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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1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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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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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供应链金融

智慧供应链金融试读:

前言

傍晚的余晖洒落在对楼楼顶弧形的草坪上,让绿油油的青草上泛起了金灿灿的光亮,摇摇欲坠的红日雍暖地挂在西山山顶,俯瞰忙碌而又喧嚣的都市,小区广场上嬉闹的小孩和律动的广场舞,揭示着2019年的春天即将落下帷幕,而烁玉流金的夏日马上就要到来,此时此刻,席慕蓉《暮歌》的韵律,忽然萦绕耳旁,让人久久难以忘却。我喜欢将暮未暮的原野在这时候所有的颜色都已沉静而黑暗尚未来临在山冈上那丛郁绿里还有着最后一笔的激情我也喜欢将暮未暮的人生在这时候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型而结局尚未来临我微笑地再作一次回首寻我那颗曾彷徨凄楚的心

写作是一种充满着喜怒哀乐的经历,当写下文字最后的句号时,解脱与失落的情绪会同时涌上心头,一方面庆幸自己终于能从漫长的思索、失眠和无休止的撰写中得以释放,宛如冲出牢笼的束缚冲向无垠蓝天的小鸟,另一方面,又仿佛失去了什么,就像一个长期伴随自己的良友忽然离去,伸手急切地去抓住将要离去的梦。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记忆尤深的是2019年2月寒假,当时在美国佛罗里达德尔海滩,就像往日一样,13日清晨4点多起床,开始伏案写作,当时正在研究撰写关于农业领域供应链金融的内容,为其中的问题而苦思冥想,为微小的发现而欣喜若狂,其间有时会凝望窗前草坪围绕的小湖中两只怡然自得的天鹅,有时一边播放轻音乐,一边神游天外地发呆,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直到14日凌晨2点,当时罢笔准备上床休息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本该13日下午坐飞机回国,而现在只能遥想早已起飞的飞机,懊恼不已,之后的时间一方面咒骂自己愚痴,一方面匆忙订了14日下午的飞机,草草准备回国的行李,赶往机场。这一幕幕如今想想却有一份眷恋。

2018年2月15日除夕晚开始提笔撰写本书,激情、愤懑与质疑的情绪不断交替地伴随着一年多的时光。激情源于这个时代的呼唤。当全社会开始呼吁和关注金融回归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时候,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和企业,都开始探索用创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促进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在其提到的六项重要任务中提及了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要让供应链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有效管控风险;之后2018年1月1日又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正确处理扶持中小企业与维护市场公平原则的关系,正确处理扶持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规范发展的关系。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全社会对供应链金融给予了极大的期许和关注,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创新金融也在实践中得到了飞跃性的发展。而作为理论研究者,我迫切地感觉到需要对这一快速发展的金融创新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使得理论能跟上实践这个急速向前的快车。愤懑源于现实实践对供应链金融的曲解。记得在一次论坛中自嘲地提及,自己2015年写成的《供应链金融》教坏了一批企业,原来本不知道供应链金融为何物,而知晓后,开始发展“流氓式供应链金融”,即利用自己在产业中的强势地位,在进一步拖延供应商账期的基础上,反过来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进一步加大对供应商的盘剥。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恶化商业环境,腐蚀商业文明,这些正是我们需要批判和杜绝的行为。质疑源于现实实践中一些匪夷所思的建议和新颖的提法。2019年随着全社会开始关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如何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运营资金短缺问题和促进流动性问题得到关注,一些建议层出不穷、不绝于耳。记得一次看早间新闻,其中的专家呼吁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提高对坏账的容忍度,甚至还有人士提出取消承兑汇票。我不禁思索这些建议的可行性究竟有多大?这样做的结果是帮助中小企业,还是最终连商业银行和核心企业都会被拖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流动性的症结究竟在哪儿?此外,近些年随着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时髦的科技词汇充斥着各大金融论坛,诸如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词汇,便是“赋能”,开始听及,颇为新鲜,然而久而久之,不禁疑惑这些科技与供应链金融究竟是什么关系?或者说科技究竟赋的是什么能?又是怎么赋的能?如果我们不能结合供应链运营场景来探索科技的作用,其结果终究是黄粱一梦,沦为资本炒作的工具。

