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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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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充闾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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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风景

童年的风景试读:

前言

王充闾,男,汉族,1935年2月5日出生于辽宁盘山,笔名汪聪、林牧、柳荫、任之初等,当代著名散文家、学者。当过中学教师、新闻记者,以后在省、市领导机关工作。长期坚持业余创作,出版有散文集《清风白水》《面对历史的苍茫》《沧桑无语》《何处是归程》《淡写流年》《成功者的劫难》等三十余种。散文集《春宽梦窄》获中国作协首届“鲁迅文学奖”;《一生爱好是天然》获中国散文学会首届“冰心散文奖”。

王充闾之所以被列为当代最优秀的作家之一,与其作品中深厚的文化底蕴密不可分。其散文作品既能触及情感的深层,又能达到历史的深度,充分展现了散文大家的风范。山水游记散文,诗情画意、淡泊心灵;历史文化散文,深邃冷峻、纵横开阖;生活情感散文,忆往怀乡、探知人性。正如作家本人所言:“我的散文写作,一直在不断的变化、摸索之中,谈不上有成型的散文观。我只是坚持这样一点:既不肯重复他人,也决不重复自己。”其散文作品,无论哪一种题材,都独具韵味,引人深思。

本书分为“青灯有味”“烟花三月”“一夜芳邻”“细雨梦回”“换个角度”五部分,每一部分均选入作家不同题材的代表作品。《青灯有味忆儿时》,回忆童年的美好;《清风白水》,领略九寨沟的隽美风景;《人生几度秋凉》,走近传奇人物张学良;《从容品味》,于点滴生活中品味人生;《换个角度看问题》,转变思维,柳暗花明……

为了青少年的阅读更加方便,领悟更加深刻,我们在每篇文章前加了一段导读,或介绍作品的发表背景,或阐释作品的主要内容,或分析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使文章的可读性有所增强。希望本书能够丰富青少年的内心,成为青少年朋友学习课外知识的好伙伴。

作者自序

承蒙编者垂青,我的散文作品得以入选《春华秋实经典书系》,深感荣幸与欣慰。

我知道,这部书系是向广大青少年提供精神滋养的。而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所在。自己的作品即便达不到“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的高标,借用物理学名词,起码也应该能够提供一种“正能量”——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动力与情感。

近日,我正在重温鲁迅先生的作品。对于青少年,先生是无比钟爱与重视的。他说,“童年的情形,便是将来的命运”。还说:“用秕谷来养青年,是决不会壮大的。”为此,他曾谈到,书稿印数“每一增加,我自然是愿意的,因为能赚钱,但也伴着哀愁,怕于读者有害,因此作文就时常更谨慎,更踌躇。有人以为我信笔写来,直抒胸臆,其实是不尽然的,我的顾忌并不少”。“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那钱上还带着体温。这体温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写文字时,还常使我怕毒害了这类的青年,迟疑不敢下笔”。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终生都把这些话奉为座右铭。

前两天,书系编者将所选散文的目录发给我,征求意见。我回复了四个字:“实获我心。”

就内容看,这二十几篇散文,大抵是:

回首童年——任情适性,了无拘束,无边地驰想,尽兴地游玩;

忆念故乡——沙山、云树,伴着师恩、母爱、亲情;

读书上进——

青灯有味

,书卷多情;

七彩人生——心中倩影,眼底波澜,芳邻一宵邂逅,人生几度秋凉;

感受自然——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会心处不必在远。

童年、故乡、母爱,三位一体,既是生命途程的起点,也是人生事业的基点。这些方面,对于青少年心灵的开发、根基的培植以及日后的成长都是影响深远的。而命笔成文,我也确是推诚相与,投入了真情实感,切戒油滑、敷衍,着力发出“真的声音”。也是鲁迅先生说的,“油滑是创作的大敌”,“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2013年8月27日童年的风景

小时候,我感到天地特别广阔,身边有无限的空间,有享用不尽的活动余地。长大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倒反而觉得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了,活动起来窒碍也越来越多了。青灯有味

 

 

 

 

 

 

对于童年的追忆、故乡的怀念,每一位作家都不吝笔墨,王充闾先生也不例外。本部分选取了王充闾先生以亲情、童年、故乡为题材的自传性的叙事、抒情散文。从内心出发,推向生命深处,着眼于人性、人生层面的发掘,生发出对亲人的思念、故园的眷恋。《

碗花糕

》《

青灯有味忆儿时

》《童年的风景》等文章,均多次被中小学生语文试卷选中,以“阅读理解”的形式出现,给广大青少年带来思考的同时,也带来了缕缕乡情的温暖。碗花糕导读:“碗花糕”是作者儿时的美好记忆。在对往事的追忆中,作者将一幅幅温情的画面娓娓道来,浸透着对岁月无情的感叹。一碗“碗花糕”,让作者深深怀念,其实作者怀念的不是“碗花糕”,而是做“碗花糕”的人——嫂嫂。*一*

小时候,一年到头,最欢乐的日子要算是旧历除夕了。

除夕是亲人欢聚的日子。行人在外,再远也要赶回家去过个团圆年。而且,不分穷家富家,到了这个晚上,都要尽其所能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顿。母亲常说:“打一千,骂一万,丢不下三十晚上这顿饭。”老老少少,任谁都必须熬过夜半,送走了旧年、吃过了年饭之后再去睡觉。

我的大哥在外做瓦工,一年难得回家几次,但是,旧历年、中秋节却绝无例外地必然赶回来。到家后,第一件事是先给水缸满满地挑上几担水,然后再抡起斧头,劈上一小垛劈柴。到了除夕之夜,先帮嫂嫂剁好饺馅,然后就盘腿上炕,陪着父亲、母亲玩纸牌。剩下的置办夜餐的活,就由嫂嫂全包了。我是个“自由民”,屋里屋外乱跑,片刻也停不下来。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听从嫂嫂的调遣。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戏台上头戴花翎、横刀立马的大元帅。此刻,她正忙着擀面皮、包饺子,两手沾满了面粉,便让我把摆放饺子的盖帘拿过来。一会儿又喊着:“小弟,递给我一碗水!”我也乐得跑前跑后,两手不闲。

到了亥时正点,哥哥领着我到外面去放鞭炮,这边饺子也包得差不多了。我们回屋一看,嫂嫂正在往锅里下饺子。估摸着已经煮熟了,母亲便在屋里大声地问上一句:“煮挣了没有?”嫂嫂一定回答:“挣了。”母亲听了,格外高兴,她要的就是这一句话。——“挣了”,意味着赚钱,发财。如果说“煮破了”,那就不吉利了。

热腾腾的一大盘饺子端了上来,全家人一边吃一边说笑着。突然,我喊:“我的饺子里有一个钱。”嫂嫂的眼睛笑成了一道缝儿,甜甜地说:“恭喜,恭喜!我小弟的命就是好!”旧俗,谁能在大年夜里吃到铜钱,就会长年有福,一顺百顺。哥哥笑说,怎么偏偏小弟就能吃到铜钱?这里面一定有说道。说着,就夹起了我的饺子,一看,上面有一溜花边儿,其他饺子都没有。原来,铜钱是嫂嫂悄悄放在里面的,花边也是她捏的,最后,又由她盛到了我的碗里。谜底揭开了,逗得满场轰然腾笑起来。

