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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6 23: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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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芭芭拉•金索沃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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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树青青

豆树青青试读:

谁会离开

自从亲眼看见一辆拖拉机的轮胎炸了,把纽特·哈宾的父亲高高地抛到美孚石油招牌的顶上,我再给轮胎充气就感觉手有点儿怯。我可没撒谎。他在那里卡住了。诺曼·斯特里克走到县政府大楼、鸣笛呼叫志愿消防队的工夫,大约有十九个人围了过来。消防队好不容易扛着梯子赶到,把纽特的父亲给扯了下来。他倒没死,但是耳朵聋了,而且从那以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一样。他们说是他给轮胎充气充得太足了。

纽特·哈宾算不上我的朋友。他只不过是那种在每个年级都至少留过一次级的超龄男孩,上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奔二十了。他平常总坐在后排,喜欢把在嘴里嚼过好几遍的小纸团弹到我的头发里。可是那天,看到他老爸在那儿挂着,像件破破烂烂的工装搭在篱笆上,我一下子想到了纽特一辈子会过成什么样,于是心里有点为他难过。在那一刻之前,我从没认真思考过未来。

我妈妈说,哈宾家生孩子的速度跟他们的孩子掉进井里淹死的速度差不多。这话肯定不全对,因为他们家在皮特曼县有很多人,而且不少都活过了成年。不过意思还是这个意思。

这倒不是说我和妈妈要比哈宾家好到哪里去,或者我们手里还有那么几个子儿。如果你看见我和纽特在六年级的班上肩并肩坐着,没准儿会断定我们是兄妹呢。以我对自己亲爹的全部了解,要不是妈妈跳着脚发誓说,他是我不认识的某个无名鼠辈,而且早就不在了,我还真不敢肯定我们俩就不是兄妹。但我们俩基本上是同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两个膝盖脏兮兮的孩子,吵闹得要死,想要摆脱困境,站稳脚跟。不过,你也没法说,谁能站得住,谁会离开。

大家都管我叫咪西。这可不是我的本名。据说我三岁的时候曾经跺着脚对妈妈说,别叫我“玛丽埃塔”,要叫“玛丽埃塔小姐”,因为在她干活的那些人家,我要叫所有人“小姐”或者“先生”,连小孩子也不例外。所以,从那天起,她就真的这样叫我了。“玛丽埃塔小姐”。后来索性就叫成咪西了。

你得明白,妈妈就是会做这样的事。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经常在礼拜日去池塘钓鱼,一钓就是一整天,往家里带回一堆瘦骨嶙峋的蓝鳃太阳鱼,可能再加上一条只有拇指长的鲈鱼。但是看妈妈的样子,你会觉得我抓到了舍普湖里那种有名的大鱼:老头子们经常在湖边嚼着烟丝、朝思暮想希望逮着的那种大家伙。“看,我的好闺女能养家了。”妈妈会说,然后把这些小鱼做熟了,像感恩节大餐似的端上桌给我们两人吃。

我喜欢在那些水底满是淤泥的古老池塘里钓鱼。无论我从中拽出什么来,妈妈都特别自豪,算是原因之一;不过我也迷恋安静地坐在那里的感觉。你能闻到树叶在冰凉的泥土里腐烂的味道,看着耶稣虫在水上行走,四只小脚在水面上踩出小坑儿,但永远不会陷进去。有时,你会看到那些大个头的、谁也不曾钓上来过的家伙,像暗褐色的梦,从水底溜走。

等我上了高中、找到自己第一份工作,又发生了好多别的事,其中就有我即将告诉你们的那一件关于纽特·哈宾的可怕故事。那时候他当然已经不在学校了。他和他半残废的爸爸一起种烟草,还把一个女孩搞怀孕了,于是就结了婚。那女孩是乔琳娜·尚克斯,人人都对她有点惊讶,至少假装有点惊讶吧,对哈宾却毫不意外。没人指望哈宾家的孩子能有多大出息。

但我还在上学。我不是那种拔尖的学生,甚至算不上优秀,可我还留在学校里,并且没有沾上那种麻烦。我想把书读完。这倒不是说我没见过雪佛莱车的后座。我熟悉绿起路的风景,我们管它叫飞起路,我也见过那玩意儿,知道它长什么样子。这些从来都没办法让我立志成为一名烟农的妻子。妈妈总说,怀孕不是我的范儿。她懂。

怀着这样的心态,我平安无事地读到了高中最后一年。相信我,那些日子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退学,就像罂粟花籽从苞蕾上撒落下来,你会把每一天都看作一份奖赏:你已经坚持到这个份儿上了。到毕业那年,班上男女比例到了二比一,我们还遇到了那位名叫休斯·沃尔特的理科老师,我们觉得,他简直是老天对我们的格外恩赐。

哈,来说说他。他就像个从天而降的金发保罗·麦卡特尼,坐在课桌上,穿着紧身牛仔裤,干干净净的衬衣袖子就那么挽起来,袖口卷在里面。他把我们乡下这些男孩子比得像妈妈带回家的打满了补丁的旧袜子。休斯·沃尔特不是个肯塔基小伙子。他是外州人,从北方某个城市学院毕业的,大家都猜正是因为这个,他的名字是倒过来的。

我还没有为他神魂颠倒,至少按当时的标准不算夸张。那种狂热从女卫生间的墙上就能看得明明白白:在墙上写下“永爱休·沃”这类字句的口红,拿来涂满一座谷仓也绰绰有余。我想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想说,毫无疑问,他改变了我的生活。

改变始于他给了我一份工作。在那之前,我干过的那些能赚些钱的活儿里,最有趣的也就是在星期天帮妈妈做些付费洗熨,或者照料她做保洁的人家的小孩子。要不就是给别人家的豆蔓捉虫子,每只一分钱。但皮特曼县医院的这份活儿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而且,那可是方圆一百英里内最重要、最干净的地方。沃尔特先生是有妻子的,叫琳达,虽然我们高中所有人,至少是所有女生,都彻底无视了她,可她真真切切地存在,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是个护士长呢。她问休斯,班里有没有孩子能在放学后和星期六上医院来做些零工,没准儿毕业后就可以做个全职员工,休斯就也这么问了我们大家。

你满以为他会从那些糖条儿姑娘里挑一个,那些买得起粉白相间制服的镇上女孩,每个星期六就去围着那些床上便盆娇滴滴地转,好像那是上帝的绿色大地上她们被委以搬运的最神圣的东西。你满以为他会选中厄尔·威肯托特,这人能够面不改色地切开一条蚯蚓。我在后院走廊里把这些都告诉了妈妈。妈妈穿着带袖孔的围裙坐在藤椅上,我坐在梯凳上,两人一起往一张报纸里剥豌豆。“厄尔·威肯托特算什么,”妈妈发话了,“姑娘,我还见过你生吞了一整条虫子呢,那时你才五岁。他哪儿有你厉害,那些糖条儿姑娘也都比不上你。”但我还是觉得休斯会选那些人,我也对妈妈这么说了。

