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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2 23: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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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廉德瑰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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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实相

日美同盟实相试读:

序论

2013年12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了靖国神社。对此,美国政府一改过去对此事的睁一眼闭一眼态度,明确表示“失望”。美国的“失望”,让日本人大失所望,因为“失望”一词在外交辞令中是一个表示严重不满的措辞,特别是对同盟国使用,一般意味着同盟关系出现了裂痕。奥巴马政府对安倍内阁执意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使用“失望”这一措辞表示不满,既是对“参拜”的失望,也是对日本领导人的失望,意味着奥巴马政府以此向日本鹰派发出了强烈的不满信号,从而呈露了日美之间存在的分歧,也表现了日美关系的复杂性。

其实,日美两国除了在历史认识问题上存在对立之外,在钓鱼岛问题上也存在着分歧。美国一直以来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闪烁其词,态度模棱两可,让日本十分不满;而日本则一再挑起中日两国之间在该问题上的争端,引发冲突危机,也让美国感到不安,生怕被卷入。所以,美国的态度是避免由于日本的挑衅把自己卷入冲突之中。美国虽然表示钓鱼岛适用《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规定,但是,始终在主权问题上保持中立态度,这也让作为同盟国的日本感到十分失望。2014年2月10日,驻日美军司令说:“美军不会介入日中军事冲突,因为那是十分危险的行为,美国希望日中两国通过对话消除这种危险的可能性。”特朗普上台后,退出TPP,也没顾及日本的感受,安倍内阁十分尴尬。

日美两国虽然是同盟关系,但是从上述事实却可以看出,两国之间并非一般所认为的那么和谐。这必然引出一个问题: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理解日美关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对日美关系做系统综合性分析。笔者认为,了解日美关系,要从美国的对日政策入手,而了解美国的对日政策,就必须从美国的亚洲政策开始。美国对亚洲的理解是从其亚太战略的角度切入的,美国如何认识亚太地区的战略价值,决定了美国对日本的政策。历史地看这一点,可以包括历史上美国对日本关注的由来,美国与中日关系的开始,还包括日美矛盾的形成,以及日美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走向战争的过程和战后日美关系的演变。本书的主要内容聚焦战后日美关系的演变,试图通过这个演变探讨日美关系中所包含的理论思考。

序论的目的是对美国亚洲政策和日美关系的整体历史进行概括性叙述,使之成为本书主题内容的背景铺垫,主要内容包括美国亚洲政策的起点、美国对日关注的由来、美国与中日关系、日美矛盾的形成、日美战争的爆发、战后日美关系的演变以及日美关系研究的理论思考和本书的主要内容概要。一、美国亚洲政策的历史起点

美国的亚洲政策要从其对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地缘政治与经济重要性的思考说起。早在19世纪中叶,美国就产生了建立太平洋帝国的思想。这种思想以美国购买阿拉斯加和吞并夏威夷为重要标志,是美国亚洲政策的历史起点。太平洋帝国的思想主要指的是在包括欧亚大陆一部分的中国在内的太平洋地区建立以美国为中心的太平洋商业帝国。美国前国务卿西华德(William Henry Seward)是持这种思想的中心人物,他认为:所谓太平洋帝国,简单说就是以亚洲太平洋为中心的商业帝国。他说,美国的领土扩张完成之后,下一个目标应是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扩张的方式主要是商业而不再是领土扩张,扩张的手段是贸易而不是武力,因为战舰绝不会成为派往国外的最成功的使节。他还说:商业是美利坚民族最伟大的事业,是发展文明和扩张帝国的主要力量。他认为:美国的真正目标是通过世界贸易建立世界性帝国,为此,封闭的殖民体系必须代之以开放的商业帝国,要从陆地转向海洋,美国必须成为支配海洋的帝国,这才是唯一真正的帝国。在西华德的心目中,这个商业帝国的中心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他认为太平洋上的贸易和商业就是世界的贸易和商业。太平洋和它的海岸岛屿以及海外的广大土地将成为这个世界更伟大未来的主要舞台。

西华德认为,新大陆的发现是欧洲扩张大目标的一个插曲,这个大目标是争夺整个文明的中心——亚洲,所以,他认为美国在新大陆的扩张应该结束,他甚至认为应该放弃吞并加拿大的想法。他认为19世纪欧洲开始衰落,美国必须接过火炬的接力棒,跨越太平洋直抵亚洲。为此,美国一定要兼并加利福尼亚,然后是兴修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和电报网,控制中美地峡,因为这是通往太平洋的另一条重要通道。另外,发展远洋航运,建立世界统一的金融体系也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建立南北贸易中继站是当务之急,这些中继站北为阿拉斯加和阿留申群岛,南为夏威夷、威克岛、中途岛,它们对于美国的亚洲贸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这种思路下,日本的重要性也被清楚地意识到。西华德曾大力支持佩里(Matthew Calbraith Perry)准将对日本的远征行动,他在参议院就该问题质询时说:并不是为什么要派遣远征队,而是以前为什么没有派遣。

在西华德的影响下,内战后美国第一个海外行动就是购买阿拉斯加,因为阿拉斯加既是俯看北太平洋的基地,又是接近东北亚的通道,而这次购买的主持者就是西华德。1867年3月30日,他作为国务卿决定以720万美元购得阿拉斯加。当时被嘲讽为“西华德的浪费”“北极熊动物园”,还有人称他为美国购买了一个“大冷箱”。对于这种批评与讽刺,西华德讲了一句话:“现在我把它买下来,也许多少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因为买到这块地,而得到好处。”这次购买,实际上是由一名受贿的俄国中间人牵线搭桥的,俄国沙皇政府并没有实际收到720万美金,美国人也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黄金,而是一再拖延,最后付一张支票了事。那名俄奸后来离奇地被人杀害了。

获得阿拉斯加之后,西华德继续实施着自己的亚太战略构想。接下来是兼并夏威夷的问题。1867年7月13日,他给美国驻夏威夷公使写信说:“在夏威夷人民同意的前提下,合法地、和平地将其归并于合众国,是本政府深切的期望。”后来美国按照这个思路吞并了夏威夷。1894年,夏威夷当地的美国人发动政变,软禁了夏威夷女王,成立夏威夷共和国。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发生战争后,美国合并夏威夷王国、关岛和菲律宾,但是,部分土著居民一直认为这是一次非法的吞并。1946年,联合国将夏威夷列入非自治领地范围,美国有责任引导其逐渐独立。但是1959 年,美国在夏威夷举行全民公决之后,宣布夏威夷作为美国第50个州加入联邦。对此,夏威夷的独立主义者认为这次公决中有大量美国人参与投票,不能完全代表土著居民的意愿,因而拒绝承认公决的法律效力。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合法”地获得了在太平洋的战略立足点。二、 美国对日关注的由来

