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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17: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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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翎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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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物语

流年物语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流年物语作者:张翎排版:青杨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ISBN:9787530215388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第一章 河流物语 (2009年9月)

我是一条你轻易找不到一个合宜的词来形容的河流。假若你信手翻开诸如《世界河流辞典》《河流大全》或《全球河流百科》之类的工具书,我大概都够不上那上面的任何一条由数据所界定的“最”标准。我既不算最长,也不算最短;既不算最宽,也不算最窄。我在被严重滥用了的“最”字所区隔开来的中间地带里穿越了许多个世纪,安然、宁静、认命,虽然偶尔也渴望着永无可能的冒险和突围。

如果你非要挖空心思找个词来形容我,“无奇”大概可以算得上是一个。

我不像多瑙河那样曲折绵长地流过如此多的国家和城市,在它身后留下几个发音略有不同的河名,还有一串时时更改着主权的边界线。我也不像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那样,用自己瘦弱的河床,还有像上帝一样守时的年度泛滥,来哺乳着一个后世只能用战争来破解的谜一样的文明。我甚至也不像恒河,用慢得几乎接近于静止的流速和亘古不变的耐心,一粒沙子一粒沙子地堆塑着一个与洁净和成圣相关的神话。我感叹扬子江从六千米雪山顶上纵身一跃的壮烈和决绝,我羡慕尼罗河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一寸一寸开辟道路的耐性,我嫉妒亚马孙河一只手撑起雨林另一只手摧毁岩石的喜怒无常,我赞赏尼亚加拉河用惊天动地的落差制造惊心动魄的瀑布的匠心。无论我拥有何等炽烈的野心,归根结底我还是认命。我知道我只是一条平淡无奇的河流,我蜿蜒于一个国家的北部领土,我甚至没有勇气冲出那条细细的国境线。

假若你对“无奇”这个形容词不甚满意,你还可以煞费苦心地挑选另外一个词来形容我的精神特质。我建议你考虑“神奇”这个词,不过和前面的“无奇”一样,它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近义词。

我可以想象你听到这个词时的震惊,你一定会愤恨地质疑我的神智是否健全、清醒:我怎么可以在采用了“无奇”之后,又恬不知耻地选择“神奇”?你或许以为我是一个习惯于靠模糊词语之间的界限来混一口饭吃的文痞。其实在我的个人词典里,“无奇”和“神奇”从来就不是反义词,它们只是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同侧面。它们像是贴在墙的正面和反面的两幅字画,不平行,也不对立,相隔很近,却永不见面。

我选择用“神奇”作为我诸多秉性中的一个侧面,是因为我用自己平庸无奇的河道孕育了一个神奇的城市,有些人因此戏剧化地把我称为这个城市的母亲河。其实这个城市,我姑且把它叫作我的女儿吧,一旦从我狭窄的产道里成熟分娩出来,就走上了一条纯属她自己的大路。她走到这个世界上,见风就长,长成了我完全无法控制和企及的模样。她虽然由我而生,我却因她成名。人们在谈论我们的关系时,都会自然而然地用她来定义我的存在,而几乎没有人会按照事物发展的先后顺序追溯而上,把我定义为她的起源。在迂腐得有些泛酸的学究和文人嘴里,我依旧还是她的创造者和哺育者,而在市井文化中,我早已沦为她的附属品。

早在上帝创世之初,定意将渊面与陆地分开之时,我便已经存在,没有人记得清我的具体年龄,包括我自己。我的感官经过一个又一个世纪的磨损,如今已是一块丢失了线条和细节的毛玻璃。我身边终日拥堵着一群群游客,他们用各样我听得懂或听不懂的语言,制造着连分贝检测仪也容纳不下的噪音。这些噪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耳道里磨出了粗粝的茧子,我再也听不到桥洞里鸽子用沾过水的喙来梳理羽毛的声音。我的河岸上一年四季行驶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汽车,它们的轮胎在我众多的桥面上印下深深浅浅的齿痕。它们理直气壮毫不扭捏作态地向河流向天空排泄着精力消耗之后的废气,把我的鼻孔熏成了昏黑的烟囱,我再也闻不出岸边树丛里绽放的到底是路易十四玫瑰,还是危地马拉大丽菊。我的水面上终日往来着浑身涂满了油漆广告的游轮和汽艇,它们从日出伊始直至午夜,片刻不停地从这岸开到那岸,又从那岸返回这岸,载人,载货,也载着满溢的情欲和狂欢。它们的铁锚钢舷不知疲倦地在我的身体上划开一道道伤痕,我的肌肤结了一层苍蝇屎似的厚痂,我再也无法感受鱼在水中游过时,湿软的鱼鳞触摩过皮肉时的酥痒和颤簌。

虽然我和世界上所有的老人河一样,大部分感官触角已经渐渐愚钝,可是我的视力却依旧锐利,一如我被上帝开光的第一天那样。我依旧看得清天上飞过的最细的一缕云彩,树间溜过的那丝连知了都不会察觉的风。我的眼睛,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它与山川与天空一样古老,见过了多少从卑微到荣华的变迁,从荣耀到陨落的轮回?我的目光是世上编得最细密的筛子,没有哪一样东西能漏得过我的网眼。我既善于从一段惊天动地的人生中挖掘出深埋在底里的那条最普通平淡的根,也善于从一件最寻常无奇的事件里,剥洋葱似的剔除一层一层的伪装,直至露出那个异乎寻常的核心。

你要是不信,我就来给你讲一讲今天在岸边发现的事情。

今天我发现了一位中国女子,就在那座挂满了恋人的连心锁的艺术桥上。她个子不算高,也不算矮,身材正浮游在从消瘦到微微发福中间的某个模糊地带。如果用现代度量衡标准来测量,她的容颜离美丽所相隔的距离可以用公里来计算,离好看隔的是尺,却几乎精确地压在了顺眼这条线上。她从桥的这头走到那头,然后又从那头走回到这头,巡回往复,一程又一程。“走”在这里是一个语意含混的词,因为她看上去似乎没有在使用脚,或者说,她的身子底下似乎没有长脚。可是她的肩上也没生翅膀,我更不能用“飞”来描述她的移动方式。假如一个句子里非得有一个动词,我想“踅”或许有点接近――她移动起来的样子更像是被风从一个桥墩扫到另一个桥墩的柳絮。还要在更后面一点的时间里,我才会意识到:她这样走路不是因为她没有脚,而是因为她丢失了心。而心,恰恰是身体里最重的一个器官。

这个女人身穿一件灰色的风衣,一条颜色略深一些的灰裤子,都是巴宝莉的产品。风衣里头套的那件超薄毛衣,是华伦天奴的设计。脚下的那双平底黑鞋子,是巴利的造型。手里提着的那只黑手袋,则是古琦这一季的新宠。就连那条只在领边上露出惊鸿一瞥似的丝巾,也是范思哲淑女系列里的一款。这个女人身上的每根汗毛都裹着名牌,可是这些衣物的色彩内敛到几乎晦涩的地步,款式保守到近乎古板,除了我,没人能猜得出它们商标上的价格数码。我不仅看穿了它们被小心翼翼藏掖起来的昂贵,我还看出了它们的新。女人大概是第一次穿这样贵重的衣物,她和它们都还处在惴惴不安的磨合期。

