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森·麦卡勒斯三部曲系列(全三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2 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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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森·麦卡勒斯

出版社:现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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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森·麦卡勒斯三部曲系列(全三册)

卡森·麦卡勒斯三部曲系列(全三册)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

心是孤独的猎手

伤心咖啡馆之歌

没有指针的钟

目录

CONTENTS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返回总目录第一章1

小镇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手挽着手从住所出来,一起去上班。两个伙伴很不一样。带路的总是那个肥肥胖胖的、恍恍惚惚的希腊人。每到夏天,出门时他总是穿着一件黄色或绿色马球衫,前摆被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就那么松散地垂着。天冷的时候,他就在衬衫外面套上一件松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圆滚油腻,眼皮半耷拉着,嘴唇弯出柔和而呆滞的笑容。另一个哑巴是个瘦高个,眼睛里透出干练和睿智。他的穿着总是很朴素,整洁而又得体。

每天早上,两个伙伴安静地走向镇上的商业街。走到一家果品店外的时候,他们会停下来。希腊人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在这里打工,老板是他的表兄。他负责制作糖果和蜜饯,装卸水果,清扫店铺。每到分手时,那个瘦高个哑巴约翰·辛格总是握住希腊人的手臂,凝视他的脸颊片刻,然后才转身离开,独自穿过马路走向他工作的珠宝店,他是那里的银器雕刻工。

傍晚的时候,两个伙伴又再次见面。辛格来到果品店,等着安东尼帕罗斯一起回家。胖希腊人常常是在懒洋洋地打开一箱桃子或者甜瓜,或者是待在商店的厨房里看报纸上的漫画。下班之前,安东尼帕罗斯会打开他白天藏在厨房货架上的纸袋,里面有他攒的各种食物样品:一些水果、糖果和一小截肝泥肠。通常在离开之前,他会慢慢地晃到商店前面装着肉和奶酪的玻璃柜旁,轻轻地滑开玻璃柜的后门,用胖乎乎的手抓些他渴望的美味。有些时候,他的表兄老板没看到他的动作。如果被他看到了,就会瞪着他的表弟,苍白紧绷的脸上写满警告。安东尼帕罗斯只好难过地将食物从柜子的一角移到另一角。每当这个时候,辛格总是笔直地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目光望向别处。他不喜欢看两个希腊人之间的这种场景。因为,除了喝酒和一点私底下的小确幸之外,这世上没有比吃更能让安东尼帕罗斯喜欢的事情了。

黄昏,两个哑巴一同慢慢地走回家。在家的时候,辛格总是对安东尼帕罗斯说个不停。他飞快地打着手语,表情急切,灰绿色的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他不停地用那双瘦长而有力的手,急切地向安东尼帕罗斯述说着一天里所发生的事。

安东尼帕罗斯半仰着,懒洋洋地看着辛格。他的手指很少动,即使偶尔动一下,也只是想告诉对方他要吃东西、想睡觉或者想要喝酒。他总是用那样笨拙的手势来表达这三个需求。晚上,如果没有喝醉,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他用粗笨的手比画出“神圣的耶稣”“上帝”或者“亲爱的玛利亚”。安东尼帕罗斯似乎只会说这些话了。辛格从来弄不清楚,他的伙伴到底能明白他多少,但这好像并不重要。

在小镇商业区附近的一所小楼上,他们合租了一处住所,一共有两个房间。厨房里有一个煤油炉,是安东尼帕罗斯用来做饭的。几把普通的直背餐桌椅,那是辛格坐的。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沙发,是安东尼帕罗斯的专属。卧室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有一张安东尼帕罗斯睡的大双人床,床上铺着鸭绒被。另一张是辛格的简易折叠床。

晚饭总是要花很长的时间,因为安东尼帕罗斯喜欢吃,而且还吃得很慢。吃完饭后,胖希腊人就半躺在沙发上,用舌头慢慢地舔遍每一颗牙齿,或许是因为喜欢事物的味道,又或者是在回味刚才的美味。总之,饭后洗碗的事都是辛格来做的。

晚上,他们有时候会下象棋。辛格喜欢玩象棋,这么多年,他一直努力想教会安东尼帕罗斯下象棋。刚开始,安东尼帕罗斯对此没有兴趣,他不喜欢在棋盘上将棋子移来移去。辛格把一瓶好喝的东西放在桌子下面,每次教完棋后拿出来请他喝。胖希腊人一直搞不懂“马”的奇怪走法以及“王后”横冲直撞的凌厉步法。但是,开局的几步棋他学会了。他喜欢执白棋,要是给他黑棋,他就不玩。走完开局的几步棋后,辛格就自己和自己下,他的朋友在旁边慵懒地看着。要是辛格执白棋大开杀戒,将黑“国王”杀死,安东尼帕罗斯就会非常得意和开心。

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除了工作之外,他们总是待在一起。每一天都过着和前一天一样的生活。由于他们独处惯了,几乎没有什么事能扰乱他们的生活。每个星期他们去一次图书馆,辛格会在那里借一本推理小说。星期五他们会去看一场电影。发薪的日子,他们会去军需品店楼上的廉价照相馆,为安东尼帕罗斯拍一张照。他们每周固定去的就这么几个地方,镇上许多地方他们从来没有去过。

小镇在南方腹地。夏天漫长,冬天则十分短暂。夏日里天空总是湛蓝明朗,太阳肆意地射出耀眼的光芒。十一月后,冰冷的小雨接踵而至,雨后会有霜冻和短暂的寒冷。整个气候就是冬天冷暖变幻无常,夏天酷暑难当。小镇其实一点不小。主街上有好几个商业街区,大多是两三层楼的商店和办公楼。但镇上最大的建筑是工厂,雇用了镇上的大部分人。这些棉纺厂很大,生意兴隆。但大部分工人都很穷。街上行人的脸上多半是饥饿、孤寂的神情。

但两个哑巴一点也不寂寞。在家里,他们吃吃喝喝,日子过得十分惬意,辛格总是打着手语,真切地告诉伙伴他自己所有的想法。时光就这样渐渐流逝。转眼辛格三十二岁了,他和安东尼帕罗斯一起在镇上已经待了十年了。

一天,希腊人病了。他呆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胖肚皮上,油一样的泪水从两颊滚落。辛格找了伙伴的表兄,就是果品店的老板。他还为自己请了假。医生给安东尼帕罗斯调整饮食,说他不能再喝酒了。辛格严格地按医生说的做了。他守在伙伴的病床前一整天,做了一切他能做的,好让时间过得快一些。但安东尼帕罗斯只是气呼呼地用眼角看着辛格,一点笑容也没有。

希腊人烦躁不安,不停地抱怨辛格弄的果汁和食物不好吃。他时不时地让他的伙伴扶他下床做祷告。他跪下去的时候,硕大的臀部压在短粗的小腿上,笨拙地祈祷着“亲爱的玛利亚”,随后用手紧紧握住一个用脏兮兮的绳子拴在脖子上的黄铜小十字架。他的眼睛沿着墙壁慢慢望向天花板,里面充满恐惧。之后他会非常沉默,不许他的伙伴同他说话。

