂的走道上,在亲人好友的见证称许下,她的男女主人公天真地抵达了他们人生的顶峰,再也不需要继续向上走了。

如果离婚代表了婚礼的令人不齿的对立面,那么,它可以被轻易地抛到天平的另一个秤盘里,与背叛、邪恶、偷窃、攻击和谎言为伍。然而,它却展示了永无休止的争吵和乏味复杂生活的不光彩的面目,所以根本就不可能被布里奥妮考虑为写作主题,就像她不会去考虑“重整军备”、“阿比西尼亚问题”或“种花技巧”一样。当经历了整个星期六上午的漫长等待,布里奥妮终于听到车轮碾过卧室窗下细石子路时,她一把抓起剧本,冲下楼去,穿过大厅,闯进正午明亮炫目的阳光里,向车子里守着行李抱成一团的小客人们喊道:“你们的角色我全都写好了!明天首演,五分钟后排练!”小客人们被她的话惊呆了,而布里奥妮这样做倒并不是因为她不顾别人,而是高度集中的艺术志向使然。

很快,她的母亲和姐姐来给小客人们作了一个比较宽松的时间安排。三个赤黄色头发,脸上有雀斑的小孩被带去看了他们的房间,哈德曼的儿子丹尼把他们的行李提上了楼。接着,他们被安排去厨房喝香料甜酒,参观整幢房子,在游泳池里游泳,然后在南花园葡萄藤下享用午餐。在这整个过程当中,艾米莉和塞西莉娅一直喋喋不休,这使客人本应有的轻松感荡然无存。布里奥妮知道,如果她行了两百里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宅邸,那么,精明的问题和滑稽的悄悄话,以及用一百种不同的方式告诉她可以自由选择,定会让她深感压抑的。人们都没有意识到,孩子们现在最需要的是独处。不过,昆西家的孩子使出浑身解数,假装很开心,假装很自在。这对于《阿拉贝拉的磨难》来说,倒是个好兆头:如果他们三个明显有假装的本领,那么,尽管与将要扮演的角色毫无相似之处,也定能演好戏。午饭前,布里奥妮一个人溜进了空荡荡的彩排室——原来的婴儿室——在涂了漆的地板上踱来踱去,考虑着各个角色的人选。

显而易见,像布里奥妮一样有着一头黑发的阿拉贝拉,她的父母是不可能有雀斑的,她不会和一个有雀斑的外国伯爵私奔,不会向一个有雀斑的酒馆老板租一间阁楼房,不会爱上一个有雀斑的王子,更不会在一群有雀斑的人面前由一个有雀斑的牧师主婚。但是没有办法,只能凑合一下了。她表姐表弟的头发颜色太鲜亮了,简直像是荧光色,藏都藏不住。布里奥妮只能这样想了:阿拉贝拉没有雀斑,这是一个“象征”——要布里奥妮写起来,可能又要变成“象形文字”了——象征着她的不凡。尽管她穿行于一个污点斑斑的世界,她纯净的精神是绝对不容置疑的。此外,陌生人无法区分开来的两个孪生兄弟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邪恶的伯爵和英俊的王子能长得如此相像吗?而且……他们俩能和阿拉贝拉的父亲和主婚的牧师长得像一个人一样吗?假如叫罗拉演王子行吗?杰克逊和皮埃罗这两个小家伙,看上去急不可耐。他们倒是那种你怎么说就会怎么做的小男孩。可他们的姐姐肯扮演一个男人吗?她有着一双绿眼睛,一张很骨感的脸;她面颊消瘦,沉默里有一种冷漠,透出一股倔强的意志和暴躁的脾气。也许,只要向罗拉一提起演男角的可能性,就会引发一场危机。再说,杰克逊在吟诵祝福词的时候,布里奥妮真的能在圣坛前与罗拉执手相望吗?

