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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3 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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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威廉·莫里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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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腾的洪流

奔腾的洪流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奔腾的洪流作者:[英]威廉·莫里斯排版:KingStar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3-16ISBN:9787918003384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岔裂之水及依水而居的乡民

据传,曾有一条汹涌浩荡的河流,奔腾向南流入大海。该河的河口地带有一座富庶的城市,因着那入海口得天独厚的港湾修建兴盛。如今,港口船桅矗立,放眼望去俨如一片巨大的冷杉树林,树身打磨得光滑顺平。

然而该河的上游地带却是另一番景象。洪水一泻千里,最巨型的海轮和快速帆船在此破浪砥砺;这些船时常停在一些风景宜人的临村高地,靠岸的时候,帆桁险些要戳到农家的窗户上了,而船首的斜桅则一路往前推行,穿过无人问津的废堆、乱拱的猪猡和急躁乱跳的鸡群。礼拜日的乡村教堂里正做着大弥撒,不安分的小伙和姑娘们透过走廊边的圣像窗户,可以隐约望见高高的船桅;于是他们的心思便飞离了慷慨布道的牧师,顾不得他布道的言辞和手势,满脑子幻想起那些遥远的国度和奇怪的人群。一些人会被出行的渴望折磨得心痛难耐:他们渴望能够到处走走,去瞧瞧新鲜事物;破浪的甲板和鼓满风的风帆,却一次次地将它们送到足不出户的人家门口。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似乎只要一离开教堂,他们就能偶遇印度的圣托马斯迈下舷梯,与他们共度奇妙的圣诞节,享用隆冬霜降时节留守居民的圣诞晚宴。当潮水退却,水流再也无力承载起航海的龙骨船上行(此时前行一百英里都很困难),这条大河依然气势滂沱、宽广开阔。下游的水流不疾不徐,每当西南风吹起,驳船和轻量级的龙骨船便可以在河上扬帆启航,无需抢风也能航行。若是遇上恶劣的天气,风向对出行不利,不愿在河岸间奔走的航船则需借助牛马牵拉行船,帮商人们运送货物换取微薄的收入。

此外,还有不少支流也汇入了这条奔腾的洪流,其中一些并不逊色于阿宾顿小镇之畔的泰晤士河;而我,本故事的收集者,就住在阿宾顿的黑卡农之屋里。神佑圣威廉和圣理查德,还有神圣的奥斯汀,我们黑暗之中的明灯!是的,还有一些支流更为宽广,因此这片土地渔业兴旺、水运昌盛。

这条河流名为“岔裂之水”,位于河口处的城市叫做“岔水之城”。鉴于之前提及该河为内陆城市的货运商业所做的贡献,城市里和这片土地的上的人们(尤其是城里的人们)对这条河名字的由来并不知晓,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他们经常打趣或是嘲笑这个名字,因为他们深爱着这条河流并且以它为傲。因此他们说:它并不是分裂者,而是凝聚者;正是它连接起了土地,沟通了海滨;正是它让荒蛮之地成为宜居之地,让荒芜之境繁花盛开;没有哪一条供车畜通行的陆路大道,能像这条河运航道一般多福多乐。即便如此,在我看来,人们不会无缘无故给任何城镇、山脉或者河流命名;人们出于感动为他们的家园命名,其个中原因,若不是为了铭记曾经的壮举,或由于某些传闻,就是因为一些其他的正当理由,甚至有可能,“岔裂之水”这个名字跟这些原因都沾一点儿边。若我知道这名字当中的原委,肯定现在就会告诉你们。

想必你们一定知道,这条奔腾的洪流其流经之地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它贯穿城市附近的原野而过,流经大片肥沃的草原和宽广的山谷,一直蔓延至北方深处。不过,若有人顺着水流追根溯源,最终会在深山中抵达河流的源头。虽然该处水域远不及下游壮阔,但水势汹涌依旧,距离主要的海域近两百英里。河流自山中而出,分为三大干流,还有许多股小溪流,看起来十分凶险可惧:因为这几大干流充溢着山里所有的峡谷,根本无人可踏足,也没有山羊的立足之地,除非在离水面一百多英尺的地方,而那里也是险象环生。正如那推动冬季水车的水流在甲虫和悍鼠常出没的草地附近川流不息,这条河也同样在亚当后裔和他们所驯养的牲畜之间奔腾不息,但谁也没有胆量敢在河流之上修建一座桥梁。

如前所述,无人能够走得了河谷地带;然而如果你不畏艰险、不辞辛苦地翻越过山颈,走出了那片深山,你会再次面临这条洪流。它奔涌着将一片沙石地劈开,地上无树无木、寸草不生。这时的洪流水域宽、水位浅,但水流湍急得无法用言语形容;河的两岸,则遍布着洪流自高处冲刷下来的各种滚石堆。稍后你便会知道,由此处前往高山上的源泉,水流可能会因为水位的深浅而时窄时宽,然而水势却并未减弱,因为,不仅有来自沙石堆里的涓涓细流注入到河水之中,如果你沿着群山往北走,此地两岸的河湾和山脉也有补水来源,如前所述,该地是它主要的源泉。

当你跋涉过大约六十英里的乱石堆后,地势开始好转,绿草又出现了,但是依然见不到树木。这些草蹿成了一片荒原,自河岸延伸至东西两侧,并且蔓延到山顶,黝黑的岩石在那儿高高耸立。至于洪流本身呢,此时它已凝聚成为一股环流,深邃且无比汹涌;河的两岸是高约二十英尺的高陡岸坡,黑色岩石径直插入河水之中;很长一段路都是如此景状,除却河岸随着河谷向北山奔腾而去,变得越来越高。

不过,随着河岸的升高,地势也变得越来越好了:绿草如茵,在各处的角落和缝隙里生长着小桦树丛和小灌木丛。但是,最丰美的牧草则蓬勃生长在岔裂之水的河边;那是块几英亩的小地,真的非常小,它正好从河谷往河水里突出,位于接近河湾的小山丘上转向南面,或是在洪流的东面(河水正好在此自正北面流向南面)而随着它蜿蜒扭转——在河湾边上本身就有一些斜坡向西南方向扭转。这些地方有一些坝堤,围起来防御鹿儿,里面种植着黑麦,还有一小部分是大麦,用来做酿造啤酒和麦芽酒的麦芽,否则在这地势高且多大风的峡谷里,居民将无法享受到美酒。值得一提的是,岔裂之水东岸的土地比西岸的更为优渥和丰产。

至于这片土地上的居民数量,虽然现在也不多,但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代应该更少。他们之中没有什么伟人,没有国王,没有伯爵,也没有总督,而且曾因河谷里强盗猖獗,生活一度异常艰难。不过,该地的居民在河流的两岸都有所分布。无论是东岸还是西岸,他们都未曾与河谷之外的世界完全隔断,因为,虽然到达此地颇为费劲,但却不用冒多大风险便能爬上河湾,再由东岸或是西岸绕过山颈。自西岸大约四十英里,自东岸大约五十英里,你就可以来到一个人口相当稠密的山谷,那儿有两三个市集小镇。这些小镇是河谷居民常去的地方,他们会到这儿卖羊毛(因为他们自己无需织物)或是做些别的买卖,这样他们就可以买一些诸如餐具和盆盆罐罐之类的精细物品了,不过主要是买木板和木料,因为家中或缺的缘故。