日本在美国的亚太战略中,早就被提到议事日程。美国对日本的关注早在1836年就开始了,当时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曾派遣海军将校罗伯茨作为特使前往日本,但遗憾的是罗伯茨还没到达日本就客死澳门,此次出使没能成功。当时美国对日本的兴趣主要是缘于捕鲸业的要求,因为日本海域也是美国捕鲸活动的范围,中国明清的册封使经常记载东海海域有大量鲸鱼浮出水面。美国产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油脂主要靠捕鲸业提供原料,捕鲸船需要补充煤炭、食品和饮水,特别是需要港口修理船舶以及救助遇难船舶和船员,这是美国需要日本开国的主要原因,也意味着日本对于美国来说,首先具有商业上的重要性。

然而,美国的要求与闭关锁国的日本德川幕府的政策发生了矛盾,当时,日本禁止外国船只进入日本,甚至还以炮击坚决驱逐外国船只。1840年,英国出于同样的目的敦促中国开埠,并导致鸦片战争的爆发,最后英国用大炮、军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虽然鸦片战争的消息很快经过长崎传到日本幕府,幕府也确实对于长期以来所敬畏的中国居然惨败于英国感到十分震撼,但是,日本真正实现开国还需要一个过程。1845年,美国再次派遣军舰来到日本,但当时由于美国与墨西哥发生战争,所以,美国舰队遭到日本拒绝后便不得不撤走。1851年,美国第三次派军舰来日本要求开国,但是由于舰队司令身体情况恶化,此次远征也没有成功。

完成美国敲开日本大门任务的是佩里准将。佩里的舰队是1853年5月抵达琉球的,他在琉球首都首里城谒见了琉球国王之后,向小笠原群岛方向前进,佩里决定将这个群岛变成美国的领土,还打算将琉球人从萨摩藩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佩里的舰队由4艘军舰构成,7月8日抵达日本浦贺港。在浦贺港佩里要求幕府当局接受美国总统的亲笔信,但是,幕府要求他返回长崎等待幕府受理的通知。佩里拒绝了幕府的命令,他告诉日本当局必须在江户湾接受美国总统的亲笔信,否则将带领海军陆战队前来交涉。7月14日,日本接受了美国总统的亲笔信,佩里告诉日本幕府当局第二年春天再来接受日方的回答,佩里给了日本幕府足够的时间考虑。

1854年2月,佩里再次来到江户湾。这一次他率领了7艘战舰,实际上是在向日本幕府施加军事压力。谈判在神奈川举行,从3月8日开始经过大约3个月,双方签署《神奈川条约》。日本幕府认识到自己已经没有能力拒绝美国的开国要求,于是答应美国的条件,开放下田和箱馆两个港口,为美国船只补充燃料、淡水和食物,并承诺对遭遇海难的人员提供救助,允许美国船只购买必需品,给予最惠国待遇。这份条约开创了日美关系的先河,佩里也成了引导日本向西方开放的先驱性人物。从此,日美两国开始通商,日本被带入西方国际关系体系。1857年6月,日美双方签署《下田协约》,日本承认领事裁判权,后来又被迫承认片面最惠国待遇。三、 美国与中日关系

开国后的日本逐渐产生了扩张主义意识。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败于西方列强国家,再一次证明了西方的强大和东方的衰落,日本则进一步陷入不平等条约体系之中,重蹈了中国的覆辙,这些构成了日本自强求变的背景。于是,1868年,发生了明治维新,日本开始积极学习西方,把富国强兵定为国家目标。明治政府在维新稍有成果之后便开始萌生扩张主义意识。1871年10月18日,宫古岛向琉球首里上缴年贡的船“山原号”,在回程途中遇到台风,船员漂流到台湾南部八瑶湾(今九棚湾),66人被台湾高士佛社原住民(也称“牡丹社”)所救,但是由于被误认为是台湾当地的仇家,其中54人在冲突中被原住民砍头。该事件史称“宫古岛民台湾遭害事件”,也称“牡丹社事件”。日方举出被害者中有四位是日本小田县渔民,于是,这件事成了中日两国围绕琉球问题进行交涉的导火索。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因为这件事与中国开始了在东北亚争夺主导权的斗争。

美国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调和者的角色。1871年12月,曾经做过美国驻厦门总领事并熟悉台湾事务的法国人李仙德(Charles Le Gendre)被美国驻日本公使狄龙介绍给日本外务省做二等秘书。美国的意图是利用李仙德影响日本不要出兵台湾,但是,李仙德却通过狄龙建议日本外务省惩罚台湾的野蛮人。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和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接纳了美国外交官的建议,这是美国介入日本与中国争端的首次表现。1879年5月,在中日琉球交涉陷于僵局之际,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来远东游历。他先到北京,并于5月28日,到天津拜会了李鸿章,然后再折回北京与奕会晤,奕请他出面调停中日琉球一案。格兰特到日本后,摸清了日本政府的强硬态度后,建议中日两国永远和睦相处。

格兰特虽然并未对谈判进展作出什么贡献,但是,由于他的介入,陷入僵局的中日谈判进入了第二轮。日方提出“分岛改约”案,该案的主要内容是:将南岛,即宫古、八重山两岛给中国,以诱使中国对日本吞并琉球的承认,并换取日本人在中国内地自由通商“一如西人”的利益。李鸿章认为,“南岛之枯瘠”,而以“中国以存琉球宗社为重,本非利其土地”,所以拒绝了日本的提案。其实,李鸿章是担心,如果不能在南岛成功册封琉球,则中国必派员管理,造成“义始利终”之嫌,他还认为这样会以有用之兵饷守瓯脱不毛之地,劳费自是无穷。特别是李鸿章考虑到,如果惮其劳费,弃之不守,则唯恐西人居之经营,扼我太平洋之咽喉,亦非中国之利。李鸿章此处说的“西人”是指俄国,因为此时清朝正与俄国进行伊犁交涉。李鸿章担心俄国在远东南下会使清朝两面受敌,所以,他认为中日琉球交涉最好是在中岛和南岛恢复琉球王国最为有利。虽然当时中、日、美、俄等大国在东亚的博弈已现端倪,李鸿章也认识到琉球作为中国太平洋门户的重要战略意义,但是,琉球交涉后来因为甲午战争不了了之。

