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大作家.短故事推理篇(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30 0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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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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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大作家.短故事推理篇

谁?:大作家.短故事推理篇试读:

失窃的信

埃德加·爱伦·坡八XX年秋,在一个风声萧瑟的傍晚,我和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在他位于巴黎圣日耳曼旧郊区登诺街三十三号四层的后书房一或藏书室中享受着双重奢侈:一边沉思,一边抽着海泡石烟斗。有至少一个小时,我们保持着绝对的沉默,在任何偶然经过的人看来,我们两个大概都心无旁骛地沉浸在喷云吐雾之中。整个屋子烟雾缭绕,气氛有些压抑。然而,对我而言,我头脑中一直思索着那晚早些时候我们谈论的某个话题;我指的是太平街的事和与玛丽·罗歇遇害有关的谜案。因此,当房门被推开,我们的老熟人即巴黎警察局局长G先生进来时,我认为这纯属巧合。

我们热情地欢迎他的到来。因为他这个人虽然可鄙,但还算是风趣,况且我们也有几年未曾谋面了。他来前,我们俩一直坐在黑暗中;他进来后,迪潘起身想要掌灯,但听到G说他来向我们请教,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来向我朋友征求对业已惹起大麻烦的公事的意见时,他就没点灯,又坐下了。“要是这个看法需要思考的话,”迪潘一边克制住自己没去点着灯芯,一边评说道,“我们最好还是在黑暗中好好研究研究吧。”“这又是你出的一个古怪点子。”警察局长说。他习惯把超出自己理解能力的东西称为“怪”,因此他的生活里充斥着“怪人怪事”。“太对了。”迪潘说,同时递给客人一个烟斗,并推给他一把舒适的椅子。“现在有什么难事?”我问,“我希望别再是什么谋杀案之类的,对吗?”“哦,对,不是谋杀那回事。事实上,这件事很简单,我毫不怀疑我们自己就完全能把这件事搞定;但我觉得迪潘一定想听听这事的原委,因为这事太怪异了。”“简单但怪异。”迪潘说。“呃,是的;但也不完全准确。事实上,我们都非常困惑,原因是这件事虽然很简单,但它却把我们都难住了。”“也许正是事情的简单让你们失误。”我朋友说道。“你真是胡说八道!”警察局长答道,尽情地哈哈大笑起来。“可能这个谜局未免有点太清楚了。”迪潘说道。“哦,天啊!有谁听说过这种话?”“有点太不言自明了。”“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我们的客人发自心底地放声大笑,“哦,迪潘,你可笑死我了!”“手上究竟是宗什么案子?”我问道。

警察局长均匀地喷出一股长长的烟雾,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在椅子上坐定后说道:“哎,我给你说说,三言五语就能说清;但说之前,我可得提醒你这事儿需要绝对保密,倘若有人知道是我泄的密,我这警察局长的位子很可能就没了。”“继续。”我说道。“要么干脆别说啦。”迪潘说。“嗯,还是说吧。我从一个非常高档的社区获得个人信息:有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件被人从皇家公寓盗走了。是谁盗的文件我们知道,准错不了,因为他拿走文件时有人看见了。我们还知道,这份文件还在他手里。”“这是怎么知道的?”迪潘问道。

警察局长回答说:“这是明摆着的,我们可以从多方面推断出来,比如文件的性质,再者偷盗者若将文件出手立刻会出现的后果并未显现,也就是说,从偷盗者会必然谋划最终如何使用文件这一点,可以清楚明白地做出这样的推断。”“说得再清楚点。”我说。“嗯,我甚至可以斗胆说,这份文件使持有者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得到一定的权柄,而在这一区域此权力是非常有价值的。”警察局长喜欢用这样的外交辞令。“我还是不太明白。”迪潘说道。“不明白?这么说吧,这份文件倘若泄露给一个无名的第三者,就会使一个地位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荣誉遭到质疑,因而这份文件的持有者拥有拿住这位要人的优势,并使其名誉地位和生活的宁静受到了威胁。”“但要利用这个优势,”我插嘴道,“取决于盗贼要知道失窃者知道是谁把文件盗走了。有谁敢……”“这个盗贼,”G说,“就是D部长,他没有什么不敢干的事——凡事无论得体还是不得体,为所欲为。盗取的方式机智且大胆。所说的文件,说白了就是一封信,是失盗者独自在皇宫内院里时收到的。她还在细细品读的时候,被进来的另一个达官贵人突然打断,因为她尤其不想让他看到这封信。匆忙中,她把信往抽屉里猛然一塞,却没塞进去,只得就那么打开着放在桌上。不过,地址在最上面,内容没[1]露出来,不太惹人注意。在此关头,D部长进来了,他那双狸猫眼一下子就注意到那张纸,从地址就看出来了是谁的笔迹,察觉到收信人一脸的慌乱,便洞察了她的秘密。像平时那样,匆匆地经过一番例行公事之后,他拿出一封和前面提到的那封信较为相似的信,也打开,假装读着,然后紧挨着另一封信并排地放在那儿。之后,又聊了聊公共事务,大概有一刻钟的样子。最后,起身告辞时,就从桌上拿走了本不属于他的那封信。信的合法所有人看见了,却不敢声张,因为跟前还站着第三者。这位部长就这么撤了,将自己的那封没有丝毫价值的信留在了桌上。”

迪潘对我说道:“这么一来,你就真正清楚了‘优势’的完整涵义——盗信者知道失窃者知道是谁把信盗走了。”“没错,”警察局长答道,“如此获得的权力,就这样在过去的数月间,为了政治目的,被恣意地运用到极其危险的地步。失窃者日益明白讨回信件的必要性,可又不能公开直接地向对方索要。最后,实在没辙了,她就把这件事托付给了我。”

周围尽是滚滚翻腾的烟云的迪潘说道:“我想能够求得到或想象到的代理人中,没有哪个能比您更睿智的了。”“过奖了,”警察局长回答说,“但确有可能当时就有类似于这样的看法。”“很明显,”我说,“据你观察,信还在部长手上,因为只有把信拿在手上而非发挥其作用才使持有本身具有了权力。一旦让信发挥了作用,权力反倒也就没了。”“一点不假,”G说道,“基于这一信念,我展开了调查工作。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彻底搜查那位部长下榻的旅馆,当然这种想法的尴尬之处在于必须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首要是,有人警告说,这种做法的危险在于可能打草惊蛇——让他有理由怀疑我们在调查他。”“但是,”我说,“这不是你们惯用的调查手段吗,巴黎警察局以前总是这么干。”“哦,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我并没有绝望。这位部长的习惯也帮了我的大忙。他经常整夜不在家,他家里的仆人也不算多,他们睡觉的地方离主人的房间尚有一段距离,而且他们大多为那不勒斯人,很容易喝醉。你们都知道,我是有钥匙的,巴黎的任何一个房间或是柜门我都能打开。三个月中,没有一天夜里的大部分时间不是在亲自彻底搜查D入住的旅馆。一来事关我的声誉,再则,向你们透露一个天大的秘密:报酬很高。所以,我没有放弃搜索,直到后来我完全相信这个窃贼比我还精明。我想我已经搜遍了房间里可能藏匿信件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但有没有可能,”我提示道,“尽管信可能还在这位部长手上——当然这是毋庸置疑的,他已经把信藏到他居住的房间以外的其他地方去了?”“这种可能性是极小的,”迪潘说道,“从目前宫廷秘事的特殊性来看,尤其是从已知D卷入其中的种种阴谋来看,使得信件即刻在手,也就是说立刻就能拿出信件,与占有这封信的重要程度几乎不相上下。”“有可能需要拿出吗?”我说。“也就是说,将其销毁的可能。”迪潘说道。

我评述道:“的确如此。这封信显然还在房间里。至于这位部长大人能否把它带在身上,我觉得完全不可能。”“完全如此,”警察局长说道,“他已经两次在路上遭到伏击,看似拦路强盗所为,他本人就被我严格地搜查过。”“这事何必劳你大驾亲自出马,”迪潘说道,“D,我敢说,也不完全是个傻瓜;如果他不笨,必然也早已料到拦路抢劫这种事定会发生。”“他可不是个十足的傻瓜,”G说道,“然而,他是个诗人,这与傻瓜只有一步之遥。”“这倒是真的,”迪潘海泡石的烟斗里喷出长长的一股烟,思虑再三后说,“然而,我自己也深感内疚,作过打油诗。”“或许你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我说,“你们搜查的细节。”“哎,事实上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搜遍了所有的地方。在这些事情上,我已经积累了好多年的经验。我一个房间挨一个房间地搜了整栋楼,每个房间都要花上整整七个夜晚。首先,我们检查每个房间里的家具,打开可能放信的每个抽屉;而且我估计你们知道,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警探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秘密’抽屉。哪个警察要是在这种搜查中漏掉了‘秘密’抽屉就简直是个笨蛋。事情就这么简单。每个柜子里都有很多地方需要排查。关于搜查,我们有严格的规定。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完了柜子,我们就搜椅子。椅垫我们就用很细的长针来探查,你们是见过我用这种探针的。我们也把桌子顶上的桌面卸了下来。”“这是为什么?”“有时候桌面或其他类似组装的家具,会被当事人拆开往里藏东西;然后桌腿也被挖空,把东西放进去,桌面重新安装好。床柱的底部和顶部也是如法炮制的。”“空的部分不能通过声响探测出来吗?”我问道。“不可能。假使里面存放了东西,周围又放满了棉花填充物,就根本不可能听出来。而且,我们这个案子不允许我们弄出一点声音来。”“主人或许会像你所说的那样在家具里面藏东西,但你们不可能把所有这些家具都一一拆卸成组合件。一封信可能被卷成细卷,形体上与一根织针差不多,如此完全可能被插入一把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椅子拆得零零散散的吧?”“当然没有;我们干得更漂亮一些——检查了旅馆里所有椅子的横档,其实还有所有家具的接合处,借助强大的显微镜检查每一个细节。要是有任何最近动过的痕迹,我们都会立刻捕捉到。比如,哪怕是螺丝锥的粉末也会像苹果那样明显。任何胶合的地方有什么变动——接合处不正常的裂缝,都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及对它们的仔细探查。”“我估计你们检查了镜子的背板与玻璃板之间的地方,也探查了床、床上用品、窗帘和地毯。”“那当然;我们用这种方式对家具的每个细小的地方都彻底查完之后,就开始检查房子本身。我们把房子的整个表面分成不同的部分,再编上号,这样就不会漏掉任何一处;接下来就一平方英寸一平方英寸地细查整幢住宅,包括紧挨着的两间房子,也用显微镜,跟前面一样。”“也包括毗邻的两间房子!”我惊呼道,“你们一定费了不少劲。”“那可不,不过报酬是很丰厚的。”“你们也检查房子周围的地面了吗?”“所有的地面铺的都是砖,这给我们带来的麻烦相对小点。我们检查了砖与砖之间的苔藓,发现没有动过的迹象。”“你们也查看了D的各类文件,当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当然,我们打开了每个包裹;不仅翻开每本书,还一页一页地细细翻看,不像有些警官那样把书摇晃一下就拉倒。我们还测量了每本书皮的厚度,准确到最高的测量精度,再用显微镜对每本书仔仔细细地检查。如果哪本装订物最近被插入了什么东西,是根本不可能逃过我们的检查的。有五六本书刚刚装订过,我们都用针顺着书脊的方向仔细地探查了。”“你们检查地毯下面的地板了吗?”“毫无疑问,我们移走了每块地毯,再用显微镜检查木板。”“还有壁纸?”“是的。”“你们查看地下室了吗?”“查了。”“那,”我说,“你们可能就失算了,信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在房间里。”“我恐怕你是对的,”警察局长说,“这种情况下,迪潘,你会建议我们做什么?”“彻底搜查整栋房屋。”“那绝对没必要,”G回答说,“我完全有把握地说信不在旅馆,这就像我呼吸故我在一样有把握。”“我提不出什么更好的建议,”迪潘说道,“不过,你可以准确地描述出那封信的特点吗?”“噢,当然!”警察局长当场拿出一个备查簿,开始大声念起那份失去的文件的详细内容,尤其是它的外表的细枝末节。细读完后,他很快就离开了,情绪相当低落,我从未见这位优雅的绅士如此沮丧过。

