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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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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定军

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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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秘文化探幽

中国神秘文化探幽试读:

第一章 概述

一、“神秘”的缘起

神秘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要了解神秘文化,自然先要了解什么是“神秘”。

神秘是一个人们长久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古罗马先哲西塞罗在《论神性》中的第一句话就说:“有许多问题一直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而诸神的本性问题就是其中最隐晦、最困难的一个。”西塞罗是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著名哲学家和神学家,所谓“诸神的本性”自然是一个神学话题,其范畴非常宽泛。但对诸神本性的探究,说明人类自古就有探索未知世界,试图解开种种谜团的“爱好”。而“神秘”则是人们在没有找到可信答案之前,对未知世界的一种概括,这既是一种困惑,也是一种向往。

由于人类的进化过程极为漫长,对自然的认知也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这中间发生了怎样的转变就成了一个谜。直到现在,人类的起源问题依然是一个没有统一答案的谜团。在不懈地对未知世界进行探究的过程中,神秘文化应运而生。

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已经有了一定的思考能力,可以制造简陋的石器工具,甚至能够使用火,譬如北京人,就已经使用火烧烤食物。北京人生活的地域并不广大,所处的地形地貌相当复杂,但是动、植物却很丰富,地上有虎、豹、鹿、猕猴、牛、大象、马、羊、蛇等,空中有各种鸟,河里还有各种鱼。这些动物为他们提供充足的食物,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有些动物却带来威胁,如虎、豹、毒蛇,躲不过去它们的侵袭就是致命的。他们的狩猎并不轻松,即使是一些小型的猎物,如羊、兔子、河狸,狩猎过程也是相当辛苦的;如果遇上鹿、牛、大象,就更要费一番力气,甚至受到动物的伤害。北京人制作石器的方法,基本是用一块石器去敲击另一块,或者拿小块石头去碰较大的石头,所以制造出来的石器十分粗糙,这些石器工具是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实际需要的。

进入新石器时代,石器的制作得到极大的发展,除了打制石器,还有了磨制的石器,且种类也多了起来。随着定居和农业的兴起,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出现了以氏族为单位的社会组织。这时的人尚未完全摆脱原始生活,仍然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农业也是刀耕火种,靠天收成。定居的草屋用树枝搭建,来了狂风暴雨就全无踪影,夏天不能挡暑,冬天不能避寒。

总之,处于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还不能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更不具备改造自然的能力,原始人类几乎完全听从自然的摆布,在自然面前显得软弱无力。他们很难抵御猛兽的侵袭,难以捉到敏捷的猎物,不能躲避狂风和暴雨;他们自身也困难重重,身受疾病的折磨而不能医治,胎儿常常夭折。原始人对这些束手无策,面对不可驾驭、神秘莫测的自然,他们内心中不禁充满了恐惧。

人类的恐惧感是与生俱来的,是动物们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下对自然的一种本能反应。人类继承了这种本能,而且在朦胧的原始思维的作用下,本能的恐惧感就更加强烈,对于诸如猛兽、雷电、风雨、疾病等感到害怕。这些自然现象他们实在无法解释,而且时时威胁着他们的生存。

人类除了恐惧感以外,还有一种天然的禀赋,就是对自然的好奇心。原始人对自然事物与现象既有恐惧,也充满了好奇,他们可能会这样想象:野兽为什么要吃人,石头为什么可以敲碎,狂风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人会得病,等等。原始人类的思维还达不到认知的程度,他们只能是依据自身的好奇心作一些幼稚的想象。这些想象逐渐产生人类的原始思维。原始人在生产和生活中开始思考一些简单的问题,譬如天空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它们为什么总在变换位置?为什么会有光明与黑暗?

恐惧感和好奇心促使原始人去探究自然,希望所有的疑问得到解答。随着人类制造工具的进步,思维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逐步从一些原始的感知产生某种意识。原始人在对自然物质与现象的长期接触与观察中,也有所感知和发现,于是由恐惧感和好奇心引发了新的感受,形成一种隐约的心理意识,可以称之为神秘感。

原始人类的神秘感认为自然界所有的事物与现象都隐藏着某种东西,这种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有着强大的力量;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与现象都要受这种力量的支配。神秘意识逐渐衍生出一种普遍的原始观念,即“万物有灵观”,其想象出来的、支配自然的某种东西叫作“精灵”。

万物有灵是英国学者泰罗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原始人的认知中存在着一种观念,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有精灵,任何物质与现象都是精灵作用的结果。那么,这个精灵是怎么被想象出来的呢?根据恩格斯所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和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

原来,原始人类的低级思维不可能客观地认识自然,于是把自己的感受加在自然的上面。这种感受来自于神秘的梦境,梦境里出现了灵魂;灵魂是活着的另一个人,被称作精灵;精灵不仅存在于自己身上,而且存在于所有的生物。万物都有精灵,譬如牛、羊、草、木、太阳、月亮,都有精灵,而且精灵是永恒的,在万物之中永远不灭。[1]

万物有灵观的产生,正如林耀华在《原始社会史》中所说的那样:“原始人的知识和理解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不能把自己同周围的自然界分开,而是把自然界和自己等同起来。人与自然界一体,自然界与人息息相通,可以互相变化。他们根据人类自身去判断自然界,把自然现象与自然力量人格化。动物的形象同人有相似的地方,同样有五官四肢,同样有生有死;植物有强盛的繁殖能力,而太阳、雷、电、水、火,则更加变化多端,有时还会发生日食、电击、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神奇莫测的现象。这些都是最容易引起幻想和被人神化的。”正是这种“人与自然界一体”“自然界与人息息相通”的意识催生了万物有灵观,原始人以神秘的眼光看待那些诸如日食、电击、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自然现象,把它们统统归于精灵的作用。这可以说是人类对自然的最初认知和解释,尽管这未能揭示自然真相,却是人类思维的一大进步。

原始的万物有灵观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发生变化,这个精灵似乎不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了,而是有了一个形象,尽管这个形象仍然是模糊不清的。万物有灵的精灵逐渐“被人神化”了,原来的精灵变成了“神灵”,亦所谓的神;自然界的所有事物与现象不仅有精灵的存在,而且受神灵的支配。神灵与精灵的区别在于:精灵是万物的自身魂灵,只存在于万物之中;神灵不再是自然物的一部分,而是脱离自然事物与现象的超自然存在。这种超自然存在,就被称之为自然物的“异化”或者“人格化”。

无论是精灵还是神灵,它们都是神秘意识的产物,是原始人通过神秘意识对自然的一种认知和创造。人类如果不具有神秘感,是不会创造出神灵的。

这种神秘感是神秘文化的源泉,是创造神秘文化的基础。神秘意识唤起原始人的想象力,神灵不再是依附于自然的游荡者,而是超脱自然的支配者。原始人认为神灵可以征服自然,只要能展示它的力量,但是怎样得到神的力量就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原始人创造了对神的崇拜。人们把早期的神崇拜又称为原始宗教。[2]

