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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0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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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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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严抓“四风”学习读本

国有企业严抓“四风”学习读本试读:

前言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党群关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谈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重温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继续努力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化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充分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先进性,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竞争能力至关重要。国有企业广大职工群众是党执政的重要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职工群众是国有企业的主体,只有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好的,党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与党员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懈,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不高,存在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倾向,脱离群众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少数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不能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影响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影响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在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国有企业的群众工作,对于始终保持党组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对于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提升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风问题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是加强党风建设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最严重的障碍。当前党内存在的“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在国有企业也是存在的,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反腐倡廉中查出的一些大案要案,触目惊心,损失巨大。这些问题和不良风气如果不坚决抵制,势必会妨碍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推进,妨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国有企业党风建设,要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遏制和有效解决贪污受贿、商业贿赂、买官卖官以及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突出问题。因此,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党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在国有企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全面理解群众路线的内涵,坚决反对“四风”,检修作风之弊,扫除行为之垢,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换思路、转变作风。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在与群众直接接触中“接地气”,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集中、彻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在提升组织竞争力上下功夫,借助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国企作风建设。

国有企业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党的群众路线具体化、实践化,要始终与实践相结合,用实践来检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国企领导,特别是大型国企领导,要善于抓住契机,从思想认识和企业文化、制度和流程建设、作风和执行力等层面对企业做一次“升级”。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要靠不断的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度化、流程化的长效机制提升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正面形象,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在相关专家学者及从事国有企业党务工作的同志的指导下,编写了这本学习材料,供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参考。2014年2月

第一章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之一,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根本点,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根基。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几乎每隔10年,中央就做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定。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2001年9月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第一个施政举措就是在12月4日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提群众路线,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要求,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分批开展。

2014年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指出,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国有企业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企业要抓住这一契机,开展好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国有企业要在开展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中,促进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进一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在开展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中,着力提高企业管理和党建工作水平,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一 坚持群众路线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群众路线是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坚持群众路线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的。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国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管理与改革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保障和维护国企职工的根本利益。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根本任务就是利用掌握的国有资产为党和国家创造财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工程。因此,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它与职工个人的利益追求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关注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并与职工群众一道解决问题,实现管理目标。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群众路线与“老板”思想根本不同。群众路线要求企业领导干部一切从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并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而所谓的“老板”,是以“自我”为中心,突出“我即企业,企业即我”的管理思想。国有企业中党的群众路线最重要的是表现在干部与职工的关系、对职工的态度等问题上。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有的企业领导干部喜欢他人称其为“老板”,有的企业在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如果不清醒地认识这种脱离群众的危害性,那么这样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因此,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提高坚持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千方百计拓宽与职工联系的渠道,架起与群众联系的桥梁。

在国有企业中强调党的领导,实际上就是强调国有企业绝不能简单地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而应该把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优先地位。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因此,我们必须面向职工群众,依靠职工群众,发动职工群众。企业的决策活动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赋予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中也包括了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可见,企业的决策活动不但不能离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而且必须要有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一)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无疑为今后国企改革发展再次指明了方向,也为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共赢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尽管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微不足道,但却控制了企业总资产的很大一部分。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机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唯一区别是投资人不同。

根据归口的不同,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可分为:(1)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涉及行业主要有军工、石油石化、钢铁、电力、机械设备制造、通信、航空运输、水运、建筑施工、投资和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型的科技型企业等。从行业看,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主要是工业企业,但是从资产的性质上,国资委是一部分金融资产的监管者。随着企业间相互参股带来的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层级,以及企业的混业经营,很多工业企业也开始大规模地投资经营金融业。(2)地方国资委监管的地方国企。在地方,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的机构并不完全和中央层级垂直对接,地方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的范围更广。在对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上,除了地方国资委直接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外,还存在另外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地方金融办行使出资人权利;还有一种由政府控股的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3)由财政部监管的三类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金融企业以及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统计,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总收入为44.9万亿元,相当于2011年GDP总量的95.3%。其中,310家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为81.87%,净利润占比高达83.61%。另据国资委数据,2011年117家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2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中国GDP总量的42.9%,净利润近1万亿元。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占比30%的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值占比达到了70%。