正是上述激情、愤懑和质疑的交织与推动,形成了本书撰写的基本主线。一是本书认为对供应链金融的理解需要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思考。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运营面向特定环节中的特定中小企业而开展的短期资金借贷,诸如基于应收应付的金融业务(保理、反向保理、福费廷等)、基于存货的金融业务(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等)以及基于预付的金融业务(保兑仓等),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点(资金贷方)对点(资金借方)的关系,只是这一关系是在供应链运营场景中产生的。而广义的供应链金融不是完全针对某一特定的中小企业,而是供应链中所有的参与方,此外,供应链金融活动的目的也不仅是融资行为,而且是通过各种金融手段来优化整个供应链中的资金流,使得供应链运营能顺利进行,提高产业运行效率,最终提高产业竞争力。本书认为广义供应链金融的视角,更能够反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和趋势。也正是立足于这一理解,供应链金融不仅具有丰富的形态,可以广泛运用在工业、农业、商贸以及循环经济等各领域,而且也推动了金融端的创新与变革,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高阶一定会催生并发展金融供应链,只有供应链金融与金融供应链的高度融合发展,才能使产业高效顺利运转。二是金融科技的作用既不能夸大,但是也不可小觑。不能夸大意味着不能唯科技而科技,似乎只要运用某一现代科技手段,就可以化解供应链金融运行中的所有风险,甚或将某一金融科技看作是供应链金融的未来,例如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事实上,需要明确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中不是信用的创造者,而是信用的发现和传递者。不可小觑则在于当供应链金融的组织形态越来越从核心企业推动转向网络生态化之后,日益需要现代金融科技手段来帮助实现资产端底层交互客观化、末端业务自治化,资金端债项结构客观化、主体信用自治化。而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本书认为现代金融科技是一个融合性的赋能体系,涵盖了感知层、数据层、流程层和模式层,全面作用于供应链运营的各主体、各环节、各项活动,其间金融科技公司发挥了中介信号的作用。三是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体系化的规则和制度,没有了制度性的保障,经济的逐利本性就会扭曲商业正常运行的规则,从而使得互侵互害的情况比比皆是,导致一方面大企业欺凌中小企业,账期超长,而且到期不还,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拖欠银行资金不予归还,将之作为与政府博弈(银行贷款越多,政府越不敢让我倒闭)的有力工具。最为可怕的是,一旦这种状态蔓延,久而久之“将拖欠视为合理,将欺压视为惯例”就会成为腐蚀商业文明的催化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本书认为需要扼住三个关键点:第一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单据,营造快速、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环境,实现交易确权;第二限制延迟支付,既要严格控制上下游约定的支付期限,从而事前防范可能占用中小企业资金的现象发生,又要有事后补偿机制;第三限制延迟支付首先需要从政府机构、公共事业部门以及国有企业做起,这些公共部门的示范效应,可以辐射到所有商业社会企业之间的及时支付。此外,将向中小企业及时支付作为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确立良好的商业文明氛围。

以上正是本书试图实现的目标,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生态对供应链金融模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71872177)”的研究成果,在此要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此外格智科技CEO(前IBM中国研究院区块链技术研发总监)黄胜博士、万联网的蔡宇江先生以及企业界的朋友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实践智慧,特别是黄胜先生专门帮助撰写了第6章第3节(供应链运营中应用的关键技术)。此外,我的家人长期以来给予了我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使我能将几乎所有的时间(包括周末和休息日)都投入到工作或写作中,可以说没有他们始终如一的支持,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费小琳和张颖女士为本书的出版做了大量辛勤的工作,在此一并向她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方兴未艾又具挑战的研究课题和领域,受作者能力的局限,特别是该领域发展迅猛,书中难免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2019年5月3日于北京

第1章 供应链金融创新:起源与发展

1.1 引言

近些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产融结合的重要方式得到了实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这一横跨产业供应链和金融活动的创新日益成为解决金融服务实体,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问题的重要战略途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特别是随着竞争的加剧,中小企业还面临应收账款占压而带来的运营资金压力。根据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GSCFF,2015)的研究,1978—2013年,国际贸易的变化使得资金结算方式逐渐从原来的信用证转向了赊销,从而使得大量中小供应商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金压力(见图1-1)。同样,Coface(2019)对中国中小企业支付状况的最新研究报告表明,平均账期从2017年的76天上升至2018年的86天,62%的受访企业遭遇过客户拖欠账款,40%的受访企业称拖欠金额有所增加,比2017年的29%增长了不少。更令人担忧的是,遭遇长期拖欠账款(超过180天)且拖欠金额在年营业额中占比超过2%的企业,从2017年的47%增至2018年的55%。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生产运营当中比大企业更容易出现现金流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如何盘活资金成了广大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然而在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压力的同时,全社会需要盘活的资产却非常巨大,2018年中国的GDP约为90.03万亿元,资产总量为GDP的5~7倍,其中动产占75%,动产总量应在340万亿元~47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约200.75万亿元,同比增长9.8%。上述矛盾的现象无疑表明,需要通过创新性的手段来激活大量的产业资产,在盘活产业资金的同时,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图1-1 1978—2013年国际贸易赊销与信用证发展趋势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将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紧密结合的一种全新产融创新模式,得到了迅猛发展,根据McKin-sey&Company(2015)的报告,全球范围内供应链金融业务收入在2010—2014年实现了年平均20%的增长,而可预见的是,到2019年,供应链金融业务收入规模仍能维持15%/年以上的增速。市场规模方面,McK-insey&Company(2015)的报告显示,全球可供融资的、安全度较高的应付账款规模高达2万亿美元;国外研究机构Global Business Intelligence (2016)则指出,在全球范围内,反向保理这一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规模达4 000亿美元。并且,从实践和理论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不仅在规模上巨大,而且在管理和运营模式上,也不断进化创新,从原来银行主导的贸易金融、物流金融,逐步走向了以产业企业主导,甚至以网络生态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如何理解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以及发展阶段,以及,供应链金融之于中小企业的作用,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特质是什么?本章将从理论的视角来加以解读。1.2 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

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源于中小企业资金筹措过程中的困境。从传统意义上讲,企业的资金可以通过内源性融资与外源性融资两个渠道获取。内源性融资主要包括所有者权益、企业留存收益与职工集资,在企业初创期是企业最为依赖的融资渠道。然而,随着企业不断扩张发展,内源性融资逐渐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这时企业将逐步开始依赖外源性融资,并且外源性融资将有助于企业投资新技术而获得较高收益。外源性融资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间接融资则主要包括银行贷款、贴现等。外源性融资的直接融资要求资金提供者必须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有直接的了解与控制,否则就容易形成典型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直接融资的前提条件是资金使用者必须通过信息披露、审计等方式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但这一成本相对于中小企业较小的融资量来说过高。另外,较高的信息不透明程度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因此,能够通过直接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往往是能够产生高收益的企业(诸如创新型科技中小企业),但这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是很难的(林毅夫,李永军,2001)。

