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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3: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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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雨果,熊丽泓,张草霞

出版社: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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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灵魂:莎士比亚

时代的灵魂:莎士比亚试读:

前言

雨果是我们熟悉的法国浪漫主义作家,他的作品《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等广为流传。1864年出版的《莎士比亚传》并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人物传记,而是雨果的一部别具一格的文艺理论著作。雨果的文艺理论著作首推1827年出版的《〈克伦威尔〉序言》,被视为法国浪漫主义的宣言,对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雨果在时隔37年之后写下的《莎士比亚传》被誉为“史诗和大海般的巨著”,在这部作品中,雨果将莎士比亚放在广袤的历史长河中追根溯源,在对作家及作品剖析的过程中将自己的理论观点逐一阐明,可谓是借莎士比亚痛快淋漓地抒“胸中块垒”。

雨果在这部作品中仍然沿袭了他在《〈克伦威尔〉序言》中将社会和文学发展分为原始、古代和近代三个时期,将莎士比亚放在历史的长河中进行剖析,行文洒脱奔放,感情色彩浓厚。他用汪洋恣意的语言,在瑰丽奇绝的想象中运用夸张、比喻,将艰涩深奥的文艺理论观点准确地呈现。他首先肯定了莎士比亚的天才地位,从作家的角度,将其与埃斯库罗斯、以赛亚、尤维纳利斯、但丁同列为登上人类精神世界巅峰的巨人。

雨果所有玄思妙想的前提是坚信至高无上的上帝,这使得他的论述让现代人难以理解,然而对于真正懂得艺术与文学的人来说,仍然觉得他确实揭示了艺术的真谛。他极其敏锐地认识到人尤其是天才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将莎士比亚置于灿若星河的历代天才之中进行分析比较,充分肯定了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进一步推进了他在《〈克伦威尔〉序言》中提出的戏剧应效法莎士比亚的主张。

他肯定了莎士比亚在创作中的主体地位,区分了艺术创作与科学研究,并阐述了它们各自的特点,认为“科学是相对的,而艺术是恒久的”,“艺术在本质上不会变化发展”。

雨果认为“第一等天才的特点是能够创造典型的人物形象”,并通过对莎士比亚作品的分析揭示了戏剧中典型人物的创作过程,讨论了作品与现实的关系,呈现了一个更加丰满生动的莎士比亚。

雨果肯定了想象力在戏剧创作中的作用,认为“诗人的哲理源于他的想象”。虽然他是一位唯心主义者,但因其超越时代的洞察力,仍然以浪漫主义充满激情的语言和无拘无束的思想,客观充分地论述了艺术的发展及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探讨了艺术创作的内在机制、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天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艺术真实与自然真实的关系,并作了详尽生动的阐释。

作为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这些行云流水般蓬勃而出的文章并不只是奇思妙想,也抒发了雨果内心深处的夙愿,他认为追求真理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希望所在。他还提出了诗人的职责,认为“文学是人类社会共同的需求,诗歌是灵魂执着的追求,诗人就是人民最重要的教育者”。

雨果有着超越时代的洞察力,本书中的许多观点在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是人类历史上曾经窥见永恒真理的为数不多的天才之一。他的才思令人高山仰止,在编译的过程中常常觉得自己的才能和思想难以碰触到作者,实感惭愧。2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能用现代的语言、现代的思维再次解读天才的作品,也深深为之震撼。这是一部值得保存并细读的文艺理论作品,是文艺理论史上的一座丰碑。编译者2014年10月7日夜

上篇

第一章莎士比亚的戏剧人生

他的一生经历了许多痛苦,

遭受了许多侮辱,

他生前就已亲历。

在他的自述诗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诗句:“我的名声被诽谤,我的性格被贬低;

请怜悯我,此刻我正屈辱而忍耐地喝着酸醋。”第一节 莎士比亚的戏剧之路

威廉·莎士比亚诞生于艾冯河畔的斯特雷福镇,那里的人们笃信天主教。威廉的父亲约翰当过市政官,祖上曾有人当过大法官。当时威廉一家住在亨利街一所简陋的房屋里,家道已没落。莎士比亚降生的那个房间破旧不堪,墙壁刷了生石灰,已经发黑的横梁交叉成十字,下面是一扇很大的窗户,镶嵌着小片彩色玻璃,现在你还可以在众多的名字中间发现“瓦尔特·司格特”的大名。“莎士比亚”的字面含义是“舞弄长矛的人”,莎士比亚家族的族徽是一个铁臂高举长矛的男子形象。据称,在1595年这族徽得到伊丽莎白女王的认可,如今在位于艾冯河畔的斯特雷福镇教堂的莎士比亚墓碑上就刻有此徽。莎士比亚名字的拼写变化较多,通行的拼法少一个哑音字母,这样便于流传。

莎士比亚家族世代信奉天主教,也许这是个先天缺陷,又正与其家道中落相连。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不久,他的父亲就从市政官变成了以开肉铺为生的老板。据说莎士比亚15岁起,就开始在父亲的屠宰场宰杀牛羊。

莎士比亚登上诗坛的第一首诗是一首以邻村为主题的四行诗,他说邻近两村各以鬼魂和醉汉而驰名,而他正是在夜空下、醉意正浓之际吟成此诗;那夜,他走到一株苹果树下,看见美丽的姑娘安娜·海特威,后来那棵苹果树因《仲夏夜之梦》而闻名,而安娜这位年长他八岁的姑娘成了他的妻子。莎士比亚18岁结婚,与安娜生有一女,后来又有一男一女的双胞胎,此后就再无子女。

莎士比亚像拉·封登一样,仅仅是“体验”了一下婚姻。他最终离开了安娜,安娜在他的余生中销声匿迹,仅在莎士比亚的遗嘱中写明要赠给安娜两张大床中较次的那张,据说另一张床是他曾用来与别的女人同枕共席的。

莎士比亚离开安娜之后,当过小学教师,做过采购商的书记官,还当过偷猎者。莎士比亚在一次偷猎中被捕并被起诉,因此后来有人以此为依据说他是盗贼。为了躲避追捕,他逃往伦敦,在剧场外面为达官贵人们看守马匹。这个行当20世纪在伦敦还存在,这个职业因落难的天才而被后世称为“莎士比亚小童”。

当时有抱负的年轻人,都从全国各地来到伦敦寻求他们的前途。在伦敦与爱冯河畔的斯特雷福之间,交通十分便利。莎士比亚大约是在1586年夏天踏上通往首都的征途的。

16世纪的伦敦已经是一座庞大的城市了,那里的人们辛苦劳作,如蚁之碌碌。那时的伦敦与现在大不相同,白天阴沉惨淡,夜里灯火辉煌,那烟雾下的嘈杂令人震惊。伦敦的上空布满了雾霭,市井间的嘈杂声音就是这座城市声响的雾霭。巴黎代表人类明朗繁华的一方面而成为世界之都,伦敦成为世界之都则是由于它的庞大阴沉,也许可称之为“黑暗的巴比伦”。伦敦是个在秩序中存在混乱的城市,人们来来往往,接踵而行……

