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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16: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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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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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心语

青春心语试读:

内容提要

阳光可使每一颗心保持着青春,不枯竭。年龄绝不是青春唯一的标志,只有那些充满了理想和热爱的心灵才真正懂得青春的意义。

倾生仰望

我生在那个最能激发人类灵感,靠老天爷脸色吃饭的乡下。但童年是快乐的,春天的风沙大,一宿就能把门前的杨树上的枝杈子几乎全刮下来,很肥硕地躺在地上。第二天早上我惊喜地捡起来,抱回屋去,娘会有两三顿饭不愁柴烧。那时第一爱帮妈妈做点什么,第二爱书:爱读,爱写。记得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当堂念了我的一篇文学后,我高兴的大半夜没睡着觉。

94年考入一家中等院校,通知书上却写的别人名字,我没有见那通知书。整个假期我都坐在村口伸长了脖子想象它应该是如豆的枯红,因为,我无法忘记在那之前,斑驳陆离的灯光下,有一个女孩,挥汗如雨。

第二天,同样的时节,市里一家很有名气的技术学校招收了我,破格录取的。上路前,娘杀了家里唯一值钱的花麻色鸭子,她泪眼蒙胧,我知道,家里的庄稼遭了罕见的霜灾,可怜的爹妈已无力支付我昂贵的学费了。我那么热烈地渴望读书,写文章,怎会就此放弃读书呢?

我拎着一个灵魂的口袋上路了,口袋里只有两种货,一种是眼泪,一种是汗珠。

在学校里,我写稿所得稿费与庞大的开销相比显得那么可怜,只能杯水车薪。兜里的钱越来越少,我无限地焦虑不安,但又不敢回家,我怕看见娘那满是忧伤满是窘迫的目光。

太阳还很高,我无目的地徘徊在大街上,提着笔。在寻找一份诗一份凄凉的感觉,寻找一份诗一般苦兮兮的感觉。在一栋印着红十字的浅白色的楼前,我停住了,不管情愿与否,现在我只有必须走去,做什么,卖血。

在二楼验血室里,多静静地挽起臂,伸给那个胖胖的护士姨,眼睁睁地看着她把一根银白色的长针深深地刺进我的臂胳,一种如悲如泣圣尘漂渺的依恋生命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升腾……

胖胖的护士姨取完血样离去了,叫我等着结果。

我头靠椅背,无力地闭上眼睛,想象不久的那一刻,那根游蛇般的长针一次攀附于我的右臂,贪婴地、吮吸我的血液,一滴、两滴……

门开了,胖胖的护士拿着化验单走进来了。“一切正常,姑娘。”我点点头。“因你的血型是AB型,不能贮存,得现有现取。”

这可不是我希望听到的,我的脸慢慢地变白了。“你叫什么名字,住址在哪,告诉我,到有需要AB型血的患者打电话给你。”她仿佛很同情我。我顿觉一种感动扑面而来,快速地告诉她,“吴诗,市技校计算机班。”胖胖的护士姨在本子上记着,“吴诗”好文雅的名字,是真名字吗?她不写了,看着我。“我……”我哑然了,告诉她我的名名字让全校师生知道我在医院卖血?胖胖的护士姨仿佛看我的心事,“噢,别怕的,就说我找你别的事。”

永远也忘不了那次去医院,路上人很挤,我不得不绷紧神经调好车把在人与人的之间的艰难地挤着。早上只吃一个馒头,为了节省开支,已有很长时间控制自己的饭量了。你知道什么是挨饿的滋味吗?难以忍耐的空虚,无力,想哭无泪,想笑无力。

到了,我慢慢地把车子支在楼底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感觉很累。蓦地,一缕缕扑鼻的油香迎而袭来,抬眼望去,一个系着蓝格围裙的姑娘正猫腰翻馅饼,我使劲地抽抽鼻子,一颗大大的泪珠淌了下来,我不能在这里久站,担心自己经不住诱惑。

取血的在二楼,我斜倚着栏杆,缓缓地拾级而上。“吴海华,你来晚了。”说话的正是那个胖胖护士姨,“这需要输血的患者急病号,他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血液,等你半晌还不到,我们只好又找一了位,看,站在楼梯口的那位就是。”我不敢看那个卖血的人,担心他和我一样的贫穷而苍白。

我不知道自己是怀着一份什么样的心情回到学校。好久没有动笔写点什么了,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我运笔如飞。写作真是生命里最好的东西,它能把你的灵魂带到很高的一个境界,并且帮你忘记饥饿,我不得不承认,对这种东西,我会倾生仰望。《红山晚报》的白雪冰编辑看了我写的文章,前后三次到我所就读的学校,找到我,于是,《她用热血浇灌文学之梦》的人物通讯便在96年元3月日《红山晚报》登出了。在以后的一个日子里,一个同学告诉我:“吴海华,你爸爸来校找你了。”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家里的爹娘一定惦记我,他们很想我,是不?我兴奋的泪花晶莹,三步并做两步冲出教学楼。那个老头穿着很破,很老。很像我的爸爸,但他却决对不是。老人给了我一个纸包,说:“孩子,要保重身体呀,天冷,多穿点。”老人没有告诉我他姓什么,转身走了。纸包里裹着60元钱。

