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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03: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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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肯·福莱特,孙璐(译)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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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谎言

致命谎言试读:

历史备注

美国的第一颗空间卫星“探索者一号”原定于1958年1月29日发射。然而,当天深夜,发射时间被推迟至次日。官方公布的理由是天气原因。可是,到卡纳维拉尔角观看卫星发射的人们却提出质疑:当天是一个晴朗、阳光明媚的典型的佛罗里达州晴天。但美国陆军却声称,是一种叫作“高空急流”的天气现象妨碍了卫星的发射。

次日晚间,发射再次推迟,理由与前一天一样。

1月31日,星期五,官方终于决定进行尝试性发射。从1947年开始,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已经投入数百万美元进行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试图找到有效的药物或其他秘密的方法完全控制正常人——无论他们是否出于自愿——让他们根据命令来行动、讲话、吐露最宝贵的秘密,甚至忘记下令者想让他们忘掉的东西。——约翰·马克斯《寻找“满洲候选人”:中央情报局和精神控制》, 1979年PART 1第一章凌晨五点

朱庇特-C型火箭竖立在卡纳维拉尔角26号发射场的发射架上。为了保密起见,火箭上覆盖着大块的帆布护罩,只有尾部暴露在外,从这个部位可以看出它是美国陆军中常见的“红石”运载火箭,但是披着“罩袍”的其余部分,构造却是极不寻常的……

他是被吓醒的。

更惨的是,他惊魂未定:心脏狂跳,喘息不止,身体紧绷,就像刚刚做完噩梦那样。而且,清醒过来并没有让他摆脱恐惧,他隐隐觉得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却并不知道是什么事。

他睁开双眼,隔壁房间投射过来的暗淡光线笼罩着周边的物体,显得模糊一片,只能辨认出它们的大致轮廓,周围虽然都是些他熟悉的东西,却处处透着一种凶险的意味。从附近的某个地方传来水在储水箱中流动的声音。

他想要冷静下来,于是吞了口唾沫,努力以惯常的速度呼吸,试图理清思路。他躺在坚硬的地面上,浑身冰冷疼痛,还有种宿醉未醒的感觉:头疼,口干舌燥,想要呕吐。

他坐直身体,因为恐惧而全身打战。强力消毒水清洗过的潮湿地板泛出令人厌恶的味道。他发现眼前有一排洗手池。

这是一座公共厕所。

他感到恶心,自己竟然睡在一间男厕所的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身上的衣物很齐全,穿着一件外套,脚上是厚重的靴子,不过他觉得这些穿戴不是自己的。他的恐慌逐渐平息下来,但却被一种更加深刻的恐惧取而代之,这种感觉不那么令人情绪激动,却使他有更充分的理由焦虑不已:他遇到的事情一定糟糕透顶。

他需要照明。

他站起来四下打量,在昏暗中张望,猜测门的位置。他伸出胳膊,探测前方是否有看不见的障碍物,结果碰到一堵墙,于是就像螃蟹那样贴墙横走,双手继续摸索,触到一个似乎是玻璃制成的冰冷平面。“可能是一面镜子。”他猜想。接着摸到一个纸巾架,然后是个金属箱,或许是台自动售货机。最后,他的手指碰到一个开关,便把开关打开。

明亮的灯光倾泻在白瓷砖墙上,厕所地面是水泥的,一排隔间的门全部开着,角落里好像还有一堆旧衣服。他绞尽脑汁回想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昨天晚上发生过什么?没有印象了。

那种歇斯底里的恐惧感又回来了,他意识到自己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

他咬紧牙关,防止自己叫出声来。昨天……前天……脑海一片空白。他叫什么名字?不知道。

他转到水池旁边,池子上方安着一块长长的镜子,镜中映出一个流浪汉,头发乱七八糟,脸脏兮兮的,眼睛瞪得挺大,神色癫狂。他盯着流浪汉看了一秒钟,突然惊恐地意识到了什么,扭过头朝身后注视,接着惊叫一声,镜中的男人做出与他一模一样的动作:那个流浪汉就是他自己。

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恐慌,他张开嘴巴,发出悚然的喊叫:“我是谁?”

地上的一堆旧衣服动了起来,然后翻了个个儿,从里面露出一张脸。有人嘟囔道:“你是个流浪汉,路克,别嚷嚷。”

他的名字叫路克。

因为得到了这点信息,他甚至对回答者产生了些许感激之情。虽然只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远远不够,但这至少算是个可以去集中注意力回想的线索。说话的那个男的穿着一件破烂的花呢外套,腰间扎着一条绳子权当腰带,脸也很脏,不过年纪不大,一副狡猾的模样。只见他揉着眼睛小声抱怨道:“我头疼。”

路克问:“你是谁?”“我是皮特,你个白痴——你瞎了吗?”“我没——”路克吞下要说的话,抑制着慌乱的情绪,“我失忆了!”“没啥好奇怪的。你昨天灌了一大瓶酒,不失忆才怪!”皮特舔舔嘴唇,“那瓶该死的波本,我可是一点儿都没喝到。”

波本酒可以解释他的宿醉感,路克想。“但我为什么要喝掉一整瓶?”

皮特嘲弄地说:“这是我听过的最弱智的问题。当然是为了喝醉!”

路克吓了一跳。他竟然是个酗酒的无业游民,还睡在公共厕所里。

他觉得渴得要命,就趴到水池上,拧开龙头,就着水管喝里面的冷水。这让他感觉好了一些,他擦擦嘴,强迫自己再照一次镜子。

现在他的表情冷静了许多,癫狂的神色不见了,代之以迷茫和惊愕。镜子里的他看起来不到四十岁,深色头发,蓝色眼睛,既没留络腮胡子也没有唇髭,脸上只有一片浓密的黑胡茬儿。

他转身看着同伴。“路克什么?”他问,“我姓什么?”“路克……什么的,我他妈的怎么知道?”“我怎么变成这样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皮特站起来。“我得吃早饭。”他宣布。

路克也觉得饿了。他不清楚自己有没有钱。他开始翻衣服口袋,从雨衣和夹克开始,一直翻到裤子。所有衣袋都是空的。他没钱,没有钱包,连块手绢都没有,也没有私人物品,更不用说什么线索了。“我分文没有。”他说。“别开玩笑了,”皮特挖苦道,“来吧。”他晃晃悠悠地钻进一条走廊。

路克跟在后面。

再次见到光时,他又吓了一跳。他置身于一座庞大的庙宇,空旷的四周安静得古怪。大理石地面上放着一排排的红木长凳,像是教堂长椅,不过前来朝拜的会众可能只有鬼魂。巨大的房间周围有几排柱子,顶端架着一根横梁,上面站着一群怪异的石头武士,戴着头盔保卫神圣的庙宇。它们的头顶是高耸的穹顶式天花板,装饰着镀金的八边形图案。路克的脑子里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他觉得自己是某种奇怪的宗教仪式的祭品,就是这个仪式让他失去了记忆。

他敬畏地问:“这是什么地方?”“华盛顿特区的火车总站。”皮特说。

路克不再胡思乱想,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他放松地打量着墙上的污垢,大理石地面上被踩扁的口香糖,还有角落里的糖纸和烟盒,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他身处一座宏伟的火车站大厅,不过现在正是清晨,这儿还没有被乘客填满。刚才他是自己吓唬自己,就像在一间黑暗的卧室里幻想着妖怪的孩子。

皮特朝着一扇标有“出口”字样的凯旋式拱门走去,路克加快速度跟在后面。

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吼道:“嘿!嘿!你们两个!”