关于原始宗教,《宗教学原理》一书是这样阐释的:“原始人群相信灵魂存在,相信灵魂不死,这还不是宗教,只是形成原始宗教的一种思想基础。到后来,原始人群不但以当时的生活条件和要求来虚构神灵的世界和神灵的生活方式,而且把自己的本质和心理状态附加给神灵,从而规定对神灵的崇拜仪式,以此来表现人与灵魂之间的关系,这才形成原始宗教。”显然,原始宗教是万物有灵和人格神化的继承与发展,特别是体现了神的出现,即“虚构神灵的世界和神灵的生活方式”。但是,最初的时候虽然有了神灵的出现,还仅仅是一种观念,尚未出现崇拜神的仪式。仅有神的出现而没有拜神的仪式,这是原始宗教的萌芽时期。

以有无仪式来确认宗教的出现,是一种公认的标准,譬如《原始社会史》就说:“原始人类的万物有灵观念是形成原始宗教的一种思想基础,但还不是宗教。后来有了对神灵崇拜的仪式,才算形成了原始宗教。”随着对神灵崇拜的仪式而出现的“原始宗教”,是从自然精灵到神灵的升格,是一个从认知到崇拜的过程。《宗教学原理》将原始宗教分为了几种形态,如大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偶像崇拜。可以这样说,有崇拜必有崇拜的对象,也就有崇拜的仪式,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世界本来没有神,神是人“创造”出来的。且不论创造神的过程,因为这一过程实在太漫长,也距离今天太过遥远,这里只说创造神需要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人的思维能力的提高。正像《宗教学原理》所说:“宗教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人类开始懂得各种不同的事物都有共同的特征的时候,把一般概念和具体事物分开来,进一步又把两者割裂开来,使人们想象中的概念有了脱离具体事物的可能性,特别是在自然力量面前的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就更加深了这种分裂,好像自然界的各个具体事物只是一种形式。”无论是“概念与事物”的区分,还是“自然与神灵”的交织,总之,要想创造神与拜神仪式,如果没有思维能力是根本不可能的。

起初,人们对自然事物与现象只是一种感觉,虽然这种感觉还达不到认知的程度,但是已经具备了神秘的成分。当人们有了一定的思维能力以后,从感知中得到认知,就能够进行简单的抽象思维了。抽象思维使人们能够在纷繁复杂的自然物质与现象中寻找内在原因,并且能够进行各种创造,其中也包括了神的创造。

原始人在创造神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问题:神是否可以看到,如果可以看到,那么神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按照通常的解释,精灵应该是没有实体形象的,它只是存在于人们脑子里的模糊概念。而在原始人的脑子里,神就不止是一般的概念了,其超自然的力量不仅可以感知,还能化为具体的形象,体现为物质性的存在。

神的最初形象是那些自然存在的物体,可能一棵树、一块石头、一只牛头都是神,即所有的自然物都以神秘而成为神。所以,原始的神崇拜也同万物有灵观一样,是万物崇拜,包括动物、植物、山峦、河流,等等。但是原始人并没有停止在自然物上,继而开始了创造,人为地创造出神的形象。这种创造是建立在自然物之上的,是对自然物的描述与表现,但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物,而具有抽象加工的“艺术”成分,因此神就以一种被想象出来的模样出现了。

原始人体现抽象思维的作品很多,岩画便是其中之一。原始岩画在世界各地都能见到。中国早期的岩画各地都有发现,如江苏连云港锦屏山将军崖的新石器时代岩画,刻的有人面、农作物、鸟兽、星云等以及各种符号;刻的人头上有三角形饰物,面颊有许多杂乱线条;有的头上是羽毛状饰物,面部夹杂着星云;天象是银河星带,用三条短线分成四个部分,其中还有太阳和月亮。

陶器出现以后,古人转而在陶器上作画,其风格继承了岩画。随着古代陶器的大量出土,今天可以见到许多古代陶画,特别是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陶画。综观这些陶画,与岩画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其内容大抵可以分为图画和符号两类。图画类是对人或物的描绘,有舞动的人、奔驰的鹿、游动的鱼、飞翔的鸟、跳跃的蛙,等等。符号类就是直线、斜线、三角、波形、圆等的组合,类似于几何图案。岩画重在写实,内容接近现实生活,大都表现了人们的生活场景;陶画一脱写实风格,以线条和对称作画,表现了从具体到概括、从写实到写意的风格转变。

陶画上把太阳画成一个圆圈,把月亮画成一个弧牙,把鲜活的鱼画成直愣愣的三角,把人画成“天”字形。这种变形的动物和线形的纹饰,充分体现了古人作画的进步。所有的陶画都是人工手绘,虽然每一件陶器上的画各不相同,但是在古人世代作画的过程中,这些图画和符号已经格式化了。古人在模仿中重复画某一样东西,譬如人、羊、鱼、日、月、木、石,逐渐形成了各自的、固定的形状。这些被固定的形状反映着自然的存在,并且具有特殊的含义,它们已经能够表达一定的意思了,即有了初步的表意功能。

既然有了表意的功能,那么这些图画和符号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要表达呢?这是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这些抽象的图案与符号能够给人高度的神秘感,能够引起人们对它们的无限联想,似乎在它们的背后隐藏着某种深意,因此不排除古人在抽象的图案与符号的背后,有着表现神的意思,以至可以这样说,古人的陶画不乏神像——这些神像就是最原始的神的具体形象。

如今在对原始的陶器和陶器画的研究中,有学者就从陶画中寻找[3]古代的神像,如陆思贤的《神话考古》,就是从一个半坡陶画探源嫦娥奔月的神话。这件陶器上画有人面,面上的眼、鼻、口用线勾出,腮部外侧画有一对锯齿形三角。这和嫦娥怎么联系在一起,书中说:“所有鱼纹轮廓线的外缘,都画满鱼刺,称芒刺纹,寓意人面鱼纹所画是发光体的月亮,另有表示晦日不见月的人面纹,外廓不画芒刺纹,而是点一圈虚线,寓意虚无不见月。用鱼纹配月亮纹,即以‘水气之精’配月亮,与鸟纹配太阳纹相比,即以‘火气之精’配太阳,是构成原始阴阳哲学观念最简明的图画形式。”这段话看起来有些复杂,如果去观察那个陶画,两个锯齿状的锐三角代表了月亮。推论是,有了月亮才有了嫦娥:“常羲生月,源于月相的变化,月之有生死;嫦娥窃药奔月,是为救月之生,此不死之药,应包括鱼类在内的水生动物。半坡先民用人面鱼纹表示月相周期,因鱼能‘死而复活’。”如果倒推回去的话,那个“锯齿状的锐三角”就是被古人抽象了的月亮神。正是古人的月亮神,才有了后人“嫦娥奔月”的神话。古人通过长期的观察,对天象已经有了一些简单的认识,出于对天象的神秘感,就出现了诸如太阳神、月亮神、金星的太白神、木星的岁星神、二十八宿的诸神,所以陶器上出现月亮神是很自然的。