那时,鼠疫在伦敦安了家,就像在君士坦丁堡;由于贫民区的房子全是由木头建成,因此火灾在伦敦是家常便饭,也像在君士坦丁堡。的确,亨利八世和君士坦丁堡的苏丹何其相像。伦敦人生活在穷困窘迫之中,十字路口常有棒打扒手的情景,街上唯一通行的是一辆华丽的四轮马车,那是陛下的御车。

这时的风俗习惯很严格,甚至堪称严酷。贵夫人6时起床,晚上9时上床,通常午餐吃一斤肥肉、喝一壶啤酒,而中午用正餐也算是比较晚了。即使亨利八世的妻妾也要劳作,她们用最常见的红色粗毛线编织无指手套,并互相赠送。公爵夫人得自己照料鸡窝,并卷起裤腿在后院喂鸭子。上流家庭热门的游戏是猜命运,一位贵夫人被蒙上双眼,竟做了登上断头台的姿势,自己却一点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将来要加冕为王后,前程远大。而此时,为了参加隆重的舞会,母亲用粗布做了新衬衫,给她买五先令一双的新鞋,她就笑逐颜开。

据1607年11月的一项史料记载,在伊丽莎白时代伦敦有八个剧场,尽管清教徒们对此很愤怒。几乎所有的剧场都聚集在泰晤士河边,这就使得渡船数量猛增。剧场分为两种,一种是环球剧院这样的敞开型,在高级建筑物的内院靠墙搭个台子,没有顶棚,就在地面上放了几排凳子,建筑物的十字窗就是“包厢”所在;另一种是封闭型,有灯光照明,一般在晚上演出,时当最有名的演员亨斯勒、波贝奇都是在这类剧场演出。环球剧院位于岸边区,即泰晤士河的南岸。

剧场的布景非常简陋。两把剑交叉加两只草垫,就代表一场战役;衬衫加在外套之上,代表骑士;管理后台女人的裙子挂在扫帚柄上,便是代表一匹有鞍的坐骑了。1598年,一家比较富有的剧院的清点记录是:“破损的摩尔式椅子、一条‘龙’、一匹带腿的‘马’、一只鸟笼、一块岩石、四只‘土耳其人’的‘脑袋’(包括穆罕默德老人的在内)、象征伦敦的一只‘靶子’、威尔士亲王的三根羽毛,另外加六个‘魔鬼’、骑在驴上的‘教皇’……”

那时剧院的布景也非常简单,一名演员身上抹上石灰,呆立在舞台中央,代表一堵墙;他若伸开五指,那意思便是墙上有裂缝。一名演员背一捆干柴、手上提一只灯笼,后面再跟一只狗,便象征着月夜,灯笼含有夜色皎洁的意思。观众觉得很滑稽,却没想到这是受了但丁的启示(见《地狱篇》第20章)。这种布景因为《仲夏夜之梦》而为人们所知。

在这样的剧院,随便找一块布与舞台隔开便是所谓的“更衣室”,演员在后面胡乱地换“戏装”。有些剧院的“更衣室”仅用旧的壁挂遮挡,观众可以窥见演员用碎砖块把面颊抹成红色,用蜡烛烤烤瓶塞画上胡子;观众有时还可以看到上了妆的面孔探头探脑,似乎唯恐误了场;或者忽而探出一颗脑袋,分明是男扮女装的角色。还有巡回欧洲的剧团来演出,甚至还有哥特风格的喜剧上演。法国有《巴特兰讼棍》,英国有《戈尔登大娘的一根针》。

来剧院看戏的有绅士、小学生、士兵,还有水手。常常是演员在台上手舞足蹈,绅士、军官们却漫不经心地站着或蹲着,有时甚至背对着舞台,他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态度骄横傲慢,弄得台上的演员不知所措。观众厅的低处坐着底层社会的坏小子,到处都是凌乱的啤酒瓶和随手乱扔的烟斗。莎士比亚便是在这样的剧场步入剧坛,由最初看守马匹的仆童成了观众的“引导者”。

1580年,伟大的女王统治下的伦敦剧场便是如此。一直延续到一个世纪以后。像莎士比亚一样,莫里哀也在破乱的剧场里开始了自己辉煌的戏剧生涯。

法兰西喜剧院的档案中有一卷四百页未曾发表过的手稿,用细羊皮纸装订,并以白色皮饰带系住,这是莫里哀一位伙伴的日记。他对莫里哀奉王室之命进行演出的剧场描绘如下:……三根大柱以及腐烂后又撑起来的横梁;半个形同废墟的露天大厅;在日记中,1671年3月15日这样写道:“由于剧院的屋顶是由绳子绑起来的一大块蓝色帆布,剧院决定修个可以覆盖整个大厅的屋顶。”

剧场的照明和取暖都是由莫里哀和高乃依自己负担,如由于某一剧本而增加的额外费用,同样需剧作家承担。《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蜡烛,三十金法郎;门房燃火,三个金法郎。”当时交由莫里哀使用的剧场不过如此。

路易十四并非不富裕,他常常赏赐王公贵族,一次就高达20万金法郎到80万金法郎不等。然而,在1663年4月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几乎与此同时,莫里哀先生作为有识之士,国王赠送他一千金法郎的年金,并正式造册。”莫里哀去世之后,以“教区助理”名义葬在圣·约瑟夫,国王对他恩佑备至,“恩准将其陵墓抬高一尺”。这就是路易十四对文艺的“慷慨鼓励”。

前面我们已经得知,莎士比亚曾经在剧院门口充当仆童,这基本上等同于流浪街头。然而他最终踏进了剧院的大厅,先在后台担任“呼叫者”,于1587年开始负责给有些剧本的演出递道具。后来又成为“群众演员”,进而升为“正式演员”。在此期间,他与两位演员成为朋友,这两人在他死后成了他的出版商。

伦敦剧团里很多人都是从小就入行,并一直勤学苦练。莎士比亚二十几岁才进入这个行业,如非天赋过人及惊人的毅力,必定难以成功。他必然在先天上有过人的好条件,并在戏院仔细揣摩,才有飞速的进步。

莎士比亚长得很英俊,高高的额头、深沉的目光、淡褐色的胡子,能言善辩。他喜爱谈蒙田,并经常光顾阿波罗饭馆和“美人鱼”俱乐部。他在阿波罗饭馆遇到两位常来看戏的客人,其中一位曾写书专章叙述“英俊男子看戏时应有的举止”,而另一位在日记手稿中详细记录了《威尼斯商人》和《冬天里的故事》首演的经过。莎士比亚曾经在“美人鱼”俱乐部遇到一位绅士,因为那个时代不论在巴黎、马德里或者在伦敦,显贵们都乐意在俱乐部的基金会里挂上自己的名字。在那里人们既是醉汉,又是才子。

