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笔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0 00:45:16

点击下载

作者:华文庸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藏獒笔记

藏獒笔记试读:

第一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

一 初遇高贵冷漠的纯种藏獒大黑

我是一名退役特种兵,本想在服役期满后申请再留两年,但是因为身体上的伤痛,不得不提前退役了。走的那天,队里接到上级任务,时间很紧迫,战友们不能来送我。只有黑子——我最要好的铁哥们儿,申请了十分钟的假,来为我送行。其实行李很简单,除了从军营里带走的一点儿留恋,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我像所有要离开部队的兵一样,很惆怅,仿佛世界末日就在眼前,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虽然在很远的地方,还有另一个叫作“家”的地方在等着我。

黑子已经全副武装,脸上涂了花花绿绿的迷彩,右肩上挎着他那把心爱的黑色狙击步枪,左手提着我的行李。黑子总爱把他的枪擦得油光水亮。

我和黑子一样,爱枪如命。我们都是狙击手,都在比武大赛中拿过奖,毫不厚脸皮地说,我们的狙击枪法可以算得上一流。但现在,黑子还可以拥有那份独特的殊荣,而我却要远离这个地方,再也摸不着我心爱的狙击步枪了。我的心在痛!

黑子不愧是铁哥们儿,大大咧咧地拍拍我的肩,说:“别回家了,去我老家逛逛,我保证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给你介绍个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

黑子是藏族人,后迁居到北京,去年回老家探亲,从青藏高原下来之后,一到部队就和战友们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见闻,还有那只被黑子称为“哥们儿”的狗——确切地讲,不能说是狗,而应该称之为獒。

獒名黑子,母性,她的主人也叫她大黑。黑子说的那个“好朋友,女的”,就是这只母獒。在黑子的心里,这只母獒有着一种朝圣般的神秘感,我现在还无法理解,希望将来会。“好了,不能再送你了!真舍不得你走!”黑子把包递给我,我接过来,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互相拍了拍背。黑子的眼里有泪,虽然我看不到,但能感觉到他的手在轻轻地擦拭眼角。

我流不出泪来,只有喉头在动。我亲爱的战友,再见了!

树木快速地从窗外飞过,火车在加速,我的脑子里很乱,想了很多事情,但心却出奇地平静。我默默地盯着窗外,身边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声音都仿佛被隔在另一个世界。

转车的时候,我站在站台上,忽然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喂……”一声“喂”之后,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只会把最深沉的感情融进那份执拗的固执中。“是兵兵吗?到哪儿啦?几点下车?我和你爸去接你,对了,吃午饭了吗?带的东西多不多……”母亲永远是唠叨的,充满爱的唠叨让我觉得很愧疚,我更不敢说话,只有静静地听。

父亲在阳台上和王大爷下棋,我听到他在喊:“将军!”“妈……”顿了一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嗯,我在听!”母亲提醒我接着往下说。“我……我想先不回家,去看一位战友。”我撒了个谎,就当是个善意的谎言吧。我不想让我的家人看到我现在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更不想我的家人为我担心为我操心。

的确,刚从部队里下来,我还不能立刻适应这个喧闹的城市,也许黑子说得对,去他的家乡看看。那里有一个他的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或许,那个神圣的、带着神秘感的黑子姑娘可以疗我的伤,疗我无谓的失落和迷茫。“哦……”母亲有些失望。父亲在电话那边喊:“让他去吧,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没等母亲拒绝我的提议,我心虚地匆匆挂断了电话。也许,父亲说得更有道理,的确,我是个大人了,可以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

黑子的老家在靠近日喀则山区边界的一个小村落里,那个地方的草场并不大,不像西藏北部地区,一望无际的都是草原。居住的人家也不多,我叫不出那个地方的名字,很拗口。黑子说,进了村,听见谁家的獒第一个叫,走进去,就是多吉大叔的家。

草原上的路一马平川,司机知道我是新来的远方客人,车开得并不快,因为怕我有高原反应。在草原上,即使说靠近某个地方,但到达那里也要大半天的时间,草原上计算路程的方式和大城市里没法比。

到了村口,付清剩下的一半车费,我从车上提下那个孤独的旅行包。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把孤独的我抛弃在荒凉的大草原上。

这是个看起来似乎有些荒凉的小村落,土砖块,泥巴墙,低矮的房屋,几株老树,埋藏着藏族同胞们最原始的热情和渴望。沉寂,在下午即将斜落的太阳下,一切都变得毫无生机。我开始怀疑黑子的话,在我面前的这个地方,沉默得就像是一座雕塑。提着包,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村落中走去。“嗷——”一声雄壮而气韵悠长的獒的吼叫声乍然响起。

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在部队里这么多年,虽然打造了一副钢铁般的骨骼,练就了一身的胆识,但我还是被这声虎胆龙威般的獒吼声震得哆嗦了一下。

这一声獒吼之后,村子里其他人家的獒才跟着吼叫起来,显然,领头吼的獒是村子里这些獒的王,也或者是后,因为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这只獒是公是母。

按黑子的指示,顺着第一声獒吼的方向寻去,我找到了一座宽大的院落,院门敞开着,一只狮子般雄武的獒正气势汹汹地站在院门之内,面南背北地占据了主位,鄙视着呆立在院门外的我。

在这只目空一切、气势高昂的獒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枪口下的一只猎物,或许这只獒也正像当年的我——从狙击步枪瞄准镜里守望自己的猎物,它正牢牢地盯着我,或者是嘲笑着我。

这只獒竟然没有拴链子,自由得就像是这个家的主人。我后退了两步,重新打量它。

这是只全身乌黑的獒,如果我没摸错院子的话,这只獒应该就是大黑。它全身黑得没有一根杂毛,像是刚从黑色染缸里跳出来,根根毛发蓬松着,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正在冲我龇牙咧嘴。

藏獒力大如虎、凶狠劲斗,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有“神犬”的美誉。关于藏獒体格、毛色、神态的资料像电脑扫描图层一样从我的脑中一一闪过,然后过滤、核对,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你是肖兵吧?”听见獒的吼叫声,多吉大叔从屋里走了出来,不用多问,这一身军装就证明了我的身份。我是黑子在多吉大叔面前唯一一个提起过的部队里的战友。

黑子是个苦命的人,父母离异,从小跟着外婆生活,外婆死后,便随着母亲迁居到北京。在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中,多吉大叔成了黑子最亲最近的亲人。多吉大叔把黑子当自己的亲侄子一样看待,所以对我也就格外亲切,很热情地招呼我进屋。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虽然现在藏族同胞都自己盖房子了,许多人已经脱离了随牧草而迁徙的帐篷生活,但还是保留了不少藏族人民独有的生活习惯。

我在宽大的地毡上盘膝坐下。黑子曾经告诉过我,藏族群众有许多忌讳和规矩,坐的时候,要盘腿而坐,不能把你的两只脚底板对着别人。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给我端来手抓羊肉和酥油茶,还有藏族朋友们特制的烤饼。早上没吃什么东西,现在感觉到很饿,我大把地抓着鲜嫩的羊肉,美美地吃起来。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多吉大叔笑呵呵的。在藏族朋友们面前,狼吞虎咽并不算失礼,反而是粗放豪迈的一种体现。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黑站在门口要用一种极端鄙视的目光看我,她是那样高傲,像一个皇后,我却仿佛成了在她面前乞食的奴才。我有一种受伤的感觉,在大黑那咄咄逼人却又十分冷漠的目光之下。

多吉大叔自言自语起来,在我听起来,却仿佛是对我的一种安慰,他吸着一袋旱烟,说:“大黑是我一手养大的,抱回来的时候,她还在吃奶,家里没有别的獒,只能喂羊奶给她喝。大黑很喜欢和羊亲近,家里的那群羊也都喜欢围着大黑跑。”

我不得不承认,大黑有一个肥硕而强健的屁股,我想把她推开,但是又不敢。摸了驴屁股,驴还要尥蹶子呢,何况是一只凶猛的獒。

大黑像尊雕塑一样矗立在门口,令我可望而不可即,我似乎很不招大黑待见,她根本连再看我一眼都不屑。然而,黑子所说的话一直在我的头脑中保留着深刻的印象,大黑对我这样带着歧视的冷漠,更激起了我想了解她的冲动。

天色慢慢地暗下来,落霞像姑娘头上的彩色丝帕,被草原上的一阵风吹走了。大黑欣赏完美丽的夕阳,终于缓缓掉转过她的头,迈着步子,走到多吉大叔身边,在不远处的一块红地毡上卧下。

那是一块为她特制的精美的红地毡,很漂亮。这令大黑更有一种无比的优越感——在我这个陌生人面前。

多吉大叔最小的儿子格桑放羊回来了,本来格桑是要带大黑去的,因为多吉大叔早听说我要来,所以就把大黑留了下来。格桑还小,才十三四岁,脸蛋子上两团高原红,淳朴得可爱。

二 一只受伤后被抛弃的母狼

我把格桑叫过来,捏捏他的小脸蛋儿。他憨厚地笑着,从头到脚地打量我,怯怯地用藏语问:“叔叔会使枪吗?会打狼吗?”

问过多吉大叔之后,我才听明白。我笑起来,让多吉大叔帮我翻译,告诉他:“我管你爸爸叫叔叔,你应该叫我大哥才对。大哥以后会教你打枪,但是,你有枪吗?”

格桑听明白之后,忽然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不知道格桑从哪里翻出一支土制的猎枪来,紧紧地抱在怀里,跑到我面前,递给我看,枪杆子几乎要高过他的头。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和多吉大叔都大笑起来。多吉大叔告诉我,这支猎枪是他很久以前的东西了,那时家里还没有养獒,因为穷,养不起,仅有的几只羊是家里最值钱的财富,为了保卫自己的财富,就从一个猎人手里买下了这支枪。现在,这支枪都已经生锈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我笑着把格桑搂在怀里,捏了捏他通红的小脸蛋儿。看见我这个没有丝毫地位的陌生人和格桑亲近,大黑有些不悦,她低低地吼了两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我有一种时刻要被她驱逐出境的感觉。毕竟,我现在是待在她的地盘上,我不得不看着她那阴沉的脸色。格桑似乎也有点儿怕大黑,不大和她亲近,反而更愿意偎在我身边,听我讲部队里的故事。多吉大叔坐在旁边,一边卷他的烟叶,一边当翻译。

天晚了,格桑一直在擦那支生了锈的枪,擦得很仔细。也不知道多吉大叔是怎么和他翻译的,他擦了一遍又一遍,连饭也忘了吃。

我看见大黑坐在她独享的红地毡上,威风凛凛地看着我们用餐。为了讨好她,我把手上的一块嫩羊肉递了过去。大黑很不屑地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粗气,然后冲我龇了龇牙,意思是要我缩回自己的手。

多吉大叔只得告诉我:“大黑不吃生人给的食物,而且,她从来不吃熟食。因为在獒的眼里,它们天生就是大草原的宠儿,你给它们吃熟食,它们就会认为你这是对它们的一种鄙视,凶猛的獒还会认为你这是在向它挑衅,但大黑不会,因为她有良好的教养。”

教养?我很吃惊。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解释说:“这是天生的,纯种的獒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凶蛮而没有理性,相反,它们很高贵,有气质,根本就不屑于理会那些不知所谓的挑逗。”我讪讪地缩回了手。大黑很鄙夷地盯着我,抬了抬下巴。相反,我现在倒有一种被獒挑衅的感觉,我又一次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

多吉大叔咽喉不太好,睡到半夜常常咳醒,为了不打扰我休息,多吉大叔让我和格桑睡在一起。格桑不懂汉语,我稍微懂点儿藏语,但并不熟练,两个人只好边讲边猜,用手指在半空或是床上乱比画。所以,常常说得是驴唇不对马嘴,格桑有些泄气,便翻过身睡觉去了。

我睡不着,仰头看屋顶,屋顶上的椽子一根一根的。我在想:如果以前没有汉藏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两个民族间文化的传播,现在的西藏人民是否仍然在随着牧草而迁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当初的一点点改变,在数百年后,竟会有意想不到的大变化。

格桑叹了口气,又翻过身来,他也睡不着,他想了半天,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出一句话:“你,教,汉语,我!”

格桑想当兵,就必须学会说汉语。本来现在藏族学校里也教汉语这门课,但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穷苦的孩子们大多不上学,他们每天放羊放牛,仍然过着类似远古牧民的生活。多吉大叔虽然会些汉语,但也不精通,平时更不会和格桑用汉语交谈。

我很诧异格桑这句汉语是怎么说出口的,他看见我脸上又惊奇又欢喜的表情,知道是他那句汉语的功劳,就又生硬地说:“爸,教我,晚上。”

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学他的话:“哥,教你,以后;你,也教我。”

格桑笑了,露出两排小牙,一头钻到我怀里。

半夜,忽然听到村落里的獒们一齐嚎叫起来,我和格桑都被惊醒了。格桑从被窝里爬出来,跳到床中央,冲我龇牙咧嘴,又摇头又摆屁股,做了个大灰狼的样子,然后披上衣服就往院子里跑去。

狼来了?

我脑子里一热,血就往头顶上冲,脑子里闪过凶残的狼撕咬猎物的场景。

狼这种动物,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真正的狼还没有亲眼见过,不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我一个翻身跳起来,连衣服也没披,就光着脚丫子冲到了院子里。

多吉大叔不在家,獒吼第一声的时候,他就提着油灯出去了。我和格桑跑到院门口向外张望。格桑和我一样,也很兴奋,不知什么时候,他怀里已经抱着那支枪,枪杆子被他一个晚上就给擦得锃亮,在微薄的月光下闪闪发光。

多吉大叔回来了,格桑接过他手里的油灯,兴奋地用藏语喊:“狼呢?来了吗?多不多?有几条?”

多吉大叔咳了两声,告诉我们说:“是只被狼群抛弃的老狼,这只狼以前可能是头狼,现在受了伤,没有吃的,就跑到了村子里,听到獒的叫声,又吓跑了。”

大黑站在门口,一声也没叫。不用多吉大叔解释我也知道,大黑是不屑于对这样一只可怜的狼吼叫的,她是一只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尊贵的獒,根本就没把那只被狼群抛弃的小混混放在眼里,只有那些车前小卒才会在风吹草动的时候吠叫不止。

格桑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他抱着那支枪,在院子里做冲刺状。

大黑慢慢地走到院门口,一边仰头呼吸半夜清新的空气,一边欣赏天上的月亮。她的神情专注而且庄重,就像是虔诚的教徒在一条坚苦而漫长的道路上,远远地凝望圣地。

格桑练了一会儿突刺,忽然说:“阿爸,我今天放羊的时候遇到狼了。”“哦,几条?”多吉大叔一边抽他的旱烟,一边漫不经心地问。草原上的孩子迟早会遇到狼,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格桑坐了下来,把枪紧紧地搂在怀里,眨着眼睛说:“一条,是母的,左后腿断了,带着两只没睁眼的小狼。”

格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声里没有对狼的仇恨,我反倒听出了几分怜悯。草原上的孩子淳朴而天真,这个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仇恨,他们或许也不愿意去区分谁是他们牧民的仇人,谁又不是。

多吉大叔没有说话,他抽着自己的旱烟,抽得津津有味,一袋旱烟很快抽完,他敲了敲烟袋锅子,才缓缓地说:“好几年前了,雪天,我赶着羊到村里的牧场上吃草,一群狼大概是饿疯了,冲进了牧场。那时候,有两家养了獒,还有几支猎枪。狼群围住了一头待产的母羊,咬住了,死命往外拖,枪在响,獒也在叫,狼群只好撤退,有一只狼被獒咬断了腿,跑不快,拖得雪地上到处是血,头狼走过去,在它的咽喉上咬了一口……”“阿爸,都是狼,头狼为啥要咬同类?”格桑瞪大了眼睛,他还不明白什么叫“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他更不明白,要保存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和至高荣誉,有时候,团队的首领必须要残忍而果断地作出选择。这是狼的生存法则。格桑不是狼,更不会像狼那样残忍而绝情,他不能体会,所以也就无法明白。

多吉大叔知道我是听明白了,就冲我点了点头,转头问格桑:“要是你的羊群被狼袭击了,后来狼跑了,但很快又会回来。有一头羊受了重伤,快死了,你又必须赶快回到村里。你说,你是要那头快死的羊,还是要保住整个羊群?”格桑眨了眨眼,毅然地说:“都要,咱们牧民的衣食住行都在羊身上,咋能放弃呢?”

多吉大叔笑了,摸着格桑的头,说:“傻孩子,都要?你保得住吗?人啊,有时候就要学会放弃,到了那个时候,你不想放弃也不行。你看,狼都懂得这一点,咱们是人,两条腿的还能比四条腿的笨吗?”

不知道大黑是否听得懂,她一直站在门口看月亮,我不知道,对于一只獒来说,太阳、月亮又有什么好看的。或许,用獒眼来看人,人才是一种可笑的动物,整天忙忙碌碌,忘记了大自然的美,也不懂得欣赏大自然的美,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就知道整天转啊转啊……

我认定大黑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终于看见大黑回了一次头,而且是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盯了我两秒钟。我真的很怀疑,这只巨大的獒是不是能猜透人类的想法,她是不是知道了我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所以要用这样嘲笑的目光看我。

大黑很快转过了头,又往院子外望去,村落里稀稀落落地坐落着牧民的土房子。这个村落的人不多,最多也就十几户,当天刚黑开始点灯的时候,村落里的灯就像棋盘上的棋子,东一颗,西一颗,寥寥几盏。

边境的夜晚有些寒意,格桑眨着眼,静静地听多吉大叔说着,怀里的枪越抱越紧。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续了一撮烟叶,但是没有点,拿在手里,想了一想,说:“格桑啊,在狼的家族里,为了保存一个狼群的实力,初生的小狼就像掌上明珠一样金贵。你今天看到的那只母狼,可能是被狼群抛弃了,母狼后腿有伤,这是它致命的地方,它捕不了食,狼崽很快会饿死。”

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多吉大叔要救下那两只狼崽。

对于牧民来说,对狼的仇恨是世世不息的,他为什么要救狼?听说要去救狼,格桑很是奇怪,他问多吉大叔:“阿爸,为什么要救狼?狼吃我们的羊,伤我们的人,救了狼,村子里的人会骂我们的。”

多吉大叔皱了皱眉,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咱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儿,咱们的羊群也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儿。如果牧草没了,草原荒了,变成了一片沙漠,羊群也就没了,羊群没了,咱们还靠啥活命?这就是老一辈传下来的食物链啊!有时候选择就是放弃,放弃也是选择。”我突然觉得这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藏族老牧民,竟然有着哲学家一样的思想和头脑,虽然他不会说那些多么伟大辉煌的话,但却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这些意思。这不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而是从世世代代无穷尽的苦难生活中淬炼出来的人生法则。在这个老牧民面前,我觉得很惭愧,一个藏族的老牧民都懂得的道理,而我却没有体会到,至少,在此刻之前还没有。

狼少了,兔多了,草荒了,羊没了,这就是草原上不同物种之间的联系。选择等于放弃,放弃等于选择!那么我现在到底是在放弃还是在选择?

看着格桑还不太明白的表情,多吉大叔细心地向他解释道:“孩子啊,现在草原上的狼在一天一天地减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咱们的牧场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场荒了,又拿什么来喂咱们的羊?咱们是牧民,为了喂壮咱们的羊,咱们打狼杀狼,但有时候,也必须救狼保护狼。”

格桑听懂了,点点头。

夜里,我开始修那支老枪,格桑一直在边上陪着我。

天亮的时候,终于把枪修好了。喝完一碗酥油茶后,我们就出发了。

多吉大叔准备了一些干粮,还有一袋水。今天,可以说是全家出动,格桑要去牧场放羊,而那个草坡离牧场也不远。我和多吉大叔要去看那只受了伤的母狼。大黑就走在队伍的前面,她领着格桑,领着羊群,领着全家出动了。

清晨的风吹过来,把大黑的颈毛吹得更加威武,她就像一座大山一样,挡在我们和整个羊群的前面,慢慢地走着,不时地回过头来看一眼自己的主人,顺便鄙视一下我。

第一次在草原上漫步,我兴奋的心情难以言表,左看右看,不时地向多吉大叔询问。

格桑跟在羊群屁股后面,而羊群又跟在大黑屁股后面,我和多吉大叔则跟在格桑的屁股后面,慢慢地走着,说着。

辽阔的大草原像一块碧绿无边的大毡子,远处起伏着一个个山包,蓝天、白云、一个藏族老人、一个年轻孩子、一个穿着绿军装的我、一群白羊、一只黑獒在一片汪洋般的绿色中向前移动。你想象不出,那有多么美,美得让人心醉,连草原上的风和空气都带着一种抚慰人的温柔。

三 仁慈大黑救下天敌的幼崽

牧场不算近,我问多吉大叔:“家门前就有许多草,为什么不在最近的地方放羊?”

多吉大叔笑着回答:“家门前才更要养草啊!我们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草,就是我们的命。”

我在沉思:草是牧民的命,而像我这样的人呢?像我这样生活在喧闹大都市里的人,什么又是我们的命?我找不到答案,多吉大叔也不可能给我答案。我希望,当我离开这片绿色之海的时候,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答案。

到牧场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多吉大叔把水壶递给我,取下肩上的干粮袋子,我们开始吃东西。我真的有些饿了,藏族人的羊肉干真好吃,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有一种从未尝过的鲜美。我一边吃,一边望着远处的美景,心里想:如果我离开了大草原,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这样美味的东西了——带着古老村落乡土味的羊肉干。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挡物,羊肉干的香气被风吹送得很远。

此时,格桑也发现了对面的山包上有个黑点在缓慢地移动,他小声地喊起来:“瞧,是那只母狼。”它的左后腿断了,骨头戳在外面,只能用三条腿往前蹦跶。

那只母狼好像也发现了我们,它有点儿犹豫不决,想后退,但是肚子又饿得厉害,就向前伸了伸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呼吸空气中的香味,仿佛那一缕缕的香味也可以暂时填补一下空瘪的肚皮。

大黑已经赶着羊群到牧场里吃草去了。她很聪明,围着羊群转,把老羊、小羊还有待产的母羊及一些体质稍弱的赶到羊群中间,让强壮的羊站在外围吃草。这样,危险来临的时候,羊群就可以更加团结起来快速撤退,不至于把老弱病残给落下。

獒也懂兵法?打死我也不相信。

格桑留下来看守羊群,我和多吉大叔向那个草坡走去。母狼发现我们在它的领地上移动,警戒性提高,立即转过身,拖着那条断腿,一瘸一拐地走下了山坡,消失在融融的草色中。

我们到了草坡下面,母狼的窝可能在草坡的另一边,反正我是没有发现什么特殊情况。多吉大叔在草坡上趴了下来,他在思考什么,停了一会儿,说:“小狼就是狼群里的宝贝,狼把小狼当命根子看,没道理会被狼抛弃。这只母狼应该是在还没生产的时候就被抛弃了,它受了重伤,走不了。头狼可能是它的丈夫,还算是仁慈,没有咬断它的咽喉。”停了一会儿,多吉大叔又说,“小狼应该还不算大,说不定还没睁眼呢!”“狼崽出生后几天睁眼?”我问多吉大叔。大叔说:“应该跟狗差不多,10天左右吧,听老一辈人说,现代的狗也就是从最远古的狼进化来的。”

母狼的确是饿了,它竟然不顾危险大着胆子又从草坡后面爬了上来,缩着那条断了的后腿,远远地望着我们。它很瘦,肩骨高高地耸着,目光中已经没有了狼的血性和残忍,而仅仅像一个可怜的母亲一样,哀戚地望着我们,我仿佛能听到它肚子里传出的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母狼见我们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就大着胆子,又向前蹦跶了一步。我看见它肚皮下的乳房空瘪地悬挂在那里,它的左后腿断了,半截白森森的骨头戳在血淋淋的皮肉外面,皮毛上的血迹已经风干。估计它每蹦跶一次,伤口就会牵起一阵钻心的痛,因为我看见母狼的另外三条腿在打哆嗦。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还没吃完的羊肉干,准备扔给母狼。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当它们因为没有食物而叼走人类的孩子时,从来没有手软过。我这样做,对还是不对?