在我作为河流的漫长一生中,我见过了许多中国人,可是这个女人和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都不同。她既不像雨果故居里陈列的瓷盘上绘的那些云鬓高结绢扇遮脸的娇小姐,也不像地铁里那些染着紫色头发吹着一口如泣如诉的竹笛的卖艺女子,更不像是香榭丽舍大街的路易・威登旗舰店里为每一款新手袋一掷千金的贵妇人。她其实也取了一些她们的特点,东一麟西一爪。她把这些特点磨去了棱角和毛边,磨成了一个圆。她把自己安安稳稳地放在这个圆里,既不会绊住谁的脚,也不会勾住谁的目光。可是她却忽略了我虽然老了却依旧锐利如刀的眼睛。我的刀刃轻轻一晃,就在她镇静寻常的外表上拉开了一个口子,一眼看出了底下的破绽。

我看到的是惊惶:从无知懵懂坠落到清醒彻悟时的惊惶。其实类似这样的坠落,在谁的一生里都有可能发生,只是它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时,未免有些晚。她在无知的舒适里待得太久了,她的感觉触角已经被惰性分化瓦解,她身上所有的细胞都已经失去了弹性,她无法面对猝然着地的锐痛。她的思考能力一下子被摔成了一摊烂泥。无知的时候,路只有一条,她闭着眼睛也知道怎么走。清醒的时候,眼前突然就生出了许多岔路,她不知何去何从,她一下子蒙了。看着她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忍不住感叹:与其在清醒中痛苦,何不在无知中快活?无知是一张最好的保鲜膜,无知把真相裹住了,真相的毒汁就无法渗入到神经。没有人真正需要真相,除了上帝。可是人非得踩过真相的刀山火海,被真相扎得体无完肤,才肯狠心戒除真相――那已经为时过晚。

天渐渐黑了,暮色像一杆蘸满了墨汁的狼毫笔,三下两下抹去了天空、女人、街道和桥栏之间的分界,把他们变成一团深深浅浅的水墨。突然,有一样东西从女人手上飞出来,在空中划了一道萤火虫似的弧线,然后坠落到河里,在开始稠浓起来的水面上凿出一个小小的洞眼,最后慢慢地沉入水底,和淤泥水草交缠成难以割离的一体。

那是垃圾。

我曾看见无数人从我的岸边漫步走过,听任河水引领着他们进入各种关于宇宙和人生的神秘梦想。他们在把我当作幽思的源头时,也把我当成世上最大的免费垃圾场――他们在我的河面上信手抛掷下各式各样的垃圾。有的垃圾是有形的,比如废纸片、油画颜料、用过的汽水瓶和塑料袋,甚至还有撕碎了的结婚证。有的垃圾则是无形的,比如失望、惆怅、恐怖、沮丧、愤怒、嫉妒 …… 我无言地收纳着人们扔给我的所有垃圾,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我的河水因此变得黏厚而沉重。

然而这个中国女人扔下的,却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昂贵的垃圾。

那是一只卡迪亚三色金钻石戒指。

即使我拥有锐利如刀的眼力,这个在艺术桥上踯躅徘徊的中国女人,也还是让我有些迷糊,因为她似乎模糊了生和死之间的某些界限。她身上的一些部分已经死了,而她身上的另外一些部分却不肯跟着去死,所以她看上去半死半活,或者说,不死不活。

她其实不想清醒,她知道从无知闯入清醒,就是从快活走向死亡。可是她由不得自己。清醒来的时候,像贼,人防不胜防。她被清醒狙击了,她毫无准备地被清醒带到了死的分界线上。就在她差一点踩上死亡时,她突然再次清醒――从清醒中清醒。第二次的清醒把第一次的清醒变成了糊涂,她明白了自己的糊涂,于是她决定扔掉糊涂。

所以她丢弃了那只三色金的卡迪亚钻戒,就在我的河水中。

我虽然没有看见过她无知时的懵懂,我却见证了她清醒时的痛楚,还有清醒之后的再次清醒――那是痛上加痛。

我是塞纳河。

我孕育的那个城市叫巴黎。  第二章 瓶子物语 (2009年8月)

我是一只不大也不小的玻璃瓶子,如果你把我松松地捏在手中,我的体积大概可以充盈你的手掌。和其他的玻璃瓶子相比,我身上的材质略微厚实一些。而且,我不透光,颜色在棕褐和橙黄之间,有点像天然琥珀。我头戴一顶同样材质的帽子,帽檐里有三圈深螺纹。我被设计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的用途――最早的时候我是一只医院药房里装药的瓶子,我必须具备避光和密封这两个特质。我看上去敦厚而不呆板,端庄而不失活力,同时我还善于严守秘密,所以我的主人,我是说我的前主人,在服完我肚腹里的药丸之后,没舍得把我扔掉,而是把我藏在了他的公文包里。毕竟在现今这个年头,药房为了节省开支早就换用了廉价的塑料瓶子,你已经很难在医院里找到一只像我这样中看也中用的玻璃瓶了。

其实,他把我藏在公文包里,并不完全是因为舍不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让他的妻子知道他在服药。后来日子久了,他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妻子从他公文包的夹层里意外地找到了我。当她看到我身上贴的那张药名标签上的日期时,她吃了一惊――她没想到他竟然背着她服了这么多年的药。

于是她就从她死去的丈夫那里继承了我。她把我身上的标签纸撕了,用丝瓜筋把我刷洗得干干净净,晾干了,塞在一个行李箱里,带着我坐上飞机,从上海飞到了巴黎。到巴黎的头天晚上,她从行李箱里掏出了几个装满了我说不上名字的液体的袖珍瓶子,把里边的液体都汇聚在了我的肚腹里。那液体大概在箱子里沤久了,闻着有些馊。我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从我被制成瓶子的第一分钟起,我就懂得瓶子的命运和军人一样,我们的天职只能是服从。

我的新主人带着我行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她把我捏在手心,而她的手一直插在她的裤兜里。我渐渐习惯了她手掌的温度和湿度,也渐渐适应了她口袋里的黑暗,一如我当初适应了她丈夫公文包里的黑暗那样。我皮肤上的毛细孔一个一个地张开,它们就成了我黑暗中的眼睛。我看得清她的一举一动,她却不知道我在观察她,因为她在明处,我在暗处。还有,她和人类所有成员一样,从来不觉得有必要防备一只玻璃瓶子。

我忘了告诉你:我现在的主人是一个叫全力的女人。“对不起,先生,我,我 ……”

全力虽然知道她的法语天地很窄,却不知道竟然窄得只有一步路。她刚颤颤巍巍地踩出去第一脚,就已经咚的一声鼻青脸肿地撞到了边界线。临来之前,她跟着一位大学老师狠狠地学过几个月的法语,可是五十四岁的记忆是一面网眼很粗的筛子,无论撒上去多少料,留在面儿上的,总归是那么几个可怜的小颗粒。

