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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1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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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仲文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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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素养:领导干部必修课

金融素养:领导干部必修课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金融素养:领导干部必修课作者:金仲文排版:skip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2-01ISBN:9787511562425本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专题一金融与实体经济第一讲要义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李 扬

自2017年7月5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上系统阐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以来,习近平已多次发表有关金融问题的重要讲话。这些讲话,构成未来我国金融改革方略的丰富内容。2019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集中阐述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勾画出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总纲。这次讲话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已经有了深思熟虑的战略谋划。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与以往不同,新一轮金融改革是自2015年下半年启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深刻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丰富内涵,体悟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之相互支撑、彼此照应的契合关系,是我们顺利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性条件。

如果说需求侧改革是着眼于提高国内投资、国内消费和出口水平以及这三项需求的相互配合度借以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则着眼于提高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着眼于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着眼于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目的是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与实体经济相比,金融无疑是第二性的。因此,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由整体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定的。由此可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通过金融结构的调整、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的配置效率,推进技术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借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潜在增长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总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深刻认识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是在全面总结中国金融业40多年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刻,提出的全面革新我国金融业面貌的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安排。

作为我国整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可从两个层面认识:第一个层面关乎基础理论,阐述的是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确认的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第二个层面涉及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领域或主攻方向,优化金融结构、防控金融风险、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和扩大对外开放等,构成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着眼点。一、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关于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学界有诸多论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概括,无疑最全面、最深刻。主要有三个要点:

第一,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这表明金融被置于全球视野加以讨论:它关乎中国在全球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是举足轻重的国家核心竞争力之一。

第二,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金融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不止关乎国家的富裕和人民的福祉,而且是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要素。

第三,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这一概括阐述的是金融体系同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它明确告诉我们,金融不仅是支撑国家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四梁八柱”之一,而且构成了各项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若要更深刻、更全面理解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还须对照分析,认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样阐述财政:“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把上述两段分别针对财政和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断放在一起讨论,可以有如下认识:首先,金融和财政构成国家两大经济支柱、两大发展基础,同为国家治理之“四梁八柱”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其次,它们运筹和调控的对象都是全社会的货币资金,进而作用于国民经济,共同构成宏观调控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黄达教授几十年前就用“犬牙交错的结合部”来描述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货币资金关系,可见,这两大政策体系之间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彼此配合,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理论和实践上,两大部门间协调配合的领域难以备述,在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中,最关键的是如下三点:其一,要在总体宏观调控中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以期形成通力合作而非相互掣肘,从而明晰地确定宏观政策的真正指向,并标示出其调控力度;其二,为了发展我国核心金融市场,形成有效的金融市场体系,我们需要明确两大部门的分工以及彼此协调配合的领域,以期有效优化我国的基准利率、汇率和国债收益率曲线;其三,要理顺国库现金管理体制,在财政资金的入库与支拨、国库资金的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形成更有效率的分工合作。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论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习近平集中阐述了金融同实体经济共生共长、彼此依赖的关系。早在2016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上,在论述当时已被人们议论纷纷的金融“脱实向虚”问题时,他就明确指出,表现在金融领域中的诸种问题,本质上是“三个失衡”:一是实体经济供需失衡,二是金融业内部失衡,三是金融和实体经济循环不畅。从实体经济的结构性问题出发,基于实体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循环关系条分缕析,是研究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科学路径。在论及当下我国金融风险频发、多发现象时,应当清醒地看到,首先是因为实体经济问题长期累积,导致金融结构出了问题,与此同时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循环出现了梗阻。这个思路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金融是第二性的,它从来不可能离开实体经济而独自存在,因而它的问题也不可能离开实体经济这一基础而加以解决,换言之,仅仅在金融圈子里寻找金融风险,探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解决办法,是片面的。

习近平有三段话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第一段话是“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这段话对于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给出了一个新的比喻,即“血脉”和“肌体”的关系。过去我们常用“枢纽”来比喻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这种比喻,还只是停留在一种无机的状态上。现在,用“血脉”和“肌体”的关系作比,就把两者关系提升到有机状态,并揭示了两者间共生共死的关系。显然,血脉、肌体之比喻比枢纽之比更为贴切。

第二段话是“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第三段话是“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看到这种严格对仗的表述,大家就会知道,这是经过反复推敲的理论结晶,值得认真琢磨。第二段话皆以金融为前导,说的是金融与经济之间的“活”与“稳”的关系。明显体会到,金融之于经济,显然是第二性的,它发挥的是附属的、辅助的、服务性、支撑性的作用;第三段表述皆以经济为前引,说的是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兴”与“强”的关系,很显然,这里是指经济对于金融的决定性作用,是决定其能否兴、能否强的因素,是第一性、主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以上三段,是习近平关于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最新表述,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这三段话放在一起,构成一套完整的关于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理论体系。当然,既然是基础理论,这三段表述还可进一步延伸,联系不同的场景,有更具体的表述,但无论如何衍生,此处阐述的大理论、大逻辑、总原则、总方向是必须牢记、不能违背的。关于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表述,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一大亮点,它把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讲清楚了。三、优化金融结构

