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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0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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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巧琴《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魏巧琴《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试读:

第一章 保险公司经营导论

1.1 复习笔记

一、保险经营的商品属性

保险经营是一种商品经营,这种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经济保障劳务,它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

1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

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它作为“社会稳定器”、“经济助动器”和“社会管理器”的功能上。(1)社会稳定器

从保险的概念中可知,一方面,保险承保的风险来源于社会。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处理风险的专业机构,将成千上万的投保人所面临的共同风险集中起来,并将其合理地进行分散,将少部分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巨大灾害损失分摊给所有的被保险人,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保障目的。保持社会再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经济助动器

经济助动器功能是从社会稳定器功能中派生出来的,这是保险投资的结果。现代保险企业已经由补偿性企业向既有补偿职能,又有融资职能的综合性企业发展,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并驾齐驱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一种潮流。(3)社会管理器

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具体体现在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四个方面。

①社会保障管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保险一方面可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②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利用积累的风险损失资料和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险公司还直接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防汛防洪等部门,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③社会关系管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介入灾害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有利条件,减少社会摩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④社会信用管理。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培养和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

2保险商品的价值

保险商品的价值从量上考察,是凝聚在保险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保险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保险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经营水平和经营条件成反比。

如果用L表示用于补偿经济损失的那部分价值,用R表示用于将来赔付或其他用途的各项准备金,用C表示保险经营过程中所占用的固定资产转移的价值、各项利息和费用支出,用V表示为提供经济保障劳务所耗费的一切活动价值,用M表示保险公司的利润,也就是保险公司职工的剩余劳动所形成的价值,这样,保险商品的价值可以用L+R+C+V+M表示。

如果用劳动形式来表示,保险商品的价值为物化劳动(L+R+C)和活劳动(V+M)两部分。

如果用资金形式表示,则保险商品的价值为损失赔付金(L)+责任准备金、任意准备金(R)+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C)+工人的工资(V)+税金、公积金、公益金以及奖励基金(M)。

如果用保险费形式表示,保险商品的价值为纯保费(R+L)+附加保费(C+V+M)。

3保险商品的特性(1)保险商品是一种无形的商品。(2)保险商品是一种“非渴求商品”,即消费者不会主动去购买的商品。(3)保险商品的消费是一种隐性消费。

4保险商品的价格

保险商品的价格即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也是被保险人为获得每一单位保险金额的保险保障应缴纳的保险费的比率。保险费率是由不同种类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大小、损失程度的高低以及保险人的费用率大小决定的。(1)保险费率的种类

保险费率可分为理论费率、实际费率和监管费率三种。

①理论费率是保险精算人员依据不同风险单位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而厘定的费率。理论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②实际费率是保险理论费率的市场化,但是保险实际费率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费率,即使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实际费率也是政府宏观监管下的费率。

③监管费率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由保险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对保险实际费率做出的最低要求。

理论费率、实际费率和监管费率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又相互冲突、相互矛盾。

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表现在,理论费率是实际费率的基础,实际费率在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监管费率的限度内,总是围绕理论费率上下波动。

相互冲突和相互矛盾表现为,理论费率是从技术上反映保险公司承保单位的成本,一般对保险双方均是有利的,既能激发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又能保证保险公司对风险事故造成损失的赔付责任;监管费率是为了避免保险公司之间为谋求短期盈利,而牺牲被保险人的利益进行的恶性费率竞争;实际费率无论怎样波动都代表了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2)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①财产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方法

a.判断法,是对每个保险标的评价,判断其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制定出符合特定情况的个别保险费率。

b.分类法,是现代保险经营中确定费率的主要方法,它把具有类似特征的损失风险归于同一承保类别,收取相同的费率,收取的费率反映该类别的平均损失经验数据。

c.增减法,是在分类法确定的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承保标的风险进行增减变动而确定保险费率的方法。

财产保险费率多采用分类法和增减法来厘定。

②基础保险费率

财产保险的基础保险费率又称毛费率,它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

a.纯费率

依照费率厘定的原则,纯费率是一定时期内保险赔款总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率,是一定时期内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情况的综合反映。

从数量上看,保险金额损失率与承保的保险标的数量N、承保标的的保额I,标的发生风险的次数L、受损毁的数量Q、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S、受损标的的赔付额P有关。

