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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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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任梦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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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月亮和六便士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月亮和六便士作者:[英]毛姆,任梦排版:HMM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559412270本书由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部伦敦第一章

说实在话,我刚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会儿,丝毫没有察觉他有什么超凡脱俗之处,但如今,几乎没有人不说他伟大。

然而,我所说的伟大,既不是指某个平步青云的政治家所取得的政绩,也不是指某个功勋卓著的士兵所取得的成就;这些都应当归功于那个人的身份,而非那个人本身;而一旦时过境迁,那种伟大也就云淡风轻了,一位离任的首相往往只是个夸夸其谈的演说家,而一位退役的将军不过是市井中的和蔼英雄罢了。

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真正的伟大。也许你并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很难拒绝窥探一二。他会让你不知所措,又会让你深受吸引。

如今,一切都过去了,他不再是人们取笑的对象,为他辩护不再是怪异的行径,颂扬他也不再是离经叛道。他的缺点已被看成与他的优点相辅相成。探讨他的艺术地位仍然可行,尽管仰慕者对他的崇拜反复无常,正如诋毁者对他的污蔑反复无常一样;但有一点始终不容置疑,那就是他确实很有天赋。

在我看来,艺术当中最吸引人的部分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那人的个性独一无二,那么纵使缺点有一千个,我也愿意原谅。我想,与画家埃尔·格列柯相比,委拉斯凯兹也许更出色吧,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让人们对他的崇拜多少变得有些逊色了,而格列柯这位克里特岛人却活得极尽享乐又极尽悲惨,他把自己灵魂的秘密呈现在大家面前,像一场持续的献祭。

演艺家、画家、诗人和音乐家以其绝妙或美丽的作品满足着人们的美感。这与性本能相似,同样那么粗暴,而艺术家还在你面前呈现了自身的过人之处。去探求他的秘密,就像破案那么精彩——这是个谜,和宇宙之谜一样,贵在没有答案。

虽然在斯特里克兰的作品中,最不起眼的就是某种个性,某种奇怪、沧桑而复杂的个性,但恰恰就是这种个性,让那些即便不喜欢他画作的人也无法漠然置之,也正是这种个性让人们对他的生活与性格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之后,莫里斯·胥瑞才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那篇文章挽救了这位不出名的画家,使其免于被湮灭的命运,也开辟了一条道路,让后来的作家们或多或少顺从地跟了上来。长久以来,胥瑞在法国评论界的权威无可置疑,所以他的评论不可能不让人印象深刻;他那些称赞看起来言过其实,后来却被人们的论断所证实了,而现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声誉已经牢牢地建立在了这位评论家所写的每一行文字之上。斯特里克兰的声名鹊起是艺术史上最浪漫的事。

但我并不打算诠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除非这涉及他的性格。我不同意那些画家的想法,他们曾高傲地宣称,门外汉对绘画一窍不通,所以最好用沉默或支票来表达自己对艺术作品的欣赏。这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认为艺术是一种只有艺术家才能完全理解的技艺。实际上,艺术是一种情感的表现;而情感用语,所有人都可以懂。不过我承认,在艺术技巧上缺少真才实学的批评家很少能够探讨真正有价值的主题,而我对绘画确实一无所知。所幸我没有必要去冒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雷佳特先生不仅是一位令人钦佩的画家,也是一位很有能力的作家,他已经十分详尽地探讨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并把内容写进了一本小册子,大体上看,这是本令人钦慕的读物,具有鲜明的风格,然而在英国却没有在法国那么受欢迎。

莫里斯·胥瑞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中简要地介绍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其精简程度刚好让那些兴趣浓厚的人胃口大开。出于对艺术大公无私的热情,他真正想要做的是唤醒那些智者,让他们都注意到一位原创力达到了巅峰的天才画家。而胥瑞实在是一位出色的新闻记者,他不可能不意识到文章中的“人情味”将会让他更轻松地达到目的。因此,过去曾与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那些在伦敦认识他的作家、在蒙马特尔咖啡馆见过他的画家都吃惊地发现,他们曾经认为的那个失败的艺术家,一个和别人没什么不同的人,竟然是一位真正的天才,但这个人已经和他们失之交臂;而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则出现了一系列文章,这个人写的回忆,那个人写的赏析,这些都让斯特里克兰名声日隆,而让公众的好奇心越来越难以满足。这一切都来得太及时了,所以笔耕不辍的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茨在他那本惊人的专著中得以列出一份可圈可点的权威人士清单。

杜撰神话的天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但凡谁的生涯与别人稍有不同,这种天赋就能如饥似渴地抓住其中的某些插曲,要么令人惊奇,要么神秘莫测,借此杜撰出一个传说,再附之以某种狂热的信仰。这就是浪漫情感对平庸生活的抗争。传说中的这些插曲于是变成了万无一失的通行证,让英雄得以永垂不朽。这位深谙嘲讽之道的哲人会带着微笑反思,曾经的沃尔特·罗利爵士在人类的记忆中被奉若神明,更有可能是因为他把自己的斗篷铺在地上,让那位童贞女王踏脚而过,而不是因为他带着女王的名字,去了一些不曾有人发现的国度。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过着不为人知的生活。他结下了一些仇家,而不是朋友。那事情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以他为写作题材的人本来就会用生动的想象力来弥补自己记忆的稀缺,而且这是明摆着的,他的已知经历尽管聊胜于无,但也足够给这位想入非非的誊写员提供机会了;他的一生中有太多离奇可怕,他的性格中有某种离经叛道,而他的命运则处处让人悲怆怜悯。于是传说适时出现,细节又那么详尽分明,就连那些明智的历史学家们也迟迟不敢反驳。

但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恰恰不是什么明智的历史学家。他公然撰写他的生平,“以消除某些已成大势所趋的误解,”来澄清他父亲的后半生,因为这些误解“给那些仍然健在的人带来了相当大的痛苦”。可见,在之前广为流传的斯特里克兰的生平中,有太多内容可以让一个体面的家庭蒙羞了。

我读了这本著作,而且读得有滋有味,真是可喜可贺,因为这本书实际上沉闷无趣。斯特里克兰先生描绘了一位出色的丈夫和父亲,一个和蔼可亲、勤勤恳恳、规规矩矩的男人。这位当代的牧师,在他所做的那种我相信叫作“诠释”的科学研究当中,已经掌握了一种为事情开脱的惊人天赋。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诠释”了父亲生活中可能会让一个孝顺的儿子感到不便回忆起来的所有事实,待到时机成熟时,他在文中那些微妙的遣词造句,一定会让他走向教会中至高无上的荣耀。我似乎已经看见他那双肌肉结实的小腿裹在了一双圣公会的护腿中。

