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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04: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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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亨利·瑞德·哈格德(著)/贾雪(译)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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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王的宝藏

所罗门王的宝藏试读:

作家作品简介

阿伦·夸特梅因是个寻宝人,在亨利·柯蒂斯爵士的侄女杰西·休斯顿的劝说下,答应帮助她寻找其父亲。杰西的父亲前往非洲丛林寻找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宝藏时失踪,于是夸特梅因、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船长带着土著佣人乌姆波帕,前去弄清柯蒂斯爵士失踪的兄弟的命运。经过长途跋涉,他们一行终于到达目的地,发现乌姆波帕是个国王。乌姆波帕战胜了邪恶的国王塔瓦拉,后者在和柯蒂斯的战斗中被杀。探险者发现了所罗门的宝藏,但是却被可怕的巫医关在地窖里等死。他们逃出来后,遭到了柯蒂斯的兄弟,一起回到了文明社会。《所罗门王的宝藏》所引起的轰动远远超出了《金银岛》的影响。当时的广告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引人入胜的一本书。”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所罗门王的宝藏》在英国卖出了数万册,而在美国竟连续再版十三次。面对这种情况,哈格德既使不想当作家也不可能了——读者的热情期盼和小说带来的丰厚收入他欲罢不能,于是他丢了做官的幻想而投身于文学之旅。

哈格德1826年出生于英国的诺福克郡,父亲是位乡绅兼律师。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平淡无奇,毫无过人之处,参加入伍考试竟然没及格,没法子只好让他的父亲在南非那塔尔省总督那里找了个职位,从此哈格德的命运就跟南非联系在一起了。《所罗门王的宝藏》就是他根据南非的真实历史情况,结合当地的地理与传说,加以艺术的改造而写成的。该书故事情节惊险刺激、文风诙谐幽默,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是理所当然的。

  除了通常探险小说都会有的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浪漫的异域情调和大团圆的结局以外,这部小说最让人感动的是笼罩全书的悲壮的英雄主义气氛。在第四章结尾处,祖鲁族少年柯海沃为了挽救古德上尉,与发疯的大象展开了一场徒劳的搏斗,最后被大象撕成了碎片。哈格德借尤姆博帕之口说道:“他死了,但他死得像个男人。”在《最后一战》这章里,格雷军团的战土明知自己以寡击众,必定毁灭,但是为了挽救其他战友的生命,为别的军团争取到胜利的机会,他们义无反顾地冲向敌阵。那种镇静而从容的目光,那种慷慨悲壮的表情、那种高尚的牺牲精神,使每一个读者都为之动容。

作者一共写了四十多部探险小说,有的被拍成电影。继本书之后他又成功地写出了《她》、《杰茜》和《夸特梅因寻宝记》等。第一章遇见亨利·柯蒂斯爵士

我已经五十五岁了。到了这把年纪,我却拿起笔,尝试着记录一段往事,这听起来很新鲜。写作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真能完成这本书,那将是怎样一个故事?或许是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开始独自生活。这一生,我经历了很多事。当其他孩子还在上学时,我就开始在旧殖民地里做买卖,以维持生计。我做过商人、猎人、打过战,甚至还采过矿。在短短八个月前,我发了一大笔财,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数目,但确实是一笔相当惊人的财富。但是,如果为了这笔财富,让我再次经历过去十五六个月的种种艰苦,我肯定不愿意。就算知道最后一定会平安归来,会得到一大笔财富,我也不愿意。我生性胆小,不喜欢暴力,讨厌冒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写这本书,这不是我的老本行。虽然我喜欢看《旧约全书》和《英戈尔兹比传说故事集》,但却不擅长与文字打交道。所以,还是让我先找找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第一,因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上校请求我写这本书。[1]

第二,因为左腿疼痛,如今我在德班休养。自从被那只该死的狮子咬伤后,我就留下了病根,现在情况更加糟糕,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得厉害。那只狮子的牙齿肯定有毒,不然的话,已经愈合的伤口怎么会在一年后又裂开了呢?像我这样一个打死过六十五只狮子的人,居然会被第六十六只狮子像嚼烟草似的咬伤了腿,实在让人不可思议。这下我的计划全被打乱了。我是个按部就班的人,实在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第三,我的孩子哈利在伦敦一所医院实习。医院的工作有时很无聊、很沉闷,甚至解剖尸体也会让人觉得枯燥。于是我决定写这个故事,想让他开心开心,一两个周不淘气。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很有趣,能给他的生活增添几分快乐。

第四,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讲的,是我所知道的故事中最最离奇的一个。这听起来很奇怪,因为除了芙拉塔,故事里没有其他女人。哦,不,还有加古尔,如果她是女人而不是魔鬼的话。但是她至少一百岁了,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所以我没把她算在内。不管怎么样,我可以肯定地说,整个故事里没有女主角。

写这本书时,我好像驾车行驶在一段崎岖的道路上。车轴深陷淤[2]泥之中,我进退两难,只能像布尔人说的那样“苏特吉斯、苏特吉[3]斯”(其实我并不确定这个词如何拼写)。如果拉车的牲口足够强壮,最终会战胜难关。当然,如果牲口瘦弱,那就只能摇头兴叹了。好了,开始讲故事吧。[4]

我叫艾伦·奎特曼,是纳塔尔省德班市的一位绅士。我发誓句句都是真话—当年我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可怜的克伊瓦和温特沃的死因作证时,就是这样开场的。但是作为一本书的开场白,这似乎不太合适。而且,我真的是一位绅士吗?什么样的人才称得上绅士呢?我不知道。我和黑鬼打过交道。不,我不喜欢“黑鬼”这个词,得把它删掉。我认识当地一些称得上绅士的人,还认识很多带着大笔钱从家里来到这儿的白人,这些人虽然有钱,却生性吝啬,算不上绅士。我的孩子,哈利,就算你没有读这本书,也会同意我的话。无论如何,我天生是一位绅士,虽然这辈子我只做过到处旅行的商人和猎人。我是否还保留着绅士风度,我也不知道,只有你自己判断了。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这辈子,我杀了很多人,但都是为了自卫。我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手上没沾过无辜者的鲜血。上帝赐予我们生命,希望我们好好捍卫生命。至少我一直努力这样做。我希望,当生命快走到终点时,我不会因此受到惩罚。然而,我们生活在一个残酷、邪恶的世界里,即使像我这样胆小的人,也被一次又一次地卷入残杀之中。我无法说清这是对是错,但是无论如何,我没有偷窃过,虽然我曾经从[5]一个科萨人手中骗了一群牛。但是,后来他用卑鄙的手段报复了我,至今都让我困扰不已。

十八个月前,我第一次遇见了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当时我去贝曼瓦多猎象,可是运气不佳,那趟旅行简直糟透了,事事都不顺。最要命的是,我还发了高烧。病情稍稍好转,我就去了金刚石矿区,把象牙、货车和牛群统统卖掉,遣散了猎手,然后搭邮车去了[6]开普敦。在开普敦待了一周,我参加了当地所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包括植物园和新建的国会大厦。在我看来,植物园对国家大有好处;相反,国会大厦只是个摆设。另外,我觉得饭店老板对我敲竹杠。于是,我决定乘坐登克德号返回纳塔尔。我站在码头上等着从苏格兰开来的爱丁堡号。我买票上了船。下午爱丁堡号的乘客换船后,登克德号就向大海驶去。