保险金额损失率(P/I)等于每个保险标的发生灾害事故的频率(L/N)、每次事故中受损标的数量即损毁率(Q/L)、单位受损标的保险金额中所需赔付的金额即损毁程度(P/S)以及受损标的平均保险金额与承保标的平均保险金额的比例即风险比例(S/Q:I/N)的乘积。

在选择历年保额损失率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有足够年份的保额损失率。至少需要有保险事故发生比较正常的连续5年的保额损失率。

第二,每年的保额损失率必须是基于大量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

第三,保额损失率必须是比较稳定的。

第四,要动态地考虑保额损失率的逐年变化规律。

此外,为了防止各年度实际保险金额损失率偏离保险金额损失率的期望值,保险人通常采用在平均保额损失率上附加均方差的方法来确定其纯费率。

b.附加费率的厘定

附加费率主要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确定的。附加费率的计算公式是:

附加费率=×100%

财产保险的营业费率是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费率相加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费率=纯保险费率+附加保险费率(3)人寿保险费率厘定

人寿保险费率厘定要考虑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①死亡率或生存率

生存率与死亡率来自于生命表。生命表是根据一定时期、一定国家或地区、一定的人口群体为统计基础,计算出某一人群各种年龄的人的生存和死亡概率,并将其汇编而成的一种表格。

为了保证费率计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险公司必须根据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生命表。因此在人寿保险费率厘定选用生命表时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a.当前承保的被保险人的生命状况应与生命表所反映群体的生命规律尽量接近;

b.承保的被保险人足够多,满足大样本的要求;

c.根据科技进步、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的延长,定期对生命表进行修正,以减少误差。

②利息率

由于人寿保险的长期性,保费的收取和保险金的给付之间存在着很长的时间差,因此在寿险费率厘定时还要考虑利息因素。

③营业费用率

由于寿险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开支都由被保险人来负担,因此在附加费率计算时就要考虑营业费用率。

人寿保险费率厘定时,除了要考虑生存率(或死亡率)、利息率、营业费用率这三个要素外,为确保费率厘定的准确、合理,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保单解约率、分红率、残废率以及保单中嵌入的各种选择权被保单持有人行使的概率。

a.解约率。解约率是全年解约保额与年初有效保额的比率,解约率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b.分红率。寿险公司费率厘定时,对死亡率、营业费用率、利息率的选择与确定只有与分红率相匹配,才能保证保单的分红。因此寿险费率厘定时必须考虑分红率的因素。

c.残废率。残废率是指健康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残废的概率。

d.保单中嵌入的各种选择权被保单持有人行使的概率。

二、保险公司的经营环境

保险经营环境是指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种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总称。

1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

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口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

文化环境和市场环境。这些环境因素对保险公司来说属于不可控的因素。(1)自然环境

保险经营的自然环境包括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各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界的不规律变动而导致的自然风险两部分。(2)人口环境

人口环境是指人口密度、出生率、死亡率、人口的年龄结构、地理分布、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因人口的性别差异、文化差异、地域差异、种族差异和职业差异而导致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的差异。人口环境不仅决定了保险市场需求的潜在容量,还决定了保险市场的需求格局。(3)经济环境

保险经营的经济环境包括经济周期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保险业作为第三产业,是构成国民经济总体的最基本要素,国民经济形势作为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直接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另外经济周期对保险业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4)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主要指一个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发展策略和相关法律调整,特别是国家对保险公司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必须在国家既定的宏观政策和法令法规下运作,政策环境的宽松与否直接影响到保险业的经营。

①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调整与公司之间分配关系而实施的政策。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保险公司的纳税金额和结构都会产生影响。

②利率政策

利率政策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杠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频繁地运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当银行利率上调,虽然可以刺激保险需求,但会增加保险投资风险。当银行利率下调,不仅会影响投保人的投保行为和保单持有人的保单维持行为,还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利润。

③汇率政策

汇率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本国经济发展,稳定货币,改善国际收支而采取的政策。随着保险业的全球化,一国的汇率政策也会对保险业务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海外的旅游保险等业务产生影响。

④国家对保险投资的限制

为了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各国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了保险投资的范围和比例。投资限制的宽松与否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和财务的稳定。(5)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活动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如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教育环境、法治环境、道德风俗环境等。社会环境通过人们的生活观念、生活习惯、日常行为、态度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价值观和策略观。

保险公司在研究社会环境因素时,必须明确两点:一是社会环境具有较强的区域性;二是社会环境具有可变性。(6)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甚至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是保险经营中非常重要的文化环境。(7)市场环境

