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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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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洛蒂·勃朗特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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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简·爱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9-01ISBN:9787532158065本书由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企鹅经典丛书出版说明

这套中文简体字版“企鹅经典”丛书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携手上海九久读书人与企鹅出版集团(Penguin Books)的一个合作项目,以企鹅集团授权使用的“企鹅”商标作为丛书标识,并采用了企鹅原版图书的编辑体例与规范。“企鹅经典”凡一千三百多种,我们初步遴选的书目有数百种之多,涵盖英、法、西、俄、德、意、阿拉伯、希伯来等多个语种。这虽是一项需要多年努力和积累的功业,但正如古人所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由艾伦·莱恩(Allen Lane)创办于一九三五年的企鹅出版公司,最初起步于英伦,如今已是一个庞大的跨国集团公司,尤以面向大众的平装本经典图书著称于世。一九四六年以前,英国经典图书的读者群局限于研究人员,普通读者根本找不到优秀易读的版本。二战后,这种局面被企鹅出版公司推出的“企鹅经典”丛书所打破。它用现代英语书写,既通俗又吸引人,裁减了冷僻生涩之词和外来成语。“高品质、平民化”可以说是企鹅创办之初就奠定的出版方针,这看似简单的思路中植入了一个大胆的想象,那就是可持续成长的文化期待。在这套经典丛书中,第一种就是荷马的《奥德赛》,以这样一部西方文学源头之作引领战后英美社会的阅读潮流,可谓高瞻远瞩,那个历经磨难重归家园的故事恰恰印证着世俗生活的传统理念。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许多大学者大作家都有过精辟的定义,时间的检验是一个客观标尺,至于其形成机制却各有说法。经典的诞生除作品本身的因素,传播者(出版者)、读者和批评者的广泛参与同样是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每一个参与者都可能是一个主体,经典的生命延续也在于每一个接受个体的认同与投入。从企鹅公司最早出版经典系列那个年代开始,经典就已经走出学者与贵族精英的书斋,进入了大众视野,成为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的精神伴侣。在现代社会,经典作品绝对不再是小众沙龙里的宠儿,所有富有生命力的经典都存活在大众阅读之中,它已是每一代人知识与教养的构成元素,成为人们心灵与智慧的培养基。

处于全球化的当今之世,优秀的世界文学作品更有一种特殊的价值承载,那就是提供了跨越不同国度不同文化的理解之途。文学的审美归根结底在于理解和同情,是一种感同身受的体验与投入。阅读经典也许可以被认为是对文化个性和多样性的最佳体验方式,此中的乐趣莫过于感受想象与思维的异质性,也即穿越时空阅尽人世的欣悦。换成更理性的说法,正是经典作品所涵纳的多样性的文化资源,展示了地球人精神视野的宽广与深邃。在大工业和产业化席卷全球的浪潮中,迪士尼式的大众消费文化越来越多地造成了单极化的拟象世界,面对那些铺天盖地的电子游戏一类文化产品,人们的确需要从精神上作出反拨,加以制衡,需要一种文化救赎。此时此刻,如果打开一本经典,你也许不难找到重归家园或是重新认识自我的感觉。

中文版“企鹅经典”丛书沿袭原版企鹅经典的一贯宗旨:首先在选题上精心斟酌,保证所有的书目都是名至实归的经典作品,并具有不同语种和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其次,采用优质的译本,译文务求贴近作者的语言风格,尽可能忠实地再现原著的内容与品质;另外,每一种书都附有专家撰写的导读文字,以及必要的注释,希望这对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会有一定作用。总之,我们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绝对不低的标准,期望用自己的努力将读者引入庄重而温馨的文化殿堂。

关于经典,一位业已迈入当今经典之列的大作家,有这样一个简单而生动的说法——“‘经典’的另一层意思是:搁在书架上以备一千次、一百万次被人取下。”或许你可以骄傲地补充说,那本让自己从书架上频繁取下的经典,正是我们这套丛书中的某一种。上海文艺出版社编辑部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第一章

那天,再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没错,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漫步了一个小时,可是打从吃午饭起(只要没有客人,里德太太总是很早吃午饭),就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之而来的是阴沉的乌云和透骨的冷雨,这一来,自然也就没法再到户外去活动了。

这倒让我高兴,我一向不喜欢远出散步,尤其是在寒冷的下午。我觉得,在阴冷的黄昏时分回家实在可怕,手指脚趾冻僵了不说,还要挨保姆贝茜的责骂,弄得心里挺不痛快的。再说,自己觉得身体又比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都纤弱,也感到低人一等。

我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这时都在客厅里,正团团围在他们的妈妈身边。里德太太斜靠在炉边的一张沙发上,让几个宝贝儿女簇拥着(这会儿既没争吵,也没哭闹),看上去非常快活。我嘛,她是不让和他们这样聚在一起的。她说,她很遗憾,不得不叫我离他们远一点,除非她从贝茜口中听到而且自己亲眼目睹,我确实是在认认真真地努力养成一种更加天真随和的性情,更加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说,更加轻松、坦率、自然一些——要不,她说什么也不能让我享受到只有那些知足快乐的小孩才配享受的待遇的。“贝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简,我可不喜欢爱找岔子和寻根究底的人;再说,一个小孩子家竟敢这样对大人回嘴,实在有点不应该。找个地方坐着去。不会说讨人喜欢的话,就别作声。”

客厅隔壁是一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进那间屋子。那儿有个书架。(1)我很快就找了一本书,特意挑了一本有很多插图的。我爬上窗座,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着,把波纹厚呢的红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于是我就像供奉在这神龛似的双倍隐蔽的地方。

褶裥重重的猩红窗帘挡住了我右边的视线,左边却是明亮的玻璃窗,它保护着我,使我免受这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把我跟它完全隔绝。在翻书页的当儿,我偶尔眺望一下冬日午后的景色。远处,只见一片白茫茫的云雾,近处,是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打下的树丛。连绵不断的冷雨,在一阵阵凄厉寒风的驱赶下横扫而过。(2)

