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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19: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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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之推

出版社: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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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阅读无障碍本)

颜氏家训(阅读无障碍本)试读:

导 言

家训一般是指家庭中的长辈在为人处世方面对晚辈所做的训导和教诲,在历来重视子女教育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可谓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周公作《多士》、《无逸》,以告诫周成王治理国家不可骄奢淫逸。其后家训类篇章不绝如缕。如西汉司马谈的《命子迁》、刘向的《诫子歆书》,三国时代曹操的《遗令》、诸葛亮的《诫子书》,西晋羊祜的《诫子书》、杜预的《家诫》,南北朝南齐、梁时期萧賾的《敕庐陵王子卿》、王褒的《幼训》、萧纲的《诫子当阳公大心》等。但因篇幅少,内容简略,影响并不大。直到始撰于北齐、成书于隋朝初年的南北朝时期著名学者颜之推的《颜氏家训》的出现,中国历史上才有了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宏大的家训,并因此在家庭教育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颜之推(531—约590以后),字介,原籍琅琊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出身于世业儒术的士族官宦家庭。据《北齐书·文苑传·颜之推传》载,其“九世祖含,从晋元东渡,官至侍中右光禄西平侯。父勰,梁湘东王绎镇西府咨议参军。世善《周官》、《左氏》学。之推早传家业。年十二,值绎自讲《老》、《庄》,便预门徒;虚传非其所好,还习《礼》、《传》。”他博览群书,为文词情典丽,得梁湘东王萧绎赏识,19岁被任为国左常侍,加镇西墨曹参军。后随萧绎次子萧方诸出镇郢州,掌管记。不久侯景乱起,被俘,几被杀,赖人相救免死,被囚送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侯景乱平,颜之推回到江陵,被已在江陵即位的梁元帝萧绎任命为散骑侍郎。承圣三年(554),西魏军攻占江陵,颜之推再次被俘,并被押往长安。为回江南,他乘黄河水涨,从弘农(今河南省三门峡市西南)偷渡,逃奔北齐首都邺(今河北省临漳县)。但随后陈霸先废梁敬帝自立,陈朝代替梁朝,颜之推南归之愿难遂,即滞居北齐,历官中书舍人、赵州功曹参军、司徒录事参军、通值散骑常侍、黄门侍郎、平原太守,凡20年。577年北齐为北周所灭,颜之推被征为御史上士。581年周相国杨坚受北周禅,建立隋朝,他又于隋文帝开皇年间,被太子杨勇召为学士,不久以疾终。

在六十多年的人生历程中,颜之推“三为亡国之人”,身仕于四朝,屡经世变,行踪遍及江南、河北、关中,“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因而能结合自己丰富的生活阅历、独到的人生经验和深邃的生命体悟,撰成一部系统完整的家庭教育的专著。《颜氏家训》约四万字,共二十篇,是颜之推关于教子、治家、立身、处世、为学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其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除人生修养、伦理道德外,音韵、文章、礼制、艺事,乃至谈道、学佛,样样都有,更有当时风俗、史事”(王利器语)。作为一本传布广、影响大的著作,《颜氏家训》在许多方面都有其重要价值。

首先,就家庭教育整体而言,《颜氏家训》提出了不少至今仍有价值的宝贵思想。

一是关于家庭教育的目的,明确表示写此书的目的是“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序致》),即是为了整顿家风、教导子孙,“行道以利世”(《勉学》)、修身而扬名;二是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强调“不教不知”(《序致》),认为家庭教育对子弟的教育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关于家庭教育的前提,认为家庭教化是“自上而行于下”,“自先而施于后”(《治家》)的,位尊者要率先垂范,做到言传身教;四是关于家庭教育的时机,提倡尽早施教,抓住子女一生中最重要的教育契机,“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教子》);五是关于家庭教育的原则,强调要以严教为主,做到严与慈相结合,“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教子》),不能“无教而有爱”;六是关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强调要以儒家的经学(《素业》)教育为主并兼及“百家之书”,注重社会实际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和技艺,培养出“德艺同厚”的人才,不能迎合时尚、投机取巧、急功近利。

其次,就学习的意义、态度、方法而论,《勉学》作为《颜氏家训》中最重要的篇章,有关见解尤为值得珍惜和借鉴。作者指出:“人生在世,会当有业”,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不断学习,“以补不足”、“行道以利世”。认为学习可以“开心明目”,即开启心智、开拓眼界;可以“多知明达”,即获得知识、明白事理;可以“修身利行”,即提高道德修养、有利于人生实践;可以“薄伎在身”,即获取谋求生存的基本技能;还可以敦厉风俗、匡时富国。提倡虚心务实的学习态度,主张相互切磋,不可“闭门读书,师心自是”。强调要勤勉惜时、将学习活动贯穿于人的一生,指出“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犹贤乎瞑目而无见者也”,主张要“少学而至老不倦”。要做到博与专相结合,特别要“博览机要”。要注重“眼学”,不可道听途说、信口雌黄。要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学以致用,做到“起而行之”、“思欲效之”、“应世经务”,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生活实践。

再次,其他篇章也有很多让今人思考的地方。如《兄弟》篇论述兄弟相处之道,提出要恕己而行、推己及人,以仁爱之心处理家务。《后娶》篇分析后娶续弦可能带来的种种弊端及原因,提出再婚要恰当处理家庭成员的关系,避免出现家人反目成仇的后果。《治家》篇指出婚姻要注重人品,不可贪荣求利;要乐善好施、周济穷困,反对过于贪婪和吝啬,做到“施而不奢,俭而不吝”。《慕贤》篇认为人才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存亡,要善于向身边的贤人学习,不可“贵耳贱目,重遥轻近”;指出“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注重环境对人成长的影响,强调“必慎交游”。《文章》篇提出“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反对趋末弃本、轻浮华艳;主张“当从三易”(易见事、易识字、易诵读),并把是否通俗易懂、清新自然作为评判文章优劣的标准。《名实》篇认为“德艺周厚,则名必善焉”,指出“名”对社会而言可以使人向善而改善社会风气,对个人而言“生则获其利,死则遗其泽”。《涉务》篇强调“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要崇尚实际,专注世务,“能守一职”,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能只是高谈虚论。《省事》篇主张在为学求艺上“多为少善,不如执一”,待人处事时“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做事情要掌握分寸,不可过头;强调要注重气节的培养,不以依附权贵、屈节求官为人生目标。《止足》篇指出“欲不可纵,志不可满”,希望子弟少欲知足、淡泊自抑、取舍有度,不要贪得无厌。《养生》篇认为养生要从“爱养神明,调护气息,慎节起卧,均适寒暄,禁忌食饮,将饵药物”等方面下手,内外兼顾、形神皆养,强调对待生命要“不可不惜,不可苟惜”,不可因贪恋生命而置忠孝仁义于不顾。《音辞》篇指出语言教育是子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对孩子要从小督促其掌握正确的发音。《终制》篇认为“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主张丧祭从简。

