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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1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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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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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那一边

山的那一边试读:

自序

故乡,是一种记忆,是一种思念,是一种萦绕在心头若隐若现的情感。这些年流浪在他乡,在某一个特殊时日,就会情不自禁地打开记忆的闸门,重温那一份让人眷恋的温暖。故乡,总让人千般挂念、万般惆怅。

故乡在我的记忆中,不过是那一条条弯弯曲曲的河流,一座座又矮又低的瓦房,一个个面容憔悴、熟悉又陌生的笑脸,以及隐逸在大山深处的村舍茅屋里升起的袅袅炊烟。真正让我魂牵梦萦的故乡,或许早已渐渐消失,或许早已千疮百孔,或许一直沉睡在我的梦里,像村头的那块大石头一样静默……我一直在怀念,但内心的凝重和忧郁,却总让我无法迈出回家的脚步。我的故乡,在山的那一边。我的童年,在山那一边的故乡。

每次提起故乡,我都忍不住地想起我的童年。忆儿时的稚嫩、童趣,快乐中有忧伤,忧伤中有欢愉,常让我彻夜难眠。可能是因为一种行文习惯,这样的回忆录,也只有面对青灯黄卷的困苦生活,在油灯孤影之下,才可以写得那般深刻、通畅,直透心扉。要是在某一个喧闹快活的深夜,恐怕是写不出书中那样深邃的文字的,甚至懒得去回忆,更不要说动脑又动笔地去记录了。

写此书,是在2008年,时值三伏夏日。当时,我游荡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过着懒散自由、无拘无束的浪子生活。记得那一天是高温天气,在那座充满欲望的都市里,大街上人并不多,偶尔几个人路过,像刚从桑拿室走出来一样,浑身上下湿淋淋的。我躲在一个报刊亭旁乘凉,顺手捡起角落里的一张废纸,上面写道:“我的童年,用伤痛来填补寂寞。”正是这一句话,瞬间击中了我的心脏,那些童年尘封的记忆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扑来,甚至让我不得不拿起笔去回忆,哪怕是伤痛,哪怕是寂寞。明知笔力之拙,可我还是挣扎着完成了书稿的写作,毕竟有那么多或有趣、或灰色的故事,让我无法停下笔去思考。我甚至天真地以为,故事的真实,或许还可以或多或少地掩盖文笔稚嫩的缺陷。于是,我只有埋头去写作,管他天塌地陷,管他海枯石烂,管他春夏秋冬,我只需“躲进小楼成一统”,伏案疾书忆童趣。因为,那斑驳的童年,除了回忆和记录,我似乎别无选择。也好,没有选择往往就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如此,那我姑且就这样回忆,一字一句地去认真记录。

还记得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拒绝”回忆,生怕有人提起那些过往年岁中的灿烂岁月、童真童趣。因为,回忆就必须要面对无法回避的“真实”。我曾一度活在虚妄的梦里,怕梦醒了,将不得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真实,有时就是一种伤害。真实地去记录,把一个个尘封的伤疤又一次揭开,让心灵接受旧事残余伤痛的折磨,这是一种残忍,亦是一种自残。可不去记录,我又怕健忘,怕有一天会彻彻底底地忘记我的童年。

这本书是我的青春回忆录,是我成长的故乡诗意年代的见证。我的童年没有关于诗歌的记忆,所以我选择在回忆时,尽可能地让我的童年充满诗意。在回忆和记录一个又一个恶搞的故事中,让悲伤淡一点,让欢快多一些。书中的文字,记录着黄土地山旮旯里的那个小山村——侯山的风土人情、地域特色和奇闻怪事。可以这么说,书中的那些故事是真的,是我这个“过来人”童年时代所见所闻的真实记录和描述。但是,书中的人物,我在写作时无法做到真实。因为,我的初衷是写一部长篇小说,可直至落笔后,重读时才发觉它更像一篇篇散文。把小说写成了散文,这是不是有些太荒唐了?也许,这是我多年残存的一个不良写作习惯,不太认真考究文体,下笔时信马由缰,无拘无束。有人告诉我,这样的笔触是写作之“大忌”,可我就这半瓶水,怎么也控制不住要“咣当”一下。在故乡,有这样一句俗语:一瓶水不响,半瓶水咣当。我这一“咣当”起来,就常常东拉西扯,难以控制激动的心情。尤其是近年来,当我发现有人把新闻、评论写得像散文、诗歌甚至情书一样“生动有趣”时,我就更加控制不住发自心灵深处的冲动,动辄提笔疾书,以表敬慕之情。所以,这本长达十多万字的书稿,可以说是一本“像散文一样的小说”,或者说“像小说一样的散文”。如果曾有人这样写作,那我也算步人后尘,心里也踏实点;如果没有人这样“恶搞”,那就算一次小小的尝试吧。恕我学识浅薄,所知甚少,若破坏文学写作之“规”,诚非本意。本书成稿已四年有余,一直藏在我的“抽屉”里,今特此整编成册付梓出版,以飨读者。

最后,谨把此书献给黄土地上我的故乡——静宁侯山,献给那些和我一起成长的童年伙伴们,他们的朴实、善良、勤奋、勇敢和自强,时时刻刻激励着我在困苦的人生道路上继续前行,并一直影响着我的人生。在此真诚地问候一句:这些年,你们都好吗?北雁2012年5月

引子·消失的童年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娃,20年从未走出大山一步。生在猴山,睡在猴山,吃在猴山,从小就过着“靠山吃山”的生活。当然,童年的记忆也在猴山。

猴山,是我的故乡。说是“猴山”,可遗憾的是连一只猴子都没有。对于从小因调皮捣蛋而臭名远扬的我,人们常常张嘴就叫“猴子”——一个我曾讨厌但后来有些喜欢的名字。

孙悟空不也是一只猴子吗?不是依旧有那么多人喜欢、追捧甚至崇拜吗?我想,在中国,孙悟空的“粉丝”数绝对第一。可惜,他是一只任何人都看不见的猴子,据说在天上,但我一直保持怀疑。不过,他活在“粉丝”的心中,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相比孙悟空,我这个猴子就逊色多了,竟然连一个“粉丝”都没有。

说起我的童年,就像暴风雨来袭时天空的颜色,灰暗一片。我不知道童年是从何时开始的,只记得每天除了吃、穿、睡,也就是那些破事儿。头顶上是蓝蓝的天空,脚底下是黄黄的土地,出门不是爬山就是过沟,干活不是上树就是下田,玩来玩去也就是捉虫打鸟,想来忒没意思。

我在童年时代始终有一个梦想,就是想看看山的那一边是啥样。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竟然夜以继日地奋斗了20年。所以,我的童年比别人的都要漫长,至于什么时候结束的,我也不知道。可以这么说,未离开猴山的每一天,都可以算作是我的童年。18岁时的梦和8岁时的一样,做的事也相差无几,转来转去还是围着猴山乱逛,所以我是一个拥有最长童年时光的山里娃,这曾是我的不幸,而现在似乎是我的骄傲。