她走到长廊边上,从围裙里摇出一把豌豆壳,撒到花圃上。花圃里种的是金盏花和鲜辣味颜色的大波斯菊。妈妈和我都喜欢鲜亮的颜色,这是家族的偏好。在学校,把我从那些镇上女孩当中挑出来实在太容易了,她们总是穿着精心搭配的米黄色或者粉红色柏碧·布鲁克斯牌毛衣与短裙套装。麦德加·比德曾说我穿得像个视力表。算上返校节舞会,他拢共做过我三个星期的男朋友。我猜他说的是参军时别人会给你看的那种色盲测试,而不是打头有个大大的字母E的那种。这话是他在我们掰了的时候说的,但我反倒有些受宠若惊呢。我早就想好了,如果不能穿得优雅,就要穿得让人忘不掉。

妈妈坐回藤椅里,又兜起一围裙豌豆。妈妈不是那种穿着紧身牛仔裤参加孩子们的垒球比赛的人。她比那种家长年纪大些。在生我之前,她过了好长一段狂野时光,有过一个名叫福斯特·格里尔的丈夫。那个男人的名字是照着史蒂芬·福斯特取的,就是七年级历史课本里那位写过《我的肯塔基故乡》、面相和善的男人,可是他母亲在给他取了这名字的二十二年后,据说是活活被他气死了。他经常拿汽油漏斗喝大老爹牌白酒,远近闻名。他一直对我妈妈说,永远别去赶怀孕这种时髦。妈妈常说,用福斯特换来了我,是一笔和杰克逊购地一样划算的买卖。

我每剥出一粒豌豆,妈妈早已剥出三粒了。她右手一拧一收,先从豆荚尖儿上掐下一圈细细的丝,然后拇指一推,豆子就挤出来了。“我是这么想的,”她说,“人就像稻草人。你,我,厄尔·威肯托特,美国总统,就连万能的上帝,以我所看见的而言,大家都是如此。有的稳稳站着,有的被风吹散了,唯一的区别就是戳在地上的是哪种棍子。”

有那么一会儿,我什么话都没说。然后我告诉她,我会向沃尔特先生问问那份活儿。

四下没有别的声音。路上再往前一些,亨利·比德尔正在自家前院里开动干草收割机;我们的豆子噼噼啪啪地爆裂开来,把好东西带给这个世界。

妈妈问:“然后呢?如果他不知道你很出色,完全能胜任那份工作呢?”

我说:“我会告诉他的。如果他还没把工作给了哪个糖条儿女孩的话。”

妈妈笑了:“就算已经给了,你也要说。”

他还真没给别人。两天过去了,还没有消息,所以下课后我留在教室里对他说,如果他还没有决定,不妨让我去做,因为我肯定会干得很漂亮。我说,我一直避免沾惹麻烦,不会因为快毕业了就让自己功亏一篑。他说没问题,他会告诉琳达,还让我星期一下午就去那里一趟,她会给我讲该干什么活儿。

我原以为要和他交锋一场,没想到进展这么顺利,我愣了一会儿,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他的手指甲一定是整个皮特曼县最干净无瑕的。

我问他怎么想到把这份活儿给我。他说,我是头一个来问的。就这么简单。想想真是不可思议,全校的女生们投入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想象着放学后留下来让休斯·沃尔特接受自己的请求,而我成了唯一做到的人。不过,当然了,请求的种类才是关键。

后来我发现,我主要是给艾迪·里克特干活儿,他是化验科和放射科的主管。化验科主要对付血啊尿啊还有一些更恶心的东西,不过我没有抱怨之意。艾迪是个满脸雀斑的老家伙,其实并没有老到哪儿去,可也足以让每个人都注意到他居然还是条光棍儿。不过,像艾迪那样的性格,别人也不会没事跑去问他干吗还不结婚。

他没有像对待老师的乖学生或者能拿奖的小马驹那样对待我,我倒感觉挺舒服。跟艾迪相处,没什么调味剂,我是为了正经做事去的,而且做得挺不错。化验科和放射科是两个相连的房间,中间的转动门里总是人进人出,他们手里拿满了东西,鞋子踩在黑色油毡上吱吱呀呀地响。很快我就成了其中一员,把各种纸片归置到正确的地方,淡定地捧着人类排泄物走来走去,从来不做鬼脸。

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学会了从显微镜里看红色的血细胞。人们管这东西叫红血球,其实它们根本就不像球,倒像棒球手套。我还要数出来在一些小小的方格里有多少个这种细胞。我敢说,你要是整天盯着这些东西数,眼睛准会瞎掉。幸好,皮特曼县每天没有多少人非要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红血球。

我在那里还没待够一个星期,地狱之门就炸开了。那天是星期六。急救科的几个护士大喊大叫着让艾迪做好准备,放射科很快就要忙开了。他们说,哈宾两口子要来。大家都这样叫他们。艾迪问情况有多紧急,还问需不需要帮手让两口子保持安分,他们回答,情况是一半一半,一个很急,一个很安静。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这话是什么意思,乔琳娜·尚克斯,或者该说是乔琳娜·哈宾,就已经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了,紧跟着来了一副担架,停在外面的过道里。乔琳娜的模样就像电影里你不敢看的那种镜头。湿漉漉的血迹像一条长长的舌头,从她右肩一路流到胸口,她的嘴唇和面孔都被抽干了颜色,那张大脸好像是从白面团上切下来的一块。尽管如此,她还是拳打脚踢地挣扎着,嘴里骂个不停,完全不像生命垂危的样子。我抓住她的一只手腕,想扶她从轮椅里起来,那只手腕却从我手底下扭着挣脱了,仿佛那袖管里面是一把电缆。她还冲纽特大嚷着“别这样”之类的话。“快去,替我杀了你爸!你该杀的是他,不是你自己,也不是我!”喊完一阵,她会安定一下子,接着又大闹起来。我不知道纽特的爸爸和这事有什么关系。

大家说已经喊了费彻勒医生,他正在过来的路上,不过照麦卡勒斯护士检查的结果,情况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流血已经止住了,但还需要用X射线照照子弹在哪里,进去时刺破了什么东西没有。我望着艾迪,想知道需不需要脱下她的上衣和胸罩,给她换上件手术服,又不禁想到这么一来到处都会染上血污,毕竟我家里算是做清洁工作的。可是艾迪说不用,我们不能太折腾她、把她翻来转去的。医生要看的只有弹孔周围和破裂的伤口。“你可真幸运,他打枪没准头。”艾迪一边在操作台上放直乔琳娜的胳膊一边说。我觉得这话说得不太合适,不过想想是艾迪,也就不算什么了。我抓着她的胳膊肘,不想使太大劲儿,免得让她疼上加疼,但这可怜的姑娘歇斯底里地挣扎着,不肯安静。我仿佛看见自己系着铅围裙,站在乔琳娜旁边俯视着她,就像屠夫摁着一头待宰的牛犊。

后来艾迪说可以了,让我陪乔琳娜待在隔壁房间,等着片子出结果。如果她刚才动得太厉害,还可能要重新照一遍。接着艾迪又喊把另一个抬进来,于是两个男人推进来一副长长的担架,上面盖了条被单,然后把担架升到和操作台一样高,好像那是个大盘子,里面盛着一道菜。我站在那儿,呆住了。艾迪让我出去看着乔琳娜,他用不着我帮忙摁住这位,因为他哪儿都去不了。这位已经变成一张给法医办公室拍的漂漂亮亮的照片了,艾迪说,可我还是站在那儿盯着看。也许是我太迟钝。我到那时候才明白过来,被单底下躺着的是纽特。