天还早,阳光还很清淡,颜色和黏度都还是稍后的事。墓园的静谧还没有被导游的嗓门戳出破绽,石子路径也还没来得及落上游客鞋底的泥。风和空气都还是昨夜的,半睡半醒,轻轻懒懒的甚至翻不动一片梧桐叶子。

迎面走过来的是个四五十岁的法国人,身上系了一条黄色的塑料围裙,左手拎着一只水桶,右手捏着一把沾着青苔和泥土的小铁锹。全力是凭着他的这身行头猜出来他是个守墓人的。

那人被她猝然拦截在路边,怔了一怔――他极少遇见来得如此早的谒墓人。他眼神里的那丝惊讶慢慢地游走成了一团疑惑。“你找谁的墓?”他问。“我,我找 ……”

全力结结巴巴地报出了一个名字。她知道她没把音发准,因为她看见他的眉心蹙成了一团乱线。每一个法语字眼顺着她的脑子走一圈,再从她的舌尖上溜出来时,早已经被沿途的路障修理得面目全非。母语的土壤太硬太实,容不得外语在那上面扎下根须。

她把那个名字又重复了一次,他依旧还没有听懂。

5 1. 7 2 1 5 3 6-4……

突然,她听见一些声音从她的口中蠕爬出来。那声音仿佛是一串散珠子,被一根铁丝穿成了一条硬线。那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拽着,从她的心底慢慢地钩扯出喉咙。铁丝和珠子在她的身上待了很多年数,和她的五脏六腑已经磨合成了根与土壤那样的默契,扯离的过程有些意外,铁丝和肉都没有防备,所以就有些疼。全力咧了咧嘴,这才醒悟过来她原来哼了一段乐谱。

她看见守墓人泥塑木雕般的脸上,突然裂开了一条缝。理解从那条缝里野藤似的窜爬出来,迅速开出一朵微笑。她知道他听懂了。“哦,你要找的是欧仁,我是说欧仁・鲍狄埃。你跟我来。”

他大步流星地走在了她前头,引领着她的路。

她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想:我怎么会走迷了路?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拉雪兹公墓,也不是她第一次来拜谒欧仁・鲍狄埃的墓地。她并不情愿使用“拜谒”这个词,它听起来蕴含了一丝她这个年纪已经扛不动了的景仰和凝重。她有点想用“看望”,可是这也不是她最想用的词:“看望”把他摆置在了一个老朋友的位置,听上去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熟稔和轻佻。她想在“拜谒”和“看望”中间的某个地带找到一个合宜而且感觉舒适的词,可是她找来找去一无所获,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凝重。

那天她跟着那个女人来到拉雪兹公墓的时候,她压根就没想到要记路。她以为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完全没有料到她还会再来――仅仅在几天之后。“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守墓人,见过很多人来找欧仁的墓地――不是这个欧仁,而是欧仁・德拉克洛瓦(法国著名画家)。这个欧仁在我爸爸我爷爷的年代里,还是挺红火的。那个时候的法国年轻人,十个有九个是左派。你要是从来没左过,那你就算一辈子没年轻过。”守墓人眉飞色舞地说。

在那一长串神情激越的话里,全力只捞着了两个词:“爸爸”和“爷爷”。这就够了。所有其他的词只不过是枝枝蔓蔓,而这两个词才是干。即使削去了所有的枝蔓,只要干在,意思就在。全力毫不费力地听懂了他的意思:在时代的记忆周期里,那个叫欧仁・鲍狄埃的人已经流失。

全力跟在守墓人身后默默地走了一小段路,一抬头,猛然看见了“第九十五墓区”的路标,不禁愣住:遇到守墓人之前,她已经在这个区域来来回回地绕了许多圈,竟然如此不可思议地错过了这个离她仅仅几步之遥的路口。她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说的“鬼打墙”的故事,心里咯噔了一下。“你是我今年遇到的第二个来看欧仁・鲍狄埃的人。第一个是个俄罗斯老头。”守墓人说。

全力的耳朵唰的一声猝然张开,那一刻她竟然抓住了他话语里的每一个字。她想说:“你看漏了眼,在那个俄国老头和我中间,还来过另外一个不知廉耻的中国女人。”可是她刚一张口就知道了自己的无能――那寥寥几个潜伏在她喉咙口的法语词远远不够搭建这样一个冗长复杂的句子。她只好笑了一笑,默认了他的错误。“你,我 ……”她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嚅嚅地说。

他没明白她的意思,她定定地看着他,不知所措。她终于扔下破棉絮似的法语,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守墓人手里的水桶和铁锹。

原来她只是想借用他的工具。他想。

他把水桶放在墓碑上,卷起袖子,准备帮她一起冲洗石碑上的野草和青苔,她却用肘子碰了他一下,又指了指远方,怯怯地,坚定地。

他一下子悟出了她的意思:她想独自待在这里,她不愿意和别人一起来分享那些与欧仁・鲍狄埃相关的记忆。

这个女人实在有点古怪。守墓人想。可是在他漫长的守墓生涯里,他已经见识过了太多古怪的事和古怪的人。这些事这些人如泥沙一层又一层积淀下来,不知不觉间垫高了他的感受阈值,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轻易刺穿他的感觉神经。“随便你。到时候把水桶和铁锹留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待在空空荡荡的墓区。

一个星期前,全力按照律师给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位于巴黎二十区一条叫龚贝塔街上的那幢公寓。从地铁站一钻出来,迎面就看见了拉雪兹公墓的醒目指示箭头,她暗暗吃了一惊:没想到那个地址,竟然和这个举世闻名的公墓近得几乎只有一墙之隔。当然,还要过一些日子,等到猜疑的尘埃一一落地,真相的筋络大致凸显之后,她才会醒悟,这原非巧合。

那个早晨,当她迈出下榻的旅馆大门时,或许是台阶,或许是鞋跟的缘故,她膝盖一软,几乎绊了一跤。她扶住栏杆站起身,听见门房在她身后喊了一句:“祝你今天过得愉快。”她没敢回头也没敢接应,因为她觉得那话听起来有一丝意味深长。她的脊背在隐隐发烫,她猜想是那人深不可测的目光。等到她跌跌撞撞地走到街上,心依旧还在一戳一戳地跳。她不知道是在生命的哪个环节里,她原本如钢索一样粗硕大条的神经,竟然被磨成了草木皆兵弱不禁风的细绳。

天是个大好的天,太阳升到这个高度,已经渐渐丢失了颜色,只剩下一片无遮无拦的白。这白不是别处的白,这白带着别处不曾有的质感和厚度,一座城市被这样的重量压得低眉敛目。风吹过来,把水面上的那层白撕开了许多条缝。风是轻软的,可是那轻软底下却暗藏了几个毛茸茸的钩子,树还没觉得,肌肤却已经知道了。全力耸了耸肩膀,把手插进了衣兜。突然,她的手触摸到了兜里一样冰凉的东西――那是一个玻璃瓶子。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了一颤。为这次的巴黎之行,她已经做了几个月的准备,她已经仔仔细细地设想过了每一条路上可能会遭遇的岔道,每一个步子可能会踩到的暗沟。可是等到她真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她还是感到了无可名状的恐慌。此刻她几乎后悔没答应让女儿思源同行。