间接融资指的是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在我国,商业银行是涉足间接融资的主要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的筛选方法(而非审计等)对融资对象进行甄别,以较低的成本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主要是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双方的博弈过程(王书贞,2007)。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的行为引发了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问题,即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对借款人实行差别待遇(王霄,张捷,2003)。在这一过程中,由于银行面临对贷款的超额需求,并且银行无法分辨其中某个贷方风险,这就会出现学者们所说的逆向选择,即银行不是通过提高利率来对风险溢价进行弥补或通过利率对借款人进行筛选,而是会在一个低于竞争性均衡利率但能使银行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上对贷款申请者进行配给(rationed)。在配给中申请人即使愿意接受较高的利率也不会获得贷款,其原因在于银行认为贷方的较高利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依然无法覆盖借款的风险,从而会降低银行自身的平均资产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银行可供贷款的资金有盈余,也不会接受高利率借款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Stiglitz&Weiss,1981)。因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信息不对称问题。

1.2.1 传统借贷理论的探索

针对上述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传统的借贷理论基于信息收集的视角提出了相应的借贷解决方案,其中最为典型的理论是Stein(2002)提出的硬信息和软信息理论。其中,硬信息(hard information)是指可以被直接证实的信息,如企业的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硬信息的特点是可以通过验证信息直接了解和掌握借方的能力和信用。软信息则是指除了信息供给者以外无法直接、准确地被其他市场参与者证实的信息,如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人品等,这类信息难以量化和传递,只能在一定限制范围内被熟悉的接收方掌握。在此基础上,Berger 和Udell(2002)提出四种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的方法,即基于财务状况的借贷(financial based lending)、基于资产的借贷(asset based lending)、基于信用的借贷(credit scoring)和关系借贷(relational lending)。其中前三种属于交易借贷,与最后一种关系借贷存在明显的差别。关系借贷更多依赖软信息,或者说借方长期以来与贷方所保持的关系(Boot&Thakor,1994),通过这种长期的交往关系,贷方能够更好地掌握借方的状况,从而增强了借款者获得资金的能力。具体来说,在银企关系建立的初期,借款者要支付较高的利率,银行对借款是否有担保要求较高;随着之前贷款合约的成功履约,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深化,银行对企业需要支付借款的成本和担保要求也会逐步降低,对于信任的企业可以降低担保至不需担保,亦即银行和企业之间关系紧密度和贷款利率与担保要求呈现反向关系。在此基础上,Berger和Udell(1995)两位学者深入探讨了关系借贷在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他们同样发现,与银行合作时间的长度显著影响借款利率和担保需求,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在于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基于长期银企关系的关系借贷,由于可以依靠关系所产生的有关借款者品质的有价值信息,从而可以缓解所谓的信贷配给问题。Greenbaum、Kanatas和Venezia(1989)的理论模型也发现借款者与某个特定贷款者之间的关系越紧密,借款者对于贷款者的担保需求越弱。

然而,依赖于银企之间关系的关系借贷也具有局限性,即银行需要通过与中小企业的多次互动才能建立双方的互信关系,而大多数企业并不具有这样的条件;另外,由于银行很难接触(更不直接参与)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产业状况银行不能深刻理解。因此,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存在。

1.2.2 集群网络融资理论

在深入探索金融机构如何更高效地获取有关融资对象真实信息的研究之外,一些研究和探索将视角投放到中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中,试图通过了解企业如何在外部与其他主体发生经营行为以及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情况,来缩小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鸿沟”,从而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绩效。

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借贷技术之外,借助中小企业所在的集群进行融资也是一种选择。Porter(1990)指出,所谓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相互竞争与合作、聚焦于某个产品且相互动态交互的组织所组成的群体,具有聚集(agglomeration)、地理上临近(proximity)、聚焦(concentration)三个特点。企业集群能够实现竞争优势的原因在于集群是由一群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企业构成的,这些企业聚焦某一产业,进行专业的分工协作,并共享、交换相关资源,不仅高效实现了产品的生产销售,还能产生知识积累和溢出效益。应当指出的是,集群企业之间具备所谓的“协同优势”或“互补优势”,这一优势的达成条件是长期合作中建立的对于双方关系的承诺和信任(黄海云,陈莉平,2005)。由于集群相较于分散化、随机化的买卖市场具有地理上的临近性、交易的重复性、产业的关联性,因而促进了个体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依存和信任(DeWitt et al.,2006)。这为集群中的中小企业通过提供担保、个人承诺或两者兼具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资源提供了基础(Hedges et al.,2007)。

许多学者都探索了集群网络融资的内涵,例如王峰娟和安国俊(2009)认为,集群网络融资就是集群中若干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或协议方式建立一个联盟,相互帮助共同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降低融资成本的一种特有方式。孔莉、冯景雯(2009)指出,集群网络融资是一种依托产业集群整体发展并以竞争力为基础,通过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融资的模式。张文君(2010)指出,集群网络融资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用集群企业的产业优势和集聚优势获取融资的模式。

