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作家榜经典文库,感动亿万读者的女性成长小说,入选1-9年级必读书,全新未删节插图珍藏版)大星文化出品(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5 16: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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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夏洛蒂·勃朗特 著,于是 译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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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作家榜经典文库,感动亿万读者的女性成长小说,入选1-9年级必读书,全新未删节插图珍藏版)大星文化出品

简·爱(作家榜经典文库,感动亿万读者的女性成长小说,入选1-9年级必读书,全新未删节插图珍藏版)大星文化出品试读:

作家榜推荐词

几乎最美的爱情故事,都以悲剧收场,因为它得满足世界那颗异常歹毒的心。

如果黛玉嫁给了宝玉,《红楼梦》就得完蛋;如果杰克和露丝都没死,《泰坦尼克号》就得完蛋;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私奔成功,莎士比亚就得完蛋;如果梁山伯与祝英台喜结良缘,两只蝴蝶就得完蛋。

所以,世上任何一个良善的作家都心力交瘁、万般艰难。因为,他的任务就是:把美毁灭给人看。

几千年来,人类为什么如此痴迷于悲剧,痴迷于美的毁灭?

卡夫卡说,是因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嫉妒之火,是罪恶的扩散。

尼采说,是源于酒神精神,是人类要在悲剧的痛苦中感受一种更高的欢乐,看到生命永恒的美感。

弗洛伊德的说法更绝望也更极端:自从有了性,人类的悲剧就注定了。但弗洛伊德也没打算变成蚯蚓、蜗牛与水母,甚至,这个伟大的释梦者,一生都活在玛莎的爱情美梦中。

蒙元以来,有一句著名的诗句被海量流传: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翻译成白话就是,爱情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它为什么让人们无一幸免?为什么每个患者都被它折腾得死去活来还心甘情愿?

八百多年过去了,没人回答得了,也没人要听答案。

人们心心念念翘首以盼的是作家笔下那对男主女主的病情,而且一定是病情愈奇特非凡、愈危如累卵、愈艰难困苦,人们就愈兴奋、愈沉醉、愈狂欢。《简·爱》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它让全世界都望眼欲穿。

一个一无所有且长相平凡的女孩简,与拥有一座庄园的忧郁贵族罗切斯特之间,是否会产生天雷地火的爱情?

女主人公是怎样让一个风度翩翩的贵族堕入爱河的?

没有人不记得这样一段有关自尊之美的独白:

难道您以为,我贫穷、卑微、朴素、渺小,所以也没有灵魂、没有心吗?您想错了!我和您一样,有完美的心灵!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貌,再多一点财富,我就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您。

接着,让人沉醉的时刻出现了:高贵的庄园主突然将她拥入怀中,向这个卑微的女主求婚——屈膝于她的自尊之美。于是,麻雀重生,凤凰于飞,幸福伸手可及,美梦就要成真。

但是(请允许我说但是),一个称职的作家不会忘记自己的任务,他的任务是让美毁灭,让爱崩溃——正当这个女孩心花怒放地准备做贵族新娘的时候,折磨人的巨大的病痛开始了:有人指认罗切斯特是已婚男人,这场婚姻完全是个惊天的骗局。一瞬之间,幸福灰飞烟灭,女主肝肠寸断,她只能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悄无声息地离开。

每个人都为她流下了辛酸的泪水。

怎么办?这一次,夏洛蒂·勃朗特展示了一个作家绝对的冷酷:她让一场大火将罗切斯特的庄园化为灰烬,不止如此,她还让永远闪耀着高傲目光的罗切斯特在一场大火之后双目失明。

只有这样,受尽折磨的卑微的女孩才能重新回来,与这个一无所有的可怜的男人破镜重圆,相亲相爱。

于是,这个残忍的故事赢得了全世界的赞美;而作家付出的代价是耗尽心力,英年早逝。

我理解人们如此持久热爱悲剧的理由,仅仅是为了可以替他人悲悯,可以替自己糟糕的生活宽容、庆幸。2018年6月11日于云间

第一章

那天,不可能再出去散步了。其实,我们早上已在叶子落尽的灌木林中闲逛了一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没客人来访的时候,里德夫人会提早用餐),凛冽冬风就卷来了阴云,下起了沥沥冷雨,再也别想出门活动了。

我倒因此而高兴。我本来就不喜欢散很长的步,尤其在寒风刺骨的下午。在阴冷的暮色中走回家实在令人不快,手指脚趾都冻僵了,还要被保姆贝茜数落,心情不免低落,再加上我的体格比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要弱小,又难免自惭形秽。

说到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他们现在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斜倚在壁炉旁的沙发上,让孩子们围绕身旁(他们几个此时没有争吵也没有哭闹);那俨然是一派天伦之乐的画面。至于我,早就被她排除在外了,她说:有必要疏远我,她很遗憾,但除非她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尽力而认真地想要养成更随和、更像孩童的习性,举手投足更活泼可爱——更开朗、更率真、更自然——否则,孩子们尽享亲子之乐时,她就必须将我排除在外,因为只有快乐又知足的小孩才能享受那些特殊待遇。“贝茜说我干什么了?”我问。“简,我不喜欢爱找茬儿、爱刨根问底的人;再说了,小孩像你这样和长辈顶嘴也太可怕了。到别处坐去;要是说不出讨喜的话,就别出声。”

客厅的隔壁是早餐室,我溜了进去。屋里有一个书橱。我很快就取下一本书,特意给自己挑了本插图多的,再爬上窗座,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好,再把重褶的红色窗帘拉拢到几乎闭合,俨如在双重隐蔽的圣地里。

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右侧的视线;左侧只有一扇扇明净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令我无须曝露在十一月的阴郁气候中,又不至于和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翻动书页时,我会时不时抬头眺望冬日下午的景致。远处白茫茫的,云遮雾绕;近处,只见湿漉漉的草坪和风吹雨打下的灌木丛。绵绵不绝的冬雨在凄厉的狂风的驱逐下飘摇四散。

我又低头去看书:毕维克的《英国鸟类史》。大致说来,我对文字部分不感兴趣,但有些文图说明却让我不愿当作空页掠过不读,哪怕我还小。那些文字说明会讲到海鸟栖居之地:“荒僻孤绝的岩石和海岬”;还写到了岛屿星罗密布的挪威海岸:自南端的林德尼斯(也叫纳兹)小岛,至最北的北岛——