在国民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结构问题居于核心地位。同样,在金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金融结构也是所有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将优化金融结构置于极端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在现实中任何事物都是基于某种结构发挥作用的。当我们说现行的金融体系不能很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是指现有的金融结构存在严重扭曲,基于这样的结构我们的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在金融学的术语体系中,所谓金融结构扭曲,主要表现在金融资源的“错配”上。

第一个“错配”是期限结构错配。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的“借短用长”现象。也就是说,基于中国现有金融结构,能够筹集到的资金期限相对较短;但是,基于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任务,我们对资金需求的期限却相对较长。资金来源期限短、资金使用期限长,两者之间存在期限错配,这是最主要的扭曲之一。虽然期限错配在世界各国金融体系中普遍存在,但在中国显然尤为突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工业化仍在进行中的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推动城市化的国家,在这样的历史发展阶段,对长期资金的需求比任何国家都强烈。但是,基于现行的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我们的资金来源期限又相对较短,这就使得克服期限错配成了中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众所周知,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中央在部署2019年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发展任务时,再次强调了“要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并且明确列示了11个主要投资领域。在这些主要投资领域中,除了“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之外,其他如“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都需要长期、巨额的投资。这将矫正我国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之间的期限错配问题,并将其提高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这一更为重要的地位上。

第二个“错配”是权益错配。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从无到有,发生了堪称“大爆炸”的巨变。正是这种变化,为我们提供了长期的、规模巨大且源源不断的储蓄资源,支撑了长期的高投资和高增长。然而,在中国现行的金融结构下,我们动员的资金大部分只能形成借款者的负债,能形成资本、筹资者权益的比重相对较小,这就造成了权益错配。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经济规模扩张极为迅速,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是资金短缺,此时资金结构的权益错配问题并不明显。然而,当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下行压力逐步显现,问题资产逐步“水落石出”之时,权益资金形成不足的问题就渐次显露。我们现在“谈之色变”的债务负担过重、杠杆率飙升、资本成本过高等问题都与我国金融结构的权益错配密切相关。

第三个错配是服务对象的偏颇。迄今为止,我们的金融体系主要还是为有钱人、大企业、国企服务的。而面对广大中等收入及以下水平的普通居民、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等这些更需要资金及金融服务的经济主体,我们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

因此,优化金融结构,就是要纠正以上三个扭曲。改革的方向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向:

第一个方向,“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结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

关于健全四种性质的金融结构体系问题,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已有了部署。遗憾的是,六年前的部署,至今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提出四种性质的金融活动并举,是我国面对新时期、新任务的一大创新。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基本任务是推动金融体系向着市场化、商业化方向发展——所谓政策性金融,一度曾被认为“过时”而扔到“垃圾堆”里;至于合作性金融,在中国历经多次“折腾”,至今仍举步维艰;而开发性金融,也只是进入高速工业化时期的新产物,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就更谈不上了。简单回顾历史便可知晓:我们发展金融体系的任务一次又一次地从基层做起,发展信用社、发展村镇银行、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等,不一而足。但是,发展到今天,中国仍然还是“大银行的天下”。更严重的是,无论何种规模、居于何地,银行的业务几乎是高度同构化的。所以,提出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切中我国金融结构的弊端。

第二个方向,“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把好市场入口、出口两道关,加强对交易的全程监管”。近年来,资本市场越来越得到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重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点也有所调整。在2019年2月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经常念的“经”,似乎较少被提及,而资本市场自身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则被提到了首位。中央对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要求,如:把好市场入口、出口两道关,加强对交易的全程监管等在过去也都比较少见。

论及发展资本市场,绝不能忽略一个略显尴尬的事实,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发展资本市场,但是至今结果不尽如人意。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对一个基本事实的长期忽略更值得探讨,即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根深蒂固,正是这个间接融资体系承担了资本市场原应促进资本形成的重任。

资料显示,2019年4月,中国存款类机构国内贷款余额共144.38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中长期贷款高达89.808万亿元,占国内贷款总额的62%。这一比例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同期,美国国内持牌银行国内贷款余额15.045万亿美元。其中,中长期贷款5.152万亿美元,占比30%,仅及我国的一半。