他的行为虽然英勇可嘉,后果却十分危险,因为这个众所周知的传说很有可能是让斯特里克兰声名鹊起的重要因素;其实很多人对他的艺术作品感兴趣是出于厌恶或同情,人们在厌恶中容忍了他的个性,又抱着同情对他的死亡给予了尊重;但这位儿子出于善意的所作所为却让父亲的崇拜者们尤感寒心。所以后来发生的这件事也就不是什么意外了:斯特里克兰的这本传记出版后引起众说纷纭;再后来该画家最重要的一幅作品《撒玛利亚的女人》在佳士得拍卖行出售,只拍得比九个月前某著名收藏家购买此画的价格低得多的235英镑;而这位收藏家不久前忽然逝世,又让这幅画重新回到了拍卖槌下。

原本,无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多么有影响力,多么有独创性,也都难以再让局面扭转乾坤了。幸亏人类有出类拔萃的杜撰神话的天赋,这种本能让人急不可耐,无法漠视一个堕入平庸的故事。所以没过多久,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茨博士写了一本书,终于打消了所有艺术爱好者的顾虑。

罗特霍尔茨博士属于那一类认为人性不仅恶劣,而且恶劣至极的历史学家;所以,毫无疑问,读者们更有可能从他们那里,而不是那些把有血有肉的伟人写成家庭道德楷模来恶意取乐的作家那儿获得乐趣。就我而言,安东尼与克莱奥帕特拉之间除了金钱关系什么都没有的话,会让我觉得非常难过;而且,要让我相信提比略大帝与乔治五世国王一样,是一位无可指责的君主的话,需要有大量的真凭实据,而不是什么捕风捉影(感谢上帝)。

罗特霍尔茨博士评论那本无辜的传记所用的语言,让人很难不对那个不幸的作者感到同情。他的惜墨如金被标榜为虚假伪善,他的婉转铺陈被斥为满纸谎言,他的缄默之处则被贬为大逆不道。这样极力地吹毛求疵,对作者当然无可厚非,但对儿子则大可不必,否则,整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都可以被指控为扭捏作态、巧言令色、装腔作势、矫言伪行和厨艺败坏了。

我个人认为,斯特里克兰牧师为了驳斥人们已经相信的,关于他父母相处“很不愉快”的论述,而声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一封从巴黎写来的信中描述他太太“是个极好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其实有些草率,因为罗特霍尔茨博士可以刊印出这封信的复本,而信中所指的内容实际上是这样的:“我那该死的妻子。她是个极好的女人,我希望她能下地狱。”所以,这与教堂在鼎盛时期对付那些不受待见的无神论证据的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

罗特霍尔茨博士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狂热崇拜者,而且完全不必担心他会给这位画家涂脂抹粉。他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能准确无误地从那些看起来纯真无邪的行为中找出卑劣的动机。他既是一位艺术领域的学生,也是一位精神病领域的病理学家,所以任何潜意识都瞒不住他。杜撰神话的人是不能从普通事物中看出更深层意义的,他们看见的往往是一些难以名状之物;而精神病领域的病理学家看见的,则是一些不可言喻之物。你会如痴如醉地看着这位博学的作者孜孜不倦地搜罗出每一个会让他的偶像颜面扫地的细节。每当他可以举出某个残酷或卑劣的事例时,他的心就狂跳不止。每当他可以用某个被遗忘的故事来挫败斯特里克兰牧师的孝心时,他就会喜不自胜,像是一位在对某个隐士执行火刑的审判官。他勤奋得令人吃惊,再微小的细节都无法从他手里逃脱,所以,你可以放心,即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只留下了一张洗衣店的账单没付,这张单据也会原封不动地呈现在你面前;哪怕他只是不想归还那借来的半克朗,这笔钱的来龙去脉也不会有任何细节被遗漏。第二章

既然有太多文章写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我似乎毫无必要再多写一笔。画家的纪念碑是他的作品。事实上,我私下里比大多数人更了解他:我初次遇见斯特里克兰的时候,他还没有成为画家呢。那些年,他在巴黎艰难度日,我见过他的次数还不少;如果不是战争的危局让我来到了塔希提岛,我可能早就放下了对他的回忆。那座岛屿如今已经人尽皆知,他在那儿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岁月;而我在那儿遇见了曾经与他相熟的一些人。这让我发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我可以明明白白地让大家看到他的那段惨淡生涯,而这部分内容之前一直不为人知。如果那些相信斯特里克兰伟大的人都是正确的,那么实实在在认识斯特里克兰的人所讲述的事便更不能算是多余的了。如果有人像我认识斯特里克兰一样,与埃尔·格列柯有私交,那么为了此人的回忆,人们有什么代价是不会付出的呢?

但我不想在这样的借口中寻求庇护。我忘记是谁曾这样劝说众人:出于为自己的灵魂着想,每天要做两件不喜欢的事。这是一位智者的话,也是我一直严格遵守的戒律。因此,我每天起床,每天睡觉。但我的个性还带着那么一点儿苦行主义,所以每个星期,我都让自己的肉体经受一种更残酷的凌辱:我毅然决然地阅读《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想想有海量的书被源源不断地写出来,想想作者们在书籍出版时的殷切期待,想想正等待着这些书的种种命运,这是一项颇为有益的训练。一本书在人群中流传起来的可能性有多大呢?那些获得成功的书也只是一时的成功。天知道那位作者曾经写得多么痛苦,曾经有过什么惨痛经历,曾经为此绞尽脑汁到头疼,才给了一些有缘的读者几个小时的轻松,才打发了一段旅程中的沉闷无聊。如果我可以根据这些书评来下断语的话,那么其中的许多书都写得很好,也很用心;大部分思考都转化成了篇章;有些书甚至成了作者一生呕心沥血的结晶。但我从阅读中认识到,作者应该在写作的乐趣和思想负担得以释放的过程中寻求自己的回报,他得漠视其他一切事物,毫不在意是誉是毁,是成是败。

如今战争时代已经到来,新思潮也应运而生。年轻人开始崇尚我们早年闻所未闻的神祇,这些追赶着我们的人会朝哪个方向走,已经可以看出端倪。后辈们浑身是劲,骚动喧嚣,他们不再敲门了;他们直接涌了进来,坐上了我们的位置。空中都是噪音,充斥着他们的喧哗。老一辈们模仿着年轻人的另类模样,努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时代并没有过去;他们和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一起呐喊,但这些呐喊在他们的口中听起来却空空荡荡;他们就像可怜的放浪女人,浓妆艳抹,寻欢作乐,只为重现自己的青春幻象。那些聪明人行事则多了几分体面,他们老练的笑容里藏着几分纵容的嘲弄。他们记得自己也践踏过一代志得意满的前辈,也曾如此高声叫嚷,也曾如此不屑一顾,于是,他们看到了未来,这些勇敢的火炬手们很快也会让出他们的位置。没有什么言论会是定论。当尼尼微城肆意扩张之时,上帝不再毁城的福音已成了过去。那些在宣讲者看来仿佛从未说过的豪言壮语,其实已经说了上百遍,几乎连腔调都没改变。历史的钟摆来回摇荡。这场循环世代更迭。