相比单个企业的融资模式,集群网络融资对于金融机构和企业而言都有优势。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集群网络融资能够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首先,集群网络融资能够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原因是集群内部的企业、组织能够高频互动,信息和知识具有溢出效应,各集群参与方的经营情况等信息更易于传播出去,也更容易以低成本的方式被金融机构获取,尤其是集群内的隐性知识这一在传统借贷中无法获取的信息在集群网络融资模式中成为可能。其次,集群网络融资能够降低银行在开展借贷业务时的成本,原因是集群网络融资模式为银行批量为某一类或某一产业企业进行授信提供了平台,银行可以针对集群特征开发适用的审批和风控体系,而不必再逐一对企业进行审核,并可以集中获取借贷所需信息,提高了借贷效率,降低了操作成本。最后,集群网络融资相比传统借贷风险更低:其一是因为银行在开展集群网络融资时将单一企业的借贷风险转化成了集群的整体经营风险,只要集群整体经营良好,企业的偿债能力便能得以满足,因此风险降低;其二是因为经过长期互动后仍然留在集群内部的企业在集群中嵌入程度高,导致企业从集群中迁移的壁垒也很高。事实上,在集群中的企业已经依靠集群形成了效率较高的上下游协作与横向协同模式,也培养了较为成熟的供应体系和客户群,因此企业不愿意轻易从集群中脱离。如果企业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而导致声誉风险,其在集群内的信用同样也会降低,从而失去集群为其提供的竞争优势。研究格莱珉银行的学者指出,格莱珉银行成功的关键在于要求借款的农户设立5人为单位的小组,组成小组的成员经济情况相当,并熟悉彼此的社会背景和还款能力。当某个还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根据信贷政策,整个互助小组的成员未来贷款额度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贷款人会全力按时还款,而其他组员也对借款组员进行督促,或给予借款组员必要的帮助确保其能按时还款(王巍,2014)。这一研究结论同样说明了集群网络融资的“嵌入”优势。

对企业而言,集群网络融资的优势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信用优势。在一个成熟的集群当中,长期表现为诚信经营、诚信生产和诚信执行合约的企业,其信用水平能够更好地得到认证,信用优势更大(赵强等,2005)。第二,信贷优势。企业集群的存在,有助于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基于集群的直接融资产品,且集群中已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对集群中的企业有示范效应,也能带来信贷资源的溢出(杜传文,2004)。第三,集体理性。即企业在集群中与其他企业进行博弈时,需要考虑到未来博弈时其他企业针对该企业在上一轮博弈中所采取行动而选择的对策,集群内良好的竞合关系,所实施的声誉模型将使得企业规避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高连和,2013)。第四,政府支持。产业集群有助于提升特定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区域的经济实力,因此往往会得到政府在融资政策方面的支持。例如,Singh(2006)研究了由印度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三方组建的融资平台机构,加入该平台机构的小企业按期缴纳会费,而平台机构则负责和金融机构接触,获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融资,从而很好地解决了园区建设的资金需求问题。

然而,集群网络融资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这是因为这种基于集群的融资行为是以非交易结构化或者非正式的网络为基础的。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够在这一情景下获得资金,是因为依托于集群信用,尤其是集群内企业相互之间的了解以及因为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人际交往,降低了潜在的信息不对称(Song&Wang,2012)。然而,其缺陷是,虽然它有利于融资方通过了解整体的产业集群及其与其他集群企业的非正式关系来判别特定中小企业的状况,但事实上并没有降低单一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该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能力以及经营效果,对于贷方而言仍然是“黑箱”。尤其是在联保联贷的状况下(在实践中集群网络融资经常会采用集群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一旦该网络中的某一企业失信,产生信用危机,立刻就会引发整体集群网络的连锁反应,产生“雪崩”现象,也就是集体被动失信(郭昊,2012)。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学者提出过于紧密的非正式关系带来的并不是社会资本,而是社会负债(Hansen et al.,2001;Villena et al.,2011)。正是集群网络融资的上述问题,触发了人们开始探索是否存在一种基于紧密的、正式化的网络融资模式,来克服集群网络融资模式的缺陷。这就是供应链金融产生的理论背景。1.3 供应链金融的前期发展

随着企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步意识到供应链运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供应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起源于Martin Christopher 1992年编辑的供应链管理论文集,其中转载了Oliver和Webber(1992,p.64)的文章,他们提出“传统的管理是在相互冲突的管理功能目标中进行权衡,这些功能包括采购、生产、分销和销售,这种做法在产业链上不再奏效,如今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管理,那就是供应链管理”。显然,这一观点将企业的管理活动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供应链管理不仅是企业内部各功能的协调,更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Stevens,1989;Hesse&Rodrigue,2004)。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Stevens提出的企业间运营流程观,他认为企业的运营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分散活动阶段、功能型整合阶段、内部供应链阶段,以及内部和外部供应链利益相关者流程整合阶段。这其中的核心流程便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的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商流和物流通过业务关系将不同的组织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信息流推动了组织之间的信息分享与协同行为,而资金流则加速了资金在组织间的流动,降低了资金占用成本。这一认识推动了供应链金融萌芽——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的出现。

1.3.1 贸易融资

对于贸易融资的探讨始于国际贸易融资(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的业务实践。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当中凸显出几个核心问题。一是贸易周期长,回款慢,这是由于国际贸易往往采用海运,整个交易从订单到运输到结算需要较长时间。二是交易双方彼此不了解,因此需要第三方介入支付环节,确保交易顺利完成。三是单笔交易金额较大,需要融资方面的支持。因此国际贸易融资应运而生,并扮演着重要角色(Auboin&Meier-Ewert,2003)。据统计,全球80%以上的国际贸易当中均有贸易融资的参与和介入(Chauffour&Farole,2009)。根据Humphrey (2009)的分类,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产品包括:信用证(为出口企业提供付款保证,也可直接将信用证贴现作为融资支持)、贸易信贷(贸易双方之间的信贷,包括赊销和预付款行为)、买方贷款(为资金不足的买方提供支付货款的金融支持)。

