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3 09: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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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威廉·福克纳著,叶紫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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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试读:

烧马棚

治安官在一家商店升堂问案,店里挤满了人,四下弥漫着干奶酪的味道。男孩待在店堂后头,蜷身坐在一只小桶上,闻到的可不尽是干酪味儿。从他坐的地方,望得见一排排货架,上面塞满了结结实实、矮矮胖胖的罐头,一个个神气十足的模样,彼此紧紧挨着。男孩分得清它们谁是谁,但靠的并非是标签上的字(他大字不识一个),他认的是包装纸上鲜红色的腊肉和一弯弯银白色的鱼。鼻子闻到的是干奶酪的味儿,肚子闻到的是罐头肉的味儿,两股子气味交替着,阵阵袭来,却都如蜻蜓点水、转瞬即逝,于是便只剩另一种萦绕不散的味儿,抑或说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一星半点的恐惧,大多是绝望与悲伤,男孩只觉得一股子热血上涌,一如往常。此时父亲和父亲的敌人(是我们的敌人,绝望中他如此想道,我们的!我们爷儿俩共同的敌人!他可是我爸爸!)正立于案前,男孩看不见治安官作公案的桌子,但听得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当然,能听得见的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因为他父亲压根儿还没开过口。“可你有什么证据呢,哈里斯先生?”“说了,他的猪吃我的玉米,被我逮住,还给他送回去。就他家那篱笆栏子,根本圈不住猪,我就这么跟他说的,叫他小心着点儿。第二次又来,我索性把猪关在我自己那圈子里了,他来领猪的时候我还送他铁丝,管够,好叫他修补修补自家的猪圈。第三次我只能留下那牲口,替他喂替他养,后来跑到他家一看,那铁丝原封不动地卷着,丢在院子里。我同他讲,只要他付我一块钱喂养费,猪就还他。于是那天晚上一个黑鬼拿了一块钱来把猪领走了。我从没见过那黑鬼,他说:‘他要我关照你:木头干草,一点就着。’我说:‘啥?’那黑鬼说: ‘他叫我关照你一声,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夜里我的马棚就起火了,牲口是救下了,但棚子烧得一干二净。”“那黑鬼在哪?你找着他没?”“实话对你讲,那黑鬼我从来没见过,我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可找不着人,就不作数,算不得证据,你明白吗?”“叫那孩子过来问,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起初,男孩也以为话锋所指是他的哥哥,可哈里斯接着又说,“不是他,是小的那个,那男孩儿。”男孩仍旧蜷着身子,在他与公案之间的人群当即豁开,让出一条小径,夹道的是两排板起的脸;样貌寒酸、须发半白的治安官坐在尽头处,穿着无领上衣,架着副眼镜,正冲他招手。男孩留着棕色的直发,蓬松凌乱,一双灰色的眸子冒着汹汹怒气,颇有狂风骤雨之魄;他个头矮小,与年龄甚不相称,但矮小归矮小,身子骨却同他父亲一样结实得很,打满补丁、褪了色的牛仔裤穿在他身上显得又紧又小。见状,男孩登时觉得光脚丫子下的地板好似消失了一样,他迈着步子向前走去,左右齐刷刷扭转的面孔张张严峻,分明如千斤重担般压在他身上。他父亲身着那件最体面的黑外套(不是为了打官司而穿,而是为了搬家),不为所动地站在那儿,瞅也不瞅他一眼。他这是要我撒谎来着,他想道,那股子要了命的悲伤与绝望再一次涌上心头,这谎是不撒不行了。

治安官问:“孩子,你叫什么名字?”“萨特里斯·斯诺普斯上校。”男孩小声答道。“啊?”治安官说,“大点儿声。萨特里斯上校?要我说,在咱这地儿,敢叫 ‘萨特里斯上校 ’的人,可是说不得假话的,对吧?”男孩一声不吭。敌人!敌人!他心里一个劲儿地想着,一时间竟眼前一黑,啥也瞧不见了。治安官的面色其实挺和蔼,但男孩没能瞧在眼里,也没听出治安官冲那个叫哈里斯的人问话时煞是不悦的语气:“你要我问这孩子?”语气没法听辨,声响倒是听得见,治安官问罢,一连数秒,时间似乎过得出奇地慢,挤满了人的狭仄店堂里,除却紧张而悄然的呼吸声,再无一丝音响。男孩觉得自己就像挂在一根葡萄藤上,手攥藤端往外一荡,飞向空中,身下是万丈渊薮,一到顶点,刹那间,地心引力消失,他便一直滞于半空中,失去重量,时间仿佛停住。“算了!”哈里斯气急败坏,破口大喊,“真他娘的!叫他走吧!”话音一落,男孩立刻觉得时间 ——还有随时间流动的一切,重新在自己脚下奔转起来,干乳酪、罐头肉的气味,恐惧与绝望,还有那一如往常、恼人不已的 “血气 ”,全都再次复苏。一片鲜活之中,传来清晰的人声:“就此结案了。我没法给你定罪,斯诺普斯,不过忠告倒是可以送你一句,你还是离开这儿吧,以后不要再回来了。”

男孩的父亲这才开口,声音冰冷而尖哑,语调平平直直,毫无轻重变化:“我的确准备搬走。何必要待在这种地方,尽是些…… ”之后的话过于下流,难以落笔,不过倒也不是冲着谁说的。“那就好,”治安官说,“天黑以前,赶着你的车快走吧。本案不予受理。”

见父亲转过身,男孩便跟在后头,那件硬邦邦的黑外套下,是一具精瘦而强干的身躯,但父亲走起路来,腿脚却不大灵便;三十年前,父亲偷了匹马,策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宪兵的子弹。回过神来,面前已是两副背影,不知何时,男孩的哥哥从人堆里钻了出来。哥哥的个头不比父亲高,体形却更魁梧,嘴里还一刻不停地嚼着烟叶。父子三人在一众横眉厉色中迈着步子,出了店堂,穿过破旧的门廊,跨下松陷的台阶。天日之下,五月温软的尘土中,迎候他们的是一条条小狗和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男孩走过时,一声低语恰好传来:“烧马棚的家伙!”

咒骂声中,男孩再次眼前一黑,一阵眩晕,只见一团红色的薄雾中映着一张脸,像月亮一般,却比满月还大,而脸的主人个头还不足他一半;他冲着红雾中那张脸扑将过去,不料却摔了个嘴啃泥,但他丝毫不觉疼痛,也不惧怕,从地上爬起来又是一扑,这一回,仍旧是一拳未挨,也没尝着点血的味道,等他再次起身,那出言相辱的男孩已经没命似的跑了,他拔腿要追,却被父亲一把拽住,那尖哑而冰冷的声音在头顶上响起:“去,到车上去。”

车停在一片桑槐相间的林子里。他两位膀阔腰圆的姐姐身着假日长裙,母亲和姨妈穿着花布衣、头戴太阳帽,早已在车上,正坐在一堆杂物中等候。历经十余次的搬迁,家具物什已是所剩无几,连男孩都能一件不落地清数:旧炉一只,破床几张,歪凳三两,以及一口内嵌珍珠的钟(这钟还是母亲的嫁妆,也不记得是在哪年哪天走停,永远休止在两点十四分左右了),此外别无长物。母亲抽泣着,见儿子走来,便提袖抹了把脸,正要下车相迎时,父亲叫住她:“回去。”“他擦破皮了,我得去弄点水,给他洗洗…… ”“回车上待着!”父亲不依。于是,男孩爬过车尾的挡板上了车,父亲登上驾席,往哥哥身边一坐,拿起去皮的柳条,往骡子骨瘦如柴的身上狠狠抽了两下。可父亲下手虽猛,却不觉他心里有丁点儿火气,更非存心要虐待牲口。这两鞭子,恰似多年以后他的后代们总要在开动汽车前让发动机超负荷空转一阵——两者同一个道理;只见他一手挥鞭,一手勒缰,赶车向前,商店也好,板着脸默然观望的人群也好,都成了远去的风景,不多久,道儿打弯,车头一转,便都瞧不见了。永远也瞧不见了,男孩心想,现在他该满意了吧,都已经 ……他打住念头,不再往下想,后头的话,即便是对自己说,他也开不了口。这时,母亲的手落在他的肩头。“痛吗?”母亲问。“不啊,”男孩说,“不痛,我没事。”“血都要结块了,就不能擦一下吗?”“到了晚上我会洗的,”他说,“没事,放心吧。”

