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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1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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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彤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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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

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试读:

前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已经形成,但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数量的增加,相应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尤其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大的社会群体,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经常发生,令人防不胜防。安全是人类社会共同关心的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安全就没有改革,没有安全也就没有发展,所以校园安全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单是社会各行各业的基本要求,更是学校办学的基本需要。

四川省地处西南内陆,共有各类高校百多所,在校学生100余万人。高校是一个人口十分密集的地方,安全稳定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大学生安全知识缺乏、遇险自救能力较差;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以及就业观念等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问题使四川省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重要发展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暴发的凸显期。加之国内外不安定因素、教育体制改革、高校规模扩大等问题,使高校的安全稳定具有社会敏感性、事件突发性、矛盾扩散性以及对广大师生影响的深远性等特点。

要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我们认为,首先要认清形势,牢记责任,强化职能,创新工作。思想上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保持稳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要把维护稳定列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首位,经常分析校园治安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注意政治敏感时期的信息,及时处理和处置发生的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高度警惕国际国内各种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确保校园不发生具有轰动效应的事件。建立维护稳定的责任制和有利于促进稳定的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队伍,以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

本书在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历年来的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通过保卫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脱稿了,为全院的安全稳定也算贡献了一份微薄之力。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阅了大量网上相关信息,以及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学校安全工作指南》。由于编者的经验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11年7月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安全教育概述

安全,顾名思义,就是人和物受到保障,没有危险,不受伤害威胁,没有事故的状态。人类从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必须面对安全问题,那时主要是大自然对人类生存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的威胁,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动物威胁、疾病等各种危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需求也在不断地发展。今天,人们面临的已不仅仅是人身安全问题,还面临财产安全、社会活动安全等诸多问题。对人类安全的影响除了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社会因素等多种因素,它们均会对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可以说,安全是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社会存在、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一、安全教育概述

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人类从历史走来,又向历史走去,在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将安全作为生存的基础。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安全与避害方面,古人给我们留下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遗产。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防微杜渐,居安思危”、“小过不生,大罪不致”等。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仍有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人的需要有生存需要、安全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其中生存需要是人最大的安全隐患,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问题,往往又不知所措,处置不当,危害便会加重。

1. 学生心理成熟滞后,心理安全问题突出

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诸多原因,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患的学生日益增多。同时,因年轻、单纯、好奇,易受不健康文化的诱惑或受“黄、赌、毒”的危害。据对某高校学生心理状况的测试,学生的心理疾病指标明显高于社会同龄人,说明学生的心理问题明显比社会同龄人的心理问题要严重。因此,学生自身的生理、心理的发展和完善也需要安全教育与管理,这是保障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2.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是适应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近年来,经过“严打”整治工作,社会治安形势正在好转,但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种违法犯罪现象仍呈上升趋势;高校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与社会接触的面愈来愈宽。高校周边环境更加复杂,学校周围茶楼、酒吧、歌舞厅林立,难免有社会渣滓、亡命之徒混迹其中,伺机作案。另外,社会不健康文化也是毒害学生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部分学生沉迷于淫秽书籍、影碟、黄色网站而不能自拔,导致精神萎靡,厌恶学习,不求上进,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高校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让学生对社会治安形势有真实的认识和理解,自觉地学习安全知识与技能,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从而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对学生的侵害。

3.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是适应学校改革开放的需要

随着院校后勤社会化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的触角迅速地伸入校园,校园已经由过去封闭的“世外桃源”变为开放型的“小社会”。社会上的服务行业,校园里几乎都有,各类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包括学生)参与其中,这使得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更加困难,防不胜防,有的不法之徒伺机作案,学生往往是被侵害的直接对象,人身和财产安全常遭受侵害。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技能,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已逐步由低级走向高级,由不成熟走向成熟。今天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进入了很多学校的课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学生的毕业就业问题逐步显现,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用人单位对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青睐有加,而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一定的安全知识正是学生综合素质重要指标的体现。从实践上看,全国高校已普遍将安全教育列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的教育手册、资料日益丰富,大大方便了学生的学习和借鉴。因此,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将普遍得到提高。二、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原则

1. 以人为本,依法教育

学生是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的主体,是教育与管理的对象和主要参与者。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必须以学生为中心,适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成长的需要,一切教育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必须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将学生培养成国家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还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教育,依法管理。

2.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名言警句充分说明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人身、财物受到的侵害。但是预防工作必须以教育为先导,让学生明确预防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法,重视预防工作。预防工作与技能的传授,需要通过教育来实现,同时安全教育本身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3. 明确责任,管教结合