古人在岩壁或者陶器上用图案或符号来表现神是思维的产物,也是神秘的发挥,这大概和后人所说的“传神”意思相近。但是,这只是神的平面形象,不是制作出来的神,也就是说,神是陶器上抽象的图案与符号,而那个可以盛物的陶器并不是神像。随着陶器制作水平的提高,陶器越来越精致,形状也越来越多,于是有了从实用向欣赏的转型。古人最终把图案或符号这种神的象征和陶器融为一个整体,把陶器当作神的形象,结果就出现了陶器的神。某些陶器确实具备了神的样子,应该是原始的神像了。

神像的出现表明神已经从虚拟到实物,从不可见到可见。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现象,它使人们透过神像联想到神的存在,感受到特殊的神秘气氛。当人们看见神像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被神的超自然力量所主宰,产生发自内心的敬畏。原始的情景已经无法看见了,但是可以通过近代保留的图腾仪式作一个想象。

关于图腾的论述非常多,其大致情况如《神话考古》所描述的:“图腾”一词是北美印第安人奥日贝部落语言的译音,词义有多种译法,较普遍的译为“它的亲属”或“它的族”,表示一个氏族,它的第一代先祖曾是与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物交感后生下的子孙,繁衍兴旺,逐渐组成氏族。故这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物,也就是该氏族的图腾,也即祖源神;它的形象,便是该氏族祖灵的形象,也就是人格化的动物神、植物神或自然神。这便是图腾神。人与动物、植物或自然物的结合,图像艺术化,可以用现实的动物、植物或自然物表示,但更多的是以似是而非的各种物类出现,如似马非马、似牛非牛之类的怪物,或配上人的肢体、鸟的翅膀,成为几种物类的混合体,再赋予超自然力的神性,图腾神也就升格为各种天神或山川土地之神了。在我国古代传说的神谱中,多数有它的出生地或活动地域,就是因为它的根子属于某氏族的图腾神。

图腾是一种原始的祭祀活动,起源于原始的祖先崇拜,是对祖先的祭祀。人们把自己氏族或者部落的祖先奉为神,并且创造了祖先神的形象,这个祖先神的形象叫作图腾物。从书中所介绍的情况来看,图腾物的神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物,一种是创作物。自然物是直接取材于动植物,譬如树木、骨头、兽皮。创作物虽然也是动植物,却经过了人为的改造与加工,是在树木或者骨头上添加“人的肢体”“鸟的翅膀”,成为“似马非马、似牛非牛”的“神”。

以彝族来看,人们在神秘观念的支配下,把能见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神,譬如太阳、月亮、星星、大树、竹子、石头、水流、池塘、土堆、老虎、鹿、蛇、牛等。人们认为这些东西都有神的存在,太阳有太阳神,月亮有月亮神,水流有水神,庄稼有谷神,烧火灶有火塘神。彝族的竹图腾,是以竹子作为祖先神,据《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4]资料集成》的记载,在一些彝族的村寨都有一丛兰竹,把它看作是祖先神,村人每逢农历四月二十日举行祭竹大典,由祭司毕摩作法诵经,然后长老率村中男女跳舞。

在景洪傣族的寨子中,通常都要摆着一件图腾物,是把两只很长的牛角分别插在圆木桩上,每只角涂上一圈一圈的红、白、黄、绿的颜色,树桩用白色勾勒出牛眼和牛鼻,形似一只牛头。

彝族是将兰竹作为祖先神,其神像就是自然物的兰竹。傣族的牛桩是由牛角和木头做成,其神像即为创作物。无论是自然物还是创作物,都表明古人对神的表现由抽象的图案变为实体物了。神像的出现促进了神秘的发展,更能激发人们的神秘感,同时也使人们有了崇拜的对象,出现了对神的崇而拜之。神是一种“人格异化”,人们认为神和人存在着一样的性格和想法,人们在拜神的时候,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奉献给神,以讨神的欢心,这是拜神的仪式的开始。

[1]林耀华主编:《原始社会史》,中华书局,1984年。

[2]陈麟书、陈霞主编:《宗教学原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

[3]陆思贤著:《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

[4]吕大吉、何耀华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二、神秘与文化

要阐释神秘与文化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文化。

尽管人们天天在使用“文化”一词,随处可以看见“文化”和接触“文化”,但是当要对“文化”做出解释的时候,却发现并不容易。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传统文化》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文化’的含义比较宽泛。文化是有思想的人创造的。有系统的思想理论被称为观念文化,这是各种文化形态的理论基础。中国古代观念文化主要有儒家、道家、法家和佛教学说。除观念文化外,中国传统文化还包括历史文物。文物含器物,如陶器、瓷器、青铜器、玉器、金银器、漆器、铜镜、古钱;含艺术品,如书法、绘画;还含有古建筑、陵墓、古代服饰等。除文物外,传统文化中还含有社会制度,即所谓制度文化,以及关于文学、史学、医药养生、农学、天文历算、科技等古代书籍。还包括民族风俗、习惯和节日,显示出民族文化的特色。由此看来,传统文化的内涵是多方面的。”据此所说,人类迄今所有的科学和人文的成果都能称为文化,因为“文化是有思想的人创造的”,所以是具备思想的人创造的都是文化。文化是人的创造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创造的什么,创造有什么内容。

人类自有史以来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文化,确实是十分广泛,如前提到的观念文化、文物文化、艺术文化、建筑文化、制度文化、风俗文化、民族文化、科技文化,等等。而在今天,文化就更加宽泛了,人们把一切可见的现象都称作文化,譬如饮食文化、服饰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幽默文化、宠物文化、性文化、厕所文化,连放风筝、斗蟋蟀、抽烟斗、雕树根也是文化。这样看来,每种文化都有自己特定的内涵,都能做出相应的解释,而“文化”却似乎失去了本来的含义。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来看,人类的所有创造构成文明,而这些创造大致可分为科技与文化。科技是发现自然规律和改造自然的文明,重点在自然与知识;文化则是调适和提高自身生活的文明,重点在人文与社会。总之,科技与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文明成果,它们的区别在于社会性。文化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适应,向人们提供了物质与精神的享受,每一种文化都是一种社会现象。像上面列举的各种文化,实质都体现为社会现象。

神秘文化当然也不例外,它是一种始终伴随人类的社会现象。但是,在大部分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著作中,很少涉及神秘文化。事实上,神秘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占有十分显要的地位的,以历史的、客观的眼光来认识神秘文化,也是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