有时候,人可以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从一个他功成名就的时代,活到一个让他觉得陌生的时代,然后,好事者会见到人间喜剧中最奇特的一幕。比如,谁现在还想得起来乔治·克雷布呢?他曾经是一位著名的诗人,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认可他是天才,这种不约而同在更复杂的现代生活中早已不常有了。这位诗人继承了亚历山大·蒲柏学派的技艺,会用韵文来写寓言诗。后来,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诗人们都开始吟咏新诗了。但克雷布先生仍在用韵文写寓言诗。我想,他肯定读过了那些把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的年轻人写的新诗句,我猜想他一定觉得这些诗句都很蹩脚吧。当然,大部分确实很蹩脚。但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还有雪莱的几首作品都发现了不曾有人探索过的一片广阔的精神领域。那位克雷布先生已经死气沉沉了,可他还在用韵文写寓言诗。我曾杂乱无章地读过一些当代年轻人的作品。也许在他们中间,某个更热情洋溢的济慈,或更超凡脱俗的雪莱已经出版了数篇让全世界都愿意铭记的诗作。这我不太清楚。我欣赏他们作品的上乘意境——他们的年轻已经是成就了,再夸赞他们的成就指日可待似乎很荒谬——我感叹他们笔下的巧妙措辞;但他们下笔虽然洋洋洒洒(他们的词汇量说明他们从小熟读《罗氏词典》),文章却言之无物:在我看来,他们所知过多,而体会过浅;我无法忍受他们对我拍拍背的那种热忱,或向我怀里扑来的那种情谊;在我看来,他们的热情似乎有些苍白无力,他们的梦想似乎有些琐碎无趣。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是个老古董了。我要继续用韵文写我的寓言诗。然而,若非纯粹为了自己开心而写,我就傻得不能再傻了。第三章

不过,上述一切都是顺便提一下罢了。

我很年轻时便写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机缘巧合,这本书得到了关注,于是有各种各样的人找上门来,想和我认识。

那时候,我虽然羞怯,但积极活跃,后来经人引荐,初次踏入了伦敦文坛。这些往事现在回想起来不免有些伤感。我已经很久没出入伦敦了,如果现在描写伦敦的小说都是写实性的,那么伦敦的诸多方面已经发生了巨变。首先,活动场所变得大不一样了。切尔西和布卢姆斯伯里已经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廷希尔门和肯辛顿的高街。其次,在过去那个年代,有才华而不到四十岁的人往往引人注目;而现在,超过二十五岁便荒谬可笑。我想,在我那个年代,大家应该有点儿羞于表露自己的情感,人人都担心成为笑柄,于是越发明显地装腔作势。我可不信那时候的老派波西米亚族们有什么强烈的贞洁观,但我也真不记得旧日的风流韵事像今天这样不堪。但如今,大家都用体面的沉默来掩饰自己的异常,没有谁觉得这是虚伪。人们现在喜欢拐弯抹角,铁锹不叫铁锹。女人们也还没独立。

那时候,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每次得坐很长时间的巴士,才能到殷勤好客的文学界人士家里拜访。我胆子小,常在门外那条街上来来回回地徘徊,等走了好几趟,才鼓起勇气按响门铃。然后,我便被人领着,一路忐忑不安地来到了一间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拥挤房间。经人引荐,我认识了一个个名人,他们纷纷称赞我的作品,但那些恭维话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我觉得他们大概都想听我说些漂亮的话吧,但直到派对结束我也没能想出半句来。我给大家递过去一杯杯茶水和切得奇形怪状的黄油与面包,以此掩饰自己的困窘尴尬。我希望没人注意我,那样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观察这些名人,听听他们的高谈阔论。

我还记得那些个子高挑、脾气执拗的女人们,她们鼻子硕大,眼神贪婪,把那身衣服穿得像盔甲;我也记得那些个子小巧、胆小羞怯的老姑娘们,她们声音柔弱而又目光警觉。我总是津津有味地看她们坚持戴手套吃黄油吐司的样子,我还常常带着几分景仰,看她们若无其事地在椅背上擦擦手指,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这肯定是在糟蹋家具,但我估计,下次女主人去拜访她们时,也一定会如法炮制,以泄心头之恨吧。有些女人打扮入时,她们说,她们活上一辈子也不懂,你为什么写了小说就要这样古板;如果你有匀称的身段,为什么不尽量把它显示出来呢?俊俏的小脚上就算穿上时髦的鞋子,也绝不会妨碍编辑采用你的稿件。然而,另一些女人认为这样不够庄重,她们穿着艺术性的纺织品,戴着颇具原始异域风情的珠宝装饰。男人们在外表上则很少显得古怪。他们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像作家,他们希望被当成上流社会的人,也许还真在什么地方被人认为是某个商行的管理层。这些男人似乎总是一副疲倦的样子。我以前也没结交过很多作家,所以觉得他们都很奇怪。但这一切对我而言,似乎并不真实。

我记得那时候觉得他们的谈话很精彩,我经常目瞪口呆地听到他们说些打趣儿的刻薄话,他们会在某位同行作家刚一转身时就把那人批评得体无完肤。艺术家相对其他人在这方面尤其突出,所以他的朋友们不仅嘲讽他的外表与个性,还会嘲讽他的作品。但我向来无法如此敏锐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我那个年代,谈话仍像艺术一样要悉心造就;一句巧妙的应对比荆棘在锅底烧得噼里啪啦响更有价值;而格言警句还没有被那些无趣的人生搬硬套,只为让自己的言谈像个智者,或让温文尔雅的闲聊变得更生动一些。很可惜,当时所有灵光乍现的交谈我一句也没记住。但我想,只要话锋一转,提起这笔买卖的各项细节,也就是我们文字艺术实践的另一面,大家的交谈就会让人舒服许多了。每当我们讨论完一本新书的品质,自然而然会想到这本书卖了多少册,作者预支了多少稿费,总共能拿到多少钱。然后,大家再谈谈这家出版商,说说那家出版社,评一评这家如何慷慨大方,那家如何吝啬小气;大家会争论是去一家版税丰厚的出版社更好,还是去一家能挖掘卖点来推销图书的出版社更好。有些出版社的宣传做得很差,但有些做得很好。有些出版社与时俱进,但有些传统守旧。大家还会谈谈版权代理人和他们争取到的价格;再谈谈编辑和他们喜欢的那类稿件,他们为每千字支付多少钱,付款是否及时等等。我觉得这些都很浪漫,像加入了某个神秘的兄弟会,忽然有了一种亲密感。第四章

那时候,对我最友善的人是罗斯·沃特福德。她既有男人的知性,也有女人的任性;而她写的小说,不仅让人耳目一新,也让人心绪不能平静。那一天,我正是在她家中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沃特福德小姐当时正在办茶会,她的小屋比往常拥挤了许多。每个人似乎都在说话,只有我一声不吭,尴尬地坐在一旁。他们似乎都聊得十分投入,我就不好意思贸然打断他们的谈话。沃特福德是个好心的女主人,她看出了我的局促不安,朝我走了过来。“我想让你和斯特里克兰夫人谈一谈。”她说,“她对你的书赞不绝口。”“她是做什么的?”我问。