北冰洋掀起巨大漩涡,

围绕荒凉极北之地那些凄凉的小岛

翻涌不息;而大西洋的汹涌大浪,

倾倒般汇入赫布里底群岛的暴风雨。

我也无法漠然略过书中提到的那些荒无人烟的海岸:斯堪的纳维亚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挪威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北冰洋里的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岛——“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荒凉凄惨的不毛之地积存着冰与雪:千万个寒冬累积而成的坚实冰原如同高峰耸立的阿尔卑斯山,晶晶闪亮,围绕地极,令极寒聚集,加倍凛冽。”我脑海中萌生出对那些地域的朦胧理解,恍如一幅幅惨白死域的画面,就像沉浮在孩子们脑海中的所有概念:似懂非懂、暧昧不明,却格外生动。这几页引言与紧随其后的插图相呼应,使兀立于波涛和浪花中的孤礁、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从云缝间俯视正在沉没的小船的幽昧冷月都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我说不清萦绕凄凉墓园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气氛: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都被环绕在一圈破墙内;初升的新月表示暮色降临。

两艘轮船停泊在死寂的海面上,我觉得它们肯定是海上的幻影。

恶魔扣住窃贼背上的行囊,我迅速翻过那一页,那样子太吓人了。

同样可怕的是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遥望着一大群人围在绞刑台边。

每幅画都讲述了一个故事,神秘莫测,虽然我的理解力有限,感触也不够细腻,但依然觉得那是趣味盎然的;就像贝茜在冬夜讲过的故事——偶尔她心情好,就会把熨衣板搬到儿童房的壁炉边,让我们围坐一圈;她一边熨平里德夫人的蕾丝饰边,或是把睡帽的边檐烫出褶痕,一边让殷切期盼的我们好好听一段惊心动魄的浪漫传奇,那些故事都来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民谣,或是(如我后来发现的)来自《帕梅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膝头摊放着毕维克的书,我觉得很幸福,至少是以我的方式快乐着。我只怕被人打扰,结果,怕什么就来什么,但未免也太快了。餐室的门被打开了。“喂!倒霉蛋小姐!”那是约翰·里德的叫声,继而停顿下来,他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喊起来,“丽莎!乔琪!(这是他妹妹们的昵称)简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溜出去了,跑到雨里去了。这个坏畜生!”“还好我拉拢了窗帘。”我在心里念叨,希望他别发现我的藏身之地。说真的,约翰也发现不了,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探头进来,立刻说道:“她在窗台上,杰克,肯定是的。”

一想到要被她口中的“杰克”硬拖出去,我就害怕得直打哆嗦,立即走了出来。“什么事?”我犹疑又躲闪,尴尬地问了一句。“该说‘什么事,里德少爷?’”他答道,“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当时我只有十岁。以这个年纪来讲,他又胖又壮,但肤色灰暗,看起来不太健康。脸庞很宽,粗眉大眼,手脚也大,四肢都很壮实。他吃饭时总是狼吞虎咽,肠胃不好,所以脾气暴躁,目光混沌黯淡,两颊松弛虚垮。这时候,他本该住在学校里,可他的母亲把他接回家住了—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他的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只要他少吃一点家里送去的糕点和糖果,身体就会非常健康;但他的母亲听不进这样刺耳的忠言,宁可自欺欺人,用更文雅的理由说:约翰面色蜡黄是因为学习太用功,或是太想家。

约翰对母亲和两个妹妹都没什么好感,对我更是厌恶至极。他欺侮我,惩罚我——不是一周两三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时时刻刻,永无休止。我的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全身骨头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紧张而痉挛。他让我惊恐得不知所措,因为不管我面对的是威胁还是体罚,我都求助无门,用人们不愿站在我这边去得罪大少爷,里德夫人则装聋作哑:她儿子时不时当着她的面打我骂我,她都置若罔闻,那就更别提他更多次背着她欺负我的时候了。

面对约翰,我已习惯了逆来顺受,只好走到他椅子前。足有三分钟,他拼命冲我吐舌头、做鬼脸,差点儿没把舌根扭断。我明白他马上就会大打出手,但在担心挨打的时候,我还有心打量他动手前的那副恶心的丑态。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从我的表情中看出这种心思,反正他二话没说,冷不防就出拳,狠狠揍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这是为了惩罚你刚才那么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还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窗帘后面,还因为你两分钟前的那种眼神,你这个卑鄙的小人!”

我已经习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没想过要回嘴,一心只想着如何忍受辱骂后必会出现的殴打。“你躲在窗帘后面做什么?”他问。“在看书。”“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你没有资格动我家的书。妈妈说了,你是靠我们养活的,你没有钱,你父亲连一个子儿都没留给你,你本该去讨饭,根本不配和我们这样上等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买的衣服。现在,我要好好教训你,让你知道乱翻我家书橱有什么下场,因为这个书橱里的书都是我的,整座房子都是我的,反正再过几年就归我了。去,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没觉察到他的用意,但当他举起书,掂量了一下,站起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惊叫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但为时已晚,书已经扔过来了,刚好砸中我。我跌倒了,脑袋撞在门上,磕出血来,痛得要命。我的恐惧越过极限,另一种情绪涌上心头。“你真是恶毒又残暴!”我说道,“你就像个杀人犯——像个奴隶监工——像罗马的暴君!”

我读过哥尔德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卡利古拉这类人物已有了自己的看法,还暗暗作过类比,但从没想过会这样公开地喊出来。“什么!什么!”他叫嚷起来,“她竟敢这样说?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听到了吧?这怎么能不告诉妈妈?不过,我得先——”

他径直冲向我,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是在和一个绝望到拼命的对手肉搏了。在我眼里,他真有暴君、杀人犯的模样。我感到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流淌下来,也意识到热辣辣的剧痛,这感觉一时间压制了恐惧,我发疯似的与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小人!卑鄙!”,还在嘶声力竭地嚎叫。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去叫里德夫人了,她上楼来到早餐室,贝茜和女佣艾波特尾随其后。她们把我们拉开,我听见她们说:“哎呀!哎呀!竟敢这样对约翰少爷撒泼!”“谁见过这么凶狠的场面!”