神秘是人的一种意识,人的意识是有主观能动性的,能够激发人们的想象力,从而创造另外一个世界。原始人在神秘感的作用下,感受到了万物有灵——一个隐藏在自然之中的精灵;原始人赋予精灵超自然的力量,进而创造了神灵。神秘感在这一系列的创造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一切创造的灵感之源。

原始人面对自己无法认知和掌控的自然,神秘感越来越强烈,为了能够通过神灵认知自然,以及通过神灵获得战胜自然的力量,有了对神灵的崇拜。随着拜神仪式的出现,原始宗教也应运而出,这显示神秘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逐渐摆脱原始的认知,开始了神秘文化的创造。

神秘文化是一个统称,它包括了九种形式,也可称为九个子文化,即图腾文化、祭祀文化、行巫文化、占卜文化、宗教文化(这里只论道教)、禁忌文化、祈福文化、辟邪文化、符箓文化。这九种子文化都属于神秘文化的范畴,作为一种文化,它们都有各自的形式与内容,显示了非常清楚的文化创造。1.图腾文化

图腾是指一种拜神仪式,但是从近代的部落图腾来看,已经和原始“图腾”相距甚远。近代的图腾具有装饰的神像和复杂的拜神仪式,以云南傣族的图腾遗存来看,早期对女性祖先的崇拜只剩下传说,譬如谷神奶奶。传说仙女从天上带来谷种,人们才有了吃的,仙女就被奉为氏族祖先神。还有生殖神,叫作叭压满。生殖神的样子和作用有很多,如傣族人家的房子都有两根柱子,一根柱子是男性家神,另一根柱子是女性家神;柱子所用的树木一定要笔直,树干上长着枝丫。它们可以使人丁兴旺,世代延续。生殖神可以用木头、柚子、乱发做成,还能用于求雨,其仪式由头人挂在身上,所经之处妇女向它泼水。

近代图腾已经多神化,如傣族人居住的坝子叫作勐,其神叫作披勐,一般是一勐一个披勐,但有的是一个勐几个神,而有的几个勐一个神。神有很多,如山神、水神、猎神、酒神、太阳神、月亮神,等等;而且家家还有自己的家神。家神设在房屋正厅右侧的柱子上,不时地要供奉和敬拜。耕种与收获有谷神,拜谷神是在田头摆一个神坛,用一根很高的竹竿或树干,上面挂一个竹篓,播种和收割的时候要进行敬拜。生产活动中,还有鱼塘神、水沟神、谷魂神等。拜鱼塘神,用小猪一口、鸡两只,以及蜡条和槟榔,还有妇女衣裙一套、银裤带一条、手镯一对。

不管是拜什么神,人们都非常虔诚,仪式也很庄重,其间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封闭主要道路,严禁外人进入,本勐的人也不能外出。寨子里设有祭坛,上面摆放鸡、鸭、鱼、水果、糯米饭、蜡条等物,主持仪式的波勐穿着红色的大袍,嘴里念着咒语走进场子。仪式开始时,先要宰牛杀猪,然后架在柴火上煮熟,用芭蕉叶卷肉,放在祭坛供神,余下的分给众人吃了。勐神之下是社神,社神比勐神管的地方小一些。社神通常都在寨子边的树林,把一棵大树作为神,叫作龙林。祭拜的仪式和勐神差不多,为的是全寨人的平安。

神秘缘起以后,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当原始图腾出现时就显示了文化的创造,即神秘文化的形成。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形式与内容,并且具有特定的功能与作用,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从图腾能够看出来,神秘文化的创造主要表现为神像与拜神仪式。原始人从图腾仪式中满足了神秘感,似乎真的得到祖先的保佑,即使发生了灾难也认为是神的谴责。于是,对神的敬拜愈发频繁,这促进了祭祀活动,也带动了其他神秘文化,诸如行巫、宗教、禁忌、占卜、祈福、辟邪、符箓等随之而起。2.行巫文化

行巫文化是随图腾、祭祀而起的一种神秘文化,它在神与拜神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行巫一般简称“巫”,或者叫作“巫术”。行巫文化的形式与内容除了拜神以外,其特色就是以人代神。行巫使用的方法非常多,可以统称为巫术;施行巫术的人叫作行巫人,一般通称为巫师。以往的论述,往往以“巫”字代指行巫、巫术和巫师,如果离开原文就难把它们区别开来,正确的做法应当用行巫、巫术、行巫人区分使用。

关于行巫文化的论述非常多,但是了解行巫还应当从巫师说起。有的说巫师出现于原始部落,甚至早于原始宗教的图腾,或者是伴随着图腾出现。巫师的原始形态已经无法得知了,但是起源很早应当是事实。以文字记载来看,先秦时有了巫师的称呼,如《山海经》的《大荒西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记载山里有十个仙人,其中最有名的叫作巫咸,他就是个巫师。那十个仙人亦为巫师,而巫咸为群巫之首。[1]

巫师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来看《中国巫术史》中的一段描述:

巫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原型,巫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它对中国文化的推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举凡天文、地理、历法、术算、军事、历史、乐舞、医药、技艺无不与巫的活动和创造有关。他在人类文化摆脱愚昧走向文明的过程中,在上古特殊历史条件下,几乎是一个全能的人才。当然,中国历史上记述的这种巫的形态,还不是巫的原始形态,而是发展了的形态。

从原文来看,“巫”显然是指的巫师。这里把巫师称为“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一个全能的人才”,这和今天人们对巫师的印象大相径庭,而巫师在上古时代是否有这么大的能耐,其实无须太过认真。巫师在古代的情形已经说不清,根据近代的情况,巫师往往是多职多能。他们既是普通人,又是行巫的施行者;他们既从事行巫,又给人治病。特别是在物质条件落后的地方,巫师总是一专多能,会的事情要比别人更多。

既然是巫师,就应该以巫师来看待,他们就是一种和神打交道的人,正如《说文解字》的解释:“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再如《辞海》的解释,巫师是“以装神弄鬼替人祈祷为职业的人”。从神秘文化的角度而言,巫师就是“以舞降神”和“装神弄鬼”的人。

神秘文化以神为核心,但是“以人为神”唯有行巫。图腾、祭祀、宗教的“神”是神像,主持拜神的人称之为神职人员。行巫既有神像,还有“神”的人。当然,这种“以人为神”并非巫师变成了神,巫师只是通过巫术让神降临在自己身上,充其量是神的人间化身或者神的代表。《史记》所记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那个巫婆就是与河神交通的人。《夷坚志》所记“邑有女巫,能通鬼神事”,就是战国时期女巫的延续。旧时南京有一种“走阴差”的女巫师,谁家里有了垂死的病人,女巫师就上门治病,说病人是犯了阴差,于是倒在地上或者床上假装死过去,一会儿醒来时,说自己去了阴间一趟,已经成了冥神,赶走了害病的恶鬼,病人不久就能康复。云南贡山的独龙族把巫师叫作南木萨,他们认为,南木萨是至上神“格蒙”选定并且派遣到人间专门代神治病的化身。

