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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1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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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小姐

出版社:文化发展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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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蜜丛小姐

我的闺蜜丛小姐试读:

第一章 听说也是一种敬仰

“每一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可绝大多数人的决定往往是无法选择的。”

我看着手边广告案上的这句话,心里想,现在的文案都这么戳心吗?

我叫严妍,今年27岁,大学毕业后就在帝都一家4A广告公司上班。

正在被文案搞得思绪万千时,座机响了。“Doris,进来一下!”

上司Sara在召唤我,她就像是网游里的召唤师一般擅长各种召唤术,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召唤兽。

刚关上门站定,Sara笑得人畜无害:“Doris,今天晚上有个应酬,你一定要帮我喔!你带的小组最近要多多加强一点儿公关技巧呢。”

Sara是南京人,小小一个人,说话也自带嗲劲儿,口头禅是“你一定要帮我喔”,34岁未婚职业女性穿着职业套装仰着精致的小脸儿,这样冲着快170厘米的我发嗲,任谁也拒绝不了。

我点点头应下,Sara眼尖地揪住我西装里的丝质衬衣,语调夸张地夸我:“哎呀,你这件是MaxMara新货吧?”“非也非也,你一定是看错咯!”我插科打诨,一溜烟儿回到自己座位上去了。

这衬衣还是上个月跟丛小姐逛街时新买的,这人真是够精明,一件衣服都要问,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工资买不起那样的货色。

应酬倒不是难事,可是跟着Sara去应酬倒是第一次,今天这是唱的哪出戏?

我打开微信告诉丛小姐我晚上要去应酬,让她在她家等我久一点儿。讨厌的应酬毁了我们的约会!

跟着Sara的12厘米高跟鞋七绕八绕,她倒是比我还快一些,我手里拎着几瓶进口红酒,身后跟着一位男同事,丝毫没有帮我的意思。都说广告界男女不分,可我觉得是男女倒置。

这是个洋派会所,藏得深,也雅致,人非常少,服务员恨不得比顾客多,一路走进来不知道拐了多少弯。眼瞧着Sara已经放慢了脚步在整理妆容,她却突然在快进门的时候转身挽住了我的胳膊。

被这样一挽,我觉得自己更加伟岸爷们儿了。

包间内已经有一位白净的男经理在候着,一张口就是“宝贝儿、亲爱的”乱叫,我恶心得直哆嗦,腾出手去虚握了一下就飞速地抽了回来。

这样的高级会所只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不用再当服务员,伺候公子哥儿和有钱人的地方,自然是个个手脚勤快,恨不得变成贴身服务。

趁着男经理和Sara姐妹般打情骂俏之时,我翻出口袋里的手机看了一眼微信,丛小姐回复我一句:“静候佳音。”我都可以想象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和语气。

还没等我锁屏,就听到了丛小姐的名字。“丛家那位姑奶奶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蹬了宋公子还能再爬上周家大爷的床沿,真是有办法!”

进门来的领头两位是Sara的主要客户,其中一位虽然斯文却透着一股子败类相貌,正是刚才指名道姓八卦丛小姐的人。我自然没好气,只是点点头,当然也无须我热情招待,自然有Sara这只萨摩耶犬仰着招牌般的天使笑容扑到他们面前。

另一位身材高大,戴着一副金色框架的眼镜,精明的眼神一点儿也没收着,听了这样的话,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听风就是雨。不过是包养个小情儿,有什么可拿出来嘚瑟的,我看周家也是张狂惯了。再者说,丛家又不是一般人家,用得着这么折腾一个姑娘吗?”

斯文败类听了这话,应和着:“白总说得对,翻不出多大浪!”转头向我看来,突然笑得很猥琐。

我目光一接,又是恶心又是愤慨,心里还想着周家大爷是谁,丛小姐怎么招惹上这样的人,结果居然没回过神给反瞪回去。

我一迟钝,果然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大约是色狼病又犯了吧。

一顿饭吃得我七上八下,“金丝眼镜”白总话不多,但看得出似乎他说话更有分量。席间我去敬酒,他倒也给面子喝了一点儿,但也不会比Sara敬他时喝得更多。

斯文败类则活跃和下作得多,跟Sara开玩笑也没个轻重,一副浪荡样子真是让人作呕,眼神还时不时往我这里瞟来。

心中不由得感慨,我这样家境还不算太差的,在北京城里已然是什么都不缺的,若是小家贫地来的孩子,恐怕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

正在想着,一抬头发现白总正盯着我看,一双眼睛看完我,又跟斯文败类说了一句什么话,两人好似发现了什么,互相对了一个眼神。

我心里估量,恐怕是被他们认出了,在某次丛小姐的派对上见过我。

刚工作时,丛小姐确实带我混迹过一段时间,总是想让我多认识一些人,叮嘱我要多交朋友,说一定会不经意间帮到我的。

后来见我心思萧条,并不钻营这些,派对照样请我,只是范围变成私交较密的固定班底。

其实我是志不在此,不知为何总觉得待在广告界也并非长久之计,私下里以写专栏和豆瓣读书为乐趣。丛小姐倒也支持,鼓励我说,等水到渠成自然又有一番境遇了。

若他们真是认出我来,不知会不会后悔刚才的八卦呢?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觉得人生真是有趣,世界真是太小,怪不得别人总说:说话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终于熬到饭局结束,我一路逃离似的奔向丛小姐的家,敲开门来不及喝水就问她:“听说你被人给包养了?谁啊?”

她笑得咯咯的,倒是一副坦荡样子,穿着一件黑色针织背心,麻布阔腿裤显得身材愈加瘦弱,中分长发松松地系着绑带。“是呀!你说得没错!”

她应得清脆,倒让我一下子不知该如何继续问了。

她天生头小脸小,这个时候刚卸了妆的脸干干净净,一笑起来更加孩子气。我这才注意到她白净的脸上,左边颧骨上有一道瘀青,十分刺目。

我和这位闺蜜,从出生起在军区大院里一起长大,当年的一众小伙伴后来随着家长工作迁动而四分五裂,只有我与丛小姐两人兜兜转转一直未断联络。初中和高中虽不在一个中学,也常常有书信往来,小女儿的情谊坚持到现在,居然和自己的年纪一般大了。

我指着她的脸惊呼:“他打你?!”

丛小姐咯咯咯笑起来:“哪会啊,哪个男人舍得打我?我这样的小狐狸,怎么能束手就擒?”

她敞亮的样子更加让我心疼,不敢碰又忍不住要看那伤口,仔细看去瘀青上还有一道细细的疤痕。

丛小姐拉着我坐下,我脱了西装外套,盘腿坐在沙发上,她正在看电影喝红酒。

投影上播的是希区柯克的黑白电影,她总是喜欢一些平常人不会喜欢的东西,桌子上的红酒看瓶子也价值不菲,她倒了一杯给我:“赵薇Chateau Monlot酒庄的酒。”

我抿了一口,果然是波尔多右岸的味道,Chateau Monlot 2005得过金奖,价格便宜却是买不到的酒。

丛小姐这才娓娓道来,她虽是北京女孩,说起话来却有一些婉转动听的发音,大约是儿时学过昆曲的原因。

原来是经济纠纷。丛小姐自从接手了堂哥的公司,做事一边是杀伐决断一边是怀柔政策,还是免不得触了别人的霉头。

虽然她很少应酬,总说:“能动脑子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身体。”

这次实在推脱不过,丛小姐便请对方去了一个不对外的会所娱乐,专门叫了小嫩模陪酒陪玩,但还是免不了有个硬关系非要丛小姐也陪着喝酒。

她在这种不讲道理的场合向来都是万事避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女人,在很多事情上必须承认自己的弱势。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了,对方也是喝多了,逼得紧,手段又龌龊,她气急攻心,多少年忍住不发的脾气见了光。

她抬手摔了一个酒杯,对方一把捏住她的手腕子往后一推,拳头就碰到了脸。

丛小姐从小没吃过这样的亏,没有人敢这样造次。

但她知道,今时不同往日,她不能拿这些事情烦家人,心中一瞬间百转千回,最终给她认识的一位有背景却为人沉稳的朋友打了电话。

周家大公子周非进来的时候,整个包间里已经乱成一团,经理又是训斥侍者又是送酒,生怕闹大了砸了他的场子,而丛小姐正作势在哭,她从来不是硬碰硬的人,但谁也不敢点头让收拾残局。

对方可能自知失手,也觉得无趣,又不占理,但也毫无态度。

丛小姐只是哭,并不说话,她的助理站在一边,纹丝不动。

另外,大家都以为丛小姐给前男友宋敛打了电话,以前他俩几近结婚,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宋敛这个公子哥不好惹,以前玩得那样疯,这个圈子无人不知。

结果,看到周非进门,对方才真是被吓到了。谁知道丛小姐这样狠,请来的不是救兵,而是位心狠手辣的阎王爷。

周非扫了一眼乌泱泱的一包间人,摆摆手,让老板、经理带着侍者和嫩模都退下去,老板一看,机敏的一个眼神,一群人呼啦啦一瞬间都不见了。

桌子上酒摆了一堆,对方四个人这时已经都站在一边,大气不敢出一下,丛小姐也不哭了,泪眼汪汪地看着周非。

周非坐在丛小姐旁边,先拨开她的长发,挡着的颧骨已经肿了起来,周非本来没动气,一看这伤口,顿时发了火。“现在你们都能耐了!女人都打!”

他声音低沉,一句话说出口,对方恨不得给他跪下,知道今天活罪难逃了。四个人齐齐在心里懊悔,早知道丛家这小姑娘是周非的人,还用请他们吃吃喝喝吗,他们早早把合同签了,也不用出今天这样的乱子。

对方一位最有地位的开了口:“周总,都是误会。我这个小弟,也是不懂事,喝了点儿猫尿就拎不清了!丛小姐,真是对不起。今天的事情真是个误会,我们给您道歉,以后您有什么事尽管说话,这样的场面太抬举我们了!”

说毕便踹了一脚对丛小姐动手的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此时他早已吓得双腿发软,还没等脚下用力,便扶着桌子不停地道歉。

丛小姐看火候差不多了,柔声说道:“其实我也是想着大家不熟悉,拉一拉关系以后好说话。我知道我是女孩子,来这种地方本来就不方便,以后咱们还是在办公室里多聊聊吧。”

对方一看丛小姐松口,赶紧点头,说明日就把合同送到公司去,有什么要商议的都好说。

丛小姐拽了拽周非的袖子,周非“哼”了一声,揽着丛小姐出了门,让司机带她去急诊看了看。

周非倒是没陪着去,其实他们之间本也没有什么。

后来事情也算是了结了,以丛小姐的个性,她不会得理不饶人,反而会趁机拉拢关系。

从那以后,丛小姐就变成了周非的情人。

我问她:“他要包养你的,还是只是传闻啊?”