莎士比亚的第一个剧本是写于1589年的《伯里克里斯》,两年之后创作了《亨利六世》,并于1594年续写并完成;1593年创作了《驯悍记》;1595年创作《雅典的泰门》;1596年创作《麦克白》;1597年创作《辛白林》和《查理三世》;1598年,他创作了《维洛那二绅士》、《约翰王》、《爱的徒劳》、《错误的喜剧》、《皆大欢喜》、《仲夏夜之梦》和《威尼斯商人》;1599年,创作了《罗密欧与朱丽叶》;1600年,创作了《终成眷属》、《亨利四世》和《亨利五世》以及《无事生非》;1601年,创作了《第十二夜》;1602年,创作了《奥赛罗》;1603年,创作了《哈姆雷特》;1604年,创作了《裘利斯·凯撒》和《一报还一报》;1606年,创作了《科利奥兰纳斯》;1607年,创作了《李尔王》;1609年,创作了《特洛埃勒斯和克蕾雪达》;1610年,创作了《安东与克蕾雪佩屈拉》;1611年,他完成了《冬天里的童话》、《亨利八世》和《暴风雨》。

我们阅读莎士比亚的剧本不能忽略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因为几乎他的每个剧本写作时,都恰逢英国、欧洲大陆或教会发生一些引人注目的大事件。

在当时,仅有屈指可数的少数作家如马莱博和布瓦洛在本子上写作,大部分人都在活页纸上写作。莎士比亚也在活页纸上写作,并且他的剧本都是为自己的剧团而写,演员们由于时间仓促来不及抄写,都是根据原作匆匆记诵和排演。另外,由于这些几乎是流动的剧团基本上没有或者很少有《记事册》,因此,如莫里哀一样,莎士比亚的手稿便散失甚至丢失。

莎士比亚的剧本唯一的出版地就是剧场,如果演出时间比较紧迫根本就没有时间印刷,即使偶尔付印,书名也是仓促之间拟定,而且大多数莎士比亚剧本的创作时间也是含糊的。

上文首次对莎士比亚剧作的创作日期进行了编排,只能是大体如实。其中《雅典的泰门》、《辛白林》、《裘利斯·凯撒》、《安东与克蕾雪佩屈拉》、《科利奥兰纳斯》和《麦克白》,这几个剧本的写作,乃至演出日期都仍然存在疑问。有些年份莎士比亚的创作颗粒无收,一片沉寂;有些年份似乎五谷丰登,创作颇丰。据记载,在1598年他共创作了六个剧本:《维洛那二绅士》、《错误的喜剧》、《约翰王》、《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和《皆大欢喜》。根据演出记录,1604年写了《一报还一报》;《亨利八世》演出时正值“环球剧场”失火,因此推断此剧写于1611年;1593年《驯悍记》首演,1601年《第十二夜》首演,1602年《奥赛罗》首演。

在1607年的圣诞节,《李尔王》首演,博佩奇饰演李尔王,国王莅临观演,南安普顿勋爵也到场观看,莎士比亚曾在1589年将《阿童尼》献给这位勋爵。

1597年,莎士比亚失去了儿子。1601年9月6日,莎士比亚失去了父亲。此时,杰克一世让他经营一家剧院,莎士比亚成了剧团团长,并在“环球”享有特权。但他仍然要接受宫内大臣的“书刊检查”:有些剧本可以演出但不能付印;在《亨利五世》和《无事生非》的标题旁边还留有批语:“8月4日,暂停上演。”今天,这些禁令的原因已经无从知晓了。

1613年,杰克之女伊丽莎白一世,以及波西米亚国王等来“环球”观看《暴风雨》的演出。在这部戏剧中,米兰公国公爵普洛士丕罗和女儿被骗至荒岛,度过了二十年的光阴。

他将自己过去经历的偷猎冒险也搬上了舞台,创造了一个滑稽可笑的人物福斯塔夫,让他在舞台上猎杀黄鹿。16世纪末,如同莫里哀一样,晚年的莎士比亚很富裕。许多人向他求援,但他一般会婉拒,让对方失望叹息。

莎士比亚热爱自己的故乡,他的父亲终老于那里,他的儿子也葬在那里。他在那里拥有一座房屋,取名为“新地居”。有些研究莎士比亚的学究,对房屋的归属或是否请人修建也曾做过一番考证,然而这类问题不值得深究。

莎士比亚离开故乡将近11年之后,可能于1596年返回故居,然后迅速料理了他家里的各种事务。此后,诗人时常会回到家乡,并在“新地居”住上一段时间。一般也会路过牛津,在那里一家名为“皇冠旅店”的旅馆小住几日。女店主漂亮又聪明,被称为达夫南夫人。1606年,达夫南夫人生了一名叫威廉的男孩。1644年,这个长大了的孩子——威廉·达夫南爵士写信给罗切斯特勋爵:“我是莎士比亚的儿子,这是我妈妈的荣幸。”这就像是在法国,现在人们热切期望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君主立宪派的领袖米拉波攀上关系一样。

莎士比亚有两个女儿,都在他在世的最后几年结婚。一个嫁给医生,一个嫁给商人,尤其是后面这位商人女婿,他不识字,以画十字代替签名。

1613年,莎士比亚回到了爱冯河畔的斯特雷福,蛰居在“新地居”。此前不久,也许由于手头拮据,他靠出租房子得到一点进款。那出租房屋的契约18世纪还在,后来遗失了。他不想再回到伦敦,在“新地居”专心侍候自家的花园,只关心花花草草,似乎忘掉了剧本。他种下了当地第一棵桑树,犹如伊丽莎白女皇1561年带头穿上了丝袜。

1616年3月25日,莎士比亚自感病笃,于是口授立下长达三页的遗嘱,并逐页签了字。他留下了一份详细的遗嘱,甚至详列出了他所穿的衣服与他镀银的碗。由于手瑟瑟发抖,第一页上只签了“威廉”的名字;第二页签上了“威·莎士比”;第三页签上了威廉·莎士勃”。他的独子约二十岁时已去世,这个家庭里无人继承他的遗产,但他将他的房产遗赠给了他的长女。4月23日,莎士比亚去世,这一天他52岁(他出生于1564年4月23日)。

同一天,另外一位和他同样伟大的天才塞万提斯去世。莎士比亚去世时,弥尔顿8岁,高乃依10岁,查理一世16岁,克伦威尔17岁。第二节 莎士比亚作品的传播

他的一生经历了许多痛苦,遭受了许多侮辱,他生前就已亲历。在他的自述诗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诗句:“我的名声被诽谤,我的性格被贬低;请怜悯我,此刻我正屈辱而忍耐地喝着酸醋。”(《十四行诗》第111首)“您的同情抹掉了俗人强加在我名字上的种种责难。”(《十四行诗》第112首)“你不能公开给我恩宠,免得有辱你的名声。”(《十四行诗》第36首)“批评者比我还脆弱,但仍在窥探我的种种弱点。”(《十四行诗》第121首)本·琼森是一位平庸的戏剧诗人,莎士比亚在他初出茅庐时曾大力相助,然而他却一直是莎士比亚身边嫉贤妒能的人。

伊丽莎白统治英国长达44年,这位君王被有些老派的历史学家称为“文学艺术的保护人”,他们惯于给君主发这类证书,不管他们识不识字。事实上,伊丽莎白女王驾崩时莎士比亚39岁,但她从未注意过这位剧作家。莎士比亚用了最美、最动听的名字歌颂伊丽莎白,但终归徒劳,那些作品未曾得到女王的关注。她似乎更加在意那些辱骂她的作品。