不仅如此,《颜氏家训》对当时诸如“玄风之复扇、佛教之流行、鲜卑之传播、俗文字之盛兴”等思想文化领域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较详尽的记述,保留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如《治家》篇论及江东、河北等地区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上的差异,《风操》篇谈到南北风俗习尚的不同,《杂艺》篇对当时书法、绘画名家的记述及其源流的探讨。这些都有助于后人了解南北朝的社会生活史、文化史,对研究《南史》、《北史》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此外,《颜氏家训》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章》篇是当时难得一见的文学专论,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颇有影响;《归心》篇可视为表明个人宗教观点的学术论文,援儒入佛的理路颇启后人;《书证》篇涉及文字、训诂、校勘,对古书和时人的错误多有纠正;《音辞》篇辨析声韵,评论南北语音的优劣,对历代韵书、字书的讹误多有指陈。它们既是宝贵的学术资料,也反映了颜之推的学术成就。

当然,由于受时代的局限,加上囿于个人的学术思想和处世原则,《颜氏家训》中也有一些不妥帖的、消极的甚至错误的成分。如《兄弟》篇中将仆妾比做“雀鼠”,将妻子比做“风雨”,把导致兄弟关系淡薄的原因归因于各自的妻子童仆,就有失偏颇。《后娶》篇把后娶造成的种种弊端多归罪于后妻所致,《治家》篇认为妇女既不可参与国事又不可主持家政,还把生养过多的女儿当作家庭的灾难,无疑是对妇女的歧视。《文章》篇对作家的评述并不全都得当,其中还有若干事例失实。《书证》、《音辞》篇中关于字形、音义的不少辨析多为后人指摘。《归心》篇关于因果报应的“实例”也显得荒诞无稽。其他篇章表现出的明哲保身、全身远祸、消极遁世的做人处世之道更是不足为训。

南宋学者和思想家吕祖谦在《杂说》说:“《颜氏家训》虽曰平易,然出于胸臆,故虽浅近,而其言有味。”《颜氏家训》之所以能广为流传,与它平易朴实的语言、生动活泼的风格、巧妙的说理艺术也有莫大的关系。它写法上并不是一味的抽象说教,而是先明确提出观点,随即举出一组可读性很强的故事加以证说,既有说服力,又给人以很深的印象。《教子》篇中对北齐一士大夫的话只作原汁原味的记述,却能将其无耻面目刻画得入木三分。《文章》篇用一“好为可笑诗赋”、“击牛酾酒”以招延声誉的士族的故事,将缺乏才华而又要勉强操笔为文的人讽刺得体无完肤。《涉务》篇用建康令王复“以马为虎”的例子,将梁朝士大夫养尊处优、弱不禁风以致“肤脆骨柔,不堪行步”的状况描摹得淋漓尽致。又如《教子》篇用汤药针艾能治病比喻惩戒性教育的必要,《涉务》篇将“名”与“实”的关系比喻为“形之与影”来说明名声依赖于德行,《杂艺》篇引谚语“尺牍书疏,千里面目”形容书法墨迹的效用,《勉学》篇引时谚“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嘲讽当时冗长而无指归的文风,都十分形象生动,不像后世不少“家训”类书籍那样让人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颜氏家训》作为中国家训中里程碑式的著作,几乎能被社会的各个阶层所接受,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教育发展史上一直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正由于此,历代对它的评价甚高。南宋著名目录学家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评及此书说:“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以训世人。”明代学者王三聘在《古今事物考》称:“古今家训,以此为祖。”清初学者王钺在《读书丛残》中说:“北齐黄门颜之推《家训》二十篇,篇篇药石,言言龟鉴,凡为人子弟者,当家置册,奉为明训,不独颜氏。”《颜氏家训》自成书以来,颜氏后裔和历代藏书家曾反复刊刻,广为流布,影响较大的有宋淳熙台州公库本,明嘉靖张璧作序的刻本、万历颜嗣慎刻本和程荣《汉魏丛书》本,清康熙朱轼评点本、雍正黄叔琳刻节钞本、乾隆卢文〔弨〕《抱经堂丛书》刻本、文津阁《四库全书》本。本书注译时,原文以王利器先生的《颜氏家训集解》为底本,参考了其他善本;注释和译文则参阅了王利器、周法高、程小铭、梁海明等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也借鉴了其他译注本的精华,注释力求扼要,译文力求晓畅,意在为读者提供一个简明、实用的古典家教读本。

卷第一

序致 教子 兄弟 后娶 治家

序致第一

题解“序致”即自序。作为全书的序言,本篇交代了作此家训的目的,并用亲身经历说明了一个人从小接受良好教育的重要性。首先,作者明确表示写此书的目的在于继承先贤的传统,“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即是为了整顿家风、教导子孙。然后,回顾了自己少时的成长经历,“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也”,诚恳地告诫子孙要及早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原文(1)(2)(3)

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4)(5)(6)魏、晋已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敩,犹屋下架屋、(7)(8)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以整齐门(9)(10)内,提撕子孙。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11)(12)服。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

(13)(14)(15)(16)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吾望此书为汝曹(17)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注释

