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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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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查德·耶茨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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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节游行

复活节游行试读:

译者序

孙仲旭

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Richard Yates,1926—1992)曾被英国《泰晤士报》称为“被遗忘的最优秀的美国作家”。耶茨是真优秀,也真的被遗忘过。他被认为是“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有人把他和写“爵士时代”(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菲茨杰拉德相比,他的影响遍及雷蒙德·卡佛、安德烈·杜波依斯等一大批美国当代现实主义作家。然而他的好几本作品都叫好不叫座,九本书的精装本销量无一超过一万两千册。他于1992年去世后,出过的几本书都已绝版。到了1999年,知名小说家斯图尔特·奥南在著名的政治及文学刊物《波士顿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失去的理查德·耶茨世界》,为耶茨长期被忽视大鸣不平。奥南逐篇详细分析了耶茨的作品,认为耶茨不仅是位好作家,而且他的作品代表了美国经历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战后经济繁荣之中的混乱,并预言他的作品会像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的作品一样,一度被忽视,然后卷土重来。

奥南的文章发表后有了一定效果,自2000年起,耶茨的长篇小说纷纷再版,他的短篇小说也出了全集。而对耶茨身后名气推动最大的,则是耶茨的同名长篇小说处女作《革命之路》电影版于2008年12月上映,并成为当年最有影响的电影之一。

本文要谈的是耶茨1976年出版的小长篇《复活节游行》(The Easter Parade),这本书可以说是耶茨的“女性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就为整本书定下了调子:“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回过头看,总是让人觉得问题始自她们父母的离婚。”小说的中心人物为妹妹爱米莉,其他主要人物还包括她的离异母亲以及姐姐萨拉。姐妹两人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姐姐萨拉循规蹈矩,未上大学,嫁了一个军工厂工人,育三子,当专职主妇,似乎生活美满,只是到了后来,爱米莉才得知她长期忍受家庭暴力,并且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两姐妹的母亲也是),却又缺乏谋生能力,所以无法离家出走,最后死得也似乎有点不明不白,妹妹怀疑是丈夫殴打的结果。爱米莉与姐姐在各方面都很不一样,虽然她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踏入社会,行事上却有后来的女权主义者的影子。她大学毕业,性格文静。她结过一次婚,她的丈夫性无能并且有点心理变态,导致两人离婚。后来爱米莉虽然先后有过多个男友,却一直未能再婚。随着父亲、母亲、姐姐先后离世,长期同居的男友与其分居的妻子复合,最后爱米莉在世上孑然一人。雪上加霜的是,快五十岁时,她的职业生涯走到了尽头:工作越来越不顺利,出了一次差错后,她从长期供职的广告公司辞职。她选择辞职,而不等公司来炒掉自己,这样损失了一笔补助,她为保住尊严付出了代价。后来她长期失业,这种生活进一步影响了她的情绪,以至于希望自己能像母亲、姐姐以前那样,住进免费的公立精神病院,而且也像母亲和姐姐一样,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后她寻找微薄的亲情,去二外甥家探亲,却在见面后马上跟外甥吵了一架,暗示以后这方面也不容乐观。

情节就是这样,这本书名虽为《复活节游行》(在美国,在许多城市一年一度举行的复活节游行是普天同庆之时),其实是种反讽,具体提到的那次复活节游行,只是姐妹两人青少年时一个少有的无忧无虑的时候。故事是如此的惨淡,耶茨仿佛已经看透一切,执意要把以主人公爱米莉一家为代表的美国中下层人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展示出来。耶茨的一番话可以有助于我们理解他的写作并进入作者及其笔下主人公的内心:“如果说我的作品有一个主题,我怀疑这个主题并不复杂,那就是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一种无法逃脱的孤独中,他们的悲剧也在于此。”《复活节游行》这样一本内容令人唏嘘的小说,得到的评价却很高,盛赞者不乏库尔特·冯内古特、朱利安·巴恩斯、琼·迪迪昂这样的名家。的确,能把如此多内容放进一本薄薄的小长篇中,描写了几位女性的人生,展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能力,情节上绝不拖泥带水,文字像刀子一样直插人心。耶茨最有名的知音库尔特·冯内库特称:“福楼拜以来,少有人对那些生活得苦不堪言的女性抱以如此的同情。”英国女作家凯特·阿特金森称耶茨是位“卓越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催人泪下”。但是会有人喜欢读这样一本冷冰冰的书吗?我不知道,只知道耶茨写的是未经粉饰的生活,在压力无处不在、忧郁症盛行的今天,某种程度上说,读这样一本书差不多是找罪受。不过几年来,我一直记着卡夫卡的一句话:“我觉得我们应该阅读那些伤害我们和捅我们一刀的书。”有时候,我们并不是单单为了愉悦才读书。我在读过一些能以文字的力量撕扯人心的作品后,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是文学的另一作用,是要记录和剖析生活,尽管是也许不堪忍受的生活,并给读者带来情感体验。读这种书,能帮助我们认识自身及外部的环境,它可能让你流泪,但并不会真正伤害你。让自己的心灵接受艺术的一番洗礼,对读者而言,只会有好处。王尔德的话也许夸张了些,但不无参考作用:“通过艺术,只有通过艺术,我们才能完善自身;通过艺术,只有通过艺术,我们才能让自己避过实际生活中后果不堪的危险。”

你准备好读这样一本书了吗?

献给吉娜·凯瑟琳

第一章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回过头看,总是让人觉得问题始自她们父母的离婚,那是在一九三〇年,当时萨拉九岁,[1]爱米莉五岁。她们的妈妈——她鼓励两个女孩叫她“普奇”——带着她们离开纽约,搬到新泽西州的特纳弗莱,住在一幢租的房子里,她觉得那边的学校要好点。另外她也想在郊区的房地产界有番作为,结果并不可行——她那些目标为自食其力的计划中,可行的很少——两年后,她们又搬离了特纳弗莱,但是对两个女孩来说,那两年令人难忘。“你们的爸爸从来不回家吗?”别的小孩子会这样问,总是主要由萨拉来解释离婚是怎么回事。“你们还能见到他吗?”“当然能。”“他住在哪儿?”“纽约市。”“他是干吗的?”“他写标题,给纽约的《太阳报》写标题。”她说话的口气,显然是要让他们应该觉得这很不简单:谁都能当个华而不实、并不可靠的记者或者像负责改稿的编辑,整天干苦活累活,可是写标题的,嘿!他每天通读林林总总的新闻,挑出突出的要点,然后用几个精挑细选的词来总结,巧妙地编排进有限的空间——这是一位水平高超的报人,配得上爸爸这一称呼。

有一次,两个女孩子去市里看望他时,他领着她们参观了《太阳报》报社,她们什么都看到了。“头版准备开印了。”他说,“所以我们去印刷车间看看,然后我带你们去楼上参观。”他陪她们走下一段散发着油墨和新闻纸气味的铁制楼梯,走进一间很大的地下室,里面有一排排高大的轮式印刷机。到处都有工人在忙碌,全都戴着挺括的方形小帽,是用报纸巧妙叠成的。“他们干吗戴纸帽子,爸爸?”爱米莉问。“嗯,他们很可能会跟你说是为了不让油墨沾到头发上,可我想他们只是为了戴着显得精神。”“什么叫‘精神’呀?”“哦,意思嘛,可以说就像你的那只熊,”他手指着那枚小熊形状镶石榴石胸针说,那天她别在自己的衣服上,也希望他能看到。“那就是一只很精神的小熊。”