车子一路前行,马不停蹄。男孩不知道他们将去向何处——从来没有人知道过,也没有人会问,毕竟,跑上一天、两天,甚至三天,总会到个什么地方,总会有栋这样那样的房子等着他们。爸爸大概早作过打算了,准备换块田种地,所以才……想到这里,他再次打住 ——爸爸哪次不是这样;不过,只消有一半把握,爸爸行动起来就像狼一般自信满满、卓尔不群,说勇敢无畏、魄力非凡也不为过,一般人见了莫不心有震颤,仿佛他那隐隐作祟、蠢蠢欲动的穷凶极恶,虽无可靠之感,却让人觉得,他如此偏执若狂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信不疑、毫无动摇,谁只要和他同坐一条船,准也有利可图。

当晚,一家子在一片小林子中露宿,四下是栎树和毛榉,一条小溪从旁流过。夜里仍冷,正好附近有道栅栏,他们便就地取材,拣出一根木条,劈成几段后生火驱寒 ——火不大,柴火堆得干净利落,简直有点吝啬,不过手法却高明得很;一直以来,父亲在外都只生小火,早已成了习惯,即便在冻彻肌骨的寒日里也始终如一。等年岁大点,男孩没准会有所注意,并且好奇:为啥不生大点儿的火呢?一个曾经目睹过战争的侈靡无度、天生贪得无厌、爱慷他人之慨的人,眼前明明有东西可烧,又为啥不烧个痛快呢?进而,他会猜想个中缘由:(1)在那四年时间里,父亲牵着一群群马(父亲称之为 “缴获的马”)在深山老林里东躲西藏,避 “蓝”又躲 “灰”,那小家子气的火堆就是他赖以度过漫漫长夜的 “生命之果 ”。再成熟些时,男孩也许就能识破真相:正如有的人为刀枪火药的力量所吸引,在父亲的灵魂深处,火的燃烧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是捍卫自身完整的武器,火若熄灭,一呼一吸都成了多余的苟延残喘,因此,在父亲眼里,对火,该虔敬相待,用火,也该谨慎细心。

不过此时他尚年少,想不到这般深度,且自打记事以来,压根儿就没见过别样儿的火。他只顾坐在火堆旁吃他的晚餐,饭后,正当他就着铁盘迷迷糊糊快睡着时,父亲来叫了,他只好又起身,跟上那直挺挺的背影,跟上那僵硬冷峻、一瘸一拐的步伐,爬上高坡,直至洒满星光的大路。男孩转过头来,只见父亲背对星空,看不清脸,身形单薄,整个人化作一抹黢黑的剪影,犹如从一件铁甲似的大礼服(显然不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上裁下的一块白铁皮,扁扁平平、了无生气,连嗓音也如白铁般尖厉噪哑、没有温度:“你当时打算坦白了吧,你差点就对他说了。”男孩没有应声,父亲在他一边脸上打了一巴掌,劲儿很大,但不带一丝火气,同他在店门口狠抽骡子那两下无异,也正如他见了马蝇就会抄起棍子往牲口身上拍。赏完耳光,父亲的声音仍旧冷冷淡淡、不存怒意:“你就要长大成人了,该长点脑子,记住你身上流着谁家的血,你不捍卫它,就没人会来捍卫你。早上那帮子人,你认为当中有任何一个会这么做吗?他们明白自己干不过我,就一门心思想抓住我的把柄,要我好看,难道你不知道吗?嗯?”二十年后,男孩忆及今朝:“我当初要是说 ‘那些人无非是想弄清真相、讨个公道 ’,跑不了又得挨打。”不过此时他啥也没讲,也没哭鼻子,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旁。“听懂没?”父亲说。“懂了。”男孩小声答应。父亲转过脸去。“回去睡吧。明天就能到了。”

次日,一家人如期抵达。午后不久,车子便在一座未上漆料的两居小屋前停下。男孩有生以来的十年间,在这模样的屋子前停过不下十来回,这一回,情景也一如过往,母亲和姨妈下了车,开始动手搬东西,父亲、哥哥和两个姐姐一动不动。“就这屋,怕连猪都住不了呢。”一个姐姐说。“怎么住不了,习惯了就好,保准你喜欢得不想走,”父亲说,“别在那坐着了,帮你妈搬东西去。”

姐姐们个头大,体壮如牛下车时满身的廉价丝带纷然飘摇,其中一位从乱作一团的物什堆里挖出一盏旧灯笼,另一位则抽出一把破扫帚。父亲把缰绳交给哥哥,一停一顿地踩着车轮爬下来:“等她们下完东西,就把牲口拉去马棚里喂喂。”嘱咐完,又一声令下:“跟我来。”男孩本还以为这话是冲哥哥说的。“我吗?”他问。“对,”父亲说,“叫你呢。”“艾伯纳,”母亲唤道。闻声,父亲止住步子,回过头来,那日渐花白、满是戾色的浓眉下直直射出两道峻厉的目光。“打明儿起,得给人卖八个月的命,我总得去跟新主子打声招呼。”

于是,父子俩沿路返回。换作一礼拜前 ——应该说昨晚以前,男孩还会问问这是要上哪儿去,但此时他宁可闭上嘴。挨父亲打,昨晚并非头一回,可以往父亲每每都是打完算数,从不会讲什么道理;此时此刻,那一记耳光,以及紧随其后的声声沉冷而乖张的教训,仿佛依旧清晰可闻;久久回声中,男孩唯独认识到自己年幼力弱,少不更事,区区小儿,无足轻重,他这点儿分量,想飞飞不起来,想站站不稳当,更遑论什么抗拒、改变了。