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主要是指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程度以及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方式和竞争激烈程度。保险市场不完善,往往会导致不正当的保险市场竞争,恶性竞争会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此外,保险市场的结构模式和市场的开放程度也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

2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

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主要有劳动者、经营技术、资金、信息等。(1)劳动者

劳动者历来是公司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保险公司的员工也不例外,他们是保险经营活动中最具创造力的经营资源,是保险公司活力的源泉。(2)经营技术

保险经营技术是指保险经营活动中应用的各种技能、技巧、知识和方法,它是保险经营活动的科学基础,也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保险经营技术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技术两大类。(3)资金

资金既是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职能的保证,也是保险公司经营实力的集中体现。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资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从保险资金来源来看,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金。国有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付,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来源于股东。除了资本金外,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缴纳的保险费。

②从保险资金核算来看,由于保险事故发生的随机性以及保险年度与会计年度的不相吻合,保险公司不能把当年的保费收入算作当年的利润,必须按各种保险业务性质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用于保证将来的赔付责任。

③从保险资金积累来看,保险公司的利润除了上缴国家利税外,还必须提存保险总准备金,以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④从保险资金运用来看,由于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种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具有负债性,这要求保险公司投资时首先必须注意资金的安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平衡。

因此,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将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经营的信誉、承保能力、竞争能力和保险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4)信息

信息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者了解公司内外经营环境、确定保险经营决策的依据。

三、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

1保险公司经营的一般原则

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和薄利多销原则作为商品经营的一般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公司经营。(1)经济核算原则

经济核算是指利用价值形式,记录、计算、分析和比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使公司以收抵支,并取得盈利。经济核算原则是商品生产经营的基本原则。

遵循经济核算原则的原因:

①保险商品的生产经营要实行经济核算是由节约劳动时间规律所决定的。

②保险商品生产经营要实行经济核算是由保险公司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决定的。

③保险商品的生产经营要实行经济核算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要求。(2)随行就市原则

随行就市原则是市场观念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商品生产者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行情,通过调整商品结构和调整商品价格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的主动性行为。

保险经营必须遵循随行就市原则,因为保险市场上同样存在着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的种种矛盾,需要保险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保险商品的经营。(3)薄利多销原则

薄利多销原则是商品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则,也是商品经营者迅速占领市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薄利多销是指商品生产者利用价格杠杆,针对消费者价格选择心理,以扩大销售量,保证盈利为目的的一种促销手段。在保险市场中,薄利多销同样适用。

2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原则

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原则包括风险大量原则、风险选择原则和风险分散原则。(1)风险大量原则

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努力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有如下理由:

①保险经营的过程实际上是风险的集中和分散的过程,由于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人只有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才能聚集雄厚的保险基金,才能保证保险的分摊风险和经济补偿职能的履行。

②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和标的,才能使实际保险责任事故发生的概率接近于损失期望值,使业务经营趋于稳定。

③扩大承保数量,实行规模经营是保险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承保的标的越多,保险人的经营收入就越多,营业费用相对就越少。(2)风险选择原则

风险选择原则强调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与风险的主动性选择,否定保险人无条件地盲目承保。风险选择包括事前选择和事后选择两种。

①事前选择是指在承保前,通过对“人”(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对“物”(即保险标的)的选择,决定是否接受承保。

②事后选择是对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作出淘汰性的选择。(3)风险分散原则

风险分散原则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使其承担的保险责任被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按业务处理程序,风险分散可分为核保时的分散和承保后的分散两种。

核保时的风险分散主要体现在:

①保险人在核保时要运用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和手段,科学、合理地划分风险单位,按每个风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对超过自身承保能力以外的部分不予承保,使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对承保的风险责任加以适当控制,通过控制保额、限制赔偿程度来减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通过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规定免赔率、共同保险、无赔款优待等措施来规避被保险人因保险而产生的心理风险。

承保后风险分散的传统做法就是运用再保险手段来分散风险,将保险人所承担的超出自身承受能力以外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以实现财务的稳定。

四、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

1保险经营理念

现代保险公司经营必须树立以下经营理念:(1)市场理念

市场理念要求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有强烈的市场意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变化和市场经济规律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2)竞争理念

竞争理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该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树立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经营理念,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3)效益理念

效益理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树立效益观念,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自身经营的目标。(4)信息理念

信息理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必须具备的在经营过程中对市场各种信息的敏感性以及对保险公司内部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分析和利用的主动意识。