父母膝下原有一女三男,早几年,姐姐和二哥相继去世。大哥、大嫂都长我二十岁,他们成婚时,我才一生日多。大哥常年在外,嫂嫂就经常把我抱到她的屋里去睡。她特别喜欢我,再忙再累也忘不了逗我玩,还给我缝制了许多衣裳。其时,母亲已经年过四十了,乐得清静,便听凭我整天泡在嫂嫂的屋里胡闹。后来,嫂嫂自己生了个小女孩,也还是照样地疼我爱我亲我抱我。有时我跑过去,正赶上她给小女儿哺乳,便把我也拉到她的胸前,我们就一左一右地吸吮起来。

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嫂嫂蒸的“碗花糕”。她有个舅爷,在京城某王府的膳房里混过,做得一手出色的蒸糕。一次,嫂嫂从娘家带回一个大号的浅花瓷碗,说她要“露一手”。事先和好一个面团,发酵后,再加上一些黄豆面,搅拌两个鸡蛋和一点点白糖,上锅蒸好。吃起来又甜又香,外暄里嫩。家中每人分尝一块,其余的全都由我吃了。蒸糕做法看上去很简单,可是,母亲说,剂量配比、水分、火候都有讲究。嫂嫂也不搭言,只在一旁甜甜地浅笑着。除了做蒸糕,平素这个浅花瓷碗总是嫂嫂专用。她喜欢盛上半碗饭,把菜夹到上面,然后往地当央一站,一边端着碗吃饭,一边和家人谈笑着。*二*

关于嫂嫂的相貌、模样,我至今也说不清楚。在孩子的心目中,似乎没有俊丑的区分,只有“笑面”或者“愁面”的感觉。小时候,我的祖母还在世,她给我的印象,是终朝愁眉不展;而我的嫂嫂却生成了一张笑脸,两道眉毛弯弯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带着盈盈笑意。不管我遇到怎样不快活的事,比如,心爱的小鸡雏被大狸猫捕吃了,赶庙会母亲拿不出钱来为我买彩塑的小泥人,只要看到嫂嫂那一双笑眼,便一天云彩全散了,即使正在哭闹着,只要嫂嫂把我抱起来,立刻就会破涕为笑。这时,嫂嫂便爱抚地轻轻地捏着我的鼻子,念叨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小鸡鸡,没人要,娶不上媳妇,瞎胡闹。”

待我长到四五岁时,嫂嫂就常常引逗我做些惹人发笑的事。记得一个大年三十晚上,嫂嫂叫我到西院去,向堂嫂借枕头。堂嫂问:“谁让你来的?”我说:“我嫂。”结果被二嫂“骂”了出来。二嫂隔着小山墙,对我嫂嫂又笑骂几句,于是,两个院落里便腾起了“叽叽嘎嘎”的笑声。原来,旧俗:三十晚上到谁家去借枕头,等于要和人家的媳妇睡觉。这都是嫂嫂出于喜爱,让我出洋相,拿我开心。还是过旧历年,她正在案板上切着菜,忽然一迭声地喊叫着:“小弟!快把荤油罐给我搬过来。”我便趔趔趄趄地把油罐搬到她的面前。只见嫂嫂拍手打掌地大笑起来,我却呆望着她,不知是怎么回事。过后,母亲告诉我,乡间习俗,谁要想早日“动婚”,就在年三十晚上搬动一下荤油坛子。

我小时候顽皮、淘气,一天到晚总是惹是生非。每当闯下祸端父亲要惩治时,总是嫂嫂出面为我讲情。这年春节的前一天,我们几个小伙伴随着大人到土地庙去进香上供。供桌设在外面,大人有事先回去,留下我们在一旁看守着,防止供果被猪狗扒吃了,挨过两个时辰之后,再将供品端回家去,所谓“心到佛知,上供人吃”。可是,两个时辰是很难熬的,于是,待家人一走,我们便悄悄地从怀里摸出几个“二踢脚”(一种爆竹),分别插在神龛前的香炉上,然后用香火点燃,只听“噼、啪”一阵轰响,小庙里面便被炸得烟尘四散,一塌糊涂。我们却若无其事地站在一旁,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哪晓得,早被邻人发现了,告到了我的父亲那里。我却一无所知,坦然地溜回家去。看到嫂嫂等在门前,刚要向她炫耀我们的“战绩”,她却小声告诉我:一切都“露馅”了,见到父亲二话别说,立刻跪下,叩头认错。我依计而行,她则“爹长爹短”地叫个不停,赔着笑脸,又是装烟,又是递茶。父亲渐渐地消了气,叹说了一句:“长大了,你能赶上嫂嫂一半,也就行了。”算是结案。

我家养了一头大黄牛,哥哥春节回家度假时,常常领着我逗它玩耍。他头上顶着一个花围巾,在大黄牛面前逗引着,大黄牛便跳起来用犄角去顶,尾巴翘得老高老高。这年秋天,我跟着母亲、嫂嫂到棉田去摘棉花,顺便也把大黄牛赶到地边去放牧。忽然发现它跑到地里来嚼棉桃,我便跑过去扬起双臂轰赶。当时,我不过三四岁,胸前只系着一个花兜肚,没有穿衣服。大黄牛看我跑过来,以为又是在逗引它,便挺起了双角去顶我,结果,牛角挂在兜肚上,我被挑起四五尺高,然后抛落在地上,肚皮上划出了两道血印子。周围的人都吓得目瞪口呆,母亲和嫂嫂“呜呜”地哭了起来。晚上,嫂嫂给我做了“碗花糕”,然后叫我睡在她的身边,夜半悄悄地给我“叫魂”,说是白天吓得灵魂出窍了。*三*

每当我惹事添乱,母亲就说:“人作有祸,天作有雨。”果然,乐极悲生,祸从天降了。

在我五岁这年,中秋节刚过,回家休假的哥哥突然染上了疟疾,父亲从镇上请来一位安姓的中医,把过脉之后,说是转成了伤寒,于是,开出了一个药方。父亲随他去取了药,当天晚上哥哥就服下了,夜半出了一身透汗。清人沈复在《浮生六记》中,记载其父病疟,寒索火,热索冰,竟转伤寒,病势日重,后来延请名医诊治,幸得康复。而我的哥哥遇到的却是一个“杀人不用刀”的庸医,由于错下了药,结果,第二天就死去了。人们都说,这种病即使不看医生,几天过后也会逐渐痊复的。父亲逢人就讲:“人间难觅后悔药,我真是悔青了肠子。”他根本不相信,那么健壮的一个小伙子,眼看着生命就完结了。在床上停放了两整天,他和嫂嫂不合眼地枯守着,希望能看到哥哥长舒一口气,苏醒过来。最后,由于天气还热,实在放不住了,只好下葬。尔后连续几天,父亲都在深夜里到坟头去转游,幻想能听到哥哥在坟墓里的呼救声。由于悲伤过度,母亲和嫂嫂双双地病倒了,东屋卧着一个,西屋卧着一个,屋子里死一般的静寂,过去那种笑语欢腾的场面再也见不到了。

冬去春来,天气还没有完全变暖,嫂嫂便换了一身月白色的衣服,衬着一副瘦弱的身躯和一张没有血色的面孔,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其实,这时她不过二十五六岁。父亲正筹划着送我到私塾里读书。嫂嫂一连几天,起早睡晚忙着给我缝制新衣,还做了两次“碗花糕”。不知为什么,吃起来总觉着味道不及过去了。

一天晚上,坐在豆油灯下,父亲问她下步有什么打算。她明确地表示,守着两位老人、守着小弟弟、带着女儿过一辈子,哪里也不去。父亲说,你的一片心情我们都领了。无奈,你还年轻,总要有个归宿。如果有个儿子,你的意见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可是,只守着一个女儿,孤苦伶仃的,这怎么能行呢?