我重又低头看我的书——我看的是比尤伊克插图的《英国禽鸟史》。一般来说,我对这本书的文字部分不大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还是个孩子,倒也不能当作空页一翻而过。其中讲到海鸟经常栖息的地方,讲到只有海鸟居住的“孤寂的岩石和海岬”,讲到挪威的海岸,从最南端的林讷斯内斯角到最北的北角,星罗棋布着无数岛屿——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的旋涡,在极地荒凉的岛屿周围咆哮,还有大西洋汹涌澎湃的波涛,(3)注入风狂雨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不能不加注意就一翻而过的,还有讲到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的荒凉海岸的地方,还有“那辽阔无垠的北极地带,那些一片冷寂、渺无人烟的地区,那儿常年雪积冰封,经过千百个严冬的积聚,已经成了一片坚实的冰原,晶莹光亮,就像阿尔卑斯山上层层叠叠的高峰,环绕地极,使得严寒更加集中起它的无穷威力”。对这些一片惨白的区域,我有我自己的想法,它虽然朦朦胧胧,像所有依稀浮现在孩子脑海中那些似懂非懂的概念,但又出奇生动。这几页导言里的文字,和后面的插图有着密切关系,使得那些屹立在波涛汹涌、浪花飞溅的大海中的礁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还有那从云缝间俯视着沉舟的幽灵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味深长了。

我说不出在那片冷冷清清的墓地上,笼罩着一种什么情调,那里有刻有碑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破墙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已是黄昏时分。

两艘船停泊在滞凝不动的海面上,我相信那准是海上的幽灵。

魔鬼从后面按住窃贼背上的包裹,我赶紧把这一页翻了过去。这情景太可怕了。

这一幅也一样,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高坐在岩顶上,望着远处一群围着绞架的人。

每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对我这个理解力还不强,鉴赏力也不够的孩子来说,常觉得它们神秘莫测,不过也感到十分有趣,就跟贝茜有时候讲的故事一样。在冬天的夜晚,碰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把熨衣桌搬到儿童室的壁炉旁,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平里德太太的挑花褶边,把睡帽帽檐熨出褶裥,一边就讲些爱情和冒险的小故事,来满足我们这些全神贯注、急着要听故事的小听众。这些小故事大多来自古老的神话和更古老的谣曲,或者是(我后来发现),来自(4)(5)《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在我的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时,那会儿我真快活,至少在我是如此。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有人来打扰我,可偏偏这么快就有人来打扰了。早餐室的门给打开了。“嘿!忧郁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唤。接着他突然停下不作声了,发现房间里显然没有人。(6)(7)“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他在(8)叫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外面雨地里去了——这个坏东西!”“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心里想,同时急切地希望他不会发现我藏身的地方。靠约翰·里德自己是一定发现不了的,他这人眼睛不尖,头脑也欠灵。可是伊丽莎刚往门里一探头,就马上说道:(9)“她在窗座上呢。准是的,杰克。”

我赶紧跑了出来,我一想到会让这个杰克给硬拖出来就吓得发抖。“你有什么事吗?”我局促不安地问道。“应该说‘你有什么事吗,里德少爷?’”这就是他的回答。“我要你过来。”说着他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要我过去站在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按他的年龄来说,他长得可以说过于高大肥胖,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大,粗眉大眼,腿肥臂壮,手脚都很大。他吃起饭来总是狼吞虎咽的,结果弄得肝火很旺,两眼昏花,双颊松垂。眼下,他本该在学校里,可是他妈妈把他接回家来已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他身体不好”。他的老师迈尔斯先生断言,只要他家里少给他送点糕饼甜食去,他准能过得很好。可是做母亲的却听不进这种刺耳的意见,宁愿抱着比较高雅的看法,把约翰的脸色不好归因于用功过度,或许还归因于想家。

约翰对他的母亲和姐妹没有多少感情,对我则抱有一种恶感。他欺侮我,虐待我,一星期绝不是两三次,也不止一天一两回,而是连续不断。我身上的每根神经都怕他,只要他一走近我,我骨头上的每一块肌肉都会吓得直抽搐。有时候我都被他给吓呆了,因为无论他恫吓也罢,折磨也罢,我都无处申诉。仆人们都不愿意为帮我对付他而得罪他们的小主人。里德太太对此则完全装聋作哑,她从来看不见他打我,也从来听不见他骂我,虽然他经常当着她的面打我骂我。不用说,他背着她打我骂我的次数就更多了。

我已经对约翰顺从惯了,于是便走到他椅子的跟前。他朝我伸出了舌头,足足有三分钟之久,就差没伸断舌根。我知道他就要动手打我了,一边心里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打量着这就要动手打我的人那副丑陋可厌的嘴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因为他二话没说,突然狠狠地给了我一拳。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我这是因为你刚才给我妈回话时竟敢那么无礼。”他说,“是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窗帘后面,还因为两分钟前你眼睛里露出的那副鬼神气,你这耗子!”

我已听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想回嘴,我心里想的只是怎么来挨过谩骂以后的这顿毒打。“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我在看书。”“把书拿来。”

我回到窗口,把书拿了过来。“你没资格动我们家的书。我妈说了,你是个靠别人养活的人。你没钱,你爸一分钱也没给你留下。你该去讨饭,不该在这儿跟我们这样上等人的孩子一起过活,跟我们吃一样的饭菜,穿我妈花钱买来的衣服。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你竟敢乱翻我的书架。这些书全是我的。这整幢房子都是我的,或者说,过不了几年都是我的。滚!站到门口去,别挨着镜子和窗子。”

我照着做了,起初还不明白他这是什么用意,可是当我看到他举起那本书,掂了掂,站起身来,看样子要朝我扔过来时,我惊叫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但已经来不及了,书扔了过来,打在我的身上,我跌倒在地,头撞在门上,磕破了,磕破的地方淌出了血,疼得厉害。这时,我的恐惧已经超过了极限,另外的心理紧接着占了上风。“你这个狠毒的坏孩子!”我说,“你简直像个杀人犯……你是个管奴隶的监工……你像那班罗马暴君!”(10)(11)

我看过哥尔德斯密斯的《罗马史》,对尼禄和卡利古拉一类人,已经有我自己的看法。我曾在心里暗暗拿约翰和他们作过比较,可是从没想到会这样大声地说出来。“什么!什么!”他嚷了起来,“你竟敢对我说这样的话?伊丽莎,乔治安娜,你们听见没有?我还能不去告诉妈妈?不过我先要……”

他朝我直扑过来。我感到他揪住了我的头发,抓住了我的肩膀,他已经在跟一个无法无天的亡命之徒肉搏了。我看他真是个暴君,杀人犯。我觉出有几滴血从我头上一直顺着脖子流下,还感到有些剧痛难当。这些感觉一时压倒了我的恐惧,我发疯似的和他对打起来。我的双手究竟干了些什么,我自己也不大清楚,只听到他骂我“耗子!耗子!”还大声地吼叫着。帮手就在他身旁,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急忙跑去叫已经上楼的里德太太,这会儿她已赶来现场,后面还跟着贝茜和使女阿博特。我们给拉开了。只听得她们在说:“哎呀!哎呀!这样撒泼,竟敢打起约翰少爷来了!”“谁见过这样的坏脾气!”