然而有一点你必须知晓,那就是,不管下游的居民认为“岔裂之水”这个名字多么的名不副实,在上游的河谷地带以及下游远至山南地段,人们都认为没有比这更贴切的名字能够形容它了。除了飞禽之外,任何想要越过此河的人畜无一能够幸免于溺亡。不,若有人朝着上游的方向,去往该河发源于大山深处的泉水之境,他也很难从河的一侧跨到另一侧去,因为那儿根本无路可走:眼前只有一堵陡峭的岩石墙,上面险崖峭壁、险象环生,白尾鹫、鹗和矛隼在上面筑满了安稳又坚实的巢。因此,东河谷的居民跟西河谷的居民之间所有的沟通,都只能是通过向着这股哗哗旋转的黑水大喊大叫完成,连他们自己都觉得那是在用一种可怕而且未知的语言在进行交谈。

事实上,在一些节日,尤其是在仲夏节之夜,那些居民会鼓起勇气,盛装打扮,齐齐聚在洪流最狭小的地段(除此之外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地方);而后,河两岸的人们会滚动大火轮,或者玩些别的仲夏节游戏,他们弹奏弦乐,吹奏号角,唱起古老的歌谣,纷纷举杯敬酒,送完祝福后互相作别,回到各自家中。但是在东岸,从未有人能够触碰到西岸任何人的手。不过,之前提到的市集小镇里也有些奇怪的言论说,他们最终会相遇,在距岔裂之水的河谷地带很远很远的地方。第二章威特莫尔与少年奥斯伯恩

现在让我们向着故事的核心再迈进一步。在岔裂之水的东岸,不久前曾有一座庄园叫做威特莫尔:它坐落在河谷中,和其他庄园相比显得尤为孤单,因为河谷里只有一座小木屋与它相依为伴,面向山谷顶上的群山。威特莫尔的地理位置并不恶劣,庄园所有的屋舍都矗立在一座低矮绵延的小山之下,山丘更宽广的一面转向西南,因此那里的玉米长得年胜一年。坐落着威特莫尔庄园的山丘处在河谷的平原之上,距水边一英里处。适合牛马进食的牧场围绕着它,那里有丰美的牧草,羊群则都在西边的河湾至东边的梗草地吃草。梗草地接近坡顶的地方,有一片灌木丛可用作柴禾与木炭,越过那儿,还有大片适合放羊的土地。

然而,尽管这座庄园的土地在村庄中称得上肥沃,威特莫尔却受不祥的名声所累。乡民们若有选择余地,必然会欣然迁往别处,所以庄主很难雇到人来为他工作。许多乡民秉信,这座山坡在古时曾是矮人和地精的居所,而这些矮小的生物对把玉米种在自己的祖居屋顶上,还把他们排挤出此地的亚当后裔心怀嫉恨,因此招来厄运,在此地萦绕不去。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这里大部分情况下都人丁不旺——至少有人注意到,庄园的传承曾发生过断代,失去一了整个父辈,只有祖辈和孙辈隔代相传,令人怀疑幸运是否真的有眷顾此地。不过即便如此,此刻故事也已经开始了。

当时威特莫尔的上任主人英年早逝,他的妻子也在一两个月后随着他撒手人寰。因此在这幢屋子里仅剩下:这对夫妻的父母,男人度过了五十个春秋,女人也有四十五岁了,两位都精神矍铄,身体健壮;一位七十岁的老妇,她是庄园主人的亲戚,养育了已故的年轻庄主;还有个小家伙叫奥斯伯恩,他今年十二岁了,是一个强壮勇敢、身材高大、性格阳光又容貌英俊的孩子。这四个人都是威特莫尔的住民,有时这里也会雇一个佣工,对方通常是迫于生计来此逗留六个月左右。这里必须介绍得再细致一些,不管是在河流这一侧的上游还是下游方向,除却之前提到的那间建在上游四英里处的山上的小房子,威特莫尔方圆十英里之内再没有第二座房屋。那小房子的名字叫刺屋,颇为引人注目。再者,至于那个被称为“克洛文集市”的地方,它夹在两侧的乡民中间,建在威特莫尔之下七英里之处。所以在上帝眼中,威特莫尔也是一处与世隔绝、鲜有人迹的地盘。因此庄园里的所有男人必须得尽可能久地辛勤劳作,日行不辍。即使是奥斯伯恩这样的小家伙也得完成他份内的活计。到了我们的故事即将展开的时候,他的工作主要围绕着房子,或者是其他山丘上的事物,抑或山丘周围的一切。他负责把鸟雀从玉米地里吓走,给一亩地除草,照料那些放养在花园中的老马,有时也要喂鹅。的的确确,两位老人极其喜爱这个乡下男孩,但是顾忌到他的大胆和不安分,他们不愿放孩子走出他们的视野。河谷里也确实存在许多危险,特别是在崎岖又荒凉的尽头。然而尽管总有被人类的沃土所抛弃的绝望者迷失在此地,很大程度上,危险并非来自全副武装的劫掠者。虽然总有小道消息说有不法分子潜藏在山颈上,但是这里却基本没有丢过一只绵羊,一头牛,或是一匹马。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更多的是其他人们视为常态的危险,像是水深浪急的岔裂之水,以及在山坡与山麓中狩猎的狼群;此外,甚至还有来自那些罕见的生物,诸如矮人和地精的威胁:如同传说中所讲的那样,他们喜欢把像是奥斯伯恩这样可爱的人类小孩诱引到他们的王国中去。

千真万确地,把这个小家伙圈在视线范围内,主要原因是出于爱而非恐惧,尽管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心中博动着冲破束缚的渴望。不过你大概也能明了世事并非永远平静无波,有一天这个小家伙失踪了很久,而在他的祖父前去寻找后,最终是在从草地到水边的半路上,一个湍急的涡流上方发现了他。这个小家伙当时正从岸边陡峭的岩石上攀爬下来——岩石临水的部分被水流冲蚀成了一根根石柱,如同一架被不知名的力量凿出许多坑洞的管风琴——然后他就卡在了岩石间的一个角落里,上下不能,直到庄主(他的祖父)垂下一根绳子,把他拉到草地上。

或许他还是有一点被危险吓住,被因为让长辈担惊受怕而挨的一顿打震慑到。尽管他在见到祖母的泪水,见到她为他哀愁,抑或是在见到老妇人为他必然因莽撞而折掉的寿数而悲叹时,会感到些许触动,但是这些却绝不能阻止他再次跑出庄园以身犯险。还有一回,他又消失了整整一夜,不过第二天他轻松愉快地回到家里,只是异常地饥饿。而当庄主责问他去了哪,并扬言要用鞭子抽打他的面颊的时候,男孩回答他不在乎挨打,这是他人生中最高兴的一次,因为他沿着河谷向上走了很遥远的路,大约在暮色降临之际(当时是五月中旬)他遇见了另一个快乐的小家伙,比他要大上一点,向他展示了很多新鲜的把戏,最后还带他到自己的家里玩耍。“他家不像我们一样是用石头和草皮造的,”他说,“而是在岩洞里面。在他家里我们消磨掉了整个晚上的时光,那里只有我们两个,再没有什么别的人。之后他又给我表演了更多新奇的把戏,令人目眩神迷,不过有些真的把我吓了一跳。”