大约一个月后,警察局长再次来访,发现我们还像以前那么全神贯注。他掏出烟斗,搬来一把椅子,聊起了家常。最后我说:“对了,G,那封失窃的信到底怎么样了?我估计你最后还是承认,再怎么折腾也无法战胜这位部长吧?”“见他的鬼去吧,我得这么说;像迪潘建议的那样,我们又重新查了一遍——当然是白费劲,我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你说过给的报酬是多少?”迪潘问道。“哦,很多——很慷慨的一笔报酬,我不想说具体多少;但我得说,要是谁能拿到那封信,我不介意开具五万法郎的个人支票与他交换。事实上,拿到这封信一天一天地变得愈发重要了,报酬最近已经翻倍了。但就算是翻三倍,我也无计可施。”“哦,是的,”迪潘一边吸了几口海泡石烟斗,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真的想,G,你还没有发挥自己的潜力——在这件事上充分发挥。我觉得你还可以再干点什么,嗯?”“怎么干?——用什么办法?”“噢……噗,噗……你可以……噗,噗……在这个问题上聘请顾问,嗯?……噗,噗,噗。你还记得他们讲的阿伯内西的故事吗?”“不记得;该死的阿伯内西!”“当然!他该死而且咎由自取。然而,很久以前,有一个守财奴为了向这个阿伯内西套取对他所患疾病的治疗意见,想出了一个法子。他安排了一场与阿拍内西的单独会面,两个人开始闲聊,守财奴就采取迂回的办法,把自己的病情说成一个想象中的人的情况,以此向阿伯内西求得处方。“‘我们可以想象,’守财奴说道,‘他的症状是这样、这样的;那么,医生你会指导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什么办法!’阿伯内西说道,‘当然,还是向医生征求建议吧。’”“但是,”警察局长有点不安地说道,“我当然愿意征求建议,而且为此支付费用。谁要是能在这件事上帮我,我真的愿意给他五万法郎。”“那样的话,”迪潘回答说,一边打开抽屉,拿出了一本支票,“你就按照刚才说的钱数给我开具一张支票。你签了字,我就把那封信交给你。”

我大吃一惊。警察局长也被惊得目瞪口呆,几分钟说不出话,一动不动,张着嘴,满脸疑惑地看着我的朋友,眼珠好像要从眼窝里跳出来;然后,显然是恢复了几分平静后,拿起笔来,中间停顿了几次,又木然地打量了我的朋友几眼,最终填写了一张面额为五万法郎的支票,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隔着桌子递给迪潘。迪潘仔细地核对了支票后,把它放到随身携带的小笔记簿里;然后,打开一个有抽屉的写字桌,拿出一封信,交给了警察局长。这位局长把信抓在手里,真是高兴到了极点,手颤颤巍巍地把信打开,很快地扫了一眼内容,然后连滚带爬地冲向门口,唐突地离开了屋子。从迪潘要求他填写支票到离开屋子一声都没吭。

他走了以后,我的朋友才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巴黎警察,”他说,“是格外能干的,有自己的一套。他们往往坚韧不拔,富于创造,足智多谋。业务上需要他们懂得的主要东西,他们也完全精通。所以,当G向我们详细讲述他是如何如何搜索D旅馆的房屋的时候,我完全相信他的搜查是令人满意的,至少从投入的人力上看是这样。”“至少从投入的人力上看?”“对,”迪潘说,“所采取的措施不仅是其中最好的,执行得也绝对完美。如果那封信是放在他们搜索的范围内,毋庸置疑,这些兄弟早就找到了。”

我只笑了笑,他却好像对自己所说的十分认真。“他们采取的措施,”他继续说道,“本身是好的,而且执行得也不错,问题在于不适用于本案及那位部长。一套有高度创造性的手段[2]对于警察局长而言,就是一种普洛克汝斯忒斯之床,意思是说他不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计划,而是强行使自己的计划与这套手段相一致。但他总是犯错,不是把问题想得太深奥复杂,就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肤浅,很多学校的小孩儿都比他脑子清楚。我认识一个八岁的孩子,他在猜‘奇偶数’的比赛中获胜,令人人钦佩。这个比赛很简单,是玩石弹子。一个选手手里拿一定数量的石弹子,让另一个选手猜这个数字是奇数还是偶数。如果猜对了,猜对者就赢一个石弹子;猜错了,就输一个。我说的这个男孩儿把学校里的所有石弹子都赢来了。当然,他有个猜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观察和衡量对手的机敏程度。比如,如果对手是个十足的笨蛋,举起握着石弹子的手问道,‘奇数还是偶数?’这个小男孩儿回答‘奇数’,结果猜错了;但第二次猜的时候他赢了,因为这次他就心想:‘这个笨蛋第一次拿的是偶数,他的那点小聪明至多就是第二次拿奇数,所以我猜奇数’;他猜奇数,赢了。现在,要是换了一个智力高于第一个的笨蛋,他就可能这样推理:‘这家伙发现我第一次猜奇数,而第二次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像第一个笨蛋那样,把偶数变成奇数;但转念又一想这样的变化太简单了,他最终还会像之前那样拿偶数。所以我要猜偶数’;他猜了偶数,赢了。学校小男孩儿的这种推理模式,他的小伙伴们称为‘运气’,归根结底是什么?”“这不过是,”我说,“推理者通过推己及人来揣摩对手的智力水平的办法而已。”“正是,”迪潘说,“当问及这个男孩儿是如何通过做出充分判断获得成功的,我得到了如下答案:‘当我想要弄清对手有多聪明,或多蠢,或多好,或多坏,或他此刻在想什么时,我会模仿对手的面部表情,尽可能模仿得一模一样,然后看我的脑子或心里会产生什么想法或情绪才能与对方的表情相配或对应起来。’孩子的这种反应是一切看似深奥的东西的深层本质,罗什弗科、拉布吉夫、马基雅弗利还[3]有康帕内拉等大家的身上都体现出这些特点。”