船上有两个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一个大约三十岁,宽胸膛,长手臂,我见过的人当中很少有人比得过他。他一头黄发,黄色的胡子非常浓密,一双灰色大眼睛深陷在轮廓分明的脸庞上。我从没见过如此俊朗的人,不知为什么,看着他我想起了古丹麦人。我认识的古丹麦人不多,对了,一个现代丹麦人曾经骗了我十英镑呢。我看过一幅[7]画,画上是一群绅士,当时我还以为是祖鲁白人。画上的人用大大的牛角杯喝酒,长发飘飘。看着眼前这位站在升降梯旁的朋友,我心想,如果他的头发再长一些,宽阔的肩膀披上盔甲,一手拿着大战斧,一手端着牛角杯,简直就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顺便说一下,这也许有点奇怪,后来我发现亨利·柯蒂斯爵士还真有丹麦血统。看来血统的特征果然很明显。他这副模样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只不过当时我想不起他的名字。

和亨利爵士交谈的人又矮又壮,皮肤黝黑,和亨利爵士的长相完全不同。我很快就猜出他是一位海军军官。不知为什么,我一眼就能把海军认出来。我曾经和几个海军打过猎。虽然他们语言有些粗俗,但却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勇敢、最优秀、最正直的人。

我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什么样人才称得上绅士。现在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虽然害群之马在所难免,但总的来说,海军军官称得上是真正的绅士。我想,一定是宽广的海洋和上帝的风净化了他们的心灵,吹散了心中的苦闷,使他们成为真正的男子汉。言归正传,这次我又猜中了,他的确是海军军官,一位三十一岁的海军上校。服役十七年后,因为升职无望,只好从皇家军队退役,得到了一个徒有虚名的军衔。这就是为女王陛下效忠的人必须面对的现实:当他们开始真正了解自己的职责,达到人生顶点的时候,却被扫地出门,只能回到冷酷的世界中辛苦谋生。也许他们对此并不在意,但是我却宁愿做个猎人。虽然贫穷,却不会受制于人。我在乘客名单上找到了他的名字:约翰·古德上校。他中等身材、肩宽膀圆、皮肤黝黑、身材壮实、看起来有些奇怪。衣着整洁,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右眼总是戴着一只单片眼镜,只有擦镜片的时候才摘下来。眼镜没有绳子固定,就像长在眼眶上似的。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睡觉也戴眼镜,后来才发现自己搞错了。睡觉前,他把眼镜摘下来,连同假牙一起放在裤兜里。他有两副不错[8]的假牙,我却一副也没有,真想打破“十诫”里的最后一诫,不过也就是想想。

出发不久,夜色降临了,天气变得越来越糟。从陆地上刮来一股强风,起了浓雾,人们纷纷离开甲板。登克德号是一艘方头平底船,吃水浅,在海面上颠簸得厉害,似乎随时都会翻船,不过还好只是有惊无险。这时在甲板上已经不能来回走动了。于是我站在引擎旁,那儿比较暖和。对面的指针随着船的摇晃慢慢地摆来摆去,指出每次船体倾斜的角度。“指针有问题,调得不对。”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话语里隐隐带着怒气。我转回头,只见眼前站着一个人,正是乘客上船时我注意到的那位海军军官。“真的吗?你怎么知道呢?”我问道。“我怎么知道?根本不用看嘛,”他说话时船摇晃了几下,又恢复了平衡,“如果真的摇晃到指针指示的位置,这船早就翻了,就这么回事。商船船长就这副德性,做什么事都粗心得很。”

这时开饭的铃声响了,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听皇家海军军官谈论这个话题,简直太痛苦了。要问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的事,那就是听商船船长直言不讳自己对皇家海军军官的看法。

古德上校和我一起走进餐厅,亨利·柯蒂斯爵士已经入座了。古德上校挨着他坐下,我则坐在他们对面。上校和我很快聊起了打猎和其他话题。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尽量回答。很快他就说到了大象。“啊,先生!”坐在我身旁的一个人插嘴,“说起大象啊,你算是找对人了。这方面奎特曼猎手知道得比谁都多呢。”

一直静静聆听的亨利爵士此时显然吃了一惊。“对不起,先生,”他向前探了探身体,声音低沉又浑厚,听起来非常悦耳,“冒昧问一句,先生,您是叫艾伦·奎特曼吗?”

我说:“是的。”

这个大个子没再多说什么,我只听见他嘴里嘟囔着“真是幸运”。

不久,晚餐结束了。当我们正要离开餐厅时,亨利爵士走过来,邀请我去他的客舱抽管烟。我同意了。于是他和古德上校带着我走进了登克德号上的甲板舱室。这是一间非常漂亮的客舱。原本是两间,当年加雷特爵士或某个大人物搭乘登克德号出海时,拆了中间的隔板,以后再也没装回去。客舱里放着一个沙发,沙发前是一张小桌子。亨利爵士让乘务员送来一瓶威士忌,我们三人坐了下来,点燃了烟。

乘务员送来威士忌后,亨利·柯蒂斯爵士点燃了烟,开口说道:[9]“奎特曼先生,前年的这个时侯,您是在德兰士瓦省北部一个叫贝曼瓦多的地方吧。”“是的,我是在那儿。”我回答。通常一般人不会对我的行踪如此感兴趣,然而,眼前这位绅士却了解得一清二楚,我心里不由地暗暗吃惊。“您是在那儿做生意,对吗?”古德上校性急地问道。“没错,我运了一车货,在殖民地外面搭了个帐篷,卖掉了所有货。”

亨利爵士坐在我对面的一张马德拉椅子里,胳膊放在桌子上。他抬起头,一双灰色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眼里闪着奇特的渴望。“您在那儿有没有遇到一个叫内维尔的人?”“哦,遇到过。他就在我旁边卸车,住了两周,让他的牲口好生休息休息,说是打算去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前,我接到了一封律师的信,向我询问内维尔的事情,我回了信,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是的,”亨利爵士说,“律师把您的信转给了我。您在信里说,内维尔在五月初乘货车离开了贝曼瓦多,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车夫、一个向导、一个叫吉姆的科萨猎人。内维尔对您说,可能的话,这趟他打算去马塔贝列郡最远的贸易站—伊洋迪,在那儿卖掉货车,然后徒步前行。您在信里还说他的确卖了货车,因为六个月后您在一个葡萄牙商人那儿看到了那辆货车。据那个商人说,他是从伊洋迪一个白人手里买来的,至于那个白人叫什么,他不记得了。他还说那个白人带着一个当地的仆人去更远的地方打猎了。”“是的。”

这时,大家都不说话。“奎特曼先生,”突然,亨利爵士开口说道,“我想您肯定知道,或者猜得到我的……内维尔先生向北去的原因,或目的地吧?”“我听说了一些。”回答了一句,我就沉默了。我不愿讨论这个话题。