不一会儿,一片栎杉相间的林子映入眼帘,大小树木茂密交错,枝头上繁花似锦,要找的宅子仍未露相,但想必距此不远。父子俩沿着一道缀满忍冬和金樱子的篱笆走去,少顷便来到一扇敞开的大门前。大门左右各立着一根砖砌的柱子,自门口始,一条车道向内延伸,顺势望去,男孩这才发现了位于深处的宅子,而且甫一看见,便将身边的父亲忘了个精光,连积郁心头的恐惧和绝望也双双抛诸脑后;虽然后来回过神来,想起还有父亲在(父亲一步未停),那恐惧和绝望却一去不返。毕竟,搬了十来次家,待的统统是穷苦地方,不论农庄、田地还是房宅,都小得可怜,眼前这样的大宅子,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大得真像座官府啊,他心想,暗暗惊叹之余,忐忑的心登时安定下来,一股欣喜之情油然升起,究竟是何缘故,他还太小,无法付诸言语。其实,男孩无非是觉得:父亲奈何不了这些人。过着这样安宁而体面的生活的人,父亲是动不了他们一根毫毛的,对他们来说,父亲无外乎一只嗡嗡作响的黄蜂,除了偶尔会蜇人一下,没啥别的能耐。这种安宁与体面,好似一重魔咒,护佑着一间间牛舍马棚,不管父亲如何图谋不轨,那微不足道的火光,也无疑是徒劳 ……旋即,男孩望了望那又直又挺的黑色背影,瞅了瞅那一瘸一拐的坚定步伐,那份安定与欣喜倏然 “潮落 ”——父亲的身躯在这豪门大宅跟前,竟毫无 “矮了三分”的感觉。诚然,父亲走到哪儿都不显高大,可如今,圆柱高高矗立,氛围安宁静谧,反倒愈发映衬出他那股子 “任你地裂山崩,我自无动于衷 ”的气魄,那身影,像是谁无情一刀,从铁皮上劈下的人形,薄薄一片,仿佛侧过面来对着阳光,连个影子也不会留下似的。男孩凝望着,发觉父亲兀自朝前走去,脚步毫无偏倚;车道上停过马,留有新鲜的马粪,原本只消挪一步子便可避过,但父亲全然不顾,一只跛脚分毫不差地踩在粪堆里。不过,“潮落 ”只在须臾,很快又复 “潮起 ”,原因几何,男孩同样讲不明白。他一路走去,沉浸在 “深宅迷梦 ”中;这般宅第,他心中希求,却也不存艳羡,不觉悲伤,浑不像他身前那位 ——一身铁甲般黑乎乎的外套,一肚子贪得无厌的妒火。没准他也能感受到呢。先前或许是身不由己,可这股子魔力,能叫他变个人也说不定。

穿过门廊后,父亲的跛脚蹬在地板上,如时针落定般不容分说,一下又一下,清晰可闻,但那声锐响却和他身子的移动幅度毫不相称。立在雪白的宅门前,父亲仍然不显矮小,仿佛在滚滚贪欲和重重恶念的促使下,他的血肉之躯已凝缩至极,无论如何也没法叫他再矮上分毫了 ——只见他头顶的宽边黑帽已经瘪掉,黑色的细呢子大衣磨得够呛,泛着绿光,跟只老苍蝇一般,还有那手,一举起来,活像只卷曲的兽爪,袖管里空荡荡的。门很快打开了,男孩心里明了,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人盯得紧紧的;眼前的黑人年纪挺大了,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着一件亚麻布夹克,一出来就用身子把门堵上,说: “把鞋擦干净再进来,白人,少校不在家。”“滚开,黑鬼,”父亲冷冷回了一句,然后连人带门往里一推,帽子也不摘就走了进去。那只跛脚如机器一般从容不迫,步态尤显重实,仿佛那一脚下去的分量,足有他体重的两倍,其所过之处,先是门框边上,再是浅色的地毯上,男孩看见一个又一个脚印。屋内,一弯优雅的覆毯旋梯赫然眼前,枝形吊灯悬垂半空、流光熠熠,描金画框亮泽闪闪、谧然柔和,置身其中,男孩仿佛早已被一股暖流所淹没。身后不知哪里,那黑人不住地喊叫:“卢拉小姐!卢拉小姐!”旋即,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小姐随之现身(如此贵妇,男孩怕是从未见过的)。她披着一袭柔软光滑的灰色长袍,领口绣着花边,腰间系着围裙,两袖高高卷起,只见她边以毛巾拭去手上残留的生面(似正忙于做糕饼),边赶来前堂,目光倒是丝毫没落在他父亲身上,只顾直直地盯着那金色地毯上的污迹,露出难以置信的惊愕神情。“我拦都拦不住,”黑人急得直嚷,“我叫他…… ”“请你出去好吗?”贵妇颤着声说,“德·斯班少校不在家。请你出去好吗?”

父亲一语不发,也没准备再开口。他看也不看她一眼,就那样戴着帽子,直挺挺地立在地毯的中央。少顷,他不无审慎地将这屋子打量了一番,泛着鹅卵石般色泽的眼睛上头,两撇灰白的浓眉微微地抽动了几下,完后又不无审慎地转过身来。男孩见他以那条好腿为轴,费了不少劲,用那只跛脚划了个圆弧,在地毯上留下最后一道长长的淡迹。父亲对此毫不在意,甚至就没低头瞧过那地毯一眼。黑人拉开门,待父子俩一出去,便立马关上,屋里传来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哀号,却已听不分明。父亲在台阶口停下,就着阶沿把靴子蹭个干净;到了大门口,父亲再次驻步,僵直的腿脚支着他僵直的身躯,就这么杵在那儿,片刻后,他回头望向那栋宅子。“雪白雪白的,漂亮吧?”他说,“那都是血汗。黑鬼的血汗。没准他还嫌不够白,想再浇上点白人的汗水也说不定呢。”

两个钟头后,男孩正在小屋后劈柴,母亲、姨妈和两位姐姐则在屋里生火做饭(他心里一清二楚,生火做饭还得仰仗母亲和姨妈,那两位大小姐哪里下得了厨房;即便离得这么远,还隔着墙,从她俩那单调而聒噪的大嗓门里,他也能听出一股子不可救药的怠惰之气)。忽然,远处传来马蹄声,一匹栗色良驹闯入视野,马背上坐着个穿麻布衣的男人。男孩一看那人,立马就明白过来;果不其然,还有一匹又肥又壮的枣色拉车大马跟在后面,骑马的年轻黑人身前裹着一卷地毯。前头那人涨红了脸,怒气冲冲,一路飞驰而来,在屋前停下,不见了影儿,但男孩知道,这时候父亲和哥哥搬了两把歪椅子正在家门口歇着呢;一眨眼工夫,还来不及放下手中的斧头,马蹄声便又响起,男孩眼看那栗色母马掉头奔出院子,早已撒开了步子飞驰而去。紧接着,父亲大声唤起一个姐姐的名字,没过一会儿,这姐姐便拉着那卷地毯的一头,沿着地面又拖又拽,倒着身从厨房门退将出来,另一位姐姐则两手空空地跟在后面。“你要是不肯抬,就去把洗衣锅架起来。”前头那位姐姐说。(2)“喂,萨尔蒂!”后头那位姐姐当即喊道,“去把洗衣锅架起来!”父亲闻声来到门口。不久前还置身于高贵典雅之中,此时身后却一派破落光景,不过无论周遭如何,他都无动于衷,一侧肩头后面,露出了母亲焦急的脸。“抬起来。”父亲开口道。姐姐们只好弯下腰板。一弯下腰,她们的体态更显臃肿,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两人躬着身子,乍一看去,俨然两块又宽又阔的大白布,俗丽的廉价丝带飘成一片。“换作是我,要真把一块地毯当回事,大老远从法国弄来,就不会把它铺在碍脚的地方,叫人一进来就往上踩。”前头那位姐姐说。她俩总算抬起地毯来。“让我来吧,艾伯纳。”母亲说。“你回去做饭,”父亲回道,“这里我来看着。”

整一下午,男孩一面劈柴,一面静静观望。地毯平摊在尘土里,边上的洗衣锅热气滚滚,噗噗冒着泡,两位姐姐驼着腰伏在地毯上,没精打采,一副老不情愿的模样;父亲在一旁监督,板着脸,神色严厉,来回打量着两个女儿,尽管没再出声喝令,却有种无言的魄力。其间,男孩闻到刺鼻的土碱味儿;母亲到门口来过一回,探头朝外张望,神情已不再是焦急,更像是绝望了;父亲转过身去,男孩正要抡起斧头时,眼角又瞟见父亲从地上随手捡起一块平扁的碎石,略一细看,又反身回到锅边,这下,母亲终于忍不住说:“艾伯纳,艾伯纳,求你别这样,求你了,艾伯纳。”