(1)诚:即“忠”,避隋文帝父杨忠讳改“忠”为“诚”。

(2)慎言检迹:使言语谨慎、行为检点。

(3)备:完备、周详。

(4)已:同“以”。

(5)诸子:本指先秦时代的诸子百家,此处指魏晋以来学者的著述。

(6)模敩(xiào):模仿、仿效。敩,模仿。

(7)屋下架屋、床上施床:犹“叠床架屋”,比喻重复、仿效他人而无创新。

(8)轨物范世:作为事物的规范、世人的典范。轨,车轨,喻指规则。范,制作器物的模子,喻指模范、榜样。此处皆作动词用。

(9)业以整齐门内:用它来使自家门风端正。业,事。

(10)提撕:拉扯、提引,引申为提醒、劝勉。

(11)暴谑(xuè):过分地玩闹。谑,戏谑,开玩笑。

(12)傅婢:指侍婢,女佣。

(13)斗阋(xì):争斗。阋,争吵。

(14)尧舜:即唐尧、虞舜,我国远古部落联盟首领,相传为圣明之君。

(15)寡妻:嫡妻、正妻,即妻子。

(16)诲谕:教导、规劝。

(17)汝曹:你们。译文

古代圣贤的著述,教导人们要忠诚孝顺,说话谨慎,行为检点,建功立业使自己名声远扬,这些道理都说得很完备了。而魏晋以来所著的各种书籍,类似的道理重复而且内容雷同,互相模仿,好比屋内建屋、床上叠床。我如今之所以要再写这类书,并不是敢以此作为事物的规范、世人的典范,而只是用它来整顿家风,提醒、教导子孙后代罢了。同样的言语,因为是所亲近的人说出的就相信;同样的指令,因为是所敬服的人发出的就执行。禁止小孩过分的嬉闹,师友的训诫不如侍婢的指教;阻止一般人的争吵,尧舜的教导不如妻子的规劝。我希望这本书能被你们所遵信,那它就比侍婢、妻子的话更起作用。原文(1)(2)(3)(4)

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每从两兄,(5)(6)(7)(8)晓夕温凊,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9)(10)赐以优言,问所好尚,励短引长,莫不恳笃。年始九岁,便丁

(11)(12)(13)(14)(15)荼蓼,家涂离散,百口索然。慈兄鞠养,苦辛备至;(16)(17)(18)有仁无威,导示不切。虽读《礼》、《传》,微爱属文,颇(19)(20)(21)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轻言,不修边幅。年十八九,少知砥(22)(23)砺,习若自然,卒难洗荡。二十已后,大过稀焉。每常心共口(24)(25)敌,性与情竞,夜觉晓非,今悔昨失,自怜无教,以至于斯。(26)(27)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也。故留(28)此二十篇,以为汝曹后车耳。注释

(1)风教:家风、家教。

(2)龆龀(tiáochèn):儿童换牙,指童年。

(3)诱诲:教导。

(4)两兄:指颜之仪、颜之善两兄弟。

(5)温凊:温暖凊凉。古代侍奉父母要做到“冬温而夏凊”,即冬天要温被御寒,夏天要扇席致凉。

(6)安辞定色:言语安详,神色安定。

(7)锵锵翼翼:形容行走时恭敬有礼。锵锵,同“”,行走合乎礼节的样子。翼翼,小心恭谨的样子。

(8)若朝严君:如同朝见威严的君主。严君,常指父母亲或专指父亲,此处指威严的君主。

(9)优言:褒美之言。

(10)丁:遭逢。

(11)荼蓼(liǎo):苦菜名,比喻苦辛。此处喻指父亲去世,处境艰苦。

(12)家涂:家道。涂,通“途”。

(13)百口:全家。古代大家庭人口多,故称百口。

(14)索然:萧索冷落无生气的样子。

(15)鞠:抚育。

(16)《礼》、《传》:指《周礼》和《春秋左传》。

(17)微:稍稍。

(18)属(zhǔ)文:联字造句而成为文章,即写文章。属,连接。

(19)肆欲轻言:放纵私欲而说话轻率。

(20)不修边幅:比喻不注意衣着、仪容的整洁。边幅,布帛的边缘。

(21)少:同“稍”。

(22)砥砺(dǐlì):磨刀石,引申为磨炼。

(23)卒:同“猝”,忽然,短时间。

(24)心共口敌:意思是说口里容易轻率说出话来,而心智加以制约不让说出。

(25)性与情竞:理智和情感相抗争。

(26)指:同“旨”,旨趣、意向。

(27)铭肌镂骨:犹“铭心刻骨”,形容印象深刻,永志不忘。铭、镂都是刻的意思。

(28)以为汝曹后车:提供给你们作为借鉴。后车,后继之车,意为借鉴。译文

我家的门风家教,向来严整周密。早在童年时期,我就受到诱导教诲。常常跟随两位兄长,早晚孝顺侍奉双亲,一举一动都规规矩矩,言语安详神色平和,走路恭敬有礼小心翼翼,好像拜见威严的君王一样。父母经常慰勉我们,询问我们的爱好志向,勉励我们扬长避短,没有不恳切而恰当的。我才九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家道衰落,整个家庭萧条冷落毫无生气。慈爱的兄长抚养我长大,极其辛苦。但兄长有仁爱而少威严,对我的引导教育也不严格。我虽然诵读《周礼》、《春秋左传》,对写文章也稍有爱好,但受到社会上一般人的影响,放纵欲望言语轻率,而且不修边幅。到了十八九岁,才慢慢懂得要磨砺自己。但是因习惯已成自然,短时间内难以彻底去除。直到二十岁以后,大的过错才较少发生。但还经常心口不一,理性与感情相抗争,夜晚察觉早上的错误,今天悔恨昨天的过失,自己可惜由于缺乏很好教育才会到这一地步。回想起平时的意趣志向,可谓刻骨铭心,不像古书上的劝诫只是眼睛看到耳朵听到而已。所以写下这二十篇《家训》,给你们作为后车之鉴。