辛格非常有耐心,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为让伙伴开心,他画了一些小画。有一次还为他画了速写。但这张速写伤了胖希腊人的心,最后直到辛格把他的脸改得年轻英俊,头发涂成金黄,眼睛画成深蓝,他才肯和解。胖希腊人明明很满意,却一点也不肯让开心显露出来。

在辛格细心的照料下,一个星期后,安东尼帕罗斯就能重新上班了。可是,从这以后,两人的生活方式有了变化。麻烦也来了。

安东尼帕罗斯身体恢复了,但性情大变。他经常乱发脾气,晚上也不愿安分地待在家里。如果他要出门,辛格就紧紧地跟着他。每走进一个饭馆,当两人在桌边坐下时,安东尼帕罗斯就会把一些方糖、胡椒瓶或者银器偷偷地装进口袋。这些辛格都会为他付账,才没惹出什么大麻烦。每当他为此责怪安东尼帕罗斯时,那个胖希腊人就只是看着他,诡异地笑着。

几个月后,安东尼帕罗斯的坏毛病愈加变本加厉。一天中午,他平静地从表兄的果品店走到街对面,公然对着第一国家银行的墙根撒尿。有时候,他在人行道碰到令他厌烦的人,就会用头撞他们,用胳膊或肚子挤他们。有天他走进一家商店,没付钱就把店里的落地台灯给拖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竟然试图把看上的陈列柜里的电动火车拿走。

对辛格来说,这是一段煎熬的日子。午休时间,他不得不陪着安东尼帕罗斯去法院处理这些纠纷。辛格对法庭的程序熟稔在心,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法院的指控五花八门:偷窃、有伤风化、人身攻击等。为了他的伙伴不被关进去,辛格想尽了办法,花光了大部分积蓄。

果品店的老板,希腊人的表兄查尔斯·帕克根本不管他的事。虽然他没有让安东尼帕罗斯离开,但他那苍白的脸总是紧绷着,一点也没想过帮他的表弟。辛格感觉查尔斯·帕克很奇怪,开始不喜欢他了。

辛格每天都处在混乱和担忧中。但安东尼帕罗斯却像没事人一样,不管发生了什么,他的脸上总是挂着漠然的笑容。辛格总觉得他这笑容里藏着某种非常微妙和智慧的东西。他从不知道安东尼帕罗斯到底能明白他多少,也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现在,辛格在胖希腊人的表情中总能觉察到一种狡黠和嘲弄。他会使劲地摇晃着伙伴的肩膀,直到筋疲力尽。他一遍遍跟他沟通,想得到答案,可这一点用处也没有。

辛格所有的钱都用完了,不得不向他的珠宝店老板借钱。某一次,他没钱付保释金了,安东尼帕罗斯在拘留所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接他出来时,安东尼帕罗斯闷闷不乐。他不想离开那里。他很享受晚餐的腌猪肉和浇上糖汁的玉米面包。新的环境和狱友令他感到愉快。

他们生活得很孤独,辛格找不到任何人帮他解脱困境。没有什么可以中断或治愈安东尼帕罗斯的恶习。在家时,他有时会做些在拘留所吃过的新东西。在外面,谁也无法预料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事。

最后,一个大麻烦击中了辛格。

一天下午,他去果品店接安东尼帕罗斯,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上说他已经安排好了让表弟去两百英里外的州立疯人院。查尔斯·帕克运用他在小镇的影响力,把方方面面都搞定了。安东尼帕罗斯下周就要走了,住进疯人院。

辛格把信读了好几遍,一瞬间,他的脑子一片空白。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和他说话,辛格却懒得去读他的口形。最后,辛格在他随身带着的便笺簿上写下:

你不能这样做。安东尼帕罗斯必须和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激动地摇了摇头。他不怎么会说英语。“这不关你的事。”他一遍遍地重复这句话。

辛格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个希腊佬担心有一天表弟会成为他的负担。查尔斯·帕克虽然不懂多少英语,他用起美元来却得心应手,他用金钱和关系,很快把表弟送进了疯人院。

辛格没有一点办法。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充斥着种种狂躁的举动。辛格不停地打着手语,拼命地说着。尽管他的手从没停下过,可他还是说不完他想说的话。他想把内心的想法都说给安东尼帕罗斯听,但没有时间了。

他的灰眼珠闪闪发光,敏捷而智慧的脸上现出过度的紧张。安东尼帕罗斯昏沉沉地看着他,辛格不知道他真正听明白了多少。

安东尼帕罗斯要走的日子到了。辛格取出自己的手提箱,非常细心地把共同财产中最值钱的物品打包。安东尼帕罗斯为自己做了一顿午饭,准备在路上吃。傍晚时分,他们最后一次手挽着手,在那条街上散步。这是十一月末一个寒冷的下午,哈气在他们眼前一小团一小团地升起。

查尔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在站台上,他离他们远远地站着。安东尼帕罗斯挤进车厢,在前排的一个座位上笨拙地准备了半天,才把自己安顿下来。辛格从窗口望着他,双手疯狂地比画着,在最后的分别时刻,他想和伙伴多说几句。安东尼帕罗斯只是忙着检查午餐盒里的食物,根本顾不上辛格。车发动的刹那,他把脸转向辛格笑了笑。那笑容木然而遥远,就像他们早已天各一方。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恍如梦中。辛格整天都俯在珠宝店的工作台上,晚上独自走回家。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睡觉。到家后,他就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挣扎着打个盹。半醒半睡间,他的梦断断续续,但所有的梦里,安东尼帕罗斯都在。辛格的双手不断地抽动,在梦里,他正与伙伴热切地交谈,安东尼帕罗斯则静静地注视着他。

辛格努力回想他认识伙伴以前的岁月,努力对自己描述那时发生的事。可所有这些他努力回想起的东西却真实不起来。

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但对他好像并不重要。辛格记得他还是婴儿时就聋了,但他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哑巴。很小的时候他成了孤儿,被送进聋哑儿收养院。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前,他就会打美式单手手语,也能打欧式双手手语。他还学会了唇读,还被教会了说话。

在学校,大家都觉得他聪明。他的功课学得比其他同学都快。但他不习惯用嘴说话,这对他来说有点不自然,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嘴里像一条大鲸鱼。从对方脸上漠然的表情,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像某种动物,使人听起来很恶心。对他来说,用嘴说话是件非常痛苦的事,而他的双手却总能打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的小镇,不久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从那时起,他就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他不需要用嘴。

其他的生活好像都不是真的,除了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在模模糊糊的梦境中,他的伙伴栩栩如生。醒来后,一种孤独刺穿了他的心。偶尔,他会给安东尼帕罗斯寄一箱子东西,却从没回音。几个月的时间就在如此的空虚和迷茫中过去了。

春天来了,辛格整个人变了。他无法入睡,整日焦躁不安。每到夜晚,他在屋子里茫然地打转,陌生的情绪无法发泄。只有黎明前的几个小时,他才能昏沉地陷入沉睡之中,直到清晨的阳光像一簇簇短剑,突然刺破他的眼皮。

为了消磨寂寞的夜晚,他开始在镇上四处闲逛。他再也不能忍受同安东尼帕罗斯一起住过的屋子,就去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处公寓,另租了一间破破烂烂的房间。