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对视了一下,古德上校点了点头。“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又开口,“我想给您讲个故事,也想听听您的建议,或许还需要您的帮助。转交信的律师说,这封信的内容是真实的。因为您在纳塔尔很有名,大家都很尊重您。您谨慎的行事风格尤其让人称道。”

我为人向来谦逊,听了这话,赶紧躬了躬身,喝了一口威士忌,以掩饰内心的慌乱。

亨利爵士接着说道:“其实,内维尔先生是我弟弟。”“哦。”我有些惊讶,怪不得第一次见到亨利爵士时就觉得他很眼熟,原来我是想起了内维尔。内维尔比亨利爵士矮多了,蓄着黑色的胡子。不过兄弟俩都有一双相同的灰色眼睛,敏锐的眼神也一模一样,脸庞也有几分相似。

亨利爵士接着说:“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一个月也不分开。可就在五年前,一场不幸降临在我们身上。当时我们大吵了一架,正在气头上的我对弟弟非常不公平。”古德上校用力点点头。这时船剧烈摇晃起来,固定在对面右舷上的镜子差点落在我们头顶上。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抬头一看,正好从镜子里看到古德上校点头。“我敢说您一定知道,”亨利爵士接着说,“如果一个人死时没有立遗嘱,除了土地—在英国叫做不动产—以外没有其他财产,那么他的遗产全部由长子继承。我们俩正吵得面红耳赤时,父亲没有立遗嘱就去世了。他生前迟迟不肯立遗嘱,可惜最后却来不及了。结果,无一技之长的弟弟没有继承到父亲的财产,哪怕一个便士也没有。当然了,我有责任照顾他,可是当时我们正吵得厉害,所以我没有……说起来真是羞耻啊。”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当时对他撒手不管。其实我并不是怨恨他,也不是吝啬,只是想等他先开口,主动让步。可谁知道他什么也没做。非常抱歉,奎特曼先生,我拿这些家事打扰您,但是我必须说清楚,对吧,古德?”“当然了,当然了,”上校说道,“奎特曼先生肯定会保密的。”“没错。”我为自己的谨慎行事感到相当自豪。“好吧,”亨利爵士继续说道,“当时我弟弟账户里只有几百英镑。他事先没告诉我,就把账户里的钱取光了,起了内维尔这个名字,动身去了南非,指望在那儿能发财。这是我后来听说的。三年过去了,我写了几封信,都没有回音,他肯定没收到信,我对弟弟的情况一无所知。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我越来越担心他。奎特曼先生,您应该明白,毕竟血浓于水啊。”“那倒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哈利。“弟弟乔治是我唯一的亲人,只要能得到他的消息,知道他平安无事,我愿意拿出一半的财产。我真想再见他一面啊!”“但是他一直杳无音信,柯蒂斯。”古德上校突然说道,瞥了大个子一眼。“奎特曼先生,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着急,不知道弟弟是死是活。如果还活着,我想带他回家。我到处打听他的消息,您的回信就是我得到的结果之一。就目前来看,情况还比较好。您在信里说乔治还活着。可是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消息。长话短说吧,我决定亲自去找他,古德上校人很好,愿意陪我一起去。”“是的,”上校说道,“你瞧,我没其他事可做。我退役了,英国海军部只给我一半薪水,还好饿不死。先生,可能您知道,或者听说过内维尔绅士的情况。那就给我们说说吧。”第二章所罗门宝藏的传说

在回答古德上校问题前,我先停下来装烟斗。亨利爵士焦急地问道:“您在贝曼瓦多的时候,听说了我弟弟的消息吗?”“听说了些,”我回答,“迄今为止我没对别人说起过。听说他去寻找所罗门的宝藏了。”“所罗门的宝藏!”他们俩脱口而出,满脸惊讶,“在哪儿?”“我也不知道,”我回答,“只知道传说中的位置。我见过宝藏所在地附近的山峰,但是中间还隔着一百三十英里的沙漠。据我所知,只有一个白人曾经穿越过这片沙漠。或许我能做的,只是告诉你们所罗门王宝藏的传说。不过未经我的允许,你们不能把这事告诉任何人。我提这样的要求自有我的道理。你们同意吗?”