多吉大叔按住了我的手,有动静,草坡后面传来几声狼崽揪心的哀鸣,像狗崽子一样,咿咿嗯嗯的,它们用最大的力气嚎叫着,呼喊着自己的母亲。

母狼的耳朵剧烈地抖动了一下,根本顾不上自己的那条断腿,它疯了一样往回跑,几乎是滚下草坡去的。我再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在母爱面前,没有贵贱,也不分物种。我想起我在站台挂掉母亲电话时的决然,心里疼痛了一下。“草原上,虽然长的是草,但吃肉的动物却多,幼小的狼崽随时有被其他动物吃掉的危险,母狼一般是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孩子的,食物都是公狼从外面带回来。现在这只母狼被抛弃了,只有自己出去找吃的,在我们没来之前,小狼崽说不定早就已经死了几只了。”多吉大叔说着,站起身来,往草坡上走去,我也跟了过去,我的一身绿军装在大草原上是天然的伪装,而多吉大叔的藏族服装却是那样显眼。

一只草原熊袭击了狼窝。动物之间的联系真是很奇妙,熊虽然视力有限,但大多时候却总能如愿地找到它们想要的东西。

熊也饿了,它的半截身子钻进一个洞里,肥大的屁股和两条短粗的后腿露在外面,正一点一点地倒退出洞。狼崽的哀嚎又一次清晰地响了起来,却在熊蠕动着两片嘴唇开始咀嚼的时候,戛然而止。

看着自己的宝贝被一头熊吃掉,母狼歇斯底里地哀嚎起来。它决定放弃自己的性命来保住它的孩子,它拖着一条断腿,开始向熊发起并不能构成多大威胁的攻击。母狼连续不断的攻击惹毛了饥饿中的熊,熊退出身来,和母狼搏斗。我和多吉大叔就像是坐在罗马角斗场上的两个观众,看着场中一强一弱两个对手在拼命厮杀,一个是为了食物,一个是为了孩子。

其实,多吉大叔应该也像我一样,他不知道是应该向熊开枪,还是向狼开枪,或者两个都不帮,任其自生自灭。自生自灭,也许就是大自然对待弱者最好的生存法则。

突然,多吉大叔开了枪,是向天鸣枪,他的目的是要惊走熊,保住母狼。

熊视力不好,听力也不怎么样,但它的嗅觉却十分灵敏,它也许没发现我,但发现了多吉大叔,一个孤零零的影子在熊模糊的视线中晃动。被母狼挑起战斗欲的熊冲上了草坡,迈动着两条粗壮的腿,向多吉大叔站的方向冲来。“嗷——”一声洪钟般震耳的獒吼声传来,我惊讶地回头,看见大黑像一股黑色的旋风,闪电般从斜对面的草场冲了过来。我没有想到,大黑那看起来粗壮结实宽大的身体,竟然也能像兔子一样灵敏纵跃,惊得我目瞪口呆。

大黑风驰电掣地冲到了草坡上,目露凶光,龇着满嘴匕首般锋利的牙齿,怒吼着,毫不犹豫地向熊猛扑上去。那一声响彻长空的獒吼吓住了熊,在近距离的对视中,熊可能感觉到自己面前的大家伙更像是一只雄壮威武的狮子,饥饿中的熊为了保存实力,掉转屁股,慌不择路地撤退了。

谁侵犯了獒的主人,也就和獒结下了深仇大恨。大黑愤愤不平地朝熊逃跑的方向吼了几嗓子,然后威风凛凛地站到她主人的身边,用耳朵蹭了蹭多吉大叔的衣服。

母狼已经没救了,后腿断了不说,肚子上被熊豁开了一个大洞,内脏血淋淋地洒在草地上。对于狼,我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只是觉得面前的这只母狼很可怜,也很委屈。

大黑跟了过来,守在主人的身边。

母狼还没断气,嘴巴大张着,舌头耷拉在外面,拼命地喘息,看见大黑走过来,母狼低低地哀嚎了几声,然后死死地盯住洞里。多吉大叔说:“母狼让我们救它的孩子,里面可能还有一只小狼。你听,还有动静,狼崽可能是吓坏了,都叫不出声了。”

大黑没有像别的獒那样围住一头快死的狼兴奋地奔跑,像是自己毫不费力打到了一只猎物,相反,大黑很安静,她用一种宁静的眼神端详着快要死去的母狼。

阳光直射下来,大黑被一层金色的光芒笼罩着,我忽然有一种从内心发出的感动,除了感到忠诚、勇猛之外,还有——仁慈。也许,獒的那种目空一切又高高在上的神情,正是源自于它们内心深处的仁慈。

母狼死了。大黑仰头嚎叫,似是在向一个遇难的母亲致礼。

我撅着屁股钻进狼洞,从里面掏出了最后一只幸存的幼崽。这是只出生才几天的狼崽,还没睁眼,灰不溜丢的,一点儿也不好看,抓在手里软绵绵的,像个肉球。小家伙晃动着四条柔弱的腿,张着嘴巴,它的确是吓坏了,几乎已经叫不出声音,却仍在努力地寻找它的妈妈。

我不知道大黑原来对幼小的东西是如此感兴趣。她凑上来,闻了闻狼崽,然后,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大黑竟然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小狼崽的毛!嗅到了陌生的气味,小狼崽示威似的从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四只小爪子拼命地抓动,然而大黑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地继续舔小狼崽的毛。“回去吧,看看牧场里的羊。”多吉大叔说。

看见我们回来,格桑远远地站在牧场边上招手。他跑过来,从我的手里接过小狼崽,然后叫着:“哟,真小,长得好丑,皱巴巴的。”

休息的时候,多吉大叔告诉我:“去年的时候,大黑怀过一次崽,也是怪我自己,没照顾好她,后来没生下来,难产……”

我同情地望向大黑,大黑正用嘴拱格桑的手,然后把小狼崽叼过来,自己卧在草地上,把小狼崽放在怀里,轻轻地舔着小狼崽的毛,从头舔到尾巴,好像怀里的这个就是她失散了许久的孩子。小狼崽却还不适应,那种凶猛的獒的气味令它不安,它只是感到恐慌,在拼命地爬啊抓啊,努力想摆脱大黑的束缚,去寻找它的妈妈。小狼崽又怎么知道,它的妈妈刚刚为了救它,拖着一条断腿和一头饥饿的熊搏斗,最后永远地躺在了这片无疆的大草原上,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草原上的野兽分解得不剩一根骨头。

格桑不太喜欢这只小狼崽,他觉得它长得太丑,又不可爱,很招人烦,极不安分,于是就很不待见它。

看看天色不早,羊群也都喂饱了,多吉大叔说:“回去。”

看着大黑对小狼崽那种慈爱的神情,这次,我没有去抱小狼崽,我担心大黑会咬我。被獒咬上一口,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大黑的尖齿可以直接穿透你的大腿骨头。

多吉大叔拿过小狼崽,我接过来。大黑这才站起身,跑到羊群的前面,开始领路。她依然是那样雄赳赳、气昂昂,只是回头的频率多了些,她不停地回头看我手中捧着的狼崽。

快到村口的时候,遇到了村里的扎西木大叔,他盛情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而且还邀请多吉大叔和格桑一起去。听说,他的儿子从大城市里回来了,还带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忽然,他发现了我手里捧着的小狼崽,很吃惊,试探性地问:“这是啥?灰不溜丢的,像是个狼崽。”

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儿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说:“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的时候,遭到了一队小狼群的袭击。他的命是捡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太多,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干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道:“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就算你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续烟叶,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得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孤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到远一点儿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认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很宠爱大黑,很少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他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在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拌匀。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一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了。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多吉大叔就特意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里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我的长相“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所以就来了。”

宗哲冷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待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儿都不待见,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四 獒王大黑很愤怒

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气质,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但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NO”。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儿,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我感觉到有点恶心,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我在部队时的队长)那样的朋友待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窃窃私语,有点儿见不得人的感觉。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总预感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儿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放牛,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扎西木大叔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会儿,看到村里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些反应,就又接着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啊。”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那只獒一点儿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继续说,“你们知道这獒能卖多少钱吗?吓死你们!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上百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这时,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场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这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淳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只獒。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如果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多吉大叔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得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倒是说句话呀!”“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杀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啊!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多好!”“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当有人愿意出几万,或者几十万,甚至有可能上百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

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舍弃自己的性命从狼群中救下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不!”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死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隔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着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格桑憨憨地笑,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儿了。”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儿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格桑又问:“大黑肯吗?”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

我插了句话,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肯定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族人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进头来望一眼。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

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说话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找了点儿羊奶喂它,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牙的肉乎乎的嘴漫无目的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突然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是的,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要灵敏得多。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

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看到大黑这种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我没有上前拉,也不想去拉,像宁丽那样的人就应该给她点儿教训。

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到了,我劝他们道:“走吧,大黑在发飙!”宗哲毫不客气地大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

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装模作样地哭起来。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

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说完,几个人愤愤地离开了。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他本来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似乎病了。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儿,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

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

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小狼崽又饿了,开始叽叽哇哇地叫,在包里乱爬,努力地想往外钻。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尿了,尿在我的手上,臊臊的,很难闻。我有些气愤,小东西真难侍候。我一边皱眉,一边费力地用结巴的藏语说给格桑听。格桑听了,仰躺在草地上,放开肚皮笑,我就把小狼崽的尿往他袖子上蹭。格桑急忙一个翻身,可草坡是斜的,这一翻,就咕噜咕噜地往羊群堆里滚了下去。羊看见草坡上滚下个人来,一下子都散开了。

大黑也不嫌累,总是一会儿坡上一会儿坡下地跑。她把羊群重新聚拢起来,一抬头,看见我提着小狼崽的脖子,就飞快地向我冲来。

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瓶奶,狼崽饿了,咬住我的一根手指头死命地吸,它的力气很大。我冲草坡下喊:“格桑,牵头母羊上来,喂奶。”

大黑第一个冲上来给小狼崽舔尿,她闻到我的手上有尿味,就伸舌头舔了一下,热热的,带着一股獒的体温。真应该感谢小狼崽,让我和大黑有了一次如此亲密接触的机会。

大黑的舌头软绵绵的,好像有些砂砂的感觉,可能她平时吃那些生肉,就要靠这砂砂的舌头来抓住猎物。我趁热打铁,趁大黑全神贯注地舔小狼崽的时候,我摸了摸她的头,大黑竟然没有冲我龇牙,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又得寸进尺地抚摸了几下。

大黑终于不耐烦了,她甩开我的手,又往草坡下跑去照看那群羊,真是不辞辛苦。

格桑把快生产的母羊牵上来。小狼崽终于吃上了奶。我用手托着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一边吃,一边用两只前爪使劲地抓母羊的奶头,它怕别人抢,于是就想把这个奶头据为己有。狼是残忍的,也是自私的、无情的,不然又怎么会有“白眼狼”这个说法?我坚信,这头小狼崽要不了几天就会显露出它的本性来,或者再大一点的时候,它和大黑就会很难相处下去了,至少和圈里的羊是过不到一块儿去。

忘了交代一下,这头小狼崽是公的,将来它长大了,不可能像大黑那样具有母性的慈爱,它会忘本,忘记它以前是怎么从灾难中存活下来的。然后,它可能会袭击自家的羊群,或者再跟大黑发生冲突。

我不能猜想,那时的大黑会怎样地悲伤——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到头来却要和自己站在对立面上。我正在胡思乱想,母羊可能是被小狼崽抓痛了,开始甩头扭屁股,终于挣脱了格桑的手,跑下了山坡。

小狼崽意犹未尽,还在不住地咂着嘴巴。我发现小狼崽的两只眼睛都露出了一条缝,那条缝在慢慢地扩大,它可以看见东西了。

大黑又飞快地跑上来,再次确认小狼崽是否安全。我把小狼崽递到大黑的面前,说:“瞧瞧吧,你的小命就是大黑救下来的。好好地看,记住了,将来别忘了本!”小狼崽不可能听懂,它只知道睁着模糊的眼睛,把脑袋四处乱转。狼的本性迫使它要迅速了解周围的生存环境。狼就是这样,哪怕你把它养在家里,有吃有喝,它也不会相信那个家是绝对安全的。

看见小狼崽睁开了眼,大黑也很兴奋,但她没有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有要把小狼崽从我手里夺下去的意思。她似乎也隐隐地感觉到这个小东西不属于獒的家族,她有一种兴奋感,同时也显露出一点失望。

大黑突然竖起了耳朵,开始警戒起来,然后她箭一样跑下了山坡,围着羊群打转,打转的节奏不同寻常,一种紧张的气氛降临。大黑在通知羊群,有危险。

羊群紧张起来,停止了吃草,一只只竖起耳朵,四面环望。大黑又冲上了山坡,格桑说:“可能有狼来了,不是独狼,是一群。羊也差不多吃饱了,咱们快走吧。”

大黑的预感没错,她可能是闻到了空气中狼的气味,所以才会如此紧张。她四下里张望,又围着格桑和我绕圈,这是一种护主的意思。

虽然知道是狼群来了,开始的时候心里有一点紧张,但自从上次见到那条断腿又发狂的母狼之后,我对狼就有了一种真真实实的认知感。

虽然有些担心,但看到大黑围着我和格桑跑,我心里还是蛮激动、蛮开心的。大黑也开始把我当作是这个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要好好表现,博取大黑的好感。

人的鼻子远没有动物灵敏,就连小狼崽也从空气中嗅到了本族狼的气味,它开始躁动不安起来,四只爪子在半空中乱蹬,像腾云驾雾一样。我毫不留情地将它一把塞进包里,然后说:“回去。”

就在我们赶着羊群离开牧场的时候,我远远地发现了一群狼。我的嗅觉比不上大黑,可视力不差,我一边走一边回头数:“一只、两只、三只……一共七只狼!”

我知道,一只獒可以打退一只豹或是三只狼,可现在是七只狼,而且还有羊群和两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一只狼的攻击力是有限的,可当七只狼协同作战的时候,那就像是一个特种小队,集团火力远比分散火力要强大得多。

五 与七只恶狼对决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只要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就是损兵折将,也要千方百计地把猎物搞到手。我想:大黑可能也计算出了这些不利的因素,她要分身保护羊群,要保护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要应付七只凶残的狼。她预感到大事不妙,所以就领着我们迅速地撤退。很奇怪,不知为什么那些狼不快速地追上来,反而却走走停停,不住地向我们这儿张望,然后东闻西闻,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草原上的孩子就是聪明,格桑突然叫起来:“啊!它们是来找小狼崽的。刚才小狼崽撒了泡尿,狼一定是闻到尿味追过来的!”

狼一步一步地紧跟在后面,慢慢地,快跟到了村口。大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她可能是预感到这些狼会一直跟进村子,而自己的主人就住在村子里。大黑护主,她准备首先发动攻击。我把挂包递给格桑说:“你先赶羊群回去,然后我再走,这样好一点儿,狼不敢很快跟上来。”

格桑被我骗了,善意的欺骗。他赶着羊群飞快地往村口方向跑去。

我留了下来,和大黑并肩作战。我明白协同作战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孤军奋斗要强得多,哪怕是獒和狼的搏斗。虽然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但至少也可以给大黑打打气,壮壮威。

我从路边的树杈上扭断一根树枝,把树枝的前端折得很尖,用来当作武器。别看是一截小小的树枝,但拿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手里,那就是一件足以近距离防身的武器。

从大黑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不屑于我留下来给她帮忙,也许在她的眼里,两条腿的动物基本上就算是半个废物,当然她的主人除外。她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什么感激的意思,只是把全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准备战斗。

我把树枝紧紧地握在右手中,左手铁拳紧捏得像块石头。我再次看了看大黑,她的神情很专注,除了紧盯着前面的七只狼,对别的东西根本就目不斜视。时间是静止的,周围的一切仿佛成了真空,而现实中,只有她和七只恶狼。

狼不敢妄动,毕竟这是一只狮子般威猛的獒,它们也知道先比较敌我双方的实力,因为我的加入,明显这一方的优势又壮大了一些。几头狼开始窃窃私语,有两只狼向旁边迂回。我知道狼是懂战术的,它们从实战中悟出了不少的捕猎方法,迂回包抄是一个不错的计策,而且据说狼也是因此屡屡得手。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两只狼的迂回行为更激起另外五只狼的斗志,五只狼有些跃跃欲试,准备在适时的时候发起攻击。我不太清楚这些狼为何会这样大胆,一般的狼见到了獒,常常都是吓得绕边走。

时机被大黑抢先了。大黑突然向前猛蹿了一大步,仰头向着狼群,疯狂地吼叫起来,树枝上的树叶被震得稀里哗啦地一通响,草原上的草都伏倒了一大片!

为了助威,也为了压住阵脚,我也怒吼着,跟着大黑冲了出去。我准备先打最外边的那只看起来稍瘦一点的狼,我要卡断它的脖子,然后用尖利的树枝插穿它的心脏。听说,狼最怕铁器敲击的声音,因为它们知道铁器的锋锐可以令它们致命。

在狼面前,你弱它便强,你强它便弱。没有铁器的时候,吼声也很奏效,我的吼声和大黑的吼声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不错的混响效果,在大草原上久久回荡。

听说有狼群,村子里的几户牧民在格桑的带领下,领着自家的獒赶来了。本来就心虚的狼更加害怕起来,开始飞快地撤退。大黑趁势追击,她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只狼的后半截屁股。我还没有瞧清楚大黑那闪电般的动作,就听“咔嚓”一声响,狼的血液像喷泉一样从大黑锋利的牙齿下溅射出来。

獒的牙齿也许没有虎牙或是豹牙那样尖而长,但是,牙齿长得长并不代表就一定是最厉害的,更重要的是上下牙齿的咬合力是否能在眨眼间切断骨头,力度远比表面的形式更重要。

那只倒霉的狼,它的左后腿连着左半边屁股被大黑硬生生地撕咬了下来,血淋淋的内脏从伤口处滑出,拖拉在草地上,血糊糊的一片。狼群风一般在大草原上消失了,那只被大黑撕烂半截后身的狼还在放声怪嚎,却被赶来的两头獒一齐围住。就看见血肉飞溅,内脏在半空乱飞,几秒钟的时间,那只狼就没有声音了,它已经被撕成了碎片,连骨头都被拆散。獒凶狠的一面,我终于亲眼看到。数个世纪以来獒与牧民的和谐共居,使狼变成了它们天然的敌人。

这一次,只不过是见到了一个小场面,后来那次要命的雪谷之旅,才让我真正见识到了獒的凶猛和壮烈。

大黑不屑于对那样一头死了的狼进行报复似的发泄,她赶走了狼群,也没有想要邀功,仍然像平常一样,默默地站立着,望着大草原上远处的天空,凝视良久。

回去的路上,几个牧民和格桑在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他们说得很快,不像格桑,为了能让我听懂,说话慢吞吞的。我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狼……崽子……羊群……村子……”

到家以后,我就问格桑:“刚才都说什么了?”格桑告诉我:“那些人说,那些狼是来找它们的小狼崽的,得把小狼崽扔掉,不然村子里会有大麻烦的。”我说:“狼群不是已经被赶跑了吗?它们还能找到村里来?”格桑说:“那当然,狼是很凶残的动物,也很狡猾,它们肯定能找到这个村子,再说吓跑了没用,哪怕到最后死得就剩一头狼了,它也还是要来的。狼就是这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惊叹得咋舌,没想到狼竟然是这样一种坚持而有毅力的动物。看我有些吃惊的样子,格桑又笑起来,说:“放心好啦,等这几天过去,那片牧场的草也被羊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要搬出去住了,离开这个村子。”“什么?”我更吃惊了,急忙问,“为什么要搬走?搬到哪里去?家里的东西怎么办?一起带走吗?”

看着我急切想得到答案的样子,格桑却笑而不答,他在故意和我卖关子。这小屁孩儿真有意思。他一头钻进屋里去,屋里传来他的声音:“阿爸,牧场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啥时候走?”

