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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2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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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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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近代中国社会论集

孙中山与近代中国社会论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孙中山与近代中国社会论集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 编排版:吱吱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6-01ISBN:9787520107433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孙中山的文化取向与“理想国”张磊

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们的文化取向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领袖人物(在近代则组成为群体)以及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和政府采取的文化取向,更是如此。在根本意义上,文化取向关乎国家、民族的发展趋势和前途,导引、制约与架构着未来社会的走向和模式。文化取向的内涵当然是广义的,而非囿于狭义的范围,它对变革与建设起着导向作用,涉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内容。毫无疑问,人们制定与遵循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体制和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为文化取向所塑造与形成。

在剧变的近代中国,文化取向显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任何进步的、革命的人士、政党乃至阶级,都必须有所抉择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封建末世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缺乏及时产生正规的民主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土壤。在中世纪末叶的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颇为强固,“宰制于上”的是“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封建主义文化体系君临意识形态,新的经济成分及相应的先进思想的产生,自是十分困难;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虽然分解着的社会机体给新的经济成分提供了某些条件,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枷锁钳制了“新思潮”的发展。归根结底,存在决定意识。

严峻的形势,向探索拯救和发展中国道路的仁人志士尖锐地提出了文化取向的课题。首先,他们必得向西方寻求真理——正规的民主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然而,在引进过程中必须有所分析、辨别,更需要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全盘西化和闭关自守无疑都是完全错误的。其次,他们必须因袭传统文化。但是,这种传承定要以科学准则和时代精神作为扬弃的依据。民族虚无主义和国粹主义——不加分析与批判地一律摒弃或全部接受传统文化,都是不足为训的。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在中国源远流长和盘根错节,所以,与之采取离异态度和民主主义以至社会主义启蒙就成为变革的思想前提。要之,近代中国的先进人士在锻造自己的战斗纲领时,必须对文化取向的中外古今关系加以科学的解决。

孙中山所持的文化取向,显然是他留给后继者的宝贵精神遗产。在当前新旧世纪交替和经济与社会处于转型阶段的历史时刻,对我们仍然兼具科学价值和社会意义。

“竭力从欧美吸收解放思想”

作为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和近代化前驱,孙中山不愧为向西方寻求救国真理的光辉代表。他曾经把自己思想的渊源归结为三个方面:西方、传统和实践。但是,综观孙中山不断进取的毕生的理论与实践活动,从西方吸纳先进思想,无疑是他文化取向的主导。

孙中山制定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三民主义,其基本内涵来自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他把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等同于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类比为美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观念。他的三民主义的核心部分——民权主义理论以及政体架构,主要是借鉴近代欧美的“代议政治”与“共和制度”的观念与实体,固然,祖国的传统文化亦留下了不容忽视的印记。古代中国某些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个别环节,也被改造与糅合在其中。孙中山在解释他的共和理论与方案时曾明晰地指出:“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谓民国也。何谓民权?即近来瑞士国所列之制: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谓四大民权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权,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也。”西方代议制的共和国模式,成为他长期奋斗的主要目标与效法楷模:“革命党之誓约曰:‘恢复中华,创立民国。’盖欲以此世界至大至优之民族,而造一世界至进步、至庄严、至富强、至安乐之国家,而为民所有、为民所治、[1]为民所享者也。”他甚至确认林肯所主张的“民有、民治、民享”,[2]就是自己所“提倡的三民主义”。他在晚年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对西方的代议制作了一定程度的批判,把他的民主主义思想发展到空前的高度,但其基本政治观念和构想仍然没有脱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窠臼。至于孙中山为解决中国社会经济的基本问题——土地与资本而倡导的民生主义,更多的也是借鉴于近代西方的政治经济学说。他的平均地权的主要内容,就有着古典政治经济学派与“资产阶级土地国有论者”约翰·穆勒和亨利·乔治的学理的明显构成因素。

孙中山在阐述他的革命纲领的时候,多次明确谈到他的思想与学说的主要来源:“中国的革命思潮是发源于欧美,平等自由的学说是[3][4]由欧美传进来的。”特别重申“民权的学说是由欧美传进来的”。他把三民主义与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进行了比较,认为“法国的自由和我们的民族主义相同,因为民族主义是提倡国家自由的。平等和我们的民权主义相同,因为民权主义是提倡人民在政治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打破君权、使人人都是平等的,所以说民权是和平等相对待的。此外还有博爱的口号……和我们的民生主义是相通的。因为我们的民[5]生主义是图四万万人幸福的,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就是博爱”。孙中山之所以主张向西方学习,是由于“欧美近一百年来的文化,雄飞突[6]进,一日千里,种种文明都是比中国进步得多”。在他看来,这种吸收、借鉴是十分重要的,绝非可有可无:“如果不参考欧美以往的[7]经验、学理,便要费许多冤枉功夫,或者要再蹈欧美的覆辙。”列宁曾对孙中山的这种文化取向给予极高评价:“这里的亚洲的共和国临时大总统是充满着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的革命的民主主义者,这种精神和气概是这样一个阶级所固有的:这个阶级不是在衰落下去,而是在向上发展;它不是惧怕未来,而是相信未来,奋不顾身地为未来而斗争;它憎恨过去,善于抛弃死去了的和窒息一切生命的腐朽东[8]西。”同时,充分肯定了孙中山“竭力从欧美吸收解放思想”的作为。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作为中国处于上升阶段的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他的文化取向反映了这个阶级当时所能达到的思想高度,无疑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剧变的时代——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日显和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蓬勃展开,不能不引起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中国先进人士的深思,于是,他们往往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和吸收。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是代表人物之一,他积极传播了“新学”,希望经自上而下的温和方式进行社会变革,促进中国走上近代道路,并在1898年实行了变法的尝试。但是,甚至这种“跪着的造反”也遭到了顽固派的镇压。康有为等流亡异域,变法失败。在他的许多著作中,《大同书》思想庞杂,但空想社会主义无疑是他以及较早写成的《礼运注》的重要内涵。康有为以救世主的姿态允诺了一个大同世界,在那里“人人皆公”,“人人皆平”,“无贱贵之分,无贫富之分等”。“国界”、“家界”、“产界”、“级界”以及“行界”等均被破除,甚至具体细微到对未来的厕所都作出了设计。康有为的空想社会主义不完全同于古代的大同思想,带有时代的特色。他接触了资本主义并观察到它的缺陷,所以在展望未来时提出“农工商业皆归之公”。意味深长的是,康有为受到了《乌托邦》一书和傅立叶的影响。当然,结论——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只能是:“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出一条到达大同的道路。”近代中国进步社会思潮的特色之一,即几乎一整代“上下以求索”的志士都对社会主义给予关注。