进一步从中美双方银行资产中扣除对居民的房地产贷款,截至2019年4月底,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给工商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为54.21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国内贷款之比为37.5%,美国相应指标则锐减为0.334万亿美元,仅占其全部国内贷款2%。

列举上述数据并进行对比意在指出两点。其一,各个国家的经济金融结构存在巨大差异,因而,支持资本形成的金融结构也不尽相同。在美国,资本形成主要依赖高度发达的股票市场,而中国的资本形成则长期依赖高度发达的金融机构体系。从支持经济发展的客观效果来看,两种体系难分轩轾。其二,各国社会经济制度、历史传统存在巨大差异。因此,一种制度被移植至其他国家,常有“南橘北枳”之虞。我们在经济和金融体制领域进行比较研究,进而在制度层面引进国外“最佳实践”时,一定要注意培养适合这些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性体制、机制条件。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未来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我们还须建立致力于长期融资的信用机构体系。其中,服务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住宅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长期信用机构应当成为发展的重点。同时,完善支持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推动新型产融结合以及发展助力资本形成的金融租赁等也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个方向,在调整产品结构方面,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这一战略安排意义深远。恰与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中发展迅速、同时也争议甚多、正在被整顿的资产管理有着密切关联。追求个性化、差异化和定制化,具体到产品和服务层面,就是“非标准化”,与之对应的,则是“出表”(资金运用走出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出场”(资金交易走出场内,在场外进行)、“脱媒”(脱离金融中介,发展直接融资)等。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创新迭出,我国金融产品“非标准化”趋势十分明显。由于监管未能及时到位,监管真空和重叠监管同时存在,再加上资本市场的杠杆融资推波助澜,致使资管领域累积了大量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对资产管理业进行整肃,亦属正常。但是,要求资金由“表外”回到“表内”,由“场外”回到“场内”,由多样化变为单一化,由资本市场回到商业银行,只能是一种应对风险的权宜之计。作为发展的方向,我们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是要“出表”“出场”“脱媒”,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方向发展。

调整产品结构的另一任务,就是要增加中小金融企业数量和业务比重,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市场广阔、发展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这一类任务的提出,显然是与近年来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困境加剧密切相关,在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对此进行纠正,自属必然。四、管理金融风险

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风险管理的一系列最新论述,我们又一次体会到,他关于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深刻而透彻。

首先他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须臾不可忘记的重要任务。

不过,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们更应当仔细体会如下三个表述背后的深刻含义:

第一,“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讨论金融风险,首先要讨论作为其服务对象和发展基础的实体经济的风险。而且,从根本上说,金融健康与否首先取决于实体经济健康与否。换言之,实体经济发展不好,就不可能有好的金融发展;实体经济存在问题,就不能要求金融体系无条件提供服务。这样,对于社会上广为诟病的“金融脱实向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习近平给出了科学、全面的解释。

第二,“要注重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这里分析的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稳增长之间的关系,很明显,稳增长被置于优先地位,我们应当在实体经济稳定的基础上管理金融风险。增长优先,仍然体现的是在学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实体经济都是金融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三,“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说的是发展和防控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强调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换言之,处于优先地位的仍然是高质量发展。

总之,2019年2月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的上述三段话,涉及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关系等,这几对关系构成了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内容,并贯穿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是迄今为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最新,也是最系统、最全面的表述。

管理金融风险,主要应从如下五个方向着手:

一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自主可控。这里重申了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不过,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发展,特别是面对中美经贸摩擦长期化的新情势,我们开始强调“自主可控”,亦即把金融安全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全的核心地位的高度。

二是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三是“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人们普遍意识到,几乎所有的贪腐都与金融有关,或者最终落在金融领域,或者索性由金融事件引发。所以,管住人和钱、扎牢制度的笼子对于反腐倡廉具有关键意义。

四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内国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使所有的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内。在这里,支付结算、资金流量流向的监管等过去很少被人关注的因素都被提到了关乎金融运行安全的高度。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一向重视对支付结算、资金流量存量以及资金流动的研究,特别是最近几年,不仅推出对国家金融治理产生重大基础作用的“国家资产负债表”(已有连续20余年的数据)和“中国支付清算报告”,还在2017年发布了中国的资金流量表和资金存量表、国内外资本市场动态、国内外金融风险评估,预测了国际金融风险对中国金融运行的冲击、金融科技发展等。这些一向被人们认为枯燥无味的基础性研究,如今已经被中央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了。

