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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22: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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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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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时代:金融科技重新定义保险新未来

新保险时代:金融科技重新定义保险新未来试读:

前言

自世界与互联网接驳以来,数字技术/资源逐渐突破了信息产业的范畴,成为了支撑和驱动各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世界范围内,各大主要经济体、国际组织 (联合国、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等) 均已出台多项政策或措施助力数字经济的大力发展。在我国,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 《大数据白皮书 (2018 年)》 数据表[1]明,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在逐年提升,其中2017年数字经济占比已达32.9%。此次社会经济在宏观层面上向深度数字化的转型与革新,其影响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可比拟历次工业革命,必将对中观及微观层面造成深刻的影响。正如蒸汽机或电力的普及带来的产业变迁,数字经济时代的各行各业也将呈现数字技术驱动的产业发展形态。从此,“数字技术驱动” 不再是个体之间差异化的标签,而是一个新时代的典型标记。

于保险行业而言,在时代转型变迁的宏大背景下,保险市场特征、竞争格局以及保险商业模式等均将被数字技术驱动的“金融科技”重新定义,保险行业亟需对未来技术前景进行分析与预测,架构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基于全局观的保险行业发展理念。我们认为,“新保险”作为全局性推演与归纳的成果,将描绘出数字经济时代保险发展的新形态,是保险行业应对宏观经济的深度转型时可选择的新发展模式,期待“新保险”理念丰富保险的内涵,引领保险行业向“更人文”“更高效”“更兼容”以及“更平衡”的方向发展。

从“新保险”的内涵来讲,将“新保险”与“互联网保险”或“保险科技”对比,后者从研究角度强调了“科技”及其应用对业务效率提升、成本优化的重要性,更为关注技术的先进性或其经济价值,研究视角向“科技创新”“科技应用”聚集。在此基础上,保险企业需要进一步有效地反映社会需求或意愿,要在“发展愿景”的指引下,把保险产品/服务与技术进一步结合,为用户带来福祉的增进。“新保险”理念的构建,正是在“互联网保险”或“保险科技”的理论基础上融入了具有导向性作用的“发展愿景”因素,自上而下地梳理了各项元素(经济、社会、科技等)的影响,是基于全局观的行业发展体系。“新保险”以解决用户核心需求为本,以一系列新兴技术(5G、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生物技术等)为手段,以重新架构保险企业的商业模式为发展途径,以为用户提供系统的服务解决方案(而非单一产品方案)为方式,重构“保险”内涵,最终形成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保险发展模式。

在“新保险”的未来,梦想照进现实,我们将遇见以下新的变化:

从可能性到可行性

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保险行业供给侧的能力迭代十分明显,即数字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在数据采集和应用、缩减保险业务成本及提升业务运营效率方面(体现在反应时效性、资源调配灵活性等)做出了十分重大的贡献,同时也给重构保险交互体验和关系提供了更多可能。

1. 计算能力的爆发。以电商交易为例,2017年“双11”当天,仅天猫商城就生成了超过8亿笔物流订单,交易创建峰值达每秒32.5万笔,新经济对保险公司的创新业务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新技术的应用也带来新的解决方案。

2. 服务能力的提升。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在行业的不断普及和应用,让部分业务实现了机器对人的替代;行业过去累积的大量数据被重新挖掘,彰显了新的价值,比如随着语料库资源的积累以及算法的持续优化,诸如电子销售录音等基于机器学习的服务正成为构建新型“保顾”平台的重要资源,传统电子销售模式叠加人机交互后生产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智能技术的提升也加强了保险行业应对服务周期波动、及时响应、全面覆盖的能力。

3. 触达手段的丰富。5G高速通信和物联网更大范围的普及也支持保险公司在更多地点与状态下触达用户,借助5G通信、AR/VR以及全息投影等技术应用,保险交互体验将得到全面改善。保险服务跨终端、多渠道的体验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也将得到更好的保证。