亨利爵士点点头,古德上校说:“当然了,当然了。”“那好吧,”我开始讲道,“就像你们猜想的那样,猎象人一般都是粗人,脑子里只想着自己的生活,对其他事漠不关心。但是偶尔也会有一两个好奇心强的人,不辞辛苦地从当地人那儿搜集一些传说,试图揭开这片黑土地的历史。大概三十年前,我第一次去马塔贝列郡猎象,就遇到了这么一个人。他叫埃文斯,从他口中,我第一次得知了所罗门宝藏的传说。可惜呀,这个可怜的家伙第二年被一头受伤的水牛顶死了,尸体就埋在赞比西河瀑布附近。有天晚上,我告诉埃文[10]斯,很多年前,我在德兰士瓦省的兰登伯格地区打捻角羚和大角斑羚时,发现了一些惊人的矿坑。后来又有人在这些矿坑里寻找黄金,而且在坚硬的岩石上开凿出了一条宽阔的车道,直通矿坑的隧道入口,隧道入口还堆着准备粉碎的金石英。看得出来,采矿者离开得很匆忙。距离隧道二十步远是一座漂亮的石头建筑。”“埃文斯说:‘啊,我给你讲个更加离奇的故事吧。’于是他说自己曾在遥远的南非内地发现了一座荒废的城市,他相信那就是《圣[11]经》中的俄斐。顺便说一下,早在埃文斯之前,我就听很多博学之士讲过同样的故事。那时我还年轻,对这类奇闻异事很感兴趣。埃[12]文斯讲的是一个关于古文明的故事,古犹太或腓尼基冒险家在消失已久的国家里发现了宝藏。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勾起了我的想象。突然他说道:‘伙计,你有没有听说过马速库伦布伟郡西北面的苏里门山?’我摇摇头,他又说:‘哎,好吧。其实那里就是所罗门宝藏的真正所在地,我说的宝藏就是钻石矿。’”“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我问道。“‘怎么知道的?你知道苏里门的意思是什么吗?其实啊,那是所[13]罗门的变音。另外,曼尼卡郡有个老巫医告诉我,在苏里门山的另一边住着祖鲁人的一个分支,说的是祖鲁方言,不过他们比祖鲁人身材魁梧,长相俊美。他们那里有一群厉害的巫师。在洪荒时代,他们就从白人那儿学会了巫术,掌握着‘发光石头’的秘密。’”“虽然我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却只是一笑了之。因为那时钻石矿还没有被发现。可怜的埃文斯后来不幸身亡了。二十年过去了,我没再想起过这事。可是就在二十年后,我又听说了苏里门山和附近地区的详细情况。二十年啊,多么漫长的岁月,很少有猎象者能活过二十年。当时我在曼尼卡郡一个叫斯坦达的村庄里。那儿实在是个悲惨的地方,几乎找不到吃的,也没有什么猎物。我发了高烧,病情严重。[14]有一天来了一个葡萄牙人,还带着一个混血仆人。我对德拉瓜湾的葡萄牙人很了解。通常他们剥削压迫奴隶,自己过得逍遥自在。他们的财富都是用奴隶的血汗换来的。不过,这个葡萄牙人和我了解的德拉瓜湾葡萄牙人截然不同。他让我想起了在书中看到过的风度翩翩、彬彬有礼的绅士。他身材高瘦,一对黑色的大眼睛,蓄着卷曲的灰色胡须。他能说一点儿英语,我也能听懂一点儿葡萄牙语,所以我们交谈起来。他告诉我,他叫乔斯·斯维斯特,住在德拉瓜湾附近。第二天临走前,他用古老的方式摘下帽子,向我道别:‘再见,先生。如果我们还能再见面,那时的我可就是世上最富有的人了。我不会忘记你的。’我只是笑了笑,因为当时身体很虚弱,不能大笑。说完他就走了,我看着他朝西边走去,背影渐渐消失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心想他是不是发疯了,他觉得去那里能找到什么呢?”“过了一个星期,我的病好多了。有天晚上,我正坐在小帐篷前,一边啃着用一块布料从当地人手中换来的一只鸡腿,其实那块布料原本可以换二十只鸡。一边望着火红的太阳在沙漠上渐渐落下。突然我发现对面的斜坡上有一个人影,距离我大约三百码远。很明显,那是个欧洲人,穿着外套,在地上艰难地爬着,然后强撑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又摔倒在地,继续慢慢地向前爬。看来这个人体力严重不支。我连忙叫猎手去帮他,很快猎手就扶着他过来了。你们猜猜这人是谁?”“肯定是乔斯·西尔维斯特。”古德上校说道。“没错,就是他。更准确地说,是皮包骨头的乔斯·西尔维斯特。他脸色蜡黄,得了黄疸热,脸上一点儿肉也没有,两只黑色的大眼睛似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全身上下,只剩一层羊皮纸一般蜡黄的皮肤,一头白发,一把嶙峋的骨头。”“‘水!老天啊,快给我水!’他呻吟道。他的嘴唇干裂,肿胀的舌头发黑。”“我给了他一些加了牛奶的水,他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口气足足[15]喝了两夸脱多。我不敢再给他喝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发烧,躺在地上说胡话,嘴里嘟囔着什么苏里门山、钻石、沙漠之类的话。我把他扶进帐篷,竭尽全力地照顾他,但是却没什么用。我心里明白,他估计凶多吉少。大约十一点左右,他安静了下来,我也躺下来睡着了。黎明时,我醒了。在微亮的晨光中,我看见他坐了起来,凝视着前方的沙漠,瘦骨嶙峋的身体透着说不出的古怪。不一会儿,第一缕阳光洒在我们前面宽阔的平原上,照耀着一百多英里以外的苏里门山的最高峰。”“‘就是那里!’这个垂死的人伸出细长的胳膊,用葡萄牙语大叫着,‘可是我却到不了,永远也到不了。没人能到达那个地方!’”“突然他停住了叫喊,似乎做了一项重要的决定。然后他转身对我说:‘朋友,你在吗?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在,’我连忙说道,‘你快躺下来休息休息吧。’”“‘哎,’他说,‘我很快就可以休息了,永远地休息了。听着,我快不行了!你救了我,对我很好,我把这张地图交给你。或许你能活着穿过这片沙漠,到达那里。就是这片沙漠要了我和我那可怜的仆人的命啊。’”“说完他在衬衣里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一个黑羚羊皮做的烟草袋,袋子用一根细绳拴着。他想解开绳子,却怎么也解不开。于是他把袋子递给我,说道:‘解开带子。’我照做了,从里面掏出一块破旧的黄亚麻布,上面有一些已经褪色的字迹。布里面还包着一张纸。”“这时,气若游丝的他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我花了几年时间翻译出了破布上的内容,都写在这张纸上。听着:三百年前,我的祖先乔[16]斯·达·斯维斯特因为政治避难从里斯本逃出来,他是最早踏上这片海岸的葡萄牙人之一。他在苏里门山中奄奄一息时,在破布上写下了这段文字。在他之前,以及在他死后,从来没有白人到达过苏里门山。等候在山这边的仆人发现他死后,就把他写下的这份东西带回了在德拉瓜的家。从此之后,这份东西一直保存在家里,没人对它感兴趣,直到后来我发现了,开始研究其中的奥秘。为此我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许下一个人能成功,成为世上最富有的人,最最富有的人。先生,别把这东西给其他人,你要自己去!’说完,他又陷入昏迷中,一个小时后去世了。”“愿上帝保佑他安息!他走得很安详,我把他深深地埋葬了,又在上面压了很多大石头,这样他的尸体不会被豺狼刨出来。后来我就离开了那儿。”“啊,那张纸呢?”亨利爵士说道,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好奇。“是呀,那张纸呢?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上校也不禁问道。“绅士们,如果你们想知道,我会告诉你们的。这张纸我只给两个人看过,一个是我的妻子,她觉得这全是胡说八道,现在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另一个是一个葡萄牙老商人,他帮我翻译了纸上的内容。不过当时他喝醉了,第二天一早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块破布和可怜的乔斯先生的翻译如今都在我德班的家里。不过英文的翻译、地图的摹本就在我的皮夹里。当然了,如果这算得上是地图的话。瞧,就在这儿。”

我是乔斯·达·斯维斯特。此时,我正在两座山峰(我把它们叫做[17]示巴女王双乳峰)南峰北面的一个无雪的小山洞里,饥饿难捱,奄奄一息。现在是1590年,我以碎骨为笔,鲜血为墨,在衣服碎布上写下这封信。如果我的仆人能发现的话,会将它带回德拉瓜,让我的朋友(此处字迹模糊难辨)交给国王。国王也许会派一支军队前来。如果军队能活着穿过沙漠和高山,战胜强悍的库库安纳人,破解他们的巫术(应该随军带上一些牧师),那么,他就能成为自所罗门王之后世上最最富有的国王。在白色的死神像后面,我亲眼看见了所罗门的密室,里面堆放着无数的钻石。可是女巫加古尔背信弃义,我什么也拿不走,还险些丢了性命。让后来的寻宝者按照地图上的指示,沿着示巴女王双乳峰左边山峰的雪坡,爬上峰顶。峰顶北边就是所罗门大道,沿着大道走上三天的路程,就能到达国王的宫殿。愿他能杀了加古尔。为我的灵魂祈祷吧。永别了。

乔斯·达·斯维斯特

我念完上面的内容,又给他们看了乔斯临死前用鲜血画的地图的摹本,他们俩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哦,”古德上校说,“我曾经两次环游世界,到过很多港口,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如此奇妙的故事,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这事的确太奇怪了,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说道,“您不会是骗我们的吧?有时骗骗那些涉世不深的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你觉得我是在骗人的话,那就当我没说。这事到此结束。”我一边说,一边把纸条放回口袋里,心里暗暗生气。我可不希望被人看成那种自作聪明,拿谎话当诙谐幽默,只会向新手吹嘘无中生有的冒险经历的傻瓜。我起身就要走。