他每天都在同一个餐馆吃饭,那餐馆距自己的公寓有两条马路远,在长长的街道的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简单地扫了一眼菜单后,写了一张便条交给老板:

早餐我要一个鸡蛋、一片吐司和一杯咖啡——$0.15

中餐我要汤(随便)、夹肉的三明治和一杯牛奶——$0.25

晚餐给我上三种蔬菜(随便,除了卷心菜)、一份鱼或肉、一杯啤酒——$0.35

谢谢。

咖啡馆的老板看过便条,向他投去世故和警惕的目光。那是个看起来不怎么友好的男人,中等身高,一脸又黑又重的络腮胡,显得整个脸的下半部看起来像铁做的。他通常站在吧台的角落里,双臂交叉在胸前,静静地观察咖啡馆内的一切。辛格对他渐渐熟悉起来,因为他一天三餐都待在这儿。

每个夜晚,辛格独自一人在街上闲荡。有些夜晚,刮着三月潮湿刺骨的冷风,有些夜晚,冷雨下得很大。这些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他双手紧紧插在口袋里,步态是焦虑的。天逐渐变暖,令人昏昏欲睡。焦虑慢慢地化成了疲倦,在他身上,可以看见一种深深的平静。沉思般的安宁覆盖了他那张脸,如此的安宁通常只能在最悲伤或最智慧的脸上瞥见。是的,他仍然漫步在小镇深夜的大街小巷,沉默而孤单。2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夫·布莱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灭了,咖啡馆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射出一块棱角分明的黄色长方形。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咖啡馆里还有几个人喝着啤酒、圣塔露西亚酒和威士忌。比夫不冷不热地候着,他的胳膊肘搭在柜台上,拇指点着长鼻子尖。他专注地盯着一个穿工装裤的矮胖男人,那人喝得太多了,变得狂躁起来。不时地,比夫的眼光会溜到一个独自坐在中间桌子旁的哑巴身上,当然他也会照顾那些到柜台前来的顾客。不过,最后他总是要回望那个喝醉了的穿工装裤的家伙。夜深了,比夫还在柜台后面默默地等着。最后,他巡视了一遍咖啡馆,就朝后门走去。从那可以上楼。

他小心地爬上楼梯,走进楼上的房间。里面很暗,他走得很小心。走了几步,他的脚碰到了硬东西,他弯下腰来,摸到了放在地上的行李箱的把手。灯开了的时候,他正准备离开,他进这屋子只几秒钟而已。

艾丽丝从乱糟糟的床上坐起来,懒懒地看着他。“你碰那行李箱做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疯子赶走,别再给他了,他把什么都喝光了!”“醒醒吧,你自己下楼去。去叫警察,叫他来抓吃玉米饼和豆子的苦力。去吧,布莱农太太。”“如果明天他在下面,我会去的。但你别动那个箱子,它早不是无所事事那家伙的东西了。”“我知道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种人。”比夫说,“至于我自己,虽然我不那么了解自己,但我不是那种贼。”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房间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混浊闷热。他决定待上一小会儿,洗下脸再回去。“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如果你今天晚上还不把那家伙赶走,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在后面打盹,晚上你喂他晚饭和啤酒。整整一个礼拜了,他一个子儿都没付。他那些胡言乱语会毁了生意。”“你不了解人,你也不知道真正的生意是怎么回事。”比夫说,“这家伙十二天以前来到这里,谁也不认识。头一周他就关照我们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从那以后就开始记账,”艾丽丝说,“五天都记账,整天喝得烂醉如泥,真是丢人。在我看来,他就是个怪物。”“我喜欢怪物。”比夫说。“我早知道你喜欢,布莱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物。”

他揉揉发青的下巴,不再理她。在他们结婚的头十五年里,他们管彼此叫比夫和艾丽丝。后来在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叫对方“先生”和“太太”,从那以后再没变回去。“我警告你,明天我下楼的时候,最好那个疯子已经走了。”

比夫走进浴室,他洗了脸之后决定刮刮胡子。胡子又黑又重,好像三天没刮似的。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揉着脸颊。心里后悔和艾丽丝谈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女人跟前,他老是不像自己,而是变得像她一样粗俗、渺小、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地凝视着镜子,半垂的眼皮遮着眼睛,流露出一种玩世不恭的神情。他的手结满老茧,小指上带着一枚女士婚戒。他身后的门敞开着,从镜子里,他看见艾丽丝躺在床上。“听着,”他说,“你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仁慈心肠。我认识的不止一个女人有这种真正的仁慈心肠。”“嗬,我知道你会做出这世上的男人都不会觉得自豪的事。我知道你——”“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你永远看不到任何重要的事。你从来不去观察,不想,也不搞明白什么事。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

艾丽丝几乎又睡着了。从镜子里他漠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有任何独特的地方让他的视线停留,他的目光从她棕色头发滑向被子下她脚部圆胖的轮廓,又从她浑圆的脸部到她滚圆的屁股和大腿。他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脑海里没有任何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凸显出来。他总觉得她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形象。“探究一出好戏的乐趣,你永远都不可能懂。”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楼下那家伙就是出好戏,是的,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不过,我可看够了。”“算了,那男人对我什么也不是。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朋友。不过你从不知道,从一大堆细节中搞明白事情的真相是怎么回事。”他打开热水,开始刮胡子。

那是五月十五号早晨,杰克·布朗特来的那天。他一下子就注意到他,并开始观察他。那男人矮个,肩膀宽厚得像房梁。他有着歪歪扭扭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就像被黄蜂叮过似的。那家伙身上有很多矛盾的东西。他的脑袋很大,但他的脖子又软又细,像个男孩的脖子。胡子看上去很假,就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而贴上去似的,说话一快,恐怕就会掉下来。那胡子使他看着像个中年人,尽管他的脸、光滑的额头和大眼睛还很年轻。他的手巨大,结了茧,脏污不堪。他穿着廉价白色亚麻布西服。这男人身上有些什么东西很滑稽,同时另一种感觉却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在半小时内把酒都喝光了。然后他坐在一个小桌旁,吃了个鸡肉大餐。再后来读了本书,喝了啤酒。那只是开始,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布朗特,他也想不到后来会发生什么。他从没见过一个人在十二天内变化这么大。也没见过谁喝了这么多酒,这么长时间都醉着。

比夫用拇指向上推着鼻子底部,又在嘴唇上边刮来刮去。刮完后他的脸看起来清爽些了。他从卧室下楼的时候,艾丽丝睡着了。

行李箱很重。他提着它到了咖啡馆的前面,把它放在收银台后面,他每天都站在那儿。他扫视着店内。有几个顾客走了,空间不那么挤了,格局还是老样子。哑巴还是在中间的一个桌子上喝着啤酒。醉鬼还在不停地说话。他没有特意对某个人说话,周围也没人在听他说。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终于换掉了那件穿了十二天的肮脏的亚麻西服。他的袜子没了,他的脚踝被划破了,上面还沾着泥点。