让我更加感动的是现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林西镇委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王洪刚,这位来自大连金州区的好人,他在给我的来信中说:“我的少年也很苦,我知道在逆境中拼搏的艰难,挺过去你将会前途无量,受不过则一事无成,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每一月从我的工资里取出100元钱,做你的生活费,直到你毕业。”他还在信上说,“我也在写,到目前为已经发表了一百多万字的小说,散文及纪实文学。”接下来,他又不远数百里,冒着刺骨的严寒风尘仆仆的地从林西县赶到市里来看我。把他那份熟的烫手的爱心、那份扶植文学后人的热心,无私地献给赤峰姑娘——吴海华。就在那一天,我读到男子汉代表作《燃烧的不是火》,也就在那一天,我明白了人生只要有这一杯苦酒蜇底,以后有再苦的酒,也能能喝,再难的路,咱都能走。

正像白雪冰编辑说的那样,汗水换来的总是欣慰的。两年来,校党委授于我:突出贡献奖,这是建校以来给学生第一次最高的荣誉。作品《弹奏出时代的旋律》在全国第二届作文大赛中取得了优秀奖,《香江》获97年香港回归三株赋新杯有将征文三等奖。短诗《思念》获建行杯有长征文二等奖,又被评为市《红山晚报》《赤峰青年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

为了生命深处那至高至纯的信仰。毕业我来到文化繁荣的家沈城,在辽宁省丽景的业管理公司找了份差事做,手里仍然仅仅提着个袋子,里边只装两种东西:一种是倔强,一种是汗珠……

活着真好

我们握拳而来,撒手而去,从你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刻开始,你便一样一样的收集,不管你是未曾满足也好,或早已倦怠也好。到了一定的时候,你便又开始一件一件的疏散,到最后只剩老妻子(我老公)老狗老酒,这便是你清清白白的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经历一生,人到老年常有悔恨,有人说他当年叱咤风云,经手公款成万成亿,可从未贪污,以致老来受穷。还有的老人后悔他以前做的好事太多,对社会贡献太大,随着他的后半生的社会风气每况愈下,于是他认为社会辜负了他,甚至欺骗了他,心理开始发生极大的转变,竟想在有限的余生做些坏事来平稀一下,结果往往由一个大好变成一个社会公害。

这也罢了,人到老年,不免对自己一生的某些缺憾而感后悔,更可悲的是那些一生都在埋怨,都老叹息自己活着,认为自己来到这个世上是个错误。其实活着是我们的幸运。“让每人在太阳底下都有一个位置。”罗曼·罗兰大概是出于一种人道,或许是为了鼓励大家好好地往下活,从这句话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他的宽容和仁慈,无论你是一个落魄者还是一个成功者。也许罗曼·罗兰说得每一句话都脱离不了他诗人的韵味,对老百姓来说也许还不大好懂。小时候常听村上的一些老者这样说:猪崽脑上顶三斗糠,人啊,各有各的活法。

其实是一个理儿。帝王将相,达官贵人有自己的活法,贩夫下卒,普通百姓也有自己的活法。坐桑塔纳巡视四方自然十分风光,骑着牛在阡陌小路亦有自己的潇洒。你饮你的人头马,我喝我的二锅头,喝醉了的感觉都一样。其实只因这世上的事物千姿百态,人亦分三六九等这世界才显得五彩宾纷,活着就是一种幸运,你又何必报怨你的身份。当然每个人都要想法来找点优越,找一点可支撑自己往下活的良好感觉,要不然的话,这世上的阳光都让伟人、名人占去了,我们蹲在他们的身背后,看不到阳光,看不到远方的风景,时间一长,非让人寻短见不可,我们说既然活着就不可苟且偷生。笔者有位好友,体胖矮小,面赛东施(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头,可为了真切,她会原谅笔者的),她自知形淫,但并没有抱怨也没有丧气,而是使之转化为动力,潜心专研美容,她立志要尽力把自己的周围变得美些。几年的努力终于让她梦想成真了,不小的美容店整天生意兴隆,男男女女,络绎不绝,这使得她再也不因自己的貌丑而气短。