亨利爵士大手一伸,按住我的肩膀。“坐吧,奎特曼先生,请原谅。我知道您不是想骗我们,不过这个故事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让人不由得怀疑呀。”“等到了德班,我会给你们看原始的地图和那封信。”我的怒气消了一些。说真的,这个故事的确太离奇了,他们会怀疑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你弟弟的事我还没说完呢。我认识和他一起出发的人,那[18]个人叫吉姆,贝专纳人,是个好猎手,人也很聪明。内维尔先生出发的那天早上,我看见吉姆站在我的马车旁边切烟草。”“‘吉姆,’我问他,‘这趟你们去哪儿?是去猎象吗?’”“‘不,老板,’他回答,‘我们要去找比象牙更值钱的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呢?’我又好奇地问,‘是黄金吗?’”“‘不是的,老板。比黄金值钱得多。’他咧嘴一笑。”“我没有继续追问。我可不想刨根问底,以免有失身份。虽然嘴上没问,我心里还是很纳闷。很快吉姆就切好了烟草。”“‘老板。’他说。”“我没在意。”“‘老板。’他又喊了一声。”“‘哦,孩子,怎么了?’我问。”“‘我们要去找钻石。’”“‘钻石?可你们的方向不对呀。应该去金矿区的方向。’”“‘老板,你听说过苏里门冰山吗?(所罗门山)’”“你听说过那儿有钻石吗?’”“‘那只不过是个荒谬的故事罢了,吉姆。’”“‘那可不只是故事,老板。我认识一个女人,她就去过那儿。她可是亲口告诉我的呀,不过她已经死了。’”“‘就算真到了苏里门山,你的主人也会被秃鹰吃掉,你也会被咬得连骨头都不剩。’我说道。”“他咧着嘴笑了,‘也许吧,老板。不过人都要死的。我倒宁愿去别的地方碰碰运气,再说这儿的大象就快被猎光了。’“‘哎,孩子呀,’我说道,‘你呀,就等着死神牢牢掐住你的喉咙吧,那时候看你还怎么叫唤。’”“半小时后内维尔的马车出发了。一会儿吉姆又跑了回来。‘再见,老板。’他说道,‘我还是想和你告别,不然心里不痛快。我想你可能说得对,这一去,我们也许再也回不来了。’”“‘你的主人真要去苏里门冰山吗?吉姆,你不会是在说谎吧?’”“‘是真的,’他说,‘他是要去。他跟我说,无论如何,他都要做个有钱人,所以才决定去寻找钻石。’”“‘哦,’我说,‘等等,吉姆。你把这张纸条交给你的主人。但是切记,一定要到了伊洋迪才交给他。’伊洋迪离这儿有几百英里远。”“‘好的。’”“于是我找了张纸,写道:‘让后来的寻宝者按照地图的指示,沿着示巴女王双乳峰左边山峰的雪坡,爬上峰顶。峰顶北边就是所罗门大道。’”“‘好了,吉姆,’我说,‘你把纸条交给你主人,告诉他,最好按照这上面的指示。切记,一定要到了伊洋迪才交给他,我可不想他跑回来向我问东问西,我什么也不愿回答。去吧,你这个游手好闲的家伙,你主人的马车快看不见了。’”“吉姆带着纸条走了,关于你弟弟的事,我就知道这么多,亨利爵士。不过我恐怕他……”“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开口了,“我要去找我弟弟,我打算沿着他的踪迹去苏里门山找他。如果有必要,我还会翻越苏里门山,直到找到他为止。总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您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我说过,我生性胆小,做事谨慎,听了他这番话,心里本能地拒绝了。对我来说,这样的一趟旅行无疑是自寻死路。除去其他原因不说,我还有个儿子要养,不能就这么死了。“不了,谢谢,亨利爵士,我想我还是不去了。”我回答道,“恐怕我年纪大了,不想做这种荒谬无益的事情。如果真要去冒险,最终也只能落得和可怜的斯维斯特一样的下场。而且我还有儿子要养,不能拿自己的命冒险。”

听了我这番话,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显得非常失望。“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说道,“虽然我家境良好,但我还是决定要这么做。如果您愿意跟我一起去的话,要多少报酬只管开口,我绝对答应,并且在出发前就付。另外我会安排好一切,如果我们或您遭遇不测的话,您的儿子会得到妥善照顾。现在您看得出来您对我们有多么重要了吧。还有,如果我们真的能到达那里,找到钻石,那么所有的东西都由您和古德上校平分。我什么都不要。当然,找到宝藏的可能性很小。不过得到的象牙也由您和古德上校平分。奎特曼先生,您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当然了,所有的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亨利爵士,”我说,“你开出的报酬是我平生所见中最慷慨的。穷猎手和商人肯定会接受的。不过这也是我遇到的最困难的一项工作,我必须花时间好好考虑考虑,在到达德班之前,我会给你答复的。”“那就好。”亨利爵士说道。于是我说了声晚安,转身走了。那晚我梦见了死去很久的可怜的斯维斯特,还有那些钻石。第三章安博帕的加入

根据船速和天气状况,从开普敦到德班需要大约四到五天时间。[19]东伦敦港口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还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有时,如果在东伦敦港口无法靠岸的话,船就得延误一天,等待货船卸货。不过这一次我们用不着等,因为沙滩上没有浪花,拖船立刻过来了,后面还用绳子拖着几条难看的平底船。接着劈里啪啦一阵乱响,工人开始卸货了。不管是什么货物,瓷器也好,毛织品也罢,全被一股脑地扔进船里。我亲眼看见一个装着四打香槟的箱子被摔成碎片,起泡的香槟嘶嘶作响,流得满货船都是,真是太浪费了。显然,船上的科萨人也这么认为,他们发现了两瓶没打碎的酒,于是打开酒瓶,一饮而尽。可是在喝之前,他们没有让香槟先放放气,结果香槟喝进肚子里,胀得厉害,弄得他们在船里直打滚,大声嚷嚷这酒是“魔酒”。我站在船里,对他们说这可是白人最厉害的毒药,喝下去和死人无异。他们害怕极了,连忙跑回岸边,再也不敢碰香槟了。

去纳塔尔的路上,我一直想着亨利爵士开出的条件。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这个话题,而是聊起了打猎的奇闻异事,全都是真人真事。说到打猎,实在无需撒谎。对猎手来说,这一生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离奇的事情。

最后,在南非最热的一月的一个美丽夜晚,船驶进了纳塔尔海岸,估计日落时就能到达德班。从东伦敦到德班,沿途的海岸非常美丽。红色的沙丘、鲜绿色的植物,其间点缀着科萨人的村庄,海浪拍打着礁石,飞溅起白色浪花,像是为大海增添了一道白色花边。快到德班时,海岸的风景更是迷人。经过雨水几百年的冲刷,山里形成了一条条深深的峡谷,峡谷下是河流。河水波光粼粼,树木葱葱郁郁,好似上帝亲手栽种一般。在碧绿的玉米园和甘蔗园中间,白色的房屋错落有致,面朝平静的大海,给这幅美景增添了几分温馨的味道。或许是因为长期生活在野外,我对人类文明尤为珍惜。我总觉得,不管景色多么美丽,有了人才完美。毫无疑问,上帝造人之前的伊甸园是美丽的。但是我总认为,夏娃出现后,伊甸园才变得更加迷人。