但说起我的故乡——猴山,我常常充满自信和自豪。虽说比不上孙悟空生活过的水帘洞——主要是猴山没有水,所以就压根儿没法比,但它的美,是我挖空心思也无法描绘的。我曾翻遍了我读过的所有书,都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赞美词。后来,我突来灵感,便想到若用一个成长的少女之美来形容猴山的美,那是最合适不过了。

猴山地处黄土高原的一个山旮旯里,四季分明,景色宜人。

有人一听是山旮旯,就开始怀疑了。一个山旮旯,还能美过富士山,还能比过九寨沟吗?但我要说,美和美是不一样的,山旮旯和山旮旯更是不一样的。不是有句话说“山旮旯里也会飞出金凤凰”吗?所以,一点也不能小看山旮旯。

猴山之美,最美在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千秋。春天艳丽,夏天妩媚,秋天丰满,冬天静雅。猴山的四季之美,就如一个成长的少女之美。春有桃杏花遍山,夏有柳絮飘满天,秋有野果压枝头,冬有冰雪盖山楼。生活在猴山,你会明显地感觉到季节的变化和时岁的更替,这是在很多所谓的名山大川很难感受到的。

关于我这个猴子,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就是一个山里娃,城里人轻蔑地叫“乡巴佬”,其中不乏歧视的意味,但我也懒得去理睬。别人的歧视是其次,只要自己把自己当人,每天按一个人的标准去生活,拥有梦想,为理想奋斗,我觉得就足够了。因为走在大街上,我看到无数的流浪狗,它们比我活得更窝囊、凄惨。还有一些耐不住寂寞的“野狗”,动不动就咬人,非搞得人鸡犬不宁不可,似乎那样才能体现一个“狗人”的价值。山里娃地道,乡巴佬朴实,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于是乎,我的内心常常为此称呼而感到一种平静。但关于我的真名,我还是想说两句,其实我有一个比较好听又文雅的名字,可是凡是认识我的人都很少称呼,反倒是不俗不雅的“猴子”,天天被人挂在嘴边。天长日久,那个真名也就渐渐被淡忘了,以至后来有人问我真名,我都忘了。对了,我的名字就叫猴子。

猴子素来以聪明伶俐而在动物界闻名。在动物世界中,猴子也算是赫赫有名,不是有“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之说吗?可见猴子在所有的动物中还是有一定的威望的。

从小,我就被赋予了猴子的这一突出特点。在猴山,我也算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小顽童。不是因为我有多霸气,也不是因为我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我的“铁齿铜牙”。在和恶人的吵嘴中,我很少输,就是因为我有三寸不烂之舌。在童年的生活中,我吃过苦、受过累,甚至挨过打,但从来没有人能够战胜我的一张破嘴。骂人,我算是一流的;损人,更是不在话下。

正因如此,左邻右舍、三村四院,大都熟知我,有意无意地孤立我。

记得有一次,大概是在8岁的时候,村里有两个被称为“泼妇”的女人在大吵大闹,像是唱秦腔,我们当时叫骂仗。那天,我和一群小伙伴正好路过,闲着无事便坐下来看热闹,实在忍不住了,我就开始乱骂了起来。当时,我也不记得到底骂了什么,只记得最后那两个泼妇停止了骂仗,却反过来和我开骂。我一看势头不对,本来是她们骂仗我站一旁看热闹,怎么变成了她们和我骂仗,一群小王八蛋看我们的热闹呢?我感觉有些倒霉,当然这也是自找的。

在一群小王八蛋的怂恿下,我开始了第一次和女人酣畅淋漓的骂仗。毕竟,泼妇骂人至多也就是那么几句废话,除了问候别人的娘老子,也骂不出什么水准来。这个骂人啊,有水平的人骂人不带一个脏字,依然叫别人无言以对。不过,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半吊子,也就偷学了那么几句,所以难免会夹杂几句脏话。但是,我还是尽量避免低俗地去骂人。我骂人一般都不是直来直去地骂,而是用一些形象的东西来比较,且都是一些土话,骂起来特过瘾,如“你脖子上挂镰刀,耍得要命的牌子”,“拉得狗娃上坟,你是羞先还是祭祖”,“你的脸像西山的旮旯,土里土气的,牛啥”,等等。要是用后来学的普通话翻译过来,就完全变了样。所以自从说普通话之后,我就是一个哑巴,连骂人这个“特长”都不会了。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是我童年时最为精彩也最为壮观的一次骂仗。我们大约骂了足足有两天的时间。晚上别人都睡了,我们也就不约而同地休战了,第二天早晨起床后继续开骂。对我来说,骂人是一件愉快的事,我可以手舞足蹈,也可以又歌又说,但那两个泼妇口吐唾沫,一句又一句脏话,我的八辈儿祖宗都被她们招呼到了。可我并没有在意,她们因此更来气。当时觉得,人死了,活人干吗管那么多?尽管骂就好了,也不能把我怎么着。何况,姥姥常说一句话,“骂下的风吹了,打下的疼死了”,意思是你无论怎么骂,就像一阵风吹过,什么都不会留下。但要是被人痛打一顿,就会留下伤疤,不疼也难。

开骂一天,在第二天的下午,她们的声音嘶哑了,骂劲儿也没有那么高了。我趁热打铁,加上那些看热闹的小王八蛋的欢呼嘲笑,明显占了优势。最后,两个泼妇终于被我制服了,躲在她们的屋子里不出声了。我又多骂了几句,看没有什么反应,就欢呼着离开了。

因为那次骂仗,我一下子声名鹊起,震惊四邻。方圆数百里,人人都知道猴山有个小猴子,骂人是第一。我的童年,大概就是在这种臭名中度过的,以至后来长大了,还会有老人提起那次壮举。当然,他们大概还有另一种意思,说现在的我变了,至少没有童年时那么调皮或令人讨厌了。

在我的童年,其实骂仗不算什么,比骂仗更有趣的事太多了,比如捉蝈蝈,比如采山花,比如摘山桃,比如滚铁环,比如弹弓打鸟,比如上树捉秋蝉,比如冬天用竹筛罩麻雀……美好的事往往就是那么短暂,等有一天发现不会存在了,才突然醒了过来。可是,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在童年,飞到山的那一边就是我最初的梦想。

在童年,“猴子”就是我的雅号,猴山就是我的家园。

在童年,我的世界里一片灰暗,但也有朝霞,也有彩虹……这不是回忆,这只是诉说。回忆往往让人疼痛,而诉说或许只是一种本能。

对有的人来说,童年不是用来回忆的,而是流着泪去告别的。童年的美好,往往是和那些难以抹去的伤痛捆绑在一起的。于有的人而言,成长本来就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与命运抗争。即便这样,有些人还是早早地被死神夺走了生命。活下来的人是幸福的,所有的不幸都被死神带走了。每个人都有童年,但童年并不一定都属于每个人。有些人的童年,才刚刚开始就结束了,如彗星划过天际一样,瞬间即逝。

在记忆深处,一个常追着我疯跑的哑巴,一个偷偷给我糖果的邻居大奶,一个见面就吓唬我的跛子大爷,一个给我讲了许多有趣故事的老人,一个见了我就微笑的寡妇大婶,一个和我捉蝈蝈的伙伴,还有那些骂过我、恨过我、爱过我却早早离开人世的人们,我只想对他们说一句:你们在天堂,还好吗?在我的童年中,那些陪伴我成长的人,我永生难忘。