为了解决国内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出现的账期拖延和资金融通,一些学者和组织将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进行了调整与创新。为了更好地满足供应链企业的复杂金融需求,一种将不同产品进行组合的“结构性贸易融资”应运而生;结构性贸易融资的特点是多种融资、结算产品搭配组合使用,一方面满足企业需求,一方面降低银行风险(徐进亮等,2013)。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结构性贸易融资进行了研究,认为结构性贸易融资能够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提供便利,促进外贸出口,缓解买方和卖方的资金压力,并且作为传统贷款的补充,可以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后的银根紧缩。结构性贸易融资的模式是将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承付融资、卖方信贷、出口押汇、进口押汇、保理、福费廷等产品根据企业需要和风险准入进行组合(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2009;陈四清,2014)。贸易融资的风险主要包括履约风险、商品的市场风险、地域风险、信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等方面。贸易融资相比传统借贷的优势在于:贸易伙伴之间能够更好地评估风险,并能有效应对融资后的道德风险。

1.3.2 物流金融

人类的早期生活就已经有了物流金融的影子。物流金融的形态可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美索布达米亚平原的“谷物仓单”,当时古埃及生产的谷物具有流通价值,因此谷物的仓单成了一种流通媒介,部分地发挥了货币的作用。英国的“银矿仓单”则促成了英镑的诞生,因为最早英国的流动纸币即以兑换一英镑的银矿仓单作为自己的价值基准。随着金融、期货等行业的发展,20世纪初的沙皇俄国出现了一种“谷物抵押”贷款模式,当时俄国的农民在谷物丰收、价格较低时将谷物抵押给银行,获得资金进行再生产,而当谷物价格回升后再出售谷物偿还贷款。在这一模式下,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而农民也因价格回升获得了更多出售谷物的收益,这种谷物抵押模式就是物流金融业务的雏形(胡愈,柳思维,2008)。1916年美国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构建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性法律法规。这一法案明确了仓单不仅可以作为抵押品,还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一系统性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后来仓单在美国农业中广泛作为融资方式使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埋下了重要的伏笔(罗齐等,2002)。后来,仓单广泛应用于大宗商品的交易和抵押,在均衡市场价格、平抑价格波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物流金融的实践以仓单为基础,强调仓储在整个金融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物流金融长期以“库存融资”为核心研究对象。早期的一些学者对物流金融进行了描述性研究,例如Koch等(1948)对过去的基于仓储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控制方式等进行了研究;Eisenstadt (1966)、Miller(1982)则分别研究了物流金融在20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实践方面的进展。之后的一些学者研究了物流金融模式,例如Lacroix和Varangis(1996)将美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物流金融业务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对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进行了介绍。Poe(1997)专门研究了物流金融中基于资产的融资业务,强调了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重要作用。Rutberg(2002)以美国联合包裹速递服务公司(Unit-ed Parcel Service,UPS)(以下简称“UPS”)为例,介绍了物流金融的运营模式。Fenmore(2004)则研究了基于订单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Buza-cott和Zhang(2004)分析了资产抵押融资情况下的存货管理,并将抵押和生产决策进行结合。Bakker等(2004)分析了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采用存货融资模式的机理及功能。Gertzof(2000)指出物流金融业务相比其他融资产品的优势和特征,认为银行应当积极拓展这一方面的业务。随着实践方面的研究逐渐增多,其他一些学者将目光转向了物流金融和库存融资业务中的风险。Wright(1988)认为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存货质押业务当中,如何准确评估存货价值并对存货进行严密监控是风险控制的核心,同时指出存货价值评估与监管对于金融机构的困难性,因此有必要将第三方物流引入到业务当中。Diercks(2004)同样认同了存货监控在物流金融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控方法。Frye(2000)认为质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来自质押物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Coulter和Omumah(2002)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及农村信贷市场面临商品价格波动时应如何确保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执行。Barsky和Catanach(2005)认为物流金融的风险管控有别于传统银行以主体信用为基础的管控模式,前者应当采用覆盖物流金融全业务链条的流程化风控模式。这两位学者还提出物流金融风险包括过程风险、环境风险、IT风险、人力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学者很早就将物流金融纳入供应链金融的范畴,将其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一种形态进行研究。

国内关于物流金融的研究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物资银行”概念。早期学者如陈淮(1987)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当时所谓的“物资银行”主要是指通过物资银行这一平台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使物资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分配,这一概念虽然与现在的概念有较大差异,但其盘活被“锁定”在实体产品中的价值的思想却是一脉相承的。随着物流这一概念逐渐被学者们接受,其概念内涵不断成熟,于洋和冯耕中(2003)、任文超(2004)、王治和王宗军(2005)等学者对物资银行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物资银行是指通过有实力的物流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将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有机结合和封闭运作,从而打破地域束缚并提供动产质押服务,从而确保资金紧张的企业能够获得包括融资在内的一系列服务。邹小芃和唐元琦(2004)是较早系统性提出“物流金融”概念的学者,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高效地利用物流运作过程中的资金流动和信用,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信息流的串联下将物流与资金流进行有效协同。邹小芃和唐元琦(2004)在考虑物流金融时,将贷款、保险、投资、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服务要素均考虑在内,因此他们的定义是一种广义上的物流金融。相比之下,陈祥锋和朱道立(2005)提出的“金融物流”概念则更接近于目前学者们对于狭义物流金融的定义,他们所提出的金融物流是指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提供的集成式物流服务,这种服务范畴包括传统的物流、仓储、流通加工以及金融服务。邹小芃和唐元琦(2004)提出的物流金融与陈祥锋和朱道立(2005)提出的金融物流概念为后续物流金融的研究划定了概念边界。现在一般采用的物流金融定义来自李毅学(2011),他认为物流金融是在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入合作的前提下,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物流金融的核心业务是以物流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存货为依托,通过对整体过程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闭环控制,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一定义涵盖了物流金融的广义和狭义内涵,为广大学者认可。