嫂嫂说:“等小弟长大了,结了婚,生了儿子,我抱过来一个,不也是一样吗?”

父亲听了长叹一声:“咳,真像‘杨家将’的下场,七狼八虎,死的死,亡的亡,只剩下一个无拳无勇的杨六郎,谁知将来又能怎样呢?”

嫂嫂“呜呜”地哭个不停,翻来复去,重复着一句话:“爹,妈!就把我当作你们的女儿吧。”嫂嫂又反复亲我,问“小弟放不放嫂嫂走”,我一面摇晃着脑袋,一面号啕大哭。父亲、母亲也伤心地落下了眼泪。这场没有结果的谈话,暂时就这样收场了。

但是,嫂嫂的归宿问题,终竟成了两位老人的一块心病。一天夜间,父亲又和母亲说起了这件事。他们说,论起她的贤惠,可说是百里挑一,亲闺女也做不到这样。可是,总不能看着二十几岁的人这样守着我们。我们不能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我们于心难忍啊!

第二天,父亲去了嫂嫂的娘家,随后,又把嫂嫂叫过去了,同她母亲一道,软一阵硬一阵,再次做她的思想工作。终归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嫂嫂勉强地同意改嫁了。几个月后,嫁到二十里外的郭泡屯。那一天,为了怕我伤心,嫂嫂是趁着我上学,悄悄地溜出大门的。午间回家,发现嫂嫂不在了,我问母亲,母亲也不吱声,只是默默地揭开锅,说是嫂嫂留给我的,原来是一块碗花糕,盛在浅花瓷碗里。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吃这种蒸糕了,泪水刷刷地流下,无论如何也不能下咽。

每年,嫂嫂都要回娘家一两次。一进门,就让她的侄子跑来送信,叫父亲、母亲带我过去。因为旧俗,妇女改嫁后不能再登原来婆家的门。见面后,嫂嫂先是上下打量我,说“又长高了”,“比上次瘦了”,然后坐在炕沿上,把我夹在两腿中间,亲亲热热地同父母亲拉着家常,像女儿见到爹妈一样,说起来就没完。送走两位老人后,还要留我住上两天。

后来,我进县城、省城读书,又长期在外工作,再也难以见上嫂嫂一面了。听说,过门后,她又添了四个孩子,男人大她十几岁,常年哮喘,干不了重活,全副担子落在她的肩上,缝衣,做饭,喂猪,拉扯孩子,莳弄园子,有时还要到大田里搭上一把,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子”。由于生计困难,过分操劳,她身体一直不好,头发过早地熬白,腰也直不起来了。可是,在我的梦境中、记忆里,嫂嫂依旧还是那么年轻,俊俏的脸庞上,两道眉毛弯弯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带着盈盈笑意……

又过了两年,我回乡探亲,母亲黯然地说,嫂嫂去世了。我感到万分的难过,连续几天睡不好觉,心窝里堵得慌。觉得从她的身上得到的太多太多,而我所给予她的又实在太少太少,真是对不起这位母亲一般爱我、怜我的高尚女性。

关于那个浅花瓷碗,母亲说:“我和你爹经常想念过去那段一家团聚的日子,想念你的嫂子,见物如见人,就常常把碗端起来看看,可是,你爹手哆嗦了,碗又太重……”

就这样,我再也见不到我的嫂嫂,再也见不到那个浅花瓷碗了。青灯有味忆儿时导读: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作者在追忆儿时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时,充满着浓厚的乡愁色彩和感伤情怀,乡愁、情愁、忧愁也成为变动不停的心灵钟摆。*一*

我的故乡大荒村,地处辽西的医巫闾山东面。上世纪四十年代初,这里兵荒马乱,土匪横行,日本“皇军”和伪保安队不敢露面,结果成了一处“化外”荒原。当时,我有一位绰号“魔怔”的族叔,满腹经纶,性情骨鲠;靠着家里的一些资产,刚到四十岁便过上了乡下隐居的生活。他有一个男孩,小名唤作“嘎子”,生性顽皮好动,整天招惹是非。魔怔叔自己没有耐心管教,便想延聘一位学究来加以培养,于是请到了有“关东才子”之誉的刘璧亭先生。他的国学功底深厚,做过省里督学和方志总纂,只因不愿仰承日本人的鼻息,便提前告老还家了。由于对我有好感,魔怔叔同时说服我的父亲,把我也送进了私塾。

这样,我们这两个无拘无管、疯淘疯炸的顽童,便从“百草园”来到了“三味书屋”。当时我刚满六岁,嘎子哥大我一岁。

私塾设在魔怔叔家的东厢房。这天,我们早早就赶到了,嘎子哥穿了一件红长衫,我穿的是绿长衫,见面后他就要用墨笔给我画“关老爷”脸谱,理由是画上的关公穿绿袍。拗他不过,我只好听从摆布。幸好,魔怔叔陪着老先生进屋了。我赶忙洗净脸盘,投入“拜师仪式”。程序很简单,首先向北墙上的至圣先师像行三鞠躬礼,然后拜见先生,把魔怔叔事先为我们准备好的礼物双手奉上,最后两个门生拱手互拜,便算了事。接着,是先生给我们“开笔”。听说我们在家都曾练习过写字,他点了点头,随手在一张红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了“文章得失不由天”七个大字,然后,两个学生各自在一张纸上摹写一遍。

先生见我们在家都背诵过《三字经》《百家姓》,便从《千字文》开讲。他说,《三字经》中“宋齐继,梁陈承”,讲了南朝的四个朝代,《千字文》就是这个梁朝的周兴嗣作的。梁武帝找人从晋代“书圣”王羲之的字帖中选出一千个不重样的字,然后,让文学侍从周兴嗣把它们组合起来,四字一句,合辙押韵,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一个通宵过去,《千字文》出来了,周兴嗣却累得须发皆白。先生说,可不要小看这一千个字,它从天文、地理讲到人情世事,读懂了它,会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个基本的概念。

当时,外面的学堂都要诵读伪满康德皇帝的《即位诏书》《回銮训民诏书》和《国民训》,刘先生却不去理会这一套。几个月过后,接着给我们讲授“四书”。书都是线装的,文中没有标点符号。先生事前用蘸了朱砂的毛笔,在我们两人的书上圈点一遍,每一断句都画个“圈”,有的则在下面加个“点”。先生告诉我们,这种在经书上断句的工作,古人称作“离经”——离析经理,也就是《三字经》里说的“明句读”。“句读”相当于现代的标点符号。有时一个标点点错了,意思就完全反了。先生说,断句的基本原则,可用八个字来概括:“语绝为句,语顿为读。”语气结束了,算作“句”,用圈(句号)来标记;语气没有结束,但需要顿一下,叫作“读”,用点(逗号)来标记。*二*

先生面相严肃,令人望而生畏,村人根据说书场上听来的,送给他一个“刘黑塔”(实际应为“刘黑闼”)的绰号。其实,他为人正直、豪爽,古道热肠,而且,饶有风趣。他喜欢通过一些笑话、故事,向学生讲述道理。当我们读到《大学》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的时候,他给我们讲了一个两位教书先生“找‘得’”的故事:一位先生把这段书读成“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发觉少了一个“得”字。一天,他去拜访另一位塾师,发现书桌上放着一张纸块,上面写个“得”字。忙问:“此字何来?”那位塾师说,从《大学》书上剪下来的。原来,他把这段书读成了“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末了多了一个“得”字,就把它剪了下来,放在桌上。来访的塾师听了十分高兴,说,原来我遍寻不得的那个“得”字跑到了这里。说着,就把字块带走,回去后,贴在《大学》的那段书上。两人各有所获,皆大欢喜。