于是他的祖父问他那些把戏是什么样的。奥斯伯恩说:“他拿起一块石头敲了敲,嘴里念叨了一些什么,就把石头变成了一只老鼠,它毫不惧怕地和我们玩了一会。不过很快它就变大了许多,直至超过了一只野兔的大小。那时这个游戏还很不错,直到它突然用两条后腿站立了起来,然后它就在我眼皮底下变成了一个小孩,噢,不过个头看上去比我要小多了。接着它便逃开我们,一头窜进了茫茫黑夜中,发出墙缝后老鼠一般的尖叫声,只是还要响亮不少。嗯,之后我的玩伴就举起了一把大刀,对我说:‘现在,勤劳的小伙子,我要给你看一个真正有趣的游戏。’他办到了。他把那把刀的刀刃比在了自己的脖颈上,还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但是他既没有出血,也没有摔倒在地,反而捡起了自己的脑袋装回了原位,像我们的大红公鸡一样站着喔喔地啼了两声。然后他说:‘小朋友,小公鸡,现在我要在你的身上试试同样的把戏。’他拿着刀向我走来,但是我有点害怕,就抓住他的手,把刀夺走。接着我和他摔跤角力,把他掼倒在地。然而我必须立刻放他站起来,因为就在我按着他的同时,他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了。随即他把我推离他的身边,放声大笑,说:‘果真有一个英雄来到了我的家里!好吧,我会把你的头颅留在你的肩上,因为恐怕我是没法把它装回原位的。要是真的掉了头,对你来说未免就太遗憾了。毕竟将来你可是当真会成为英雄的!’再后来,他也没再和我玩别的什么,只是坐下来,并请我仔细聆听。接着他拿出一管小笛子放到嘴边,吹奏出甜美又欢快的乐音。吹罢,他放下笛子,开始向我讲述那些关于参天大树茂密生长的树林的故事,包括他的族人过去是如何在其中居住,用精湛的铁匠的手艺将黄金、白银和生铁制造成最瑰丽之物。这一切都深深吸引着我。他又说:‘我告诉你,有一天你会得到一把宝剑,那是我祖父的造物。因为我的祖父和父亲都很长寿,所以那是一把相当古老的剑。’当他说话的时候,我觉得他不再像是一个孩童,而是一个小小的老人,白发苍苍,满是皱纹,不过没有胡须,他的头发像是玻璃一样闪动着光芒。再后来——我睡着了,醒时已是清晨,我环顾四周,也没找到有什么人和我在一起。所以我就起床回家,完好无损,我的亲人,只要你不打我的话,我就什么事也没有。”

现在你可能会猜想,在知道了他遇到的是一位矮人后裔之后,两位老人是否会被这个小家伙的故事吓到。他的祖母把他举起来抱在怀里,无比疼爱地亲吻他。而那位名叫布丽姬的老妇人也同样照做了一遍,之后说道:“看看,亲人们,要不是因为我防患于未然,这个被保佑的孩子也许就无法回到我们身边了。告诉我们,亲爱的,你戴在脖子上,用衬衫盖着的是什么?”奥斯伯恩笑着说:“是你在我脖子上挂的一小块羊皮纸,上面画着许多符号,装在一个丝绸小包里面。别怕,养母,我会一直戴着它,因为这是你做的。”“啊亲爱的!你可真是个善良的小家伙!”那位老妇喊道,“我要和你们说,亲人们,我从我们的牧师那里得来的那张羊皮纸,它法力非凡,能驱走所有邪恶之物。因为那上面画着一个神圣的十字架,在其上又写有三位圣王的姓名,还有一些我读不懂的句子,是用书面拉丁语所记。”这两位女人再次好好关切了这个小家伙一番,与此同时一家之长则站在一边不断地嘟哝着抱怨。这一次奥斯伯恩免挨祖父的打,但是对方要狠揍他一顿的威胁让他不得不慎重考虑下次是否还要去走那条路。两位女人也恳求他,希望他从今往后能顺从他祖父的意思。

但是有件事奥斯伯恩从未向自己的亲人们提起,矮人将他用来玩砍头游戏的那把刀连同漂亮的刀鞘一并赠予了奥斯伯恩,还说这把刀可能会带来好运。因此小奥斯伯恩将这把刀藏在衣服里,和那张画有神圣的十字架、记着智慧的语句的羊皮纸放在一起。第三章野狼攻击羊群

在说下面的事儿之前,我要强调一下,年轻人的冒险和使坏是很重要的。如前文所述,那时他刚过十二岁,正值深秋时节,夜渐渐变长了。那时有一个佣人和他们住在一起,他的工作是把羊群赶到野外:有时去东面的梗草地,有时去远处的河边,以免它们跟黄牛抢草吃。既出于自愿,也是应庄主要求,奥斯伯恩和这个名为约翰的佣人一起去了野外,帮他看守羊群,以免羊儿走得太远。一天傍晚,碰巧奥斯伯恩没和他一道去,约翰从梗草地回来得比平常晚了些。他看上去受到了惊吓,脸色惨白。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当天色渐晚时,三只巨大的野狼扑向了羊群,并大肆屠杀。显而易见,他从未和狼群这么近地遭遇过,他只能远远地站着,直到它们吃饱了晚餐。然后他绕过那杀戮之地,把尽可能多的羊赶到一起。庄主痛斥了他的懦弱无能,并在那天晚上多少克扣了他的食物,因为算上被狼群屠杀了的和受惊逃跑的,羊群里一共少了十七只羊。约翰争辩说,他也无能为力,除了一支牧羊杖,他手无寸铁,而且狼群一开始就咬死了他的狗。但当他说这些时,坐在旁边的奥斯伯恩想,他看着高大又朴实,怎么会这么没有担当。

次日,庄主和约翰又去了梗草地,想找找看那些走失的羊有没有幸存下来的。他们都带上了盾和短矛,如果狼群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他们,就跟它们决一死战。与此同时,奥斯伯恩应庄主的要求,赶着羊群下到水源那边;小伙子倒也乐意为之,因为这神奇的河水似乎总是吸引着他。那天晴空万里,他漫步在羊群之中,跟它们和睦相处的同时随手拔出他的刀把玩着,就像往常独处时一样。这确实是个好武器:刀柄雕刻精美,刀刃处有镶金的古文,刀鞘是银质的。此时他站在河边,目光越过河水看着对岸。这条河的大部分河道都跟雷丁镇边的泰晤士河差不多宽,只有几处窄一些。但这天,在视野范围内,河岸上一片风平浪静,除了一些飞禽,还有他去办差事时一头哞哞叫着过来随他一起走的公牛。至于他倒底办了什么事就不清楚了,因为当时也没人跟着他。他在天黑前赶着羊群安全回来了,照他祖父要求的那样,没去离庄园太远的地方。

片刻后庄主和约翰就进来了,都不怎么高兴。他们除了五六具羊尸的皮囊和骨头外,连羊的影子都没见着,倒是看见狼群了。他们来到昨晚约翰待的地方,手中拿着矛和盾,似乎不应该感到害怕的,但他们还是转身拔腿就跑了。现在他们坐了下来,瞪着彼此,时不时互相嘲讽一番。但他们达成了一致,认为这些狼体型巨大,又异常凶狠,任何人见了都会害怕。不过最后,约翰这样说道:“好吧,主人,就像人们说的那样,河谷里没有一家能躲过霉运,我觉得围困我们的不是普通的狼,而是地精或是矮人,或是夜晚出没的亡命之徒披着狼型外皮变来的。”

这些话令庄主大为光火,他平常就最听不得别人讲威特莫尔的坏话。盛怒之下他早已忘了恐惧,说道:“听听他说的蠢话!你从没想过要挡在你主人的身前,这几年也变得不中用了。而现在你又要编些故事,掩盖你的懦弱无能。”约翰陪着笑说:“冷静点,主人,事实是您先跑的,也是先跑进门的。”“你说谎,”庄主说,“我告诉你,无论谁当时害怕了,现在你该感到害怕。”说着就起身给了约翰脸上重重一击,把他打倒在地。约翰跳起来打算还击他的主人,但这时庄主夫人和布丽姬进来了,端着热腾腾的晚饭,而且似乎有一种力量阻止着他的胳膊,他坐了下来,怒不可遏,一言不发。然后庄主夫人说道:“这是怎么了?你去决斗了吗,约翰,你脸怎么一块红一块紫的?”