2保险公司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经营的总目标是通过保险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分摊和经济补偿的职能,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以保险经营的总目标为中心,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角度划分为多种经营目标。(1)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从保险公司发展战略角度考虑,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可以分为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①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是指保险公司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出发所预期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一般指10年或10年以上的远期规划目标。长期目标具有纲领性和预见性等特点。

②中期目标

中期目标一般指5年经营活动的预期规划,它是长期目标的进一步分解和具体化。

③近期目标

近期目标一般指保险公司的年度、季度或月度目标,是中期目标的进一步分解和具体实施,是保险经营总目标的详细描述。近期目标具有效益性和实践性等特点。(2)社会贡献目标、公司利益目标和个人利益目标

从保险经营人和不同利益者的利益角度考虑,保险经营目标分为社会贡献目标、公司利益目标和个人利益目标。

①社会贡献目标

社会贡献目标是指根据保险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而制定的,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经营目标。

②公司利益目标

公司利益目标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目标,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直接内在的动力。公司利益目标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职工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公司发展的后劲,而且关系到保险公司社会贡献目标的实现程度。

③个人利益目标

个人利益目标是指保险公司职工在经营活动中追求的物质利益和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个人物质利益是保险公司职工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内在动力,也是保险经营目标的重要内容。(3)财务稳定性目标、持续发展目标和盈利目标

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考虑,保险经营的目标为财务稳定性目标、持续发展目标和盈利目标。

①财务稳定性目标

财务稳定性是保险公司资金运转和融通能力的主要保证,资金运转和融通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②持续发展目标

保险公司的发展集中表现在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上。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包含了规模速度、结构速度、质量速度三层含义。在追求持续发展目标时,必须以质量速度作为最终和惟一的选择。

③盈利目标

保险公司经营的目的是盈利,虽然还有财务稳定性目标和持续发展目标,但是增加盈利是保险公司最具综合能力的目标,它不仅体现了保险公司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还可以概括其他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有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

④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在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重要的是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a.财务稳定性目标与盈利目标的关系:利润的增加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偿付能力,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但是如果保险公司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视风险因素,那么保险公司在财务决策时就会优先选择高风险的项目,而项目一旦出现不利情况,保险公司将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

b.财务稳定性目标与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保险公司如果一味追求业务发展的高速度,必将导致盲目竞争,费率下降,忽视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大的赔付责任;同时,利润的降低和一些巨灾风险、特殊风险的出现,将直接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反过来,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又会制约保险业务的发展速度。

c.盈利目标与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不断发展保险业务,开拓保险市场,增加保险险种,提高服务质量是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追求保费收入,那么不仅会使保险经营管理和与利润直接有关的赔付率以及应收保费的监控失灵,而且会导致保费资源的浪费,业务结构的失衡,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

因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将财务稳定性目标、持续发展目标、盈利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在强调保证财务稳定性目标的基础上,对持续发展目标和盈利目标加以适当平衡。

1.2 课后习题详解

1名词解释(1)理论费率

答:理论费率是保险精算人员依据不同风险单位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而厘定的费率。理论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2)实际费率

答:保险实际费率是保险理论费率的市场化,但是保险实际费率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费率,即使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实际费率也是政府宏观监管下的费率。(3)监管费率

答:监管费率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由保险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对保险实际费率做出的最低要求。(4)纯费率

答:在财产保险中纯费率是一定时期内保险赔款总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率,是一定时期内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情况的综合反映。在人身保险中,纯费率是依据预定的死亡率和预定的利息率由精算师精算出来的,依据纯费率筹集的纯保费是保证用于将来保险金赔付的。从技术上讲,纯费率的厘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每个风险单位精确计算其价格,以反映这个风险单位的价值;另一种是对所有风险单位收取一个平均价格,以充分补偿所有业务的平均成本。在实践中,由于影响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很多,估计的损失也不完全准确,建立精确的理论保费模型是不可能的,因此纯费率一般都介于上述两种方法厘定的结果之间。如果对纯费率作进一步剖析的话,纯费率包括用于未来赔付的预期值以及考虑到预期损失与实际损失可能偏差的安全加成。(4)附加费率

答:附加费率通常是依照保险合同的业务费用支出与保险金额来确定的,附加费率中除行政管理费用外,还包括作为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一定报酬,表现为风险费率,由其决定的风险值就是保险公司应获取的利润。依据附加费率筹集的附加保费用于弥补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所耗费的各项费用,随着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附加费率一般可保持在较低水平。