我知道自己孤陋寡闻,如果这位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位知名作家,我最好还是在交谈之前把情况弄清楚。

罗斯·沃特福德向我低了低头,这让她的回答更显得庄重。“她时常举办午宴派对。待会儿你只要大笑几声,她便愿意邀请你了。”

罗斯·沃特福德是个洞穿世事的女人。她把生活看成是一个创作小说的机会,把众人看作自己创作的原始素材。只要人们对她的才华有所欣赏,而且应酬起来落落大方,她便时不时邀请其中一些来家里聚会。她总是拿那些人对大人物的好奇心来打趣,但在他们面前又规规矩矩地扮演着自己的才女角色。

我被带到了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前,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我们一起聊了聊。我对她印象不深,只记得她有非常动听的嗓音。她在威斯敏斯特区有一套公寓,正对着那座还没完工的基督教堂,由于我们都住在那一带,彼此便觉得亲近了许多。那里的海陆军百货大楼是一条纽带,连着所有住在泰晤士河与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人。斯特里克兰夫人要了我的住址,几天后,我便接到了一封午宴邀请函。

我的邀约不多,所以就愉快地接受了。那天我去得晚了些,因为之前担心到得太早了,我便在教堂周围绕了三圈,结果到了那儿却发现,午宴已经结束了。沃特福德小姐也在,另外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文宁和乔治·罗德。我们都是作家。那天赶上了好天气,又正值早春,大家都有说有笑,聊了很多很多。

沃特福德小姐在打扮上可谓费尽心思,她一边要将就自己早年常常穿成灰绿色、拿朵水仙花去参加派对的审美,一边还得顾及自己成年后偏爱穿高跟鞋与巴黎连衣裙的窈窕身姿。今天,她戴了一顶新帽子,这让她情绪高涨。我以前从未听她如此“称道”过我们共同认识的那些朋友。

杰伊太太深知,谈话风趣的要旨在于不说动听的话,她道出自己的种种见解,语调低得像在窃窃私语,却锋利得可以把雪白的桌布寸寸染红。理查德·特文宁哇里哇啦说了一堆动听的废话;而乔治·罗德认为自己没必要展现什么才华,因为这几乎是明摆着的嘛,所以他每次张嘴都是为了把食物塞进去。斯特里克兰夫人说话不多,可她很擅长让谈话保持融洽,每次说到冷场的时候,她总能来句恰到好处的评论,促使谈话继续下去。她已经三十七岁,身材高大丰满,却不显肥胖。她长得虽不漂亮,容貌却很讨人喜欢,也许是因为她有双棕色的眼睛吧。她的肤色偏黄,发髻梳得很精致,在三个女人当中,她是唯一素颜的,所以和她们比起来,她看上去单纯而质朴。

这间餐厅在当年非常有品位。餐厅里的装修十分素雅,墙面上贴着高高的白色护墙板和绿壁纸,墙上点缀着几幅纯黑边框的惠斯勒蚀刻版画。几处垂成一道道直线的孔雀纹绿色窗帘,和地上印了数只浅色兔子在树丛间嬉戏的绿地毯,都略带威廉·莫里斯的设计风格。壁炉台上还摆着几件代尔夫特蓝陶。当年,伦敦至少有五百间餐厅与这间一模一样,装修得高雅、精致,却很呆板。

离开的时候,我与沃特福德小姐同行。考虑到晴朗的天气和她的新帽子,我们决定漫步穿过圣詹姆斯公园。“这是一次愉快的聚会。”我说。“你觉得那些吃的还不错是吗?我曾对她说,要想和作家们来往,你得让他们吃得好。”“真是高明的建议,”我回答,“但她为什么想和作家们来往呢?”

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她觉得作家们很有趣吧。她想投身文学运动。我觉得她太单纯了,小可怜儿,她觉得我们都很了不起呢。无论如何,请我们参加午宴让她开心,对我们也没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她这一点。”

现在回想起来,上至汉普斯特德的显赫门第,下至切恩沃克街的底层画室,在所有奔走其间的名人追逐者当中,斯特里克兰夫人是最没有恶意的。她在乡村地区度过了一段非常平静的青春时光,那些从米迪书屋租来的图书不仅给她带来了书中的爱情故事,还带来了伦敦的浪漫气息。她真心热爱阅读(这在她的同类人中非常罕见,其他人更关心作者而非图书,更在意画家而非画作),她还创造了一个幻想的世界,在那里,她过着现实生活中从未享受过的自由生活。自从认识了一些作家之后,她就冒险登上了一座舞台;而在此之前,她一直只是那座舞台下的观众。她身临其境地看着他们,仿佛自己也过上了更豪迈的生活,因为她不但款待过他们,还去过他们的堡垒。她接纳了他们游戏人生的种种规则,认为那对他们合情合理,却丝毫没有想过要跟着他们亦步亦趋。他们的种种离经叛道,比如奇怪的打扮、狂野的理念和悖论,在她看来都是一件有趣的事,可以作为生活的消遣,但绝不会影响她的信念。“还有位斯特里克兰先生吧?”我问。“哦,没错。他在伦敦工作。我听说是股票经纪人,闷得很。”“他们相处得好吗?”“他们很相爱。如果你留在那儿吃晚餐的话就会见到他,但她不常请人共进晚餐。他十分安静,而且对文学或艺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为什么好女人总是嫁给笨男人呢?”“因为聪明男人不娶好女人。”

我想不出任何话来反驳她,于是问斯特里克兰夫人是否有孩子了。“是的,她有一儿一女,都在上学呢。”

至此已无话可说,于是,我们聊起了别的。第五章

那年夏天,我见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的次数还不少。我隔三岔五就去她的公寓参加愉快的午餐小聚,也去参加一些更高规格的茶会。我们对彼此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我那时候太年轻了,想到可以指引我走上这条艰辛的文学之路,她也许觉得很快乐。而且我觉得,有个人既是体贴的听众,又是理智的顾问,每次碰上小麻烦的时候都可以去求助,总是一件开心的事。斯特里克兰夫人懂得如何同情和安慰别人。这是一种魅力,但有些人意识到了自己有这种魅力之后往往会去滥用:他们的热情之中掺杂了一些极其可怕的东西,他们会凭着这种热情一把抓住朋友的痛处,以便锻炼自己的敏锐。他们的热心会汩汩地涌出来,犹如冒出了一口油井;然后,安慰者们义无反顾地泼出他们的同情,但对伤者而言,这样的同情有时候却令人尴尬。那些沾了太多泪水的胸膛,让我无法对其挥洒自己的泪水。斯特里克兰夫人巧妙地运用了她的优势,你会觉得接受她的同情是帮了她的忙。我当时年少气盛地对罗斯·沃特福德说出这些话时,她道:“牛奶的确很不错,尤其加上一滴白兰地,但那头驯养的奶牛却巴望着奶水被挤出去呢。肿胀的乳房太不舒服了。”