年轻人此时大笑,诗歌涌到嘴边,他唱到:“白茫茫的梗草地

寻羊人出发了:

长矛和盾

田野里遇到仇敌,

但战士的刀鞘内

也绝非善类,

主人和男人

一见就跑。

但此刻在这个厅内

两人中的一个

恐惧逐渐褪去

并且摩拳擦掌

而另一个坐在那儿,

恐惧又开始萌发

来自人和白茫茫的梗草地。

继而食物上了桌,

金发的人儿进来,

美味的食物,灰色的眼睛,

让无能的看门人吃吧,

这个被打了的男人,

而角落的小伙子

站在墙边的角落,

你英俊像金色树,

和亲爱的奶娘,

生怕肉变凉

给那畏惧的和无畏的。”

大家都大笑起来,但两个男人都有些不情愿的撇了撇嘴。庄主说:“话虽如此,亲人,恐怕一顿鞭子可以当你诗的酬劳。”但奥斯伯恩大笑,他精致可人的脸庞又开口吟唱到:“哦,庄园的主人,

从不对佣人动手,

直到遇到灰狼

在风儿疲惫的地方。”

唱罢便埋头于食物中大快朵颐,在那些女人们看来,她们的小亲人有着一颗战士的心。他的亲人们由衷地喜爱他,她们亲切地对他微笑,他一个个看着她们,说:“三位母亲养育了我,

一位已经走了,

但两位还在这儿,

忠诚,美丽。”

至于庄主,几片好肉下肚后整个人已怒气全无,他心中暗想,他的孙子本该向着他说话的。第四章暴躁的约翰与庄主决裂

次日约翰来面见庄主,对他说:“主人,我怀疑吧,有那么一天,我就不得不为你昨天饭后给我上的热布丁付出代价,接着我就得迈动我的双脚,离开这条直道。所以呢,我觉得自己最好今天就走。”“好吧,”庄主说,“如果你意已决的话,那就走吧,魔鬼会跟随着你。但是就像我在颧骨上给你的一拳,如果你肯乖乖挨上一脚的话,我还要再踢你呢。虽然你不再勤恳工作,双手也不如从前灵巧,不过在这太过荒凉孤寂的冬天里,也可能会受人惦念。”

约翰说:“没错,庄主,但是对此我还有其他的话讲。威特莫尔对我并不友好,虽然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挑战你庄主的威严。我不爱此地的群狼,它们如此巨大可怖,甚至足以吓退两个孔武有力、手握武器的男人;我也不爱此地的矮人,那些生物会砍下自己的头颅再复位,招待小孩像客人一般,不伤害他们。在我看来,这意味着终有一日,他们会成为这儿的座上宾,不过谁知道这一天会在多久以后到来呢?反正我也不在乎多这样一个人同桌吃饭。接下来就说到你的孙子了,他是个很英俊的男孩,还是一个出色的诗人,纵然那诗只是突然之间灵感迸发,涌上他的心头的。但在我看来,他过于自夸了,而且我已觉察到,过不了多久,家里就会有两个主人分庭抗礼,而对我来说一个就已经够多了。最后,至于你的女亲戚们,我再清楚不过,年复一年,我永远别想从她们那里得到只言片语的夸赞。所以,把番话这当作我的临别赠言吧,一旦拿到薪水,我立马转身就走,走下河谷去找个更快乐的庄园住下来。”

庄主尖刻地看着他,而后背过身去,从胸前取下一只口袋,取出一些白银,数出几小片,摆在约翰(自此之后,他就有了个外号叫“暴躁的约翰”)的面前,说:“这是上好的白银,用以支付你的佣金。现在我一个字也不会和你多说,不论好坏。拿上这些,你最好自己看着点,小心这些几个月前刚融炼出来的白银马上就被你挥霍一空。然后给我迈起你的双脚,赶紧滚出这条大道。”约翰拾起了他的银子,装进袋里,然后说:“庄主啊,既然现在我已经切实拿到了我的工资,我觉得是时候回报你昨晚打在我脸上的一拳了。”

约翰是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强壮的男人,岁数正当三十。而庄主已经上了年纪,早已不再强壮有力,因此这场架的结果看上去毫无悬念。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约翰冲向庄主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双脚被人拉了一把,令他摔了个嘴啃泥。当他重新爬起,却看到他的一边是手握棍棒的庄主,另一侧则站着已经拔刀出鞘的奥斯伯恩。男孩大笑着说:“为了离开一事,你已经磨蹭得够久了,也长篇大论得够多了,恐怕你还是一刻也别再多留为妙。或者你想要先睡一觉再走?还是算了吧,虽然你滔滔不绝了很久,但是现在毕竟还没到晚上呢。”

于是暴躁的约翰站起身来,抖落身上沾染的尘土,把已经收拾好的包袱扛在肩上,穿出大门,沿河谷而下,去向一定会欢迎他的亲戚那里。他一路都是徒步而行,因为他已经羞愧至极,没有脸面再开口去请求借匹马来代步。

于是一整天就在层出不穷的事情中消磨过去,绵羊被放在靠近田地的地方吃草。庄主说不管有没有狼,次日他都要把羊赶到梗草地上去。但是他嘴里反复不停地念叨这句话,似乎还未下定决心。到了晚上,庄主拔出自己的一柄古老的宝剑,坐下来在磨刀石上磨快。之后他们都安心地睡下了。

但是到了凌晨日出之前,庄主发觉屋里有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于是他坐起身来仔细倾听。接着他就听出有一只手在拨弄他挂在折叠床另一边门板上的三面盾牌,当听到这个人向门边走去时,他微笑着重新躺了回去,但是与此同时他又听见羊群叫成一片。这下这个乡下人立刻站起身来,穿好衣裳,拿起长矛与盾牌,把剑佩好,冲到庭院里,瞄准了梗草地的方向,缓缓逼近。尽管群星仍在天幕上闪耀,黎明却已然降临,这是一个清新的早晨。透过灰蒙蒙的光线,这个乡下人只能看见他所注视之物,畜群全部向着梗草地走去,一个亚当的后裔跟在后面,他小小的身影上,所着的猩红衣裳隐约可见。

这乡下人不由莞尔,对自己说,果不其然,远处的那位捣乱者想必需要穿上节日的衣裳去完成他的勇敢无畏之行了!现在我还是不要跟在后面为好,以免影响他获胜,不妨让他独自前往,幸运自会伴随他左右。