科技带来的绝不仅限于商业模式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也预示着新商业文明的出现。就近几年的行业发展来看,虽然从保险密度及深度的角度来看,我国依然走在迈向“保险大国”的发展大道之上,但从保险广度(人均保单数)的角度来看,我国已走在世界保险发展的前沿,2016年互联网保险新增保单61.65亿张,占保险业整体新增保单数量的64.6%,科技让行业有望实现保险普惠社会的价值,让保险“回归本源”,让“网民”成为“保民”。

从赋能到融合

展望“新保险”的未来,数字技术将深度内嵌至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社会各界对于新兴技术的应用留有期许,保险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将成为必然;在此背景之下,保险公司将凭借“差异化”能力的构建来获得比较优势,以未来视角回看当下,保险金融属性与服务属性的深度融合、保险的跨界融合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将成为布局未来的必要战略途径。

1. 全要素科技化,保险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一系列新兴技术在保险业务中的应用几乎涵盖了从产品开发、营销、承保、理赔直至客户服务的全流程,其作用范围也逐步从保险销售延伸至业务运营的中后端及保险服务的最终体验。

2. 客户体验一体化,金融属性与服务属性的深度融合。从用户真实需求的角度来分析,用户更期待的是事中风险管控以及事后风险补救辅助,而不是单一的财务补偿。因此,保险天然理应具备“服务属性”,随着科技应用在保险业务中的持续深入,人们对保险“服务属性”的认知得以刷新,基于数据,利用科技,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补救的串联,实现客户体验一体化成为了可能,保险产品的金融属性与服务属性将进一步深度融合。

3. 跨界连接生态化,“大保险”跨行业的深度融合。在服务为本的新保险时代,保险公司以用户保险需求为核心进行的跨行业整合,是行业追求保险极致服务体验的重要抓手。该商业模式的优势在于通过跨行业的资源整合,满足保险用户的日常生活需求,并通过频繁、便利的服务交互赢得客户信任,最终达到更完整地管理一个用户或家庭的“资产负债表”的目的。

4. 科技人文化,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从模式的角度来说,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演进趋势来看,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线上赋能线下和线下赋能线上的双向进阶。互联网保险也从简单的获客环节向保险产业链的更多环节渗透,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的边界不断消弭,二者将实现更深度的耦合。“从赋能到融合”也预示着新保险或将带来行业竞争意识的转变,科技赋能让企业间不再是竞争对立的关系,技术将让企业间从以“提效降本”为手段的“自我保护般的对抗”,转变为“共生共赢”的战略协同关系,市场的整体完善将得到更多的重视,更多细分领域的空白市场将得到有效挖掘。

从薄价值到厚价值

新技术的应用或将进一步加速企业“数字化”运营的进程,公司运营因而变得更加“透明”,由此也可能激化同质化竞争,提高“价格战”的可能性。如何从价值转移到价值创造,形成差异化的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有附加值的体验,将成为企业市场能力的核心考量。因此,在这一时代,保险运营需进行多种改变,以实现不断增厚其商业价值的目的:

1. 前向用户到后向用户。保险是天然的需求漏斗,每一款产品对应的每一位保险消费者都是潜在需求方,每一位出险的用户则都是精准需求方,保险机构可借助科技精准筛选并提前锁定消费者需求,进行需求细分,做好用户沉淀工作。从“前向用户”到“后向用户”,保险机构有望从下游的产品供应商发展成为上游的用户分发商,激发出保险更大的商业价值。

2. 价值主张到价值循环。“不确定性”与“动态演变”也许是对当下商业环境较为恰当的描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单一组织机构很难具备发展所需的全部资源,组织单边宣言式的“价值主张”面临获取外部资源、应对商业环境快速变迁的需求将更为步履艰难。若要打破这一商业困境,机构需快速识别用户需求,尊重用户消费主权,并将企业与利益攸关的其他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价值对话机制寻求系统解决方案,而非单一产品方案,以解决用户“面”而非“点”的需求痛点,从而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拓展新的空白领域。

3. 价值转移到价值创造。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法则”,通过对不确定事件的精算预测,向具有同类风险特征的投保人收取保费,为其提供遭遇特定损失时的资金保障,在某种意义上,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了一种“价值转移”的金融服务。在“新保险时代”,面临更多互联网主体的竞争,保险机构在风险单位的搜集及简单的价值转移方面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因此,要充分利用新科技,强化保险机构“防灾减损”“风险管理”“恢复原状”的能力,着眼于更多的“价值创造”,通过做厚价值,把握竞争主动权,分享产业链价值。