里德太太又补了一句:“把她拖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立刻就有四只手抓住了我,把我拖上了楼去。

(1) 设在房屋窗龛里的座位。

(2) 比尤伊克(1753—1828),英国木刻家,著名的插图画家,他为柯茨著的《英国禽鸟史》一书插图为其代表作。

(3) 苏格兰诗人汤姆逊(1700—1748)的《秋天》一诗中的诗句。

(4) 英国作家理查逊(1689—1761)所著的小说,描写一位贞洁的女仆拒绝了男主人的勾引,最后又正式嫁给他,她的美德得到了报偿。此书被认为是第一部现代英国小说。

(5) 约翰·韦斯利根据爱尔兰作家亨利·布鲁克(约1703—1783)小说《显赫的傻瓜》删节而成的一部畅销小说,于1781年首次出版。

(6) 伊丽莎的昵称。

(7) 乔治安娜的昵称。

(8) 简的别称。

(9) 约翰的昵称。

(10) 哥尔德斯密斯(1730—1774),英国著名诗人、剧作家、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小说《威克菲尔德的牧师》、长诗《荒村》、喜剧《委曲求全》。

(11) 尼禄(37—68)、卡利古拉(12—41)均为古罗马皇帝,都以专横残暴、荒淫无道闻名。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着,这在我是从来没有过的,可是这么一来,大大增加了贝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事实上,我确实有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常说的那样,有点儿不能自制了。我意识到,一时的反抗已难免会使我遭受种种别出心裁的惩罚,因此,我像所有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决定豁出去了。“抓住她的胳臂,阿博特小姐。她简直像只疯猫。”“真不害臊!真不害臊!”使女嚷嚷道,“多吓人的举动哪,爱小姐,居然动手打一位年轻绅士,打起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来了!”“主人!他怎么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你还比不上仆人哩!你白吃白住不干活,光靠别人来养活。得啦,坐下,好好想想你那臭脾气。”

这时,她们已把我拖进里德太太指定的那个房间,把我按在一张凳子上。我猛地像弹簧似的蹦起来,她们的两双手立即抓住了我。“要是你不肯乖乖地坐着,就把你绑起来。”贝茜说,“阿博特小姐,借你的吊袜带用用,我的那副准会给她一下就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动手从粗壮的腿上解下要用的带子。她们的这番捆绑前的准备,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新的耻辱,使我的激愤情绪稍稍有所减弱。“别解啦。”我喊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双手紧紧抓住了凳子。“留神别动。”贝茜说。她确信我真的安静下来了,才松开抓住我的手。然后,她和阿博特小姐就都抱着胳臂站在那儿,板着脸,不放心地朝我打量着,好像还不相信我的神志完全正常似的。“她以前从来没这样过。”临了,贝茜终于转过头去对那个阿比盖尔说。“可她那小心眼里一直就是这样的。”对方回答说,“我常跟太太说起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我的看法。她是个诡计很多的小东西,我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点年纪的小女孩竟会这样狡猾。”

贝茜没有接腔,但稍过一会儿她就冲着我说道:“你得放明白点,小姐,你受着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在养活你;她要是把你撵出去,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对此我无话可说。这些话对我来说并不新鲜,打从我小时有记忆起我就听惯了诸如此类的暗示。这种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成了意思含糊的老生常谈了。尽管听了让人非常痛苦,非常难受,却又让人有点似懂非懂。阿博特小姐也附和说:“你别因为太太好心,把你跟里德小姐、里德少爷放在一起抚养,就自以为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都会有很多钱,可你连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应该低声下气,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我们跟你说这些,全是为了你好,”贝茜接着说,口气温和了些,“你应该学得乖一些,多讨他们喜欢,那样也许你还能在这个家里待下去。要是你再粗暴无礼,爱使性子,我敢说,太太准会把你撵出去的。”“再说,”阿博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的,会让她在使性子时突然死去。到那时,看她会去哪儿?行了,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说什么她都不会对我有好感的。爱小姐,等剩你一个人的时候,好好做做祷告吧。你要是再不忏悔,说不定会有什么怪物从烟囱里钻进来把你抓走哩。”

她们走了,关上门,还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备用卧室,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真的,可说从来不见有人住过,除非偶尔有大批客人涌到盖茨海德府来,不得不动用府里的所有房间时。不过,红房子却是这个府邸里最宽敞最堂皇的一间卧室。一张有粗大红木架子的床,挂着深红锦缎帐幔,像个神龛似的摆在房间正中;两个大窗子,百叶窗总是垂下,用同样料子的窗饰和窗帘半掩着;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也铺着深红的桌布;墙是淡淡的黄褐色,稍微带点红色;衣橱、梳妆台、椅子全是乌黑油亮的老红木做的;床上的垫褥和枕头垫得高高的,上面蒙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的深色陈设中显得耀眼而突出。同样招眼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白色的,跟前还放着一张脚凳,我觉得,它看上去就像是个苍白的宝座。

因为难得生火,这屋子很冷;由于离儿童室和厨房都很远,这儿也很静;还因人人知道极少有人进来,它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仆每逢星期六来擦抹一下镜子和家具,擦去一星期来积上的那点灰尘。里德太太自己则要隔好久才进来一次,查看一下大橱里一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那里面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书契约,她的首饰盒,还有她亡夫的一幅小像,而红房子的秘密就在她的这位亡夫身上——也正是这一魔力,使得这间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却如此荒凉冷落。

里德先生去世已经九年,他就是在这间卧室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他的灵堂也设在这儿,殡仪馆的人就是从这儿抬走他的棺材的,从那天起,这房子就有了一种哀伤的神圣感,使得人不常到这儿来了。