他们看着刚铸好的曲面金属制纸型在传送带上滑行,扣紧到圆筒上,然后一阵铃响,他们看着印刷机转动。脚下的钢制地板颤抖起来,让人感觉发痒,另外,噪音充满耳膜,让他们无法交谈,只能面带微笑地互相看着,爱米莉用手捂着耳朵。往四周看,都有长长的白色新闻纸通过机器,印好的报纸绵绵不断地出来,很多很多份整齐地摞在一起。“你们觉得怎么样?”他们上楼梯时,沃尔特·格兰姆斯问两个女儿,“现在我们要去看市内部。”

那里数不清有多少张办公桌,人们坐在桌前用打字机噼里啪拉地打字。“靠前边那儿,几张桌子推到一起的地方,就是市内部的办公桌,”他说,“那个讲电话的秃顶男人就是城市版编辑,旁边那个男的更重要,他是执行编辑。”“你的办公桌呢,爸爸?”萨拉问道。“哦,我在稿件部,靠边上,那儿,看到了吗?”他指着一张黄色木头做的半圆形大桌子。一个男的坐在中央位置,另外有六个人坐了一圈,在阅读或者用铅笔写东西。“你就是在那儿写标题吗?”“嗯,写标题是一部分工作,是的。是这样的,记者和改稿的人写完报道后,交给送稿员——那边的小伙子就是送稿员——他把稿件拿给我们。我们检查一遍语法和拼写,撰写标题,然后就可以付印了。喂,查理,”他跟一个去饮水机路上经过他们身边的人说,“查理,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的两个女儿。这是萨拉,这是爱米莉。”“嗬,”那人弯下腰说,“真是一对小可爱。你们好吗?”

接着,她们的爸爸带她们去了电传打字室,在里边,她们看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新闻电报,然后她们去了排版室,所有内容都在那里用铅字排成版面。“你们准备好去吃午饭了吗?”他问,“要不要先去下卫生间?”

他们走出去,在春天的阳光下穿过市政厅公园时,他抓着她们俩的手。她们都是在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外面又罩了件薄大衣,穿着白袜和优质皮革的黑鞋子,而且她们都长得漂亮。萨拉的皮肤黑一点,一副信赖人的天真表情,她在这一点上一直没变;爱米莉比萨拉矮一头,金黄色头发,长得瘦,表情很严肃。“市政厅没什么看头,不是吗?”沃尔特·格兰姆斯说,“树林那边的那幢大楼看到了吗?那是《世界报》——以前是,应该这样说;去年关门了。美国最出色的日报。”“嗯,可是现在《太阳报》是最好的了,对吧?”萨拉说。“哦,不是,亲爱的,作为报纸,《太阳报》其实不怎么样。”“是吗?为什么?”萨拉一副担心的样子。“哦,它有点反动。”“指的是什么?”“指的是非常、非常保守,非常亲共和党。”“我们不是共和党吗?”“我想你们的妈妈是,我不是。”“哦。”

吃午饭前,他喝了两杯酒,给两个女孩要了姜汁无酒精饮料。后来,在她们大口大口地吃皇家奶油鸡和土豆泥时,爱米莉开口说话,这还是他们离开报社后她第一次说话:“爸爸?你要是不喜欢《太阳报》,干吗还要在那儿工作?”

他忧郁的脸上——两个女孩都认为他的脸长得帅气——露出疲惫的神情。“因为我需要有一份工作,小兔子,”他说,“工作越来越难找。哦,我想如果我很有才华的话,也许可以换换地方,可我只是——你知道——我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

没有多少可以带回特纳弗莱,但至少她们还可以说他是写标题的。“……你要是以为写标题容易,那你可就错了!”有一天放学后,萨拉在操场上跟一个无礼的男孩说。

但爱米莉是个坚持精确的人,一到那个男孩不可能听到时,就提醒姐姐那些事实:“他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她说。

埃斯特·格兰姆斯——或者叫普奇——是个性格活跃的小个子女人,她的生活,似乎是全力为了达到或者维持一种难以定义的特点,她称之为“派头”。她研读时装杂志,衣着颇有品位,也尝试过各种发型,可是她仍然眼神茫然,而且她从未学会涂唇膏时,不要涂到嘴唇以外。这让她看上去一副拿不准什么事、不知所措、容易受伤的样子。她发现有钱人比中产阶级派头更足,所以她在养大两个女儿时,力争让她们拥有富人那种仪态举止。她总是在寻求住在“挺好的”社区,也不管能不能负担得起,在礼仪方面,她也尽量严格要求。“亲爱的,我真希望你别那样做,”有天早上吃早饭时,她跟萨拉说。“做什么?”“像那样,把吐司的硬皮浸到牛奶里。”“哦。”萨拉从自己那杯牛奶里,把浸泡过的长长的一条黄油吐司硬皮捞出来,牛奶还在往下滴,就拎向她伸出的嘴巴。“为什么?”她嚼了并咽下去后问道。“原因很简单,样子不好看。爱米莉比你小四岁,她就不会做那种幼稚的事。”

对了,就是这样,她总是以上百种方式,暗示爱米莉比萨拉更有派头。

在她清楚地看到自己不可能在特纳弗莱的房地产界取得成功时,她开始经常花上一整天时间去别的城镇或市里,把两个女孩留在别人家。她不在家,萨拉似乎不介意,但是爱米莉介意:她不喜欢别人家里的气味,她吃不下东西,还会担心一整天,想象发生了可怕的交通意外,要是普奇迟一两个钟头来接她们,她就会哭得像个婴儿。

秋天时有一天,她们去一家姓克拉克的家里待,她们带上了自己的纸娃娃,以防没人跟她们玩,那好像很有可能——克拉克家的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可是克拉克太太提醒过她的大儿子迈伦要当个好主人,他也看重自己的职责。他十一岁,那天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她们面前逞能。“嗨,看着,”他总是在说,“看这个。”

克拉克家后院离房子最远的地方,有一根与地面平行的铁管,用铁支架撑着。迈伦翻单杠很拿手,他会冲向单杠,衬衫后摆在毛衣下面飘动着,他双手抓住单杠,把脚后跟晃起来,伸到单杠下面,再到上面,然后用膝部吊着;接着他手伸上去,翻个身,落到地面,震起一股灰尘。

后来,他带领两个弟弟和格兰姆斯家两姐妹玩起复杂的打仗游戏,之后,他们进屋看他的集邮收藏,等到他们又去外面时,没什么好玩的了。“嗨,你们看,”他说,“萨拉长得刚好到了单杠下面,碰不到。”确实,她的头顶离单杠差不多半英寸。“我知道我们要干吗了,”迈伦说,“我们让萨拉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单杠,她会刚好擦着单杠跑过去,看着会很带劲儿。”

定了约有三十码的距离,其他人站在边上观看,萨拉开始跑了,她的长头发飘了起来。谁都没意识到萨拉跑起来会比站着时高——爱米莉意识到时,晚了几分之一秒,甚至来不及喊出声。单杠正好磕在萨拉眼睛上方,爱米莉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声响——“咚”——接着萨拉就倒在泥地上扭着身子尖叫,满脸是血。