读书生活十分紧张,不仅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安排自习,温习当天的课业,以增强理解,巩固记忆。那时家里都点豆油灯,魔怔叔特意买来一盏汽灯挂在课室,十分明亮。没有时钟,便燃香作记,每晚三排香,大约等于两个小时。散学后,家家都已熄了灯火,偶而有一两声犬吠,显得格外瘆人。我一溜烟地往回跑着,直到看见母亲的身影,叫上一声“妈妈”,然后扑在她的温暖的怀里。

早饭后上课,第一件事,便是背诵头一天布置的课业,然后讲授新书。私塾的读书程序,与现今的学习方法不尽相同,它不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它记牢,而是先大致地讲解一遍,然后背诵,在背诵的基础上,反复玩味,进而加深理解。魔怔叔说得很形象:“这种做法和窃贼偷东西类似,先把偷到的财物一股脑儿抱回家去,然后,待到消停下来,再打开包袱一一细看。”魔怔叔后来还对我说过,传道、解惑和知识技能的传授,有不同的方法:比如,学数学,要一步步地来,不能跨越,初等的没学习,中等、高等的就接受不了;学珠算,也要先学加减,后学乘除,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而一些人情道理、经史诗文,是可以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而逐步加深理解的。

这种背诵功夫,旧称“童子功”,必须从小养成,长大以后再做就很难了。有一句古语叫“熟读成诵”。说的是,一句一句、一遍一遍地把诗文吞进口腔里,然后再拖着一种腔调大声地背诵出来。拙笨的方法常能带来神奇的效果,渐渐领悟,终身受用。不过,这一关并不好过。到时候,先生端坐在炕上,学生背对着他站在地下,听到一声“起诵”,便左右摇晃着身子,朗声地背诵起来。遇有错讹,先生就用手拍一下桌面,简要地提示两个字,意思是从这里开始重背。背过一遍之后,还要打乱书中的次序,随意挑出几段来背。若是不做到烂熟于心,这种场面是难以应付的。

我很喜欢背诵《诗经》,重章叠句,反复咏唱,朗朗上口,颇富节奏感和音乐感。诵读本身就是一种欣赏,一种享受。可是,也最容易“串笼子”,要做到“倒背如流”,准确无误,就须下笨功夫反复诵读,拼力硬记。好在木版的《诗经》字大,每次背诵三五页,倒也觉得负担不重,可以照玩不误;后来,增加到七八页;特别是因为我淘气,先生为了用课业压住我,竟用订书的细锥子来扎,一次带起多少页来就背诵多少。这可苦了我也,心中暗暗抱怨不置。

我原以为,只有我们这位先生会这样整治生徒;后来,读了国学大师钱穆的《八十忆双亲》的文章,方知“天下塾师一般样”。钱先生是这样记述的:“翌日上学,日读生字二十,忽增为三十。余幸能强记不忘,又增为四十。如是递增,日读生字至七八十,皆勉强记之。”塾师到底还有办法,增加课业压不住,就以钱穆离座小便为由,“重击手心十掌”。“自是,不敢离座小便,溺裤中尽湿。”

我的手心也挨过打,但不是用手掌,而是板子,榆木制作,不甚厚,一尺多长。听人说,木板经尿液浸过,再用热炕猛烙,便会变得酥脆。我和嘎子哥就趁先生外出,如法炮制,可是,效果并不明显。*三*

塾斋的窗前有一棵三丈多高的大树,柔软的枝条上缀满了纷披的叶片,平展展地对生着,到了傍晚,每对叶片都封合起来。六月前后,满树绽出粉红色的鲜花,毛茸茸的,像翩飞的蝶阵、飘动的云霞,映红了半边天宇,把清寂的塾斋装点得浓郁中不乏雅致。深秋以后,叶片便全部脱落,花蒂处结成了黄褐色的荚角。在我的想象中,那一只只荚角就是接引花仙回归梦境的金船,看着它们临风荡漾,心中总是涌动着几分追念,几分怅惘。魔怔叔说,这种树的学名叫作“合欢”,由于开的花像马铃上的红缨,所以,人们又称它为马缨花。

马缨花树上没有挂着马铃,塾斋房檐下却摆动着一串风铃。在马缨花的掩映中,微风拂动,风铃便发出“叮叮咚咚”的清脆声响,日日夜夜,伴和着琅琅书声,令人悠然意远。栖迟在落花片片、黄叶纷纷之上的春色、秋光,也就在这种叮叮咚咚声中,迭相变换,去去来来。

先生是一位造诣很深的书法家。他很重视书法教学,从第二年开始,隔上三五天,就安排一次。记得他曾经讲过,学书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也是对艺术的欣赏,这两方面不能截然分开。比如,接到一封字体秀美、渊雅的书信,在了解信中内容的同时,也往往为它的优美的书艺所陶醉。

学写楷书,本来应该严格按照摹书与临书的次序进行。就是,先要把“仿影”铺在薄纸下面,一笔一笔地描红,熟练了之后,再进入临帖阶段。由于我们都具备了一定的书写基础,先生就从临帖教起。事先,他给我们写好了两张楷书的范字,记得是这样几句古文:“幼怀贞敏,早悟三空之心,长契神情,先苞四忍之性。”“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嘱咐我们,不要忙着动笔,先要用心琢磨,反复审视,(他把这称作“读帖”)待到谙熟于心,再比照着范字,在旁边一一去临写。他说,临帖与摹帖不同,摹帖是简单的模仿,临帖是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创作,必须做到眼摹、心悟、手追。练习书法的诀窍在于心悟,读帖是实现心悟的必由之路。

老先生有个说法:“只读不作,终身郁塞。”他不同意清人王筠《教童子法》中的观点,认为王筠讲的儿童不宜很早作文,才高者可从十六岁开始,鲁钝者二十岁也不晚,是“冬烘之言”。老先生说,作文就是表达情意,说话也是在作文,它是先于读的。儿童如果一味地读书、背书,头脑里的古书越积越多,就会食古不化,把思路堵塞得死死的。许多饱学的秀才写不出好文章,和这有直接关系。小孩子也是有思路的,应该及时引导他们通过作文进行表达情意、思索问题的训练。为此,在“四书”结业后,讲授《诗经》《左传》《庄子》《纲鉴易知录》之前,他首先讲授了《古文观止》和《古唐诗合解》,强调要把其中的名篇一一背诵下来,尔后就练习作文和写诗。他很重视对句,说对句最能显示中国诗文的特点,有助于区分平仄声、虚实字,丰富语藏,扩展思路,这是诗文写作的基本功。他找出明末清初李渔的《笠翁对韵》和康熙年间车万育的《声律启蒙》,反复进行比较,最后确定讲授李氏的《对韵》。这样,书窗里就不时地传出“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的诵读声。

他还给我们讲,对句讲究虚字、实字。按传统说法,名词算实字,一部分动词、形容词也可以算是实字,其余的就算虚字。这种界限往往不是很分明的。一句诗里多用实字,显得凝重,但过多则流于沉闷;多用虚字,显得飘逸,过多则流于浮滑。唐代诗人在这方面处理得最好。先生还常常从古诗中找出一个成句,让我们给配对。一次,正值外面下雪,他便出了个“急雪舞回风”的下联,让我们对出上联。我面对窗前场景,想了一句“衰桐摇败叶”,先生看了说,也还可以,顺手翻开《杜诗镜铨》,指着《对雪》这首五律让我看,原句是:“乱云低薄暮”。先生说,古人作诗,讲究层次,先写黄昏时的乱云浮动,次写回旋的风中飞转的急雪,暗示诗人怀着一腔愁绪,已经独坐斗室,对雪多时了。后来,又这样对过多次,觉得通过对比中的学习,更容易领略诗中三昧和看到自己的差距。