贝茜和恶毒的阿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放在大理石壁炉架旁的一张软垫矮凳。那张大床就耸立在我的面前;我右边是那口黑魃魃的高大衣橱,微弱、散乱的反光使橱壁的光泽变得斑驳变幻;左边是遮掩住的窗户,在两个窗户中间,有一面大镜子,它重现了大床和房间里空寂肃穆的景象。我有点拿不准,她们是不是真的把门锁上了,因而待我稍敢动弹时,我就起身过去看了看。天哪,真的锁上了!连牢房也不会关得这么严实。我返身往回走时,不得不从那面镜子前面经过。我的目光给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探究起镜中映出的深景来。在那片虚幻的深景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的更为冷漠,更为阴暗。里面那个瞪眼着我的古怪的小家伙,在昏暗朦胧中露出苍白的脸庞和胳臂,在一片死寂中,只有那对惊惶发亮的眼睛在不停地转动,看上去真像是个幽灵。我心里思忖,这小家伙就像一个半神半妖的小鬼,贝茜在晚上讲故事的时候说过,说它们常从荒野中杂草丛生的幽谷中钻出,出现在夜行旅人的面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很迷信,不过这会儿它还没有到完全占上风的时候。我的火气正旺,起而反抗的奴隶那种怨恨情绪还在激励着我,要我向可怕的现实低头,那就得先堵住我回顾往事的急流。

约翰·里德的凶暴专横,他姐妹的傲慢冷漠,他母亲的憎厌、仆人们的偏心,所有这一切,就像污井里的淤泥沉渣,在我乱糟糟的脑海里翻腾了起来。我为什么老受折磨,老受欺侮,老是挨骂,老是有错呢?为什么我总是不讨人喜欢?为什么我竭力想赢得别人好感却总是白费力气呢?伊丽莎既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安娜脾气已惯坏,刻薄恶毒,老爱寻事生非,蛮横无理,可大家都纵容她。她的美貌,她红红的双颊和金黄的鬈发,似乎能让每个见了她的人都喜欢,都能因此原谅她的任何一个缺点。至于约翰,谁也不会去违拗他,更不会去惩罚他,尽管他扭断鸽子的脖子,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中葡萄藤上的葡萄,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他还管他母亲叫“老姑娘”,有时还因她跟他有一样的黑皮肤而辱骂她,对她的话全然不听,不止一次撕破和弄坏她的绸衣服,可他仍然是她的“心肝宝贝”。而我,虽说小小心心不敢犯一点错,竭力把该做的事做好,可是从早到晚,依然成天被说成淘气、讨厌、阴险、鬼头鬼脑。

因为挨了打,又跌倒在地,我的头仍非常疼痛,伤口还在流血。约翰粗暴地打了我,没有人责备他,而我为了让他以后不再干出这种没有理性的暴行,却受到了众人的责难。“不公平!——不公平啊!”我的理智告诉我说。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心智早熟了,一时变得坚强有力。同时,被激起的决心,也在怂恿我采取某种不同寻常的方法,来逃脱这难以忍受的迫害——譬如像逃跑,或者,万一逃跑不成,从此就不吃不喝,一死了之。

在那个凄惨的下午,我的心灵是多么惶恐不安!我的脑子里是多么混乱,我的心中是多么愤愤不平啊!然而这场心灵上的搏斗,又是多么盲目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内心不断提出的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会活得这么苦。如今,隔了——我不愿说隔了多少年——我才看清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盖茨海德府,我和谁都合不来,我和那儿的人都不相像。我跟里德太太,或者她的儿女,或者她宠爱的仆人,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如果说他们不喜欢我,那么老实说,我也一样不喜欢他们。对他们来说,我是一个异类,无论在脾气、能力或爱好上,都跟他们相反;我是个没用的人,既不会给他们带来好处,也不能为他们增添乐趣;我是个害人精,浑身全是愤恨他们的对待、鄙视他们的见解的毒菌;对我这样一个跟他们中间哪个人都没法和好相处的人,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去关心爱护。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美丽活泼的小女孩——哪怕同样是寄人篱下,无依无靠——里德太太就会满意一点,会对我比较容忍,她的孩子们也会待我真诚友好一些,仆人们也就不会在儿童室里动不动把我当成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的光线开始渐渐变暗,已经过四点了,阴沉的下午正逐渐变为凄凉的黄昏。只听得雨点仍在不断地敲打着楼梯间的窗户,风还在宅子后面的林子里呼啸。我渐渐地变得像块石头一般冰凉,我的勇气也随之消失了。我惯常的那种感到自卑、缺乏自信、灰心沮丧的情绪,像冰水一样浇在我那行将熄灭的怒火上。人人都说我坏,也许我真的很坏。刚才我起了什么念头呀,竟想要让我自己饿死?这当然是个罪过。而且,我是真的想死么?难道盖茨海德教堂圣坛下的墓穴真的那么诱人?听说里德先生就葬在那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又引得我想起他来,我越想越害怕。我已经记不得他了,不过我知道他是我的亲舅舅——我母亲的哥哥——是他在我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后收养了我,在他临终时,还要求里德太太答应一定要像亲生儿女那样把我抚养成人。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已经遵守了这一诺言。我觉得,就她生性能做到的范围讲,确实也是如此。我毕竟不是她家的人,她丈夫死后我和她更无关系,我只是一个碍手碍脚的外人,怎么能让她真正喜欢呢?由一个勉强许下的诺言束缚着,被迫做一个自己不喜欢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人闯进自己的家庭小圈子,而且还要一直赖下去,这准是一桩让人最厌恶的事。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毫不怀疑——从不怀疑——要是里德先生现在还活着,他一定会待我很好的。这时候,我坐在那儿,眼望着白色的大床和昏暗的四壁——偶尔还不由自主地转眼朝那面隐隐发亮的镜子看上一眼——开始想起了以前听说过的关于死人的事。据说,要是有人违背了死去的人的遗愿,死去的人在坟墓里也不会安宁,他们会重返人间,惩罚违背誓言的人,为受到虐待的人报仇。我想,里德先生的灵魂一定在为他外甥女受到虐待而恼着,说不定会离开他的住处——不管是在教堂的墓穴里,还是在不可知的阴曹地府——来到这屋子里,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擦去眼泪,忍住啜泣,生怕一流露出悲痛欲绝的样子,就会招引某种超自然的声音来安慰我,或者从昏暗中引出一张光晕环绕的脸,带着怪异的怜悯表情俯视着我。这一念头,按理说能给人以安慰,可是我觉得,要是真的出现那种情景,那我可就吓坏了。我用尽全力来打消这一念头,拼命让自己镇静下来。我甩开挡在眼前的头发,抬起头,尽量壮起胆子,朝这间黑咕隆咚的屋子四周张望。就在这时,一道亮光射到了墙上,我暗自思忖,这会不会是从窗帘缝里透进的月光?不对,月光是不会动的,而这道亮光却在移动。就在我盯着它看时,它一下子溜到了天花板上,在我的头顶晃动。要是换了现在,我准能马上猜到,这亮光多半是穿过草地的人手中的提灯发出来的,可当时,我满脑子想的全是吓人的事,神经已经极度紧张,竟以为这道迅速跳动的亮光,是从阴间来的鬼魂要出现的先兆。我的心怦怦直跳,脑袋发热,耳朵里充满嗡嗡声,我认为这是翅膀的扑动声;这时仿佛有什么东西靠近我的身旁,我感到压抑,感到透不过气来,我再也受不了啦;我起身冲到门边,不顾一切地使劲摇动门上的锁。门外过道里响起奔跑过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一下,贝茜和阿博特走了进来。“爱小姐,你病了吗?”贝茜说。“多可怕的声音!简直要把我给震聋了!”阿博特大声嚷道。“放我出去!让我到儿童室去!”我喊道。“干吗?什么伤着你了?你看见什么了?”贝茜又追问道。“哦!我看到一道亮光,我知道鬼就要来了。”这时我已经抓住贝茜的手,她也没有把手缩回去。“她是故意这么大声嚷嚷的。”阿博特带着几分厌恶断定说,“瞧她嚷得多凶啊!她要是真疼得厉害,那倒还情有可原,可她不过是要把我们都叫到这儿来,我知道她那套鬼把戏。”“这是怎么回事?”又一个声音厉声地问道。随着里德太太从过道里走了过来,她头上松开的帽带飘动着,衣服沙沙地作响。“阿博特,贝茜,我想我已经吩咐过你们,要让简·爱待在红房子里,直到我来找她。”“可简小姐叫得太凶了,太太。”贝茜辩解说。“让她去,”这是唯一的回答,“别抓住贝茜的手,小东西,放心吧,你用这样的办法是出不去的。我最恨作假,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明白,耍花招是没有用的,你现在还得在这儿待上一个小时,只有等你老老实实,文文静静了,我才会放你出去。”“哦,舅妈,可怜可怜我,饶了我吧!我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这会要了我的命的,要是……”“闭嘴!你这样胡闹真让人讨厌!”毫无疑问,她心里也准是这么想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真的把我看成是个满腔恶意,心灵卑鄙,阴险狡诈的角色了。