如果说在明治初期,美国对中日之间争端的影响还带有个人色彩或偶然性的话,那么,在甲午战争期间,美国的介入就带有战略性思考了。甲午战争爆发后,无论是海战还是陆地之战,日本都大获全胜。1894年10月,日本军队侵入中国领土。这时,美国提出了媾和建议,因为美国担心日本对中国的过度要求会导致欧洲国家的干涉(实际上,很快发生了三国干涉)。日本听从美国的建议不得不做出让步,同意停战。在媾和谈判中,鉴于列强对日本的遏制,清朝政府曾犹豫是否拒绝批准《马关条约》,为此,美国派出了前国务卿约翰·福斯特(John W. Foster)(他是20世纪50年代的国务卿杜勒斯的祖父)前往北京说服清政府尽快批准条约。当时,美国虽然政策倾向上有些偏向日本,没有像俄、法、德那样支持中国,遏制日本,但是在所谓“老大帝国”中国和后起强国日本之间尚未分清谁更加强大时,倒是对于战后处于弱势的中国也有同情之心,因此,美国在甲午战争期间基本上采取了中立立场。四、 日美矛盾的形成

日本获得甲午战争胜利实现国家崛起之后,日美之间的矛盾便突出起来,两国矛盾的焦点是中国问题。战争之后,日本获得了台湾和对朝鲜半岛的控制权,表现出对中国大陆的强烈兴趣和支配意识,所以美国开始对扩张主义的日本有所警惕。不过,当时日本的主要目标是朝鲜半岛和中国东北,暂时与美国无直接冲突,但与俄国产生地缘政治对立。俄国对日本的警惕在日本通过甲午战争获得辽东半岛之后表现非常明显。日本对于俄国牵头“干涉还辽”采取卧薪尝胆策略,当时机来临,并做好外交上的周到准备后,日本向俄国开战,发动了日俄战争。在这次战争中日本获得了英美的同情,还成功地募集到8亿日元外债。美国虽然在朴茨茅斯斡旋两国停战,但是对于日本获得“满洲”(中国东北)还是有疑虑,所以主张通过国际管理驱逐俄国势力。就美国来说,自从1898年的美西战争后,美国进入西太平洋地区,获得夏威夷和菲律宾,就为美日之间的竞争关系埋下了种子。日俄战后,日美两国达成的协议是美国承认日本对朝鲜半岛的控制,日本承认美国对菲律宾的控制,而在中国东北,自那时以后,美国始终对日本的扩张怀有敌意,这是太平洋战争的远因。

美国铁路大王哈里曼的计划是美国在中国东北推行“门户开放”政策意思的流露。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则严重触犯了美国的这种对华“门户开放”政策,威尔逊总统对日本在中国的此种扩张和野心非常震怒,围绕中国问题的日美摩擦暴露无遗。当时,两国虽然达成“蓝辛·石井协定”,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利益,日本也承认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但是,日本在巴黎和会上咄咄逼人的态度,特别是对中国山东的权益要求,让美国感到困惑。华盛顿会议调整了日美关系,特别是“九国公约”确立了各国在中国实行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原则,日美两国在太平洋地区的地缘政治矛盾以及围绕亚洲大陆的权益与观念对立得到了缓解。但是,中国的北伐战争威胁到日本的在华利益,田中义一内阁三次出兵山东阻止北伐军北上,最后,日本军阀还制造“皇姑屯事件”,炸死了中国的“东北王”张作霖。美国对日本的强硬态度十分敏感,这时华盛顿体系已经难以维持。“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关东军大陆扩张主义的必然结果,美国虽然无论从国内孤立主义还是欧洲优先主义角度,都不想与日本发生直接冲突,但是日美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美国的政策是宣布“不承认主义”,美国没有承认日本单方面制造的“九·一八事变”,也没有承认日本军国主义者制造的所谓“满洲国”。1937年的“卢沟桥事件”之后,美国已经把日本对中国的战争界定为侵略战争。1938年,日本宣布建立“东亚新秩序”,宣告了华盛顿体系的解体。日本还称中日战争的目的是建立“日满支”三国地区秩序,这种单方面改变地区秩序的行为无疑是公开排除英美国家。五、 日美战争的爆发

日本为了摆脱在经济上依赖英美的状况,决定进攻东南亚,以战养战。1940年,日本开始推行南下政策,试图将东南亚的资源纳入“东亚新秩序”之中,建立“大东亚共荣圈”,这导致了日本与英美的矛盾无可挽回。

日美之间的矛盾是地缘政治意义的矛盾,美国不允许日本在中国的无限扩张,更不允许日本对东南亚的扩张,因为这样的话,日本将威胁菲律宾和夏威夷,从而威胁美国在西太平洋的既得利益,甚至威胁美国的亚太战略。美国不会任凭崛起的日本在控制中国之后再控制西太平洋。美国对日本的反应从开始的“不承认主义”向经济上对日制裁转变。1941年7月,当日本进攻法属印度支那南部之后,美国冻结了日本在美资产并实行石油禁运。由于英国、荷兰也实施同样政策,日本实际上断绝了所有对外贸易,经济陷入窒息状态。于是,东条内阁做出了谈判交涉与对美战争同时进行的决定。日美谈判的主要焦点是日本从印度支那撤军,退出三国同盟和从中国撤军问题。美国提出的四项原则包括:尊重领土主权,不干涉内政,通商机会均等和维持太平洋地区现状。对于美国的这些主张,日本军阀不可能接受,于是,1941年12月8日,日本先下手为强,不宣而战发动了对珍珠港的袭击,挑起了太平洋战争,日美走向了战争的深渊。