秋初,一个响晴天,先生领我们到草场野游,回来后,让以《巧云》为题,写一篇五百字的短文。我把卷子交上去,就注意观察先生的表情。他细细地看了一遍,摆手让我退下。第二天,正值旧历八月初一,民间有“抢秋膘”的习俗,父亲请先生和魔怔叔吃饭。坐定后,先生便拿出我的作文让他们看,我也凑过去,看到文中画满了圈圈,父亲现出欣慰的神色。原来,塾师批改作文,都用墨笔勾勒,一般句子每句一圈,较好的每句双圈,更好的全句连圈,特好的圈上套圈。对欠妥的句子,勾掉或者改写;凡文理不通、文不对题的都用墨笔抹去。所以,卷子发还,只要看圈圈多少和有无涂抹,就知道作文成绩如何了。*四*

先生年轻时就吸鸦片烟,久吸成瘾,每到烟瘾上来之后,茶饭无心,精神颓靡,甚至涕泗交流,只好躺下来点上烟灯,赶紧吸上几口,才能振作起精神来。后来,鸦片烟也觉得不够劲了,便换上由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吗啡,吸了两年,又觉得不过瘾了,只好注射海洛因(俗称“白面”),每天一次。先生写得一手漂亮的行草,凡是前来求他写字的,都带上几支“白面”作为赆礼。只要扎上一针,立刻神采飞扬,连着写上十张八张,也没有问题,而且,笔酣墨饱,力透纸背。

由于资金有限,他每次只能买回四支、五支,这样,隔上几天,就得去一次高升镇。“阎王不在,小鬼翻天。”他一出门,我们就可以放胆地闹学了,这真是快活无比的日子。这天,我眼见着先生夹个包袱走出去了,便急急忙忙把我和嘎子哥的书桌摞在一起,然后爬到上面去,算是登上了皇位,让嘎子哥给我叩头请安,三呼万岁。他便跪拜如仪,喊着“谢主隆恩”。我也扬扬自得地一挥手,刚说出“爱卿平身”,就见老先生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这是我绝对没有料到的。原来,他忘记了带钱,走出二里地才忽然想起。往屋一进,正赶上我“大闹天宫”,据说,当时他也只是说了一句:“嚯!小日子又起来了。”可是,却吓得我冷汗淋淋,后来,足足病倒了三个多月。

病好了以后,略通医道的魔怔叔说我脸色苍白,还没有恢复元气。嘎子哥听了,便悄悄地带我去“滋补”,要烧小鸡给我吃。他家后院有块韭菜地,几只小鸡正低着头在里面找虫子吃。他从后面走过去,冷不防腾起一脚,小鸡就糊里糊涂地命归了西天。弄到几只以后,拿到一个壕沟里,逐个糊上黄泥,再捡一些干树枝来烧烤。熟了之后摔掉泥巴,外焦里嫩的小烧鸡就成了我们丰盛的美餐。

这类事干了几次,终于被看青的“大个子”叔叔(实际是个矬子)发觉了,告诉了魔怔叔,为此,嘎子哥遭了一通毒打。这样一来,我们便和“大个子”结下了怨仇,决心实行严厉的报复。那天,我们趁老先生上街,两人跑到村外一个烂泥塘边,脱光了衣裳,滚进泥坑里,把脸上、身上连同带去的棍棒通通涂满了黑泥,然后一头钻进青纱帐,拣“大个子”必经的毛毛道,两个黑孩拄着黝黑的棍棒分左右两边站定。只见他漫不经心地低头走了过来,嘴里还哼着小曲。我们突然大吼一声:“站住!拿出买路钱!”竟把他吓得打了个大趔趄。

与这类带有报复性质的恶作剧不同,有时候儿童淘气,纯粹出于顽皮的天性,可以说,没有任何前因后果。住在我家西邻的伯母,平时待我们很好,桃子熟了,常常往我们小手里塞上一两个。我们对她的唯一不满,就是她一天不住嘴,老是“嘞嘞嘞”,一件事叨咕起来没完,怪烦人的。这天,我发现她家的南瓜蔓爬到了我们这面墙上,上面结了一个小盆大的南瓜,便和嘎子哥一起给它动了“手术”:先在上面切一个四四方方的开口,然后用匙子把里面的瓜瓤掏出来,填充进去一些大粪,再用那个四方块把窟窿堵上。经过我们观察,认为“刀口”已经长好了,便把它翻墙送过伯母那面去。隔上一些天,我们就要找个事由过去望一望,发现它已经长到脸盆一般大了,颜色也由青翠转作深黑,知道过不了多久,伯母就会用它炖鱼吃了。一天,见到伯母拎了几条河鱼进了院子,随后,又把南瓜摘了下来,搬回屋里。估摸着将要动刀切了,我和嘎子哥立刻赶到现场去看“好戏”。结果,一刀下去,粪汤“哗哗”地流满了灶台,还散发着臭味。伯母一赌气,就把整个南瓜扔到了猪圈里,院里院外骂个不停,从正午一直骂到日头栽西。我们却早已蹦着跳着,“得胜还朝”了。

在外面跑饿了,我和嘎子哥就回到他家菜园子里啃茄子吃。我们不是站在地上,把茄子摘下来一个一个吃掉,而是平身仰卧在垄沟里,一点点地往前移动,用嘴从茄秧下面去咬那最甜最嫩的小茄苞儿。面对着茄秧上那些半截的小茄子,魔怔叔和园工竟猜不出这是受了什么灾害。直到半个月以后,我们在那里故技重演,当场被园工抓住,才揭开了谜底。告到魔怔叔那里,罚我们把半截茄子全部摘下来,然后一个一个吃掉,直弄得我们肠胃胀痛,下巴酸疼,暗中发誓以后再也不干这类“蚀本生意”了。

但是,正如一位心理学家所说,顽童是没有记忆的。没过多久,我们又“作祸”了,而且,情节更为恶劣。那天,我的书包里装了一把炒熟的黄豆,放学后忘记带回家去,第二天发现书包被老鼠咬个大窟窿。这是妈妈花了两天工夫精心缝制的,我心疼得流出了眼泪。嘎子哥说,别哭别哭,看我怎样收拾它们。

他的本事也真大,不知道怎么弄来的,一只大老鼠已经被关进小箱子里。晚上自习结束,他引我到马棚里,就着风灯的亮光,用一块麻布罩住老鼠的脑袋,让我用手掐住,他把事先准备好的半把生黄豆一粒粒塞进老鼠的肛门里,再用针线缝死,然后放出门外。当夜,院子里发生了一场群鼠大战。原来,那只老鼠因腹中黄豆膨胀而感到干渴,就拼命喝水,水喝得越多就越是膨胀,憋得实在忍受不住了,便发疯似的追咬它的同类,结果,当场就有三只老鼠送了命。*五*

私塾不放寒假,理由是“心似平原野马,易放难收”。但进了腊月门之后,课业安排相对地宽松一些。因为这段时间没有背诵,晚自习也取消了,我便天天晚上去逛灯会,看高跷。但有时,先生还要拉我们命题作诗,或者临机对句,也是很难应付的。