皮特哼了一声:“啊——噢。”随即加快了脚步。

一位壮汉逼过来,一套铁路制服紧绷在身上,他义正词严地问:“你们这些要饭的是从哪来的?”

皮特哼哼唧唧地说:“我们马上走,马上走。”

路克觉得受到了侮辱,竟然在火车站被一位胖警官撵了出去。

警官似乎觉得只把他们撵走还不够。“你们在这儿过的夜,对吧?”他寸步不让,“你们知道这是不允许的。”

虽然觉得自己“罪有应得”,但被人像小学生一样训斥还是令路克恼羞成怒,他昨晚可是在厕所里过夜的。他压下一句顶撞的话,快步走开。“这里可不是廉价旅馆,”警官继续说,“该死的无赖,快滚吧!”他猛地推了一下路克的肩膀。

路克一下子转过身,面对着警察。“别碰我。”他说,那既冷静又不乏威胁的语调让他自己都吃了一惊。警官立刻闭上了嘴。“我们马上就走了,你不用再多说什么话——明白了吗?”

那人向后退了一大步,看起来挺害怕。

皮特抓住路克的胳膊。“我们走。”

路克觉得羞愧:那家伙虽然是个爱管闲事的笨蛋,但是他和皮特是游手好闲的流浪汉,铁路部门的雇员有权把他们赶出去,自己没有必要恐吓他。

他们穿过宏伟的拱廊,外面天还没亮,几辆汽车停在车站门前的环形交叉路口周围,不过街道很安静。天很冷,路克裹紧了身上的破衣服。时值冬季,清晨的华盛顿特区覆盖着寒霜,从气候来看,现在可能是一月或者二月。

可他不知道如今是哪一年。

皮特向左一拐,他明显知道该去哪里,路克紧随其后。“我们去哪?”他问。“H街上有个教堂,我们可以吃到免费早餐,要是你不介意唱一两句赞美诗的话。”“我快饿死了,让我表演全套的清唱剧都没问题。”

皮特从容地沿着一条曲里拐弯的路线前进,两人逐渐穿过一片房租低廉的街区。整个城市还没有睡醒,一排排房子里面全是黑灯瞎火的,商店、小饭馆和报摊也都没开始做生意。有栋房子的卧室窗户上挂着廉价的窗帘,路克盯着它,想象着窗帘后面有个男人盖着毯子正在熟睡,他老婆热乎乎地躺在旁边。思虑及此,路克感到一阵嫉妒。一般人这个时候还在梦乡里沉睡,而他只能和那些不得不在黎明前早起、到外面寒冷的街道上求生计的男男女女为伍:穿着工作服、拖着步子赶早班的男人;包裹着围巾手套、骑着自行车的青年人;在灯火通明的公交车厢里独自抽烟的女人。

那些令人不安的问题在他的脑子里翻覆,就像要煮开了一样。我酗酒多长时间了?试过戒酒没有?有没有能帮助我的亲人?我是什么时候遇到皮特的?我们俩从哪里弄的酒?又在哪里喝的酒?可是皮特看起来不爱说话,路克只能耐心等待,巴望着皮特在吃过东西之后能够吐露一言半语。

他们来到一座小教堂,这教堂夹在电影院和烟店中间,一副傲然不群的模样。从教堂侧门进去,走下一段楼梯,就是地下室。这是一处狭长的空间,天花板很低——八成是个地窖,路克猜测。房间的一头摆着一架立式钢琴,还有个小布道坛,另一头设有炉灶。地下室中段放着三排搁板桌和条凳,三个流浪汉已经坐在那里了,他们一人占据一张桌子,正耐心地盯着眼前的空气。在炉灶那头,一个身材矮胖的女人翻搅着一口大锅里的东西。在她旁边看守咖啡壶的是个灰胡子男人,戴着牧师硬领,面带微笑地说着:“请进,请进!进来暖和一下。”语气透着欢快。路克小心翼翼地和他打招呼,有点不相信真有这样的好人。

跟外面的严寒相比,里面的确暖和。路克松开自己脏大衣上的扣子。皮特说:“早上好,洛纳根牧师。”

牧师说:“你以前来过吗?我忘记你叫什么了。”“我叫皮特,他叫路克。”“你们和耶稣的门徒重名!”这位牧师的友善看起来发自真心,“现在还不到吃早餐的时候,但是可以喝点新鲜咖啡。”

每天都要起个大早,给一屋子麻木不仁的闲汉供应早餐,竟然还能保持愉快的心态,路克想知道洛纳根是怎么做到的。

牧师往厚重的马克杯里倒咖啡:“奶和糖都要?”

路克不清楚自己过去是否喜欢喝奶和糖都加的咖啡,只能含糊地回答:“是的,谢谢。”然后接过杯子喝了起来,他感觉杯中物的奶味和甜味都非常足,甚至令人生腻,因此猜测自己过去一般都是喝清咖啡的。不过,咖啡成功地减轻了他的饥饿感,路克迅速把它喝完。“过几分钟让我们来祈祷。”牧师说,“祈祷完毕之后,洛纳根太太最拿手的燕麦粥恰好能熬到火候。”

路克觉得自己刚才是在胡乱猜疑,看来洛纳根牧师的好脾气和乐于助人都不是装出来的。

和皮特一起在粗糙的木板桌前坐下,路克开始打量他的这位同伴。之前他只注意到皮特的脸很脏,衣服破烂不堪,而现在他进一步发现皮特没有长期酗酒者常见的特点:皮肤上没有血丝,脸上没有干燥剥落的皮屑,也没有割痕或者瘀青。也许是因为皮特太年轻了——路克猜他大约只有二十五岁。皮特脸上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从右耳一直延伸到下颌骨,牙齿参差不齐,颜色发黑,他嘴巴上留的那一撮深色小胡子可能纯粹是为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掩盖这一口坏牙的。看来,决定留胡子的那个时候,皮特还比较注意自己的外表。可现在,路克能够感受到这人内心深处压抑着一股愤怒,他猜想皮特憎恨这个世界,也许因为这个世界是让他变得丑陋的元凶,也许出于别的原因,皮特或许自有一套道理,认为这个国家是被一些他所痛恨的群体给搞糟了,比如那些亚裔移民和自负的黑人,甚至存在着一个秘密操纵股票市场的邪恶矮人(只有十英寸高)地下俱乐部。“你在看什么?”皮特问。

路克耸耸肩膀,没有回答。桌上有一叠报纸,摊开的那一面印着填字游戏,旁边搁着一段铅笔头,路克漫不经心地扫视报上的方格,拿起铅笔,开始填写答案。

更多的流浪汉溜达进了教堂,洛纳根太太搬出一摞沉重的大碗和一堆汤匙。路克的填字游戏只剩下一个单词没有解决,谜面是“丹麦的一个小地方”,答案由六个字母组成。站在路克身后的洛纳根牧师看到那些填好的格子,挑起眉毛,露出惊奇的神色,他轻声对妻子说:“噢!这么灵活的头脑,可惜了。”

路克很快想出了答案:HAMLET(哈姆雷特)。填完格子之后,他想,我是怎么知道的?