孙中山在这方面迈出的步伐更大,他在引进西方民主主义时几乎同步地受到了社会主义各流派的影响,吸收了许多相关的因素,成为他的民主主义的重要补充。这既是时代的反映,更是他激进的追求使然。早在1896年流亡伦敦遭致清驻英使馆绑架后,脱险的孙中山在那里逗留了约九个月时光。他除了撰写《伦敦被难记》一书外,还认真学习和考察了西方社会。他几乎每日均到大英博物院图书馆,阅读有关政治、经济、法律、外交、农业、畜牧、矿业、机械工程等方面的书籍。那座库藏丰富的图书馆的圆形阅览室,也曾留下过马克思、列宁的足迹。他还参观了宪政俱乐部和国会。伦敦和英国各地的无产阶级不断举行罢工。不少斗争遭到了军警的镇压,令他十分同情。伦敦东区——包括孙中山居住的霍尔本区的贫民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显然,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的进一步了解引起了孙中山的反思:“所见所闻,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如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三民主义初步形成,亦即意味着对社会主义的一种吸取。尖锐的事实是,孙中山在使自己的祖国“走上了西方的道路”时,却愈益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溃疡比比皆是:垄断组织形成,贫富两极分化,民主制度衰微……同时,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兴起。所以必须在学习西方的同时也“思患于预防”,“庶不致再蹈欧美今日之覆辙”。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并非偶然,只是为了强调“民生”的意义,才将英文的社会主义等同于汉语的民生主义。他多次宣称自己是“完全之社会党”,希冀与政治革命同步实行社会革命。

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组建的全国性革命团体——中国同盟会的纲领和有关文件中,重申了民生主义即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原则:“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9]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至于土地与资本则成为首要课题:[10]“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土地国有的核心为“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节制资本——“国家资本主义”的要义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1)个人企业,(2)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11]由国家经营之。”孙中山的社会经济方案,实际上是一个贫困落后的国家力求快速实现近代化的构想。他的土地纲领可以“摧毁私有者的垄断”与消灭“绝对地租”,得以“在农业中比较彻底和完全地实行自由竞争”。同样,节制资本和“国家社会主义”原则也意味着早日实现工业化,即充分发挥私人资本与国家资本的双重积极作用,使之各得其所和各尽其能。毫无疑问,国有、土地和企业的国有化,并不一般等同于社会主义,它们的性质主要取决于所在社会经济、政治的基本制度。

孙中山与社会主义者交往频繁,曾于1905年春在布鲁塞尔访问了国际社会党执行局(第二国际)。他向主席王德威尔德和书记胡斯曼提出接纳他的组织为第二国际成员的要求,并且“简要地说明了中国社会主义者的目标”,即除去“反满”外,还“要使中国的土地全部或大部分公有”,借以“防止一个阶级剥夺另一个阶级的现象,就如欧洲各国所发生过的那样”。后来,他还与胡斯曼有过信函往来。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优长特色,在于他始终力求把社会主义建立在社会化、近代化的大生产之上。这位受过“欧洲式教育”的巨人深知历史“进化程序”是“由农业时代进而为工业时代,步步前进,永不退后……断不能废除现世之文明进步而复返于原始状态也”。既然如此,“故实业主义行于我国也必矣!”孙中山不同于和优于俄国民粹派以及许多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他没有在近代文明前表示恐惧和伤感,而是——如同列宁所指出的——“承认生活所强迫他承认的东西”,抛弃了那种“宁肯停滞也不要资本主义发展”的观念。他在20世纪开端时展望祖国的未来,确信“全国即可开放对外贸易,铁路即可修建,天然资源即可开发,人民即可日渐富裕”。在后来的《实业计划》中更绘制了一幅中国近代化的宏伟蓝图——修筑十万英里铁路、百万英里公路;整治长江、黄河、珠江等;疏浚和开凿运河;建设三个世界大港、四个二等港、九个三等港和十五个渔业港;改建和增建大批城市;开发煤、铁、石油及其他矿产;兴建钢铁、水泥、机床、造船等大型工厂及食品、纺织、建筑等类企业;改良农业、营造森林和移民垦边……孙中山非常理解工业化、实业化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张引进近代西方产业的要素,“吾之意见,盖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12]主义”。作为中国近代化前驱,祖国臻于富强是他的理论和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显然,这是他的社会主义观念中的科学成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解放、发展生产力。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还存在和表现为预防与消除资本主义的祸患。他以西方为鉴,确认“私人之垄断,渐变成资本之专制……是工业革命之结果,其施福惠于人群者为极少之数,而加痛苦于人群者为极大多数”。因之,必须“用一种思患预防[13]的办法来阻止私人的大资本,防备将来社会贫富不均的大毛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真诚而又天真地宣称:“夫吾人所以持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反对私人垄断,消除两极分化乃至剥削,以“共富”为目的也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又一基本特征。