教子第二

题解

本篇主要阐述了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作者首先提出对子女的教育要趁早,认为“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其次强调要以严教为主,处理好严教和慈爱的关系,并正反举例说明对子女过分溺爱的危害。再次认为对子女要一视同仁,不可偏宠。最后提出为子女安排前程要走正道,不能迎合时尚、投机取巧。原文(1)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2)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3)(4)(5)(6)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咳,师保固(7)(8)明仁孝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9)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10)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11)(12)(13)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14)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15)(16)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注释

(1)中庸之人:智力、品性平常的人。

(2)别宫:正式寝宫以外的宫室。

(3)玉版:刊刻文字的白石板。

(4)金匮(guì):亦作“金柜”,铜制的柜,古时用以收藏文献或文物。

(5)咳:即孩提,指尚在襁褓知发笑、可提抱的小孩。

(6)师保:古时辅弼帝王和教导王室子弟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7)凡庶:平凡百姓。

(8)尔:如此,这样。

(9)比及:等到。

(10)笞(chī)罚:鞭打责罚。

(11)运为:行为。

(12)翻:反而。

(13)诃(hē):同“呵”,呵斥。

(14)捶挞(chuítà):杖击、鞭打。挞,用鞭、棍等打人。

(15)隆:增加。

(16)逮于:等到。译文

智力特出的人,不用教导就能成材;智力低下的人,虽受教导也无补于事;智力平常的人,不教导就不会懂得事理。古时候的圣王,有胎教的做法: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出去住到专门的房子里,眼睛不能斜视,耳朵不能乱听,听音乐吃东西都要按照礼义加以节制,还把这些要求写在玉版上、藏进金柜里。从孩子出生刚刚会笑开始,就确定师、保,给他们讲解孝、仁、礼、义,来引导他们学习。普通人家纵然不能这样,也应到婴儿能识得别人的脸色、懂得别人的喜怒时,就加以教诲,让他做他就做,让他停下来他就停下来。等到长大几岁,就可省去鞭打惩罚。只要父母既威严又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我见到世上那种对孩子不讲教育而只一味溺爱的,常常不能做到这样。对孩子吃什么干什么,任意放纵。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责骂时反而嬉笑。到孩子懂事后,还认为按道理本来就是这样。骄纵怠慢已经成为习惯时才开始加以制止,即使鞭打得再狠毒也树立不起威严,愤怒得再厉害也只会增加怨恨,直到长大成人,最终成为品德败坏的人。孔子所说的“从小养成的就像天性,习惯了的就成为自然”是很有道理的。俗谚说:“教媳妇要在初来时,教儿女要在婴孩时。”这话确实有道理。原文(1)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2)(3)(4)(5)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注释

(1)重:难,不忍心。

(2)楚挞(tà):用荆条鞭打。楚,打人用的荆条。

(3)惨:使……惨痛。

(4)为谕:作比喻。

(5)艾:一种茎叶有香气的草本植物,叶干后用于熏烤人体穴位,可治病。译文

一般人不能很好教育子女,并不是想让子女去作恶犯罪,只是因为不愿看到子女因受呵斥责怒而脸色沮丧,不忍用荆条抽打而使其皮肉受苦。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一个人生了病,哪里有不用汤药、针灸就能治好的呢?还应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他们难道愿意苛刻地虐侍自己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啊!原文(1)(2)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3)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4)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5)(6)(7)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8)(9)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注释

(1)王大司马:即王僧辩(?—555),南朝梁将领。字君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曾任司徒、侍中、尚书令及大司马等职。

(2)湓(pén)城:湓水汇入长江之处,在今江西九江。

(3)梁元帝:即萧绎(508—554),字世诚,梁武帝萧衍第七子,梁简文帝萧纲之弟,侯景乱平后即帝位(552年至554年在位),后被西魏掳杀。

(4)行路:行路之人,犹言陌生人。

(5)文饰:即掩饰,文过饰非。

(6)冀:希望。

(7)年登婚宦:到了结婚和为官的年龄,指成年。登,及,到。

(8)周逖(tì):梁元帝时任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刺史。

(9)衅(xìn):以牲血涂抹器物进行祭祀。译文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辩在湓城时,担任统率三千士卒的将领,年纪也超过四十,但稍有不如意的言行,魏夫人仍用棍棒教训他。因此,王僧辩才能成就了功业。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敏有才华,从小被父亲宠爱,管教失当。如果他一句话说得好,父亲就到处宣扬,巴不得过往行人都知道,一年到头都夸赞不已;若一件事做错了,父亲便为他遮掩粉饰,希望他能够自己改正。这位学士成年以后,暴戾傲慢的性情日益滋长,最终因为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抽出肠子,血被涂抹在战鼓上。原文(1)(2)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3)(4)(5)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6)(7)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8)(9)(10)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11)(12)(13)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注释

(1)狎:亲近而不庄重。

(2)简:怠慢。

(3)命士:指受朝廷爵命的士。

(4)异宫:指分住不同的居室。

(5)抑搔:按摩抓挠。

(6)悬衾箧(qiè)枕:把被子捆好悬挂起来,把枕头放进箱子里。箧,小箱子,此处作动词,指用箱子装。

(7)陈亢:孔子的弟子。《论语·季氏》载其言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8)“《诗》”句:指《诗经》里有用婉言隐语相讥刺的言辞。

(9)“《礼》”句:指《礼记》中有“男女不杂坐……嫂叔不通问”之类避嫌疑的训诫。

(10)“《书》”句:指《尚书》里记载有以下犯上之事。

(11)“《春秋》”句:指《春秋》中载有淫邪乖谬之事。

(12)“《易》”句:指《易经》载有“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之类备物致用的卦象。