他翻开报纸,看头版上的日期,上面印着的是“1958年1月29日”。一条新闻标题“美国卫星尚未离开地球”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顺着标题读了下去:

卡纳维拉尔角,星期四:今天,鉴于多起技术问题,美国海军放弃了第二次发射“先锋号”空间火箭的计划。

两个月前,“先锋号”第一次发射惨遭失败,火箭在点火两秒钟后爆炸,之后军方决定再次发射。

为了与苏联的“伴侣号”人造卫星匹敌,美国希望发射一颗空间卫星,目前该卫星正捆绑在美国陆军的“朱庇特”火箭上。

钢琴中传出一个刺耳的音符,路克抬头观看,发现洛纳根太太正在弹一首他熟悉的赞美诗的前奏,当她和丈夫唱起“何等恩友,仁慈救主”的时候,路克也跟着唱起来,他很高兴自己还记得这首曲子。

波本威士忌的效力很是奇怪,他想。他能做填字游戏、会唱以前学会的赞美诗,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什么。也许多年来的酗酒习惯弄坏了他的脑子,他很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事听之任之。

赞美诗唱完,洛纳根牧师选读了几段《圣经》章节,然后向所有听众宣布他们都是能够得救的。这群人确实需要拯救,路克想。不过,他还不打算把信仰放在耶稣身上,至少先得搞清楚自己是谁再说。

牧师又发表了一段即兴祈祷。做过餐前感恩祷告,人们排成一队,洛纳根太太给他们盛好热气腾腾、加了糖浆的燕麦粥。路克连吃三碗,感觉好了许多,宿醉反应迅速消退。

按捺不住种种疑问,他来到牧师面前:“先生,你以前是否见过我?我失去记忆了。”

洛纳根凝神注视他:“我不认为我见过你,但我每个礼拜都要和好几百人碰面,也许会弄错,你多大年龄?”“我不知道。”路克说,自觉荒谬可笑。“我觉得你还不到四十岁。你没有过多长时间苦日子,长期受苦的人没有完整的,而你走路却很轻快,你的皮肤上虽然有灰尘,却没有斑点,而且足够机智,做得了填字游戏。现在就开始戒酒吧,你就又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牧师讲的最后一句话,不知他对人说过多少遍,路克想。他允诺道:“我打算试试。”“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告诉我。”洛纳根说。这时,一个看上去有些智力问题的年轻人一个劲儿地拍着牧师的胳膊,洛纳根转过身去,耐心地朝他微笑。

路克又问皮特:“你认识我多久了?”“我不知道,有段时间了吧。”“昨晚之前,我们都是在哪儿过夜的?”“放松点,好吗?你的记忆早晚会回来的。”“我得搞清楚我是从哪来的。”

皮特支吾道:“我们得来一杯啤酒,啤酒能帮我们思考。”说完便朝门口走去。

路克拽住他的胳膊,语气坚决地说:“我不想喝啤酒。”皮特似乎不希望路克了解自己的过去,也许他是害怕失去一个同伴。好吧,虽说这样确实很糟糕,但是比起和皮特做伴,路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说实话,”他说,“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以为你是葛丽泰·嘉宝?”“我说真的。”“你需要我给你把风,你一个人成不了什么事。见鬼,你连自己多大了都不知道。”

皮特露出绝望的眼神,路克不为所动:“感谢你的关心,不过你没打算帮我弄清楚我是谁。”

沉默了一阵,皮特肩膀一耸:“你说对了。”他再次向门口走去,“再见,也许吧。”“也许。”

皮特走了出去。路克与洛纳根牧师握手,“谢谢你所做的一切。”他说。“希望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牧师对他说。

路克走上楼梯,出门来到街上。皮特站在下一个街区,正和一个穿绿色华达呢雨衣、戴同款帽子的男人说话——路克猜他大概是在乞讨买啤酒的钱,于是他朝相反的方向走,在第一个路口转了弯。

天仍然黑着,路克觉得脚冷,这才意识到自己只穿了靴子,里面没穿袜子。就在他匆匆赶路之际,一片轻盈的雪花从天而降,路克放慢了脚步,想起自己并没有需要匆忙的理由,所以走得快还是慢都无所谓了,于是他便停下来,站在一道门廊里避寒。

他现在无处可去。第二章上午六点

火箭三面环绕着钢结构的吊架。所谓吊架,实际上是经过改造的油田井架,下面有两组轮子,可以在宽轨上滑动。整个服务模块比一幢联排别墅还要大,发射之前会后退300英尺。

埃尔斯佩思从睡梦中醒来,担心着路克。

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因为担心着爱人而感到心头沉重。然后,她打开床头灯,坐了起来。

她住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房间的装饰是以太空探索为主题的。落地灯是火箭的形状,墙上的画里有行星、新月和描绘出行星运转轨道的不现实的夜空。蓝锆石旅馆是佛罗里达州可可海滩沙丘地区兴建起来的一批新潮旅馆之一,位于卡纳维拉尔角以南八公里远的地方,接待着涌向这里的游客。装修设计师显然认为外太空的主题非常适合这里,但如此怪异的风格使得埃尔斯佩思有一种她是借住了某个十岁小男孩卧室的感觉。

她拿起床头的电话,拨上安东尼·卡罗尔的华盛顿办公室的号码,电话另一头却无人应答。她又给他家里打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出什么岔子了吗?恐惧让她感到有些恶心。她只能安慰自己:安东尼一定是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半个小时之后她会再打一遍电话。开车到办公室去对他来说不会超过三十分钟。

洗澡的时候,她想起自己和路克、安东尼初次见面的情景。战争开始前,他们在哈佛大学读书,而她来自哈佛的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两个男生都参加了哈佛的合唱团:路克的男中音很不错,安东尼则擅长唱男高音。埃尔斯佩思是拉德克里夫合唱团的指挥,他们和哈佛大学合唱团共同举办过一场音乐会。

路克和安东尼是最好的朋友,但两人在一起时就显得比较古怪。他们的个子都挺高,体格健壮,然而两人只有这两点相似之处,除此之外大为不同。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姑娘们称他们为“美女与野兽”。黑色鬈发和优雅的衣着使路克当仁不让地赢得“美女”的称号。安东尼长得不帅,还有个大鼻子和长下巴,他看起来总像是穿着别人的西装,不过姑娘们还是被他的精力和热情所吸引。

埃尔斯佩思很快冲完了澡,穿着浴袍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她把手表放在眼线笔旁边,以便于掌握时间,等三十分钟一到就去打电话。

第一次和路克说话的时候,她也是穿着浴袍坐在一张梳妆台边。那是在一次“抢短衬裤”游戏里。当时,一群哈佛男生——有的喝醉了——深夜从一楼的窗户爬进了宿舍楼。事情已经过去快二十年了,当年她和其他女孩最害怕的竟然是自己的内裤被偷,这一点她现在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那个时候的世界,还能再单纯一点吗?