当然,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社会主义带有主观的、民粹主义的因素,主要是他把中国社会经济的滞后视为社会革命与民主革命得以同步进行的条件,认为中国社会只有着“大贫”与“小贫”的分别,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和劳资对立方露端倪。由于“中国的工业尚未发展,资本主义尚未抬头,一般大众服从而守法,因此这个国家可[14]以轻易的塑造成任何形状”。事实上,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社会主义的空想与主观性就在于他的土地方案与资本构想实质上并不可能“防患于未然”,而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内最大限度地发展资本主义的近代化纲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内才既能够发展社会化、现代化的大生产,又可避免资本主义的各种流弊,真正做到“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调整发展社会经济,“所得的利益归人民大众所有”,关怀备受压榨的农民和工人……这些善良的愿望也只有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才能真正实现。至于把“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主张,则是“混淆革命的步骤,降低对于当前任务的努力”。只是在这种意义上,列宁才得以指出“中国的民主主义者真挚地同情[15]欧洲的社会主义,把它改造成为反动的理论”。孙中山思想中的民粹主义因素,就在于此。

正是由于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科学成分与积极因素,孙中山和他的一些战友们——主要是朱执信,对科学社会主义备加赞誉,十分钦佩社会主义的“泰斗”马克思,而批评了无政府主义等流派。在1912年热衷于宣扬民生主义的日子里,孙中山于10月应中国社会党本部的邀请,连续作了三次评论社会主义及其派别的演讲,十分称道马克思“研究资本问题,垂三十年之久,著为《资本论》一书,发阐真理,不遗余力,而无条理之学说,遂成为有统系之学理。研究[16]社会主义者咸知所本,不复专迎合粗浅激烈之言论也”。迄于近年,“于是社会主义遂放光明于世界也”,希望“我中华民族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国家。朱执信则是最早介绍马克思、恩格斯和马克思主义的先进人士之一,他在《民报》上发表了《共产党宣言》的节译和概述了《资本论》的要旨,认为“顾自马尔克以来,学说皆变,[17]渐趋实行,世称科学的社会主义”。当然,他们不可能全面、准确地理解科学社会主义,而对于各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派别则往往缺乏辨识。直到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推动了北伐战争,才在实践中对科学社会主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称赞列宁为“革命的圣人”,强调必须“以俄为师”,反复申明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好朋友”,甚至以为民生主义包括了社会主义。当然,这种政治上的良好合作意愿中仍掺杂着非科学的成分。但是,也确在一定意义上与中国民主革命的非资本主义化的必然前途合拍。

事物总是复杂的,绝对化往往使观察和论断流于偏颇。空想社会主义中包括科学成分,科学社会主义难以尽除空想因素。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有着本质的歧异,但在一定条件下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壁垒。这种状态,集中体现于孙中山一身。他的社会主义思想中兼有科学与空想成分,他的民生主义理论也有所突破。当然,孙中山思想在总体上仍属于民主主义范畴,因为他未能认知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的体系——从理论到制度。同时,还带有主观社会主义、民粹主义因素。

科学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以及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与建设的理论,兼具革命性与科学性。所以,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真正传播和生根、开花、结果是在1919年前后。以五四运动为起点,破封建主义之旧、立民主主义之新的初期新文化运动,开始转变为以传播马克思主义为主流的启蒙运动。这是又一次伟大的思想变革,也是近代中国文化战线的飞跃。初期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中的优秀分子,认识到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拓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理解到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的变化,开始了新的探索和追求,转向了马克思主义。一批热切追求真理的青年,也很快地接受了无产阶级世界观。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一代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新人,他们成为马克思主义思想运动的骨干: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阐发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深入到工人群众中去,促成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从而在思想上和干部上准备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革命从此面目一新,走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仁人志士历尽艰难困苦地向西方寻求救国真理,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历史特点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于被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枷锁桎梏而贫困落后的近代中国来说,获得拯救与发展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从完全意义的民主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即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并进而到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它们接续构成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两个时期——三个阶梯,只有循此奋力攀登,国家才能臻于独立、民主和富强。然而,刚刚从中世纪末期脱出的中国社会,民族资本在19世纪70年代才开始萌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固有矛盾又使这种新的内在的因素发展十分缓慢迟滞。资产阶级出生后就发育不良,非常孱弱。较早出现的无产阶级的成长,也受到社会存在的多方面制约。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的代表人物不可能及时在中国创制出完全意义的民主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然而,深重的民族灾难和社会危机,促使一切怀有救国拯民愿望的先进人士迫不及待地从实际需要出发,对西方先进社会思潮和运动实行“拿来主义”。他们不畏艰辛向西方寻求真理,借以使神州大地宛如凤凰涅槃般地在革命与建设的火焰中新生。这个历程是曲折复杂的:引进和熔铸完整的民主主义理论,使近代中国民主革命从准备阶段进入正规阶段,孙中山出色地完成了这桩历史使命,成为那个时代的旗帜;他在后期政治生涯中迎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到来,把自己的思想与实践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依然站在时代潮流的前面,推进了历史的行程;他还对社会主义做了研究和吸取,其中不乏科学成分与积极因素,并且力求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但他未能完成这桩任务。中国共产党人肩负起时代的重担,经过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历史性飞跃,指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走向光辉的胜利。历史已经证明,舍此别无他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中山不愧为近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先驱者。

反对“极端的崇拜外国”和“一味的盲从附和”

孙中山在“竭力从欧美吸收解放思想”时,他的文化取向的优点和特点还在于引进西方先进文化的过程中,始终根据基本国情与拯救、发展自己祖国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与取舍,而绝非良莠不分和生搬硬套。他尖锐地批评了“极端的崇拜外国”、“一味的盲从附和”[18]与“一定要步欧美的后尘”的心态和论调,认为这是错误和不足取的。

孙中山从实践中——特别是在后期活动中越来越察觉到西方文明的缺陷,因而在引进时采取分析辨别而非肯定一切的态度和方法。他不断地阐明这个尖锐的事实——“欧美政治的进步,比较物质文明的进步是差的很远的,速度是很慢的”。因之,“欧美的民权政治[19]至今没有根本办法”。断言“现代议制度,已成民权主义之弩末”,例如“像美国、法国,革命过了一百多年,人民到底得了多少民权呢?[20]照主张民权的人看,他们得的民权还是很少”。这是因为:第一,“欧美的民权政治,至今还是没有办法”;第二,西方现行的代议政体“弊害丛生”,现代的代议士们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贪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更进一步指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21]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所以,“我们拿欧美以往的历史来[22]做材料,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孙中山还以新生的苏维埃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与西方的代议制对比,认为他还只是粗浅了解[23]的“这种人民独裁的政体……当然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

