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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02: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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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铭怡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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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是件正常的事(北大出版社畅销书精选系列)

焦虑是件正常的事(北大出版社畅销书精选系列)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焦虑是件正常的事(北大出版社畅销书精选系列)作者:钱铭怡[主编]排版:昷一出版时间:2018-01-01本书由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2018)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概论一、焦虑的概念

焦虑(anxiety)是一种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某种不利情况而又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焦虑与恐惧情绪相近,不过恐惧是面临危险时发生,而焦虑发生在危险或不利情况来临之前。焦虑与烦恼不同,烦恼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而言,而焦虑是指向未来的。

焦虑虽然是一种痛苦的体验,但它具有重要的适应功能。第一是信号功能:它向个体发出危险信号,当这种信号出现在意识中时,人们就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付危险,或者逃避,或者设法消除它。焦虑提醒人们警觉已经存在的内部或外部危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保护性作用。第二是动员机体处于战斗准备状态:焦虑发生时受植物性神经支配的器官产生兴奋状态,警觉增强,血液循环加速,代谢升高,为采取行动对付危险作出适当准备,因此,适度焦虑时行为的效能可能更好。第三是参加学习和经验积累的过程:焦虑帮助人们提高预见危险的能力,帮助人们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学习应对不良情绪的方法和策略。由上可见,焦虑并不都是有害的,适度的焦虑甚至是有益的。只有焦虑过度,焦虑无明确的诱因或仅有微弱的诱因时,才能视为病理性的。

Lewis基于临床实践和文献回顾,认为作为一种精神病理现象的焦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焦虑是一种情绪状态,病人基本的内心体验是害怕,如提心吊胆、忐忑不安,甚至极端惊恐或恐怖。(2)这种情绪是不快的和痛苦的,可以有一种死在眉睫或马上就要虚脱昏倒的感觉。(3)这种情绪指向未来,它意味着某种威胁或危险即将到来或马上就要发生。(4)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威胁和危险,或者,用合理的标准来衡量,诱发焦虑的事件与焦虑的严重程度不相称。(5)在焦虑体验同时,有躯体不适感、精神运动性不安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由于焦虑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情绪,因此,过高的焦虑总是迫使人们逃避。对焦虑情境的回避或减轻焦虑的行为成为一组焦虑性障碍的基本特征。患者为了回避焦虑或减轻焦虑,耗费了巨大精力和时间,这些精力和时间本来可用在有用的和重要的事情上。并且由于回避或减轻焦虑的即时性后果,使神经症性行为得到强化,他们不能有效地解决产生焦虑的原因,不能学习使他们能有效应付焦虑的新行为。正是在此意义上,荣格意味深长地指出:“神经症总是合理痛苦的替代”。这说明生活中产生焦虑、恐惧本来是自然的事,这些体验和疼痛一样是令人痛苦的,但又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不应当试图否定、逃避它们。逃避的结果,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神经症性行为反而延续下来。二、焦虑的分类

弗洛伊德对焦虑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焦虑的不同来源,他将其分为三类:(1)现实性焦虑。产生于对外界危险的知觉,如人们害怕毒蛇、持有凶器的暴徒和失去控制的汽车等。(2)神经症性焦虑。人们体验到的焦虑,其原因不是外界的危险事物,而是意识到自己本能冲动有可能导致某种危险。这就是说,焦虑的来源在于潜意识的本我(id)。要注意,这里说的是焦虑的来源可能不为焦虑的人所认识,并不是说焦虑本身,因为焦虑总是能意识到的。此时,人们害怕被不可遏止的冲动所支配,而干出结果将证明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来,或者害怕产生出这类危险的念头。神经症性焦虑可有三种表现形式:①“游离型”(free-floating type)焦虑。在某些有焦虑倾向人群中尤为多见,起源于某些内心矛盾冲突,或者说他们总是害怕本我可能控制自我,使自我陷入无能为力的境地,以致即使在比较顺利的环境中,他们也总是杞人忧天地担心着什么可怕的事情将要发生。以后焦虑可能游离开而依附于别的地方。②强烈的非理性恐惧,临床上叫做恐怖症。③惊恐反应。(3)道德性焦虑。这种焦虑是自我对罪恶感和羞耻感的体验,其产生的原因是自我意识到来自良心惩戒的危险。人们害怕因为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不符合自我理想的标准而受到良心的惩罚。同神经症性焦虑一样,危险不在于外部世界。道德性焦虑是对超我的恐惧。

Spielbeger将焦虑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状态焦虑(state anxiety),另一类称为特质性焦虑(trait anxiety)。前者指焦虑是一种病理状态,持续时间较短,焦虑程度较重,植物性神经功能失调较显著。它往往与个体关注的生活情景有关,例如分离、手术、考试、求职、现实的或者可能的疾病等。后者则指从幼年时期开始逐渐形成的一种人格特性,这种人自幼显示出焦虑倾向,且持续终生。具有较高特质焦虑的人“所见皆是威胁,时刻准备着遭受威胁”。高特质焦虑的个体比起低特质焦虑的个体来说更容易感受到当前焦虑状态的威胁性。焦虑常在某种重要生活事件之前或有较高期望的情况下出现,此时又称为期待性焦虑(expectation anxiety)。Spielbeger曾于1977年编制了状态-特质焦虑问卷(state-trait anxiety inventory, STAI),这一量表既可反映当前焦虑症状的严重程度,又能反映被试一贯的焦虑特性。三、焦虑障碍的研究历史和类型

1.焦虑障碍的研究历史

1980年修订的DSM-Ⅲ首次提出了焦虑障碍(anxiety disorders)这一心理疾病的类型,其实它脱胎于神经症(neurosis)。神经症一词最早来自英国人William Cullen在1769出版的《疾病分类系统》一书,原指神经系统的感觉异常。它反映了长期以来人们的一种观念,认为神经系统的异常是神经症行为的一部分。