笔落此处,回顾历程,中国金融科技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趟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科技驱动”之路,其发展实属不易。据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最新统计显示,中国消费者的金融科技采用率为69%,位居世界前列,广泛的采用率及强大的需求市场再一次让世界瞩目;在互联网保险领域,互联网保险规模在过去5年内增长72倍,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32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2348亿元,渗透率也从2012年的0.72%提升至2016年的7.5%,高峰时甚至达到9.2%。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增长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以及年轻人群得到了风险保障,也助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让世界看到了金融科技实现普惠的可行性。

展望未来,在世界局势的动态演变中,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保险行业时代变迁的新拐点或将显现。本书以理性思维的角度,自上而下地梳理了各元素(经济、社会、科技等)的影响,架构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基于全局观的“新保险”发展体系,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得到各位读者的指正与批评。未来的实践之道,笔者认为“唯科技论”或“唯理性论”并不能作为引领我们大胆探索的旗帜,我们仍需认识到理性的有限性。须知,面对未来的诸多不确定性,行动不仅源于对结果的预期,更源于对身份的定义。“时来天地皆同力”,科技将带给保险更多可能。众安将铭记“科技驱动金融,做有温度的保险”的发展愿景,以全局思维、对立统一以及动态演变的思维模式将“科技驱动”与“社会价值”进行有机整合。科技也许会被质疑,但科技绝不会后退。我们相信科技的力量,也相信信仰的力量,期待与行业携手在更宏观的意义上“让天下的保险更有温度”。众安保险董事会秘书王敏 博士[1] ㊀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表明,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已达到约2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超20.3%(高于同期GDP同比增长幅度),占GDP比重已达32.9%;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接近19%,占GDP的比重超过30%。第一篇 新保险缘起——技术创新与互联网保险的演进第一章 技术创新,互联网保险的起步与赶超

一、互联网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1997年,中国共有29.9万台上网计算机,62万名上网用户

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成立,保险行业初次“触网”(一)互联网技术兴起,第一个保险网站上线

1994年,NCFC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连入Internet的64K国际专线开通,首次实现了中国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我国的互联网时代全面开启。同年,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设立了国内第一个Web服务器,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随着中国四大骨干网的建立与互联,全国范围内针对不同需求的各类互联网络服务开始逐步建立,各个行业也开始了自己的互联网之路。四大骨干网

骨干网是指由国家批准可以直接和国外连接的互联网,其他有接入功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想连接到国外都需要通过这些骨干网。建设之初,我国主要有四大骨干网,包括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金桥信息网(ChinaGBN)。其中,中国科技网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主要为科研、教育提供非营利性Internet服务,而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和中国金桥信息网则对公众提供经营性Internet服务。1996年1月,全国骨干网建成并正式开通,全国范围的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络开始提供服务,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

在四大骨干网实现互联互通之前,网际接入速度非常慢,例如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上接入到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使用的是八兆(8M)带宽。实现互联互通后,两网之间互联信道可以从八兆升级到上百兆左右,大大提高了网际接入速度。互联互通后,各骨干网的用户可以扩展连接到该网以外的其他网站,各网间的信息流通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各骨干网用户因此能获得成倍增长的资讯内容。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不断上升,网民人数快速增长,数据流量需求增大,对网络宽带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已建成的骨干网主要包括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CHINA163)、中国电信下一代承载网(ChinaNet Next Carrying Network,简称CN2)、中国联通互联网(CHINA169)、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长城互联网(CGWNET)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网(CIETNET)等。

保险业作为最早“触网”的行业之一,早在1997年即推出了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1997年11月28日,中国保险信息网(现中国保险网)在北京举行了开网仪式,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主管保险的陈元,时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副总经理吴小平到会并致词祝贺,国内所有保险公司和近40家外国同业驻华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开网仪式。开网当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投保邮件并进行承保,北京一位高校医生顺利完成我国第一张在线投保的保单。