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学校对此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要主动配合,同时要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由一校领导负责,并落实到年级和班级。二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搞好日常防范工作。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贴近生活,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有现实感和亲切感,让学生易于接受。对于学生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事件和事故,要慎重处理,既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在查清真相、准确定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教育、挽救的精神,合情、合理、合法地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服务体系的构成。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包括人身安全知识、财产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知识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社会交往活动中常遇见的安全问题与应对措施;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如何做好心理调适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教育;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与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和保险等知识。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1)法制观念与法律知识教育。缺乏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是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有些学生不知法、不懂法。有的学生违法后,还不认为是违法;有的学生纵容、包庇有违法行为的人,知情不报;有的学生相信受伤害后可以“私了”,不愿配合调查;有的学生受到不法侵害后不知如何寻求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可以说是知法犯法。这一点可以从学生罪错行为的智能性、故意性中得到证明。所以有针对性地在学生中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可以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杜绝学生无知违法甚至知法犯法。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比如:《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游行示威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消防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关于计算机安全方面的法律和法规。(2)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教育。当代学生虽然具有较强的自立、独立意识,但实际社会经验不足,独立生活能力差,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以至于出现被盗、被抢、被诈骗,人身受到侵害,甚至女学生被拐卖的现象。随着校园日趋社会化,高校由过去相对独立、相对封闭的状态走向社会,与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和广泛。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盗、防抢劫、防事故、防计算机犯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更加必要。学生通过学习,可以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生活常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增强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可以明确“应当”、“正当”与“不当”之间的关系和界限,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既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也可以在危险时恰当地帮助周围的同学。(3)校纪校规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是学生从幼儿园就开始接受的教育,但对学生来说,目前,依然存在突出的问题。这一方面与有的学校管理不严、要求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生没有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没有树立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仔细分析学生的违法行为和相关的安全事故,表面上虽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实质上存在着必然性,这些当事者往往是平时纪律观念差,自由散漫的人。因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教学、生活、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把法律和道德规范具体化。新生一进校,就要对其认真开展以校纪校规为主要内容的入学教育,让学生一进校就能全面地了解,熟悉校纪校规;特别是涉及日常行为安全的规范,在教育中应当着重强调。平时,也应随时随地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并对少数严重违反校纪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4)心理卫生教育。青年学生正处在生理、心理的发育成熟期,这一时期思想和行为的盲动性比较突出。在思想和行为受到外界刺激时,很难控制情绪和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一旦经受矛盾、冲突和压力,其个性心理还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和障碍,引起自我意识的缺陷,从而导致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积极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目前,应当开设心理卫生课,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心理卫生知识,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学校、家庭,以及自身学习、工作和人际关系中的种种问题和矛盾,提高学生正确认识和调节自我以及应付各种事件的能力。三、学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靠高校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来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是学生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也是学校组织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防火安全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安全实验实习制度、社团管理制度,等等。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学生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要依靠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因此,学生应当自觉接受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积极参与各项管理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做到以下几点:(1)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3)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节 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目的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地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个合格的学生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确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有关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这些法律、法规是根据《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制定的,是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学生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并自觉、严格地遵照执行,这既是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更是学生参与校园安全教育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行动。

高等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学生行为规范》、《学籍管理规定》、《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涉外活动的有关规定》、《宿舍管理规定》等,既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学生认真学习这些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从我做起,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这也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2.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法律、法规是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利剑。学生学法守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都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那种事不关己,对违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怕惹火烧身,避而远之的态度是十分错误的。这样做的结果,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凶恶气焰,让其变本加厉地侵害学生的权益。每个公民,每个学生只有在学法守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勇于同坏人作斗争,并在社会上形成气候,使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3. 学好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备受关注。随之而来,高等学校的校园治安问题也比较复杂。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我们并非无能为力,更不应人人自危。学生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了解和掌握治安问题发生的原因、过程、特点和规律,以及各种治安案件构成的时间、人物、手法;学会安全防范知识,领悟防范的技能,掌握必备的应对措施和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只要人人思想上常备不懈,遇事正确应对,就能把治安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就能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为将来走向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二、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其意义十分深远。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基础;其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最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是高等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必将有利于:

1.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里,无论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心理平衡和身心健康,还是为了处世创业,每个人都应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种意识和能力,主要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形成的。学生正处于长知识、长才干的黄金时期,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学习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正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重要过程。通过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许多生活知识,培养生活自理能力,还可以学会分辨是非,认清良莠,不致随波逐流、误入歧途;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自我,还可以帮助周围的同学和朋友,为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维护社会治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2. 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到自律、自立、自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学生在学习遵纪守法、预防犯罪等内容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分清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防范的意识,而且有助于对《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以及校纪校规的理解和掌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做到自律、自立、自强。学生生活是青年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学生的人生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体制转型期,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体系受到严峻的挑战,有些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感到迷惑、迷茫,无所适从,渴望寻求正确的符合现实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正是多层次的具体生动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一环,这对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3. 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其身心平衡发展