童年在告别。

在告别中,生命迈向了另一种精彩。

童年,在我的记忆深处永远珍藏。

1.三棵柳树

记忆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朦朦胧胧,充满神秘感。

于我而言,关于记忆,更多的是遗忘。至今,我都很难说清最初的记忆是什么,脑海中时或浮现出的那朦朦胧胧的一幕,大概就是我最初的记忆。公元前,古希腊人帕蒙尼德认为,人的记忆是由明暗两种物质构成的混合体,只要混合体没有受到干扰,记忆就是完整的;一旦混合体发生变化,就会出现遗忘现象。所以,在我的记忆中,混合体的干扰多于平静,所以我也忘得快,很多原本美好的故事早就忘了。

我认为,人之所以是一个完整的自我,就是因为拥有记忆。人的出生是生命的开始,但拥有了记忆的生命,才可算是人生的开始。我真正的人生,就是从那最初的记忆开始的。

我最初的记忆和三棵柳树相关,那时我也说不清自己多大,大概就是一岁多吧。

说起猴山的三棵柳树,那可算是猴山的地标风景。猴山,又叫柳树村,就是因为那三棵柳树。它们长在村旁最高的山上,即便千里之外,也能望得见。小时候迷路了,姥姥就告诉我,找不到路的时候就朝着那三棵柳树走,一定能走到家。所以,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回家的路,也是因为那三棵柳树,它们至今仍长在我记忆的深处。

那似乎是一个黄昏,夕阳西下,余晖斜射。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在干什么,我的身边有什么人,只隐隐约约地记得,抬头的那一瞬间,眼前是那三棵柳树。穿过树枝的缝隙,我还看到了夕阳斜射过来的光线。那个情景在我的梦里无数次出现,但每次都是一样的。三棵柳树伴随着我的童年,成为我成长中无法抹去的记忆。

我的童年,很多时候是在守望的孤寂中度过的。从小,我就是一个忧郁、性格孤僻和天生叛逆的孩子。同龄的孩子都还在娘的怀里吃奶的时候,我早已开始“大闹天宫”了。我不是猴子吗?当然也要干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来。于是一骂成名,成了猴山无人不晓的小顽童,甚至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叛逆是我的天性,越是觉得孤独,我就越叛逆;越是有人想孤立我,我就越是反抗。我是一个不服输的顽童,宁可叫别人在我脸上狠狠地抽几巴掌,也绝不会认输。与众为“敌”,是我童年时的一大癖好。当然,在此种情况下,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我常常来到三棵柳树下嬉戏玩耍,或爬到柳树上乱喊乱叫。记得有一次,我在柳树的树杈间睡觉,睡得太踏实了,醒来的时候脑袋像是掉进了万丈深渊,突然重重地落在硬地上,疼痛难忍。幸好不是很高,摔下来也就是头上多了个疙瘩,摸一摸就过去了。“不流泪的孩子最勇敢”,这是我童年的座右铭。

在三棵柳树下,藏着我童年最为快活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春天,我和邻居伙伴折一树枝,用小刀截断,抽掉里面的树干,就剩下一个树皮筒,然后在上面钻几个小孔,就做成了一个小柳笛。我们吹着小柳笛满村子跑,无限的欢乐写在童年的日记本上。柳树叶也可以吹出很动听的声音,只需要把树叶折起来,放在嘴里轻轻地吹,就会发出优美的声音。有的人甚至能够吹出歌曲来,可我当初怎么也吹不响,后来练习多了,也能吹出许多种声音,这甚至成为我童年向同伴炫耀的一大资本。

历尽风霜雨雪的侵袭,三棵柳树至今依旧枝繁叶茂,是故乡一道奇特的风景。我相信,那三棵柳树,不仅长在我的心头,也长在故乡所有人的心头,是故乡最靓丽的风景。人会变老,树也会变老,甚至早早被人砍掉,但记忆永不会变老,只会加深,会在一个人心中珍藏一辈子。《诗经·采薇》中有这样一句话:“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每当看到这句话,我就想起故乡那三棵柳树。第一次离开故乡时是夏天,三棵柳树正是枝繁叶茂的时候。可后来每次回到故乡,都是逢年过节之时,黄土高原的山旮旯里,看到的不是满山枯树杂草的荒芜,就是冰雪覆盖原野的凄凉,这样的情景最能让我感受到诗句中所描述的情景和传达的哀思。

三棵柳树一直成长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它是一道风景,也是一个童话,更是一种象征。

2.苜蓿花开

在童年,苜蓿地是我常造访的地方。一来苜蓿地里有许多蝴蝶,二来我也喜欢苜蓿花。

我的童年也可以说是游走在苜蓿地里的童年。在苜蓿地里,我和同伴们打仗(童年的一种游戏)、捉迷藏、捉蝴蝶,不亦乐乎。

在猴山,成片成片的苜蓿地造就了一片绿色的“海洋”。那时的我,没有看到过大海,梦想中的大海就是风吹苜蓿叶左摇右摆的情景,我一直认为那就是大海的波涛在翻滚。可有一天我看到了大海,才知道原来不是那么回事。大海是大海,苜蓿地是苜蓿地,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即便是想象,也似乎有些不靠谱。在北方,苜蓿随处可见。苜蓿有着娇小可爱的花朵,以“牧草之王”著称,不仅产量高,而且草质优良,各种畜禽均喜食。故乡的苜蓿,大都是用来供牛羊食用的。当然,在饥饿年代,苜蓿叶也救了不少人。

苜蓿菜是我童年最爱吃的菜。清明节前后,苜蓿的嫩芽刚刚露出地面,大概有一寸长的时候,我们小孩子就随同大人跑到苜蓿地里,掐很多苜蓿嫩芽,然后回到家中,把苜蓿嫩芽放在开水锅里一煮,放上油盐酱醋,就成了一盘地道又美味的家乡菜。

据史载,苜蓿的原产地并不在中原地区,而是在汉代由西域传入的(两汉时期把甘肃玉门关和阳关以西,也就是今天的新疆地区和更远的地方,称为西域)。西汉的张骞分别在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两次出使西域,加强了内地同西域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就是在那个时候,苜蓿从西域来到了黄土高坡,从此扎下了根。

苜蓿,一种矮小的草本植物,每一片叶柄上一般只有三片叶子,只有稀有的品种才能长出四片叶子。据说,大概十万株里才会有一株四叶草,十分罕有,所以四叶的三叶草被视为幸运的象征,别称“幸运草”。

后来,读了很多书,才知道关于三叶草有这样美丽的神话传说。一种传说称苜蓿是亚当、夏娃从伊甸园带到人间的礼物;另一种说幸运草之名是源自拿破仑,一次他行军路过一片草原时,发现一株四叶草,感到非常奇特,俯身摘下时,刚好避过向他射来的子弹,逃过一劫,从此四叶草便成为幸运的象征。现在,四叶的三叶草已经被公认为是幸运的象征。小时候,我天天在苜蓿地里跑,但也没有留意苜蓿到底是四叶还是三叶,也不知道自己幸运不幸运。不过,天天泡在苜蓿地里,倒也是我童年最为快乐的事儿。