这时我伤心到了极点,痛哭不止,里德太太见了很不耐烦,待贝茜和阿博特一走,就二话没说,猛地把我往屋里一推,锁上了门,不再跟我多费口舌。我听到她匆匆地离去了。她走后不久,我想我大概就昏过去了,这场风波以我失去知觉作了终结。第三章

接着,我记得,我感到自己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了过来,只见眼前亮着一片红光,红光中画有一道道又粗又浓的黑杠。我还听见有人在说话,声音瓮声瓮气的,仿佛被疾气或激流掩盖住似的。激动,不安,还有压倒一切的恐惧感,弄得我神志恍惚。不一会儿,我觉察到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了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坐着,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温存体贴地抱过我扶过我,我把头靠在一个枕头上,或者是一条胳臂上,觉得很舒服。

又过了五分钟,迷糊昏乱的阴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地觉出,我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那片红光是儿童室里的炉火。这时已是晚上,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还有一位先生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正俯身朝我望着。

当我知道屋子里有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是盖茨海德府的人,和里德太太也没有任何关系,心里感到说不出的宽慰,深信自己会受到保护,安全有了保障。我转眼不再去看贝茜(虽说相比之下,她的在场远不如别人——如阿博特——那样让我讨厌),开始仔细打量起那位先生的脸来。我认出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遇到仆人生病时,里德太太有时候请他来过。她自己和孩子们生病的话,她就请另一位医生。“瞧,我是谁?”他问道。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去。他握住我的手,笑着说:“我们用不着多久就会好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要她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惊扰。他还交代了几句,还说明天再来,然后就走了。这让我感到很难过,有他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我便觉得有了依靠,有人帮助,他走了,门一关上,整个屋子顿时变得阴暗无光,我的心又沉下去了,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头。“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贝茜问道,口气相当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话又会粗声粗气,“我试试看。”“你想喝点什么,或者要吃点什么吗?”“不啦,谢谢你,贝茜。”“那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夜里你要是需要什么,可以叫我一声。”

这样有礼貌真让人吃惊!这使我有勇气提了一个问题。“贝茜,我是怎么了?是病了吗?”“我想,你是在红房子里哭病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没问题。”

贝茜到就在近旁的仆人下房里去了。我听见她在说:“萨拉,来跟我一起睡在儿童室里吧,今晚我可说什么都不敢一个人陪着那可怜的孩子了,说不定她会死掉的。真是桩怪事,她竟会昏了过去,我疑心她是不是看见什么了。太太未免也太狠心了。”

萨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上床后,又叽叽咕咕地悄声说了半个来钟头话才睡去。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几句,但凭这我就已经能猜出她们谈话的中心了。“有什么东西打她身边经过,一身白色穿着,随后又不见了……”“他后面还跟着一条大黑狗……”“在房门上重重地敲了三下……”“教堂的墓地里出现一道亮光,就在他的坟头上……”如此等等。

最后她们俩都睡着了,炉火和蜡烛也已熄灭,而我却在可怕的清醒中度过了这个不眠的漫漫长夜,耳朵、眼睛、脑袋,全都因恐惧处于紧张状态中,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才能感觉到的。

这次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肉体上带来什么严重的或长期的疾病,只是使我的精神受到了一次震撼,直到今天我还心有余悸。是啊,里德太太,是你使我在心灵上造成严重创伤,使它备受痛楚。不过我还是应该原谅你,因为你自己也不明白你做了些什么。在你扯断我的心弦时,你还以为你是在根除我身上的坏习性哩。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一条披巾坐在儿童室的壁炉旁。我觉得浑身无力,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但最使我感到难受的是心灵上的一种莫名的痛楚。这种痛楚使得我不断地默默流泪,我刚从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泪珠,另一滴又紧跟着淌了下来。然而,我想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他们全都跟他们的妈妈坐马车出门去了。阿博特也在另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至于贝茜,她正来来去去忙着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还不时跟我说上一两句不常有的体贴话。我一向过惯了老是挨骂和费力不讨好的日子,眼前的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本该是个宁静的天堂了,然而事实上,我那饱受摧残的精神已经处于这样的境地,没有任何宁静能使它得到抚慰,也没有一件乐事能使它欢快起来。