2简述寿险费率厘定的要素。

答:人寿保险费率厘定要考虑以下三个基本要素:(1)死亡率或生存率

由于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因此,保险费率计算时必须依据被保险人的生存率和死亡率。生存率与死亡率来自于生命表。生命表是根据一定时期、一定国家或地区、一定的人口群体为统计基础,计算出某一人群各种年龄的人的生存和死亡概率,并将其汇编而成的一种表格。

为了保证费率计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险公司必须根据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生命表。在人寿保险费率厘定选用生命表时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①当前承保的被保险人的生命状况应与生命表所反映群体的生命规律尽量接近;②承保的被保险人足够多,满足大样本的要求;③根据科技进步、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的延长,定期对生命表进行修正,以减少误差。(2)利息率

由于人寿保险的长期性,保费的收取和保险金的给付之间存在着很长的时间差,因此在寿险费率厘定时还要考虑利息因素。

寿险公司纯费率厘定要考虑死亡率或生存率及利息率,然后根据精算意义上的收支平衡原则确定纯保费,用于将来保险金的给付。(3)营业费用率

由于寿险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开支都由被保险人来负担,因此在附加费率计算时就要考虑营业费用率。一般情况下,附加费率的确定需要精算师的评估和财会人员的配合,先由公司的成本会计人员分析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未来业务费用,决定费用额;然后将费用在保险合同各风险单位之间分配;最后将分配后的费用与保险金额挂钩决定附加费率水平。

人寿保险费率厘定时,除了要考虑生存率(或死亡率)、利息率、营业费用率这三个基本要素外,为确保费率厘定的准确、合理,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保单解约率、分红率、残废率以及保单中嵌入的各种选择权被保单持有人行使的概率。

3分析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答:保险经营环境指的是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种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总称。(1)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

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口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市场环境。这些环境因素对保险公司来说属于不可控的因素。

①自然环境

保险经营的自然环境包括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各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界的不规律变动而导致的自然风险两部分。与其他工商企业一样,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会直接制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是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由于自然界的不规律变动而导致的风险(如地震、洪水、海啸、飓风等),对保险公司的影响远远大于一般工商企业,它使保险业的经营经常处在一种不确定的自然环境之中。

②人口环境

人口环境是指人口密度、出生率、死亡率、人口的年龄结构、地理分布、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因人口的性别差异、文化差异、地域差异、种族差异和职业差异而导致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的差异。人口环境不仅决定了保险市场需求的潜在容量,还决定了保险市场的需求格局。

③经济环境

保险经营的经济环境包括经济周期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一国经济发展水平是指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它包括各种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以及人们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保险业作为第三产业,是构成国民经济总体的最基本要素,国民经济形势作为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直接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从经济周期来看,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会对保险公司的供求和业务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从险种结构来看,财产保险业务大多为短期性业务,它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小。人寿保险大多为长期性、储蓄性的保险业务,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尤其是经济周期变动中的通货膨胀因素和利率变动因素,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构成威胁。因此经济环境因素对一国保险业的经营水平、发展速度、经营规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④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主要指一个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发展策略和相关法律调整,特别是国家对保险公司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必须在国家既定的宏观政策和法令法规下运作,政策环境的宽松与否直接影响到保险业的经营。政策环境包括税收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国家对保险投资的限制。

⑤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活动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如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教育环境、法治环境、道德风俗环境等。社会环境通过人们的生活观念、生活习惯、日常行为、态度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价值观和策略观。如果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忽视了这些社会因素的影响,必然会对保险业务的开展产生消极作用,阻滞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⑥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甚至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是保险经营中非常重要的文化环境。保险公司必须利用各种机会,通过行之有效的保险宣传,教育、引导和培养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人们识别、评估、处理风险和利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能力,为保险业的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保险文化环境。

⑦市场环境

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主要是指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程度以及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方式和竞争激烈程度。保险市场不完善,往往会导致不正当的保险市场竞争,恶性竞争会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此外,保险市场的结构模式和市场的开放程度也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2)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

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主要有劳动者、经营技术、资金、信息等。

①劳动者

劳动者历来是公司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保险公司的员工也不例外,他们是保险经营活动中最具创造力的经营资源,是保险公司活力的源泉。保险经营的任何一个环节,无论是展业、险种开发,还是承保、理赔和投资,都是靠公司的员工来完成的。