隔壁房间还有一副担架打算给乔琳娜用,可是她坚决不肯上去。她找了个贴在墙上的硬木座椅,坐在那儿不住地哭,念叨着:“感谢上帝,孩子在我妈家里。”念叨着:“我现在该怎么办啊?”她仍然穿着那件粉红色的上衣,那衣服松松垮垮的,不管怀没怀孕都能穿。据我所知,那时候她没有怀孕。那件衣服两个肩膀上有几处小开口,衣袖上还缀着蝴蝶结,当然,现在已经让子弹给毁了。

乔琳娜长着张大饼脸,吨位挺沉,我一直觉得她看着就是那种主动找事的人,一心想证明就算你不是个啦啦队员,也照样能过得刺激。问题在于,那样对你根本没好处。好比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不用手扶不用脚踩,来来回回地从母亲身旁骑过去,喊破了嗓子想让她看你一眼,但她是不会瞧的,直到你撞上什么东西,脑袋开了花。

我和乔琳娜从来不是好姐妹什么的。她辍学的时候,比我高一两级。可是我想,如果你被枪打了,丈夫死了,随便哪个能给你一粒含可待因的泰诺的人都是你的朋友。她开始向我倾诉,全是纽特爸爸的错,他经常把纽特揍得屁滚尿流,把她揍得屁滚尿流,甚至还拿煤铲子揍婴儿。我使劲想象,纽特壮实得像头牛似的,一个半死不活的老人要怎么才能把他揍得屁滚尿流。可那时他们全家都挤在一个又窄又小的房子里,当然,老头子还什么都听不见,所以只能过那种生活。说话管不了多大用处。

我记不清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大部分都是“嗯哦”地附和,或者说些“你会好起来的”之类的话。她一个劲儿地说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孩子会怎么样,哈宾老头儿会怎么样。老天爷,她把自己弄到什么地步了啊。

问这件事情也许不怎么友好,可是,有一刻,我还真的问了她:“乔琳娜,干吗找了纽特?”她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微微摇晃着,扶着受伤的肩膀,低头看脚面。她那双眼睛好像永远睁不开似的。

但她还是回答了。“找他又怎么了,我爸从我十三岁起就管我叫荡妇,所以找他又他妈的怎么了?只不过碰巧是纽特。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跟她说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我没有爸爸。我还说挺庆幸是这样。她说倒也是。

处理完的时候,我觉得天应该已经黑了,好像这种事不该发生在光天化日下。其实正是大中午,半个白天还在前面等着呢,大家也都是一副努力工作、好好挣钱的样子。我去卫生间吐了两次,然后回来在显微镜下观察那些小小的接球手套,数了一遍又一遍,整整数了一下午。谁也没过来打断我。不管怎么说,对那个被抽了血的女人来说,这笔钱可是花得物超所值了。

我希望妈妈在家,这样我回去以后就可以声嘶力竭地大吼,告诉她我不想干了。可她不在。等她拎着一袋子日用品、一篮子周末要熨的衣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缓过来了。我把整件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连乔琳娜那件缀着粉红色蝴蝶结的上衣,还有那些血,也全说了,当然也说了纽特。然后我告诉她,那里最糟糕的事情我今天恐怕已经见识过了,所以,我会继续干下去。

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咪西,我从来没见过谁能比得上你。”我们没有再多说什么,可是有她在,我感觉好受多了。我们两个在厨房里走来走去,不时擦身而过,准备晚餐吃的煮青菜和煎鸡蛋,外面的天空一点一点暗了下来。妈妈不时看看我,然后静静地点点头。

关于妈妈有两件事得说说。一件是,她总对我抱着最美好的期待;另一件是,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无论我往家里带回了什么,她都会让我觉得,我刚刚在天空上挂起了月亮、点亮了满天的星星。好像我就有那么好。

我继续干那份工作。我在那里待了五年半,数了多到你无法想象的红血球。有人可能觉得我那段时间除了使劲让妈妈开心,还有时不时跟斯帕基·派克约约会,没干多少别的事。很多人都觉得斯帕基是个高档抢手货,因为他有份查煤气表的稳定工作。但是后来,我实在听厌了他老是说,他去查煤气表的时候又看见谁几乎一丝不挂地醉倒在自家后院,就和他分手了。

我有自己的盘算。上高中的那些日子,我们要是想找点乐子,只会在水塔墙面刷上“七五级”,或者在万圣节时把农民的羊拴在那儿,可是现在,我有了很多严肃的想法。在皮特曼县医院上班的那几年里,我开始能够帮妈妈分担些房租、账款,还想办法存下了几百美元。我用其中的大部分买了辆车,一辆五五年产的大众甲壳虫,没有窗玻璃,没有后座,没有启动器。不过,一旦掌握窍门,很容易就能一个人把车启动,不必找帮手。只要换只脚踩离合器,另外那条腿伸出车门蹬地就可以了。尤其是如果你把车停在了山坡上,这种启动方法特别管用。在肯塔基州的这一带,经常只有山坡可以停车。我打算有朝一日开着这辆车驶出皮特曼县,除非为了妈妈,否则永不回头。

我买了车开回家的那天,妈妈就知道我想远走高飞。她看了我一眼说:“好吧,如果你弄了辆旧车,就得知道怎么开旧车。”我想她的意思是,我得知道怎么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为她站在路中间,抱着胳膊,看着我把四只轮子卸下来再安回去。“好啊,咪西。”她说,“你就要开着车离开这里了。我最后看见的大概就是你的屁股了。”然后她问:“如果我放了前轮的气,你怎么办?”她还真说到做到了。我说:“简单,我换备胎。”没错,这辆又老又破的车居然有一只备胎。

然后她又把一只后轮的气也放了,问我说:“现在你怎么办?”妈妈当年和福斯特在一起、开一辆奥兹莫比尔的时候,显然碰到过这种麻烦。她要确保我有备无患。

我想了想说:“我有个自行车充气泵。我可以在里面存够气,靠着它把车开到诺曼·斯特里克的店里,在那儿打上接下来要用的气。”她抱着胳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看得出来,不管是她还是上帝或者别人,都不会替我做这件事。我闭了会儿眼,心一横,开始给那只轮胎打气。

那天妈妈没在那儿,她不会想到,在紧闭的双眼后面,我看到的全是纽特·哈宾的爸爸用慢动作飘起来、飞向空中的情景,像条鱼从水里斜着蹦出来。还有纽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条被钓上岸的鲈鱼。

开车越过皮特曼县界时,我默默对自己许了两个承诺。有一个我实现了,另一个没有。

第一个承诺是我要改个新名字。我平生还从没冲动到非做什么事不可,但那时似乎到了和过去一刀两断的时候了。我没有想好什么具体的名字,只想有个变化。我对取名这事琢磨得越深,越感觉名字不是我们真正有权挑选的东西,而是或多或少得自偶然。我决定让油箱来决定。等到汽油用尽,我就找个路牌把名字取了。