清代流行的一种行巫方法非常出名,叫作跳神或跳大神。所谓的跳神,就是由巫师装扮成神的样子,然后做出各种舞蹈,用于赶鬼或治病。清人姚元之在《竹叶亭杂记》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满族跳神,有一等人专习跳舞,讽诵祝文者,名曰‘萨玛’。跳神之家,先期具简邀之。乃至,摘帽向主家神座前叨首。主家设供献黑豕毕,萨玛乃头戴神帽,身系腰铃,手击皮鼓——即‘太平鼓’——摇首摆腰,跳舞击鼓。铃声鼓声,一时俱起。鼓每抑扬击之,三击为一节,其节似街上儿童之戏者。萨玛诵祝文,旋诵旋跳。其三位神座前,文之首句曰‘伊兰梭林端机’,译言‘三位听着’也;五位前,文之首句曰‘孙札梭林端机’,译言‘五位听着’也。下文乃某某今择某某吉日云云。其鼓别有手鼓架鼓,俱系主家自击,紧缓一以萨玛鼓声为应。萨玛诵祝至紧处,则若癫若狂,若以神之将来也。诵愈疾,跳愈甚,铃声愈急,众鼓轰然矣。少顷,祝将毕,萨玛复若昏若醉,若神之已至凭其体也。却行作后仆状,主家预设椅,对神置,扶萨玛坐于椅。复作闭气状。主人于时叩神前,持杯酒灌豕耳,豕挣跃作声,主家乃阖族喜曰:‘神圣领受矣!’乃密为萨玛去鼓、脱帽、解铃,不令铃鼓少有响声。萨玛良久乃苏,开目则闯然作惊状,以为己之对神坐之无礼也。急叩谢神,徐起贺主家。礼毕,众乃受福。‘萨玛’即古之巫祝也。其跳舞即婆娑乐神之意。帽上插翎,盖即鹭羽、鹭之意也。必跳舞,故曰‘跳神’。”

这种以人扮神的行巫方法,在贵州、江西一带叫作傩。傩与跳神的作用一样,只不过跳的形式有所不同,显示出南、北方行巫的不同风格。巫师为了让人们感到神的降临,都要把自己装扮一番,如穿上色彩斑斓的袍衣,戴上神态诡异的面具,手持铃鼓或者羽毛的道具,尤其是做出疯疯癫癫的样子,甚至采用踩刀子、踏火盆等超常的举动,越是令人感到神秘,和神也就离得越近。

行巫的这种“以人代神”“以人通神”倒是别具一格,可谓神秘文化的又一创举。古人创造了神以后,便对神抱有幻想和期待,真的希望能用神的超人的力量得到实惠,哪怕是一时的安慰也可以。但是神是虚幻的,距离人实在太远,所以拜神以后总是忐忑不安。巫师的出现就解决了人们的忧虑,因为“神”就在眼前,巫师的表演能够证明神的存在与威力。在神秘文化中,这种扮神的做法在其他表现形式中也不时显现,譬如道教中的“扶乩法”。

在神秘文化中,人为制造“神仙”是最重要的分支。其中,道教的造神首屈一指。道教通过吸收民间的神仙和自身的造神,出现了大量的神。《太平经》是道教最早的神仙书之一,不仅有各种各样的神,还排出了等级,如神人、真人、仙人、道人、圣人、贤人。葛洪的《神仙传》则延续了诸神,并使它们得到相对的稳定。道教的诸神是吸收了许多神话传说形成的,所以在道教的传承中显得有些杂乱,陶弘景对诸神进行整理,写了《真灵位业图》一书,将七百多位神以图谱的形式一一列出,也把它们作了从大神到小神的排位。这些神历经各个朝代有增有减,不能尽数。

现在依然供奉并且为大众所熟悉的道教神,是居于上位的“三清”之一的太清道德天尊。道德天尊就是老子,经过道教的改造,为道教三大超神之一,尊称为太上老君。“三清”的另两位是玉清元始天尊和上清灵宝天尊。另有三个地位较低的神,叫作“三官”。“三官”是天官神、地官神和水官神。其中以天官神为尊,俗有“天官赐福”的说法。极为普遍的是城隍神,旧时几乎所有的城市乡镇都建有城隍庙,供着城隍神,俗称城隍爷爷或者城隍奶奶。“八仙”是八个神的组合,他们都有自己的俗名,都是各有灵通的神仙,其中吕洞宾流传最广。

除了造神以外,还有就是拜神的仪式。拜神仪式是神秘文化的主要内容,图腾、祭祀、行巫和道教都有着程式化的拜神仪式,其他如占卜、禁忌、祈福、辟邪、符箓也有。自古以来,人们拜神的仪式无外乎对着神像叩首鞠躬,附加一些供献。这是基本的做法,但是具体情况就特别复杂了。每一个时代、每一种方法、每一个阶层、每一个民族、每一个事项、每一种神秘文化都有不同的仪式。这些拜神仪式各有特点,由于太过庞杂,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以神为核心的神秘,为了表现神的存在和拜神的仪式,使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展示了文化特性。神秘本身不是文化,但是没有一定的神秘性也成为不了一种文化。图腾的祖先神、祭祀的隆重仪式、行巫的舞蹈表演、道教的宫观庙宇、占卜的未来预测、禁忌的不能作为、祈福的敬拜神仙、辟邪的悬挂铜镜、符箓的烧纸念咒,都是神秘文化的形式与内容,无一不充斥着神秘。神秘成为创造文化的灵感和源泉,形式与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最终能够满足某种需求。

文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就是实用性。某种文化反映了人们的某种现实需求,并且能够被人们所应用,从而满足这种需求。如果一种文化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肯定就会消失。神秘创造的文化,就是反映了人们对趋吉避凶的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人们创造了神。人们把拜神融入日常生活,时时祈求神的保佑,从而获得平安、远离灾难。也就是说,神秘文化是一种有需求、有目的的实用文化。

这里需要指出一个特别的现象,就是“神秘”的泛化。“神秘”一词已经被广泛使用,而不限于反映神,即泛化的神与“神”没有关系,这里称之为世俗观念的神秘。世俗观念的神秘与神秘文化的神秘完全不同,是不能混淆的。神秘的根源是对自然的神化认知,以造神和拜神体现出来,神是神秘文化的本质。由于神秘的泛化,人们逐渐把一切尚不知道的、不能把握的、超乎想象的事物都笼统地归于“神秘”。