这时,里德夫人发话了:“带她去红房间,锁在里面。”

立刻就有四只手按住我,把我拖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破天荒第一次,却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波特小姐本来就对我抱持的坏印象。事实上,我是有点失控,或是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失心疯了。我很清楚,一时的叛逆已让我不得不遭受稀奇古怪的惩罚,于是,我像所有造反的奴隶那样索性豁出去了,在绝望中决定死撑到底。“抓住她的胳膊,艾波特小姐,她简直像只疯猫。”“太丢脸了!太丢脸了!”女主人的侍女叫道,“爱小姐,你怎么做得出这么吓人的事,竟然敢打少爷!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主人!他怎么会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活儿,白吃白住。好了,在这儿坐下,好好反省你有多坏。”

这时,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夫人指定的那个房间,按在一张凳子上,我忍不住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她们的两双手按住了。“要是你不肯乖乖坐好,我们就得把你绑起来,”贝茜说,“艾波特小姐,把你的吊袜带借给我,我的那副会被她一下子就挣断的。”

艾波特小姐侧过身,要从结实的大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绑带。这些准备动作让我想到捆绑后必会带来另一番耻辱,激愤之情才稍稍平息了一点。“别解啦,”我叫道,“我不乱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用双手紧抓凳子。“记住了,别闹腾,”贝茜确定我真的安静下来了,这才松开手。随后,她和艾波特小姐就抱着胳膊站在那儿,用阴沉又犹豫的眼神瞪着我,好像很不放心,不确定我已恢复正常了。“她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做。”看了半天,贝茜转身对艾波特小姐说道。“但这就是她的本性,”艾波特小姐,“我经常跟夫人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夫人也很赞同。这小东西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从没见过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这么多鬼心眼儿。”

贝茜没有接茬,但没过多久就对我说:“小姐,你应该明白,里德夫人对你有恩,是她在收养你。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只好进济贫院了。”

这番话让我无言以对,也不是第一次领教,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常听到这类影射我寄人篱下、靠人养活的指责,俨如含混的杂音在耳畔回荡不休,令我痛苦的似懂非懂,却甩不掉。

艾波特小姐附和道:“夫人好心让你和里德家的少爷小姐们一起长大,但你别以为自己就能和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会谦恭,尽量讨好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我们跟你说这些,全是为了你好,”贝茜的语气不那么严厉了,“你应该让自己有点用处,讨人欢喜,那样,你说不定还能在这个家继续住下去,要是你爱发脾气,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夫人会把你撵走的。”“还有呢,”艾波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也许就在她耍脾气的时候要了她的小命,看她还能去哪儿!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我们当自个儿人的。爱小姐,你独自待着的时候,好好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会有可怕的东西从烟囱里下来,把你抓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上了锁。

红房间是空置不用的一间屋子,难得有人在此过夜。要我说,其实从来都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尔来了一大群宾客,才有必要动用所有可供寝居的房间。这间房算是府上最宽敞、最堂皇的卧室之一。一张大床赫然置于房间正中,粗粗的桃花心木床柱上垂挂着深红色锦缎帐幔,俨如一座神坛。两扇大窗的窗页终日紧闭,半掩在纯色织物制成的流苏、彩结坠饰和窗幔之后。地毯是红色的,床脚边的小桌上铺着暗红色的台布,墙壁是柔和的黄褐色,带着一抹粉红色调。衣橱、盥洗架和椅子都是抛磨出幽暗色泽的桃花心木做成的。在周遭深红色系陈设的映衬下,高高叠起的白色褥垫、枕头和雪白的马赛布提花床罩就显得格外耀眼。同样醒目的是床头边那张安乐椅,也是白色的,座垫很厚实,前面摆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就像一尊惨淡失色的王座。

这间屋子很冷,因为难得生火;也很安静,因为远离儿童房和厨房;更显得肃穆,因为很少有人进来。只有女佣每周六会进来一次,抹去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家具上的灰尘。至于里德夫人,她隔很久才进来一次,查点衣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存放的各类羊皮文契、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小肖像。红房间的神秘感正是源自“已故”二字,似有魔力,令其富丽堂皇,却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故去已有九年,他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咽气、在这里停灵的,他的棺材也是从这里被殡仪馆的人抬走的。从那时起,始终萦绕不去的阴沉、神圣的氛围似乎一直在守护这里,以免众人出没带来侵扰。

我的座位,也就是贝茜和刻薄的艾波特强迫我一动不动坐的地方,是靠近大理石壁炉的一张软垫矮凳。我正对着那张高耸的大床,右面是黑漆漆的衣橱,镶板在斑驳的柔和反光中显出摇曳变幻的光泽,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窗和窗之间有一面大镜子,镜面中再现了空荡荡的床、富丽堂皇的房间。我不确定她们是不是真的锁了门,等了一会儿才敢走动,便起身走到门边看个究竟。好吧!锁了,锁得比牢房还牢。返回原地时,我必须面对大镜子,目光就此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探究起镜中深邃的映像。空洞虚幻的景象比真实世界更阴冷、更幽暗,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盯着我看,惨白的脸上、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一切都凝滞般静止时,唯有那双明亮的眼睛闪现着恐惧,真像个鬼魂。我觉得她就是贝茜晚上讲的故事里那些半仙半人的小精灵,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孤零零地冒出来,现身于摸黑赶路的旅人眼前。我坐回到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迷信起来,但还没到完全听任妖魔摆布的地步;我依然热血沸腾,心胸中依然满溢着奴隶造反时那种苦涩的激愤之情。屈服于悲楚的现实之前,我得先克制自己,不要被涌上心头的新仇旧恨冲昏了头脑。

约翰·里德专横霸道、他的妹妹们高傲冷漠、他母亲的种种憎恶、用人们的偏袒,这一切都浮现在我激动难安的心头,如同混沌深井中的污泥沉渣一古脑儿地浮泛上来。为什么总是我吃苦头,总是我被欺负,总是我被斥责,总是说我有错?为什么我总不能合乎他人的意愿?为什么我想要赢得别人的好感却只是徒劳?伊丽莎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亚娜恃宠而骄,刁钻刻薄,吹毛求疵,盛气凌人,大家却偏偏纵容她。她是很漂亮,有红润的面颊、金色的鬈发,人见人爱,不管她有什么错,好像都能被原谅。约翰呢,没有人敢违逆他,更不用说教训他、惩罚他了,哪怕他什么坏事都干:扭断鸽子的头颈,虐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偷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花房里珍稀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女人”,还因为他继承了她偏深色的肤色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依然是她的“小宝贝儿”。我却不敢有半点闪失,全力以赴地做好分内事,却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无时无刻不被人骂作淘气、讨人厌、阴阳怪气、鬼鬼祟祟。