孙中山在吸收外来先进事物的时候,非常强调要尊重中国的国情。对于西方先进的思想理论的吸取,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锻造为指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理论,决不能脱离中国的社会特点而生搬硬套。他不止一次地指出,要“照自己的社会情形,迎合世界潮流去做,社会才可以改良,国家才可以进步”。因为中国几千年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不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24]欧美不同,不能完全效仿欧美照样去做,像仿效欧美机器一样”。他的“五权宪法”的主张,就不是模仿西方的“不太完全”的“三权分立”方案,而是参酌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加以改进演变而成。他认为英国“虽然是立宪的鼻祖,但是从来没有成文的宪法”,“三权分立”只是原则,迄今“实在是一权政治”。美国宪法不仅“现在已经是不适用的”,而且“不完备的地方”和“流弊也很不少”,致使“黠者得乘时取势,以售其欺”,甚至还会因议员擅用纠察权“挟持行政机关”,形成“议员专制”。孙中山把“五权宪法”视为结合中国社会政治实际而引进西方政治方案的创举,以为可以“防止一切流弊”。所以,他强调指出要“提倡三民主义来改造中国,所主张的民权,是和欧美的民权不同。我们拿欧美以往的历史来做材料,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是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25]‘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对于愈益暴露其矛盾和缺陷的西方经济学说和经济体制,孙中山也作出新的思考:在采纳有益成分的同时,力图避免弊病的再生。他对亚当·斯密的分配论,就作过一定的批判。当他重新解释三民主义的时候,也对民生主义有所推进和发展,在更为深刻和丰富的意义上,提出“耕者有其田”口号。对“资本”问题也给予了充分注意,主张用“节制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的办法,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集产社会主义”以免除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流弊,从而提高国家工业化的速度,并避免“经济阶级压迫之痛苦”。他重申在引进外国文化的时候,必须有[26]所分析辨别,从中国实际出发,而不宜“一味的盲从附和”。应该指出,孙中山在引进西方先进文化的过程中始终十分注意将这些理论中国化(包括内容和形式),以便社会接受,又使得自己的思想与世界潮流“接轨”。当他在晚年对帝国主义的支持开始绝望,重新审视自己以往的理论与实践,并将目光转向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较多地了解了社会主义后,仍然多次指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可以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思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所以两种主义没[27]有什么分别”。这种比附虽不尽科学,但却体现了孙中山把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的探索,利于人们取得共识,促成中国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他主张“以俄为师”,也不意味着生搬硬套。他认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不能引用于当前中国,就是“因[28]中国并无可使此项共产制度与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

总之,孙中山绝不是全盘西化的提倡者和拥护者,他的对外文化取向包含着有所抉择及结合中国实际的准则。这种求实态度无疑是必须与正确的,因为它完全符合科学精神。

消除“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状况

孙中山文化取向的突出特点与优点,是他始终以开发和引进为其主旋律的主要内涵:学习西方先进的社会政治与经济、理论与方案,以熔铸拯救和发展祖国的纲领;学习西方先进的自然科学和成果,以加速贫困落后的祖国赶超世界的步伐。这种文化取向,显然决定和指导了孙中山毕生的理论与实践。他积极引进西方先进文化,但又密切关注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

关于什么是孙中山文化取向的主导方面,历来是一个重要的争议课题。将其纳入两千年来被奉为封建道统的官方哲学即儒学的轨道之内,显然是缺乏根据的偏见。从孙中山的思想发展过程及本质考察,他的学说恰恰是在对传统儒学的离异和批判中形成的。孙中山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接受“欧洲式的教育”,沐浴了民生主义思潮,服膺于进化论,赞颂法国18世纪和美国独立战争,尊崇“自由、平等、博爱”准则,称道“民有、民治、民享”精神。同时,也受到了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他在开拓和踏上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后,批判封建主义的道统和法统,对中世纪的制度和意识形态持有比较鲜明的否定态度,确认中国现实的内在桎梏乃是“千年专制之毒”。他还从民主主义的立场出发着重剖析儒家政治学说,认为孟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观念陈腐,因为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不断成长,“已将治人与治于人的阶级打破”。他更以欧洲作为范本,指出他们曾把“皇[29]帝治人底阶级打破,人民才得今日比较的自由”。而中国的专制制[30]度,是不能为“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他还尖锐地抨击了封建等级制度,认为这种“人为的不平等的成因在与特殊阶级的人过于[31]暴虐无道”。理想中的社会应是“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孙中山十分尊崇“主权在民”的原则,以“人民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他积极倡导经过“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以建立“纯粹之民国”。十分清楚,孙中山是封建道统和法统的坚决反对者。

孙中山不仅着重对封建纲常之首——君权大张挞伐,而且对儒家学说也进行了批判。还在青年时期,他对儒家经典就表示了怀疑和否定,慨叹“不幸中国之政,习尚专制,士人当束发受书之后,所习者不外乎四书五经及其笺注之文字。然其中有不合于奉令承教、一味[32]服从之意者,则且任意删节,或曲为解说,以养成其盲从之性”。他批驳了所谓“阳明之学”推进了“日本维新”的论点,指出二者实“风马牛不相及”。孙中山的思想及其全部实践都证明,他本质上是反儒教的。在他后期的活动中,这种文化取向更为明显。他对于以“打倒孔家店”为重要内容——尽管带有形式主义的方法和绝对化的倾向——五四新文化运动给予热情赞扬和充分肯定,称道“一般爱国青年,莫不以革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准备,于是蓬蓬勃勃,发抒言论”,以致“社会遂蒙绝大之影响”,断言“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称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确信“致革命之成功,必有赖[33]于思想之变化”。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孙中山在他晚年政治生涯中曾为反对民族虚无主义而大声疾呼,希望中国人民振奋民族精神,自尊、自重、自强,决心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指出中国在历史上曾经“是很强盛和文明的国家”,其“所处的地位比现在的列强像英国、美国、法国、日本还要高得多”。目前国家的地位之所以“一落千丈”,主要是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即每年“要被外国夺取十二万万的金钱”,使得“民穷财尽”。[34][35]加之封建主义的桎梏,确是“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致使中国人民“无一不被困黑暗之中”。至于自身的主要内在原因,则在于“我国失去了民族精神”。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求“大家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大国族团体”,齐心协力“共同去奋斗”;另一方面要“恢复我一切国粹”,即“固有的道德”、“固有的知识”,等等。