今天,这种世俗观念的神秘愈发盛行,“神秘”的东西越来越多:天上的有“神秘的飞碟”“神秘的五星连”“神秘的外星”;地上的有“神秘的火山”“神秘的海市蜃楼”“神秘的龙卷风”;其他的有“神秘的魔术”“神秘的水怪”“神秘的基因”。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叫作“神秘的人物”;哪笔钱突然出现了,叫作“神秘的资金”;哪个地方山洞里冒出一股热水,叫作“神秘的热泉”。世俗观念的神秘只是对事物的一种夸张性的描述而已,无非是想引起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注意,增强宣传的效果,显然,这种神秘与神秘文化无关。

在论述神秘文化的时候,应当把神秘文化的神秘与世俗观念的神秘区别开来,否则会陷入对神秘文化的错误认识,即用世俗的观念去看待神秘文化。一旦神秘文化蒙上“神秘”的色彩,就会被认为是不可知、奇妙玄奥的,甚至是“封建迷信”和“落后愚昧”的。这样是不利于历史地、客观地看待神秘文化的。

[1]高国藩著:《中国巫术史》,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

三、趋吉避凶——神秘文化的目的性

通过神秘与文化的论述,可以对神秘文化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神秘文化是人们在神秘意识的支配之下,创造出的一种以“神”或非现实类神物为核心,并用之解释未解现象的一种文化。神秘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极为特殊的地位。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神秘文化不仅是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占有非常显著的位置。

神秘文化是一个统称,其中包括了图腾、禁忌、行巫、占卜、宗教、祭祀、祈福、辟邪、符箓等九种形式。它们以各自相对独立的形式与内容共同构成了中国的神秘文化,可以分别称作图腾文化、祭祀文化、行巫文化、占卜文化、宗教文化、禁忌文化、祈福文化、辟邪文化和符箓文化。神秘文化的核心是“神”,这是所有形式的共同特征,也是神秘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主要特征。

神秘文化的各种形式对“神”的表现不尽一致,各有各的特点。图腾是氏族社会时代供奉祖先神的仪式,人们之所以重视这种仪式,是想通过供奉得到祖先神的庇护,满足每个人的温饱和求得氏族的平安。祭祀是对供奉祖先神的继承与发展,祭祀从单一的祖先神发展到自然万物的多神;由于各种各样的神的出现,人们的供奉活动也越来越频繁,通过不间断的祭祀,求天神风调雨顺,求雷神不要劈死人,求谷神获得丰收,等等。行巫的巫术中,自然神变成了活的“神”,巫师把自己装扮成神,然后载歌载舞,以神的力量驱赶作恶的鬼魅,使病人恢复健康。占卜在神的指引下,可以预测将要发生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的祸福,从而趋福避祸。道教在宫观里面安放神像,让人们烧香敬拜,祈求神的保佑。禁忌规定了不能做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有神的存在,如果做了的话,就会触犯神,那是没有好报的。祈福的人在家门口贴上红纸福字,祈求福神进入自己的家门。辟邪的人要在门户上挂面镜子,照着外面,不让恶鬼冲进自己的家里。符箓是把文字和图案写在纸上,用它驱魔赶妖。

从上面所说的各种形式的神秘文化都能看出一个内容,即人们对神的追求是有目的的。从古至今,人们之所以拜神,是因为人们在创造神的当初,已经赋予了神超自然的力量,而这种力量能够使人们驾驭自然。既然神具有这样的力量,那么就必须对神进行供奉,祈求神的赐予。神秘文化无一不体现出人们的这一目的,无论是祭祀、行巫还是占卜,其目的都是求得平安和远离灾难,而禁忌、祈福和辟邪直白地表露了迎福远祸的目的。神秘文化的迎福远祸又被称之为趋吉避凶,趋吉避凶是所有形式的神秘文化的一致指向。

趋吉避凶是人的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因为趋吉避凶是人的一种现实需求。文化必须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神秘文化正是因为满足了人们对趋吉避凶的需求,才在中国存在了数十万年,不能不说源远流长。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神秘文化的各种形式能否做到趋吉避凶?

答案是简单明了的,当然不能。既然答案如此简单,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神秘文化能够从原始社会一直传承到现代社会,连绵延续而不中断?

人们从创造神开始就用神满足趋吉避凶的需要,最初的时候,即原始的图腾与祭祀,人们对神是深信不疑的,真的相信神能够趋吉避凶。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人们产生了对神的怀疑:图腾拜神却遭遇猛兽的袭击,祭祀雨神却暴雨横灾,占卜预测风调雨顺却颗粒无收,行巫驱邪却使病人死亡,禁忌的遵守却带来灾难。大量的事例摆在人们的面前,经验告诉人们神的无助。古人即已逐渐产生了质疑,进入文明时期更出现对神的批判。但是,神秘文化还是生存了下来。

神秘文化以强大生命力在虚妄与现实中存在和发展,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仍是人们对趋吉避凶的需求。

不管是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危险时刻存在却毫不知情。以现代人的生活为例:一个人决定外出旅行,如果是坐汽车,需要经过很多的地方,有的地方是笔直平坦的大路,有些地方则是崎岖陡峭的山路,可能会发生诸如撞车、翻车的危险;如果是坐飞机,会有坠机的危险;即使步行,也有跌落山岩的危险。对于旅行而言,不管选择什么样的出行方式,汽车、飞机或者步行,危险肯定是存在的;最可怕的是,人们对危险是否发生、发生什么样的危险,以及危险的后果丝毫不能预知。

类似旅行的情况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这也就是说,人们不管做什么事情,永远伴随着危险,这种危险虽然不是必然发生的,但是存在着发生的可能。人类无法预知危险,如何防止危险的发生就成为永恒的主题;不仅落后的原始人需要,而且先进的现代人也需要。现实的需求使神秘文化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当人们面对未知的危险时,就要以各种形式对神敬拜,以神的威力躲避危险和灾难。人们从拜神中获得一种精神的慰藉,这种精神上的慰藉体现了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寄托与期待。

人们在不可预知的危险与灾难中生活,恐惧就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时时刻刻笼罩在心头。虽然时代在前进,科学在发展,但是人们始终没有找到一个能够真正躲避危险的方法。这也就是说,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科学的方法能够预知和防治危险。人类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寻求精神的解脱,譬如人们拜神以后会相信危险已经离去,抛个铜钱可以预测是福是祸,门上贴个神仙就能远离灾难,等等。

神秘文化满足人们趋吉避凶的精神需求,显示其具有文化特有的调适作用。所谓的调适,是指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达到人对自然的适应。人类生存就是与自然的融合,当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以后,就要思考与自然的平衡,甚至超越。文化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创造出来的,神秘文化也不例外。

既然神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那么神秘文化与其他文化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就整体而言,神秘文化的各种形式与其他传统文化形成一种依附关系。具体而言,神秘文化吸收和利用其他传统文化,是在其他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