我们身边的相当人士常因寻不到一点“良好感觉”而抱怨自己活着是个错误,其实用心来找一找,这个“好感觉”就在你的身边,那时你就会暗自偷乐:活着真好。

爱情与婚姻

爱情与婚姻其实是个不可分的整体,说白了就是男女之间最真实的东西。

男女间的感情是微妙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中的男女陶醉在诗情画意的幻想中,只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雾里看花,隔着一层朦胧神秘的美感。婚后才发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原来是个笨牛,曾经令人拜倒迷你裙下的她也不是什么蒙娜丽沙的化身。婚姻的美满幸福不是天赐的,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培养,对方的缺点要容忍,自己的个性要改进,相互切磋琢磨,像两个多角石头碰在一起,越磨越圆,才能渐趋圆满。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应该说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婚姻前的爱情可以是互相的,其实婚前多交几个异性朋友,可以比较选择,原是合情合理的事。年轻时,在感情的汪洋中漂流探险,寻找理想的对象,留了一些浪漫的回忆,也是人生旅途中的韵事。一旦结了婚,说得收住感情的帆,准备驶入爱的避风港,过风平浪静的生活。婚前的爱情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婚后的爱情是独占的、专一的。为了避免无谓的风波,必须把稳感情的舵,当心情海里的暗礁,纵然沿途有多少迷人的旖旎风光,也只能远眺欣赏,不可涉足其间,流连忘返,迷失方向。

还有人说:男女因误解而结婚,因了解而离婚。又有人说: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

实在是耐人寻味的问题,果真因了解而离婚,宁可不了解,只管爱就好了。新婚燕尔,卿卿我我,偶尔闹点小意见,也只是一阵感情的涟漪荡漾而已,立刻雨过天晴,互相道歉,反而增加情趣。不久,孩子降临,忙得没有闲情逸致闹风波,之后夫妻间的感情会更加牢固,哪有心情去搞离婚呢。

有人说青年的恋爱是爱情的春天,那壮年应该是婚姻的夏天,多彩多姿。这个时期的人生,就像棋局的中盘,千变万化,风起云涌,异军突起,成败得失,难以预料。现在的社会男女大都婚后有职业,女人走出厨房,接触社会群相,对于男女间的感情也有了新的理解,对于先生的应酬交际也不必多疑多问,男人对太太当然也是百分之百的放心。成功的婚姻基于互相敬爱和信任,更有赖于双方自重自爱的修养。

人到中年,爱情与婚姻已基本稳定,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不加约束,也有可能节外生枝,无端起风波,触上感情的暗礁。

夫妻双方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看法,往往会有出入。女人以为婚姻得用爱情来滋润,男人则认为爱情要以婚姻为目的。其实任何时候都要把两者结合起来才对,爱情和婚姻都是人生旅途中男女心灵的结合,只不过没有爱情的婚姻两颗心就不会长久的结合,没有婚姻的爱情只两颗只会相碰或着偶尔的结合。应该说爱情浓似酒,婚姻淡如茶,好酒芳醇醉人,好茶清香解渴。

当夕阳无限好,白头偕老时,茶香酒味都已尝尽透彻,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有相顾莞尔,笑而不答的哲学意味了。

有一位北方女孩

每一个风雨黄昏,有那么一个人,总会一如既往地给我寄来一纸问候和祝福。我习惯了看那质朴温馨的语言。

那是一个女孩,一个我相识但从未见过面的北方女孩。去年当我几首小诗发表之后,便收到了她的来信,从此南北两方的情在飞翔的鸿雁中厚积。那第一封信是在一个雨季的黄昏收到的。看了她的信和她寄给的小诗,一种流浪已久渴望回归的感觉涌上心头,我的思绪便纷纷扬扬落在北方圣洁的湖畔。

我给她真诚地回了信。告诉她南方的雨是如何纯净,南方的山是如何秀气,南方的河是如何温柔,南方的星是如何美丽,还一并告诉她我创作的艰难经历。

不久,就接到了她的回信。

于是知道了在寒冷的地方,一座小城给她许多美好纯真的梦。后来渐大,她喜欢默默伫立在大雪中眺望南方,痴痴地梦想南方水草和南方人的好客和温存。她还说她喜欢南方的人,才华横溢,洒脱而真诚。她告诉我她第一次给陌生的南方同龄人写信,心随着信被永久地留在了一尘不染的南方。

我感动在她的一片纯情里。那北方的严寒,北方的大雪,北方的冰清玉洁的女孩,这一切,于我都是不曾有过的新鲜。

我们开始纺织南方和北方遥远的故事:发誓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们同时考上某所大学,在校门相见。相约着我带一片江南的叶,她带一捧北方的雪。

不知道我们自己有多幼稚,只觉得幻想浪漫如一个美丽的传说,完整如一个艳艳的光环。两人都沉醉在美丽的憧憬里。

我们就这样任书信南来北往,少年的心如一泓湖水,彼此都透明纯净,对未来充满勇气。她寄给我的诗,我把它抄录10遍,早已熟记于心中。

我寄给的她的诗,她说已把它埋的在北方的大雪中,无论它是否萌芽,她都已铭刻心中。我热切向往北方,向往北方的天空辽阔深远。不管她是否永远如初的纯洁,我都要带上心的祈祷,去寻打那一片属于北方的雪原。南方的星和月也让她感动,南方的风雨也被她牵念。南方的少年,已在忧伤之后踏上了更高更远的征程——为了北方一个女孩的期盼。