在和克拉克家的男孩往房子那边冲去时,爱米莉尿湿了裤子。克拉克太太看到萨拉时,也发出了一小声尖叫,接着她用毛毯裹着萨拉——她听说过事故受害者有时会休克——开车把她送到了医院,爱米莉和迈伦坐在后排。当时萨拉已经不哭了——她从来不怎么哭——可是爱米莉才开了个头,在去医院的一路上,还有在急诊室外面的走廊上,她哭个不停。克拉克太太从急诊室出来了三次,先后说的是“没有骨折”、“没有脑震荡”和“缝了七针”。

后来他们都回到那座房子——“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够那么忍疼。”克拉克太太一再说——萨拉躺在客厅里的一张沙发上,室内光线已经暗下来。她脸上大半地方肿着,红一块紫一块,厚厚的绷带裹着一只眼睛,上面用毛巾包了一包冰。男孩们又去院子里了,可是爱米莉不肯离开客厅。“你一定要让你姐姐休息一下,”克拉克太太跟她说,“赶紧去外面吧,马上,亲爱的。”“没事,”萨拉说,她的声音听着奇怪而冷淡。“她待这儿也行。”

爱米莉就得以留下,大概这样也好,她站在克拉克家丑陋的地毯上,咬着她已经湿了的拳头,要是有人想把她拉走,她会又挣又踢。这时她不哭了,只是看着平躺在阴影处的姐姐,心头一阵阵掠过失去亲人的可怕感觉。[2]“没事的,爱米,”萨拉用那种恍恍惚惚的声音说,“没事的,别难受了,普奇很快就来了。”

萨拉的眼睛没有受伤——她一双深褐色的大眼睛,仍是那张后来变得美丽的脸上最突出的特点——但是在她余生里,一直留下一道纤细的白色发蓝的疤痕,从一侧眉毛延伸到眼睑处,颤颤的样子像是用铅笔犹豫着画了一道。爱米莉每次看到这道疤痕,都会想起她姐姐有多么能够忍受疼痛,也一再让她想到自己有多么容易惊慌失措,还有她对一个人待着的无限恐惧。

[1] 原文为“Pookie”,此处用做昵称。

[2] 爱米是爱米莉的昵称。第二章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是萨拉教给了爱米莉最初的性知识,她们当时正在纽约拉什蒙特——那是她们在特纳弗莱之后住过的另外一处郊区镇——自家的院子里一边吃橘子味冰棒,一边捣鼓一张破吊床,爱米莉听着听着,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令人困惑的画面。“你是说他们把它塞进你的身体里面?”“对,一直塞进去,而且疼。”“大小不配怎么办?”“哦,配的,长得就配。”“然后怎么样?”“然后你就有孩子了,所以要一直等到结了婚才可以做。不过你知道八年级的伊琳·西米科吗?她跟一个男生做,就怀上了孩子,只好退学了,现在谁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你肯定吗?伊琳·西米科?”“绝对。”“嗯,可是她干吗要做那种事?”“那个男生引诱了她。”“什么意思?”

萨拉舔了一下她那根冰棒,舔得又慢又久。“你太小了,听不懂。”“我不小。可是你说那样做疼,萨拉,既然疼,干吗她还要——”“嗯,疼是疼,但是也感觉舒服。你知道有时候你在洗澡时,或者也许你把一只手放到那里揉一揉时,感觉怎么——”“哦,”爱米莉窘迫地垂下眼睛。“我明白了。”

她经常就她并不完全理解的事情说“我明白了”——在这点上,萨拉也是。例如,她们俩都不理解她们的妈妈干吗要这么频繁地搬家——她们会在一个地方刚刚开始交上朋友,就得再次搬家了——可是她们从未提出过疑问。

在很多方面,普奇都让人捉摸不透。“我什么都跟我的孩子们说,”她会跟别的大人吹嘘,“我们这个家里没有秘密。”然后马上会压低声音,说些两个女孩子不宜听到的话。

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沃尔特·格兰姆斯一年看望两个女孩两三次,不管她们租住的房子在哪里,有时,他会在客厅的沙发上过夜。爱米莉十岁那年,她在圣诞夜躺在那里久久没睡着,听楼下她的父母让人感觉不习惯的说话声音——他们谈啊谈啊——因为她得知道是怎么回事,她表现得像是个孩子:大声叫妈妈。“怎么了,亲爱的?”普奇打开灯俯视着她,她身上有股杜松子酒味。“我肚子疼。”“想吃点药吗?”“不。”“那你想要什么?”“我不知道。”“你只是在犯傻。我给你掖好吧,你只用想着圣诞节你得到的好东西,睡吧。你一定别再叫我了,答应吗?”“好吧。”“因为我和爸爸正在进行一次很重要的谈话,我们谈了很多事情,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就该谈谈了,我们现在正在达成一种新的——一种新的谅解。”

她给了爱米莉一个湿吻,关了灯又匆匆下楼,去那儿谈话谈得没完没了,爱米莉躺在那里,在涌起的温暖的幸福感中等待睡着。达成一种新的谅解!这就像电影中的一个离婚母亲有可能说的话,就在配合画面渐隐的宏大音乐响起之前。

但是第二天早上显得跟他以前来访时的最后一天早上一样:吃早饭时,他像个陌生人一样,说话不多,彬彬有礼,普奇有意不跟他的目光接触;然后他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去坐火车。一开始,爱米莉以为他也许只是回市里拿他的东西,但是过了几天和几个星期,希望破灭了。她不知道怎样问妈妈这件事,也没有告诉萨拉。

两个女孩都有牙医所称的龅牙问题,小孩子们称为哨牙,可是萨拉的情况更严重,等她长到十四岁时,她几乎合不拢嘴唇。沃尔特·格兰姆斯同意支付矫正牙齿的费用,这意味着萨拉每星期一次坐火车去纽约跟他过一个下午,去把她的牙套调整一下。爱米莉对矫正牙齿和去市里都感到嫉妒,但是普奇解释说他们负担不起同时为两个孩子矫正牙齿,以后会轮到她,等她长大一点后。

这段时间,萨拉的牙套很糟糕:牙套上会卡着难看的白色食物碎屑,学校里有人称她为走动的五金店。谁能想象会吻那样一张嘴?说到这里,谁又受得了靠近这样一个身体待上哪怕一会儿呢?萨拉洗她的运动衫洗得很仔细,想让染上的颜色保持鲜艳,但是没用:一件海军蓝的运动衫的腋窝处,会褪色成知更鸟蛋的那种蓝色,一件红色的,会变成发黄的粉红色。她出汗多的毛病似乎是个诅咒,跟她的牙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普奇宣布她在一个很棒的小镇布拉德利找到了一幢很棒的房子,她们到秋天就搬过去时,对两个女孩来说,又一样诅咒降临了。她们几乎不记得她们已经搬过多少次家。“哎,没那么糟糕,对吧?”她们去布拉德利上了第一天学后,普奇问她们,“跟我说说怎么样。”

爱米莉忍受了一天沉默的敌意——她是整个六年级仅有的两个新生之一——说她觉得还可以,但是上高一的萨拉兴奋地报告那天过得有多么好。“他们给全部新来的女同学特别开了个会,”她说,“有人弹钢琴,全体女生男生都站起来唱这首歌,你们听: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

我们能为你们做点什么?