我差点就要用伊利诺伊州的荷马给自己取名了,可我强撑着开了过去。我交叉手指祈祷着穿过悉尼、萨多拉斯、蔡罗·高尔多、戴卡图尔和蓝墩,烧尽了最后一滴油,终于滑到了泰勒维尔。所以,我就叫泰勒·格里尔了。我想你可以说,选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还有一些主动权,可是其中已经有了不少由命运决定的成分,足以让我满意了。

第二个承诺,我没有兑现的那个,跟我最终落脚的地方有关。我提前看过几份地图,可是,记忆中我从来没有走出过肯塔基州(我出生在河对面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但那根本不算),没办法知道某个地方为什么会比其他地方更招人喜欢。我看过的只有加油站里宣传手册上的图片:田纳西宣称自己是志愿者州,密苏里自称是眼见为实州,且不管那是什么意思;每个地方好像都有许多女人站在瀑布旁边,全部顶着五十年代的大波浪卷发。这些小册子我当然从不相信,从车窗扔得远远的。毕竟,连皮特曼都入选过“肯塔基之城”,依据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得益于这里欣欣向荣的火蚁和流言吧。我明白,人们如果想自吹自擂,根本不需任何理由。

所以我对自己许诺,要一路向西,直到车子跑不动了,那里就是我要住下来的地方。可是有不少事情我没有考虑到。妈妈好好地教了我怎样对付轮胎,还教过我许多别的事情,可我对转向摇臂一无所知。我也不了解大平原。

大平原让我心中充满了绝望。我在堪萨斯州的威齐塔转向南方,心想也许可以找条路从大平原旁边绕过去,可是没找到。我所在的是俄克拉荷马州的腹地。我从没想到圆圆的地球上竟能有一大片地方如此平坦。在肯塔基,你永远不可能看得很远,因为总有山脉阻断视野,给你留下想象的余地:也许只要翻过下座山,就会有好东西出现。可是在这里,一切都平平地展在你眼前了,你看得再远,也不会有更好的东西。俄克拉荷马让我感觉,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

我的小车在一大片空旷中间抛锚了,按照路标上写的,这里属于切罗基部落国的地盘。忽然之间,方向盘与车子行驶的方向脱离了关系。全靠某种我肯定还不配领受的奇迹的惠佑,我把车子摇摇摆摆地开下了高速公路,没有车毁人亡,并且找到了一个服务站。

那个搞定我车子转向摇臂问题的男人叫鲍勃·图图。他要价倒还算公道,虽然我该学会自己修理它的。那天晚上他可是满载而归,衣袋里装走了我身上差不多一半的钱。我坐在停车场里,望着眼前这片邪恶的虚无之地,从没有如此想放弃一切,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可是现在又没理由这样做。我的车修好了。

其实,我该放声大笑,真的。从我出生以来,妈妈就说切罗基部落国是握在我们手里的最后一张好牌。她爷爷是纯正的切罗基人,因为年纪太大或身体太虚弱,没法长途跋涉去俄克拉荷马,是为数很少的遗落在田纳西的族人。妈妈总说:“如果我们的运气彻底耗光了,总还可以去切罗基部落国生活。”她和我都拥有足够的血统。照妈妈的说法,如果你有至少八分之一的切罗基血统,他们就会接纳你。她管这个叫我们的“人头权”。

当然,如果去过那里,她就会知道,要是没有被致命武器顶着后肋,你是绝不会去那里生活的。我看明白了,把切罗基人带到这里来,为的就是让他们躺倒在地,不战而亡。妈妈告诉过我,切罗基人相信上帝生活在树上。小时候,我经常爬树,一直爬到自己能到达的最高处,不到吃晚饭绝不下来。“因为你流着印第安人的血,”妈妈说,“你想看到上帝。”

举目望去,整个俄克拉荷马州没有一棵树。

太阳迅速移向笔直的地平线。接下来的十二个小时,除了从眼前闪过的车灯,什么都不会有。我急着离开这片大平原。有了鲍勃·图图的跨接电线,我的发动机正好好地运转着,我想趁热打铁,免得浪费了这个好兆头。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如果不喝杯咖啡、吃点什么,就根本没力气再开一个晚上的车。我穿过一大片泥地,一边是家汽车修理站,另一边是座四四方方的小房子,窗户上挂着百威啤酒的霓虹灯招牌。

我绕到那座房子前面停下时,一群小男孩涌到我的车旁边,就像一群蜜蜂落在大熊身上。“洗洗车窗吧,小姐。”他们说,“全洗只要一美元。”“我的车窗没有玻璃。”我向后靠了靠,把手从侧窗洞里伸出去给他们看。“瞧,这车只有前面的挡风玻璃。幸亏是这样,因为我也没钱。”

男孩们围着小车绕圈儿,把手伸进每个窗户洞,试了又试。我仔细想了想要不要把东西扔在车里,去饭馆吃顿饭。那些东西都不值得一偷,可是话说回来,它们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

我问他们:“你们这些小孩就住在附近吗?”

他们互相看了看。“对,”其中一个回答说,“他也住在附近,他是我哥哥。他们两个远。”“你们听说过什么叫‘过目不忘’吗?”

大的那个点点头。别的几个都默默看着。“好吧,我就是这样。”我说,“就像照相机。我刚刚在脑子里拍了一张相片,你们的模样全都在里面,所以可别从我的车里拿东西,知道了吗?随便拿出一件,你们就会为这个进去的。”

几个孩子从车旁退开,手在衣服侧面搓着,好像要擦掉已经在想象中抓到手上的东西的痕迹。

吹过凉爽的夜风,酒吧里燥热的空气迎面扑来,仿佛可以在里面游泳。门边摆着一个明信片架。有几张明信片上面是印第安人,姿势各异,但都不太自然;其余的都是从空中俯拍的奥罗尔·罗伯茨大学景观,显然这所大学就在附近—虽说如此,它应该还在两百英里开外,否则我肯定已经能从停车场看到它了。

我取了一张印着两个印第安女人的明信片,一个老点儿,一个年轻些,也漂亮,两人并排站在一台磨玉米的什么东西旁边。我经常好奇我身上哪八分之一是出自切罗基血统,从这张照片里我能够看出点门道了。长长的直发,纤细的腕骨。年轻的那位穿着我喜欢的两种颜色:青绿和鲜红。我要把这张明信片寄给妈妈,写上:“看,我们。”

我坐在吧台边,给了吧台后那个男的一毛钱,买下那张明信片。他拿着咖啡壶冲我指了指,我点点头,于是他给我满上杯子。留声机里放着肯尼·罗杰斯的歌,吧台后面的电视开着,但是关了声音。播放的是给奥罗尔·罗伯茨大学拍的或这所大学拍给别人看的节目,我照着明信片认出了那个地方。有个男人频频出现在屏幕上,双手干干净净、胖乎乎的,像啄木鸟似的只在头顶留了一撮头发。他说啊说,说个不停,但就是没声音。我想这就是奥罗尔·罗伯茨本人了。但是当然了,我也没法肯定。不时有一条蓝色文字从屏幕下方滚动过去。有时会给出一个电话号码,有时只有“赞美上帝”几个字。我给妈妈写明信片。“爷爷的决定非常英明。”我告诉她,“无意冒犯,说真的,切罗基部落国烂透了。继续向西。爱你,M。”落款直接签上“泰勒”好像还不合适。