在19世纪,随着显微镜、切片和染色等技术的发展以及临床神经病学的进步,凡是发现有神经病理形态学改变的疾病都陆续从神经症中分离出去了。Charcot关于歇斯底里的研究对神经症理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他的研究让人们看到了心理因素致病的作用。到19世纪后期,弗洛伊德对神经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神经症源于内部心理冲突的观点,认为神经症包括癔病、焦虑性癔病(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广场恐怖)、强迫症等。至此,神经症被认为是没有神经病理形态学改变的一类神经功能性疾病,这一观念到20世纪60年代仍普遍地被接受,这也是20世纪50〜70年代我国一直把neurosis译为神经官能症的缘故(直到现在,仍有许多临床医生在使用神经官能症一词)。

美国的DSM-Ⅰ受Adolr Meyer生物精神学派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派的影响,把神经症称为“精神神经症反应”。DSM-Ⅱ恢复使用神经症的名称,包括10种类型。而DSM-Ⅲ采用非理论描述性的诊断方法,神经症这个疾病类型由于被认为与“心理分析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焦虑并不是所有神经症的主要特征,因而被摒弃,同时取消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型,代之以焦虑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分离性障碍、做作障碍四组。DSM-Ⅳ主要采用症状学的分类方法,对“器质性”与“功能性”不作为分类基准,因而把所谓“器质性”的神经症性症状群分别列入不同的疾病类别之下,如把躯体疾病所致焦虑障碍、成瘾物质所致焦虑障碍也归入了焦虑障碍中。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把神经症划分为神经衰弱、癔症、精神衰弱和强迫神经症四种类型,60年代补充了恐怖性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等类型。1989年的CCMD-2中,神经症包括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抑郁性神经症、癔症、疑病症、神经衰弱、未特定的神经症等。而2001年制定的CCMD-3对神经症的分类作了不少改动,把“抑郁性神经症”归入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被单独列了出来与神经症并列(归入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一大类),增加了“躯体形式障碍”类型(疑病症归入此类型中)。

2.焦虑障碍的流行病学情况

根据美国一项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大约30%的女性在生活中的某一时间里可能患焦虑障碍,这是女性中最常见的心理障碍;而男性的发生率大约为19%,是第二常见的心理障碍;此障碍女性12个月的发生率大约为23%,男性为12%,而恐怖症是最常见的焦虑障碍。

在我国,1982年对北京、黑龙江、广东、湖南、上海、四川、新疆等12地区进行了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对象共6754人,年龄为15〜59岁。结果表明,神经症的患病率为2.22%,男女比例为1∶8.49,其中神经衰弱的患病率最高,为1.3%;结果还表明,文化程度低、经济条件差、家庭气氛不和睦者患病率较高,而城市和农村之间没有明显差别。此类病人在心理门诊就诊率较高,例如在某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接待的2100位就诊患者中,1467例为神经症,占69.86%。

3.焦虑障碍的诊断和类型

在DSM-Ⅳ中,焦虑障碍是指过分地、没有理由地担忧为主要症状的一类心理障碍,它包括恐怖症、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主要类型(见表1)。在CCMD-3中,神经症被定义为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它包括了以下几种类型: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和其他神经症。表1 DSM-Ⅳ焦虑障碍与CCMD-3神经症的比较

归纳起来,神经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神经症的发病通常与不良的社会心理因素有关,不健康的素质和人格特性常构成发病的基础。(2)症状复杂多样,其典型体验是患者感到不能控制他自认为应该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动,如焦虑、持续的紧张心情、恐惧、缠人的烦恼、自认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强迫观念等。患者虽有多种躯体的自觉不适感,但临床检查未能发现器质性病变。(3)患者一般能适应社会,其行为一般保持在社会规范容许的范围内,可以为他人理解和接受,但其症状妨碍了患者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4)患者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常迫切要求治疗,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5)症状持续时间至少已3个月(惊恐障碍除外)。

本章将主要参考DSM-Ⅳ系统对于不同的焦虑障碍类型(恐怖症、强迫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进行介绍,但为方便读者理解和参考中国的CCMD-3的分类,对于场所恐怖症和惊恐障碍将按照中国的CCMD-3的分类进行介绍,即将场所恐怖症列入恐怖症中介绍,并单独对惊恐障碍进行介绍。专栏1.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neurasthenia)一词,是美国医生Beard于1869年首先创用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没有可证实的病变存在。弗洛伊德把它归入神经症一类。在19世纪末叶,神经衰弱成为当时社会十分流行的诊断名词。然而,它又是一个富有争议的概念。DSM-Ⅰ(1952)把此病列入“植物神经和内脏心理生理障碍”类别;DSM-Ⅱ(1968)、ICD-8(1968)、ICD-9(1978)把它作为神经症的类型之一;而DSM-Ⅲ(1980)认为它与抑郁症和焦虑障碍有很大重叠,而取消了神经衰弱这一诊断名称;ICD-10(1992)把此症归于其他神经症性障碍之下。我国的CCMD-3诊断标准里仍保留了这一名称,但随着认识上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的分出,对其诊断也明显减少,但它仍然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诊断,同时也是一个能让大众普遍接受的诊断。在CCMD-3中,神经衰弱被定义为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它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以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病变,也不是其他心理障碍的一部分(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神经衰弱多数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诱因者。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对神经衰弱的病因曾进行大量调查研究,认为神经系统功能过度紧张是神经衰弱的主要原因,且多见于脑力劳动者。凡是能引起持续的紧张心情和长期的内心冲突的一些因素,如学习和工作不适应、人际关系紧张、事业挫折、婚恋问题和长期思想矛盾等,可使神经活动过程强烈而持久地处于紧张状态,超过了神经系统功能所能承受的限度,即可发生神经衰弱。此外,脑力劳动的过分紧张繁重并伴有情绪的持续紧张,工作和学习安排不当,忙乱无绪,缺乏劳逸结合或生活和睡眠规律的破坏,也可能导致神经衰弱。性格孤僻、胆怯、敏感多疑、好强、遇事易紧张、缺乏自信者易得此病。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患者对神经衰弱缺乏正确认识,而对疾病所引起的各种身心反应存在过分担忧和紧张情绪。沉重的心理负担可进一步加重原有的神经活动过度紧张的状况,而形成恶性循环,使症状持续下去,或反复波动而迁延不愈。神经衰弱的治疗一般应以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物理以及一般的心理卫生措施。在心理治疗方面,应重视支持性心理治疗,注意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治疗。与此同时,引导患者认识疾病的性质,指出此病是完全可以治疗的,消除患者的紧张情绪和顾虑心理,打破由此而发生的“恶性循环”。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提出的“综合快速疗法”,便是以心理治疗为主结合药物和理疗的综合治疗方法,对治疗神经衰弱有较好的效果。其基本方法是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帮助患者认识疾病的性质、发生的原因和规律,解除患者对神经衰弱的忧虑和痛苦体验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消极情绪。纠正对疾病的不正确认识和错误观念,确立治愈疾病的信心和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同时合理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各种治疗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包括集体、个别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此外,近年来生物反馈治疗、音乐治疗、森田疗法的疗效也得到肯定,并已在一些医院开展。药物治疗对神经衰弱仅具有对症的作用,目前应用得最多的是各种抗焦虑剂或镇静催眠药物。第二章恐怖症