互联网的兴起,带来了用户与设备的迅速扩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报告显示,1997年到2003年间,中国联网计算机总数从29.9万台上升到3089万台,互联网用户也从1997年的62万人迅速增加到7950万人。

同时期通信技术的升级,逐渐改变了所有人的上网方式。在1997年75%用户使用拨号上网方式,网速慢、费用高是当时网民反映的普遍问题。到了2003年,尽管拨号上网仍属主流(50%用户使用),但宽带上网已进入市场,并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18%用户使用)。同时,CNNIC 2003年的用户调研显示,用户上网地点在同一时期也逐渐从单位转向家庭,越来越多的家庭接入互联网,用户逐渐开始使用个人时间进行网上活动,这为后期针对C端的个人服务(比如网购)的兴起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快速上升的用户规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促使各个行业纷纷投身互联网建设。1998年,互联网浪潮初期的代表企业新浪、搜狐成立,我们今天熟知的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BATJ)也几乎在同一时期成立。各大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的网站,1998年,中国保险信息网(现中国保险网)已承建了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中宏人寿、新华人寿、天安保险、华泰保险、华安保险等多家国内保险公司的网站。可以说,相比而言,保险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并未输在起跑线上。(二) 保险行业信息化程度提升,推动保险从信息网络化向业务网络化转型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期,保险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也在逐步建立中。在此阶段,保险企业主要以使用IT系统模仿主要业务流程和使用IT系统代替手工操作为目标,进行分阶段、渐进式的系统建设,为后期业务互联网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保险业与互联网的结合也从信息网络化向业务网络化逐渐转型。

2000年7月,经过3个月的筹备,中国保险信息网更名为中国保险网,同时推出三大寿险导购系统。同年,泰康人寿的网站泰康在线上线,旨在利用互联网实现保单设计、投保、核保、缴费、后续服务的全过程网络化,希望为客户在产品、渠道和服务上提供更多选择。泰康在线也是国内首个通过保险类CA(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认证的网站。

同期,平安保险开通的“PA18新概念”则为用户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服务,“PA18新概念”提倡一站式的证券、保险、银行、个人理财等综合理财服务,并提供银、证、保相关专业资讯和个人理财规划,是国内第一个综合性的金融互联网平台。

与此同时,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网站(www.aia.com.cn)开通运营,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保险的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各保险信息网站也相继涌现。2001年,太平洋保险集团也对太保网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基本支持网上支付功能。同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开通 “网神”进行网络保险销售,共推出30多个险种,当月保费达99万元。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以电子化方式发起、处理、接收的支付行为,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电子商务中最为核心和复杂的环节。国外电子支付的起源略早于我国,1996年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开始了网上金融服务,其后网上金融服务迅速蔓延到网络覆盖的各个国家。两年之后,招商银行启动了国内首家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网通”,电子支付开始在中国出现。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进行网络银行业务布局,为电子支付发展提供了基础。2002年3月,中国银联的成立使多银行接口继承问题得到解决,能够满足商家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需要,有效解决了异地跨行网上支付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输入银行卡账号与密码实现网上支付。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使得电子支付进入快速发展轨道。随着电商的兴起,网上支付被越来越多的商家和消费者所认识和接受,进一步推动了电子支付的发展,同年,电子支付规模达到196亿元,被誉为“电子支付元年”。据CNNIC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上支付用户规模较2016年年底增加了11.9%,达到5.31亿,网上支付使用比例也提升至68.8%。电子支付以其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优点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支付习惯。

电子支付的应用是保险行业实现在线投保功能的关键技术之一。保险业有“见费出单”的要求,需要用户在缴纳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出具保单进行承保。电子支付技术实现了在线保费支付,初步建立了在线投保功能,为保险业务网络化拉开了序幕。

无论是从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的极具前瞻性的模式,还是从如雨后春笋般涌起的各类保险网站,都不难看出保险公司对互联网寄予了厚望。尽管如此,仔细回顾当时的数据,会发现尽管互联网用户从1997年的62万人增加到2003年7950万,但鉴于网速、费用等原因,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长并未随之上升,反而从1999年的17小时降至2003年的13.4小时。同时,用户上网行为习惯也尚在形成中,在互联网初期,在以门户网站、BBS和网上聊天为主流在线交互形式的时代,用户上网的目的主要集中在获取信息(46.2%)和休闲娱乐(32.2%),网上购物和金融需求(当时为炒股)仅占1.6%。用户的网络购物行为尚未真正养成,日后推动互联网保险爆发的电商板块也才刚刚起步。同时,支持保险业务线上全流程的各类技术(如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也仍在发展完善中,保险业还需等待,才能迎来行业的全面发展。