孙中山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振奋民族精神,确实在不少论述中援引过孔孟的语言,对民族固有的“道德”、“文化”加以肯定,甚至提出要“复三代之规”。但是,这种现象并非意味着他对中世纪的意识形态从离异到回归,因为新的思想和时代精神同传统形式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孙中山不过是根据中国的国情与实际的需要,借用广大群众所熟知的古老观念来宣传他的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因而,在孙中山的许多演说和著述中,说顽固维护等级制的孔子和孟子还在两千多年前已经“主张民权”,因为“孔子说:‘大道之行[36]也,天下为公。’便是主张民权的大同世界”。孙中山附会地说明共和制度是“我国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遗业”,以为“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而行之者也”,甚至断言“夫苏维埃者,即孔子所谓大同也”。儒学中被奉为“三达德”之一的“智”,原为对“五伦”的“正确”解释,孙中山却把它说成是“明是非”:凡“利于民”和“利于国”为“是”,否则为“非”。同时,孙中山虽援引许多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但却不囿于中世纪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并赋予其具有时代精神的内涵。他认为“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讲,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效忠”。[37]这种“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高尚得多”;至于“仁爱”,孙中山把它等同于基督教义的“博爱”,并在淡化其宗教意[38]味后,主张应当“像外国人那样实行”。而“信义和平”则被他引申为反对帝国主义的强权政治,还要提倡在国际事务中“立定扶倾济弱的志愿”。凡此种种,都体现了革故鼎新的含义。当然,不能否认中国传统文化对孙中山的影响,他曾把“因袭吾国旧有之思想”,作为自己学说的渊源之一。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实际斗争的需要。与康有为的一些著述类似,孙中山也给自己的不少观念穿上传统文化的“外衣”,赋予其民主主义乃至社会主义的内涵,以便使之在斗争中具有更大的号召力和亲和力。显然,孙中山在这个时期的文化取向仍旧体现了坚持民主主义的正确准则。问题的实质在于:唤起观念的亡灵是为了赞颂新的斗争。

孙中山的“恢复国粹”的主张,还是他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的具体体现。他强调“要恢复民族精神,不但是要唤醒固有的道德,就是固有的知识也应该唤醒他”;不仅如此,“并且要发扬光大”。只有这样,[39]“然后我们的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为了打碎双重枷锁,使中国臻于独立、民主和富强,他认为中国人民必须克服“一盘散沙”的状态,振奋民族精神以加强凝聚力。即使因为革命与形势的需要,孙中山一度强调发扬民族精神和倡导恢复“国粹”,却决不皈依传统,终止向世界寻求真理的文化取向,只是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和制度,越来越采取了带有批判意味的审视和借取。所以,“恢复我一切国粹之后,还要去学欧美之所长,然后才可以和欧美并驾齐驱。如[40]果不学外国的长处,我们仍要退后”。他还始终强调学习西方的科学知识,因为这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

显而易见,孙中山提倡恢复“国粹”并不是“回归”传统,因为他从未停止向西方寻求真理的步伐——“以俄为师”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制定,就是他不断探求并引进当代最先进思想的趋向与结果。更重要的是他对传统文化始终采取分析、辨识和有所选择的态度与方法,一贯认为“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41]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从孙中山的思想发展的轨迹及毕生的实践来考察,他的文化取向的一个主要方面无疑是对封建儒学采取离异立场。宋庆龄在1937年曾经为批判带有“儒教气味”的“新生活运动”,回应关于孔子学说能否适用于现代生活的讨论,特在《儒教与现代中国》一文中指出:“正如孔子的儒教代表着专制、压迫和人民痛苦,孙中山的主义就代表着民主和人民幸福。”她断然摈弃“反对社会秩序的任何改变”的儒教,认为当前中国需要“新的思想意识”。诚然,孙中山在强调要“恢复民族精神”和弘扬传统文化时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偏颇:首先,他对“国粹”的评估缺乏深刻中肯的剖析,未能成功指出它存在着封建性的糟粕,而多是笼统的溢美之词;其次,认为传统的政治学——《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独有的宝贝”,因而断言“中国没有的东西是科学,不是政治哲学。至于讲到政治哲[42]学的真谛,欧洲人还要求之于中国”。上述观点有悖于孙中山一贯的文化取向——立足于祖国大地,主要向西方探求救国的真理,以锻制自己的政治思想与方案。这里既有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有斗争实际的需要,无须苛求于孙中山,而应当从根本的内容和主导的方向去理解他关于恢复民族精神的呼吁,领会他为加强民族凝聚力而着力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用心,恰如其分地指出他论述中的那些不够精当之处。

应当指出,中国传统思想中带有朴素民主主义与主观社会主义因素的理想、方案得到孙中山在一定意义上的认同。自古以来,曾有无数仁人志士以对理想社会的构想描绘了“天国”“乌托邦”“大同之世”等的美好图景。西方如此,中国亦然。《诗经》的一些篇章,曾经形象地描绘了“乐土”、“乐园”。体现了儒家观念的《礼记·礼运篇》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概括了理想社会的特征,勾勒出一个安宁、协调、没有剥削、人人温饱的“大同之世”。许多古代哲人也都编织过类似的美丽蓝图,寄托他们的追求和理想。孙中山对“天下为公”十分赞赏,把“大同”作为自己的“理想国”。当然,他赋予了古老的观念以新内涵。