我们很高兴你们来这儿

因为你们总是让大家很开心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嗬!”普奇高兴地说,“多好啊。”

爱米莉心里一阵厌恶,只得别过脸去。那样也许是“好”,但是具有欺骗性,她知道那样一首歌中暗藏的欺骗性。

小学和中学在同一栋大楼里,这就意味着白天上学时运气好的话,爱米莉偶尔能看到姐姐,也意味着每天下午,她们可以一起走路回家,说好的是她们放学后,会在爱米莉的教室门口碰头。

可是在橄榄球赛季里,有一个星期五,爱米莉发现自己在空教室里等了又等,萨拉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她一直等到因为焦急而感觉胃里发紧。最后萨拉终于来了时,她显得诡异——她诡异地微笑着——一个皱着眉头的男生脚步沉重地跟在后面。“爱米,这是哈罗德·施耐德,”她说。“嗨。”“嗨。”他长得魁梧,肌肉发达,脸上长着粉刺。“我们要去阿蒙克看比赛,”萨拉解释说,“你跟普奇说我晚饭时到家,好吗?你不介意自己走路回家,对吧?”

问题是普奇那天上午去了纽约,之前在早餐时她说:“哎,我想我能在你们回到家之前先到家,可是我最好别保证。”那就意味着不只是自己走路回家,而且是让自己走进空荡荡的房子,一连几个钟头瞪着光秃秃的家具和嘀嗒作响的钟点等候。如果她的妈妈到底还是回来了——“萨拉呢?”——她又怎么能告诉她萨拉跟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生去了一个叫阿蒙克的镇上?那不可能。“你们怎么去那儿?”她问道。[1]“坐哈罗德的车,他十七岁了。”“我想普奇会不高兴的,萨拉,我想你知道她会不高兴的。你最好跟我一起回家。”

萨拉无助地转过脸看哈罗德,他那张大脸抽搐着,露出不敢相信时半笑不笑的样子,似乎在说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捣蛋的小孩儿。“爱米,别这样,”萨拉恳求道,她的声音发颤,说明她并不占理。“什么样?我只是在说你也知道的事。”

最后爱米莉胜利了,哈罗德·施耐德垂头丧气沿着走廊走了,一边还摇着头(他很有可能会在比赛前另外找到一个女孩),格兰姆斯家两姐妹一起回家——应该说是一前一后,爱米莉在前面。“你混蛋,你混蛋,你混蛋,”走在人行道上,萨拉在她身后说,“你这样做,我真想干掉你——”她跑了三步,结结实实地一脚踹在妹妹的屁股上,让爱米莉两手撑着趴倒在地,书包里的东西全掉出来了,活页夹子开了,弄得纸张到处都是。“你把一切全弄砸了,我真想干掉你。”

后来发现,讽刺的是,她们到家时,普奇已经在家里了。“怎么了?”她问,萨拉就原原本本跟她讲了,边讲边哭——爱米莉很少看到她哭,这是一次——显然,那天下午错全在爱米莉。“很多人去看比赛吗,萨拉?”普奇问道。“哦,是的,所有毕业班的,每个人都……”

普奇显得不像平时那样困惑。“嗯,爱米莉,”她严厉地说,“你那样做,一点都不好,你明白吗?一点都不好。”

在布拉德利有过舒心的日子。那年冬天,爱米莉结识了几个朋友,她放学后跟她们一起玩,那让她没那么担心普奇在不在家,也是在那年冬天,哈罗德·施耐德开始带萨拉去看电影。“他亲过你吗?”他们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约会后,爱米莉问。“不关你的事。”“说说嘛,萨拉。”“哦,好吧,对,他亲过我。”“感觉怎么样?”“跟你想象的差不多。”“哦。”爱米莉想说难道他不介意你的牙套吗?但想想还是没说,而是说:“你究竟看上了哈罗德的哪一点?”“哦,他——非常好。”萨拉说完继续洗她的运动衫。

在布拉德利住过后,去另外一个镇上住过,然后还有一个。在最后一个镇,萨拉高中毕业了,也没有上大学的具体计划,反正她的父母也负担不起。这时,她的牙齿矫正好了,牙套不用戴了,她也似乎从来不出汗,她身材很好,胸部高耸,走在街上,男的会转过头看她,让爱米莉感到自惭形秽,内心艳羡。爱米莉自己的牙齿还是有点龅,一直没有矫正(她妈妈忘了自己答应过的事);她长得又高又瘦,胸部平平。“你像匹小马驹一样动作优雅,亲爱的。”她的妈妈安慰她,“你会长得很漂亮。”

一九四〇年,她们又搬回纽约市,普奇为她们找的地方可是非同一般:那是一套以前气派、这时却又老又破的“一梯一户”型公寓,在华盛顿广场南侧,有大窗户对着公园,租金超出了普奇的负担能力,但是她在别的方面节约:她们完全不买新衣服,很多时候吃意大利面。厨房和浴室里的东西都是生锈的老古董,可是天花板高得很不一般,访客必定会提到这个地方有“特点”。这套房子在一楼,那意味着第[2]五大道双层巴士上的乘客在去上城的路上绕公园一周时,可以看到房子里面,这点在普奇看来,似乎有一定的派头。

那一年,温德尔·L. 威尔基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普奇把两个孩子都送去了上城,在一个名叫美国联合威尔基俱乐部的总部当志愿工作者,她觉得也许对爱米莉有好处,她需要有点事情做;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会给萨拉一个“认识人”的机会,这样说的意思,是指合适的年轻男性。萨拉当时十九岁了,自从哈罗德·施耐德以后,她喜欢过的男孩子在她妈妈眼里,还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萨拉的确在威尔基俱乐部认识了人。没过几个星期,她就把一个名叫唐纳德·克莱昂的年轻人领到家里。他肤色苍白,态度彬彬有礼,打扮得很精心,以至于你首先注意到的,就是他的衣服:细条纹套装,天鹅绒领子的黑色长大衣,还有一顶黑色的圆顶窄边礼帽。圆顶窄边礼帽有点古怪——已经好多年不流行了——但是他戴得颇有权威的样子,让人想到那种样式没准即将卷土重来。他说起话来字斟句酌,几乎像他的穿着一样过分讲究:他不说“那样的”,而总是说“那种性质的”。“你到底看中了唐纳德哪一点?”爱米莉问。“他很成熟,很体贴人,”萨拉说,“而且他很——我说不好,我就是喜欢他。”她顿了一下,然后就像特写镜头中的影星一样垂下眼睛。“我想我可能爱上了他。”

普奇也很喜欢他,一开始是这样——萨拉有了这么一位对她殷勤的求婚者让人挺高兴——他们郑重地请她同意他们订婚时,她哭了一两声,但是没反对。

是沃尔特·格兰姆斯——在把订婚一事作为既成事实通知他之后——提了一连串问题。这位唐纳德·克莱昂到底是谁?如果如他自称的,有二十七岁了,他在参加威尔基的竞选活动前在哪一行,做过什么职业?如果如他举止所显示的,受过良好教育,他是在哪儿上的大学?对了,他是哪儿人?“你以前干吗不直接问他,沃尔特?”“萨拉坐在那儿,我不想在吃午饭时盘问这个孩子;我还以为你大概都知道呢。”“哦。”“你是说你也从来什么都没问过他?”“嗯,他一直好像很——没有,我没有。”