我急忙钻进屋里,多吉大叔正盘腿坐在地毡上,卷着一撮烟叶。多吉大叔一边卷烟叶一边自语着:“家里储的肉也差不多快吃完了,酥油还有几斤。过两天和大伙商量一下,咱们就一齐搬出去。”

我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于是我就问多吉大叔。多吉大叔笑着说:“牧民的生活就是这样,随牧草而迁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又问:“你们现在不是都住在房子里吗?难道连房子一起搬走?这附近不是还有很多牧草吗?绿绿的一片。”

多吉大叔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开了,他把烟卷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才告诉我:“牧民本来就是要随水草迁移的,因为那片牧草离村子比较近,所以我们才搬回来住了一阵子。你来得正是时候,若是再早一点儿或是再晚一点儿,咱们也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搭帐篷啦。”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最初的理解是错误的。我还以为现在的牧民都只住房屋了,搭帐篷已经成为很遥远的事了呢,但现在看来,我却赶得正是时候。

我还以为我这次来大草原,要与帐篷失之交臂了,谁知现在又有了机会,我很兴奋,又连珠炮似的问:“大叔,家里这么多东西都要带走吗?咱们什么时候再回来?”格桑插嘴说:“带走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的就留在这里,等冬天的时候,牛羊只能吃干草的时候,咱们再回来。”

多吉大叔又深深地猛吸了一口烟,目光望向门外的远山,喃喃地说:“咱们过几天搬去一片水草更肥美的地方,等到冬天了,家门前的这片草也快干了,咱们回来,牛羊就有干草吃,等到干草吃完,要是冬天还没过,就只有把羊赶到背风的暖坡下面去,那里的积雪薄,牛羊还可以拱雪下面的草芽草根吃,咱们牧民的一年,就这么着又过去了……”

我忽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提醒格桑。格桑这才想起来,把小狼崽从挂包里掏出来。小家伙已经憋屈得快不行了,因为那个挂包刚才就垫在格桑的屁股下面。奇怪的是,大黑此刻并没有像昨天那样走过去,和小狼崽亲热,或是舔一舔它的毛,而是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望着小狼崽,这个变化太让我吃惊了。

难道是因为白天的那群狼?还是大黑此时此刻还沉浸在对狼群的警惕中,所以对小狼崽也就提不起任何兴趣?“大叔,我们今天遭到狼群袭击了。”我说,表情有些紧张并且兴奋。“哦?”多吉大叔也有些吃惊,他说,“怪不得听到村子里有人往外跑,还有獒在叫。那个时候,我正在储窖里,几只狼?”“七只。”我回答,“后来有几个村民赶去帮忙,狼群被吓跑了。大黑还咬伤了一只,跑掉了六只。”

多吉大叔沉思了一会儿,他是草原上的老牧民了,凡事坚信“所听不如所见”,他说:“有大黑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小狼群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是小狼崽引来的。”格桑马上说。“难道上次我看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被狼群抛弃,只是在狼群外出觅食的时候才断了腿,等到狼群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母狼已经死了?难道真的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找来的?”多吉大叔说。“狼群会不会把母狼的死也算在我们账上?”我有些担心地问。“不会,母狼是被熊咬死的。狼又不傻,精明着呢!”多吉大叔说着,又抽了几口烟,很快,烟袋锅子里的烟就抽完了,他又不由自主地随手卷了一撮烟叶。他最喜欢在想事情的时候抽烟,想得越多,抽得也就越多。“那就把小狼崽还给它们,我们牧民还不想养,村子里的人都有意见呢!”格桑说。“小狼崽现在还在吃奶,送回去,它也是个死。你们瞧,刚睁眼,牙都没长全。”多吉大叔有点儿生气地说着,提起小狼崽的脖子,捏开它的嘴巴,给格桑瞧。

小狼崽嗷嗷地叫起来,露出一张肉乎乎的嘴。小狼崽长得真快,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变化。听见狼崽的叫声,大黑才伸过头来,舔了舔它的毛。“再过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再送回去。”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有些无可奈何,就好像明知道是个错,但又不得不错下去,一面努力要说服我们,一面又要在心里说服自己。

我知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只狼,羊就多一分危险,然而少一只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迅速得你想象不到,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兔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兔,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唉!”多吉大叔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其实,狼吃野兔比吃咱牧民的羊要多得多啊。它们只是在找不到吃的时,才会来攻击咱们的羊群……”

在牧民的压力和长远利益面前,多吉大叔顶着压力,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指责和不齿的目光。我忽然觉得,多吉大叔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是一座金刚,站在牧民的长远利益前面,顶住了所有的风险和压力。

人们常说“有其父,有其子”,此时此刻,我把这句话曲解成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有其主,有其獒”。怪不得第一眼见到大黑,我心底里就产生了一种震撼,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大黑主动承担起了保护整个村落的责任,现在,我似乎有点儿明白了。

晚上的时候,村落里又寂静下来,大黑没有睡在她那张舒适的地毡上,而是走到院门前站着,一直站了很久。草原上的风把大黑的毛掀起来,使她的体型顿时变大了一倍,更加威武雄壮。经过了白天的事情,此时的大黑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多吉大叔喊了她好几声,她仍不肯休息,而是像尊门神一样,雷打不动地钉在那里。也许,獒也有它们自己互相沟通的语言。有几家的獒也像大黑一样守在了自家门口,它们互相对望两眼,然后再望望村口。

夜深了,其他的獒终于都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去,院门关上,整座村子都沉睡起来。我一直躺在床上,扒着靠床那面墙上窄窄的窗户洞,偷偷地看着大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

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大黑猛地蹿出院门,疯狂地吼叫起来。我、格桑还有多吉大叔三个人一直都没有踏实地睡着,一听到狼叫和獒吼,都同时惊醒过来。我们不知道狼来了多少只,只听见獒吼得厉害,就一齐跑到了院子里。多吉大叔怀里抱着那支土猎枪,格桑随手从院角抄了把叉草的铁叉子,我只有空着两手,捏紧了拳头。

村子里的獒也吼了起来,村民们都被惊醒了,纷纷操着各自的武器冲出了院子,獒也跟着自己的主人跑出来,四处乱吼。一时间,死气沉沉的村落立即闹腾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涌到了村口,远远望去,村口对面的那片草坡上有几个黑点在移动。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又从那个草坡上传来,有人就喊:“我看清了,有六只。”

本来应该是七只的,有一只在白天被大黑咬断了腿,后来被赶来的另两只獒撕成了碎片。我一直就在想:这些狼一定会跟踪而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

狼是一种善于报复也喜欢报复的动物。

几只獒一齐冲着村口狂吼起来,那阵势足以气吞山河,我再一次想起了当年成吉思汗的那支强大的藏獒部队。有人说,成吉思汗的那支藏獒部队拥兵五万,全是清一色的勇猛藏獒,也有说三万、两万的。我不敢想象,就算只有一千只,那气势也足以令人吓破胆。我想着那铺天盖地而来的藏獒部队,一路横扫,风卷残云,心里就冷得发毛。

草坡上的黑点消失了,狼嚎声也听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

獒又各自吼了几嗓子练声,然后就在主人的吆喝下被带回了家。

六 当大黑遇见另一只猛獒毛毛

大黑还是不肯回去,她又蹲在村口观望了一会儿。草坡上的草被风吹得斜向一边,风吹得草在抖动,像波浪一样,一波一波地斜扫过去。大黑忽然掉转头,甩开四只粗壮的腿,奋力往村后跑去。她要干吗?我跟在大黑屁股后面喊:“大黑,回来!”

大黑有她的想法,所以她不想跟我白费口舌,何况她的语言我也听不懂。大黑一直往村后跑去,头也不回。多吉大叔说:“走,去村后看看。”为了怕家里的羊群出事,就叫格桑先回家,有事就喊一嗓子。这村子本来也就没多大,一声大吼,全村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黑的预感是正确的,当我和多吉大叔赶到村后的时候,大黑正龇牙咧嘴地冲着村后的草丛弓起了背,正准备发起攻击。村后的草丛在哗哗地动,很明显,草丛里有东西在移动。大黑突然放开嗓子,大吼了一声,草丛里的狼受到了震撼,一只头狼扬起头嚎叫起来,另外几只狼立即分散,准备包抄。为了给它们的同伴报仇,这个小狼群看来是准备豁出去了。

又听到动静,村子里的獒又一齐吼叫了起来,然后冲出各自的院子,村民们也操着家伙都赶了出来,还有人把铁器敲得当当狂响。终于,狼群受不住惊吓,一哄而散了。

这一晚,村子里始终就没有安静过,狼群虽然散了,但不一会儿又聚拢来,进行攻心术似的骚扰。一会儿在村头叫一嗓子,一会儿又跑到村后嚎两声,反正就是不让你安宁。村子里的人们也许是长年累月地居住在大草原上,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除了忠心耿耿的獒时不时地吼几声回应外,人们再也不出来了。“这几只狼,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有獒在,狼是不敢进村的,它们只是想报复、发泄。”多吉大叔说。随后就在屋里的地毡上坐下,开始抽烟。

格桑蹲在羊圈里,突然惊喜地喊起来:“阿爸,母羊下羔子啦!”

多吉大叔兴奋地赶忙跑到了羊圈里。我没见过母羊下羔子,也没见过刚出生的小羊羔是什么样子,等我从大黑身边跑到羊圈里的时候,小羊羔已经顺利地出生了。

那只英雄的母亲一共生下了四只小羊羔,小羊一生下来,过不了一会儿就能走能跑了,这一点比人类要强得多。看着四只小家伙把头拱在母羊的肚皮下面抢奶头,身上的毛还没有干,我心里突然也生出了一种温柔的感觉。不知道大黑将来生崽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的她会不会也对我特别温柔?

总之,现在的大黑对我还是很不客气,龇牙是常见的事,有时候,仍然会走到我面前,拿屁股对着我的脸。我都默默地忍受了,我相信,这是大黑在考验我。

多吉大叔说,等这批母羊都产了崽,小崽子长得差不多了,秋天也到了,杀上一批羊窖起来,够我们吃到明年夏天,还可以牵一些和种植区的藏族农民换粮食、茶叶什么的。

朴实的藏族牧民就是这样过他们朴实无华的日子,所以说,羊群就是他们的命。

看到小羊羔在吃奶,我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一个晚上都没吃东西。我挤了点羊奶,拿到屋里去喂它。饥饿的小狼崽两条前腿已经站进了奶碗里,一条后腿正搭在碗边上,它用力一蹬,碗就翻了,羊奶流了满地,小狼崽就急忙趴在地上,到处去舔。这个舔的过程中,小狼崽又加进了一个新奇的动作,它一边舔一边用肉乎乎的嘴巴往地上啃,这是它天生的习性。狼吃捕食的猎物,它们只会撕咬,不会像猫一样去舔。我看到了小狼崽的凶残,又想起白天里的那几只狼,我有一种冲动,要把这只小狼崽丢出去,或者是一脚踩死。

正在我这么想的时候,多吉大叔走进屋,说:“今晚那些狼是不会来的,不过明天就不好说了,它们可能要在村子附近骚扰好几天,反正有獒群在,这几只狼也成不了大气候。”

经过一晚的折腾,大黑一定饿了,征求过多吉大叔的意见之后,我就去窖里给大黑捡了几块鲜肉和一些骨头,把骨头斫碎了,混在盆里,端给大黑吃。大黑先是鄙夷了我一会儿,可能骨头斫得太不均匀了吧,她坚持不肯吃,对于不是主人赐予的食物,大黑有一种天生的不屑和怀疑。“吃吧,吃吧,没事。”多吉大叔摸了摸大黑的头,亲手把盆里的肉搅拌了两下,再端给大黑,大黑这才低头吃起来。

还没长牙的小狼崽闻到了肉味,它疯了一样在大黑的怀里乱抓乱爬,终于被它找到了肉盘子,然后就用两只小前爪死死地抓住肉盆,两只后腿用力地蹬,想往肉盘子里跳。大黑一爪子就把小狼崽给按了下去,再怎么慈爱,大黑也只不过是一只獒,她用宽大的爪子按住了小狼崽的尾巴,自己大口大口地吞着碎肉和骨头。吃饱之后,大黑这才伸出舌头,舔了舔小狼崽的脑袋,闻到了大黑嘴巴里的肉味,小狼崽就死命地去舔大黑的嘴巴,大黑也去舔小狼崽,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闹在一起。

多吉大叔拿开了小狼崽,他说:“上次大黑和圈里的一头小羊闹着玩,一口就把小羊的脑袋给咬碎了。她那牙齿像钢条一样,拿不准力道,格桑都不敢和大黑闹。”我本来还想着有一天,大黑也能像对多吉大叔一样和我亲热,但现在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的心就凉了下来。獒就是獒,永远也不可能像家养的狗。

第二天放羊回来,傍晚的时候,我看见隔壁扎西木大叔家的獒——巴顿,正傻乎乎地站在自家门口往外张望。巴顿看上去有点儿憨头憨脑的,按我们人类的话来说,就是脑子里少根筋。我想:巴顿出生的时候应该还是正常的,只是它所在的那个家有些不大正常罢了,所以巴顿最后就被打磨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因为生气扎西木大叔鼓动着全村卖獒的事,心里还在愤愤不平,就想着怎么着捉弄一下巴顿。我回头看看屋里,大黑正和小狼崽趴在一起,就和格桑商量。格桑听说我是要整扎西木大叔家的那条獒,高兴得不得了,说终于可以出口气了,举双手赞成我的点子。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忠实的“同伙”。

开始干坏事了。

我先是装着给小狼崽喂奶,然后叫格桑用一条羊腿骨引开了大黑,趁着大黑不注意,我把小狼抓出去,扔到了扎西木大叔家的院墙外面。巴顿傻乎乎地看着,后来看见是只小狼崽,再蠢的獒也知道狼是自己的敌人,因为小狼个头太小,巴顿吼都没吼,直接走过去,抬起前爪来,就要踩小狼崽的脑袋,小狼崽吓得叽叽哇哇地叫。

我躲在一边看着,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格桑“啊”的一声尖叫,然后好像听到格桑被什么撞得翻了个跟头,再然后就看见一股黑色的旋风呼地一下从院子里飙了出来,直奔巴顿扑去。

巴顿正在玩弄它的猎物,听到身后有动静,一回头,大黑已经扑到了它的面前,猛地往上一跃,巴顿这才瞧清扑过来的是大黑,吓得一缩脖子,想要往后退,但已经来不及了。巴顿被大黑扑了个四仰八叉,四脚朝天地躺着,它没敢动,也没敢叫,只是吓得把个脖子使劲往后缩,护着自己的咽喉。

大黑毫不留情,愤怒地张开她的大嘴,凑到巴顿的脸上,喷着热浪,凶野地咆哮,丝毫不留情面。她一边吼,一边用两只宽大的前掌把巴顿死死地按在身下,不容许它有半点儿举动。巴顿根本就不敢动。

母獒比公獒要凶猛很多,尤其是大黑,浑身一股霸气,在与巴顿的搏斗之中,巴顿几乎是不堪一击,或者说,大黑根本就是占据了压倒性的绝对优势。

看见小狼崽无助地在地上乱爬,大黑还不解气,吼了两嗓子,忽然猛地一低头,就去咬巴顿胸脯上的毛。我怕她会咬伤了巴顿,扎西木大叔肯定会不依不饶地到多吉家门前跳脚大骂,就急忙冲过去,喊大黑住手。

我不喊还好些,听到我的喊声,大黑更加气愤,她也没有咬伤巴顿,只是把巴顿胸脯上的毛给扯掉了一撮,巴顿痛得扭了扭身子,大黑又是一口咬下去,咬住了巴顿左胸前的一撮皮。虽然她也知道都是同类,发泄的同时保留了自己的实力,可巴顿胸前的皮肤还是被穿了几个孔。

附近几家的獒听出大黑在发野,都跑到门口来看热闹,却没有一个敢过来凑趣的,只是远远地瞧着。我想上去拉开大黑,还没走近,大黑就扭过头来,冲我凶野地龇牙,像是要咬我,我没敢伸手去拉她。格桑捂着被撞青的额头跑出来喊我,多吉大叔听到獒吼声,也跑出来了,一见大黑在和巴顿打架,吓了一跳,连喊带拉,才把大黑拽了回来。在那个时候,也只有多吉大叔才敢去拉大黑了。

扎西木大叔不在家,宁丽和宗哲也不在,只有扎西木的老婆在做饭。开始听到獒吼声,她没放在心上,后来听听不对劲,獒就在自家门口吼,跑出来看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因为“主犯”和“真凶”都已经不在现场,她抓不到什么把柄,就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把巴顿骂了一通,巴顿不敢叫,怏怏地钻回了屋里。

事后,我第一次被多吉大叔严厉地批评了一顿,他说:“幸好后来我出去了,要不然,真会出了大事!獒不能见血,凶野的獒就更不行,还好巴顿伤得不重,不然大黑会把巴顿活活咬死。獒咬死獒的事又不是没发生过,万一巴顿被咬死了,咱们可赔不起!”

我知道多吉大叔说的赔不起,另一层意思是说扎西木大叔要卖獒的事,在扎西木大叔的眼里,他们家的巴顿至少也可以卖个几十万或是上百万美元的。我因此对扎西木一家更加没有好感了,人都是有情感的,我不排除自己的喜好有时会出现某种极端的可能。

我和格桑是“案犯”,连带着大黑也一起挨了训,多吉大叔对大黑的“训”不是言语上的责骂,而是更高了一个层次,他用一种不满意的眼光看了大黑几眼。大黑知道自己今天犯了错,不敢吱声,老老实实地趴着,主动承认错误,既不恨我,也不怨格桑。

我曾经听说过有人养的獒,因为主人的责骂,后来受不了气,竟然自残至死,又有人传言是咬舌自尽。我心里有点害怕,害怕大黑也会那样,还好后来没有。大黑不是那么小气的獒,即使她的自尊心很强,但她对主人的理解和毫无保留的信任已经完全超越了她内心孤傲的自尊。

我们准备搬出去了。多年的部队生活培养出了我的条理性,我把格桑搬出来的东西都分了类,打包好:要带走的,要留下的,分成两堆;吃的和用的也分成两类;生活用品和出行用品也分开摆放。一样一样地分类包好之后,天都黑透了,三个人都很累,坐在地毡上喘气。多吉大叔抽着旱烟,说:“早点搞好,免得到时乱了手脚。等明后天大家伙都忙的时候,咱们可就清闲啦,还可以到别家去帮帮手。”

第三天,村民们准备搬出去了,各家把所需的东西装满了车,有的人口稍多一点的家里还装了两车或是三车。

拉车的马走得并不快,牛羊也是一路走一路吃,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草原上燃起了篝火,大家抢着以最快的速度搭起各家的帐篷。

可能是第一次在大草原的帐篷里过夜,第二天我早早就醒了。天还是蒙蒙亮,绿色的草原上还笼着一层夜色的痕迹。我走出帐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呆住了。

我发现不远处有两三个黑点正向这边缓慢地移动过来,慢慢地近了,发现是一个年轻的藏族妇女,带着一个藏族小姑娘,小姑娘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还有一只黑毛黄爪的大獒。

那只大獒看起来比大黑长得还要雄壮,很威武,脖子上套着一圈红璎珞,一颗巨大的脑袋就更显得有些狰狞恐怖。看见有陌生人和陌生獒入侵自家的地盘,大黑立即向入侵者狂吼起来。那只獒也弓起了背,冲大黑狂吼,如果不是它的主人拼尽了力气拉住他,估计那个大家伙立即就会冲上来,和大黑厮打在一起。我怕大黑会吃亏,捡起草地上的一根栅栏木操在手里,然后冲大黑喊:“大黑,回来!”

那个小姑娘忽然怯怯地对那个年轻妇女说:“阿妈,他不是我们族里的人,他和阿爸一样,会说汉语呢!”

年轻妇女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尼玛,别乱说人家。”然后她使劲儿抓住那头大獒的链子,叫喊,“毛毛,回来!”

我很奇怪,这个藏族女人养的獒为什么会取了一个汉语中的名字?

看着毛毛气势汹汹的样子,大黑深知先下口为强的道理,一下冲上去,就要对毛毛下口。“大黑,回来!”一声大喝震住了大黑,大黑悻悻地回转过来看,看见自己的主人正站在帐篷前瞪视着她,就只好缓缓地踱了回来,走到羊群边站着。

可能是大黑那种英勇的举动博得了毛毛的好感,也许是英雄惜英雄,大黑停止了吼叫,毛毛也就立即住了口。多吉大叔笑呵呵地走过来,很开心似的笑着说:“哟,我们的央金梅朵回来啦!还带回了自己的宝贝尼玛!”

听到声音,格桑也从帐篷里跳了出来,拉住央金梅朵的手,高兴地喊着:“央金姐姐,央金姐姐!”

我这时才知道,央金梅朵是才让大叔嫁出去的女儿,她的丈夫常年在内地做生意,家里又没有别的人,所以央金梅朵经常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待在内地,懂汉语。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獒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凛凛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它似乎有了一点儿好感,她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多吉大叔说:“捡回来的,母狼死了。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毛毛主动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就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开心的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在照看羊群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一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他们是来看獒的。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一个安适的家,还是说他们只是进行藏獒买卖的二道贩子?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那些外国人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璎珞使它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十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我所知道的是,獒的出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通过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最终又想再把獒卖到哪里去。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然后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七 大黑今天心情不太好

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外国人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起,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把它们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分。

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

羊圈里的羊被咬死了一半,被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的人都哭了,除了那些惊诧不已的外国来客。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草原实在不是他们能继续待下去的地方,于是作出了让步,不再为大黑和毛毛而坚守下去了,决定看看别家的獒。扎西木大叔笑了起来说:“就是嘛!咱们家的獒也不错,好歹也算是纯种嘛!”

因为狼群袭击了自家的羊群,看着自己的财产损失大半,有些人卖獒的意思就淡了许多,但又受到了扎西木大叔的鼓动:“卖了吧,好多钱呢!羊才能卖个什么价?你卖一辈子羊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咱们卖了獒,就搬到日喀则去住啦,买新房子,还要买车……”

看着那些外国人在给一家一家的獒商定价钱,多吉大叔又心疼又气愤地骂:“没良心的人啊!缺德哟!唉……”

扎西木大叔家的獒终于卖掉了,那些外国人砍价的本事还真不比中国人差,原本说是十万美元的,砍到最后,扎西木大叔家的那只獒以六万八千美元的价钱卖掉了,折算成人民币也有四五十万元吧。扎西木大叔显然觉得钱还不够多,就有些不满,嘴里叽叽咕咕地骂着什么,反正那些外国人也听不懂他在骂什么东西。

另外有四家的獒也卖掉了。宁丽带来的那台笔记本电脑派上了大用场,钱立即从网上银行转到了宗哲的账户上,等去了大城市之后,再折换成现金,分给几户卖獒的牧民。我猜想,在美元折换的这个过程中,估计宁丽又要小赚一笔,但是因为扎西木家是卖獒的主筹划者,另外几家又都没有银行账户,一向贫穷的牧民突然有了那么多钱,也就不去计较那么多了。

那些外国人很是兴高采烈地牵着獒走了,走时不忘记告诉多吉大叔,说:“老哥,好好想一想,想卖的时候,就打我们电话,我们随时都有时间过来……”

那些被主人抛弃的獒一个个垂头丧气,像是马上就要被牵上屠宰架的狗,看上去确实有些怏怏的,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我看着都觉得这些獒真是可怜。

大黑冷漠地坐在自家帐篷前面,漠然地看着那些人卖獒买獒,獒成了一件件交换利益的商品,她有些悲哀的神色,为那些被卖掉的獒悲哀。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一群金发蓝眼的人牵着,在大草原上渐渐消失,大黑的神色突然变得无限悲戚起来,她仰起头,张开那张令人生畏的大口,愤怒地吼叫着:“嗷——”毛毛走过去,站在大黑身边,陪着她一起沉浸在悲痛中。

扎西木大叔和另四家卖掉獒的牧民欢天喜地地商量着怎样去日喀则,有些人已经开始拆帐篷了,家居用品散落得到处都是。

本来就只有十户人家,现在走掉了五户,还剩下五户,除了毛毛和大黑之外,就只有一只獒了。草原上立即安静了下来。多吉大叔失落地望着远去的车队,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只听得出那是悲伤。

因为有大黑和毛毛在,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家的羊并没有损失多少,只是受到了巨大惊吓,但是两家都分到了不少被咬死的羊。各家都忙着开始挖储窖,将刚死没多久的羊分割干净,一块一块地储进窖里。这些肉差不多可以储到开春,因为储窖挖得深,地下温度极低,完全可以保证肉质的鲜美。我所吃的手抓羊肉就是用这样的肉做出来的,如果是刚宰割的羊,味道还要鲜美不知多少倍。

帮多吉大叔挖好储窖,储完自家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羊肉,我来不及抹一把头上的汗,就跑过去给别的几家帮忙。现在夏天还没过完,草原上的白天像个蒸笼,晚上又像个冰库。我干得大汗淋漓,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

忙活完所有的事情,我突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说不定快饿死了呢!我和格桑匆匆跑进去看的时候,大黑已经趴在小狼崽身边正在舔它的毛,小狼崽却丝毫不领情,到处乱抓乱爬。小家伙好像饿得快要死的样子,张着嘴巴,无声地叫着。格桑跑过去看它的嘴巴,突然惊叫起来:“天哪,它长牙了!这么快!”