她抹了点儿药膏在伤处,笑眯眯地说:“我对他说你包养我吧。他说这有什么好处,你还是我兄弟宋敛的前女友,传出去不大好。我说我只是想要一点儿男人的庇佑,让我不受别人的冤枉气。周非也不知怎么,真就答应了。”

我问丛小姐,像她这样思虑周密的人,这种大张旗鼓的事情怎么能干。

丛小姐还是那个笑眯眯的表情:“我又不要他的钱又不要他的人,说话总是要有证据的,我要点儿声势就够了,难不成还真当情人去。”

我看着她,还真是提不出反驳意见。

毕竟做女资本家也不是轻松的事,她的苦楚,我是很知道的。“没事的,你放心。我们都不怎么联络的,就是有时候一起出席一些用得着的场合而已。”她看到我担心的表情,倒开解起我来。“那宋敛怎么想?”“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不过宋敛最近出了事,周非像是在忙着帮他。我也把那些东西都转手了,虽然不多,能帮就帮一把,好歹宋敛从前待我不薄。”她喝了口酒,拿着手机边看边说。

宋敛是她的第一任男友,在一起四年,前年分手。

世界这样小,兜兜转转,总是这些人。

丛小姐那年与宋敛分手,不久因遇见她此生挚爱,才彻底把她从与宋敛互相伤害互相依赖里解脱出来。

可再深的爱,也难逃别离。

半年前她与挚爱方宸宇分手,好几个月人形消瘦,如今是她正难过的时候,不然怎么会为了工作这样拼。

第二章 过去的才是过不去

“你快过来,你这头发不行!我给你弄弄。”

丛小姐一边拖住我的胳膊,一边伸手抓我的发顶,我边躲边嫌弃她:“你那小爪子刚才吃过马卡龙的!别动我头发,我这样挺好的。办派对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我搞那么美艳是要相亲吗?”

她摁住我的肩膀让我在梳妆凳上坐下,杏核眼斜了我一眼,缓缓说了一句话:“我只是有点儿孤单,你就不能好好陪我。”

这一句堵得我心口直疼,赶紧闭上嘴,任由她心不在焉地捣鼓我的头发。

我在镜子里瞅着她,明明生得也并非貌若天仙,怎么就这样迷人。

齐腰的长发垂着,浓密的黑发显得纤腰盈盈一握。小脸白净,额头左边的小疤痕还是四岁时我们在大院里玩耍时磕破的。垂着眼帘,睫毛长且密,在眼睑下映出一束束影子,只是神情恍恍惚惚的,嘴角并非像平时认真做事时抿着。

我闭了闭眼,她终究是过不了方宸宇的情关。“今天,我还请了宋敛来。”头顶上传来丛小姐轻轻的声音,却吓了我一跳:“你请他来做什么,都是前任了,用不着走动吧?”说完这句话,我想起了什么,似是而非地又探问,“难道是生意上的事需要他?”“不然呢?他也是刚从旋涡里出来,就当洗尘吧。”丛小姐拨了拨垂到脸颊边的头发,从梳妆台上拿起烟盒,走到别墅外的阳台上,点着了。

沉吟了半晌,仿佛是要跟我说一件大事。“你也知道的,我跟宋敛在一起四年,不光是别人习惯了我们在一起,我们也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他很疼我,天上地下哪儿哪儿都带我一起去玩。用你的话说:我没当过二奶,但我享受过二奶待遇。我那时候不过18岁,以为这就是爱情了。”丛小姐笑了笑,宝蓝色的指甲尖儿颤了颤就把烟灰落在了一个小小的洋红陶瓷烟缸里。“是。我还记得宋敛喜欢玩改装车,你也不怕,就跟着一起玩。那时候街上的车,你只看车灯就知道它是哪款。”

那时候的丛小姐,整个人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对花花世界的好奇达到了巅峰。他俩有时开车上学校去过一过校园生活,有时出去玩就十天半月不见人。每次失踪完毕,她都会空降在我的宿舍,给我带来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每次我笑她被包养,丛小姐都一仰头,脆生生地说:“差不多吧,以后我们还结婚呢。永久包养!”神情特别欠揍,却让我很欣慰。

跟着“玩咖”宋敛,她学会了赌马、打高尔夫球、抽雪茄、开飞机、潜水等奇奇怪怪的项目,台球打得让我相信她可以参赛。

她转头看了我一眼:“最后分手,我一直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家里不肯定我。我爸中年得志之后,就再也没动弹。他家根基深,并不是非我不可。“后来,遇见方宸宇,又离开他,我想了好多事儿。从前想不明白的,现在突然清晰了,就跟做了近视眼手术似的,你明白吧?”

我点点头,她又提到了方宸宇。她已经很久不提他了。“有好些事你不知道,总想着过去的事不用再提。其实不是,发生过的事,没有一件是白白来的。我19岁那年,我跟宋敛在一起的第二年冬天,我怀孕了。”丛小姐摆摆手,止住了我的惊呼。“那时候我年纪小,也知道这孩子不能要。但我血压低又贫血,做了手术之后元气大伤。宋敛看我那样子就吓坏了,情急之下给他妈妈打了电话。宋敛父母也没有任何态度,问了我一句,需不需要让你父母来。我要面子,也不想自己爸妈跌这个份儿,就说不用了。他父母也是忌惮万一有事儿跟我爸不好交代,就急忙找了老专家给我开了药,把我挪到三亚去疗养了俩月。这事儿基本没人知道,当时我跟你们谁都没联系,跟我爸妈说我出国玩,就这么混过去了。”

她一气儿说完,又虚虚地叹了口气:“那个孩子,我能感觉到,是个女孩儿。”

我上前一步抱了她一下,丛小姐向我靠了靠,直起身子:“重点不是这个事儿,重点是,我在三亚的时候,发现宋敛出轨了。”“我去!这是唱的哪一出?!”我瞬间急眼了。“其实,他这都算不上出轨吧,还是跟前女友嘛。当天真是神了,我这人从不翻别人东西的。那天我洗完澡出来,坐着吹头发,面前就是宋敛的Mac苹果笔记本。不知为什么,那QQ就像会说话似的,老让我点它。我就神使鬼差地点开了宋敛的账号,看到最近联系人是他一好哥们儿,就点开对话框搜索聊天记录。最神道的是,我直接搜索了他前女友的名字,好似有人告诉我怎么做似的。”

丛小姐笑了笑,看我一眼:“你猜怎么着?我就看到了一段对话。宋敛说,她回来找我了。他哥们儿问,你还爱她吗?宋敛答,爱。他哥们儿接着问,丛怎么办?宋敛说,她是个好女孩,我不能伤害她。”

这段对话,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不知是该骂还是该叹。“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宋敛回答‘爱’的时候只用了1秒钟,而回答关于我的问题时用了1分48秒。”“然后呢?你怎么办了?”“我啊!我什么都没说。”丛小姐笑眯眯的,摊了一下手,“又不是第一次了。我跟宋敛在一起四年,一共因为他哭了三次。第一次是我俩刚在一起半年的时候,他打电话给我叫错了名字,那次你是知道的;第二次是没隔多久他说错了我的生日;第三次就是分手那天。”“看到聊天记录你没哭?”我听得快崩溃了,她倒是淡淡的。“没有啊,都习惯了。好在这三回都是同一个人,宋敛也就是死磕在他前女友身上了。”“你怎么不问问他啊?也许是有误会呢!”“吵什么?问什么?问他为什么爱别人?宋敛会说你又闹什么。”“证据确凿啊!”

丛小姐盯着我一笑,问:“小时候考试没考好,进家门之前你得特惶恐吧。但你要一回家你爸就招呼你一巴掌,你肯定瞬间内疚全无,而且觉得自己特有理。但你爸妈要是好吃好喝还供着你,谁也不提这事儿,你什么感觉?你得自己难受死了还不敢说。”

她看着我噎住的表情:“你忘了?我没看过言情小说没看过漫画,我是看谋略术长大的,这点儿道理还能不明白?”

丛小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不过,我刚开始也没这么沉得住气。”

谁能永远沉住气呢?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我们永远不知道悲伤与快乐谁会先来。

宋敛叫错名字之后大概一个多月,那时候还没进入夏天,丛小姐跟宋敛吃完饭开车回家。宋敛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习惯性地搭在副驾驶丛小姐的大腿上,丛小姐的左手覆在他的手上,车疾驰在二环路上。

丛小姐想起什么来,说:“亲爱的,我们晚上回去选个车牌号吧。”

那时候宋敛刚给丛小姐买了新车,没有上牌。

宋敛看着前方,很自然地接话:“好啊,反正不是我生日312,就是你生日730。”

丛小姐是摩羯女,生日不是7月。

话音刚落,车里的空气一瞬间凝固,宋敛差点儿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丛小姐一言不发。

宋敛急忙解释:“亲爱的,不是,我没过脑子我!你抽我吧!我真的是……我……王八蛋我是!亲爱的,你别生气,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

沉默,沉默。

丛小姐心里没想别的,只是在心里算计包里有手机、钥匙、银行卡,现金有多少。

车停在了从二环路下来的第一个红绿灯前,丛小姐几乎是在车停稳的一瞬间扳开车锁,拿起包,打开门,冲了下去。

一气呵成。

她选择朝左走,因为左边还有车辆停着,宋敛就算追也不可能一瞬间逮住她。

她在暖暖的夜风里奔跑,只有一个念头,逃离。

丛小姐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是女超人,她下意识地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她只能落荒而逃。

跑了多久她自己都不记得,只记得车门合上后,宋敛不顾行驶线和红灯踩油门左转的时候,仿佛骂了一句:我X。

跑累了就走,走累了就在马路边坐着抽烟,一边警惕地听着身后有没有熟悉的轰鸣声。

那天晚上,丛小姐有机会改变此后的生活。但,她没有。

她走在夜幕里的北京城里,华灯初上,车水马龙。那么多盏灯,到底哪一盏在等她回家?