学生的心理发展处于渐趋成熟期,社会阅历较浅,心理状态还比较稚嫩和脆弱。学生不仅面对学习压力,还要面对交友、恋爱、择业等多种困扰,特别是在社会变革的大潮中,许多学生在心理、行为上难以适应,彷徨迷茫,甚至发生越轨行为。例如,一些学生因学习压力大,学习方法不适当而深感苦恼;一些学生因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而郁郁寡欢,孤僻多疑;一些学生往往因日常的琐事而大动干戈;一些学生还出现了休学、退学现象,甚至发生自杀等恶性事件。究其原因,学生的心理自我调节出现问题或心理障碍是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可以帮助学生克服心理、行为上的适应困难,增强自控能力,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欲望和言行,协调个人与他人、社会、环境的关系,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平衡地发展。

4. 优化育人环境,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在校园形成群防群治网络,使来自社会和校园的不安全因素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消除隐患,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使校园治安环境得到改善。师生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就能一心一意搞好教学、科研和管理。

第三节 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人总是以一定的方式生活着,学生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生活方式也是特有的。群居式的学习生活环境较为安静,但对于社会冲击的抗击力却不强;群体虽然规范严格,但活动方式却具有超个体和动态性;其价值取向虽趋于统一,但精神生活层次却比较高和多样化。特定的年龄结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决定了大学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必然涉及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学生的生活阅历相对简单,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在安全问题上,表现在防火、防盗、防骗、防滋扰、防旅行意外、防意外伤害等缺乏基本常识,致使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对于一些骗局和意外情况,生活阅历丰富的人往往一眼就能识破并应对自如,而一些学生却常常难以应对,或是误入陷阱,或是缺乏临险救助的常识,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或是可以防止的损失。

1. 社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社会活动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学生人生发展的需要,也是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需要。主动地或被动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对于同学们毕业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代学生社会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交往(包括异性交往)、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求职择业等。学生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主要危险,一是缺乏个人防范意识;二是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三是缺乏应急策略意识。

2. 心理问题与心理调适

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并开始独立生存,自然面临学习、经济、就业三大压力以及适应学校生活环境、自我认知评价、人际关系、性别认知、恋爱及异性交往等问题,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自然会在心理上产生影响,从而发生内心冲突和心理挫折。随着学校开往度增大、学习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学习、人际交往、婚恋、择业以及经济困难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不注意及时做好心理调适,势必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秩序;据某省资料统计,目前高校中约有25%的学生有心理问题,曾有过心理危机的学生约占75%,5%的学生有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不少学生还有过自杀的念头;因精神疾病休学的学生占休学学生人数的40%,占在校生总数的0.083%;在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心理障碍自杀的约占40%。学生因心理挫折而产生的不正常行为因学生个体情况不同而各异,常表现出强烈的情绪色彩,如攻击性、冷漠、固执、焦虑等。在学生中,心理调适已成为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

3. 遵纪守法

优秀校园文化的熏陶和国家法律、校纪校规的约束是学生健康成长中的两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行为、活动和利益关系必须依靠完备的法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但是,由于目前少数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因而校园内违法乱纪现象屡有发生。而且随着近年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校园开放度增大,违纪事件又有上升趋势。例如,高校中一直较为突出的盗窃、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聚众赌博以及近几年出现的涉黄涉毒、泄露国家机密、制造计算机病毒等,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而且也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4. 权益保护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年来,学生消费权益、知识产权、保险等权益被侵犯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成为校园中师生关注的热门话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改革深化和发展加快,高校的办学形式和办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就一方面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同时带来了一些冲击和影响。在学生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目前我国学生的平均年龄多在20岁左右,这是人生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也是人生安全问题的多发期。加之学生中独生子女日渐增多,现已接近70%,成为学生的主体,他们的生活阅历一般相对简单、缺乏磨炼,基本上都是在父母的细心呵护和老师的关心下长大的,所以没有多少安全防范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对于社会规范知之甚少。因此,当他们一旦离开父母和老师,开始独立面对纷纭复杂的社会和一些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常常束手无策,容易受不良思想迷惑,从而发生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情。

其二,高校的快速社会化进程已使大学校园成为安全问题的易发地。改革开放以前,高校的社会化程度低、校园比较封闭,相对固定的生活环境和相似的生活内容、方式、节奏,使高校中的安全问题并未显现出来。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高校社会化程度提高,学生与外部的联系越来越多,校园内的流动人员骤增,这些都对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同学们为了获得知识、增长才干,以各种方式广泛接触社会、在社会中学习,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上一些不健康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校园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随着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推行,部分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安排自己的修课计划和毕业年限,也可中途离校创业,原来意义上学生班集体将会不复存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