古制:“嘉平封篆后即设灯官,至开篆日止。”意思是,官府衙门到了腊月(嘉平月)二十前后便要封存印信,停止办公,临时设置灯官,由民众中产生,俗称“灯笼太守”,管理民事。到了正月下旬,官府衙门印信启封,灯官即自行解职。乡村结合本地的实际,对这种习俗作了变通处理。灯官的差使尽管能够增加一些收入,但旧时有个说法:“当了灯官的要倒霉三年”,因此,一般的都不愿意干。村上只好说服动员那种平时懒惰、生活无着的“二混子”来担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计中的困难。

到了旧历除夕,在秧歌队的簇拥下,灯官身着知府戏装,头戴乌纱亮翅,端坐于八抬大轿之中,前有健夫摇旗喝道,两旁有青红皂隶护卫,闹闹嚷嚷地到全村各地巡察。遇有哪家灯笼不明,道路不平,或者随地倒置垃圾,“大老爷”便走出官轿,当众训斥、罚款;街头实在找不着岔子,就要走进院子,故意在冰雪上滑溜一下,然后,就以“闪了老爷的腰”为名罚一笔款。这笔钱,一般用来支付春节期间各项活动开支,同时给予灯官这类特困户以适当的补助。被罚的对象多为殷实富户,农村所谓“土财主”者,往往都是事先物色好了对象,到时候找个名堂,走走过场。这样,既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又带有鲜明的娱乐性质,颇受民众欢迎。

每当灯官出巡,人们都前呼后拥,几乎是全村出动。这天晚上,刘先生也拄着拐杖出来,随着队伍观看。第二天,就叫我们以此为题,写一篇记叙文和一首即事诗。我的文章名曰《“灯笼太守”记》,诗是一首七绝:“声威赫赫势如狂,查夜巡更太守忙。毕竟可怜官运短,到头富贵等黄粱!”先生看过文章,在题目旁边写了“清顺可读”四个字;对这首七绝,好像也说了点什么,记不清楚了。散学时,先生把这两篇文字交还给我,让带回家去,给父亲看。

记得还有一次,那天是元宵节,我坐在塾斋里温习功课,忽听外面锣鼓声越来越近,知道是高跷队(俗称“高脚子”)过来了。见老先生已经回到卧室休息,我便悄悄地溜出门外。不料,到底还是把他惊动了。只听得一声喝令:“过来!”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卧室,见他正与魔怔叔共枕一条三尺长的枕头,凑在烟灯底下,面对面地吸着鸦片烟。由于零工不在,唤我来给他们沏茶。我因急于去看高跷,忙中出错,过门时把茶壶嘴撞破了,一时吓得呆若木鸡。先生并未加以斥责,只是说了一句:“放下吧。”

这时,外面锣鼓响得更欢,想是已经进了院里。我刚要抽身溜走,却听见先生喊我“对句”。我便规规矩矩地站在地下。他随口说出上联:“歌鼓喧阗,窗外脚高高脚脚”;让我也用眼前情事对出下联。我正愁着找不出恰当的对句,憋得额头渗出了汗津,忽然见到魔怔叔把脑袋往枕头边上挪了挪,便灵机一动,对出了下句:“云烟吐纳,灯前头枕枕头头。”魔怔叔与塾师齐声赞道:“对得好,对得好!”且不说当时那种得意劲儿,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只讲这种临时应答的对句训练,使我后来从事诗词创作获益颇深。

我从六岁到十三岁,像顽猿箍锁、野鸟关笼一般,在私塾里整整度过了八个春秋,情状难以一一缕述。但是,经过数十载的岁月冲蚀、风霜染洗,当时的那种凄清与苦闷,于今已在记忆中消溶净尽,沉淀下来的倒是青灯有味、书卷多情了。而两位老师帮我造就的好学不倦与迷恋自然的情结,则久而益坚,弥足珍视。“少年子弟江湖老”。半个世纪过去了,无论我走到哪里,那繁英满树的马缨花,那屋檐下空灵、轻脆的风铃声,仍仿佛时时飘动在眼前,回响在耳边。马缨——风铃,风铃——马缨,永远守候着我的童心。

我的第一个老师

导读:“魔怔叔”是“我”的一个亦师亦友的“忘年交”,他带“我”认识了许多草木虫鱼,在游乐之余教会“我”很多知识,满足了童年的“我”的求知欲,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

小时候,我有一个近支族叔,本来有名有字,可是人们却总是叫他“魔怔”。其实,他在当地,算得是最有学识、最为清醒的人,只是说话、处事和普通人不一样,因而不为乡亲们所理解。正所谓:“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早年,他在外面做事,由于性情骨鲠、直率,不肯屈从上司的旨意,又喜欢“较真”,凡事都要争出一个“理”来,因而,无端遭受了许多白眼。千般的苦闷全都窝在心里,没有发抒的渠道,致使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多年来一直“僵卧孤村”,在家养病。

他那种凄苦、苍凉的心境,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却又找不出恰当的话语来表述。后来,读了鲁迅的作品,看到先生说的,总如野兽一样,受了伤,并不嚎叫,挣扎着回到林子里去,倒下来,慢慢地自己去舔那伤口,求得痊愈和平复——心中似有所感,觉得大体上很相似。当然,这里只是就事论事,没有涉及更为广泛的内容。魔怔叔作为一介凡夫,是不能同思想家与战士相提并论的。

魔怔叔的面相,一如他的心境,一副又瘦又黄的脸庞,终日阴沉沉的,很难浮现出一丝笑容,眼睛里时时闪烁着迷茫、冷漠的光。年龄刚过四十,头发就已经花白,腰杆也有些弓了。动作中带着一种特有的矜持、优雅的懒散和恓惶的凝重,有时,却又显得过度的敏感。几片树叶飘然地坠落下来,归雁一声凄厉的长鸣,也会令他惊心怵目,四顾怆然;刚说了一句“悲哉,此秋声也”,竟然莫名其妙地流下来几滴泪水,呜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感到空虚、怅惘和无边的寂寞。老屋里挂着一幅已经被烟尘熏得黝黑的字画,长长的字句很少有人念得出来。在我认得许多字之后,他耐心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给我听,原来是唐代诗人杜甫的七律。记得最后两句是:“鱼龙寂寞秋江冷,故国平居有所思。”

他有满腹经纶,却得不到人们的赏识,心里自然感到苦闷。我父亲读的书虽然没有他的多,思想感情上倒是和他有相通之处,所以,两个人还能谈得来。只是,父亲每天都要从事笨重的体力劳动,奔走于衣食,闲暇时间太少。魔怔叔便把我这个毛孩子引为“忘年交”,这叫作“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但是,对我来说,却有幸结识一位真正的师长。

魔怔叔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方外之人,整天生活在精神世界里,对于物质生活从不讲究。他把各种资财、物品都看得很轻,不加料理;甚至连心爱的书籍也随处放置,被人借走了也想不到索还。他常常对我说,人情之常是看重眼前的细微小事,而对于大局、要务则往往态度模棱,无可无不可。这是人生的普遍失误。接着,就给我诵读一段韵语:“子弟遇我,亦云奇缘。人间细事,略不留连。还问老夫,亦复无言。伥伥任运,已四十年。”开始,我以为这是他自己的述志诗,后来读书渐多,才知道是录自明末遗民傅青主的一篇小赋。