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日本海军的实力对美国太平洋舰队占绝对优势,即使加上英国远东舰队和澳大利亚海军,日本军力仍然占优势。所以,战争初期日本战果累累,美国太平洋舰队损失8艘军舰,4沉4伤,几乎全军覆没,驻守东南亚的英国战舰也被击沉2艘,然后日军占领菲律宾并登陆马来半岛。美国远东陆军司令麦克阿瑟逃往澳大利亚,日军对达尔文进行轰炸,对悉尼进行潜艇攻击。然而,日军的优势是暂时的,因为从国家综合实力看,日本根本不具有战略优势。当时美国的煤炭产量是日本的9.3倍,钢铁产量是日本的12倍,石油产量是日本的500倍,美国的生产能力是日本的78倍,日美战争的胜负,在战略上已经十分清楚。所以,美国主导下的英美《大西洋宪章》明确表示绝不与轴心国单独议和,并决心战斗到最后一刻。1942年4月,美国开始大规模空袭东京。6月的中途岛海战,美军击沉4艘日本航母,消灭了日军的进攻能力。1943年的开罗会议提出了对日作战的领土目标,主张日本将中国的东北、台湾归还中国,放弃1914年以后获得的太平洋岛屿,承认朝鲜独立。后来,《波茨坦公告》明确将日本的领土限制在固有的四岛,日本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地位被彻底否定。六、 战后日美关系的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获得了亚太地区的主导权,还在事实上永久占领了琉球。美国的这种地位至少是19世纪中期以来美国亚洲政策的最大成果。冷战期间,美国的亚太战略仍然具有浓厚的地缘政治色彩。冷战是以对共产主义遏制的理论为基础的。冷战的理论家乔治·凯南(George Frosk Kennan)认定以苏联为核心的欧亚大陆共产主义国家不可能成为海洋国家美国的伙伴,必须对之进行遏制,由此为杜鲁门主义做了理论注脚。美国在欧亚大陆的边缘地带对希腊和土耳其的援助,实际上是传统的势力范围争夺的翻版。在另一个边缘地带——东南亚,美国认为如果美国不拿出力量支持各地的反共当局,“那些岛屿据点,菲律宾、日本和台湾就没有安全可言,太平洋将变成红色的海洋”。所以,冷战固然具有意识形态意义,但是更具有地缘政治意义。

冷战背景下的日本已经转换了角色,成了美国必须保护的战略要地和欧亚大陆的边缘地带。日本的战略地位可以从边缘地带对欧亚大陆势力的牵制角度来理解。美国通过太平洋战争战胜日本只不过是扫清了亚太大战略中的一个障碍而已,冷战期间的日本成了美国要坚决保护的势力范围。艾森豪威尔政权认为日本是远东地区遏制大陆国家苏联和中国的关键。在他看来,如果日本倒向共产主义,美国将会退出太平洋地区,而太平洋将会成为共产党的湖。

冷战结束之后,美国继续努力维持在西太平洋的军事存在。日美同盟通过再定义再次转换角色,把朝鲜半岛、台湾海峡等热点地区作为主要应对目标,实际上仍然是19世纪以来美国亚太政策的继续。美国不会因为冷战的终结放弃一百多年来在亚太地区获得的优势地位,不会放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日本获得的特权和对日本的控制权。所以,对于日本在冷战结束之后表现出来的任何形式的脱美倾向都会引起美国的高度紧张。鸠山由纪夫提出“东亚共同体”要“脱美入亚”时,引起美国一阵恐慌。安倍晋三推行“价值观外交”,表现出右倾化和自主化迹象,实质上也有追求所谓自主外交之倾向,同样引起美国的警惕。七、 日美关系的理论思考

从国际政治理论上讲,地缘政治和权力转移的理论是理解日美关系的关键。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仍然是如此。冷战期间是如此,冷战结束之后也仍然是如此。

英美系地缘政治学家认为海洋国家一直面临着大陆国家的竞争。他们关于安全战略的主要观点包括如下三点:一是海洋国家面临着位于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强国的挑战,二是海洋国家应该结成联盟,三是海洋国家应该在欧亚大陆的边缘地带建立一个战略包围圈。

19世纪末,美国海权论者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认为:“海权与陆权相互制约、相互依赖。”他特别重视陆上依托对海权的重要性。后来,地缘政治学的创始人麦金德(Mackinder, sir Halford John)把欧亚大陆和非洲合称为“世界岛”,并指出“谁统治了世界岛,谁就统治世界”。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边缘地带论者斯皮克曼(Nicholas John Spykman)预言中国有可能成为欧亚大陆的霸权国家。他说:“假如中国达到了真正的统一,而日本的军事力量又被完全消灭,则远东的支配势力无疑是中国。”斯皮克曼把欧亚大陆的沿海地带叫做边缘地区,他提出:“谁支配着边缘地区,谁就控制欧亚大陆;谁支配着欧亚大陆,谁就掌握世界的命运。”

马汉认为,未来美国的主要市场是中国和拉美,美国的海上权力至关重要的要冲是夏威夷和中美地峡。控制夏威夷是当时抵消英国海上力量的关键,也是通向巨大市场中国的第一步。马汉的著作一问世就引起轰动,西奥多·罗斯福写信给马汉,称他的书是一部“经典之作”。美国通过与西班牙的战争占领马尼拉,控制古巴,获得菲律宾、关岛和萨摩亚,意味着美国在太平洋获得了坚实的立足点,特别是加强了它在西太平洋的地位,美国离中国又近了一步。之后,美国与日本矛盾重重,最后爆发战争,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成了美国的盟国。

国力是处于不断增减的变化过程,为了维持均势必须不断调整,日美关系从敌国变成盟国就是实力变化的结果。同盟是经常的选择,摩根索说同盟是势力均衡的函数。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均衡就是看不见的手,可以自然调节权力分配,也是各国均势政策的产物。获得均势就会避免霸权的出现,英国曾经构建了各种反法或者反德同盟,遏制了近代欧洲任何大陆国家称霸的野心。斯皮克曼早在1942年就曾预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将出现强大的苏联帝国与变得相对弱小的西欧和日本。然而,这种新秩序与旧秩序并无根本上的不同,如果苏联与中国结成强大的势力,那么,为了维持远东的势力均衡,就有必要保护日本的安全。这便是日美同盟的逻辑起点。

但是,任何同盟都不过是为了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结成的,在互相提供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希望对方履行安全义务是同盟的目的,自己向对方提供安全保障则是获得保护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因此,即使是同盟,互相之间的猜疑和讨价还价都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在大国与小国之间结成的同盟中,通常是大国向小国提供安全保障,在这个过程中,大国对小国的控制和小国对大国的猜疑就在所难免。其中,小国有“被抛弃”的猜疑,大国则有“被卷入”的猜疑,就是说,小国担心大国背信弃义,不承担保护义务,大国担心小国有恃无恐,把自己拖入战争。日美同盟是冷战的产物,共同的威胁使这两个曾经的敌对国家结成同盟,但是,在冷战结束之后,伴随着中国的崛起,这个同盟又恢复为地缘政治和权力斗争的工具。这便是日美同盟的地缘政治与权力政治考虑。八、 本书的主要内容