她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抬眼却是到了三里屯太古里。

宋敛第一次与丛小姐约会,就是带丛小姐去眼前这一家竹林里的餐厅吃饭。

那时候宋敛刚开始追丛小姐,什么都舍得往外掏。丛小姐从小就是个对钱财没什么概念的人,当年数钱都不利落,她也习惯了收礼物,并不当回事儿。

宋敛打动丛小姐的,只是一件小事儿。

刚上大一的那个冬天,高中同学在深宅餐厅红新资聚餐。丛小姐见到了从小暗恋了八年的男孩,酒胆比酒量更大的她喝醉了。刚好宋敛是个特别细心的双鱼座男孩,从短信里感觉出丛小姐情绪不好,便开车去接她。

刚到东四九条,宋敛就看见丛小姐在胡同里裹着大衣跟朋友们道别,赶紧上前揽住她。

丛小姐怎么都不肯说自己家的地址,无奈只能去酒店。

一路上,丛小姐还尽力保持仪态万方,宋敛一边端详她骄傲的侧脸一边微微笑起来。没想到,一进酒店房间,丛小姐就崩盘大哭,絮叨着曾经的暗恋史。宋敛一直没说话,陪她坐在酒店地毯上,手里拿个热毛巾,一边给她擦脸,一边听她絮叨。

第二天,丛小姐醒来的时候,发现妆是卸了的,隐形眼镜是摘了的,衣服是完整的。

宋敛看见她醒了,跟她说:“那男孩住哪儿?我带你找他去。”

丛小姐一脸惊恐:“你要干吗?”

宋敛一脸严肃:“我问问他,你到底哪儿不好,他不要你。”

就是这句话,让丛小姐决定跟宋敛在一起。

甜蜜才过去了半年多,现在她却流着眼泪站在风中,看着那片竹林,手里拎着宋敛买给她的香奈儿2.55。

心里的憋屈让她奋力把包扔出去,随即砸了一地的化妆品。这一扔,让她更是掩面大哭,她觉得自己活得跟傻逼没什么两样。

她一直以为,只要她足够好,就能得到爱情,可世界上的事情,哪儿有那么简单。

一支娇兰的口红顺着小路滚了很远,停在了一位刚从车上下来的男人脚边。

那个男人看着一地的残局,表情诧异,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丛小姐。

她的黑长发散在脸边,穿着丝质米色上衣和破洞的黑色大毛衣,做旧牛仔裤下面是一双光着的脚丫,暗橘色高跟鞋歪歪扭扭地被踢在一边。

丛小姐捂着脸哭,根本没意识到有个人举着口红走近了她。

男人开口说:“这是你的吧?”然后看着丛小姐抬起泪眼慌张地抹脸,他把口红递给她。

他转身要走时,丛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子横劲儿:“你现在要去干吗?我这么伤心,你为什么不请我喝酒?”

男人啼笑皆非地回身看着她:“穿上你的鞋,我请你喝。”

丛小姐整理好自己的姿态和鞋子,男人已经捡起了她的包,将未损坏的东西整整齐齐码进包里。

他没有说话,拎着包走在前面,丛小姐跟在后面。

说到这儿,丛小姐笑了起来:“不是我说,我真有一种虎妞气质,用韭菜盒子味儿都掩不住。”

我笑起来,催着她快说下去。

走进餐厅,男人的朋友们抬头看见他身后的丛小姐,眼神复杂。其中一位穿着保罗·史密斯衬衫的男人调侃起来:“哟,哪儿拎来这么小的妹妹啊?”

丛小姐没有好气:“路上捡的!”

男人回头看了丛小姐一眼,笑:“还真是路上捡的。”

落座之后他们谈自己的事情,丛小姐坐在一边只管喝酒,三杯马爹尼干邑之后,她喝得有些多了。

男人扶着丛小姐上车,看了司机一眼,司机识趣地转过头往前开。男人将她的身体稳住,问她:“你去哪儿?”

丛小姐仰起脸笑意满满:“你去哪儿我去哪儿,今天明天以后每天。”

男人伸手抚过她的发丝,说:“别后悔。”表情暧昧,却没再做什么。

车开到燕莎桥的时候,丛小姐突然清醒了。

今天的事情是宋敛的错,但如果自己跟别人发生什么,那就再也说不清了。

她低声说了句:“停车,我要回家。”

男人没有太惊讶:“你家在哪儿?我送你。”

丛小姐拿起手边的包,低头不看他:“我自己可以回家。”他没有说话,开门下车,看着丛小姐坐上出租车后,上车走人。“这个男人至今是一个谜,他是谁,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但他是个君子。”她深吸了口气,看着楼下慢慢多起来的俊男美女,宋敛正在喷泉边跟别人碰杯说话,她整了整裙子,“如果那天我跟了别人,跟宋敛就此分手,一切都会不一样。至少,不会失去那个孩子。”

后来,宋敛当着丛小姐的面给自己的前女友打电话,断绝往来。

那一年丛小姐21岁,那时她还不懂,关系可以断,联系可以断,生活可以断,断不了的,是爱。

她掐灭烟,走进换衣间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其实,断不了的。要能断,怎么还会发生在三亚的事儿?我该谢谢宋敛,好多世界是他带我见识的。”

她原谅了宋敛。宋敛拉上她做自己上一段爱情的祭品,也从此彻底失去了她。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心里的缺口怎么都是能堵上的。“今天请这么多人来,前男友要排成队了!”我调侃她。她镇定地转了转手上的戒指:“怕什么,又不是什么秘密。我光明磊落,多交几个男朋友还成了罪人不成?只不过,我不能喝多的。”说完了,目光在手上的戒指上停了三秒,直起背,踩着高跟鞋下楼去了。

是呀,不能喝多。

自从与方宸宇分手,她就再也不喝太多酒。

她知道,喝多了忍不住那份冲动,打了电话哭一阵,无非是徒添伤心罢了。

只留着那戒指,不摘。

第三章 带我走或者让我走

人越来越多,侍者在人群里穿梭,夏日的气息荡漾在下午的阳光里,丛小姐怕晒,躲在花藤下的露台上喝酒。

麦当娜的歌声从大厅里传出来:“Why are you at my side?How can I be any use to you now?Give me a chance and I’ll let you see how. Nothing has changed…”

整栋别墅在山上,小路修得优美,漫漫延长至山下。香薰的味道在暖暖的空气里膨胀起来,微醺的天气还没那么热,泳池里也没人下去。

宋敛总是侧过脸无意搜寻着丛小姐的身影。

她漂亮地走在男人堆里,可爱地混在女人堆里,没有人不喜欢她,因为她真实得让人无法憎恶。

看见她在笑,他的脸上也多了一丝笑意,正过脸时被我的目光抓住,倒是尴尬了一秒,之后反而迎着我走来。

我看着西装革履的他,眼前浮现的却是搂着丛小姐站在游艇上大笑的宋敛。他冲我晃了晃酒杯:“想什么呢?”“我就是想起以前了,没什么。”我低头正好看见宋敛手腕上的手表,还是三年前丛小姐在他生日时候送的那只IWC万国表。

宋敛喝了口酒,沉吟半晌:“我想问问你关于周非的事情……”

话音未落,一个人径直走到丛小姐面前,声音不大却很是沉稳:“走吧,我带你去坐热气球。”

正在露台沿儿上垂着腿哼着歌儿的丛小姐怔住,她突然很安静。周围也安静了,大家都想看宋敛又忍着不敢看。

她似乎在脑袋中化学反应了一会儿,才跳下来张开双手扑向他。“周非,你真好!”她的声音轻快地扬起,“真”字尾音拉得长长的,有种小孩子的稚气。

她忙不迭地使唤司机回家拿护照和身份证,其余什么也不拿,就那么跟着周非走了。

宋敛一直就那样站着,看着她挽着周非,高兴地问这问那,香槟粉色的裙摆摇来摇去。他一低头,眼眶被夕阳映红了一圈。他心里只有一句话在反复:

她跟着周非走了。

派对在继续,还有管家张罗,我一向不愿意出头,躲在走廊里落得清静。吊灯照着白色大理石的纹路,光线晃着我手里的杯子。

宋敛又坐在我手边,闷闷喝了一口酒。“宋敛,好多事情我今儿才知道,你这人,做事真的不地道。”我忍了半晌,终于没忍住数落他。

宋敛低着头,盯着他那定制的皮鞋,笑了一笑:“人哪,就是贱得慌。我当初跟她在一起,其实心里特得劲儿,女朋友家世好人漂亮还有才华又拿得出手,我的朋友兄弟最后都跟她混得很熟。她不知道,我17岁跟前女友在一起的一年,其实一点儿都不开心。”

宋敛前女友比他大三岁,家庭复杂,玩得很疯。跟宋敛认识之后,或许是喜欢宋敛身上那种温和而体贴的气息,通过很多方式终于勾搭到了宋敛。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宋敛还是个乖乖男,是她带他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犹如宋敛带着丛小姐一样。

宋敛对她感情复杂,他没有遇见过这样难以掌握的女人,也没有遇见过这么有魅力的女人。现在想来,这可能就是姐弟恋的一个模式。

他们分手是因为她总是一整月一整月地玩失踪,宋敛受不了,终于在网游上逮住了在买卖装备的她,说了分手。没承想她当即把宋敛在她家的所有东西打包邮寄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宋敛对车、飞机和台球的痴迷,也是跟前女友在一起时培养起来的。

丛小姐曾跟我说过,这辈子在对别人的情绪上,她唯一的失控就是对宋敛的前女友,她曾经几乎要恨死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她恨她几次三番毁了她的骄傲,恨她轻飘飘一句话就能让宋敛魂不守舍,恨自己的无能,更恨这个女人在自己爱情世界里的无所不能。

但她也知道,那个女人只是匕首,举起匕首刺痛她的刽子手是宋敛。“你怎么能恨匕首呢,你也绝对不会伤害到一个匕首。”丛小姐这样对我说。

宋敛问我:“刚才我就想问你,周非……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几十天我不在,他们就在一起了?”“你不在,你知道最后是谁动用关系帮了你?”“除了我老子,还能是谁?”宋敛不置可否地一笑。

我看着宋敛,心里审度着这个男人,他还是不够成熟。“是周非。当然,不是丛小姐求的他。你们自小在一起长大,又不是不认识,犯不着丛小姐去求他。但是你想想,你账户里多出来的钱是不是刚好等同于你留给丛小姐的房子和那些个值钱物件?”