罗斯·沃特福德向来以毒舌著称。没人能说出如此刻薄的话,但也没人能说得比她更妖娆了。

斯特里克兰夫人还有一点我很喜欢。她能把周围的一切布置得很优雅。她的公寓总是整洁干净,令人愉悦,还用花儿点缀得很鲜艳。客厅里的印花布尽管朴素,却很亮丽。在精巧的餐厅里吃饭是件开心的事,那张餐桌非常漂亮,两名佣人毕恭毕敬,菜肴也做得十分可口。所以,你不可能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出色的女主人。你还可以同样肯定她是一位令人钦佩的母亲。客厅里有几张照片展示了她的儿子和女儿。她的儿子——名叫罗伯特——是个十六岁的橄榄球队的小伙子;你还会看见他身穿法兰绒、头戴板球帽的样子,以及穿着燕尾服、束着立领的样子。他继承了母亲平坦的额头和灵动的眼睛,看上去健康阳光,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很聪明,”有一天,我在看照片的时候,她忽然说道,“但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性格很招人喜欢。”

照片上的女儿十四岁。她的头发同母亲一样又黑又多,蓬蓬地散落在肩膀上,她还有和母亲一样亲切和蔼的面容,与同样宁静宽和的眼神。“他俩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我说。“是的,我也觉得他们更像我,而不是他们的父亲。”“为什么你从来没有让我见过他?”我问。“你想见他吗?”

她笑了起来,笑得那么甜,还有些脸红;女人到了她那样的年纪还那么容易脸红实在很罕见。也许,她的纯真就是她最有魅力的地方吧。“你知道吗,他一点儿也不文艺,”她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她说得毫无轻蔑之意,倒是饱含深情,似乎承认他最大的缺点,是希望保护他不受到她朋友的中伤。“他在证券交易所工作,是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他会把你给闷死的。”“他让你觉得很闷吗?”我问。“你知道,我凑巧成了他的妻子。而我很喜欢他。”

她笑了笑,以掩饰自己的羞涩,我猜她可能担心我会打趣她;要是换了罗斯·沃特福德,听见她这样坦白,肯定会挖苦讽刺几句的。她犹疑了片刻,眼神变得更温柔了。“他没有假装自己是个天才。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他挣的钱也不多。但他真的是个好人,心地很善良。”“我想,我应该会非常喜欢他。”“等哪天没外人的时候,我请你来一起吃晚餐。不过我得提醒你,你是自愿冒这个风险,如果那天晚上太无聊了,你可别怪我啊。”第六章

但我最后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见面时,却并非她当时说的情况。除了她丈夫外,我还见了其他几个人;而迫于当时的情况,我只和他打了个照面。那天早上,斯特里克兰太太差人送来一张便条,她说晚上要办晚宴,但有位客人临时有事,不能赴约。她邀请我补上这个缺。纸条上写道:“我要预先声明,你也许会闷到生无可恋。从最开始我就知道,这将是一次相当沉闷的晚宴。但是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将非常感激。咱们两个总还是可以谈一谈的。”

我理当友好地接受她的邀请。

斯特里克兰太太把我介绍给她丈夫时,他淡淡地和我握了握手。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情绪很高,转身和他说了句俏皮话。“我请他来是想让他看看,我可真的有个丈夫呢。不然他就要开始怀疑了。”

斯特里克兰礼貌地笑了笑,人们那样笑往往表明,他们听出来这是个玩笑,但并不觉有趣,却又不说破。络绎而来的客人们需要女主人去招呼,于是我被撇在了一边。终于,大家都聚集了起来,等待晚餐开始。我一边与那位让我负责“照应”的女士聊着天,一边在心里琢磨:文明社会总是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暂的生命浪费在这些无聊的应酬上,实在是令人费解。这是那种让你百思不解的聚会,你不明白主人劳师动众地请客人来是为了什么,而客人们不辞劳苦地来参加又是为了什么。在座的有十个人。大家都客客气气地相聚,再如释重负地离开。当然了,这纯粹是完成了一次社交义务。斯特里克兰夫妇在人家吃过饭,欠下了许多人情,他们也许对那些人本来没有兴趣,可是却不得不邀请他们前来,而那些人也接受了。为什么?为了避免晚餐时总是夫妻对坐,无聊地闲话家常吗?还是为了让仆人们可以休息一回?只不过,他们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们的确被“欠”了一顿晚餐。

这间餐厅挤得几乎坐不下了。他们请了一位皇家法律顾问和他的太太,一位政府官员和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姐姐和她的丈夫麦克安德鲁上校,还有一位国会议员的太太。正是因为这位国会议员发现自己无法从议院抽身,才让我得到了这次邀请。但这场聚会办得实在有些牵强。女人们过于彬彬有礼而没有盛装打扮,又过于端着身份而不苟言笑。男人们则十分沉稳内敛。总之,这里所有人都有一种志得意满的富足感。

每个人说话时都抬高了嗓门儿,出于本能地想让聚会不冷场,所以屋子里一片喧哗,但大家始终没有共同的话题。每个人都和邻座的人交谈,他们喝汤、吃鱼、品尝主菜时与右边的人说说话,吃烤面包、甜点和开胃小菜时与左边的人聊聊天。他们谈论政局,谈论高尔夫,谈论孩子们和最近的剧目,也谈论在皇家艺术学院展出的绘画,还谈论天气变化和他们的度假计划。这场谈话一刻也没停过,噪音也越来越大。斯特里克兰夫人可能会庆幸她的聚会办得很成功。她的丈夫也在循规蹈矩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但他可能很少说话,所以我很有趣地发现,坐在他旁边的两个女人都一脸倦容。她们发现他阴沉沉的,很难和他谈论些什么。斯特里克兰夫人会时不时地看他一两眼,眼神中带着几分焦虑。

最后,她站起身,把女士们都请到了另一个房间。斯特里克兰在她身后关上了门,然后走到了桌子的另一端,坐在了皇家法律顾问与那位政府官员的中间。他又一次把红葡萄酒传了一圈,给客人们递雪茄。那位皇家法律顾问对刚才的红酒赞不绝口,斯特里克兰便告诉我们,他是从哪儿弄来的这瓶酒。于是我们聊起了陈年佳酿和烟草。皇家法律顾问说起了他正在协办的一个案件,上校谈起了打马球的事。我没有什么事好说,所以只是默默坐着,出于礼貌装作津津有味听别人谈话的样子。因为知道没人会在意我,所以就从容地打量起斯特里克兰来。