在全力的记忆中,思源从来没有认真地听过她的话,无论是看法还是建议。最初是无声的忽略,到后来发展到激烈的抗争,再后来又回复到淡然的漠视,只是后来的沉默与早先的沉默相比,又多了一层轻蔑。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三十年,长得让全力几乎忘却了思源对她也曾经有过嗷嗷待哺的短暂依恋,她几乎觉得思源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时,那眼神里就已经蕴含了质疑一切的叛逆。

那天当她告诉思源要启程去巴黎的时候,思源未经思索脱口说出了一句话。严格地说,那都算不上是一句话,因为那句话里只有两个字:“不行。”那两个字很坚很硬,像石头也像铁,中间没有任何缝隙,可以容得下一丝回旋的余地。那语气完全不似女儿和母亲之间的商议,倒更像是母亲对女儿的命令。全力没回答,只是从手提包里拿出了签证和机票――那是木已成舟的决心。思源沉吟了片刻,才说那我也去订票。

全力怔了一会儿,才听懂了女儿话里的意思。她觉得脸颊有些细微的刺痒,拿手一抹,原来是眼泪。眼泪流过肌肤的感觉很陌生,她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她一直以为她的泪腺在刘年死的时候就已经全然干涸。眼泪来得太出乎意料,一切防线瞬间土崩瓦解,脑子似乎不再管事,她发觉自己靠在了女儿的肩上。女儿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身体在撤退和坚守的犹豫之中僵成了一块石头。女儿的肩膀是一种坑坑洼洼的坚硬,即使能靠,也不舒适。她坐直了,擤过鼻子,平静地说:“这世上有的事只能一个人独自面对。”

这是女儿和她发生争执时说过最多的一句话,没想到在那个时刻竟然被她拿来回赠给女儿。女儿被这句话噎住了,一时无语。女儿不再坚持,只是说我给你换一个智能手机吧,买张卡,够你打两个小时的国际长途。用完了发信息给我,我在这边充值。

女儿说这话的时候,没抬头看她。她从女儿的语气里听出了担忧,还有藏在那层担忧底下的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赞赏――那是两样在她与女儿的交往过程从未体验过的新奇。

全力在门洞里的那排按钮上找到了地址上写的那个房间号。扬声器已经老旧了,嗡嗡地飞着蚊蝇似的电流声。她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找谁?”

狂野的心跳堵塞住了她的五官和思维通道,她的脑子刹那间一片空白。“我找,欧仁。”片刻的停顿之后,她终于说。

门开了,她走进电梯,腿软得像两根棉花棒,怎么也撑不住一个身子的分量。她扶着墙勉强站住了,下意识地捏住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瓶身有些凉,也有些滑――那是她手心的汗。她想掏出那个瓶子,可是手抖得太厉害,掏了几次也没掏成,倒被旁边钥匙链上的毛刺割伤了指头。她并不觉得疼,只看见一丝乌紫从指甲边缘上弥漫开来。她吮住了那个指头,舌头和口腔里泛起了一股几欲让她反胃的腥咸。那股腥咸像一根棒子猛然就把她砸醒了,她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用两根指头捏紧了那个流着血的指甲盖,缓缓地走出了电梯。

过道很高,很窄,也很昏暗,空气中隐隐飘着一丝猫狗的尿臊味。她知道有路灯,只是一时找不到开关,只好在电梯口上停了一会儿,等待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终于看清了斜对过的那个房门号。

704。

她一下子联想起那个数尾带着凶兆的谐音,忍不住冷冷一笑,朝着那扇门走过去。

她的指头刚触到门铃,门就开了。她猜想屋里的那个人一直趴在猫眼洞上看她,身上的汗毛突然就�成了针。

开门的是一个法国男人,头发花白了,脸色却依旧红润,身穿一件洗了多水的格子衬衫,腰杆笔直,肚腹上有一圈隐隐约约的赘肉。这是一个可以舒适地躺卧在四十岁到六十五岁年龄段的男人。“你是欧仁?”全力问。第二语言的路障极为适宜地掩藏住了她的惊讶――她设想中的欧仁有十个百个版本,但却没有一个版本与眼前的这个人相吻合。

男人回了一句话。这句话有点长,也有点绕,全力没听懂。男人看出了她的疑惑,便又重复了一次。这次全力一字不落地听懂了。“我不是,可是这里的确有一位欧仁。”

全力怔了一怔,才醒悟过来男人说的是中文。男人的中文犹如坑坑洼洼的山路,曲折却基本达意。“你认识欧仁?”他问。“认识,哦,不认识。”她说。 她的法文此时已彻彻底底地让位给了他的中文。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声仿佛是一面用最结实的牛皮制成的大鼓,轰隆轰隆地擂得她的耳朵嘤嗡作响。她感觉自己的嘴角松了一松,那是笑的前兆。她用牙齿紧紧咬住了嘴唇。他在等着缴获她的警戒,她不能让他得逞。“进来坐吧。”男人终于止住笑,把她让进了屋里。

屋不大,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有开了口的麦片盒子,留了几根薯条的塑料盘,喝了一半的咖啡杯子,随意翻在某一页上的时装杂志 …… 布沙发的靠背上倒挂着一件女式夹克衫,烂俗的桃红底上印着烂俗的大丽花,显然是匆匆换下来的,袖子堆成一坨缩在袖筒里,肩膀上有一个焦黑的洞眼,是烟头烧的。

全力朝沙发走去,脚抬到半空时突然停住了,因为她被茶几上摆着的一张照片勾住了眼睛。

照片里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赤脚站在一片沙滩上,手里捏着一顶墨西哥风格的草帽。少年的脸被正午的阳光洗得雪白,嘴角高高地挑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少年的微笑里有一根尖锐的刺,猝然扎进了全力的心。全力毫无防备地抽搐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捧住了心。她看见一股汁液从她的指缝里汩汩地流出来,流到破旧肮脏的地板上,像水,也像血。可是它既不是水,也不是血,比水浓些,又比血淡些。她知道那是她碎了的心。她想跪下去把那团东西一把一把地捧起来,塞回到胸腔里去,可是太烂太碎了,她凑不回来那颗心了。

谁也不用告诉她,就从那张照片上,她一眼就看出了刘年的基因。刘年那双夹杂着困惑神情的眼睛,刘年那个略略上翻的蒜头鼻,刘年那两片带着一丝与生俱来的乡气的厚嘴唇……出发时她对那个未知的欧仁的最坏想象,此刻终于无可更改地落到了实处。“我想,你找的,应该是他吧?”那个法国男人站在她身后说。“这个欧仁,是你的什么人?”全力问。“这个问题,一两句话肯定不够用,应该等苏菲回家,让她告诉你。你说呢,全力?”

全力猛地跳了起来,仿佛一脚踩上了一只老鼠。“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问。“因为苏菲一直在等你,等了好久了。”男人说。“谁是,苏菲?”

男人望着她,眼神渐渐变得复杂起来,似乎有些居高临下的宽恕,又似乎有些看穿了她小伎俩之后的愠怒。“你应该很清楚,苏菲是谁。”男人缓缓地说。“她在哪里,现在?”