本书试图沿着上述日美关系的历史背景铺垫和基本理论观点,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美同盟关系的演变进行比较综合的分析,以便找到一把理解当今日美关系的钥匙。主要内容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日本的改造,两国之间的猜疑和两国之间的合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日本的改造,包括对战犯的审判、和平宪法的制定、象征天皇制的确立和旧金山媾和。对战犯的审判,意味着美国为肃清日本军国主义影响,不使这个国家再次成为美国与世界的威胁所做的最初努力;和平宪法的制定意味着美国主导的日本非军事化得到法律上的保证,并且设置了日本人试图修改这部宪法的高门槛;象征天皇制的确立,是美国改造日本国体的一种尝试,这种制度既切断了军国主义分子再次利用天皇达到政治目的的可能,又利用了日本人对天皇的崇拜实现了美国对日本的间接统治;片面媾和把日本拉入西方阵营,分断了日本与中国的关系,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权力转移,实现了美国控制日本进而掌握亚太地区地缘政治主导权的目的。

关于日美两国之间的猜疑,包括了两国围绕安保体制、军事基地、钓鱼岛防御、防空识别区、经济摩擦和日本右翼等问题产生的猜疑甚至对立等内容,着重分析了日美同盟并不是和谐一致,而是经常出现摩擦的特点。日美安保体制具有不平等性,两国离心离德的一面值得关注;军事基地包括美军的诸多特权,也包含日本收回基地的潜在民族主义倾向;钓鱼岛防御是最让日本担心的部分,也是最让美国担心的部分,日本担心美国不承担义务,美国担心被日本拖入冲突;中国划设防空识别区,引起日美之间反应的差别,美国有默认的倾向,日本则对美国的态度不满;日美两国之间的经济摩擦由来已久,今后还将继续下去;日本右翼是一些民族主义者,是日本潜在的最大的反美势力,是观察日本将来对美态度的重要参考项。鉴于两国之间的互相猜疑,日美之间的权力关系也会发生变化,美国要想继续维持在亚太地区的主导权,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关于两国之间的合作,包括日本对美国亚太战略的合作态度以及所做的努力,当然也包括日本借助美国战略的调整实现自主外交的尝试。价值观外交就是日本以价值观为纽带强化日美同盟,扩大日本与东南亚等国家进行安保合作的战略理念。构筑对华包围圈是日本利用美国亚太战略调整,提出的遏制中国的战略构想。防卫体制的变化,实际上也是日本利用美国的战略调整,加强自身防卫能力的努力。集体自卫权的解禁标志着日本要更多参与国际事务,既配合美国,又实现自身作为大国的作用。日本这些合作构想和措施的背后都有美国的怂恿和支持,尽管日美同盟不是一心同体,但是,伴随着国际力量的变化和权力的转移,日美两国正在克服障碍,通过合作实现各自的目标,应对亚太地区地缘政治与权力转移的现实与趋势。

日美同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太平洋地区形成的重要军事与政治机制,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因应冷战的需要而形成的。如今在亚太地区权力发生转移的过程中,该同盟正在发生微妙变化。表面上看日美两国似乎正在应对中国的崛起,但是,实际上面对中国的崛起带来的权力调整和新格局的出现,日本必将做最合理的选择,美国也将做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所以,在亚太地区中美日三国关系将处于一个不断调整的长期过程中,中国自然不会对日美同盟的未来走向漠不关心。正是出于此种思考,本书对日美同盟的“改造”“猜疑”与“合作”进行了初步分析,如果这些分析能够对于人们进一步思考日美同盟提供一些参考,将是笔者感到非常荣幸之事。第一部分改造战后日美关系起源于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和改造。美国根据《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彻底铲除了日本军国主义,使日本成为一个民主国家,目的在于不使日本再次成为美国的威胁,实现美国在西太平洋的霸主地位和太平洋帝国的梦想。美国主要采取了四项重大措施改造日本:肃清军国主义、制定和平宪法、保留皇室体制和决定片面媾和。肃清军国主义是通过审判战犯、解除战争责任者公职和解体财阀来肃清军国主义影响,消除侵略隐患;制定和平宪法主要是通过宪法第九条的非军事化条款规定日本永远解除武装,成为一个没有军事力量的国家,从根本上限制日本再次军事崛起;保留皇室体制是民主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主要内容是改造日本的所谓“国体”,通过象征天皇制实现美国对日本的间接控制,使日本成为一个任由美国操纵的国家;决定片面媾和是通过《旧金山和约》将日本纳入西方阵营,隔断日本与中国大陆的政治经济联系,达到分断中日关系,确立美国在亚太地区主导地位的目的。美国对日本的这些改造措施既有对日本的报复成分,又有地缘政治考量,日美之间的权力对比由于战争的结果,发生了颠覆性变化,昔日的敌人,成了战后的盟友。但是,这种盟友关系是从属性的,这是战后日本从属于美国的历史原因,也是战后日美同盟关系形成的基本背景。第一章肃清军国主义要想使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美国首先就要铲除日本的军国主义,只有把日本改造成为一个“无力”的国家,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主导权才能够确立。决定战后日本基本框架的重要文件是《波茨坦公告》,其中规定:铲除军国主义,实施《开罗宣言》的规定……完全解除武装,惩办战犯,通告日本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美国在1945年9月22日发表的《关于日本投降后美国初期的对日方针》中说:美国对日终极目的是“为了不使日本再次成为美国或者世界和平的威胁”。所以“必须完全解除日本的武装,实行非军事化,并把军国主义者的权力和军国主义的影响从日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中清除出去,坚决禁止军国主义及反映侵略精神的制度”。日本投降之后,美国是通过审判战犯、开除战争责任者公职和解体财阀等措施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整肃的,本章并不打算对战后整肃的全过程进行叙述,只把焦点集中在对战犯的审判上,因为东京审判是美国对日本进行改造的第一项措施,它是战后日本的出发点,也是战后日美关系的出发点,它对今天的日本政治和日美关系,以及对美国的占领有抵触的战后日本民族主义倾向都有重要影响,了解这个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节东京审判的概况

东京审判的正式名称是“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因此这个审判是国际问题。法庭于1946年1月19日设立,2月15日,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任命9名法官,后来追加任命印度和菲律宾法官,但是由于美国和法国法官辞职,总人数还是9名。审判限于日本在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对和平的犯罪,由联合国11个国家(包括:美、英、中、苏、法、荷、加、澳、新、印、菲)参加,从1946年5月3日,宣读起诉书开始,用了大约两年时间,审理了被起诉的28名甲级战犯。法庭总共收到4336件证据,419人出庭作证,审理记录48412页。法庭提出55条起诉理由,比如:第一条是在这段期间被告人对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的侵略,第二条是被告人在这段期间对中国东北的侵略,第三条是对中国的侵略,等等。因为审判中途被告人永野修身和松岗洋佑因病死亡,大川周明不能出庭,所以审判时25名被告被判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和木村兵太郎等七人被判处绞刑,其他被告除了东乡茂德被判20年和重光葵被判7年徒刑之外,剩下的16名全部被判处终身监禁。