晚上吃饭的时候,央金带着尼玛来看我们,带来了一些藏族风味的血肠,感谢我白天给他们家帮忙,而且还给大黑带来了一条羊腿。我们请她们母女一起吃饭,央金说吃过了,就一边看我们吃,一边聊天。

大黑趴在她的地毡上啃那条羊腿,她今天心情不大好,啃食羊腿的速度很慢,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好像白天的伤心还占满了她的心房。尼玛跑过去摸大黑的头,大黑对看起来幼小的东西总是有一种好感,尼玛摸她的头时,大黑就停下吃东西,用头顶去蹭尼玛的手。突然,我发现小狼崽正在向那条羊腿努力地爬过去,然后用两只小爪子抱住羊腿,拼命地撕咬。大黑警告似的用爪子敲了敲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突然龇起了牙,嗷嗷地叫着,拼死也要护住它怀里的羊腿,却被大黑一爪子就给横扫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央金说:“大叔,狼是养不大的,尤其是拴着养,该给它放生了。”

多吉大叔明白央金的意思,现在住着五户人家,却只有三只獒了。狼群也许还会来袭,留着这只小狼崽,只能是个祸害。“过两天吧,等再大些,就送出去。”多吉大叔抽起了一袋烟,默默地看着小狼崽。

小狼崽一点儿也不知道要讨好央金和在座的人,它仍然有要去抢夺那条羊腿的意思,但是又惧于大黑的武力,所以就悻悻地蹲在一边望着羊腿嚎叫。它已经快学会仰头向天嚎了,虽然现在嚎得还不大像狼叫声,但我相信,这声音也足够把它的家族引过来。

晚上睡在帐篷里,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很累了,他们睡得很熟,但我却睡不着。我找到那支猎枪,抓了一把子弹放进口袋里,然后走出了帐篷。

听到有动静,三只獒同时从各家的羊圈前站起身,发现是我之后,另两只獒又趴直了。大黑却依然站着,看着我,她好像知道我会向她走过去,就站在那里等我。我走到大黑身边,趴下,长长的草立即将我隐蔽了起来,大黑这才趴了下来,就趴在我身边。她和我离得很近,我能听到她呼吸的声音,感觉是那样亲切。

在夜晚的时候,大黑从来都是孤独的,特别是在今晚,大黑显得尤其忧伤,独自趴在羊圈外。现在我的到来使她有了一个伴,特别是在那些獒被卖掉的时候,也许我这样做,能给她以心灵上的抚慰。

我最引以为豪的就是长了一双超敏锐的眼睛。草丛中,风在吹,草在动,我瞅见茂密的草丛深处好像有一只毛茸茸的耳朵在向左侧方缓缓迂回。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暂时没有扣动扳机,大黑仿佛也明白我的意思,出乎意料地没有吼叫,只是警戒地盯着前方。从大黑的神情和她依靠嗅觉所逼视的方向判断,这群狼数量并不多,极有可能就是那群寻找小狼的狼群,昨晚的那群狼可能就是它们。

它们并不是真的要寻找食物,只不过是在进行一场报复。今晚,它们又来了。

我决定“打草惊狼”。我瞄准了那只缓缓移动的耳朵开了枪,我完全有理由再把枪口向下移动半寸,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开枪的那一刻,忽然改变了主意。事后再回想,可能是受了多吉大叔的影响吧,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变得仁慈了起来。

枪响的同时,我看见半截血淋淋的耳朵飞上了半空,紧接着是一声狼的惨叫,然后草丛中忽然跳出几只狼来,仰头长嚎,在大黑和毛毛放声狂吼的同时,迅速地从草原上逃得无影无踪。

这两天,狼没有再来,也可能它们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只是躲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它们在等待,在寻找再次下手的机会。

多吉大叔准备放生那只小狼了,我打算和他同去。大黑被留下来照看羊群。我背上那支猎枪,带足子弹,多吉大叔把一只布袋子套在了小狼的头上。大黑有些失落地看着小狼被套进口袋,她也明白,现在小狼长大了,与她想象中自己孩子的模样越来越远,但大黑多少还是有些不大情愿,就走过去,舔了舔口袋,与小狼告别。

草原上的路走起来很漫长,小狼不愿意受这种憋屈,在袋子里疯狂地挣扎,累了就歇一会儿,攒足精神后又开始在袋子里乱蹦乱跳,四只爪子像装上了弹簧。我实在忍受不了,强烈的太阳光照射得人头眼昏花,趁着多吉大叔没注意,我用足力气,往小狼的脑袋上狠凿了个爆粟。小狼受了气,不满地大叫大嚎起来,四爪乱蹬,向我提出抗议。

我们穿过一片小河,前面现出一座山坡,生长着浓浓的密林。我们走进了林子,走出好一段路程之后,多吉大叔提醒我有声音,我也听到了,那是轻微的脚步声,很整齐,而且极有频率。我们停下来之后,那相距不远的脚步声也就停了。多吉大叔告诉我:“有狼,不要回头!”

我握紧了手中的枪,听声音,知道狼不止一只,但是那支土枪每次却只能打一发子弹。我手心里的汗水湿透了枪杆子,多吉大叔却镇定地接过我背上的口袋,打开袋子,放出了小狼。

我听到背后传来几声狼喘息的声音,可能是看到了小狼,狼也有些情绪紧张起来。多吉大叔解开了小狼脖子上的绳套,掏出一块羊肉丢给小狼,然后又掏出几块,丢在小狼的周围,告诉我:“不要回头,向前走。”

我们向前走出了一大段路,听到狼没有跟上来,这才嘘了一口气。我用极快的速度爬上了一株大树,向后面望去,我看到小狼在贪婪地啃着那块羊肉,另外六只狼疑心很重,没有吃地上的肉,而是围在小狼的周围嗅着,低声地叫唤着,其中一只狼断了半只耳朵。

办完这件事,我们的心里都轻松了许多,多吉大叔提醒我,那些狼有可能还会跟上来,我们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我跳下树来,准备离开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多吉大叔突然大声喊起来:“小心,先别跳!”

可我已经从三四米高的树杈上跳了下去。以前在部队搞野外训练的时候,六七米高的地方我都跳过,这次被多吉大叔一嗓子喊,我不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脚一歪,脑袋磕在树干上,擦破了点儿皮,血流了出来。

多吉大叔告诉我,有一头小熊躲在树丛后面,刚才喊我,是叫我小心一些,别撞伤了小熊。

我拨开树丛,果然发现了一只正躲在石头后面发抖的小熊,小家伙估计刚满月,看见我肩上挎着一支猎枪,就吓得不行,一个劲儿地打哆嗦,缩着头,不敢看我。多吉大叔说:“这是棕熊。黑熊是不吃羊肉的,只有棕熊才吃,估计那些狼已经带着小狼走了,大熊可能是跑去那里找羊肉吃去了,小熊没跟上,被我们撞见。”

我说:“我们走吧。大熊来了,可不好应付,那家伙,体长一米八,都赶上我的个头了。”多吉大叔却说:“万一来了虎豹什么的,小熊怎么办?我们得把小熊送过去。”

我真佩服多吉大叔有这样一副善良的心肠,只好点头答应,扭着崴伤了的脚脖子,摸了摸小熊的头。这一摸不要紧,小熊放声叫唤起来,紧接着,我就听到树丛中传来了大熊的吼叫,树叶子震得哗啦啦地响。多吉大叔大声喊起来:“快走,母熊来了!”一把抓过小熊挡在身前,然后把小熊向母熊推过去。母熊以为我们伤害了小熊,不依不饶,一掌就扇了过来,熊掌离多吉大叔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

我知道熊的力量是非常大的,那个三四百斤重的大家伙,一掌扇出去,可以把人的脑袋掀掉半张皮,甚至可以直接把你的脑壳打碎。

就在这要命的时刻,多吉大叔还不忘了喊叫:“别开枪!”

危机之中,我掉转枪托把子,一枪托子砸了出去,打中了熊掌后面寸余的地方。我们人类把那个地方叫作手腕子,熊怎么叫,我不清楚,但我看见熊抖了下爪子,把熊掌缩了回去,然后掉转屁股,把目标对准了我,猛扑过来。如果是一只狼或者是一只小豹,我或许会先避开它的爪子,然后扭住它的脖子,向旁边猛地一拧,问题可能就解决了。但熊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皮厚体壮脖子又粗,体型上就比我强大了许多。

人与野兽搏斗,往往是野兽占据了上风,我在此刻对簸箕当初对我的折磨充满了感激之情。熊扑上来的时候,我用枪托子顶住了母熊的咽喉,但是没顶住,我迅速一闪,熊跟着又扑了过来,熊掌就在我眼皮前面晃动,把我的前襟撕烂了一大条,我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八 出行路上遭遇意外情况

熊的力气真的是你想象不到的强大。我在边境执行任务与敌人对搏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将敌人打晕在地或者扭断他们的脖子,一招致命,但此刻,我的体力却在与熊的对峙中渐渐地消耗掉了。

多吉大叔抓住了那头小熊,并且想尽办法把小熊搞得再一次嚎叫起来。听到小熊的求救,母熊终于放弃了和我的对峙,它撤回了庞大的身子,把脑袋对准了多吉大叔,愤怒地咆哮起来。母熊明白,这是多吉大叔要和它对换人质。

如果不是我的脚扭伤了,我也许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以我的技能,对付一只熊还是有把握的。我崴着肿起来的脚走到多吉大叔身旁。多吉大叔摸了摸小熊的脑袋,安慰了两句,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块羊肉,放到小熊嘴边。小熊不敢吃,它吓得只是一边哆嗦,一边嚎叫。

母熊疑惑地看着我们,它不知道我们在搞什么把戏。多吉大叔把羊肉扔到了母熊面前,把小熊送了过去,用藏语说着:“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不想害你们……”

我不知道熊是否能听懂,看见多吉大叔向母熊走过去,我紧张得握紧了枪杆子,只要熊敢袭击大叔,我就开枪。但多吉大叔平安地走了回来,母熊看见我们没有要伤害它和小熊的意思,就叼起那块羊肉,领着小熊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问多吉大叔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开枪,当时情况那么危急,会出人命的。多吉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差点儿让你受了罪,呵呵,不能打啊。现在好多人打熊子皮,棕熊的数量在一年一年减少,它可是咱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呀!”

我默然,不再出声,走到小河边,掬水洗脸,顺便把红肿的脚伸到冰凉的河水里泡着,很舒服。多吉大叔把我的脚抱在他怀里,仔细地揉捏起来,他说他知道一些脚部按摩的技术,对我受伤的脚踝有好处。他们草原上的牧民,小时候刚学骑马的时候,经常摔肿了脚,揉一揉就好了。果然,半个小时之后,我红肿的脚踝慢慢平复了下去,再站起来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痛了。

我们回到帐篷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才让大叔家已经做好了饭,请我们过去吃饭,大黑也跟着一起过去。央金说:“我很喜欢大黑,特意给大黑准备了羊腿肉和骨头。”

晚上吃饭的席间,多吉大叔提起白天遇到熊的事,然后大夸我的英勇。草原上的汉子敬重的是真正的勇士,对于不开枪敢于和熊肉搏的人,他们都是十分敬佩的。所有人都冲我竖起了大拇指,大声喊着“英雄”。我觉得很丢脸,脸上有些羞红,自己感觉这是我的搏斗生涯中最丢人的一次了。

小尼玛竟然跑过来,搂着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给我敬酒。格桑抱着那支枪,一个劲儿地羡慕,并且不停地说:“我长大了也要去当兵,像阿哥一样。”

我真的觉得很丢脸,丢到家的那种,我不敢抬头看大家,最后只好装出喝醉了的样子。一个晚上,大家说什么话,我也没怎么听清楚,或者就没敢去听。其实,真正的英雄应该是多吉大叔,在那样随时可能丢命的情况下,他竟然顶着巨大的危险,叫我不要开枪,只有英雄才做得到,而我却不是。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真的喝醉了,是多吉大叔把我背回了帐篷。

夜晚的气温很低,半夜,我醒了过来,就再也睡不着。我知道,此时此刻在帐篷外面,睡不着的还有一个,那就是大黑。大黑并不是像我一样夜不能寐,她是在尽职尽责地看守着羊群,没有偷过懒,也从来没有一夜停歇过。

我走到帐篷外面,在大黑的身边坐下来,慢慢地给她讲白天发生的事情。

我,一个老人,一杆枪,一头熊,老人喊不要开枪的时候,而我却正把子弹推上枪膛……我不是英雄,那个老人才是!

我说起来的时候很惭愧,但是很奇怪,大黑只是静静地听着,一向喜欢以鄙视我为乐的大黑,这一次竟然没有再用那种不屑的眼神地看我。她像一个忠实的听众,又像是一个神父,充满爱心地聆听着我的忏悔。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抚摸她的颈毛,她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有时候,一只獒或者是一只狗,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听众。

夜空,那样静,草原上的星星在寒夜中显得特别明亮,一弯明月孤独地悬挂在夜空。风在吹,草在摇,这样诗情画意的夜晚,我却一个人孤单地坐在大草原上,陪伴我的却只是一只獒。

我想起了不久前向我提出分手的女友,她说我给不了她要的快乐和希望,然后就扑扇着自己的翅膀飞走了,却把断了翅膀的我狠心地抛弃,而大黑却不嫌弃我。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嘲笑我、鄙视我,而我也在大黑的嘲笑和鄙视中再一次地成长起来。

我真的感到冷了,从帐篷里拿出军毯,披在肩上。军毯还算宽大,我把另一半披在了大黑的肩上。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大黑也没有反抗,依然那样静静地坐着,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夜,好孤独,一个曾经的军人和一只獒,共披着一条毯子。

这几天才让大叔的身子不太舒服,好像是病了,两个膝盖都浮肿了,经常在半夜的时候痛醒。我去看了一下,告诉他,这个可能是老年性的风湿病,膝盖的软骨内膜里面可能是有积液,夜晚冷的时候,得多盖层被子。

多吉大叔找来我和央金,他让我们进山采药去,主要是让我陪着央金,一个女人家上山不安全。家里的事由他来照顾着。

多吉大叔还是有些不大放心,要让大黑陪我们一起去,我说:“不用。家里的羊怎么办,万一狼又来了呢?”多吉大叔笑了起来:“上次那群狼是不会来了,狼都是领地性极强的动物,每一群狼都会占据一片领地,别的狼群是不会轻易闯入这片领地来的,除非它们饿疯了。倒是秋天了,晚上其他饥饿的动物会有一些。没事,有我和格桑在呢!再说,还有支猎枪。”

对于那支土猎枪,我没抱太大的希望,但是对于草原生活经验丰富的多吉大叔,我却是十分信任的。我担心,大黑一路上要吃很多东西,多吉大叔笑着说:“你可以路上多带点儿吃的,大黑自己也会找食物。你放心,饿不着她,要是把你和大黑放生在大草原上,几个月过去,说不定活着回来的还会是她呢!”

出发前,我学着央金的样子,神情虔诚地围着草地上插起的经幡转了十多圈,央金又把一块泥土样的东西挂到了我的脖子上。她告诉我,这是擦擦。“擦擦”这个词的发音是从梵语而来的,其意思无法从字面上表达出来,指的是泥制小佛像,是西藏同胞们寄托自己心愿的圣物,也是一种宗教和艺术的结合品。有时人们也将擦擦随身携带,充当护身符。

我和央金带着大黑出发了,毛毛有些不舍地吼叫了几声,看着我们离去。路上央金告诉我:“本来想带毛毛去的,但是大黑比毛毛更熟悉这里的环境。毛毛性子急躁,远比不上大黑的沉稳和机智,而且大黑知道辨路,就算是迷路了,大黑也能把我们领回来。”

大黑不紧不慢地走在央金的身旁,一点儿也没有担心前面的路会是什么样子,她完全一副老练的姿态。大黑就是这样一只獒,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但她又总能在突如其来的事情面前泰然处之。她那种平和的心境,是我期望拥有却又无法拥有的,我总是会想许多无关紧要的事。有时候,我常常会想:为什么人类的杂念就那么多,反而不如一只獒,獒都能保持一种随遇而安的平常心态,为什么人类却不能?

我们要去的那座山,山顶上还没有积雪,但到冬天就会有。山脚下还是阔叶林,越往上走,树木就会越来越显得瘦小。央金还告诉我,路上可能会下雨,叫我作好准备。

快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望见了不远处的那座山。天快黑了,央金说:“夜不入山,就在山脚附近搭个帐篷过夜,明天一早再进山采药。”

这次搭的是外出旅行用的那种方便帐篷,搭这个最简单,打开来一抖就成了。我搭了两个小帐篷,一个给央金住,另一个我用。央金从背包里拿出吃的来,先递给大黑吃。大黑陪我们走了一天,也累了,趴下来一边休息,一边吃着羊肉。她一路上抓了些鼠子吃,现在基本上已经半饱了,羊肉吃得就不多。央金说:“咱们是草原上的牧民,进山的时候少,进山如历险,得把大黑喂饱了,明天还要靠大黑领路呢。大黑鼻子可灵了,知道避开有危险的东西。”

我把手里没动过的肉递给大黑,她欣然接受了。虽然我很累,想休息,但看到大黑接受我给的食物,心里却开心得要死。

晚上,大草原上的风又刮了起来,大黑守在帐篷外面看夜。我有些心疼她,几次召唤她进我的帐篷休息,大黑都坚持不肯,她仿佛知道夜晚的大草原上随时都会有危险降临,显得格外警惕。

大草原的夜晚很寒冷,我从小帐篷里钻出来,仰躺在大黑身边,看大草原上开阔的天。今晚没有星星,连月光也没有,天上的浓云一片连着一片,因为草原上没有什么阻挡物,即使天很沉,视线也还是很辽阔。远远地,我似乎听到了一声枪响,从这声音上来听,不是普通的土制猎枪,应该是81步枪,也可能是56式,太远,枪声似有似无。我想:总不可能会是进口枪支,美国的M16或者比利时的FNC吧,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除非是职业的国际走私贩子。

我的心突然抖了一下,大黑也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地辨识声音的来源,但那声音太微弱了,如果不是凭借着我多年来对枪声极高的敏感性,我也许根本就不会感觉到那蚊子叫似的声音。

我和大黑都在极力搜寻第二次枪响,但那声音再也没有响起来。风突然刮得大了起来,小帐篷被吹得东倒西歪,还好帐篷的四角打得比较牢固,总算没有被掀翻过去。

草原上日照时间长,紫外线辐射也大,有不少动物是在夜间出来觅食的。我看见两只豹猫慌慌张张地从我面前跳了过去,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有几只臭鼬正在不远处探头探脑。突然,一滴水滴落到我的脸上,接着,紧密的雨点就毫不留情地砸落下来,下雨了。

夜间的雨来得急,我钻进了帐篷,呼唤大黑。大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她围着两个帐篷踱步,还是不肯进帐篷来。我除了对枪声敏感以外,对草原上别的声音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也没发觉什么意外的情况,就冒着豆大的雨点跑出去,把大黑拉进了帐篷。

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像撒豆子一样打在帐篷上面,哐咚哐咚地响。在这样吵闹的环境中,我更加无法入睡,突然间,心头涌起了太多的心事,就慢慢地讲给大黑听。今晚,大黑也似乎有心事,她对我的话提不起多少兴趣来,总是在帐篷里东张西望,有几次还想冲出帐篷去。我实在不忍心大黑站在大雨中守夜,无奈之下,只好把她脖子上的那根绳圈拴到了我的脚脖子上。

半夜,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脚脖子上剧烈的拉扯把我痛醒,我翻身起来,拧亮了手电,赫然发现在我的脚边竟然盘着一条粗大的蟒蛇。这条蟒蛇有拳头粗,似乎有两米长,可能是夜间避雨取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进来,蟒蛇无毒,但并不是说对人类就不构成危害。可能是怕吵醒了央金,大黑并没有用力地吼叫,只是低低地吠了两声,然后把我拉醒。我跳下地来,不敢去惊动那条蟒,蟒的缠绕力惊人,一条巨大的蟒完全可以把人的胸腔挤碎。

此时,外面的雨已经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夜色渐淡。草原上的夜很短,我知道天快亮了,就带着大黑走出帐篷去透气。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远山如黛。央金也醒了,正走出帐篷,问我:“怎么起这么早?”我说:“帐篷里有条蟒,反正也睡不着了,就出来走走。昨晚的雨好大,今天进山,路肯定很滑。”央金笑了一笑,掀开我的帐篷,那条大蟒还盘在帐篷里,正在享受夜晚消失前的最后一丝温暖。央金说:“昨晚下雨,山路肯定很险,今天必须提前进山,不然时间可不够用。”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小撮类似香料的东西,取了个打火机点燃。香气在帐篷里飘散开来,蟒蛇闻到香气,竟然乖乖地溜走了。我问央金:“那是什么东西?”央金告诉我是草原上流传下来的一种驱虫蛇的药草,没有名字,山区里很常见,晒干以后才更有效。

我们拆了帐篷,雨也停了,就地用了些早餐就出发了。

山路真的很不好走,下了一夜的雨,地很滑,而且山路又窄又险,稍不小心就有可能顺着山坡滚下去。我以为自己在攀援方面算是高手,但在这里却不行,随手在山壁上一抓,就是湿湿滑滑的一把。央金走得也有些困难,我一边照看她,一边瞅着大黑。但大黑似乎不用我担心,我想不到一只獒竟然可以在山路上行走得如此自如,也许是她宽大的脚掌产生了更多的摩擦力,也可能是那尖如钢钩的利爪帮了她的大忙。

我们走到一个转坡的地方,大黑停下来,不再往前走了,反而是掉转了头,朝着身旁的一个坡谷里吼叫起来,大黑的吼声在空荡荡的山谷里久久回荡。大黑吼叫,必然有事发生,我转头向四周寻望,突然,听到下面的坡谷里传来呼救的声音,央金吃惊地叫起来:“肖兵你瞧,那辆车翻了,好多人被压在下面。”

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看到一辆侧翻的小货车,货车周围是一些坍塌的山体,已经将小货车的一半都埋住,货车底部和泥土中露出一些手脚和几个人的脑袋。

听到山坡上有动静,下面还清醒的人就奋力地大喊救命,那些人说的是汉语,不像是一个地方来的,我听得出有各地的方言,其中一个人竟还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我有些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凭着这些年老练的特种兵经验和敏锐的第六感,我感觉到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游客。下去救他们,或许我们本身也会惹上危险,但是,不救又不行,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下去了。

我准备下去的时候,大黑突然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脚,拼命地往后拉,那样子看起来很凶恶,我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下面的呼救声惨不忍闻,那些人在拼命地喊救命,已经声嘶力竭。我回头冲大黑喊:“大黑,放开。再不救,要死人的!”