因此他在院墙的炉火边休憩了一会,与此同时绵羊的数量少了起来,但在他的面前变得更加清晰了,他孙子身上的红衣也渐趋鲜亮。随后他加快了脚步绕山丘而行,直到它挡在了自己和庄园中间,接着他向北走去,步伐变得越发从容不迫起来。他告诉自己:孩子自己能做得很好;至于女人们,她们应该会小声尖叫,而当她们发现我和武器都不在家中的时候,估计会以为我陪着孩子一起去了梗草地。随后他小心地走在偏僻的道路上,一直沿着河岸前行。第五章奥斯伯恩屠狼

至于奥斯伯恩,他怎么回来的就不提了,只知道他赶着全部的羊在傍晚归来,甚至找到了丢失羊群中的两只。他身背盾和矛,腰里别着矮人做的屠刀。他身上的大布袋从肩上一直垂到靴子上,对于这样一个乡下小孩来说是足够大了;这个白色亚麻布袋几乎被血渍浸染,里面还装着重物。把羊都赶到直道后,他提着布袋进了前厅,像往常一样给炉子的炉火添了点柴,然后把袋子从肩头放下。为了让布袋不易被人发觉,他还坐在了它的前面。这时外面已是黄昏,炉火稍微点亮了昏暗的大厅,一些小火苗一次次窜起,形成几许交织在一起的火焰。厅里空无一人,女人们去牵一只母牛了,庄主还没从田里回来。

他安静地坐在那儿,出奇平静。此后传来庄主独自回来的消息;他听到“咩咩”的羊叫声,心中暗喜,走向羊圈;借着渐渐亮起的月光,他可以清楚地看到羊群,发现比昨天多了两只,心情更加愉快。他加快脚步去往大厅,女人们刚刚把母牛带进牛栏,也紧随其后。三人一同走进大厅。“有什么人在大厅吗?”庄主喊道。“是的,虽然我微不足道。”奥斯伯恩坐着回答。他们转过来,看到他正把布袋往身上紧了紧,注意到他好像背着什么,但也看不清楚。庄主说:“今天都发生了点什么,我的亲人。你总这么鲁莽散漫,照理我该打你一顿板子才符合你的无所作为。”奥斯伯恩说:“我一直在牧羊。找到两只丢失的羊,把它们一个不少地赶回来还不足以让我免于挨打吗?”“也许吧,”主人说,“但你不是还遇到些其他事吗?”小伙子答道:“捕到好东西能让我逃过挨板子吗?”“当然,如果真是好东西。”庄主说。“是一群狼,我追到了远方沼泽的角落里。”奥斯伯恩说。“一群狼!”布丽姬说,“你还真是身手敏捷,我的孩子,既没设圈套又没用石弓就能捕到它们!这些狼移动迅速,就像三月的蝴蝶。”“是的,伯母,”他说,“对于一个敏捷的人来说,就算没有弓,一两块石头也许就足够了。但我也没用石头杀它们;你该问问我是用什么武器击穿它们的。”接着他站起来,把肩上的布袋抖落。于是他的伯母燃起蜡烛,这时他们都看到了他那血红和金色交织的节日服饰。布丽姬说道:“我倒要是问问,谁穿着节日的衣服去外面捕猎狼呢?”“我要告诉您,”小伙子说,“我用来捕猎的武器就是防御的盾,进攻的矛,以及用来砍断它们头的刀;并且我还可以告诉你,当男人上战场时他们会穿着上好的节日服饰。”

然后他伫立在装饰考究的小厅中,眼睛闪闪发光,头发乌亮,一首诗涌上心头:“在风儿疲惫的梗草地上

灰色的动物们啊,它们掠过,

低声咆哮着渴望,散发着光芒

掠过羊儿们的恐惧;

低低看了一眼明晃的太阳

战斗打响,

它们看着乡村小伙

站在他们中间

一只矛刺穿腹部,一只直插嘴里,

从北到南挥舞着盾牌,

一只矛刺穿喉咙,一只插进如太阳般的眼里

罕见的致命一击结束战斗。”“好诗,我的亲人!”庄主说,“现在能让我们看看这些狼吗?”小伙子先向两位女长辈弯下了腰,布袋就在他的身下。她们亲吻着他,好像怎么吻都不够。他最终只能扭动身子好摆脱她们,然后弯腰从布袋里拖出一只,扔在木板上;他看了看被砍下的硕大的灰色狼头,狼的下巴被撕裂,獠牙还泛着寒光,女人们都吓得退缩。奥斯伯恩说:“这是第一个战利品,还有第二个。”说着他又从布袋中拖出一只头颅,扔在木板上;片刻后又是第三个。“现在,”他说,“袋子空了,最敬爱的您,我的祖父,我可以将功补过,不用挨打了吗?我恳求您,可以分予我些肉吗?我非常饥饿。”他们现在满脑子就想着赞美和亲吻他,并在十一月为他设立一个新的节日,欢乐的气氛一点也不能逊色于圣诞节中最棒的一天。第六章前往克洛文集市

光阴荏苒,冬季甫降,现下,像是奥斯伯恩这样的小家伙终于可以做他想做之事,去他想去之处了。但是如果不强制他做事的话,或者,当他一时燃起想要随性所欲去四处漫行游玩的强烈渴望时,他就对干活热情十足。确实如此,因为他没有年龄相仿的玩伴,对他来说,相比长辈与女性亲属们,还是广阔的田野与荒地给予了他更多的陪伴。

凛冬到来,白雪降落于大地,寒霜也一并来到。不过在这片土地上,霜冻并不会太过严酷。若是岔裂之水冻住的话,一定会有许多人会为此兴奋激动,然而这条河流从未冰封过。在圣诞季节的早晨,奥斯伯恩和祖父母在天光亮起很早之前便已启程上路,他们要去往克洛文集市,到万圣教堂听圣诞弥撒。万圣教堂建于河流的东侧,是属于集市的教堂。不过在大河的西侧另有一座教堂,和这座别无二致,也在为西边的乡民进行同样的祈祷。这是奥斯伯恩第一次准备动身前往集市,两位女主人一向习惯待在家里不出门——但是这一次不行,庄主夫人必须陪伴着她的丈夫,这样她才能向邻居们炫耀她家的小勇士,同时也是她的心肝宝贝。想要前往集市,得顺流而下七英里,他们踏上一条弯曲的道路以穿越白雪覆盖的田野,行至半路与河岸相逢,之后便沿着河湾一路前行。彼时日光明朗,奥斯伯恩远眺水面,看到大概位于半英里之外(因为这天的能见度颇高)有两座小山丘自原野中拔地而起,环山与两山之间皆被覆着杂木小树林。他询问自己的祖父那是什么,因为迄今为止他从未到达过下游这么远的地方——鉴于在他清扫完狼群之前,他被禁止前往下游,在那之后,他又忙于照料马匹与畜栏,赶绵羊去梗草地上吃草,日复一日,分身乏术。