鉴于存在广义和狭义的物流定义,因此对物流金融模式的探讨也分为两类。一类学者按照广义物流金融的定义,讨论的是物流与融资、结算等银行金融服务、保险金融服务、资产证券化、基金等券商金融服务如何结合,在这一方面邹小芃和唐元琦(2004)、袁红和王伟(2005)做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另一类学者将研究重点放在物流与包括融资在内的银行业务要素进行结合的方向上。在这一类研究中,罗齐等(2002)早期提出的融通仓模式为后续的大量研究做好了铺垫。罗齐等(2002)将融通仓模式定义为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罗齐等(2002)指出,融通仓模式包括信用模式和担保模式,信用模式是指物流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帮助合作企业获取存货质押融资,帮助银行进行授信,并承担监管职能的模式,它提升了合作企业的融资效率;担保模式是指物流企业为需要融资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组织融资企业进行联保、互保的模式,它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融通仓的研究对国内物流金融模式研究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郑绍庆,2004)。后续国内学者在融通仓研究基础上逐步拓展了物流金融模式的研究,例如唐少艺(2005)将其分为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和保兑仓模式三种。陈祥锋(2008)站在商业银行角度,指出物流金融主要可分为基于应收账款和基于存货的两种主要模式,参与方不仅包括融资企业和银行,还包括参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宋焱和李伟杰(2009)认为物流金融包括物流结算模式、物流仓单模式、物流授信模式和综合运作模式四种模式,其中物流结算模式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和承兑汇票三种业务;物流仓单模式包括融通仓和其他衍生业务模式;物流授信模式是指物流企业先从银行获得授信,然后由物流企业向需要融资的企业提供授信的模式;综合运作模式是综合提供以上三种业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模式。1.4 供应链金融的形成与演进

随着对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的深入研究以及实践的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渐被人们广泛关注和认同。严格意义上讲,供应链金融虽然与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有一定的关联,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首先,在产融结合的方式上存在差异。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虽然都是产融结合的形态,但是不同于供应链金融,前两者在结合企业运营维度上存在着不足。贸易融资是企业商流与资金流的结合,在结合的过程中,融资方对物流的管理和把握能力相对较弱。同理,物流金融更多的是物流活动与金融活动的结合,在这一结合过程中,融资方对企业间发生的贸易活动知之甚少(宋华,2015)。而这种状态容易产生违约风险,这是因为贷方对中小企业的业务信息了解得不全面,在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下,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对风险控制的程度下降。确切地讲,在实践中,单纯的贸易融资或者物流金融,容易出现通过虚构贸易行为或者利用虚假物流骗取资金的情况。而供应链金融则避免了上述问题,其在开展金融活动中高度强调对商流、物流的并行控制,因而,供应链金融中的信息广度和丰富度要比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更强。其次,在金融服务的范围上存在差异。贸易融资或者物流金融往往是针对某一笔贸易或者动产产生的金融服务,面向的是单一企业,较难覆盖供应链运营全流程,或者说金融服务活动没有能够覆盖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而供应链金融则不同,它是基于供应链整体业务活动定制的金融服务,能够从系统上把握内部和外部供应链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金融服务的范围更广。正是因为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以往的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探索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特质。

1.4.1 供应链金融内涵探索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与金融两个领域交叉产生的创新。长期以来,供应链一直被认为是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当供应链中的物流与信息流整合已经被许多学者探讨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之时,供应链中的资金要素却长期被学者们忽视。然而近年来,供应链中的资金流激发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兴趣(Pfohl&Gomm,2009;Hofmann&Kotzab,2010)。学者们开始考虑是否有可能将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协同起来,共同创造价值。Timme等(2000)较早探讨了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的内涵,认为供应链金融就是为实现供应链的整体目标,供应链中的一些参与方积极与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银行、保理等)进行协作,并在协作过程中将供应链内部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以及供应链运营过程、供应链其他参与主体和全部资产状况纳入考虑。之后很多学者开始探索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形成各具特色的供应链金融定义。Gelsomino等(2016)认为要区分不同类别的供应链金融,需要考虑各定义中是否涉及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金融机构发挥的作用;二是供应链金融的范围,即是否仅仅涉及反向保理,是否涉及供应链运营中的库存优化,以及是否涵盖固定资产融资等。第一个因素主要是考虑了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的作用,有些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系列短期资金解决方案,关注的是供应链交易中的应收以及应付,在这种状况下,贷方的直接参与成为供应链金融的必要因素。第二个因素主要考虑的是供应链金融可能的业务范围,有些研究不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系列短期资金解决方案,而且仅仅就是保理性业务,是服务于买方对供方的资金优化(反向保理)。而另一些研究则认为供应链金融涉及协同性库存管理。对供应链运营中库存以及应收应付的管理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对供应链整个运营资金的管理。甚至有些研究更拓展了对供应链金融的理解,即供应链金融不仅是对整个链条的运营资金管理,而且还包括了固定资产融资(Gomm,2010;Hofmann,2005;Pfohl和Gomm,2009)。目前代表性的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和理解如表1-1所示。表1-1 代表性的供应链金融内涵界定续前表续前表

资料来源:GELSOMINO L M,et al.,2016.Supply chain finance:a literature review.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Logistics mnagement,46(4):348-366.