后来就有了几次气氛紧张的会面,通常是在普奇晚上没睡等他们回来后,爱米莉在客厅门外偷听。“……唐纳德,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是很明白。你到底是哪儿人?”[3]“我跟您说过,格兰姆斯太太,我出生在这儿的加登城,可是我父母搬过很多次家。我主要是在中西部长大,中西部的好多地方。我爸爸去世后,我妈妈搬到了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她现在就住那儿。”“你在哪儿上的大学?”“我想我也跟您说过了,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事实上,我没有上过大学,我们上不起。我很幸运地在托皮卡的一间律师行找到了工作,后来威尔基先生获得提名后,我就为那里的威尔基俱乐部工作,一直到我被调到这儿。”“哦,我明白了。”

这天晚上要问的好像就这么多了,但是这样的晚上还有几个。“……唐纳德,如果你在律师行只工作过三年,如果你上完高中马上就去了,那你怎么可能……”“哦,不是上完高中马上就去,格兰姆斯太太。我先是干过好几种别的工作。建筑工作,重体力工作,那种性质的,找到什么就干什么,我要养活我妈妈,您明白的。”“我明白了。”

最后,威尔基竞选落败后,唐纳德在下城的一间经纪公司找了份不起眼的工作。他露了很多次马脚,揭示出他不是二十七岁,而是二十一岁。他虚报自己的年龄已经有段时间了,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比同龄人要大,威尔基俱乐部的所有人都一直以为他是二十七岁,他遇到萨拉时,自然就说了“二十七岁”,难道格兰姆斯太太不能理解这种言语不慎吗?难道萨拉也不明白吗?“哎,可是唐纳德,”普奇说,爱米莉在竖着耳朵听,不肯漏过任何细节。“如果你在这件事上都没说实话,我们又怎么能在任何别的事情上相信你?”“你们怎么能相信我?嗯,您知道我爱萨拉,您知道我在经纪行业大有前途。”“我们怎么知道?不,唐纳德,这样不行,这样根本不行……”

他们的声音静下来后,爱米莉大着胆子往客厅里看了一眼。普奇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萨拉显得深受打击,唐纳德则一个人抱头坐着,他仔细梳理过、抹过发蜡的头发头顶处,有微微的隆起,标志着戴圆顶窄边礼帽的地方。

萨拉没有再把他往家里领,但是继续每星期跟他见面并出去好几次,她看过的电影中的女主人公都清清楚楚说明了她只能那样做,她跟那么多人介绍过他是她的“未婚夫”,现在怎么去跟他们交代?“……他是个骗子!”普奇会大声吵她,“他是个小孩!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管,”萨拉跟她对吵,“我爱唐纳德,就是要嫁给他!”

普奇无计可施,只能甩着手大哭。通常吵到最后,两个人都在那套空气不通畅的雅致房子里的不同地方号啕大哭,爱米莉则一边听着,一边吮着她的指关节。

但是随着新年的到来,一切都变了:有一家人搬到了楼上,普奇马上对他们有了兴趣。他们姓威尔逊,是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他们是英国的战争难民,他们经历过伦敦大轰炸(杰弗里·威尔逊过于寡言,不愿多谈此事,可是他妻子埃德娜会讲些可怕的事),他们逃到这个国家,只带着身上的衣服和手提箱里能装下的东西。一开始,普奇对他们只了解这么多,可是她特意在信箱附近逗留,希望多些搭话机会,不久,她就了解到更多。“威尔逊家根本不是真正的英国人,”她跟她的两个女儿说,“从他们的口音上绝对猜不出来,可他们是美国人。杰弗里是纽约人,他来自纽约的一个古老家族,埃德娜来自波士顿的泰特家族。他们很多年前搬到了英国,为了杰弗里生意上的事——他是一家美国公司的英国代表——托尼出生在那儿,上的是英国的公学,英国人是那样称呼他们的私立寄宿学校的,你们知道。我只是因为他好听的说话方式才知道的——他说“我说”和“哦,糟糕”这种话。对了,他们人都特别棒。你们跟他们说过话了吗,萨拉?你呢,爱米?我知道你们俩都会很喜欢他们的。他们都很——我说不好,有着很棒的英国味。”

萨拉听得够耐心了,但是她不感兴趣。她跟唐纳德·克莱昂订婚带来的压力开始显示出来:她的脸色很苍白,也变瘦了。通过参加威尔基竞选运动中的人,她在美国援华联合会的办公室找了份工作,只有象征性的工资,她被称为初进社交界少女委员会主席——普奇很喜欢念叨这个头衔——她的工作,是监督富家女孩自愿在第五大道上募集硬币,以帮助中国人跟日本人打仗。这项工作不难,可是她每天晚上回到家里都精疲力竭,有时候累得甚至没力气跟唐纳德出去,很多时候她都是闷闷不乐地待着,一言不发,对此,普奇和爱米莉都捉摸不透。

后来就有了那一幕场景。一天早上,年轻的托尼·威尔逊匆匆忙忙地下楼,他穿着漂亮的英国鞋子,一步下好几级,正好这时,萨拉走进门厅,他们差点撞在一起。“对不起,”她说。“是我对不起。您是格兰姆斯小姐吗?”“对,您是——”“托尼·威尔逊,我住楼上。”

他们聊了只可能有两三分钟,他就再次说对不起,离开了这幢楼房,但是足以让萨拉梦游般走回她家,也让自己上班迟到了,那些初进社交界的少女以及中国人民都可以等一等。“哦,爱米,”她说,“你见过他吗?”“我偶尔在走廊上跟他路过。”“哎,他可不是很不一般?他可不差不多正是你见过的最帅——”

普奇进了客厅,眼睛睁得大大的,她边缘没涂好的嘴唇因为沾有早餐时熏肉的油而发亮。“谁?”她说,“你是说托尼?哦,我真高兴,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他,亲爱的。”

萨拉得坐到她们家的一张破旧的安乐椅上来喘口气。“哦,普[4]奇,”她说,“他长得——他长得很像劳伦斯·奥利佛。”

确实如此,但是爱米莉以前没有想到。托尼·威尔逊中等身高,宽肩膀,体型匀称;他的卷发随意地掠过前额,围着耳朵,他的嘴唇饱满,言谈风趣,他的眼睛似乎总是在因为自己想到的某个微妙笑话而笑,如果你跟他更熟一点,他也许会告诉你那个笑话。他二十三岁。

没过几天后,他敲门问萨拉能不能在最近哪天晚上赏脸跟他共进晚餐,唐纳德·克莱昂的事就这么结束了。

托尼挣钱不多——“我是个工人,”他说,他指的是他在一间海军的大型飞机制造厂工作,在长岛,很可能是具有绝密性质的工作,但是他有一辆一九二九年出厂的奥尔兹莫比尔牌敞篷汽车,开起来有派头。他会开车带萨拉去长岛或者康涅狄格州或者新泽西州那边较远的地方,他们会在萨拉总是说“很棒的”餐馆吃晚餐,然后总是及时赶回来,去一间名为阿纳托尔的“很棒的”酒吧吃晚餐,那是托尼以[5]前在上东区发现的。“哎,这一位可完全不一样,”沃尔特·格兰姆斯在电话里说,“我喜欢他,他让人忍不住要喜欢他……”“我们两家的年轻人好像很合得来啊,格兰姆斯太太。”杰弗里·威尔逊有天下午说,他太太在他旁边,面带微笑。“也许我们该进一步熟络熟络了。”