他比我想象中的要高大一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认为他纤弱、其貌不扬,但事实上他魁梧敦实,膀大腰圆,所以晚礼服穿在身上显得有些笨拙,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穿着正装来参加宴会的马车夫。他年龄约四十岁,相貌谈不上好看,但也不丑,因为他的五官都很端正,只是比寻常人大了一号,所以显得有些笨拙。他刮了胡子,整张大脸看上去光秃秃的。他的头发偏红,修得极短,眼睛很小,看不出是蓝色还是灰色的。他看上去太普通了。我不再奇怪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夫人谈起他来会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于一个想跻身文学艺术界的女人而言,他的确很难为她增光添彩。他明显没多少社交天赋,但男人没有那些也无所谓,他甚至没有丝毫古怪的地方让他显得出众;他只是个平庸无趣、诚恳朴实的男人。你会仰慕他的许多优秀品质,却对他敬而远之。他是空洞的,毫不引人注意。他也许是个值得尊敬的社会成员,是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是个诚实的股票经纪人,但你没有任何理由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第七章

喧嚣纷扰的社交季节逐渐接近尾声,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在安排离开伦敦的行程。斯特里克兰太太计划把家人带去诺福克郡海边,给孩子们洗洗海水浴,丈夫可以在那里打打高尔夫。我们本来已经互相道别,相约秋天再会。但在离开伦敦的前一天,我刚走出海陆军百货大楼,便遇见她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她和我一样,也赶着在离开伦敦前最后做一次采购。我们都又累又热,于是,我提议大家一起去公园吃些冷饮。

我想,斯特里克兰夫人大概很高兴能让我认识她的孩子们,她畅快地接受了我的邀请。这两个孩子比照片上的更可爱,她确实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我那会儿也年轻得很,所以他们在我面前也没有拘束,只顾高高兴兴谈他们自己的事,一会儿说这,一会儿说那。他们都是活泼健康的好孩子。歇息在那片树荫底下,令人感到十分惬意。

聊了一个小时之后,他们搭乘马车回家了,我一路闲逛着,往俱乐部走去。也许因为有些孤独吧,我想到刚才窥见的那些,想到他们快乐的家庭生活,心里难免有些嫉妒。这一家人似乎深爱着彼此,感情非常融洽。他们说着那些只有彼此才能领会、外人却听不明白的小笑话,这让他们快乐极了。也许从纯粹从是否善于辞令的标准来判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确是个木讷的人;但对于他周围的人来说,他的智慧绰绰有余,不仅是事业成功的敲门砖,还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而且她爱他。我想象着他们的生活,没有不顺遂的事情干扰,彼此坦诚,过得体面;此外,他们还有两个规矩可爱的孩子,所以注定会沿袭正常的传统,延续他们的种族和身份。这样的生活并非毫无意义。他们会不知不觉地变老;他们会看着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然后步入婚姻——这个漂亮的女孩将来会成为几个健康孩子的妈妈;那个帅气的男孩,很有男子气概的小伙子,显然会成为一名军人;到最后,他们会体面地退休,过着富裕的生活,膝下儿孙满堂。在度过快乐而充实的人生后,直到年寿日高,他们才会安然地告别人世。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夫妻的写照。这种生活自有一种朴实的美。它让人想起一条平静的溪流,蜿蜒穿过绿色的草地,与一路郁郁葱葱的树荫交相辉映,直到最后汇入一片汪洋大海。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那么安宁,那么波澜不惊,让人隐约感到不安,因而生出疑惑。也许是我本性多疑(这在早年间就很突出了),我总觉得,在这样一种芸芸众生的普遍生活模式中,似乎有些东西不太对。我认可这种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其中按部就班的幸福,但我那股澎湃的热血在寻找一条更狂野的路。在这种轻而易举的快乐中,有些东西在我看来似乎令人警惕。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我想活得更惊心动魄一些。假如我可以经历那些变迁和无法预见的未知,为此,我已经准备好翻越那些满是嶙峋怪石的山崖,奔赴那些满是暗礁激流的海滩。第八章

回过头来,重读我写下的这些关于斯特里克兰家的回忆,我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的形象还不太清晰。要想书中的人物鲜活生动,需要把他们的性格特征写出来,我却一直没有赋予他们任何特色。我在想这是不是我的过错,所以我绞尽脑汁地去追忆那些能让他们生动起来的特质。我觉得多写写他们的口头禅或某个特殊习惯,或许就能突出他们的特点了。他们现在就像一张旧挂毯上的人物,完全交织在背景中,从远处看连轮廓都辨别不出,只剩下一团花花绿绿的颜色。但我只能说,他们留给我的就是这种印象。他们身上确实有一团蒙眬的影子,而这团影子你在其他人的身上也能发现,这些人都生活在一个社会有机体中,他们为其存在,也赖以生存。他们就像人体中的细胞,只要仍然健康,就必不可少,但都被吞噬在这个有重大意义的整体中。斯特里克兰一家是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这样的家庭有一个殷勤好客、喜欢结交名人的快乐的妻子;有一个平庸无趣但兢兢业业、恪守本分的丈夫;还有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这些再平常不过了。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以激起好奇者的关注。

想想后来发生的一切,我不禁问自己,当初是否太愚钝了,以至于没有看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身上那些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或许是吧。时隔多年,我认为我已经通晓人情世故,但即便我在刚遇见这家人时就已经有了现在这些经验,我对他们的判断相信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有一点和当年不一样:现在我已经深知人是不可预料的,所以时至今日我再听到那个消息,就不会像那年刚入秋我回到伦敦时那么惊讶了。

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就在杰明街遇见了罗斯·沃特福德。“你看上去兴高采烈的,”我说,“发生了什么事吗?”

她笑了起来,眼里闪着邪恶的光。这说明她又听到了关于某个朋友的丑闻,这让她文学女性的直觉变得骤然灵敏。“你确实见过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对吧?”

我发现她不仅脸上有一种快意,整个身体都带了一种快意。我点了点头,心想这个倒霉鬼不是在证券交易所栽了跟头,就是让一辆公共汽车给轧伤了吧。“他竟然抛下妻子走了,你说是不是很可怕?”