我说:“而且这种推理者通过推己及人来揣摩对手的智力水平的办法有赖于,要是我理解正确的话,对对手智力水平衡量的准确度。”“从实用价值看,这是关键,”迪潘回答说,“警察局长和他的属下屡屡失利,首先是因为他们没有采用这种推己及人的推理方法,其次是未能有效衡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衡量与他们打交道的对手的智力。他们只是考虑自己如何想出锦囊妙计;在搜查隐藏的任何东西时,只注意假若是自己会怎么藏匿东西。他们这样想在这个意义上是对的——他们的精思妙想是一般人的典型想法;然而与他们的单一妙计相比,这种罪犯诡计多端,也就自然把他们挫败了。对手在他们之上时,这种情况总是发生;对手在他们之下时,也很常见。在调查原则上,他们没有随机应变,至多是出现紧急情况时,比如巨额回报,他们会扩大或加强老的搜查方式,却没有触及原则性的调整。再比如,在D这个案子里,他们采取过什么办法改变行动原则了吗?所有这一切钻孔、探测、探听、用显微镜细查、把建筑的表面分块登记编号的做法是什么?不过是夸大使用一个或一套搜索原则,而这些原则都是基于一套阻碍人的创造力的想法,而这正是警察局长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所惯用的方法,不是这样吗?难道你没有发现他想当然地认为所有人藏信的时候,虽然不完全是藏在椅子腿的钻孔里,也至少是藏在一个特别的钻洞或角落里,这种思路岂不是跟劝人把椅子腿钻个洞来藏信的主意如出一辙吗?难道你也没有看出这样精心选定的、藏东西的角落只适用于一般情况,为一般智商的人所采用?一般来说,在所有藏东西的案例中,对所隐藏的东西采用这种精心设置的方式来处理,最有可能被人推测出来,被人算到;所以,要找到赃物,根本不是靠聪明才智,而完全靠的是搜查者的细心、耐心和决心;遇到重大案件,或者报酬非常巨大时,我说的搜查人的这些素质都是尤为重要、不可或缺的。现在你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如果失窃的信确实是藏在警察局长搜查范围之内的什么地方,换言之,如果藏信的原则在警察局长的搜信原则之内,那么,查出信来也原本就完全不成问题了。可是,这位长官却完全被迷惑了。他失败的间接原因在于他认为这位部长是个笨蛋,因为作为诗人他已经名声在外了。凡是笨蛋都是诗人;[4]这位警察局长就是这么想的。他不过是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而因此推断出,凡是诗人都是笨蛋。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仅仅是个数学家,警察局长就没必要给我这张支票了。我很了解他,他既是数学家也是诗人,而且我针对他的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考虑他所处的环境的实际情况。我知道他还是一个善于奉承的谄媚者,一个胆大妄为的阴谋家。这样一个人,我认为,不可能注意不到一般警察的行动方式。他不可能没有预料到,而且一系列的事件也证明,他早就料想到自己会遇到拦路抢劫。我考虑,他一定已经预见到其住所会遭到秘密搜查。警察局长认为他经常夜里不在家帮了他的大忙,我倒认为这是部长的诡计,故意给警察提供彻底搜查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早一点断定信不在住所,事实上,G就认为是这样的。我也感到,这件事的整个思路(我刚才已经费劲地向你详细解释了)与警察搜索隐藏的东西时不变的行动原则有关——我觉得整个思路部长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经过这番考虑,对于一般的藏东西的犄角旮旯他一定不会感兴趣。我想,他不可能这么弱智,甚至于看不出他旅馆里最复杂、最偏僻的藏东西的边边角角,对于警察局长的眼睛、探针、螺丝锥及显微镜而言,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样大敞四开。我最后发现,他自然会被逼无奈只得求其简单了,即便不是故意如此选择的话。你们应该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指出,很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案子非常显而易见,他会倍感麻烦,当时他笑得是何等狂妄。”“是的,”我说,“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的兴奋劲儿。我那会儿确实以为他会笑破肚皮的。”“物质世界中,”迪潘继续说道,“存在着大量与非物质世界中极其类似的地方;因而修辞学的教条还是有些道理的,比如隐喻和明喻可以加强一个论点,美化一篇描写。再比如,惰性力原则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中好像都是一样的。在物理学中,大的物体比小的物体移动起来更困难,而且它们接下来所具有的冲量与这种困难是相一致的;在形而上学中,道理亦然:智力更强的人与智力在他之下的人相比,虽然在行动中更有魄力、更坚决、更有作为,却不容易被触动、更加拘谨,在行动的最初几步犹犹豫豫。与此同理的还有,你有没有注意到街上商店门上的招牌哪个最显眼?”“这事儿我从来就没想过。”我说。“有一种字谜游戏,”他继续说道,“是在地图上玩的。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找到一个指定的词——城镇、河流、州或帝国的名称,简单地说,就是在色彩斑驳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表面上的任何一个词。新手为了难倒对手,往往要让对方找出字号最小的名称来;但老手通常要选择从图的一端横跨到另一端的、字号大的词。这些大号字体的词就像街上书写得大大的招牌和标语,因为过于显眼而不为人所注意;在此,视觉上的失察与思想上的疏忽可谓神肖酷似,正是因为有些东西过于引人注意,有些道理过于显而易见,聪明的人考虑问题时往往就把这些方面放过去了,忽视了。这好像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警察局长有点理解不了或者不屑考虑的。他从来没想过,这位部长很可能或有可能把那封信就放在了大庭广众的眼皮底下,以此作为不让任何人找到它的上策。“但我翻来覆去地想了很多,觉得D是个敢于冒险、闯劲十足、足智多谋、与众不同的家伙;要是他想有效地使用这封信,就一定会把它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考虑到警察局长提供的可靠证据,信不可能藏在这位长官的常规搜索范围之内。思前想后,我越想越感到这位部长为了隐藏这封信,会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充满智慧的权宜之计——无为而藏。“我打定了主意,备好了一副绿眼镜,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非常偶然地,前去部长下榻的旅馆拜访。我发现D在家,像平常一样,正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躺在那儿消磨时光,摆出一副百无聊赖的神态。他或许是活人里真正精力最充沛的人了——不过,那得是在没有人看见他的时候。“为了跟他扯平,我抱怨说自己的视力差,还为自己不得不配戴眼镜而长吁短叹了一番;我假装只顾跟主人聊天,却在眼镜的掩饰下小心翼翼地把整个房间彻底地环视了一圈儿。“我尤其注意到房间里有一张大写字台,他就坐在靠近写字台的地方,写字台上面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各种各样的信件和其他的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但是,经过长时间周密细致的观察后,我没看见什么能够引起特别怀疑的东西。“环视了一圈儿之后,我的眼睛最后落到一个用硬纸板做的、用金丝装饰的、中看不中用的卡片架上,卡片架是用一根脏兮兮的蓝带子拴着,吊在壁炉架中间下方一个小铜钮上,晃晃荡荡的。这个卡片架有三四个格子,里面放着五六张弄脏的明信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这封信脏兮兮、皱巴巴的,已经被差不多从中间扯成两半了,好像刚开始觉得这封信毫无价值,就要把它彻底撕烂,可是转念一想又变了主意就停下来。信上盖了一个大黑印章,很显眼地印着D名字的首字母组合图案,这封信是写给D部长本人的,从又细又小的笔迹看,写信人是个女的。这封信被很随便地甚至好像很草率地塞在卡片架最上一层的格子里。“我一瞥见那封信,就当即断定这正是我要找的那封信。当然,外表上怎么看,都跟警察局长给我们读的详细描述完全不同。架子上的信印章又大又黑,上面印着D名字的首字母组合图案;而那封信上则是一个小红印章,印着S家的公爵徽章。这封信是写给部长的,字写得又小又细,是女人的笔迹;那封信的姓名住址是一位皇室人物,笔迹明显粗犷有力。两封信只有信的大小对上了。然而,这些极端至过分之处,还有尘土、信上的污垢和破损的情况都与D实际生活中有条不紊的习惯是那么不一致。显然是有意为之,使看到信的人误以为这封信是一张废纸。这些情况,再加上信的位置过分突出,每个来访的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与我先前得出的结论分毫不差。这些情况,我说,对于一个心怀疑虑而来的人,都有力地证实了他的疑心。“我尽可能把这次拜访的时间拖得长一点,为此,我选择了肯定让他兴致大发、兴奋不已的话题,这样我们非常热闹的讨论就能得以继续进行下去。与此同时,我用眼睛盯着那封信。通过这样仔细观察,我把信的外表及其在卡片架上摆放的方式都一一记下。另外,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情况,这使我打消了原有的任何一丁点儿的疑惑。在细细打量信纸的边边角角的时候,我注意到它们好像超出了正常的磨损程度。从信纸破损的样子看,就好像把一张硬纸先折叠一次,然后用文件夹压平,再按原来的折痕,朝相反的方向重新折叠了一次。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足够了。很显然,就像一只手套的里面被翻过来,变成了外面,这封信也被翻了个面儿,又重新在上面添上姓名地址并重新封好。于是,我向部长道了一声早安,马上起身告辞,把一只金鼻烟壶留在桌子上了。“第二天早晨,我借着取回鼻烟壶的名头又去拜访,我们又兴致高涨地接着聊头天的话题。正当我们聊到兴头上,突然传来了很响的爆炸声,听起来好像谁在旅馆的窗户下面放了一枪,紧接着就传来一连串可怕的尖叫声和吓坏了的人群的叫喊声。D冲向一扇窗户,推开向外张望。这时候,我走到卡片架前,拿起那封信,装进我的衣袋里,同时用一封摹写的信来替换原来的信(仅限于外表),这我在家中事先已经备好,并且仿制了D名字的首字母组合图案——我是信手拈来一块面包做成印章的。“街上的骚乱是由一个火枪手的癫狂行为引发的。他在一群妇孺中间放了一枪。后经查实,枪膛里没装子弹,就把这个家伙当作疯子或者醉汉放走了。他走之后,D也从窗口回来了。其实,当时东西一到手,我就已经立刻跟着他走到窗口。不一会儿,我起身向他告辞。那个假装疯子的人是我自己出钱雇的。”“但你用摹本调包儿有什么目的吗?”我问道,“如果你第一次去拜访的时候就公开地拿起信来就走,难道不更好吗?”“D,”迪潘回答说,“是一个情急拼命的人,也是一个勇敢沉着的人。他的旅馆里也不是没有死心塌地为他效劳的侍者。假如我像你建议的那样鲁莽行事,我就可能永远不会从部长面前活着离开,善良的巴黎人也不会再听到我的消息了。除此之外,我还有个目的。你知道我的政治倾向。在这件事情上,我扮演了那位尊贵的女士的坚决拥护者的角色。她已经被这位部长掌控了十八个月。现在该由她来掌控他了——由于他并没有发觉信已经不在自己手上,他会继续勒索,就像信还在手上一样。这样一来,他就不可避免地使自己马上陷入政治毁灭的境地。他的倒台,不仅是一落千丈,更是尴尬万分。有句俗[5]话说得好,‘下地狱容易’。然而,正像卡塔拉尼谈及唱歌一样,在五花八门的攀登过程中,上升要比下降容易得多。他栽了,但我不同情他,至少是不可怜他。他是那种十分可怕的怪物,一个有天分但卑鄙无耻的人。但是,我承认,当他遭到警察局长称之为‘某大人物’的那位夫人公然对抗而不得不去打开我放在卡片架里的那封留给他的信的时候,我倒很想知道他究竟作何感想。”“怎么想?你在信中写了什么特别的东西了吗?”“嗨,如果信里一片空白,只字不留,那样好像也很不合适——那不是侮辱人家嘛。有一次在维也纳,D对我做了一件恶事,我戏弄他说,这件事我是忘不了的。所以,我知道他会觉得有点好奇,急于知道这个以智取胜于他的人究竟是谁。我认为倘若不给他留下一点线索,岂不遗憾。他太熟悉我的笔迹了,所以我就在那张空白纸的中间写了下面几个字:“‘——……如此恶毒的阴谋即便比不上阿尔特拉厄,[6]也比得上蒂埃斯特了。’

这些话在克雷比戎的《阿尔特拉厄》里能查到。”郭立秋 译注释[1]即猞猁,以性情狡猾而又谨慎著称。[2]普洛克汝斯忒斯(Procrustes)是希腊神话中的巨人,他将俘虏拔长或截肢以使他们与床齐长。[3]罗什弗科:法国思想家;拉布吉夫:不详;马基雅弗利:意大利政治家;康帕内拉:意大利政治家。[4]“中项不周延”是一种逻辑错误,此处警察局长的具体错误是从“所有的笨蛋都是诗人”推论出“所有诗人都是笨蛋”,其错误在于“有些诗人不是笨蛋”。[5]意大利十九世纪女高音歌唱家。[6]阿尔特拉厄和蒂埃斯特(孪生兄弟)是古希腊的恶人。

红发俱乐部

阿瑟·柯南·道尔年的一个秋日,我去探望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他正在聚精会神地跟人聊天,对方是一个健硕异常、面色红润去的老先生,头发如火焰一般鲜红耀眼。我为自己的冒昧打扰道了声歉,正打算就此离去,福尔摩斯却猛地一把将我拽进房间,跟着就关上了门。“你来得再巧不过了,亲爱的华生,”他恳切地说道。“要我看,你现在有事情吧。”“我确实有事情,事情还非常多。”“那我到隔壁去等你好了。”“完全不用。威尔逊先生,您眼前的这位先生曾经跟我一起办过许多最为成功的案子,还给过我莫大的帮助,我完全肯定,在您的这件案子当中,他也能给我同样的帮助。”