现在这里没什么客人了,除了吧台边上的两个男人,一个白人,一个印第安人。两人都戴着牛仔帽。我心想,大概现在印第安人也能做牛仔了,虽然反过来大概还不行。那个印第安男人戴一顶棕色帽子,那张英俊的棕色面孔让我想起鹰,虽然我并没有真正见过鹰。他的年龄介于年轻和不那么年轻之间。我试着想象自己的曾外祖父长着那样的鼻子、那样光滑的下巴。另外那个戴灰色帽子的男子显得脾气很坏。能看出他是那种喜欢找麻烦的人。他们喝着啤酒,看着无声电视机里的奥罗尔,隔好久才压低声音说点什么。他们可能刚进来喝了一两杯,也没准儿从太阳出来的时候就喝上了—有些人要是没喝到烂醉,你根本看不出他们喝了多少。我回想着那天日出时自己在哪儿。是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那里有巨大的麦当劳标志高高耸立在城市上空。可是好像又不大可能。那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你们这里有一美元以内的吃的吗?”我问吧台后面的老人。他抱起胳膊看了我半天,好像以前从来没人这么问过他一样。“番茄酱,”那个戴灰帽子的牛仔说,“厄尔会给你来上一丁点儿番茄酱。对吧,厄尔?”他把番茄酱瓶子使劲从吧台上推过来,撞到了我的杯子,大约五分钱的咖啡洒了出来。“你以为被撞着是开玩笑吗?”我质问道,把那只瓶子推了回去,直直撞到他的啤酒杯上,可是啤酒没有洒出来。他看了看我,然后回头看起了电视,好像我不值得他上心纠缠。我怒不可遏,真想骂他个狗血淋头。“他没什么别的意思,小姐,”厄尔说,“他只是有些上火。我可以给你个九毛九的汉堡。”“好。”我对厄尔说。

等那只汉堡等了十几分钟。我使劲猜屏幕上那个手胖胖的男人到底在说什么,好让自己保持清醒。厄尔的地盘该彻底擦洗一番了。透过敞开的门,我能看到里面的厨房,炉灶后面有一层黑乎乎的油污,看上去仿佛从人类诞生起就积在那里了。空气闷热又污浊,每口气要吸上两遍,才能从中榨出一丝氧气。咖啡完全没法帮我保持清醒。就在我打算到外面呼吸点儿新鲜空气的时候,汉堡终于来了。

这时我才看到,酒吧里还有个女人,坐在更里面些的一张桌子旁边。这个女人长得圆滚滚的,不是特别老,身上裹着条毛毯。不是印第安人做的那种毯子,而是一条普通的粉红色羊毛毯,用丝带绲边,像极了我和妈妈在家里用的那条。她的头发梳成两条细细的、死气沉沉的辫子,披在肩膀上。她没吃东西,也没有喝什么,只是频频瞥向那两个男人,也许只是其中一个吧,我分辨不出来。她看那两个男人的眼神让我感觉,如果我知道些内情,准会被吓到。

厄尔的九毛九汉堡多少让我恢复了点儿生气,虽然我仍然感觉脑袋里塞满了救生圈里填的那种毛蓬蓬、白花花的玩意儿。我想象着自己走出门外,一下子被风吹得散了架。我会飘在平坦、黑暗的大平原上空,像乳草荚里飞出的银色绒毛团。

为了驱散这种感觉,我读遍了墙上的标语:他们不能解雇我,必须把奴隶卖掉,遇火灾请大声呼叫。电视里不断地出现“赞美上帝,1-800-上帝。”我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某一处,即便那里没什么可关注的。然后我走到了门外。空气凉爽,我大口大口地吸着气,呼吸得太急,晕眩起来。我坐下来手握着方向盘,待了片刻,试图调整好状态,彻夜行驶,穿越俄克拉荷马州。

有人轻轻敲了敲挡风玻璃,吓了我一跳。是那个裹着毛毯的圆滚滚的女人。“不用,谢谢。”我说。我以为她想洗挡风玻璃。可她却绕到侧面打开车门。“你要搭车吗?”我问她。

她的身体、脸蛋、眼睛,全都是圆的。你都能沿着一毛钱硬币、两毛五分硬币和罐头盖子,给她画出一幅肖像。她敞开毛毯,拿出一件活物来。是个孩子。那孩子被毯子裹了一层又一层,成了个只露出脑袋的包裹。她把这个包裹放在我的车座上。“带上这个婴儿吧。”她说。

严格地说,这已经不算是个婴儿了。可能已经大到会走路了,不过还没有大到不方便抱着的程度。介于婴儿和儿童之间。“你想让我带这孩子去什么地方?”

她回头望了眼酒吧,然后又盯着我。“带着就是了。”

我等了一会儿,心想我的脑子很快就会清晰起来,我会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可是没有。那孩子长着同样圆溜溜的眼睛。四只眼睛浮在黑暗中,浮在我眼前,等待着。百威招牌明明灭灭,投出一道微弱的光,把两人的眼白映照成橘黄色。“是你的孩子吗?”

她摇摇头。“是我姐姐的,她死了。”“你是说,你想把这孩子给我?”“是。”“如果我想要孩子,就待在肯塔基了。”我告诉她,“到现在我恐怕从耳朵里都生出好多孩子了。”

一个男人从酒吧里走出来。我停车的地方到门口还有段距离,看不清楚他戴的是灰色还是棕色帽子。他钻进一辆皮卡,可是并没有点火发动,也没有打开车灯。“酒吧里那个男人是你丈夫吗?”我问她。“不要回那间酒吧去了。我不想说为什么,别去就是了。”“听着,”我说,“就算你是心甘情愿,也不能随便给人塞个孩子啊。你得办个手续什么的。连买车都有手续,证明车不是你偷来的。”“这孩子没办过手续。没人知道他活着,也没人在意。至少警察什么的都不知道他。这孩子是在一辆普利茅斯上出生的。”“好吧,又不是今天早晨才生出来的,”我说,“不管是在普利茅斯上还是哪儿,这孩子已经这么大了,肯定会惹人注意。”我隐隐觉得自己一直没反驳到点子上,这场讨论会无果而终。

她把手放在毛毯上大约是孩子肩膀的地方,轻轻地把孩子推回座位上,试图让他自然地待在那里。她盯着孩子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关上门,走了。

我看着她心想,她其实并不圆。没有了这个孩子和毛毯,从我的车边离开时,她其实是个很瘦削的女人。

我握着方向盘,把指甲抠进手掌,指望疼痛会迫使我头脑清醒起来,想到该怎么办。我还在思考的时候,看见那个女人钻进皮卡,接着,车开走了,车灯一直没有亮。我不知道是他们故意的,还是那车压根就没有车头灯。“赞美上帝,”我说,“至少我的车头灯还在。”

我想:我可以把这个印第安孩子带回酒吧,交给厄尔或者另外那个男人。要不索性就把孩子放在搁着盐和胡椒的吧台上,离开这个鬼地方。再不然,我先去找个地方睡一觉,早上就会想出办法来。

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酒吧的灯全都关了。百威招牌闪了闪,熄灭了,再也没亮起来。另一辆皮卡在满地砂石的停车场上绕了一圈,朝高速路驶去。

我使出了全身力气想把车推着发动起来。当然,在俄克拉荷马,没有小山坡可以停车。“操,真他妈的操蛋!”我推了又推,跳上车踩住离合器,再跳下来往前推几步。我看见那孩子的一双大眼睛在黑暗中盯着我。“这事儿没你想的那么蠢,”我说,“要是在肯塔基就容易多了。”

我的车没法记录里程,不过我觉得我们离下一座镇子至少还有五十英里远。没有窗玻璃,车里越来越冷,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大概要冻僵了吧,却一声都没吭。“你会说话吗?”我问。也许小家伙讲的不是英语。“今天晚上我可该拿你怎么办啊?”我说,“你吃什么?”