五是去杠杆。金融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因此,几乎可以说,所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都将落实到去杠杆上。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去杠杆是我们的长期任务。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去杠杆的重点、策略和节奏有所调整,有些人就妄称去杠杆已经结束。如果认真分析我国宏观杠杆率以及各个部门杠杆率的结构及其演变,特别是认真研究高杠杆与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以及金融结构的内在关联,就会认识到我国去杠杆的任务远未完成,它已经成为我们的长期任务。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大多数国家中,稳经济和去杠杆在本质上是相互矛盾的,这是因为多数国家的经济增长都是债务驱动型。即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来自借债,反之,没有借贷资金支持,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无法开展。毫无疑问,债务驱动在中国尤为明显。基于这种密切联系,稳经济和去杠杆之间便存在顾此失彼。正因为如此,如果不是出现如美国2007/2008年那种极端情况,在多数情况下,稳经济可能更为重要。我们已经提及了几对重要关系,如经济稳定和防范化解风险,经济稳定第一;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高质量发展优先等。基于这种优先顺序,必须冷静地判断去杠杆在整体宏观调控操作中所居位置。因为去杠杆是防风险的集中举措,所以它要服从于金融稳定、服从于经济稳定、服从于高质量发展。但是,从另一方面说,高杠杆几乎构成一切金融风险的渊薮,去杠杆又必须“警钟长鸣”。也就是说去杠杆的任务非但没有结束,反而更为艰巨、更为复杂、更为长期化。五、创造有利市场机制运行的货币金融环境

说起金融的重要性,人们一般想到的都是“筹资”。因为,在市场经济下,货币是一切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离开货币,人们便寸步难行。然而,这并非货币金融的全部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的又一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利率、汇率、收益率等一系列的“数字”指标,形成重要的决策参考。一方面引导金融资源向最有效率的领域流动;另一方面为市场和广大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参数,引导他们将自己拥有的资源配置到最能发挥效力的领域和用途上,从而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收益。

我们看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早就高瞻远瞩地指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要“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然而,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便已明确部署的推进“三率”市场化的任务,在2019年初仍然进展甚微。甚至一些金融领域的从业者都未能将利率、汇率和国债收益率曲线置于应有的重要地位。人们还是凭直觉认为,市场经济中“钱”最重要。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其一,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在国内,利率的市场化关乎我们能否有效地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领域、地区和企业手中;着眼全球经济,汇率的市场化关涉我们能否有效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从而实现国民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完善,则决定了我国金融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在微观层次上关涉资源配置效率。我们常说,市场经济中,市场力量引导资源配置。市场靠什么引导?靠金融资源的流动。金融资源依据什么流动?依据“三率”所揭示出的信息。“三率”市场化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一斑。

其二,为了创造有利于市场机制运行的条件,我们还须破除金融体系的所有制歧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平等地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高效率服务。我们知道,遵循“竞争中性”原则,是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先生在2018年中会见外国记者时首次明确提出的。到了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明确提出“竞争的基础地位”概念。2019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19年3月底博鳌亚洲论坛李克强总理的演讲中,都明确提及要实施“竞争中性”原则。这一系列高层表态说明,落实“竞争中性”原则将成为我国深化各领域改革的基础内容之一,金融领域自然不能例外。落实“竞争中性”原则,目前困扰我们的中小微企业和民企融资困境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其三,加强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整套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制度,以及规范保护制度运行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条件,理所当然地应当在我们的改革和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六、积极稳妥发展金融科技

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将极大优化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要素基础和结构,有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从而真正将金融打造为我国核心竞争力。

我们应当知晓,发展科学技术,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特别是推动科技产业化,一直以来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着力点,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在金融领域,就是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发展金融科技的要义,就是使创新成为推动金融服务供给结构变革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根本动力。

金融业的发展历来同科技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历史上,金融业一向都是最新科技的主要使用者。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发展的革命性影响,一是有助于破解信息不对称这一始终困扰金融发展的难题;二是提供更可靠的信用基础,助力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三是准确地提供各种要素的流转轨迹,便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四是让各个部门、各个主体都能显示自己的偏好,为资源配置提供有效的参数;五是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有效对接普通大众和小微企业。应当指出的是,金融科技不是科技,其本质是金融。金融科技企业必须做好上述五点要求,才能保证自己不是在制造泡沫。最近几年来,我们已经在此领域累积了一些泡沫,值得高度警惕。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金融科技大发展的基础上,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才有可能真正发展起来并落在实处,从而做到金融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七、稳妥扩大对外开放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常议常新的话题。那么,经过长达4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我们面临怎样的新任务,我们的开放战略又将如何深入推进呢?