迄于近代,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呈现出较为纷纭多样的态势,并且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几乎附丽于绝大部分进步思潮。太平天国农民战争产生了颇为完整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正式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这份重要文书中,相当具体地规划了“天国”的社会生活,认为男女都是兄弟姐妹,“何得存尔,吞我并之念”。平分田地,“务使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也”。《天朝田亩制度》具有反封建——主要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意义,但并未能实行,而这种绝对平均主义的构想,则是与近代社会近代化进程相悖的。孙中山在承袭农民阶级打击封建暴政的传统时,对具有朴素民主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平等、平均表示了一定程度的首肯,但摈除了“皇权主义”和绝对平均主义。

孙中山的文化取向,是为了建立他的“理想国”。

他的“理想国”的本质和特点在于:对人类文明的充分吸取;承传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加以个人的参酌创新。他还把“理想国”概括为“纯粹之民国”——“世界至进步、至庄严、至富强、至安乐之国家”,具体而言,这个国家应该是独立的、统一的、民主的、自由的、富强的和文明的,既是对古老中国的延续,又是在新世纪的腾跃。

当然,孙中山的“理想国”仍属于民主主义范畴,因为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决定了这种性质,但也包含了社会主义科学的与空想的因素。面对着当时世界的潮流——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孙中山吸取了前者的主要内涵,接受了后者的一些因素,显示了他对崇高目标的不懈追求。

孙中山未能实现他的“理想国”。他的后继者继承和超越了他所开拓的“未竟之业”。[1] 《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6,第413页。[2]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页。[3]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93页。[4]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77页。[5]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83页。[6]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5页。[7]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21页。[8] 《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第153页。[9]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页。[10]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11]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53页。[12]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8页。[13]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92页。[14] 《孙中山集外集补编》,第186页。[15] 《列宁选集》第2卷,第294页。[16]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6页。[17] 《朱执信集》上,中华书局,2013,第55页。[18]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42页。[19] 《民国日报》1923年1月1日。[20]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00页。[21]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页。[22]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4页。[23]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4页。[24]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4页。[25]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14页。[26]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20页。[27]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81页。[28] 《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52页。[29]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92页。[30]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31]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85页。[32] 《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第32页。[33]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209~210页。[34] 《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第642页。[35]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8页。[36]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62页。[37]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4页。[38]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5页。[39]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7页。[40]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51页。[41]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3页。[42]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31页。

孙中山对日观之我见

黄彦

研究孙中山对日观的重要意义

孙中山在领导近代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曾经到过亚洲、北美和欧洲的不少国家,而与日本的关系最为密切。从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后流亡神户到1924年底最后一次访日,进入日本国土共16次,累计居留时间达8年零10个月之久。换言之,在孙中山的30年革命生涯中,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时光是在日本度过的。日本多次成为他的政治避难地和起义指挥所,成为他在海外最重要的活动基地,不少日本人也曾对他的革命事业给予各种支持和帮助。因此,孙中山对日本怀有一种特殊感情,他多次声称日本为其“第二故乡”、中国与日本为“兄弟之邦”是毫不奇怪的。

孙中山是一位革命领袖,与日本又有如此密切的历史因缘,故必然会十分重视日本在中国革命中所起的作用。在他羁留日本、与日本发生关系的年代,正值日本在东方崛起之时,并且同时扮演着西方叛逆者和东方新侵略者的双重角色。而他所结交的众多日本人,也有各不相同的政治背景和可资借助的力量。因此,他在中国革命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对日本有所企求和寄望,并产生种种相应的看法。所谓孙中山对日观,指的就是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的约30年间,孙中山从领导中国革命的立场出发,对日本的历史与现状的认识,对日本国家、人民和政府所持的观点、所作的评价以及所采取的政治策略。孙中山的对日观,是其政治学说和外交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指出,研究孙中山的对日观,对于了解孙中山思想、孙中山与日本关系,以及近代中国革命进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它也是近代中日关系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关于孙中山的对日观,中日两国学者都曾作过大量研究,发表了不少富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其中也存在一些意见分歧,则可能是研究的方法、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所致。下面就此谈一点粗浅看法,并联系几个争议较大的事例作一些考察。

从战略与战术的关系出发来研究孙中山对日观

如果忽略孙中山的整体革命观,而仅仅就他的对日观尤其是某时某地的某一思想表现“就事论事”地观察,便很可能产生立论偏颇的弊端,或对客观存在的事实易于采取怀疑态度。因此,有必要从战略与战术关系的角度加以考察。革命和战争一样,在实践中都存在着如何处理战略目标与战术手段、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问题。

孙中山思想虽有一个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但从原则上说,他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战略目标早在创建兴中会时便已确定下来,并且贯彻始终。檀香山的《兴中会章程》中,明文规定立会宗旨是“振兴中华,维持国体”。据孙中山后来进一步阐明的主张及其实践活动来看,可知“振兴中华”的含义甚广,主要包括在政治上军事上倾覆清朝君主专制政权以及荡涤继起的军阀统治体系,在经济上则是要把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裕兴盛的国家。而所谓“维持国体”,上述章程清楚地解释为要改变“我中华受外国欺”、“国体抑损的境况”、“申民志而扶国宗”;到他晚年更明确地提出了“消灭帝国主义[1]在中国之势力”的斗争任务。总之,推翻国内反动势力统治和解除帝国主义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这就是孙中山长期奋斗所要达到的革命战略目标,也是他胸怀革命全局的根本利益所在。