二、电商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

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 8.1 万亿元,我国保险网销保费收入规模达到39.6亿元(一)电子签名与第一张电子保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得到了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行为在网上发生。在网络交易中,人们通过计算机网络以数据传递交易信息,并采用“电子签名”技术作为保证网上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规则以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我国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让参与网络交易的各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就保险具体业务而言,在核保、出单、理赔和保全等过程中都离不开投保人签名。此前,在电子签名技术不成熟、法律不认可的情况下,网络保险只能线上提交投保单,随后进行线下核保、支付及出单,完成整个投保流程。如果在网络保险业务流程中可以启用电子签名,保险公司就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并发放电子化的保险合同,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线上化。

2005年4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的当天,我国第一张电子保单也应运而生。人保财险旗下的人保电子商务网站采用电子签章技术,确保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让投保、在线支付、发送电子保单等流程全部可以在网络上得以实现。客户在线选购产品、支付保费之后,系统自动制作合同与签名,向用户发放电子保单。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以前,网络保险业务的核保、寄送保单等环节还需要人工完成。该法律的正式实施,解决了保险电子保单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进一步推动了保险业务在线化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与电子保单

我国普遍使用的电子签名方式是基于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的公钥密码技术的数字签名,该方式的核心是数字签名、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和可信时间戳。数字签名将摘要信息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信息,然后用Hash函数产生的摘要信息与解密的摘要信息进行对比,这一过程能够验证信息的完整性。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保证了私钥为签名人专有。可信时间戳为合同签订的时间提供了依据。因此,这一方式保证了电子签名的不可伪造性和业务的真实有效性。

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对保险业的电子商务化意义重大,为保险公司开展电子保单业务带来了巨大改变。对公司来说,使用电子签名之后交易效率会大大提升。具体表现为,投保环节时间能大大缩短,实现实时投保;保单回执的电子签收可提升为实时签收;另外,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还能降低公司成本,实现低碳无纸化办公。对客户来说,电子签名业务流程的线上化,降低了用户的时间和空间成本。

电子签名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仍在不断规范,以解决相关的技术及法律问题,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的《保险电子签名技术应用规范(JR/T0161-2018)》,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解决保险网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双代”(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和代签名)等一系列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第一张电子保单推动了财险部分产品的线上化流程。但在对投保人签名要求更高的寿险行业,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仍在不断探索中。我国《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在寿险核保、新单发放、理赔和保全等流程中,保险公司需要对投保人的签名进行反复鉴别与核对,确保其真实有效。

为了推动寿险业务的互联网化,2012年,太平洋寿险推出了手写电子签名的技术应用:用户可以在平板电脑上阅读并确认《人身保险投保提示》《电子投保单》等资料,并使用专业电容笔,在由国家法律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提供的签名控件上签署姓名后,控件即可把手写的电子签名影像化,再跟保单合同要素捆绑起来,交付给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时进行数字化的加密和认证,形成一个唯一的、不可篡改的文件,并加盖时间戳、颁发加密证书。此份加密文件将同时保存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系统内。手写电子签名技术在寿险的应用,使得手工纸质单证工作实现了电子化流转,效率大大提高。投保、保单回执的电子签收均可实现实时操作,也为实现实时电话回访奠定了基础。

此后移动应用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签名在更多保险业务流程的互联网化中发挥了作用。通过将电子签名逐步贯穿承保、签约、保全、查勘、理赔、给付等所有需要客户授权确认并签署的重要环节,保险业务的线上线下全流程变革逐步走向深入。(二)互联网加速普及催生流量红利,互联网保险销售格局初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为保险网销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而互联网的加速普及则为保险网销的规模化发展插上了翅膀,更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扩容带来了新的机遇。