当时,路克碰巧来到她的房间。他学的是数学专业,和她一样。虽然他戴着面具,她还是认出了他穿的衣服:一件浅灰色的爱尔兰花呢夹克,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带红点的棉手帕。一和她单独相处,路克就显得紧张,似乎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很愚蠢。她微笑着指指衣柜,说:“顶层抽屉。”看到他从里面拿出两条漂亮的蕾丝白色衬裤,埃尔斯佩思立刻感到有些后悔——这些衬裤可不便宜。不过,第二天,他就邀请她约会了。

她收回思绪,集中精力化妆。今天早晨的工作比平时难办,因为她昨晚睡得不好。粉底令她的脸庞光滑,鲑鱼粉色的唇膏使双唇闪亮,虽有拉德克里夫学院的数学学位在手,她仍然希望在工作时打扮得像个时装模特。

她梳了梳头。她的头发是红棕色的,剪成流行的样式:长度刚到下巴,披散在背后。她迅速穿上绿底棕褐色条纹的无袖棉罩衫,系好深棕色的漆皮宽腰带。

二十九分钟过去了,她准备给安东尼打电话。

为了熬过最后一分钟,她想着29这个数字。这是个素数——只能被1整除——但是,除此之外,这个数字就没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了。唯一不同寻常之处,就是29加上2x2所得出的结果。当x从0到28的范围内取值时,得出来的结果都是素数。她开始心算出整个数列:29、31、37、47、61、79、101、127……

她拿起电话,再次拨打安东尼办公室的号码。

还是没有人接。第三章1941年

埃尔斯佩思·图米在和路克初吻的那一刻爱上了他。

大多数哈佛男生都不知道怎么接吻。他们要么猛亲一气,把女孩的嘴唇弄得瘀青红肿,要么把嘴张得很大,像个吸尘器一样。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楼大院里,离半夜零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路克第一次亲她,他热情澎湃,却不失温柔。他的嘴唇一直在动,从她的嘴唇挪到脸颊、眼皮和喉咙。他的舌尖轻柔地在她的唇间探索,似乎在彬彬有礼地询问能否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甚至都没有假惺惺地推拒一下。事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看着镜子,对着里面的倒影说:“我想我爱他。”

这是六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感觉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强烈。现在,她几乎每天都和路克见面。他们今年都上大四。每一天,两人要么一起吃午饭,要么一起学习几个小时,连全部周末也几乎是一起度过的。

对于大学最后一年就和哈佛男生或年轻的教授订了婚的拉德克里夫的女孩们来说,这并不稀奇。他们会在夏天结婚,度个长期蜜月,然后搬到公寓里住,开始职业生涯,过上一年半载,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不过,路克从未提过结婚的事情。

她坐在弗拉纳根酒吧靠后的一个包厢里看着他,和伯恩·鲁斯坦争论着。鲁斯坦是个高个子研究生,留着浓密的黑色小胡子,一副不好对付的模样。路克的黑头发一直往他眼睛上掉,他抬起左手把头发拢回去,这是他常有的动作。等他年纪大些,干了负责任的工作,他就会抹上发胶,把头发固定在原位,而那样就不像现在这么性感了,她想。

伯恩是个共产党员,很多哈佛学生和教授都加入了共产党。“你父亲是个银行家,”他轻蔑地对路克说,“你也会成为银行家。你当然会觉得资本主义很伟大。”

埃尔斯佩思看到路克的喉头升起一道红晕。《时代》杂志最近提到了他的父亲,说他是大萧条以来成为百万富翁的十个人之一。但是,她猜想路克脸红并非因为他是富家子弟,而是由于他爱自己的家人,讨厌别人批评他的父亲。她为他感到愤愤不平,便对伯恩说:“我们不能根据父母来判断一个人,伯恩!”

路克说:“无论如何,从事银行业是值得尊敬的工作。银行家帮助人们创业,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就像他们在1929年做的那样。”“他们也会犯错。有时候,他们也会帮错了人。士兵也犯错——开枪杀错人——但是,我是不会谴责你是个杀人犯的。”

现在轮到伯恩受刺激了。他曾经参加过西班牙内战——他比在座的人大三四岁——看他的表情,埃尔斯佩思感觉他是想起了自己犯过的什么悲剧性的错误。

路克补充道:“不过,我不打算当银行家。”

伯恩的那个不修边幅的女朋友佩吉感兴趣地向前倾倾身子。和伯恩一样,她也很忠于自己的信念,但她不像他那样尖酸刻薄。“那你想干什么?”“当科学家。”“什么类型的科学家?”

路克向上指指:“我想研究地球以外的东西。”

伯恩鄙夷地笑起来:“航天火箭!简直是小学男生的幻想。”

埃尔斯佩思又一次跳起来维护路克:“算了吧,伯恩,你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伯恩的专业是法国文学。

不过,路克并没有被伯恩的嘲弄激怒。也许他已经习惯别人讥讽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是能够实现的。”他说,“我告诉你点别的事。我相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科学为普通人带来的好处要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

埃尔斯佩思皱起眉。她爱路克,但是,她觉得他对政治的看法太天真。“你的想法太简单了,”她对他说,“只有特权阶层的精英才能享受到科学的益处。”“这不是真的,”路克说,“蒸汽轮船同时改善了水手和越洋乘客的生活。”

伯恩说:“你去过邮轮的引擎室吗?”“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死于坏血病了。”

一个高大的人影映在桌子上。“孩子们,你们到没到在公共场所喝酒的年龄?”说话的是安东尼·卡罗尔,他身上的蓝色哔叽西装皱得让人感觉他刚穿着它睡过一觉。和安东尼一起过来的是个惹人注目的姑娘,见到她,埃尔斯佩思不禁惊奇地咕哝了几句。这个女孩年纪不大,身材娇小,穿着时髦的红色短夹克和一条宽松的黑裙子,头戴红色尖顶帽,帽檐下露出黑色的鬈发。“这是比莉·约瑟夫森。”安东尼说。

伯恩·鲁斯坦问她:“你是犹太人?”

被人这么直接问起,她有点吃惊:“是的。”“这么说,你虽然可以和安东尼结婚,但是不能加入他的乡村俱乐部。”

安东尼抗议道:“我不属于任何乡村俱乐部。”“你会加入的,安东尼,你会的。”伯恩说。

路克站起来和比莉握手,他的大腿却不慎碰到桌子,撞翻了一只酒杯。这种毛手毛脚的情况在他身上并不多见,埃尔斯佩思意识到这是因为他被约瑟夫森小姐迷住了,她顿时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我很惊讶。”他说,向她露出他最迷人的微笑,“安东尼说他的约会对象叫‘比利’的时候,我还以为那是个六英尺高的摔跤手。”

比莉愉快地笑起来,她轻巧地滑进包厢,坐到路克身边。“我的名字是辟拉,”她说,“它来自圣经,辟拉是拉结的使女,但·那弗他利的母亲。不过,我是在达拉斯长大的,那儿的人叫我比莉-乔。”

安东尼坐到埃尔斯佩思身边,小声问:“她漂亮吧?”

比莉实际上算不得漂亮,埃尔斯佩思想。脸太窄,鼻子太尖,深褐色的眼睛太大,眼神专注。之所以让人觉得漂亮,其实是因为她善于搭配:红色的唇膏、帽子的角度、得克萨斯口音和她的活力。比莉正在给路克讲发生在得克萨斯的一些故事,她有时微笑,有时皱眉,摆出各种表情。“她挺可爱。”埃尔斯佩思对安东尼说,“但不知道我为什么过去从未注意过她。”“她总是在工作,不经常参加派对。”“那你是怎么遇到她的?”“我是在福格博物馆见到她的。她当时穿着一件铜纽扣的绿色大衣,戴着贝雷帽。我觉得她像个刚从盒子里拿出来的玩具兵。”

比莉可不是什么玩具,埃尔斯佩思想,她比玩具危险得多。路克不知说了些什么,把比莉逗笑了,她假装警告似的在他胳膊上打了一下。这个动作显然是在调情,埃尔斯佩思想,她生气地打断他们,对比莉说:“今天晚上你打算违反宵禁吗?”