身形健硕的老先生从椅子上抬起半个身子,略微表示了一下问候,还用肿泡泡的小眼睛飞快地扫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疑问。“你坐那把长椅吧,”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倒进自己的扶手椅,双手的手指拢在了一起。每当他进入慎思明辨的状态,总是会摆出这么一副架势。“我知道,亲爱的华生,你我都是同道中人,都喜欢那些离奇古怪、超越日常生活陈腔滥调的事物。你之好奇爱异,证据就是你身上的那股热情。正是那股热情驱使你从我本人的小小事迹当中搜罗了那么多东西,对它们进行记录,甚而至于,恕我直言,进行夸大和粉饰。”“我的确对你那些案子非常感兴趣,”我说道。“你应该还记得吧,就在咱们着手调查玛丽·萨瑟兰小姐委托的那件极其简单的案子之前,我曾经对你说过,要想寻找离奇的现象和非凡的因果,咱们只能投入生活本身,原因在于,生活比人们的任何想象都要惊人得多。”“你这个看法,当时我还不揣冒昧地提出了质疑呢。”“当时的情形的确如此,医生,不过,现在你一定得转变立场,要不然,我就会把一堆又一堆的事实压到你的身上,直到压垮你的那些逻辑、迫使你承认我说得对为止。好了,今天早上,这位杰贝兹·威尔逊先生赏脸光临,开始给我讲一个故事,我敢肯定,他接下来的叙述将会成为我好些日子以来听到的最奇特的事情。我跟你说过,最离奇、最独特的那些东西通常与大案无关,往往都会在那些比较小的罪案当中出现。偶尔呢,说实在话,还会出现在一些连有没有罪案都成问题的场合。听到现在,我仍然无从判断,眼前的这件事情是不是一宗罪案。不过,事情的经过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奇特的见闻之一。威尔逊先生,能不能麻烦您多多费心,把您的故事从头到尾再讲一遍。我这个不情之请,并不只是因为我朋友华生医生没有赶上故事的开头部分,也因为您的故事实在是非比寻常,以至我非常想从您嘴里听到尽可能多的细节。一般来说,如果能从事情的经过当中听出一丁点儿小小的提示,我就可以回想起成千上万的类似案例,由此找到方向。可是,就目前这个案子而言,我不得不承认,所有的事实,在我所知道的范围之内,都称得上独一无二。”

听了他的话,身形健硕的主顾挺起胸膛,神态之中带上了一点儿小小的自豪,接着就从大衣内兜里掏出了一张又脏又皱的报纸。他把报纸摊在自己的膝盖上,脑袋前倾,眼睛在报纸的启事栏里搜寻。趁着这段工夫,我把他好好地打量了一番,努力地模仿我朋友的方法,想要从他的衣装或者长相上看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我这番观察并没有带来多少收获。我们这位客人从头到脚都是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贩,肥胖、虚荣、反应迟钝。他穿着一条鼓鼓囊囊的棋盘格灰色长裤,以及一件算不上十分干净的黑色长礼服,礼服的前襟敞着,露出一件土黄色的马甲,马甲上吊着一根沉甸甸的[1]阿尔伯特黄铜表链,链子上有一块穿了方孔的金属饰品,正在那里甩来甩去。他身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秃了的高顶礼帽,还有一件褪了色的棕褐大衣,大衣的丝绒领子已经起了皱。总体说来,不管我怎么看,除了火红的头发和极度懊丧不满的表情之外,眼前的这个人再没有什么能让人多看一眼的地方了。

我的举动没有逃过歇洛克·福尔摩斯那双锐利的眼睛,看到我询问的眼神,他微笑着摇了摇头。“他以前干过一段时间体力活儿,有吸鼻烟的习惯,是共济会的会员,曾经去过中国,近来还做过不少写字的工作。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之外,我也看不出什么别的了。”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自己的椅子上打了个激灵,食指依然点着报纸,目光却落在了我同伴的身上。“老天在上,这些事情您都是怎么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他问道。“比方说,您怎么知道我以前干过体力活儿呢?这件事情跟上帝的福音一样真实,因为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船上的木匠。”“您的手告诉我的,亲爱的先生。您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因为您老是用右手干活儿,右手的肌肉就比左手发达一些。”“好吧,那么,鼻烟和共济会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不想告诉您我是怎么看出来的,那样等于是侮辱您的智力。更何况,您还不顾您那个组织的严格规章,把一枚圆规加量角器图案[2]的胸针别在了身上。”“噢,当然,我倒把这东西给忘了。可是,写字的工作又是怎么回事呢?”“您右边的袖口有一截已经磨得油光锃亮,宽度足足有五英寸,左边袖子的胳膊肘附近也有一块磨秃了的地方,说明您经常把左胳膊肘架在书桌上。您说说,这些迹象还能代表别的什么事情吗?”“好吧,中国的事情呢?”“您右边手腕往上一点儿的地方刺着一条鱼,那样的刺青只可能来自中国。我对刺青图案做过一点儿小小的研究,甚至还为这个主题的相关文献增添了一点儿内容。您手腕上那种用轻柔粉色晕染鱼鳞的技艺基本上是中国的专利。再者说,既然您的表链上还吊着一枚中国的铜钱,事情就更加一目了然了。”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大声地笑了起来。“噢,真没想到!”他说道。“我一开始还觉得您神机妙算,眼下我才知道,说到底,这里面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东西。”“我禁不住觉得,华生,”福尔摩斯说道,“我这番解释完全是个[3]错误。‘莫测才是高深’,你明白吧,我这点儿名声本来就微不足道,再这样什么都不藏着的话,那就该什么也不剩了。您究竟能不能找到那则启事啊,威尔逊先生?”“找到了,现在已经找到了,”他回答道,又粗又红的手指停在了启事栏的中央。“就在这儿。所有事情都是从这儿开始的。您自个儿看吧,先生。”

我从他手里接过了报纸,启事内容如下:致红发俱乐部全体会员:谨奉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黎巴嫩城埃兹基亚·霍普金斯遗赠,现有一新增职位空缺供俱乐部会员应选,周薪四镑,无需工作,挂名即可。年满二十一周岁、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之红发男性皆具应选资格。如欲应选,请于周一上[4]午十一点亲身前往舰队街教皇巷七号红发俱乐部办公室,联系人:邓肯·罗斯。“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把这则非同一般的启事读了两遍,不由得脱口问了出来。