贝茜下楼到厨房里去了一趟,用一只釉彩鲜艳的瓷盘端来了一只馅饼。盘子上绘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编成的花环里,这图案曾令我赞叹不已,以前我多次提出过要求,让我把这盘子拿在手里细细瞧瞧,但都被认为不配有这个权利。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就搁在我的膝盖上,贝茜还热情地要我尝尝盘中那圆圆的可口的油酥点心。好意落空了啊!就像别的许多日思夜盼却久久未能得到的恩惠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馅饼,就连图案中鸟儿的羽毛,花儿的色泽,似乎也奇怪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都搁到一边。贝茜问我要不要看书。书这个字眼,就像一帖速效的兴奋剂似的起了作用,我央求她到书房里去把那本《格列佛游记》拿来。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看过一遍又一遍。我认为书中讲的全是真事,而且还发现那里面有比神话中更有趣的东西,因为,就说神话中的那些小精灵吧,我曾在指顶花叶和风铃草丛中,在蘑菇下面,在布满连钱草的古老墙根下寻找过,但是一无所获。最终,我只好决心承认这样一个可悲的事实:准是他们全都已经逃离了英国,到某个树林比较茂密、人口比较稀少的荒凉国度去了。然而小人国和大人国,我相信,它们都是地球上实际存在的地方,因而我毫不怀疑,早晚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准能亲眼见到其中一个国度里的小小的田野、房舍、树木以及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还有另一个国度里的森林般的麦田,高大的猛犬,巨兽似的猫和高塔般的男人和女人。可是此刻,当这本心爱的书交到了我手中,我一页页翻着它,在那些奇妙的插图中寻找往昔从未消失过的魅力时,一切却都变得怪诞而乏味了。那些巨人成了瘦骨嶙峋的妖魔,小人成了恶毒可怕的小鬼,而格列佛,则成了一个到过最险恶地区的最孤独的流浪汉。我合上书,不敢再看下去,把它放到桌上那个不曾尝过的馅饼旁。

贝茜这会儿已经拾掇完房间,洗过手,她打开一个里面装满漂亮的零碎绸缎的小抽屉,动手给乔治安娜的小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一边做一边唱着歌,唱的是:当初我们一起去流浪,(1)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

这首歌我以前曾听过多次,每次听到都感到心情欢快,因为贝茜的嗓音甜美悦耳——至少,我觉得是这样。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依然很甜,我却在她的声调里觉出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有时,她做手里的活儿做得出了神,把歌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唱得就像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那样。随后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民谣,这次倒真是一首悲哀忧伤的歌了。我双脚疼痛难当,四肢力竭;路远迢迢,走不尽野岭荒岗;天空中没有月亮,苍茫暮色,即将笼罩在苦命孤儿旅途上。为何逼我走他乡,形单影只,来到这满是沼泽灰岩的地方?人心歹毒,唯有善良的天使,来保佑我苦命孤儿一路安康。远方轻轻地吹来夜晚的微风,万里无云,晶莹的繁星闪亮;上帝慈悲,一路上把我护送,赐给我苦命孤儿安慰和希望。即令我一时失足从断桥跌落,为幻影所骗,误入沼泽泥塘;天父仍将按他的许诺和祝福,把苦命孤儿紧紧地拥入胸膛。虽然我无处栖身,无亲可投,有一个信念赋予我无穷力量;上帝啊,你永远是我的朋友,定会让苦命孤儿安息在天堂。“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后说道。她这样说,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么能理解我这个受折磨的人内心的痛苦呢?这天上午,劳埃德先生又来了。“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儿童室就说,“哦,保姆,她怎么样?”

贝茜回答说我很好。“那她应该显得快活些。到这儿来,简小姐。你叫简,对吗?”“是的,先生,我叫简·爱。”“哦,你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哭吗?是哪儿疼?”“不,先生。”“唔!我敢说,她准是为了没能跟太太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绝不会!嗨,她已经不小了,不会这么任性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毫无根据的指责,大大伤了我的自尊心,我立即反驳说:“我从来都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最讨厌坐马车出去了。我是因为自己不幸才哭的。”“哎唷,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不解。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朝我看着。他的眼睛是灰色的,很小,也不太有神,不过现在我敢说,我认为他的眼睛很锐利;他的脸长得难看,但却和蔼可亲。他不慌不忙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问道:“你昨天怎么会病的?”“她摔倒了。”贝茜又插进来说。“摔倒!嗨,这可又像是个娃娃了!她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她总有八九岁了吧。”“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的不快,使得我直言不讳地解释说。“不过我生病不是因为这个,”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时候,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了起来。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到背心口袋里去时,响起了招呼仆人去吃饭的响亮铃声,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去吧。我在这儿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等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可她又不得不去,因为盖茨海德府一向严格执行准时吃饭的制度。“你生病不是因为摔倒,那是因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接着问道。“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了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是死在那间屋子里的,还在那里停过灵。不管是贝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能不去那儿总是不去的。可是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间屋子里,连支蜡烛也不点,真是狠心——太狠心了,这件事,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瞎说!这就让你感到不幸了?现在白天,你还怕不怕?”“不怕,可是黑夜马上又要来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别的什么事?能说点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详详细细回答这个问题啊!可是真要回答起来又是多么困难啊!孩子们能够感觉到,但他们不会分析感觉到的东西,即使在脑子里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道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不过,我生怕错过这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所以在稍稍犹豫一会儿之后,还是竭力做了回答,这回答尽管不够详尽,但完全真实。“首先,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你有一位慈祥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犹豫了一下,接着鲁莽地说:“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子。”

劳埃德先生又掏出了他的鼻烟盒。“你不觉得盖茨海德府是座非常漂亮的府邸么?”他问道,“你有这样好的房子住,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福?”“这不是我的家啊,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根本没有资格住在这儿,还不如一个仆人哩。”“啐!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个好地方吧?”“要是我有别的什么地方好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不过在我成年以前,我是绝不会离开盖茨海德府的。”“也许你会——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我想没有,先生。”“你父亲那面也没人了吗?”“我不知道。有一次,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我可能还有几个姓爱的穷亲戚,不过她对他们的情况一点也不清楚。”“要是你真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了。他们不大懂得什么是辛勤劳动、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脑子里,贫穷这个字眼,是只跟破烂的衣服、匮乏的食物、无火的炉子、粗暴的举止和卑劣的品行联系在一起的。在我看来,贫穷是堕落的同义语。“不,我可不愿做穷人。”这是我的回答。“要是他们待你很好,你也不愿意么?”