(13)通言:畅所欲言。译文

父子之间要严肃,不可以过分亲近而不庄重;骨肉之间的亲情之爱,不可以简慢不拘礼节。简慢就不能做到父慈子孝,亲近而不庄重就会产生怠慢之心。从受命朝廷之士往上数,父子都分室居住,这是使父子之间不过分亲近的方法。父母有痒痛时子女为他们按摩抓搔,父母起床后子女为他们整理卧具,这些都是讲究礼节的教育。有人问:“孔子的弟子陈亢听到有修养的人疏远自己的儿子感到高兴,这是什么缘故呢?”回答是:“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君子不亲自教授他的孩子。《诗经》里有用婉言隐语相讥刺的言辞,《礼记》中有自避嫌疑的告诫,《尚书》里有违礼作乱的事,《春秋》中有对淫邪乖谬行为的指责,《易经》里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父子之间可以畅谈无忌的,所以君子不亲自教自己的孩子。”原文(1)(2)(3)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4)(5)(6)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7)(8)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9)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10)(11)(12)乘舆。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13)(14)(15)得,遂大怒,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16)(17)(18)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19)(20)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21)(22)罢。后竟坐此幽薨。注释

(1)齐武成帝:即高湛(537—569),北齐第四任皇帝(561年至565年在位)。

(2)琅邪王:高湛的第三子高俨。

(3)太子:高俨的哥哥高纬。

(4)东宫:太子所居之处,代指太子。

(5)准:比照。

(6)黠(xiá):聪明而狡猾。

(7)礼数:古代按名位而分的礼仪等级制度。

(8)僭(jiàn):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器物。

(9)拟:比照,仿照。

(10)乘舆:皇帝的车子,代指皇帝。

(11)典御:主管帝王膳食的官员。

(12)钩盾:主管皇家园林、游猎等事务的官员。

(13)(gòu):同“诟”,骂。

(14)至尊:指皇帝。

(15)分齐(jì):本分界限。

(16)叔段:即共叔段,春秋时郑庄公的弟弟。因从小受母亲姜氏的偏宠,骄横无节,后谋反未遂出逃。

(17)州吁:春秋时卫庄公的儿子,受庄公宠爱,杀死其兄桓公自立为君,后被卫国人所杀。

(18)宰相:指北齐宰相和士开。

(19)矫诏:假托圣旨。

(20)勒:率领。

(21)坐:因……定罪。

(22)幽薨(hōng):拘禁而死。薨,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为“薨”。译文

齐武成帝高湛的三儿子琅邪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弟弟,他天生聪慧,武成帝和皇后非常喜爱他,穿的吃的都和太子相比照。武成帝常常当面称赞说:“这是个聪明而狡猾的孩子,将来应当有所成就。”等太子即位后,琅邪王搬到别宫居住,他的待遇仍十分优厚,超过其他诸侯王。但太后还认为不够,常因此向皇帝进言。琅邪王十多岁时,骄横放肆得毫无节制,在吃穿用住各方面都要与皇帝相比。他曾经到南殿朝拜,看见主管膳食的官员给皇帝进献刚取出的冰块,主管皇家园林事务的官员给皇帝进献桃李,回府后派人索取没有得到便大怒,骂道:“皇上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根本不知道本分界限,其言行大都如此。有识之士对他多有共叔段、州吁之类的讥刺。后来他嫌弃宰相,便假托圣旨把宰相杀了。他又担心有人来救宰相,就率领手下的军士防守殿门。他本来无反叛之心,受安抚后便罢了兵。但后来因此而被拘禁至死。原文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1)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2)(3)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

(4)(5)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注释

(1)矜怜:怜悯。

(2)“赵王”句:赵王,即汉高祖刘邦第三子如意,为刘邦宠妃戚夫人所生。因母有宠,刘邦数欲立其为太子,因大臣与吕后反对而罢。刘邦死后,吕后将其毒死,其母戚夫人也遭惨害。

(3)“刘表”句:刘表,字景升,东汉末年人,为荆州牧。他的后妻蔡氏偏宠次子刘琮而嫌恶长子刘琦。刘表死后,妻族蔡瑁等人废长立幼,奉表次子刘琮为主。曹操南征,刘琮举州以降,荆州遂没。

(4)“袁绍”句:袁绍,字本初,东汉末年人,为冀州牧。他有三子谭、熙、尚,其后妻偏宠少子袁尚,怂恿袁绍立其为嗣。袁绍死后,袁谭、袁尚兄弟反目,争权相攻,被曹操各个击破。

(5)灵龟明鉴:古人以龟占卜,以鉴(镜子)照形,故“龟鉴”常喻指可资借鉴的事例或道理。译文

人们喜爱孩子,但很少能平等对待。从古到今,这类弊病很多。有德行有才能的孩子固然让人喜爱,顽劣无知的也应该加以怜悯。那偏爱孩子的父母,虽然是想对孩子好,但往往反而会给他招来祸殃。共叔段的死,实际上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的被杀,实际上是他父亲造成的。刘表的宗族覆灭、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都像灵龟显示的卦象和明镜照出的影子一样可供人借鉴。原文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1)(2)(3)(4),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5)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注释

(1)书疏:指文书信札。

(2)稍:渐渐。

(3)通解:通晓理解。

(4)伏事:服侍。伏,同“服”。

(5)俛:同“俯”。译文

北齐有个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个儿子,已十七岁了,很会写文书信札,教他说鲜卑语、弹奏琵琶,渐渐地都差不多掌握了,凭这些本事来服侍公卿,没有不被宠爱的,这也是紧要的事情。”我当时低头不答。奇怪啊,这个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如果靠这种办法当上卿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

兄弟第三

题解

本篇主要论述兄弟相处之道。作者认为兄弟关系是仅次于夫妇、父子关系的一种重要的人伦关系。兄弟之间有天然的血缘关系、骨肉亲情,父母健在时应该相亲相爱,不可因各有妻室儿女损害亲情;父母去世后,应注意巩固兄弟之间的情意,随时消除隔阂。作者还分析了影响兄弟关系的原因以及兄弟不睦带来的危害。要处理好兄弟关系,一是妯娌之间要恕己而行,以仁爱之心处理家务;二是兄弟之间要相互理解、推己及人,做到兄友弟恭、生死相依。原文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1)(2)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3)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注释

(1)九族:指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或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合为九族。