因为被书砸到又跌倒,我的头很痛,还在流血。根本没有人责难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我为了不再受无理的虐待而反抗他,却成了众矢之的。“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我的理智在痛苦的刺激下,一时间变得像大人的理性那样强有力;同样,决心也被激发出来,怂恿我采取出人意料的权宜之计来摆脱这种忍无可忍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逃不出去,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自己。

那个悲惨的下午,我的灵魂是多么惶恐不安啊!心乱如麻,却又愤愤不平!但内心的交战犹如在黑暗中,多么无知,又多么徒劳啊!我无法回答不断盘桓在心头的问题——为什么我要这样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想说多少年以后——我看得一清二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格格不入,和任何人都没有相似之处,和里德夫人、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无法融洽。如果说他们不爱我,那反之亦然:说实在的,我也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呵护一个与他们中的任何人都合不来的人:一个无论性情、才能或嗜好都和他们迥异的异类,一个既不能投其所好,又不能为其效劳的一无是处的废物,一个对他们的言行和想法只有愤慨和蔑视的讨厌鬼。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无可挑剔、外貌出众、轻松活泼的小孩——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无亲无故——里德夫人也会更乐意接纳我,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更亲切,更热情,用人们也不会老把我当作儿童房里的替罪羊。

红房间里日光将尽。已是四点过后,雨云阴沉的午后已转为肃穆阴郁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间的窗玻璃,狂风在走廊后方的树丛里呼啸。我越来越冷,冻得像块石头,勇气也随之消失。我素有的屈辱感、自我怀疑和孤凄无助的情绪浇灭了怒火的余烬。人人都说我坏,也许我真的很坏吧。刚才,我不是还一心谋划着把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种罪过,但我配死吗?或者该问: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我可以向往的归宿吗?我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那样的墓穴里。想到这儿,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越想越怕。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亲舅舅——我母亲的哥哥,是他把我这个还在襁褓中的孤儿带回这个家,又在他弥留之际要求里德夫人保证视我如己出,把我抚养成人。也许,里德夫人认为自己信守诺言,恕我直言,就她的本性所能达到的极限而言,她确实已经尽力了。然而,在她丈夫过世后,她怎么会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又与她本人毫无血缘关系的外姓人呢?当她发现自己不得不承受这勉为其难的承诺带来的束缚,必须面对一个自己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还要充当她的母亲,眼睁睁看着这个不投缘的外人日日夜夜跻身在自己的家人中间,这想必让她厌恶透了。

我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如果里德先生还活着,他一定会善待我的。此刻我坐在这里,望着白色的大床和影影绰绰的墙,还偶尔不由自主地瞥一眼幽光微明的镜子,渐渐想起我听过的有关死人的故事。据说,坟墓中的亡者会因为人们违背他们的遗愿而无法安宁,因而重访人间,严惩食言的人,为受委屈的人讨回公道。我想到,里德先生的灵魂说不定会被外甥女的冤屈所动,走出长眠之地——不管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无人知晓的阴间——来到这个房间,浮现在我眼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啜泣,唯恐任何表露强烈悲痛的迹象会惊动灵异的声音来抚慰我,或是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光晕朦胧的面孔,带着诡异而怜悯的神色俯视我。照理说,这种想法应该令人宽慰,不过一旦成真,我大概会吓得魂不附体。我尽力镇定自己,不再胡思乱想。我把垂在眼前的头发往后甩,抬起头来,试图壮起胆子,环顾黑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可能,月光只会静静地晕开,但这线光亮在闪动。就在我定睛注视时,光线又跳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颤动起来。现在的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可能是因为有人提着灯笼走过草地。但那会儿,我满脑子都是幽冥恐怖的想象,兴奋慌乱得神经紧张,因而认定那道飞快跳闪的光就是预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幻影即将现身。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发热,耳朵里呼呼作响,我还以为是翅膀扑扇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已经逼近而来。我压抑得喘不上气来,再也忍不住,在崩溃中冲到门口,拼命地拽动门把手。外面的走廊上响起飞奔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贝茜和艾波特走了进来。“爱小姐,你不舒服吗?”贝茜问道。“吵得吓死人了!害我心惊胆战的!”艾波特说道。“带我出去!让我去儿童房!”我哭喊着。“到底怎么了?你受伤了吗?看到什么了吗?”贝茜又问。“是的!我看到了一道光,肯定是鬼来了。”我紧抓住贝茜的手,她并没有抽回去。“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波特嫌恶地说道,“还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想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这是怎么回事?”另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在发问。里德夫人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睡帽鼓着风,睡袍窸窸窣窣地响。“艾波特、贝茜,我记得我吩咐过,让你们把简·爱锁在红房间里,关到我来才能放出来。”“夫人,因为简小姐叫得太响了。”贝茜恳求着。“让她去,”这就是里德夫人的回答,“松开贝茜的手,孩子。你放心,靠这种小伎俩是出不来的。我最讨厌耍花招的人,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诡计是不会得逞的。你要在这里再待一小时,而且要乖乖听话,安安静静的,我才会放你出来。”“啊,舅母,可怜可怜我吧!原谅我吧!我实在受不了——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在这里死掉的——”“住嘴!这么闹最让人讨厌了。”原来,她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品性恶毒、灵魂卑劣、表里不一的阴险货色。

贝茜和艾波特退了出去。当时的我痛苦至极,疯狂哭嚎,里德夫人很不耐烦,猛力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不再多费口舌。我听见她快步走远。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昏厥了过去,这件事就在我的昏迷中落幕了。

第三章

接下来我记得的是,仿佛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醒来时只觉眼前闪烁着骇人的红光,一根根又粗又黑的线条穿插其中,还听见瓮声瓮气的说话声,隐隐约约,像是被疾风或水流声盖住了。激动、犹疑以及压垮一切的恐惧感使我有点神志不清。不久,我觉察到有人在触碰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着他坐起来。我觉得从来没有人这么温柔体贴地抱过我,或扶我起身。我把头倚在枕头上或是胳膊上,感觉很舒适。

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我躺在自己的床上,那团红光就是儿童房里的壁炉火。已是深夜时分,桌上点着一根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一位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向着我。