男孩干完活,时近黄昏,夜鹰的啼鸣声也已响过几遍。男孩闻到屋里飘来咖啡的香味,这会儿该是饭点,一家人会吃些中午剩下的冷饭冷菜,可今日一进屋,却发现众人又喝起了咖啡,大概是因为灶里还有火的缘故。只见炉前搁着两把椅子,那地毯就平摊着架在椅背上。父亲留下的脚印已然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长长的水印,像有台微型割草机在上头东割了一片、西刈了一块似的。

一家子吃完冷饭冷菜后,准备睡觉休息,地毯照旧搁在那儿。两间房里横七竖八地铺着床,毫无秩序可言,每张床也没有固定的主儿,母亲睡在哪儿,一会儿父亲也就睡在哪儿,哥哥占了另一张床,姨妈和两位姐姐则打地铺睡草垫。不过此时父亲还没上床。临睡前,男孩看见父亲头戴帽子、身披大衣,化作一道尖薄而冷峻的黑影,在地毯边俯下身子;他依稀记得,当时,还没等自己合上眼,黑影便已直直伫立在身旁,背后的炉火残焰恍惚、几近熄灭,那只跛脚戳醒了他。“去牵头骡子来。”父亲说。

男孩牵来骡子时,见父亲肩扛着成卷的地毯站在黑黢黢的门洞里,问道:“你不骑吗?”“不骑。把脚伸过来。”

于是,男孩屈起膝头,让父亲用手一接,登时感到一股惊人的力量透过身体,强而刚劲,托着他腾空而起,不断上升,直到那光秃秃的骡背上(男孩记得早先他们有一副鞍子,但想不起来是何时何地的事儿了),紧接着,父亲胳膊一挥,便将地毯送到了男孩身前,看上去同样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父子俩就着星光,沿着白天走过的老路行进,途经忍冬盛放、尘土满地的街径,穿过大门,顺着暗黪的车道,到了黑灯瞎火的宅子前。男孩坐在骡背上,感到地毯的糙面在大腿间一擦而过,旋即消失。“要我帮忙吗?”男孩小声问。父亲没有应声,空荡荡的门廊里又响起跛脚蹬地的声音,还是那样生硬刻板却镇定自若,每每落步,劲儿大得过分,简直粗暴。纵然在黑暗中,男孩也看得清楚,那地毯不是扔下去的,而是被父亲从肩上一把推落,撞在墙根上,发出令人难以置信的轰响,如同打了个雷一般,过后,又是同样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又响得要命。眼见宅子里亮起一盏灯,男孩坐在骡背上,内心紧张起来,呼吸还算均稳平静,只是快了些许;可那脚步声却丝毫没有变化,正不紧不慢地迈下台阶。不多久,父亲便到了跟前。“你不骑上来吗?”男孩压低了嗓门,“这下我们俩都能骑了。”说着,宅子里的灯光变换起来,忽地一亮,又倏然熄灭。那人下楼来了,男孩心想。他早已把骡子赶到踏脚台边上,父亲很快就骑了上来,坐在他身后,然后把缰绳折起收紧,冲骡脖子上一抽,可还没等这牲口扯开步子跑起来,那精瘦而结实的胳膊就已从一侧伸了过来,一只布满硬茧的手一把拽住缰绳,叫骡子立刻放慢了步伐。

次日,火红的晨曦刚刚染红天际,父子俩就已经在地里给骡子上犁了。栗色马又来了,这一回,男孩全然没有听见蹄声;骑马的人穿着无领上衣,连顶帽子也没戴,只见他浑身直抖,嗓音也跟着打战,同昨天宅子里那女人一个样。父亲正给牲口扣颈轭,只抬头望了一眼,又弯下腰顾自忙活,于是骑马的人只得冲着他弓起的背脊说话:“你可得弄明白了,那地毯已经叫你给毁了。这儿没别的人了吗?连个女人也没有吗…… ”他暂时打住,仍旧颤抖不止。男孩只顾望着他,哥哥这时从马棚里探出身来,嘴里嚼着烟叶,慢悠悠地眨巴着眼睛,显然没觉得出了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状况。“那毯子值一百块钱。不过,料你自打出娘胎起,兜里也没揣着过一百块钱,而且就凭你,这辈子也挣不着那么多。所以,作为赔偿,我要从你家的收成里(3)扣下二十蒲式耳的玉米。这一条,我会在文契里添上,回头你来粮库时签个字。即便是这样,也消不了德·斯班太太的气,可至少能叫你长点脑子,下次再去太太府上,记得把脚擦干净喽。”

说罢,他扬长而去。男孩朝父亲看了看,父亲仍旧一言不发,头也不抬一下,一门心思捣鼓着轭具,调试着轭帽。“爸爸。”男孩叫了一声。父亲瞅了他一眼 ——还是那副高深莫测的脸色,两撇浓眉下的灰眼睛闪着冷冷的光芒。男孩突然拔腿,疾步奔到父亲跟前,又突然停下。“你已经尽力了!”他大喊,“要是他不喜欢这么个洗法,当时为什么不说清楚?那二十蒲式耳才不给他!他啥也甭想拿走!到时候收了庄稼就全藏起来!我来守着…… ”“我叫你把那把割草刀和那些家伙什儿放在一起,你去放好了吗?”“还没有,爸爸。”他回答。“那就快去放好。”

当天是礼拜三。从这天起,男孩就不停地干活,干得了的活也好,干不了的活也好,都一样干,用不着督促,用不着逼迫,他都任劳任怨;要说勤劳,是继承了母亲的性子,和母亲不同的是,他干的活里,至少有一些是他真心喜欢、乐于为之的,比如,他就总爱提着把小斧子去劈木头(这小斧子还是母亲和姨妈用自己挣来的钱 ——或是不知从哪儿省下的钱 ——买来当作圣诞礼物送给他的)。因为父亲和地主签订的文契里定有豢养猪牛的条款,男孩同两位老妇人一起(一天下午连一位姐姐也来了)搭起了牛栏和猪圈。又一日午后,男孩见父亲骑着骡子不知去处,地里人手不够,就主动去帮忙。

这回,地里用的是一把双板犁。哥哥扶着犁柄,男孩牵着缰绳,骡子铆足了劲,两人跟着走在一旁。肥沃的黑土不断绽开,溅落在光光的脚背上,湿漉漉的,凉意丝丝。男孩心想:没准这么一来,倒能让从前的生活告一段落了。为了张毯子,就贴上二十蒲式耳庄稼,自然有些不甘心,可要是能让他彻底改改脾气,不再像往常那样,倒很划得来。想着想着,不觉间恍若梦中,只听得哥哥厉声一喝,叫他注意骡子,可他仍旧浮想联翩:也没准他压根儿不准备凑齐那二十蒲式耳。没准一算账,全都给抵出去了,啥也不剩,到时候哪还管他什么玉米、地毯,索性一把火烧个痛快!太可怕了!就像被两群大马分着头又拉又扯,好痛苦!完蛋了,彻底完蛋了。