人类在原始时代的活动都是为了生存,所以狩猎和采集是第一位的。人类的文化最初也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原始人在劳动中创造了石器文化,这一文化带动了其他实用文化的产生。当实用文化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就为神秘文化的创造奠定基础,譬如原始图腾,图腾物就是利用对自然物的简单知识和吸收石器制作工艺而创造出来的。很显然,没有这些劳动成果,是不可能有图腾文化的。其他像祭祀、行巫、道教等,都是对其他文化的吸收与利用。

以近代的宗教造像来看,这种吸收与利用是很清楚的,如道教的宫观和造像。建造庙宇和神像都要依靠建筑技术,每一座庙宇、每一座神像都是一项宏大的土木工程,涉及很多的文化与知识。一个新的神像开工,道士们首先选择开工的吉利日子,开工之前要献供品和烧香念经,请工匠用斧子在木料上轻砍三下或七下,表示三请或三魂。神像或用砖石砌成,或用竹木贴泥塑成,整体形象完成后,进行神像的涂彩;还要在神像背后凿一方穴,然后在选好的时间里放进经书、铜镜、历书、五谷,叫做装脏。装脏就好像有了人一样的心脏,神像由此成了“活神”,真正成为神的附身,具有趋吉避凶的超自然力。装脏仪式以后,还有一个开光的仪式。开光也要先诵经念咒,用新毛笔蘸朱砂、白芨和金鸡血,为神像点眼睛,再由道士拿镜子从外将阳光反射到眼睛上。这样神像就可以成为分灵身,能够洞察世间的一切。一个造像需要建筑知识、雕塑知识、光学知识、绘画文化、服饰文化等知识与文化,是这些文化的综合体。

其实,各种文化之间都是相互吸收与利用的,从来没有一种单一的文化,但是吸收与利用和融合还有一种区别。这种区别就是吸收与被吸收、利用与被利用,简单地说,就是谁为先和谁为后。神秘文化之所以是吸收与利用,那就说明,神秘文化并不是其他文化的启蒙文化,更不是其他文化的创造者。神秘文化总是在其他文化之后,捡拾其他文化的成果,才形成一种所谓的神秘文化。

这里为什么强调这种吸收与利用呢?因为一直以来有一种说法,认为神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泉,是中国古代诸多知识的先驱。正像前面讲行巫时,即有“举凡天文、地理、历法、术算、军事、历史、乐舞、医药、技艺无不与巫的活动和创造有关”的说法,行巫几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缔造文化。这种说法显然有悖于事实,它没有注意到神秘文化是一种后起的文化,是对天文、地理等知识和文化的吸收与利用。这在本书第二章占卜文化中有比较详细的论述。

这种神秘文化创造知识与文化的说法源于古代,大概和方术有些关系。[1]

关于方术的论著,有影响的是李零的《中国方术考》。书中说:“中国古代研究‘天道’的行为叫‘数术之学’,而研究‘生命’的学问叫‘方技之学’。”这就是方术的概念和范围。那么,数术包括什么,方技又包括什么,书中接着列举道,数术里面有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等;方技有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及其他。这里列举的只是大略,如果细分的话就更多了。方术在古代的内容确实很泛,以至书中又说道:“古代的数术方技之学源远流长,门派繁多,难以穷其理奥。”关于方术,还可以看《辞海》的“方术”条:“中国古代指天文(包括占候、星占)、医学(包括巫医)、神仙术、占卜、相术、命相、遁甲、堪舆等。”虽然没有提到“天道”与“生命”,但内容还是基本一致的。不管方术的内容有多少,归纳起来无外三大类:知识体系、实用技能和神秘文化。知识体系有天文和历谱,另外还有地理和算术,实用技能主要就是医药。神秘文化就比较多了,如神仙、占卜、蓍龟、形法等。

方术是古代对当时出现的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泛称。古代的知识量和技能门类相对较少、水平较低,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人身份低微;古人把祭祀、占卜、行巫等也看成是一种技能,而这种技能早被称为方术,由此所有的知识与技能都成了方术。方术的知识体系、实用技能、神秘文化一混合,就出现了方术的“知识化”,由此也就有了神秘文化的“知识化”。

关于方术的论述已经很多了,其实还应该看一看一种叫作方士的人。一般而言,方士是掌握方术和施行方术的人,但是从记载来看,方士与知识没有关系,基本的技能是治病,更多的是神仙术。再来看《辞海》的“方士”条:“我国古代好讲神仙方术的人。起源于战国燕齐一带近海地区。以修炼成仙和不死之药等方术骗取统治者的信任。如秦始皇时‘入海求仙’的徐福;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汉武帝时主张‘祠灶’的李少君,自言能‘致鬼’见李夫人的齐人少翁,自言能‘通神’的栾大;三国曹操时善于‘辟谷’的左慈等皆是。方士同‘道士’(通晓方术的人)通用。”这样看来,方士是古时与神打交道、专门宣传神的人,与祭祀的祭司、行巫的巫师、占卜的占卜师类似。汉代以后,方士逐渐进入道教,方士向道士转变,其所掌握的修炼成仙、不死之药等技能也一变而为道术,于是就有了方士与道士、方术与道术“通用”的说法。

方术的内容相对杂乱,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如果以方士而言,方术是方士所具有的、以神为核心的、应用于现实生活的技艺。其实,“方术”一词从出现之始就包含了广义的和狭义的内容,今天的人延续了古代的说法,这就造成神秘文化创造知识的错觉。

神秘文化对其他文化的吸收与利用是其特征之一。这一特征表明神秘文化是一种附属性的文化,依附于其他传统文化,所以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作为非主流的文化,神秘文化无助于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它的存在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当然,任何夸大和忽视神秘文化的说法都是不允当的,还要看到神秘文化存在的意义,以及神秘文化的历史。关于神秘文化的历史,如果想要叙述清楚需要宏大的篇幅,这里只能简略地理个头绪。

原始社会时期,神秘文化的形式单一,图腾是最早出现的一种形式。从图腾逐渐开始有了多神的祭祀,同时有了以敬神为主的行巫,进入原始宗教时代。原始宗教的情景已不复存在,夏代是中国文明史的开端,一些已经出现的文化现象已可考证了。先秦以前的氏族图腾,都是由氏族或部落首领主持,尽管拜神仪式需要全体成员的参与,但却体现少数人的意愿。当时的神秘文化掌握在上层社会手中,是为统治阶层服务的。祭祀是国王和王室的事情,他们把祭祀当成国家的头等大事,祭祀活动不仅十分频繁,而且规模庞大,殷墟就是可以见到的例证。

先秦的“三礼”就有关于祭祀的记载。以《周礼》的“春官”为例,参加祭祀的有大宗伯、大卜、司巫等,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大卜“以八命者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可以看出,大宗伯主持祭祀,而祭祀需要占卜师和巫师的参加,他们各负其责。显而易见,他们不是普通的百姓,而是国家的官员,在政府中有相应的职位和权责,参加的都是国家一级的祭祀活动。