(2)三亲:即夫妇、父子、兄弟三种亲属关系。

(3)笃(dǔ):忠实,一心一意。这里指重视。译文

有了人类然后才有夫妇,有了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兄弟:一个家庭的亲人,就这三者而已。由此类推,直推到九族,都来源于这三种亲属关系。所以对于人伦关系来说,这三种亲属关系是最为重要的,不可不重视。原文(1)(2)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

(3)(4)(5)(6)(7)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8)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9)(10)笃厚之行,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11)(12)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惟友悌(13)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注释

(1)分形连气:指兄弟间形体各别,但气息相通。

(2)挈:携带。

(3)裾:衣服的后摆。

(4)案:摆放食物的木盘,下有短足,以便就地而食。

(5)衣则传服:指衣服兄长穿过后再传给弟弟穿。

(6)学则连业:指兄长用过的书籍再传给弟弟用。业,古代书册之版。

(7)方:地方,处所。

(8)各妻其妻:各自娶妻。前一“妻”是名词的使动用法,使……成为妻子。后一句前面的“子”用法与此同。

(9)少衰:渐渐减弱。

(10)娣姒(dìsì):即“妯娌”,兄弟之妻的互称,兄嫂为姒,弟媳为娣。

(11)节量:节制度量。

(12)悌:敬爱兄长。

(13)旁人:指兄弟的妻子。译文

兄弟,是父母所生的形体有别而气息相通的人。在他们小时候,父母左手拉一个,右手牵一个,一个扯着前襟,一个拉住后摆;吃饭用一个案盘;穿衣是哥哥传给弟弟;学习是弟弟用哥哥的课本;游玩是在同一个地方。即使偶有违背伦常礼仪的行为,兄弟间也不会不互相爱护的。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各自娶了妻子、有了孩子,即使有忠诚厚道的行为,兄弟间的感情却不能不渐渐减弱。妯娌和兄弟比起来,关系就更加疏远淡薄了。现在让关系疏远淡薄的人来节制度量关系亲密者之间的关系,这就好像给方形的底座配上圆形的盖子,一定是不相合的。只有相爱敬顺、感情至深、不受妻子的影响而改变的兄弟,才能避免上述情况。原文(1)(2)

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

(3)(4)遗体,惜己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5)(6)深则易怨,地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7)(8)(9)则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注释

(1)殁(mò):死。

(2)顾:照顾,照看。

(3)先人之遗体:父母所给予的身体。先人,指死去的父母。遗体,古人认为子女的身体是父母所给予的,故称。

(4)分气:指分得父母的血气。

(5)望:希图,期望。

(6)地亲则易弭(mǐ):住地相近,接触密切,就容易消除怨恨。弭,停止,消除。

(7)雀鼠之不恤(xù):指对麻雀老鼠的穿墙打洞不加提防。恤,忧虑,此处有提防的意思。

(8)楹:厅堂前的柱子。

(9)沦:沉没,此处有塌陷、摧折的意思。译文

父母死后,兄弟间互相照顾,应该像身体与它的影子,声响与它的回音一样密切。互相爱护父母所给予的躯体,互相珍惜从父母那儿分得的血气,不是兄弟谁会这样互相惦念呢?兄弟间的关系与别人不一样,相互期望过高就容易产生怨恨,而接触密切怨恨就容易消除。好比一间居室,有一个洞就堵上,有一条缝隙就涂抹,则不会有倒塌的忧虑了。如果对鸟雀老鼠的穿墙打洞不加注意,对风雨的侵蚀不加提防,那么就会墙壁倒塌、柱子摧折,没法补救了。仆妾比起鸟雀老鼠,妻子比起风雨,那危害更厉害。原文(1)(2)(3)

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4)(5)(6)薄,则僮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7)(8)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注释

(1)子侄:兄弟之子。

(2)群从:指堂兄弟及诸子侄。从,堂房亲属。

(3)疏薄:疏远淡薄。

(4)行路:即行路之人,陌生人。

(5)踖(jí):践踏。

(6)蹈:踩。

(7)将(jiàng):率领、统帅。

(8)得其死力:指能使部属拼死效力。译文

兄弟如果不和睦,子侄之间就不会互相爱护;子侄之间不互相爱护,家族的子弟辈就会关系疏远淡薄;子弟辈关系疏远淡薄,僮仆之间就会成为仇敌。这样,过往的路人都会侮辱、欺凌他们,谁还能救助他们呢?有的人能够结交天下之士,相互间都和乐友爱,而对自己的兄长却缺乏敬意,为什么对多数人可做到的而对少数人却不行呢?有的人统帅几万军队,能使部属拼死效力,而对自己的弟弟却缺乏恩爱,为什么对关系疏远的人能做到的而对关系亲密的人却做不到呢?原文(1)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2)(3)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

(4)(5)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6)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注释

(1)骨肉:此处指妯娌为同胞姊妹关系而言。

(2)“感霜露”二句:感受霜露的寒冷而相互思念,久立着仰观日月的阴晴圆缺而盼望相聚。伫,久立。

(3)间(jiàn):空隙,此处有隔阂、嫌隙的意思。

(4)鲜(xiǎn):少。

(5)公务:指家庭内部的公共事务。

(6)恕己:指以仁爱宽恕之心推及别人。恕,宽恕,宽容,原谅。译文

妯娌之间是容易产生争执的是非之地,即使是让同胞姐妹成为妯娌住在一起,也不如让她们远嫁他方,这样,她们反而会因感受霜露的寒冷而相互思念,久立着仰观日月的阴晴圆缺而盼望相聚。何况妯娌本是互不相识的路人,处在容易产生争执的环境里,互相之间能够不产生隔阂的,就太少了。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面对家庭的公共事务却各怀私情,肩负大的家庭责任却怀有个人的恩怨。如果她们能够本着仁爱之心推己及人地行事,把对方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加以抚养,那么这种弊端就不会产生了。原文(1)(2)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3)(4)(5)不明也!沛国刘琎,尝与兄连栋隔壁,呼之数声不应,良(6)久方答。怪问之,乃曰:“向来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注释