爱米莉以前也经常见到她妈妈跟男的调情,但从来没见过像她跟杰弗里·威尔逊如此公然。“哦,说得妙极了。”每一处哪怕微不足道的风趣话都会让她叫起来,然后忍不住一阵阵开怀大笑,还卖弄风情地用中指挡着上嘴唇,以遮掩这样的事实,即她的牙龈正在萎缩,她的牙齿正在坏掉。

爱米莉觉得这人的确有意思——在她看来,与其说是因为他说的内容,倒不如说是因为他讲的方式——但是普奇的热情让她感到难堪。再说,杰弗里·威尔逊的幽默有点稍微过分依赖于他奇特的讲述方式,浓重的英国口音,再加上点口吃:他说话像是嘴里含了个台球。他的妻子埃德娜和蔼可亲,胖乎乎的,喝雪利酒喝得很厉害。

她妈妈跟威尔逊夫妇待一个下午或者晚上时,经常也要爱米莉陪着,他们说笑时,爱米莉安静地坐着,小口小口地吃咸饼干。可是她远远更乐意的,是跟萨拉和托尼出去,坐着那辆拉风的老爷车,让她的头发漂亮地飘在风中,和他们一起在某处无人的海滩上漫步,午夜时回到曼哈顿,坐在阿纳托尔酒吧他们特意选的隔间里,钢琴手在弹奏他们点的歌曲。“你和托尼有一首歌吗?”她问萨拉。“歌?”萨拉正在涂指甲,她要赶时间,因为再过一刻钟,托尼就会打电话来。“嗯,托尼喜欢《感到着魔、烦恼和迷惑》,可是我有点喜欢《你就是那一切》。”“哦,”爱米莉说,现在她就有音乐来伴随她的幻想了。“嗯,这两首都是好歌。”“你知道我们会干什么吗?”“什么?”“嗯,我们第一次一起喝酒时,我们可以说把我们的胳膊挽在一起,像这样——来吧,我给你看。小心我的指甲。”她把手腕穿过爱米莉弯起的肘部,想象着端一杯酒凑到自己唇边。“就像这样。挺好的吧?”

当然挺好的。关于萨拉和托尼浪漫故事的一切,都好得几乎让人受不了。“萨拉?”“嗯?”“如果他要求,你会不会对他百依百顺?”“你是说在我们结婚之前?哦,爱米莉,别扯了。”

那么,这并不像她读到过的有些浪漫故事一样浪漫得彻底了,但即使这样,也是非常、非常之好。那天晚上,爱米莉在浴缸里躺了很久,身上冒着热气,等到她从浴缸里出来,擦干身子,浴缸里的水在慢慢流走时,她光着身子站在镜子前。因为自己的乳房很小,她就专心欣赏自己美丽的肩膀和脖子。她噘着嘴,嘴唇微微分开,跟电影中的女孩子正要被吻时一样。“哦,你真可爱。”刚好在镜头之外的一个年轻男人幻象说,带着英国口音,“我想这样说已经好多天、好几个星期了,现在我一定要说:我爱的是你,爱米莉。”“我也爱你,托尼,”她低声说,她的乳头开始自动变硬,挺了起来。背景里的某处,有支小型管弦乐队演奏起《你就是那一切》。“我想抱着你。哦,让我抱着你,永远不让你走。”“哦,”她低声说,“哦,托尼。”“我需要你,爱米莉。你会——你会对我百依百顺吗?”“会的,哦,会的,托尼,我会的,会的……”“爱米?”她的妈妈从锁着的门外喊道,“你在浴室里已经待了超过一个钟头。你在里面干吗?”

复活节时,萨拉的雇主借给她一套昂贵的绸缎衣服,据说是战前中国贵妇人穿的一种服装样式,还有一顶用麦秆密密编成的宽边帽子。她的任务,是在第五大道上段和一群时髦人一起照相,负责照相的,是公关部的一位摄影师。“哦,你看上去光彩夺目,亲爱的,”复活节那天早上,普奇说,“我从来没见过你像今天这么可爱。”

萨拉却只是皱着眉头,那让她更可爱了。“我不关心什么破复活节,”她说,“我和托尼本来打算今天开车去阿玛甘塞特呢。”“哦,求你了,”普奇说,“只不过一两个钟头,托尼不会介意的。”

后来托尼进来了,说:“哦,我说,漂亮极了。”他打量了半天萨拉后,说,“哎,我有个主意。你可以等我五分钟吗?”

她们听到他冲上楼,似乎让整座房子都摇晃起来。他回来时,穿了一套英国式常礼服,还配齐了平滑的宽领带、鸽子灰色的背心和带条纹的裤子。“哦,托尼。”萨拉说。“还需要熨一下,”他说着转了一圈让她们欣赏,感觉洋洋自得。“真的应该有一顶灰色大礼帽,不过我看这样也行了。准备走了吗?”

爱米莉和普奇在窗户处看着,那辆敞篷车往上城方向开过去,托尼掌着方向盘扭了一下头,跟她们笑了一下,萨拉一只手扶着帽子,另一只手向她们招了招,然后车就开走了。

公关部的摄影师活干得不赖,《纽约时报》制版部的编辑也是。那张照片在接下来的星期天登出来了,就在一整版别的没那么抢眼的照片中间。相机捕捉到在四月的阳光下,萨拉和托尼面对面微笑着,正像是浪漫的完美体现,他们身后,刚好能看到一丛丛树木和广场酒店高高的一角。“我可以从办公室拿回来八乘十英寸的光面照片,”萨拉说。“哦,太棒了。”普奇说,“能拿多少张就拿多少张。我们也多买几份报纸吧。爱米?从我钱包里拿点钱,跑去报摊那里买四份报纸。买六份吧。”“我拿不了那么多。”“你当然能。”

不管自己出门时有没有不高兴,爱米莉知道重要的是尽量多买几份报纸。这是一张可以裱好装进相框永远珍藏的照片。

[1] 指已经有了驾驶执照。

[2] 纽约市曼哈顿区为东北—西南向的狭长小岛,从上到下分为上城、中城、下城,左右分为东、西区。

[3] 在美国纽约州长岛地区西部。

[4] 劳伦斯·奥利佛(1907—1989),英国演员、导演,以演出莎士比亚作品著名。

[5] 指纽约市曼哈顿区东59街到东96街一带地区。第三章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他们在一九四一年秋天结婚,在普奇挑选的一间新教圣公会小教堂里。爱米莉觉得婚礼挺好,只是她当伴娘不得不穿的衣服似乎是有意让人们注意到她的小胸脯,另外她的妈妈在婚礼上从头哭到尾。普奇在自己的衣服和华丽的帽子上花了不少钱,两种都是叫作水红色的新颜色,有好多天,只要有谁听她说话,她都会热情洋溢地重复那句效果差劲的俏皮话。“登到报纸上会成什么样?”她问了一遍又一遍,中指压着她的上嘴唇。“新娘的妈妈穿的是水红色!”另外,她在婚宴上喝得太多,等到她跟杰弗里跳舞时,她忽闪着眼睛,做梦一般靠在他的胳膊上,似乎是杰弗里而不是他儿子长得像劳伦斯·奥利佛。他显然感到尴尬,尽量放松他搁在她背部的手,可她像只鼻涕虫一样缠着他。

在这场聚会上,沃尔特·格兰姆斯多数时候独自待着,他站在那儿慢慢品尝他那杯威士忌,无论什么时候萨拉向他微笑,他都马上抱以微笑。

萨拉和托尼去科德角待了一星期,而爱米莉躺在床上为他们担心。(要是萨拉第一次紧张,做得不对头呢?要是第一次做得不对头,在等着再试的时候,究竟可以聊些什么?如果这件事变得要一试再试,会不会把一切都弄砸了?)后来他们就在马格纳姆飞机制造厂附近的一套普奇形容是“寒碜的小公寓”那里安了家。“那只是暂时的,”她在电话里跟她的朋友说,“再过几个月,他们就会搬到威尔逊庄园。我跟你说过威尔逊庄园了吗?”