苜蓿不怕踩,也不怕风吹雨打,生命力极强,所以我们小孩子在苜蓿地追逐打闹,大人们一般都会保持沉默。苜蓿花开时,紫色的一片,也有黄色的花,那时候蝴蝶就常常在花丛中飞来飞去。我最喜欢追着蝴蝶跑了,如有幸捉到一只,在手里玩弄够了就放了。我小时候贪玩,但不怎么杀生,当然,老鼠、蚊子等被农人仇恨的害虫除外。

还有,和同伴玩打野战游戏。苜蓿地是最好的潜伏地,找一块苜蓿生长茂盛的地方潜伏,常常很难被发现。不过有一次的遭遇,现在想起来都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当时是正午,我们一群六个小孩分成两组打野战。我和两个小孩一组,找了一块最为隐蔽的苜蓿地潜伏下来,想等“敌人”出现后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可惜,就在我们潜伏时,一条麻皮蛇从我的手臂爬过,当时我虽不怎么怕蛇,却也是第一次和蛇亲密接触,一股冰凉的感觉从我的手上滑过,我的心“咚咚”地直跳个不停。幸好那条蛇没有停留,很快就离开了,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马上往外跑,魂都吓没了。从那次后,我开始有些怕蛇了。苜蓿花也是我比较喜爱的花,不是因为它有多耀眼夺目,恰恰是因为它的简单和朴素。乍看起来并不美,可看久了,就觉得特美。

苜蓿花开,开在我童年最为快乐的时光里。

3.樱桃艳艳

独绕樱桃树,酒醒喉肺干。

莫除枝上露,从向口中传。——宋·苏轼《樱桃》

樱桃算是家乡的特产,也是我们童年伙伴的“尤物”。

对樱桃的爱,是一种小孩子对果子自然却又淳朴的爱。每当看到红艳艳的樱桃吊在邻居家的樱桃树上时,我们几个童年的伙伴就常常有当一回小偷的冲动。

樱桃成熟,鲜艳夺目,看则流口水,吃则口水流,我们小孩子很难经得起樱桃的诱惑。可在猴山,樱桃树并不多,所以凡是有樱桃树的人家,往往都是我们小孩子最为羡慕的。于是经常质问大人:“为什么我们家没有樱桃树?你看……”然后质问得大人有些不大理解,遭到一顿臭骂不说,甚至还有可能受到几巴掌的“呵护”和“奖赏”。一来二去,我们这些小伙伴对樱桃的记忆就尤为深刻。

记得有一年,邻居家的樱桃树上长满了红艳艳的樱桃,其实我早就爬到我家的院墙上看了不止百次,看来看去,突然有了想偷樱桃的冲动。在童年,我们有一个叫“王八蛋”的八人组合,总共有八个小伙伴。狗子、二愣、三娃、四水、六七和我是男的,水花、山桃是女的,也是我们共同的“媳妇”。

经过一番精心策划,我找来“王八蛋组合”中的狗子和二愣。狗子人比较聪明,属于我重点培养的对象,在偷盗、打架这类事上,是我最得力的助手。相对而言,二愣就有些痴傻,体重差不多有我的一倍多,笨手笨脚的,出洋相的往往是他,可他从来不生气,说我是他的崇拜对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家比较富裕,经常拿些好吃的东西和我们分享,所以做什么我们都不会冷落二愣。

我把偷盗计划告诉了他们俩,二愣一听有些怕。因为我们偷的樱桃是二泼妇家的,而二泼妇也是猴山响当当的人物,泼辣出了名,要是被她知道了,那可就闹翻了天,即便我这个“骂人王”,在她面前恐怕也要甘拜下风。但狗子有一股英雄气,做坏事天不怕地不怕。我和狗子一拍即合,商量了一下,准备把二愣从“王八蛋组合”中除名。二愣急了,拖着两条石柱子一样的大腿,拍着胸膛说:“我怕什么,我带头!”

三个人潜伏了好久,终于等到二泼妇锁好门离开了家,我们就迅速动手。我们偷偷翻过院墙,溜到樱桃树下,我和狗子迅速往口袋里摘,而二愣却坐在樱桃树下吃,狗子一看,抱怨了几声,表示不满。可谁知,就在我们三个人正兴高采烈地偷樱桃时,二泼妇家的大门突然打开了,狗子一听,叫道:“不好,赶快跑,二泼妇来了!”

二愣看见我们两个跑,急忙喊:“等等我,等等我!”

二泼妇可能早有预谋,所以一进门就拿着扫帚直接向我们冲来,我和狗子动作麻利,就在她要打到我们的那一刻,翻墙跑了。但可怜了二愣,笨手笨脚的,刚刚爬到墙上,就被二泼妇一扫帚打到。二愣没有站稳,就掉了下去。可幸的是二愣掉下去砸在了二泼妇的身上,一声惨叫,二泼妇当场就躺在了她家的院子里。我和狗子爬到院墙上一看,二愣的身体正好压在二泼妇身上。二泼妇口吐唾沫,叫骂个不停,但也不能把二愣怎么样。二愣双手死死地抓住二泼妇的胸,二泼妇直骂二愣是“小流氓”。

这件事最后以二愣挨了他老爸的三巴掌,并向二泼妇赔礼道歉了事。但后来我们常常取笑二愣,说他占了二泼妇的便宜,问当时的感觉怎样,二愣傻傻地说:“魂都吓没了,我也没啥感觉,可她骂我是小流氓……”偷樱桃未遂,我们三个都遭到了各自父母的严厉批评,但是我们三人的行动却受到了“王八蛋组合”的嘉奖。我和狗子成了水花和山桃的崇拜对象,二愣却成了她们的笑料。水花成了我的“新娘”,山桃做了狗子的“媳妇”,至于三娃、四水、六七,他们三人没有干出什么丰功伟绩,所以也就什么都没有,这些都是我们童年的“秘密”。

水花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嘴角总露出甜甜的笑,眼睛大大圆圆的,人长得水灵灵的,像一个红艳艳的樱桃,谁看了谁喜欢。自从做了我的“新娘”,水花就再也没有被其他伙伴抢走,主要是我干了许许多多惊天地泣鬼神的荒唐事,其他伙伴没有资本从我手中抢走水花。

至于山桃,长得没水花好看,但比较机灵,也很讨人喜欢。可她“命不好”,隔三差五地换“新郎”,除了二愣,山桃做过他们每一个人的“媳妇”,主要是因为他们几个各有所长,所以争来争去,谁也没有完胜,山桃自然就被他们换来换去。有时,一天也要换几个“新郎”。

二愣虽然努力,但也没有办法,所以就一直孤身,成了我们组合中唯一的单身汉。

可惜,作为“王八蛋组合”首领的我,从来没有在他们几个伙伴面前失败过,所以就一直以水花为“新娘”。山桃也从来没有做过我的“新娘”,说来这是比较遗憾的。

许多年后,山桃长大了,要进城读书,对我说了一句这辈子我都难以忘记的话。她说:“猴子哥,要是还能回到童年,我要做一次你的新娘!”当时,我傻傻地望着山桃,她羞红了脸,却朝我痴痴地笑个不停,恰似一颗红艳艳的樱桃。