我和我的军人朋友

我的故事并不浪漫。与大学校园里倩女俊男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相比,我的恋情更多了一份现实、庄重与责任。明,是我的故事的主题曲。

与明的相识是通过朋友雪介绍的。明是一位中尉军官,从陆军指挥院校毕业后在坦克部队工作已近两年了。雪刚踏上工作岗位时进行军训,明正是她的军训教官。也不知是明的豁达、幽默和风趣,还是明出色过硬的队例、战术表演打动了众多女大学生的心,丘比特箭频频射向了明。军训归来,雪迫不及待地把明介绍给我,因为雪知道,我从小便有一个绿色的梦,至今不变。

一开始,同明的交往是平淡的。明很欣赏我的文采,认为我很有素养。可我,对于被众多已走上工作岗位的女大学生包围的明,总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和本能的排斥。尤其是明的第一封信,除了对结识我深感荣幸的“首先”和“其次”两条理由外,便没有其它的内容,使我觉得他是在敷衍。于是,以后的两个多月,我和明没了音讯。直至元旦前夕,明寄来了一张贺卡,上面仅有八个字的祝福:“元旦快乐,万事如意”。那天正值母亲去世百天祭日(年仅41岁的母亲由于尿毒症不幸逝世),曾经深恋的男孩又离我远去,痛苦撕裂着我,我几近崩溃的边缘。于是,我回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明,上面浸满了我的眼泪与伤感。于是,劝慰我走出情感的漩涡便成了明的义务与责任。1998年的第一天,明给我写了整整七页纸的长信,他说:“……一直沉湎于过去只会如蛀虫一般侵蚀我们的灵魂,消磨我们的意志,本来光明的前景也会因过去伤悲的侵染而黯淡无光。要想从过去中解脱,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选择放弃……”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疲惫已久的心,我深思,使我重新扬起了生命的风帆。我和明开始了心与心的交谈。在情感的交流与思想的碰撞中,两颗心逐渐靠近了。明说:“你的善良、真诚感动了我;你的气质才华吸引了我……”明最终拨开了射向他的丘比特之箭,而把他的丘比特之箭郑重地射给了我。

明要来了。正值我在家度寒假,明回家探亲后将千里迢迢从老家四川赶来与我相见。对于这即将来临的第一次相见,我内心既有热切的企盼,又有一丝莫名的不安。火车站门口,我接到了明。明穿着军装,佩带着中尉肩章,英姿勃发。明凝视着我,神情是那么平和。那一刻,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已无从逃遁。家乡的小径上、田野间留下了我和明多少说不尽的话语和相依相偎的身影……

寒假返校回到北京,我和明都还有好几天假,便一块去了明在八达岭的朋友家。2月14日,我和明一块去登长城。寒冷中,明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替我挡住了迎面扑来的寒风。在明的呵护中,我甜蜜、幸福地度过了我今生的第一个情人节。由于药物过敏,我的脖子周围出现了许多红色斑点,而且奇痒无比。明让我把头枕在他的腿上,一遍又一遍地给我涂药,还小心的用嘴吹着。看着明专注的神情,我的心一阵颤动。

我开学后,明回到了郊区的部队。

部队的纪律极其严明,而且正值“两会”期间,军人一律不准随便外出。于是,第一次分别后,我和明近两个月没有见面,任相思泛滥。我总想给明打电话,想告诉我的思念。可是往往没讲几句话就让我挂电话,说是伯耽误上级传达命令或占用电话线而耽误别人。明是一位好军人,他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他把满腹的话语写给我,给我遥寄柔情也给我奋进的力量。看着校园里相依相偎的身影,我禁不住落下相思之泪。独自凝望天边夕阳独自品味春天雨夜的孤独,我珠泪盈眶。可看了明的信,我不再哭泣。明说,几十万军队干部,与家人远隔千山万水,承载着更重的思念。我选择了军人,我无悔!

长久一别后的相见,我发现明瘦了,黑了,手也起了厚厚的老茧。摸着明的手,我心疼地问:“是否太苦太累?”明调皮地一笑:“不苦也不累,瘦是因为想你……”

我渴望能倾注给明满腔的柔情,因为明能够和我现在在一块的时间太少太少。我们在紫竹院的长椅上轻声交谈,在都市桔红色的路灯下徜徉;我们一块去吃京城夜晚的麻辣烫,我们从北大散步到民大而没有一丝困意……我的手一直在明的手心紧紧地握着,我怕明顷刻间又飞去……

夜深了,明轻轻地把外套披在我的身上,久久凝视着我:“勤,恨我吗?我陪你太少……”“不……”我拥紧了明强健的身躯,我能够理解。正是军队那铁的纪律,正是几十万军人的严于律己,才筑就了中国国防不倒的长城。我酷爱军人的职业,我崇尚军人的奉献精神,我愿拂去一切都市恋情的浮躁,用我所有的爱与理解来支持明的工作和事业。