按照规定,拉德克里夫的女生们应该在十点之前回到宿舍。当然,她们也可以申请在外面多待一会儿,但是必须在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还要说明打算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因为学校需要确认她们是否按照自己说的时间回到宿舍。不过,她们都是些聪明的女人,复杂的规定只会促使她们想出更加狡猾的对策。比莉说:“我的请假理由是和一位来看望我的姑妈在丽思旅馆过夜。你编的什么理由?”“没有理由,反正宿舍一楼有扇窗户整晚都会开着。”

比莉压低声音:“实际上,我准备和安东尼的朋友们在芬威过夜。”

安东尼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是我母亲认识的一些人,他们有套大公寓。”他对埃尔斯佩思说,“别摆出那种过时的表情,他们都是些值得尊敬的好人。”“希望如此。”埃尔斯佩思一本正经地说,她满意地看到比莉的脸红了。埃尔斯佩思转身问路克:“亲爱的,电影几点开演?”

他看看手表。“我们得走了。”他说。

为了过周末,路克借了一辆车,是十年前的双座福特敞篷跑车,与那些流线形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汽车相比,它“坐起请求”式样的外形有一种古董的感觉。

路克娴熟地操纵着这辆老爷车,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他们来到波士顿。埃尔斯佩思回想着自己是不是对比莉有些刻薄了。也许是有一点,她感觉,但她并不后悔。

他们去勒夫国家剧院看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新片《深闺疑云》。在黑暗的放映厅,路克伸出胳膊圈住埃尔斯佩思,她把头靠到他肩上。这是一部关于婚姻灾难的电影,她为剧中男女主角的选择感到有些惋惜。

半夜的时候,他们回到剑桥,车子开进纪念碑旁边的车道,面朝查尔斯河停好,旁边就是船屋。车上没有暖气,埃尔斯佩思把大衣的毛皮领子竖起来,倚在路克身上取暖。

他们讨论了那部电影。埃尔斯佩思认为,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在古板的父母压抑下长大的姑娘,如果放到现实世界,根本不会看上加里·格兰特扮演的游手好闲的男主角。路克说:“但是,这就是她爱上他的原因——因为他的危险。”“危险的人有吸引力吗?”“绝对有。”

埃尔斯佩思转到一边,看着月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水面。比莉·约瑟夫森就是个危险的人,她想。

路克察觉到她的烦乱,就换了个话题。“今天下午,戴维斯教授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可以立即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他为什么这样说?”“我曾经对他提起过,我希望去哥伦比亚大学。他说:‘为什么呢?留在这里吧!’我解释说,我家人在纽约。他就鄙夷地说:‘家人?哈哈!’好像我要是为了看不到我的妹妹而发愁,就不是个合格的数学家。”

路克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的母亲是法国人。一战结束时,他父亲在巴黎遇到了她。埃尔斯佩思知道,路克喜欢他的两个十几岁的弟弟,甚至溺爱他十一岁的妹妹。“戴维斯教授是个单身汉,”她说,“他为事业而活。”“你想过读研究生吗?”

埃尔斯佩思的心漏跳了一拍。“我应该读吗?”他的意思难道是让她和他一起到哥伦比亚大学去?“比起哈佛的大部分男人来,你是个更加优秀的数学家。”“我一直想到国务院工作。”“那你得住在华盛顿。”

埃尔斯佩思可以肯定的是,路克没打算谈论这个话题。他只是无意识地把心中的想法讲了出来。这是男人的通病,讲话不过脑子,无论说出的内容是否会影响他们的人生。但是,面对两人可能会分别去不同的城市这个问题,他似乎有些沮丧。至于问题的解决方案,就是要么她跟他走,要么他服从她,她欢快地想。“你爱上过什么人吗?”他突然问。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他补充道:“这是个非常私人的问题,我没有权利问的。”“没关系。”她说,她不介意和他讨论爱情问题,“实际上,我曾经爱过。”她看着他沐浴在月光中的脸,满意地看到一丝不快的表情从上面闪过,“我十七岁的时候,芝加哥有家钢厂闹罢工。那时候我的政治意识很强,就作为志愿者去帮助他们,送送消息、冲冲咖啡什么的。我给一个年轻的罢工组织者做助手,他叫杰克·拉格,我爱上他了。”“他爱你吗?”“感谢上帝,他不爱我。他二十五岁,觉得我还是个孩子。他对我很好,人也有魅力,但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她迟疑地说,“但是,他亲过我一次。”她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路克这些,但她觉得自己需要讲出来,卸去思想上的负担。“当时就我们两个人在里间打包传单,我说了什么话,把他逗笑了。我甚至忘记当时说了什么。‘你是块宝石,埃利。’他说——他喜欢把别人的名字缩短,他肯定会叫你‘卢’。接着,他吻了我,就在嘴唇上。我差点高兴死。但是,他亲完之后,接着打包传单,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觉得他确实爱上你了。”“也许吧。”“你和他还有联系吗?”

她摇摇头:“他死了。”“那么年轻!”“他是被杀害的。”她忍住突然涌出的泪水。她最不希望路克以为她还爱着那段关于杰克的回忆。“钢厂雇了两个休班的警察,把他堵在巷子里,用铁条打死了他。”“老天!”路克瞪着她。“镇上的人都知道是谁干的,但没人被抓起来。”

他抓住她的手。“我只在报纸上读到过这种事,看起来总不像是真的。”“是真的。工厂不能一直停工。任何阻碍这件事的人都必须除掉。”“听你的意思,工厂跟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差不多。”“我觉得差别不大。但是,我再也没有卷入这件事,我受够了。”她突然想起路克一开始是在谈论爱情,而她却傻乎乎地把话题转向了政治,于是埃尔斯佩思转回去问他:“你呢?你爱过吗?”“我不确定,”他犹豫地说,“我不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爱。”这是典型的男孩的回答。接着他吻了她,她放松下来。

她喜欢在接吻的时候用指尖触碰他,轻抚他的耳朵和下巴的轮廓,还有头发和脖子后面。每当他停下来端详她,想寻找一丝微笑的蛛丝马迹的时候,那情景就让她想起《哈姆雷特》里奥菲莉亚说的话:“他目不转睛地端详着我的脸,好像想画它一般。”然后他会接着亲吻她。想到他如此喜欢自己,她的感觉好得无以复加。

过了一会儿,他松开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想知道结了婚的人为什么会觉得无聊,”他说,“他们没有必要离婚。”

她喜欢他对婚姻的这个看法。“我猜,是孩子让他们感到厌倦的。”她笑着说。“你想将来要孩子吗?”

她感觉自己的呼吸加快了。他这样问是什么意思呢?“当然想。”“我想要四个孩子。”

和他的父母一样。“男孩还是女孩?”“男女都有。”

谈话暂停了一阵。埃尔斯佩思什么都不敢说。沉默不断扩大。最后,他终于严肃地转过脸来看着她:“你觉得怎么样?生四个孩子?”