他俩分手后,丛小姐笑着跟我说,怎么跟离婚似的,还分割财产啊。

宋敛把当时他能给的都留给她了,一辆MINI、一辆小跑、一个精装loft公寓以及里面无数的包儿。

宋敛没有动,表情复杂地看着我,竟然一句话都没说。

看他的模样,丛小姐离开他后,曾经意气风发的宋敛,不知什么时候就渐渐地不见了。

我第一次见宋敛的时候,他笑眯眯地站在车边,牵着丛小姐的手。宋敛皮肤很白,眉毛很浓,娃娃脸又总是笑脸迎人,吃饭的时候体贴地为丛小姐拉开椅子、摆好餐具,拿纸巾从来都是先递给丛小姐一张。

他们分手那天,宋敛红着眼圈,站在街边拉住丛小姐的胳膊不让她走。丛小姐低着头,眼泪直直砸向地面,她讷讷地说:“你让我走吧,我求你了。”

宋敛无助极了,就那么一松手,她就走了。

丛小姐转身进了酒吧找我,我看着她捂着脸哭,手机上是宋敛发的短信:我等你。就在外面等,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出门就能看见我。

丛小姐就那么抹干净脸,喝着酒坐了四个小时,一直到宋敛绝望地一轰油门。她听到那个离开的轰鸣声,站起身对我举杯:“从今儿开始,大爷我又回来了!单身世界欢迎我,大家鼓掌!”

不到一个小时,丛小姐酩酊大醉。她流着泪悄悄跟我说:“他以为他爱我,但并不是,我以为我爱他,其实也不是。我们爱的,都是自己。”

泪未干,她又捂着嘴笑了起来:“他家不肯娶我,我还不嫁了呢。我倒是要看看宋家能娶个多满意的儿媳!”

我又想起宋敛第一次叫错她的名字后,她照常上班下班回家吃饭,不哭不闹。一周后,她拿着自己的小箱子住进了我家,她木着一张脸说:“我睡不着觉。”

在我家里的第二周,她跟我喝了一瓶伏特加,我坐在沙发上,她趴在我膝盖上,反复说着一句话:“他不就是仗着我爱他!他不就是仗着我爱他……”

那年她19岁,还应该是没心没肺的年纪,却已经活得这样憋屈。

宋敛站起来,打断了我的回忆,伸手把西装外套披在我肩上,顿了顿:“这么多年,只有她,不把有钱人有权人看在眼里。她眼里只有她的规矩,根本没世俗什么事儿。你替我谢谢她,我亏欠她太多。她很好,是我不够好,配不起她。”

从始至终,宋敛都是这样体贴又温柔的人。我抬头看着他,微微点了点头,也说不出什么来。

宋敛走了没一会儿,我靠在走廊椅子上,看见门厅里挂着的油画,想起小时候我和丛小姐一起在她家阁楼上画画玩的时光。

丛小姐七岁之前都不怎么漂亮,瘦、黑,细眉细眼的,谁都不会觉得假小子漂亮。

她小时候皮得要命,是我们大院的孩子王,小孩里谁不听话,就不许上她家玩儿。她家真的很好玩儿,什么都有,而她打小就特会想方设法地玩儿,所以我们必须屈于她的淫威。

三四岁了还总在她爸爸肩膀上骑着,她爸爸也总是乐呵呵地扛着她走来走去,甚至堂哥们一起骑马打猎都带着丛小姐同去。

她小女儿情态极为晚熟。我初中喜欢别人的时候,她在暗恋,我高中交男朋友的时候,她还在暗恋。至今说起,丛小姐总说她是因为长情的缘故,我笑她是因为懒得换。

16岁时她爸爸为她办了成人礼,在家中请了亲朋好友祝贺。别人的生日宴都表演弹琴跳舞,独独丛小姐表演唱昆曲。

我那时看着化好妆贴了花片的她,穿着粉色水袖,咿咿呀呀唱起那出《游园惊梦》,居然恍惚中觉得她好似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倒是她,演出一结束,卸了妆就站在二楼门厅上向我睥睨宾客:“你看他们,多可笑,笑得像是小丑,眼睛里倒是闪着鸡贼的光。他们真傻,权势总有落,钱财总有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辈子为了这点儿东西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

我看着她刚刚16岁的稚嫩的脸庞上还有着刚刚卸了妆湿漉漉的额发,心里知道,丛小姐并非神童,她只是自小见惯了醉生梦死,见多了交际应酬,所以早就看清了这世界的无奈。

高中毕业时,我接到丛小姐爸爸的电话。那是我离开大院后为数不多的几次与她爸爸的对话,她爸爸口气焦急,说想请我去他家一趟。

原来丛小姐偏文科严重,高考分数无法达到喜欢的大学的分数线。这让丛小姐很沮丧,考完试就把自己关在了卧室里。

米色的丝绸大床上,一个瘦瘦的女孩儿嘴巴上裂着口子,脸色苍白,手上打着点滴。她听到我喊她,抬起眼看到我,两行泪就落下来,试图说话,但是发不出声儿。

我装作毫不在意地调侃她:“我的撒切尔夫人,怎么几年不见,变了样儿啦?”

她小时候的偶像是撒切尔夫人,梦想是当中国第一个女总理。

这时候,丛小姐却突然望向门口同样面色憔悴的她爸爸,努了半天力,说了一句话:“爸爸,如果让你选择,你愿意让我做个凤凰一样的人,还是当一个平凡的人?”

她爸爸愣了一下,柔和地看着她说:“如果是别人,我肯定愿意她做凤凰,可是你是我女儿,我更愿意你做一个平凡的人,简单顺当地过一辈子。”

说完她爸爸就转身出去,让保姆给我送水过来,顺便带上了卧室的门。

我看着丛小姐在流眼泪,正想说点儿什么。

她喝了口水顺了顺气,拉着我的手,却弯了弯嘴角笑了起来:“你这么久不来看我,还好意思吗?”“你呀!”我作势要打她,却抚了抚她乌黑的头发,也笑了起来。

我环视她的卧室,满满一墙全是书,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果然是四岁认字,从小看《资治通鉴》《史记》《红楼梦》长大的。角落里满满的油画和素描,世界地图上标了好多红星,书桌上是她独自在拉萨穿着长袍拜佛的照片,旁边是她在西班牙被偷了钱包流浪时为人占卜的照片。

她自幼饱读诗书,学昆曲,学骑马,大约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总是比大多数女孩儿更加沉静、更有气质。

长大后她又痴迷旅行,那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她实实在在得到了好处,那就是胸襟宽广、宠辱不惊。

可一转头,这位妙人却又跟我讨论北京城新开的哪家夜店有趣,又说跟着堂哥去过澳门哪个赌场玩过什么新游戏,我啼笑皆非:“你是不是人格分裂啊?”“我不是人格分裂,我是外星人!”丛小姐绷着脸认真地说完,又呼唤起来,“我的族人为什么还不来带我走?等得我好着急!”

我被她逗得大笑,她却摁着我的手:“我是认真的!不是对谁我都说这样的话。”

我笑着用手指点点她的头:“我知道。那你再跟我交代交代你暗恋的那男孩呗!”

那时候的我一定无法预料,五年之后的丛小姐自从与宋敛分手,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此刻又跟着一位深不可测的男人去了非洲坐热气球。

西装上还有宋敛的阿玛尼香水味,我想,他用了四年,也没能真正了解丛小姐。

又有谁能了解她呢?

这样的一个她。

第四章 看透是因为看不透

又是万恶的星期一!我坐在办公桌前心里咒骂,手里却没停下写邮件。女上司从我桌前路过,我还未抬头她就轻敲了桌子,勾勾手指让我跟她进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我抱着几个合同刚坐下,座机铃声大作,一个“喂”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机场广告部的主管骂了个狗血喷头。我恨不得在电话这头点头哈腰,最终千说万说才劝得对方消气,一抬头看见办公室里竟只剩下我与另一位同事,原来都到午饭时间了。

右手拎着外套往外走去,左手拿着手机看到更新的美剧,不由得慢下了脚步。“Doris?”女上司Sara的声音传来,我正要转身回话时,一个软软糯糯的回答让我停住了脚步。“哈?没有看见喔,早晨好像是没来呢。”

我心中冷笑,就这么一问一答,若不是我早晨正好被叫进去过,还真是又被黑得漂亮。

下楼正好遇到同事,于是一起吃饭。“Doris,我听到你早晨在跟机场广告部的主管吵架啊?”一位男同事看似关怀,实则定罪。“哎呀,Doris你不要气他们嘛,反正人家是甲方嘛,都是人家说了算,你吵不过的。”另一位女士看似劝架,却坐实了我的行为。“吵就吵了,多大点儿事儿。丫就是欠收拾,甲方也不能这么欺负人。”添油加火的能耐真好,巴不得我脑袋一热真去吵。

我夹在他们中间直觉得可笑,只得淡淡回了一句:“听说这个案子是Sara准备跟进的,我只是协助而已。”

不得不说,变态女上司有时候真的是块很好的挡箭牌。

一顿饭如坐针毡,一吃完我就找机会赶紧溜走去见客户。刚开车走到国贸,丛小姐的电话打了过来:“喂,你在做什么呀?”她娇滴滴地冲我撒娇。“快到你公司啦,要不要下来喝杯咖啡?如果您不忙的话。”我口气揶揄,内心却是真正需要她。“好嘞!十五分钟够不够你开到?那我先下去等你好了,老地方。”丛小姐立刻笑逐颜开。

走进咖啡厅,老远就看到她侧着脸看窗外,嘴巴抿着,手里拿着烟,穿着一件灰麻色西装外套,里面是件华伦天奴米色针织连衣裙,刚好是前几天Vogue杂志上的新款,脖子上一串黑珍珠个个目测直径都有1厘米,高级又不失温柔的搭配。“去非洲玩得如何?”我眨眨眼,想听听逸闻逸事。

她倒是淡定,招手叫了服务生:“一杯美式。还不错,我喜欢动物嘛,开心开心就好啦!”

然后把手边的白水杯子推给我示意我喝,又盯着我看了三四秒钟。“你怎么看起来愁眉不展的样子,是有什么事儿?”