沃特福德肯定是觉得没有办法把这些话在杰明街说个清楚,所以她像艺术家似的,猛然把这个赤裸裸的事实扔给了我,然后宣称她一点也不知道其中的细节。我当然不能埋没她的口才,她怎么会因为这种无关紧要的环境而三缄其口呢;但她就是执拗地不肯说。“我告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她一句话就打发了我的一大堆问题,然后轻快地耸了耸肩,“我相信伦敦哪家茶点店准有个年轻姑娘刚把工作给辞了。”

她对我浅浅一笑,道歉着说约了牙医,便得意扬扬地走了。这个消息与其说让我难过,还不如说让我很感兴趣。那时候,我的生活经历还很有限,所以,我认识的人身边遭遇了书中才有的那种意外时会让我感到兴奋。随着时间流逝,我得承认,与这位主人公交往中的种种意外已经让我习惯了。但我当时感到很震惊。斯特里克兰那年肯定有四十岁了吧,男人到了他那样的岁数还牵扯到爱情瓜葛里未免让人觉得恶心。我那时候年少轻狂,认定男人陷入爱河而不算犯傻的极限年龄是三十五岁。

这个消息对我个人而言还有些尴尬,我在乡下给斯特里克兰夫人写过一封信,说我即将返回伦敦,还说除非她不回信另作安排的话,我会去找她喝茶。今天就是我说的那个日子,但我却没收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的任何消息。她到底想不想见我呢?很有可能在这样心烦意乱的时候,她早就把我的事抛到脑后了。我也许应该放聪明些,不去打搅她。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她可能有意想把这件事瞒住,如果我露出了任何马脚,让她发觉这个不寻常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我的耳朵里,那就太不谨慎了。我左右为难,既怕伤了一个好女人的心,又怕去了碍手碍脚。

我想她一定很痛苦,我不想看着别人痛苦却爱莫能助。可我心里又藏着一个念头,我觉得这有点卑鄙,但我真的很想看看,她会怎样面对这件事。

我完全没了主意。

最后,我忽然想到,其实我可以照常过去,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然后让佣人去捎个话儿,问问斯特里克兰夫人是否方便见我。这样可以让她有机会打发我。我把想好的话对佣人说了一遍,还是有些浑身不自在。当我在幽暗的过道里等待回复时,心里却窘迫得恨不得夺门而出。这时候,那位女佣回来了。她的神情举止令我忍不住揣测,她一定知道这场家庭灾难的详细情况。“先生,请跟我来。”她说。

我跟着她走进了客厅。那扇百叶窗半掩着,房间里有些昏暗。斯特里克兰夫人正背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前,背对着一堆煴火取暖。我走进房间,觉得尴尬极了。我猜想我的到来肯定会让他们大吃一惊,斯特里克兰夫人让我进来,只是因为她忘了推掉和我的约定。我估摸着这位上校很讨厌忽然有人打断他们。“我不太清楚,你是否在等着我。”我尽量显得若无其事。“当然,我在等你。安妮马上会给你上茶。”

尽管身处昏暗的房间,我还是看见了斯特里克兰夫人哭肿了的脸。她的气色从来就不太好,现在更加面如土色。“你还得我的姐夫吗?度假之前,你们在晚宴上见过。”

我们握了握手。我有点忐忑,想不到该说什么。斯特里克兰夫人帮了我一把,她问我今年夏天都做了什么。有了这个话题,我好歹和他们聊了几句,直到佣人把喝的端了进来。上校要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你最好也来一杯,艾米。”他说。“不用了,我还是喝茶吧。”

这是第一个迹象,表明她有些不顺心的事发生了。我没去理会,仍与斯特里克兰夫人闲聊天。上校也仍然站在壁炉前一言不发。我在想应该什么时候跟他们告别比较合适,可是又好奇斯特里克兰夫人究竟为什么要见我。房间里没有再摆放鲜花了,他们为度假而收拾起来的各种小摆设也没有再陈列出来;这间一向舒适惬意的屋子如今变得单调呆板,仿佛与之只有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停放着一具死尸似的。我喝完了杯里的茶。“你要来根雪茄吗?”斯特里克兰夫人问。

她看了看周围,没找到那个雪茄盒。“这里恐怕没有雪茄了。”

她忽然哭了出来,匆匆离开了房间。

我心里一惊,想想可能是她丈夫常备的雪茄没有了这件事又勾起了她对他的回忆,然而意识到她过去习惯了的小日子如今已不复存在,这让她感到一阵刺痛。她发觉往日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且过去那种荣光体面也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我看我还是走吧。”我站起身,对上校说。“我想你应该听说了,那个混蛋抛弃了她。”他一下子爆发了。

我犹豫不决。“你知道人们都怎样说长道短的,”我回答,“我只模模糊糊地听说出,这里出了点事。”“他逃走了。他和一个女人私奔到了巴黎。一个便士也没留给艾米。”“这太不幸了。”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上校把威士忌一饮而尽。他是个五十五岁的瘦高个,胡须耷拉着,头发已经灰白。他有双淡蓝的眼睛,还有张苍白的嘴。我记得上次见到他时,他还呆头呆脑的,对自己退役前的十年间每周打三天马球,从未间断的事十分自豪。“我想夫人这会儿可能不方便留我喝茶了,”我说,“可以请你帮忙转告一下,我很为她感到难过吗?如果我能做些什么,我会很愿意效劳。”

他完全不理会我。“我不知道她今后该怎么办。还有这些孩子们。难道让他们去喝西北风吗?十七年啊。”“什么十七年?”“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怒道,“我从来就不喜欢他。但他是我的妹夫,所以我只能勉为其难。你觉得他是个绅士吗?她根本就不该嫁给他。”“难道这事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她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和他离婚。你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劝她。‘把你的离婚诉状递上去吧,’我说,‘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们,你都该这么做。’那个混蛋,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他,否则我会打得他只剩下一口气。”

我忍不住想,麦克安德鲁上校要做到这点可能很难吧,因为斯特里克兰在我印象中是个十分魁梧的家伙。但我没有说出来。毕竟,怒气冲冲的正义者却没有过人的臂力来直接惩罚罪人,这总会让人很沮丧。我正要再次告辞,斯特里克兰夫人却回来了。她已经擦干了眼泪,还在鼻子上补了点粉。“不好意思,我刚才失控了。”她说,“我很高兴你还没离开。”

她坐了下来。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不太好意思去讨论那些与我毫不相干的事。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女人有个易犯的毛病,她们热衷于和所有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个人隐私。斯特里克兰夫人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人们都在谈论这件事吗?”她问。

我被她的想当然吓了一跳,她以为我对她的家庭悲剧了解得一清二楚。“我才刚刚回到伦敦,只见过罗斯·沃特福德。”

斯特里克兰夫人把手一拍。“告诉我,她到底说了什么。把她的原话一字不落地告诉我。”我犹豫不决,但她坚持要听,“我特别想知道。”“人们只是随便说说罢了。她的话也不太可信吧?她说你的丈夫离开了你。”“就说了这些吗?”