恐怖症(phobia),又译为恐惧症,是指对于特定事物或处境具有强烈的恐惧情绪,患者采取回避行为,并有焦虑症状和植物性神经功能障碍的一类心理障碍。患者所害怕的物体或处境是外在的(患者身体以外的),尽管当时并无真正危险,但患者仍然极力回避所害怕的物体或处境。患者知道自己的害怕是过分的、不应该或不合理的,但这种认知并不能阻止恐怖发作。

现代精神医学关于恐怖症的描述,是从德国医生C. Westphal(1872)开始的。他的专著(Die Agora phobie)对病例作了具体的描述,他创造的名词也就成了各种恐怖症命名的开端(许又新,1993a)。弗洛伊德(1895)把恐怖症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恐怖症,如害怕死亡、黑暗、蛇等,这些东西是大多数人都多少有些害怕的;另一类是特殊恐怖症,例如怕上街,这是大多数人并不害怕的事。Marks(1969)也曾把恐怖症分为两类,即对外在刺激的恐怖症(包括广场恐怖症、社交恐怖症、动物恐怖症和其他各种特殊恐怖症等)和对内在刺激的恐怖症(包括疾病恐怖症和强迫性恐怖症)。最近的诊断标准,如ICD-10,DSM-Ⅳ和CCMD-3则把恐怖症分为广场恐怖症、社交恐怖症和特殊恐怖症三类,这是目前常用的分类标准。只是DSM-Ⅳ认为广场恐怖症常伴发惊恐障碍,将其作为附属于惊恐障碍的一种状态加以描述,如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和不伴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此时广场恐怖症不是一种可编码的精神障碍,只是注明在惊恐障碍中有无广场恐怖而已。只有在没有惊恐障碍病史时,才以“广场恐怖症,无惊恐障碍病史”作为一个诊断类别。为符合国人的习惯,本节更多的是采用CCMD-3的分类来阐述。

可以引起恐惧的物体或情境非常多,人们对恐惧的对象曾一一给予命名,即在所恐怖对象的希腊语后加上一个后缀“-phobia”,这样就创造了诸多以“phobia”结尾的英文词汇(专栏2)。这种命名方法,虽有助于患者确认自己的恐怖症,但对于病因探索和治疗并无多大意义。专栏2.常见的恐怖症及英文名高空恐怖症(acrophobia)、蜂恐怖症(apiphobia)、蜘蛛恐怖症(arachnophobia)、雷电恐怖症(brontophobia)、幽闭恐怖症(claustrophobia)、呕吐恐怖症(emetophobia)、昆虫恐怖症(entomophobia)、血液恐怖症(haematophobia)、恐水症(hydrophobia)、不洁恐怖症(lyssophobia)、黑夜恐怖症(nyctophobia)、恐蛇症(ophidophobia)、恐鸟症(ornithophobia)、学校恐怖症(scholionophobia)、动物恐怖症(zoophobia)。一、流行病学的研究

恐怖症在人群中很常见,是仅次于抑郁症、酒精依赖,位于第三位的精神障碍。Magee(1996)等报告,在美国,男女的社交恐怖症终生患病率分别是11.1%和15.5%,其初始年龄大约15岁半;年纪较轻的群体患病率较高(15~24岁:14.9%;25~34岁:13.8%),年纪大一些的人患病率相对低一些(35~44岁:12.1%;45~54岁:12.2%)。他们还发现年轻人的社交恐怖症患病率还在上升。特殊恐怖症的终身患病率大约为11%(其中男性7%,女性16%)。而广场恐怖症,Keller等人的调查认为其终身患病率为5.3%(其中女性大约占75%),常于20岁前后起病(Alloy, et al, 1996)。

1978年以前,我国未将恐怖症列为独立的类别,故调查所得患病率极低。我国1982年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在15〜59岁居民中其点患病率为0.059%(向孟泽等,1986),这一比例与国外的资料相差甚远,显然并非是因为我国恐怖症的患病人数较少所致。近年由于恐怖症的概念逐渐被接受,被诊断为恐怖症的越来越多。在心理治疗与咨询服务中,恐怖症患者的比例相当高。赵耕源(1991)在2100例门诊咨询中发现162例,占7.7%。二、临床表现与诊断

1.广场恐怖症

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a),又译场所恐怖症,它最初用来描述对聚会的场所感到恐惧的综合征,目前已不限于广场。它不仅包括害怕开放的空间或害怕离家(或独自在家),也包括害怕置身于人群拥挤场合以及难以逃回安全处所(多为家)的地方,如置身于商店、剧院、电梯间、CT检查室、车厢或机舱等。

广场恐怖症的临床表现有三个特点:①焦虑症状,患者担心在公共场所中昏倒而无亲友救助,或失去自控又无法迅速离开。这种恐惧是对即将发生危险的一种预期,预感到自己将发生可怕的后果,且伴有植物性神经功能激活的表现。很多病人在焦虑程度严重时出现惊恐发作(panic attacks)。②焦虑均在特定情境中发生,多数场合是拥挤人群、封闭场所、难以立即逃到安全地方等情境。③回避行为,即立即从恐怖情境中逃走或回避恐怖情境,是广场恐怖症的一个重要特征。