一语戳中,我忍不住开始吐槽办公室里的明争暗斗。

她听着,想了想,慢条斯理地开口分析:“从前对你没有这样明显的排挤,突然众人都多多少少有这样的态度出现,分明是你占了便宜或者夺了别人的口粮。”“不可能的。”我立刻否认,自己的分量我很清楚,哪里会有这么大的威胁。“我记得上次你的上司带你出去应酬是不是?以前你就算应酬也不会接触到这么核心的客户,看来这是上司有意带你的心态。若不是有意提拔,那就是她故意要借众人的力量害你。你有没有得罪过你的上司?”“这么说来,大家态度的转变大约就是从那次应酬后开始的……至于上司,我还真的不确定。”我越想越觉得奇怪。“女人的嫉妒源于攀比心。你要始终记得,在同性面前如果不是某处优势可以厉害到让她们化嫉妒为羡慕,那就宁可不要让她们知道。”

丛小姐神情严肃,她从来都是一认真起来便格外认真的人。“我个人推测,或许是上次你出去应酬的客户本来就对你有意思,但这份意思没来得及让你知道却被你的女上司知道了,所以她才带你去应酬的。顺水推舟的人情做完也就罢了,但这样一来,中标的事若成了,功劳却都成你的了。她那么辛苦地工作,怎么可能让你白白得了便宜!可她又不能得罪客户,只能带着你,可你又不知此事,她无从撒气,只得借别人的手跟你过不去。就怕你一个开窍,让她鸡飞蛋打。”“那现在我也不能去跟她解释什么,何况我一去找她,岂不是认定就是她在害我?她若恼羞成怒,我会更惨。”“找个机会跟她表表忠心,让她知道你没有什么心思越级,更没有这份慧根。”

我苦恼地喝了一口咖啡,眉头紧皱:“就算如此,其他同事也已经这样对我了,又不能一个一个去解释。”

她拍了拍我的手背,手指尖上暗灰色的甲油闪着光泽,那只宝石戒指还戴着。“你记不记得我高中刚开始的时候有件事?”“是说那个误会?我记得。”

女孩子在初、高中时期非常容易走弯路,刚开始萌发小聪明、小情感,这片沃土上有敏感多情,也有嫉妒和狭隘。

丛小姐在跟自己的闺蜜圈还不熟的时候,刚好有一件小事被抓住把柄,嫉妒她的女孩子们成群结队地造谣,总有人在跟她擦肩而过的时候窃窃私语或者大声耻笑。

面对这些,丛小姐很淡定,她也会难过也会愤怒,但她知道,谁沉不住气,谁就输。

她一切都听不见看不到的样子,照常上下学,照常做自己的事。

时间长了,大家一转眼发现这个淡定的丛小姐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做错事的一定是那个暴跳如雷、到处宣扬的人。

丛小姐笑了笑,缓缓说:“你记住,无论你做错事还是做对事,沉住气,是唯一笑到最后的法宝。”

我点了点头。

她面对任何事情,都冷静、自持,她大概是一个80岁的老人投胎忘了喝孟婆汤—除了感情。“突然觉得好累。大家都只是吃口饭,挣点儿钱,工作又不是人生的全部,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我沮丧又失望,看着北京这灰蒙蒙的天,心情不由得更加沉重了三分。

丛小姐抿着嘴笑,掏出一个小镜子,拿着正红色唇油补了一点儿在嘴唇上。“严妍啊,世界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好与坏完全在于你在食物链的第几层,你在底下,世界就可怕,你在上面,世界就美好。就这么简单!”“那岂不是与动物界没区别?”我更加困惑。“哈哈哈,你以为人进化了一点点就真的高级了?”她笑得花枝乱颤,眼睛里却是一层薄薄的凉气,“说到底,不过还是动物本性。这个世界,哪里是花花世界呀。恐怕是那大森林一样危机四伏、挑战重重,稍不留神就要死得全尸都不留。你以为这只是工作,那是因为你没有了这份工也要不了你的命,可有的人,很多很多人,没有了这份工作,他就吃不上饭睡不了觉,就要挑战生存极限了呢!”

她语气轻快,却叙述了一件残酷又真实的事。

我开着车去往客户公司的路上,从高架桥上看着这个城市。

一栋栋大楼里住着的人们,莫不是苦苦寻路的蚂蚁;会议室里开口骂得下属体无完肤的老板,莫不是百兽之王却肩负重责的狮子;走廊里辛苦一天都拖不完地的清洁工,莫不是一吹就散的浮萍;而那个高高在上、看似轻松实则辛苦的丛小姐,不就是优雅杀手却死亡率极高的猎豹?

原来这世界,看似花花绿绿纷纷扰扰,剥开了,却只有这样简单的生死之争而已。

我心头浮上一层悲意,点化我的丛小姐,日日都是这样思考的吗?夜夜都是面对这样的困境所以不成眠的吗?

一直忙到下班时分,又想起下午的谈话,忍不住拨电话给她。“亲爱的,你今天不应酬吧?我想去你家喝点儿酒。”我不常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前总是她来我家喝酒。

她笑得咯咯的,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当然可以,我一会儿下班去超市买点儿好吃的,在家里等你喔。”

围着一桌子零食和甜点,她独独捧了一盒周黑鸭不放手,吃光抹净后吮吸手指的样子实在很孩子气,惹得我不时嘲笑她。“对了,下午忙,没顾上告诉你。”“什么事?”“上次我和周非从非洲回来,他提出过段时间要带我去美国看他妈妈。”“啊?这不就是见家长的节奏?你们要结婚?叔叔知道这事情吗?会不会太草率?”我连珠炮一样的问题一股脑儿抛出来,实在是被她的话惊吓住了。

丛小姐喝了口红酒,却不回答我。“你好好尝尝这瓶酒,法国带回来的勃艮第香波-慕西妮,口感很不错。不过我刚吃了那么辣的鸭脖子,破坏力太强,哈哈!”

我盯着她不松开:“老实交代,你怎么想的?”“哎呀,酒不醉人人自醉,我醉啦!”她佯装倒向身后的沙发,我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往腰部袭击。“哈哈哈哈哈,好啦好啦!我说还不行吗?知道我怕痒,你也是一招用一辈子。”

我立刻坐端正,听她讲。“是这样的,我想来想去,我今年年底就26岁了,男朋友也交过了不少,心里其实也没什么期盼了。你知道自从跟方宸宇分开,我一直不再真心待人。但是,周非实在让我莫名其妙有了安稳感,我总觉得他什么事都有办法。上次他带我去非洲玩,我才知道他喜欢我有一年了呢。”

说到这里,她居然有些脸红起来。

丛小姐站起来拿出一叠照片给我看:“你看,我喜欢长颈鹿,他专门带我去看,结束之后还替我买了一只小小的玩偶放在我车里。”

照片上丛小姐大笑的表情非常恣意,有一张她还学着身边的长颈鹿鼓起脸庞,眼角下垂,长睫毛耷拉着,嘴边却含着笑。“我有时候会突如其来地想起什么就要去做,周非总是会先安抚我,再满足我。比如我突然要改变行程,耽误一天去做一件看起来很无聊的事情,他也不会生气。”“丛,我说实话,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周非很难接近。”我一直对周非有着这样的感觉,莫名其妙却很深刻。

丛小姐看着照片,没有抬头。“也许是你不太了解他,而他这个人确实也不怎么和人太热情地打交道。他是金牛座嘛,很慢热很慢热的人呀!”“但是他一点儿也不抠门!”我打趣道。“哈哈,不不不。他是不抠门,但是金牛座爱享受爱物质的本质还是没变。你要是看到他的家就知道他有多会享受,如果他生在古代当了皇帝,一定是穷奢极欲的皇帝!”

我们俩笑作一团,拿着的红酒杯里的酒差点儿洒到她最喜欢的马毛地毯上。“他妈妈在美国?纽约?他家到底是什么来头?”我禁不住内心的好奇,这个八卦早已经埋在我的心里好久了,一直憋着没问。

丛小姐放下照片,想了想说:“这么说吧,他爷爷咱们在历史书和政治书上都见过的,他妈妈跟他爸爸是门当户对,但性子都很烈,那个年代敢离婚的也没有几个人,听说当时都闹到领导那里去了。”她用食指指了指上面。“后来他妈妈就出了国,周非是长孙,爷爷、爸爸又严格,就没有跟着他妈妈定居去,只是时不时去看望她。听说他妈妈当年是出了名的一支玫瑰花,又美又刺。”“那也就是说周非那个弟弟跟他不是同母咯?”“不是,妹妹也不是。”“哇,你以后的家庭好复杂!”

丛小姐打了我头一下:“八字没一撇呢。不过他家里复杂我是一直知道的,具体是什么样子还得相处着看了。所以你说,他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怎么可能像你我一般那么没心没肺自由自在呢。更何况他还是男孩子,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恐怕也是日久难以消化。”“我看你对他倒是挺在乎的,已经能为他想得这样多了。”“在乎肯定是有的,但是我不敢。我要保护我所剩不多的对爱情的希望和耐心,给最后陪我一辈子的人。”

我喝了一口红酒:“不去尝试怎么能知道呢?”

她低头转了转手上的戒指,那只镶嵌着粉色宝石的戒指在灯光下波光潋滟。我不由得沉了沉心,那个人还在她心里,只是被她埋得太深。“爱情这东西,就像马桶边上的卫生纸。你总觉得还多着呢,结果等到急用的时候一伸手,才发现已经没了。”“你这人,比喻什么不好,比喻成卫生纸。”我哑然失笑。“怎么不好?你看,卫生纸丢掉就丢掉了,有谁会看见里面包着什么,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明明是句玩笑话,这个时刻,她在昏暗的灯光下说出来,却让我感到无力又悲凉。

唱片机里没声音了,她起身去换唱片,我看着她纤细的脚踝,光脚走在地板上,裸粉色的丝质睡衣泛着幽暗的光。

HiFi音响里缓缓地流出一个低沉的男声: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选择离不离开选择生不生小孩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第五章 爱情可从来不独行

终于到了周末,我一个人在逛街,心思却不在逛街上。眼睛像扫描仪一般扫过街道,脑袋里乱糟糟的一团麻,上司的心结还没打开,我也没找到机会跟她说些什么。

突然迎面遇上一辆车,白色宾利疾驰而过,我看到车牌号似乎是宋敛的。

正在街边发愣,包里的电话响了。“严妍,你怎么站在街边发呆呢,这么不注意安全!”宋敛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确认,刚刚一定是他了。“哪啊,是你的豪车吓到我了。”

宋敛轻声笑起来,跟旁边的一个人说了句话:“咱们过去接这个妹妹,看她也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又大声跟我说道,“你走过马路,在对面等我一下,我掉个头来接你,咱们喝茶去。”“得,您都决定好了。那你开慢点儿,我不想让自己横尸街头,死相怪难看的。”我便举着电话转头站住等红灯,却看到路对面就站着我的那位女上司Sara。真是好巧。

我正在犹豫如何开口打招呼,如何巧妙地说些什么化解误会。红灯闪了闪,变成绿灯,Sara显然看到了我,笑着向我这边走了过来。“我有点儿事,先挂了,你开慢点儿等等我。”

匆忙挂了电话,女上司12厘米的高跟鞋已经离我不过5米了。做广告的是不是都这样健步如飞?我居然还抽空在内心臭贫。“Sara!你也逛街?”我热情洋溢。“是呀,要不咱们一起吧?你看我也是刚到这儿,找不到停车位,只得停到对面楼下了。”Sara浅笑吟吟,眼神却往我身上的旧款Prada上扫。

我小心开口:“Sara,有个事儿我还想跟你说呢……”“严妍!你快点儿,这里不让停车!”