明从入伍特警部队三年,四年军校学习,再在部队工作两年,至今已有九年的军龄。特殊的使命造就了明的特别守信、守时。说要于什么,他就从不轻易放弃,说好来我这儿,我尽可以放心地等,不用担心什么变故。招待所每晚11:00点关门,明总是提前几分钟健步赶回,从不迟到。

说好下午返回部队,任我摆出千万条理由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我深爱着明,我觉得这才是一位真正的军人。

没有明的日子我尝够了寂寞与孤独,明的到来给我带来了难以言尽的欢乐与幸福。明的一言一行,常常让我惊喜,令我陶醉。明笑起来很好看,两眼一眯,眼角有细小的鱼尾纹,让人感觉很亲切。和明正谈着话,我会突然冒出一句:“明,笑笑给我看……”本来没什么可笑的,可明也往往被我的这句话给逗乐了,笑了起来我则得意地紧盯着他瞧,觉得怎么也看不够。明被同事们称为:“军队的全才”,他不仅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是师部出名的笔杆子,在军校时还加入了军乐团,吹弹拉唱样样都会。桔红色的路灯下,我总是缠着明给我唱歌。《梦中的蝴蝶》是明唱给我的,“梦中的蝴蝶她在飞,飞到南来飞到北……”,唱得那么投入,那么动情,听得我如痴如醉。明说,为寻觅我这只小蝴蝶,他已跋涉了千山万水,守候了无数个日夜……每一次,我都是沉醉地依偎在明的身旁,低低地说:“明,我爱你……”

明很有孝心,可作为军人,他长年在外,不能在年过70岁高龄的父母身边尽孝,心里一直很愧疚。他想接过老父肩上的重担,把厨房的水缸挑满;他想日日穿梭在父母身边,看母亲脸上露出笑颜。可是,他都不能够,他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提起他的母亲。从明的叙述中,我了解到那是一位勤劳、善良、坚强而又伟大的母亲,为儿子的成长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我能够理解明对母亲的感情和那份深深的敬意。正是这满腔的母爱才有明对整个军队的热爱,对整个民族的热爱,自觉地承担起身上的责任和重担。明是值得我爱的。

明要走了,又要返回那绿色的阵营耕耘那绿色的芳草地。我的故事就这样重复着相聚——别离不变的旋律,我的心也在重复吟唱着哀婉的歌。我抑制着自己的感情把他送走。就在车开动的那一瞬间,我还是忍不住淌下了热泪。这一生,也许并没有多少时间能和明在一起共同享受生活的美好,但我无悔,酸甜苦辣、爱恨情仇根植于斯,生长于斯,点点滴滴溶进生命……

这就是我的故事,谱满了离别和思念的乐曲……

幸福永远

中午阿华满头大汗地走进宿舍时,桌上的电话“叮铃铃”地响了。这以前的两个小时他在送牛奶。

他左手拿起话筒,右手拧开水杯盖,就往嘴里灌。“请问李健华在吗?”话筒那边传来清亮的女音,给阿华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我就是,你是……?”“我是习兰,还记得火车上坐在你后面的那个女孩吗?那天多亏你帮忙……”5分钟后电话挂断了。阿华看纸上她刚才留的地址“师范大学2号信箱”,长长舒了一口气,疲惫地躺到床上,想起了认识习兰的情景。

气笛长鸣,火车到站了,乘客起身拿行李。阿华注意到他座位后面的一个瘦瘦的女孩子,她正吃力地去拿行李架上的包。她记起他是中途上车的,却不知道是来自同一个城市。于是帮了她一把,她说了声谢谢,并问:“你到哪儿?”阿华说北大,她惊奇而羡慕地“啊”了一声,道,“咱们还可以同一段路了。”拥挤的车站人流中,她颤颤的身躯从缝隙中穿过,天蓝的衣衫在人群中呈曲线浮动,沉重的行囊压弯了腰,紧随其后的阿华心里一热,说:“把你的包给我吧。”

和这个尚不知晓姓名的女孩告别后,他就到校报名投入了新的生活。阿华早就想自食其力,很快联系了一份送牛奶的工作,累是累点,但值得。他此时不由得想起远在南方城市的姐姐——他唯一的亲人。父母去世早,他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为供他上学,兼着好几份工作,她那颤颤的身躯常令他暗暗地发誓,将来一定要加倍偿还。奇怪,习兰的背影酷似他姐。

今天是周末,他下午还得去送牛奶。发货时老板把他叫到一边,不耐烦地问:“你上午怎么搞的,有两家没有收到牛奶,张先生和李太太都打电话问过了。”“什么?我是按时送的,可他们不在家,我都给他们放门口了”,阿华急忙解释。老板的眼皮都没抬,振振有辞:“我们的责任是把牛奶送到订户手中,不是门口,损失费用将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下次再这样就把你炒掉。”阿华立在原地,心里翻腾着:“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帐算在我头上,分明是订户不守时!”一股怒气升起,又被强制压了下去,因为他想到了姐姐,眼前浮现出那张有着淡淡哀愁的脸。