魔怔叔不愿与人交往,他认为,与其同那些格格不入的人打交道,莫不如孑然独处。有时一个人木然地坐在院子里,像一个坐禅的僧侣,甚至像一尊木雕泥塑。目光冷冷的,手里擎着一个大烟袋,吧嗒吧嗒,一个劲儿地抽烟。任谁走近身旁,他都不会抬眼瞧瞧。一天,本地一个颇有资财的表嫂去他家串门,见他那副孤高、傲慢的架子,便拍手打掌地说:“哎哟哟,我的老弟呀,就算是‘贵人语话迟’吧,也不能摆出那副酸样儿!难道是哪一个借你黄金还你废铁了?”魔怔叔睃了她一眼,现出一脸不屑的神情,冷笑着说:“样儿不好,自家瞧。也没抬上八抬大轿请你来看。”

他平素不怎么喝酒,只有一次,到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家,喝得酩酊大醉。摔了人家的茶壶,骂了半晌糊涂街,最后踉踉跄跄地走出来,居然在丧失清醒意识的情况下,不费力气地找回了自己的家门。我问他是怎么找回来的,他说,不知道。这恐怕是因为以前无数次的回家记忆,已经内化在他的思维里,形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自在机制。

童年的我,求知欲特别强,接受新鲜事物也快,正像法国大作家都德说的,“简直是一架灵敏的感觉机器,就像身上到处开着洞,以利于外面的东西随时进来”。我整天跟在魔怔叔身后,像个小尾巴似的,听他讲“山海经”“鬼狐传”。有时说着说着,他就戛然而止,同时用手把我的嘴捂上,示意凝神细听草丛间的唧唧虫鸣,这时,脸上便现出几分陶然自得的神色。

有时,我们去郊外闲步。旧历三月一过,向阳坡上就可以看到,各色的野花从杂草丛中悄悄地露出个小脑袋。他最喜欢那种个头很小的野生紫罗兰,尖圆的叶片衬着淡紫色的花冠,花瓣下面隐现着几条深紫色的纹丝,看去给人一种萧疏、清雅的感觉。

春天种地时,特别是雨后,村南村北的树上,此起彼伏地传出“布谷,布谷”的叫声。魔怔叔便告诉我,这种鸟又拙又懒,自己不愿意筑巢,专门把蛋产在别的鸟窝里。更加令人气恼的是,小布谷鸟孵出来后,身子比较强壮,心眼却特别坏,总是有意把原有的鸟雏挤出巢外,摔在地下。

魔怔叔说,燕子生来就是人类的朋友,它并不怎么怕人。随处垒巢,朱门绣户也好,茅茨土屋也好,它都照搭不误,看不出受什么世俗的眼光的影响。燕子的记性也特别好,一年过后,重寻旧垒,绝对没有差错。回来以后,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修补旧巢。只见它们整天不停地飞去飞来,含泥衔枝,然后就是产卵育雏,不久,一群小燕就会挤在窝边,齐簌簌地伸出小脑袋等着妈妈喂食了。平日里,它们只是呢喃着,似乎在热烈地闲谈着有趣的事情,可惜我们谁也听不懂。

鸟雀中,我最不喜欢的是猫头鹰,认为它是一种“不祥之鸟”,因为听祖母说过,它是阎王爷的小舅子,一叫唤就会死人。叫声也很难听,有时像病人的呻吟,有时发出“咯咯咯”的怪笑,夜空里听起来很吓人。样子也很古怪,白天蹲在树上睡觉,晚间却拍着翅膀,瞪起大而圆的眼睛。

魔怔叔耐心地听我诉说着,哈哈地大笑起来。显然,这一天他特别畅快。他问我:“你知道古时候它的名字叫啥吗?”我摇了摇头。他在地上用树枝书写一个“枭”字,他说,从前称它“不孝之鸟”,据说,母鸟老了之后,它就一口口地啄食掉,剩下一个脑袋挂在树枝上。所以,至今还把杀了头挂起来称为“枭首示众”。

我还向魔怔叔问过:有些鸟类,立夏一过,满天都是,很多很多,可是,两三天过后,却再也不露头了,这是怎么回事?他侧着脑袋想了一想,告诉我:这些可能是过路的候鸟。它们路过这里飞往东北的大森林和蒙古草原去度夏,在这里不想久留,只是补充一点粮食和饮水,还要继续它们的万里征程。

说着,魔怔叔便领我到大水塘边上,去看鸬鹚捕鱼。只见它们一个个躬身缩颈,在浅水滩上缓慢地踱着步,走起路来一俯一仰的,颇像我这位魔怔叔,只是身后没有别着大烟袋。有时,它们却又歪着脑袋凝然不动,像是思考着问题,实际是等候着鱼儿游到脚下,再猛然间一口啄去。意兴盎然的鸟趣生机,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进了私塾以后,仍然和魔怔叔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他和我的塾师刘璧亭先生是挚友,每逢刘先生外出办事,总要请他代理课业,协助管束我们。由于魔怔叔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博物学家”,讲授的都是些活的学问,所以,我们特别感兴趣。

在这天午后的课堂上,他随手拿起一本《千家诗》,翻到“双双瓦雀行书案,点点杨花落砚池”这几行,又用手指着窗外枝头的家雀,说:因为家雀常常栖止于檐瓦之上,所以,这里称作“瓦雀”。

接着,他又告诉我们,李清照的《武陵春》词中有这样两句:“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蚱蜢”是一种形体很小的昆虫,用它来形容,说明这种船是不大的。蚱蜢的名字,听起来生疏,其实,你们都见过。说着,他就到后园里捉回一只翅膀和腹部都很长的飞虫,手指捏住它的双腿,它便不停地跳动着。我们认出来了,这是大蚂蚱,俗称“扁担勾”的,当即高兴地齐声念起儿歌:“扁担扁担勾,你担水,我熬粥。熬粥熬的少,送给刘姥姥。姥姥她不要,我就自己造(辽西方言,吃的意思)。”

我从一部“诗话”中看到“一样枕边闻络纬,今宵江北昨江南”这样两句诗,便问魔怔叔:“络纬是不是蟋蟀?”他说,络纬俗名莎鸡,又称纺织娘;蟋蟀学名促织,二者相似,却不是一样东西。说着,便引领我们走向草丛,耐心地教授如何根据鸣声来分辨这两种鸣虫。因为不能出声,他便举手为号:是促织叫,他举左手;络纬叫了,便举右手,直到我们能一一辨识为止。

夏天一个傍晚,气闷得很,院里成群成阵地飞着一些状似蜻蜓、形体却小得多的虫子。魔怔叔告诉我们:这就是《诗经·曹风》“蜉蝣之羽,衣裳楚楚;蜉蝣之翼,采采衣服”中的蜉蝣。这种飞虫的生命期极短,只有几个小时;可是,为了传宗接代,把物种延续下去,却要经历两次蜕壳和练飞、恋爱、交尾、产卵的整个历程。当这一切程序都完成之后,它们已经是疲惫不堪了,便静静地停下来,等着死掉。《诗经》里的“岂其食鱼,必河之鲂”,鲂就是河里的鳊花,扁身缩颈,鳞细味美。——这也是从魔怔叔那里听来的。

但是,后来读书渐多,发现他所讲的有的也并不准确。比如,他说《诗经》中的“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蜾蠃就是土蜂,这大概是不错的。可是,他依据旧说:“蜂虫无子,负桑虫(即螟蛉)而为子”,把蜾蠃捕捉螟蛉等害虫为其幼虫的食物说成是收养幼虫,这就是谬误了。

不管怎样说,长大以后,我之所以能够“多识于虫鱼草木之名”,和童年那段经历是有着直接关系的。我要特别感谢那位魔怔叔的指教,他是我的第一位老师。

童年的风景

导读:你的童年的风景是什么样的?作者的童年风景中有茅屋、炊烟,有风筝、秋千,有挑担子走街串巷的货郎,更有拨浪鼓的“拨浪浪”。作者饱含着对故土家园的眷恋,带领我们重新体验未被污染的乡村的童年记忆。*一*