其三,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诸多原因,部分学生产生了负面心理情绪或心理疾患。据对全国14所高校学生心理状况的测试,学生的心理疾病指标明显地高于社会同龄人,说明学生的心理安全问题明显比社会同龄人的心理安全问题严重。二、安全防范——学生成长成才的保护神

学生应该如何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自己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呢?我们认为,同学们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大学校园中的安全问题,涉及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其预防的关键,就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学们入校以后,要了解和快速适应学习生活,对校园内经常发生的安全问题应予以充分重视,注意了解其发生发展的特点并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例如,春季是流行性疾病的高发期,应注意饮食卫生;夏季是流氓滋扰事件的多发期,女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秋冬两季火灾发生频繁,同学们应当特别注意防火灾事故;节假日出行频繁,途中伤害事故增多,学生应注意旅行中方方面面的安全。同学们要根据上述这些特点,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掌握安全防范知识

安全防范知识,包括安全知识和防范知识两类。所谓安全知识,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涉及安全方面有关的解释;二是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以验性总结;三是为了预防安全事故而进行的劝导和防范。就这三个方面而言,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往往会使同学们感到是对自由的一种约束和限制。但是我们不妨想一想,这些规定为什么要产生以及是如何产生的呢?其实,它们都是由于发生了类似安全事故之后,学校了为防范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并尽量减少损失所采取的一种“亡羊补牢”的措施,从而制定了若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条例。比如,之所以规定在学生宿舍严禁生火做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就是因为已经有少数人那样做而造成了火灾并导致财物损失、人身伤亡等。如果不加约束,少数人的违纪行为就很可能造成对他人(甚至多数他人)财物和人身的损害。因此,学校有关安全的规章和条例乃至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于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就需要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以避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产生,并防止伤害本人或殃及他人。所以,把上述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全面掌握和理解安全知识,也有利于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能力。

同学们一般都缺乏社会阅历,所以生活中的安全知识比较贫乏,在遇到安全问题时往往会感到手足无措或出现处理失当。因此,同学们还应当注意学习和掌握一些安全防范知识。例如,近年来校园中学生财物被骗事件时有发生,不法之徒大多都利用广大同学的良善之心,因此同学们应该掌握一些常见的防盗防骗方法,以增强判别真伪的能力。又如,女生在社会交往中容易受到流氓滋扰,所以就要主动学习一些防身技巧、锻炼自己的勇气等,另外,更重要的是,每位同学进校伊始,就应该认真学习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注意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知识,以增强法治意识,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同学们作为学生,还应该培养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发扬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大家就要机智勇敢地与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在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能有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三)注重心理卫生健康

由于在经济上尚未独立和对社会时尚的渴望追求,加之学校各种管理制度的限制,从而使得不少同学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面临着双重困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竞争中,面对来自社会的、家庭的、学习的、就业的种种压力,一部分心理比较脆弱、心理素质欠佳的学生,很容易在精神上产生变异、心理上发生扭曲,从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那么,怎么使这些同学走心理误区、减轻心灵的重负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注意心理卫生;进行心理咨询、适时做好心理调适。

例如,当你好心做了一件事却被人无端误解、横遭辱骂之后,你可以找个亲朋好友倾诉一番或痛哭一场,即时就会听到许多宽心的话,从而得到渴望的精神抚慰。于是,你就会变得开心些了。而开心之后又怎么样呢?这就是心理咨询所要解决的问题了。心理咨询不是一般的安慰,它不仅可使人开心,还可以使人成长,它可以让你认清问题的本质,使你将不愉快的经历当作自我成长的良机,使你积极地看待人生所受的挫折和磨难,从危机中看到生机、从困难中看到希望,让你知道该怎么做,从而达到人们常说的一种心理平衡。(四)参与安全教育管理

高校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实践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高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安全管理的任务,则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而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安全。