比夫警觉地捕捉到了醉鬼的只言片语。那家伙听起来又在谈着什么古怪的政治。昨天晚上,他说着他去过的那些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卡罗来纳。其间他说起了妓院,随后他的玩笑就变得很粗俗,他必须用喝啤酒来掩饰。但是大多数时间没人明白他在说什么。他不停地说着,话语从他的喉咙里像瀑布一样流出来,而且他的腔调一直在变。有时他就像个傻头傻脑的家伙,有时他又像个教授。有时他会说很长很生僻的词,有时又都是语法错误。很难从他的谈话中猜测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从哪个国家来。他总是在变。比夫沉思着摩挲着鼻尖。没有关联的谈话,不过关联需要动脑筋才行。这家伙应该是个聪明人。但他往往没一点原因,思维就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他就像一个矛盾重重的迷路人。

比夫把身体靠在柜台上,开始仔细读晚报。头条是市议会的一项决定,经过四个月的仔细研究,他们发现本地政府预算无法负担在城里某些危险的十字路口安装交通灯。左边栏目讲的是东方的战争。比夫同时读着这两则新闻。他的眼睛看着印刷字,其他感官却警觉地跟随着周围的情况。他看完了文章,半闭的眼睛还盯着报纸。他感到紧张。那家伙是个麻烦,早晨之前他必须想办法让他离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感到有些重要的事情会在今晚发生。这家伙可不能总这么下去。

比夫觉察到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抬起头。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女孩正站在门口张望。瘦长的身子,浅黄色的头发。她穿着卡其色短裤、蓝衬衫、网球鞋,第一眼看上去像小男孩。比夫看到她后,放下手中的报纸。她向他走来,他笑了。“嘿,米克。参加女童子军了吗?”“没,”她说,“我和她们没关系。”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醉鬼砰地一拳打在桌子上,脸从刚才说话的对象身上扭过来。比夫和面前的小女孩说话时,声音变得粗糙起来。“你的家人知道你深更半夜还在外面吗?”“没关系。今晚我们街区一帮小孩儿在外面玩很晚的。”

比夫从没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来过这里。几年前,她是哥哥的跟屁虫。凯利一家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家庭。她长大一点后,有时会拖着童车来,里面装着两个流鼻涕的小家伙。除此之外,她总是独自一人。现在她站在那儿,不知道想要什么。她不停地用手掌向后捋着湿漉漉的浅色头发。“请给我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欲言又止,随后把手伸到柜台里面。米克掏出手帕,开始解手帕角上的结。手帕里装着钱。她猛地一拽,硬币丁零当啷地掉到地上,滚向布朗特。他正站在那儿嘟囔着什么。有一刻,他茫然地看着钢镚。但是当小女孩正想去捡时,他却立刻蹲下身子捡起了它们。他重重地走到收银台前,晃着手中两个一分币、一个五分币、一个一角币。“现在烟是一角七分钱吗?”

比夫没有回答。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鬼把钢镚在柜台上摞起来,用他的大脏手围着它。他慢慢地拿起一个一分币,用指头轻轻地把它弹倒。“这五厘给种烟草的穷白人,五厘给卷烟的蠢货,”他说,“这一分钱给你,比夫。”他努力集中视线,试图看清五分币和一角币上面的铭文。他不停地摸着这两个硬币,推着它们在柜台上画着圆圈。终于,他把硬币推到一旁。“这是向自由卑微的致敬。向民主与独裁。向自由与打劫。”

比夫平静地拾起硬币,把他们放进钱柜里。米克像是想多待一会儿的样子。她久久地凝视着醉鬼,然后将目光转向屋子中间,哑巴独自坐着。布朗特也时不时地望着那个方向。哑巴默默地坐在桌前,面对着他那杯啤酒,无聊地用烧焦的火柴头在桌上画着。

杰克·布朗特先开了口。“真怪,最近三四个晚上我都梦见那家伙了,他不肯放过我。你们发现了吗,他好像从不说话。”

比夫很少和一个顾客聊另一个顾客的闲话。“没错,他不说话。”他敷衍道。“很奇怪。”

米克将重心换到另一只脚上,把烟塞进短裤口袋。“你要是了解他多一些,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她说,“辛格先生租了我们家的房间,他和我们住一起。”“是吗?”比夫问道,“这事我真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他已经和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衬衫袖子放下来,又小心地卷上去。他一直盯着米克离开。她走了几分钟后,他还在胡乱地整理着袖子,眼睛瞪着空荡荡的门口。然后他把胳膊交叉在胸前,目光又落到醉鬼身上。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那双褐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潮湿,显得很迷惘。他身上闻起来很臭,臭得像公山羊,急需洗一个澡。汗津津的脖子布满污垢,脸上还有一块油斑。嘴唇又红又厚,褐色的头发盖在额头上。工装裤看起来有点短,他不停地拽着裤裆。“伙计,你应该找些事情做,”比夫终于开了口,“你不能再这样到处跑。我真吃惊,你居然没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不要整天烂醉了。你需要洗个澡,剪一剪头发。天!你不应该这样出现在世人面前。”

布朗特的脸沉了下来,紧咬着下嘴唇。“嘿,别发火。照我说的去做。去厨房,叫那黑孩子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拿毛巾和肥皂,好好洗洗。吃点牛奶吐司,然后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合适的裤子。明天就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工作,一切都会很快好起来。”“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能——”“好啦,”比夫小声说,“不,我不能。你不要整天胡思乱想了。”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端来两杯生啤酒。醉鬼笨手笨脚地拿起他的杯子,啤酒溅到了外面,弄湿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喝着自己的那杯酒,从容地打量着布朗特,眼睛半睁半闭。布朗特并不是怪物,尽管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如此。在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走样了。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都是它应该的样子。因此这种差异不是在身体中,而是在精神里。他像个在监狱里待过的人,又像在哈佛读过书,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待了很长时间的人。他像是去过一些其他人很难去过的地方,或者做过一些别人很难做的事情。

比夫把脑袋歪到一边,问:“你是哪里的人?”“哪儿人也不是。”“你总得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总有个地儿。”

布朗特的眼神恍惚,目光涣散。“卡罗来纳。”“看得出来你经历丰富。”比夫微妙地暗示。

醉鬼根本没在听比夫说话。他的目光早已从柜台转向了外面漆黑、空荡的大街。随后,他踉踉跄跄地向门口走去。“再见。”他回头喊了一声。

柜台又剩比夫一个人了。他迅速地扫视了一遍餐馆。时间已过午夜一点,店里只有四五个客人了。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子边。比夫懒洋洋地看着他,晃了晃杯底最后一点啤酒。慢慢地一口喝完,接着去读他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他怎么也看不进报纸上的字。他想起了米克。是否应该卖给她香烟?抽烟对这些孩子真的有害吗?他想起了米克眯着眼睛、用手把头发捋向脑后的样子。他想起了她那男孩般沙哑的声音,想起她拽卡其布短裤的样子,就像电影里的牛仔那样昂首阔步地走路。他有些不安。一种温柔的情感从他心底油然而生。

比夫不知所措地将注意力转到辛格身上。哑巴依旧坐着,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热而混浊。辛格走之前,比夫打算请他喝一口威士忌。艾丽丝说得不错,他就是喜欢怪物。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抱有特殊的情感。任何时候,只要进来的客人长着兔唇或得了肺结核,他准会请他喝杯啤酒。如果客人是个驼背或瘸子,那就为他们准备免费的威士忌。有一个家伙,在锅炉爆炸中炸掉了生殖器和左腿,只要他进店,准有一品脱免费酒在等着他。如果辛格是个嗜酒的家伙,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半价购买。比夫暗自点头。他把报纸折好,整齐地放在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在一起。周末他会把这些报纸挪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他都保存完整,一天都不落。