(1)不可:不肯。

(2)反照:反观,反省。

(3)沛国:古地名,在今安徽淮河以北,河南夏邑、江苏沛县一带。

(4)刘琎:南齐人,字子敬,为人方轨正直,有文采。

(5):即刘,字子圭,笃志好学,修行明经,被时人目为“关西孔子”。

(6)向来:刚才。译文

有人侍奉兄长,不肯像侍奉父亲一样,那又何必埋怨兄长爱自己不如爱他的孩子呢?以来此反省就可知道自己不明智。沛国的刘琎与哥哥刘的住房只隔一壁墙,一次,刘呼唤刘琎,连叫几声都没有应答,过了好一会刘琎才应答。刘感到奇怪问他原因,刘琎说:“因为我刚才还没有穿戴好衣帽。”用这样的态度来侍奉兄长,可以避免兄长减弱对自己的爱了。原文(1)(2)

江陵王玄绍,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3)(4)(5)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6)西台陷没,玄绍以形体魁梧,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7)终不得解,遂并命尔。注释

(1)江陵:地名,在今湖北荆门一带。

(2)王玄绍:南朝梁代人。其事迹不详。

(3)甘旨新异:指美味新奇的食品。

(4)孜孜:勤勉不怠的样子。

(5)相见如不足者:指见面仍有做得不够的感觉。

(6)西台陷没:指承圣三年十一月西魏攻陷江陵,梁元帝萧绎被俘遭害。西台,即江陵。

(7)并命:相从而死。译文

江陵人王玄绍,同弟弟孝英、子敏特别友爱,谁得到美味新奇的食品,如果不是兄弟三人一起吃,一定不会先尝。尽管他们之间都尽心尽力相待,但见面时仍有做得不够的感觉。等到西台陷落时,因为王玄绍身材魁梧,被西魏兵包围。两个弟弟争着保护他,各自请求代替兄长去死,但最终未能解脱厄运,于是一起被杀害。

后娶第四

题解

本篇主要讨论“后娶”的问题。所谓“后娶”即续弦,也就是妻子去世之后再娶后妻。作者列举历史和现实中的事例,反复说明后娶有害,不仅造成父子骨肉分离,也会带来子女身份贵贱之隔及“辞讼”、“谤辱”等问题,使家庭声名狼藉、祖先受侮。因而对续弦之事应慎重对待。此外,作者还分析了后夫和后妻对待前夫之孤与前妻之子的不同态度及原因。篇末以薛包为例,说明只有子女做到至孝至仁,才能妥善处理后娶问题。原文(1)(2)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3)(4)(5)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6)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7)(8)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9)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注释

(1)“吉甫”句:吉甫,即周宣王的大臣尹吉甫。伯奇,古代孝子,尹吉甫的长子。据《初学记》卷二引汉蔡邕《琴操·履霜操》载:伯奇母死,后母谮伯奇,吉甫怒,放伯奇于野。伯奇乃作琴曲《履霜操》以述怀。吉甫感悟,射杀后妻。

(2)御:治理、管理,此处指管教。

(3)天性:指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如父慈子孝。

(4)间(jiàn):离间。

(5)“曾参”二句:曾子(前505—前436),姓曾,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其子,指曾子的两个儿子曾华、曾元。

(6)王骏(?—前15):西汉成帝时大臣,历任谏大夫、幽州刺史、京兆尹、御史大夫等职。

(7)假继:继母。

(8)惨虐孤遗:残酷地虐待孤儿遗子。孤,幼而丧父。遗,此处指幼而丧母。

(9)胜(shēng):尽。译文

吉甫,是贤明的父亲;伯奇,是孝顺的儿子。以贤父来管教孝子,应该能够一直保持父子之间慈孝的天性,但由于后妻的挑拨离间,伯奇于是被放逐。曾参的妻子死后,对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们也比不上伯奇孝顺。”王骏的妻子死后,也对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参的儿子曾华、曾元。”曾参和王骏两人后来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例足以让人引以为鉴。后来那些后母残酷地虐待前妻留下的孩子,离间父子的骨肉之情,让人伤心断肠的事,哪里数得清呢?对此要谨慎啊!对此要谨慎啊!原文(1)(2)(3)(4)(5)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6)(7)(8)(9)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

(10)(11)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12)(13)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14)(15)(16)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

(17)(18)(19)(20)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21)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22)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注释

(1)江左:长江下游以东地区。

(2)讳:忌讳,顾忌。

(3)庶孽:妾所生的子女。

(4)媵(yìng):古代嫁女时随嫁或陪嫁的人,正妻以外的侧室。

(5)终:结束。此处指继续管下去。

(6)疥癣蚊虻:喻指危害不大的纠纷。疥、癣是两种危害不大的皮肤病,蚊、虻是两种小害虫。

(7)大分:名分。

(8)河北:黄河以北地区。

(9)侧出:不是正妻所生的子女。

(10)预:参与。

(11)人流:有地位、有身份者的行列。

(12)爰:发语词,无义。

(13)士庶:士族和庶族。

(14)没:同“殁”,死。

(15)辞讼:争执诉讼。

(16)公门:衙门、官府。

(17)子诬母为妾:前妻之子污蔑后母为妾。

(18)弟黜(chù)兄为佣:后母之子(弟)贬斥前妻之子(兄)为仆。

(19)辞迹:言语,行迹。此处指隐私。

(20)祖考:指已去世的祖先。考,已去世的父亲。

(21)直己:使自己显得正直。

(22)说引:劝说、引诱。译文

江东不避忌妾所生的子女,正妻死后,多由妾媵来继续主持家事。细小的纠纷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名分,所以家庭内很少有争吵之类可耻的事情发生。河北一带鄙视不是正妻所生的子女,不让他们进入有身份人的行列,所以妻死后必须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这样有的后母年龄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母所生的孩子和前妻生的孩子,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做官上,甚至会有士人与庶人、贵族与下等人一样的差别,而世俗对此习以为常。这样,到本人死后,家里的诉讼之事充盈官府,诽谤辱骂之声在路上都能听到,前妻之子污蔑后母为妾,后母之子贬斥前妻之子为仆,他们传播宣扬先人的隐私,暴露祖先的是非好坏,以此来表明自己的正直,这种事经常可以见到。真可悲啊!自古以来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来陷害人的多得很。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都可改变丈夫的心意,而婢女仆人为了讨主子的欢心,帮着劝说引诱,长年累月,哪里还会有孝子呢?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畏惧。原文(1)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2)(3)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4)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5)(6)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