我摇摇头。我不明白穷人怎么会待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养成他们那样的举止,变得没有教养,长大后成个穷女人,就像有时候我在盖茨海德村见到的那些女人那样,她们常在自己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还没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宁愿降低身份去换取自由。“不过,你的亲戚真是那么穷?他们都是干活的吗?”“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什么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那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想。我不大清楚学校是什么。贝茜有时倒说起过,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都得套着足枷,系上脊椎矫正板坐着,一个个行为都得非常规矩,举止也要十分文雅。约翰·里德恨透他的学校,大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的好恶不能作为我的标准,而且尽管贝茜说的学校纪律(在来盖茨海德府之前,贝茜曾在另一家人家做过,这些话是她从那家人家的小姐那儿听来的)听起来有点吓人,但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在那儿学到的种种才艺,我觉得倒也挺让人感兴趣的。她把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她们能唱的歌和能奏的曲子,她们编织的钱袋以及她们能翻译的法文书,大大夸耀吹嘘了一番,听得我心都动了,真盼望能和她们一样。再说,进学校可以彻底改变我的处境,意味着可以作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海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我当然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嗯,好吧。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劳埃德先生说着站起身来。“这孩子是该换换空气和环境了,”他又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怎么好啊。”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还传来了马车沿石子路驶近的辚辚声。“是你家太太吧,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去早餐间,说着就带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猜这位药剂师在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准是大胆提出送我去学校的建议,这一建议无疑马上就被接受了。因为有一天晚上,阿博特和贝茜一起在儿童室里做针线活时,谈起了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床睡觉,她们以为我已经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哩。这孩子好像老在盯着每一个人,想要在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阿博特准把我看成是个小小(2)的盖伊·福克斯了。

就在这一次,我从阿博特小姐对贝茜说的话中,第一次知道我父亲是个穷牧师,我母亲不顾亲友们的反对,和他结了婚,亲友们都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外祖父对她的违逆行为大为恼怒,和她断绝了关系,一分钱遗产也没有留给她。我母亲跟我父亲结婚一年以后,父亲担任副牧师的那个大工业城市流行斑疹伤寒,我父亲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这种病,我母亲也从他那儿受到了传染,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人都相继去世了。

贝茜听了这番话,叹了口气,说道:“阿博特,苦命的简小姐也真够可怜的啊。”“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她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那她的孤苦伶仃也能让人同情,可她偏偏是这么一个鬼丫头,实在没法让人喜欢。”“的确不太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像乔治安娜这样的美人儿要是落到这种地步,那就会招人同情得多了。”“是啊,我太喜欢乔治安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了起来,“这小宝贝!——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脸蛋儿又那么可爱,简(3)直就像画出来似的!……贝茜,我真想晚饭时能吃上威尔士兔子。”“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走,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1) 《当初我们一起去流浪》系埃德温·兰斯福特(1805—1876)写于1837年的一首歌。

(2) 盖伊·福克斯(1570—1608),英国军官,曾和其他天主教徒一起,企图在1605年11月5日炸毁国会大厦,杀死英王詹姆士一世及支持他的议员,后因事泄被捕,在国会大厦对面被处决。

(3) 一种浇有化开的奶酪和浓啤酒的烤面包。第四章

自从跟劳埃德先生作了交谈,以及听了前面说的贝茜和阿博特的议论后,我有了足够的信心,可以指望我的生活出现好的转机。一场变化似乎近在眼前——我默默地盼望着,等待着。可是它却迟迟不来。几天过去了,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已经恢复了健康,但是我朝思暮想的事却谁也没有再提起。里德太太有时用一种严厉的眼光打量我,但很少和我说话。自我生病以后,她在我和她的孩子之间划了一条比以前更加分明的界限。她指定我一个人睡在一个小房间里,罚我独自一人吃饭,还命令我整天待在儿童室里,而我的表兄表姐们却经常待在客厅里。有关送我进学校的事,她一句都没有提起,不过我还是出自本能地相信,她绝不会容我和她在同一座房子里久住下去了,因为现在她一看到我,目光中就流露出一种比以前更加无法克制的深恶痛绝的神情。

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显然是奉命行事,尽可能少跟我说话。约翰一看到我就伸舌头鼓腮帮装鬼脸,有一次还想要教训我,可是由于以前那种惹得我坏脾气大发的暴怒和拼死反抗的心情又激励了我,我立刻转身和他针锋相对,他一看觉得还是罢手为妙,便逃开了,一边逃一边咒骂,还发誓说我打破了他的鼻子。说实话,我倒真的是对准了他那突出的部分,想使尽手劲狠狠揍他一拳。看到他被我的这一架势或者是我的神色吓破了胆的模样,我真想乘胜追击,可惜他已逃到他妈妈的身边了。我听见他哭哭啼啼地在诉说,“那个可恶的简·爱”怎样像只疯猫似的朝他扑上去,但他却被厉声喝住了。“别跟我说起她,约翰。我对你说过,叫你不要走近她,她不值得去理睬。我不愿意看到你和你姐妹跟她来往。”

听到这里,我从楼梯栏杆上扑出身子,丝毫不假思索地猛地大声嚷道:“他们才不配跟我来往哩。”

里德太太是个相当胖的女人,可是她一听到这样无法无天的奇怪宣告,马上利索地奔上楼来,像一阵旋风似的把我拖进儿童室,一下把我按倒在我的小床床沿上,厉声恫吓我说,看我这一天还敢不敢从床上爬起来,敢不敢再说一个字。“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跟你怎么说呢?”我几乎是无意间这么问道。我说的几乎是无意间,是因为我的舌头似乎没有得到我的意志同意,就吐出了这句话,是不由自主地脱口说出来的。“什么?”里德太太小声说,她那平时冷漠镇静的灰眼睛,被一种近于恐惧的神情弄得惶恐不安了。她放开抓住我胳臂的手,两眼朝我直瞪着,仿佛弄不清我究竟是个孩子还是魔鬼似的。这一下我可没有退路了。“我里德舅舅就在天上,不管你想什么做什么,他全能看见,我爸我妈他们也看得见。他们知道你怎样把我整天关着,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太太很快就回过神来,她抓住我死命摇晃着,左右开弓狠打我的耳光,然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接下来,贝茜顶了她的缺,她训了我足足一个小时,证实我确是家庭中教养出来的最坏、最任性的孩子。我听了也半信半疑起来,因为我确实感到,在我的胸中只有恶意在翻腾。