于是祖父回答他:“那里名叫中林,我们曾听说在杂木林和山丘的另一边,向西能望见一座建筑林立的庄园,这片地方合在一起叫做中林山丘。”奥斯伯恩说:“希望我们能在那里待上一会;当我看着那座庄园的时候,我总觉得它很亲切友好,而且我冥冥中感觉到,总有一天,那里的住民会和我未来的人生有所牵扯。”庄主回答说:“我们听说那里人口稀少,除了一个寡妇带着她的一个孩子,再加一个小女仆住着,就没什么别人。至于你所说的那一天,必然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后才会到来。因为,任何一个人想要绕过岔裂之水,都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除非凛冽的寒冬降临在我们头上,大地尽被冰封,川流凝结不动。而上帝和万圣们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小家伙沉默了一会,说道:“庄主,我们要是一开始就从自家门口直下河岸,之后都顺着河流的一侧走到集市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满心舒畅地眺望川流,畅想着另一边会有什么,而我们是否又有必要去那里见识一番。沿着岸走明明更好,我们为什么不这么走呢?”这个乡下人说道:“在这个苦寒的早上,我们选了最短的路走,如此而已。”

他这话其实是谎言。因为他们走这条弯曲的道是为了绕过一处河畔地带,在河谷居民心中,那里非常危险。但是也正因如此,他不能如实告诉他的男孩,因为这个小家伙现在很有主见,他要是听到任何涉及危险的事,一定会兴奋不已,跃跃欲试地准备前去挑战,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关于这个现在已经被甩在身后的地方,还是留到以后再和他解释吧。

他们到达集市的时间非常巧,正值朝阳升起,不过此地已然人满为患。他们的到来赢得了西侧居民的欢呼——两边的民众都想上前迎接新来的人。但是他们遇见的第一个人是暴躁的约翰。温柔和善的庄主夫人友好地向他招呼,并为能有认识的人听她讲小勇士和野狼的故事而欣然快慰。老实说,要算愿意听她讲故事的人,必须把他们所见的这第一个人排除在外。现在其他人来了,众多健谈又平凡的男男女女把这对夫妇团团围在垓心,听庄主夫人讲述全部,因为她说故事实在是流畅又动听。

暴躁的约翰不得不忍受她娓娓道来,等到故事结束时,他说:“好吧,夫人,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总认为这个孩子太出风头。而且事态已经远超过我所警告你们的程度,你们已经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新主人。”随即他转身就走。但是在那些已经听完故事的其他人里,对男孩的事迹大加赞誉的不止一二,他们认为一个孩子能直面并杀死三个足以吓跑两个壮汉的怪物,实在是不可思议的壮举。一个男人作了下面这首诗,现在它在整个东部集市唱响,随后又和着故事一并传唱到河流的另一边:“是逃跑,还是奋战,

自由的选择是对人性的考验。

试着投身战斗的约翰,

听见木板嘎吱作响,

他准备冲回炉边,

将它进行验证;

在精疲力竭的奔逃路上,

他脆弱的人性尽显。

而奥斯伯恩,他懂得

赛跑的下场如何,

唯有选择新的比拼,

那就是与野兽战斗。

年幼孩童奋勇作战,高大壮汉只知逃跑;

二人同处厅内时,所有乡民都放声大笑。”

当暴躁的约翰听到这诗的时候,他咬牙切齿地在心里诅咒,表面上却一言不发。

现在不论是在哪一边,教堂都摇起铃提醒信友们进行弥撒,所有的乡民都去参与仪式了。奥斯伯恩坐在庄稼汉中间上好的座位上,从头到尾都在认真地注视倾听。当弥撒结束,灶火燃起,水流两侧均搭起了帐篷,不久他们便去享用晚餐。随后,他们歌唱了一会,又到了饮酒作乐的时间。乡民们成双成对,男女相携,但是并非全部,因为这里的男人多于女人。不过除了暴躁的约翰,所有的男人都和奥斯伯恩处得很好,他们找到了一个美丽端庄的的十七岁少女与他作伴。而奥斯伯恩之前的视线一直在所有外表美丽的女人身上梭巡(因为除了他的两位女性亲属,他还没有见过几个女人),当他见到这可爱的少女解下头巾,摘下手套的时候,无比地惊喜。

然而,她却因他的大胆,感到有些羞涩。由于奥斯伯恩也不过是个孩子,所以直到灌下了一两杯酒之后他才鼓起胆量,把手盖到了女孩的脖子上,亲吻了她的面颊和嘴唇,令她的脸呈现出玫瑰般的红色。帐篷里所有的人都为他们欢呼喝彩。而后他们就沉醉在甜言蜜语中,彼此说了许多话,到宴会落幕之时,他还牵起了她的手。宴饮结束,乡民们在河湾上站成长长一队,手牵着手。两耳爱杯沿着队伍传递,人们为彼此祈福,愿能身体健康,然后他们扬声同啸,末了离开集市各自分别。此时此刻,在这除了身后闪耀的火光别无光芒的黑暗里,那名少女亲吻了奥斯伯恩。由于他是个以他的年纪而言格外高大的男孩,因此即使高挑如她,也无须过分地弯下腰。

之后所有人都散回各自家中。威特莫尔的冬季也悄无声息地溜走了。第七章一个外来者和赠予奥斯伯恩的礼物

当春天再次降临,奥斯伯恩必须要把羊赶上梗草地,尽管他对河边是那么的魂牵梦绕,殷切盼望着穿过大河,打探些消息。他还只是个孩子,却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找寻那天傍晚在河边他牵过手的美丽少女,但是目前青草正在生长,生活所迫他只能看守着羊群。

在三月未尽,四月未到的一天,他赶着羊出了梗草地的上端。他随着羊群漫游上坡,一路上路面坚硬,伴有很多岩石,但非常干净;青草香甜,生长在石头周围的空隙与遮蔽处,总是供不应求——这使得羊儿们为了吃到它们变得行动敏捷,在前面领着奥斯伯恩,直到它们来到一个小巧的草绿色山谷,一涓小溪流过其中。羊儿们没有被牵住或绑在一起,它们在山谷上下散开来,还有些停留在梗草地顶端。它们也不听他的召唤,他的狗还小,不够聪明去帮他。所以他开始考虑他最好还是先集中尽可能多的羊,把它们赶回家进羊栏,然后再回来寻找剩下的羊,兴许他的祖父还会帮他。对着羊儿和狗又是跑又是喊,终于周围的羊都聚集到身边后,他感到炎热又饥饿。他打算先下去到河边喝点水,小憩片刻。他也这么做了,趴在河边喝了一大口水。就在此时他感觉有脚步声从山坡下到草地上。

不管怎样,他喝够了水,匍匐在膝盖的高度观察上面。当看到一个高挑的男人向他走来时,他急忙降低高度,趴在地上。这时这个男人只离小溪不过十码远。虽不能说奥斯伯恩被这个既不是他的祖父也确实不是他在河谷集会见过的男人给吓着了,但也着实让他吃了一惊。只见他身披细环打造的锁子甲,下面是有精美刺绣的深红色大衣;一只大金环套在左臂,头戴一顶明亮的钢盔;一柄剑绕在身上,手里还拿着弓,身后背着箭筒。他看起来很年轻,是个正直的男人:明亮的脸庞和灰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有如丝绸般精致,顺肩头垂下。