扩大对外开放不是简单地“要开放”,而是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发展的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战略的需要,以促进中国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促进全球经济和谐共生为目标,研究制定新的改革开放措施。也就是说,金融对外开放要有针对性,要有问题意识,应当问题导向,绝不能“本本先行”。这是金融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

在这个原则基础上,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应当有如下三个要点:

第一,提高中国金融业在全球的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中国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置于中国融入全球化金融体系的大战略之中的,是将中国置于全球之中,进而希望中国积极发挥作用的一种战略安排。所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的是提高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等只是其包含的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一方面,要全面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以便它们能较快适应全球金融的环境,较快、较深入地融入全球金融系统之中;另一方面,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改造国内金融乃至经济运行的体制机制、法律架构、营商环境,提高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

第二,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着眼点还是推进全球化深入发展。主要的难题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导致大量我们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的事物接踵而来,我们并无经验管理这样一个日趋复杂的金融世界。所以,提高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重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迄今为止,我国的金融风险确实得到了有效管控,然而,我国金融业主要是面对国内市场、主要针对国内机构,同时我们的监管有效性在相当程度上是靠行政手段保障的。如何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实施监管,是我们在进一步对外开放过程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三,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实力的提高,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与全球经济和金融日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随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世界新格局日益加深和成熟,参与金融全球治理,表达中国看法,发出中国声音,表明中国立场,维护中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仅有了必要性,而且有了可能性。然而,当我们初步摆脱几百年来被动接受外部规则的困境,站到世界发展前沿之时,我们实际上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如果说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已然是新鲜事物,那么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并在其中逐渐发挥重要作用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是全面对外开放的时代,这个时代是双向的时代,这个时代是资金、人才和规则全面融合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中国逐渐显示自己作用的时代。我们正处在这个时代的前沿,我们期待这样一个好时代的到来。第二讲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黄益平

过去几年里,关于“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抱怨非常强烈。政府几乎每年都会出台具体举措解决相关问题,但似乎没有产生显著的效果。这些现象提出了三方面疑问:第一,为什么近期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下降了,是金融体系恶化了还是经济本身发生了改变?第二,为什么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效果有限,如果政策出现了偏差,那么问题在于制定过程还是实施环节?第三,我们需要采取怎样的举措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局面?

要理解当前面对的矛盾,得从40多年前开始的金融改革说起。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那时候,中国只有一个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它既是中央银行又是商业银行,占全国金融资产的93%。这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的运行特点,即资金通过国家计划调配,对金融中介的需求比较低。但当中央将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时,金融中介的重要性就凸显了。1979年,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三家专业化银行。1984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一分为二,原先主管商业的部分分离出来成立新的中国工商银行,主管政策的内部机构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名称。可以说,中国4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实际上也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开放的过程。

今天中国的金融体系,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资产规模,都已经十分庞大。机构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监管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应有尽有。目前,我国已有大大小小4000多家银行,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跃入“世界50大银行”的前10名。金融资产的规模更是十分惊人,广义货币供应量(M)与2GDP之比接近210%,虽然近年略有回落,但仍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黎巴嫩与日本。中国的股市与债市相对不发达,但其各自市值也已分列全球第二和第三位。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发展明显滞后的主要是衍生品市场,但这也是监管部门担心衍生品高风险而采取相对谨慎政策立场的结果。

在政策与学术讨论中,往往把金融体系分为银行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类。前者的代表是德国和日本,后者的代表是美国和英国。当然,此处的“主导”是相对的,即便在市场主导的美国和英国,股票和债券在非金融企业外部融资中的比例也只有40%左右,不到一半。但在银行主导的德国和日本,这个比例只有15%左右。中国目前的比例与德、日大致相当。可见中国金融体系对银行的依赖度也非常高。

与世界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相比,中国的金融体系具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一是银行在金融总资产中的占比非常高;二是金融抑制的程度非常高。“金融抑制”最初是由斯坦福大学麦金农教授提出的,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对金融体系的政策性干预。我们根据世界银行的基础数据构建了一套金融抑制指数,反映各经济体政府部门对金融体系干预的程度,数值的区间为从0到1。0表示完全市场化,1表示全部由政府控制,数值越大,干预的程度越高。图1中,纵轴是金融抑制指数,横轴反映银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

就世界而言,金融抑制程度最低的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它们位于图1的最下方。而中国的金融抑制的程度还是比较高的,现实中,确实也能够观察到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措施依然比较多,包括引导存贷款利率、影响资本配置、干预人民币汇率、控股大型金融机构以及管制跨境资本流动等。在2015年有记录的130个经济体中,中国的金融抑制程度排在第14位,其金融抑制指数从1980年的1.0下降到2015年的0.6,这也表明通过改革,中国的金融体系确实在不断市场化。