②经营技术

保险经营技术是指保险经营活动中应用的各种技能、技巧、知识和方法,它是保险经营活动的科学基础,也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保险经营技术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自然科学技术;另一类是社会科学技术。

③资金

资金既是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职能的保证,也是保险公司经营实力的集中体现。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将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经营的信誉、承保能力、竞争能力和保险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④信息

信息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者了解公司内外经营环境、确定保险经营决策的依据。由于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是保险公司的重要资源。保险公司信息掌握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对保险经营的预测、决策和经营控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简述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

答:保险公司在经营中,除了遵循商品经营的一般原则外,还必须遵循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即风险大量原则、风险选择原则和风险分散原则。(1)风险大量原则

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努力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虽然保险是对付风险尤其是对付损失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保险公司都愿意承保,保险公司仅承保可保风险。风险大量原则为保险人的经营活动提出了一个规模要求,合理的保险经营,需要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合同数量规模,然后不断扩大。风险大量原则,要求保险公司积极拓展保险新领域,扩大保险服务范围,在维持、巩固原有业务客户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新的客户关系,拓宽承保面,扩大承保数量,通过各种营销渠道,实现保险业务的规模经营。(2)风险选择原则

保险公司为了有效贯彻经济核算原则,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不仅需要集中大量的、以承保风险标的为内容的保险合同,还必须对所承保的风险加以科学的选择。风险选择原则要求保险人充分认识、准确评价承保标的风险种类与风险程度以及保险金额的恰当与否,决定是否承保。风险选择原则强调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与风险的主动性选择,否定保险人无条件地盲目承保。风险大量原则是对保险人数量的要求,风险选择原则是对保险人质量的要求,科学的保险经营原则应该是风险大量和风险选择的有机统一。(3)风险分散原则

风险分散原则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使其承担的保险责任被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按业务处理程序,风险分散可分为核保时的分散和承保后的分散两种。核保时的风险分散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险人在核保时要运用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和手段,科学、合理地划分风险单位,按每个风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对超过自身承保能力以外的部分不予承保,使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二是对承保的风险责任加以适当控制,通过控制保额、限制赔偿程度来减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通过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规定免赔率、共同保险、无赔款优待等措施来规避被保险人因保险而产生的心理风险。承保后风险分散的传统做法就是运用再保险手段来分散风险,将保险人所承担的超出自身承受能力以外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以实现财务的稳定。

5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保险经营目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答:(1)保险经营目标

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考虑,保险经营的目标为财务稳定性目标、持续发展目标和盈利目标。

①财务稳定性目标

财务稳定性是保险公司资金运转和融通能力的主要保证,资金运转和融通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至少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最基本目标。

②持续发展目标

保险公司的停滞不前是其经营失败的前奏。保险公司生存的环境是市场,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的内在原动力。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只有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险种,不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保持业务持续发展,否则,必将被其他保险公司所排挤。

③盈利目标

保险公司经营的目的是盈利,虽然还有财务稳定性目标和持续发展目标,但是增加盈利是保险公司最具综合能力的目标,它不仅体现了保险公司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还可以概括其他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有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2)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①财务稳定性目标与盈利目标的关系: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有的承保项目风险大,保费收入高,但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也大,并且还可能面临应收保费坏账损失的风险,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成正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虽然利润的增加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偿付能力,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但是如果保险公司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视风险因素,那么保险公司在财务决策时就会优先选择高风险的项目,而项目一旦出现不利情况,保险公司将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

②财务稳定性目标与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保险公司如果一味追求业务发展的高速度,必将导致盲目竞争,费率下降,忽视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大的赔付责任;同时,利润的降低和一些巨灾风险、特殊风险的出现,将直接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反过来,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又会制约保险业务的发展速度。

③盈利目标与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不断发展保险业务,开拓保险市场,增加保险险种,提高服务质量是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的前提条件。此外,保险公司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以大数法则为科学依据,也决定了保险公司只有发展业务,扩大承保面,才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利润。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追求保费收入,那么不仅会使保险经营管理和与利润直接有关的赔付率以及应收保费的监控失灵,而且会导致保费资源的浪费,业务结构的失衡,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但是利润是保险公司发展的目标和保证,利润的增加,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实力,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地发展。

因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部门,应将财务稳定性目标、持续发展目标、盈利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在强调保证财务稳定性目标的基础上,对持续发展目标和盈利目标加以适当平衡,否则利润和发展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章 保险市场管理