他们住的是一幢小平房,那是父母留给他们的全部家当,姐姐简朴,总想着多照顾他一点,成天穿梭于车间、家、菜市和粮店之间,没什么玩耍娱乐。某个下午一个戴墨镜穿夹克衫的年青人突然敲响他家的门,姐姐惊喜地迎他进来。他的目光在一瞬间扫过客厅雪白的墙壁、组合柜、黑白电视、暗红的桌子,坐下和姐姐随便说了些什么。房间里的阿华窥见姐姐脸上的红如日落时的晚霞。不多久,那青年站起来要走,姐姐诚恳地挽留:“吃了晚饭再走吧!”他有些支吾“我,我还有点事,你忙吧!”一只手拉开门,寂静的楼道立马响起咚咚的脚步声。姐姐从他那迅速而有力的拉门动作中看出了某种端倪,叹出了一声长长的无奈,阿华眼中呈现一个凝重的背景。于是心中添了一份沉沉的负荷。姐姐总对他说:“等你上了大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姐姐对生活的忍耐使他觉得辜负姐姐的期望就是犯罪。

干完一个月后,阿华领到了一叠散发着汗味儿的钞票。看着自己用汗水换来的成果,他领悟到生活的不易。

宿舍有同学要去师大找老乡,邀他一块儿去。他想想,决定去了。喧闹的校园里,他找到习兰,习兰清秀的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给人熟悉的亲切感,他们随便聊了起来。习兰说她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大姐、二姐出嫁,三姐打工,弟弟读高中。她爸,一个小学校长,为一大群儿女忙得焦头烂额,还得照顾多病的妻子。她那种平淡的语气颇令阿华意外。他想:她如此坦诚无丝毫困窘之态,或许她在这种并不怎么如意的环境中浸泡了许久,经历太多,洞察人生已至超脱。这种感觉甚至在初遇她时就有一点模糊的认识。一种诉说的愿望油然而生,他也有坦率的一面。他说:“无论如何,你的童年要比我幸福得多,在我十岁时,父母因事故双亡,从此懂得要想得到什么,就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了买一套《莎士比亚全集》,我可以捡废铁、废纸去卖,经历了太多的磨难,随着岁月的变动,淡的是茫然,深的是伤感,往事在心底滑过,留下了或深或浅的伤痕,至今仍在刺痛着我们。但是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你说得真好。”习兰眼里闪动着晶莹的东西:现实来之,我何尝不想好好珍惜。阿华觉得和习兰聊天是件愉快的事情。

阿华在班上是属于活跃的那一种,长得高高大大,话语中夹杂着幽默,办事又有经验,被选为生活委员。这天班主任叫他到办公室去一趟,他想:“又该去拿书信报刊了吧!”进去后老师微笑着朝他点点头,然后翻开一迭资料,直奔主题:“系里最近开始申请助学金,据了解你和水丽的家境都比较困难,可我们班上只有一个名额,你能谈谈自己的想法吗?”“老师,能知道水丽的情况吗?”“水丽家住偏僻的农村,父母年老多病,几乎没有什么收入……”老师还要说下去,被阿华打断了“名额给水丽吧,我虽然失去双亲,可姐姐还能支持我,我也有能力去打工赚钱!”老师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他“我也这么想过,阿华感谢你配合我的工作,今后有什么困难就来找我。”阿华望着女班主任那张慈祥的脸,眼眶有些湿润了。接下来的日子班主任为他介绍了一份家教,他很高兴,这样就不用姐姐寄生活费了。正当他开始写信时,先收到了姐姐的来信“阿华,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就要结婚了,他与我相识不到一年,却为我做了许多,尤其说要助你一臂之力读完大学。我怕你有所顾虑一直没敢告诉你。等到了暑期,我们会一起来看你。这么多年来你和我在一起受了不少苦,忘掉以前那些不愉快的事吧,生活将重新开始……”阿华热泪盈眶,“姐姐,你终于找到一个好归宿。”

阿华登上湖心岛畔的石舫,惬意地看着影影绰绰的枝叶后古典式的飞檐,仿佛挑着星斗。沿湖的柳树在灯光中更显出柔漫来。此时,天上有星,地上有灯,湖水微微地荡漾,将光影筛得细碎闪烁。阿华在无比舒适惬意中觉得有些累了,坐在长椅上闭上了双眼。他朦胧中看见姐姐身着婚纱,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她的一只臂膀由新郎扶着,正朝他走来。身后,一群少年向他们抛来束束鲜花,他想起了师兄海子的那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人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风景这边独好

九月,又是一个忙碌的季节,看着身边增添了一张张陌生而青春的笑脸,我蓦然感受到我就在这校园的小路上走过了四年。

小心地探回昨日,四年前的那个九月,天气已经微凉,从南方到北方的我,对这个学校充满好奇。旅途劳顿后,当我站在这陌生的校园,打量着陌生的四周,心中充满迷茫和疲惫。

而今,弹指一挥间将近4年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一曲曲欢歌或悲歌回荡于心中,而岁月教会我更多地去聆听和感激。