商、周两代的统治者相信鬼神,为了维护国家的统治,独揽对神的崇拜,那些隆重的祭祀、频繁的占卜、非常的行巫无不体现了统治者的需求与意志。先秦以前的神秘文化为王室所独占,称得上是一种上层社会的文化。

到了战国时期,神秘文化集中于上层社会的情况有所转变。战国时代呈现出诸侯国林立、兼并战争不断的局面,国与国之间钩心斗角,统治者都需要优秀的人才,依靠他们的智慧与谋略治理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否则就会在弱肉强食的吞并战争中被消灭。战争的残酷和兼并的下场让统治者清楚地看到,商代那种依靠拜神来治理和巩固国家的做法根本行不通,神的“超自然力量”是不能救国的,再多再大的祭祀也没有战胜其他诸侯国的能力,要想生存与发展只能依靠人的力量。这个时候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思想敏锐、能言善辩的士子活跃在上层社会。这就意味着神开始走下神坛,逐渐脱离上层社会。

秦代以后,以祭祀、占卜、行巫为代表的神秘文化显现出衰落态势。这种衰落与皇权政治不无关系。汉代初期的董仲舒提倡儒家礼乐教化,宣扬天人感应的思想,以“天”的至尊象征皇帝的独尊。这些理论直接维护皇帝的尊严和皇权的统治,受到了汉武帝的支持与推崇,于是有了独尊儒术的治国理念,使儒家文化成为国家的治国理论。这就直接冲击了神秘文化,最终使神秘文化退出上层社会。

神秘文化在上层社会的衰落与退出,并不代表神秘文化的消失,它们在和上层社会渐行渐远的时候,开始了向下层社会的转移。虽然历代王朝仍然进行祭祀活动,但只是保留了形式而已,已经失去远古神崇拜的本意。所谓的向下层转移,就是向民间的转移,由少数统治阶层的拜神转向多数普通百姓的拜神。

民间有着深厚的神的观念,神秘文化一旦脱离上层社会的垄断,便在民间迅速蔓延开来。先秦的时候,神秘文化已经出现在民间,其形式就是行巫,“西门豹治邺”的故事就是非常典型的事例。

西门豹到了邺的地方,做了那里的首长。他问地方的一些老人,当下有什么忧虑的事情。老者说:“苦为河伯娶妇。”原来,地方的负责人大肆搜刮钱财,让巫婆每年挑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打扮起来,再准备酒肉,然后放到木筏上一起沉进河里,声称是给河神当老婆。西门豹知道了,说到时他也去参加。到了送女孩子的那天,西门豹来到现场,只见河边聚集了三千百姓都来看热闹,那个主持的巫婆,“已年七十,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表,立大巫后”。这个巫婆显然不是官家所派,是在民间施行巫术的女人,不仅被丑化了,后来还被西门豹丢进河里淹死了。把女孩子丢进河里是一种祭神方式,而上千百姓聚集观看竟然默许用女孩子飨神,说明在民间早有这种做法,已经成为一种习俗。

这种做法在当时肯定不是孤立的、偶然的事例,民间的行巫拜神应该极为普遍了。神秘文化向下层社会的转移注定了它的民俗化,汉代以后,祭祀、行巫、占卜、道教都融入百姓的生活,而祈福、辟邪、符箓等文化则更是民间习俗化了。

神秘文化在民间以民俗的形式传承与发展,正是得益于它的民俗[2]化。关于民俗,张紫晨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中说,民俗“乃是创造于民间又传承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传承性事象;它以有规律性的活动约束人们的行为和意识”。同时指出了民俗的几个特性,如民族性、原始性、神秘性、实用性、地区性、传承性。这些特性构成了民俗,其中的传承性是非常重要的。

钟馗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仙,通常叫作门神。据说,这个神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那时叫“终葵”,但真正以神出现则是在唐代。敦煌写本有《除夕钟馗驱傩文》,写有“感称我是钟馗,捉取江游浪鬼”,可见它是一个能够捉鬼的神仙。它以神出现是行巫的产物,人们用“驱傩之法”驱赶鬼魅,那个赶鬼的神就是钟馗。从敦煌写本可以知道,钟馗驱鬼已经是盛行于民间的一种民俗了。钟馗形象的出现,更使其被百姓接受。钟馗的形象见于《太平广记》的描述,样子十分奇特,如穿着一身破烂衣服,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一头又脏又油的蓬松乱发,左手捉着一个小鬼,右手抠住小鬼的双眼。造神必须进行神化,样子越是离奇,越能博得百姓的信任。宋代民间十二月的时候,“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等形,敲锣击鼓,进行驱傩”。(《梦粱录》)明、清时拜钟馗更加普遍,大都是印刷钟馗的像,逢年过节贴在门上,如《燕京岁时记》说:“每至端阳,市肆间用尺幅黄纸,盖以朱印,或绘画天师、钟馗之像——都人士争相购买,粘之中门,以避祟恶。”今天,这种贴钟馗辟邪的习俗仍然存在。

钟馗是一个从行巫中衍生出来的神,后来专门用于辟邪,如果仅以唐代来看,它已经被传承了一千多年。传承是民俗存在的必要条件,神秘文化作为一种民俗也不例外,这即所谓的相沿成习。

民俗除了有长时间的延续,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广大的执行群体。任何文化和民俗都必须得到广大百姓的认知和接受,在由百姓构成的社会中传播与发展。百姓是文化与民俗的载体,如果没有广大百姓作载体,那么任何文化与民俗都会消失。从这一点来说,神秘文化以其趋吉避凶的功利目的得到广大百姓的接受,人们都希望从神秘文化中得到安宁。下层社会的人最容易接受神秘文化,因为普通百姓缺乏对自然规律的认知,更无法主宰自己的生活,当他们面对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的时候完全无能为力,真正是“弱势群体”;而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弱势”就越明显。百姓的命运如浮萍漂水,于是就把任人摆布的无奈转而任神摆布,由神来支配自己的命运。正因为百姓的需求,才形成民间供神、佞神的习俗,使神秘文化有了生命力。

人们把民俗也分成几类,如《中国民俗与民俗学》中的“中国民俗之种类”一章,有着各类的民俗,其中的巫术民俗和信仰民俗应当属于神秘文化的部分。信仰民俗是“信仰为核心的反映在心理上的习俗”,即崇拜各种神,如土地神、门神、灶神、财神,等等;还有命相、风水、择吉、祭魂、驱煞、禁忌等。巫术民俗中有蛊道、驱鬼、招魂、辟邪、厌胜等。从内容来看,“信仰民俗”包括了祭祀、行巫、宗教和占卜,而“巫术民俗”则包括了禁忌、祈福、辟邪和符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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