杰弗里·威尔逊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八英亩的地方,在长岛北海岸的圣查尔斯村,那里有座共十四个房间的大屋(普奇总是形容那是一座“很棒的老房子”,尽管当时她还没有亲眼看到);等到目前的租约明年一到期,杰弗里和埃德娜就马上搬过去。庄园上另外还有座小屋,萨拉和托尼去住最好了。这样的安排,不是听起来挺理想吗?

整个冬天,普奇对威尔逊庄园谈了很多,好像她很少意识到战争已经开始,而爱米莉似乎心里想的只有战争。托尼毕竟是个美国公民,很可能会被征召入伍、受训、派往某处,让他漂亮的脑袋给轰掉。“托尼说根本不用担心,”普奇和爱米莉有一天去造访那套“寒碜的”公寓时,萨拉安慰爱米莉,“就算是他真的给征兵了,他也很有把握马格纳姆的高层会安排他作为参了军的海军人员,给派回工厂,因为托尼不仅仅是在马格纳姆工作,而且他实际上是个工程师。他早就在英国当了快三年学徒工——他们是这样做的,你知道,他们有学徒制,而不是工程学校——马格纳姆的人也意识到这点。他是宝贵的人才。”

托尼那天下午从厂里回来时,倒是没有显得很宝贵。他穿着绿色工作服,胸口位置别了个员工牌,他的胳膊下面夹着马口铁午餐盒,但尽管是那样的装束,他还是能散发出以前那种带着优雅的活力和魅力。也许萨拉说得对。“我说,”他说,“你不跟我们一起喝杯酒吗?”

他和萨拉在沙发上挨着坐在一起,认真地做了遍阿纳托尔酒吧里的仪式,即第一口喝的是交杯酒。“你们总是那样做吗?”爱米莉问道。“总是,”萨拉说。

那年春天,爱米莉获得了巴纳德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太棒了!”普奇说,“哦,亲爱的,我真为你感到自豪。只用想一想吧:你是我们家第一个上大学的。”“你是说除了爸爸。”“哦,是啊,我想是那样,不过我是说我们家。这真是太棒了。跟你说我们要干吗:我们马上打电话告诉萨拉,然后我们俩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庆祝一下。”

她们的确给萨拉打了电话——她说她很高兴——然后爱米莉说:“我现在给爸爸打个电话,好吗?”“哦,好吧,当然可以,如果你想打的话。”“……全额奖学金?”他说,“哇,你肯定是把那些人给震了……”

爱米莉跟他商量好第二天共进午餐,在市政厅附近一间阴暗的地下室餐厅,是他喜欢的。她先赶到,在衣帽间旁边等。他从台阶上下来时,穿着一件不是很干净的雨衣,她觉得他看上去老得吓人。“你好,亲爱的,”他说,“天哪,你长高了。我们要一个两人的隔间,乔治。”“没问题,格兰姆斯先生。”

也许他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可是领班侍者知道他的名字,侍者也认识他——知道要拿来哪种威士忌放在他面前。“巴纳德的事,真是好极了,”他说,“这是我不知道有多久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这时他咳嗽了一下,他说:“对不起。”

酒让他高兴起来——他眼睛放光,愉快地绷着嘴唇——吃的还没上桌,他就先喝了两杯。“你是拿奖学金上完了州立大学吗,爸爸?”她问,“要么都是自己出的钱?”

他好像是糊涂了。“‘上完了州立大学?’亲爱的,我没有‘上完’,我只是去州立大学上了一年,然后就去当地市里的报社上班了。”“哦。”“你是说你本来以为我是个大学毕业生吗?你从哪儿来的这个想法?你妈妈?”“我想是吧。”“嗯,你妈妈在处理信息上,自有一套做法啊。”

他根本没动他的午餐,咖啡端上来时,他低头瞄了一眼,似乎也不想喝。“我真希望萨拉也上了大学,”他说,“当然她幸福地结了婚什么的都挺好,可我还是那样想。教育是件特别棒的事。”他突然又一阵咳嗽。只能转过身子避开餐桌,用手帕捂住嘴巴和鼻子。他咳了又咳时,他的太阳穴上突出一条细细的静脉。咳完或者几乎咳完后,他伸手拿过水杯喝了一小口,那样似乎有效——他能够深吸几口气——可是接着又出不上来气,他又咳了起来。“你真的感冒得很厉害,”他恢复过来后,爱米莉说。“哦,感冒只是部分原因,主要是这破香烟。你知道吗?再过二十年,香烟会是违禁品,人们得从黑市贩子那儿买到,就像我们在禁酒时期那样。你有没有想过学什么专业?”“我想是英语吧。”“好,你会读到很多好书。哦,你也会读到一些没那么好的书,可是你会学会分辨。你会整整四年都生活在理念的世界里,然后才会去操心日常工作中的现实——上大学就好在这一点。你想来点甜食吗,小兔子?”

那天回家后,她想过拿与州立大学有关的事实来挫挫她妈妈的兴头,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想去改变普奇,别指望了。

似乎也没有希望改变自从萨拉出嫁后,她们的晚上是怎样一起度过的。偶尔,威尔逊夫妇会邀请她们到楼上去,要么他们下来;更经常的是,她们两个人在客厅里坐着看杂志,小汽车和第五大道上的巴士在她们的窗前隆隆驰过。她们两人有谁可能会盛一碟奶油软糖,与其说是因为真的想吃,倒不如说是为了打发时间。星期天时,收音机里有好节目,可是大多数时间,她们无所事事,似乎除了等待电话铃响,就别无他事可做,但是还有什么比那机会更渺茫呢?有谁会想打电话给一个长着烂牙的失婚女人,或者一个姿色平平、皮包骨头、整天没精打采地走来走去、自惭形秽的女孩?

一天晚上,有半个钟头时间,爱米莉看着她妈妈翻杂志。普奇会漫不经心地用拇指在下唇上蘸一下,然后把那个拇指在每页的左下角一抹,是为了方便翻页;这样,每一页的页角都起皱,稍微抹上了口红。这天晚上她吃过奶油软糖,那就意味着每页上面除了口红,还有奶油软糖的痕迹。爱米莉发现自己看着她那样做,没法不咬紧牙关,而且她头皮发紧,也让她坐在椅子上浑身不自在。她站了起来。“我看我还是去看场电影吧,”她说,“第八街影剧院应该有一部挺好的电影正在上映。”“哦,好吧,亲爱的,要是你想去的话。”

她逃进浴室梳了梳头发,然后就出了门,走到了华盛顿广场,大口呼吸着和暖的空气。她的黄色裙子几乎还是新的,合身,样式也好,对此她有点小小的然而是确确实实的自豪。当时天刚擦黑,公园里的灯在树间亮着。“对不起,小姐,”一位走在她身边的高个子士兵说,“您能告诉我去尼克酒吧怎么走吗?演奏爵士乐的地方?”