这是她一直在等待的暗示。她快乐地笑起来。“如果他们是你的孩子,我愿意。”她说。

他又吻了她。

气温很快降到无法继续在这里待下去的程度,他们不情愿地开回了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

经过哈佛广场的时候,有个人从路的另一边朝他们挥手。“是安东尼吗?”路克疑惑地问。

是他,埃尔斯佩思看得清楚。比莉和他在一起。

路克停下车,安东尼来到车窗边。“真高兴看到了你,”他说,“我需要你帮忙。”

比莉站在安东尼身后,在寒冷的夜风中簌簌发抖,一脸的不高兴。“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埃尔斯佩思问安东尼。“出了点乱子。我在芬威的朋友们出去过周末了——他们一定把时间搞混了。比莉没地方去了。”

埃尔斯佩思想起,比莉已经对学校撒了谎,要在外面过夜。现在如果回宿舍去,她的谎言就有被拆穿的危险。“我刚才想把她送到房子里去。”安东尼的意思是剑桥的房子,是他和路克住的地方。哈佛的男生称宿舍为“房子”。“我本来打算让她在我们的房间里睡觉,路克和我在图书馆过夜。”

埃尔斯佩思说:“你疯了。”

路克开口了:“我们以前就这么干过。出了什么问题吗?”“有人看到我们了。”“噢,不!”埃尔斯佩思说。女生出现在男生的宿舍里,可是严重地违反校规了,特别是在晚上。男女两个人都有被哈佛开除的危险。

路克说:“谁看见你们了?”“杰夫·皮金和一大群人。”“杰夫·皮金,他倒不要紧,但和他一起的是谁来着?”“我不确定。当时天黑了一半,他们都喝醉了。早晨的时候我去找他们说一下。”

路克点头。“你们现在怎么办?”“比莉有个表兄住在罗德岛的纽波特,”安东尼说,“你们能不能开车带她过去?”“什么?”埃尔斯佩思说,“那儿离这里有五十英里!”“所以一两个小时就够了,”安东尼满不在乎地说,“你觉得呢,路克?”“当然可以。”路克说。

埃尔斯佩思料到他会同意。他认为帮助朋友关乎荣誉,无论自己是否方便,都有责任去做。但不管怎样,她仍然很生气。“嘿,谢了。”安东尼轻快地说。“没问题,”路克说,“不过,现在有个问题,车上只有两个座位。”

埃尔斯佩思开门下车。“请随意。”她愠怒地说,同时为自己的坏脾气感到羞愧。虽然路克帮助朋友脱困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她十分不愿意让他和性感的比莉·约瑟夫森在这辆小车上待两个小时。

路克察觉到她的不快:“埃尔斯佩思,上车,我先送你回家。”

她尽量表现出和蔼的态度。“没必要。”她说,“安东尼可以把我送回宿舍,比莉似乎快要冻死了。”“好吧,如果你肯定的话。”路克说。

埃尔斯佩思真心希望他不要答应得这么快。

比莉亲亲埃尔斯佩思的面颊。“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才好。”她说。接着便钻进汽车,关上门,连“再见”也没有和安东尼说。

路克朝他们挥挥手,把车子开走了。

安东尼和埃尔斯佩思站在那里,看着汽车消失在黑暗中。“该死。”埃尔斯佩思说。第四章上午六点半

白色火箭上用黑体字印着“UE”番号。这是个简单的代码:

——所以,UE就是29号火箭的意思。设置代码的目的是避免让外界知道他们生产了多少枚火箭。

晨光柔和缓慢地覆盖着寒冷的城市。从房子里走出来的人们在寒风中眯起眼睛,抿着嘴,匆匆走在灰色的街道上,赶往温暖明亮的办公室、商店、旅馆或者饭店——他们工作的地方。

路克没有目的地:不知身在何方的时候,哪条街看着都挺好。他想,也许到了下一个路口,他就能灵光一现,找到某种熟悉的感觉——这条街是他长大的地方,或者那座建筑物是他上班的地方。然而,所有的街角都令他失望。

随着天光放亮,他开始研究路上的行人,其中就可能有他的父亲、姐妹甚至儿子。他盼望某个路人会看着他停下脚步,一边拥抱他一边说:“路克,你怎么了?跟我回家,我来帮你!”不过,他的亲戚们也有可能对他视而不见,匆忙离开。他可能做了什么冒犯了家人的事情,抑或是他们住在别的城镇。

他开始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幸运,没有什么过路人会兴奋地叫喊着拥抱他,他也不会突然意识到哪条街道就是自己住的地方。只是走在街上碰运气可不是什么好策略,他需要一个计划,他一定会想出办法弄清自己的身份的。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一个失踪人员。那么一定有一份关于失踪人员特征的清单。谁会留有这份清单呢?一定是警察。

他似乎对几分钟前经过的一所临街的房子有些印象,于是迅速转身往回走,结果撞到一个穿着橄榄色华达呢雨衣、戴着同色帽子的年轻男人。他有种感觉,自己好像以前见过这个人。两人的视线交会,在那个充满希望的瞬间,路克觉得对方似乎认出了自己,然而那人却向旁边看去,尴尬地走掉了。

吞咽着自己的失望,路克试图沿着来路往回走。这难以做到,因为他遇到拐弯和十字路口的时候,大都是随机转弯。不过,无论如何,他迟早都会碰到一个警察局的。

他一边走一边推测着关于自己的信息。他看到一个戴灰色汉堡帽的高个子男人点燃一支烟,满足地深吸了一口,而他却没有抽烟的欲望。他猜想自己可能不吸烟。看着那些汽车,他感觉那些赛车样式的低矮车型更有吸引力,它们是比较新的车。他认为自己一定喜欢速度快的车,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会开车。他也认得自己看到的大部分车的品牌和型号,这是他脑中留存的信息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没有忘记如何讲英语。

当他在一家商店橱窗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时,发现那是一个游荡多年的流浪汉形象。而他看着路人时,能够辨别出他们所处的年龄段,是二十、三十还是四十多岁,或者更老。路克还发现,他能自动地把别人分成比自己老的和比自己年轻的。想到这里,他意识到二十多岁的人看起来比他年轻,四十多岁的显得比他老,所以,他应该只有三十多岁。

这些克服健忘的小胜利让他有一种过度的成就感。

但他完全迷了路。他站在一条风格庸俗的购物街上,两旁是些廉价商店,他厌恶地看着它们:橱窗上贴着打折字样的服装店、二手家具店,还有当铺和接受食品券的杂货店。他突然停下脚步向后看去,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却发现身后三十码开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穿着橄榄色雨衣、戴帽子的男人,正透过商店橱窗看里面的电视。

路克皱起眉,心想,他是不是在跟踪我?

跟踪者一般都是单人独行,很少拿着手提包或者购物袋,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在闲逛,而不是有目标地赶路。那个戴橄榄色帽子的人恰好完全符合这些特点。

想要验证他是不是跟踪者也很简单。

路克走到街区的边上,穿过马路,沿着路的另一边折回。来到最远端的时候,他站在路旁向两边看,发现那个人就在他身后三十码的地方。路克再次穿过马路。为了避免对方生疑,他假装盯着街上的门研究,似乎在看门牌号码。他一直走到刚才出发的地方。“雨衣”一直跟着他。

路克大惑不解,但他的心充满希望地雀跃起来。跟踪他的人一定知道他的一些事——也许包括他的身份。

为了进一步确定自己被跟踪了,他需要登上一辆交通工具,看那家伙会不会也照做。

路克虽然激动,但思维深处似乎冒出一个冷眼旁观的人,向他提问:你是怎么知道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被跟踪的?因为他刚才几乎是一下子就想出了这个确认方法。沦落为流浪汉之前,他是不是做过什么秘密工作?