开阔平坦的地方比丘陵安静得多。高速路上车辆的声音好像在旷野上方径直被吸走了。田野里空空荡荡,连个筒仓都没有,声音不受阻挡,绵绵不断地冲入夜色之中。我开始怀疑,如果我张开嘴巴,也不会发出一点声音。我低声自语,好让耳朵里不那么空荡。这个时候,我愿意掏出最后一点钱换一台收音机,我甚至愿意听听奥罗尔·罗伯茨都讲了什么话。为了保持清醒,我对着那个不声不响的可怜孩子说话,虽然每开过一英里我都会感觉困意少了些,注意力更集中些,也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太奇怪了。

我们经过一个路牌,上面标着到拓荒妇女博物馆的距离。太好了,我心想,我们总算是往什么地方去了。“你是女孩还是男孩啊?”我问那孩子。他剪了个西瓜头,就像你在照片里看到的中国孩子的模样。那孩子一声不吭。我想我早晚会知道的。

过了会儿,我开始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已经死了。也许那女人弄了个死孩子,惨遭毒手或者什么的,然后放在我车里。我带着个死孩子赶路,还跟死孩子说着话。我想起来在高中语文课上读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女人和她死掉的丈夫同床共枕了四十年。情节设定跟《惊魂记》里的那个男人和他母亲的情况差不多,只不过《惊魂记》里的诺曼·贝茨是个动物标本剥制师,知道如何保存母亲的尸体,没让她整个腐烂掉。有些印第安人也知道如何保存尸体。我看过不少在西部发现印第安木乃伊的故事。人们常在山洞里发现这些东西。我安慰自己要镇定。我回想起那女人把孩子放到座位上的时候,孩子还睁着眼睛。可是,就算眼睛睁着又说明什么呢?他眨眼了吗?带着一个印第安死孩子穿越州界会遭什么惩罚啊?

过了一会儿,我闻到了一股湿羊毛的气味儿。“仁慈的上帝啊,”我说,“我猜你还是活着的。”

本来我计划在车里睡觉的,可是我的计划自然没将一个尿湿了的、冻得冰凉的孩子考虑在内。“我们现在真碰上麻烦了,你知道吗?”我说,“再路过一个电话亭,我就要去给1-800-上帝打电话。”

再看到电话亭的时候,我们已经在野马汽车旅馆外面了。我把车慢慢开过去,看了看那地方,可是大堂里的家伙看上去不太靠谱。

附近有三四家汽车旅馆,整整齐齐排了一排。从高速路上看过去,玻璃外立面的大堂像一个个闪闪发光的电视机屏幕。有些大堂里看不见一个人影儿。断箭汽车旅馆里有个灰头发的女人。就是它了。

我在霓虹灯招牌底下停住车。招牌上,一支粉红色的箭反反复复地断开又接上。我走进大堂。“您好,”我对那位女士说,“今晚天气不错,就是有点冷。”

她比我从门外看到的更老些,双手从柜台上抬起来的时候颤个不停。她一直微微摇着头,好像在努力向我身后的什么人暗暗打着“不”的信号。

其实那不是暗号,只不过是她上了年纪。她露出微笑:“冬天快到了。”“没错,夫人,是快到了。”“你是远处来的?”“太远了。”我说,“这地方真不错。让人眼前一亮。这里归您管吗?”“归我儿子,”她说,脑袋轻轻摇晃不停,“我晚上才过来。”“您这里是家庭经营?”“有点像吧。大部分清理还有其他的活儿由我儿媳和我来做,我儿子负责经营上的事。他在蓬卡城那边的肉联厂上班。这里的店相当于副业。”“您估摸今天晚上住满了吗?”

她大笑起来。“天哪,宝贝,自杜鲁门总统以来,这地方就从来没住满过。”她慢慢地翻着那本大大的登记簿。“杜鲁门总统在这里住过?”

她抬头看着我,眼睛在厚厚的镜片后面漂浮着,好像两只巨大的蝌蚪。“没有,宝贝,我想没有吧。如果有这么一件事,我会记得的。”“您看着是一位非常好的人,”我说,“所以,我也就不遮遮掩掩了。我遇上了个大麻烦。我实在付不起房费,如果不是外面车里还有个孩子,我绝不会来打扰您。可那孩子尿湿了,外面又那么冷,如果我不找个暖和的地方让他睡上觉,他可能感染上肺炎。”

她朝车子望了望,一直在摇头,当然,我分不清那是什么意思。她说:“嗯,宝贝,我不知道行不行。”“您让我做什么都行,清理的活儿我自己来。明天早上,我把这里的所有床单都换了。或者您想让我干别的事,都没问题。我只住一个晚上。”“嗯,”她说,“我不知道行不行。”“我先去把孩子抱过来。”我说,“但愿您别介意,趁您做决定的工夫,我先把那可怜的孩子抱过来暖和暖和。”

那孩子抓住人不放的样子太奇妙了。我从湿漉漉的毛毯小窝里抱起他的刹那,他就用那双小手把自己吸附到了我身上,就像树根紧贴干燥的土壤。我觉得把我跟自己的头发分离都比跟这孩子分开容易。

这可能是件好事。我累坏了,而且当然还没养成习惯随时惦记着刚才把孩子放在哪儿了。当我手忙脚乱地搞定车子,把行李搬到断箭旅馆最里面的那个小房间的时候,如果那孩子没有紧紧贴在我身上,我可能就把他弄丢了。最后,我就这样带着孩子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趟。“就像在医院送样本,”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得注意它们的动向。”看来带着血和尿跑来跑去是我人生的定数。

进屋以后,我把毛毯在一把椅子上铺开晾起来,又在浴缸里放了几英寸深的热水。“第一件事,”我说,“先给你洗个澡。剩下的明天早上再说。”我想起那次发现了只小狗,想自己养它,可妈妈让我先以每字一毛五分钱的价格在报上登个告示。“如果丢小狗的人是你呢?”她说,“想想你该有多希望它能回到你身边。”那个告示我是这样写的:“发现小狗,棕斑点,近弗洛伊德磨坊街。”我痛恨弗洛伊德磨坊街足足有七个字,花了我一块零五分。

我心想,为了让这个孩子回到家人身边,花一百○五块我也愿意。可是如果有人丢了个印第安孩子,你得登个什么样的告示呢?