伊丽莎白女王的父亲杰克一世,曾让莎士比亚在“环球”剧院享受特权,但明令禁止发表他的剧作。那个时代的人注意到了他,并且会提到自己看了他的某一场演出,仅此而已。莎士比亚一死,就作为芸芸众生中的“无名之辈”没入历史的尘埃。

1640年到1660年,清教徒取缔了艺术、关闭了剧场,给整个英国剧坛蒙上了裹尸布。直到查理二世时,剧坛复兴,然而莎士比亚的作品已销声匿迹。路易十四附庸风雅的趣味传入英国,查理二世深受其影响,变得不大像“伦敦人”,而更加像“凡尔赛人”。他的情妇是一位法国女人,他的“朋友”是法国国王的金库。

查理二世的一位宠臣敌视议会,曾说:“我的主人宁可做路易十四的总督,也不要五百名英国狂人做奴隶。”此时已不是英国的共和时期,那时克伦威尔被称为“英国和法国的护国公”,并迫使路易十四接受“法国人的国王”的称号。

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莎士比亚完全销声匿迹,《麦克白》仅存留了他的庶子达夫南改写的剧本。德莱顿自己的剧本完全可以翻译成拉丁诗文,他在论及莎士比亚时认为他“过时”了。德莱顿在杰克二世的宫廷任职,而他的主人杰克在登基之前曾对他的长兄说:“您为什么不让人吊死弥尔顿呢?”

显而易见,在这样的时代,在英国这样的保守又顺从的国度,莎士比亚已经被时代遗忘了。有人捣毁了他的故居“新地居”,几名神职人员甚至烧掉了那棵莎士比亚亲手栽种的桑树。到了18世纪初,莎士比亚彻底地消失了,鲜为人知。1707年,有人自称偶然读到“一位不知名的作家”的剧本,并受启发出了一本书《李尔王》,而这位不知名的作家正是莎士比亚。

1728年,伏尔泰把威尔·莎士比亚的名字带回了法国,不过他把“威尔”读成了“吉尔”。于是,在英国已经销声匿迹并依然鲜为人知的莎士比亚,在法国开始被评论家们评头论足,他的作品也受到了人们的讥讽。

莎士比亚的作品在法国的命运正如《李尔王》后来在英国的出版一样,法国出版了两个版本的《皆大欢喜》,《无事生非》作为其他剧本的故事“梗概”也被出版了两次。《辛白林》、《克里奥兰纳斯》和《雅典的泰门》都被改编过四次。而剧本的原作者——莎士比亚此时却不被人重视。

然而在18世纪,正是伏尔泰对其作品无休止的冷嘲热讽,使得莎士比亚作品在英国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复兴。一时间大量莎士比亚的剧作被改编,伽里克改编并上演莎士比亚的剧作,并承认那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并在格拉斯哥重印刷了这类剧本。

莎士比亚的坟墓上立着一尊小小的半身塑像,艺术平平,模样也令人怀疑,但因为是莎士比亚同时代人的作品而备受尊重。如今坊间所见到的各种莎士比亚画像,无不是依据这尊塑像。一位平庸低劣的文人肆意评论莎士比亚的剧作,并在他的坟墓上胡乱涂抹,被涂抹的正是这尊半身像。这位名叫马隆的莎士比亚评论家兼剧作家,在他坟墓的塑像上涂抹了一层白灰,在他的作品上增添了几分愚蠢。第二章莎士比亚与历代天才

天才就是俗世的教皇,

艺术是大自然的第二根枝丫,

艺术与大自然同样怡然生发,

那让我们给上帝也下一个定义:

在有生命的无垠境界,

广袤的无垠转化为潜在的自我,

这就是上帝。第一节 天才与创作

从绝对的意义上讲,在伟大的艺术面前人人平等。笔者在后文中将经常提到“艺术”这个词,在深入探讨之前,请允许我们评估一下“艺术”这个词的内涵。“艺术”和“大自然”,这是两个意义几乎无关的词。当我们提到这两个词中的任何一个,就意味着引经据典、意味着从深沉的境界里发掘理想,也等于揭开天启般创造的一方帷幕。

上帝首先是通过宇宙的生命向我们显现,其次是通过人的思维,这两者同样神圣。前者名为“大自然”,后者称作“艺术”,那么就会有这样的推论:诗人即神父。

天才就是俗世的教皇,

艺术是大自然的第二根枝丫,

艺术与大自然同样怡然生发,

那让我们给上帝也下一个定义:

在有生命的无垠境界,

广袤的无垠转化为潜在的自我,

这就是上帝。

上帝是明显存在的“不可见之物”。浓缩的天地,是上帝;上帝的扩张,就是整个世界。继续讨论的前提是:我们不相信上帝之外的任何东西。上帝通过人创造艺术。他没有别的工具,他的工具就是人的头脑,而这头脑是创造艺术的人自己铸就的。

英国有一本小册子竟然说莎士比亚会魔术,认为魔术是他的祖传技艺,并且以为他的剧本里许多精彩之处全赖“鬼魂”口授。我们不该回避任何问题,这是历代的人所犯的一个非常古怪的错误:总是将某种未知的帮助强加到人的头脑中。当一部作品具有超凡脱俗的魅力时,人们就想象把某种人类之外的因素归入其中,古代是三脚架,当代是桌子,其实桌子不过是三脚架的卷土重来。苏格拉底自称魔鬼附身、摩西依靠丛林等。如果信以为真,那就是上了形象化比喻的当。

不论是会旋转或者会说话的桌子,早已沦为人们的笑柄了。然而要明白一点:这些讥笑都不能作数,因为用嘲笑代替深思很容易却不科学。

我们认为:在狭义上,科学的职责在于探索种种现象,科学是天真无邪的,谁都无权嘲笑它。如果一位学者把可能的事情当作笑话,那他就近似白痴了。科学应当期待出乎意料的事情出现,它的职责就是抓住这些事情,并仔细地发掘,去伪存真。科学对事实只有认可的权利,并且应当在核实之后加以辨察。人类的全部发展过程就是筛选,并去伪存真。“伪”搅乱了“真”,但不能因此全盘否定。从什么时候起,竟可以因为“莠”而丢掉“良”?锄去毒草,即“错误”,然后收获事实、并将事实连接在一起。科学是事实做成的花束。

科学的任务是研究一切、探索一切。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是谁,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做研究。对一种现象回避并拒绝给予应有的重视、驱赶它并斥之于门外、嘲笑并背对着它,那就无异于让真理破产、使科学成为空谈。如果我们对古代的“三脚架”和近代的“桌子”也不妨观察一下,那肯定有益于心理学的发展。另外,需要补充一句:任凭人们轻信各种现象,那都是对人类理智的背叛。

荷马曾断言忒尔菲的三脚架会自己走路,他在《伊利昂纪》第18章中称,这是因为武尔坎为其制造了无形的轮子,然而这种解释对了解这一现象的本质并无助益。柏拉图声称迷宫里的雕像都有自己的思想,并且敢于违抗主人的命令。它们在黑暗中伸展双手或者做鬼脸,为了不让它们逃脱必须将它们捆住,所以称它们是一群用链子锁住的奇怪“犬类”。

公元4世纪,武士叛乱中有所谓“旋转的桌子”,桌面用铜质或锌质平板做成,并装有圆形的刀刃。从以上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实物与诗人灵感相联系的现象一再被否定、却又一再死灰复燃。