市场化改革推进了40多年后,政府部门依然保留了不少对金融体系的干预措施,这有点令人意外。事实上,如果全面地考察中国经济的改革过程,会发现一个独特的“不对称的市场化”现象,一方面,产品市场几乎全部放开,价格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另一方面,要素市场却依然高度扭曲,金融市场尤其突出。我们认为,政府干预要素市场(包括金融市场在内)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国所采取的“双轨制的改革策略”,一方面既支持国有企业持续运行,另一方面又为非国有企业创造快速发展的条件。 “双轨制的改革策略”有别于苏联和东欧等转型经济体所采取的“休克疗法”,在不断获得改革增量收益的同时,能够帮助维持就业、产出与社会稳定,有利于平稳过渡。问题在于国有企业效率相对比较低,持续运行需要补贴。 但改革期间财政条件不充裕,通过抑制性的金融政策将大量廉价的资金配置给国有企业,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补贴。可以说,中国政府在改革期间保持相对比较高的金融抑制水平,实际是为了支持“双轨制的改革策略”,保障平稳过渡。

这个看上去存在不少政策扭曲的金融体系,起码在改革的前几十年,有效地支持了经济高速增长与金融基本稳定。实证分析表明,金融抑制对经济和金融的影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与监管框架不健全的经济中,适度的政府干预可有利于快速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同时支持投资者信心,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抑制性的金融政策会降低金融效率、遏制金融发展,故而不利于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这是所谓的“麦金农效应”。在改革的前30年,投资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政府引导的银行部门发挥了关键性作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银行业的坏账比例非常高,但没有发生银行挤兑,主要也是因为这些银行都是国有的。这使政府部门可以可以分步化解银行的风险因素,同时实施重要的改革步骤。总之,虽然这个金融体系看上去并不完美,但实际效果却相当不错。

中国金融体系在运行中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它非常适合支持大企业,不太擅长服务小企业;适合支持制造业,不太擅长支持服务业;适合支持粗放式扩张,不太擅长服务创新型增长。这是因为受政府干预比较多的商业银行做在风控时,通常是看财务报表、抵押资产和政府担保,这让制造业、大企业占优势。粗放式的扩张大多是简单的生产规模翻倍,不确定性会小很多,融资决策相对容易。在改革的前30年,一方面,中国一直享有非常突出的低成本优势,每年都有大量的廉价的农民工进城打工务工。另一方面,银行则快速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劳动力和资金结合,共同推动了城市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迅速扩张。

既然这个金融体系在之前几十年一直行之有效,为什么近几年“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的矛盾变得突出了呢?我们可以根据综合的资本效率指标,即边际产出资本投入率一探究竟,它所衡量的是每生产一个新的单位的GDP所需要的新的资本投入的单位数量。从2007年到2017年,边际产出资本投入率从3.5提高到6.3(图2)。这表明金融效率确实明显下降了,同样单位的资金投入,产出的回报少了许多。所以说, “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的抱怨是有道理的。

这个转变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过去依靠几乎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和廉价资金促成的经济增长,实质是一种“要素投入型”的发展模式。但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人均GDP已经从2007年的2600美元提高到2018年的近1万美元,收入水平的变化是经济发展的成果,但也造成了成本水平的大幅上涨。中国开始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要保持可持续增长,经济就必须转型,从“要素投入型”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过渡。但“创新驱动型”增长更需要依靠民营企业。今天,民营企业不但提供了中国经济中90%的新增就业,同时也贡献了70%的国内知识产权。可以说,民营企业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的未来。所以,今天所面对的根本挑战是经济需要转型,但金融体系还没有完成相应的转变。

客观地说,当前的金融体系内生地存在对民营企业的歧视:第一,商业银行风控决策需要看民营企业最“缺”的历史数据和抵押资产;第二,政府对国有企业有一些民营企业通常享受不到的或隐性或显性的担保,实际是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性歧视;第三,政府把正规金融部门利率压得很低,让银行能够真正服务的民营企业的数量变得更少。也就是说,民营企业融资难这个现象是长期存在的,只是现在变得更加突出,原因是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大为提升。如果说过去民营企业只是发挥补充性的作用,未来则要成为关键性的力量。

上文提到的民营企业融资不利的前两条因素比较容易理解,利率干预的影响则相对复杂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中国存在两个金融市场,一个是正规金融市场,比如商业银行,另一个是非正规金融市场,比如民间借贷、影子银行甚至数字金融。首先我们假设两个市场之间不存在企业资质的差异以及政策扭曲,那么其均衡利率应该是一样的(图3,左、右图中的)。接下来,我们考虑正规金融市场的政策扭曲,具体而言就是压低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图3,左图中利率从降低到),这个市场会出现贷款需求过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如果银行要做信贷配给,肯定会首先将民营企业排除到正规金融市场之外,因为从银行的角度出发,这些缺乏历史数据、抵押资产和政府担保的民营企业的风险更高一些。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只好到非正规金融市场去寻找融资,这样就推高了非正规金融的融资利率(图3,右图中利率从提高到r)。