广场恐怖症患者开始时只是回避那些不容易迅速离开的场所,如公共车辆或拥挤的商店等,即使到公共场所去,也总是坐在靠近门的地方,以便感到焦虑时可以尽快“逃离”。病情的严重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人初期只要有熟悉的人陪同,就可以外出。随着病情的加重,恐惧的场所泛化,他们会避开任何可能产生“包围感”的场所,最严重者,终年不敢跨出家门,生活受到严重妨碍。

广场恐怖症大约1/3~1/2的患者伴发抑郁症状,少数病人可能伴发强迫症状、人格解体或社交恐怖等其他症状,只要它们不主导临床相,并不妨碍广场恐怖的诊断。患者当中,女性比男性较为多见。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与社会对男人和女人的不同期待有关,社会期待男人战胜焦虑,并且男性也因此期待自己去战胜焦虑;对女性而言,回避引起恐惧的情境则可能更易为人们所接受(Silove & Manicavasagar,1997)。

需要指出的是,在DSM-Ⅳ中“agoraphobia”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诊断类别而存在,常作为一种状态给以描述,此时译为“广场恐怖”。广场恐怖症特指没有惊恐障碍病史的一类障碍,可以说在DSM-Ⅳ中强调“惊恐障碍”的诊断,而CCMD-3则强调广场恐怖症的诊断,不管有无惊恐障碍。在CCMD-3中,广场恐怖症恐惧的场所更为广泛,包括幽闭和黑暗的场所;而在DSM-Ⅳ中,这二者属特殊恐怖症中的情境型。【案例2-1】

患者是位40多岁的会计,10年前从外地坐火车回家途中,由于旅途疲劳,近傍晚时突然感到心里发慌,心跳加快,随后开始感到眩晕、出汗、胸口发紧。当时唯恐心脏病发作而困在火车里。这些反应虽仅持续了10分钟左右,但从此心有余悸,凡外出乘车时心里总是紧张,常常担心恐慌会突然发作。久而久之,恐惧心理愈加严重,初期外出时结伴尚可,后来结伴亦心慌,难以自控。在恐慌发作时曾多次去医院检查,均未发现异常。近两年来,曾服用镇静剂治疗,但效果不明显。来门诊就诊时,已发展到去拥挤的购物场所、排队等候、坐电梯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而且回避这些情境。

上述案例如按照DSM-Ⅳ的诊断标准即为伴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但如参照CCMD-3的诊断标准,则可以诊断为场所恐怖症。

DSM-Ⅳ对广场恐怖的诊断标准(APA, 2000)A.对置身于某处感到焦虑,觉得难以逃脱(或感到难堪),或感到在发生意想不到的惊恐发作时找不到帮助。典型的广场恐怖易发生的情景有:独自离家在外;在一群人中或正在站队;在一座桥上;在公共汽车、火车里。(注:如只是某一个或一二个特殊情景,那就可以考虑特殊恐怖症;如果仅限于社交情景,那就应诊断为社交恐怖症。)B.患者设法避免这种情景(例如回避旅行),或者带着痛苦忍受着,或者带着焦虑心情担心惊恐发作的发生,或者就此提出要有人陪伴。C.排除社交恐怖症、特殊恐怖症、PTSD或离别性焦虑障碍等精神障碍引起的各种焦虑或恐怖性回避。

2.社交恐怖症

社交恐怖症(social phobias)也被称作社交焦虑障碍,是指对一种或多种人际处境存在持久的强烈恐惧和回避行为。恐惧的对象可以是某个人或某些人,也可以相当泛化,可包括除了某些特别熟悉的亲友之外所有的人。与特殊恐怖症相比,社交恐怖症害怕的社交情境往往不易回避,因此社交恐怖症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往往更为明显。【案例2-2】

患者是一个懂事理,听话的女孩,个性比较内向、敏感、好担心、追求完美。两年前读高中时,有一天路上与老师相遇,感到紧张,没有抬头和老师说话,低着头匆匆走过。旁边有一同学看到这一情形,对她说:“你不和老师说话,老师直用眼看你。”患者听后深感内疚,第二天到学校时,不敢抬头看那位老师的眼睛。后来逐渐加重,连别的老师的眼睛也不敢直视,进而扩展到连普通人的眼睛也不敢看。偶尔与人的目光相遇,便感到特别紧张,心跳加快、全身直冒汗,并认为自己的表情肯定很尴尬,会引起别人的耻笑。从此,在路上骑自行车或走路,总是低着头,唯恐看到别人的目光。由于对人紧张、心情不安,上课无法专心听讲,学习成绩下降,患者没有考上大学。后来症状越加严重,以致不敢出门,她为此感到非常痛苦,不得不求助于心理治疗师。

大多数人在众人面前发言、面对老师或领导时都会有些紧张,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案例2-2中,患者的紧张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她在感到紧张的同时,还有心跳加快、出汗症状,且回避别人的目光,回避接触人。她害怕与别人对视,恐惧自己会做出丢脸的言谈举止或表情尴尬,临床上被称为“对视恐怖症”。社交恐怖症还可表现为害怕自己当众出丑,使自己处于难堪或窘困的地步,因而害怕当众说话或表演,害怕当众进食,害怕在在公共厕所里解便;或者,由于旁边有人而恐惧得手发抖以致无法写字;害怕在公共场所呕吐,等等。害怕见人脸红,被别人看到,因而惴惴不安者,被称为“赤面恐怖症”(erythrophobia)。事实上,可能只是潮热的主观感觉,并无真正的脸红,但患者却深信周围人已觉察并正在注意他,因此更觉局促不安、浑身不自在。临床上还发现,此类患者中不少人借酒壮胆,久而久之成了酒精依赖者。

除焦虑和害怕外,还有心慌、震颤、出汗、恶心、尿急等植物神经功能症状。严重的社交恐怖症者,极度紧张时可诱发惊恐发作。在认知方面,他们特别注意自己的表情和行为,并对自己的评价过低,害怕别人评论自己。由于害怕,他们拒绝参加各类聚会,也可能回避所有公众场合如餐厅、剧场和公共车辆等。害怕社交场合十分广泛的病例称广泛性社交恐怖症(generalized social phobia)。这类患者常害怕出门,不敢与人交往,甚至长期脱离社会生活,无法工作。