笔者想指出,不论轻信的人怎么说或者怎么想,诗人的灵感确实与此类三脚架或者旋转桌子都毫不相干。古代的女预言家拿着三脚架,诗人却不需要,因为诗人自己就是上帝的三脚架,诗人的灵感是直抒胸臆的结果。

上帝创造了人的大脑,它就是思想的美妙蒸馏器。上帝创造大脑,就是要让一切思想都经过它,天才的脑中拥有一切必要的东西。思想从大脑中生长发育,犹如树根生长孕育出水果,思想是人类结出的果实。树根在土壤中发育,大脑借助上帝在无垠中孕育成长。

认为《李尔王》的写作灵感来自于三脚架或者旋转桌的授意,实在错的离谱。这些都是凡人的作品,上帝没有必要让一块木头来帮助莎士比亚或者卡尔德隆,所以我们要撇开这些来讨论诗歌。

诗人擅长写作诗歌,我们要尊重并认可诗人的写作,然而谁也不知道写作的极限在哪里;无论是过去或者将来在诗人的作品中都会涉及超凡的因素,我们要注意并认真对待。同时,我们不要贬低这些凡间伟大的思想劳动者,也没有必要设想他们有神秘的合作者。来自头脑中的就让它依然存在于头脑之中,但是我们应如实指出:天才的作品是来自人类的超人之作。第二节 历代天才的创作

最崇高的艺术领域是属于那些能力大体相当的天才,他们的杰作旗鼓相当。水达到一百摄氏度之后就不能再增加热量,也不能进一步上升,人的思想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也就达到顶峰。埃斯库罗斯、约伯、菲迪亚斯、以赛亚、圣·保罗、尤维那利斯、但丁、米开朗琪罗、拉伯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伦勃朗、贝多芬,还有另外少数几个,他们便是一百摄氏度的天才。

人类的精神领域有一个顶峰,这顶峰便是理想之巅。上帝从这顶峰走下来,而人类要走上去。每个世纪仅有三四位天才人物才能进行这样的攀登,世人只在低处用目光仰望追踪。这些冒险者在山上行走,没入云端,消失而后又再现;他们沿着深渊前进,绝不停步;人们窥探他们、观察他们,若有人走错一步,某些观察者就会暗自窃喜。

他们走得远、攀得高,人们只能看见远处几个小的黑点。人群中有人道:“多么渺小!”但他们是真正的巨人。道路艰险,崇山峻岭如何能轻易翻越!步步有壁垒、处处有陷阱,然而他们继续前进。他们必须自筑阶梯,破除冰块,怀着悲愤一往向前。高处不胜寒,风雪狂卷,空气已无法呼吸,但这些“疯子”并不气馁。

他们愈走愈艰难,周围的深渊增多。一些人跌落,另一些人停步、向山下退去。阴郁懒散的情绪在蔓延,然而大勇者仍在坚持前行,带着使命的人毫不妥协。可怕的斜坡在脚下崩塌,苍鹰凝视着他们,雷电与他们摩肩接踵,飓风突起,他们无所畏惧!他们不屈不挠地攀登,已经登上巅峰,可与之平起平坐的是:荷马。当然,还要补充我们刚一一提到的名字。

下文写作仅限于作家和诗人,我们将对这些天才逐一进行研究。那么,他们中谁最伟大呢?我的回答是,他们全都是最伟大的天才!

荷马跻身于天才之列,被称为孩童诗人。在世界诞生之初,荷马是黎明中的飞鸟,尽情歌唱在人类的童年。荷马具有清晨圣洁的憨厚,几乎不知阴暗为何物。

荷马描绘了一个广阔的世界。那里是混沌世界、天地之间、神中之神、王中之王、人民、庙宇、城池、海洋;有攻击与俘获,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狄俄墨得在战斗,《奥德修纪》中的尤利西斯在漂泊,驾一叶小舟曲曲折折寻找故国;有巨人和侏儒,有英雄和凡人;有一幅地图、奥林匹亚山上众神的王冠,烈火烧成的洞穴、冥河、宿命;有司祭、母亲、受惊吓的幼儿、会记事的狗;有白胡子吐出豪言壮语、英雄显露弱点、友情夹杂着爱情、愤怒与水蛇;武尔坎主宰天堂的笑、瑟赛蒂斯表现尘世的笑、对未来婚姻的预言以及朦胧中古代世界的远景。

荷马描写了战争和远行,那正是人类相遇的两种原始的方式。军队袭击圆塔,而远行探索未知的世界是另外一种袭击——袭击不可知的世界。围绕战争,有种种激情;围绕远行,有种种冒险。荷马有两部巨著《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第一部充满血雨腥风,第二部充满光明。

荷马把人写得比实际中更伟大,这些巨人个个有别,丝毫无单调之感。他们勇猛地上前去抬巨石,即使十二头牛也挪不动。荷马铸就英雄,又打碎模型。荷马是一位天才,他解决了艺术中最美的问题:通过夸张地描写人的伟大,来真实地反映人类,即寓现实于理想。童话加历史、虚构加传统、幻想加科学,就是荷马的创作风格。

荷马是深邃无垠的,他总是面带微笑。在这位天才的广袤天空下,远古世纪所有内容厚重的事物都生动无比,被映照得光华四射。荷马为人们所热爱,胜过他所有的对手。希腊人视之为神,有“荷马司祭”举行仪式专门对其顶礼膜拜。荷马的神话超越了异教时期。米开朗琪罗说:当我读荷马时,会情不自禁地看看自己是否也身高二十尺!

荷马像太阳,周围有行星围绕。维吉尔、塔索、弥尔顿、克罗卜史托克、伏尔泰等各自写就伟大的诗篇,他们如同行星围绕着荷马运行。他们将荷马的光辉映照到各自的“月球”上,并在荷马开创的广阔轨迹上以各自不同的距离运行。这就是荷马,史诗之初创者。

在四十个世纪之前,约伯开创了戏剧。虽是如同新生的胚芽,其实已成巨人。他让恶向善挑战,让耶和华与撒旦对视,情节以此展开。人间就是剧情发生的地点,人类是战场,各种灾难依次登场,便是戏剧的主角。

约伯的太阳与荷马相同,但已不是黎明而是正午。这诗篇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太阳是狠毒的,那落在沙漠上的强光,充塞着这白热化的诗篇。约伯的身影矮小黯淡,他在粪堆上大汗淋漓,热带苍蝇在他的伤口上嗡嗡乱叫。约伯头顶这可怕的阿拉伯太阳,它是丑恶的培育者、灾难的扩大者,能将猫变成虎、四脚蛇变为鳄鱼、猪猡变为犀牛、鳄鱼变为巨蟒。

比摩西更早的远古年代,生活着约伯和阿拉伯长老。在接受上帝的考验之前,约伯很幸福,他在诗中写道:“他主持宰祭和各种祭祀仪式,是整个东方最崇高的人,是耕者之王;晚上,他祝福大地;他很善良,遇到穷人无不施舍以钱财;他是跛足者的腿、盲人的眼。”约伯能读书,会音律,据传他的诗篇至少从第111章第3段结束都以韵文写就。正是因为他的幸运,尽管他被推倒在地,却在绝境中变成了巨人。