直到下午五点钟,她才能把演员聚集在婴儿室里。她把三条长凳排成一行,自己则挤进一张婴儿吃饭用的旧高脚椅——这个属于艺术家的不羁举动使她有了网球裁判员那样的高度优势。双胞胎兄弟在游泳池里闹了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终于不太情愿地来了。他们光着脚,上身穿了背心,游泳裤上的水不停地往地板上滴。水还从他们乱蓬蓬的头发里流到脖子处,两个人都冷得发抖,正哆嗦着膝盖来保暖。由于长时间泡在水里,他们的皮肤发白起皱,在婴儿室相对较弱的光线里,雀斑看起来黑黑的。他们的姐姐坐在他俩中间,左腿架在右膝盖上,看上去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她喷洒了很多香水,换了一件绿格子的棉布裙子,以弥补皮肤的颜色。她穿着凉鞋,戴着一条脚链,脚趾上涂着朱红的指甲油。一看到这些脚趾甲,布里奥妮不由得倒抽一口气。她马上认定,决不能叫罗拉来扮演王子。

每个人都坐好了,剧作家准备发表一个小小的讲话,概括性地介绍一下这个戏的情节,并指出,明天晚上,他们将在藏书室里对大人献演,以唤起演员们的激情,但她还没开口,就让皮埃罗抢了先。“我讨厌戏剧,讨厌这种玩意儿。”“我也讨厌,我不喜欢化装。”杰克逊也说。

吃午饭的时候,大家知道了区别双胞胎的办法:皮埃罗的左耳垂少了三角形的一块。据说这是他三岁的时候惹怒了一条狗后留下的结果。

罗拉的眼睛瞥向别处。布里奥妮理论道:“你们怎么可以讨厌戏剧呢?”“纯粹是卖弄而已。”皮埃罗在陈述这不言而喻的真理时耸了耸肩膀。

布里奥妮知道他说得在理。而这一点正是她自己喜欢戏剧(至少是她自己写的戏)的原因。她认为每个人都会欣赏她的才华。水从两个男孩子的椅子上往下滴着,慢慢渗进地板缝里。望着他们,布里奥妮知道他们永远不可能理解她的抱负。她原谅了他们,宽恕使她的语气温和下来。“难道你们认为莎士比亚也是在卖弄吗?”

皮埃罗的目光掠过姐姐的膝盖,朝杰克逊看去。这个挑战性的名字带着一丝经院气息和老成持重,他感到隐隐有点熟悉。但双胞胎都在对方那里找到了勇气。“人人都知道,他就是在卖弄。”“就是。”

罗拉开始说话的时候,先是面朝着皮埃罗,说了一半的时候,又转向杰克逊,然后才把话说完。在布里奥妮家,塔利斯太太从来没有任何话需要同时对两个女儿讲。现在布里奥妮看到了罗拉是怎么做的。“你们乖乖地演戏,否则就要挨打了,而且我还要去告诉爸爸妈妈呢。”“如果你打我们,我们才要去告诉爸爸妈妈呢。”“乖乖演戏吧,否则我就去告状。”

罗拉的威胁被两兄弟讨价还价了一番,但并没有失去它的威力。皮埃罗咬着下嘴唇说:“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演呢?”这句问话里已经包含了让步的意思。罗拉试图把他粘在一起的头发揉松。“还记得爸爸妈妈的话吗?我们是这里的客人,我们必须……我们必须怎样做?你们说,我们必须怎么做?”“必须服从,”双胞胎痛苦地齐声说道。他们在说这个不平常的词的时候差点没结巴。

罗拉转向布里奥妮,微笑道:“请你告诉我们戏的内容。”

爸爸妈妈。无论这个词中锁藏着什么法理性的效力,它都将飞散瓦解,或者说已经各奔东西了;然而在眼下,这是不能承认的,即使是最小的孩子也得勇敢坚强才行。布里奥妮忽然为她自私的动机感到害臊,她从没想过她的表弟们会不愿意演《阿拉贝拉的磨难》中的角色。但他们有自己的磨难,自己的苦恼,现在,作为她家的客人,他们认为自己有义务服从。更糟的是,罗拉也清楚地表示了,她出演也是出于勉强。脆弱的昆西家的人正在受到威逼。然而,布里奥妮仍竭力想弄明白一大难解的问题:罗拉是不是在恣意操纵?她是不是在利用双胞胎来表达她自己的敌意或蓄意破坏呢?布里奥妮觉得自己比罗拉小两岁,少了整整两年的锤炼,这使自己在她面前处于劣势。现在她的戏仿佛成了一件可怜的、令人为难的东西了。