可惜,童年再也回不去了,山桃的话和樱桃的故事只能永存在我的记忆中。

4.泉水叮咚

猴山在黄土高原的山旮旯里,一年四季最缺的就是水,有“一碗油也换不来一碗水”的夸张之说。

据说,我的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生活的那个年代最缺的就是水。当时,要是谁家娶媳妇,就一定要备好一窖水。女孩子嫁人,也不看男方家有多少积蓄,一窖水就是联姻的前提。如果没有水,一切免谈。当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爱情和面包不存在争论的必要,水都没有,自然也做不出面包来。至于爱情,基本上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估计没几个人能弄懂。谁也不知道爱情啥样,所以有水就有爱情。当时,我奶奶看上我爷爷,就是因为我爷爷家有一窖水,这是任何富贵人家都羡慕的。

也许,很多人对一窖水感到很模糊,其实我也不大清楚。听奶奶说,其实也就是在地下挖一个地窖,然后等天下雨的时候把水灌入地窖中,放些石灰等净化物质,等水澄清之后,就用来饮用。那水不脏吗?当然脏了,据说里面还有很多羊粪、牛粪之类的东西,但是没有办法,环境就是那样,那样的水也要“千年等一回”,可以想象当年的生活是多么艰苦。

不过,有一个问题我还是想不通,那样的水喝了难道不生病吗?可爷爷是七十多岁才去世的,奶奶八十多岁的人了还健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现在的人,生起病来不要命就算是万幸了,非要在医院里折腾上几天几夜,花上成千上万元才能摆脱病魔纠缠,可爷爷奶奶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迈进过医院的大门,甚至连感冒发烧的小病也很少患。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环境的好坏和人的寿命长短并不单是成正比(环境越恶劣,人的寿命越短),有时也会成反比(环境越恶劣,人的寿命越长)。这就是爷爷奶奶那一辈人典型的“水窖联姻”。

到我们这一辈,环境虽然有所改善,有些人也多少知道些医疗保健方面的知识,但猴山缺水的现状一直未变。

有句话说得好,“要致富,先开路”。猴山后来是开了不少条路,但猴山人还是没有富裕起来,最后大家才发现,制约猴山走上致富路的主要原因还是缺水。可是,哪里有水呢?生活在黄土高原山旮旯里的人,一直为这个问题犯愁。

记得那时,我曾带领“王八蛋组合”的所有成员在猴山周围大大小小的沟里搜寻了一遍,也没有发现哪里有水源。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们八个人不辞辛苦的勘测,号称“小风水先生”的四水终于发现一块可能有水的地。我动员大家一起挖一口泉,多少也算是为猴山村民做一点好事。当然,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可以解决我们“等水”的无聊和烦闷。

可以这么说,我在泉边浪费了一大半童年的时间。我们一群小孩子,每天守在泉边,看着水从地下一点一滴地冒出来。一天等下来,也就等个几桶水,但如果不等水就没有饭吃。大人们白天忙着干田地里的活,自然没有时间等水,所以这种事就交给我们这些调皮捣蛋的小孩子。等了一天的水,回家仅够做一顿饭,至于牛啊羊啊猪啊,差不多就只吃食不喝水,即便它们想喝,也只能喝一点洗锅水。所以,猴山的牛羊都长得瘦骨嶙峋的,怎么看都像干枯的树根。

狗子、三娃和六七负责挖泉,二愣负责除草,水花和山桃是拉拉队员,站在一旁为他们加油助威,我负责整个工事的管理和协调。花了大概一个上午的时间,我们终于挖了一个土坑,但就是没有看到有水冒出来,所以我们把所有的怨气都发在了四水身上。可四水还是坚持他的看法,建议我们再继续往深地里挖,说不定水就冒出来了。随后,他给我们认真地分析,周围的土壤都是干的,只有我们挖的这块地是湿的,说明地下一定有水。

狗子干得有些累了,对四水抱怨道:“要挖你去挖,我不干了。”

二愣傻傻地问我:“猴子哥,你说我们是挖还是不挖呢?”

我看了一下周围,觉得四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便决定继续往下挖。为了鼓励他们,我也参加了挖泉活动。挖了好久,我也有些疲惫了,就坐下来看着他们挖。我突然问:“你们看我们挖的这个土坑像什么呢?”

二愣抬起头看了看我,傻乎乎地说:“我看像我爷爷的坟。”

他这么一说,我们都狂笑了起来。狗子和六七开始戏弄二愣,唯独三娃还在继续挖,他本不怎么说话,但干活算是最卖力的一个。

山桃突然喊了一声:“猴子哥,你看,水出来了!”

我们都停止了笑声。我爬到土坑里一看,果然有水在往外流。我看到了希望,一下子太激动了,在水花脸上亲了一口。

水花羞红了脸,骂我说:“猴子哥,你讨厌,想干啥呢?!”

我说:“你是我媳妇啊,老四爷家的电视上不是就这么亲媳妇的吗?”

老四爷家是猴山的一个大户人家。老四爷并不老,但他们家出了一个当官的,所以我们就这么叫。至于当什么官,有多大,我们都不知道。反正逢年过节的时候,总看到老四爷的儿子拎着大包小包回来,还给我们小孩子发几颗糖。

当时,山桃是四水的新娘,四水也附和着说:“山桃,你也让我亲亲吧,我不知是什么味道。”

山桃倒是一个不害羞的姑娘,大大方方地说:“你来亲吧!”

四水在山桃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舔了舔舌头,好像吃了一口蜜。

二愣问:“四水哥,是什么味道啊?”

四水吐了吐舌头,却说:“好像没有什么味道。”

二愣又问我:“猴子哥,你亲水花是什么味道?”

我一笑说:“是水的味道。”其实,当时我也没有感觉出有什么味道。

我们接着又挖了一尺多深,水越来越多了,终于挖了一口清泉。

我们几个围着泉跳来跳去,看着我们的丰功伟绩,个个脸上都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我们挖的泉,冒水眼很大,不一会儿就有一桶水了,我们八个人手牵着手在泉边手舞足蹈了一个下午。

最后,我们将那个泉命名为“四水泉”,算是对四水的一个奖励。至今,四水泉还在冒着水,无论春夏秋冬都泉水叮咚,如童年一支动听的歌。可是,四水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前年回家,我一个人蹲在四水泉边,听着泉水的声音,默默流下了泪水。快乐的童年,回忆时却是一首悲伤的歌。

5.哑巴疯吼

在我的童年,耳旁时常有一个怪怪的声音,那是一个哑巴的疯吼声。

哑巴叫大胜,除了不会说话,精神也有问题,疯疯癫癫的。每天除了吃喝,就是站在他们家的门口大喊大叫,但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在猴山,大胜是我讨厌的人之一。不知我们俩有什么深仇大恨,他几乎每次遇到我都追着我疯吼。当时我年纪小,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从心底里有些怕大胜。大胜长得人高马大,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加之声音如天上的雷,只要大声一吼,整个村子的人都能听见。所以,和大胜的战斗,是我童年生活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杏子算是猴山的另一大特产。每到麦黄季节,村子里里外外都是杏子。走在路上,脚下都有可能因踩着杏子而摔倒,当时就有一个老人因此走上了黄泉路。猴山即便有很多杏树,可最好吃的杏子还是大胜家门前的那棵树上结的“蜜桃杏”。那棵杏树结的杏子的个头,足足有一般杏子的两倍大,吃起来就像蜜一样甜,所以就成了我们小孩子最喜欢吃的杏子。