约伯的整个诗篇都围绕着一个思想:在痛苦的深渊中可以发现伟大。约伯并非得意者,他是一个神圣的倒霉者。他的伤口呈庄严的红色,他的痛苦使友人胆战心惊,他们陪他在静默中坐了七天七夜之后,才敢对他说话。约伯一边用瓦片碾碎伤口上的小虫,一边呼唤着星辰:他呼唤猎户星、毕宿星团以及“南方闪烁发光的物体”。他说:“上帝结束了黑夜。”他关心自己的苦痛,也同情别人的不幸。他笑面苦难,但那更让人同情。

约伯有三个特别的朋友,他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像敲鼓一样敲打我。”他的言语在上帝面前是顺从的,在君王面前是苦涩的。他说:“世上的君王在构筑孤独”,这句话发人深省:不知是指自掘坟墓,还是指统治他们的国家。

对于耶和华,他始终热爱。即使在疯狂地鞭打下,他唯一的请求只是:“我可以咽下唾沫吗?”在四千年前,天文学家把“黄道带”刻在花岗岩上,约伯却将他的黄道带镌刻进了人类的思想。不过约伯的黄道带上不是布满星辰,而是苦难重重。如今,这黄道带依然盘旋在我们的头顶。

我们现有的约伯篇仅有希伯来文本,据传为摩西手撰。这样的诗人令人遐思万千,约伯是一位预言家,他从自己的悲剧中引出了教义:痛苦必将人引向上帝。约伯受难,因而拥有了自己的见解,苦难教化了人类。

在悲剧到达顶峰之后,又搅动了“山下”的哲学。他指向两千年后的事:忍让变为牺牲,最终成为走上十字架的狂烈举动,约伯的粪堆就变成了耶稣的十字架。

另一位天才是埃斯库罗斯,他将天才的创作转为神话。由于在他之前已有了约伯对痛苦的忍耐,于是不自觉中普罗米修斯以“造反”作为对约伯故事的补充和延伸。这样对人类思想的教化就完整了:约伯教给人类以责任,而普罗米修斯却体现了人类对“权利”渴望的萌芽。

埃斯库罗斯超绝而伟大,他的作品中有两个“该隐”,而《创世纪》中只有一个。他的作品充盈着某种恐怖,在光明人物的背后某种可怕而深沉的思想逐渐形成。在黑暗的天空里,他跨海越洋,如同被驱赶的飞鸟。

他完全不按既定的“规则”行事,他粗暴、夸张、不懂得“从容”。他简直有点残酷,但却如山石缝隙里长出的野花,拥有奇绝的秀美。他并不理睬那攀登在高山之巅的朱庇特,而是自己另辟蹊径再攀高峰。

他是化身为人的古代神话,抑或是“异教的先知”。如果我们能看到他的全部作品,那将会是一部《希腊圣经》。他如岩石般坚强、如海涛般咆哮,他的作品处处是险峰、湍溪和深渊;他是如此伟岸,有时你觉得他仿佛变成了高山之巅;他的作品比《伊利昂纪》晚,但却深沉厚重如荷马的前辈。

这些天才中还有一位,高居人类之上,好似广袤天空中的霹雳,他就是以赛亚。他是一位伟大的谴责者。他的文风如夜空中的云朵,随着一个个人物形象的出现,照亮了整个忧患思想的深谷。你不禁会惊叹:他照亮了世界!

在人类的文明世界中,“恶”的到来先于“善”,以赛亚紧紧地揪住了“恶”。在战车的隆隆声中,在节庆中、凯旋中,他站出来高呼:肃静!他谴责巴比伦和耶路撒冷,给压迫者定下末日,向强者宣告未来的死亡,给偶像和圆塔限定了日期。他那预言的波涛泛滥向大地。

他站在文明时代的门口,却拒绝进入。他那来自沙漠的声音,代表着沙漠、荆棘和狂风,向着人群呐喊,要求征服城池所在之地。因为在文明时代的城墙内,有暴君和奴隶,亦即傲慢和耻辱。“恶”在那里,体现在人的身上。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仅有野兽,而在人的城池里却有丑恶的怪物。统治者的罪恶、奴仆的卑微、偶像崇拜、穷奢极欲、战争、淫乱和无知,以赛亚曾经谴责的种种丑恶依然存在,所以他是永恒的“当代人”。

以西结是众多天才中的野兽式先知,是洞穴中的天才,适合于表现其思想的方式是怒吼。这野人向世界宣告一件事:人类的进步。这是上帝奇妙的安排,以赛亚破坏了文明,而由以西结来重建。

以赛亚拒绝文明,而以西结接受并改造文明。在以西结发出的柔声怒吼中,大自然与人类相互交融。约伯提出了责任的观念,埃斯库罗斯提出了权利的观念,以西结带来了第三个观念,即综合成果:人类将进化,未来的人类将愈益获得自由。

以西结认为人类的未来如旭日东升,而不是日薄西山,他的观念给了人类慰藉。他呼吁人类现在工作是为了未来。因此,请努力工作,并寄希望于前程。他让人在压迫中遥望自由,他宣布和平,就如同别人宣告作战一样勇敢而坚定。

他预言和谐、善良、温和、团结、种族的联合,以及爱情。他是向人类行善的巨人,让人敬畏。他是愤怒的行善者,他对人类的恶行怒吼,甚至咆哮。人们既怕他又恨他,他宣称“我住在大蔷薇花丛中”,他身边的人由于害怕都如身上长满刺般,以求自我保护。

他变得那样刺目,竟充当了“苦难人类”和“低贱人民”的化身。他自愿让自己成为苦难中的约伯。他在自己的家乡,让人用绳子把自己绑起来,终日沉默不语,如同奴隶。在公共广场上,他吃起粪便。他意在表明:接受某些人的统治,就等于食用粪便。主子将肮脏的思想放进奴隶的灵魂,就如同将粪便放进人的胃里。哦,以西结!您竟献身到这等程度!您通过做这些可怕的事情,让耻辱变得一望可知。您这样做,使怯懦者望而生畏。

可敬的以西结,如猪猡般的先知,他是多么高尚!从他可怕、肮脏的嘴里吐出了熠熠生辉的诗篇。从未有过这样伟大而非凡的语言:“我看见了上帝的幻影。北风劲吹,裹掖着火焰的浓云密布,暴风雨来临;我看见一辆战车,其中有四个奇异的活物,战车和活物上面是一片可怕的水晶的穹苍;车辋用人眼做成,高大而可怕!四位天使振翼的声音如同上帝的声音。”

我又看见仿佛火一样的形象伸出一只手,有个声音说:“君主和长老的灵魂里有肮脏如粪便的神灵。我将从他们的胸中挖出铁石心肠,代之以血肉的心脏。在旷野中,我说:‘枯骨啊,起来吧!’于是我四处观望,一些神经附上了枯骨与血肉,并包上了皮肤,但却没有灵魂。我大声疾呼:‘灵魂啊,请从四面八方来吧!来吧!让这些死者复活吧!’灵魂果然来了,吹到他们的心里。他们站了起来,于是有了一支军队,出现了一个民族。那声音又说:‘你们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除了我,你们没有别的法官和君王。我将是拥有子民的上帝,你们是拥有上帝的子民。’”