夜里两点钟时,布朗特又走了进来。他带来了一个高个儿黑人,手里拎着黑包。这醉鬼试图领着他去柜台那儿喝上一杯,那黑人发现他的意图后立刻走了。比夫认出了他,是一直在镇上行医的医生,和他厨房里的小威利好像有点儿什么关系。在他离开之前,比夫看见他射向布朗特的目光充满战栗和仇恨。

布朗特直愣愣地站在那儿。“你难道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许带黑鬼进来。”有人问他。

比夫远远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布朗特很生气,很明显他喝高了。“我就是半个黑鬼。”他大声叫嚣着,像是在挑衅。

比夫警惕地注视着他,店里静悄悄的。从他粗大的鼻孔和滚动的眼白,能看出他说的都是真话。“我是部分黑鬼,还有部分南欧佬加东欧佬再加上中国佬,我全是。”

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我还是荷兰人加土耳其人加日本人加美国人。”他绕着哑巴的桌子,走着“之”字形。他的声音很大,带着嘶哑。“我是知道的人,我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我是一个陌生人。”“安静一下。”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谁也不理,除了那个哑巴。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哑巴的眼睛像猫一样冷淡而温和,他的整个身体都像是在倾听。醉鬼很是兴奋。“你是这镇上唯一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布朗特说,“两天来,我一直在用心和你交谈,因为我知道你懂我说的话。”

隔间里有人笑起来,因为这醉鬼根本不知道,他的交谈对象是一个聋哑人。比夫的目光立刻射向这两个男人,他聚精会神地听着。

布朗特在那张桌子边坐下,身子俯向辛格。“世上有两种人: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一万个人中只有一个知道的人。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奇迹。无数人无所不知,可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就像十五世纪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几个人知道真相。只有天才知道地球是圆的。而我说的真理是如此明显,可以说在整个历史上都可以称之为奇迹,却没有人知道。当然,你知道。”

比夫的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盯着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别理他,”布朗特说,“别理那个平足、青下巴、多管闲事的杂种。我们知道的人彼此遇见,这是一个大事件。它简直是个奇迹。有时候,我们遇到了,却不知道对方也是知道的人。这有多糟糕。这样的事在我身上发生很多次了。但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太少了。”“共济会吗?”比夫问。“你闭嘴!小心我把你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揍得鼻青脸肿。”布朗特破口大骂。他弓起身子俯向哑巴,声音很低,醉醺醺地说:“为什么呢?这个无知的奇迹为什么会世代延续呢?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阴谋。众所周知的阴谋。这完全是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还在笑这个醉鬼,笑他和一个哑巴交谈。只有比夫是严肃的。他想搞明白,哑巴是不是真能明白醉鬼的话。那家伙频频点头,脸上一副沉思的表情。他只是反应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在“知道”的话题中插入了几个笑话。哑巴却一直很严肃。直到醉鬼说了这句妙论后,他才笑了一下。接下来他又变得沉闷了,可微笑依然挂在他的脸上。他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在人们意识到他与众不同之前,已经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了。他的眼神令人想到,他听见过别人从没听到的东西,他知道一些别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他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话语像决了堤的洪水,滔滔不绝地倾泻而出。比夫已经听不懂了。布朗特醉成了大舌头,语速又太快,话音被震成一团。比夫暗想,当艾丽丝把他赶走后,他能去哪儿呢?她说过,早晨她就会这样做。

比夫倦了,他打着哈欠,用指尖轻轻地拍打张开的嘴,让两腭变得轻松些。已是午夜三点,这是一天中最寂寞难耐的时候。

哑巴是耐心的。他已经听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开始不停地看看钟。布朗特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继续高谈阔论。终于,他停下来了,卷了一支烟。哑巴朝时钟的方向点点头,用他特有的方式,笑了笑,然后从桌旁起身。和往常一样,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迅速地走了出去。

布朗特喝得烂醉如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甚至没注意到哑巴没有回应了。他扫视着咖啡馆,嘴巴张得老大,眼珠子迟钝地滚动。额头上红色的血管凸起,他愤怒地用拳头猛击桌面。在比夫看来,他的酒疯也耍不了多久了。“好啦,”比夫耐心地说,“你的朋友已经走了。”

布朗特依然在寻找辛格。此前他从没像现在这样醉过,表情极其丑陋。“过来,我有东西给你,还想跟你说句话。”比夫哄着他。

布朗特费劲地把身子从桌边抬起来,迈着松散的步子向大街走去。

比夫靠着墙。进来出去,进来出去。说到底这和他没关系。屋子变得空旷、安静起来。时间在无声流逝。他的脑袋倦怠地低垂着。一切的喧哗正在缓慢地向这里告别。柜台、面孔、隔间和桌子,角落的收音机,天花板上的吊扇——所有的一切都安静无力,静止无声。

他想必是打了个盹。有人在晃动他的胳膊,他的意识慢慢地恢复了,抬起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威利站在他的面前,就是那个厨房里的黑孩子,戴着帽子,身上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不管他想说什么,他总是非常激动。“就这样,他用拳头捶打这里的墙、墙、墙。”“什么?”“就在两户人、人、人家之间的小巷里。”

比夫耸了耸松懈的肩膀。“什么?”“他们要把他带到这儿,随时会来一堆人。”“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我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留着小胡、胡、胡子的矮个白人。”“布朗特先生。”“是的,我没看见开头。我在后门听见一阵响动。像是巷子里打得很凶。我就跑、跑、跑过去看。白人简直疯了。他用脑袋撞墙,用拳头砸。我从没见过一个白人像他那样与墙咒骂和打架。看他那架势,是要把自己的脑袋打破。后来有两个白人,跑过来看——”“然后呢?”“你知道那个不会说话的绅士,手、手插在口袋里——”“是辛格先生。”“是的。他站在那儿看究竟发生了什么。杰克·布朗特先生看见他后又开始大声说话和喊叫,然后他就突然摔倒在地。可能是他真把脑袋撞坏了。一个警察跑了过来,有人说布朗特先生一直在这儿。”

比夫点点头,把听到的事情重新理了一遍。他揉着鼻子想了一会儿。“他们随时会涌进来。”威利走到门口,向外看。“他们全来了。”

十几个旁观者和一个警察全都试图挤进咖啡馆。还有几个妓女从窗子向屋内看。每当有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总会有那么多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可笑极了。“请不要再添乱啦,”比夫说,他看看扶着醉鬼的警察。“其他的人还是走吧。”

警察把醉鬼扶到椅子上,那群观众也被他赶到外面去了。警察转过来问比夫:“有人说他一直待在这儿,和您一起。”“不。但他有权待在这儿。”比夫说。“希望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想了想。“也许今晚他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不能保证——但我想待在这里会使他安静下来。”“好吧。我下班前再来一趟。”