福尔摩斯吃吃地笑了起来,身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兴致高昂的时候,他总是这副样子。“这跟那些老一套的玩意儿有点儿不同,对吧?”他说道,“好了,威尔逊先生,您可以从头开始讲了,给我们讲讲您自个儿、您屋里的人,还有这则启事对您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医生,你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吧。”“是一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的《纪事晨报》,离现在刚好两个月。”“很好。可以开始了吗,威尔逊先生?”“呃,就像我刚才跟您说的那样,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杰贝[5]兹·威尔逊一边说,一边擦拭自己的额头,“我在故城附近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开了间小当铺,生意不大,近年来无非是勉强糊口而已。以前我还请得起两个伙计,现在却只有一个了。就这一个伙计我本来也是请不起的,还好他甘愿只领一半的工钱,说是为了跟我学做生意。”“这个好心肠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呢?”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他的名字叫文森特·斯波尔丁,不过,他也算不上什么小伙子了。看不出他到底多大年纪。比他还要能干的伙计可不好找,福尔摩斯先生。我心里清楚得很,他完全可以另攀高枝,挣到比我这里高一倍的工钱。可是,不管怎么样,既然他自个儿都没什么意见,我又干吗要跟他提这个醒呢?”“是啊,干吗呢?能够按照低于行情的价钱请到伙计,真算是您的运气啊。这年月,能有您这种经历的东家可不常见。要我说,您这个伙计也不一般,就跟您看到的这则启事一样。”“哦,他也有他的毛病,”威尔逊先生说道,“从来都没有谁像他那么爱照相。该学东西的时候,他却拿着相机东拍西拍,然后就一头扎到地下室里去洗相片,就跟兔子进了洞似的。他最大的毛病就是这个,话又说回来,他总体上还算是个好伙计,没有什么坏心眼儿。”“依我看,他现在还跟您住在一起吧?”“是的,先生。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小姑娘负责做点儿简单的伙食,另外还得打扫房间。我屋里就这么些人,因为我是个老光棍儿,从来都没有成过家。我们的生活很平静,先生,我们三个人。别的虽然干不了,我们总还有个安身的地方,该还的债也能还得上。“给我们添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这则启事。八个星期之前,就是报纸上写的这一天,斯波尔丁跑到办公室来找我,手里拿的就是这张报纸。当时他跟我说:“‘我真想祈求上帝,威尔逊先生,让他把我变成一个红头发的人。’“‘为什么呢?’我问他。“‘是这样,’他说,‘红发俱乐部又有了一个空缺,只要能得到那个空缺,你就能小小地发一笔财。我听说,那儿的空缺很多,人却不够,所以啊,那些掌管基金的理事已经没了主意,不知道该拿手里的钱怎么办了。我的头发要能变变颜色该多好啊,那份儿小小的白食就在那儿摆着,只等着我去吃哩。’“‘是吗?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白食呢?’我问他。您瞧,福尔摩斯先生,我这个人特别喜欢待在家里,我的生意也是等人上门,用不着我去跑,所以呢,我经常连着几个星期都不跨出门槛一步。这样一来,我就不怎么了解外面的事情,每次听到点儿什么新闻,我心里也总是挺高兴的。“‘难道说,您从来都没听说过红发俱乐部吗?’他瞪大了眼睛问我。“‘从来没听过。’“‘是吗,那可真是怪了,您自个儿就有资格去申请他们的空缺啊。’“‘他们的空缺值多少钱呢?’我问他。“‘哦,一年两百镑而已,好就好在工作非常轻松,即便你还有其他的工作要干,也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呃,你们一想就知道,听了他的话,我耳朵都支了起来。这些年以来,铺子的生意一直不怎么好,要是能挣上两百镑的外快,倒真是一场及时雨呢。“‘你从头到尾给我讲讲吧,’我这么说。“‘喏,’他一边说,一边把启事拿给我看,‘您自个儿看看吧,俱乐部眼下就有一个空缺,启事里有他们的地址,具体的事情您应该上那儿去了解。我只知道,这个俱乐部的创始人是美国的一个百万富翁,名叫埃兹基亚·霍普金斯,行事非常古怪。他自己就长着一头红发,而且对其他的红发男人很有感情。他死了以后,大家发现他把偌大的家产托付给了一些理事,并且指示他们,要用这笔钱的收益来为红头发的男人安排一点儿轻松的差使。照我听说的情况来看,他们给的差使钱很多,要干的事情却很少。’“‘可是,’我说,‘跑去申请的红头发男人可能得有几百万呢。’“‘没您想的那么多,’他这么回答。‘您瞧,这个差使实际上是只给伦敦人的,而且得是成年的男人。那个美国人年轻的时候是在伦敦起的家,所以就想给这座老城办点儿好事儿。还有啊,我听说,要想去申请的话,头发的红颜色浅了不行,深了也不行,只有那种地地道道、鲜艳耀眼的火红色才行。您瞧,如果您想去申请的话,威尔逊先生,直接去就行了。当然喽,就为了这么区区几百镑,兴许也不值得您去跑一趟。’“好了,先生们,你们自个儿也看见了,我的头发确实是红得饱满、红得鲜艳,所以我就想,如果需要跟别人竞争的话,我中选的机会也不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人差。文森特·斯波尔丁似乎对这件事情特别了解,我觉得他没准儿能帮上忙,于是就直接命令他上好窗板,停业一天,马上跟我一起出发。他倒是巴不得能有一天的假期,这么着,我俩就关上店门,往启事上登的那个地址去了。“要我说,福尔摩斯先生,那样的景象我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啦。四面八方的男的,但凡头发上有那么一丁点儿红色,全都噼里啪啦跑到城里应征来了。整条舰队街都让红头发的伙计堵得水泄不通,教皇巷看着就像一辆卖橘子的手推车。一条启事竟然从全国招来这么多红头发,我可真没想到。麦秸色、柠檬色、橙色、砖红色、爱尔兰红毛猎狗色、肝红色、黏土色,什么颜色的头发都有。不过,就像斯波尔丁说的那样,地道鲜明的火红色确实不多。看到有那么多的人在等着,我一下子泄了气,准备打道回府,斯波尔丁却死活不肯答应。他是怎么办到的我不知道,反正他生拉活拽,还拿脑袋当撞槌使,硬是拖着我挤过人群,走到了办公室门口的台阶上。办公室的楼梯上有两股人潮,一股满怀希望地往上涌,另一股垂头丧气地往下淌。我俩竭尽全力楔到人潮里面,不一会儿就走进了办公室。”“您的经历真是太有趣了,”福尔摩斯插了一句,因为他的主顾暂时停止了讲述,挖了一大撮鼻烟来唤醒往日的回忆。“您这个故事真有意思,麻烦您接着讲吧。”“办公室里啥也没有,只有两把木头椅子和一张简陋的松木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小个子男人,头发的颜色比我的还要红。他跟每一个走到近前的应征者都简单地交谈了几句,总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出一点儿不合格的地方。说到底,想弄到人家提供的空缺,毕竟不是什么轻松便宜的事情。不过,轮到我俩上去的时候,小个子男人的确对我格外高看,待我的态度比待其他人都要好。我俩进去之后,他立刻关上了房门,为的是跟我俩私下聊聊。“‘这位是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我的伙计说,‘他打算应征俱乐部的空缺。’“‘而他也特别适合填补这个空缺,’对方这么回答。‘所有条件他都具备。按我的记忆,这么漂亮的红头发,以前我还真没见过呢。’他往后退了一步,歪着脑袋盯住我的头发看了半天,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这之后,他突然冲了过来,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表示祝贺,祝贺我申请成功。“‘我要是再犹豫不决的话,那就是对你不公道了,’他说,‘不过,照我看,你肯定能够理解,我必须采取一个最最基本的预防措施。’说完之后,他就用双手抓住我的头发,使劲儿地扯了起来,一直扯到我疼得大喊大叫为止。‘你眼泪都流出来了,’他放开了我,这么说了一句。‘我看得出你的头发没什么蹊跷,可我们没法不多加小心,因为我们已经被假发骗了两回,还上过一回颜料的当。我可以跟你讲一些用鞋蜡作假的故事,一准儿能让你觉得人性非常丑陋。’接下来,他走到窗子跟前,铆足了劲儿冲外面喊,说空缺已经有人填上了。下面传来了一阵失望的抱怨声,人群轰然四散。到最后,除了我和那个管事的脑袋之外,所有的红脑袋都不见了。“‘我名叫邓肯·罗斯,’他说,‘本身也是多亏了我们那位高贵的恩主,靠他那笔基金的收益过活。你结婚了吗,威尔逊先生?你有家庭吗?’“我回答说我没有。“他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天哪!’他语气沉重地说,‘这事情可真是太严重了!听你这么说,我真是替你遗憾。天经地义,基金的宗旨不光是帮助红头发的人维持生计,还要帮助他们繁衍兴旺、开枝散叶。可你居然是个单身汉,这实在是太不走运了。’“听了他的话,我的脸一下子拉得老长,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意识到,自己终归还是得不到那个空缺。不过,想了几分钟之后,他又改口跟我说,这事情没有什么问题。“‘换作是别人的话,’他说,‘这样的缺陷可以说是无法容忍。不过,你的头发长得这么好,我们多少得给你通融一下。你什么时候能走上新的岗位呢?’“‘呃,说起来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我自己已经有了一桩买卖,’我说。“‘噢,这个您用不着担心,威尔逊先生!’文森特·斯波尔丁说。‘我会替您把买卖看好的。’“‘上班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呢?’我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当铺的生意大多数都集中在晚上,尤其是周六发薪水之前的周四和周五的晚上。所以呢,上午去挣点儿外快,对我来说非常合适。除此之外,我知道我这个伙计非常能干,就算有什么事情,他也可以替我应付。“‘这对我来说非常合适,’我说,‘薪水呢?’“‘一周四镑。’“‘工作是什么呢?’“‘挂名而已。’“‘您说的‘挂名而已’是什么意思?’“‘是这样,上班期间,你必须得一直待在办公室里,至少也得待在这座楼里。走开的话,你就会永远地失去这个职位。霍普金斯先生在遗嘱里把这一点说得特别清楚。如果你上班时间偷偷溜号的话,那就是违反了遗嘱里的要求。’“‘一天不过四个小时,我不会想要溜号的,’我说。“‘什么事情都不能成为借口,’邓肯·罗斯先生说,‘不管你是生了病,是生意忙,还是有什么别的理由。你必须在办公室里待着,否则就会丢掉这个工作。’“‘具体是干什么呢?’“‘抄写《大英百科全书》。书的第一卷就在那个立柜里,墨水、羽毛笔和吸墨纸你得自己带,不过我们会把这张桌子和这把椅子留给你。你明天就能来吗?’“‘没问题,’我一口答应。“‘很好,再见,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我要再一次表示祝贺,祝贺你幸运地获得了这么个重要职位。’说完之后,他点头示意我离开房间。这么着,我和伙计一起回了家,心里觉得无比庆幸,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才好了。“这之后,我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整天,到晚上就开始沮丧起来,因为我几乎已经断定,整件事情一定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或者圈套,只不过我琢磨不透,他们究竟想骗什么。按我看,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人留下这样的遗嘱,也不可能会有人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的简单工作付这么高的薪水,这样的事情叫人完全无法相信。文森特·斯波尔丁竭力劝我往好处想。不过,临到上床睡觉的时候,我已经说服了自己,不要再跟这件事情搅在一起。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还是决定,好歹也去那里看一看。于是我花一个便士买了瓶墨水,再带[6]上一支羽毛笔和七张大页书写纸,就这么上教皇巷去了。“到了之后,我又惊又喜地发现,一切情形都很正常。桌子已经替我预备好了,邓肯·罗斯先生也等在了那里,为的是确保我顺利地投入工作。他吩咐我从A字头开始抄,然后就走开了。不过,他时不时都会进来看一看,以便确定我还在正常工作。下午两点的时候,他跟我道了日安,还夸奖了一番我抄写的数量。我走出办公室之后,他就把门给锁上了。“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福尔摩斯先生。到了周六,罗斯先生走进办公室,往桌子上扔了四个金镑,作为我一周的薪水。第二个星期也是这样,第三个星期还是这样。每天我都是上午十点去,下午两点走。渐渐地,邓肯·罗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后来就变成每天上午只来一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压根儿就不来了。当然喽,我仍然不敢离开办公室一步,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来。这份工作这么好,又这么适合我的情况,我可不想把它丢掉。“就这样过了八个星期,我已经抄完了‘方丈’、‘箭术’、‘盔[7]甲’、‘建筑学’和‘阿提卡’等等词条,并且暗自期望,如果我加倍努力的话,兴许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向B字头进军。我为大页书写纸花了不少的钱,我抄写的东西也几乎堆满了整整一个架子。可是,突然之间,整件事情就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先生。不在别的什么时候,恰恰就在今天早上。今天我跟平常一样,早上十点去上班,结果却发现办公室的门关着,而且上了锁,门板中央用大头钉钉着一块小小的方形卡片。卡片就在这儿,你们可以自个儿瞧瞧。”