她避开罗拉注视的目光。尽管剧本的愚蠢已经让她晕头转向,她还是简单地说了一下戏的主要情节。但她再也没有心思想要让她的表姐弟们在到来的第一天晚上感到兴奋了。

她一说完故事情节,皮埃罗就说:“我要当伯爵。我喜欢当坏人。”

杰克逊索性说道:“我当王子。我总是当王子的。”

她本可以把两兄弟拉过来,亲吻他们的小脸蛋,但她只是说:“那好吧。”

罗拉放下架着的腿,把裙子拉好,站了起来,像是马上要离开似的。她伤心地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我想,既然是你写的剧本,你总是要自己演阿拉贝拉的了……”“哦,不是的,”布里奥妮说,“绝对不是的。”

她说“不”,但她的意思是“是”。她当然要演阿拉贝拉了。她说的“不”是针对罗拉话里的因果关系。她并不是因为剧本是自己写的才想要演阿拉贝拉。她之所以要演这个角色,是因为她根本没想过要让别人来演;她要让利昂看到她演阿拉贝拉,因为她“就是”阿拉贝拉。

但是她已说了“不”,而此刻罗拉柔柔地说道:“既然是这样,你在意让我来演这个角色吗?我想我可以把她演得很好。事实上,我们两个当中……”

她欲言又止。布里奥妮注视着她,无法掩饰恐惧的神情。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趁着布里奥妮沉默之时,罗拉乘势而进。“去年我也生了一场大病,所以我也能把那个角色演好。”

也能?布里奥妮无法迎合她的表姐。大势所去的忧愁阻碍着她的思绪。

双胞胎中的一位不无自豪地说:“而且你还参加过学校里的演出呢。”

她怎么能告诉他们阿拉贝拉的脸上没有长着雀斑呢?她的皮肤灰灰的,头发黝黑,她的思想全然是布里奥妮的思想。可是她又怎么能够拒绝远离家园、倾家荡产的表姐的请求呢?罗拉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因为她此刻打出她的最后一张牌,一张不容拒绝的王牌。“求求你了,你就说‘行’吧!这是几个月来我惟一的一件好事情了。”

行。布里奥妮无法让舌头说出这个词,她只能点了点头,与此同时,她郁郁不乐,感到一阵无疑是毁灭自我的震颤传遍了她的肌肤,向外溢展,突然使房间暗了下来。她真想一走了之,真想扑面躺卧在床上,独个儿品味这一时刻可恶的辛辣,然后重新回到毁灭开始前的衍生状态中。她需要闭着双眼,沉思默想她的失利,她的奉献。她需要展望新的局势。她不仅需要考虑利昂,而且还得思量参加阿拉贝拉婚礼时要穿的那件过时的桃红色和米色相间的缎子衣服。她母亲正在替她找这件衣服。可是现在这件衣服要给罗拉了。她母亲怎么能嫌弃一直深爱着她的女儿呢?布里奥妮仿佛看到这件衣服服服帖帖地穿在表姐的身上,而且目睹她母亲冷冰冰地一笑。她知道她惟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赶紧逃走,与篱笆为伍,以浆果果腹,不与任何人说话,在一个冬日的黎明被一位须发浓密的伐木工人发现,蜷缩在一棵巨大的橡树底下,幽美婉丽,奄奄一息,赤裸着双脚,或者也许穿着系有粉红色带子的芭蕾舞鞋……

自怜需要她全神贯注,而且只有在孑然一身时她才能使枝梢末节活灵活现,然而在她点头同意的顷刻间——头颅一歪竟何以改变一生!——罗拉已从地板上捡起布里奥妮那札手稿,双胞胎兄弟也悄然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跟着他们的姐姐走到婴儿室的中央。这块空间是布里奥妮在前一天清理出来的。此时她敢溜之大吉吗?罗拉在地板上踱着步,一只手搭在眉毛上。她一边浏览剧本的最前面几页,一边默念着开场白中的台词。她说一切从头开始万无一失,此时此刻她让两位弟弟扮演阿拉贝拉的父母,向他们描述戏的开端,仿佛对这一幕了如指掌。罗拉顾盼自得,步步为营,毫无怜悯,使布里奥妮的自怜显得格格不入。或者,她会越发兴味无穷?——因为布里奥妮连阿拉贝拉的母亲这一角色都没得扮演,因此悄悄溜出婴儿室,跌跌撞撞地走进自己的房间,俯面趴在黑沉沉的床上,无疑是顺理成章的。然而,罗拉是那么的精神抖擞,全然沉浸在角色之中;布里奥妮深知她自己的情感不会流露出——更不会激发起——内疚自责。正是这一切才给了她奋起抵抗的力量。