(7)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注释

(1)凡庸之性:一般人的秉性。

(2)沈惑:沉溺于所爱而迷惑。沈,同“沉”。

(3)事势:事物发展的趋势。

(4)鞠养:抚养。

(5)宦:仕宦、做官。

(6)异姓:指前夫之子。

(7)继亲:后母。译文

一般人的秉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的孩子,后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这不只是妇女有好嫉妒的性情,而男子有沉迷于所爱而迷惑的毛病,也是事物的情势促使他们这样的。前夫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产,而从小照顾抚养他,日子久了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于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是读书做官还是婚姻嫁娶,没有不需防范的,因而虐待他。异姓之子受宠爱则父母会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则兄弟会成为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家门的祸患。原文(1)(2)(3)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4)(5),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6)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注释

(1)思鲁:颜子推的长子。

(2)从舅:母亲的堂兄弟。

(3)博达:博学通达。

(4)成立:指长大成人。

(5)感慕:因感触而思念。

(6)遣:送回。译文

思鲁他们的表舅父殷外臣,是一位博学通达的读书人,他有两个儿子叫殷基、殷谌,都已长大成人。殷外臣妻死后又娶了王氏,殷基每当拜见后母时,因感念生母而失声痛哭,难以控制自己,家里人都不忍抬头看他那悲痛的神情。王氏也非常凄苦悲伤,不知如何才能为孩子们所接纳,婚后才十几天就请求退婚,殷外臣只好依照礼节将她送回娘家,这也是件值得懊悔的事。原文(1)(2)(3)《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4)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5)(6)(7),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8)(9)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10)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

(11)(12)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13)(14)(15)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16)(17)(18)(19),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20)告归也。注释

(1)安帝:即汉安帝刘祜(94—125)。章帝孙、清河王刘庆子,殇帝死后继位。

(2)汝南:郡名,在今河南上蔡西南。

(3)薛包孟尝:薛包,字孟尝。

(4)庐:名词作动词,搭建房子。

(5)里门:乡里之门。古代以二十五家为里。

(6)昏晨不废:指早晚向父母请安。

(7)丧过乎哀:古代父母死后儿子服丧三年,薛包服丧六年,超过了一般人。

(8)中分:平分。

(9)引:领取。

(10)荒顿:犹荒废。

(11)理:治。

(12)服:用。

(13)赈给:救济、供给。

(14)建光:汉安帝刘祜年号(121—122)。

(15)公车:汉魏时官署名,为卫尉的下属机构,设公车令,受理臣民上书及征召等事宜。

(16)特征:特别征召。

(17)拜:授予官职。

(18)侍中:官名。

(19)诏:诏书,皇帝的命令或文告。

(20)赐告:汉制,官吏病满三月当免,天子特赐其保留官职归家养病,称赐告。译文《后汉书》上说:安帝的时候,汝南郡有位姓薛名包字孟尝的,他爱好学习,行为诚实,母亲已去世,以格外孝顺闻名。等到他父亲娶了后妻,就憎恨薛包,让他分家另住。薛包日夜放声痛哭,不肯离去,以至被父亲用棍棒殴打。薛包不得已,在家门外搭建了间屋子居住,清早就进家清扫房屋。父亲很恼怒,又赶他走。薛包就在里门外搭建了房屋居住,但每天早晚都向父母请安。过了一年多,父母感到惭愧而让他回到家里。父母死后,薛包守丧六年,超过守丧三年的丧礼要求。不久,弟弟要求分家居住,薛包不能劝阻,就把家产平分:奴婢领取老的,说:“他们与我共事的时间长,你使唤不了。”田地房屋要其中荒废了的,说:“这些是我年轻时经营过的,感情上有所依恋。”器具物品要其中朽败了的,说:“这些是我向来用惯了的。”他的弟弟几次败家,薛包仍然多次救济他。建光年间,官府特地征聘他,直到授予他侍中之职。但薛包生性恬淡虚寂,声称卧病不起,以快要死了为由乞求回家,皇帝只好下诏书让他保留官职回家养病。

治家第五

题解

本篇阐述了治理家庭的一些观点和主要注意事项:家庭教化是上行下效的,位尊者要率先垂范;要赏罚分明,宽严适中;要施而不奢,俭而不吝;要勤于农事,躬俭节用;要亲自主事,以防欺诈;要宽待子媳,不得残害女婴;婚姻要注重人品,不可贪荣求利;要爱护书籍,杜绝妖妄之费。原文(1)

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2)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3)(4)(5)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6)(7)(8)导之所移也。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9)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注释

(1)风化:教育感化。

(2)逆:指忤逆父母。

(3)陵:同“凌”,欺侮。

(4)刑戮:受刑或被处死。

(5)摄:同“慑”,威慑,使畏惧。

(6)竖子:指小孩子。

(7)见(xiàn):同“现”。

(8)中(zhòng):适当、得当。

(9)措:安放,安置。译文

教育感化是从上向下推行的,是从先向后施加影响的。所以父亲不慈爱儿子就不孝顺,兄长不友爱弟弟就不恭敬,丈夫不仁义妻子就不温顺。父亲慈爱而子女忤逆,兄长友爱而弟弟傲慢,丈夫仁义而妻子欺凌,那就是天生的凶恶之人,要用刑罚杀戮来使他们畏惧,而不是靠训诲诱导可以改变的。家庭里如果废止鞭打、呵怒,孩子的过错就会马上出现;刑罚如果用得不恰当,老百姓就不知如何是好。治家的宽严,也好比治国一样。原文(1)(2)

孔子曰:“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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