她为难地停下脚步。“嗯,我知道怎么走——我是说我去过几次——但是有点不好跟你说从这儿怎么去。我想最好是顺着韦弗利街走到第六大道,不,第七大道,然后转左——我是说转右——往下城方向走四五个——不对,等一下,去那儿最快的,是沿着第八街走到格林尼治大道,你会走到……”

爱米莉在那儿语无伦次地说着,一边挥手指着并不准确的方向,他始终耐心地对她微笑。他长相普通,眼神温和,穿的是一套浅褐色夏季制服,让他显得身材很好。“谢谢,”爱米莉说完后,他说,“可是我有个更好的主意:你觉得去坐一趟第五大道的巴士怎么样?”

爬上一辆敞顶双层巴士陡陡的弯梯,以前从来不曾像是一次冒险的开始,也从来不曾让爱米莉意识到自己的心跳得咚咚响。他们乘车经过她家时,她从扶手那里躲开了,以防普奇正好往窗外看。

幸好主要都是那位士兵说话。他叫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她以后再问他,弄清楚。他当时在休三天假期,从南卡罗来纳州的克罗弗特军营过来,他已经在那里完成了步兵训练,很快就会被分配到某个师,管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来自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小镇,家里弟兄四个,他最大。他父亲是修屋顶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你一直在这儿住吗,爱米莉?”“没有,我以前主要在郊区住。”“我明白了。一直住在这儿肯定挺滑稽的,从来没有机会出去,跑一跑还是怎么样。我是说这是个了不起的城市,别误会,我只是说农村更适合成长。你还在上高中吗?”“上完了,我秋天就要去巴纳德大学上学。”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我获得了那儿的奖学金。”“奖学金!嘿,你肯定脑袋聪明。在你这样一个女孩旁边,我最好小心点。”说着,他把自己的手从座位的木头靠背上滑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他一边说,一边开始用他大大的拇指揉着她锁骨旁边的肌肉。“你爸爸是干什么工作的?”“他是报社的。”“噢,是吗?是在帝国大厦上很高的楼层吗?”“对。”“我料到了。有意思,我早就看过这栋大楼的照片,可是真的不晓得它有多大。你的头发很漂亮,爱米莉。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女孩长着卷头发,直发要好看得多……”

在四十二街再往上走的某个地方,他吻了她。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吻,甚至也不是第一次在第五大道巴士的上层被吻:高中时有个男生就那么大胆过——但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那样被吻。

到了五十九街,他咕哝着说了句“我们去散散步吧”,就扶着她走下了隆隆作响的弯梯,后来他们走进了中央公园,他还是搂着她。公园里的这一带到处都是士兵和女孩:有的坐在长椅上搂着脖子亲热,有的一群或者两个两个地搂在一起散步,有些散步的女孩把手指插在跟她们一起的士兵的屁股口袋里,别的女孩搂得高一点,到了胸腔往下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搂着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可是他们才刚认识,那样做好像还太早,不过她已经吻过他,“早”或者“晚”,有什么关系吗?

他还在说话:“说起来挺有意思:有时候你遇到了一个女孩,好像根本就不对劲儿,别的时候倒是可以。比如,我才刚认识你半个钟头,现在我们已经成了老朋友……”

他把她领上一条小路,那里似乎根本没有灯光。他们走着走着,他把手从她肩膀上拿开,伸进她的腋下,捧住她的一侧乳房。他的拇指开始轻揉她已经变硬了的敏感之极的乳头,让她膝盖发软,她的手自然而然搭上了他的背部。“……很多人只想从女孩那里得到一样东西,特别是他们在部队待过后;我对那不明白。我想去了解一个女孩——了解她整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挺好的,爱米莉;我一直喜欢瘦瘦的女孩——我是说你知道,苗条的女孩……”

只是在她感觉到脚下的草和土时,她才意识到他们已经离开了小路。他正在领着她穿过一小片草地,他们走到一棵沙沙作响的树下几乎一片漆黑的地方时,一起躺了下来,动作上没有一丝别扭,就像舞池里的某个动作一样流畅,这也好像是他摸着她乳头的拇指所发出的命令。有一小会儿,他们躺在那儿,身子扭在一起吻着;这时,他的大手摸向她的大腿根处,他嘴里说着:“哦,给我,爱米莉,给我……没事的……我有……快给我吧,爱米莉……”

她没说好,但也绝对没有说不。他所做的一切——甚至在他帮她把内裤从一只脚上脱掉时——似乎之所以进行,乃是出于迫切需要:她身不由己,他在帮她,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

她以为会疼,但是还没让自己准备好,它就进去了——让她吃了一惊——进去后,快感开始一波又一波涌上来,增强着,达到了完全是极乐的境界,然后快感减退、消失了。它从她体内滑出来,一只膝盖陷在她腿旁边的草丛里,往旁边翻过身子,大口喘着气,然后他又翻过来,把她搂在怀里。“哦,”他说,“哦。”他身上有刚出的汗味和上过浆的棉布味,好闻。

她感觉疼痛,也感觉湿漉漉的,觉得自己可能在流血,但是最糟糕的,是担心他们找不到什么话说。这种事情完了后,你说过什么话?他们又回到公园里的一盏路灯下后,她说:“我衣服脏了吗?”他小心翼翼地戴上船形帽,退后一步看了看。“没有,挺好的,”他说,“你身上甚至一点都没让草弄脏。想去喝杯麦乳精什么的吗?”

他领着她坐的士到了时代广场,他们在一个站立式柜台前,喝了一大杯巧克力麦乳精饮料,根本没有说话。喝下这种东西,她的胃似乎抽紧了——她就知道自己会恶心的——可她还是喝了,因为喝了比站在那儿什么话都不说要好。等她喝完后,她恶心的感觉很强烈,她不知道到家之前能不能忍住不吐。“准备好了吗?”他擦着嘴说,他抬高肘部,领着她走出去到了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哎,你跟我说你住在哪儿,我们看看能不能找到怎么坐地铁。”

他们路过的每个人都显得那么丑陋,好像在发烧时的梦中看到的:一个色迷迷的戴眼镜的水手,一个穿着紫色套装的喝醉了的黑人,一个拎了四个油腻的购物袋、一边嘴里念念叨叨的老太婆。街角那里,有个市政的铁丝网垃圾篓,爱米莉冲过去,刚好来得及。他跟了过来,她呕吐时,他扶着她的胳膊想帮她,但是她挣脱了:她想一个人经历这种不堪入目的出丑事。她呕吐完,甚至也不再干呕后,她从自己的包里找了几张纸巾擦净嘴巴,但是她的喉咙和鼻子里,呕出来的巧克力麦乳精味仍然很浓。“你没事吧,爱米莉?”他问道,“我去给你弄点水好吗?”“不用了,没事,我挺好。对不起。”

在去下城的地铁上,他什么也没说,坐在那里读广告或者仔细研究过道对面乘客的面孔。就算爱米莉知道怎样开口聊天,地铁上的声音也太大了——他们得大声说——而且很快,她又想到一件让她感到丧气的事:既然她呕吐过,他跟她说晚安时,不会想去吻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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