宋敛按下车窗在路对面大喊一声,惹得路人都回首看他的豪车。我一脸尴尬,Sara回过头来却意味深长地推着我的胳膊娇声说:“快去吧,不要让你男朋友等着急了呢!”

我边应着她边觉得,这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上了车我埋怨宋敛不该大声吆喝,宋敛笑道:“我是在帮你!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你的好朋友,我只是让她以后不要随便欺负你而已。”

我垂头丧气:“那是我上司!”

宋敛一听笑得更欢:“这样更好,你们做广告的不就爱跟我们这些人混在一起吗?上司一看,严妍多有上进心呀,周末还在努力加班结交权贵呢!哈哈哈!”

我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反而是副驾驶上的那位男士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笑着回头跟我点点头,当作打招呼。

车子一路疾驰,半个小时后在四环外一个小院子前停下。满院墙上的青藤和爬山虎郁郁葱葱,我猛然想起,已经是5月了。夏天就这样来了,我居然都没有察觉。从前我最爱观察四季变化和微小的自然,自从上了班,似乎都变得麻木不仁了呢。

宋敛车一停稳当,里面就有人走出来,边聊天边笑着,递给他一支烟。

下了车我才发觉这不是普通的院子,而是一个小会所,只是外面看着不稀罕,让人注意不到这院子里的设计和细节,很有一些日本茶社的味道。

点过头握过手,随着众人一起走进去,一进大门,穿过小木桥,掀开帘子,一副《艺伎回忆录》里旧时的日本布置映入眼帘。由于室内空间大,比起日本真正小空间的精致来倒是更显得大气。

精巧的茶桌和用具居然是全套黄花梨,我心里感叹,真是败家子的地方。窗边的台阶下是一条长长的凹槽小径,流水不多,青苔却长得茂盛又青翠。

主人与宋敛寒暄几句便离开,我才看清同来的这位男人白白净净,样子很斯文,黑色衬衣上是暗暗的细纹路,配着一对方形深蓝色贝壳袖扣,想必也是好家庭出来的子弟。

宋敛动作娴熟,择茶、备器、候汤、温壶烫杯、高冲盖沫、洗茶洗杯、分杯低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副静心静气的样子,倒是我一直坐立不安。

递给我一杯茶,宋敛才开口说:“这位是我发小,靳简。这位是丛小姐的闺蜜,严妍。”我诧异他如此从容地介绍我是丛小姐闺蜜时,靳简似乎毫不诧异。

倒是我忍不住开口问:“你找我肯定有事,说吧。”

宋敛抿着嘴唇笑:“你怎么跟丛一样是个急性子,之前还以为你性格温和才跟她做了这么多年好友的。”“别瞎扯,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一口喝干茶水,心慌劲儿倒是下去了点儿,才品出这是明前龙井的味道,不由得赞了一句,“好茶!”“严小姐真是有品位。”靳简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手里的茶杯还没放下。

宋敛倒是正色,一副要说大事的表情。“上次你跟我说过那些钱的事情,我一向对账户里的钱管得不多,尤其现在开了公司走流水更是交给别人管。你替我谢谢她。”他话锋一转,“但是,周非这人深不可测,你劝劝她不要跟他来往。”

这句话倒是让我心里一动:“你说这话,不应该啊。你跟周非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怎么能觉得他深不可测呢?”

靳简开口说:“周非人不坏,也仗义。但由于家庭复杂,他从小就不似我们几个这样孩子气,十几岁就行事稳重,甚至可以称得上处心积虑。当然,这些都是他对家里的,对哥们儿兄弟还是不错的。”

宋敛看了靳简一眼,微微点点头,接着说:“你可以觉得这些事都和结婚没关系,但是嫁到这样的家庭,我怕她受委屈。何况,周非到底会不会一直护着她,这没人能保证。之前那个小模特,最早周非也就是玩玩,她当了真非要缠着不放手,现在演了个文艺电影红了,你知道她为什么能红吗?就是周非暗地里给撺掇的。”“这挺好的呀,还算帮了她呢。”我有些不解。“你懂什么?男人爱女人,怎么会眼瞧着是火坑还推着进去,一定会娶回家好好护起来,不让她受那些乱糟糟的气。”宋敛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

靳简慢悠悠地开口:“娱乐圈那地方,女孩子红了是非多,心思也就多了,自然不知天高地厚,觉得自己能攀上更高的枝儿,周非全身而退还留了个好名声。”

这么深的打算,让我不由得心里一阵发寒,周非对丛小姐这样宠着惯着,不知道是真的爱她,还是另有所图。

我也顾不上有外人在场,拿起电话拨了过去:“喂,亲爱的,你在忙吗?”“手头有点儿事情在公司加班,怎么了?”丛小姐情绪稳定,听起来没有任何不妥。

可她这一问,却把我难住了。“呃……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问问你而已。对了,上次你说要去美国见周非的妈妈,什么时候去?帮我带点儿东西回来。”

我急中生智,丛小姐也毫不怀疑地回答:“大概下个月吧,我这个月很忙,有几个项目要谈妥了才可以放心走。”“那好吧,你先忙,我挂啦。”

挂了电话,我看着宋敛和靳简,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一瞬间都没有说话。

宋敛叹了口气,抬手冲茶,开水咕嘟嘟划了一道弧线落进茶壶里,茶叶一点点舒展开来。

我和靳简都没有说话,大家各怀心事地坐了半个钟头就掉头回了家。

在家楼下的进口超市里买了一瓶法国灰燕和6寸小比萨,进门脱了鞋正准备煎牛排,门铃响了。

打开门看到是丛小姐,我心里反而慌张起来,从小对她坦荡惯了,现在有个秘密没跟她说,自己先兜不住了。

她一进门就被桌子上的比萨吸引,不用我张罗就流着口水打开,目光灼灼又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可以先吃一块吗?”“吃吃吃!”我一挥手,拿着铲子就进厨房煎牛排去了。

等我端着牛排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已经吃相全无,我的比萨只剩了一半。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一天没有正经吃东西,有点儿饿,嘿嘿。”

我放下牛排,佯装生气:“去拿刀叉!真是饿死鬼投胎。”

丛小姐立刻站起来去餐柜里翻找,长头发已经绾了起来,黑色的粗呢套装裙子,一对金色耳坠子一摇一晃,一回头,嘴唇上樱桃色的口红已经被她擦模糊了,只剩下一点点粉红色。“我真的是忙完了才感觉到饿,回到家电梯在修,我真是没力气爬上29楼,就来找你借宿了。”

她一边解释,一边已经开始切牛排,手脚利落,一点儿不含糊的样子,看起来真是饿极了。

我被她又狼狈又絮叨的状态逗笑了,打开灰燕倒了两杯,递给她一杯。

她吃了大半块儿,似乎才觉得好受了些,开口问我:“今儿下午你打电话来,我正忙着,没跟你细问。你要带什么东西?”“哦,就是一些化妆品什么的。你要是得空就带上,不得空就算了。”我含糊其词。“那倒也不麻烦,我走的时候你发个单子给我就好啦。”

话音未落,丛小姐像想起什么似的:“哎哟!我到家门口时还记得要去保安那里拿个快递,你看我这记性!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发到我家里。”“别急别急,要真是着急的东西,对方一定会找你的。”我安慰她。

她听了点点头,继续吃东西。

吃完饭,丛小姐自告奋勇去刷碗,我拿了两只酒杯和酒瓶去客厅,打开电视,晚间新闻里的主持人今天似乎格外开心,穿着大红色的西装。

她洗完手,从卫生间出来,涂了满手的精油护手霜,一股玫瑰味儿散发开来。她跟我一并在地毯上坐下,脱掉了套装,里面是一条墨绿色丝质吊带裙,她顺手拿起我的羊绒披肩裹了起来。

我举起酒杯跟她碰了一下,外面夜色浓郁,没有一点儿月光。“今儿我上班去的路上,看到个背影,好像一个人。”她悠悠开口。“方宸宇?”我挑了挑眉毛。

丛小姐歪了一下头,耸耸肩膀说:“不可能是他,不过真的很像。都是腿长长的,走路的时候步伐很大,有一种说不来的洒脱感。”

她顿了顿,好似很累的样子,把头靠在屈起来的膝盖上。“我以前总是想着小宇这个小宇那个,现在不常想了,以为忘了,结果一提起来,历历在目。人真是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记忆力呢?我与他在一起的每一个场景,连扣子的形状,我都记得。”“你还爱他吗?”“能不爱吗?”我的问题似乎根本不是问题,她笑了。“爱不爱,其实是自己的选择。是我选择了爱,于是就一直爱下去。如果有一天我选择了不爱,那么从选择了不爱那一刻起,其实就开始了不爱。”

她的话有些拗口,我却一下子明白了。

爱情,在她心里是容不得一丝半点犹豫和杂质的。

我想起白天宋敛和靳简的话,突然想到,这样的爱情,对于男人来说,会不会是个负担呢?

会不会男人更容易爱上这样对爱有姿态的女人,却最终选择了对爱不那么要求的女人过一辈子呢?

会不会所有人都相信了丛小姐外表的狡猾,反而怀疑她不会有这样的纯粹呢?

一个女人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爱的男人明白,不管她为了生活如何妥协和算计,可她的一颗心终究都是那样天真呢?

一大堆的疑问突然袭击了我,让我无言以对。

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想恐怕丛小姐自己也不得而知。“今天我遇到宋敛了。”我终于开口坦白。

丛小姐“咦”了一声,转头看我:“好奇怪,他找你有事吗?”