店里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个人。从布朗特被带进来,比夫还是第一次将目光投向他。布朗特的下巴好像伤得很厉害。他颓然地倒在桌子上,大手盖住了嘴。他的头上有一个口子,血顺着太阳穴流下来。手指头的皮蹭破了,肉翻了出来。他太脏了,像是刚被人从下水道里拎出来。所有的能量都从身体里喷射而尽,他完全垮了。哑巴坐在桌子对面,灰色眼睛看尽了这一切。

比夫发现,布朗特并没伤到下巴,用手捂着嘴,是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泪水从污浊的脸上滚落。他时而斜着眼睛看比夫和辛格,为他们看见自己流泪而气恼,这令他尴尬。比夫对着哑巴耸了耸肩膀,扬下眉毛,一副“我们怎么办”的神情。辛格把脑袋歪向一旁。

比夫有些为难。他思索着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这时哑巴在菜单的背面写了两行字。

如果你想不出任何他能去的地方,他可以和我一起回家。先弄点汤和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松了一口气,使劲地点头。

他准备了三份晚上的特价菜,两碗汤,咖啡和甜点。布朗特不肯吃。他不肯把手从嘴上拿下来,好像那是他最怕被暴露的隐秘部位。他的呼吸混杂着哭泣,宽大的肩膀不停地抽搐。辛格指着一盘食物,又指指另一盘,但布朗特始终捂着嘴摇头。

比夫吐字很慢,为了让哑巴能看清。“神经病。”

汤的热气直扑到布朗特脸上。过了一会儿,他颤抖着握住勺子,把汤喝完后,吃了点甜食。他肥厚的嘴唇依然在颤抖,脑袋几乎埋在盘子里。

比夫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特定的部位,一直被牢牢地保护着。对哑巴来说,那个部位是手。米克用指尖拉胸罩的前面,不让它摩擦刚刚钻出来的娇嫩乳头。艾丽丝最介意的是头发,每当他在头上抹了油,她就拒绝和他一起睡。那他自己呢?

比夫慢慢地转动小指上的戒指。但他知道那里不是。不再是。一道深深的皱纹刻在他的额头。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张地移向生殖器。他用口哨吹着一首歌,从桌旁起身。反正,在别人身上寻找这个部位很可笑。

他们扶着布朗特起身。他跌跌撞撞的,头重脚轻。他不再哭了,像是在思考一件令人郁闷可耻的事。他顺从地让他们扶着。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手提箱,向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点点头,一副不会被任何事物所惊扰的神情。

比夫跟着到了门口。“振作一点,别再喝酒了。”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有了亮色,透出黎明的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微弱的银白色的星星。街道空旷、清冷。辛格左手提着手提箱,右手搀着布朗特。他对比夫点点头,然后两人走上了人行道。比夫目送着他们。他们已经走到半条街外了,黑色的身影在蓝色的黑暗里若隐若现。哑巴的身影笔直而坚挺,布朗特踉跄地靠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全然消失在夜色里,比夫望天发了一阵呆。深不可测的苍穹一望无际,让他着迷,又令他压抑。他揉揉额头,走进明亮的咖啡馆。

比夫站在收银台后面,竭力回想着晚上所发生的事情,面部肌肉也随之收缩,变得僵硬。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欠自己一个解释。在冗长的情节里,他回忆着晚上的一幕幕,可还是没有想明白。

随着一股突然涌进的人流,门开开合合。夜晚过去了。威利把椅子堆在桌子上,开始拖地,嘴里哼着歌。他要回家了。威利是个懒骨头。在厨房里,他总是会偷偷地停下一会儿,吹奏随身带着的口琴。他睡眼惺忪地拖着地,哼着孤独的黑人歌曲。

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这正是那些熬夜的人和刚刚苏醒的人相遇的时刻。睡眼蒙眬的女招待忙着上啤酒和咖啡。没有声音,没有交谈,每个人看上去都是孤单的。刚刚醒来的男人与刚刚结束漫漫长夜的男人彼此间的不信任,在每个人心里投下了疏离感。

黎明时分,对面的银行大楼露出苍白的轮廓。渐渐地,白色的砖墙也清晰可见。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点亮了街道,比夫最后审视了一眼咖啡馆,上楼去了。

进入房间时,他故意把门把弄得吱吱作响,为的是把艾丽丝吵醒。“天啊!”他说,“可怕的一夜!”

艾丽丝警觉地醒了过来。她躺在皱巴巴的大床上,伸了伸懒腰,像只阴郁的猫。新鲜刺眼的阳光射进来,房间被照得褪了色,没有一丝生气。一双皱巴巴的丝袜挂在窗帘的绳子上。“那个酒鬼还在楼下吗?”她质问道。

比夫脱掉衬衫,查看领子是不是干净,能不能再穿一天。“你自己下去看看吧。我说过,没人能阻止你一脚把他踢开。”

艾丽丝迷迷糊糊地伸出手,从床后的地板上捡起一本《圣经》、背面空白的菜单和礼拜日学校手册。《圣经》被她翻得沙沙作响,然后在一页停住,开始吃力而专注地大声朗读。今天是星期天,她在为教堂少儿部的孩子们准备一周一次的课。“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蒙和西蒙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比夫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澡。艾丽丝用力地读着,丝绸般的低语传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去,在那里祷告。西蒙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念完了。这些话依然温柔地在比夫心里回荡。他努力想把书上的这些原话与艾丽丝朗读的声音分开。他努力地回想,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母亲是如何朗读这一段的。他伤感地低下头,看着小指上的婚戒,那曾经是母亲的。他又一次暗想,母亲对于他抛弃宗教和信仰会是何种感受。“这堂课是关于门徒的聚集,”艾丽丝自言自语地备课,“今天的课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猛然从沉思中惊醒,他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他使劲搓洗着自己。他的上半身总是洗得一丝不苟。每天早晨他会在胸口、胳膊、脖子和脚打上肥皂。这个季节中,他只有两次跳进浴缸,把全身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着艾丽丝起床。透过窗子,他知道这将是无风的一天,会热得烧起来。艾丽丝朗读完了。她知道他在等她,但还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股阴郁的怒火在他体内升起。他嘲讽地对自己笑了下,然后苦笑着说:“随便你,反正我可以坐下来读一会儿报。虽然我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觉。”

艾丽丝起床了,她开始穿衣,比夫铺床。他灵巧地将被单倒来倒去,先是把它们翻了个面铺上去,随后又把头和脚换了下位置。床被弄得很舒服,一直等到艾丽丝走后,他才快速地脱掉裤子爬上床。他的脚从被单下面露了出来,长着粗长胸毛的胸膛在枕头的衬托下显得更加乌黑。他庆幸自己没有把昨晚的事告诉艾丽丝。他很想把这些说给一个人听,如果能大声地说出所有的事实,也许他就能弄清令他困惑的东西。这个可怜的家伙,一直说个不停,却不能让其他人明白他在说什么,很可能他自己也不明白。他是如此强烈地被聋哑人吸引,选中他,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哑巴。

为什么?