这一切不是很明了吗?如果想寻找更加好的答案,那您是找不到的。在上帝的主宰之下做自由人,这吃脏东西的幻觉者原来是复活者。以西结口中是粪,眼中却充满光芒。犹太人惧怕《以西结书》,因此规定犹太人三十岁以前不允许阅读此书。司祭们忧心忡忡,对这位诗人下达了禁令。我们不能把他看作骗子,他作为先知的惊恐是无可争辩的,因为他真的看到了他所叙述的一切。

他那谜语般的预言,有些话神秘莫测,但他关于进步的幻觉是异常清晰的。以西结看到了人的四重形象:人、牛、狮、鹰,其蕴含的意思是指,人是思想、田野、沙漠和天空的主宰。没有任何疑问,未来尽在此中。

以西结如耶稣基督一样被人称为“人子”,耶稣也常提到以西结。以西结包含了三重含义:人以及人类的进步;神殿以及崇高;城市以及上帝。他对着神殿高声疾呼:“这里不要祭祀,不要君主,也不要君主的骨头。”我们不禁要想:这位《圣经》中的煽动者,如在1793年,必然会助人民起义一臂之力!

他称自己建造的城池为:“永恒的东方!”此后,他在黑暗中沉思,以手指向天际:那里蓝色的光芒愈益灿烂!

还有一位天才卢克莱修,他晦暗而难以为人理解。荷马包含有朱庇特,约伯之中有耶和华,而卢克莱修身上体现了希腊神话牧神潘。命运在朱庇特的头顶,显得异常伟大;牧神潘在卢克莱修那里同样伟大。

卢克莱修喜欢旅行,思考对他来说就是另外一种旅行。他到过雅典,研究希腊,接触过希腊的哲学家。他思考过分子和空间,他的沉思遐想竟成为开创性的学说。他猜想印度的情况,他像毕达哥拉斯一样,曾在幼发拉底的两所神秘学校学习,在那里与犹太学者相遇。他还曾与提洛斯岛的采珍珠者一起生活。谁也不了解他经历了怎样的思想冒险旅程。

人们曾发现过一条他曾经的旅行路线,后来使徒出行就走这条路。走在这条路上,人们见到捕蛇民族,可以到阿拉伯沙漠边缘的博索尔河引水,可以看见大象、白色的香火、绿玉似的山峰、抢劫遇难者的海盗、黑人的国度、鳄鱼之城、恶犬之城,甚至可以到达所罗门的城市。这就是思想家的奇妙旅程,卢克莱修走过这条路吗?谁也不能确定。

卢克莱修旅行颇多,阅人无数,以至于人间万象在他的眼里混作一团,犹如魑魅魍魉。也许他曾询问过鬼怪变成的波涛、和被砍伐的树干交谈过、在芦苇丛中聊天、遇见过两个脑袋的“鱼人”——上面是人头,下面是水蛇头,从下面的嘴里饮混沌水,再从上面的嘴里吐出。卢克莱修的见识惊人。

他将世界极端地简单化。他将古老帷幕浸入黑暗王国的水中,从中拧出悲惨的诗句,时而如倾盆大雨,时而细雨蒙蒙。他似乎深不可测,他的诗句有时刚劲有力,有时塑造的形象浑然天成,如同直接来源于大自然。这样的诗句维吉尔也望尘莫及。

卢克莱修凝视着上帝的“谜语”,盘根究底,置身于现实与不可知的世界之间。他先后为两个深不可测的问题所吸引:当他观测原子时,他笃信宗教;当他窥见真实时却变成了怀疑论者。无论他是表示肯定,抑或否定,同样都展现了他个人深沉的两个侧面。

他曾登上各种大舟小楫,到叙利亚、埃及和印度去。一日,这位旅行家自尽身亡。他觉得那漆黑的地方很新鲜,他想去看一看。他“渡”上了一块棺木,自己解开绳缆,用脚蹬岸,把这阴森的小船推向黑暗。这一次,他朝着死亡出发,随着浪涛起伏,漂向远方。

天才尤维纳利斯,具有卢克莱修欠缺的一切:欲望、激情、热诚、悲剧的烈火、对正义的渴求、复仇的笑声、独特的个性以及人道精神。

尤维纳利斯居住在造物主创造的某个城市,并对此很满意。他觉得可以在自己的有限居所找到一切滋养并充实他那颗正义和愤慨之心的东西。卢克莱修的视野在寰宇,而尤维纳利斯就聚焦在自己的城市周围。

伟大的城市罗马!在这里他们两人即成为两重声音:人间和城市的声音。尤维纳利斯在罗马帝国之上拍打着巨翅,犹如兀鹫在蛇窝上伸展羽翼。他猛冲过去,一只一只吃掉它们,从名叫尼禄的皇帝这条毒蛇,到名为恶俗诗人的小小爬虫。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恺撒们的寝床战栗,尤维纳利斯是已消亡的共和国古老的自由之魂。他的心中有一个罗马,雅典和斯巴达均已熔铸于它的青铜之中。他的诗中有亚里斯多芬的痕迹。提防他!他很严厉。他的七弦琴一弦不缺,他的鞭子也完好无损。

他的形象无比丰厚,集高傲与古板、肃穆与光华四射、激烈与庄重以及公正于一身。他的玩世不恭是愤怒的含蓄表现。在他愿意的时候,严峻中透出几分优雅。他的优雅不依附任何事物,那是“自由”的具体形象,却也长着利爪。他的突然流露,为他的庄严平添几分欢乐。

他的讽刺诗中也有史诗,尤维纳利斯的手中握着尤利西斯的金杖。“夸张、吹嘘、夸大其词”,那些被他的诗歌所打击的人叫嚣。修辞学重复着这些批评的言辞,然而这实在是他的光荣。尤维纳利斯的怒斥已燃烧了两千年,那是诗歌的熊熊烈火,在诸世纪的目光下燃烧着罗马。这壮观的烈焰未因时日而消减,却在浓烟飞卷过后,燃烧得格外炙热。它将充满着璀璨智慧的光芒射向我们法国文明,这是自由之光、诚挚之光和英雄精神的光芒。高乃依诸人,不都是从尤维纳利斯那里射出的光芒吗?