多数患者起病于青少年,常逐渐起病,无明显诱因。也有的在一次羞辱的社交经历之后急性起病。一般病程缓慢,起病较迟且无其他精神障碍者预后较好。社交恐怖症常继发抑郁症。而当继发于惊恐障碍时,要注意病史和临床发展情况判断谁是原发性的。社交恐怖症与广场恐怖症的不同在于,患者的先占观念是害怕别人给予不好的评价和自己感到发窘、狼狈不堪,从而行为上表现出避开与他人的接触与交谈,而不是害怕无法离开某处。社交焦虑和回避可以见之于其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以及人格障碍。因此,只有排除了这些可能性,才能确诊为社交恐怖症。

关于社交恐怖症的诊断标准,DSM-Ⅳ和CCMD-3的区别不大,只是DSM-Ⅳ的规定更为具体些,它要求注明是否是广泛型,以及强调如果患者年龄小于18岁,病程至少6个月。

DSM-Ⅳ对社交恐怖症的诊断标准(APA, 2000)A.患者对某种或多种社交场合有显著或持久的恐惧。在这些场合下,患者被暴露于不熟悉的人们面前或可能有人在注意或观察,害怕自己可能会作出一些使人难堪的行为或表现出焦虑症状。如果是儿童,则是在与年龄相称的熟悉的人们交往时发生问题,或在同伴中出现焦虑,而不是与成人的交往问题。B.一旦暴露于所害怕的社交场合下便引起焦虑,并可能出现与处境密切相联系的惊恐发作。如果是儿童,焦虑可表现为大哭大闹、发呆或从社交处境中退缩。C.患者知道自己的害怕是过分的或没有道理的。如果是儿童,这一点可以没有。D.患者设法回避所害怕的社交场合,否则便要忍受极度的焦虑或痛苦。E.对恐怖处境的回避、焦虑性期待或者痛苦,显著妨碍了患者的生活、工作或社交活动,或者对于患有恐怖症感到极度的精神痛苦。F.如患者年龄小于18岁,病程应持续至少6个月。G.这种害怕或回避不是由于某种物质或一般性躯体状况所致的直接生理性反应,并排除其他精神障碍而引起的焦虑或恐怖性回避。H.如存在某种一般躯体情况或其他精神障碍,那么标准A的害怕与之无关,例如不是害怕自己的口吃、帕金森氏病的震颤或神经性厌食或贪食症的异常进食行为。注明亚型:特殊性社交恐怖症(只限于某一两种特殊场合)、广泛性社交恐怖症(害怕涉及几乎所有社交处境。这种广泛性亚型通常要考虑患者具有回避性人格障碍)。

3.特殊恐怖症【案例2-3】

在我身上存在一种可笑的心理现象:当我看到猫时,就会极度恐惧,甚至见了一幅画着猫的画,也会如此。在感到恐惧的同时,还会出现恶心、呼吸心跳加快、心慌、全身出汗。此时,我的脑子会出现如下的想法:“赶快离猫远一些,我不能忍受这种局面。”然后就跑到见不着猫的地方去了。

我从三四岁时起,就已开始怕猫。记得我当时看见两只猫正在打架,打得满身是血,其中一只转过身,双眼瞪着我,这让我浑身打颤,害怕极了。从此以后,我就再不敢去可能有猫的地方。去邻居家前,必须了解他家是否有猫。我也不敢逛卖贺卡的商店,因为那里有许多印着猫的卡片。这些情况极大地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随着时间过去,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了。(引自Kennerley, 1997)

案例2-3即为特殊恐怖症(specific phobias)中对动物恐怖的例子。特殊恐怖症又称单纯恐怖症,是指对存在或预期的某种特殊物体或情境的不合理焦虑。最常见的恐惧对象包括:某些动物(如狗、猫、蛇、老鼠)、昆虫(如蜜蜂、蜘蛛)、登高、雷电、黑暗、坐飞机、外伤或出血、锐器,以及特定的疾病(如放射性疾病、性病、艾滋病),等等。

特殊恐怖症以儿童常见。成人特殊恐怖症中动物恐怖通常起于儿童期,登高、幽暗、雷雨等恐怖则起于青年或中年。病人在接触特殊的恐怖对象和场合时感到焦虑,甚至出现惊恐发作,可伴有某些植物性神经症状,如心跳加快、出汗、头晕等。病人通常有回避恐怖情境的习惯,导致功能残缺的程度取决于患者回避恐怖情境的难易程度。如狗在人们的生活比较常见,对狗恐惧者的社会功能影响就较大;而对一位患有蛇恐怖症的城市居民来说,其所受的影响就很小,只要避免去动物园就可以了。

大多数恐怖症发作时,都会出现心跳加快和血压升高,但有一种特殊的恐怖症——血液或外伤恐怖症(blood-injury phobia)则与此不同。这种患者在见到血液或受外伤时,可出现心跳和血压下降,并伴随恶心、头晕或晕厥。有研究发现,血液恐怖症有明显的家族史,一级亲属的同病率达到2/3,是其他恐怖症的6倍(Marks, 1987, 1991;参见Davison & Neale, 1998)。有研究者认为,在出血时心跳和血压的下降可以减少出血,晕厥则可免受更多的打击,这是一种进化的结果。治疗血液恐怖症的方法基本上与其他类型的相同,唯一不同的是不用放松技术,而用紧张技术。因此在处理此种障碍时应注意,不能用放松来缓解或消除躯体的不适感,而应学会紧张肌肉来提升血压。

特殊恐怖症的诊断标准在DSM-Ⅳ与CCMD-3中存在着某些区别。除在上述场所恐怖症里提到的外,DSM-Ⅳ强调如果患者年龄小于18岁,应至少有6个月的病程,且还要注明类型。