安全教育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辐射面广、影响大。高校作为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在以教育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目标管理,对重点对象和部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以进行必要的控制。而对于具体工作部门而言,则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把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适当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充分依靠群众,把公开管理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以防重点部位的失控。同时,由于高校安全管理对象的特定性,因而决定广大同学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教育管理,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使广大同学真正提高安全意识,支持并参与安全管理,增强防范能力,从而共筑安全堤坝。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重视入学教育,大学新生通过入学教育的各个环节,了解学生生活,适应学习生活,逐步培养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新生入学伊始,学校会安排校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内容。学生对这些内容应该充分了解,并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按学校的要求注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水平,从基础文明入手,注意良好习惯的养成,注重思想水平的提高。在自我教育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应对暴力的能力,从根本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二,积极支持和参与事故的预测、监控和处理。安全问题作为一般社会现象,在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群体中都会存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作为一种现象,总有其自身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为此,在高校进行安全管理时要抓住这一特点,根据不同学校、不同时期、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析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预测预防问题的发生,从而做到心中有数,提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做好预测的关键,则是需要同学们配合学校做好深入准确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使学校能及时了解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种因素的变化,从而根据这些变化调整工作重点、制定管理制度、加强设施在做好预测的前提下,同学们还要配合和支持学校加强对安全问题的控制措施,参与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提高对安全事故的控制能力。事故处理是安全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事故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事故发生后对受害者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程度,同时对于安全教育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抢救措施,如在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火灾”、“被盗”等重大损失事故后,广大同学应配合学校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同时保持冷静,做好有关同学的思想工作,以便稳定局面、保持良好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妥善处理。其次,同学们应与学校一道对发生的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并根据事故原因进一步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以防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总之,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非常重视的问题,而只有学校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广大同学应有校园主人翁意识,与学校一道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强安全工作的网络建设,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二章 学校的治安管理

第一节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学校保卫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法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学校保卫工作的任务是:维护校区内部稳定,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要求:(1)建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2)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充实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为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等装备器材。(3)经常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4)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等重要部位应当安装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5)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中小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产品的生产活动或者从事其他危险性劳动。(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共建文明社区活动。(7)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8)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第二节 突发性治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是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防范和处置这类事件的关键是严格执行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采取预案办法,及时处置,确保师生安全。一、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1)明确责任人。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均要明确有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分工负责。(2)建立预案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吸收办公室、保卫部门和后勤部门、学工部门等参加。(3)定期研究并更新预案内容。校分管领导作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召集预案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究本校治安工作特点,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纳入预案内容。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为加强学校特别是高校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应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规定,内容如下:(1)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重点要害部位的归属单位必须与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并自觉履行有关规定。(2)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对学校的安全起决定性作用和有重要影响的部位,主要包括:①为重大政治性活动服务的部位。②关系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校内闭路电视、广播、通讯的部位。③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部门和重要仓库。④掌握重要秘密和文件的部门。⑤存储贵重机器、仪器、资料和珍贵文物的部位。⑥对外有账户的财务部门或直接对校财务负责的财会室。⑦配备有贵重音像设备、电教设备的电教部位。⑧计算机相对集中的办公室和计算机机房或贵重办公设备较多的部位。⑨存放各种考试试卷和其他严防泄密文件的库房。⑩其他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贵重物品的部位。(3)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凡属上述所列部位归属部门的负责人,要主动向保卫处(科)讲明具体情况,并填写《重点要害部位审定书》,经保卫处(科)负责人提出意见,报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并向公安机关备案。(4)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①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应由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技术胜任的人员承担。对不合适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备,具有防火、防盗、防爆、防抢劫、防恶性事故等作用。③重点要害部位要视情安装技术防范措施或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联系电话报保卫处备案。(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职责:①各重点要害部位要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②归属部门的负责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并配合公安机关、保卫处进行安全检查。③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完善相应安全措施,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保卫处。

第三节 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

一、大型公共活动的特点

了解大型公共活动的特点,对预防和解决大型公共活动的安生问题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大型公共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人员数量较大

大型公共活动往往是有组织、有领导的集体活动,就高校内部而言,参加活动超200人的公共活动一般可视为大型公共活动。实际上高校举行的大型公共活动往往不止于此。由于参加人员多,有时是成百上千,有时是上万人在一起活动,大型公共活动的地点又相对固定,人员密度程度高,这本身就是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事故,人身财产损失往往很大。学生参加大型公共活动的机会较多,因此参加活动期间,头脑一定要保持清醒,时刻注意防灾避险。

2. 人员集中,活动范围受限制

多数情况下,大型公共活动是在一定区域内举行的,如在各种大型会议室、体育场(馆)或比较开阔的场内等举行。众多的参加人集中在有限的范围内,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混乱拥挤,疏散不便,秩序难以控制,对人们的人身安全就会形成较大威胁,严重都还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如果不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则很容易成为事故中的受害者。

3. 人员结构复杂

大型公共活动的参加者即使来自同一系统、同一部门或一同单位,由于人们的性格差异,其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也参差不齐,而且相互之间绝大部分也都不甚了解,甚至不认识,容易产生矛盾摩擦,一旦有矛盾激化升级或个别人寻衅滋事,就有可能引起群体纠纷、斗殴、骚乱等治安事件。二、学校集体活动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