接下来的一位天才是历史学家塔西陀。同尤维纳利斯一样,他身上体现着自由。他用自由的尸衣充作法袍,起诉暴君。一个人的灵魂就变成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个人便是尤维纳利斯,这个人也是塔西陀。作为谴责者的诗人身边,一位作为惩罚者的历史学家站了起来。塔西陀在犯罪现场抓获了这些罪犯,即这些君王,坐在天才的象牙椅上召见、审判他们。

罗马帝国的历史是长长的犯罪记录单,这些罪行始于四个魔鬼君王:提比略、卡利古拉、克劳狄和尼禄。提比略是窥探世界的眼睛,如同间谍。他是第一个敢将为人民制定的君权法用来为一己服务的独裁者。他懂希腊文,风趣、聪明、语带讥讽、振振有词、手段恐怖。他是公民的刽子手,告密者的君王。他杀害骑士、元老、自己的妻子和家人,与其说是杀害不如说用匕首从背后暗杀。

他在野蛮人面前卑躬屈膝,竭尽卑鄙无耻之能事。他发明了种种恶行,并为之命名。他已老迈,却在后宫选童女;他干瘦、秃顶、驼背、身上长满疮痍、浑身是脓包,到处贴着膏药,却头戴桂冠;他的溃疡像约伯那样可怕,但手握着玉笏。他选择接班人,正如毒蛇选中老虎,卡利古拉被认为是合适人选。突如其来的幸运让卡利古拉战栗,奴隶变成了主子。

卡利古拉登基之后,将他昨日的惊恐变为了残暴。他是疯狂的君王,无人出其右。他面对错杀无辜的刽子手,阴险地笑着说:“被判刑的也就是一死,彼此相当。”他让一个女人被狗活活吃掉,仅仅为了取乐。他荒淫无度,当众睡在三个赤身裸体的亲妹妹身上。他的一个妹妹死了,他说:“你们谁不为她哭泣就杀了谁,因为她是我的亲妹妹;谁要为她哭泣,就把谁钉上十字架,因为她是女神。”

他还把自己的一匹马封为教皇,就像后来的尼禄将他的猴子封为神。他呈现了一个悲惨景象:在绝对的权威下,人的头脑被消灭。卡利古拉是恶的代表,他是男妓、作弊者、盗贼、古典文化的毁灭者、渴望统治全世界的妄想者、意淫自己的母亲、诅咒帝国瘟疫肆虐、饥馑、战败、狂想自己是神。他甚至期望全人类只有一个脑袋,然后将它砍下,这就是卡利古拉。他强迫儿子看见父亲惨遭酷刑、丈夫看见妻子受辱、并让他们违心地笑。

克劳狄尚未成年就登上了权力的顶峰,成为一代暴君。他戴上了王冠,却胆战心惊,躲藏在山洞中,人们将惊恐万状的他拉出来推上了宝座。他惶恐不安,虽然有了王冠,却不敢肯定能保得住性命。最后,他安心了。

他下令给字母表增加三个字母,看似白痴的他其实也精通学问。有人绞死一名元老,他说:“虽然我没有下令,但已然这样,那就这样吧。”他的妻子当着他的面淫乱,他却看着她问道:“这个女人是谁?”他似乎只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影子,但这个影子却要将世界压垮。最后,到了他退场的时候了。他毒死了妻子,并丧命于自己的医生之手。临终,他呼喊:“我得救了!”

尼禄是有史以来最令人生厌的人。这个卑劣的人终日懒洋洋,寻欢作乐以消磨时日。他自命为诗人、歌唱家、马车夫,不是残酷施虐便是耽于淫乐;他还曾尝试改变性别,给太监当丈夫,同时又让自己成为奴隶的妻子,并站在自己的“妻子”和“丈夫”中间于罗马街头散步。他还有两个乐趣:一是看人们冲上前抢金币,二是看狮子撕咬人。出于懒散和无聊他弑父,出于好奇他纵火。

塔西陀为这四个暴君准备了绞架,他将他们统治的“果实”挂在了他们的胸前。他的著作《卡利古拉》已经失传,这类书籍的失传或者消失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阅读这些就已经是罪过。后来有人因为读另外一个版本的《卡利古拉》,被下令扔去喂野兽。这样的时代,不论上层还是下层,其残暴程度实属骇人听闻。

高卢人的暴虐反映了罗马人的残酷。高卢爆发暴乱,人们作恶的程度超过了你想象的极限,塔西陀目睹了种种惨绝人寰的暴行。他冷峻地记录了这段历史,让读者作出判断。塔西陀的笔力在诸位君王的肩上留下了烙印,那刺目的伤疤长存于历史的卷帙。尤维纳利斯笔力遒劲,他既抨击恺撒又痛贬人民,笔锋所向无所不包,冰雹突降、万箭齐发;而塔西陀却像烧红的烙铁,命中要害。

天才圣·约翰是一位贞洁的老人。人类无法摆脱爱情,但有少数人抵制了人类繁衍的规律。于是奇异的灵感就有可能降临到他们身上,全部的热情的精华都化作神秘的烟云和战栗,以幻觉的形式汇聚于他们的脑海。《启示录》是一部杰作,反映了作者身上这种伟大的贞洁。

年轻的约翰,温和而强壮,深爱着耶稣。《雅歌》与《启示录》都是贞洁的迸发,这种贞洁储之愈久、发之愈猛。《雅歌》是心灵深处飞出的一只鸽子,《启示录》是火山口喷射而出的巨龙。这两部诗歌在表现人的狂喜、情欲以及恐惧方面,都达到了顶峰。《雅歌》表现了狂喜汲干了爱情,而在《启示录》中确实惊恐汲干了爱情。

有人认为,在人类世界预言精神其实是正常的现象,并将其归结为常见现象。人们似乎没有注意《但以理篇》第七章的内容已经孕育了《启示录》的萌芽,正是传说将两位诗人连接起来:它让其中一位走过狮子沟,另一位下了油锅。

约翰的一生是美好的、令人艳羡的一生。约翰亲历了耶稣受难之后,自己也甘受苦难。苦难成就了他,精神的升华使他成为使徒与先知。作为主教,他编撰了《福音书》。在被放逐之后,他又完成了《启示录》。约翰头顶有奇异的羽翼在拍击,他是在雄鹰的授意下写成传世之作。《福音书》是在《创世纪》的混沌当中萌生,然后在《启示录》轰鸣雷声中宣告完成。

在最后的晚餐中,约翰将头倚在耶稣的胸前。他游离世界,热情地说着简陋的希腊语,其中混杂着希伯来和叙利亚的词汇,但却别具一种热情豪放而又粗犷的魅力。他来到耶路撒冷主教会议上,惊奇地听人们说:耶稣也是凡胎浊骨。当他面对人们的质询时,仅回答道:“你们彼此相爱吧!”

他死时已94岁。然而传说他并未死去,而是继续生活在帕特莫斯,居住在洞穴中。约翰作为历史的编撰者,不乏可与其比肩者。但作为先知,他是独一无二的。任何梦想都与他的梦想相距甚远,因为他在上帝无垠的疆域里已经走得很远,无人能及。他的预言来自永恒,他的眼中有耶稣的光影,他的诗狂放而深沉。

凡人不理解他,因而耻笑他。伏尔泰曾说:“《启示录》是一堆垃圾。”这又有什么关系!帕特莫斯的约翰是位具有卓越才华和高超见识的诗人,这位天才探知了上帝无垠的世界。所有其他诗人仅仅可以意会此种沟通,而在约翰的著作中却历历可辨,甚至触手可及。人们小心翼翼地将手放在了漆黑的门上,通过这扇门,人们走向上帝。当你阅读约翰的诗篇时,仿佛有人从背后推了你一把,那浩瀚无垠朦胧地出现,并深深地吸引你。

另一位天才是圣·保罗,他是早期基督教会的圣人。他既属于神、又属于人,他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他是窥见未来的人。

保罗生于法利赛人教派,少年时学过希伯来文,受过完备的犹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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