他举起了一张白色的卡片,卡片跟一张信纸差不多大,上面写的是:红发俱乐部业已宣告解散[8]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一会儿瞧瞧这则言简意赅的声明,一会儿又瞧瞧声明背后那张写满懊恼的面孔。到最后,整件事情当中的喜剧色彩终于彻底压过了其他的一切考虑,让我俩纵声狂笑起来。“我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特别好笑的地方,”我们的主顾忿然叫道,一张脸红到了脖子根儿上。“你们俩要是光知道取笑我的话,我还是上别处去好了。”“别,别走,”福尔摩斯一边大叫,一边把身子起了一半的主顾摁回了椅子上。“我说什么也不能错过您这件案子,因为它真是非同凡响,简直让人耳目一新。不过,您别介意我这么说,这事情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好笑。麻烦您接着讲,发现门上的卡片之后,您是怎么做的呢?”“我惊得打了个趔趄,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我去找了在周围上班的一些职员,可他们好像都对这事情一无所知。到最后,我跑到了房东那里。房东是个会计,就住在同一座楼的底层。我问他知不知道红发俱乐部出了什么事情,他说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个组织。然后我又问他,邓肯·罗斯先生到底是干什么的。他的回答是,这名字他还是头一次听说。“‘那么,’我说,‘你总认识4号房的那位先生吧。’“‘什么,你是说那个红头发的人吗?’“‘没错。’“‘噢,’他说,‘他名叫威廉·莫里斯,是个法律顾问。他只是暂时租用我的房间,因为他的新办公室还没弄好。他昨天搬走的。’“‘我该上哪儿去找他呢?’“‘还能是哪儿,去他的新办公室呗。他倒是跟我说过他的新地址,没错,新地址是爱德华王大街17号,就在圣保罗大教堂附近。’“我马上就往那里赶,福尔摩斯先生。可是,找到那个地址之后,我发现那是家生产人工膝关节的工厂,厂里没人听说过威廉·莫里斯先生,也没人听说过邓肯·罗斯先生。”“接下来您又是怎么做的呢?”福尔摩斯问道。“我回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家里,想听听我那个伙计的意见。可是,他一点儿也帮不上我的忙,就知道劝我等一等,说他们应该会写信来。干等着可算不上什么特别好的法子,福尔摩斯先生。这么好的一个职位,我怎么也得挣扎挣扎才能放弃。所以呢,听说您心肠好,愿意给需要帮助的可怜人出主意,我就直接上您这儿来了。”“您这么做非常明智,”福尔摩斯说道,“您这件案子极其特别,我十分乐意展开调查。根据您刚才说的情况,我估计,这里面多半有更加严重的内情,并不像乍一看那么简单。”“已经是够严重的了!”杰贝兹·威尔逊先生说道,“可不是,我每周都少了四镑的收入啊。”“从您个人的角度来看,”福尔摩斯说道,“我觉得您没有理由抱怨这家非同一般的俱乐部。恰恰相反,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您挣到了大概三十镑,更别说还掌握了A字头所有词条所包含的详尽知识。他们可没给您什么亏吃啊。”“确实没有,先生。可我还是想找到他们,想知道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同时也想问问他们,干吗要跟我开这么个玩笑——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确实是在开玩笑的话。对他们来说,这个玩笑可开得有点儿贵啊,花了整整三十二镑呢。”“我们会努力帮您解答这些疑问的。这样吧,我首先要问您一两个问题,威尔逊先生。刚开始的时候,是您那个伙计让您注意到了报上的启事——那个时候,他在您那里干了多久了呢?”“一个月左右。”“怎么开始的呢?”“他来应征我登的启事。”“只有他一个人来应征吗?”“不是,一共有十几个。”“您为什么选他呢?”“因为他手脚麻利,要价也便宜。”“只要一半的工钱,准确说的话。”“没错。”“这个文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样呢?”“小个子,体格健壮,手脚非常利索,脸蛋光光的,年纪却肯定在三十开外。额头上有一块酸液溅出的白斑。”

听到这里,福尔摩斯非常兴奋地坐直了身子。“果然不出我的意料,”他说道,“他两只耳朵都穿了戴耳环的耳洞,他说道,您注意到了吗?”“是的,先生。他跟我说,那是他少年时候一个吉卜赛人帮他穿的。”“嗯!”福尔摩斯靠回椅子背上,沉思了一会儿。“眼下他还在您那里吗?”“哦,是的,先生。我来的时候他还在呢。”“您不在的时候,他把您的生意照看得好吗?”“没什么可挑剔的,先生。上午本来也没多少生意。”“我问完了,威尔逊先生。关于这件事情,我非常乐意在一两天之内向您提供一点儿意见。今天是周六,据我看,我们应该能在周一之前拿出一个结论。”“好了,华生,”客人走了之后,福尔摩斯说道,“这些事情你怎么看呢?”“我什么看法都没有,”我坦白招认。“这案子实在是太神秘了。”“一般说来,”福尔摩斯说道,“一件事情越是古怪,到头来就越不神秘。真正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恰恰是那些普普通通、毫无特征的罪案,道理就跟普普通通的面孔最不好认一样。话说回来,这件事情刻不容缓,我必须立刻采取行动。”“那么,你打算采取什么行动呢?”我问道。“抽点儿烟,”他回答道,“像这样的问题,怎么也得抽上三斗烟才行。还有啊,我得跟你告个假,五十分钟之内,你不要和我说话。”紧接着,他在椅子上蜷了起来,瘦骨伶仃的膝盖几乎顶到了他那个鹰钩鼻子。他就这么坐在那里,闭着眼睛,黑陶烟斗支棱在嘴巴外面,活像是某种异鸟的长喙。到后来,我断定他已经睡着了,自己也开始打起盹儿来,可他突然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摆出一副斩钉截铁的架势,跟着就把烟斗搁到了壁炉台上。[9]“今天下午,圣詹姆斯音乐厅有萨拉萨蒂的演奏会,”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你那些病人能准你几个小时假吗?”“今天我没什么事儿。我的日程一向都不算太满。”“那你就戴上帽子,跟我一块儿去吧。我打算先在故城里转一圈儿,路上还可以顺便吃个午饭。我发现,演奏会的节目单上有许多德国音乐,德国音乐可远比意大利或是法国音乐更对我的胃口。德国音乐有一种内省的特质,而我正需要好好地内省一下。走吧!”[10]

我俩上了地铁,一直坐到阿尔德斯大门站,跟着就步行一小段,走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也就是我俩早上听说的那个离奇故事的发生地点。这是个狭窄拥挤、假充上流的小地方,四排烟熏火染的两层砖房俯瞰着一小块围了栏杆的空地,空地里是一片乱草横生的草坪和几丛凋萎的月桂,正在与烟雾腾腾、不甚可心的周遭环境进行殊[11]死的搏斗。街角的一座房子上悬着三个镀金的圆球,还有一块写着“杰贝兹·威尔逊”几个白字的褐色招牌,标明了我们那位红头发主顾开展业务的处所。歇洛克·福尔摩斯在房门前停了下来,侧着脑袋把房子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眯缝的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芒。接下来,他慢慢地顺着街道往上走,然后又倒回原来的街角,眼睛仍然死死地盯着街上的那些房子。到最后,他走回当铺跟前,用自己的手杖在人行道上使劲儿地敲打了两三次,这才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房门应声开启,一个长相伶俐、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年轻人出现在了门口,还把他往屋里让。“谢谢,”福尔摩斯说道,“我只是想问一问从这儿到斯特兰街该怎么走。”“第三个路口右转,之后第四个路口左转,”伙计应答如响,跟着就关上了房门。“精明哪,这个家伙!”我俩举步离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赞叹了一声。“按我的评判,他是全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要说胆大嘛,我觉得他应该有资格排到第三。我以前就领教过他的厉害。”“很显然,”我说道,“威尔逊先生的伙计在这件红发俱乐部谜案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我敢打包票,你刚才问路只是为了看他一眼。”“不是为了看他。”“那又是为了看什么?”“为了看他裤子的膝盖部位。”“那你看见了什么呢?”“看见了我预计会看见的东西。”“你干吗敲打人行道呢?”“亲爱的医生,眼下这个时间是用来观察,不是用来聊天的。咱们这会儿可是在敌人的土地上搞间谍活动呢。好了,咱们已经对萨克斯—科伯格广场有所了解,接下来该看看它背面的那些地方了。”

我们离开了僻静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之后,大路上的景象跟刚才那个地方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如同一幅油画的正面与反面。这是从故城通往北区和西区的一条交通要道,浩浩荡荡的商旅河流之中涌起进城出城的两股大潮,街心的路面为之壅塞不通,两边的人行道上也挤满了行色匆匆的路人,望过去只是黑压压的一片。看着路边那一列装潢精美的店铺和富丽堂皇的商业建筑,我俩简直不敢相信,在这些东西的背面,真的就是我俩刚刚走出的那个凋敝零落、死气沉沉的广场。“让我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站在街角,顺着路边那列房子往前张望,“我想要记住这些房子的排列次序,我的嗜好之一就是努力搜集关于伦敦的准确知识。这儿有莫蒂默咖啡馆、一家烟具店、一间小报亭、城畿银行的科伯格分行、一家素食餐厅,还有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厂房一直延伸到了前面的一个街区。好了,医生,咱们的正事已经办完,应该去找点儿乐子了。咱们不妨去吃一块三明治,再来杯咖啡,然后就前往小提琴的世界。那里只有甜美、精致与和谐,绝不会有什么红头发的主顾拿着谜语来打搅咱们。”

我这位朋友是个热情很高的音乐家,不光具有高超的演奏水平,作曲的本领也不能等闲视之。这一天,他在音乐厅的前排座位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无比的喜悦,他那纤长的手指和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摇动,那张笑意吟吟的脸庞和那双慵倦蒙眬的眼睛更是比想象范围之内的任何事物都更不像福尔摩斯,不像那个警犬附身的福尔摩斯,不像那个心如铁石、机警敏锐、手到擒来的罪犯天敌。这样的双重特质在他独一无二的个性之中交替显现,而我也常常觉得,他那种极端的严谨与机敏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的反应,为的是跟偶尔主宰他心灵的诗意与浮想形成制衡。大开大阖的性情让他可以从瘫软如泥的状态之中瞬间爆发出无可阻遏的力量,也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如[12]果他一连几天窝在扶手椅上、靠即兴创作的曲子和哥特字体的旧书消磨光阴,才算是真正进入了他最为强大、最为可怕的状态。接下来,追猎的渴望就会在突然之间将他攫住,而他无与伦比的演绎本领也会上升为一种不假思索的直觉,致使那些对他的方法缺乏认识的人目瞪口呆地仰望着他,如同仰望一个拥有超凡力量的妖巫。这天下午,看到他如此专注地沉浸在圣詹姆斯音乐厅的乐声之中,我不由得心中暗想,对于他正在追猎的那些家伙来说,不祥的结局已经迫在眉睫。“你肯定是打算回家了吧,医生,”我俩从音乐厅出来的时候,他说道。“是啊,该回家了。”“我手头还有些事情,需要几个钟头的时间才能办完。科伯格广场的这件案子十分严重。”“为什么严重呢?”“有人正在策划一起严重的罪案。当然,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咱们应该来得及加以制止。可是,考虑到今天是周六,事情就显得比较复杂了。今天晚上,我得借重你的帮助。”“什么时间?”“十点钟吧,不能再早了。”“那我就十点钟到贝克街。”“很好。还有啊,听我说,医生,到时候可能会有一点儿小小的危险,你最好把你当兵时用的那把左轮手枪揣在兜里。”他挥了挥手,跟着就转过身去,即刻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按我自己的感觉,我并不比周围的人们鲁钝,可是,跟歇洛克·福尔摩斯打交道的时候,我总是会意识到自己的愚笨,由此觉得沮丧不已。就拿今天的事情来说吧,他听到的我都听到了,他看见的我也都看见了。可是,他那些话显然已经表明,他不光清楚地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还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我呢,却还是觉得整件事情离奇诡异、无从索解。坐车回肯辛顿街区我自己家的路上,我从头到尾想了想今天的事情,想到那个红头发《大英百科全书》抄写员的奇特故事,想到我和福尔摩斯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之行,又想到他临走时那些预示着危险的话语。稍后的夜间冒险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要我带上武器?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去那里做什么?福尔摩斯倒是提醒过我,那个脸蛋光光的当铺伙计是个非常可怕的人,兴许还正在策划一场阴谋。我试着解开这些谜团,最终却还是在绝望之中选择放弃,暂且放下了这件事情,无论如何,晚上就会有答案了吧。