很快,礼拜六到了。男孩正给骡子套犁具时,从骡肚子底下一抬头,便看见父亲穿上了黑外套,戴起了帽子。“别套犁了,”父亲令道,“套车。”于是,两个钟头后,男孩坐在车板上,父亲和哥哥在前驾驶,车子拐过最后一道弯后,那家饱经风雨的杂货店跃入眼帘。店的外墙连漆也没上,上头张贴着烟草和成药的海报,破破烂烂,廊下停着一辆辆马车,拴着一匹匹坐骑。男孩跟在父亲和哥哥身后,登上一级级久经踩踏已然凹陷的台阶,又一次被两列沉默的脸 “夹道相迎 ”。爷儿仨在左右的注视下走过,男孩瞧见一个架着眼镜的人坐在板桌后头,不用说他也知道那是个治安官。那个骑着高头大马来去如飞的人也在场,这一回,他戴上了硬领打起了领带,脸上的神情谈不上愤怒,倒是惊愕不已,打心眼儿里不敢相信(男孩自然不可能了解当中缘故)世上竟有这等岂有此理之事,堂堂地主,居然被自己手下的佃农告上了衙门;男孩虽只见过这人两次,此时却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架势,目光中满是激昂地狠狠瞪了他一眼后,迈步上前,紧挨着父亲一站,冲治安官大声喊道: “他啥也没干!根本没烧…… ”“回车上去。”父亲喝止他。“烧?”治安官问,“意思是说这地毯已经给烧了?”“谁说烧了?”父亲应道,“你给我回车上去。”但男孩并未遵命,只是退到堂后,与上次一样,店里头满是人,不过这回他不肯安坐一角,而是挤在一动不动的人群里站着,竖起耳朵旁听案前的对质。“那么,你是觉得对损坏地毯做出赔偿,二十蒲式耳的玉米太贵了?”“他把那毯子拿给我,叫我把上面的脚印洗掉,我洗干净了,也给他送回去了。”“可你送回去的时候,那地毯和你踩过之前已经不是一个样儿了。”

父亲没有作声,足有半分钟之久,整个店堂里鸦雀无声,静得只听得见均匀而微弱的呼吸声 ——人们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你拒绝回答吗,斯诺普斯先生?”逼问之下,父亲仍不开口。“这样的话,我就判你败诉了。我判定,德·斯班少校的地毯是被你损坏的,应由你来承担责任,然而照你目前的情况来看,二十蒲式耳的玉米似乎过于严苛了。德·斯班少校说那地毯值一百块钱,而十月份玉米的市价大约五毛钱。依我看,对于德·斯班少校付过钱买下的东西,如果他能承担九十五块钱的损失,你也能承担你还没挣到的那五块钱。我裁定,作为对德·斯班少校的赔偿,你应于收获季节在文契规定以外,另缴十蒲式耳玉米。休庭!”

整场官司打下来,耗时寥寥,结束时天色仍早。男孩心想该回家了,或许该到地里抓紧干活了;别的农户早已开始耕耕种种,只有他们远远落在后头。但父亲并未上车,而是从车尾走过,仅仅打了个手势叫哥哥牵上车跟着,然后穿过大街,径自向对面的铁匠铺走去。男孩加紧步子,追上父亲,昂起头,望着饱经风吹日晒、褪了色的帽子底下那张冷峻而镇定的脸,压低了嗓门说:“就算是十蒲式耳,他也甭想拿走。一个也不给。咱们…… ”父亲瞥了他一眼,面色平静至极,灰白的眉毛缠乱交错,衬着冷酷的双眼,话声中透着愉悦,变得近乎亲切而温和:“你真这么想?好嘛,总之等到十月份再说吧。”

修理车子也只花了一会儿工夫,无非是整整辐条,紧紧轮箍,完事儿以后,车子便被赶到铺子后面的小涧里停着,骡子的鼻尖不时没入水中,男孩手捧缰绳闲坐在车前,视线沿斜坡而上,望着坡顶黑烟囱似的打铁棚,叮咣的锤声不紧不慢,清晰可闻。父亲坐在棚子里一个倒置的柏树墩上,看上去轻松自在,时而开口说话,时而会神倾听,直到男孩拉着湿淋淋的车子从小涧里出来,到铺子门口停好,父亲仍稳坐不起。“牵去阴凉的地方拴好。”父亲说。男孩照做不误,回来时,发现父亲正同铁匠和另一个蹲在门里头的人聊天,聊庄稼,聊牲口;铺子里尘土呛人,异臭刺鼻,男孩也在满地铁锈与蹄皮中蹲下身,听父亲不厌其详、悠然自得地讲起一则往事——当年,父亲靠贩马为生,连哥哥也还没出世……后来,男孩跑到杂货店的一头,在去年马戏团的一幅海报前驻足,破旧的纸张上,一匹匹大马浑身鲜红,身着薄纱衣和紧身服的女郎摆出不可思议的平衡姿态,亮出精妙绝伦的回旋动作,小丑们彩妆迎人,或扮鬼脸,或抛媚眼,看得正入迷时,父亲忽然来到他身旁,说了声:“该吃饭了。”

可他们并未回家吃饭。男孩背靠临街的墙,挨在哥哥边上蹲着,只见父亲从店里走出来,打开一个纸袋,取出一块干奶酪,小心翼翼地用小刀一分为三后,又从袋里掏出些饼干。接着,爷儿仨一并蹲在廊下,一声不吭地慢慢啃嚼起来。吃罢,三人又到店里,借得一根长柄锡勺,舀水喝了几口;水不冷不热,既带着一股杉木桶的气味,也透着一丝山毛榉的清香。喝完,他们仍不回家,又到了一处养马场。场边有道高高的栅栏,栏上有人坐,栏边有人站,栏内有人牵出一匹又一匹骏马,先遛几步,跑几下,继而往来奔驰;交易慢条斯理地进行,直到太阳西斜,有人买马,有人换马,爷儿仨则始终看着听着,哥哥双眼蒙眬,嘴里的烟草照旧嚼个不停,父亲虽不时对些牲口评头论足一番,却大多是自言自语。

回到家时,太阳已经落山。就着灯光吃完晚饭后,男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耳听着声声鹰啼和阵阵蛙鸣,眼望着夜色渐趋浓稠。忽然,母亲的声音传来,“艾伯纳!不!不要!天哪,天哪。艾伯纳!”男孩急忙站起身,转过头,透过屋门看见家里的灯被熄灭,仅剩一个蜡烛头在桌上玻璃瓶的颈口里亮着火光。父亲仍旧戴着帽子披着大衣,模样一本正经又滑稽好笑,像是为了大大方方彬彬有礼地去行凶作恶而悉心打扮了一番;他将剩下的灯油统统倒回那只五加仑大的火油罐里,母亲拼了命地拽住他,他只好把灯换到另一只手里,胳膊一甩,不野蛮也不凶恶,但力道十足,一下就把母亲甩开;母亲双手往墙面上一撑,险些跌倒,她张大了嘴,一脸万念俱灰的神情,那种绝望,在方才撕心裂肺的乞求声中,同样听得出来。这时,父亲看见男孩站在门口。“去马棚里把油拿来,给车上油时用的那罐。”父亲说。男孩愣在那儿,半天才回过神来。“你……你要干吗…… ”男孩扯着嗓子问。“去把油拿来,”父亲说,“快去!”

男孩这才挪了脚,飞跑起来,绕过屋子冲向马棚:又来了,那副性子,那腔热血,老样子,不曾更变,不管愿不愿意,这古老的意志(谁又知道它从何而来?要多少愤怒,多少残忍,多少贪欲,才够哺育如此一腔热血?)延续了多少世代,终将传给他,毫无选择的余地。我要是永远跑下去,他想,一直跑一直跑,再也不回头,再也不用看见他的脸,那就好了。可我做不到。做不到!他将锈迹斑斑的罐子提在手里奔回家去,一路上油液泼溅,扑啦作响,一进屋里,便听见隔壁房间里传来母亲的啜泣声。他将油罐交给父亲,大喊道:“你连个黑鬼也不派去吗?以前你至少还派个黑鬼过去!”