显然,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极其复杂的历史环境里,要实现这个革命战略任务的艰辛程度是我们今天难以想象的。那时,在中国横行无忌的外来侵略势力并不限于一国,而是全世界所有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它们更与孙中山革命所直接面对的国内敌人勾结在一起,成为革命前进的巨大障碍。由于革命与反革命的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故孙中山在每个革命发展阶段都特别注意根据当时当地的客观条件,按照自己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寻找、组织革命依靠力量和争取革命支持力量,其中也包括对某些帝国主义国家进行分化、争取工作,早在19世纪末孙中山与日本友人宫崎滔天的笔谈中,就曾因担心欧洲列强结盟反对中国革命,而提出了联结英日、笼络法德、孤立俄国以拆散欧洲联盟的设想。又如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滞留欧美进行外交游说活动,其主要使命之一则是要争取英美法三国同情革命或保持中立,并利用它们来牵制日德俄三国,以达到避免列强干涉中国革命的目的。这种纵横捭阖的外交策略,便是为了减少革命阻力和削弱敌人,实现某一时期革命战略目标所采取的战术手段。当把这些战术手段付诸实施并期望取得成效时,又往往需要以牺牲局部的革命利益作为代价;期望值愈高,代价也愈大。而为了获得对方的重大支持援助甚至结成联盟,以加强革命实力、增大革命成功的机会时,或者在革命低潮时期企望通过对方大力支援以复苏革命时,所付出的代价就更大了。

根据革命学的一般要求,必须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牺牲和代价来达到既定的革命战略目标,但现实生活显然要比这种抽象理论复杂得多。这是因为,发生在不同时期和国家的革命运动的客观条件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人们的主观愿望和实践活动往往会受到客观条件的严重制约。当处于弱小地位的革命一方,在某种情势下不得不与敌视革命的势力实行妥协时,对方根据自身利益所提出的条件就往往特别苛刻,但如果不加接受则又无法达成利于革命事业的协议。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并不乏以牺牲重大的局部利益为代价来达到某种革命战略目标的事例。譬如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不久,列宁为了保存和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2月以割让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使乌克兰脱离苏维埃共和国,以及交付战争赔款的沉重代价,与武装入侵的德国帝国主义签订了《布列斯特和约》。当时强烈反对订约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历史的发展很快表明,这次妥协对于粉碎苏俄国内反革命武装叛乱,维护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起了重大作用。发生在孙中山身上的妥协事例更为数不少,这恰好表明当时在中国实行革命的条件是多么艰难,却不意味着他(如某些论者所批评的)生就一副喜欢与帝国主义妥协的政治性格。就孙中山的政治性格而言,他既是一个对革命事业抱有必胜信念的乐观主义者,而当采取革命行动时又是一个易于适应环境的现实主义者。根据现实情况的需要而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不同于看风使舵;通过某种临时妥协以换取革命的迅速发展和实现革命目标,亦非背叛原则。尽管孙中山对现实的认识和所采取的妥协手段存在着诸多缺点,但把他的政治性格归结为实用主义或机会主义却未必恰当。

孙中山先后与外国人谈判或订立的合作协议,有多次是人们常说的以“牺牲国家权益”为代价换取对方援助中国革命的。实际上,所谓“牺牲国家权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按照当时清末民初闭关自守的现实和观念而作出这样的判断,实则属于引进外资、对外开放市场之类的新经济政策范畴;另一种却确实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最受研究者关注并引起争议的,是孙中山曾多次为了争取日本帝国主义当局(或通过在野人士作中介)全力支援中国革命,企图以牺牲部分国家主权和领土为代价所进行的政治交易。这些交易有的停留于试探、建议或谈判阶段,有的草签了协议;而交易中的妥协条件,有的由孙中山主动提出,有的则是在谈判中取得了共识。下面就来谈谈几宗重要的政治交易。

如何看待孙中山与日本的几次政治交易

兹据已披露的史料,先将孙中山与日本之间几次均未实现的主要政治交易,作一简要介绍。(1)1912年2月2~3日,时任南京民国政府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偕陆军总长黄兴、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与到访的日本三井物产公司职员森恪(根据前首相桂太郎的授意)举行秘密谈判,要求日方除付给已另有协议的汉冶萍借款500万日元外,再提供1000万日元贷款;而作为交换条件,同意日方提出的租借满洲的要求及终止与袁世凯和谈的建议,并表示拟由孙、黄之中一人赴日签订满洲问题密约。关于付款日期,孙中山一再强调务必在2月9日之前交付,他这样对森恪说明理由:“万一此数日内没有足够资金以救燃眉之急,则即将陷入许多军队离散、革命政府瓦解之命运。如此紧急之际,倘若我等在数日内不显露姿态,恐将造出我等因穷困而出逃的流言。”然而,此项计划终因不获当时日本政界元老山县有朋及另一位对财界有重大影响力的元老井上馨的支持,且遭西园寺公望内阁尤其是陆军大臣石本新[2]六的反对,而未能付诸实施。(2)1913年2月底3月初,以在野政治领袖身份到日本访问的孙中山,与第三次组阁而刚下台的前首相桂太郎进行密谈。据后来所透露的密谈内容,要旨有二:中日两国提携,日本放弃侵华政策,帮助中国解除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协助中国建设和实现统一,中国则保障日本在华权益;建立中日德等国同盟,以推翻英国在亚洲的霸权地位。桂太郎认为袁世凯“终为民国之敌”,建议孙中山争取再度执政,并承诺如重新组阁必将全力助孙。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日文资料提及孙中山谈到了满洲问题:“日本真正理解中国,能协力建设新中国,即使将满洲等地提供给日本也没有关系”;“用日本的力量来开发东北,使其成为一个乐园,并以她来抗拒帝俄的南侵,但她主权永属于[3]中国”。同年秋桂太郎病逝,故这次密谈未有结果。(3)1914年5月11日,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度流亡日本的孙中山,在东京发一中文密函给组阁才20多天的首相大隈重信。函中力劝日本政府改变亲袁的对华政策,转为“助支那革新”。大要是:首先援助革命党推翻袁世凯统治;次为辅助中国改良内政、训练军队、振兴教育、开发富源、发展实业;进而帮助中国修正不平等条约、撤废领事裁判权、取得关税自主权——使中国得以“保全领土,广辟利源,为大陆之富国”。作为回报,则承诺中国“开放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而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并可取代英国的霸主地位一跃而为“世界之首雄”。此函发出后,始终没有得到大隈的[4]答复。(4)1915年2月5日,时为中华革命党总理的孙中山,与陈其美(该党总务部长)为一方,日本民间人士犬塚信太郎(前满铁公司理事)、山田纯三郎(该公司职员)为另一方,共同签订了中日文两种文本《中日盟约》草案。3月14日,孙中山又派该党党员王统一递交一日文密函给外务省政务局长小池张造,并抄送盟约草案全文。该盟约以中日两国“提携”为主旨,归纳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为对等责任,包括两国对他国有关东亚的重要外交事件,互先通知或有所协定;为使两国经济协同发达,在双方重要都市设立中日银行及其支行;本盟约各项约定内容如未经两国外交当局或签约者同意,不得与他方缔约。二为中国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为便于两国协同作战,中国军队使用的兵器、弹药、装备等与日本同式,需聘用外国军人时主要宜用日本军人;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若聘用外国人时,主要宜用日本人;中国以外国资本或中外合办方式经营矿山、铁路、沿海航道时,日本享有优先权。三为日本所承担的义务,包括日本援助中国改良弊政,且使之迅速成功(笔者按:指助革命党推翻袁世凯政权);日本帮助中国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及建设健全的国家;日本赞助中国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孙中山在致小池函中说明,“盟约草案乃属吾人私案,务请勿予公布”,并认为它“在今日情势之下至难实现”。当时,正值日本政府于1月18日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后双方进行频繁谈判之际,小池一直对孙中山来函未予答复,[5]订立《中日盟约》一事终于不了了之。