九点一刻,我从家里出发。我走的是穿过公园的那条路,最后就从牛津街转进了贝克街,看到福尔摩斯家的门口停着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刚走进楼下的过道,我就听见楼上有说话的声音。踏进他的房间之后,我发现他正和两个男人聊得热火朝天,其中一个我认识,是警方探员彼得·琼斯,另一个则身材瘦高、面容哀戚,礼帽打理得熠熠生辉,长礼服气派得让人敬而远之。“哈!咱们的人到齐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扣上自己的双[13]排扣粗呢上衣,还把搁在架子上的那根沉重猎鞭拿了下来。“华生,[14]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你应该认识吧?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梅里韦瑟先生,他也会加入今天晚上的冒险旅程。”“您瞧,咱们又要并肩打猎了,医生,”琼斯的口吻还是那么自命不凡。“咱俩的这位朋友可真是擅长组织狩猎活动啊。这一次,他又找了我这条老猎犬来帮他扑倒猎物。”“我只是希望,咱们追的不会是什么子虚乌有的猎物,”梅里韦瑟先生闷闷不乐地说道。“您应该对福尔摩斯先生抱有百倍的信心,先生,”探员趾高气扬地说道,“他有他自个儿的一套小小办法,只可惜,希望他听了不要介意,那些方法稍微有一点点稀奇古怪、纸上谈兵。当然,侦探的天赋他还是有的。不过分地说,之前的一两件案子当中,比如那件牵[15]涉到阿格拉宝藏的舒尔托谋杀案,他的判断的确比警方更接近事实。”“哦,琼斯先生,既然您都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陌生人对琼斯的话表示尊重。“不过,说老实话,我还是挺惦记我的桥牌比赛的。整整二十七年当中,周六晚上打不成桥牌的经历对我来说还是头一回呢。”“依我看,您马上就会发现,”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今晚的彩头比您以往的任何一次牌局都要大,所以呢,这一次的游戏肯定会更加刺激。对您来说,梅里韦瑟先生,今晚的彩头大概有三万镑。你呢,琼斯,你的彩头就是你一直想抓的那个家伙。”“约翰·克莱,杀人、偷盗、印假钞、造假货,无所不为。虽然他年纪还轻,梅里韦瑟先生,但却已经成了他那个行当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全伦敦的罪犯之中,我最想拿铐子铐上的就是他。说实在的,约翰·克莱这小子还真是不一般。他祖父是王室的一位公爵,他自个儿[16]也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待过。他手脚利落,脑子也跟手脚一样灵活,我们虽然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他留下的蛛丝马迹,他本人却始终不见踪影。他头一个星期刚在苏格兰砸烂了一张婴儿床,下一个星期没[17]准儿又会在康沃尔出现,为兴办孤儿院的事情筹集资金。我追踪了他好些年,但却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他。”“我希望,今晚我就能得到把他介绍给你的荣幸。我也跟约翰·克莱先生打过一两次交道,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他的确是他那个行当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过,眼下已经十点多了,咱们还是赶紧出发吧。你们俩坐第一辆马车好了,我和华生在后面跟着。”

这段路虽然很长,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没怎么开口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倚在车座上,嘴里哼着今天下午刚刚听过的那些曲调。点着煤气路灯的一条条街道宛如一座没有尽头的迷宫,我们的马车就在这座迷宫里辚辚驶过,一直跑到了法灵顿街。“咱们就要到了,”我朋友开了口。“这个梅里韦瑟是一名银行董事,这事情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后来我又觉得,把琼斯一块儿叫上也不错。他这人不坏,只不过办案的时候完全是个低能儿。他只有一样好处,那就是勇敢得像只牛头犬,同时又犟得跟龙虾一样,钳子一夹到谁就再也不会松开。好啦,咱们已经到了,他俩在等咱们呢。”

脚下的这条通衢我俩上午刚刚来过,此时也跟上午一样人潮汹涌。我们打发走了马车,然后就跟着梅里韦瑟先生穿过一条狭窄的过道,走进了他为我们打开的一道侧门。门里面有一条狭窄的走廊,走廊尽头是一道巨大的铁门。铁门开了之后,我们走下一段曲折的石头台阶,台阶尽头是又一道无比坚固的大门。梅里韦瑟先生停了一停,点起一盏提灯,然后就领着我们走进了一条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黑暗过道。这么着,打开第三道大门之后,我们就进入了一个巨大的保险库或者地下室,身边堆满了板条箱,还有一些硕大的盒子。“从上方下手的话,你们这儿还是不太容易攻破的,”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举着提灯四处张望。“下方也一样,”梅里韦瑟先生说道,说着就用自己的手杖敲了敲铺在地上的石板。“怎么回事,天哪,听声音,下面好像是空的啊!”说完之后,他惊愕地抬起了头。“我真的要请您安静一点儿!”福尔摩斯的口气十分严厉。“您已经给我们的行动带来了彻底失败的危险。麻烦您行行好,找个箱子坐下,别再管这件事情,行吗?”

庄重威严的梅里韦瑟先生在一只板条箱上坐了下来,脸上是一副伤得不轻的表情。与此同时,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开始用提灯和放大镜仔细检查石板之间的缝隙。短短几秒钟之内,他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于是便一跃而起,把放大镜放回了兜里。“咱们至少还有一个钟头的时间,”他说道,“不等到那位实心眼儿的当铺掌柜安然就寝,他们是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的。那之后,他们就会争分夺秒地立刻动手,因为收工越早,逃跑的时间也就越充裕。眼下呢,医生,你肯定也猜到了,咱们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故城分行,在他们的地下室里。梅里韦瑟先生是这家银行的董事会主席,让他给你解释一下吧,目前这个时候,伦敦那些胆子比较大的罪犯为什么会对这个地下室产生这么大的兴趣。”“他们是冲我们的法国黄金来的,”董事先生低声说道,“我们已经接到了几次警告,说有人可能会打它的主意。”“你们的法国黄金?”“是的。几个月之前,我们需要充实自己的资金储备,因此就从法兰西银行借来了三万枚拿破仑金币。到后来,消息传了出去,大家都知道我们始终没有动用这笔资金,知道这些金币仍然放在我们的地下室里。我现在坐的这只板条箱里就装着两千枚拿破仑金币,中间还垫着一层层锡箔。这个分行目前存放的黄金远远超过了一间分行通常的储备量,董事们一直都很担心这件事情。”“你们的担心完全有理有据,”福尔摩斯说道,“好了,咱们该制订一个小小的作战计划了。据我估计,一个钟头之内,千钧一发的时刻就会来临。对了,梅里韦瑟先生,咱们必须得把这盏提灯的挡板放下来。”“那不就得坐在黑暗里了吗?”“我看是只能如此。其实我带了一副牌在身上,本来是这么想的,[18]既然咱们四个刚好可以凑成两对,您兴许终归可以打上桥牌。可是,我发现敌人的准备十分周详,咱们不能冒险让他们瞧见光亮。好了,咱们要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好各人的位置。那些人可都是胆大包天,咱们虽然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不留神的话也会伤在他们手里。我准备站在这只板条箱后面,你们就躲在那堆箱子背后。然后呢,一旦我把灯光投到他们身上,你们就赶紧围上来。要是他们开火的话,华生,你就用枪把他们撂倒,可不要觉得过意不去。”

我蜷在一只木箱背后,拉开左轮手枪的保险,把枪架在了箱子上。福尔摩斯把提灯前端的挡板拉了下来,周围立刻变得漆黑一片。这么彻底的黑暗,我以前还没有见识过。不过,金属受热所散发的气味依然在告诉我们,灯光并没有熄灭,瞬间的动作就可以把它释放出来。我的神经已经被等待的焦灼搞得异常兴奋,此时就禁不住产生了一种沉重压抑的感觉,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黑暗,一方面是因为地下室里的阴冷空气。“他们只有一条退路,”福尔摩斯悄声说道,“那就是从这里倒回去,通过那座房子逃进萨克斯—科伯格广场。你应该已经按我的要求安排好了吧,琼斯?”[19]“我派了一名督察和两名警员在房子的前门守着。”“这么说,咱们已经封死了所有的洞口。好了,咱们都别说话,就这么等着。”

时间可真是漫长!后来我们对了一下表,发现我们只等了一小时十五分钟,可是,我当时的感觉却是这个夜晚就要过去、外面的天恐怕都开始亮了。我不敢改变姿势,结果就把自己的手脚弄得又乏又僵;与此同时,我的神经却达到了极度兴奋的状态,听觉也变得无比敏锐,不但可以听到同伴们轻微的呼吸,还可以听出呼吸之间的区别,略显深沉粗重的吸气声来自身材健硕的琼斯,叹息一般的纤细声响则来自那位银行董事。躲在目前的这个位置,我可以从箱子顶上往地板的方向张望。突然之间,我眼前出现了一点亮光。

刚开始,那只是石头地板上的一点诡异火星。接下来,火星越拉越长,变成了一条黄色的亮线,再下来,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声响,地板上已经凭空多出了一道裂缝,一只手出现在了裂缝里。那是一只白得有点儿脂粉气的手,在那片小小光亮的中央探来探去,手指还不停地扭动。至少过了一分钟的时间,那只手的高度才超过了地板。紧接着,那只手缩了回去,跟出现的时候一样突然,眼前又变得漆黑一片,剩下的只有那个从石头罅隙里透出来的诡异火星。

不过,这样的情形只持续了短短的片刻。只听得一声震耳的巨响,地上那些白色的大石板有一块突然翻了个个儿,露出一个深深的方形洞口,提灯的光线从洞口涌了上来。一张刮得干干净净、带着几分孩子气的脸探到洞口外面,仔仔细细地张望了一番。紧接着,两只手分别搭到了洞的两边,这张脸便越升越高,渐渐露出了下面的肩头和腰身,到最后,一只膝盖搁到了洞口边缘。转眼之间,来人已经站在了洞口,后面还跟了一个同伴。同伴跟他本人一样灵活瘦小,长着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头十分鲜艳的红发。“一切正常,”来人低声说道,“你的凿子和袋子呢?糟了!快跑,阿奇,快跑,死罪由我来顶着!”