这孩子身上穿的所有衣服都太大,袖口卷了上去,衬衫下摆在身上系了起来,什么都湿得像泥靴,也像泥靴一样难脱下来。这孩子手臂内侧有一块我拇指两倍大的瘀青。我把湿淋淋的衬衫扔进水池里泡着,孩子的小手始终抓住我的手指不放。“你这小家伙,”我说,晃着我的手指和那只小拳头,“就像一只小乌龟。如果乌龟咬住你,除非天上打雷,否则它是不会松口的。”我刚把那双像钳子般紧抓不放的手从我的手指上松开,它们就又抓住了我的衬衫袖子和头发。给孩子脱下短裤和尿布的时候,我发现他身上还有更多瘀青。

有瘀青,还有更严重的伤。

这个印第安小家伙是个女孩。女孩,可怜的家伙。这个事实已经给她短暂的人生加上了某种我无法想象的痛苦负担。我以为人对人干的那些丑事我件件都看到过,却从来没想过竟有人能对一个小女孩干出这种事来。她安静地坐在浴缸里看着我。我只祈愿她的脊背已经长得足够结实,不要倒下去淹死在浴缸里,因为我不得不放开她。我蹲在马桶旁边的地上,尽量忍住别吐了。地板上铺着油毡,图案像是嵌在泥灰里的橡皮砖块。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连我看见纽特·哈宾那次都不算,能让我产生如此反胃的感觉。

那孩子像只青蛙似的蹲在水里,搅起哗啦哗啦的水花。她的手指在水面上扭着拍着,无疑是想抓住什么东西。“过来。”我说,递给她一条浴巾,浴巾边上用擦洗不掉的神奇记号笔写着“断箭”。她搂住浴巾笑了。我向上帝发誓,她笑了。

洗净擦干后,我用一件T恤裹住她放在床上,那件T恤是有一年夏天妈妈的什么熟人从肯塔基湖带来送给我的。穿我身上正合身,上面写着几个字:我他妈挺好。我像个模特似的瘦削、平胸,穿着那件T恤总是显得很有光彩,如果我可以这么说自己的话。T恤底子是青绿色,上面印着红色的字母,穿在这孩子身上,可以一直盖过她的膝盖。“这些颜色很好看,”我说,试图把T恤从她困得直点头的脑袋上套进去,“这是印第安色。”终于,她握着拳的双手张开了,放松了。她睡着了。

我取出从家里带来的包在蜡纸里的邮票,在其中一张背面舔了舔,把它贴在我从切罗基部落国买来的纪念明信片上。我在明信片底下加了几句话:“我找到了自己的人头权,妈妈。正在与我同行。”

过年猪

露安·鲁伊斯生活在图森,但她仍然自认是个肯塔基人,只是离家很远而已。“鲁伊斯”是她随丈夫安赫尔得到的外国姓。现在看来,这是丈夫唯一还留在她这里的东西了。他在万圣节那天离开了。

三年前的圣诞节,安赫尔驾驶皮卡时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那场车祸给他留下了一条小腿假肢,以及一些难以确凿指明的东西。露安总觉得安赫尔其实不喜欢她,乃至根本不喜欢任何人。他经常因为不可掌控的事情而破口大骂。现在露安怀着第一个孩子,预产期在两个月之后。她比什么都希望孩子千万不要在圣诞节那天出生。

她以前就想到过,自己和安赫尔不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甚至比她的孕期还要长,但她也没有因此去做些什么。这就是露安的方式。她希望离婚能像怀孕那样自然而然地演变,最终,他们自会达成某种协议,用不着去讨论它。离婚这件事却没能如她所愿。

当她开始晚上在床上背对安赫尔、早上默默地起来给他做鸡蛋的时候,安赫尔对此好像接受了。也许安赫尔觉得她是因为担心肚子里的孩子。但是后来,当争执再起的时候,浸透其中的绝望是露安从未体验过的。这些争执让她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跟橡皮娃娃一样软绵绵的,仿佛她的身体可以扭曲、固定成各种形状。她坐在餐桌边,手指在富美家仿木桌面的人工树疤上游移着;安赫尔则走来走去,指责她嫌他不够好。他罗列出一长串名字,大多是他的朋友,她都不太记得起和他们见过面。他质问她是不是跟他们睡过觉,是不是想跟他们睡觉。安赫尔跛脚的痕迹非常轻微,不仔细看几乎注意不到,不过他每走一步,都会发出非常细微的叮当声。如果他别那么自负,把它拿到义肢商店去修理的话,那声音也许是能够调整好的。无论他说话的声音抬得有多高,露安都能听到他的假肢叮当作响。她始终想不出能够说些什么来打断这些话,只能听任他指责个没完没了。几年前,有一次,她对安赫尔怒不可遏,扔了一包大香肠砸到他身上。两人都大笑起来,不吵了。但是现在,她连站起来打开冰箱门的力气都没有了。

最后,安赫尔说这全是因为他的腿坏了。无论露安说什么,他一概不听。露安多少已经放弃了交流。晚上,她仰面躺在床上,感觉压迫着脊背、让她疼痛不已的,是沉重的内疚,而不是她怀着的孩子。

露安还记得,就在车祸发生两周半后,她推着安赫尔走过医院洁白的走廊,接他回家。她感觉既充实又自豪:自己在世上所爱的一切都在那把轮椅里。她差点就失去了安赫尔,这使他更显得珍贵。有个医生说可能是安赫尔的靴子救了他的命,她都想去亲吻那只靴子,虽然在一片混乱中,没人知道那只靴子最后到哪儿去了。当卡车在图森市西边的86号高速路上打着转掉进路旁的灌溉渠时,那只靴子卡在了门框上,使得他被卡车拖行了几百码远。卡车奇迹般地没受什么损坏。驾驶室里有一瓶占边酒,瓶子居然都没有碎掉。由于身体扭曲、遭到拖扯,他丢了一条腿。可医生说,车速那样快,他要是从车里摔出去,瞬间就会没命。露安心中掠过一个念头:医生会这样说,大概是因为安赫尔为失去一条腿懊恼不已。但她随即决定,还是相信医生的解释更好。

安赫尔回家后,为了陪着他,露安放弃了在三熊走读中学的兼职,坚持说在他能回灌装厂工作之前,靠他的残疾津贴,他们能过得很好。接下来的好几个星期,她在床上跟安赫尔玩金拉米纸牌游戏,跑到李星市场去买他想要的东西。她喜欢听安赫尔说出一个个牌子的名称,比如史密斯太太牌布丁蛋糕,或者男厨牌牛肉通心粉。她没想到安赫尔还曾留意过啤酒以外的很多东西也有不同的牌子。那是他们一起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露安从来没有反感过截肢。断口长好以后,露安可以毫不在意地触摸它,安赫尔自己则绝不愿意触碰。那东西显得很光滑、很柔弱,让她联想到阴茎,她老觉得那是男人身上一个不太协调的东西。他刚刚装上假肢的时候,露安对假肢是怎样和腿接上的很是着迷,又过了一阵儿,就完全不在意它了。那只不过是每天夜里那只叫雪地靴的小猫蜷在她身边的地板上时,躺在他那边地板上的一件东西而已。安赫尔花了些时间才适应了那条新腿,可是长远来看,除了再也不能穿牛仔靴以外,这条假腿对他的生活影响甚微。不知怎么,假肢的脚腕不够灵活,穿不进靴子里。除此以外,露安看不出那场车祸究竟为什么要改变他的生活。毕竟他不做牛仔已经有好多年了。