2.1 复习笔记

一、保险市场的特点与构成要素

1保险市场的特点(1)保险市场交易的对象与风险直接相关

由于保险市场的交易过程实际上是保险人集合并分散风险的过程,保险交易对象是为各类风险提供保障,与风险本身直接相关联。(2)保险市场是一种特殊的“期货”交易市场

保险人是否履约取决于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发生约定的风险事故以及这种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补偿或者给付条件。可见,保险交易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期货交易的性质。(3)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结市场

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决定了保险交易的结果在交易完成时无法确定,因此不能立刻结清。

2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1)保险市场的主体

保险市场的主体是指保险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保险商品的供给方——保险公司,保险商品的需求方——投保人,以及充当保险供需双方媒介的中介方——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等。

①保险商品的供给方

保险商品的供给方是指在保险市场上,提供各类保险商品,承担分散和转移投保人风险的各类保险人。

②保险商品的需求方

保险商品的需求方是指保险市场上所有现实的和潜在的保险商品的购买者,也就是保险市场上的各类投保人。

③保险中介方

保险市场的中介方既包括充当保险供需双方媒介,促成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人(或保险经纪公司),也包括独立于保险方与投保方之外,以第三者身份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的公证、鉴定、理算、精算等事项的保险公证人、保险律师事务所、保险精算事务所、保险理算师等。(2)保险市场的客体

保险市场的客体是保险市场上供给方和需求方交易的对象——保险商品。

二、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结构

1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是指在一国或一地区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人在经营保险业务时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根据财产所有制关系不同,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有以下几种:(1)国营保险组织

国营保险组织是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国营保险组织既可以由政府机构直接经营,也可以通过国家法规或法令规定由某个团体来经营。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典型的国有保险组织形式,它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团体或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适合由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特殊的国有保险公司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国家或政府之间不是行政隶属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②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特殊的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以国家

作为投资主体,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③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求投资主体多元化,股东必须在两人以上,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团体或部门,投资主体单一,股东只有一个。

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就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2)私营保险组织

私营保险组织是指由私人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是两种典型的私营保险组织,其中,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保险公司制度下最典型的一种组织形式。

①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数目以上的股东发起组织的,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要的大量资本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

b.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又以盈利作为经营的首要目标。

c.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确定的保险费制。

②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人寿保险业特有的一种非营利性的公司组织形式,它在西方国家的寿险业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公司的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既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又是保险人。

b.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营利性组织。

c.相互保险公司的加入者同时成为社员,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盈余的分配,社员的利益也就是被保险人的利益,利益关系密切,相互依存,彼此监督,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人的不正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此外,由于相互保险公司不以营利为目标,保险费中不包括预期利润,因此,保险费负担较轻。

相互保险公司比较适合于人寿保险公司。(3)合作保险组织

合作保险组织是由社会上具有共同风险的个人或单位,为了获得保险保障,共同筹资设立的保险组织形式。合作保险组织的形式有相互保险公司和非公司形式的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

①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社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最原始的保险组织形态,每个社员为其他社员提供保险,每个社员同时也获得其他社员提供的保险。

相互保险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保障,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

b.相互保险社无股本,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

c.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管理委员会。

d.相互保险社的经营对象是社员,相互保险社并不对外公开营业,其组织规模较小,纯粹为社员服务。

②保险合作社

保险合作社是由一些具有相同保险需求的人组织起来、共同经营的相互保险组织。

保险合作社和相互保险社之间的区别:

a.相互保险社无股本;而加入保险合作社,社员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股本。

b.相互保险社经营资金的来源为社员缴纳的分担额,保险社与社员之间是为一时目的而结合的,如果保险关系终止,双方自动解约。保险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于社员的股金和向社员或非社员借入的基金。保险关系的建立必须以社员为条件,但社员不一定必须建立保险关系,保险关系消灭也不影响社员关系的存在。

c.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依据实际需要和实际损失分摊,事先并不确定,而保险合作社采用确定保险费制,事后不再补缴。

d.保险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合作社的社员,只承保合作社社员的风险。(4)专业自保组织

专业自保组织是由某一行业或公司为本系统或本公司提供保险保障的组织形式。

专业自保公司一般是由母公司为保险目的而设立和拥有的保险公司,它主要向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服务。

专业自保公司的主要优点是:

①减少公司的保险费用。专业自保组织用比商业性保险公司更经济的办法提供保险业务。

②容易参加再保险。这是因为许多再保险公司只与保险公司做交易,而不与被保险人打交道。

③公司盈利的一项来源。专业自保组织除了向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外,也向其他单位提供保险业务。