关于上述几宗事件是否发生过,国内外学者历来存在不同意见,对《中日盟约》问题的争论尤其激烈。据笔者初步研究,认为(1)、(2)、(3)各条所据函电原件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或一些当事人的记述是基本可信的,故断定确有其事;至于(4)即孙中山曾否与日人签订《中日盟约》并致函小池张造的问题则较为复杂,虽不排除这些文件存在的可能性,却暂持“存疑待考”的态度。笔者之所以对后者持这种态度,除对于签约过程的一些疑点感到须作进一步澄清外,主要有如下两点理由。

第一,辨认当事人的签名是判断文件真伪的重要依据之一。孙中山的签名跟许多人一样,其结构、形状和笔画虽有一定规则及特点,但一生中乃至同时期的签名却又往往呈现出多种变化,故不宜把某个或某组签名模式化以之作为辨伪的标准。据此,那种认为《中日盟约》上孙中山和陈其美的签名是假冒的意见,便缺乏说服力。依笔者看来,孙中山在该盟约中日文两种文本上的签名,都与他惯常的签名无甚差别。然而孙中山致小池函件上的签名,却与他的许多签名明显不同,一些学者对此提出质疑是完全应该的,而那些肯定该函真实性的学者所作的各种假设性解释却也难以令人信服。如若说此件签名是假,彼件签名是真,那么,对于这些密切相关的文件出现这种矛盾现象,又当作何解释呢?

第二,从该盟约的内容及其形成条件考察,孙中山签订这个文件并非没有可能。他提出“联日”和建立“华日联盟”的方针始于缔造民国不久,并在反袁时期进一步强化。盟约中有不少条款,就单个而言都可窥见他此前发表过的对外、对日政策主张或其实践的影子;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其中部分条款又可看到日本大陆政策鼓吹者的政策主张的痕迹。据记载,在当时也确有一些与孙中山及其战友有交往的、抱着不同动机的日本人曾不止一次地聚议过如何帮助中国革命党人,其中就包括与《中日盟约》有直接关联的犬塚信太郎、山田纯三郎、[6]秋山真之和小池张造。在山田纯三郎的回忆录中曾述及订立盟约之事:“中国方面以孙和陈、日本方面以犬塚和我为名义,已缔结了密[7]约,…… 是由秋山将军执笔,我拿去亲手交与孙的。”这段出自山田之口的记述对于证明该盟约的存在具有重要价值,它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军官从日本外交文书中发现孙中山致小池函件的时间早十多年,并且还提供了秋山真之介入盟约制订工作这一关键情节。但是,由于该盟约部分条款与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的性质相仿,故在日袁双方谈判期间乃至5月9日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修正案之后,孙中山对“二十一条”所采取的态度便成为检验他是否签订《中日盟约》的试金石。按常理来说,如果他也签订了盟约,便不可能谴责“二十一条”;反之,如果他没有签订盟约,在当时情势下必然会理直气壮地加以谴责。然而当时孙中山、陈其美及中华革命党本部的表态,却有时刻意回避和态度暧昧,有时又严词谴责袁世凯卖国、揭露日本亡华阴谋。因此,必须对于这些互相矛盾的现象及其史料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才能对《中日盟约》的真伪问题得出科学性更强的结论。

上述四宗政治交易,分属民国初建和反袁斗争两个时期,孙中山的妥协条件主要涉及租借满洲和让与部分国家主权两个问题。下面让我们对这些妥协条件分别作一些考察。

首先,各种文献记载表明,孙中山企图使满洲以同意租借、托管、出让特殊权益等方式作为条件换取日本支援中国革命的思想主张,由来已久。从辛亥革命前到民国成立后多年,他先后在多种不同场合的[8]谈话中表达过这种见解,甚至到了1923年还曾对人重申同一意见。孙中山和他的不少革命战友,在认识上由于受到中国历史变迁的特殊性及其革命使命具有“灭满兴汉”的浓烈色彩所影响,往往视满洲为“异域”、“外国”,目满人为“异族”、“外国人”,这种错误认识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造成的。因此在孙中山等人的心目中,一直将其死敌清朝统治者的策源地——东北地区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而为了求助于日本,却不惜“投其所好”地把满洲作为达成妥协的重要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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