男人指了指墙上的挂钟,说:“这个时间,她当然在上班。”

全力哼了一声,说:“她需要上班吗?”

话一出口,她就感到了热度,喉咙和舌头上有一股隐约的焦灼味。这其实只是半句话,还有半句被她吞回了肚腹,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不屑。

那吞回去的半截话是:“她这样的女人。”

男人叹了一口气,说:“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你那样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苏菲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不算坐快线倒地铁的时间。”

全力向男人要了纸笔,趴在桌子上写了一张字条。“这是我的电话,让她三天之内联系我,假如她不想我在公寓门口堵她的话。”

全力不等男人回话,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又折回来,问:“那个孩子呢?他在哪里?”“欧仁住校,周末才回家。”男人说。

砰的一声,门关了――是全力带上的。“三天,我给她三天。”

男人听见全力的声音风一样地从门缝底下挤了进来。

全力做了三天的准备,可是第二天中午,那个叫苏菲的女人就打来了电话,趁午休的空当,她约全力周日早上在蒙巴纳斯一家叫Le Select的咖啡馆见面。

女人的声音隔着一条电话线听起来疲惫而沙哑,声带和舌头仿佛都经过了粗号砂纸的打磨。还要过几天全力才会知道,打磨女人声带和舌头的那样东西不是砂纸,而是香烟。还要过更久一些,全力才会醒悟,女人的嗓子其实是女人的武器,女人用它来遮掩情绪,骗过警觉。女人的声音是一张盖在篮子上的陈年报纸,满是灰尘皱褶,脏旧得让人懒得花心思去猜度篮子里的内容。“一个人,你只能一个人来。”全力说。说完了才想起来这话其实该轮到那个女人说。

咖啡馆不大,毫不起眼地混杂在街上一家挨一家的餐馆酒吧之中,全力险些错过了门脸上的那块招牌。她站在街沿的那片风里收拾了一下心思,才慢慢地推门进去。裤兜里的那个瓶子微微地发着烫,那是她一路捏出来的热度。这几天她一直带着这个瓶子上路,她已经渐渐习惯了手心的这一握体积。暗夜里,在睡眠来临之前的那片狂野思绪中,她给这个瓶子设想过千种百种的用法,每一种都让她感到出了一身臭汗般的淋漓畅快。可惜这些狂野的想法见了光就死,白天一起床就变成了一张张满是窟窿六个指头也捡拾不起来的烂绵纸。

她知道她还在等着被人逼急。

隔着玻璃门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女人,从那件印着大丽花的烂俗桃红夹克衫上认出来的。女人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子上,丢给她一个瘦骨嶙峋的侧影。女人挑染成酒红色的头发在脑后松松地挽了一个髻子,上面插着一串廉价的塑料珠花。女人一只手在胡乱地翻着酒水单,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捏着一根烟,烟头上堆攒着长长的一坨灰。

她在女人对面坐下来,手依旧插在口袋里。女人抬起头来看见了她,身子轻轻一颤,烟灰落到了桌布上。她从女人眼里看出了一丝惊讶――这正是她期待的。

出门前全力认认真真地打扮了一番,今天身上穿的每一件物品,都是刘年从世界各地给她买来的名货,连胸罩和袜子,都是米兰出产的品牌。这些衣物在柜子里已经躺了好几年了,有的甚至连价格标签都还没来得及剪下。肌肤裹在这一片由昂贵缝制成的柔软里却感觉陌生,对着镜子的一刹那她几乎认不出自己了,这才知道名牌为何能活过一切乱世烽烟而长盛不衰的道理。最后一道程序是涂口红。当她把那管几乎原封未动的珊瑚色口红从那个贴着金色C.D. 标签的蓝套子里抽出来时,她突然感到了荒唐:刘年已经死了,她还需要证明什么?

可是,她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大姐,你好像,过得还好嘛。”女人说。

女人的声音听上去比电话里还要破损沙哑。女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丝,不,是一团,满不在乎的笑意,咧开的嘴里露出一口黄褐色的牙,牙龈上残留着一片昨晚刷牙时遗漏了的菜叶。全力就是从这团满不在乎的笑里猜出了女人的年纪的――这个女人应该起码比自己年轻二十岁。年轻有力气,扛得起世上一切最烂俗的东西。年轻不需要品味,品味还是后来的事,品味是专门留给那些没力气扛起烂俗的人的。

刘年要的,就是这份烂俗的年轻。

全力突然就泄了气。“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样子?衣衫不整,眼泪洗面?”全力疲惫地问。

女人没回答,女人只是急急地吸了一口烟,又急急地把那口烟吐了出去,仿佛喉咙口蹲着一只穷凶极恶的看门狗。“这家咖啡馆很有名,来过很多名人。海明威,毕加索,肯尼迪,常常来这里一块儿喝酒。”女人突然换了话题。“海明威在巴黎喝酒的时候,肯尼迪才刚刚学会走路。”全力冷冷地说。

全力的话里有一根粗刺,女人不是没觉得,女人只是不在意,女人顺手一拔,就把那根刺扔了。“这个是杜拉斯,梁家辉演的那部电影《情人》,就是她写的书。”女人指着墙上贴的一张剪报对全力说。剪报上有一个矮小干瘪的老太太,身边站着一位威猛年轻的男人。“这男的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比她小四十岁。”

女人的嗓音沙沙地穿过全力的耳朵,在耳膜上钩出一条条肉丝。“我不是来听你八卦的。”全力忍无可忍地打断了女人。“照过这张照片的第二年,她就死了,他一直给她端屎端尿 ……”

女人的话仿佛是一块从坡上往下滚的石头,怎么也刹不住步子。

砰的一声,女人跟前的那个水杯弹跳了起来,白桌布上溅上了几滴淡黄色的柠檬汁液。那是全力砸在桌子上的拳头。“行了。”全力说。

全力的话不再是刺,而是一根棒子,咚的一下把女人从自己的梦里敲醒。女人愣愣地看着全力,脸上的笑如挨了霜的花,渐渐地就败了。“我哪知道这些事?都是于勒告诉我的。于勒教历史,退休前。”女人嚅嚅地说。“怎么勾上的,这个于勒?也跟勾刘年那样?”全力把桌子上那只攥得紧紧的拳头,慢慢放回了口袋里。

女人不接应,依旧一口接一口地抽着手里的那根烟。那烟短到几乎烫手的时候,她才猛然往水杯里一扔。哧的一声,淡黄色的柠檬水里游出了一条褐色的虫子,空气里弥漫开一丝焦糊味。“我就是个婊子,随你怎么想。”女人说。

全力怔了一怔。她口袋里的那只拳头从来也没松开过,她把一身的劲都攒在了这只拳头上,就是为了对付女人的牌坊。这一路上她把女人可能编造的各种牌坊都设想过了,她唯独没想到的是:女人根本就没有牌坊。她铆足了力气想打一场痛快淋漓的架,临上阵才发现压根没有敌手,她冷不防扑了一个空。