大黑有些委屈,瞅了我两眼,犹豫不决地松开了口,我沿着山壁慢慢地滑了下去。因为山坡比较陡,也没有绳索可用,速降绝不可能,只能用十指紧紧抠住泥土,一点一点地向下滑。当我滑到坡底的时候,已经是满身的泥土和水,央金正带着大黑从另一侧斜道上走下来。被货车和泥土压住的人在拼命喊救命,我告诉他们现在最好是保存体力,先不要乱动,避免引起二次受伤。

那些人都不再动了,也不喊叫,可怜巴巴地盯着我,看到我身上穿着的迷彩军装,他们的眼神中又流露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他们在恐惧什么?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这样恐惧。

九 救,还是不救?

人命大过天,我来不及想那些潜在的危险,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小货车是从山道上翻滚下来,滚到坡底的时候,车尾的一部分已经倾斜地插入泥土,车体四周也被泥水掩住,要救出下面埋着的人,必须把泥土挖掉,但是,这样一来,倾斜的货车也就有可能再次倒塌下来,压伤下面的人。最要命的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坡底的泥土已经十分稀软,小货车随时都有可能继续下陷,再不及时展开营救,那些埋在泥土里的人就有可能被小货车活埋在下面。我正皱着眉观察地形,央金和大黑赶了过来,我说出了我的担心和忧虑。

央金也在皱眉,大黑却不合时宜地狂吼了起来,冲着那辆小货车一个劲儿地吼。我察觉出大黑的吼叫有些不寻常,对于这些人的来历和这辆奇怪的小货车,本来自己心里就有些疑惑。我感觉到这些人来历不善,但出于对生命的珍惜,我把危险抛到了脑后,决定先救人再说。就算他们对我有什么危险,我也能应对,除非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

救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被大黑吼得心烦意乱,就呵斥道:“大黑,别叫!”大黑看了我一眼,跳到那辆翻倒的小货车前,继续吼叫。她是在吼那辆小货车,我猜想:车子里可能就是那些人偷猎的野生动物。但是,还是先救人要紧。

车子底下的人显得有些慌张,他们的头上开始冒汗。我搬来几块山石,垫在小货车下面空出的地方,搭起两个支撑点,然后从随身的行李中找出绳索,将车头的一端牢牢拴住,另一端系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干上。那还是棵小树,长得比较细弱,但没办法,再远一点的树,绳子就不够长度了。我开始奋力地刨土,央金也过来帮忙,在刨土的过程中,我发现那些人都受了伤,有一个人已经是半昏迷状态,满头满脸的血。

大黑不肯过来帮忙,她远远地站着,一脸不满意,时不时地冲着我和央金大吼上两声。我的警觉性早就告诉我,这些人不是善类,但是,我还是决定要救他们。他们或许该死,但也不该是这种死法。

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前面的人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身子,他们的伤比较轻一些,手臂完全露出以后,就可以自己用手刨土自救。倒是后面压着的人更令我担心,泥土把他们埋得几乎只剩个脑袋露在外面,压力会把他们肺中的氧气一点一点地挤出来,呼吸会变得更困难,再加上要命的伤痛,他们还能坚持多久?我和央金拼命地刨,央金没干过这么粗重的活,手指甲都刨裂了,我的脸上也溅满了泥土,最前面的两个人已经从车底下钻了出来,也加入了救援队伍。

大黑在吼叫了一通之后,见我没有理她,她突然发怒了,猛地一下蹿了过来,把那两个人按倒在地,然后冲着他们的后脑勺一个劲儿地狂吼,宽大的嘴巴似乎要将那两个人的脑袋咬下来。我大声呵斥:“大黑,过来!”大黑不满意地扭过头,从那两个人的后背上跳下来,然后开始冲我咆哮、龇牙。央金犹豫了一下,停止了营救,她站起来,看看大黑,又看看我,说:“大黑是只善良的獒,她对危险总是会有一种预感……”

我知道有危险,但在生死关头,已经没时间去想那么多,虽然我也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心里也清楚某些潜在的危难,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人被活活压死在下面。“军人”这两个字告诉我,目前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救人!

我跑到车边继续刨土,央金只好再次过来帮忙。也许是大黑气势汹汹的样子确实很令人感到恐怖,那两个人惊恐地倒退了两步,互相对视了一眼,突然其中一个人跳到车边,从驾驶座里拽出了一支81步枪,咔地一下把子弹推上了枪膛,枪口对准了大黑的脑袋。

随着子弹推上枪膛的那个动作,我闻到了从枪膛中被挤压出来的淡淡的火药味。这把枪昨晚开过,也可能开了不止一次,淡淡的火药味在我的鼻孔中却显得是那样浓烈,我想起了昨晚那似有似无的枪声。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我现在可以判定,这些人不是草原上的猎人,也不是远来的游客,而是一群偷猎者。倒霉的偷猎者,为什么倒霉,因为他们遇到了我。我对枪的熟练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我可以在目不视物的环境中以短短十数秒的时间装好一把任一款型的七零八碎的枪;也可以在飞驰的列车上,完全凭借着耳朵的听力准确无误地击中自己的目标。枪,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虽然现在我的手中没有枪,但面前这个无耻的偷猎者,我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那个人先是瞄准了大黑,大黑根本就不吃这一套,继续咆哮如雷地吼叫着。那个人又犹豫了一下,突然掉转枪口,对准了我,大声喝道:“快点刨,不然老子就开枪打死你!”

我笑了起来,指了指他的枪,说:“瞧瞧你的枪,沾满了泥土,刚才你拉枪栓的时候,没有感觉吗?枪已经卡了。”“不可能,怎么会?”那个人愣了一下。

就是那短短的半秒钟时间,我手中飞出的一团泥土已经打中了那人的下巴,趁他仰头闪避的时候,我已经夺掉了他手中的枪,咔咔几下,退出了所有的子弹。那两个人大吃一惊,在大黑的咆哮声中步步后退,我叫央金拉住了大黑,我说:“别以为你们有枪,我就会怕你们。我救你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因为你们是偷猎者,就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死在这里!”

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多吉大叔和那只被他救回的小狼崽,当初我竟没有发觉,在某一点上,原来我和多吉大叔竟也有着如此相似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很善良。

泥土在下陷,车子在慢慢地倾斜,我大吼:“你们还发什么愣?快过来救人!”

央金松开了大黑,那两个人也急急地跑过来帮忙,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车子一点一点地下陷,又拉出来两个人,腰腹部和腿部都受了伤。被车屁股压住的两个人受伤更重,现在只露出来半截身子,一个还在挣扎,另一个已经昏迷不醒。开始拿枪的那个人哭喊起来,冲后来救出的两个人喊:“快刨啊!救我弟弟!”

车子在下陷,系在小树干上的绳索被绷得像一根弦,树干被拉得吱吱地响,已经到了它本身能够承受的极限。突然,咔啦一声响,小树干被拉断了,货车猛地向下一沉。

在这紧急关头,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力,以极快的速度把央金推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去顶那辆塌下的货车,半截车身子已经结结实实地压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似乎听到咔嚓一声响,身子突然向下一沉,半截小腿被压进了松软的泥土中,腰椎部位有旧伤的地方传来一阵钻心的痛,痛得我“啊”地叫出声来,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往下滚。那个人继续哭喊着:“快救我弟弟!快救我弟弟!他的腿被卡住了,手也断了,快!快……”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只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脑子里一片空白。央金也吓坏了,她见我没有反应,好像是昏迷了一样,就大声地喊叫那些人,快来帮忙,她自己也跑过来,使出全身的力,把车头往上抬。车子很沉,出奇地沉,远远超出了一辆小货车本身的重量,我迷糊地想:可能货车车厢里装的还有东西吧,极有可能是一些动物的尸体……

我被压在车头的前面,要救后面的人,就必须先把我拉出来。那些人都跑过来帮忙,他们搬来了石头,还有断裂的树干,用力把车头架了起来。我在央金的帮助下,终于从货车下面爬出来了,当我忍着剧痛爬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当时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在车子倒下的那一瞬间,大黑不知什么时候冲到了车头的另一边,用她的身体帮我顶住了一半的压力。

车子很重,大黑已经吃不消,她的嘴大张着,舌头垂在外面,拼命地喘着粗气。她可能已经被重力压得失去了意志,两只眼睛失神地盯着脚边的泥土,一个劲儿地猛喘,长长的口水顺着嘴角一直流到了地上。

车头已经被架起,我哑着嗓子呼喊她:“大黑!大黑!”

大黑依然僵直地站着,没有一丝反应,我差点儿要哭了,我怕大黑会就此送掉性命。我咬着牙,忍着腰部的疼痛,爬了过去,使出吃奶的劲,把大黑从车子底下往外拽。大黑还是那样痴痴的,傻站着流口水,好半天才喘了一口气。我以为她要死了,见她喘了气,这才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我搂着大黑的脖子,喊着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脸上又是泥,又是汗,也有泪水。

央金也心疼地摸着大黑的背,一遍一遍地摸,她说:“你推开我的时候,大黑就冲进去了,车子先压在大黑身上,然后再压住你。你瞧,大黑背上的毛都磨脱了,还烂了一大块皮。”央金心疼地哭,用自己的袖子帮大黑擦拭伤口。

我知道,如果不是大黑,我那曾经受过重伤的腰,可能在今天就要彻底地断掉了,我将永远成为一个废人。我又是感激,又是心疼,搂住大黑,挨着她的脸,用手揉摸她头上的毛。大黑坚强地站着,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仍然不忘警惕地环视四周,然后,伸出沾满口水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这是大黑第一次亲昵地舔我的脸,那一刻的开心和感动让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永远永远忘不了!

人还没有救出来,我让央金照看大黑,挺着自己扭伤的腰椎,继续加入了救援的队伍。央金在后面大声地喊:“肖兵,你的腰有伤!”我顾不了那么多,大黑救了我的命,我要用大黑给我的这条命再去救别的人。哪怕那是个偷猎者,但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啊!

几个人连刨带扒,终于将最后两个被困的伤者救了出来,那个人抱着他的弟弟,伤心得放声痛哭,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弟弟已经完全昏迷,左腿上被撕开一大片皮肉,伤口上沾满了泥浆血水,两只手腕都断掉了,软绵绵地垂着。我帮忙掐了穴位,依然没有反应。央金说:“必须马上送医疗站去,拖久了,就没命了。不过,最近的医疗站也要走差不多一天时间,在另一座山脚下,从这里绕过去,还是很远的。”有人问:“车子还能用吗?开车或许快一点。”我说:“我刚才看过了,车子已经坏了。再说,油箱也摔破了,油都漏个清光,就算车子没事,那也没法开了。”那个人忽然放开了他的弟弟,我知道,他可能又想来威胁我们,但是腰部痛得厉害,没来得及扑上去制止他。果然,他跑到驾驶室又扯出一支枪,他手下的弟兄也很快跑到车边,找到了自己的枪,四条枪拉开了枪栓,同时对准了我们。我不屑地望了一眼,捂住痛得锥心的腰部。那个人嘶声大喊起来:“妈的!你们送我们去,快!把我弟弟背起来!”

大黑一见有人拿枪对着我们,立即放声狂吼起来,她又歇足了劲,跃跃欲试,准备扑上去咬那个人的手。我喝住了大黑,那些人受了伤,体力也快不支了,大黑这么着一咬,没准咬偏了地方,就会咬死一个人。

央金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她指了指我们身上背的包和药篓子,说:“你们瞧,我们就是采药的,家里人还等着煎药治病呢!刚才为救你们,我朋友的腰也被车子压伤了,哪儿还背得起人?”那个人冷笑了一声,喝道:“他背不起,你背。总之,你们不要想耍花样,乖乖地把我们送到医疗站去!”说着,把枪管子摁到了央金的脑门上。

这一帮子人根本就是蛮不讲理。我捂着腰站了起来,虽然痛得龇牙,还是强忍着,看了大黑一眼,慢慢松开了手上的绳子。大黑明白了我的意思,绳子松开的一瞬间,大黑猛地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那个人的手腕子。身子向下坠落的同时,就听咔啦一声响,那个人痛得嘶声尖叫,手里的枪也飞了出去,他的手腕已经骨折。我接住了那只飞出的枪,立即把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喝道:“叫你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快!”

大黑仍然死死咬住那个人的断手,不肯放松,那个人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放!放!都放下!”

他手下的弟兄们犹豫了一下,把枪扔到了地上,我叫央金把所有的枪都收集过来,放在我的脚下,叫她到车边看看,车里还有没有别的枪。央金跑过去,把驾驶室看了一遍,摇摇头,拉开了小货车后厢搭着的帐蓬,突然,她惊叫起来:“獐子,一车的獐子!”

獐子也叫香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麝。雄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贵的中药材和高级香料,这种动物善于奔越悬崖峭壁,活动、排便及栖息地都有固定的路线与场所,有“舍命不舍山”之说。所以偷猎者只要掌握了它们的生活路线,捕捉起来就容易得多。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寿命在十二年到十五年之间。

看着一车子死了的獐子,我很愤怒,把枪管对准那个人的脑袋瓜子,使劲按了按,故意把枪栓子拉了一下,吓唬他。那个人也许是做多了亏心事,也知道“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这个道理,竟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劲儿地哀求。我放下枪,拉开了大黑,说:“如果我想把你们怎么样,早就搜了你们的枪了,还会等到现在?我不杀你们,将来会有国家的法律制裁你们的,你们走吧。”

那些人就面露难色,说找不到医疗站,再次求我们帮忙。央金眼珠子转了一下,问:“你们懂藏语吗?”那些人摇了摇头:“不懂。”央金忽然笑了起来,说:“放心,那个医疗站其实也不算远,我给你们画条路线,再给你们写封推荐信。虽然那些藏族群众也不懂汉语,但是看了我的信,他们一定会帮你们的,他们那儿有很好的医疗设备,你的弟弟就有救了。”

那些人很感激,从车上找到了一支笔和一个香烟盒子。央金拆开香烟盒子,画了一条简单的路线图,又在旁边写了一大段话,交给那些人,说:“快去吧,如果拖到天黑,你弟弟就只能葬在大草原上了。”

那些人只好背起伤者,互相搀扶着,按央金指示的路线,缓缓离去。我坐下来休息,捂着疼痛的腰部,说:“你真是个好姑娘,这些獐子怎么办?”央金抿嘴一笑,说:“你知道我在香烟盒子上写的是什么吗?”我摇摇头,问她:“写的什么?”央金笑了起来,说:“我在上面写的是:这些人是偷猎者,叫医疗站的人马上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举报,并且叫他们马上派人来处理这一车獐子。还好,他们都不懂藏语,这可帮了我们的大忙啦!”

我大笑起来,这一笑不要紧,腰部又扯起一阵钻心的痛。央金说:“让我看看你的腰。”说着,就非要拉开我的衣服。我不好意思让她看,就使劲地拽着衣服不松手。央金说:“我又不是未出嫁的小姑娘。你这么一个大男人害什么羞?”使劲儿拉开我衣服一瞧,央金惊呼起来。我低头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的腰肿得像个水桶,稍微转动一下腰,仿佛都能听见后面的脊椎在咔吧咔吧地响。

大黑走过来,用头蹭了蹭我的手,抬头看我,她的目光是那样安详和坚定,仿佛在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看着大黑那坚定的目光,我咬紧牙关,忍住了痛。

大黑自己也受了伤,背上的毛磨脱了一片,皮也烂了,露出了里面的肉,看着血红血红的,让人觉得心疼,想掉泪。我再次用手摸了摸大黑的脸,她很乖,舔了舔我的手掌心。在那一刻,大黑舌头上的温暖缓缓地传送到我的手掌,我感觉到自己好像又有了力量,我鼓足劲站了起来,说:“走吧,出发。”“等等!”央金找来了一些树枝,选了几根比较直些的,截成差不多长短,然后叫我别动,她把树枝一根一根放在我腰部周围,再用绳子把这些树枝捆起来,就好像是给我的腰部上了一个固定器,暂时缓解了扭动引起的疼痛,虽然,那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央金问我:“还能走吗?我们要进山了。”我说:“行,走吧。这点儿小伤算什么,以前比这伤得还重,我都挺过来了。”

其实,我是在安慰央金,我不想在她进山采药的时候还让她分心。昨夜下了雨,山路极不好走。越往上,海拔越高的地方,氧气越稀薄,也就越接近人身体的极限,万一出了事,那可怎么办?我怎么向才让大叔交代?新伤莫痛于旧伤,旧伤之上再加伤,就更是个大忌了。我自己的腰自己心里清楚,这算是我历来受伤中最痛的一次。我真的很害怕我的腰就这么废了,我还年轻,婚都还没结,我说什么也要挺住。

爬出那个坡谷,我们继续往上走,氧气好像是越来越稀薄了,也可能是我走得太累,没走一会儿就要喘粗气。我瞧见大黑走得也不轻松,她被车子压得不轻,背上又有伤,我真担心,怀疑大黑有没有像我一样,也伤到了骨头。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天都快黑了,我们停下来休息,吃点东西,补充体力。我的伤拖慢了行进速度,我觉得像这样走下去,来回的行程要加长至少两天,带的食物可能就不够了,大黑受了伤,我也不忍心让她自己去抓东西吃。我捏着那块肉,说:“腰痛,吃不下。”

央金看了看天色,摇摇头,说:“没办法,不能再往上走了,我们就在这里搭起帐篷过夜吧,明天一早再去找药草。我先去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草药给你们擦伤口,先消了炎,别引起感染。”

我的腰部越来越肿,也越来越痛,只能僵直地坐着。央金搭好了帐篷,叫我和大黑先休息,她自己去找草药。我说:“不行,不安全,还是让大黑陪你去吧。”央金笑了起来,回过头来说:“我就在这附近,喊一声你都听得到。放心吧,你腰有伤,大黑陪着你更好。”说着,就钻进了密密的草丛。

虽然我曾经是一名特种兵战士,但是一旦离开了部队,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拥有了一部分特殊生存技能的平常人,但在现在的这个环境中,我却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的像个废人一样。我不能四处走动,只能坐着,看天,看树,看地,看远处的风景,看大黑望着我的忧郁的眼神。人,往往在被限制了自由的时候,才会想到要深刻地去检讨自己的心灵。

我望着大黑,大黑也望着我,我看到大黑的眼神是那样空灵,很圣洁,高原的淳朴和最原始的纯真给了獒这种动物一种神秘的天性。我看不清大黑的眼神,那眼神很深很深,我想:我一旦深陷进去,就再也无法自拔。我感谢大黑,让我一次次地重新认识自己,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把手上的肉递给她。大黑不肯吃,抬头看我,我说:“吃吧,我刚吃过啦,不饿。”

大黑这才叼起了那块肉,慢慢地咀嚼起来。她累了,需要补充体力,而我还可以坚持。

天色黑了,央金回来了,她找来了一些消炎的草药,用石片磨烂了,擦在我磨破皮的肩膀上,我感觉到一阵刺激的疼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央金把剩下的草药汁抹匀,敷在大黑的伤口处。我知道那很疼,但大黑没动,也没叫,静静地站着,忍受着。她知道央金是为她好,大黑是只聪明的獒,善解人意,她分得清好坏。

晚上,又开始下雨了,气温骤然降低。我穿得单薄,僵直地躺在毡子上,冷得直打哆嗦,腰部冰凉冰凉的,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大黑默默地走进帐篷里,在我的身边卧了下来,用她的体温帮我取暖。我感动得想哭,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只獒也能这样体贴人,她知道我在什么时候最需要她,她总是在我无法言说的时候,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尽她最大的力量帮我。

我开始嫉妒多吉大叔,他怎么能这么幸运,会有一只像大黑这样好的獒,这样通人性的獒,而我却为什么不能拥有?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嫉妒,紧紧地搂住大黑的脖子,不肯放手,如果大黑能陪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

美梦永远是短暂的,我想着大黑,辗转反侧,刚睡着,天就又亮了。大黑已经不在帐篷里,我挺起身体,支撑着走出帐篷。

大黑已经在外面站了好久,她正在呼吸清晨的空气,她一边呼吸,一边仰头朝向珠穆朗玛峰的方向,那神情好似一个朝拜者,虔诚得像是一尊雕像。

央金也起得很早,她已经采了些野果子回来,可能她也知道食物不够了,就采了野果子来充饥。我和央金吃野果,给大黑吃肉。用完早餐,我们收起帐篷再次出发,央金说:“我们有一整天的时间采草药,不用急,慢慢走。”我知道她是在安慰我,心里着急着要回去。我忍着痛,跟上她的脚步。

终于走到要采药的地方,央金叫我停下来休息,大黑也留下,她自己去采药。我说:“不行,这两天一直在下雨,山路这么滑,又陡,万一出了事怎么办?”我坚持要跟去,央金只好点头答应,我不知道她要采的是什么东西,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跟在她后面走。忽然央金停了下来,把山壁上一株绿色的植物小心挖下来,放进随身的小背篓。

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快中午的时候,央金采了半篓子草药,她说还要采一种,配在一起熬,效果会更好。我叫不出那东西的名字,藏语很拗口,只知道那东西长在山体的峭壁上,有时石头缝里也会长。

央金发现了那株药草,就斜长在前面拐弯的一处山体上,但是前面的路已经很窄,泥地又滑。央金坚持要去采,我知道有危险,就不肯,连大黑都吼叫起来,拦在央金的前面,不肯让她再往前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我在部队的时候经常搞这个攀援啊,速降啊什么的。我体能比你好,技能也比你强,还是我去吧。”我怕央金去采会出事,其实自己心里也毛毛的,因为现在不比以前身体强健的时候,此时腰还有伤,动一下就痛得让我龇牙,为了不让央金担心,我就强忍着痛,装出很轻松的样子,用十指紧紧地抠紧了山体上的石缝。

大黑开始在后面冲我吼。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着走过那段短短的山路,脚下的泥像抹了油一样滑,山壁上湿湿的,手指头用足了力,都抠不紧。我很担心会出事,毕竟现在身上连根安全绳索也没有系。我终于揪住了那根药草,小心地一点一点地往回退,但这条路见鬼地麻烦,过去容易回来难。我把药草咬在嘴巴里,十个手指头抠紧了,就一点一点地往回滑,就在我感觉到自己安全了的时候,手指头刚松开山壁,脚下就哧地一滑,仰面摔了一跤。我第一感觉就是腰部撕心地痛,虽然清楚地知道旁边就是陡峭的山谷,但我的身子还是向山谷的一侧滚去。央金惊叫起来,大黑利箭一样蹿了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领子,山路滑得要死,大黑的四只爪子拼死往前蹬,身子往后使劲,泥地上被她的爪子按出了四个坑,但大黑的身子仍然被我拖得向前慢慢地滑去。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不能就这么摔死,大黑这么好的獒也不能就这么摔死!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劲儿,一咬牙,扭转过身来,双手抠住了石壁,慢慢地往上爬。这个时候,腰部的疼痛已经麻木了,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爬!爬上去!