说时迟那时快,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跳了出去,一把揪住了来人的衣领。另一名闯入者纵身跳进地洞,琼斯连忙抓住那人的衣服下摆,我立刻听到了衣服撕裂的声音。灯光映出一把左轮手枪的枪管,可福尔摩斯的猎鞭已经抽到了来人的手腕,“咣当”一声,手枪砸在了石头地板上。“没用的,约翰·克莱,”福尔摩斯温和地说道,“你根本就没有逃跑的机会。”“我也看出来了,”对方的口气平静得无以复加。“可我知道,我的伙伴已经安全了,虽然我看得见,他的衣角落在了你们手里。”“有三个人在那边的门口等他呢,”福尔摩斯说道。“噢,真的啊!你们这件事情还办得挺仔细的嘛,我得夸夸你们。”“彼此彼此,”福尔摩斯回答道,“你那个红头发的点子非常新颖,效果也相当不错。”“你很快就能见到你的伙伴,”琼斯说道,“因为他钻地洞的速度可比我快多了。把手伸出来,我好给你戴上铐子。”“麻烦你,别把你那双脏手伸到我身上,”手铐“咔嗒”一声合上的时候,我们的犯人说道,“你们兴许还不知道吧,我身上可流着王室的血液呢。麻烦你们,跟我说话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加上‘阁下’和‘请’。”“好吧,”琼斯先是瞪了他一眼,跟着又吃吃地笑了一笑。“那么,阁下,请您移驾上楼,好让我们找辆马车送阁下去警局,可以吗?”“这还差不多,”约翰·克莱泰然自若地说道。他飞快地冲我们三人稍稍鞠了个躬,然后就默不作声地在探员的押送之下走了出去。“说真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三人跟着他俩走出地下室的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道,“我真不知道我们的银行该怎样感谢您,又该怎样酬报您的功劳。您刚刚以一种滴水不漏的方式查明并挫败了一起险恶程度前所罕有的银行劫案,确实让我心服口服。”“即便没有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有一两笔小账要跟约翰·克莱先生算一算,”福尔摩斯说道,“办这件案子产生了一点小小的费用,我希望银行方面可以报销,其他就不必了。我有了一次在诸多方面都堪称独一无二的经历,又听到了关于红发俱乐部的那个非凡故事,由此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回报。”“你得明白,华生,”凌晨时分,我俩正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加苏打水,福尔摩斯开始向我解释。“这案子从一开始就非常明显,红发俱乐部的启事也好,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也罢,这些事情虽然相当古怪,目的却只可能有一个,就是让那位脑子不算特别灵光的当铺掌柜每天离开几个小时,免得挡了别人的道。这种支开障碍的招数确实很不寻常,不过,说实在话,更好的招数还真是不容易找。毫无疑问,脑子非常好使的克莱之所以能够想到这种招数,肯定也是受了同伙头发颜色的启发。开出四镑的周薪,当铺老板就必然会上钩;再者说,这些家伙做的是成千上万的买卖,这点钱对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么着,两个无赖登出启事,一个无赖待在临时租来的办公室里,另一个无赖撺掇当铺老板去应征,两个无赖再合力保证他每个工作日的上午都不在家里。一听说那个伙计只要一半的工钱,我就清楚地意识到,他如此急于得到这个职位,一定有什么相当重大的图谋。”“可是,他们的图谋具体是什么,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呢?”“要是当铺里有女人的话,我多半会觉得,这仅仅是一起格调低下的桃色事件。可是,事实证明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当铺的生意非常小,铺子里的哪一件东西也不值得他们如此大费周章,还赔上这许多的费用。如此说来,他们想要的玩意儿一定是在房子外面。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呢?我想起了这个伙计的照相嗜好,还有他老在地下室里赖着的那套把戏。没错,就是地下室!这团乱麻的线头就在这里。这之后,我问了几个关于这个神秘伙计的问题,结果就发现,我需要对付的竟然是全伦敦头脑最冷静、胆量最惊人的罪犯之一。他肯定是在地下室里搞某种玩意儿,某种需要他每天花上许多个小时、连续搞上几个月的玩意儿。那么,我们再问一次: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呢?我只能想出一个答案,也就是说,他打算挖一条通往其他建筑的地道。“咱们去勘查现场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上面说的这些事情。看见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的时候,你还觉得非常惊讶哩。实际呢,当时我只是想检验一下,地下室在房子下面往外延伸,究竟是向前还是向后。检验的结果是,它并没有向房子的前方延伸。于是我拉响门铃,然后呢,如我所愿,当铺的伙计出来开了门。以前我跟他小小地较量过几次,但却从来没有跟他打过照面。他开门之后,我基本上没看他的脸,他的膝盖则正好符合我的预期。当时你一定也注意到了,他裤子的膝盖部位有多少的磨损痕迹、多少的褶皱,又有多少的污渍,这些东西全都在诉说他无数个钟头的挖掘工作。好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他这些挖掘工作为的是什么。我转过街角,看到城畿银行正好在我们主顾那间铺子的背面,于是就觉得,我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听完演奏会之后,你坐车回了家,我却跑去拜访了一下苏格兰场,然后又拜访了一下银行的董事会主席,结果嘛,你已经亲眼看到了。”“那么,你凭什么确定他们会在昨天夜里动手呢?”“这个嘛,他们既然关掉了俱乐部的办公室,说明他们已经不再关心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是否在家。换句话说,他们已经挖通了地道。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让地道派上用场,因为地道可能会被人发现,黄金也可能被转移到别的地方。周六比其他任何日子都更加适合他们,原因是这样一来,他们就有两天的逃跑时间。所有这些理由都让我断定,他们会在昨天夜里动手。”“你这番演绎真是妙极了,”我击节叫好,心里也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么长的一根链条,每个环节却都是无懈可击。”“它可以让我摆脱无聊,”他打着哈欠回答道,“唉!说着说着,我已经又开始觉得无聊了。我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为的是摆脱平淡庸碌的存在状态。就这个方面来说,这些小小的问题对我不无裨益。”“而你却有益于整个人类,”我说道。

他耸了耸肩。“呃,也许吧,说到底,我的人生多少还是有点儿用的,”他如是说道。“古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说得好,[20]‘作者毫无意义——作品意义无穷。’”李家真 译注释[1]阿尔伯特表链(Albert chain)是一种式样简单的粗表链,因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而得名。[2]共济会是一个类似于兄弟会的国际性团体,以慈善互助为主要宗旨,带有一定的秘密性,通常不主张会员佩戴本会徽记。共济会通常的徽记是圆规加曲尺(square-and-compass),就当时英国的共济会而言,圆规加量角器(arc-and-compass)是地位非常高的会员才能使用的徽记。[3]原文为拉丁文,出自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55?—120?)的《阿格里科拉传》(The Life and Character of Julius Agricola)。阿格里科拉为古罗马将领,曾任不列颠总督。[4]舰队街(Fleet Street)是伦敦故城当中的一条著名街道,由于报社集中,历来是英国报界的代名词;教皇巷(Pope’s Court)为虚构地名。[5]故城(the City)通译为“伦敦城”,特指伦敦市中心的一小片历史悠久的区域,有时也称“方里”(the Square Mile),因为这片区域的面积刚好是一平方英里左右。[6]原文为“foolscap”,或译作“富士纸”,是一种规格为英寸乘以17英寸的书写纸,其英文名得自该规格纸张旧时的水印图案——小丑帽(fool’s cap)。[7]这些词条的英文都以字母A开头;阿提卡(Attica)是古代希腊环绕雅典的那片地区。[8]原文如此。前文中说报上启事的日期是同年4月27日,八个星期之后不应该是这个日子;1890年10月9日是星期四,并不是后文所说的星期六。据英国女侦探小说家索耶斯(Dorothy Sayers,1893—1957)考证,抄写工作的正确日期应该是8月4日至10月4日;还有人据当时版本的《大英百科全书》考证,威尔逊要完成他自己所说的抄写量,每小时需抄写三万多个单词,实属人力难以企及。凡此种种,姑为轶闻。[9]圣詹姆斯音乐厅(St. James’ Hall)是当时伦敦的一个音乐厅,1905年拆除;萨拉萨蒂(Pablo Sarasate,1844—1908)为西班牙小提琴家及作曲家。[10]伦敦地铁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地铁,第一段于1863年开通。[11]三个镀金圆球是普遍流行于欧洲各地的当铺标志,源自典当业发源地意大利的伦巴第地区(Lombardy)。[12]哥特字体(black-letter)是十二世纪中叶至十七世纪广泛流行于西欧的一种书写字体,后演变为一种印刷字体。[13]猎鞭(hunting crop)是一种没有鞭梢的短马鞭,可以充当武器。[14]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是伦敦警察厅的代称,按照苏格兰场官网的说法,这是因为它原来的办公地点有一道开在大苏格兰场街(Great Scotland Yard Street)的后门。[15]相关记述可参见“新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四签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6]伊顿公学(Eton)是英国最顶尖的私立中学之一。[17]康沃尔(Cornwall)是英格兰西南端的一个郡,与苏格兰相距遥远。[18]原文是法语,指参与者包括两对男女的约会。[19]英国的警衔系统与中国香港大致相同,故书中警衔译名比照中国香港警衔,由低到高包括警员、警长、督察、警司等级别。[20]这句引文原文为法语,与原句有微小出入。古斯塔夫·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为法国文学巨匠,乔治·桑(George Sand,1804—1876)为法国女作家,二人过从甚密,有大量书信往来;柯南·道尔写作这个故事有可能受到了他景仰的美国作家福尔摩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Sr.,1809—1894)的启发,后者的文集《早餐桌上的独裁者》(The Autocrat of the Breakfast-Table, 1858)当中提到了一个背下了百科全书A字头大量词条、学问止于他背得的最后一个词条的人。

白额闪电

阿瑟·柯南·道尔注释“白额闪电”是本篇故事中一匹名马的名字,英文是“Silver Blaze”,字面上可以表示马的额头长有银白色的斑点,也可以直译为“银色烈焰”,暗示马的速度非常快。据文中叙述可知此马毛色枣红,仅仅是额头上有白斑,故译为“白额闪电”。我说,华生,恐怕我不得不走一趟了,”福尔摩斯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俩刚刚坐上桌子,正准备吃早餐。“要“走?走哪儿去?”[1]“去达特穆尔,去津斯派蓝马房。”

听他这么说,我并不觉得惊讶。实际上,唯一让我惊讶的事情是,到现在才有人来请他介入这件全英格兰街谈巷议的非凡案子。之前的一整个白天,我室友一直在房间里东游西荡,眉头紧锁,下巴贴着胸膛,一斗接一斗地抽着劲道最大的黑烟丝,无论我问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他都是充耳不闻。报贩送来了当天所有的报纸,可他只是匆匆地扫了一眼,跟着就把报纸扔到了角落里。不过,尽管他一言不发,我还是非常清楚他究竟在思考什么。眼下这个时刻,公众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能对他的分析本领构成考验,那就是“威塞克斯杯”马赛的夺冠热门为何离奇失踪,它的练马师又因何惨遭杀害。因此,他虽然是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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