难忘那一次考完试的我独自走在清寂的校园中,因成绩的不理想,我失意满怀,一向躇踌满志的我经不得这小小撞击。在微微的晚风中,我靠在一棵苍道的松树上,望着西侧的落阳,余晖点点,装饰着这个寂寞的校园,陪伴着这个落寞的我。现在想起,当时的我年轻得太脆弱。但就在这个傍晚,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深爱这个校园,而它也是如此怜爱地拥护着我。我感到只要能根植于这个校园,我便有一种再次上路的勇气。

难忘那次校园舞会结束后,告别同伴的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从喧嚣到寂静,我感到路上弥漫着各种馨香,我贪婪地呼吸了一口清凉的夜气,泌人心脾,禁不住仰望朗朗星空,心中一阵畅然。教学楼上的灯执著地亮着,似乎对每个路人提醒着什么,而路灯那幽幽的光亮则显得多了几分神秘,每一个路灯下面都有一些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故事,宿舍楼坦克灯更显得是雅致,每一个灯就把一栋楼分成一个光亮的小阁子,每个宿舍楼就像一个光亮的棋盘,里面跳跃的棋子便是我们,不同的是“棋子”每走一步都出“棋子”自己决定,不会,也不能是别人,因为这里有着年轻的血液在沸腾。

我真想,真想拥身边的一切入怀。喜欢独坐寝室窗前,听音乐,读小说,偶尔透过玻璃望着楼前三三两两年轻的身影闪过;喜欢凭栏远望,校园的栅栏外那个车水马龙的世界,倍园这边风景独好;喜欢无所目的地坐在运动场的看台上,领略那种:“我运动,我存在”的力量与豪气,我喜欢将这一切点点滴滴的瞬间感悟牢记心头,慢慢酝酿成酒,再点点滴滴地品味。

校园里来来往往着无数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不管你认识或是不认识,你都能感受到他们身上散发的那股青春的活力,将你强烈感染。虽然在校园的舞台上,我们最终只能是匆匆过客,可我们毕竟相聚过,曾用友爱温暖彼此的心灵,也曾用掌声相互鼓励,无论当初谁是演员,谁是观众都不再重要,只要我们曾经同行,经过岁月的过滤,沉淀下来的都是你我的好,虽不精彩,却十分真诚。

我悲也好,喜也罢,结局都已写好,启程的日子不会因我的欢欣或泪水而推迟,终有一天,是我们分别的日子。校园里的那颗松树仍然会苍遒挺立,校园晨的花仍然会开会落,校园里的灯也会生生不息地亮下去,校园里的人总是走了一拨又来一拨,日子就这样交替,生活就这样继续,不管你乐意还是反对,人生原是一出悲喜难分的演出,而当灯光照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唱出那最艰难的一幕,请我们都用心聆听,然后再热烈为我们大家喝彩。“风景这边独好!”我轻轻地吟哦着。

雪花飘零时

在记忆里,那个冬天似乎很特别,特别地让我今生难忘,也许是因为马上就要走出大学的缘故吧。

我的心中充满了忧伤与孤寂,随着时光的流逝,当初生活中的色彩已被岁月的波涛中刷地显出了苍白,内心深处的黯然神伤也就不时地冲去着我那已十分脆弱的心理防线。

那年冬天下了好几场雪,比往常似乎更多一些,到处是一片白茫茫。虽然我厌恶下雪天,但我却喜欢那美丽的雪纷纷扬扬飘落下来的感觉。所以当片片雪花籁籁落在地上,脸颊上时,当听到脚踩在雪上发出“咯咯”的声音的时候,丝丝的快乐与满足便涌上心头。

那夜下大雪,虽然很晚了,楼外却仍然十分热闹,欢笑声与尖叫声不时塞进我的耳朵里,他们仍在尽情地打雪仗,我站在窗前呆呆地看着楼下的那一群童心未眠的学友,童年的那种单纯而实在的快乐又不期而至,油然而生,我突然产生与他们一起去打雪仗,去奔跑,去疯狂的年少冲动。但就在我转身欲举步的一瞬间,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掠过我的心头,我意识到自己已不是过去的自己,岁月的风霜将自己吹打得变化了许多,虽然我可以忘却自我而去体味那份童稚的快乐,却永远找不回那份真实的东西,我还可以尽情地泼洒欢乐吗?

也许在欢乐之后体味的却是更深的忧伤与孤独感。

又一个飞雪飘零的时候,收到来自远方的朋友的信,“永远和你在一起”的字样始终在心头萦绕,忽然间产生过一股暖流,以至于禁不住泪眼濛濛,似乎好多年的漂泊与孤独感一下子找到了停泊的港湾,在这远隔千山万水的异乡,几乎失去了心灵相合的朋友,总感觉心在流浪心在飘荡,那一刻,怀抱着这份至情至真的信,我问自己:心欲何求?蓦然间我想到了那个雪夜,如果我保留了那份冲动,如果我也在呐喊,奔波,那么将有一份尽情与实在的快乐被我收获,即使只是一刹那,不也心满意足了吗?