DSM-Ⅳ对特殊恐怖症的诊断标准(APA, 2000)A.由于存在或预期某种特殊物体或情境(如飞行、高空或动物)而出现显著或不合理的持续害怕。B.暴露于所恐惧的刺激时,几乎不可避免地立即产生焦虑,并可能出现仅限于此情境的惊恐发作。注:若是儿童,焦虑可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或紧紧地拖住他人。C.患者认识到这种害怕是不合理的或过度的。注:若是儿童,则无此项。D.患者一般都设法避免这种情景,否则便以极度的焦虑或痛苦忍受着。E.这种对恐怖情境的避免、焦虑的期待或害怕反应,显著地干扰个人的生活、工作或社交,或者对于患有恐怖症感到极度的精神痛苦。F.如患者年龄小于18岁,应至少有6个月病程。G.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强迫症、PTSD、分离性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惊恐障碍而引起的焦虑、惊恐发作或恐怖性回避。注明类型:动物型、自然环境型(例如高度、雷雨、水)、血液-注射-外伤型、情景型(例如飞机、电梯、闭室)、其他型(例如,惊恐性地躲避会导致窒息、呕吐或感染疾病的情境场合,如是儿童,躲避响声或某种服装)。三、病因(一)生物学因素

在生物学方面,目前研究较多的是5-HT系统和NE系统。有人推论,恐怖症患者可能存在突触后5-HT受体超敏现象。另有研究发现,社交恐怖症患者脑脊液中NE水平高于惊恐障碍患者及正常对照组。但目前尚无肯定的结论。

恐怖症具有明显的家族聚集性,因而引起了一些研究人员的兴趣。一项调查显示,患恐怖症一级亲属患恐怖症的可能性是非恐怖症一级亲属的3〜4倍(Hettema, 2001)。在血液和注射恐怖症患者中尤为明显,其一级亲属的患病率可达64%,而普通人群的患病率是3%〜4%。研究认为这类恐怖症的发病与特定而强烈的血管-迷走反射有关,而血管-迷走反射与恐怖情绪关系极为密切,而且常常是通过遗传而袭得(Öst, 1992)。对社交恐怖症的研究结果也类似,患者一级亲属中有16%符合社交恐怖症的诊断,而无任何精神障碍者的一级亲属则只有5%患有社交恐怖症(Fyer, et al, 1995)。双生子的研究也支持恐怖症具有遗传倾向(Kendler, et al, 1999)。尽管研究证实了遗传因素的作用,然而另一些研究提示遗传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而且模仿学习及其他因素也可能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Carson, et al, 1996)。(二)心理社会因素

1.心理分析理论的观点

心理分析理论认为,恐惧是对抗焦虑的一种防御反应,而焦虑的产生根源则在于被压抑的无意识的本我冲动。由于人们害怕为这种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所支配,通过置换的防御机制,焦虑就被某些外在对象或情境替代。这些对象或情境同样具有引起冲动、诱发焦虑的作用,然而它们通常是能够远离的,通过附加的回避机制,患者便能避免严重的焦虑。

弗洛伊德在1909年曾报告一个例子,即4岁的小汉斯(Little Hans)对马的过分恐惧表现。弗洛伊德认为,在俄狄浦斯阶段汉斯开始害怕本我的冲动,他3岁的时候曾通过触摸阴茎并要求母亲把手放在阴茎上向母亲表达性的感受,他母亲威胁要割掉阴茎,并指责说他的欲望是下流的。这让汉斯感到害怕,并无意识害怕其父会知道其欲望而惩罚他,甚至阉割他。然而,汉斯并没有有意识地害怕本我冲动、他的母亲或父亲,而是压抑了本我冲动,并把害怕转移到一种中性客体——“马”的身上。弗洛伊德认为,汉斯无意识选择马的原因是由于他把马与他的父亲联系在了一起。通过置换,汉斯能够利用回避马这一策略来减轻焦虑,然而对马的恐怖也一并固定了下来(Comer, 2002)。

事实上,虽然心理动力学理论可以解释一部分病例,但无法对所有的恐怖症作出合理的解释,且许多学者也不认同这一观点。

2.行为治疗理论的观点

在当今临床领域,行为理论关于恐怖症的观点得到了相当广泛的支持。行为主义观点有一个基本假设,即所有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恐惧反应可以经过条件反射而建立,这个观点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和赖恩的一个著名的条件反射实验——使一个本来喜欢动物的11个月男孩小阿尔伯特(Little Albert)对白鼠产生恐惧反应的实验(陈仲庚,1985)(具体实验见第3章的介绍)。

在行为主义学派实验研究的这一基础上,Mowrer提出了恐怖症形成和发展的著名的两阶段模式:①通过经典条件反射,一个人习得了对条件刺激(即中性刺激)的害怕反应;②为了减少对条件性的害怕反应,习得了回避性条件反应的行为。这是一个操作性条件作用过程,它使得回避行为得到了强化而长期存在,同时使得对原本中性刺激的恐惧得以持续(Davison & Neale, 2000)。而这一观点很可能是暴露治疗起效快且疗效稳定的理论基础。

某些例证支持了回避性条件反射(avoidance-conditioning)的观点,如Öst和Huadah(1981)对106例恐怖症患者进行了调查,发现58%的患者提到了创伤性条件刺激的经历(Carson, et al, 1996); DiNardo等(1988)一项报告表明,50%的狗恐怖症患者有被狗咬的经历。临床上一些例子也支持了有关解释,如某次交通事故后患上开车恐怖症,爬梯子摔了下来以后患上了登梯恐怖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然而,回避性条件反射的理论无法适用于所有的恐怖症。不少临床案例并无恐惧的创伤性经历,如DiNardo对狗恐怖症的调查中,50%的人就没有创伤经历;而许多经历过惨痛事故的人,如严重的交通事故或从梯子上重重地摔下来,并没有发展成汽车或登梯的恐怖症。这说明条件反射并不是恐惧症的唯一条件。很多证据表明,恐惧反应可以通过观察习得(通常称作间接学习(vicarious learning,又译替代性学习)),而不必经历创伤性经历。例如,一个怕蜘蛛的母亲,其怕蜘蛛的反应被孩子经常地看到,其孩子通过了“模仿作用”也患上蜘蛛恐怖症。上面提到的Öst和Huadahd的研究,表明有17%的患者是通过这种间接学习而出现恐怖症的。