我在部队的时候,也曾经历过死与生的抉择,这个时候又经历了一次。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是不能体会到重生后的快乐的,哪怕你看过再多的小说描写,那也只是一种空泛的词汇,你根本就不能深切地体会我当时的心情。

当我爬上来的时候,大黑已经累得在喘粗气,我知道我那一米八的强壮的大个子让大黑吃了不少苦头,我搂着她的脖子又是哭又是笑。央金也是满脸的泪水,嘴里不住地祈祷着,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央金又跪下来,亲吻着我脖子上挂的擦擦,向着拉萨的方向磕头。那一刻,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大黑就是我的保护神。

当我们回到山脚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路上我们看到山坡下有一些穿着军装的人在修那辆小货车,还有人在给车上的獐子拍照留案。

多吉大叔看了我的伤,心疼地摇头,他说:“好好的,怎么就成了这样子?”我笑了一笑,说:“没关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就伤过,后来不也是好了吗?大黑也受了伤呢,比我重,皮都翻开了,大叔快看看吧。”多吉大叔没理我,只是摇着头,说:“大黑那点儿小伤,算啥?以前和狼咬架的时候,她背上的肉都被狼撕下一大片来,大黑叫都没叫一声,后来把那群狼追着咬,咬得狼没命地逃。”

草原上的牧民们听说我受了伤,都拿着礼物赶过来看我,才让大叔也送来了很多吃的东西,说是给我补身子。大家看我躺着不能动,有人就劝,进城去看看吧,这男人的腰一坏了,这一辈子可就完了,得赶紧去治,千万别拖着!多吉大叔说:“放心吧,正准备送他去。”然后就忙着开始收拾东西,把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都包裹起来,他真的要准备送我进城去了,去日喀则。

大黑必须留下来,陪着格桑,一起照看自家的羊群。

我们吃了午饭,就在等那辆车。我不能骑马,腰受不了,才让大叔联系了草原上的吉普,专门拉人的车。

车子到晚上才来。我们又等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出发,我不知道这一去要去多久,因为舍不得大黑。经历了这件事后,大黑好像和我也更亲近些了,她也有些不舍,但为了我的腰,还是决然地掉转身子,把屁股对准了我,断了我的念头。我只得一狠心,上了车。多吉大叔放好行李,也跳上车来,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我扭头往回看,看见大黑已经转过身来,正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一个劲儿地摇着尾巴,像是在向我们挥手。

路上,车子经过一处玛尼堆,多吉大叔叫车子停下,然后走下车,虔诚地围着玛尼堆跪拜了一圈,又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添加在玛尼堆上。

玛尼堆其实就是一种白色石头的堆积物,这也是藏族聚居区人民白色崇拜的一种体现。最初堆成的玛尼堆规模可能不会太大,随着路过玛尼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会祈求上苍的恩赐与神灵的保佑,去除灾难,得到幸福,并围绕玛尼堆转一圈,再添上一块石头。当我看着多吉大叔虔诚而恭敬地做着这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在为我祈福,祈福我的身体能尽快地健康起来。

十 这才是真正的獒

多吉大叔带我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问:“你的腰以前就有伤吧?”我点点头,说:“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扭伤过,养了一个多月。”医生笑了笑,说:“那这次可就不止一个月啦。你的腰椎属于二次扭伤,你也知道,老伤胜过新伤,而且,有严重挤压的痕迹,还好,没断,也没伤到脊髓。要是受力再大点,估计你的腰就废掉了,可能以后的生活就得在轮椅上度过。”

听着医生的话,我的心里又是庆幸又是感动。庆幸的是我的腰没断,感动的是大黑救了我的下半辈子。我最亲爱的大黑!你是我命中的保护神!

最后,医生建议我留院观察治疗,先是治疗一个星期,然后住进看护房进行观察,最后还要治疗一个星期,然后就是无尽的休养。我交了足够的费用之后,医生说,像我这样的病人有特护跟踪护理,病人亲属如果觉得累的话,可以回去了。

当多吉大叔回去大草原之后,我解释给医生听。我说:“多吉大叔不是我的亲属,但他却比我的亲属还要亲。”医生就笑了一下,说:“你的命真大,命里就有这些贵人相助。放心吧,你会好起来的,最要紧的是自己要坚持下去。”我当然要坚持下去,哪怕医生现在告诉我,我没得救了,要一辈了坐轮椅了,我也要坚持下去,不为别的,只为大黑。

我想念大黑,我现在才发现,我的心离大黑已经是那样近,近得就像是一只獒和一个人的心已经紧贴在一起。不知道大黑现在是不是也默默地坐在大草原上,朝着日喀则的方向遥望,为我祝福。

一个星期的治疗之后,医生说我恢复得不错,我很开心,中午吃过饭就偷偷溜到院里给队上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队长簸箕,他说队上刚招了一批新兵蛋子进来,得赶紧折腾折腾,不折腾折腾,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就无法无天了。我当初和黑子进部队的时候,也是天天被簸箕折腾得上吐下泻,人是折腾得黑了瘦了,但肌肉和筋骨却越来越结实了。簸箕知道我和黑子的关系,告诉我,黑子表现得不错,升官了,当上小队长了。然后挺可惜我的,如果当初我不离队,那个小队长的位置本来是要留给我的。

簸箕把黑子叫进来接电话,黑子一接电话,就笑嘻嘻地问我:“大兵子,咋样啊?”我说:“什么咋样?”黑子就问:“你和大黑姑娘的感情培养得咋样啊?”我傻乎乎地一笑,说:“比你当初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了,我现在可离不开大黑,大黑也离不开我。”

黑子就笑,然后就叫我把大黑叫过来,他说他也想听听大黑的叫声了,嗷嗷的,特能给人壮气。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告诉了黑子,我说:“我的腰不小心扭伤了,现在在日喀则,已经治疗了一个星期,还要观察一段时间。”

黑子和我是老铁,我什么也不用向他隐瞒。黑子的声音一下子就沉重了下来,他担心地问:“怎么了?你小子的腰又出事了?工伤还是意外?他奶奶的,你个小王八蛋子,老子一天不在你身边,你小子就搞点事情出来,非得让老子天天为你操心是不?说话!”我说:“没事儿,过两天就好。我还要回去陪大黑呢!”

黑子不依不饶,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是我不说他现在就要飞到日喀则来,揪住我一顿暴打。我只好说:“前几天贪玩去山上采药草,不小心滑了一下。对啦,我还碰到一群偷猎者,不过已经摆平了,哈哈,真过瘾。”

其实,一点儿也不过瘾,没有开一枪,也没有猛烈搏击的场面,而且还受了伤,但为了黑子,我只能这样安慰他。

黑子正要说什么的时候,簸箕在电话里催了,说有事情得马上出发,然后簸箕抓过了电话,说:“肖兵啊,我在日喀则军区有个老战友,是个中校。你伤好了,就顺便去看看他,帮我问候一声,那可是我当年的铁哥们儿啊,有什么需要就尽管和他说。那小子敢不罩你,回头我就一枪毙了他,哈哈!”

我再一次为我的生命中能遇到黑子、簸箕这样的朋友而感动。我无法想象,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那将怎么度过。我的生命也就是由这些朋友间的断断续续的联系而组成,簸箕、黑子、土豆、猴子、蚂蚁、大黑……

住院的这段时间,我的每一天都在对这些朋友的思念中度过。特护照看得很用心,可能是我的体格本来就很健壮,伤好得也快,但主治医生非坚持让我多住一个月,他说都伤到腰椎了,可不是小事,得多留点儿心。但我熬不住,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疯狂地想念大黑,我之所以现在没有坐在轮椅上度日,就是因为大黑帮我顶了一半的伤,为此我常从梦中哭醒。

我生平第一次做了逃兵,天还没亮,就卷好包袱,偷偷地溜出了医院。第一件事,吃顿饱饭,然后去看簸箕的那位中校战友。在这里,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就叫他中校吧。找到那位中校并不费事。看着我一身的军装和健壮的体格,那位中校就对我特别有好感,脸上始终是笑眯眯的,其实,他不知道,我的腰部还有伤。

听说我是簸箕调教出来的,中校对我就更加喜欢了,他说:“记得以前去簸箕所在的队上,当时你们在搞训练,脸上都涂得花花绿绿的,我也没认出来,就记得有个兵枪法特好,簸箕说叫肖兵,就是你吧?”

我点点头,谦虚地说:“其实枪法最神的还是簸箕,不然怎么人家当大队长,我们还是兵呢?不过,簸箕跟我说,他有个老战友,枪法更神呢,现在到日喀则军区了,当中校了。”

中校知道我在说他,脸上笑开了花,接着便带我到他们部队上参观。到部队上后,他笑着对我说:“你是个老兵了,重新来到部队这样的环境,心里很乱吧?让你再重温一下当年的感觉,呵呵。”

我点点头,看着那些擦得干干净净的战车和装备,我的心激动得跳个不停。我真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部队。我盯着那些车子发愣。

有个兵来喊中校,说是有事情。中校给我留了电话,说有什么事就直接找他,又问我现在住在什么地方。我说:“那个地方很偏僻,叫什么小村子来着,人口也少,根本就没电话,连手机信号都没有,以后有空来日喀则,一定再来看你。”

中校叫他的警卫安排我用了顿中饭,又安排车送我回去。看来簸箕和中校的交情真的很深,军用吉普一直把我送到大草原上多吉大叔的帐篷前。开车的警卫临走前还一个劲儿地叮嘱,说是他们中校说的,有事一定要打电话,实在不行,发个无线电什么的也行。

我不知道中校为什么要这样叮嘱,后来才知道,大草原上真的是个很危险的地方,天灾就几乎一年到头没断过,大草原上的藏族同胞们日子过得真的很艰苦。

我刚回到大草原,当天半夜就下了一场冰雹子,都有核桃、鸡蛋那样大。以前听黑子说,挑最大个的,可以当手雷,我还不相信,现在是不得不信了。雹子打在帐篷上,哐啷哐啷地响,像是撼天动地一般,整个帐篷都在摇晃着。我抬头往上看,可以看到雹子把帐篷砸出一个一个的圆坑,然后再反弹出去。

我听到外面羊圈里的羊在可怜地哀叫着,大黑对于这样恶劣的天气很不喜欢,听见羊叫得可怜,大黑就表现得很愤怒。虽然我心疼她,把她拉进了帐篷里,可大黑还是冲了出去,站在冰雹里,仰头向天嚎叫。我不知道,她是对老天不满,还是为牧民们艰苦的生活感到悲愤。

冰雹子下到天亮的时候才停,虽然各家的羊圈里都扯起了一片帐篷给羊遮蔽,但还是有不少羊被砸死,羊推推挤挤,被挤在外面的暴露的老羊死了不少。有些冰雹子真的很大,落下来,打在羊脑袋上,脑袋直接就开了花。我很同情这种高原气候带给牧民们的伤害,但这是天灾,没办法,人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力保护好大草原上的资源,让天灾来得少一些吧。

我们处理牛羊尸体的时候,大黑已经从外面捕食回来了。一般情况下,牧民们养獒是根本不喂獒的,或者很少喂,他们和那些专门养獒卖獒的獒贩子不同。再一点,那些獒贩子的獒也算不上是纯意义上的獒了,只能称之为因牟利而杂交来的与獒长得很像的藏狗。牧民从来不喂獒,都是獒自己出去捕食,除非母獒怀孕时才会喂。凶猛的獒平时是不能见到血和腐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会刺激它们的斗志,让它们变得异常凶猛。

多吉大叔很心疼大黑,坚持从家人的口粮中省出一部分来,每天给大黑喂一餐有营养的。余下的时间,再饿的时候,大黑就会自己出去捕食吃,而且捕食活物也更利于保持大黑凶猛的本性,以更好地看家护院。

獒本来不是原生犬,它曾经是一种兽,有着藏狗的血统。我认为:如果把獒划作狗的一类,倒不如把它归入兽的一类更贴切一些。在寒冷的雪域高原,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獒,守护着牧人一家和他的牧群,当野兽袭来,獒就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用它们巨大无比的力气和野性十足的凶猛,将野兽置于死地。

这才是真正的獒,和世界屋脊融为一体,它们勇猛刚烈、灵性忠诚、傲视一切,而对那些侵入领地却又不能构成威胁的入侵者根本不屑一顾,那些獒贩子手中的藏狗根本就无法仰视它的威严。

其实,见过真正藏獒的人少之又少,现在世界上纯血统的獒很少很少,我为能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见到一只纯种的獒而庆幸激动!在西藏,真正的好獒,藏族人是不会卖的。我再一次地想起了扎西木大叔一家鼓动全村卖獒的事,他们的信仰也许已经被金钱的诱惑给冲淡了,我为他们而悲哀,他们选择了金钱,却抛弃了上天赐给他们的最好的守护神。

我把思绪牵回,再次望向大黑,她站在距自家帐篷约十来米远的地方,正气势凛然地环视四周,她的爪子下面踩着一只臭鼬。臭鼬也叫艾虎,更直白一点的可以叫它臭狗子。遇到危险时,它屁股后面会放出一股臭气,像黄鼠狼一样。但这只臭狗子还没来得及放出臭气,就已经被大黑一口咬死了。我知道臭狗子一般都是在夜间活动,我猜想,大黑可能天还没亮就出去捕食了,真是个勤快的姑娘。

其实,臭狗子虽然臭,但却是啮齿动物的天敌,它们捕食草原上的鼠啊兔啊那些啃食草根的动物,对于保护牧草来说是有益的。大黑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如果她知道臭狗子是牧民的好朋友的话,我估计她以后再也不会捕食这类动物了。

臭狗子的毛皮绒丰、毛厚,质地良好,是名贵的出口裘皮之一,但是这只臭狗子已经被大黑咬得稀烂了。獒捕食猎物的方法不像狗那样撕咬,而是割咬,它们的牙齿就像刀子一样,一块一块地把肉和皮毛割下来,然后吞进肚子里。

这条臭狗子的致命伤在咽喉部位,一咬致命。我很惊奇,这些獒也没有牧民去特意地训练,就好像天生具有的技能一样,攻击猎物时的第一下口点便是咽喉,像狼一样,或许,这正是獒不同于狗的兽性的一面。

我脑子里在想这些的时候,大黑已经把一条臭狗子吞了个干干净净,连内脏都吃光了。她在吃的时候,我看见她目露凶光,凶野地用爪子按住猎物,然后张开血盆大口,一口一口地咬下去。

草地上还有血迹,大黑舔了舔嘴角边的血,又趴下来,咀嚼着那些沾有血迹的嫩叶,像是早餐后的水果,顺便洗一洗牙齿。然后,她才站了起来,昂着头,威风八面地将四周扫视一遍,开始在自家门前十米远的地方徘徊。

大黑每天都是这样,站在离家不远也不近的地方,看着自家的财产,保卫着自己的主人,也看护着附近所有的牧民。

处理完被雹子打死的羊,我就坐在羊圈旁边,远远地望着大黑。大黑背上的伤已经好了,也长出了新的毛,她还是那样威风凛凛,并没有因为我的回来而显得异常兴奋,她很少把喜怒哀乐写在脸上。大黑在我的面前表现得还是那样漠然,我知道,其实她心里很想念我,也盼着我早点回来,只是她不想让我知道而已,她还是显得那样目空一切,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矜贵。

我就那样远远地盯着大黑看,脸上带着微笑。大黑环顾着四周,来回地徘徊着,偶尔也向我望上一眼,那半睁半闭的小眼睛还是那样蔑视着一切,似乎无视我的存在。但我知道,她心里很在意我,从她不断回头望向我的频率,我就知道。

央金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带着活泼可爱的尼玛。尼玛的感冒早好了,又蹦蹦跳跳地跑在她阿妈前面,一跳过来,就搂着我的脖子亲热。央金笑呵呵地看着,脸上洋溢着一种奇怪的笑。大黑看见尼玛和我亲热,她有些不满,但因为是尼玛,大黑就容忍了,嗓子里咕噜了两声,停住脚步,远远地蹲坐下来,望着我们。

尼玛咯咯地笑着,娇声娇气地说:“叔叔,你猜猜看,我阿妈给你带什么来啦?”我说:“不知道,给个提示吧,小天使。”顺手捏了捏尼玛娇嫩的小脸蛋儿,小姑娘真可爱!尼玛撒起娇来,摇着头说:“不说,就不说,叔叔要自己猜!”

央金笑了起来,声音轻柔地说:“肖兵,你瞧,秋天到啦,天气也冷了。前些日子,你不是问我缝那件羊皮袄子是给谁的吗?”央金说着,她一直背着的双手,此时才伸出来,手上托着一件雪白的羊皮袄子,递到我的面前。羊皮袄子的毛很绵密,细细的,像洋娃娃头上的卷发,皮质细腻紧致,手工精细,放在大商场里,不知道要卖多少钱,但是,藏族同胞们的友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第二章 搏杀狼群

十一 风,真他妈的大

我无法拒绝这份深情厚谊,便站起身,双手接过来,捂在自己的心口,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再一次被感动了,感觉到曾经的自己就像是一个跳出染缸的孩子,但却在这个地方被淳朴的友情一遍一遍地刷洗着。

我的军装确实单薄。的确,草原的秋天来了,天气冷了,昨晚又下了一场雹子,今天早上就冷得让人打哆嗦,还好中午有了一些温暖的感觉。我把羊皮袄子套在身上,尺寸刚刚好,暖暖的,像是量身定做的一样。央金笑着说:“我阿爸家里还有些过冬的衣服,是我阿哥以前在时穿的。他身材和你差不多,我今天回去整理一下,明天给你送过来,你过冬时好穿。”

我很感激她,连声地道谢,问她:“才让大叔的腿好些了吗?”央金说:“好多了,多亏你上次采的那些药。今年过冬,阿爸的腿就不用再遭罪了。”

我们说这些的时候,多吉大叔和格桑抱了些东西出来,蹲在羊圈旁边摆弄着,央金说她们家的羊圈也得加固,就领着尼玛回去了。

我跑到羊圈旁边,看见多吉大叔正把一些粗厚的牛皮条子扎在羊圈栅栏上,栅栏木也加多了一些,整个羊圈被打得牢牢实实的。我一边帮忙,一边问多吉大叔:“怎么又要给羊圈加固,不是一直就很牢固的吗?”多吉大叔回答我:“这个还不算牢固,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连帐篷都能被掀到天上去,这羊栅栏算个啥?回头搞完羊栅栏,再把帐篷也加固一下。”

从昨天回来,我就感觉到草原上的风比以往更猛烈了。在大草原上,基本上每天都在刮风,在西藏,有些多风地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有三百天都在刮风。我觉得从昨晚到现在,风刮得已经够大了,帐篷被刮得哗啦哗啦地响,大黑颈上那长长的毛都被吹得向一边横扫过去,我怀疑地问:“大叔,今天的风还不算大?”

格桑听我这样问,就嘿嘿地笑起来,然后低着头把牛皮条子捆紧。我知道我又问了句傻话,真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多吉大叔也笑了起来,他说:“肖兵啊,你们家乡那没刮过这么大的风吧?听说北京那块儿也有沙尘暴的,估摸着比不上大草原上的风暴。我先不和你说,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是个什么样子了。”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又看见各家都在忙着给羊圈加固,我的心里就有些七上八下起来,不知道这大草原上的风暴究竟有多厉害,难道像龙卷风一样吗?我还不知道草原风暴的厉害,而草原上的牧民简直把那看作是一场灾难。我到现在都还无法去形容那种真实的恐怖感受,它不像海啸那样此起彼伏,也不像龙卷风那样拧成一股,它就是那样铺天盖天、无边无际,它强大的破坏力给大草原上所有的生物带来一场劫难。

两天的阴雨天气之后,天气突然晴朗起来。尼玛很开心,要我带她一起出去玩。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刨着草原鼠的小洞,兴奋地看着那些机灵的小东西在草丛里慌张地上蹿下跳,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帐篷远远地消失在身后,但我觉得我对这片大草原已经足够熟悉,就算那几座帐篷已经从视野消失,我也还是可以凭着敏锐的方向感再找回去。

我和尼玛正玩得开心,小姑娘笑得像一朵盛开的小花,我幸福地看着她,突然也想将来能找个贤淑的妻子,再生个女儿。我正在幻想着将来的天伦之乐时,突然一团黑色的旋风远远地冲了过来。

大黑向着我们一路奔跑一路吼叫,她叫得狂躁不安,有些气势汹汹的,像是在责怪我,为什么要走那么远,为什么要离开她的保护视线。面对大黑的凶野和咆哮,我有些手足无措。忽然,尼玛扭过头去,哇地一下就哭了,我看见她一张小脸吓得青白,还来不及抱起她,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像是要把我整个人都给卷出去,再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某个地方。我猜想也许是风暴来了,急忙向远处望去,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乌云正铺天盖地地压过来,飓风还在十公里之外,我脚边的草却都已经伏倒了下去,远处的草原像是被整个地掀起,草皮连着风沙结成一片,像是一个迎头闷下来的大盖子,急速地向这边卷了过来。

我被大自然的威力惊呆了,大黑疯狂地冲我吼叫,一边吼一边撕咬着我的裤腿,拼命地往后拽。我的腿被大黑锋利的牙齿刮破了,感觉到痛,我的头脑一下子清醒过来,抱起尼玛飞快地往回跑。

大黑跟在我的身后,狂野地咆哮着,冲我吼。也许是大黑的吼叫惊吓了我,也许是风暴的威力让我恐惧,我敢发誓,那一次逃命,是我有生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就算是在特种大队受训的时候,我也没有跑得那样快过。两只脚像装上了风火轮,草皮在脚底下飞快地翻飞着,我几乎是一溜烟地跑回了帐篷,然后放下尼玛,一屁股坐到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再厉害的人物也显得那样渺小不堪。

我已经累脱了力,嘴巴里都流出了口水,傻呆呆地望着刚进门的大黑,大黑也在一边喘气一边回头看。就在大黑刚进门的时候,风暴就袭卷了过来,我感觉到整座帐篷都被掀了起来,风从帐篷的各个角落冲进来,帐篷里的所有家具和东西都在地震似的晃动着。

我被大自然这种巨大的自然力所折服,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比惊恐。多吉大叔和格桑也钻进了帐篷,紧接着,就听见草原上的羊都在声嘶力竭地哀叫,很可怜。看着我惊呆了的样子,多吉大叔笑了笑,带着一种长辈的疼爱和慈祥,问我:“肖兵,见到风暴了吧?感觉怎么样?”