我笑起来:“我们俩果然是好朋友,我也是这么怀疑他的。他找我其实是因为你和周非。”

丛小姐一听便笑了,了如指掌地问我:“他是不是担心周非这人心思过重,耽误了我?”“你怎么知道?你这个人好没有意思,一点儿惊喜都不给我留。”“我太了解宋敛啦!他就是心软又善良,自以为自己能管得了全世界的悲伤事,其实自己的事都还是一团糨糊呢。”

我点点头:“是不是双鱼座男生就是比双鱼座女生更怯懦一些?”“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太阳星座只是一个点,不能以点盖面,还是要看整体星盘才可以的。”

她喝了口酒,笑眯眯地说:“好啦,说正经事。他有没有透露什么周非的八卦给你?”

我只好把宋敛与靳简的话讲给丛小姐听,她听完倒是沉吟了一下。“周非的事情,我了解得不多,他家里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但随便想想都可以想到他从小的日子不好过,自然也就理解了他这个人。至于那个模特的事情,我倒觉得周非也没什么错。人各有各的选择,她要走那样的路,成全她也好,不要动不动就悲悯别人,也不要动不动就觉得谁可怜。这世界上谁都不可怜,谁也都不可恨,只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这番话,才是她一贯的性子,看似冷漠,却最是透彻。

她接着说:“就说宋敛吧。我们在一起四年,本来可以长长久久地走下去,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现在这个结果,也是我们俩都没有想到的。但是我不能怨他,更犯不着怨他的家庭,站在他的角度想,他也是尽了他的力,他也没有搞清楚我为什么就不跟他好了。等他明白,大概是再过几年之后了。”

丛小姐说着说着,拍了拍我的手:“严妍,等你再准备恋爱的时候,要着重看一看这个男孩子当不当得了家,做不做得了主。”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她,她抬手往酒杯里添了一点儿酒,细细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玫瑰金色的手镯,愈加显得手臂空荡荡的。“宋敛就当不了家做不了主。因为他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不顺着家里的意思,他分分钟就会没翅膀飞、没腿跑,这是他改变不了的事情。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主,包括他的老婆以后也不是听他的,而是听他父母的。严妍,你这个倔强劲儿,哪里是听一大家子人摆布的性格,所以你要找个跟你情投意合又做得了主的老公。这样,你就少受一点儿气,少顾及一点儿别人的想法。”

我听得认真,不禁感动。一年前,我与前男友因为异地而分手,一直孤单到现在,原来丛小姐为我想了这么多。“我知道你不贪图富贵权势,两个人好好在一起,平淡幸福,才是真的开心。”丛小姐说到这里,便不再说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方宸宇。

这个人,大约是她今生永远的惦念了。

第六章 一见钟情再见伤心

次日清晨,我们俩先后起床去洗漱,她则坚持每天早晨喝清水,再做15分钟的拉伸练习才开始描眉画眼。

我在厨房煮了一点儿细面,碗底放了一点儿虾仁和紫菜,滴上香油和醋,面煮好了盛进碗里,煮开了的面汤一勺浇进去,就成了热腾腾的早餐。

香味诱人,丛小姐站在餐桌前端着水杯子赞叹不已:“我的严妍呀,如果有人娶了你,才是真的享福呢!”

我们在小区门口互相鸣笛再见,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生活。

刚进办公室,便感觉到Sara像是在等我一般,风驰电掣走到我眼前,娇笑着轻推了我一把:“难怪呢,我说怎么我介绍男生给你,你还推推搡搡的,原来是有了金龟婿!”

我下意识刚想否认,却想了一秒,开口说:“其实也不是啦,这世界变化快嘛,哪里敢确定呢。”

模棱两可的话引得Sara更加笃定我是欲擒故纵,她便笑着走开。半个小时后的晨会上她就单单对我的工作做了严厉要求,同事们搞不清为何突然公事公办起来,对我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中午吃饭时,手机响了。

微信里有一张照片,丛小姐发来的。

我点开,立刻一连串地回复她:这是什么意思?他要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收到的?

她很快回复我:这就是那天我忘了拿的包裹,我中午回来换衣服时拿到的。

我无言以对,只发了一个拥抱的图标给她。

她没有回复。

我生怕自己看错,再一次点开照片仔细查看。是的,那张雅致的喜帖上分明写着新郎的名字—方宸宇。新娘的名字没有写,而受邀人上却画了一串省略号,下面写了一行字: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方宸宇出现的时候,是丛小姐与宋敛分手半年后。

他,对于丛小姐的人生来说,是个意外。

更是个例外。

宋敛父母曾经跟宋敛说,这姑娘谁也拿不住,不适合结婚。这话被丛小姐知道的时候,她看起来倒是蛮冷静,其实是从心底里感到绝望,她用四年的时间明白了无论她多好多无所不能,宋敛也永远不会娶她回家。她慢悠悠地说:“我从不做没有结果的事情,哪怕结果不好,也是结果。”

刚分手的时候,她痴迷骑马,总是在马场里与那匹叫作“微笑”的深棕色荷兰温血马在一起。它的爸爸是最高级别的“爱”,是宋敛在某年为庆祝丛小姐生日送给她的。我有时候去马场找她,总能看见她骑着“微笑”,穿着黑红相间的骑马装,眼睛里似乎只有前方。

不知过了多久,丛小姐好似换了个人一般开始不停地换男友,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什么星座的都有。其实他们对她也不错,但她却总是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其中一个男友被她发展成了哥们儿,我问过他为什么还要跟她做朋友。他想了想说:“女孩子单纯不是优势,但是历经沧桑还能保持本真,是一件特别难得的事情。她的这份本真让我觉得做朋友也值得。”

有一次在我们相谈甚欢的时候,她看似调笑地说:“我很久没有跟别人接过吻了。”

我诧异极了:“你交了这么多男朋友,不接吻?”

她叹气:“接吻是爱情,上床只是意乱情迷。”

在她心里,她可以跟很多人交往、亲密,但她的心在哪里只有自己最清楚。

就在我以为她要这样浪迹江湖的时候,她家中出了一件大事,她爸爸骤然心肌梗死住院,她的堂哥扔下公司移民去了美国。而她一下子便收心并忙碌起来,我很长时间甚至一个月都见不到她一次。

那时候的她很累,累到每次见到她,她的话都很少。手机总是不停地在响,她快速地接起来,不断地问问题或者解答问题。经常听到她在电话这头说:“邮件收到了,一小时后给你答复。”“某总,我说的事情您再考虑考虑,可以吗?”或者吩咐秘书给她报一遍日程。静下来的时候,她脑子里总是在不停地一遍一遍过很多事情,很多外界对她家的言论她置若罔闻。

她很疲惫,恨恨地说:“我天天在算计别人,别人也在算计我,他们以为我哥哥不在我爸爸病了,他们就能欺负我。”

偶尔的几次,在她家我们喝了点儿酒之后,她还在看资料、账本、合同。穿着香槟金色的丝绸睡衣站在落地窗前抽着烟,一头长发散在腰间,背影孤独又冷漠。她就是这样,总是这样要强,总是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我无法描述当时的感觉,只知道那时候我刚实习,她的背影总在我加班的时候提醒我,无论丛小姐看起来是多么繁花似锦,工作中也是付出了常人不能及的辛劳和痛苦,而我又有什么借口要退缩呢?

这样大概过了几个月之后,深夜我却悄然在微博上看到她发了一张落日的照片,旁边写着:“我只是来看一看柬埔寨的日落,想知道日落会不会带走我身上的消沉,换一个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明媚的我出来。”

我用视频挤对她说,你这是矫情!

她撇着嘴角笑笑,戴上Dior宽边大墨镜没说话,关掉了视频。

过了一会儿发条短信给我,说:“我没心了,不值得别人那样好地对我,我亏欠得慌。”

她的状态太差,总是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我虽然有时候觉得她莫名其妙,却也知道这一切的根源实在太深。

没过几天,她又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上了一个人。

很简单,就这么一句话。可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样的话,这么直接这么简单这么突然。

丛小姐小时候暗恋别人,觉得自己特别波澜不惊,其实是大家全部都发现了之后,她才明确自己的心意。

在感情上她非常谨慎,当然,不交付感情的任何关系,她都来去自如。

我反复看那条短信,想确认对面的人是不是丛小姐。同时,我也有一种感觉,这是真的。

紧接着就是长达半个月的失踪,面对我的询问,她只回复我说她很安全,让我放心。隔了一个月之后,当时间久得让我快要觉得她不会回来的时候,看到从车里下来的丛小姐,我惊呆了。

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美丽动人的她!

她晒黑了一点点,皮肤有点儿蜜糖色,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容,几乎没有化妆,长长卷卷的黑头发散着,身上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裸色丝绸长裙,手工钉珠在阳光下发出幽静却雅致的光泽,左手中指上有个很漂亮的粉色宝石戒指。她的杏眼里闪烁着惊人的光芒,长长的睫毛弯成一个美妙的弧线。

这样的她让我确定,她的的确确爱上了一个人。

她在我对面的小沙发上款款坐下,长裙散落在木地板上,米色的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她不紧不慢地拿出钱包翻出一张拍立得照片给我看,我接过照片,看到照片里,丛小姐侧着脸在笑,眼睛瞟着肩膀后的一个英俊的面容,男孩子嘴巴里叼着牙刷,嘴唇边都是白色的牙膏沫。

幸福感,从照片里满满地洋溢出来。我赞叹道:“真是郎才女貌!”

其实丛小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漂亮,比不得网红脸那样凹凸有致。她自小就很瘦,四肢修长,手指也是细长端正,腰肢很细,锁骨尤其漂亮。她的皮肤并非发光的白,但是像象牙一样细腻柔和。她的五官柔和,额头饱满,眼睛是杏眼,但更长一点儿,悬胆鼻,两只眼睛像舒淇的眼睛一样离得有点儿开,所以她惊讶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而她的眉毛和头发异常浓密,连睫毛都是长而卷的。

但她在照片里完全被这男孩子抢了风头,他的鼻子像古希腊人一样高挺且直,像一座山峰直直地与印堂相连,他的眼睛不大却黑白分明,脸上神色温柔。脸颊小,簇簇的黑短发,也没有刘海。最妙的是,他的下巴上有一道沟,就像那昆仑奴面具下的薛绍一样英俊!