从以上对供应链金融内涵的探索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发展至今,已经是一个较为广义的金融服务概念。首先,金融活动的开展是针对产业供应链的特定业务而展开的,其基础是产业供应链运营,一方面金融是为产业活动服务,另一方面不同的业务特点以及不同的参与者都会对金融服务产生差别化的价值诉求。其次,供应链金融的宗旨在于优化整个产业的现金流,缩短现金流量周期(cash to cash cycle),让利益各方都能用较低资金成本实现较高的经营绩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供应链金融不仅仅是融资借贷,它包括更为广义的金融服务活动,通过各类组织之间的协同,也包括金融机构和技术服务商共同为产业供应链服务。最后,供应链金融具有优化和发展供应链的能动作用,良好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能解决资金问题,而且能帮助产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因此,供应链金融实质上是供应链参与各方紧密合作,依托供应链运营(供应链交易、物流和信息流),开展金融业务,加速整个供应链资金流动,同时又通过金融业务的创新和管理,更及时有效地推动产业供应链的发展。

1.4.2 供应链金融实践演进

自从供应链金融得到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其运营模式在最近这些年得到了迅猛发展,逐步形成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讲,要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阶段和过程,以及相应特点,需要从两个维度来加以判别,一是供应链金融涉及的主体以及地域范围,亦即供应链金融活动中所涉及的参与主体的多样性程度,有些供应链金融活动可能仅限于供应链中有限的组织和企业,而另一些供应链金融活动可能涉及了多种类型、多个数量的组织或企业。与此相关,由于可能涉及的组织和企业类型和数量较多,因此,金融活动的发生会在不同地域同时展开。二是供应链金融方案的成熟度以及活动的范围。这主要指的是供应链金融方案能否覆盖供应链全流程业务要求,由于供应链运营涉及采购、生产、分销、销售、退货等各个流程和各个环节,因此,供应链金融如果能够综合考虑各种业务形态的特点,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其成熟度就会提高。基于上述两个维度,供应链金融在实践和理论层面形成了四个发展阶段。

从供应链金融实践看,供应链金融演进发展的四个阶段分别是:金融机构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产业企业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专业平台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以及金融科技推动的供应链金融(见图1-2)。图1-2 供应链金融实践演进

第一阶段是金融机构推动的供应链金融。这一阶段严格意义上讲就是贸易金融和物流金融的运用。在这一阶段中,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推动者是传统的金融机构,诸如商业银行、保理商等,金融机构通过与产业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结合来开展金融服务,控制相应的金融风险。具体地,在这一阶段中,金融机构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主要采用M+1+N的形式,“1”指的是供应链中的核心大企业,“M”和“N”分别是产业供应链中核心大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M+1+N指的是金融机构依托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批量开发M个供应商和N个客户的金融服务。从该阶段的业务形态看,主要是三大类别的金融服务:一是基于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等开展的金融服务,这主要包括保理业务、反向保理、反向采购、保理池融资、票据融资等产品;二是基于库存或者动产而开展的金融服务,如静态抵质押、动态抵质押、标准仓单质押、普通仓单质押等产品;三是基于预付而开展的金融服务,如先票/款后货融资、保兑仓等产品。这一阶段控制风险的手段主要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金融机构对于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征信,从供应链运营的角度看,作为供应链金融推进者或者服务商的金融机构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供应链业务的运作过程中,或者说它们没有介入实际的供应链交易、供应链物流,因此,没有直接获取、监控和掌握供应链信息。

第二阶段是产业企业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与第一阶段不一样,该阶段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组织不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而是产业中的核心企业,诸如产业供应链中的生产制造企业、分销服务提供商或者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它们基于自身的供应链运营体系,向自己的供应商或者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这一阶段的金融业务形态较为丰富,从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者推荐战略供应商/客户,发展到向客户提供动态贴现(dynamic discounting),以及提供买方或者卖方信贷。值得提出的是,这一阶段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既可能需要金融机构的配合(诸如提供统一授信),也可能直接由产业核心企业向下游客户提供信用服务,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动态贴现。动态贴现是供方向买方提供的可灵活决定买方如何、何时支付给供方,从而换取所采购产品或服务的低价格或折扣的方式(prime revenue)。所谓的“动态”指的是买方支付的期限不同,所获得的折让率不同,亦即支付越早,折让越大。在这一阶段,风险控制主要基于产业核心企业所掌控的贸易流、物流和信息流,正是因为产业核心企业要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了解供应链的业务和运营,因此,基于供应链业务管理的金融活动,更容易解决信息不对称以及相应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