我们的估计失误,直到太阳下山后,船才到达德班。岸边传来枪声,那是通知善良的当地居民,英国的邮件到了。如果当晚要越过沙滩上岸,恐怕时间太晚了。于是我们看着邮件被运走后,在船上美美地吃了晚饭。

吃完晚饭,再次回到甲板上时,月亮已经出来了。皎洁的月光洒在海面上。相比之下,灯塔上的灯光显得黯淡不少。岸边飘来的阵阵香味让人心旷神怡,窗内的点点灯光使人目眩神迷,不远的双桅船上传来水手的歌声,他们正准备抛锚。这一切形成了一个美妙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只有在南非才欣赏得到。银色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片静谧,使人内心也平静不少。就连一位乘客带的斗牛犬也似乎被宁静的月夜感染了,不再挑衅甲板上笼子里的狒狒,而是静静地躺在舱门旁,打着鼾,美美地睡了。

我、亨利爵士、古德上校坐在驾驶室旁,一开始都沉默不语。“奎特曼先生,”不一会儿,亨利爵士开口了,“您考虑了我的提议吗?”“是啊,”古德上校随声附和,“您是怎么想的呢?奎特曼先生。希望我们有这个荣幸和您一起寻找所罗门宝藏,去内维尔可能去的地方。”

我站起身来,敲了敲烟管。我原本还想再考虑考虑,并没有做最后决定。可是就在烟灰落到海面上时,我突然打定了主意。当一个人犹豫不决,迟迟无法做决定时,通常会在一刹那间有了结果。这次就是如此。“是的,绅士们,”我又坐了下来,“我决定去了。我会告诉你们原因,还有我的条件。”“先说说条件吧。第一,你要支付所有的费用。得到的象牙和其他值钱物品由我和古德上校平分。”“第二,在出发前,你要付我五百英镑的酬金,我会尽心尽力地帮助你,直至最后取得成功。除非你选择放弃,或我们遇到什么灾难。”“第三,在出发前,你要签订一份协议。如果我不幸身亡,或变成残疾,你每年要给我儿子哈利两百英镑,为期五年。现在他在伦敦盖伊医院学习,五年后就能自食其力了。我的条件就是这些,你肯定觉得很过分吧。”“不,”亨利爵士回答,“我很乐意接受。我心意已决,一定要去。您在这方面经验丰富,只要您愿意帮忙,再高的价钱我也接受。”“很好。现在我们谈好了条件。下面我说说我为什么愿意去的理由吧。首先,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你们两位。说实话,我很喜欢你们,相信我们结伴同行一定会很愉快。对于漫漫旅途来说,这一点很重要。”“至于这趟旅途,恕我直言,亨利爵士、古德上校,就算我们能穿越苏里门山,最后活着出来的可能性也很小。三百年前达·斯维斯特的命运是什么?二十年前他的后代命运又如何?还有你的弟弟呢?我直说吧,绅士们,他们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说到这儿,我停下来看了看他们的表情。古德上校脸色稍稍有变,亨利爵士却面不改色。“我们必须抓住这次机会。”他说道。“你们或许会觉得奇怪,”我接着说,“既然这么危险,为什么像我这样胆小的人还会愿意随你们走一趟呢?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是个宿命论者。不管我做什么,去哪里,命运早已注定。如果命中注定我要死在苏里门山,那我就去好了。万能的上帝自有安排,我又何必自寻烦恼?第二,我是个穷人。四十年来一直靠打猎勉强维生。绅士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般猎象者只能干四到五年,照这么算,我干这行的时间是别人的七倍,我的日子已经所剩不多了。如果我在猎象时遇到什么不测,还完债后,没有钱留给儿子哈利,他只能靠自己。可现在,五年内他能够衣食无忧。简单说吧,这就是我愿意去的原因。”“奎特曼先生,”一直专心聆听的亨利爵士说道,“您明知这趟旅途凶多吉少,却还是答应了。您的动机说明了您是个可信之人。不管您的预料是否正确,都留给时间和事实来证明吧。不过我要告诉您,不管是对是错,不管结局是好是坏,我都会坚持到底,绝不退缩。如果遭遇到什么不幸,难逃一死,我们先一枪了结自己,是吗,古德?”“是的,是的,”上校说道,“我们三人对危险司空见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现在不能回头了。我建议咱们去餐厅喝点酒,希望有好运吧。”于是我们去了餐厅,每人喝了一杯。

第二天我们上岸了。我把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安排在被我称做家的简陋小屋里。小屋是用青砖砌的,屋顶铺着镀锌的铁皮。屋里只有三个房间、一个厨房,不过屋外的花园非常漂亮,种着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枇杷树,还有一些小芒果树,那是一位园艺师给我的。花园由一位叫做杰克的老猎手照料。在西库库里打猎时,他的大腿被野牛严重[20]咬伤,再也无法打猎了。不过做为一个格里夸人,他对陶艺和园艺很在行。相反,祖鲁人对园艺毫无兴趣。因为园艺是一门安静的艺术,而这可不是祖鲁人的强项。

因为房间不够,我只好在花园的橘树下为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搭了一顶帐篷。睡在帐篷里,闻着花香,看着绿色和黄色的果实,这种景象只有在德班才见得到。我敢说,睡在这样的地方,实在很舒服。而且,除了下大雨,这儿很少有蚊子。

好了,言归正传吧,不然还没到苏里门山,你就对我的故事厌倦了。既然决定去,我便开始做准备。首先,我和亨利爵士签了一份协议,以确保万一我遭遇不测,儿子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不过因为亨利爵士是外地人,财产在大洋彼岸,因此在法律效力方面有些困难。好在有一位律师帮忙,最终解决了问题。这位律师收了二十英镑的费用,实在是狮子大开口。知道我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亨利爵士放心地给了我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让我去买一架牛车,几头强壮的牛。这架牛车有二十二英尺长,又轻又结实,车身是用臭木做成的。车不是新车,跑过一趟金刚石矿区,不过我觉得这车比新车还要好,看得出来木头风干得很好。如果车有什么问题,或者木头没有风干,在跑第一趟的时候就看得出来。这是一辆“半篷式”牛车,只有后面十二英尺长的车身是有篷的,里面还有一张折叠床,可以睡两个人,此外还有一个架子,用来放枪和其他小东西。前面是敞开的,用来装各种必需品。我花了一百二十五英镑买下这辆车,还挺便宜的。