1. 火灾事故

在大型公共活动的各类安全问题中,火灾事故的发生比例是很高的,而且一旦发生,则伤亡惨重,损失巨大。重大火灾事故一般发生相对封闭的场馆或室内,火灾的诱因也多种多样,其中不乏众多的人为因素,一方面是消防管理薄弱,防范工作不到位,从而导致火灾隐患在某种条件下演变为火灾;另一方面,个别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安全意识不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也可能成为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

2. 群体纠纷

群体纠纷可分为个人与群体的纠纷、群体与群体的纠纷两大类。尤其是群体与群体的纠纷,在大型公共活动中比较常见,危害后果较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纠纷也在大得多。出现这类安全问题,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妨碍了内部团结,妨碍了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单位院系之间的团结,有时还可能酿成刑事治安案件。

大型公共活动属集体生活的一种,同其他集体活动一样,它会对每一个参加人的个人素养、协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进行检验。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与高水平的组织工作固然分不开,同是地有赖于每一个参加人的密切配合,即个人应服从集体,局部应服从全局。而个别人在参加大型公共活动过程中,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片面突出自己或小团体利益,做出种种影响活动秩序、引起他人不满的事,从而埋下了发生纠纷的祸根。更有甚者,个别素质不高的人借大型公共活动之机蓄意滋事,惹是生非,引起他人的强烈反感,极易引发冲突。

大型公共活动中出现群体纠纷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不拘小节,纪律观念淡薄,漠视他人的存在。表现为在公共场合大声谈论、喧哗、乱扔脏物、随意走动、抢占座位等。②言语粗俗无礼,在大庭广众之下中伤、挑拨、嘲讽、讥笑甚至侮辱、谩骂他人,使他人自尊心受挫,引起双方的冲突。③心胸狭窄,争强好胜,得理不饶人,为一点小事互不相让,纠缠不休,导致争端升级,愈演愈烈。④极端利己,不容他人;或自私自利,我行我素;或哗众取宠,一味自我表现,也可能成为群体纠纷的导火索。

凡此种种,都是引发群体纠纷的重要原因。学生在参加大型公共活动时一定要引以为戒,从我做起,自觉维护活动的良好秩序,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当然,任何形式群体纠纷的责任都不完全在于一方,即所谓“孤掌难鸣”,如果其中任何一方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纠纷就有可能被化解。另外,其他参加人对于纠纷苗头的态度也十分重要,是积极化解矛盾,还是听之任之、作壁上观,往往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

3. 其他突发性事件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各种隐患的存在是绝对的,“万无一失”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大型公共活动中突发性事件除火灾和群体纠纷外还包括地震、房屋坍塌、暴雨、翻车、沉船、爆炸等。这些情况比较难以预见,但并非完全不能避免。一般来说,要成功“脱险”,与当事人较强的心理素质、自我防范意识、应急自保能力是分不开的。三、处置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的基本原则

1. 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发生事故后,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 孩子优先、学生优先

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先学生后成人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未成年孩子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 就地抢救

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 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同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 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四、大型公共活动中常见安全问题的预防对策

1. 提前防范,增强预见性

所谓提前防范,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做好应对异常情况的准备,在事故发生初期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产生更严重的后果。①要有预见性。入场前,首先要对场内的情况进行基本了解。注意观察所处场所、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安全部位的位置,万一发生突发事件,方能从容脱险。要善于识别事故的先兆,不要参加管理松弛、秩序混乱或存在明显安全漏洞的大型活动。另外,发现周围的同学和朋友正在做有损安全的事,要把它视为对自己的威胁而进行制止。②要沉着冷静,随机应变。大部分事故都有突发性,使人猝不及防,无数经验证明,事到临头,临危不惧,保持冷静的头脑,理性的状态是能否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甚至死里逃生的重要主观条件。以火灾为例,火灾的发生往往是瞬间的,是无情的、残酷的。根据火灾现场调查,在各种恶性火灾事故中,80%的死者都是因烟熏窒息而死,这是因为大部分人都缺乏逃生知识。如果不能正确地把握稍纵即逝的逃生机会,沉着冷静地运用逃生本领,那么你很可能就会从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消失。对面临的事故,只有清醒而快速地做出反应,才能进一步清晰地寻求应变的对策,利用短暂的时间,抓住时机,减少盲动。平时,我们在掌握逃生和自救的知识和方法的同时,也要加强心理素质的训练。在一起特大火灾中,一个10岁的小男孩,看到舞台起火后,拉着表妹就往厕所里钻,最后被人救出。事后,小男孩说,他在电视上看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知道火灾发生时厕所安全。③要准确判断。只有判断准确才能保证采取行动的准确。准确判断是在极其危险的环境中,必须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做出。判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发生了什么事、规模及危险程度。二是大家及自身处境。三是能够争取的时间。四是能够借以的工具、物品等。五是摆脱险境的条件。六是群体互助的利弊。准确判断可以减少行动的盲目性、曲折性、无效性,增强其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任何大型公共活动中的逃生和自救活动,都是以个人的心理素质和相关知识、技能如何为基础的。一旦遇有事故、灾难、事件等,要善于趋利避害,因势利导,化解不利因素,充分使用尽快脱险的手段,使大家逢凶化吉,逃脱险境。