以前,在她惬意愉快、一帆风顺的人生中,她其实从来没有与任何人正面交过锋。现在她明白了:这就像六月初潜入游泳池;你必须勇敢地投入。当她从高脚椅中挤出身来,朝她表姐站着的地方走去时,她的心怦怦直跳,呼吸也变得短而急促。

她从罗拉手中一把夺过剧本,异常尖声高调地说:“如果你是阿拉贝拉,那我就是导演。非常感谢你,我来读开场白。”

罗拉用雀斑点点的手捂着嘴。“对不起——起!”她说,“我只是开个头。”

布里奥妮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于是就转而对皮埃罗说:“你看上去不太像阿拉贝拉的母亲。”

罗拉对角色的分配决定权被取消了,引得双胞胎哄然大笑,这就改变了权力的平衡。罗拉夸张地耸了耸她那瘦骨嶙峋的肩膀,走到窗旁,向外眺望。也许她自己也想冲出房间,但她死挨活撑着。

双胞胎开始了一场摔跤大赛,他们的姐姐也怀疑自己头痛,然而排练还是开场了。在一阵令人忐忑不安的寂静中,布里奥妮朗诵着开场诗:

这是一个关于率性的阿拉贝拉的故事,

她与一位外来的小伙子私奔。

未经同意就擅自离家去了伊斯特本,

贫病交加,她口袋里只剩下最后的六个便士。

看到自己的长女如此潦倒终生,

她父母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悲愤。

阿拉贝拉的父亲站在庄园的锻铁门口,他妻子站在身旁。他起先恳求女儿三思而后行,然后在绝望中责令她不许出走。忧伤而固执的女主人公面对着父亲,她身旁站着伯爵,他们的马匹拴在附近的一棵橡树上,此时正在嘶叫,以蹄搔地,急不可耐地要动身出发。父亲的心头涌起万般柔情,他颤巍巍地说:

我亲爱的女儿,你年轻又可爱,

但你毫无人生经验,虽然你认为

这世界在你脚下,

但它会崛起,将你踩倒在地。

布里奥妮安排角色各就各位,她自己紧抓杰克逊的臂膀,罗拉和皮埃罗手拉手站在几码远的地方。男孩子们四目相视,发出了咯咯的笑声,女孩子们连忙嘘声制止。已经够烦的了,可是只有在杰克逊开始朗诵时,布里奥妮才渐渐明白设想与具体实施之间的悬殊差距。杰克逊的调子毫无抑扬顿挫,仿佛每一个词都是死人榜上的名字。尽管布里奥妮给他念了好几遍“毫无人生经验”这个词组,但他就是发不出来,而且把台词中的最后两个字省略掉了。至于罗拉,她的台词念得准确而又随意,有时对某个内心的想法莫明其妙地一笑,决计要人家知道她那近乎成人的心思此时正在他处。

就这样,他们继续排练着。从北方来的表姐表弟们已经排演了半个小时,不动声色地摧残着布里奥妮的创作,最后她姐姐塞西莉娅把两位表弟叫去洗澡了。真是谢天谢地!(1) 古罗马帝国时期北非杰出的基督教作家,基督教文坛上的奇才,对教会神学具有深远影响。

第二章

一半是因为青春韶华,一半是因为旺盛的烟瘾,塞西莉娅·塔利斯握紧手中的花,顺着河边的小径慢跑起来。小径绕过青苔砖壁的旧泳池,然后兜兜转转地穿出了那片橡树林。入夏后,自考试结束以来的几周里,终日过得懒懒散散,但此时却也催她步履匆匆;从剑桥回家之后,日子一直平淡无奇,而这般的好天气却也扰得她跃跃欲试,几近有些迫不及待了。

林子里浓郁清凉的树阴让人心旷神怡,就连树干上错综的纹路也令她着迷。穿过林边的窄铁门,跨过矮篱间的杜鹃花,便是一片开阔的稀树草地;这块地已卖给本地农户养牛用了。穿过草地就到了喷泉(1)的护墙后边。喷泉仿照的是贝尼尼的海神喷泉,但只有罗马巴贝里尼广场上原作的一半大小。