女人掏出一根新烟,打火机不肯听她的使唤,咔嚓咔嚓地干嚎了好几声,才终于点着了火。“来一根?”女人把烟盒推到了全力跟前。

那是一盒带过滤嘴的摩尔女烟,身材修长,褐色的纸上印着隐隐约约的花纹。这样精致的烟捏在这个女人手里简直有暴殄天物之嫌。这样的女人顶多只配抽廉价雪茄。全力想。“来一口,你就放松了。刘,刘哥就说你绷得太紧。”女人说。

女人本来是想说“刘年”的,可是话走到喉咙口,就自作主张变成了“刘哥”。喉舌跟脚一样,总喜欢挑熟路走。那一声“刘哥”里有一丝遮掩不住的轻佻,不是刻意,只是出于惯性。“不许你,提他。”全力说。

她听出了自己声音里的无力――“刘哥”这两个字抽走了她的精神气血。“哥”是一个噎了她大半辈子的称谓,而眼前这个女人毫不费力的像吹肥皂泡似地就把它吹出了唇舌。当年刘年第一次到家里来的时候,见着母亲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姨,见到她顺口就叫了一声姐,后来他才知道其实她比他小。那一声“姐”一叫就是三四十年,一下子就把他们的关系固定在一个模式上。等到她觉察出这个模式的不舒适时,他和她都没有力气再去改变了。“为什么?”女人轻轻地扬了扬眉毛,“大姐你千里万里来到巴黎,不就是要说说刘哥的事吗?问吧,你想知道什么?”

全力从女人的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手颤得厉害,几乎撕破了包装纸。全力从来没有抽过烟,可是她身边都是烟枪。小时候是父亲,长大后是刘年,再后来是思源,她是在烟熏火燎的环境里出生长大又慢慢变老的。她用不着学,她早就看会了。她伸过手去向女人要打火机,女人没给,却凑过身子用自己的烟头点着了她的烟。两个人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吞云吐雾,定定地看着天花板,仿佛那上头刻着些旁人看不懂的咒语。“刘年一年给你多少钱?”半晌,全力才问。“大姐你又不缺钱,问这个有意思吗?”女人耸了耸肩说。“有意思。我就是想知道,刘年是怎么养他的婊子的。”全力咬牙切齿地说。

女人咕地笑了一声,说:“大姐你不了解刘哥吗?刘哥是生意人,刘哥从不做吃亏的事。刘哥不养婊子,只养儿子。刘哥的婊子一天要车几十件衣服,车到指头和针头都分不清楚。”

女人把几根被香烟熏得蜡黄的手指伸到全力眼前,全力看见了指头上的黑点――那是针扎破之后结的痂。

活该。全力暗想。“你知不知道刘年成立了一个公司,等欧仁十八岁时,可以得到这家公司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全力问。

女人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你知道百分之七十五是个什么数吗?”

女人摇头,说大姐你还是不明白,刘哥不养婊子,只养儿子。多少钱也是欧仁的,和我没什么关系。“没关系你还做什么婊子?”全力冷冷一笑。

女人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说我只有一个休息天,你要是不问别的事,我就回家了。“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剩下那百分之二十五归谁,欧仁十八岁的时候?”全力拦住了女人。

女人站起来,在桌子上扔下一张纸票,说要不我带你去看一个地方吧,刘哥最爱去的。

全力想说我不去,可是全力的腿脚却没听她脑子指挥,自作主张地随着女人走出了咖啡馆。在街口等红灯的空隙里,全力问了一句话。其实话溜到舌尖她就后悔了,可话走到那个地步就有了自己的冲劲,她想拽也拽不住了。“刘年,还跟你讲过我什么?”

她知道她在这个女人面前又矮了一截。

苏菲在墓区间的小径上蛇似的穿行,路熟得如同是自家的后院,全力一路小跑着才勉强跟得上她的步子。“刘哥每趟来,都要看这个人。”苏菲在路边的一块墓碑前停了下来。

其实,把这东西叫作碑实在有些夸张。严格地说,这也就是一块石头而已――一块既是墓也是碑的石头。石头丝毫不起眼,藏在两棵松柏中间,小得稍微一眨眼睛就要错过。石头上长满了暗褐色的寿斑――那是风雨侵蚀过的痕迹。朝路边的那面雕凿着两行字,凹陷处嵌了些青苔和鸟屎,全力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看清楚:

EUGENE POTTIER

1816-1887“这是个什么人?”全力问。“欧仁・鲍狄埃。”苏菲说。

全力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她的脑子一下子伸出无数把铁耙子,飞快地刨着记忆表层的浮土,可是没用,她一无所获。“《国际歌》,你不知道?《国际歌》的歌词就是他写的。”苏菲提醒道。

浮土纷纷扬扬地飞散开来,全力终于看到了埋在记忆最底层的那条根须。一串音符如游丝,若隐若现地从她的脑子里穿过。太久太久了,恍若隔世,唱那首歌的年代里,她的生活还是一张白纸。不,她的生活从来也不是一张白纸,只不过那时候,她生活的那张纸上还没有沾上那么多的污迹。“刘年为什么要来看他,这个欧仁?”全力问。

苏菲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仿佛在全力的话里找见了一条虫子。“大姐你不知道刘哥最崇拜的就是这个欧仁?”

苏菲说这话时脸上带着一丝接近于天真的神情,全力却像挨了一棍子似的怔住了。她不能点头也不能摇头,她不能接应这个话头――一接应就露了她的短。“刘哥第一次来,找了半天也没找着这个墓地,后来还是于勒告诉他的。”“你敢把你的恩客介绍给你的丈夫?”全力问。

全力知道此刻她若有镜子,一定能照见那股从舌头流过牙齿的嫉恨的墨汁。其实这个女人除了年轻,身上再也没有一丝值得她嫉恨之处。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这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让自己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发现这个女人。刘年色胆再大,也跨不过那道圈了他一辈子的沟坎,那道沟坎的名字叫良心。假如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洛杉矶、温哥华、悉尼,还有别的婊子成群结队的地方,她兴许还不至于这么动气,可是刘年偏偏把他的婊子送到了巴黎。她可以忍得下婊子,也可以忍得下巴黎,但她无论如何也忍不下住着刘年婊子的巴黎。

苏菲用指尖剔着牙花,那片菜叶从她的指甲缝里弹出去,在空中飞出一道轻盈的弧线,最后坠落在两块石板的缝隙间。“于勒不是我丈夫。”她说。

全力“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婊子没有丈夫。

苏菲没说话。苏菲蹲下身去,抽下头发里的一个卡子,剔着墓碑铭文凹陷处的青苔,一下,又一下,狠狠的。全力知道她的话里有两个字终于刺穿了女人盔甲般硬实的脸皮,那两个字是“丈夫”。这一天里她已经打出了无数拳,每一拳都落在了棉花上。只有这一拳让她感到了疼――她知道她打到了实处。“只要我哼一声,于勒随时可以和我结婚。”女人终于找着了一句话。“可惜刘年不肯。刘年怎么能让他的儿子,认这么个老混混当爹?”