班杜拉和罗森塔尔(1966)作了一个实验,他们让被试观看他人坐在电击装置上,当蜂鸣器发声时“遭受”电击的痛苦模样。多次观看以后,即使被试没有直接经历痛苦的事件,只要听到蜂鸣器声音这一无害刺激,被试即开始出现了一种害怕反应。这说明,人们的害怕反应可以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仅仅是看到某人在特定情境下的恐惧反应,这个情境就会变成是“可怕的”情境。Mineka和她的同事(1984)用猴子做实验,在实验室里饲养的猴原先对蛇并不害怕,当这些猴子观看野猴怕蛇的反应后,就很快地形成了对蛇的惧怕反应,并且3个月后也未消失(Davison & Neale, 2000)。

间接学习也可以通过语言教导和收听信息的方式完成,也就是说,通过听他人描述某一恐惧的事件也可以习得恐怖性反应。如孩子被母亲谆谆告诫高处危险而患了高空恐怖症,新闻媒体频繁报道艾滋病的危害性可使某些人“染上”艾滋病恐怖症。

可是,以上的观点难以解释这样的一个现象:为什么人们容易对某些物体和处境,如蜘蛛、蛇和高处等产生恐怖,而对另一些,如花、羔羊、手枪则不易产生恐怖?许多学者比较认可的解释是:人类存在着易患某些特定恐惧的素质,而时刻“准备”获得某些恐惧,并把这种倾向称之为准备状态(preparedness),认为这种准备状态是进化论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结果(Comer, 2002)。一些研究部分支持了这一理论观点,如Ohman等人(1975)对被试呈现房子、脸和蛇的幻灯片,同时给予电击,被试获得了对所有不同幻灯片的恐怖反应,然而,在对这些反应进行消退的过程中,对房子和脸的恐怖反应很快就消失了,而对蛇的恐怖反应则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Cook和Mineka(1989)用猴子作被试,发现猴子对“蛇和鳄鱼”与“花和兔子”的恐怖反应也存在着区别。

另一些研究者,如Twentymand和Mcfall(1975)、Fischetti等(1977),则认为缺乏社交技巧或不合适的行为是社交恐怖的原因。因缺乏社交技巧给别人造成不好的印象,引起别人不好的反应,导致尴尬的处境,同时,其本人觉察到了自己的社交笨拙,也容易造成紧张和害怕。另一种能被更多的人接受的观点,是把社交技巧和自我评价结合起来,强调认知和行为的相互作用。

3.认知理论

认知理论认为,恐怖症的患者总是高估所害怕情境和事物的危险性,过分担心某一消极事物将会发生。这一原理能对社交恐怖症作出很好的解释。

社交恐怖症患者往往持有关于自己和他人的负性信念,认为自己很难为别人所接受,认为别人内心对自己持批评态度,如“别人会讨厌我说的话”、“我总是说不好”,等等。正是这些信念使得社交恐怖症个体对于出现在别人身上预示不满的迹象(比如皱眉、打哈欠等),以及对于出现自己身上那些可能会让别人有不好印象的表现(比如发颤音、穿着有些不合适,或很明显的发抖)非常警觉(Barlow等,2004)。研究中也证实,社交恐怖症个体对社交中威胁性信号存在注意偏好(陈曦等,2004;钱铭怡等,2004;Asmundson & Stein, 1994)。注意力集中于这些威胁性信息的一个后果,就是会夸大这些负性信息的作用,比如一个几乎让人觉察不到的脸红,会认为是满脸通红而很尴尬。而对负性信息的注意和判断倾向,会干扰个体对于正常信息的加工。而且,干扰个体对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认知加工,包括注意、编码加工和提取与当前任务相关的记忆,从而干扰个体正常的工作。

还有研究表明,社交恐怖症个体在激发焦虑的社交情境中,会形成关于他们自己的一些图像和记忆,这反映出他们对自己的过度注意。他们看自己就像别人从外部观察者的角度看他们自己,看自己在焦虑情境中的表现。但是他们对别人是如何看自己的观念常常是扭曲的(Barlow等,2004)。Spurr等(2002)指出,自我为焦点的注意是疾病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因为它增加了对负性思维和感情的注意,干扰了人们的活动和操作,阻止个体观察到与他的恐惧不符的外部信息。

社交恐怖症个体还会揣度他人(观众)对自己的评判标准。观众的特点(比如重要性,是否妩媚动人)和情境的特点(比如正式还是非正式)会影响社交恐怖症个体投射到观众身上的对自己的评判标准。然后他们就会估计自己的表现与这个标准相差有多大。由于他们对自己的负性认知倾向,往往会认为自己的表现达不到这个标准,他们就觉得自己失败了,进一步可能会失去社会地位、工作机会等一系列后果。对未来的负性预测进而引发行为、认知和生理上的焦虑症状,这些症状会导致社交恐怖个体对自己的表现给予更加负性的评价,从而导致更高的焦虑,造成恶性循环。

总之,社交恐怖个体遇到他们所恐惧的情境时,他们看待自己、看待他人的独特方式,以及加工社交信息的独特特点,决定了焦虑产生和维持的过程。图2-1所示的模型描述了这一过程(Barlow等,2004)。图2-1 在被评估的社交情境中,焦虑的产生和维持过程模型

Leary则提出了自我推荐学说,以此来解释社交恐怖症。他认为,决定社交恐怖症的共同因素是动机,即想在别人心目中留下良好印象的动机。一个人只有当他希望在别人心目中造成某种特殊的印象,才可能会感到紧张不安甚至恐怖。假如不论别人对自己有什么看法,一概毫不在乎,就不会紧张害怕。决定动机的因素有两个,即处境和人格。处境是指交往的对象和情境的特征。如想和异性交朋友,对方愈是漂亮或有才华,动机就愈强烈,也就愈容易紧张不安。将要会见的人大权在握,会面将对自己的一生起关键作用,见面时也容易紧张。一般地说,第一次与人见面容易紧张,这是因为人们皆知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的重要性。可见,抱着特定动机的某种处境往往是紧张和害怕的一个诱因。人格特性也决定一个人的动机。如果一个人倾向于控制别人对他的印象,或者特别爱面子,有完美主义倾向,那么这种人就容易患社交恐怖症。Leary的观点认为,人到了中年以后,社交恐怖症自行缓解,这是由于社交的特殊动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相应地减退。几乎所有患者都不会在父母面前感到恐惧,其原因也是缺乏社交动机之故(许又新,1993a)。