上面这个简单的分析告诉我们两个基本的金融道理:一是政府商业部门将银行的贷款利率压低,实际上是增加了而不是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同时也推高了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融资难”和“融资贵”这两个难题,不要混在一起解决,最好分开化解,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面临的最大矛盾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加重。

从2013年起,中国政府一直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几乎每隔两到三个季度就会出台缓解“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与“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相关政策。虽然每次政策出台以后,我们都可以看到 “立竿见影”的统计数据,但如果深入银行和企业调研,就会发现政策效果并不明显。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短期内有所缓解,但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不然也就无法理解过去七八年来“年年化解融资难却年年难”的奇怪现象。

如果要深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在具体的执行和政策配套上还有进一步的改进空间。政府部门已在过去出台了的许多政策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是两条方面: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尤其是每年民营企业贷款在总贷款中的比例要明显提高;二是银行必须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取消一些额外收费甚至直接降低贷款利率。应该说,这两条政策措施都充分地体现了决策部门扶持民营企业的良好意图,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不是事倍功半,就是好心办坏事。比如,商业银行不愿意贷款给民营企业,无非就是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对于没有历史数据、没有抵押资产和没有政府担保的民营企业,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风控手段。第二,贷款利率太低,商业银行无法对民营企业做市场化的风险定价,因为民营企业本来就风险大,资金回报率过低的话,不能覆盖风险。基础性障碍没有消除,政府部门却强制要求银行执行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商业银行只能被动应对,勉为其难地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但因为利率水平低于风险水平,这部分资产未来很有可能会形成新风险。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部分银行存在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现象,比如银行以低利率贷款给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又反过来购买收益率稍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一轮资金空转,从表面看银行满足了监管的要求,民营企业家也得到了好处,但资金并没有真正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过去几年每次都感觉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很快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矛盾又会重新凸显,很有可能银行数据有不少表面文章。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折射到宏观经济,反映出来的矛盾就是宏观货币与微观融资之间的通道被堵塞了。即使货币政策扩张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钱也很难流通到迫切需要融资的民营企业,无法有效起到逆周期调节的作用。这个矛盾也反映到近年"去杠杆"政策的效果中,本来“去杠杆”政策的目的是降低综合杠杆率的同时提高杠杆质量,但实际上,“去杠杆”政策只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杠杆率,国企的杠杆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还有所上升。考虑平均水平,民营企业的效率要高于国有企业,这个变化相当于是好杠杆减少、坏杠杆增加,显然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而其背后的原因和融资难问题是一致的:金融机构既不会对越来越重要的民营企业做合理的风控,又无法实行市场化的风险定价。理所当然地,民营企业不会是它们的“优质客户”。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合理选择要么是把资金贷给国有企业,要么从事类似影子银行交易的各种“投资”活动,要么让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要么去推动资产价格的大幅上涨。“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的矛盾,其实是由此而来。

因此,金融改革最为迫切的任务应该是打通宏观货币与微观融资之间的渠道。但完成这个任务,不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要靠市场化的工具,特别需要尊重金融规律。行政手段不是不可以用,短期内事关紧急,要求银行响应政府的号召做一些事情,可以理解。但行政手段毕竟难以持续,搞不好还会事与愿违,好心办坏事。如果政府觉得有必要对特定的企业在特定的时期内提供政策支持,应该由政府财政或者起码由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埋单,而不是强制性地将责任推给商业性金融机构。

市场化的手段包括很多,简单地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的核心是要做到市场化的风险定价,依据风险决定价格。过去长期压低正规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的利率,相当于是由居民补贴企业,支持生产、出口和投资。但客观上反而减少了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2015年底央行取消了对存贷款利率波动区间的最后一道限制,仍然保留了对银行定价的影响,主要是担心银行风险定价的能力不足和货币政策传导的渠道不畅。但利率不灵活,银行就无法根据风险来确定利率。因此,利率市场化不仅是为了控制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甚至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没有市场化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就无法真正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民间借贷、影子银行和金融科技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摆脱了正规金融部门的利率管制,实现了变相的利率市场化。好在央行已经在部署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特别是优先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相信这对于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第二,构建多样化服务民营企业的金融体系。多样化金融体系应该包括资本市场、商业银行以及像数字金融这样的新型金融机构,不同的机构各有侧重,各显神通,全面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资本市场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的未来非常重要,一些不太适合提供融资业务的银行可以由各种直接融资渠道进行服务。尤其现在创新型的民营企业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些专业化投资基金比如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甚至产业引导基金都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最近,科创板落地,对于支持创新型的民营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