④税收考虑。向专业自保组织缴付的保险费可以从公司应税收入中扣除。(5)个人保险组织

个人保险组织是以自然人的名义承保风险业务的一种组织形式。迄今为止,英国的“劳合社”是当今世界上惟一一家个人保险组织。

2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保险公司为了达到有效经营管理的目的,确定各个职能部门及其职能部门员工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间的相互关系,使所有参加者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通力合作的一种形式。(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归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或团体,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资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宜,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

①董事会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为3~9人,包括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董事长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会除行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授予的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外,还要执掌公司的决策大权,例如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及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②监事会

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监事会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具体职权为监督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金的提取、最低偿付能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③经理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负责执行公司的具体方针和政策,例如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

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股东组成。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选举董事会,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公司合并、解散等进行投票表决,一般采取“一股一票”的表权决。由于不少公司规模较大,大多数股东不会出席股东大会,因此,公司向每个股东发放一份由股东签署的代理投票的委托书。

②董事会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③监事会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监事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应依照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职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经营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④高级经理人员

高级经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3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部门

保险公司不论其组织形式如何,一般都设有以下几个主要职能部门(以寿险为例):(1)市场营销部

市场营销部的主要职能是从事市场调研,协同公司其他部门开发新险种和修改现有险种,以满足客户的需要。(2)精算部

精算部的人员是从数理基础上观察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制定风险选择原则,计算各险种的费率、准备金、红利、退保金、保险单质押贷款额度等,考核公司的财务成果,调查和统计公司被保险人的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数据,协同其他部门设计和修改险种,并对公司的新险种做可行性研究。精算部还参与公司长期计划的预测和制定。(3)承保部

承保部的职能是确保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死亡率、疾病发生率不超过预定的比率,以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4)客户服务部

该部门专为公司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服务。(5)理赔部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理赔部人员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保险金给付申请。(6)投资部

投资部的主要职能是调查和研究金融市场的行情,为公司的投资委员会提供信息,并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管理。(7)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保持公司的全部财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控制公司的收支差额,监督公司预算的执行,核定公司的工资金额,并协同法律部确保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符合法律和税法的规定。(8)法律部

法律部的主要职能是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研究现行法律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协助财务部确定公司的税金,帮助制定和修改公司使用的保险单格式、条款和其他合同。(9)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与公司员工有关的事务。(10)信息部

信息部专门从事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这些计算机系统包括数据处理系统、文字处理系统和自动化系统。

三、保险市场供需分析

1保险市场的供给

保险市场的供给是指在一定价格(保险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供给是由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所决定的保险商品的供给数量。(1)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

保险供给是以保险需求为前提的,在给定保险需求的前提下,保险市场的供给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①保险费率

保险供给与保险费率呈正相关关系,保险费率上升,会使保险供给增加;反之,保险供给则会减少。如图2-1所示。

图2-1  保险市场供给曲线

②偿付能力

各国保险法律对保险公司都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监管机构就要限定保险公司签订新的保险合同。因而保险供给会受到偿付能力的制约。

③保险技术

保险的技术性很强,有些险种无技术能力设计,即使有市场需求,也难以供给。因此,保险技术的难易程度制约了保险供给。

④市场的规范程度

竞争无序的市场会抑制保险需求。从而减少保险供给;而竞争有序、行为规范,则使保险市场信誉提高,从而刺激保险需求,扩大保险供给。

⑤政府的监管

保险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各国政府都对其加以监管。即使有潜在的保险需求,由于监管过严,如对设立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要求过高,征收的税率太高,则保险供给一时也难以扩大。(2)保险商品供给弹性

①供给弹性系数

保险商品供给弹性通常指的是保险商品供给的费率弹性,即保险费率变动引起的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一般用供给弹性系数来表示:

式中:S表示保险商品供给量;△S表示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P表示保险费率;△P表示保险费率变动。

由于保险费率与保险供给量呈正向关系,所以保险供给弹性的比值为正数,表明保险费率上升或下降1%时,保险供给量所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

②供给弹性的表现

a.供给无弹性,即Es=O,无论保险费率如何变动,保险商品供给量都保持不变;

b.供给无限弹性,即Es=,即使保险费率不再上升,保险商品供给量也无限增长;

c.供给单位弹性,即Es=1,保险费率变动的比率与其供给量变动比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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