人,不知不觉就来到这个世上了,就长大了,就老了。老了,往往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在一种温馨、恬静的心境里,向着过往的时空含情睇视。于是,人生的首尾两头便接连起来了。

我的回忆是在一种苍凉的感觉中展开的。这种感觉,常常同梦境搅和在一起,在夜深人静之时悄然而至——

这时候,仿佛回到了辽河冲积平原上故家的茅屋里。推开后门,扑入眼帘的是笼罩在斜晖脉脉中的苍茫的旷野。岁月匆匆,几十载倏忽飞逝,而望中的流云霞彩、绿野平畴却似乎没有太多的变化。我把视线扫向那几分熟悉、几分亲切而又充满陌生感的村落,想从中辨识出哪怕是一点点的当年陈迹。谁知,一个不留神,血红的夕阳便已滚到群山的背后,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晚归的群鸦从头顶上掠过,“呱、呱、呱”地叫个不停,白杨林幽幽地矗立在沉沉的暮霭里。

荒草离离的仄径上,一大一小的两头黄牛慢条斯理地走过来,后面尾随着憨态可掬的小牧童,一支跑了调的村歌趁着晚风弥散在色彩斑驳的田野里。惝恍迷离中,忽然觉得,那个小牧童原来是我自己,此刻,正悠闲地骑在牛背上,晃晃摇摇地往前走啊,走啊,居然又像是躺在儿时的摇篮里。“摇啊摇,摇过了小板桥,”伴随着母亲哼唱的古老的催眠曲,悠然跌入了梦乡。……

蓝天,远树,黄金色的谷浪,故乡绚丽的秋天。少年时代,我骑在一匹四蹄雪白的大红马上,蹄声嘚嘚,飞驰在禾黍丰盈的原野上。忽而又踏上了黄沙古道,上岗下坡,颠颠簸簸,有几次险些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不知是为了搔痒,还是蓄意要把我甩掉,大红马突然从一棵歪脖子柳树底下钻过去。亏得我眼疾手快,弯起双臂抱住了大树杈桠,才没有被刮落下去,马却已经逃逸得没有了踪影。“啊——”随着一声剌耳的惊叫,我醒转了过来。

这时,似乎依然身在茅屋里。北风“呜呜”地嘶吼着,寒潮席卷着大地。置身其间,有一种怒涛奔涌,舟浮海上的感觉。窗外银灰色的空间,飘舞着丝丝片片的雪花,院落里霎时便铺上了一层净洁无瑕的琼英玉屑。寒风吹打着路旁老树的枝条,发出“刷拉、刷拉”的声响。这种感觉十分真切,分明就在眼前,就在耳边,却又有些扑朔迷离,让人无从捉摸、玩索。

渐渐地,我明白了,也许这就是童年,或者说,是童年的风景,童年的某种感觉。它像一阵淡淡的轻风,掀开记忆的帘帷,吹起了沉积在岁月烟尘中的重重絮片。

旧时月色,如晤前生。窃幸“忘却的救主”还没有降临,纵使征程迢递,万转千折,最后,也还能找回到自家的门口。

于是,我的意绪的游丝便缠绕在那座风雪中的茅屋上了。

茅屋是我的家,我在这里度过了完整的童年。茅屋,坐落在医巫闾山脚下的一个荒僻的村落里。说是村落,其实也不过是一条街,五六十户人家,像“一”字长蛇阵那样排列在一起,前面是一带连山般的长满了茂密的丛林的大沙岗子。

入冬之后的头一场雪刚刚停下来,满视野里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太阳爷把那淡黄色的光芒随处喷射,顷刻间,这列新旧不一的茅草房、土平房便涂上了一层炫目的金色。

家家户户的屋顶上,袅动着缕缕升腾的乳白色的炊烟。圈了一夜的大公鸡,从笼子里放出,扑棱棱飞到土墙上,伸长着脖子,甩动着血红的冠子,一声高过一声地啼叫着。谁家的小毛驴也跟着凑热闹,像是应和着阵阵鸡鸣,重重地喷打了一个响鼻儿,然后,就“咕——嘎,咕——嘎”地叫唤起来没完。荒村的宁寂被打破了,一天的序幕也就此正式拉开。对小孩子来说,新的游戏又从头开始了。*二*

在每个人的生命途程中,都曾有过一个抛却任何掩饰、显现自我本真的阶段,那就是童年。在这段时间里,游戏是至尊至上的天职,在天真无邪的游戏中,孩子们充分地享受生命,显露性灵。原本苦涩、枯燥、沉重、琐屑的日常生活,通过游戏,一变而为轻松、甜美、活泼、有趣。无论是过家家、娶媳妇、搭房子、建城堡,还是上房、爬树、荡秋千、捉迷藏,乃至种种恶作剧、“讨人嫌”,孩子们都玩得意兴盎然,煞有介事,都以最大的热情和高度的认真,全神贯注地投入进去。

在游戏过程中,孩子们可以异想天开地进行种种创造性的甚至破坏性的实验,而不必像成年人那样承担现实活动中由于行为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并且可以保留随时随地放弃它的权利,而不必像成年人那样瞻前顾后,疑虑重重,从而创造一个绝无强制行为和矫饰色彩的完全自由、从心所欲的特殊领域。

孩子们的头脑中,不像成年人那样存在着种种利害的斟酌,实用的打算,也没有形形色色的心理负担。想说就说,想闹就闹,不顾虑哪些行为会惹起人们气恼,也不戒备什么举动有可能遭人忌恨,被人耻笑。小孩子没有欣赏自己“杰作”的习惯,也不懂得眷恋已有的辉煌。一切全都听凭兴趣的支配,兴发而作,兴尽而息。

有一次,我耗费了整个的下午,晚饭都忘记吃了,用秫秸内瓤和蒿子秆儿扎制出一辆小马车,到末了只是觉得车轱辘没有弄好,就把它一脚踏烂了,没有丝毫的顾惜;睡了一个通宵的甜觉,第二天兴趣重新点燃起来,便又从头扎起。有些在成年人看来极端琐屑、枯燥无味的事,却会引发孩子们的无穷兴味。小时候,我曾蹲在院里的大柳树旁边,一连几个钟头,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蚂蚁搬家、天牛爬树。好像根本没有想过: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究竟有什么价值?一切都是纯任自然,没有丝毫功利的考虑。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游戏是“过家家”。几个小伙伴认认真真地扮演着各自的丈夫、妻子、儿女、外婆的角色,学着大人的样子,盖房,娶亲,抱孩子,喂奶,拾柴火,做饭,担负起“家庭”的各种义务和责任。而一旦小伙伴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如意、不快活的事情,也并不觉得怎样的忌恨与懊恼,只须轻描淡写地说上一句“我不跟你好了”,就可以轻松、自在地结束各种关系,没有依恋,没有愧悔,无须考虑什么影响和后果,更不会妨碍下次的聚合,下次的游玩,下次的欢好。

人有记忆,但也有善忘的癖性。本来,任何人都是从童年过来的,游戏本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贪玩,淘气,任性,顽皮,原属儿童的天性,也是日后成才、立业的起脚点。可是,一当走出了童话世界,步入了成人行列,许多人便往往把自己当年的情事忘记得一干二净,习惯于以功利的目光衡量一切,而再也不肯容忍那些所谓无益且又无聊的儿时玩意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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