第三阶段是专业平台推动的供应链金融。在这一阶段供应链金融的形式逐渐脱离以核心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转向以专业化的平台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第一,在推进主体上,这种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变成了生态和平台的建构者,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平台建构者既不是产业运营的买方或者买方,也不是金融机构,而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第二,在业务流程管理上,供应链金融的推进者并不是供应链运营的直接运作者,因此,其业务流程的管理主要是维护产业供应链运行的秩序,确立合理的交易和物流规则,进行全方位的价值链流程管理。第三,在信用体系的建设上,它注重的不是单个企业的信用,而是整个网络生态的信用。之所以会出现专业平台推动的供应链金融,其原因在于:首先,第二阶段的供应链运营和金融活动是由产业的龙头核心企业来推动和管理的,其服务的对象往往是其直接上下游的合作伙伴,这是一种“链条”化的供应链金融,而无法聚合更为广泛的供应链参与者,特别是无法有效实现同行业的融合合作(即链和链的合作)。其次,产业中除了核心龙头企业之外,还有一些准大型企业,甚至偏中型企业,这些企业在行业中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它们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建构供应链服务体系,并且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其上下游客户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得以涌现,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专业平台推动的供应链金融更能够体现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为一方面它能使每一个供应链金融参与者更为平等地介入供应链服务平台,了解把握相应的信息,而不完全是由核心企业来控制和管理平台,后者如果没有合理的规范,容易形成由核心企业垄断产业信息,就会产生另外一种形式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是通过独立、专业的服务平台将众多的产业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方整合在一起,能够更为有效地形成供应链金融服务市场,从而避免某些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名义盘剥供应商。第三阶段的供应链金融由于聚合了众多的参与方,因此,其金融业务具有高度的融合特点,所谓融合指的是一方面产业活动与各种金融产品之间的高度结合,另一方面不同金融产品形成组合体系服务于产业供应链运营的需求,如同融资借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组织和产品高度结合,相互协同服务于特定的产业场景。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这一阶段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基于网络结构和网络关系的,也就是基于每个组织或企业在网络中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以及实现的边际贡献,同时考虑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状态,综合性地管理和控制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一方面它要比其他阶段更容易掌握中小企业的状况,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然而另一方面对于生态管理的要求,特别是信息化管理的程度,它要更为复杂和艰巨。

随着第三阶段供应链金融的逐步发展,近年来在供应链金融实践中,逐步演化到了第四阶段,即通过金融科技来强化推动供应链金融。第四阶段与第三阶段严格意义上不是明确的断代划分,而是一种递进关系,或者说随着专业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的深化,自然地越来越开始关注和强调金融科技在其中的关键作用。金融科技是金融领域的所有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借助于这些技术能够帮助组织和企业更有效、更透明、更可靠地开展金融服务。这表现为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平台通过融合性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ing)以及大数据(big data)来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这时其业务的开展以及风险的控制不完全基于业务网络结构或强交易关系,而是逐渐融合了数字信息来推进供应链金融。这种新型的供应链金融形态产生的结果,一方面使得金融业务更具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的开放性(能有更多的主体介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均衡性(不同的组织能够均衡获取、分析和掌握生态企业的信息和状态)和公平性(供应链金融能够惠及不同性质、规模的企业以及整个供应链全流程,包括绿色供应链)会逐渐增强。这一状态已成为目前供应链金融实践发展的最新趋势。

1.4.3 供应链金融理论演进

与供应链金融实践演进并行,对供应链金融的理论探索也经历了从金融导向,经供应链导向,逐渐向网络生态导向和金融科技导向演化(见图1-3)。图1-3 供应链金融理论演进

学术界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长期以来可以划分为金融导向和供应链导向(Gelsomino et al.,2016),最初的供应链金融研究大多属于金融导向。金融导向的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系列的创新金融方案[(Camerinelli,2009);(Chen&Hu,2011)],根据这一观点,认为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导向研究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们将供应链金融活动视为短期性融资过程,或者说是基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产生的融资解决方案。Lamoureux和Evans(2011)认为触发供应链金融的活动主要是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诸如订单接收、航运、开立票据以及到期支付等。More和Basu(2013)同样认为供应链金融根据活动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装船前融资、在途融资以及发运后融资。在金融导向的研究中,还有一种观点更为严格地将供应链金融看作是买方驱动的关于运营资金的解决方案,也就是反向保理(Wuttke et al.,2013)。此外,Kouvelis 和Zhao(2017)研究了供应链金融中供需双方不同的信用评级状况下的融资形态,其研究认为,在供应商和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中,如果供应商的信用评级超过一个阈值,供应商收取零利率将使得交易信用比银行贷款便宜。否则,供应商会收取严格的正利率,在这种状况下,贸易信贷和银行贷款的综合使用要比纯贸易信贷更符合存货融资的要求。而这个阈值受零售商运营资金状况、供应商资金状况以及产品毛利的影响。

供应链导向的研究与前一类不同,该类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立足于供应链运营而产生的,即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库存优化降低运营资金需求,产生融资行为,或者将运营资金转移给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的供应链参与者。Pfohl和Gomm(2009)在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模型时就立足于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的情境。Randall和Farris(2009)分析了供应链两个参与者之间的库存转移对供应链金融的影响。值得提出的是Hoberg等(2017)运用二手数据分析了资金约束对于库存管理是否会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企业在从事库存决策时是否考虑到了资金成本,其研究发现受资金约束的企业并没有能够降低库存,相反资金约束越少的企业库存越低,其研究揭示了目前的资金约束状况尚未被纳入供应链库存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供应链导向的研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关注融资的客体对象(诸如抵质押物),也就是供应链运营中的经营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如Gomm (2010)以及Pfohl和Gomm(2009)就提出供应链金融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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