海神健美的身影非常舒适地蹲坐在贝壳上,只可惜水压太小,螺号里的水只能喷出两英寸高,接着便落回他头上,顺着石塑的头发,沿着他有力的脊背淌了下来,留下暗暗闪耀的绿斑。虽身在异乡北国,离家万里,但晨曦中的海神还是风仪秀整,连底座下托起波浪边贝壳的四只海豚也千姿百态。塞西莉娅瞅了一下海豚身上和人鱼腿股处无端刻上的鳞片,然后朝房子方向望去。进客厅最便捷的路线是越过草坪和阳台,穿过那一扇扇落地窗。但罗比·特纳正在玫瑰篱边上,一路跪着除草呢;他俩是童年的玩伴,也是大学的校友,不过她可不想同他搭话。至少,现在不想。从北方回来后,园艺差点就成了罗比惟一的狂热爱好。现在又说要上医学院了;修完文学后再读医学,看起来很自命不凡。这还有点不讲理,因为钱是由塞西莉娅的父亲出的。

喷泉的水池又大又深,水也冰冷沁肌,她把花在里边浸了一下,好保持新鲜,然后匆匆绕到前门,避开了罗比——心下暗想,这倒是个在外边多待几分钟的好借口。早晨的阳光,或无论什么光线,都不能掩盖塔利斯家房子的丑陋——只有四十年的历史,鲜艳的红砖,矮墩墩的外观,还有铅框的窗格和庞大的哥特式设计;而这些,总有一天要被佩夫斯纳之类的建筑师在哪篇文章里斥为机缘不善的悲剧,或被哪个现代派青年作家贬为“毫无魅力”。这里原先有幢亚当

(2)风格的宅屋,但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场大火中给烧塌了。现在只剩下人工开凿的湖泊和小岛,两座支撑车道的石桥,还有湖边那幢破败的灰泥寺庙。塞西莉娅的祖父从小在五金店里长大,后来靠发明了挂锁、门闩、插销和门搭扣这几个专利发了家,所以新房处处都烙上了他的品位:稳固、牢靠和实用。事虽如此,如果不理会稀稀松松的树林下群集的荷兰乳牛,而是转身背朝正门向车道望去,景色还是很别致的,恍惚间有种隔世的感觉,但恰是这种一成不变的宁静让她更坚定地要尽快搬走。

走进门,快速穿过铺着黑白地砖的大厅——耳边回荡的脚步声是多么地熟悉却又恼人——她在客厅的门廊里停步,喘了口气。手中这束凌乱的夹竹柳兰和鸢尾,将冰凉的水珠滴到她穿着凉鞋的脚上,让她神清气爽。要找的花瓶就摆在那张美洲樱桃木桌上,桌子紧挨着落地窗。窗子微微虚掩着,从东南方射进来几束晨光,投在粉蓝的地毯上。随着呼吸放缓,烟瘾也越发上来了,但她却只凝驻在门口,被眼前这瞬间的美妙景象给吸引住了——簇新的哥特式壁炉前围着三张褪色的沙发,炉边摆了盆冬莎草,那大键琴已许久无人来调试拨弄,玫瑰木的乐谱架也从没人用过,天鹅绒的窗帘重重的,边缘上钉着些或橙或蓝的穗子,透过窗帘可以看见一点万里无云的天空、黄灰混色的阳台和从块石路面的裂缝里长出来的甘菊和小白菊。走下台阶就是草坪了,再向前五十码就到了喷泉边,罗比这时候还在草坪边上修剪着。