这一时期通信技术的升级实现了宽带应用的快速普及,网速不断加快,从2007年的不到1MB/S到12年的接近3MB/S。同时,网络资费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宽带上网。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固网宽带用户已达到1.56亿,居世界第一。上网人数也从2003年的7950万迅速增加至2012年的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2.1%,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也从13.4小时上升至20.5小时。网民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上网时长的大幅增长形成了我们后来熟知的“流量红利”。在更高速的宽带支持下,用户可以更方便地浏览图片和网页,更高速地下载音频、视频,以及获得更多元化的服务。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络旅行预订等服务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接受,到2012年,网络购物用户已经超过2.4亿,单淘宝一家电商交易规模就超过了8000亿元。网络旅行预订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用户达1.1亿。

除了宽带网络的普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也在这一时期悄然兴起,为下一阶段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爆发做足了准备。2008年政府开始对三大运营商进行重组并分配3G牌照,我国正式向3G时代过渡。相比2G时代GSM系统只能通过语音信道打电话与传送短信,且GPRS系统上网速度慢的缺点,3G时代无线通信与互联网更高效地结合了起来,可以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各类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2006年,我国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仅为1700万人。到了2012年,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82.6部/百人。尽管3G用户也已增至2.3亿,但使用移动互联网进行购物的仅有5550万,手机网购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在2.3亿的3G用户中,其中约1亿为当年新增用户,3G进入高速发展期,手机逐渐成为人们接入互联网最重要的终端设备。

1.保险公司的电商自营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通信技术的升级、用户的快速增加,为电商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3年,易趣、淘宝、当当等电商平台先后成立,同年淘宝实现全年交易额2271万元,一年后淘宝平台交易额便迅速增至10亿元。这一年,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尝试在官网上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与此同时,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也在快速发展中,无论是对比当年行业近3000亿元的收入,还是保险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程度,信息化建设都是重中之重。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网销在技术层面逐渐成熟,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业务,为用户在线提供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保单信息查询以及基本保全变更等服务,保险网销渠道收入77.7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1.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6亿元。保险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网销成为保险销售重要的营销渠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为了更好地发展保险电子商务,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公司逐渐将电子商务部门从IT部门独立出来,专设电子商务部或创新事业部,进行独立考核。至此,网销部门成为保险公司内部与个险、电销等业务部门并列的独立部门。图1-1 中国人寿保险网销资料来源:中国人寿

财产保险公司官网销售主打保险商城的概念,将车险、意外险、旅行险、家财险、责任险等方便在网上购买的产品搬到互联网上进行销售,而产品形态更为复杂的寿险或健康险相对较少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相对于当时的渠道而言,保险公司会为自营的网销渠道提供专门的保险产品,以吸引用户。2010年,保险公司官网直销保费收入占行业网销保费的90%以上。到2013年,50家开展官网直销业务的保险公司实现的互联网销售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34.5亿元。

在开展官网直销外,保险公司也尝试与大流量的电商平台合作进行保险销售。早在2009年,就有保险公司进驻淘宝开设官方旗舰店,中国平安、阳光保险、华泰保险、泰康保险和安邦保险是较早进行此类尝试的保险公司。随着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发展,更多的保险公司也逐步选择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保险销售,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渠道。

2.专业保险中介起步涉足互联网销售

在保险公司纷纷布局网销渠道的同时,专业保险中介也开始了自己的互联网之路。保险公司官网专卖店只能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用户难以进行产品的横向比较,但专业保险中介可以为用户提供多家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产品,模式更为灵活。

2006年,全国首家以网络保险经纪人为定位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慧择网成立,慧择网主打“互联网保险超市”概念,通过推出全国首家保险产品对比系统,帮助用户更好地挑选产品。2007年慧择网与阳光财险进行系统对接,首次创立在保险第三方平台上与保险公司后台系统对接模式,确保数据能实时传输至保险公司。2011年,慧择网与30多家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平台可以提供500多款保险产品,购买用户超过70万。

这一时期开展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中介还包括向日葵保险网、中民保险网、泛华保网、意时网、新一站保险网等后期成为互联网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主体。保险中介的互联网化发展不仅标志着保险行业信息化程度的提升,也预示着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正在形成中。表1-1 保险中介网销介绍(续)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