丛小姐曾经说过,薛绍迷倒的不仅是太平公主,还有她。照片上的人完全就是她喜欢的类型,温文尔雅又光芒四射。

憋不住笑意的丛小姐收回照片,笑吟吟地跟我说:“他简直是我梦想中的人,他温柔霸道,勇敢而内敛,我们一见钟情,就在吴哥窟的落日下!他偷拍我,我回头看到他,我们面对面看着对方,简直当时就想拥抱在一起。”

那个下午的她,是我们从出生就认识以来,我见过的最具有魅力和最温柔的她。而她娓娓道来的故事,美好而又传奇。

那一刻,丛小姐在吴哥窟前的大树下看日落,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快点儿让太阳带走一个我,再带来另一个我吧!

就在此时,她隐约听到相机的“咔嚓”声,回首一望,却望进了一双清澈的眼睛里。

他非常大方,微笑地看着丛小姐。他穿着黑色的麻布长裤,米色的麻布上衣,干净的皮肤,整个人散发着温暖又柔和的味道。

看着丛小姐没有动,他举着手里的相机,走到她面前,轻声说:“照片拍得不错,你要不要看看。”丛小姐脑中一片空白,只是呆呆看着他的脸,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长着一张跟她梦想中的男人一模一样的脸。

他看着丛小姐的傻样子,脸微微红了,低头给她翻看相机里偷拍到的照片,她一边看一边感到吃惊极了,原来自己在别人相机里这样美!那张照片里,丛小姐回身的瞬间,落日洒在她的发丝上,她侧着脸,脸庞上有一种讶异的模糊神色,而一双眼睛却明亮而简单。她穿着的黑色长衫上有暗红色的花纹,在余晖下透出一丝橘色,整个人笼罩在暖色里,异常美好。

丛小姐这时心头却浮上一阵不知所措,看着相机,也不敢抬头,她的心怦怦直跳,不断嘲笑自己怎么变成了少女时代的样子。

他带一点儿广东味道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来:“我把照片送给你好吗?”

她惊喜地抬头,却不想一头撞到了他的下巴,他“嗷”的一声差点儿摔了相机,而她却退了半步,手足无措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捂着下巴笑起来,她傻兮兮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他们一起走在小商贩聚集的街道上,不知为什么就牵起了手。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却亲密无间。男孩向她介绍自己已经吃过了玩过了什么,路过鲜花摊,还买了一束粉色的玫瑰给她。

她只是被那么牵着,一直听他说话,他的语速不紧不慢,声线里带一点点紧张,总是下意识地看一看她的表情。但是不知为何,她如同失语一般,只是点着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走着走着,佯装去买东西躲了起来,丛小姐找不到他,便一直站在原地等他。

他躲在大树后看了许久,走到她面前问她:“你怎么不去找我?”

丛小姐开口说了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你发现我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他听到这句清亮又笃定的话,张开双臂环住她。他的心跳在丛小姐的左耳边,嘭嘭嘭,这让她就像一架迷路的航班在黑夜里找到了落地的指示灯,满满的泪水溢出眼眶,她使劲儿眨了眨眼,在他的胸膛里忍住眼泪笑了起来。

他们一见钟情,一起游玩,浪漫而幸福。

他叫方宸宇,在深圳出生、长大、工作,是一位建筑设计师。他认识她的第一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和手机,向她讲述了自己所有的基本情况,让她看了自己父母的照片,为她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加了微信。他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每天醒来会搂着她,记得她的小习惯和起床气,跟她谈论沿途的风景,也回忆过去的故事。

他发现她喜欢在信息里发省略号,所以他管她叫点点。她觉得他温暖又亲近,仿佛家人一般有着天生的磁力,她管他叫哥哥。

她去拜佛,他便陪着一起去。她虔诚地跪,他十指相合,人生中没有比此刻更让他们感谢佛祖和缘分了。

十天之后,他带着她又回到那棵初遇的古树下。

他微笑着牵着她的手,面对她,单膝跪下,跟她说了第一句表白心迹的话:“点点,我们结婚吧!”

丛小姐满脸泪水,慌张却也觉得理所应当,她觉得这十天好似过了几年那样长,又好似一眨眼那样短。她点着头,扑进方宸宇的怀中,又笑眯眯地抬起头,亲吻他的嘴唇。

他们难舍难分。

随后方宸宇带着满心欢喜的丛小姐飞回香港,买了一只限量版的粉色宝石戒指,圈住了她长久以来孤独的心。那只戒指,戴在她的左手中指上。

第七章 自私的人不配拥有

我以为丛小姐已经快要刀枪不入了,我以为周非已经让她心生安宁了,没想到一封轻飘飘的请柬,就让她在当天深夜就摇摇晃晃敲到我门上。

我打开门,她穿着一条米白色连衣长裙,腰间镂空的四叶草排成一圈,手里拿着一束粉色蔷薇花,黑色长发散着,右侧耳朵边别着一只金色小羽毛排卡。她笑嘻嘻地倚在我家门框上,伸着手指给我看那只戒指。

她双眼盯着我,问我:“我漂亮吗?”

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我拉着她进屋,没有回答她。

丛小姐娉娉婷婷地走进来,步伐优美,脱了金色尖头高跟鞋,赤着脚走进房间里。

我无奈地看着她:“亲爱的,你很漂亮。”

她放下手中的花,自顾自地转了个圈说:“我让他来找我,我就睡在你这里等。”说着话,就拿起桌上喝剩的红酒倒进杯子里。

我大致明白了,也没再说什么,去酒柜又拿了只杯子。

可真是奇了怪,今天的丛小姐,喝了很多,却思维清晰,说话一直是那个柔声细语的样子,只是脸颊和眼眶总是泛红。

她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是他。我谈过那么多恋爱,见过那么多人,可只有他,我在他面前成为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我。他说我是一个小女孩,是一只小野猫,是一汪泉水。我们在泰国的寺庙里拜佛的时候,那一刻,我甚至想为他生个孩子。”

她说着说着又低下了头:“他那样好,唉……形容不来的好。你肯定不明白,可爱情就是没有原因。”

丛小姐整个人笼在月色里,我看着她,不知如何开口。

我想起他们在一起时的情人节,丛小姐请我陪她去挑礼物送给方宸宇,我很诧异。她很少对节日感兴趣,也很少送礼物给男人。她对感情的表达很内敛,越是亲近和看重的越是无法表达,对朋友是这样,对爱人更是这样,也许是她越是珍重的就越是不可言说。

那天我们在商场里挑挑选选,似乎任何精美的、有趣的、高级的东西都不足以表达她对方宸宇的爱意。路过香水专柜时,她在一堆瓶子前驻足,看着其中一个褐色的方形瓶子,请导购小姐拿给她。

她眯着眼睛,空气里散溢的是一种充满着诱惑的男香味,她笑了,说:“这味道真像鸦片。”

我笑她:“你总是爱胡说八道,你哪知道鸦片的味道。”

丛小姐放下瓶子,怔了怔,盯着香水瓶看了几秒,说:“包起来吧。”

当时我以为,她是想用这味道让方宸宇记住他们之间犹如鸦片一般浓烈而无法让人轻易戒断的爱恋。

直到今天,她双眼发红,给我看了看手机里那瓶香水的照片,我却不期然发现了瓶身上有两个小小的单词:

The One

盯着这两个单词,我心里一酸。

原来,这才是她的本意。丛小姐期冀用这瓶香水告诉方宸宇关于她对他的承诺。

不知他是否注意到那个小小的、充满着爱意的称呼。

他们在一起短短的半年,一直是异地恋,所以格外辛苦,她只寥寥见过他的几个朋友,他也是,来北京时我们见了不过两三面。

我翻着她手机里的相册照片,她记录了很多琐碎的影像—他的背影、他们的情侣牙刷、他们交握的手指、送给对方的礼物、他飞来看她的飞机票、他走路时飞扬的衣袂、她在他脸边的自拍。

丛小姐对物价没有太多的概念,她喜欢的东西,方宸宇总会默默买下再邮寄给她,后来他们互相了解了各自的经济状况后,才知道送给她的任意一个礼物,都要花费方宸宇整月工资的一半以上。

她怕他介意,就总是安慰他说:“建筑设计师年轻时都挣不了什么大钱,一向都是越老越吃香的。我们不着急,最好的总是来得晚。”

那时的丛小姐接管着堂哥的公司,忙得没时间去看他,只能在深夜里与方宸宇视频,疲惫的她听着方宸宇的说话声和呼吸声睡着,他则会等她入睡后切断电话。方宸宇是个温柔而霸道的人,看着自己的爱人如此辛苦,也是心疼万分。他跟丛小姐说:“我不想你这么辛苦,我愿意养你。你喜欢画画摄影,就去好好专心做,我每天回家能看到你,就足够了。”

她又掏出钱包,拿出了那张拍立得照片,傻傻的两个人,笑得真甜。

那么多爱的证据,却抵不过分离的现实。

丛小姐窝在沙发里,悠长而清晰的回忆让她泪眼婆娑,但她忍了一忍,嘴里喃喃地说:“也许他一开始就没想跟我在一起吧,你说他为什么不能移居来北京呢?其实我也可以去深圳的,为什么只让我见过一次他妈妈呢?有好多细枝末节我都不明白,可我却不敢问。”

他们在一起半年后,丛小姐向父母坦白与方宸宇的恋情,丛爸爸要求见他一面,因为他没有见过自己洒脱恣意的女儿如此踌躇。方宸宇飞到北京,与丛爸爸长谈,希望他能将掌上明珠嫁给他,让他带她去深圳。

我忍着惊讶,问她:“你是觉得他欺骗你了?”

她眼泪落下来,说:“但我觉得他是真的爱我,他没有骗我的动机。而我,我已经跟我爸爸争取了跟他走的机会。可是,没有然后,因为我根本没告诉过他我为我们能在一起做出的各种各样的铺垫和努力,我知道一切都是无用的,我只是,想尽我最大的努力。你也知道,我家里的事情,我不能一走了之,这是我的责任。”

也许是丛爸爸看到了未来,也许是他不舍得女儿离开,他什么也没有解释,也没有表态。

面对方宸宇恳切的请求,丛爸爸却只叹了口气说:“你们太年轻,以为生活就是两个人在一起。”

他对丛小姐的感情,内敛而温和,他们俩像是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遇到了走在一起。而这个世界上,相似的人相爱起来格外热烈,却只有互补的人才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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