接着我又买了二十头漂亮的祖鲁牛。一两年前我就看中了这些牛。通常一辆车有十六头牛就够了,不过我还是多买了四头,以防出现什么意外。祖鲁牛个头不大,身材轻巧,只有南非牛的一半大。通常南非牛用于运输。但是祖鲁牛比南非牛生存能力更强,负荷较轻时,祖鲁牛一天能多走五英里,而且不容易疲惫。更重要的是,祖鲁牛的免疫力强。牛群来到新的草原,很快会感染红尿热。但是,我挑选的这群祖鲁牛到过南非各个地方,能够抵抗红尿热。此外,在南非还流行一种肺炎,这群祖鲁牛全都接种过了。在每头牛的尾巴上划开一个小口,绑上一片死于肺病的动物的肺片,然后牛会生病,不过病情不严重,只会使尾巴烂掉,从此牛就再也不会感染这种病了。让牛失去尾巴,这似乎很残忍,尤其是在苍蝇众多的地方。不过失去一条尾巴总比丢了性命好得多,毕竟尾巴只能用来扫扫灰尘。当然了,二十头没尾巴的牛排成一队,缓慢前行,这幅情景看起来确实怪怪的,好像大自然犯了个小错误,把斗牛犬的尾巴装在了牛屁股上。

接下来需要准备食物和药品,这可得好好考虑一番,既不能让牛车负荷太重,又要保证必要的物品一件也不能少。幸好古德有点儿医学知识,在海军服役时,曾学过医学外科,现在多多少少还记得一些。当然他不够行医资格,不过后来我们发现,和很多顶着医学博士头衔的人相比,他懂得更多。另外,他还有个很棒的旅行药箱,一套手术器械。在德班逗留期间,他曾帮一个科萨人切掉大脚趾,手术做得很漂亮。不过科萨人呆呆地看着古德,要他再为自己安上一个新的脚趾,而且要安一个白人的脚趾,这下古德可犯了难,目瞪口呆,哭笑不得。

解决了食物和药品的问题,还有两件重要的事情:武器和仆人。亨利爵士从英国带来了不少武器,我自己也有一些,只需要列一张清单,从中挑一些就行了。以下是我记在本子上的明细:“三支双筒重型后膛八发猎象枪,每支枪重约十五磅,可装十一[21]特拉姆黑火药。”

其中两支枪是由著名的伦敦公司生产的,那可是顶级的枪支制造商。我自己的枪是哪儿制造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曾用它打过好几头大象。事实证明,这也是一把好枪,非常可靠。“三支五百快枪,可装六特拉姆黑火药。”

这也是优秀的武器,适合射击中等大小的猎物,例如大羚羊或黑马羚羊。也可用于射击人,尤其是在开阔地带,使用半空心子弹。“一支十二号中心火力滑膛枪,双筒火药。”

后来证明,这支枪在我们猎食时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三支温切斯特牌连发步枪(非卡宾枪),备用。”“三支单发科特牌左轮手枪,较重型弹药筒。”

以上就是我们全部的武器装备。读者会发现所有武器都是同样的构造和口径,这样一来,弹药筒可以互换,这一点非常重要。我把武器名单详细列出来,有经验的猎手一看就会明白,探险成败与否,合适的枪支和弹药至关重要。

下面就是仆人的问题了。经过多次商量,我们决定只带五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向导、三名仆人。

司机和向导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他们都是祖鲁人,一个叫戈萨,一个叫汤姆。不过仆人就没这么容易找了。因为此行非同寻常,可以说他们的品行关系到我们的生死,因此必须找绝对可信和勇敢的人。[22]最后我找到两人,一个是霍屯督人,名叫维特吕格尔,是“风鸟”的意思,另一个是小个子祖鲁人,名叫克伊瓦,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我以前就认识维特吕格尔,他很擅长跟踪猎物,我曾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他非常强壮,不知疲惫。不过就像他的族人一样,他有个弱点,那就是爱喝酒。只要一沾酒,就不可靠了。不过我们去的地方没有卖酒的商店,因此这个小小的毛病也就无关紧要了。

然而,我们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第三个人了。因此我们决定先出发,边走边找,幸运的话,说不定能在路上遇见呢。就在出发前的一个晚上,克伊瓦说有人想见见我。晚饭过后,我让他把那个人带来。很快,一个长相英俊的高个子走了进来,大约三十岁,肤色比祖鲁人浅多了。他举起圆形手杖行了个礼,然后蹲在屋角,一言不发。一开始我没有注意他。因为如果你马上开始谈话,祖鲁人会觉得你地位低下或做事鲁莽。

虽然没有和他说话,我却暗地里打量他。他戴着头箍,一种用树胶和油脂经打磨后的黑色发箍,和头发缠在一起。在祖鲁人当中,只有到了一定年纪或者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佩戴。另外,我觉得他很面熟。

最后我说话了:“你叫什么?”“安博帕。”他回答道,声音缓慢而低沉。“我见过你。”“是的,老爷,在伊斯汗瓦拉你见过我,就在战争开始的前一天。”[23]

这下我想起来了。在那次不幸的祖鲁战争中,我是切尔穆斯福德男爵的向导。在开战的前一天,我很幸运地离开了军队营地,负责看管货车。当我等待车夫套牲口时,我和这个人聊了聊,当时他是当地后备军的一个小军官,他说他担心这个营地不太安全。我让他别乱说,这些问题还是留给更聪明的指挥官们去考虑吧。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说得有道理。“我想起来了,”我说,“你想干什么呢?”“是这样的,马库玛扎恩(我和科萨人打交道时用的名字,意思是半夜起床的人。用通俗的英语说,就是小心谨慎的人)。我听说你和远渡重洋而来的白人老爷要去北方探险,是真的吗?”“是的。”“我听说你们要穿过卢卡加河,经过曼尼卡郡,还要走上一个月,这也是真的吗?”“你为什么要问我们去哪儿?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吗?”我不禁起了几分疑心,我们此行的目的一直都是保密的。“哦,白人,是这样的。如果你们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愿意和你们同行。”

这人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傲,特别是他说“白人”,而不是“老爷”,这让我稍稍一愣。“你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吧,”我说,“说话不经思考。可别这样做。你叫什么?是哪个村庄的?跟我们说说,让我们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来历。”“我叫安博帕,是祖鲁人,但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一千年前,早在查咖统治祖鲁地区之前,祖鲁人迁来这里,我的部落却留了下来。我没有固定的住处,这么多年来一直流浪。小时候我从北方去了祖鲁地区,后来又到了纳塔尔,想见识见识白人的生活方式。接着我又参加了战争。自那以后一直在纳塔尔工作。现在我厌倦了这里,想再回到北方。这儿不是我的家。我很勇敢,也不要钱,只要有饭吃,有地儿睡就行了。”