2. 心态平稳,避免过激言行

在大型公共活动的场合,因为人多而集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所难免,心态平稳、避免过激言行是特别重要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凡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平稳的心态,心平气和的同对方讲话,以理服人。不强词夺理,不恶语伤人,要文雅,不讲粗话,互相尊重,不讲大话,不盛气凌人,这并不说明你“软弱可欺”,而恰恰证明了你有修养。其次,要保持健康的心理,一方面,在参加一些具有对抗性质的大型公共活动时,如体育比赛等,要注意保持情绪平稳,避免偏激的言行;另一方面,在参加大型公共活动时要有所甄别,认识到参加哪些活动对自己有益,哪些活动不宜于自己,尤其要谨慎参加社会上举办的某些公共活动。

3. 自我克制,防止矛盾激化

矛盾的发生和进一步激化往往和互相不能自我克制,不能冷静对待有着紧密的联系,无论争执和矛盾由哪一方引起,都要保持冷静的态度,绝不可情绪激动,要大度些,虚怀若谷,对于那些可能发生摩擦的小事,要宽容,最好一笑了之。在发生矛盾时,要认真听取他人意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宽容他人的过失,处理好相互的矛盾。要做到自己绝不用言语先伤害别人,当别人用语言伤害自己的时候,也能承受得起。

4. 遵章守纪,服从统一管理

首先,大型公共活动一般都有组织,都安排专人带队或设有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他们对现场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也能比较及时地发现场内的不安定因素,同时具有一定的防灾避险知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他们会按照预定部署进行事态平息或人员疏散工作,从而使事故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点。而作为众多参加人员中的一员,在沉着应变、准确判断的前提下,要正确理解指挥人员下达的命令,同时做到整体服从、原则服从与机动灵活相结合。遇有事故,要在指挥者的命令下有秩序地撤离。大型公共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一般会要求受害群众采取多元、多向紧急疏散措施,所以,大家要克服趋同、从众心理,不要向同一方向狂跑。慌乱的人群高度密集,必然会堵塞通道,形成互相挤踩,人为扩大损失的后果,这样的教训是非常惨痛的。

另外,如果条件允许,要积极协助他人脱离险境。未受伤的要救助伤者,强者要救助弱者,男的要救助女的,竭尽全力争取全体成员都脱离险境,这是在群体自救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无声的命令。

总之,只要大家在灾难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科学的逃生和自救手段,步调一致,共同努力,大型公共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是可以预防的,各种灾害、灾难也是可以战胜的。

第四节 大学生容易触犯治安法的几种情形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同样该法也与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由于该法某些方面作了很大的改进,有些过去认为不是违法的行为,现在却规定违法。有些过去处罚轻的,现在处罚却重了……这些都要引起我们大学生的注意。现列举学生容易违法的几种情形。一、发骚扰短信将被罚款

2006年8月,某学院学生张某与李某的同寝室女同学朱某开始交往,10月朱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张某分手。张某认为是李某从中挑拨,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等途径向李某发送包含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保卫科报案。保卫科将这一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下面简称《处罚法》)规定(即:对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在《处罚法》颁布之前,对于短信骚扰的处罚是一个“盲区”,无论短信内容和条数如何,违法人员都很难受到处罚。二、行窃有可能被拘留

在当前违法犯罪中,盗窃案件占了很大比例,高校发生的案件也如此。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外来人口作案外,大学生之间的内盗近些年来也呈上升趋势。有些学生认为拿人家几百块钱、拿个手机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思想上不够重视,孰不知《处罚法》已加大了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扰乱活动秩序将受罚

大学生一般均为20岁左右的青年,富有朝气,酷爱运动,有激情是正常的,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时,如果适当活跃一下现场气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该有度,如果像“足球流氓”那样,扰乱了活动秩序,也将被视作违法。大家知道重庆球迷陈文武因冲进球场庆祝球队比赛胜利,却因此成为中国足球历史上一个“创造纪录”的人物。他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并被禁止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的处罚。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第一个因此受到法律处罚的球迷。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以及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员,将在以后的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四、偷窥偷拍要受处罚