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个时刻抛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那些东西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他们必须这样。某些人就有这样的本能。《圣经》那篇课文是“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正如那个家伙所说的,他是中国人、一个黑鬼、南欧猪和犹太人。如果他能信以为真,也许就是这样了。他的口中每个人、每件事都……

比夫向上伸展双臂,光着的脚丫子交叉着。在早晨的光线下,他显得比平时老,闭上的眼皮皱巴巴的,脸上有一圈浓重的络腮胡。慢慢地,他的嘴角柔和起来。金色刺眼的阳光射进窗子,整个房间闷热明亮。比夫疲倦地翻了个身,用手遮住眼睛。他只是有两个拳头、伶俐牙齿的老比夫,孤独的布莱农先生。3

尽管昨天晚上在外面玩到很晚,但阳光还是把米克早早地叫醒了。天太热了,早餐喝咖啡都热,她在冰水里加了点糖,吃着冷饼干。在厨房磨蹭了半天后,她走到前廊读漫画。她想也许辛格先生正在那儿看报纸,因为基本上每个星期天早晨他都是这样。但辛格先生不在,她爸爸说辛格昨天很晚才回来,他的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她等了辛格先生许久。其他的房客都下楼了,除了他。她回到厨房,把拉尔夫从高高的椅子上抱下来,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擦掉他脸上的脏东西。等巴伯尔从礼拜日学校放学后,她就要带他们出去。她允许巴伯尔和拉尔夫一起坐在童车里,因为巴伯尔光着脚,灼热的街道会烫伤他的脚。她拖着童车,走过了八条街,来到正在施工的一所巨大的房子前。梯子还支在屋檐上,她鼓足了勇气往上爬。“照顾好拉尔夫,”她回头向巴伯尔叫道,“可别让蚊子叮他的眼皮。”

五分钟后,米克站在了屋顶上面,挺得很直。她伸开双臂,像两只翅膀。这是任何人都想站上去的地方。但没多少孩子能像她这样。大多数人会害怕,万一失去平衡,就会从屋顶上滚下来。屋顶周围是别的屋顶和绿树的顶部。小镇的另一边是教堂的尖顶和工厂的烟囱。天空是耀眼的蓝色,空气热得像着了火。太阳使地上的每样东西都变成了令人眩晕的白色或黑色。

她想唱歌。她熟悉的所有的歌一起涌向喉咙,但是她没能发出声音。上星期,一个大男孩爬上了这所屋顶最高的地方,大叫了一声,然后开始大声发表他在中学学到的一句:“朋友们,同胞们,请听我说!”站在最高处,会让你有一种狂野的感觉:想大喊,想唱歌,想展开双臂飞翔。

她感到脚下有些滑,便小心地蹲下身,骑在屋顶的尖坡上。这房子快要完工了,它将是这一带最大的楼房之一。有两层楼,天花板很高,她还从没见过这么陡峭的屋顶。可是这房子很快就要盖完了。木匠们要走了,孩子们得找新的地方玩耍。

此刻周围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的,她可以独自思考一会儿。她从短裤口袋里掏出昨晚买的那包烟。将烟点燃,缓缓地吸入。香烟带给她醉酒般的感觉,肩膀上的脑袋沉甸甸的,不听使唤,不过她必须吸完。

她一直相信自己十七岁时会成名,到那时,她就会在所有东西上都签上“M.K.”。这是她为自己设计的签名——她名字的缩写。她将开着一辆红白色的派卡德轿车回家,车门上有她的签名。她的手帕和内衣上也都会写上红色的“M.K.”。她也许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她要发明一种绿豆大小的收音机,人们可以塞进耳朵里随身听。还要发明一种飞行器,人们可以像背包一样绑在后面,绕着世界飞来飞去。然后呢,她会成为打通到中国的巨型隧道的第一人,人们坐着大气球下去。这些将是她的第一批发明,一切都已经在她的计划中了。

米克把烟抽了一半,便猛地掐灭,将剩下的半截烟沿着屋顶的斜坡弹了出去。她俯下身子,脑袋搭在手臂上,她对自己哼起了歌。

这很怪,几乎每时每刻,在她的脑子里总有一首钢琴曲或是其他曲子转来转去。不管她在做什么或想什么,它总在那儿。她家的房客布朗小姐有一台收音机。去年一整个冬天,每个星期天下午米克都会坐在台阶上听收音机里的节目。她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古典音乐。有一个家伙的曲子,她每次听时心脏都会缩紧。那音乐有时像是五彩缤纷的水晶糖,有时候却是她所能想象的最温柔、最悲伤的事物。

突然一阵哭声传来。米克坐直了。风吹乱了她额前的刘海儿,明亮的阳光将她的脸照得苍白而潮湿。哭泣声持续不断,米克用手和膝盖沿着陡峭的屋顶挪动。她移到了屋脊尽头,将身子向前探去,趴在屋顶上,这样她的脑袋就可以伸到屋顶外面,看清下面的情况。

孩子们还待在原地。巴伯尔蹲在什么东西上,他的旁边有一个侏儒般的黑影子。拉尔夫仍被拴在童车里,他刚刚学会坐着,正抓住童车的四周大哭,帽子歪在脑袋上。“巴伯尔!”米克向下大叫,“看看拉尔夫想要什么,你拿给他。”

巴伯尔站起来,直直地盯着婴儿的脸,“他什么也不想要。”“好吧,那就摇摇他。”

米克爬回到她刚才坐着的地方。她想好好地思考一下,做一些计划。但是拉尔夫还在号啕大哭,她一点也安静不下来。

她大胆地向下爬,想爬到屋顶边的梯子那儿。斜坡很陡,很少的几块木头钉在上面,而且相隔很远,这是工人们搭脚用的。她晕了,心脏跳得飞快,她在颤抖。她用命令的语气告诉自己:“手抓紧,慢慢滑下去,右脚站稳了,重心摆到左脚上。镇定,米克,要镇定。”

向下,是任何攀登行为中最难的部分。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够到梯子,终于安全了。当她站到地面时,看上去矮小了许多,她的双腿像是瞬间垮掉了。她拽了一下短裤,将皮带紧了下。拉尔夫还在哭,但她没理会他的哭声,径直走进了那所新房子里。

上个月,有人在房前竖了块牌子,禁止儿童进入。因为有天晚上,一群小孩儿在房子里胡闹,一个夜盲的小女孩跑进了没装上地板的房间,腿摔断了。现在她还打着石膏,躺在医院里。还有一次,几个粗野的男孩往墙上小便,还写了一些下流话。但是,不管有多少“切勿入内”的警示牌,都阻止不了孩子们进来,除非等到房子粉刷完工、主人搬进去。

房间散发出新木头的味道。她的网球鞋踩到地板上发出的噗噗声,在整个房子里回响。空气热得安静。她在前屋中间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在口袋里摸,摸出两支粉笔,一支绿的,另一支是红的。

米克在墙上非常缓慢地写着大写字母。她在上面写下了“爱迪生”,下面写下“迪克·翠西”和“墨索里尼”的名字。随后,在每个角落上都以最大的字号,用绿粉笔写下M.K.,还用红粉笔圈起来。做完了这些,她又走到对面的墙壁前,写了一个非常下流的词“贱货”,在它的下方也写下了自己名字的缩写。