他决定过一会儿再考虑这个问题。现在,他需要钱坐公共汽车。他的破衣服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一定是把钱都买酒了。但这也不是问题,到处都是钱:人们的口袋里、商店里、出租车里、房子里。

他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发现可以去抢报摊、扒窃手提包、掏衣袋。他瞥见一家咖啡店,一个男人站在柜台后面,有个女招待正在给顾客端咖啡。这个地方不错,什么都可以干。他走了进去。

他的眼睛在桌子上搜寻,寻找客人留下的小费,可是,哪有那么容易。他来到柜台边,一台收音机正播放新闻。“火箭专家宣布,美国只剩最后一次机会在控制外太空方面赶上苏联。”服务员正在制作浓咖啡,大团蒸汽从一台闪闪发光的机器里冒出来,一阵可口的香味飘出,扩张着路克的鼻孔。

一个流浪汉会怎么说?“有陈的甜甜圈吗?”他问。“滚出去,”男人粗声说道,“别再来了。”

路克很想翻过柜台,打开钱箱,然而,他只需要坐公交车的钱,这样做有些过分。这时,他一下子看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钱箱旁边放着一个盖子上有条缝隙的盒子,伸手就能够到。盒子上贴着一幅画,画的是个小孩,还有一行字“不要忘记那些看不见的人”。路克动了动身子,挡住了顾客和女招待看向盒子的视线。他现在只需转移服务员的注意力就行了。“给点零钱好吗?”他说。

男人说:“够了,你赶紧滚出去。”他啪的一声放下一只水壶,用围裙擦擦手,要从柜台里出来,得先蹲下身子,这时候他是看不见路克的。

趁他蹲下的时候,路克拿起募捐盒,让它滑到自己的大衣里。令人失望的是,盒子很轻,不过,晃起来还是格格作响,说明它不是空的。

服务员抓住路克的衣领,飞速把他推出店门。路克根本没反抗,到了门口,那人狠踢了他屁股一脚。瞬间忘记自己在干什么的路克跳着转过身,摆好了打架的姿势。对方立刻现出害怕的样子,退回了店里。

路克自问为什么要生气。他是来乞讨的,而且人家让他走,他没走。好吧,踢他那一脚没有必要,但是他活该——他偷了盲童的钱!

尽管如此,他还是冷静了好一阵子才放下了自尊,转过身,像夹着尾巴的狗一样溜走了。

他躲进一条小巷,找到一块尖利的石头,朝着盒子发泄着怒火,很快便把盒子砸开了。里面的钱大部分是美分,加起来大约有两三美元,他估计。他把钱放进大衣口袋,回到街上。他感谢老天的仁慈,并暗中发誓,等自己走了正路,一定把这三美元还给盲人。

好吧,他想,要不就三十美元。

那个穿橄榄色雨衣的男人站在一个报摊旁边,正在读一份报纸。

一辆公交车在几码开外停了下来,路克不知道这车是去哪的,但那无所谓。他上了车,司机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不过没把他扔出去。“我想坐三站。”路克说。“不管你坐几站,车费都是17美分,除非你有代金券。”

他用偷来的一些零钱付了车费。

也许没人跟踪他。往车厢后部走的时候,他紧张地看向窗外。穿雨衣的男人胳膊底下夹着报纸离开了报摊。路克皱起眉头。那个人应该坐出租车跟着他的。或许他不是跟踪者,路克感到失望。

汽车开动了,路克找了个位子坐下。

他再次奇怪自己为什么懂得这套把戏。他一定接受过从事秘密工作的训练。但这是为了什么?他是个警察吗?也许跟战争有关。他知道曾经发生过战争。美国和德国在欧洲打仗,在太平洋打日本人。可是,他想不起来自己是否参加过这场战争。

到了第三站,他和几位乘客一起下了车。他左右打量眼前的这条街,没看到什么出租车,也没有穿着橄榄色雨衣的人。正在犹疑的时候,他注意到跟他一起下车的一位乘客站在一家商店的门廊里,正在笨拙地掏口袋。在路克的注视下,他点燃一支烟,心满意足地深吸了一口。

这是个高个子男人,戴着一顶灰色汉堡帽。

路克意识到他见过这个人。第五章上午七点

发射台就像一张简单的钢制桌子,有四条腿,桌面中间开了个洞,火箭的喷射物就从这里穿过,由下方的锥形导流板把喷射物扩散到水平方向上。

安东尼·卡罗尔驾驶着开了五年的凯迪拉克“黄金国”汽车沿着宪法大道前进。这车属于他的母亲,一年前他开着这辆车从弗吉尼亚的父母家返回华盛顿,却一直没时间把车还回去。他母亲现在也许已经买了新车。

他把车停在“字母街”的Q楼停车场。“字母街”的房屋是战争期间匆忙搭建起来的,看上去像一排排的营房,占据着林肯纪念堂附近的公共地块。虽然看起来扎眼,但他喜欢这里,因为二战的时候,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度过,为CIA的前身——战略服务办公室工作。这里是黄金时代的象征,那时的秘密机构权力大得没边,无所不能,只需要对总统负责。

CIA是华盛顿特区壮大速度最快的官僚机构,波多马克河对面,弗吉尼亚州的兰里正在兴建一座耗资数百万美元的CIA总部大楼。竣工后,“字母街”将被拆除。

安东尼一直强烈反对CIA迁到兰里,不仅仅是因为Q楼留存了很多美好的回忆。现在的CIA也在政府所在的福格伯托姆商业区的31号楼设有办公室。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安东尼叫嚣着。如果把CIA的办公室分散到各处,与政府的办公室混在一起,外国探员就很难摸清CIA的实际规模和能力。而如果兰里的办公楼启用,任何人都能估量CIA的规模和人力,甚至只要开车到那里转一圈就能猜出它每年的预算。

他输掉了那场争辩。负责人决定把CIA变得更紧凑。安东尼相信,CIA的秘密工作是给不怕死的人和冒险家准备的,战争期间就是如此。然而现在,一帮只会耍笔头子的人和算账的会计占据了高位。

虽然局里给他准备了标有“技术服务部主管”字样的专用停车位,但他不屑一顾,把车停在了正门前面。抬眼望着丑陋的建筑,他想知道这里的拆除是否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现在,在这些官僚争斗中输掉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不过,他仍然是局里握有实权的重要人物。“技术服务部”是委婉用语,实际上这个部门是负责盗窃、电话窃听、毒品测试等非法活动的,它的昵称是“鬼把戏”。安东尼之所以能坐上今天的位置,是因为他是二战英雄,在冷战期间还有着一系列出色的表现。然而,有些人就是要把CIA变成公众想象中的样子:一个单纯的收集信息的机构。

除非我死了,他想。

他不是没有敌人:被他粗鲁的态度冒犯过的上级、晋升遭到他的阻挠的软弱无能的探员、不喜欢政府从事秘密活动的耍笔杆子的家伙都在他的对立面。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一旦他出现什么过失,就会落井下石。

所以,他今天格外谨慎小心。

安东尼大步走进办公楼,他刻意不去想自己最担心的事情,把注意力集中到今天的问题上来:克劳德·卢卡斯博士,昵称路克,全美国最危险的人,一个威胁到安东尼所有的人生目的的人。

昨天大半夜的时间他都是在办公室度过的,他回家只是为了刮胡子和换衬衣。看到他进来,大厅里的保安惊奇地问道:“早上好,卡罗尔先生——您已经回来了?”“一位天使跑进我的梦里对我说,‘回去工作,你这个懒骨头。’早上好。”

保安笑了:“麦克赛尔先生在您办公室,先生。”

安东尼皱起眉头。皮特·麦克赛尔应该和路克在一起,发生什么事了吗?