但同时我们同时应该意识到,在中国,资本市场不太可能承担服务民营企业的主要责任。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由市场主导还是由银行主导,并非简单地由政策决定的,而牵涉更为全面的政治、文化与经济制度。简单地说,凡是资本市场主导的经济体,比如美国和英国,基本上都是自由主义、个人权利至上、决策分散化,而且法制体系相对健全。而凡是银行主导的经济体,比如德国和日本,基本上都是崇尚集体主义精神,决策相对集中。这样看来,中国的资本市场可以进一步发展,但短期内必然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制约。而另一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资本市场融资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更高。金融的核心困难是信息不对称,风控的关键任务就是要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就需要达到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正因为这样,资本市场融资的门槛比银行融资的门槛要高很多。如果民营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那么也不可能主要转而依靠资本市场缓解此问题。

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主力还是间接渠道特别是商业银行。因此,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多方面改革。首先,除了已经提到的利率市场化,还需制定更加科学的对不良率的监管政策。终身追责实际上非常不利于银行为风险相对较高的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其次,政府需逐步取消对国有企业的间接担保,这样才有可能消除民营企业面临的变相歧视,真正实现“竞争中性”。最后,银行需创新获客与风控途径,特别是努力实现为无抵押资产、历史数据和政府担保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三,规范而不是消灭非正规金融部门。不管影子银行还是数字金融,其业务规避了正规金融部门的监管政策,确实会因此带来一些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控制金融风险。但这些业务实际上也避免了不少正规金融部门一些不尽合理的管制措施,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金融服务,为正规金融部门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补充,是实质性的金融市场化产物。从这个角度看,非正规金融部门既有造成新风险的一面,同时也有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一面。应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整体研判。

更重要的是,非正规金融部门创新了很多风控的做法。比如正规金融部门无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主要是因为获客难、风控难。一些线下的机构通过软信息,了解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一些线上的机构则利用互联网平台、移动终端和大数据分析,同样可以很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这两类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走出了新路子,在全世界都居于领先地位。金融改革一方面应该规范这些非正规金融部门的做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应将非正规金融部门的优秀做法推广到正规金融部门,真正改善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第三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纪志宏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2019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农业天然的弱质性、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工农业剪刀差和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导致“三农”领域仍然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在“三农”领域表现相对集中,已经成为制约广大农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主要因素,必须着力补齐“三农”领域发展短板。党的十九大同时对金融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既是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也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带来了新机遇。一、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中国金融发展的历史很大程度上也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深化、不断改革、不断健全的历史进程。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政策体系,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33万亿元,是10年前的4.7倍,初步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货币政策支农工具箱不断丰富。为更好服务“三农”等实体经济领域,人民银行创新推出了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整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8年末,全国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合计8332亿元,比年初增加3009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余额为2870亿元(含扶贫再贷款1822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2172亿元,再贴现余额为3290亿元。2019年,人民银行宣布,从5月15日起,将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存款准备金率与农村信用社并档,大约有1000家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受益,释放长期流动性约2800亿元。人民银行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强化职能定位,加强风险防控,通过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等方式,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2018年,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共6919亿元,年末余额为33795亿元。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设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不断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工农中建等各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持续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农村信用社、农合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强化其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规范公司治理,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路径,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在保障股东权利的同时有效防范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操纵等风险隐患,提高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增强支农能力和可持续性。经过改革,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组织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

三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明显提升。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充分赋予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权能,对于拓宽涉农领域资金来源、畅通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三农”领域融资需求特点和农民手中的资源资产情况,从2015年起,人民银行牵头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两权”抵押条件、贷款管理制度,并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处置等配套制度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指引。试点期间,“两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逾1500亿元,为涉农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拓宽了资金来源,使其提高了运用金融资源的意识和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支持林业生产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等重点涉林领域发展,拓宽林农和林企融资渠道。截至2018年末,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780亿元。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推出了大型农机具抵押、农业生产设施抵押、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业务,创新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落实好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确保信贷人员“敢贷”“愿贷”“会贷”。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征,支持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

四是涉农领域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与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持续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面,通过完善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中小企业和“三农”领域。针对涉农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涉农企业可以在满足信息披露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提交注册发行申请。截至2018年末,累计支持涉农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5万亿元,有力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在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继续对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新三板挂牌、公司债发行、并购重组开辟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强化商业银行支农的内生动力。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增加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来源,提高了商业银行支农积极性。截至2018年末,已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369亿元。同时,较为成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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