于是奥斯伯恩表现地尽可能的友好,为这个外来人送上一天的问候,又用更加明亮的嗓音打了声招呼。他们就站在溪水两侧注视了彼此片刻。然后这个外来者愉快地笑了起来,说道:“我该叫你什么名字呢?”“我是奥斯伯恩,从威特莫尔来。”年轻人说。“啊,”男人说,“难道你就是那个去年秋天杀了一整群灰色野狼的人?在那天之前被派出的两个全副武装的人也没杀得了它们。”奥斯伯恩脸色微红地说:“其实,我能怎么做呢?一群山狗觊觎我的羊群,我就阻止了它们。难道它们是您的,大人?”外来人又笑着说:“并不是,我的小伙子,”他接着说,“我并没有比你更喜欢它们;它们不是我的狗。但你为什么要到这儿来?”“您看,”年轻人说,“我正牧羊呢,一些羊就从我身边跑了,我怎么也没法让它们回来。所以我正想带着剩下的先回家。”“原来如此,”男人说,“这好办。你就在这儿歇着,等我再一次归来时,把其余的羊都为你带回来。”“既然您心意已决,”奥斯伯恩说,“我只能说非常感谢您做这些。”

这个男人大步跨过溪水,向着梗草地方向去了。奥斯伯恩坐在石头上等着他,没有丝毫怀疑。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奥斯伯恩看到羊群开始出现在梗草地顶端,然后大批地向山谷走来,外来者就在后面赶着它们。羊儿们来到溪边,站在那儿不乱跑了,就像在围栏里一样。

外来人穿过羊群来到奥斯伯恩身边,用他亲切又洪亮的声音问道:“什么,你还在这儿呢?我以为你肯定跑回家了。”“我为什么要跑呢?”小伙子说。“因为害怕我。”他说。奥斯伯恩说道:“我一开始是有些害怕,您穿着灰色铠甲和明亮的头盔。但后来我观察到您并不是恶人,就不害怕了。而且我还在期望可以再一次见到您。我觉得您是个正直又光明正大的人,我是不会忘记您的。”

男人说:“以前我也听人这么说过。”“是女人们吗?”奥斯伯恩问道。“你还真是思维敏捷,”男人说,“是的,是女人,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您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呀,”奥斯伯恩说,“我见过老人,他们看起来可一点不像您。”“这些都不重要,”男人说,“但是你告诉我,你多大了?”奥斯伯恩说:“四月三号那天我就十三岁了。”

荒地上的男人说道:“好,你这么年轻就可以这么强壮,这还真是像我,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今往后都成为朋友:当你长大成人,我就不会看着比你老了;不但如此,我们应该成为兄弟。或许我们在不久之后会再相聚;还有,我给你一个忠告:如果可以,去岔裂之水那边,我认为,那是你的宿命。现在是时候告别了,我今天来这里见你,因此,请接受我给你的这个礼物。你会用一点弓吗?”奥斯伯恩说:“有一副在家,我的祖父花了些时间做给我,并教会我射箭,但我还非常不熟练。”

然后男人去取了他的弓,就是之前他拿在手里的那副,说道:“这副应该会让你熟练起来;无论谁从我这儿拿到这个礼物,配合使用我的箭,都将会箭无虚发,这是给你的三支;如果你留点心,就会发现它们不容易丢,因为它们总会回来。但如果哪天你丢了两支,就带着剩下的那支到一片荒地去——找个没有草也没有耕地的地方。然后面向东北方,将箭射向天空,说这句诗:

一箭射北方,

第三个来,向前来;

一箭射东方,

第三个来,无论如何;

一箭射向天,

立刻回来,向我靠近!

一个一个,又一个回来,

仪式完成。“之后你就会发现箭就躺在你的脚边。现在拿上弓和箭,把我们身边的羊都赶到梗草地顶端,能看到威特莫尔的地方。”

然后奥斯伯恩接过弓和箭,激动得不能自已,两人一起赶着羊群,穿过荒地。当他们并肩而行时,男人说了许多话,末了他说:“现在我知道你的名字了,就像那些知道我名字和我是谁的人一样;但我还不能告诉你我的名字,这样你就不能说出去,但现在和往后我们再见面时你可以叫我钢头:你应该知道,当下一次我们再见面,我将会比现在更加盛装出席。穿着那件服装,我认为你一定会认出我,但就算你认出我,也不能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出来;至于弓箭,你也不能有丝毫想法去告诉别人你是从谁那得到的。看!威特莫尔就在前面;祝你好运,勇敢的孩子,不要忘了我的忠告。”

于是他就转身,又一次甩开步子,消失在荒草地中。小伙子为他的离别感到怅然若失,因为他认为这是他所见过最优秀正直的男人。第八章庄主雇了新佣工

在奥斯伯恩回到威特莫尔之后,他发现了一桩新鲜事,庄主新雇了一个佣工,并带来给他过目,奥斯伯恩对此表示非常欢迎。这名佣工个子很高,脾气和话语声都相当轻柔,发色浅黄,双眼蔚蓝,看上去是一个质朴的汉子。那天早上他来到庄园时,恰巧庄主不在家里,不过他得到了女人们的热烈欢迎。她们表现得非常亲切温情,还让他坐下来吃点东西填填肚子。他说自己的名字叫做史蒂芬,出生于农村,但早年在东集坪度过,那是个乡民们喜欢去闲逛转悠的市集小镇。他在那里长大成人,也在那里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当他的妻子因难产而离开人世,孩子也未能成活的时候,东集坪便成了他的伤心之地,于是他便重新回到河谷。

庄主回到家之后,史蒂芬便向他介绍了自己,并且说他觉得自己卖力干活的本事不下于任何人,他也不在乎薪资的丰厚与否,但求食物上不要有限制,因为他的胃口很大。庄主喜欢他的样子,爽快地和他达成了协议。史蒂芬得到了第二顿晚餐作为庆贺,并吃得很满足。因而他被叫做饕餮史蒂芬。

现下庄主看见了奥斯伯恩带回来的新武器,就问他是从哪里得来的。男孩告诉他自己深入荒地,在那里发现了它。庄主凝视着他,但一言不发。事实上,他怀疑大概原先那把弓有些磨旧了,因此小家伙又去和矮人后裔或者是其他什么怪人做了新的交易。但他随即想起了奥斯伯恩的好运气,之后又想到,现在新雇了一张吃饭的嘴,要是他的小家伙能打点鹿肉或是飞禽回来的话那也不坏。史蒂芬伸手把弓拿起并拉满了弦,说道:“这是一把很称手的武器,制造它们的人一定手艺精湛,我很想见见他们。至于现在,要是这把弓能在晚上带回猎物的话,庄主就会觉得我的胃口不再是那么沉重的负担了。我的忠告是,庄主,把你的男孩训练成猎手的话对我们都有好处,这样的话,从如此的一把劲弓上射出的箭就只会命中他有意瞄准的目标。”然后他微笑着向奥斯伯恩点头示意,小家伙觉得,这个新佣工应该会对他很友善。

于是晚餐被端了进来,饕餮史蒂芬狼吞虎咽,表现得好像自太阳升起之后就粒米未进一般。

到了第二天,当史蒂芬准备把羊群赶到梗草地上去时,他对奥斯伯恩说:“和我一起去吧,小主人,帮我指一下路。把你的弓箭也带在身上,让我看看你能不能给我们射中一些能吃的猎物,不管是披羽毛的的还是穿皮毛的,山上都有很多。”于是他们就一起去了,放牧的同时奥斯伯恩射下了整整一串的黑琴鸡与杓鹞。而且,因为他百发百中,箭矢必然会留在猎物的身上,所以确实非常容易找回。