这一次,父亲没有打他。父亲将油罐放到桌上,动作极其小心谨慎,不料刚一放好,一只大手便如电光般一闪而过,来得比上回的耳光还快,男孩压根儿没看见它离开油罐,那手便已揪住他衬衣的后领,拎得他脚跟都离了地,一张寒气逼人、满是凶煞之气的脸直直地对着他,冷酷而阴狠的嗓音越过他,传向倚桌而立的哥哥(哥哥像牛一样歪着嘴,一侧牙齿不停地嚼着烟叶,模样怪里怪气):“把罐里的油倒桶里,你先去,我一会儿就来。”“把他绑床架上吧。”哥哥说。“叫你干啥就干啥!”父亲说。话音刚落,男孩便动了起来,父亲精瘦而有力的手在两块肩胛骨之间紧紧攥住衬衣,提着他(男孩的脚尖勉强才能够着地面)从外间走到里间,与两位姐姐(姐妹俩正对着熄灭的火炉,叉开粗重的大腿坐在两把椅子里)擦身而过,直到母亲和姨妈面前。姨妈搂着母亲的肩,两人相依而坐。“揪着他。”父亲说。姨妈受了一惊,身子一动。“没叫你,”父亲说,“伦妮,你揪住他。一定要给我揪好喽。”于是母亲握住了男孩的手腕。“这样不行,抓牢点。要是让他跑了,你知道啥后果吗?他要去那儿给我添乱!”他头朝路那头一别,说道,“要不还是绑起来的好。”“我会管着他的。”母亲低声说。“那就交给你了。”说罢,父亲就离开了,那跛脚重重地踏着地板,不疾不徐,渐渐远去。

父亲一走,男孩便挣扎起来。母亲使劲抱住他,两条胳膊全用上了。男孩又是撞又是扭,他心里明白,母亲终究拗不过他,但他等之不及了。“放开我!”他大声嚷叫,“我可不想伤着你!”“让他去!”姨妈说,“实话讲就是他不去,我自己也要去咧!”“我没法让他去!你不明白吗?”母亲喊道,“萨尔蒂!萨尔蒂!别这样!别这样!快来帮帮我,莉齐!”

突然,男孩挣脱了母亲的双臂,姨妈伸手去抓,却为时已晚。他掉头就跑,母亲跌跌撞撞地追将上去,膝盖一弯,扑了个空后,马上又向近处的女儿叫喊:“抓住他,奈特!抓住他!”可来不及了,那姐姐还没准备起身,只是扭过头,转过脸来,男孩就已像阵风一样地跑过;那一瞬间,男孩只觉眼前悚然闪过一张年轻妇女的巨大脸盘 ——毫无惊异之色,全然一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神情(两个姐姐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双胞胎,长得身胖体肥,其中任何一个的体形和分量都足可抵家里两个人,但是此刻,这姐妹俩却好像都不存在一样)。转眼间,男孩蹿出房间,冲出家门,跑到了星光照拂、柔尘拂面的大道上,忍冬仍旧密麻,开得热烈,他迈开步子,一路飞奔,只恨脚下那一条条浅白的带子展开得太过缓慢;好不容易到了大门口,他拐弯进去,向着灯火通明的大宅,向着亮着光的前门,在长长的车道上又是一阵猛跑,累得心跳怦怦,胸膛里嗵嗵作响,最终连门也顾不上敲,一头闯了进去,呜咽着缓不过劲,连句话也讲不出来。穿亚麻布夹克的黑人不知何时出现在男孩面前,脸上满是愕然。“德·斯班!”男孩喘着粗气大喊,“我找…… ”话说了一半,就看见那白人也从大堂一头一扇白色的门里走出来。“马棚!”男孩嚷道,“马棚!”“什么?”那白人说,“马棚?”“对!”男孩叫道,“马棚!”“抓住他!”白人大喝一声。

这一回,男孩仍然没给人逮着。黑人拽住了他的衬衫,但那袖管久经洗磨,早已与烂布头无异,用力一扯就被撕了下来。于是他逃出宅门,又跑到车道上 ——事实上就是冲那白人大吼大叫的当儿他也没停下过步子。

白人在身后叫唤:“马!备马!”男孩本想穿越花园,翻过篱笆,抄近道到外头去,可他不识路,也不知那藤蔓缠绕的篱笆到底有多高,因而不敢冒险,只好顺着车道玩命地跑,跑得浑身气血翻涌;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大道上,却已眼前发白,啥也看不清楚,连耳朵也暂时失聪,那飞驰而来的母马差点儿一蹄子踩到身上时他才听见,可即便如此,男孩仍旧狂奔不止,仿佛这痛苦的磨难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只消多等几秒,再跑几步,便能为他插上翅膀,叫他一飞冲天似的。男孩一直坚持到最后一刻,才纵身一跃,跳到路边杂草丛生的水沟里。紧跟在后的大马呼啸而过,那怒气冲冲的身影在初夏静谧的夜色中,在漫天繁星的映衬下,疾驰而去,头也不回,转眼就要消失于远处;可恰在此时,碧净的天色忽然大变,像是被谁泼了墨一般,只见那黑压压的污渍迅速升腾,放肆地晕染开来……触目惊心的滚滚浓烟无声无息,盘旋弥漫,连星光都被无情抹杀;见此景象,男孩弹跳而起,又一次踏上大道,拔腿飞奔,他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可还是一个劲儿地向前跑,一声枪响传来,他照跑不误,片刻过后,又是连着两声枪响,不知不觉间,他停了下来,大喊两声:“爸爸!爸爸!”喊罢,不知不觉间,又跑了起来 ——他跑得踉踉跄跄,不时被什么东西绊倒,又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回头望一眼参天的火光,再次奔跑起来,在仿佛看不见的树木间一往直前。他气喘吁吁,不住地抽泣,嘴里喊着:“爸爸!爸爸!”

午夜时分,男孩独自坐在一座小山顶上。他不知道午夜已经来临,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多远的地方,不过现在回首,已经看不见火光。他静静坐着,背对那个虽只住了四天但无论如何也算是个家的地方。面前是一片黑漆漆的树林。他打算歇一会儿,缓口气后再进去。他拉紧单薄而破烂的衣衫,将自己牢牢裹住,瘦小的身躯在阴冷的黑暗中瑟瑟发抖,心中的悲伤与绝望已不再掺杂着惊恐与忧愁,只剩纯粹的悲伤与绝望。爸爸,我的爸爸,他心里念叨着,忽然喊出了声:“他是个勇敢的男子汉!”虽说出了声,声音却不大,如同耳语一般:“真正的男子汉!爸爸打过仗!还是在萨特里斯上校的骑兵队里!”可他不知道的是,父亲去 “打仗 ”,根本不是以士兵的身份,他既不穿制服,也不承认任何权威,不向任何人、任何一支军队或者任何一面旗帜效忠,充其量只能算个 “江湖好汉 ”,其上战场的目的也和马(4)尔博鲁克一样,仅仅是为了攫取战利品,掠夺敌人的也好,打劫自己人也罢,他都无所谓,根本无所谓。