现在很多手机都有摄像的功能,并为大家带来了不少方便和乐趣,但也为偷拍创造了条件。大学生因生理发育已经成熟,容易产生性冲动,有些学生受一些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影响,则采用手机偷拍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据某高校保卫处不完全统计,在教学活动场所,男生混进女厕所用手机偷拍女生上厕所和录像上传、网上进行散布的案件达五起以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偷窥偷拍也属于违法行为。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五、醉酒闹事,罪责难逃

醉酒之后,神志不清,打人闹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以前这种行为多是被劝阻和宽恕。可是今后,醉酒闹事也会触犯法律。该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大学生中也不乏“酒鬼”之类的人,有些法规观念薄弱的,总以为喝了酒,头脑不做主,控制和辨认能力减弱,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负法律责任。他们通常在朋友、同学、老乡聚会上喝得大醉,并借醉酒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做出一些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此类事情在我校也时有发生。六、传播电脑病毒要受处罚

当代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能够熟练地操作电脑,有些甚至成了这方面的高手,成为受人追捧的“黑客”。但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网络黑客是不能逍遥法外的。因为该法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电脑黑客将会受到拘留处罚。一些大学生电脑爱好者常常以成为“黑客”为荣,但“黑客”也给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带来很多困扰。新法规定,凡是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即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七、恐吓威胁将受罚

不要以为没有干坏事就不会被警察找上门,随便吓人也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处罚法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制造有碍公共安全谣言的;扬言要放火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其他报复的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大学生因生活、学习在一起,彼此关系融洽,偶尔也会开些玩笑,这是很正常的,但不能玩过火,搞恶作剧,这样往往也会违法。八、使用假证件要被罚

新法明文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或造假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对打击日益猖獗的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现在之所以满街“牛皮癣”无法根治,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假证有“市场”,而对买假用假的人处罚力度不够,无助于根治这一顽疾。目前,就业困难困扰着每一位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对一些用人单位的“硬杠杆”,学历卡得严,非名牌院校的毕业生不要的现状,不少学生打起了歪主意,利用“牛皮癣”线索联系造假者购买名牌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这类现象屡见不鲜。

高校学生违法犯罪日趋突出,大学生犯罪不仅成为一个突出的治安问题,而且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令人深感痛心和忧虑。且大学生犯罪正朝犯罪的主体范围扩大,犯罪数量逐年增加,犯罪类型多样化且具有智能化,社会危害严重的方向发展。归纳起来大学生犯罪主要有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学生自身原因。高校学生年满16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原则上与社会青年一样处罚,在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原则上也是一视同仁的,过去因为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在实际的处理中往往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然而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缩小了治安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规范了人民警察执法的要求。法律也未明文规定大学生违法犯罪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所以大学生违法行为也应依法处理。

第三章 学校的消防安全

第一节 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摘要如下: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节 校园火灾的起因与预防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就其破坏性来看,是仅次于旱灾、水灾的第三大灾害。火灾尤其是在大学生生活中发生的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大学生应该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知识、了解一些火灾发生的原因。一、大学生为什么要了解防火知识

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自然力,可以说,没有火的使用,就没有人类的进化和发展,也没有今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当然,火和其他物质一样,也具有二重性,它给人类带来了文明和幸福,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但是,火也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火一旦失去控制,超出有效范围内的燃烧,就会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甚至夺去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难以挽回和弥补的损失。这种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称火灾。据统计,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党和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每年投入大量财物用于防火工作。尽管如此,我国每年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数量仍然很大,经济损失相当严重。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北京市“蓝极速”网吧、辽宁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广东省汕头市华南宾馆火灾、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吉林省商业大厦火灾等都震动了全国,损失十分惊人。

大学校园里,火灾也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火灾比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十几倍。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试验楼、大会堂被烧毁,损失了许多珍贵的标本与图书,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烧死同学的事例也曾发生。2003年11月24日的俄罗斯友谊大学学生宿舍由于使用电器不慎引发火灾,40多人丧生,200多人受伤,其中中国留学生有11人在此次火灾中遇难。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学生跳楼身亡。至于在同学们的宿舍里所发生的小型火灾,则每年可达数千起之多,烧毁同学们的衣物、图书,烧伤同学们身体的事例,屡见不鲜。少数大学生思想上没有防火安全这根弦,严重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无情,法亦无情,他们应当受到法纪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同样如此,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二、高校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1)明火引燃——如学生在学生宿舍的床上(床头)点蜡烛。吸烟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等,在宿舍内焚烧杂物,在宿舍内使用煤气、液化气不当,使用煤油炉、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不当等。(2)乱拉乱接电线和保险丝——如因电线短路或因接触不良发热而引起火灾;有的甚至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过载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熔断而造成电线起火。(3)使用电器不当——如电灯泡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起火;使用电热器无人监管而烤燃起火;长时间使用电器不检修,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而起火等。(4)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内的线路是按日常照明、使用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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