他跑上楼梯。

皮特坐在安东尼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仍然穿着破衣服,一块污迹遮住了他脸上的红色胎记的一部分。安东尼走进来的时候,他跳了起来,看上去受到了惊吓。“怎么了?”安东尼问。“路克想一个人待着。”

安东尼早就料到了这个情况。“谁接手了?”“斯蒂夫·西蒙斯监视着他,贝茨是他的后援。”

安东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既然路克已经摆脱了一名探员,他就有可能摆脱另一个。“路克的记忆怎么样?”“完全失忆了。”

安东尼脱下大衣,坐到办公桌后面。路克正在惹麻烦,但安东尼已经预料到了,并且做好了准备。

他看着对面的人。皮特是个好探员,能干而且谨慎,但是缺乏经验。不过,他是安东尼的死忠。所有的年轻探员都知道安东尼私下组织过一起暗杀行动:1942年圣诞节前夜,在阿尔及尔刺杀法国维希政府的领导人达尔朗将军。CIA探员虽然也杀人,但不是经常干这种事。探员们都很敬畏安东尼,尤其是皮特,他欠安东尼一份特殊的人情。填写工作申请表时,皮特撒了谎,说他从未犯法,但安东尼后来发现他在圣弗朗西斯科读书的时候因为召妓交过罚款。皮特本应因此被炒鱿鱼的,但安东尼帮他保守了秘密,皮特一直非常感激他。

皮特十分惭愧,觉得辜负了安东尼。“放松,”安东尼以父亲般的口吻对他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皮特表现出感激的样子,复又坐下。“他醒过来就发疯了,”他说,“喊着‘我是谁?’之类的话。我让他冷静下来……但是我犯了个错,我叫他路克了。”

安东尼叮嘱过皮特,要监视路克,但不能告诉他任何信息。“没关系——这不是他的真名。”“接着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皮特。’我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说出来了,我只顾着别让他喊了。”皮特羞愧地承认了这些失误,而实际上它们并不严重,安东尼没有理会他的道歉:“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按照我们的计划,我把他领到教堂,但他提了些狡猾的问题,想知道牧师过去是否认识他。”

安东尼点点头。“我们不应该奇怪。战争期间,他是我们最好的特工。他虽然丧失了记忆,却没有丢掉本能。”他抬起右手揉了揉脸,感到一阵疲倦。“我一直在转移他的注意力,不让他打听他过去的事情。但是,我想他看出了我在做什么。然后他告诉我,他想一个人待着。”“他得到什么线索了吗?发生过什么可能让他知道真相的事情吗?”“没有。他在报纸上读到一篇关于太空项目的文章,但是它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有人注意到他的奇怪之处了吗?”“路克会做填字游戏,牧师觉得挺惊讶,大多数流浪汉连字也不认识。”

事情会变得比较难办,不过仍然可以控制,而且安东尼早就想到了这些。“路克现在在哪儿?”“我不知道,先生。斯蒂夫会抽空来电话的。”“要是他打来电话,你就回去和他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路克逃出我们的视线。”“好的。”

安东尼桌上的白色电话响了,这是他的直通线。他盯着电话看了看,知道这个号码的人并不多。

他拿起话筒。“是我,”埃尔斯佩思的声音,“出什么事了?”“别紧张,”他说,“一切都在控制之中。”第六章上午七点半

火箭的长度是68英尺7英寸,在发射台上的重量是64000磅——但大部分是燃料。卫星的长度只有2英尺10英寸,仅有18磅重。

路克沿着第十八大街向南走的时候,跟踪者跟着他走了四分之一英里。

天色已经大亮,虽然街上熙来攘往,路克还是能够轻易地从街角和公共汽车站拥挤的人群中发现“灰色汉堡帽”的影子。但当他穿过宾夕法尼亚大街之后,“汉堡帽”消失了。他再次怀疑自己可能产生了幻觉:他从一个狂野的世界中醒来,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事情都可能是真的。也许被人跟踪只是他的臆想。但他也不是完全相信这个假设,因为,一分钟过后,他发现那个穿橄榄色雨衣的人从一家糕点铺里走了出来。“Toi, encore. ”他低声叫道,“又是你。”我为什么要说法语?这个问题在他脑海里短暂地闪现了一下就被抛到脑后,他还有更需要担心的问题。此时再也不用怀疑了:两个人像跑接力一样轮番跟踪他,而且衔接得十分流畅。他们一定是专业人士。

他企图弄明白被跟踪的原因。“汉堡帽”和“雨衣”可能是警察——路克也许犯了罪,比如醉酒杀人。他们也可能是克格勃或者CIA派来的探子,不过,像他这样的流浪汉不太可能参与什么间谍活动。最沾边的推断就是,他多年前离开了他的老婆,而现在她想和他离婚,所以雇了私家侦探来搜罗他生活过得如何的证据(也许他老婆是法国人)。

虽然这些假设没有一个有吸引力的,他还是有种兴奋的感觉。他们大概知道他是谁。无论为了什么跟踪他,他们一定知道一些他的事情。至少比他本人知道得多。

他决定把两个跟踪者分开,然后和年轻的那个对质。

他走进一家烟店,拿偷来的一些零钱买了一包“长红”。出了店门,他发现“雨衣”已经消失了,现在跟踪他的是“汉堡帽”。他走到街区尽头,在转角处拐弯。

一辆可口可乐公司的卡车停在人行道边,司机正从车上往下搬箱子,把卸下的货物搬到一家餐厅里。路克走下人行道,来到卡车的另一头藏好,这样他能看到街上,从拐角转过来的人却看不到他。

过了一分钟,“汉堡帽”出现了,一边快步走,一边检查门廊和窗户,搜寻路克。

路克躺到地上,翻身滚进卡车底下,从车身与地面的缝隙向外看,很快发现了跟踪者的蓝色西装裤的裤脚和棕黄色牛津鞋。

发现路克无端消失的那男人加快了脚步,在街上走了个来回,然后钻进那家餐馆。一分钟后又出来,围着卡车转了几圈,接着回到人行道上朝前走,没走几步就开始狂奔。

路克暗中得意。虽然他不知道自己从哪学到的这套把戏,但他似乎很擅长这一招。他从卡车前方爬出来,顺着人行道一侧的挡泥板看过去,发现“汉堡帽”仍然在跑。

路克穿过人行道,转过拐角,站在一家电器商店的门口。他一边假装端详一台售价八十美元的录音机,一边打开烟盒,拿出一根香烟静静等待,一只眼睛盯着街上。“雨衣”出现了。

他个子挺高——和路克差不多——体格健壮,但比路克年轻十几岁,神色紧张。路克的直觉告诉他,这人没什么经验。

看到路克,他慌张地抖了一下。路克直盯着他。“雨衣”挪开视线,贴着人行道的边缘走,想从路克身边绕过去,就像大家都会避免和流浪汉接触那样。

路克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把烟放进嘴里,说:“有火吗,伙计?”“雨衣”不知所措,他犹豫着,看上去很为难。路克开始以为他会一言不发地走掉,但他似乎很快做了个决定。只见“雨衣”停下脚步,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道:“当然。”然后把手伸进雨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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