记得有一次,我们和狗子、三娃、四水爬到大胜家门前的杏树上摘杏子吃,不料被大胜堵在了杏树上,害得我们四个大半天都没敢下树来。

大胜在杏树下大喊大叫,我们就在树上骂他,所有的脏话都骂了个遍,但还是不管用。最后我们没辙了,干脆在树上拿棍子打杏子,大胜在树下依旧喊叫个不停,我们生气了就把杏核丢在大胜头上,可大胜还是不离开,最后狗子干脆脱掉裤子撒尿,大胜似乎也不在乎,而且还张开了嘴喝尿。我们几个都笑翻了天,我差点儿从树上掉下去,幸好被四水抓住了胳膊,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现在想来都有些后怕。最后,大胜娘回来了,可能是怕我们几个从树上掉下来,她负不起责任,所以就把大胜赶走了,温和地叫我们几个下来。可当我们几个乖乖地从树上下来后,她突然咒骂道:“我把你们狗日的……”

我们几个看势头不妙,便仓皇而逃,身后飞来的是大胜娘手中的扫帚。等跑远了,我们几个才开始以牙还牙地乱喊乱骂,大胜娘差点儿没有气晕过去。对于年少的我们而言,吃了一肚子最好吃的杏子,挨几声咒骂算什么,反正是赚了,转眼也就忘了。

童年中,大胜于我的记忆并不多,但非常深刻。在潜意识里,从我生下来,他就是我的死对头。

后来我上学了,也渐渐长大了,大胜似乎也在我的生活中淡化了许多,我也很少想起他。每次放学回家,刚走到村头,就能听见大胜在他家门口喊叫,似乎是欢迎我们。

上中学时,有一次回家,母亲告诉我,大胜死了。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只觉得不会再听见大胜的叫喊声了。的确,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大胜的声音了。

又过了十多年,我一个人在异乡漂泊。有一次,在大街上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乞丐。他似乎也是一个哑巴,但面前放着一个碗,里面有几个五角、一块的硬币和几张纸币,我走过去,投了一块钱硬币后便匆匆离开。走在繁华的街市上,我的耳旁却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来是谁的声音。

去年春节回家,一路上归心似箭。对一个在外漂泊数年的游子来说,故乡就是一种思念。当我飞越万水千山,终于看到故乡的村头时,又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那一刻我才想起是大胜的疯吼声……原来,大胜的声音从未消失,只是我曾忘记了。

站在故乡的寒风中,我的眼前一片朦胧。

我看不到故乡的原貌,眼前却浮现出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幕……

6.打麦场上

在猴山,一年有两个时间最为热闹:一个是春节过年,另一个就是收麦时节。

小麦是北方的主产,这是众所周知的。在猴山,由于气候的原因,都种冬小麦。在秋天播种、出苗,冬天停止成长,春天成长,夏天成熟,具备了四季的精华,因此被称为“五谷之贵”。收小麦自然而然就成了猴山一年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

每逢这个时候,大人们就在田地里忙个不停,可我们小孩儿也不能闲着,往往被赶到麦田里拾麦穗。大人们哄我们,说拾麦穗可以做“麦shu倩n”(是一种小麦面做成的有四个爪的事物),于是我们就在田地间乱蹦乱跑。在村子里所有的孩子中,“王八蛋组合”自然是佼佼者。我组织他们七个人一起行动,所以拾获的麦穗往往是最多的。不管是谁家的田,只要是掉在地上的麦穗,我们都会捡回来。当然,大人们也没有时间,麦穗掉在地里,不捡也是浪费了,所以没有人会计较。每年麦黄时节,我们八个小孩就大有用武之地。

但最有意思的是在打麦场上,一来人多热闹,二来还可以抢到很多好吃的。

在猴山,麦子大都是用拖拉机碾的,我们叫“碾场”。就是把所有的小麦平铺在一块场地上,然后用拖拉机带一个石碾子在上面不停地滚动,这样成熟了的麦粒自然就掉了下来,上面都是麦草,下面全部是麦粒;然后把上面的草一层层地揭开,再把所有的麦皮和麦粒用簸箕、铁锹推到一起,拖拉机上套一个风扇,在风的吹动下,麦皮飞走了,就剩下麦粒,这就是“扬场”。

这些活动,我们小孩子一般都不会参与,主要是我们干不了,而且比较危险。尤其是“扬场”,是十分危险的,当时条件比较落后,制作的风扇质量没保证,时常会出事故。

有一次“扬场”,一个大人的手指不小心碰到了风扇就不见了。而且,在农村开拖拉机的人也没有经过训练,驾驶技术自然可想而知了,开着拖拉机撞到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三娃有一次就差点被拖拉机撞到,幸好他个头小,反应比较快,算是躲过了一劫。所以,在打麦场上,大人看到我们小孩,总是大呼小叫,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们赶出来。可因为好奇,我们常常围在打麦场周围,总是不愿意离开,大概也是因为看到拖拉机有些好奇吧。小时候,拖拉机在猴山可是唯一的运输工具,几个村也就那么一两台,所以如果能坐上一回拖拉机,那可是我们小孩子夸耀的资本。可是因为那太危险,我们小孩子总不能如愿。

长这么大,我也就坐过几回拖拉机,不能不说是童年的一种遗憾。如今,在大城市里,每天都要坐车,甚至会坐地铁、轮船、火车和飞机,却没有什么感觉,似乎都没有在童年坐一回手扶拖拉机的愿望那般强烈。

在打麦场上,我们小孩子基本不参与干活的事儿,即便想加入也没有大人会同意,原因我刚才也讲了。但吃饭却是我们必须参与的。小孩子都喜欢吃别人家的饭菜,这成了一个真理,早被猴山的老少爷们儿验证过了。即便自己家有肉有菜,也不能和别人家的一顿剩饭相提并论。我想,这大概是小孩子喜欢热闹的缘故吧,凑热闹是乡下小孩子的癖好,在人多的地方抢饭吃也是乡里娃最为快乐的时光。

在城里,每当我看到五六岁的小孩还要大人哄着吃饭,甚至喂饭吃时,常常不怎么能理解。在乡下,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小孩子从自己拿起筷子的那一天起,差不多就没有人喂过饭。可在城里,优越的生活条件并没有使小孩子养成独立的习惯,不能不算是一种遗憾。