十一月、十二月和半个正月都相继过去了。盖茨海德府像往常一样,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中度过了圣诞节和新年。人们互相赠送礼物,举办了宴会和晚会。不用说,所有这一切欢乐的事,全都没有我的份。我仅有的乐趣,只能是看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每天盛装打扮,穿上薄纱衣裙,束着大红腰带,披着精心做过的鬈发,下楼到客厅去;然后就是倾听楼下钢琴和竖琴的弹奏声,听管事的和仆人来来回回的走动声,人们用茶点时杯盘相碰的叮当声,以及客厅门一开一闭时断时续传来的嗡嗡谈话声。这一切听厌了,我就离开楼梯口,回到冷清寂寞的儿童室。在那儿,我虽然觉得有些悲伤,但并不感到痛苦。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到人群中去,因为即使去了,别人也不会注意我。只要贝茜好一点,肯陪陪我,让我跟她一块儿安安静静度过晚上,不必到挤满女士先生们的房间里去,忍受里德太太的可怕目光,我就把这看成是乐事一桩了。可是贝茜一伺候好她那两位小姐的穿着打扮,总是马上就去厨房和管家房间这些热闹的地方,而且常常把蜡烛也带走。因而我只好坐在那儿,把我的玩具娃娃抱在膝头,直坐到炉火渐渐微弱下去。我不时朝四下张望着,看看在这间阴暗的屋子里,是不是还有比我自己更坏的东西在作祟。一到炉中的余烬变成暗红色,我便赶紧脱衣服,使劲拉开那些结子和带子,爬到床上去躲避寒冷和黑暗。上床时,我总是抱着我的玩具娃娃。人总得有所爱,既然没有更珍贵的东西可以让我爱,我就只好靠疼爱一个小叫花子似的旧玩具娃娃来得到一点乐趣了。这事我现在回想起来仍感到有点困惑不解,我当时是多少可笑地真心疼爱着那个小小的玩具娃娃啊,我简直把它当成有生命有感觉的东西了。不把它裹在我的睡衣里,我就睡不着;只有让它平平安安,暖暖和和地躺在那儿,我才比较快活,而且相信它也就快活了。

我等着客人离去,倾听着贝茜上楼来的脚步声,时间似乎过得特别慢。在这段时间里,贝茜偶尔会上楼来一趟,找她的顶针或剪刀,要不就是给我带点什么当晚饭——一个小甜面包或者一块奶酪饼——这时,她就坐在床上看着我吃,等我吃完了,她会把我的被子塞好,吻我两下,并且说:“晚安,简小姐。”每当贝茜对我这样和和气气时,我就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好、最美、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能永远这样和颜悦色,再也不要像惯常那样把我推来搡去,动不动就骂我,或者支使我做过多的活儿。现在想来,贝茜,实在是个很有禀赋的姑娘,因为她无论干起什么事来都干净利落,而且还有挺出色的讲故事的才能。至少,从她在儿童室里讲的那些童话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来看,我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她的脸蛋和身段,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还是长得挺漂亮的。我记得她是个苗条的年轻女人,乌黑的头发,乌亮的眼睛,五官非常端正,肤色健康明净。可就是脾气有点急躁任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缺少正义感。尽管如此,跟盖茨海德府里所有别的人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她。

一月十五那天,上午九点光景,贝茜下楼吃早饭去了,我那几位表兄表姐还没有给叫到他们的妈妈那儿去。伊丽莎正戴上帽子,穿上到花园去穿的暖和衣服,准备去喂她的鸡。这是她喜欢干的活儿,她也同样喜欢把蛋卖给管家,把卖得的钱攒起来。她有做买卖的天分,也有攒钱的特殊嗜好,这不但表现在卖鸡蛋、卖小鸡上,同样也表现在跟花匠做花根、花种和插条买卖时的讨价还价上。花匠从里德太太那儿得到过命令,凡是小姐花坛上种出的东西,她想卖多少,他都得买下。而伊丽莎,只要能卖上个好价钱,她哪怕卖掉自己的头发,也不在乎。至于她的钱,她先是用破布或旧鬈发纸包起来,分藏在各个暗角里,可是其中有几包给女仆发现了,伊丽莎怕哪一天会丢掉这笔珍贵的财富,只好同意把它存在她母亲那里,但要收取很高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六十。这笔利息她每季度索取一次,及时地把账分毫不差地记在一个小本子上。

乔治安娜坐在一张高凳子上,对着镜子在梳理头发,她从阁楼上一个抽屉里找来了不少假花和旧羽毛,把它们一一插在自己的鬈发上。我在整理床铺,贝茜严厉地吩咐我,要我在她回来之前把床铺好(贝茜现在常把我当作下手使唤,要我做些打扫房间、擦抹椅子之类的活儿)。我铺好被子,折好自己的睡衣,就走到窗座跟前,打算把散得满地的图画书和玩具娃娃的家具收拾好。乔治安娜突然大喝一声,要我别去碰她的玩具(因为那些小椅子、小镜子、小巧可爱的小盘子和小杯子,全是她的财产),我立刻住了手。接下来,我没有别的事可做,便对着窗上凝结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块透明的地方,透过这可以看到外面的庭园,那在严寒的威慑下,一切变得静悄悄,全都给吓呆了的地方。

透过这扇窗子,可以望见看门人的小屋和马车道,我刚把蒙在窗玻璃上的银白霜花哈化一大片,可以看到外面的景物,就见大门打开,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眼见它驶上车道,但并没有多加注意。盖茨海德府常有马车来,但从未送来过我感兴趣的客人。马车在屋前停了下来,门铃大响,新来的客人被请进屋内,既然这一切都和我无关,我那没有着落的注意力,很快就给别的更为有趣的景象吸引住了。那是一只饿坏了的小知更鸟,它飞过来,停在窗前靠墙长着的一棵掉尽叶子的樱桃树树枝上,啾啾地叫着。我早饭吃剩的面包和牛奶还搁在桌子上,我弄碎一小块面包,推开窗子,打算把面包屑放到外面的窗台上。就在这时,贝茜奔上楼梯来到儿童室。“简小姐,快把你的围裙解掉。你在那儿干什么?今天早上洗手洗脸了吗?”

我在回答之前又推了推窗子,因为我要让鸟儿吃到面包。窗子推开了一点,我撒了些面包屑在石头窗台上,又撒了些在樱桃树上。然后才关上窗子,回答说:“还没呢,贝茜,我刚打扫完房间。”“你这粗心的讨厌孩子!那你这会儿又在干什么?你脸那么红,大概又捣了什么鬼吧。你刚才开窗干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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