这所有的一切——河流,野花,久违了的慢跑,橡树漂亮的纹路,天花板高高的房间,阳光投下的形状,还有静寂中耳根渐弱的脉动——这所有的一切都令她开心,平常熟悉的东西也变得新奇有趣起来。不过她又想,这种觉得囚在家里乏味的想法是要受人指责的。从剑桥回来时,她依稀觉得应该多陪家里人一点,但父亲总待在城里,而母亲不是闹偏头痛,就是非常冷漠,甚至不通情理。塞西莉娅有几次送茶到母亲的房间(房间同她的一样,也很脏),希望可以亲密地说说话,但艾米莉·塔利斯似乎只愿意抱怨家里的琐碎杂事,或者脸色苍白地靠在枕垫上默默喝茶,昏暗中一脸令人不解的表情。布里奥妮则沉迷在写作的幻想中——原本只是一时的兴趣,而现在竟让她完全着魔了。塞西莉娅早晨在楼梯上碰到过他们,布里奥妮正领着表弟们到婴儿室去排练,这几个可怜的人儿昨天才到;戏定在晚上利昂和他的朋友来的时候开演。时间很短,而双胞胎中的一个又因为犯了什么错,叫贝蒂给扣留在了洗衣间。塞西莉娅并不愿施以援手——天气太热了,而且不管她怎么做,这个计划注定是要一败涂地的。布里奥妮的期望值太高,没有人——尤其是这两个表弟——能理解她那狂热的幻念。

塞西莉娅知道,自己不能再把日子耗在那又脏又闷的房间里,躺在烟气氤氲的床上,只手托着下巴,手臂发麻地读着理查逊的《克拉丽莎》了。她本想理出父亲这一支的家谱,但只半心半意地开了个头,至多知道在曾祖父开始经营他那家寒碜的五金店前,塔利斯家的先人都是窝在地里干农活的;男人们胡乱地改姓,也理不出个头绪来,而那些照普通法结合的婚姻根本就没在教区里登记。虽然明白自己不该在这里待下去,应该做点打算,但她什么也没做。虽然途径有很多,但都非燃眉之急。她还存了一点钱,足够支撑一年多的光景。利昂数次邀她到伦敦一起住些日子。大学里的朋友也说要帮她找工作——虽然工作肯定是无聊的,但她可以过独立的生活了。舅舅和姨妈都很有趣,也都喜欢见她,比如罗拉和双胞胎的母亲,那个不羁的埃尔米奥娜,此时正和她那个在无线广播电台工作的情人待在巴黎呢。

没有谁要拖塞西莉娅的后腿,甚至没人特别在意她是否离开。她不走并非因为她呆滞懒慵——她常常心神不宁,烦躁易怒。她只是喜欢有走不了的感觉,喜欢有人需要她的感觉。她常告诉自己,她是为了布里奥妮才留下来的,或者是为了帮帮母亲,或者仅仅因为这是在家里的最后一段日子了,而她也想有始有终地过完这段日子。老实说,打点好衣箱,然后乘早晨的火车一走了之——这一点都不能令她兴奋。那只是为了离开而离开。留下来既叫人舒适,也令人烦躁;既是一种自我惩罚,也是一种快乐,或许快乐只是她的期盼而已;如果她离开了,也许有什么坏事会发生,或者,更糟的是,好事来了,而她却错过了——她可错不起啊。还有就是罗比了,他总是刻意保持距离,有什么远大计划也只同她父亲讲,这一点一直让她恼怒不已。他俩从七岁起就认识了,而现在谈话却尴尬不已,实在让她心烦。虽然她认定这都是罗比的错——他可记住自己犯的第一个错吗?——但她清楚自己必须在离开之前摆平这些事。

一股闻上去像皮革似的牛粪的气味透过敞开的窗子传了进来,除了最冷的几天,一年四季都是如此,而且只有离开过的人才会注意到。罗比放下铁锹站着,卷了根烟,这算是他信奉共产主义那时候的遗物了——那股狂热,同他对人类学的万丈雄心,以及计划中的从加莱到伊斯坦布尔的徒步旅行,都一起被抛在了脑后。不过现在,她想抽烟可是要上两段楼梯,然后在几个衣服口袋中翻出一个来。

她走进客厅,把花塞进了花瓶里。这个花瓶是克莱姆叔叔的遗物。克莱姆的葬礼是在战争刚结束那会儿举行的;与其说是葬礼,不如说是重葬仪式,那时的情景塞西莉娅历历在目:礼炮车开进村里教堂的墓地,棺材是用军队团部的旗帜裹着的,还有那高举的刺刀和墓地的军号声;但对一个五岁的小孩来说,记得最清楚的还是父亲的哭泣声。克莱姆是他惟一的胞亲。至于他是如何搞到这个花瓶的,在这位年轻中尉的最后几封家书里边曾作过交代。他当时在法国分区执行通讯任务;有一次,敌军要轰炸凡尔登西边的一座小镇,他在最后一刻成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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