庄主对他的战利品感到非常欣慰,而史蒂芬则看着储藏室直舔嘴唇。第二天,男孩让史蒂芬单独去山上,自己则骑上一匹马逆着河水向上,朝着山脉走了十英里,在那里他一箭就射杀了一头十叉角的雄鹿,于是庄主不再后悔和饕餮史蒂芬所签的协议。于是日子就这样持续下去,每两三天奥斯伯恩都会准备动身去远方打点猎物回来,虽然个别时候他也会空手而归,但是其他日子里,无论想做何事,想去何地,他都能达成所愿。现在他开始听从钢头的告诫,屡屡前往岔裂之水河畔,但到目前为止,他仅去过上游,下游则未曾踏足。第九章克洛文山湾

时值四月中旬,庄主整装骑马到了一个名为布尔米兹的庄园附近,河谷居民习惯每年春天来这儿,然后相约由此骑行前往东集坪镇,贩卖秋天收剪的羊毛,或做些别的买卖。庄主只身上路,计划在布尔米兹呆一晚,在东集坪呆两晚,再回布尔米兹呆一晚,第五天回家。他走了后,史蒂芬来找奥斯伯恩,对他说:“少爷,我这就去山上放羊,你今天不必跟我去,也不用出去打猎,因为家里有很多肉;你今天有空,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直接去河边,说不定会遇上些好玩或稀奇的事儿。不过听我一句劝,如果真遇上这样的事儿,你必告诉任何人,甚至包括我在内。(对了,穿上你那件深红色的假日外衣会很不错。)”

奥斯伯恩谢过他,带着弓箭出了门,到了河边后,他沿着河缘向南缓缓而行;河水牵引着他的视线顺势凝望,只见其下是碧绿的深渊和汹涌翻滚的股股浪潮,线条清晰,仿佛被钢铁劈开的一样,滔滔不绝的漩涡不断地缱绻、上涌,瞬息万变,他都快看不清远处河滩上那熟悉的草地了。

他沿着最初涉水的河边走了两英里多的路,面前是一片绵长笔直的水域,他朝下望去,仿佛能望到河水的尽头;但其实,水流急转向东,河面陡然变窄。这狭窄的河面是由于西河岸巍然耸立着一块突兀的岩礁所造成,此刻的奥斯伯恩就站在这突岩上,突岩的大部分侧面正对着整个奔腾不息的洪流。河流在冲击悬崖之前就转了向,朝着狭窄的河口奔腾而去,刚要冲刷到突岩下面的洪水时又形成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然后往东向着大海汹涌而去。然而,在悬崖边上,那个漩涡转向的河湾处,是一个约一人高的岩洞,宽约四英尺,其下,一块约一码宽的壁架从陡峭的岩石中耸立出来,悬挂在吓人的洪流之上。壁架距离水面不过十英尺高,而长在上面的杂草竟高约四十英尺。因那突岩从河水中耸立而出,岩石露出水面的部分比绿草掩映的底部高出约二十英尺。其后那段狭窄的河面宽约三十英尺,河东岸虽然没突耸出来,但由于有洪流奔腾而过,也还是倾向水中,不过没有突岩高耸得厉害。看起来似乎是有人刻意在这奔腾的洪流之上设立了一座山,洪水冲走了山斜坡的那一面,在东边土地最松软的地段开辟出一条河道。在河谷住民看来确实如此,所以河岸两边的人都将之称为克洛文山湾。

奥斯伯恩正对着悬崖里的岩洞站着,目瞪口呆地看着底下的洪流汹涌奔腾,那气势之大,似乎足以将世界这艘巨轮砸出个洞来,将之吞没在它的深渊里。他对着岩洞惊叹不已,搞不清这到底是碰巧本来就在那儿,还是有谁特意开掘出来的栖息之所。

他站在那儿正望着岩洞出神,里面突然闪出个人影,站到水面的壁架上,少年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她那一头金色泛红的秀发如瀑布般披散开来,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布料的短外套,此外就看不到别的衣物了。如前文所说,奥斯伯恩听从了史蒂芬的劝说,此时正穿着那件深红色的外衣。这时,那位姑娘抬起头,看到这少年就站在河东岸,吃惊地往后一退。随后她又走上前来,用手挡在阳光下往这边看,因为太阳从南边照射过来,水面此时反射着明晃晃的光。他们相隔约三十英尺的水域,但是河水汩汩而涌、滔滔不绝地往前奔腾,于是那姑娘一边拍手一边用尖锐清晰的嗓子喊道:“噢,你这美丽的生灵,你是什么?”奥斯伯恩笑了起来,大声地答道:“我是个男人,不过因为年幼,他们都叫我男孩,小孩,或小伙子。那你是什么?”“不,不,”她说道,“我必须得离你近点儿;在这儿对话,河面隔太远了。你径直走到你那边的顶上去吧,我也会往我这边的顶上走。”随后她就转身,拄着破旧的黑色手杖沿着悬崖的侧面开始往上爬。奥斯伯恩虽是个男孩,个性中却不乏果敢,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还有些不屈不挠,可望着那姑娘攀爬如此危险又陡峭的道路,他还是经不住浑身发抖、心跳加速,他紧紧盯着她,注视着她安全踏上那片草地;然后他才转身,敏捷地爬上东面的山丘,就在那位姑娘跑到她那边的突岩之际,他也来到了那块峻峭的岩石边缘。

他一言不发地盯着她看,她呢,上气不接下气,一时也说不出话来。后来她终于开口了:“我们尽可能像今天此刻这样离得近点儿;一定能有很多天,或许一辈子都能离这么近。那么现在,我们来聊天吧。”她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胸前,站在那儿看样子是要等他先开始。而他呢,言辞迟钝,最后她开口了:“我好奇为何你不再讲话了;你的笑声就像那可爱的鸟声一般;你的声音很动听,洪亮而清晰。”

他笑了笑,说:“好吧,那我说。告诉我你是什么。你是仙子吗?你的身形太完美,不可能是矮人家族。”她双手一拍笑了起来,然后说道:“我并不是嘲笑你提的问题,而是因为又能听到你的声音而开心地笑。不,不,我不是仙子,我是人类的孩子。那么你呢,难道你不是人类的孩子?”“我和你一样。”他答道,“我是个庄主的孩子,但是我父母都已去世,我跟祖父母一起生活,家在河上游的威特莫尔。”

她说道:“他们待你好吗?”少年直起身来道:“我待他们很好。”“你真好!”她说,“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是人类之子,因为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有些年长,有些跟你一样年轻,但不到一半的人有你这么好。”他微笑了一下,说:“好吧,我还以为你是仙子呢,因为你又和善又娇小。我不久前见过一个美丽的姑娘,但我觉得她比你年长,要高很多。请告诉我,你多大啦?”她答道:“到五月中旬我就十三岁了。”“瞧!现在,”他说道,“我们几乎同龄。我四月初刚满十三岁。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住哪儿,怎么去你那。”她说:“我住在附近的中林山丘。我是一个庄主的女儿,跟你一样,我也父母双亡,从未见过我父亲,现在我跟两个姑姑住在一起,她们都比我的母亲年长。”“她们待你好吗?”少年问道,笑着打趣地回问了她刚问的问题。“有时候好,”她也笑了起来,说道:“不过有时候不好,可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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