在猴山的打麦场上,有许许多多新鲜有趣的事儿,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打麦仗。我们几个小孩子分成两组,一方代表警察,一方代表逃犯。在规定的时间内,警察抓不到逃犯,就算输。这种游戏,我常常喜欢扮逃犯,也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刺激。我们常常埋伏在麦草中,所以很难被人发现。记得有一次我和水花扮逃犯,为了躲开狗子的追捕,找了一个隐蔽的草垛,然后挖了一个洞,让水花先钻进去,我清除痕迹后也钻了进去。我和水花钻在一个洞里,水花咯咯地笑个不停,为了控制她的笑,我让她咬着我的肩膀,这样就不出声了。聪明的狗子在我们面前晃悠了三四趟,都没有发现我们隐藏的地方。水花想笑,但又不能笑出声来,就狠狠地咬我的肩膀。为了完成一次完美的隐蔽,我忍受着疼痛。等宣布胜利后,我们从草垛里爬出来,我终于大喊了一声。大家都跑过来看,才发现原来水花快把我肩膀上的一块肉咬掉了。

水花看了有些怕,吓得不敢出声了。

四水对水花有些抱怨地说:“你是小狗啊,把猴子哥都咬成这样了。”

我忍着痛说:“不疼,水花,这算什么?要不你再咬一口,我这个肩膀也有些痒。”话虽这么说,但当时疼痛的泪水早就在我的眼眶里直打转。水花听了,吐了一下舌头,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些记忆,早已成了往事,但回忆起来却是那么美好。

在这种美好中,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伤感在心中回荡。童年,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7.外婆的爱

晚风轻拂澎湖湾

白浪逐沙滩

没有椰林缀斜阳

只是一片海蓝蓝

坐在门前的矮墙上

一遍遍怀想

也是黄昏的沙滩上

有着脚印两对半

那是外婆柱着杖

将我手轻轻挽

踩着薄暮

走向余晖

……

每次听到这首《外婆的澎湖湾》,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年过古稀的外婆。

童年时,我和外婆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一年。但那段时光总是很特别,让我记忆犹新。至今想来,童年的我都被外婆的爱层层包裹着。

外婆的一条腿曾摔断过,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限制,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因此落了个残疾,走起路来有点跛,只能靠拐杖度过晚年。

和外婆在一起最长的时间大约有一个月,在那一个月里,我算是也闹出了名。当时,骂人是我的看家本领,这个“特长”在外婆生活的小村庄也得到了很好的施展。那个巴掌大的村子,也终于见识了我非凡的骂人能力。当然,打架的事也不例外。那一个月,我和外婆所在村子里的大大小小的小孩几乎都打过架,虽然我势单力薄、寡不敌众,但手脚麻利,也没有吃过什么大亏。

记得有一次和一个比我大好几岁的男孩子打架,论个头,我远远不是他的对手,可最终我还是赢了,打得那个男孩子鼻子都流血了,结果他们家人找到了外婆家。我一个人躲在门帘后面不敢出去,外婆怎么把他们打发走的,我不得而知。过后外婆告诉我,不能和别的孩子打架,要不然就叫我娘把我带走。

说心里话,虽然在猴山每天有“王八蛋组合”陪我一起疯玩,但我还是喜欢待在外婆家。外婆对我的宠爱自不必说,主要是外婆做的饭我最爱吃。当时,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我们家还比较穷,虽然不至于揭不开锅,但每天也就是清汤和馒头凑合着过日子,吃饱都成问题。而外婆家情况比较好,主要是外公在外行医,所以时常带回很多好吃的。外婆不让小姨吃,把最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而且每天做我最爱吃的鸡蛋饼,所以童年的我和外婆最亲。谁有好吃的好喝的给我,我就和谁最亲,这是一个稚嫩的孩子最本真的情感反应。

后来,外公去世了,留下外婆一人。外婆的笑容也渐渐少了,我也很少去外婆家了,因为我上学了。

前几年春节回家,我又去看外婆了。外婆脸上的皱纹更多了,人也消瘦了很多。我喊了一声“外婆”,她竟然都有些认不出我来了。

如今,年近八旬的外婆一个人生活,过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究其原因,是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按理说,我有四个舅舅,养活一个孤寡老人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在那种特殊的家庭中,却变成了“老无所养”。

外婆并没有抱怨,还常常问这个问那个,总是关心着她的儿子、孙子和外孙,甚至更多的人。当说起我小时候调皮捣蛋时,外婆脸上露出了笑容,讲了很多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童年所做的荒唐事。

我知道,现在的外婆并不需要什么,只想有个人陪她说说话,但这似乎都是奢望。

离开了外婆,我又要去为自己的生活而犯愁。耳边又想起了那首熟悉的歌,心里一阵难过。

在城里,我吃过一道叫“外婆菜”的美食,口感极好,嚼之有劲,愈品愈香。我想,无论吃什么,我还是怀念小时候外婆亲手做的那一道菜。外婆的爱,是一首歌,是一道菜,永久地停留在已逝的时光里,回味时温馨无比。

8.生死誓言

在我八岁之前,有一位老人,曾给我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可我记忆不好,只记住了一个叫红鬃野马的故事。

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确有这么一个故事。据说是西安城南大雁塔附近有个武家坡,上有一孔破旧的窑洞,洞沿上题有“古寒窑”三个字。相传当年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载,就是在这里等待丈夫薛平贵的归来。

王宝钏本是唐懿宗时期宰相王允的女儿。一年春天,王宝钏带着几个丫鬟到南郊踏青,不料遇上一伙不明来历的风流公子追随纠缠,令人讨厌却又摆脱不掉。这时,旁边一位衣着陈旧的年轻书生看不过去,果敢上前拦阻这伙人的无礼之行。这伙锦衣公子根本不把这书生放在眼里,七手八脚地推搡着他,还骂道:“哪来的野小子,在这里管起爷们儿来了!”书生毫不畏惧,回敬道:“路见不平有人铲,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岂有此理?”锦衣公子们当然来气,心想你这小子怕是吃了豹子胆,于是一拥而上,对那书生拳脚相加。

王宝钏暗自佩服这书生的功夫和胆略,见那群风流公子走开,连忙上前作礼感谢。书生略有些腼腆,连声说:“理当如此,小姐不必多礼!”于是,两人一同度过了一个下午,言语十分投缘,彼此从对方的眼神中都能读出几分爱慕。日暮分手时,两人眼光中充满眷恋与不舍。

王宝钏与薛平贵这次邂逅,互倾爱慕之情,丞相王允嫌贫爱富,将宝钏逐出家门。西凉夏国来犯,薛平贵别窑从军,魏虎嫉贤妒能,屡屡加害于他。后来,薛平贵战场被救,代战公主以身相许,王宝钏孤守寒窑,苦等苦盼十八载,以示对爱情的忠贞。

故事可能有几个版本,但我从那位已逝的老人口中听来的却是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爱情故事。大概说薛平贵是王宝钏家的下人,睡在马槽里。年长日久,王宝钏对他心生爱慕。王宝钏一天晚上偷偷看薛平贵,却发现熟睡中的薛平贵耳朵、鼻子和口中都有蛟龙穿梭。王宝钏问父亲,父亲告诉她:“人睡蛟龙穿,乃武夫状元之命也。”果然,后来薛平贵考上了武状元,官府的人来接他,送来一匹红鬃野马,薛平贵骑着红鬃野马飞天而去。后经战乱,王宝钏躲避在寒窑十八年,终于等来薛平贵。可她都认不出他了,竟然把薛平贵挡在门外,经过盘问,才知是她私定终身的人……