关于法庭设立的法律根据,可以追溯到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因为这个公约规定了禁止侵略战争的内容。不过,该公约同时把行使自卫权的判断交给了争端当事国来判断,特别是该公约并没有规定对违反公约行为的制裁措施,也就是说,虽然规定了战争是违法的,但是没有对发动战争的个人进行惩罚的规定。关于国际审判的理念,是在1941年8月14日的《大西洋宪章》中规定的,其中包括要解除纳粹的武装,破坏纳粹的国家体制;1943年11月1日的《莫斯科宣言》规定了联合国家共同决定处罚战争犯罪人的内容;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也有关于“制止日本的侵略和进行惩罚”的规定。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不仅在第八条规定了必须遵守《开罗宣言》,还在第十条规定:严惩包括虐待俘虏在内的一切战争罪犯,宣言用的是“stern justice(严厉惩罚)”。日本是在1945年8月14日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的,而且,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投降文件》上签字,承认无条件投降(关于这个问题,以日本学术界为主有不少人认为日本不是无条件投降),也就承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联合国家方面发表的一系列关于惩办战犯的规定。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政府也不得不遵守联合国家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第二节美国掌握审判的主导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日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由国务院、陆军和海军组成的协调委员会(SWNCC)下设的“远东小委员会”(SFE)实施的。他们起草的文件认为,应该追究日本战争犯罪人的“违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并规定犯罪人由占领军直接逮捕,防止嫌疑人畏罪自杀。根据国际协定设立法庭,由各国选派法官,判决的承认和变更要根据国际协议赋予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联合国战争犯罪委员会”(UNWCC)当时设立了一个“远东太平洋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委员长是中国代表顾维钧,他起草了一个“对日政策意见书”,主要内容是:主要犯罪人的“战争罪”、“破坏和平罪”、“反人道罪”和“共同谋划罪”由国际法庭审理,设立检察机关,国际法庭的设置由占领军总司令、管理理事会及其他机关实施,法官由对日战争参战国家中的十个国家推选。顾维钧的这个意见书构成了远东国际法庭的基础。

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远东审判的主导权掌握在美国手里。美国当时有人主张美国应该保持审判的主导权,因为美国是对日战争的主要贡献者,美国还是珍珠港事件的被害国,美国因日本的战争犯罪所受的损害最为严重,超过了德国,所以,美国主张审判活动应该在占领军最高指挥官麦克阿瑟领导之下进行。最后,麦克阿瑟获得了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置权、审判程序的制定和承认权、检察机构的设置权和法官的任命权以及判决的执行、承认和变更权。可见,远东国际审判是以联合国名义进行,而由美国掌握主导权展开的。

美国对日本的占领是日本历史上首次被外国占领。1945年8月30日,麦克阿瑟下令逮捕东条英机,并命令列出甲级战犯名单。9月11日,东条在东京世田谷用贺的家中被逮捕。之前东条曾在家中企图用手枪自杀,但是未成。东条后来在被关押期间陈述了自杀的理由。他说:要是知道审判是正当程序,可以在法庭陈述,就不会自杀了。他是考虑到墨索里尼的先例,怕被交给本国人民,暴尸街头,遭受同样侮辱,像狗一样死去,因此想到了自杀。可见,东条是害怕被日本人民审判的。

1945年9月11日,占领军公布了第一批战犯逮捕令,共计43名,包括外相东乡茂德、海相嶋田繁太郎、藏相贺屋兴宣、商工相岸信介、法相岩村通世在内。战犯嫌疑人起初被关押在横滨监狱和大森俘虏收容所,11月中旬被转移到巢鸭监狱(现在巢鸭监狱的旧址上是东京有名的“阳光大厦”)。

1946年3月11日,东条英机等7人被正式确定为被告人。4月8日,最后确定了26名被告人。4月17日,又将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追加进去,实际上被告人共计28名。名单如下:荒木贞夫、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板垣征四郎、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松井石根、松岗洋佑、南次郎、武藤章、永野修身、冈敬纯、大川周明、大岛浩、佐藤宽了、重光葵、嶋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东条英机、梅津美治郎。第三节判决的主要内容

判决的主要内容首先是日本对苏联的侵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书认为,日本对苏联的战争是侵略战争。苏联1931年和1933年向日本提出过签订中立条约的问题,但是被日本拒绝。1941年日本除了与德国和意大利保持外交关系之外,断绝了与绝大多数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并进入战争状态。这时,日本要求与苏联签订中立条约,苏联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对苏联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也不是日本放弃了对苏联的领土野心。1941年4月,日苏中立条约签订之时,正是德国向苏联发动进攻前夜,日本与德意两国签订过反共协定,目标是针对苏联的。当时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告诉日本外相松岗洋佑,苏德战争将会爆发,到时苏联作为大国将不存在,松岗承诺日本将忠实履行同盟国义务。日方还告诉德国,一旦苏德战争爆发,日本不会持中立态度,日本必将根据条约站在德国一边。不仅如此,日本与苏联签订中立条约之后,由于德国延长了防共协定,特别是当德国向苏联发动进攻之后,苏联大使问松岗洋佑,日本能否严守中立,当时,松岗没有回答。所以,苏联认为,日本与苏联签订中立条约的动机并不诚实,是为了有机会向苏联发动进攻。审判书用了较多篇幅提出了日本协助德国进攻苏联,在中国东北部署大规模军队牵制苏联和日本外交官向德国提供苏联情报的证据。从审判书可以看出,战胜国苏联在东京审判中拥有相当的影响力。

判决认为日本发动的太平洋战争是侵略战争。东条英机曾经说日本在华盛顿与美国的谈判只不过是为了作战准备争取时间而已。战犯辩解说,开战的原因是美国等国对日本进行经济封锁,但是审判书认为,对日经济制裁早在日本偷袭珍珠港之前早就实施了。1939年7月26日,美国就宣布废除与日本之间通商航海条约,这时日本早就占领了“满洲”(中国东北)和中国大片土地。另外,即使这个条约不废除,日本也已经在中国损害了美国国民的利益。其实,日本早就制定了侵略计划,各国不可能再向日本提供有利于侵略战争的物资。美国禁止向日本出口石油是因为防止侵略必须储备战略物资,战犯的辩解不过是日本战前进行宣传的再现。