听了他这番话,再看看他说话的模样,我有些糊涂了。从行为举止上看,很明显他说的基本都是实话,可是他和普通的祖鲁人又不太一样。他说不要报酬,甘愿和我们一起去,这点让我有些起疑。我实在拿不定注意,于是把他的话翻译给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听,问问他们的意见。亨利爵士让我叫他站起来,安博帕照做了,同时脱下了长长的军大衣,除了腰间的一条短围裙和脖子上的一串狮爪项链外,全身一览无余。他身高大约六英尺三,身材比例均称,体型优美,长相英俊,这样的人我在当地还没见过第二个。在灯光下,他的皮肤显得不太黑,除了几处被长矛刺伤的发黑的旧伤疤。亨利先生走到他面前,凝视着他那张英俊、自信的脸庞。“他们俩倒是挺配的,不是吗?”古德说道,“两人身材差不多。”“我喜欢你的长相,安博帕先生,你就做我的仆人,跟我们一起走吧。”亨利爵士用英语说道。

显然安博帕听懂了,他用祖鲁语回答:“好的。”然后他瞥了瞥面前这个健壮魁梧的白人,又说了一句:“我们都是男人,你和我是一样的。”第四章猎象

在卢卡加河和卡鲁科威河的交汇处,有一个名叫斯坦达的村庄,距离德班大约一千多英里。这一路上发生的事情,我不想一一细说。最后大约三百英里的路程,我们只能步行,因为到处都是舌蝇,除了驴和人之外,凡是被它咬过的动物都会丧命。

一月底我们离开了德班,五月的第二周来到了斯塔达村庄附近,并在那儿搭起了帐篷。一路上我们经历了很多危险,不过对一个非洲猎手来说,这样的危险司空见惯,所以我只讲一件事,以免读者觉得乏味。

在马塔贝列郡的边远地区,有一个叫做伊洋迪的贸易站,那儿的首领是个大恶棍,名叫鲁本古拉。我们只好百般不舍地放弃舒适的牛车。在德班买的二十头牛只剩下十二头。其中一头被眼镜蛇咬死了,三头因缺水而死,一头走失了,另外三头吃了一种叫做“郁金香”的毒草死了,还有五头牛吃了这种毒草生了病。还好我们把郁金香叶子熬成药,给它们灌下去,把它们治好了。如果救治及时,这是个很有效的解毒法。我们把牛车和剩下的牛群交给戈萨和汤姆看管,两人都很可靠。另外又请求一位德高望重的苏格兰传教士帮忙照看。安排妥当之后,我们继续徒步前进,同行的有安博帕、克伊瓦、维特吕格尔,以及在当地雇的六个脚夫。出发时大家都沉默不语,不知道是否还能见到我们的牛车。反正我是觉得没什么希望了。大家默默地走着,这时走在前头的安博帕打破了沉默,唱起了一首祖鲁歌曲,歌词大意是,勇敢的人厌倦了平淡的生活,去荒野寻找新的生活,无惧死亡。看呐,当他们来到荒野时,发现那里竟然是一个世外桃源,美女如云、牛羊成群,可以尽情狩猎、杀敌。

听了这首歌,大家都笑了,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安博帕虽然粗鲁,但性格开朗,说话做事还带着几分威严。有时陷入沉思,有时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鼓舞士气。大家都很喜欢他。

现在,我要说说其中的一次冒险,因为我很喜欢打猎的故事。

从伊洋迪出发大约两个周后,我们穿过一片格外美丽、雨水丰富的丛林地带。山中峡谷里到处都是浓密的灌木,当地人称之为“艾多罗”。有些地方还生长着棘刺。巨石缝里生长着许多美丽的玛彻贝树,树上挂满了黄色的果实,那是大象最喜欢的食物。这里随处可见这种大型动物的踪迹。很多树枝被折断,甚至整棵树被连根拔起,大象的确是一种破坏性极强的动物。

一天晚上,经过了白天的长途跋涉,我们发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这是一座被灌木丛覆盖的山,山脚下有一条干涸的河床,河床上有几处水洼,里面的水清澈见底,水洼边上有很多动物留下的脚印。山对面是一片平原,生长着一簇簇含羞草,中间还点缀着几棵树叶光滑的玛彻贝树,四周全是灌木丛,安静极了。看得出来,这里人迹罕至。

我们刚走在河床上,就惊动了一群高大的长颈鹿。它们迈着奇怪的步伐飞奔而去,尾巴高高地翘着,嘎嘎的鹿蹄声好似响板一般。它们离我们大约三百英里,不在射程之内,可是走在前头的古德手里正好拿着一支装有子弹的快枪,一时忍不住举起枪,瞄准了最后那头小母鹿。真是巧了,子弹正好打在小母鹿的后脖上,打碎了脊柱。小母鹿像兔子似的翻了个跟斗,倒在地上。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凑巧的事呢。“该死!”古德有个毛病,一激动就爱说粗话,显然是当海军时养成的。“该死!我打中了!”“哦,布格万,”科萨人惊叫道,“哦!哦!”

因为古德戴眼镜,所以几个科萨人管他叫“布格万”,就是玻璃眼的意思。“哦,布格万!”亨利爵士和我也跟着叫起来。从这以后,几个科萨人视古德为神枪手。其实他的枪法很糟糕,这次只不过是凑巧打中了。以后不管他怎么失手,我们都视而不见,一笑了之。

几个年轻人按照我们的吩咐切下最好的鹿肉。我们则动手在水洼右边大约一百英里的地方搭了个棚屋。先砍一些荆棘,围成一圈篱笆,把里面的地弄平整,再铺上一层干草当床,生一堆火。

棚屋搭好时,月亮已经升上天了,鹿肉和髓骨也准备好了。虽然髓骨啃起来有些费劲,不过味道好极了,大家吃得不亦乐乎!如果第二天没有吃象心的话,我会觉得鹿髓骨是天下第一美味。我们吃着这顿简单的晚饭,不时停下来感谢古德精准的枪法。吃完饭后,在皎洁的月光下,我们围坐在篝火旁抽烟,兴高采烈地聊天,那情景肯定又好笑又奇怪。我灰色的短发直直地竖立着,亨利爵士则是一头黄色的长发。对比更加强烈的是,我又矮又瘦,皮肤黝黑,体重只有九英石[24]半。相反,亨利爵士又高又壮,皮肤白皙,足足有十五英石重。不过我们三人中模样最奇怪的要数约翰·古德上校了。他坐在一只皮袋上,看上去像是从文明的地方打猎归来,意犹未尽。全身上下非常干净、整洁,衣着考究。身穿一件棕色粗花呢的猎装,头戴一顶帽子,脚上是一双整洁的长统橡胶靴。和往常一样,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眼镜擦得一尘不染,假牙也细心清洗过。在这荒郊野外之中,他是我见过收拾得最干净整洁的人。他甚至还准备了一个用白色古塔胶做成的备用衣领。“瞧,这东西很轻,方便携带。”看见我满脸惊讶,他对我说道,露出无辜的表情,“我喜欢随时随地都是一副绅士的打扮。”

在美丽的月色下,我们就这么坐着闲聊,看着不远处的科萨人用大羚羊羊角做的烟嘴兴奋地抽着土烟。过完瘾后,一个个裹紧毛毯,在篝火旁睡着了。只有安博帕坐在稍远的地方(我注意到他一直和其他科萨人保持距离),手托着下巴,显然陷入沉思之中。

不久,我们身后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乱响。“是狮子。”我说。于是大家都坐起身来,侧耳仔细听着。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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