4.人格和父母教养方式

个性因素与恐怖症的发生也有很大关系,不少研究认为行为退缩(表现为胆小、羞怯)的婴儿,长大后易发生恐怖症(Biederman, et al, 1993; Hudson & Rapee, 2000),Hayward等(1998)一项研究表明,行为退缩的儿童在高中阶段发展为社交恐怖症的比例是非退缩儿童的4倍。国内一些研究对恐怖症患者的个性特点进行分析,发现他们往往表现为社会内向、神经质、害羞、被动、依赖(冯冬梅等,2004;吴彩云等,1994;杨文娟、陆培,1998)。

父母不当的教养方式,被认为是恐怖症,尤其是社交恐怖症发生的一个危险因素。Bruch等的一系列研究表明,与无焦虑的被试相比,社交恐怖症患者常常将其父母描述为:阻止他们参与社交,过分重视他人的意见和建议,采用羞辱作为惩罚的方法(见张亚林,2000)。对社交恐怖症与正常人父母的教养方式一些对照研究发现,患者组的父母往往对子女缺乏温暖、理解、信任和鼓励,而有较多的拒绝、惩罚、干涉和过度保护(林雄标、胡纪泽,2002;王丽颖等,2004)。四、治疗(一)药物治疗

对恐怖症而言,药物治疗从整体上说是辅助治疗,其作用往往是缓解患者的焦虑情绪或伴随的抑郁情绪。抗焦虑药能减轻患者的境遇性焦虑状态,使心理治疗容易进行,但其本身不能淡化恐惧的条件联系。(二)心理治疗

1.行为疗法

在恐怖症的治疗中,被研究得最为彻底、同时又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要数行为治疗。最为常用的行为治疗技术包括:系统脱敏法、满灌疗法(flooding therapy)和模仿法。(1)系统脱敏法。该法是先让患者学会放松,将患者恐惧的刺激或情境按照其恐惧的程度由小到大按等级排列出来,然后在患者放松的状态下逐一循序渐进地暴露于引起焦虑、恐惧的刺激,从而减轻对恐怖性刺激的害怕反应。用系统脱敏法成功治疗恐怖症的关键是对恐怖症全面而精确的评定,确定害怕的等级系统。暴露可采取想象暴露或现场(in vivo)暴露的形式。为了使治疗更好地发挥作用,也为了使患者看清楚自己的进步,要求患者对每次暴露做记录。常见的问题是患者一次跨的步子太大,反而易造成挫败感。对每次暴露做记录则有利于治疗者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2)满灌疗法,又称冲击疗法。该法是把患者置于最令其恐惧的情境中,并要求和鼓励患者在恐惧面前不退缩,坚持到底,直到恐惧程度下降,最终不感到恐怖或焦虑为止。如乘电梯恐怖者就让他乘电梯上10层楼,对视恐怖者就让他看着人说话。与系统脱敏法相比,满灌疗法的优点是方法简单,疗程短,收效快;缺点是患者难以耐受,而不易接受(张亚林,1999)。(3)模仿法。该法是治疗师作为榜样去面对患者害怕的事物或处境,而患者进行观察学习。行为治疗师通过示范,证明患者对于某种刺激或情境的害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同时让患者也跟着学习治疗师的样子去接触害怕的对象。这一方法通常和系统脱敏法结合起来使用。例如治疗猫恐怖症,治疗师摸一个猫的玩具,然后让患者同样做一次;治疗师抱着猫的玩具,接着让患者同样做;治疗师摸一个活猫,患者也跟着摸……如此进行,按等级层次系统的事件进行演示和学习。通过观察及模仿学习,从而降低患者在特定刺激面前和情境中行为的恐惧和焦虑水平。

临床研究表明,这些暴露的技术治疗恐怖症尤其是特殊恐怖症是有效的,而治疗成功的关键是患者要接触和面对所害怕的对象。同时,现场脱敏比想象脱敏更为有效,现场冲击比想象冲击更有效,参与性模仿(participant modeling)则优于仅仅观察性的模仿(Comer, 2002)。

2.认知疗法

有观点认为,认知疗法用于治疗特殊恐怖症值得怀疑,因为恐怖症的核心定义是患者认为其害怕是过分和不合理的。若一个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害怕是无害的,难道还要改变这种认知吗?事实上也没有证据表明,单独改变不合理的认知而没有暴露于害怕对象,可以减轻恐怖症回避(Davison & Neale, 2000)。

对社交恐怖症而言,因为患者往往持有不合理的信念,认知疗法帮助患者识别和挑战负性的、不合理的想法而起到治疗作用。通常它与行为治疗技术,如暴露技术、社交技巧训练、满灌法、松弛训练等,联合使用。Mattick等(1989)比较了认知暴露综合疗法(综合治疗)、单独暴露疗法和单独认知疗法的疗效,还另外设一个等待控制组。相对于控制组来说,3个治疗组都获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不同的治疗组被试得到改善并不相同。治疗结束后,3个治疗组的被试都减少了恐怖性回避,但是只有认知治疗组和综合组的个体在非理性信念和负性自我评价这些认知方面获得了改善。与其他疗法相比,综合治疗组的个体在行为指标上的进步更大。另外的一些研究认为,认知与行为治疗的联合使用,不论是近期疗效还是远期疗效都要优于单独的行为疗法(曹中昌等,1995)。

认知行为疗法在治疗社交恐怖症中,可以采取小组的形式进行。小组的成员对其中的个体来说是一个听众群体,正好可给每一个成员提供了一个暴露机会,同时小组成员可帮助个体挑战其对于自己行为的负性、灾难化思维。研究认为这种团体治疗的形式是有效的,而且更为经济可行(Barlow等,2004)。

3.其他心理疗法

森田疗法也是恐怖症的适应症,其治疗原则是“顺其自然,为所当为”,如对于社交恐怖症治疗,就是要让患者接受社交中的“胆怯、紧张或脸红”的症状,不把其当做身心异物加以排斥,不再关心体察心理症状,而是要带着胆怯、紧张或脸红像正常人一样交往,使症状在不知不觉中消失。其治疗作用在实践中得到了证实,研究还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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