她站在空落落的屋子中间,盯着自己的杰作。粉笔还在手中,可她并没有真的感到满意。她使劲地回想去年冬天在收音机里听到的那曲子的作者。她曾经问过学校里一个学钢琴的女孩,她上过关于他的音乐课。女孩去问了她的老师。那家伙好像还很年轻,很多年前住在欧洲的某个国家。他还是个很小的孩子时,就已经写出了这些美妙的钢琴曲、小提琴曲和交响乐。在她记忆里,至少能想起她听过的六首不同的曲子。有几个是快的,叮叮当当的;另一首听起来有春天雨后的味道。所有的曲子都令她既悲伤又兴奋。

她哼唱着一首曲子,在闷热、空旷的房间独自站了一会儿后,泪水漫上了她的眼眶。她的喉咙又干又涩,唱不下去了。她迅速地在名单的最上面写下了那家伙的名字——“莫扎特”。

拉尔夫仍被拴在童车里。他安静地坐着,胖胖的小手抓住童车的边缘。拉尔夫留着黑色的刘海儿,眼珠是黑的,这让他看上去像个中国小孩。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这就是他一直在哭喊的原因。巴伯尔不见了。拉尔夫看见了她,又开始大哭起来了。她把童车拖到新房边的阴凉处,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块蓝色的软糖,塞进男孩温暖柔软的小嘴里。“你好好品尝吧。”她说。这多多少少是一种浪费,拉尔夫实在太小了,根本尝不出糖果的甜美。对他来说,这和一块干净的石子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他会把它吞下去。他对别人的话也同样听不懂。如果你说他烦,很想把他扔到河里去,这和你一直在说爱他是一回事。在他眼里,什么都没有区别。所以把他带在身边是一件很头痛的事。

米克把手环成杯状,紧紧地箍在一起,透过大拇指的缝隙吹气。她的腮帮鼓鼓的,起初只有吹出的风的声音穿过她的拳头。突然一声尖厉的哨声响起,过了一会儿,巴伯尔从房子拐角处跑了出来。

她把巴伯尔头发里的锯末拣出来,又帮拉尔夫正了正帽子。这顶帽子是拉尔夫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由细丝织成,绣满花纹。系带一边是蓝的,一边是白的。耳朵处是巨大的玫瑰花饰。虽然帽子有点太小了,花边有些破损,但每次带他出门,她总是给他戴上这帽子。拉尔夫没有其他小孩所拥有的像样的童车,也没有一双夏天的软便鞋。只有这辆她三年前在圣诞节买的破旧的老式童车。这顶漂亮的帽子给他长了面子。

街道上一个人也没有,这是星期日的中午,天热极了。童车叽叽嘎嘎的,发出刺耳的声音。巴伯尔没穿鞋,人行道灼痛了他的脚。绿橡树叶投下凉快的阴影,但这是假象,那根本就不能构成树荫。“坐到车里去,”她对巴伯尔说,“让拉尔夫坐你腿上。”“没关系,我走路没问题。”

漫长湿热的夏季经常令巴伯尔腹绞痛。他上身光着,肋骨尖尖的,很白。阳光没有把他晒黑,反而让他显得更加苍白,小小的乳头在胸脯上像两颗蓝色的葡萄干。“没关系,我能推你,”米克说,“上来吧。”“好。”

米克慢慢地拖着童车,她一点也不急着回家。她和孩子们聊天,但更像是自言自语。“真奇怪,最近我一直做那些梦。我在游泳,但不是在水里,我伸出手在一大群人里划着。这人群比星期六下午克瑞西斯商店里的人还要多上一百倍。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群人。有时我在人群里,边游边叫,不管游到哪,就把所有的人撞倒;有时我倒在地上,人们踏遍我的全身,我的肠子淌在人行道上。我想这不是普通的梦,是噩梦!”

每逢星期天,房子里总有很多人,房客们有客人来。报纸哗哗作响,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雪茄烟味,楼梯上的响个不停的脚步声。“有些事情你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不是因为它们是坏事,你就是想让它们成为秘密。有那么几件事,即使是你们,我也不会说的。”

到了拐角处,巴伯尔从车上下来,帮她把童车抬到马路另一边的人行道上。“可是,为了一样东西我可以放弃一切,那就是钢琴。如果我有一架钢琴,我一定每天晚上都练习,学习世界上所有的曲子。这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自己家所在的街区了。他们的房子就在前面不远处。他们的房子有三层,是小镇北区最大的房子之一。可是他们家有十四个人。其实凯利家族没那么多人,但房客们每人花五块钱,在这里吃住,完全可以把他们也算进去。辛格先生不算,他只是租了一个房间而已,而且自己把房间收拾得干净整洁。

房子很窄,多年未曾粉刷。它看起来好像不那么坚固,一边已经下陷了。

米克把拉尔夫松开,从车上抱起他。她快速穿过门厅,从眼角瞥见起居室里全是房客。她的爸爸也在。她的妈妈应该在厨房。大家都聚在那儿等着开饭。

她走进家里人住的三个房间的第一间,把拉尔夫放在父母的床上,给了他一串珠子玩。隔壁房间紧闭的门里有说话声,她决定进去看看。

海泽尔和埃塔见她进来,都不说话了。埃塔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往指甲上涂着红色的指甲油。她在做头发,钢卷固定着头发;她的下巴底下冒出了一个小疹子,上面敷着一小块白色的面霜。海泽尔依然像往常那样,懒懒地倒在床上。“你们在说什么?”“关你什么事,”埃塔说,“你赶紧闭嘴,离我们远点。”“这也是我的房间,我当然有权待在这里,和你们一样。”米克昂着头从房间的一角走到另一角,直到都走遍。“我可不想挑起战争。我要的只是我自己的权利。”

米克用手掌向后捋了捋蓬松的头发。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额头前都捋出了一小绺翘着的头发。她吸吸鼻子,对着镜子做了个鬼脸,然后继续在屋子里走动。

海泽尔和埃塔作为姐姐,还算过得去。可埃塔的大脑简直像进了水,整天想的都是电影明星和演戏。有次她写信给珍妮特·麦唐纳,然后收到了一封打字机打的回信,说如果她去好莱坞的话,可以去找她,在她的游泳池里游泳。从那以后,游泳池这个念头一直折磨着埃塔。她整天想着攒一笔车费去好莱坞,找一个秘书的工作,和珍妮特·麦唐纳成为好朋友,自己也能去演电影。

她天天不停地打扮。这很糟糕。埃塔不像海泽尔那样天生丽质。她没有下巴,因此她会使劲拉腭部,按照电影手册做下巴运动。她总是对着镜子看自己的侧影,试图把嘴摆成一个合适的状态,但这根本没用。因为这个,埃塔有时会用双手捂住脸,在夜里哭泣。

海泽尔很懒。她长得好看,但脑子一团糨糊。她十八岁,是家里除了比尔最大的孩子。但这就是问题所在。每样东西,她得到的总是最新的和最大的一份。第一个试穿新衣服、分到大餐或奖励中最多的一份。海泽尔从来不用去争夺什么,她是温柔的。“你打算一直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吗?看你穿的那些傻小子的衣服,真让人恶心。该有人治治你,米克,让你乖一点。”埃塔说。“闭嘴,我穿短裤,就是不想捡你的旧衣服。我不要像你们一样,也不想穿得和你们一样。绝不。所以我穿短裤。我天天都盼着自己变成男孩,能搬到比尔的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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