我和四水最喜欢听故事了,所以常常去听老人讲。给我们讲故事的老人,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故事,但她讲得绘声绘色,时隔二十多年了,我仍清晰地记得当时她讲故事的那种神态。她是一个爱笑的老人,但没了牙齿,所以一张嘴就会有唾沫星子飞到我们的脸上,但我们从来都不嫌弃。每次听她讲完一个故事,我们的脸上都像下了一场绵绵细雨。

我们是一群令人讨厌的孩子,主要是因为我们常常打架骂人,当然也会干些偷鸡摸狗的缺德事。所以,很多大人看见我们,就像看到了老鼠,人人喊打。可那位老人却从来不嫌弃我们,甚至会微笑着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样长大了才能娶到媳妇。这时我们就会说我们不要媳妇,要是像二泼妇那样的,那还不倒霉一辈子?老人又呵呵一笑,劝我们不要去惹麻烦,还给我们讲很多的故事。也是从那时起,我们也渐渐地收敛了自己的恶作剧行为,开始向一个好孩子转变。老人所讲的故事,也是我童年最初的启蒙,我从那些故事中开始有了善恶的判断,开始有了想象,甚至幻想着自己也像薛平贵一样骑着高头大马,那样该是多么骄傲和自豪!我也对爱情有了最初的理解,那就是王宝钏守候的十八年光阴。我们当时并不知道十八年是一个怎样的概念,老人就告诉我们,就是我和四水、二愣三个人年龄加起来的时间。

几年前,讲故事的老人走了。重回故乡,我看到一个长满野草的土堆,乡亲们告诉我那就是她的坟墓。提起她生前的情况,有人告诉我,她是微笑着离开的。前一天还在给孙子喂饭,还和邻居聊天,第二天早晨不到一个小时就离开了人世。这个世间有几人能够微笑着离开呢?老人做到了。她从未奢求,也从未享受幸福,但她终生无憾。所以,在最后一刻,她都保持着微笑。

我一个人站在老人的坟墓前,寒风肆意地吹打着我,可我的记忆一直停留在童年的那个时刻:我们几个孩子围着老人坐在热炕上,屋外寒风呼啸、大雪漫天飞,屋内火炉里火花四射,老人微笑着给我们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

她的笑容永存在我的童年,甚至我这一生。

9.苹果之乡

黄土高原的山旮旯里,素有“不毛之地”之称,如今却是整片整片的绿色,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当然,这个奇迹的制造者自然是党的好政策。“西部大开发”的号角吹到哪里,哪里的荒漠就会变成良田,哪里就是一望无际的绿色。

苹果,我从小就不陌生,也可以说是吃着苹果长大的。所以,现在我不怎么喜欢吃苹果,主要是因为小时候吃得太多了。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城里的苹果实在太难吃了。在超市里看到五六块钱一斤的苹果,有些城里人自以为那算是高档苹果,可在猴山那只算是三流的苹果,基本上人都不会吃,不是卖钱就是喂猪。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言过其实,所以一直抱以怀疑的态度,但我一般不会去解释。“物以稀为贵”,有些城里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麦苗,压根儿就不知道粮食是怎么来的,所以解释也无用,这就好像世世代代生活在猴山的乡下人从来也不会相信城里的女人穿衣服裸露着背和性感的腿一样,这就是城乡之间的巨大隔阂。就这个问题,有城里人曾骂乡下人是老封建、落后,可城里人从来不知道,他们从超市里选购的自认为高档的苹果,在乡下其实不过是喂猪的,这似乎是对城里人的一种嘲弄。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从穿衣服和吃苹果就可以把城乡之间的距离缩小,尤其是文化观念上的差距。

在我童年时,猴山其实苹果也不多,每家也就是那么三五棵树,所以也就勉强够吃而已。当时的苹果品种也不多,无非是红秦冠、红富士、黄秦冠等之类。我记得最好吃的苹果是长在水花家后院的一棵黄秦冠树上的。一般苹果到中秋节过后才能吃,可水花家的黄秦冠农历六月份就可以吃了,吃起来有些酸酸甜甜的,但很嫩,最合我们小孩子的口味。所以,水花家的那棵苹果树上的苹果,基本上都是我们“王八蛋组合”消耗掉的。水花妈为人比较和善,从来不对我们小孩子动怒,我从未听到她骂过我们一句脏话。何况,她也是我心中的“丈母娘”,所以我特别尊重她,每次看到她就喊一声“婶”,而且也经常帮她干活,因此她对我的印象很好。每逢有人在她面前告我的状,她都不相信。我和水花自然每天待在一起,也从来不怕遭到她的反对。

二愣家院子后面的一棵苹果树,也是我们经常造访的地方,不是因为它长出的苹果好吃,而是那棵苹果树的造型很好,树冠很大,枝叶繁茂。在炎热的夏天,我们几个小孩子躺在下面都不会被太阳晒着,所以我们常常在那棵苹果树下面睡觉。我们伙伴头靠着树干,脚朝外,然后依次躺在树下,就像一个罗盘。我们睡的位置基本上是固定的,水花睡在我的右手边,我伸手就能摸到她的脸,她是我的媳妇,那个位置当然属于她。不过,山桃常常躺在我的左手边,我也不记得是怎么分的。反正我的左右都是水灵灵的姑娘,至今想起来心里都美滋滋的。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这大概也是我的本性。上大学时,在心理学课上有一个专门测试同性恋的答卷,可测出来的结果却是我竟然有轻微的同性恋倾向。我当时觉得出题的人太无知、太荒唐了,像我这样的人压根儿就不会有同性恋倾向。我一向坚信一个原则,同性之间即是战斗,异性之间才能和平。从小,打架斗殴那是我的专长,但我从来不打女生,当然也没有碰到过要打我的女生。所以,我的童年也可以说是“苹果树下的童年”。在苹果树下,有太多让我留恋的时光。

猴山被授予“苹果之乡”的美称,苹果成为猴山的经济特产,让猴山以及周边地区迅速发展起来,这其实都是后来的事。猴山的苹果,最上等的差不多都送礼了,有些猴山人和城里人沾亲带故,逢年过节也没啥好送的,也就送一两箱苹果讨好城里的亲戚。这样送了有好几年,送礼也送出了大名气。很多城里人也尝到了甜头,觉得猴山的苹果的确好,于是也专门托人在猴山买苹果再送人。就这样,猴山的苹果也以味道美、颜色艳、含糖量高闯出了一片天地。后来有专家专门来猴山考察了一番,发现这山旮旯里竟然是最适合栽植苹果的地方。再加上正好赶上西部大开发的好政策,退耕还林,一大批新品种苹果树苗被运送到猴山,猴山的每一个角落都栽满了苹果树苗。三五年后,猴山成了一片苹果种植园,家家户户都有上百棵苹果树,每年的产量成千上万斤,猴山人一下子富了起来。所以,现在的猴山已非往日的猴山,猴山人也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大道,过着吃穿不愁的幸福生活。这一切的美好生活,都是我童年之后的大变化。

在我的记忆中,猴山并不是苹果之乡,只是家家都有苹果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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