格桑推了我一把,我才清醒过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当时好像说的是“不错,感觉不错”。其实,当时我的心里已经很恐惧了,为大自然能有如此大的威力而恐惧。

小尼玛吓得一边一个劲儿地哭,一边拽着我的袖子揩她的鼻涕。我摸着她的头,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在安慰尼玛的过程中,我自己的心情也慢慢地平复下来。如果现在让我来说说草原的风暴,那我只能说:“太恐怖了,风暴所过之处连地皮都可以卷起两尺来。”

风暴来的时候,真的可以说是飞沙走石,草原上大片的地方已经开始逐渐地沙化,风暴就把那些地方的沙子卷过来,吹得到处都是。我就感觉到帐篷在摇晃,好像要被连根拔起。突然,格桑惊呼起来:“阿爸,那根桩子松了!”

我也看见了,打帐篷的牛角桩子有一根已经被风暴从土里卷出了半截,这是迎风口的桩子,再卷起几根来,帐篷就要被整个掀翻过去,然后帐篷里的所有东西,包括小尼玛都要被吹得不见踪影。多吉大叔拿起工具,走到门口,刚掀起帐篷的一角,一股子风就冲了进来,吹得多吉大叔的衣服噼里啪啦地响,我叫格桑看好小尼玛,走过去给多吉大叔帮忙。

风,真他妈的大,吹得我睁不开眼,就感觉整个身子都轻飘飘的,像是成了仙,要飞起来一样。多吉大叔让我稳住劲,他手里拿着铁锤子,把牛角桩子往土里打,可那里的土眼已经松了,桩子一打进去,马上又被风卷了起来。没办法,只有把桩子拔出来,再换个地方打个新的土眼,可桩子一拔出来,一股风猛地卷过来,那根桩子就被卷得飞了出去,打在羊圈栅栏上,咚的一声响。大黑嗷嗷地吼叫着,给我和多吉大叔壮气,然后她飞跑了出去,去咬那根桩子。风很大,把大黑全身的毛都卷了起来,吹得乱七八糟,我看不见大黑的脸,只能看见一团乱糟糟的黑毛球,咬着个牛角桩子,艰难地在风中向我们这边走过来。牵帐篷的绳子被风吹得像打摆子一样地抖,大黑走过来,把牛角桩子放到多吉大叔手里,然后就用她那张大嘴咬住帐篷绳子,使劲往后拽,帐篷绳子被拉得笔直,我们就势把牛角桩子深深地打了下去。

我们打完这根桩子,又给其他几根桩子加固。大黑一边帮忙,一边用她那宽大威猛的身体帮多吉大叔和我挡风。突然,大黑冲着羊圈放声大吼起来,就听见哐啷哐啷几声响,几根羊圈栅栏被风卷了起来,这些栅栏都是用厚厚的牛皮条子捆扎在一起的,一根被吹起来,旁边的一根也会被牵连着带起,紧接着就会带起一大片。

羊已经被风暴吹得挤在羊圈背风的一角,可怜地哀叫着。不知从哪里卷来的石头,打在我后脖颈子上,痛得要命。我几乎是被风吹到了羊圈旁边的。我死命地按住了那几根被风吹起的栅栏木,多吉大叔赶过来打桩子,把所有的栅栏木都往下打深了半尺。

大黑此时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围着我们转。此时的大黑像是很愤怒,风把她的毛发卷起来又摁下去,揉得一团糟。大黑仰头冲天狂吼,我不知道她在吼叫什么,是冲这无情的风暴吼,还是冲这多灾多难的大草原吼,然后毛毛也跑了出来,站在自家帐篷前愤怒地吼叫着。

这边的事情刚忙完,我看见才让大叔站在自家的帐篷前喊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他家的帐篷被风刮起来了,几根桩子都飞了出去,在风暴中摇摇欲散。我和多吉大叔便去给才让大叔帮忙,才让大叔心情糟糕透了,一边打桩子一边说:“央金赶了羊群出去吃草,还没回来!”

风很大,我们都听不见才让大叔在说些什么,只看见他眼里面泪光闪闪的。才让大叔使劲地喊了好几嗓子,我们才听清楚,大家心里都凉了半截。打好桩子,我们挤进才让大叔的帐篷里,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央金今天走那么远?才让大叔说:“央金说那边远一点有一大片肥美的草场,河边长了许多鲜美的蘑菇,想顺便去采一点回来熬汤。”

我的脸一红,我记得我在和央金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天天吃肉,吃得嘴巴都青了,像乌嘴狗一样,要是在大草原上也能种菜就好了。我真后悔那时候为什么要这么说,不就是吃肉吗,人家想天天吃肉还没那个条件呢,我这是骨子里犯的什么贱!我立即跳了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去找央金,一定把央金和羊群都带回来。”才让大叔按着我不让我去,抹了抹鼻子,说:“算啦,央金这孩子也是在大草原上长大的,她知道怎么避过风暴,央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就是羊群可就遭了罪了。”

我知道,那些羊是才让大叔的命根子,他家里穷,就一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女儿又出嫁了,老伴死得又早,一个孤老头子在大草原上看守着自己赖以维持生计的羊群,那是活得怎样艰难。我把皮带紧了一紧,站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在部队的时候受过严格的训练,耐力可强呢。这点儿风算什么,比这再大的风浪我也挺得住。早一点儿去找,找回的羊就多几只,损失也就少一点儿。”才让大叔来不及拉住我,我已经冲出了帐篷,往才让大叔说的那个方向走去,大黑跑出帐篷,紧紧跟在我身后。

风,真他妈的叫一个大,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风。这简直就不像是在刮风,倒像是老天爷最顽皮的儿子。它玩得开心的时候,就用一只手扯住大草原的一角,向另一边抖过去,于是,整个大草原都在惊骇中像波浪一样起伏着。

我走的方向是迎着风头,更加难走,风的推力远远超出了我要往前冲的力量,我感觉到自己像是在原地踏步,每往前走一步,脚后跟子就被风吹得向后移半尺。好不容易走出十来米远,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大黑紧跟在我身后,她也像我一样走得艰难,这时的大黑几乎不能再愤怒地吼叫,风把她全身的毛都吹得向后倒,像动漫中极速狂飙的剪影。

我背转过身来,想和大黑说句话。我想让她回去,不用跟着我了,风这么大,我很担心大黑,可我刚一转身,一阵风猛地卷过来,我像是被人拽住脚脖子抖了一下,整个人就被风吹倒在草地上。大黑使足全身的力冲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被风刮跑,风从大黑的嘴角吹进去,大黑嘴角的软肉被风吹得抖动不止,风直接灌进了她的喉咙。我使劲爬起来,示意大黑松口,大黑见我安全了,这才松开嘴巴,我坐在草地上喘了口气,冲大黑喊:“回去!快回去!”大黑不耐烦地冲我皱了皱鼻子,突然吼了一嗓子,意思是让我赶紧起来,快点儿走,别磨磨蹭蹭的。我只好站起身,一边继续往前方走去,一边想要是把我们特种部队调到这个地方来搞训练,嘿嘿,那可就够劲了。

风卷着沙尘吹过来,我被吹得睁不开眼睛,只感觉到两只眼睛都在痛,想流泪,可刚有点儿流泪的感觉,一下子又被风吹干了,然后就紧接着一阵痛。我知道,再这样吹下去,我的眼睛会瞎掉,就半睁半闭着眼睛往前走,此时完全是凭着感觉了,哪里还分得清东南西北。

不知道走了多远,突然大黑吼叫了起来。我睁眼一瞧,看见前面不远处出现一个白毛球,被风吹得一下子滚了出去。我知道那是一只小羊,被风暴从羊群中吹散了。我很惊喜,只要能找到羊群,就可以找到央金。我想着央金此时此刻一定正挥着手里的鞭子,着急地四处跑着赶她的羊。一想到风把她吹得在大草原上站不稳脚,我心里就感觉到很后悔,也很惭愧。

跑,是不可能了,我加快速度向那只白毛球走过去,走近了,发现真的是一只小羊。可怜的小羊被风吹得抬不起头,只能蜷缩成一个球,跪在草地上,风把它吹过来吹过去地滚。

小羊看见有人走过来,就可怜地叫。我抱起小羊,接着往前走,小羊的重量和我的重量加在一起,增加了少许阻力,我在风中走得更快一些了。

远远地,前方现出的“白毛球”越来越多,但是已经被风暴打散了,七零八落的,像是草原上散乱的小白花,而且,越散越开,像是慢慢地就要被无边的大草原湮没。我急步往前赶,隐约听到风中传送来一阵阵鞭子的噼啪声,我知道那一定是央金在挥舞着她的鞭子赶着羊群,就大声地喊她的名字,但是风太大了,我刚喊出口的话,马上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我几乎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像是个哑巴一样,我求救似的望了望大黑。大黑很聪明,她好像知道我的意思,她的胸脯起伏了两下,像是在积攒力量,然后张着大嘴,使劲地狂吼起来。

听到大黑的吼叫声,远远地,传来了央金的声音,她也正往我们这边走,风把她的声音送过来,我听到她在喊:“我在这里,羊群……羊群散了……”

后面的话就模模糊糊的了。这个时候,只能再次借助大黑的力量了,我着急地冲大黑喊:“赶羊,快,赶羊!”然后就往一边跑过去,把吹散的羊往中间赶。大黑像是明白我的心意,她对羊天生就有一种好感,看见羊群被风吹散,可怜地在风中哀叫,大黑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此时,大黑也向另一边跑去,围着几头跑散的羊转,把羊赶向中间。跑散的羊再一次被聚拢了起来。

我终于看见了央金,风把她的头发全部吹乱了,她用力地挥舞着鞭子,鞭子噼啪地响着,羊听见鞭子声,就向鞭子声发出的方向聚拢。我这时候才明白,牧民的鞭子不是用来打牛打羊的,而是起到了一种集合号的作用。

被吹散的羊群在两个人和一只獒的努力下,终于重新聚集在一起,结成了一个强大的整体。我们赶着羊群往回走,因为是顺风,当然比逆风来的时候要舒服多了,走起路来好像是被风推着送回去的一样,就是风沙太大,吹得人很不舒服。

羊群终于被赶了回去,风也渐渐地小了许多。草原上的风暴就是这样子,来的时候就猛烈地刮,风暴一旦过去,大草原上立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草还是那样绿,水还是那样清。

我吐掉了满嘴的草皮和沙土,耳朵被风灌得像是暂时性失聪一样,用手指使劲挖了半天,才慢慢恢复了听觉。我仰头望天,风暴之后大草原的景色竟然格外美,就像是一幅美丽的油画,蓝天、绿草、白羊,一只乌黑的獒在大草原上奔跑着,吼叫着。我在想:美丽的大草原啊,如果你每一天都能像此时此刻这样宁静安详,那该多好,牧民的生活也就不会这样艰苦了。

才让大叔看见我们平安回来了,感激地跑出来,抓着我的手不放,一个劲儿地道谢,我简直无地自容。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如果不是大黑帮忙,我可能还找不到央金,是大黑领着我往前走的,在我被风吹倒的时候,也是大黑咬住了我的衣服,不然,我也可能被风吹得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尼玛知道我把她阿妈找回来了,还找回了他们家的羊群,高兴地跑过来,非要让我抱,然后就搂着我的脖子,亲我的脸。我那时心里的激动和惭愧融合在一起,眼眶竟然湿润了。

大黑半闭着双眼,默默地走开,走到自家的羊圈前,看着羊圈里的羊。那些羊看见大黑走过来,就一下子全部涌了出来,在大黑的身边挤来挤去地亲热。我知道,那是它们在用另一种方式欢迎大黑这个英雄归来,而我们人类却始终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大黑应该做的事情。大黑从不在我们面前邀功,也不喜欢居功自傲,她仍然是那样平静地守卫着这一方净土。

十二 大黑怀孕了

央金感激地说:“阿爸,羊都带回来了,一只也没少。晚上请多吉家来吃饭吧,我采了些蘑菇,刚好熬汤。”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把蘑菇来。才让大叔连连点头,说:“好!好!肖兵,多吉,你们都过来,把大黑也带来吧,她带崽啦,得好好补补身子,反正咱们储窖里的肉也吃不完,就给大黑多吃点儿,别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了,对崽子不好。”“大黑怀孕了?真的吗?”我惊喜地望向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开心得不得了,笑得合不拢嘴,说:“你在日喀则那会儿,大黑和毛毛的关系可好了……”我这才知道,是毛毛的功劳。

我扭头看毛毛的时候,毛毛正懒懒地趴着睡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母獒一怀上崽,公獒的态度就这样冷漠起来,难道獒类也像狮子一样吗?

我跑到帐篷外面看大黑,大黑好像确实胖了一些,但依然是那样威风凛凛,一点儿也没有母因子贵的感觉,还是那样尽职尽责,朴实而且敦厚,只是远远地望了我一眼。我走过去,搂着大黑的脖子,跟她说悄悄话,我说:“大黑,恭喜恭喜,你就要当妈妈啦,终于有自己的孩子了。最好是多生几个,到时候,我要带走一个,你舍得不?”

大黑用嘴巴拱拱我的手,没吭声。我知道她舍不得,我又想起了当初那个大黑救回去的小狼崽,不知道那个小狼崽现在怎么样了,应该长得很健壮了吧?不知道那只小狼现在见到大黑,还会不会像当初那样,亲热地来拱大黑的毛。

我在和大黑亲热的时候,格桑跑了过来,抱着那支猎枪,冲天上瞄准,神情很认真的样子。这些天来,我一直没有机会教格桑练枪。但格桑自己却没有一丝偷懒,听多吉大叔说,他每天一大早就要练枪,练完枪就按我教的方法练体能。他现在也可以一口气做一百多个俯卧撑了,虽然与我比起来,还相差得太远,但对于一个正在发育的孩子来说,确实已经很不容易。“阿哥,我的枪法有进步啦!”格桑开心地说着,嘴巴里模拟着枪声。我故意逗他,说:“子弹都没上,你怎么知道就打得中?托枪的时候,手腕子要有劲,不能抖,用韧劲儿、内劲儿,懂吗?”格桑点头,说:“懂啊,内劲嘛!”然后就笑嘻嘻地问我,“过一阵子带我去打猎,好不?”我很惊奇,问他:“吃的足够了,为什么要打猎?”格桑笑嘻嘻地说:“大黑怀崽啦,给她补充些营养。光吃羊肉哪行,生下来的小獒会不健康的,再说,生崽以后,大黑的饭量会增加到平时的一倍到三倍,营养跟不上,小獒就长不好。”

我还不知道这些事情,我一直以为,獒只要每天吃一顿肉,吃饱就行了。听格桑现在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点儿担心起大黑来,原来獒怀孕也是这样一件麻烦而痛苦的事情。

我跑去问多吉大叔:“到底大黑怀孕这段期间,我们该怎么照顾她?”

多吉大说告诉我:“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只是以前听人说过,獒怀孕前、中期,其实饮食量增加也不算大,到最后的时候,饮食量就会增加约百分之五十,到了哺乳高峰期时会达到正常量的三倍。如果营养跟不上,獒也有可能会早产或流产,胎儿不足五十四天或超过七十天的,一般来说存活机会都不大。”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就有些着急,又问:“那大黑怀孕几个月才能生呢?”格桑跑过来插口说:“差不多两个月吧,不过对于獒来说实际上就算是四个月,獒的时间是白天和黑夜都一起算的。”我点点头,就和多吉大叔说:“过几天,我带格桑出去打猎,一来练练枪法,二来打点儿野味给大黑补身子。”

多吉大叔就笑了起来。每次我问他什么的时候,他总是会憨厚地笑笑,很慈祥、很朴实。他摸着格桑的头,说:“肖兵啊,别听格桑乱说,他就是想出去练枪,才借个幌子说打猎。其实,要给大黑补身子,更应该补充一些维生素,或者给她吃些面粉、盐巴、蔬菜、蛋之类的,再吃些骨头和肉就差不多啦。如果再喂些海带,大黑的奶水就会更足。”

我还不知道喂好一只獒,还要注意这些事情,我急忙问:“要喂哪些维生素?”多吉大叔告诉我,他也不太清楚,可能也就是维生素A、维生素D,还要根据母獒平时的反应,给她适时地添些微量元素或者钙类的。

其实多吉大叔对这些也不是很了解,他养大黑的时候也就是天生天养的,因为后来有人想买他的獒,互相之间聊起过养獒的事情,多吉大叔又心细,就记住了这些事情。但如果你具体地问他,什么是维生素,他可能都搞不清楚那是个什么含义。

听多吉大叔这么一说,我就犯愁了,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我去哪儿买维生素粒啊?只有去日喀则,那儿的医院里有。一想到这里,我马上就说:“我要再去一趟日喀则。”多吉大叔知道我的意思,就笑了起来,说:“你也不用这么着急,过些日子再说吧。”

我坚持要去,当天就联系了车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我没有想到,我到日喀则的时候,竟然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一家,扎西木大叔远远地看见我,就有点儿闪闪躲躲的,后来又不得不和我打招呼。我看他瞧起来有些精神不大好,就问他:“儿子的婚事办了吗?”

扎西木大叔一听我问他儿子的婚事,脸色就立即变得铁青起来,有些骂骂咧咧的,就骂宗哲是个贱骨头,找了个败家的女人。现在那臭小子骨头里犯贱,把几十万元败光了不说,又和那贱女人回北京去了,留下两个老棒子(方言词,老人的意思)在日喀则受苦。

我十分惊诧,扎西木大叔一向以他的儿子为荣,今天是怎么了?我猜想一定还有内情,仔细询问之后,扎西木大叔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了我。

原来,拿到那笔卖獒的钱后,宁丽和宗哲一商量,觉得与其在日喀则买房子,还不如到外面的大城市去买一套房子,比如在北京或者上海、深圳。结婚最好是去国外旅行结婚,再加上诸多的计划和花销,那些钱似乎还远远不够。宁丽从小娇生惯养,绝对不愿过苦日子,对于钱这个东西也就更加敏感而且精明。她提出用卖獒的钱去炒股,赚了大钱就结婚,说不定到时还会在国外买房子呢,并许诺,到时再把扎西木大叔夫妇也接过去,体验一下国外的洋生活。

扎西木大叔拗不过媳妇,宗哲也一直依着宁丽。开始炒股还赚了些小钱,谁知一次投资失误,几十万元就这样成了泡影。

我问扎西木大叔:“现在住哪儿?”扎西木大叔告诉我:“我和老婆住在一间出租房里。老婆现在在街上摆了个小摊,卖点儿小东西,反正每天饭钱是够了。”

看着扎西木大叔那张刻满沧桑的脸,我原本对他还抱着气愤的心也平淡了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像多吉大叔一样,都不是绝情的人,虽然有时候,我看起来是那样冷漠而无情。

我问扎西木大叔:“为什么不搬回去住呢?大草原上的人们都还欢迎你回去。”扎西木大叔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他是不好意思回去,当初在大家面前夸口说要到日喀则去过好日子,现在却落魄着回去,他心里一定既无奈又羞愧。我说:“大黑怀崽子啦,我专门到日喀则来买点儿东西,回去给大黑补身子。大叔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明天就和我一起回大草原吧,再说了,村子里你们家的房子都还在呢,到时再养些牛羊,日子慢慢又会红火起来。”

听说大黑怀了崽,扎西木大叔的眼睛忽一下就亮了,他犹豫了几秒钟,然后兴奋地说:“好,好,我回去收拾一下。嗯,要不,你晚上到我家来住吧,地方是小了点儿,但还挤得下,明天一早也好一起上路。”

我点点头,去医院里买药,买了四瓶维生素A和维生素D。我出来的时候,竟然碰到了上次给我治病的医生。他抓住我,问我什么时候出的院,又问我的腰好了没有,最近还有没有痛?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碰巧有人来喊那个医生,我就仓皇地逃出了医院。

我跑到街上买了些海带、鸡蛋和黑豆面粉,装了鼓鼓的两大包,晚上到扎西木大叔家里吃晚饭,扎西木大叔夫妇很虔诚地祈祷了之后,这才开饭。饭菜是煮的一锅烩,很普通的食料,煮得热气腾腾,远没有在大草原上时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情了。我知道大叔老两口现在生活得拮据,不光那卖獒的几十万元都花光了,可能连他的家底也赔了进去。我吃个了五分饱,然后就说饱了,放下了碗筷。

第二天,我掏钱雇了车,这段时间以来的花费,加上上次看病做手术花的钱,我的退伍金已经去掉了小半,但我觉得值得,钱存得再多有什么用?有些东西是买都买不来的。扎西木大叔一家的行李并不多,可能有些已经被他变卖给旅游者换钱了,只是那么小小的两包行装,塞在车座后面。

出发前,我先去部队,再次去拜会了一趟那个中校。中校说最近正在准备一个演习,有点儿忙,只匆匆地跟我说了几分钟话。他问我要不要考虑在日喀则先住一段时间,等过了冬再进去,那时候雪化得差不多了,草原上也返绿了,要好玩儿一些。我当然不会留在日喀则,大黑还在等着我回去呢!