当我明白房间里有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也和里德夫人非亲非故的人时,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宽慰,确信自己受到了庇护,有了安全感。我的目光从贝茜身上移开(其实她在还好,如果是艾波特,那就会让我生厌了),细细端详这位先生的容貌。我认得他:劳埃德先生,他是个药剂师,有时候,里德夫人会请他来给用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会请另一位医生。“你知道我是谁吗?”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并向他伸出手,他握住了,微微一笑说:“很快就会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嘱咐贝茜多加小心,别让我在夜里受到打扰。他又交代了一番,说明天再来,就走了。我怅然若失,有点难过。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时,我感到被人亲近、保护,可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都黯淡下来,无可名状的伤感袭来,我的心再次沉重起来。“你想睡了吗,小姐?”贝茜的语气很轻柔。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接下去又会变得严厉。“我试试。”“你想喝什么,或者吃点什么吗?”“不用,谢谢,贝茜。”“那我去睡了,已经十二点多了,不过,要是你夜里需要什么,可以随时叫我。”

多么客气友善啊!这让我鼓起勇气多问一句。“贝茜,我怎么啦?病了吗?”“我猜想你是在红房间里哭出病来了,不要紧的,肯定很快就会好的。”

贝茜回了邻近的用人房。我听见她说:“萨拉,过来陪我一起睡在儿童房吧,我今晚可不敢和那个可怜的孩子单独过夜,她说不定会死的。她突然发病,真是太离奇了。也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里德夫人太狠心了。”

萨拉跟着她来了,两人都上了床,交头接耳讲了半小时才睡去。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不难推敲出来她们在说什么。“有个东西从她身边经过,浑身煞白,转眼就不见了”;“大黑狗跟在他身后”;“红房间的房门上砰砰砰敲响了三下”;“教堂墓地里闪过一道白光,就在他坟头的正上方”;诸如此类。

两人终于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了。可我一整夜都难以入眠,清醒得可怕,耳朵、眼睛、头脑都在恐惧中紧张而警觉着,那是只有孩童才能感受到的惊恐。

红房间事件并没有给我的身体留下严重或长期的后遗症,只是让我的精神受了震撼,至今想来仍心有余悸。是的,里德夫人,你确实让我领受了可怕的心灵创伤,但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你伤透了我的心,却自以为不过是要根除我的坏习性。

次日中午,我起床,穿好衣服,裹着披肩坐在儿童房的壁炉边。我觉得浑身无力,像垮掉了似的。但最让我痛苦的是有苦难言,害得我不断地默默落泪,才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苦泪,另一滴又滑落下来。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都不在,孩子们跟着母亲坐马车出去了。艾波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贝茜忙这忙那,一边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时不时地跟我说两句罕见的体贴话。对过惯了成天挨骂、吃力不讨好的日子的我来说,这光景好比平静的天堂。但我的精神已饱受折磨,就连这样的平静也抚慰不了我,欢乐也难以令我振奋。

贝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片果子馅饼,盛在色泽鲜艳的瓷盘里,盘面上绘有一只极乐鸟,栖息在牵牛花和玫瑰花蕾交织而成的花环上。若是平日,这幅画总能让我热切地赞叹;我常常恳求,让我端着这只盘子,以便仔仔细细看个究竟,他们却总说我不配享受这样的特权。此刻,这只珍贵的瓷盘就搁在我膝头上,贝茜还殷切地劝我品尝盘里那块精美的馅饼。徒然的垂爱啊!就像别的令我朝思暮想却始终落空的期望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无法品尝这馅饼的美味,而且,鸟的羽毛、花卉的色泽也奇怪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挪到一边去。贝茜问我想不想看书。书!这个字眼瞬间产生效力,我来了精神,拜托她去书房取来《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读过一遍又一遍,我相信书中的故事都是真的,比童话书更有趣。就说那些童话中的小精灵吧,我曾在毛地黄叶子与风铃草间、在蘑菇底下、在爬满老墙角落的常春藤下遍寻无着,最终只能承认这悲哀的事实:他们都已逃离英国,到树林更茂密、人迹更稀少的蛮荒部落去了。但在我的信念里,小人国和大人国都真实存在于地球表面;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扬帆远航,亲眼看一看小人国里的小田野、小房子、小树林,还有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再到大人国目睹森林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怪兽般的巨猫、和塔一样高的男男女女。然而,此刻我手捧着这本心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指望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从不曾让我失望的魅力时,我看到的却只有怪诞和乏味。巨人成了枯瘦的妖怪,小矮人俨如吓人的歹毒小鬼,而格列佛就像陷于最危险境地的最孤独的流浪者。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搁在桌上一口未尝的馅饼旁边。

贝茜已经收拾好房间、掸过灰尘了,也洗净了手,她打开一只装满零碎丝缎的小抽屉,开始帮乔治亚娜的布娃娃做新帽子。她一边缝,一边唱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结伴出门,浪迹天涯。

这首歌我听过很多次了,每次听都觉得很欢快、悦耳;因为贝茜的嗓音很甜美,至少我这么觉得。此刻,她的嗓音甜美依旧,但我听出歌中有种说不出的哀愁。有时,她干活出了神,会把副歌唱得很轻,拖得很长。这句“很久很久以前”听来就像挽歌中最悲伤的调子。她转而又唱起另一首民谣来,这回是真正凄恻的哀歌了。

双脚酸痛,四肢乏力,

长路漫漫,荒野山岭。

转瞬薄暮将尽,无月暗夜降临,

笼罩苦命孤儿踏上旅途。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仃,远走他乡,

流落阴冷荒野,峭岩重叠的异乡。

人啊铁石心肠,唯有善良天使

保佑苦命孤儿一路前行。

远处吹来了轻柔晚风,

晴空无云,繁星闪烁。

上帝仁慈,眷顾苦命孤儿,

赐予慰藉、庇护与希望。

纵使我失足坠落断桥,

或被迷雾所欺误入泥淖,

天父仍将信守祝福与庇佑,

将苦命孤儿揽入胸怀。

纵使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

信念终将赐予我力量,

天堂永远容我安身,

上帝永远是苦命孤儿的朋友。“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这样说道。她还不如对炉火说“别烧了”呢。可她怎么可能对我内心承受的辛酸和苦楚感同身受呢?那天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呦,已经起来了!”他一进儿童房就说道,“保姆,她怎么样了?”