我不打算告诉她罗斯·沃特福德离开时提到的那个茶点店女招待。我撒了个谎。“她半个字都没提他和什么人一起走了吗?”“没有。”“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那个。”

我有点迷惑不解,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是时候离开了。我和斯特里克兰夫人握了握手,并告诉她,如果需要帮忙,我一定很乐意。她笑着与我道别。“非常感谢,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帮得上我的忙。”

我实在不好意思再说一些同情的话了,于是转身向上校道别。但他没有和我握手。“我也要走了。如果你去维多利亚街,我可以和你一起。”“好吧,”我说,“那走吧。”第九章“真是太可怕了。”我们才刚走到大街上,他就说了起来。

我发现,他跟我一起走,只是为了再说说他和妻妹已经谈过好几个小时的话题。“你瞧,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说,“我们只知道那个混蛋去了巴黎。”“我一直以为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他俩的感情的确很好。刚才就在你进来那会儿,艾米还在说,他们结婚以来从没吵过架。你了解艾米,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主动把这些隐私都告诉了我,那我再多问几个问题应该也无伤大雅。“但你的意思是说,她什么也没怀疑过?”“没有。他整个八月份都跟她和孩子们一起待在诺福克,还是和往常一样。我和妻子也去那儿住了两三天,我还陪他打了高尔夫球。他九月份回到伦敦,让他的合伙人去度假;艾米还待在乡下。他们租了一栋房子,打算住六个星期,租期快到时,她写信告诉他回伦敦的日子。但他的回信却从巴黎寄来的。他说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和她一起生活了。”“他给了什么解释吗?”“朋友,他没给解释。我看过那封信。总共不超过十行。”“这太不合常理了。”

这时我们刚好要横穿马路,来往的车流让我们无暇聊天。麦克安德鲁上校刚刚对我说的那些话似乎不太可信,而且我怀疑,斯特里克兰太太出于私心,对他隐瞒了部分真相。一个男人在结婚十七年后离开妻子,不会不留下任何迹象,而这些迹象一定会让她猜测,他们的婚姻是不是出了问题。我正在思忖时,上校从后面跟了上来。“当然,除了和一个女人私奔,他给不出任何借口。他大概以为她能自己发现吧。他就是那样的人。”“那斯特里克兰夫人打算怎么办?”“哦,首先是要找到证据。我会亲自去一趟巴黎。”“他的工作呢?”“这就是他狡猾的地方。他从去年起就一直在缩减开支。”“他告诉了合伙人他要离开吗?”“一个字都没提过。”

麦克安德鲁上校对证券交易方面的事所知有限,而我更是完全不懂,所以,我不太明白斯特里克兰留下一堆烂摊子之后会是什么情况。我听说那位被抛弃的合伙人暴跳如雷,还威胁说要起诉。看起来,要摆平一切,他至少要从口袋里掏出四百至五百英镑。“好在屋里的家具都在艾米的名下,她无论如何都会得到那部分财产。”“你刚才说她一个便士都拿不到,这是真的吗?”“当然。她手上只有两三百磅和那些家具。”“那她怎么生活?”“天知道。”

这件事似乎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再加上这位上校一路上愤愤不平,一边还骂骂咧咧的,不但没有让我把事情弄清楚,反而让我越听越糊涂。幸亏他看见海陆军百货大楼上的大钟,忽然想起来还约了人在俱乐部打牌,于是,他和我分了手,径直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扬长而去。第十章

过了一两天,斯特里克兰夫人差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问我晚上吃过晚餐后是否可以去她家一趟。我到那里之后,发现她一个人在家,穿着一条简单得近乎朴素的黑裙子,似乎像是为了让人想起她刚刚遭遇不幸。她现在虽然一蹶不振,却似乎还没忘记要遵照她所认为的规矩,把自己打扮成那个不得不演的角色。当时我不谙世故,还感到非常吃惊。“你曾经说,如果我需要帮忙的话,你会很乐意的对吗。”她道。“千真万确。”“你可以去巴黎看看查尔斯吗?”“我?”

这太突然了。我想起来自己只见过他一次。我不明白她想让我做些什么。“本来弗莱德要去。”她说的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我觉得他并不合适,他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帮忙了。”

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我觉得多犹豫一秒都是残忍。“可我跟你丈夫只说过不到十句话。他并不认识我,可能只会把我轰走。”“但这不会伤害到你。”斯特里克兰夫人微微一笑。“你究竟需要我做些什么呢?”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觉得,他不认识你倒是个好处。你瞧,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弗莱德,认为他是个傻瓜。他并不了解军人。弗莱德很意气用事,他俩一旦吵起来,事情就越发不可收拾了。如果你说,你是代表我来的,他不会拒绝和你谈谈的。”“我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我回答,“除非知道知道全部情况,否则这种事是很难处理的。但我不想窥探与我无关的事。你为什么不亲自去找他?”“你忘了吧,他并不是一个人。”

我哑口无言。我仿佛看到自己登门拜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递上名片;我仿佛看到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这张名片,走进了房间:“请问您有何贵干?”“我来同您谈谈,关于您妻子的事。”“是吗?等你再多长大几岁,肯定就能学会不去多管闲事了。如果你能把头略往左边转转,就正好可以看到大门。不送了。”

我预见到要让自己不被逐出去会很困难,我真希望可以等到斯特里克兰夫人解决了她的麻烦事再回到伦敦。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陷入了沉思。忽然,她抬起头来看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笑了。“这一切都那么意外,”她说,“我们结婚十七年了。我做梦都没想过,查尔斯是那种会被谁迷住的男人。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好。当然,我的很多兴趣爱好与他不同。”“你是否查到了是谁?”——我不太知道该如何措辞——“那个人是谁,他和谁一起走了?”“没有。似乎没人知道。这太奇怪了。通常一个男人爱上了谁,总会有人看见他们在一起,比如吃个午餐什么的,她的朋友们也往往会来告诉那人的妻子。但我却没有得到任何提醒——什么都没有。他的信对我而言像个晴天霹雳,我还一直以为他生活得很幸福呢。”

她开始哭了起来。可怜的女人,我也为她难过起来。但过了一会儿,她就平静了下来。“把自己弄得像个傻瓜也没什么好处,”她说着,擦干了眼泪,“现在最要紧的是,尽快决定该怎么办。”

她不停地说了下去,有些语无伦次,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一会儿说起不久之前的事,一会儿又说起他们初次见面的情景,和他们的婚姻。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仿佛在我脑子里形成了一幅鲜明的图画。看来我过去的推测也并非不对。斯特里克兰夫人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职官吏,退休后决定在英国的偏远乡间定居,但他习惯每年八月都带着家人到伊斯特本市去换换环境。就是在那儿,二十岁那年,她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时,他刚刚二十三岁。两人一起玩耍,一起在海边散步,一起听黑人歌手演唱;在他求婚前的一个礼拜,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答应他了。他们婚后在伦敦定居,起初在汉普斯特德区,后来他事业做得更好了,生活逐渐富裕,便搬进了市中心区域。再后来,两个孩子来到了他们的生活中。“他似乎一直都很喜欢他们。即便他对我已经厌倦了,我也不明白他怎么能忍心抛下他们。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哪怕到现在,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把他写来的信拿给我看。我对这封信非常好奇,只是一直没敢提出来想要看。亲爱的艾米,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一切都已经安排好。我已经把你的吩咐告诉了安妮,等你和孩子们回来时,晚餐已经准备好了。但我不会在那儿迎接你们了。我已经决定要和你们分开了,明天早上我就要去巴黎。等到了巴黎我会把这封信寄给你。我不再回来了。我的决定不会改变。你永远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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