判决书还认为日本占领菲律宾的行为是侵略。当时菲律宾并无完全的主权,处于美国控制下,日本对菲律宾的侵略,毫无疑问是对菲律宾诸岛人民的侵略,理论上也是对美国的侵略。另外,审判书还认为日本对法国的战争是侵略战争,日本占领了河内、西贡、金边等地。日本对美、英、荷兰的战争也被认定为侵略战争,比如,1941年12月8日,日本发布的对英美宣战布告,特别是对英作战的多数文件都称“大英帝国”,实际上是指英联邦,作战计划明确指出要占领澳大利亚联邦的委任统治地。

判决认为日本对中国的战争毫无疑问是侵略战争。特别是对于南京大屠杀,判决书指出:日本在南京进行了不分男女老幼的无差别屠杀。当时在南京的中国军人只剩下5万人,其他都撤退,这5万人有的离开市区,有的放下武器,脱掉军装,已经没有抵抗能力。但是,日本进城之后,最初两三天,至少有12000人被杀。对于日军的暴行,德国政府代表发出的报告中称,这不是个人犯罪,而是日本军的暴虐犯罪,并说日本的军队是一个“畜生集团”。

在南京城外,日军拘押了至少57000人,这些人中由于饥饿和拷打多半死亡,剩下的大多数被机关枪扫射。另外,中国士兵投降后,大约3万人在长江沿岸被集体用机关枪扫射。据后来估计,日本占领南京后六周内杀害俘虏和市民至少在2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并不夸张,因为埋葬队和其他团体参加埋葬的尸体有155000人,这还不包括被日军烧掉的尸体和投到长江的尸体。

对于这次惨绝人寰的屠杀,当时日本军方有这样的命令:“归还士兵的不稳当的言辞不仅会引起流言蜚语,还会损害国民对皇军的信赖,影响团结。所以一定要严肃指导,一个是要使赫赫战功有始有终,一个是要发扬皇军威武,完成圣战之目的。”可见,当时的日本军方就企图掩盖大屠杀的事实。第四节日本人的反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大部分人,包括在外务省等官僚机构都有不少人对战争表示反省,尽管反省的程度和角度不同,但是均表示了对那场战争的否定态度。比如,受降之后,1945年9月6日,日本新任首相也是战后第一任首相东久尔稔彦在施政演说中表示了对战争的反省。他说:“帝国根据大诏接受美英中苏联合宣言,以非常的措施终结大东亚战争……救万民于困苦,开万世之太平。”他还说:“战败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不管前线后方,不管军人还是平民,全体国民都应该反省,我们要总忏悔。要在神灵面前洗净一切邪念,将来要以过去为戒。”最后又说:“我国国民坚信神州不灭,任何事态都不能使我们丧失对帝国前途的希望,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和平文化的日本……只有这样才能慰藉在前线和后方献出生命的忠魂和英灵。”他提到了全体国民的反省和总忏悔,提到了将来要以过去为戒,要建设一个和平文化的日本。东久尔作为皇族,他的反省也只能到这个程度。

东久尔的继任者币原喜重郎在1945年11月28日的演说中提到过日本的民主化和排除军国主义的内容,他说:“我国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国民肩负着除去复活与强化民主主义障碍的任务。在我国国民中,自从明治时代就逐渐产生了民主主义倾向,但是近年,这种倾向被反动势力所压制,其成长被阻止。所幸这种思想的根没有完全枯萎掉,现在从反动势力的压迫中解放出来,比较容易恢复其活力。”“近代民主主义倾向复活的根本条件是教育的刷新,政府必须排除军国主义及其极端国家主义的教育。”同日,陆军大臣下村定说:“我作为最后的陆军,在议会向全国国民道歉,陆军要解体,对于过去的罪行我们今后要以事实为根据进行道歉和赎罪,但是也不能抹杀纯忠的军人之功绩,特别是对战死的英灵应该怀有同情。”币原与下村的反省分别处于不同的角度,虽然提出要废除军国主义,但是却只提到排除军国主义,建立民主主义,以及向日本全国人民道歉,没有对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省和歉意。下村定的发言为后来日本人纪念战死的军人留下了伏笔。

1945年11月30日,无所属议员福家俊一在国会发言中指出了日本的战争责任问题。他说:“我是一个从战场生还的复员兵,两年前应召入伍,正在恶战苦斗之际,得知我国接受《波茨坦公告》。我国三千年的历史上未曾有的民族悲剧,我们前线的士兵茫然不知所措。痛定思痛之后,深感建设新日本,救国民于灾难,开万世之太平,是天皇陛下的仁爱之心。但是,在此之前必须对大东亚战争进行调查,追究战争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子孙再次免遭其害。战争的责任者至少包括在重臣、军阀、官僚、财阀和政治家之中,是他们把国家引向了灾难的深渊,使国民承受了战败的痛苦。这些人至今仍然身居高位,不思反省,把战争的责任转嫁到国民头上,他们对上欺骗天皇,对下误导国民。对此,我作为一名复员士兵,断然难以允许”。福家的反省发言体现了日本人认识到战争的错误性,甚至要求追究战争责任,但只是日本式反省,也没有从道德上,特别是从被害国的角度进行反省。

日本外务省支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没有从政府角度给予战犯以帮助。在远东国际法院审判之前,虽然日本政府有过“自主审判”的构想,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后来又有人提出政府应该组织一个有力的辩护团为战犯辩护,因为他们认为辩护内容对日本的将来有重要意义。他们的基本辩护主张是天皇应该免除责任,陆军对于侵略中国有责任,但是海军没有战争责任,也就是说对美战争日本没有责任。但是,这一构想被亲美的外务省否定。他们认为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条款投降,法理上应该协助对战犯的审判,所以,外务省也尽量避免给人以“庇护战犯”的印象。最后外务省只限于在提供资料和证人方面给予协助,拒绝对辩护提供指导,战犯们实际上是独自在法庭上与控诉方周旋。