贝茜回答说我恢复得不错。“那她应该高兴才是。简小姐,到这儿来。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是,先生,我叫简·爱。”“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是因为哪儿疼吗?”“不是的,先生。”“哦!大概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吧。”贝茜插了一句。“肯定不是!她这么大了,不会为这点小事闹别扭的。”

我也这样想,但她这么乱猜,我有点委屈,所以断然答道:“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本来就讨厌坐马车出去。我哭是因为我很不幸。”“嘿,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困惑。他眼神坚定地正视站在面前的我,那双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很敏锐的。他的五官轮廓很粗犷,但表情很和善。他从容地观察我一番后问道:“昨天,你怎么会病倒了呢?”“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跌倒!怎么又说得像小孩子了!她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都八九岁了吧。”“我是被人砸到才跌倒的。”唐突的辩解脱口而出,因为我的自尊心再次受损,心里不痛快,“但我病倒不是因为这个。”我趁劳埃德先生捏起一撮鼻烟吸起来时,又补上了一句。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时,叫用人们去吃午饭的铃声响了,他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就对贝茜说,“那是叫你的,保姆,你可以下楼去。等你回来的时间里,我可以开导一下简小姐。”

贝茜想留下来,但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上下严格遵守的铁律。“你不是因为跌倒才生病的?那又是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追问道。“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皱了皱眉头,“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怕鬼吗?”“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间房里,停灵也在那儿。无论贝茜还是别人,到了晚上都尽量不进那个房间。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实在太残忍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荒谬!就因为这个,你就不幸了?现在是大白天,你还怕吗?”“现在不怕,但马上又要到天黑了。再说了,我不快乐——很不快乐——是因为其他事情。”“其他什么事?能说几桩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够一五一十道出所有心里话啊!但没想到回答这个问题竟会那么难:孩子们能够感受,但无法分析自己感受到的情绪,就算多少可以,也不知道该怎样用语言表达分析出来的结果。但我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化解愁苦的机会,所以,在纠结中沉默片刻后,尽力琢磨出一个听来贫乏,却相当属实的回答。“首先,因为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可是你有一个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顿了顿,然后笨嘴拙舌地回答:“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舅母又把我关在红房间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非常漂亮吗?”他问,“你不觉得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应该感恩吗?”“这又不是我的家,先生。艾波特说,我不配住在这里,还不如这儿的用人。”“哼!你总不至于傻到想离开这么好的地方吧?”“要是我有地方去,我很乐意离开这里。可惜我长大之前,恐怕都没办法离开盖茨黑德。”“也许可能——谁知道呢?除了里德夫人,你还有别的亲戚吗?”“我想没有了,先生。”“你父亲那边也没有了吗?”“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母,她说,我可能有些又穷、又低贱的姓爱的亲戚,但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他们那儿吗?”

我思索起来。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很可怕,在孩子看来就更吓人了。孩子们对勤劳刻苦、穷得有尊严这些事没有概念;孩子们只会把这个字眼与衣衫褴褛、食品匮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在我想来,贫困就是堕落的同义词。“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好,更何况,那意味着我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不能接受教育,长大了就会变成常见的那些贫苦妇人——她们常坐在盖茨黑德府的茅屋门口奶孩子、洗衣服。不,我没那么勇敢,无法为了追求自由而抛却社会地位。“难道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干苦活儿的吗?”“我不知道。里德舅母说,就算我有别的亲戚,也准是一群穷要饭的。我可不愿去乞讨。”“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对学校一无所知。有时候贝茜会说起那种地方的年轻姑娘们都要带着足枷、系着脊骨矫正板端坐,言行举止都要非常端庄、文雅。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作弄老师,但他的感受不足为凭。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有多么惊人(那是来盖茨黑德前,她在前雇主家听一些年轻小姐说的),她细说的那些小姐学到的才艺就有多么让我神往。谈起她们画的风景画和花卉画,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时,贝茜赞不绝口,我听着听着也为之心动,好想亲身体验一番。更何况,上学也能彻底换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彻底告别盖茨黑德,踏上新的生活旅程。“我真的想去上学。”这是我三思后说出的结论。“好吧,好吧,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边说边站起来,“这孩子应当换个气氛不一样的环境,”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精神状态不太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也传来了马车在砂石路上滚滚而来的车轮声。“保姆,是你家夫人回来了吗?”劳埃德先生问道,“我走之前想跟她谈一谈。”

贝茜在前领路,请他进早餐室等候。根据后来发生的情况,我推测,药剂师见到了里德夫人,大胆建议把我送进学校,里德夫人则毫无疑问地立刻采纳了这个建议,因为艾波特有天晚上和贝茜在儿童房里做针钱活儿时聊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波特说:“我敢说,夫人正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坏脾气、讨人厌的孩子,她好像老是死死盯着每个人,暗地里琢磨着什么阴谋诡计。”艾波特简直把我当作儿童版的盖·福克斯了。

就是那天晚上,从艾波特与贝茜的交谈中,我第一次知道我父亲生前是个穷教士,我母亲违背了亲朋好友们的意愿,不顾身份地位悬殊嫁给了他。外祖父里德因我母亲违逆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时,身为副牧师的父亲在探访教区内的一个大型工业城镇穷人区的信徒时,不幸感染了肆虐一时的斑疹伤寒,我母亲又从父亲那儿受了感染,不到一个月就相继病故。

贝茜听完,长叹一声:“可怜的简小姐很让人同情呀,艾波特。”“是呀,”艾波特回答,“她要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这小东西偏偏那样不讨喜,实在让人很难去怜惜。”“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附和道,“换成同样的身世,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就会更惹人怜爱。”“对呀,我就特别喜欢乔治亚娜小姐!”艾波特兴奋地高声赞叹起来,“真是个小可爱——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肤色那么美,简直像画出来的!——贝茜,我真希望晚餐时能来一份威尔士热奶酪烤厚吐司!”“我也想要——还要加上烤洋葱。走吧,我们下楼去。”她们一起走了。

第四章

同劳埃德先生的交谈,以及贝茜和艾波特夜里的那番议论,令我有了一线希望,足以激励自己快点儿好起来。看来,很快就会发生变化,我默默期待着。可是,变化并没有立刻降临,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我的身体已恢复,但根本没有人提及我朝思暮想的那件事。里德夫人时常用严厉的目光审视我,但很少跟我讲话。自我生病以来,她禁止我靠近她的孩子们,让我们之间的区隔前所未有的泾渭分明;她指定我在小房间里单独过夜,罚我单独用餐,整天禁足在儿童房里,而我的表哥表姐们却一直在客厅嬉戏。她没有透露出一星半点要送我去学校的意思,但我有种确凿的直觉:她无法容忍与我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也忍不了多久了,因为她投向我的眼神越来越直白,流露出无法克制、根深蒂固的厌恶。