用不着看女人的表情,全力就知道她又打出了一记实实在在的好拳。“为了讨他欢心,你就给他的儿子也取了个洋名叫欧仁?”全力在“他的”两个字上,坠上了格外的重量。“我儿子在中国出生登记的名字,就叫欧仁,这是刘哥取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觉得胸口一阵闷堵,呼吸有些艰难。苏菲接过了她的拳头,忍下了疼,然后再把她的拳头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了她。她突然醒悟过来这个女人除了年轻之外,还拥有一样她到死也不会有的东西:儿子。她觉出了剧痛,却不能吭声,因为堵在她胸口的,是她自己的拳头。“于勒说欧仁・鲍狄埃很穷,死了连墓地也买不起,后来是一群跟他一样的穷弟兄给他下了葬,做了这个东西。”苏菲指着坟盖上的墓饰说。

所谓的墓饰,其实也只是一块石头――一块被雕凿成一本书样式的石头。书摊开着,左页右页都刻满了字,除了名字和日期,全力什么也看不懂。全力只见除了生卒日期之外,左页的下角还标着一个日期“1905”,便猜想那是立碑的日期。心里悄悄地算了一下,那是他死后的第十八个年头。也就是说,这个叫欧仁・鲍狄埃的老头,在一座什么也没有的白墓里躺了整整十八年,才等来了这一块寒酸的墓饰。而就在这十八年里,他的歌被翻译成了无数种文字,在无数人的舌头上雷一样地滚过。“于勒说右边的这一页上,刻的是欧仁写的诗的题目,最后那一行是《国际歌》里的词:‘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苏菲说。“你只是穷怕了,刘年。”全力喃喃自语。

话一出口她就吃了一惊:这原本是她藏在肚子里的私房话,她没想讲给苏菲听。她非但没想讲给苏菲听,她甚至也没想讲给刘年听。刘年走了,她才知道刘年的身体不是她一个人的,刘年的钱也不是。刘年真正留给她一个人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女儿思源,还有一样就是关于贫穷的记忆。“两双他,天生就可怜穷人。”苏菲说。苏菲说这话的时候,嗓子有一条裂缝。苏菲的嗓子从来就是坑坑洼洼的,全力并没有在意。引起全力注意的,是苏菲那两排用油膏涂抹得极为夸张的睫毛上,那几颗闪闪发亮的东西 。那是眼泪。“两双?两双是谁?”全力问。

苏菲定定地看了全力一眼。“大姐你不知道刘哥小时候的名字叫两双?后来参加工作了,才改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的膝盖软了一下,身不由己地靠在树干上。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他就叫刘年,她从来不知道他曾有过别的名字。他们认识快四十年了,他和她做了三十年的夫妻,他竟没有把他叫刘年以前的那段历史交给她保管――他宁愿把它交给一个婊子。她错了,她不仅不独占他的现在,她也不独占他的过去。他把他生命的一头一尾都给了一个别人,却只给她留下了索然无味的中间。

刘年两眼一闭,到底带走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秘密?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低矮了下来,天穹从苍白到璀璨,仿佛只经过了一瞬间。阳光从茂密的松针之间遍体鳞伤地挤进来,在欧仁墓顶那本爬满青苔的石书上,留下一团形迹可疑的猩红印记。“他得病之后,你们见过吗?”全力颤颤地问。

苏菲顿了一顿,说大姐你真没认出我来?你不记得那天在病房里的事了?

全力茫然地摇了摇头。“那天刘哥,打翻了一个,热水瓶 ……”苏菲犹犹豫豫地说。

全力的脑子唰地散成了一地的碎碴。那些碎碴在����地四下爬动着,寻找着自己的路。渐渐的,飞尘落定了,每一片碎碴都找到了契合自己的那块地盘,模糊的记忆就凸显成一幅完整清晰的图,所有的细节都有了意义――她终于想明白了几个月前那出在她眼皮底下上演的戏。“第二天我想让欧仁一个人找个借口进病房,谁知刘哥头天下午就走了。刘哥没赶上啊,他没赶上看欧仁一眼 ……”

全力听见空气里有些嘤嘤嗡嗡的声响,像雷雨前蜻蜓惶乱的翅膀,也像花丛中蜜蜂迷了路时的求救――那是苏菲在哭。苏菲哭的样子跟她的笑容一样烂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眉目蹙成一团找不到头的乱线。苏菲的哭声一下一下地磨着全力的耳朵,不是痛,只是闹心。全力很想大喝一声别哭了,可是她发现自己像剔了筋骨似的软绵,她没有力气开口。

那天,在拉雪兹公墓第九十五墓区,当两个女人乌眼鸡似的对峙着的时候,我开始紧张,我的身体冒出细细的虚汗。我预感到时机到了,我主人赋予我的使命,极有可能会在那一刻里实施,并且结束――我知道这项使命一旦开始,就同时意味着终结。我的主人将手伸进裤兜里,紧紧抓住了我,疼得我呻吟了一声。这不是第一次,这几天她一直在重复这个动作。可是从她手掌的温度和握住我的力气里,我断定这次和前几次有所不同。

这次她应该下了决心。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她把我掏出裤兜重见天日,可是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几秒钟后,她再一次松开了我。她抓住口袋里的另外一样东西,把它递给了站在她跟前的那个淌了一脸脏泪的女人。

那是一张揉成皱巴巴一团的手纸。

其实,他跟照片里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从照片搬到地上的过程中,他捡了一些东西,也丢了一些东西。

全力遥遥地望着他,心想。

捡的那样东西是活力。他是一群孩子里跑得最快的,他拿脚运球的样子,仿佛球和他的脚中间连着一根弹力很足的线,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远,一会儿近,却始终撕扯不断。

那么,丢的又是什么呢?她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他丢的那样东西是蠢气。

照相机长着最毒的眼睛最刁蛮的手指,镜头能一下子把人骨子里埋得最深的那根筋挑到表面,轻轻一按,成为定格。所以照片里的他就有了那股子带着基因密码的蠢气。

那是静止的时候。

他跑动起来时,就有了速度。速度模糊了视力,速度遮掩了静止时才会浮上表面的东西。

他在上海长到四岁,才去了法国。那四年里她和他本该有千次万次的机会相遇,比如他坐在婴儿车里到公园晒太阳的时候,再比如他被带到医院做体检的时候,再比如他跟着大人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可是没有,她一次也没见过他。不过即使见到了,她也不会知道他是谁。她意识到他的存在,已经是他出生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也许源源早就知道了他的存在,也许父亲也是。也许所有的人都是,唯独除了她自己。真相是一件厚实的棉袄,把她舒舒服服地裹在了里边。她离真相最近,所以她离真相也最远。

天暗下去了,风乘虚而入。在有些国度里,夏和秋的交接,往往是在一场雨一阵风里完成的。可是这些孩子并不知道,这些玩得很疯的孩子,他们还不知道秋天已经咬上了他们的脚后跟。

他浑身是汗,头发在额头蜷成一个个湿卷子,汗迹在那件灰色T恤衫的脊背上洇出两片大叶子。他混在那群洋孩子里,如鱼得水。若不是他的肤色,几乎没有人能辨认出他是个外来种。他开始长了,却远还没有长好,绷得紧紧的腿肚子上已经有了第一丝关于肌肉的联想,却依旧还是瘦骨伶仃,有些像刘年第一次上她家来时的模样。