吉田内阁对东京审判持积极态度,并对军国主义深恶痛绝。他说:“我国自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次在战争中失败,既然我们已经成了战败国,大和民族就应该像大和民族,日本俗话说得好,菜板上的鲤鱼,挣扎抵抗也没有用。”所以,吉田茂欢迎东京审判,如果战败国需要做出牺牲的话,那就是通过审判战犯重新建设日本。他认为,日本自“满洲事变”(九·一八事变)以来,军国主义就是政治的“癌症”,他们自20世纪20年代就把日本引向了歧途。所以,1946年10月,吉田茂曾经给麦克阿瑟写信说,负有战争责任的是军人、官僚、右翼和一部分财阀。吉田认为通过审判战犯铲除军国主义,对于日本推行对美协调外交有好处。美国的占领政策已经很宽大了,审判战犯是容许范围内的事情。所以吉田内阁对于审判的基本方针是:根据“终战诏书”的主旨,对于战争审判,日本政府忠实地履行联合国占领军总司令发出的一切指示。对于战犯,日本政府不提供任何公式辩护,政府各机关只在占领军总司令的允许基础上向被告家属提供联络等事务性服务。第五节战犯的态度

辩护分国家辩护和个人辩护。国家辩护是证明日本国家没有进行侵略战争。日本人组成的辩护团的主张是日本发动的战争是自卫战争,即“自卫战争论”。辩护人认为法国、英国、荷兰、美国对日本进行经济封锁,这是引起战争的主要原因。日本与欧美国家进行的战争不是侵略战争,而是彻底的自卫战争。被告人还认为荷兰就首先向日本宣战,所以日本与他们的战争不是侵略战争。但实际上日本长期谋划在荷属东印度的经济优越地位。1941年,日本的要求被荷兰拒绝,所以,日本制定了入侵东印度的计划。特别是战犯们不认为日本对中国的战争是侵略,他们只认为是“事变”,认为这个战争是对中国的“膺惩”,因为中国不承认日本民族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还拒绝与日本合作,所以要惩罚。

日本辩护团副团长清濑一郎认为,法庭并无对“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和“杀人罪”的管辖权,非战公约也没有对侵略战争的犯罪化规定。他认为法庭把战前日本的大政翼赞会和翼赞政治等同于纳粹组织是错误的,日本没有像纳粹迫害犹太人那样犯“违反人道罪”。他还认为“九·一八事变”是自卫反击中国军队的进攻,不是谋划的结果,“满洲国”的建立是“满洲”居民自发的运动,“卢沟桥事件”的责任在中国方面,日本曾努力把事态限制在局部地区解决;20世纪30年代日本与苏联之间发生的“张谷峰事件”和“诺门坎事件”是边境争端,不是侵略战争;日本与德、意两国缔结三国同盟条约不是为了准备对美战争;到1941年秋季为止,日本的经济统制和军备都是防御性的,太平洋战争是日本为了生存不得已而进行的自卫战争。因此,清濑一郎全面否定了日本发动战争的侵略性,与检察方面提出的“侵略战争”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较量。

个人辩护是指对战犯嫌疑人个人的辩护,然而,对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全体被告却都主张无罪,没有丝毫的反省。以下是这些被告的辩护人主张的要点:(1)辩护人为荒木贞夫辩护,认为他无罪。荒木贞夫是陆军大将和陆军大臣,起诉的理由是他参加了1928年的侵略阴谋。但是,辩护人认为,“九·一八事变”爆发时,他不是陆军大臣,他是事件之后为了处理该事件被任命为陆军大臣的,所以,并无关于“残虐行为”的证据。(2)辩护人为土肥原贤二辩护,认为他无罪。土肥原贤二是奉天特务机关长,侵华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辩护人认为,侵略战争谋划时期,他已经出征战场,属于服从命令行为,没有参与“残虐行为”的证据。(3)辩护人为桥本欣五郎辩护,认为他无罪。桥本欣五郎大佐在“九·一八事变”时是参谋本部俄罗斯班班长,“卢沟桥事件”之后成为民间人,后来被任命为炮兵第十三连队长。辩护人认为,1937年炮击英国军舰是因错觉导致,所以没有他参与“残虐行为”的证据。(4)辩护人为畑俊六辩护,认为他无罪。畑俊六是陆军大臣。辩护人认为,战争爆发时并无他参与谋划的记录,他成为“中支那派遣军”司令是在南京陷落两个月之后,当时南京局势已经平稳,所以无罪。(5)辩护人认为,平沼骐一郎虽然担任过首相和枢密院院长,但是没有证据表明他参与了在中国的“残虐行为”。(6)辩护人认为,广田弘毅虽然担任过首相和外相,但是对他以南京大屠杀为由起诉是莫名其妙的,实际上他对于日本在中国的军事行动是有异议的,他还因此辞去了外相职务。辩护人指出广田不认为日本对英美的战争是“自存自卫”战争,所以,对他的起诉是一个错误。(7)星野直树是国务院总务长官、企划院总裁和东条内阁书记官。他的辩护人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官吏,关于他在“满洲国”经济上排斥其他国民,实际上是对“满洲国”外资政策的误解。(8)板垣征四郎是关东军参谋和陆军大臣,侵华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他的辩护人认为,“九·一八事变”是根据关东军司令本庄繁的命令行事,广东和汉口的杀人事件发生时,他是陆军大臣,以此给坂垣定罪还不充分。(9)贺屋兴宣是东条内阁的藏相,是职业官僚。他的辩护人认为,广东和汉口的杀人事件与他无关,当时他已经辞去藏相职务。(10)木户幸一是内大臣和文部大臣,“九·一八事变”时,他是内大臣秘书官,没有参与密谋。他的辩护人指出,他实际上是日本亲英美集团的一员,他推举东条内阁是为了避免日美战争,他认为东条可以控制少壮军官,他没有参与共同谋划。(11)木村兵太郎是陆军次官,缅甸方面军司令。他的辩护人认为,他是一个忠实于自己国家的军人,他担任陆军次官和缅甸方面军司令只是服从上级命令,但没有关于他直接虐待俘虏的证据。(12)小矶国昭担任过陆军军务长和首相,是陆军中的中立派。他的辩护人认为,“九·一八事变”时他是陆军军务长,他是遵照命令行事。太平洋战争期间,他认为战争是自卫合法的战争,并履行了首相职务,所以,辩护人认为他没有虐待俘虏的证据。(13)松井石根是侵华日军“中支那方面军”司令,他的辩护人认为,他是根据中央的命令进攻南京,作战中他在苏州指挥部,到南京只有很短时间,所以,他没有南京大屠杀的责任。(14)南次郎是陆军大臣,关东军司令。他的辩护人指出,他在“九·一八事变”时作为陆军大臣曾主张不扩大事态,海外派兵权不在陆军大臣而在参谋总长,而且在他任关东军司令期间无虐待俘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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