车子继续往前开,出了城,渐渐地开进了大草原,我问扎西木大叔:“大草原的冬天会不会也下雪?”“下,当然下,还大得很!”扎西木大叔的老婆插嘴说,表情有些夸张。我不大相信,我知道会下雪,但不相信会大到非常夸张的程度。扎西木大叔知道我不相信,他也没有急着要我相信,只是娓娓地说起来:“记得是在1997年的时候,那曲、阿里,还有日喀则这三块儿地方下了一场大雪,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一下子就全白了,平地积雪一米深,再偏一点的山区积雪有两米,气温降到零下三十多度……”

我张大了嘴巴,吃惊得合不拢,嘴巴里可以塞下两个鸡蛋。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中校一直挽留我,并且劝我过了冬再进去,原来是怕我受不了那样的寒苦。城里还有个取暖的地方,大草原上可就不好说了。

扎西木大叔没有注意到我表情上的变化,只是表情木然地说着1997年的那一场“白色风暴”:“那一年的雪下得太早,我们都没有准备好过冬,雪就下来了。牛羊没有吃的,很多都被冻死、饿死了,饿得受不了时,就大畜吃小畜,再饿了,牧畜吃帐篷的也有,就连那些野兔子都受不住,死掉了好多。”扎西木大婶插嘴说:“那可是大雪封山啊,积雪又深,人走不出去,雪上面露出来的是一颗颗牦牛头、羊头。咱们这儿又没有电话,外面的人进不来,咱们也出不去,就那样苦等着雪灾过去,日子苦啊!”

我问:“没有消息传出去吗?没有人来救助吗?”“有。”扎西木大叔深深叹了口气,说,“救是救了,可咱们那个地方太偏僻,直升机在上面都看不到,就看见下面白茫茫的一片。空投的食物、衣服都在很远的地方,咱们也走不过去,等到救助队来的时候,牛、羊都冻死光了,烤火的牛粪也没有了,大家只能啃冻得僵硬的生牛肉、羊肉……”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心里被一层浓浓的阴郁压迫着,公路不通,电话没有,连信号都接收不到,偏远地区的牧民只能靠着老天的赏赐吃一口饭。老天爷哪天不爽了,就来个冰雹子、风暴,或者一场大雪灾,他们就只能在艰难中痛苦地挨着、忍着,挺过来的算命大,挺不过来的算倒霉……我不说话,表情沉重,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压得我透不出气来。大家都不再说话了,就连开车的司机也在叹气。

路上,我们路过那堆玛尼堆,以前,多吉大叔曾经在这里跪拜过,为我祈福。我叫停了车,走下来,像当时的多吉大叔一样,在玛尼堆前跪拜、祈祷,祈求上苍今年的雪下得薄一些、晚一些,不要再冻死牧民的牛羊和牲畜了,然后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堆了上去。

我突然对信仰这个词眼有了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那些牧民所跪拜的在表面看来也许不过是一尊佛像或是其他东西,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其实跪拜的是一种信仰,为某种理念而生的信仰,就是这种信仰给了他们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信仰就是每一个人心中潜在的力量,没有信仰的人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就算是只动物,也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哪怕那只是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头,但那也是它们的信仰。

我的信仰又在哪里?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退役后的我会那样落寞和失望,因为我失去了继续支撑自己生活下去的信仰。在部队的时候,部队就是我的信仰,而当我一旦离开部队,我的信仰就发生了转变,可我,却没有适时地把它转变过来。就连大黑都有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保护主人和主人的财产。而我呢?却每天这样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草原上,我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却自认为活得潇洒,是时候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我在痛苦地想这些事情时,扎西木大叔夫妇已经拜完了玛尼堆。附近的石头都被过往的人捡堆得差不多了,扎西木大婶就扯断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添加在玛尼堆上。

再一次回到大草原,看到扎西木大叔一家又搬回来住了,几户人家都有些惊疑,但仍然还是很欢迎,帮着扎西木一家搭帐篷,有的还送来了生活用品。

我回到多吉大叔家看大黑,大黑正趴在地毡上半眯着眼休息。一听到我回来,立即睁大了眼睛,先扫了我两眼,见我平安无事地回来,就又闭起眼睛打瞌睡去了。我知道大黑其实没有睡着,她从来都是这样半闭着眼睛养神,一听到有动静,马上就会睁开目光炯炯的双眼,还是那样威风凛凛。

我把买回的东西交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说:“肖兵,我在圈里挑了几头母羊,都带崽子了,过了冬就能下,一会儿你给扎西木家送过去吧。”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更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前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都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和几头牛。我和格桑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儿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儿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儿以后,央金也出世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因为那是佛在警醒你,有危险。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十三 危险在悄悄地降临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儿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野山羊。人们把大头野山羊的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我这才想起来,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了。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上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下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准的,又是怎么开枪的,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情有独钟,将来他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强劲儿和对枪的强烈兴趣。我的预料没错,后来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作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询问之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只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再搞支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支了,就只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有个三长两短,那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互相交流着,互相感动着。“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儿,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谁知就这么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格桑问我干吗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我问格桑:“吃过鱼吗?”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是不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实在想吃鱼,就说:“那我自己吃喽。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吗用的?”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吗用的不?”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了,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翻滚,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根处,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更多的是一些返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鱼。我们玩了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它们在洞里待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料子,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到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枪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因为我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毙命,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会厚着脸皮提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材料,我不知道这样教他,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毕竟兔子个头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糊糊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就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儿,去打大猎物!”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夜晚草原上的狼群。因为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但我还没有觉察出悄悄降临的危险。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儿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我还想再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伴。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棵树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小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作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砰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我认得这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型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奋力挣扎,但是于事无补,其他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七只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疑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痛。

我看见那只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只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疑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儿看不下去了,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只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只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它很凶猛,又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他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格桑说得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的时候,它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会更了不得。它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十四 我绝不能这样被狼群吃掉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利齿。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儿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了过去,小狼及时地闪开,头狼没抓到。就在狼分咬猎物的时候,树林子里似乎响起了声音,声音很远,很有频率感。我本来没听清楚,但趴到地上仔细一听,那声音就格外清晰起来,我感觉到那可能是一队更大的狼群。

这队小狼群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也许它们也知道有外族的狼侵入了自己的领地,那队狼群明显要比己方的势力大得多。是和那群狼搏斗一番,赶走外族的入侵,还是放弃自己的猎物,从领地上撤退?这,是个问题!

这群狼显然也饿了一段时间,它们来不及有更多的时间咀嚼嘴里的肉,将肉块撕下来后就直接吞进了肚里。我看见那只小狼吞下的肉最多,它撕咬猎物的速度非常快,吞咽得也很快。可能这只小狼从小就经历过一场要命的灾难,对于生命和食物的可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它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四周的动静,小狼发现了我,也发现了格桑。它有一点儿防备,但是又不闪躲,它可能对我还有一点儿印象。它一边吃肉,一边不断地抬眼看我,想仔细地辨认我的身份。我警告格桑,这群狼现在有食物吃,不会来攻击我们,把枪管子收好,别挑起狼的斗志,不然我们会倒霉的。

格桑刚把枪管子缩回来,我看到对面的树林一片哗动,几头雄壮的大狼从枝叶中钻了出来,它们是闻着水鹿的血腥味追来的,可能这片地方是两群狼领地中间的交接部分,只要有食物吃,大家都有可能会来抢。“狗吃屎,狼吃肉,谁有本事谁就能吃最好的东西。”格桑小声地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我提醒他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要分清敌我双方的实力。

我话音刚落,对面的树丛后面又跳出十几只大狼来,我吃了一惊,来的是一队大狼群,有二十多只!我听说出来捕猎的大多是公狼,母狼多半都是留在窝里看着小狼,如果算上留在狼窝里的母狼、小狼的话,那么,这队大狼群应该有三十多只!我预感到危险,那队小狼群不会攻击我们,但现在这队大狼群可就说不定了。

我想再接着往下看一会儿,看看这些狼到底要做些什么。格桑也被惊呆了,二十多只大狼就站在对面,这个时候,就算手里再多一把猎枪也无济于事,毕竟离得那么近,狼还没有打死,其他的狼就会扑上来咬断你的咽喉了。也许,以静制动,那些狼还不会发现我们。

那队大狼群盯上的是小狼群捕来的那头水鹿,水鹿现在已经断气了,身上的肉被小狼群撕咬去了一半,内脏拖拉得到处都是。大狼群毫不理会小狼群的嚎叫,有几只大狼往前走了几步,上前就去撕咬水鹿身上的肉,小狼群不得不撤退了,不然,一场厮斗在所难免,吃亏的肯定是小狼群。然而那只小狼却仍然像它小时候一样,死性不改,明知道到嘴的肉被人夺走,就不可能再夺回来,可它却仍有要冲上去争抢的意思,而且还冲着大狼群嚎叫示威。

小狼要吃亏!我在心里这样想,这个时候,我竟然忘记了那些是狼,而只是单纯地同情起弱势的一方来。

小狼的确很威猛,大狼群抢到了水鹿,又很不耐烦小狼的骚扰,有两只大狼就向小狼冲过来,三只狼扑咬在一起。小狼虽然个头还小,也远没有两只大狼长得强壮,但它却异常凶猛,在半空翻腾着,四爪乱抓,张着大嘴到处乱咬,像疯了一样,想要抢回自己的水鹿。

可能是小狼的疯劲儿令两只大狼感到意外,也可能是两只大狼不屑于和小狼玩过家家,水鹿的肉已经被分得就剩骨头了,两只大狼急忙转回身去抢夺最后的残肉。小狼趁机占了便宜,它抓住了一只大狼的后屁股,用力一撕,竟然连皮带肉地撕下一片来。大狼嚎叫着,回头猛扑猛咬,然而,小狼占了便宜,也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早已经撤退了。

我和格桑看得心惊肉跳,从来都只是在电视上或是书上看到有关狼的描写,现在亲身经历了一次,心头对狼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格桑也怕了,抱紧怀里的枪,小声地说:“阿哥,走吧,我们回去。”我嘴上说着好,心里感觉到可能回不去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僧多粥少!不够吃的时候怎么办?当然还要再去找别的可吃的东西。

狼也一样,当狼多肉少的时候,狼群当然就会把目标转移到另外的动物身上,它们可不会因为你是人类,就不把你列入它们的餐单之内。只要是肉,狼就敢吃,它才不会管那是什么肉,是高级动物的还是低级动物的。何况小狼群对我们还有些记忆,大狼群却是完全陌生的,它们也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只是在抢夺鲜美的水鹿肉,现在肉没了,水鹿的骨头都被拆散,当然目标就转到了我和格桑的身上。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儿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待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工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干,用力向上一蹿。但是蹿上去之后,双手竟然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还说以后去当兵?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这时候,大狼群开始向我围拢过来,慢慢地围成了一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附近黑压压的一片都是狼。虽然现在已近黄昏,气温慢慢降了下来,林子里变得更加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有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过,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我还不能忍受。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只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儿发毛。我当时确实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付出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上绑的那把尖刀,已经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了。但是,现在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狼群已经伺机而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就会立即扑上来。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只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力度已经大大地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得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蹿,十指抠住树干,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蹿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间,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上了。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干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练功时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跟那个教员学的,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跟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我笑了一笑,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错误,不应该再牵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支吾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常常隔三差五地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的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巨。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号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它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它了。如果头狼仁慈一点儿的话,会把它从狼群中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个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只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感到有点寒意。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加重了一层。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一掉下去,马上就会被树下的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找到这里来,人多势众,狼也不是傻子,打不赢当然就要跑。”“可是,我们能耗一个晚上吗?”格桑担心地问我。他告诉我,一开始打兔子的时候,自己为了练枪法,浪费了不少子弹。我问他:“还有多少颗子弹?”格桑双手抓着树枝,不敢乱动,让我自己数。

我把他怀里揣着的小包掏出来,数了一下,才六颗!最多也就打死六只狼,如果运气好的话,一颗子弹贯穿两颗狼头……但是又不可能,哪会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再说了,狼又不傻,能并排站那儿等着你开枪?我把枪拿过来,装上一颗子弹,这些子弹用来打狼有些不太实际,狼太多,打不完,只能在狼群准备行动的时候,放上一枪,起到个威慑作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儿时间。

天很快就黑了。天亮的时候还好一些,天一黑,就听着林子里呜呜的风响。黑暗中,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放射着饥饿的光芒,一想到那些是凶残的狼,头皮就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出来了。格桑有点儿焦急,问我:“阿爸他们怎么不来找我们呢?”我说:“当然会找,只是还没找到这里,谁会想到,我们会走这么远?再说,我倒不希望他们现在就找过来,狼太多,万一他们没有个安全措施,那不是白搭上几条命?”

格桑不出声了,紧紧地抱着树干。秋天夜里的风很冷,树梢头的一弯月牙更让人觉得孤凉,我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背往头顶上爬,格桑也冷得缩紧了身子。狼群可不怕冷,相反,在漆黑的夜里,它们更显得活跃起来,有几只大狼在头狼的指挥下,向大树猛扑过来,但是树干很粗,狼群扑击了很久,也没能把我们摇下去,只是树叶子晃了一阵子。

狼群停止了攻击,开始休息,但又很不甘心,仍有几只狼围着树干在打圈圈。为了安慰格桑,我笑着说:“格桑,你瞧,这些狼给咱们当保镖呢!”

风把那只死狼的血腥味吹上来,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心里都有些发毛。

夜深了,狼群发动了几次扑击,都没能成功。格桑有些放松了警惕,他有点儿迷迷糊糊地想打瞌睡,可能是有我在他身边,所以他就放心了许多,竟然慢慢地把眼睛给闭上了。我知道他困了,又很疲倦,其实我也有点儿想睡,但是一望见树下那几十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所有的睡意立即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两个大队搞一次选拔比赛,为了入围,我三天三夜没休息过一分钟,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但那也硬挺了过来。我摇醒了格桑,告诉他:“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只要我们放松一点点,狼群就有机会可乘。”

格桑重新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往树下看,狼群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着。我所知道的是,狼其实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它可以整整一天不停步地追赶猎物几十公里,也可以为守候一只猎物而窝上几天。

前面的这几只狼显然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我觉察到什么不祥的感觉,扭头往身后看,这一看,吓了一大跳。有两只狼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另外两只狼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正准备向树这边冲过来。我想起在部队搞训练时有个科目,就是翻越高墙,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翻越,另一种方式就是和同伴一起搭建人梯。说实话,我当时怎么也不敢相信,狼怎么也懂搭狼梯?我一直以为小说里或者书上写的狼如何如何聪明,只不过是个精美的桥段或者骗局,从来都没有信以为真过,但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我把枪递给格桑防身,告诉他:“如果狼扑上来就用枪托子猛敲狼的头,最好是敲鼻梁骨中间的那块地方,猛敲,可以把狼打晕。子弹太少了,咱们要节省着用。”然后,我把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盯住了后面的两只狼。这把尖刀是才让大叔送给我的,是当年他打猎时的随身利器,算是个珍藏品,藏刀不是一般的锋利。

有人说狼会飞,我不相信,但可以把那理解为跳跃。现在,那两只狼已经准备跳了,它们先是退后了一段路,然后猛地向这边冲过来,前爪在狼梯的背上一按,整个身子就腾空飞了起来。狼在半空中飞跃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物扭动腰身,以调整方向。两只狼同时向树杈上扑过来,第一次,高度不够,离树杈还比较远,只把树皮抓下几片碎屑。

两只狼歇了一会儿,第二次向树上扑来,这次还是差了一点儿,树杈太高,狼跳跃的速度和力度都还达不到那个高度。狼群骚动了一阵子,头狼指挥更换了两只更强壮的狼上场。

十五 大黑赶到,狼群大败

这两只狼长得很肥,很壮实,在这队狼群中应该算是打手或者左右护法的级别。它们膘肥体壮、个头高大,第一次扑击,有一只狼就抓到了树杈的边上。我吃惊于狼的纵跳力,担心格桑的安危,提醒他要多加小心,格桑“嗯”了一声,握紧了枪杆子,把枪托子对准外面。

第二次,狼扑得更高了,两只狼向树杈上扑来,身在半空的时候,后爪借势在树干上一蹬,整个身子便向我和格桑扑压过来。格桑一着急,忘记自己该干什么了,抱着枪杆子发愣。情势危急,我来不及想太多,双腿夹紧树杈,左手一把扭住了一头狼的下颚,右手尖刀向前猛刺,噗的一声,尖刀刺进了右边狼张着的嘴巴里。一股血水从狼嘴里喷溅出来,喷了我满脸,混合着一股腥臭的气味,那头狼的咽喉被尖刀刺穿,来不及嚎叫,就直直地向树下跌去。

左边的这只大狼还在挣扎,它的下颚被我紧紧捏住,惊慌之中,它伸出两只前爪向我胸前抓来,哧的一声就把我的迷彩军装给抓烂了。我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慌张,随手把刀尖往后一倒,割断了一只狼爪,借势右手按住狼脑袋,左右手一使劲,咔嚓一声脆响,那头狼的下颚被我硬生生撕裂,左手再使劲一拽,整个狼下颚连着舌头和气管都被扯了出来。

我松开手,那头狼直直地向树下坠落,临断气前,爪子还条件反射似的抓了我几下,把我的右胳膊上抓出了两条血痕。我喘了口气,问格桑:“刚才怎么不用枪托子砸?发什么呆?”

可能是我杀完狼后的一脸凶相和满头满脸的血刺激了格桑,令他觉得有些恐怖,他好像有点怕我一样,打了个哆嗦,说:“阿哥真厉害,我……我刚才一吓,再一急,忘了手里拿的什么东西了。”其实,刚才我自己心里也紧张得要死,又有谁不怕死呢?再有能耐的人也会怕,只是他们能在害怕的同时作出更机警的反应,知道应该如何应对面前的恐惧,而格桑,还不行,明显还不能适应这种情况。

我努力放松自己的面部表情,扯了一把树叶子,抹干净自己的脸,笑着安慰他:“傻小子,有什么好怕的?这么胆小慌张,将来怎么去当兵?还说要当特种兵呢!像你现在这样子,那可不行,连门都进不去。”一听我说连门都进不去,格桑的气势就被我激起来了,他挺直了腰,抱紧了枪,向我保证:“阿哥,你放心吧,我不怕死,我要向你学习!”我笑了起来,说:“光不怕死还不行,还要有足够的胆量和技术,你要知道在不同的时机、不同的地方,去找准敌人的薄弱点,然后再下手,用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保障,明白吗?”

格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忽然一指树下,说:“瞧,狼又要扑上来了!”

果然如格桑所说,头狼在牺牲了三个同伴之后被激怒了,它再次组织了一支敢死队,准备再次向树上的目标发动攻击,方法还是搭狼梯,但是却由两队变成了四队,组数增加了一倍。我知道要自己一个人同时应对四只凶残的狼,有些不太实际,现在,格桑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和风险,否则的话,稍有不慎,我和格桑都要玩儿完。

我提醒格桑:“这次可不能再发呆了,不然的话,不是我被拉下去,就是你被拉下去,总有一个要被狼撕成碎片,要是实在没把握的话,你就开枪。”我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格桑也明白局势的危急,可能是被我刚才杀狼的凶狠所震撼,他也摆出了一脸的凶恶神态,牢牢地抓紧了手里的枪。

四头狼从四个方向扑上来了。因为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地位,再加上第一次的经验,这次我的反击就更轻松自如。我先是迅速地一刀割断了一头狼的咽喉,然后左手卡住另一头狼的脖子,随后再补上一刀。短短几秒钟时间,虽然胳膊上又被抓出了几条血道子,但却消灭了两只狼。格桑没有开枪,他用枪托子砸中了一只狼的脑门,那只狼跌了下去,但另一只狼却抓住了他的裤腿,狼身子向下坠,把格桑也扯了下去。来不及了!格桑的身子已经向下坠去,我急忙一反身,一把抓住了格桑的头发。这小子,没有像多吉大叔那样剪一头短发,多年来就一直留着一把小辫子,现在,就是这把小辫子救了他的命。我一把揪住了格桑的小辫子,随即伸出另一只手拽住了他的脖领子,但那只狼也不肯松开爪子,用自身的重量把格桑往下坠。格桑被拽得头皮发痛,一着急,双手使劲地往上伸,我抓住了格桑的手,但那支枪却掉了下去。

狼还不肯松开爪子,我把格桑使劲地往上拉,狼就在下面一个劲儿地扑腾,把格桑往下拽,我的两条大腿被树杈子磨得生疼,树下的狼都向格桑围了过去。格桑也着急了,他急中生智,用力吸紧肚皮,也是因为一下午没吃东西,肚子早就饿空了,这一吸肚皮,腰围就缩减了不少。下面的狼一使劲,把格桑的裤子给扯脱了下去。格桑光着两条腿,终于被我拉上了树杈。

一场惊险过后,我和格桑都有点儿脱力,而且,枪还掉了下去,连远程攻击的武器也没有了,现在只剩一把尖刀和四只肉掌。

狼死了五只,有一只是被头狼咬死的,四只是我杀的,但树下还有很多绿莹莹的眼睛在闪烁着饥饿的光芒,怎么办?

格桑的裤子被狼扯掉了,幸好他外面还穿着藏族的长袍,很长,可以把腿部都遮盖起来,这样在深夜里也就不会太冷,但寒气还是会从他的屁股下面往上钻,格桑就抱着树杈子打哆嗦。我一边安慰格桑,一边警惕着树下的狼群,狼群在损兵折将之后,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了,而是散落在树周围,静候时机。

格桑再也不敢打瞌睡,我更加不敢睡,但又熬不过这漫漫黑夜,就一边盯着树下的狼,一边给格桑讲故事,讲我曾经在部队里的故事,这样,时间也许会过得稍快一点儿。

草原上的白天远长过黑夜,夜其实很短,我和格桑再坚持一阵子,天就差不多亮了。那个时候,相信多吉大叔也就会找到这里,就算大叔找不到,但大黑的鼻子很灵,也一定会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嗅出我们的气味。

坚持了许久之后,天快亮了,狼群也有些不安,头狼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突然叼起那支枪跑了出去。我不知道那只头狼想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这次是空着嘴巴,枪已经不见了!我这才明白,头狼是转移走我们的武器,它似乎准备发起黎明前的最后一次攻击。我提醒格桑,打起精神来,狼群又要发动攻击了!

格桑左右瞧了一瞧,枪掉下去了,他想找点什么防身的东西,我扭断了一根较粗些的树枝,用尖刀把树枝前端削得尖锐无比。我把尖刀递给格桑,让他拿着防身,然后把树枝紧紧地握在手里。格桑有些担心地问我:“阿哥,那树枝管用吗?要不,刀还是给你,你厉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