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显然谨遵母亲的吩咐,能不和我说话就不说。而约翰一见我就吐舌头、扮鬼脸,有一回还想动手,但我当即翻脸,就像上一次被同等的愤怒激起,积怨已久,不顾体面,只想反抗;他一看不妙,自知还是罢手为好,便骂骂咧咧地从我身边逃开,还诬赖我揍扁了他的鼻子。我确实把指关节瞄准了他隆起的鼻梁,想用拳头狠狠揍他一下。也许是这一招有用,也许是我的神态让他吓破了胆,看他败退时,我真想乘胜追击,把那拳砸下去,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去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地告状,“那个可恶的简·爱”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真会编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更刺耳的厉声打断了——“别跟我提起她,约翰。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靠近她,她不值得理睬。你和妹妹们和她是亲戚,这又不是我能选择的事。”

这时,靠在楼梯扶栏上的我扑出身子,突然不假思索地大声喊道:“是他们不配做我的亲戚。”

里德夫人又矮又胖,但一听见我这样胆大妄为、匪夷所思的宣称,竟利索地快步跑上楼梯,一阵风似的把我拖进儿童房,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警告我:一整天都不许从床上爬起来,也不许再多说半个字。“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会怎么说你?”我几乎在无意识间问出了这个问题。我说几乎无意识,是因为我的舌头好像不听我的使唤,这些话完全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什么?”里德夫人喃喃反问。她一贯冷静的灰色眼眸突然流露出惶惶的神色,近乎恐惧。她松开紧抓我胳膊的手,死死地盯着我,好像真心不明白我到底是小孩还是魔鬼。这下可好,骑虎难下了。“里德舅舅在天堂里,你做的、你想的,他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整天把我关起来,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夫人很快镇定下来,又抓牢我死命摇晃,左右开弓扇了我两个耳光,随后二话没说,扔下我就走。她是没说,但贝茜取而代之,喋喋不休训了我足有一小时,说我毫无疑问是天底下最恶毒、最放肆的小孩。我倒有点半信半疑,因为我确实感觉得到:只有恶劣的情绪在我心胸内翻腾汹涌。

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的上半月转眼过去。盖茨黑德府上照例喜气洋洋地欢庆圣诞节和元旦。人们交换礼物,欢乐的午餐和晚宴一场接一场。当然,这些享受一概与我无缘。我的乐趣无外乎就是每天眼巴巴看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盛装打扮:穿着薄纱蓬蓬裙,束着红腰带,披着精心制作的鬈发下楼到客厅去。随后,就能听到楼下传来钢琴和竖琴的演奏声,管家和用人们来回穿梭的脚步声,茶具瓷器磕碰的叮当声,随着客厅门扉开开关关而时断时续的絮絮言谈。听得厌烦时,我就离开楼梯口,回到冷清孤寂的儿童房。待在那里,固然有点悲哀,但不会觉得悲惨。说实话,我一点儿都不想去凑热闹,因为就算去了,也很少有人理我。要是贝茜愿意好心陪我,我就能心满意足,安安静静地与她相守,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总好过在令人生畏的里德夫人的眼皮底下挤在满屋少爷小姐、先生太太们中间捱过一整夜。但是,贝茜把小姐们打扮停当后,往往会去厨房或女佣房,那里也很热闹,她还总把蜡烛带走。所以,我只能把布娃娃放在膝头,枯坐到炉火渐渐暗淡,还不时东张西望,确定除了我自己,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在这昏暗的房间里出没。待到壁炉余烬褪为暗红色,我便急匆匆地扯开绳结和束带,脱下衣物,钻到小床上躲避寒冷与黑暗。我总会带着布娃娃钻进被窝。人总得爱点什么,既然没有更值得爱的情感寄托物,我只能珍爱一只褪了色的布娃娃以获得幸福感,哪怕娃娃已破烂不堪,像个小小的稻草人。现在想起这件事来,我却有点难以置信:当时的我是多么诚心诚意地宠溺这小玩具的呀!近乎荒谬地相信它有生命,有血有肉有感觉。总要把它夹在睡袍臂弯里,我才能安心入睡。只要它温暖又平安地躺在那里,我就觉得开心,也相信它跟我一样开心。

等待宾客离去的时间特别漫长,也始终等不到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抽空上来拿顶针或剪刀,或者端来一个小面包或奶酪蛋糕给我当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我吃完,然后替我掖好被子,亲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每当贝茜这样温柔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总是这么和蔼可亲,别总像平常那样把我推来搡去,或是责骂,或是不讲道理地支使我干苦差事。现在想来,贝茜·利文一定是天资聪颖的姑娘,因为她做任何事都很利落,还特别擅长讲故事,至少,凭她在儿童房讲的那些故事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我有理由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没把人名和面容记混的话,她也很漂亮。我记得,她很年轻,身材苗条,黑头发,黑眼睛,五官标致,肤色匀净;但她的脾气有点急躁,性情多变,不太有正义感或原则性。然而,在盖茨黑德府的所有人里面,我还是最喜欢她。

那天是一月十五日,早上九点左右,贝茜下楼去吃早餐了,表兄表姐们还没有被他们的妈妈召唤。伊丽莎正在穿戴去花园喂鸡用的宽边帽和厚厚的园艺服。她很喜欢喂那些鸡,也喜欢把鸡蛋都卖给女管家,再把赚到的钱都藏起来。她有做生意的天分,存钱的本领更是高人一筹,除了卖鸡和蛋,她还会把花茎、花籽和插枝兜售给园丁,这种天分在她拼命讨价还价的时候就表现得更鲜明了。里德夫人曾吩咐园丁,凡是大小姐想卖出的花圃产品,他全部都要买下。要是能卖出好价钱,伊丽莎连自己的头发也会心甘情愿地卖出去。至于那些钱,她先用破布或用过的鬈发纸包好,藏在犄角旮旯里;但有几包私房钱被女佣发现了,伊丽莎生怕失去自己的财宝,这才同意由她母亲托管,但要收取近乎高利贷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每个季度收一次。她把账目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算得分毫不差。