同舍的一个哥们过生日,在给他的生日礼物中留了这么一段话: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你走过的路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终点,虽然有过苦涩,失落与疲惫,然而终有值得我们去珍惜,去憧憬,去祈望的吧,所以在这特别日子,我wish把生命写给未来。

一生中若能够望尽天涯路,我只愿将生命写给幸福,虽然异乡的冬天有一丝寒冷与凄苦,可是因为激动,因为知足,因为期盼,所以静静地等待,等待春天的日子。

而今,已是春暖花开,我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怀着略带苦涩的喜悦写下,写了为了献给这春天的心灵絮语。

恨无常

纯洁的贞德的宝库,被盗贼劫掠一空,而那个盗贼——情欲,倒比掠夺前更穷。——莎士比亚《鲁克丽丝受辱记》

1988年5月,假山喷泉旁,白兰玉树下。他穿着白衬衫,黑筒裤,英姿飒爽,精神焕发,她穿着高跟凉鞋,天真活泼,可爱动人。“我永远属于你了!”她说,“我永远爱你!”她说。“我们的爱情就象玉兰花一那样洁白无瑕。”她说。

情人发的誓,有时象堂倌嘴里的话一样靠不住的,他们都是惯报虚帐的家伙。

1989年5月,昨夜的梅雨打落了片片残红,他们来到了以前发过誓的地方。“我对不起你,请原谅我吧!”她仰起脸,温柔地说道。“贱货!”他抬起腿,一脚将一朵污秽了的白玉花踢进水坑,头一扭便走了。

她和他是同乡同学,一进大学便相爱了。爱情热烈而又真诚,随着岁月的流逝和环境的变迁,她慢慢地变了,她说话随便得没遮拦,坦率得无顾忌,待人热情得缺乏分寸,有时近似轻佻。

一个没有月光的春夜,他们并肩走在校园的偏僻小道上。

她:人生只有一次海誓山盟的爱吗?

他:当然只有一次。

她:我想,一个人应有永恒的爱,它就象树的躯干,也应有无意识的瞬时爱,它仿佛树的枝叶,这样树才能长得葱葱笼笼。

他:瞬时的爱?是同志式的爱吗?

她:……怎么说呢?是男女之间特殊的微妙的爱情。

他:你难道也赞成西方的“找个爱你的人作丈夫,再找个你爱的人作情人”的生活方式?

她:这不更有人情,对吗?光明磊落地找情人,总比那些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光彩、勇敢。

他……

时间在痛苦中飞逝,他的创伤在痛苦中弥合。在一星期内,她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到他的宿舍里找他。“请相信我的感情,没有你我不能活下去!”她痛哭流涕,苦苦哀求。他相信了。一个男人发起疯来,会把一个心灵原本丑的女性敬若神灵,把一只丑小鸭看做白天鹅,全然的盲日,全然的错觉,造化给了他们的一双穷透苍穹和碧海的眼睛,他们却不能分辩美丑。

两个月过去了。他和她的感情似乎又恢复得如初恋般纯洁了,如热恋般稳固了。但是,她却无法忍受这稳定的永恒的,单一的爱。时间不久,再曝冷门,她跟本校团支书产生了“不定点爱”,并发生了不正常的关系。她再次请他宽恕,并咬破食指保证今后绝不做越轨的不了。他好恨啊!但是他的心却软了。

然而,她第三次又与本班的胡某发生了性关系。他的心伤透了。在一个炎热的夏夜,当她跟着另一个男生散步时,愤怒的他在背后一刀扎入她的后心,鲜血染红了洁白的裙子。他握着滴血的刀,一刀扎入自己的胸口。

神圣的殿堂里奏起了一支爱情的送终曲。

列宁曾严肃指出,在十月革命初期,苏联一部分青年男女中流行着一种恋爱观,说什么“共产主义社会满足性欲和爱情就象喝一杯水那样简单和平凡。”并把它标榜为“恋爱自由”。

这是性欲的放纵,浪漫和无耻,是对爱情的嘲弄和亵渎,是逢场作戏的趣嬉,是爱情的隐患所在。

爱情是排他的,合乎道德的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实际生活往往较复杂,由于恋爱同爱情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爱情是恋爱的结果,爱情导致的性结合建立在相互的信任和亲密的基础上的。这正如瓦西列夫的名句:“情侣总是在敬慕对方的心灵的情况下,才去接触对放手身体,她把性欲本能变成两性亲密交往的深刻的、纯粹的审美和道德形式的组成部他。”

不定点的爱情事实上不成其为真正的爱情,而是随落为生物的、盲目的、野蛮的,随心所欲的兽性发作。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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