夜空中星移斗转,宁缓有序。很快,天将破晓,不久后,太阳就要冉冉升起,男孩的肚子也该饿了。但那是明儿个的事了,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冷。不过只要走动起来,身子便会暖和些的。呼吸平稳了不少,便决定起来继续上路;他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睡着了,因为天边已蒙蒙亮了,从夜鹰的鸣啭中,他也能听得出夜晚即将结束的意味:山下昏暗的林子里,晨鸟快要苏醒,于是夜鹰无休无止地啼叫,一声接着一声,婉转曲折,起伏不断。他站起身,觉得身子有点发僵,不过只要走动起来就会好的 ——和走路驱寒一个道理,更何况太阳也快出来了。于是,他迈起步子,向山下走去,向昏暗的树林里走去,向鸟儿银铃般清脆动听、流水般不绝于耳的歌声走去,一颗迫切而激昂的心在暮春之夜急促而有力地跳动着。他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1) 美国内战(又称“南北战争”)自1861年4月爆发至1865年4月结束,历时四年。北军着蓝色军装,南军着灰色军装,下文所言“蓝”、“灰”即指军装颜色。

(2) 即萨特里斯的昵称。

(3) 一蒲式耳约合三十五升。

(4) 18世纪法国一首歌曲中的人物。

兵哥俩

我和皮特常去吉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等到晚饭后,天一黑,我们就站在吉尔格鲁老人家的客厅外头,我们能听得见,是因为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会把收音机的声量调到最大,所以我想,即便站在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外,我和皮特也能同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听得一样清楚。

那天晚上,我说:“啥?日本人?珍珠港是啥?”皮特说: “嘘。”

于是我们就杵在那儿,天好冷,我们听收音机里那人不停地说,只是我压根儿听不明白他在说点啥。后来,那人说暂时先到这里,我和皮特就上路回家,路上,皮特告诉我这是咋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就已经从联合中学毕业,知道的好多;他告诉我日本人往珍珠港扔炸弹,珍珠港在水那头。“水那头?”我说,“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对面?”“不是,”皮特说,“在大海那头。太平洋。”

回到家,老妈和老爸早已睡了,我和皮特往床上一躺,我还是弄不清珍珠港在哪,皮特又教我一遍 ——太平洋。“你怎么搞的?”皮特说,“都快九岁了。打九月起就在上学了,啥也没学着吗?”“我想是我们还没学到太平洋呢吧。”我说。(1)

那当儿,我家的田里野豌豆还没种完,本该在十一月十五日前就种完的,可老爸一直拖着,一如往常,总是耽误事儿,这一点我和皮特心知肚明。还有柴火,我们也得去砍去收,可每晚我都和皮特去吉尔格鲁老人家,顶着寒风站在客厅窗户外听收音机,听完回家一躺下,皮特就会告诉我听到的是咋回事,更确切点说,他会给我讲上一会儿,然后就不讲了,好像他不情愿再多讲啥了。他会叫我闭嘴,说他想睡了,可他根本不准备睡。

他就躺在那儿,比他真睡着时可安静多了,有种东西,我能感觉到从他身上冒出来,甚至就像在生我的气一样,不过我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不是我,又好像他在愁点啥,却也不是,因为他从不为什么事情发愁。不像老爸,他凡事从不落在人后,更别说会自甘落后了。他从联合中学毕业的时候,老爸给了他十亩地,我和皮特都觉得老爸高兴坏了,少了十亩地,起码也能少操十亩地的心,皮特呢,给这十亩地统统种上野豌豆,翻松一遍,又给整平,准备好过冬,所以,不是什么愁不愁的事儿。可他身上就是有那么种东西。每天晚上,我们照旧去吉尔格鲁老人那儿听收音机,一听,那些人已经到了菲律宾了,但麦克阿瑟将军正挡着他们。听完,我们就回家躺在床上,皮特啥也不肯告诉我,话也不讲,他就像个伏兵似的静静卧在那儿,我碰他一碰,那身子,那腿,跟铁一般硬,纹丝不动的。

就这样,过了没多久,我就睡着了。然后,一天晚上(这天以前,除了我俩在林子里砍树时骂我柴没劈够以外,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讲过),他说:“我得去。”“去哪?”我说。“去打那场仗。”皮特说。“劈够柴火前就去?”“去他的柴火。”皮特说。“好吧,”我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可他根本没在听,就往那儿一躺,又跟块硬铁一样在黑影里定住。“我得去,”他说,“我就是没法容忍任何人那样对待美利坚合众国。”“对,”我说,“管它柴火不柴火的,我看我俩就得去。”

这回他听见我讲话了。他再次静躺下来,只不过平静得和之前不同。“你?”他说,“去打仗?”“你干大家伙,我干小家伙。”我说。

刚说完,他就告诉我我不能去。一开始,我觉得他只是不想我当他的尾巴,就像他去追塔尔家的姑娘时,也不让我跟着。然后,他又说我太小,军队也不会要我,我这才明白他没在和我开玩笑,无论如何我都没法去了。不晓得什么缘故,在这以前我都不相信他会自己一个人去的,但现在我知道他真要这么做了,而且完全没想过要带上我。“我能帮你们大家劈柴打水!”我说,“柴和水你们总要用吧!”

不管怎么样,他在听我说,不再像块铁一样了。

他侧过身来,把手放在我胸脯上,因为这时候直挺挺、硬邦邦地躺着的人已经换成我了。“不,”他说,“你得留在这儿帮老爸的忙。”“帮他什么?”我说,“他永远也赶不上来了。他都落得不能再远了。我俩干他们日本人的时候,对付这巴掌点大的农场,他一个人足够了。我也得去。如果你要去,我也一样。”“不行,”皮特说,“别说了。打住。”他是当真的,我知道他是当真的,既然他亲口跟我说不,我放弃。“所以我就是不能去。”我说。“对,”皮特说,“你就是不能去。首先,你还太小,其次 ——”“行,”我说,“那就闭嘴,让我睡觉。”

于是他往回一倒,不说话,我躺在那儿,像睡着了一样,很快,他也睡着了,我明白他是因为想去打仗才愁得睡不着,现在他下定决心了,也就不愁了。

第二天早晨他去告诉了老妈老爸,老妈听了倒没怎么样。她哭了。“不,”她哭着说,“我不想他去。如果可以,我宁可自己替他去。我不想救什么国,只要日本人不招惹我,不招惹这个家,不招惹我的孩子,国家让他们拿去好了,留着好了。可我还记得我弟弟马什当年去打的那场仗,他十九岁还不到就得上战场,我妈妈那时候就跟我现在一样搞不懂,但她告诉马什,说如果他非去不可,那就得去。所以,如果这回皮特也非去不可,那一样得去。只是别指望我能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但老爸不肯。他才是个难对付的人。“去打仗?”他说,“哼,我没看出来你去能有什么用。应征入伍,你还没到年纪呢,再说,仗也没打到家门口来,我们的总统在华盛顿正紧紧盯着呢,有什么情况,他会通知我们的。而且,你妈妈刚说的那场仗,我也被召去当了兵,给送到得克萨斯,在那儿待了将近八个月,直到两边停战。要我说,我,加上你那在法国战场上真真正正负了伤的马什舅舅,就凭我俩,至少我这辈子,这一家子也算担够了保家卫国的义务了。再说了,你要是走了,我找谁帮我干活?我看我是要落得老远老远了。”“自打我记事起,你就一直落得老远,”皮特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去。我必须得去。”“他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你给我闭嘴!”老妈哭着说,“没人在和你讲话!去,给我弄捆柴火来!这就是你能干的!”