刘年第一次来她家的时候,比这个孩子大不了多少。刘年那天坐在饭桌上的神情,拘谨得仿佛通身都绑着绳子,他害怕身上哪个部位挪错了位置,天就会塌下来在他头顶砸个粉碎。

不,这个踢球的孩子,绝对不是当年的那个刘年。这个孩子手指尖上有风,脚趾上也有。他头发梢上生着风,嘴角鼻梁上生着风,肩膀膝盖上生着风,身上脸上每一个突出的部位都生着风。那风替他嗖嗖地开着路,所向披靡。

要是他知道六年之后,当他长到十八岁时,他将成为一份亿万资产的主人,他还会那样放肆那样快活吗?她暗想。

他们,这群孩子,终于停了下来。他们已经踢得太久太久,她的眼睛一路追着他,追得几乎有些眩晕。他从同伴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停止了运转的球,随手一扔。球砸在她身边的一棵树干上,发出一声西瓜爆裂似的巨响。她吓了一跳。

他跑过来,捡起落到地上的球,对她抱歉地笑了一笑,牙齿上的金属箍亮得晃眼。他离她如此的近,她甚至看清了他T恤衫上洗得脱了线的袖口。六年,六年以后,他将成为财富的囚徒。那个日子在步步逼近,她甚至听见了镣铐砸在地上的狰狞脚步声。可是他不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被蒙在一个大气泡里,他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个气泡。

能捅破那个气泡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

她的心脏刹那间停止了跳动。她扶着树干站住了,颤颤地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

可是他已经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渐行渐远,化成了街上的一粒粉尘。

她知道她错过了最后一个认识刘年的机会。

她觉得嘴里有一丝古怪的腥咸,过了一会儿才知道,那是牙齿在嘴唇上咬出来的血。

我就是在那个傍晚离开了我的女主人的。

不,我应该说,是我的女主人离开了我。

我在学校操场边上的草丛里孤孤单单地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才被一个清道夫发现。

清道夫捡起我,对我端庄敦厚的外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他对我的兴趣并没有停止在表面,就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兴致不会停止在衣着上一样。他拧开我的帽子,凑过鼻子去闻了一闻,却被里边的那股馊味熏得几乎背过气去。他立刻把我严严实实地封了回去,我注意到他拧盖子的手在轻轻颤抖。清道夫在成为清道夫之前,曾在一家化工实验室里洗过瓶子,所以他凭着气味就知道了我肚腹里的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是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听说了这种液体的名字。“工业用硫酸。”他喃喃自语道。  第三章 麻雀物语 (1958-1969)

我是一只麻雀。

不,确切地说,我曾经是一只麻雀。

我是一只世界上活得最久的麻雀。

麻雀的寿命很短,活个两三年算是正常,活个五六年算是寿星,活个七八年就是大大地赚了一把。而我,却活了整整十一年。有一本国际权威级的鸟类杂志,把我列为世界纪录。至今我的纪录还没有被任何一只麻雀打破,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我之所以能活这么久,可能跟我小时候的厄运有关。人类有一句流传得很广的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其实这话运用到鸟类身上也同样适宜。我幼年时所遭遇的事,已经把我的眼睛磨成了铁砂,后来在人世间见到的所有疼痛和劫难,都被眼睛挡在外边,再也进不了我的心。所以我的同伴们都早早死了,我却安然无恙地活过了天年。

我是在被孵出蛋壳的第十五天里和我的全家失散的。我至今依旧记得那个早晨发生的事,清晰到每一个细节。最近有一个叫龙应台的女作家,在一本《大江大海1949》的书里,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世界上所有的暂别,如果碰到乱世,就是永别。”她说的似乎就是那天的情景。

那天早晨树林子里格外静谧,几乎听不见任何一丝树叶和鸟翅的翻动声。等我长大些,有了足够的阅历之后才会懂得:那其实是大难来临的先兆。爸爸在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和人类相似,麻雀的世界里妻子和孩子只是雄鸟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妈妈刚醒,正在梳理羽毛准备出门寻食。那阵子妈妈时不时地会从同伴那里听到不祥的风声,可是妈妈不能守在家里,乱世也无法卸下一个母亲肩上的担子。

妈妈似乎闻到了空气里的隐约杀气,她刚飞出去又折了回来,用她的喙亲了亲我们六个兄弟姐妹,说今天谁也不许出门,都在家里等我。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妈妈那天看我们的眼神,还有她喙上的那一抹胭脂――那是漫山遍野的红果在她唇上染下的印记。后来我就是凭着这抹印记辨认出她来的,那时她正被穿在一根细竹竿上,和成百上千只死麻雀一起,放在一辆破旧的板车上展览。

我们在窝里等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两个。我们那时刚刚学飞,翅膀还软,却对外边的世界有着无限的好奇。我们终于失去了耐心。大哥是第一个违背妈妈的叮嘱飞出去的,而我是最后一个,不是因为我比他们听话,而是因为我比他们胆小――我是一窝里最小的那一只。

正当我把脑袋搭在窝沿上,犹豫着要不要跟哥哥姐姐出行的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一声哨子。这几天山上时不时会有哨子声,但是这一声和那些有所不同。这一声很粗蛮又很尖厉,像是一把带着锋刃的大刀,把山林的静谧掏出了一个大大的洞。我听出来那是一只特大号的铁皮哨响,吹哨的是一个魁梧的男人――小孩不会有那样宽厚的肺气;而且,那人就在离我栖身的这棵树不远之处。

哨声终于停了,可是林子却没有安静下来,因为一阵巨大的声音攀在哨子的尾巴上响了起来,把林子层层叠叠地包裹住了。那是一些搅和在一起的敲击声,有铜锣、铁桶、锅盖、脸盆、痰盂、铝饭盒、茶缸,甚至还有搪瓷碟子。几十件?几百件?我已经无法分辨。那些声响里头最蛮不讲理的当属铜锣,它毫不谦让地第一个爬进了耳朵,把耳道堵住。可是它再强壮,也有疏漏的时候,于是那些桶啊锅啊盆啊盏啊就个挨个地钻进来,挤满了铜锣留下的每一个细小空隙。耳朵喘不过气来,抽搐了几下,就昏了过去。

耳朵是雀子的灯,灯一灭,脑子就晕头转向了。我浑浑噩噩地飞出了窝巢,一下子就撞在了我二姐身上。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已经不认得我了。鲜亮的太阳不知怎么的说没就一下子没了,林子一片昏暗。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那蒙住日头的,不是云,而是鸟――黑压压一片的鸟。上面飞着的,是长着大翅膀的鸟儿,比如苍鹰、大雁、野鸽子;底下转着圈乱窜的,是短腿短翅的鸟儿,比如我们这样的雀子。我从来不知道,在我们这个貌似安宁的林子里,竟隐藏着这么多长着羽翼的生灵。

过了一会儿,天仿佛裂了一条缝,林子稍微亮了一些,那些长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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