3.第三方网络平台悄然兴起

电商的快速发展为平台积累了大量用户,由于互联网消费群体整体比较年轻,和保险公司的传统客群差异较大,促使保险公司在利用官网开展网销业务的同时,也开始与电商平台合作进行保险销售。从2009年开始,中国平安、阳光保险、华泰保险、泰康保险和安邦保险陆续在淘宝网开设了自己的官方旗舰店,进一步拓宽网销自营渠道。2010年,淘宝保险平台成立,在渠道合作外,与保险公司展开了更为多元化的合作,开展了互联网保险的新探索。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保险业

第三方支付是具有一定资质的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其运作实质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设立中间账户,提供资金托管。在这种模式下,独立机构可以将各类银行卡整合到一个支付平台上,解除了网上银行支付下由于银行卡不一致带来的转账不便的问题。另外,客户只需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绑定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账户,交易时输入交易密码就可以完成支付服务,解除了网上支付终端设备如U盾的限制,大大简化了支付流程,实现了快捷支付。因此,第三方支付相对网银支付更加灵活便捷,凭借着更优质的用户体验成为了人们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第三方支付在保险领域的应用,不仅节约了保险公司的对接成本,也帮助保险公司优化了在线保险服务体验:

· 效率提升:由于第三方支付在整合支付方式上具有明显优势,借助第三方平台,可以支持多家银行卡及信用卡的支付功能,极大地节约了保险公司的对接成本。

· 流程优化:在优化在线流程体验方面,第三方支付通过简化支付业务流程,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让用户能更快更安全地支付保费,有效地促进在线投保的客户转化率。同时,在理赔环节,第三方支付的高效也确保了在线理赔的体验优化。早在2008年,平安保险公司与支付宝合作,运用第三方支付帮助灾区人民参保并获理赔。理赔金直接打到用户的支付宝账户,确保了理赔金的安全。随后,退运险也用支付宝确保赔款的快速到账,是第三方支付应用于自动理赔的典型案例之一。

随着第三方支付与保险行业的结合不断深入,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纷纷涉足对方的领域:

· 第三方支付公司布局保险服务:2010年,易宝支付推出车险理赔产品“车险快速理赔平台——理赔通”,委托战略合作伙伴全程负责理赔资料的收集、审核,并由易宝提前将理赔款垫付给4S店。通过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是第三方支付行业以支付为中心,向保险服务延伸的重要尝试。

· 保险公司布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多维度的支付数据,可以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设计与销售提供有效支撑,同时,支付也是建立跨场景账户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保险公司逐步根据布局需求,也逐渐涉足第三方支付领域。2013年,中国平安推出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安付,平安付依托养老险企业客户资源,开发了健康险支付卡,员工可以在药店内购买药品,刷卡直接从保险账户中扣除,实质就是将理赔过程前置,省去了客户先行支付再去理赔的繁琐过程。2015年,人保寿险也设立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通”。

4.原保监会颁布中介网销牌照

随着从事保险互联网销售的第三方网站越来越多,为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9月,原保监会制定印发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为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业务设立了准入条件,明确了其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确立了互联网业务集中运营、投保流程合理、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说明义务、保证服务质量等基本经营规则,并要求其进行信息披露以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2012年年初,北京慧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中介公司的19家网站成为首批被原保监会批准进行网销的中介机构。自此,互联网保险销售进入规范发展期。以保险公司互联网自营渠道、专业保险中介网站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主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格局也开始初步形成。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2013年,原中国保监会发放第一张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

2017年,131家保险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市场规模达1835亿元(一)从第一张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说起

2013年9月,蚂蚁金服、中国平安、腾讯等知名企业联合发起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安保险”)获得了原保监会的开业批复,成为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这是国内第一张也是全球第一张互联网保险牌照。众安保险基于保障和促进整个互联网生态发展的初衷创立,注册资本10亿元。根据原保监会要求,其业务范围为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等,不设分支机构。公司业务流程全程在线,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承保和理赔服务,创新了传统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图1-2 众安保险开业,“三马”齐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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