于是我就去弄柴火。第二天,我、皮特,还有老爸,三个人铆足了劲劈了一整天柴(因为皮特说,照老爸的性子,墙上只要还靠着一根柴老妈没送进炉子里,他就不嫌柴火少),老妈在家为皮特打点行装,又是洗衣服,又是缝缝补补,还做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皮特躺在床上,听老妈一边哭一边理着旅行包。过了一会儿,皮特坐起身子,穿着睡衣走到外面,我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最后老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永远也不会明白,所以别指望我能明白。”说完,皮特回来爬上床躺下,仰面朝天,又变得跟块硬邦邦的铁一样,动也不动,然后他开口出声,不是在对我说,也没有对任何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你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他猛地翻身,扑通一下侧转过来,在黑暗里盯着我看。“不管怎么说,你还好好的,”他说,“我早料到了,他们所有人加在一块儿,都不及你难对付。”“我也是因为忍不住,”我说,“但也许仗会多打几年,那样我就能去了。哪天我能跟你碰头也说不定。”“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皮特说,“去打仗不是去找乐子,一个男人是不会为了找乐子而把老妈留在家里流眼泪的。”“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我得去,”他说,“就是得去。好了,你快睡觉。明早我得赶早班汽车。”“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很大的地方。你怎么去找部队?”“我会找人问问该上哪儿去参军的,”皮特说,“现在你马上睡觉。”“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我说。“没错,”他翻回身去,“闭嘴,睡觉。”

后来,我们便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我家。老妈已经不哭了,就是整个人阴沉沉的,又一个劲地忙活,不停地把吃的端到桌上给我们吃。弄完早饭,她又把旅行包整理完毕,只是皮特根本不想背什么旅行包去打仗,但老妈说,一个像样的人甭管去哪儿,就算是上战场,也得换衣服,也得有个地儿放衣服。她把炸鸡、饼干,连带《圣经》一起塞进鞋盒里,完事,也到了该上路的点了。直到这时,我们才晓得老妈不准备去车站送行,她拿来皮特的帽子和外套,仍旧没哭一声,只是站在那儿,手往皮特的肩上一放,寸步不动,但不知怎么的,就那样握住皮特的肩膀时,她看上去既严厉又凶狠,前晚皮特翻过身冲我说 “你还好好的 ”时,也是一样的神情。“他们大可以拿走这个国家,留着这个国家,只要他们不打扰我和我的家人。”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记你是谁。你不是什么有钱人,出了法人湾,天底下没人晓得你是谁,但你身子里流的血不比任何地方的人差,这一点,你永远也不许忘记。”

说完,她亲了皮特一下,亲完,我们便出了家门。老爸也不管皮特乐不乐意,一路帮他提着旅行包。太阳还没出来,等我们走上公路,在邮筒边上站了一会儿,天仍旧将亮不亮。然后,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朝我们驶来,我眼看着它离我们越来越近,直到皮特冲它挥了挥手;果然,这时候太阳露头了,趁我一个不注意天就亮了。这时候我和皮特都盼望着老爸能讲上几句,就像往常一样,讲几句傻话,什么马什舅舅在法国负了伤啦,什么他自己1918年也去过得克萨斯啦,什么就凭这两回就足够在1942年拯救美利坚一次啦,都行,但他啥也没讲,也没任何发作的兆头,单单说了句:“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妈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交代完,他握了握皮特的手,然后,皮特盯着我看了看,手往我头上一放,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差点没把我脖子给拧断喽,接着,他一跃上了公共汽车,里头的人关上车门后,汽车便嗡嗡响起来,响了一阵,车就开动了,随着嗡嗡声、吱嘎声越来越响,车越开越快,车屁股上的两只小红灯倒没有越变越小,只是看上去要跑到一块儿去了,好像很快就要碰在一起合成一盏灯,但这盏灯最终没有出现。到后来公共汽车也看不见了,可即便已经看不见了,我还是忍不住想大哭一场,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和老爸回到家,到柴林里干了一整天活,所以一直等到下午过半,我才逮住好机会。我拿上我的弹弓 ——当然,我也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皮特不光把他收集的鸟蛋都给了我,还帮我收集,虽然都快二十了,但他还是和我一样,总喜欢把盒子拿出来瞅瞅里面的蛋。可要走那么长的路,带着这么大的盒子麻烦得很,教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颗鹭鸟蛋(因为它是最好的一颗),好好包起来,塞进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一起藏在谷仓的角落里。吃好晚饭后,我们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想,要我一个人待在这间屋子、待在这张床上,哪怕就一个晚上,我也受不了;想着想着,我听到老爸打呼噜,可老妈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知道睡没睡着,反正我觉得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鞋子,往窗外一丢,然后像皮特一样往外爬;以前我常看他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老爸说他太年轻,还没到半夜去找女人鬼混的年纪,所以不放他出门。我穿上鞋,溜进谷仓,拿上弹弓和鹭鸟蛋就朝公路走去。

天倒不冷,就是他娘的黑得要命,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因为一个人也没有,它似乎又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没等我走完去杰斐逊的二十二里路太阳就要追上我了。不过,我最终没被追上,爬上山进了镇子时,天才蒙蒙亮,小木屋里传来阵阵早饭的香味,我多希望自己出门时能想到带块冷饼干上路啊,但这时已经太迟了。皮特告诉我要过了杰斐逊才能到孟菲斯,可我压根儿不知道竟然要走八十里的路。于是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亮起来,路灯还没熄灭,一个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里,走了一整夜才走了二十二里,照这样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皮特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你从哪里来的?”那警察说。

我告诉他:“我得去孟菲斯。我哥哥在那儿。”“你是说你在这儿没有亲人?”那警察说,“除了你哥哥没别人了?你哥哥在孟菲斯,你一个人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时间跟你讲那么清楚,我得走过去,来不及了。我今天就得到那里。”“你跟我来。”那警察说。

我们走过一条街后,就看见那辆公共汽车,和昨天早上皮特上车时一模一样,只不过车灯没亮,车里也没人。这是个像火车站一样的固定汽车站,有个售票处,柜台后有个人,那警察说:“去那儿坐着。”我就往长凳上一坐。那警察又说:“我要用下电话。”于是他拿起电话说了一会儿,然后放下听筒,对柜台后的人说:“留意着他。等哈伯沙姆太太起床穿好衣服我就回来。”说完,他走出车站,我站起身,朝售票柜台走去。“我要去孟菲斯。”我说。“要去要去,”那人说,“先去凳子上坐好。福特先生马上就回来了。”“我不认识什么福特先生,”我说,“我要乘那辆车去孟菲斯。”“你兜里有钱吗?”他说,“车票七毛二分一张。”

我拿出火柴盒,给他看那颗鹭鸟蛋。“我用这个和你换张车票,”我说。“那是啥玩意?”他说。“一颗鹭鸟蛋,”我说,“你肯定没见过,值一美元呢,我七毛二分就卖给你。”“不行,”他说,“那辆车的主人们只收现钱。要是我拿车票换什么鸟蛋、牲口之类的,他们会炒了我的。去吧,你还是去凳子上坐着,听福特先生 ——”

我扭头就朝门口走,但他不放我走,他一手撑住柜台,一跃过来,追上我,伸手就想拽我的衬衣。我嗖地抽出我的小刀,甩出刀尖。“你要敢碰我一下,我就砍了你的手。”我说。

我试着避开他,冲门口跑,可他的身手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大人都快,几乎和皮特一样快。他截住我,一背脊靠在门上,往那儿一站,微微抬起一只脚,让我无路可逃。“回凳子上坐着,待那儿别动。”他说。

没其他的路出去,他又立在那儿抵着门,我只好回长凳等着。过了一阵,我觉得车站里好像到处是人。后来,那警察又出现了,这一回,跟他一起的还有两个穿着皮大衣的太太,虽然脸上化过妆,但仍看得出她们是匆匆忙忙起的床,脸上不大高兴;其中有一位年纪大点,另一位很年轻,两人一齐低头瞅着我。“他连外套都没穿!”年纪大的那位说,“他一个人究竟是怎么跑这儿来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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