安赫尔是星期五离开的,那时他已经回去上班很久了。他可能没想过那天是万圣节,只不过因为那天发工资而已。露安则当然没有想着这些,因为她丝毫不知道,那就是丈夫决定离开自己的日子。

那天,露安正在佩里诺夫斯基大夫的候诊室里等着做怀孕七个月的检查。她的大腿上,或者说她大腿从肚子下面露出来的那一截上,摊着一本杂志,可她一直盯着墙上一幅巨大的日历,全年的日期都一目了然。一想到孩子的出生日期,她就焦虑不已。出了那场车祸以后,自然,每年的圣诞节都很难熬,他们现在已经彻底不过这个节日了。但如果孩子生在那天,就会年复一年地勾起往事。何况她还在《麦考尔》杂志上看到过,圣诞节出生的孩子常常会觉得没办法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特殊日子。但露安又想到,如果在圣诞节后、大家都已经庆祝累了的时候出生,可能更糟糕。她决定咨询一下医生,有什么办法能确保在圣诞节前生下这个孩子,虽然她心里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佩里诺夫斯基大夫的护士们好像很喜欢他,都管他叫“P大夫”。露安心想这听着像是一种挖苦,因为他是个妇产科大夫,而妇产科的事情总是从尿液妊娠检查开始的。①听到护士在对讲机里喊“P大夫,P大夫”的时候,她都要强忍着才不会放声大笑。

一个有着看似脆硬的白发、穿着淡紫色裤装的护士走出来,喊了声露安的名字。她管露安叫安杰尔·鲁伊斯太太。那些英国裔的人读错自己的名字时,安赫尔经常纠正他们。“安赫尔!”他会说,“我可不是他妈的棒球队!①”但露安很少纠正任何人的任何说法。她母亲劳甘太太既念不准安赫尔的名字,也念不准他的姓,总把他叫成“驴子”什么的。她当初就不同意露安嫁给安赫尔,但理由很成问题。她不喜欢安赫尔,就因为他是个墨西哥人。这一点对露安来说根本无关紧要。她试图向母亲解释,在图森,墨西哥人有很多,大家并不觉得他们是外族人。他们当医生、做银行职员、上电视,甚至还自己开旅馆。“随便哪天,你都能在某家黑安古斯牛排屋看到他们。”她对母亲说。劳甘太太住在肯塔基东部,从来没见过墨西哥人。她觉得这些都是露安编的。

做检查的时候,佩里诺夫斯基大夫又警告她体重增得太猛了。起先,大夫以为她怀了双胞胎,但现在已经确定了这只是露安加上一个婴儿的分量。这次他警告得更严厉了。根据诊室挂图上的标准,露安怀孕前的体重实际上是过轻的,她无法想象等这事过去后她的样子会有所变化。可她也承认,婴儿闹得她老想吃东西。她告诉佩里诺夫斯基大夫,要是你整天都在厨房里给某个人做饭,想节食是很难的。他让露安说服丈夫也节食。自然是当玩笑说的。

露安离开的时候,护士给了她一本英语和西班牙语的双语小册子。她有点想再要一份,寄给母亲。四年过去了,露安仍然感觉有必要证明自己关于墨西哥人的观点,所以每当他们当中有人被提拔成副总裁,以及发生诸如此类的事,她就给母亲寄些新闻剪报。不过,露安觉得这本小册子不能归到那一类里去。毫无疑问,妈妈已经确信墨西哥人也能像别人一样生孩子。而且她还对露安说过,据她所知,墨西哥人生得太多了,他们想像天主教徒那样占领这个世界。

露安还没有告诉她,孩子出生以后,她打算做天主教洗礼。这主要是为安赫尔的母亲着想,她一直嚷嚷着自己快要死了,原因五花八门。她会讲的英语单词全都是各种疾病的名字。露安选定教派,纯粹是出于现实原因:既然祖母、外祖母中总会有一位大发雷霆,那最好是一千八百英里之外的那位,而不是就住在镇子对面的这个。

等公交车的时候,露安翻了翻那本小册子。像她以前收到的宣传材料一样,这本小册子的封面图片是一位母亲抱着婴儿。封面上的女人有时是白人,有时是墨西哥人,有时是黑人,她们用各种姿势搂抱着婴儿,可是封面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孕妇。露安很纳闷,因为这些小册子都跟孕期护理有关。

在车上,露安想通了,肯定是因为编写这些小册子的都是男人。照她看来,男人们都更喜欢母亲和孩子,而不太喜欢怀孕女人的样子。她对这点很有把握。比如,在公共汽车上,就有几个男人起身给她让过座,可是视线都避开她。那几个高中男生都屏住呼吸不说话,公交车忽然停住和拐弯的时候,也尽量躲着不要贴到她身上。能在拥挤的公交车上这样放松,对露安来说倒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她想,在某种意义上,当一辈子的孕妇也不是那么坏。

露安看着街边的房子和电线杆迅速远去。有些电线杆上贴着塔妮亚·玛利亚的海报,她穿着宽松的套头衫和一双细高跟鞋,身体微微前倾。她是个歌手,头发浓密得足够两个人用。其他电线杆上贴着黑乎乎的招贴画,上面的文字看起来像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好似侦探小说里的勒索信,但其实都是“音频迷乱”“无用骚动”“肉木偶”之类乐队的广告。露安想,也许可以给自己的宝贝取名叫塔妮亚·玛利亚。安赫尔可能会提议叫肉木偶。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幽默感。

在公交车上,没有人推搡她,也没有人碰她,太开心了。她任思绪离开自己奇怪而庞然的躯体,飘到很远的地方。她九岁的时候,祖父奥姆斯比给过她一把折刀,并且对她说,安全起见,用这把刀的时候,要记得在自己周围画一道魔圈。有时她坐在后院里,在地上画一道圆圈,谁也不许进来,然后坐在那儿,一小时接一小时地用折刀切厚厚的棕色肥皂块。那把折刀现在早已不见了,但又有类似魔圈的东西萦绕在她周围了。

露安在罗斯福公园站下了车,那里距公园还有半个街区远。坐落于宽阔街角的那片低矮的房子是个叫“耶稣就是上帝”的二手轮胎店。这个名字你绝不会搞错,它就用巨大、潦草的蓝色字迹写在大门上方,每个字之间都插入一个句号:耶。稣。就。是。上。帝。二。手。轮。胎。在那栋瓦楞铁皮板房的侧面,有一幅巨大的耶稣画像。耶稣张开双手,一道道黄色光芒从头顶散射出来。画面上还有一只白壁轮胎,可能是后来才想到加上去的,和上帝没什么关联,可它正好悬在耶稣左手下方的半空中,像一颗巨大的悠悠球。耶稣好像马上就要玩起“单脚绕球”或者别的花式足球的招数了。

铺过砖的街角尽头,凡士通和米其林轮胎头重脚轻、参差不齐地摞起来,在“耶稣就是上帝”和旁边那家叫“范妮天堂”的夜总会兼色情用品店中间隔出一道墙。那个地方你也不会搞错。正门两侧各有一扇窗户,玻璃都涂成了白色,上面刷着招摇的大字,一侧是“女孩女孩女孩”,另一侧是“全裸”。正门上画着一个真人大小的女人,一头红色长发,穿着豹纹比基尼。各式各样的公共艺术在这个街区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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