乔治亚娜坐在高脚凳上,对镜梳理秀发,把她从阁楼抽屉里翻找出来的一朵朵人造花、一根根褪色的羽毛插进鬈鬈的发束里。我正在铺床,贝茜严格地吩咐过了:我得在她回来前把床铺收拾好(那阵子,贝茜常把我当作儿童房女佣的下手来使唤,吩咐我整理房间、擦掉椅子上的灰尘等等)。我摊平被褥,叠好自己的睡衣,就走向窗座,正要动手整理散乱的图画书、娃娃屋的玩具家具,突然听到乔治亚娜命令我不许动她的玩具(因为这些小椅子、小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我只好歇手。一时间无所事事,我开始往凝结在窗上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化开一小块地方,透过它可以望见外面:在严霜的威慑之下,庭园里的万物都僵化了,纹丝不动。

从这扇窗能看到门房和马车道。我刚把蒙着一簇簇银白色霜花的窗玻璃哈出一块可以往外窥视的地方,就见大门开了,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漠然地望着马车驶进车道,因为常有马车光临盖茨黑德府,却从未带来我感兴趣的客人。马车在门前停下,门铃大作,客人被请进了门。反正这类事情都与我无关,闲极无聊的我转而被另一种更生动的景象吸引了:一只饥肠辘辘的小知更鸟飞来,落在窗外墙边光秃秃的樱桃树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早餐吃剩的牛奶和面包还在桌上,我就捏碎了一小块面包,想推开窗,把面包屑撒在外窗沿上。就在这时,贝茜急匆匆地奔上楼来,冲进了儿童房。“简小姐,快把背心便裙脱掉。你在那儿干什么呀?今天早上洗脸、洗手了吗?”

我在回答她之前又推了一下窗子,因为我决意要让这只小鸟吃到面包。窗框终于松动了,我把面包屑撒出去,有的落在石头窗沿上,有的落在樱桃树枝上。随后,我关好窗,回答贝茜:“还没有,贝茜,我才掸好灰尘。”“你这孩子真是又麻烦又粗心!这会儿又在磨蹭什么呀?你的脸怎么红通通的,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你开窗是想干什么?”

我不用费神去回答,因为贝茜似乎很着急,等不及听我解释。她将我拖到盥洗架前,不由分说地往我脸上、手上擦肥皂,抹上水,再用粗糙的毛巾抹了一把,动作是有点粗暴,但幸好很快就洗完了。她又用硬鬃毛梳帮我梳通了头发,脱下我罩在外面的围裙式便裙,又急急忙忙把我推到楼梯口,叫我自己下楼,她说早餐室有人要见我。

我本想问她是谁要见我,还想问问里德夫人是不是在那里,可是贝茜转身就走,还在我身后关上了儿童房的门。我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毕竟,快三个月了,里德夫人不曾要求我到她面前去,我在儿童房里禁锢了那么久,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成了让我望而生畏的禁区,一想到要进去就惶惶不安。

此刻,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前就是餐室的门,但我停住了脚步,胆战心惊,浑身颤抖。那段日子遭受的不公正的惩罚竟让我害怕到这个程度,变成了如此可怜的胆小鬼!我不敢返回儿童房,又怕继续向前走进餐室;就那样焦虑不安、左右为难地枯站了十来分钟,直到早餐室里响起催促的铃声,让我横下心来:我必须进去。“会是谁想见我呢?”我心中暗忖着,用两只手去转动紧扣的门把手,足有一两秒钟,那把手根本不听我的使唤,“除了里德舅母,我还会在客厅里见到谁呢?男人还是女人?”把手终于转动了,门开了,我一进门就恭恭敬敬地行屈膝礼,一抬头竟只见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乍一眼看到那一身黑貂外套、笔直而细窄的身影时我就是这么想的,那个人直挺挺地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冷酷的脸孔俨如柱子顶端充当柱头的雕刻面具。

里德夫人坐在壁炉旁她常坐的座位上,做手势示意我走近,我乖乖听命。她把我介绍给那个面无表情的陌生人:“这就是我向您申请入学的小女孩。”

他——那是个男人——缓缓地把头转向我站立的地方,用浓眉下的灰眼睛审视了我一番,再用低沉又严肃的嗓音问道:“她个子很小,几岁了?”“十岁。”“这么大了?”他的反问略带质疑,又细细打量了我几分钟,这才问我,“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先生,我叫简·爱。”

答话时我抬起头来,觉得这位绅士身材真高大;话说回来,那时的我非常矮小。他的五官轮廓粗大,不仅面容如此,整个身架的线条也很粗粝、僵硬。“唔。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断然回答“是”。在我那个逼仄的小世界里,别人都对此持有反对意见。所以我沉默不语。里德夫人意味深长地摇摇头,替我作出回答,还补上一句:“这个话题也许还是少谈为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很遗憾听到您这么说!我必须和她谈一谈。”他弯下挺直的身板,在里德夫人对面的扶手椅里坐下来。“到这儿来。”他说。

我从地毯上走过去,他让我面对面站在他身前。这时,我们的脸孔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么奇怪的脸呀!鼻子那么大,嘴巴长成那样,还有一口大龅牙!“看到淘气的孩子最让人痛心。”他说道,“尤其是不听话的小女孩。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下地狱。”我有现成的正统答案。“地狱是什么地方?你能告诉我吗?”“是个大火坑。”“你愿意落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不愿意,先生。”“那你必须怎样做,才能避免下地狱呢?”

我想了片刻,但最终说出口的回答却很不像样:“我必须保持身体健康,不要死掉。”“你怎么可能永葆健康呢?每天都有比你年纪小的孩子死去。一两天前我埋葬了一个只有五岁的小孩,一个好孩子,现在他的灵魂已经升入天堂。但你以后就难说了,恐怕不会和他一样。”

我没有能力排除他对我的质疑,只好低头盯着地毯上的那双大脚,还叹了一口气,巴不得自己离这里越远越好。“但愿你的叹息是发自内心的,表明你已后悔给你这位了不起的大恩人带去烦恼。”“恩人!恩人!”我在心里无声呐喊,“都说里德夫人是我的恩人,要真是这样,恩人就是招人讨厌的东西。”“你早晚都祷告吗?”他继续盘问我。“是的,先生。”“你读《圣经》吗?”“有时候读。”“读得喜悦吗?你喜欢《圣经》吗?”“我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记》和《撒母耳记》,《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列王纪》和《历代志》的几个部分,还有《约伯记》和《约拿书》。”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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