宪法规定,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同时,“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民经济的主导和支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国家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的根本保障。

(二)国有企业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

201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的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财税体系,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基础的活力。“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几乎是对党章宪法规定的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主体地位的重申。这句话既亮出了公有制经济不容动摇的底限,也凸显目前国企改革活力仍然未能充分释放的现实;既是对过去10年国企改革实践的总结,更是对这场改革未来方向的进一步明确。在某些改革理论家或决策任意越界,让社会倍感忧虑,甚至让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国有企业岌岌可危的情况下,首次亮出了国有或公有制经济不容动摇的红灯和底限。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定的企业制度,因其自身的性质和特定作用,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国有经济对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巩固国家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要实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而不像私人企业那样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它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中国的国有企业诞生于新生的共和国,成长于计划经济体制。当时,它肩负着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历史重任。1978年,国有企业开始改革,当时明确提出不搞私有化,但要改革指令性计划体制,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运行的调节作用。同时,国家放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传统的国有企业,虽然为国家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直至本世纪初,仍面临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外界看来,国企负盈不负亏,躺在政府身上。企业自身感受却是,“婆婆”一大堆,自主经营谈不上,何来自负盈亏?要让国有企业变成真正的企业,使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独立的竞争主体。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要使国有企业进入市场,这就意味中国的经济发展将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的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都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践。这一切都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优化重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国有企业能否在市场中发展,没有现实答案,只能通过改革实践去探寻。改革主要是沿着两条主线来推进的,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制度和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于国企改革而言,2003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此,国有资产出资人初步到位,迈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关键一步。政府部门则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责,而是集中精力做好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对各类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

3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克服了普遍存在的歧视性因素,成为中国经济与社会转型的主导性力量之一,诞生了如华为、联想、吉利、沙钢等“世界500强”民营企业。但总体看,许多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全球竞争意识还很薄弱。相比之下,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有着明显的经营规模效应和市场先导地位,拥有相对丰厚的人才储备和良好的领导选拔机制。在技术储备和重大项目研发方面也具备相对突出的资源优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并非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规模上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和运行机制上具有活力,两者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双赢。

在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曾通过突出主业、主辅分离、结构调整等方式,将一部分不具备优势或根据社会分工需要退出的成熟产业如纺织、服装、机械加工等让渡给民营企业,其中包括大量的熟练产业技术和操作人员,使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国有企业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自身优势,学习民营企业机制优势,为创造我国经济发展奇迹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我国,公用事业行业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或行政垄断属性,而共同形成了垄断行业。这些行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安全,与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或生产条件密切相关,因而这些行业大都实行国有。同时,自然垄断行业,其规模经济效应也非常明显,如果很多企业在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竞争,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各国的反垄断法都对自然垄断予以豁免。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垄断行业改革,包括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不断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这是必要的。但是,为了确保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必须确保国有经济对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在允许非公资本参与投资经营的领域,还要加强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当然,今日之国企改革远未结束,比如:国有股权过大、机制不灵活,与现代企业制度目标要求不相协调;国企发展质量不高、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国企财务管理弱化,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走出去”过程中国际竞争力较低,还不具备跨国经营实力……还有待加大改革力度以充分释放国有经济活力。改革是动力,改革出活力,哪里有改革创新,哪里就有繁荣发展的局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潜力无限,必将迎来新的精彩。

(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不仅安全渡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且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力图控制我国的重要产业,想成为一些产业的龙头老大,而只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才能与之抗衡。国有企业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面对强大的国际金融垄断资本,面对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组织结构复杂灵活的跨国公司,只有坚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我们才能有实力与国际金融垄断资本、跨国公司进行市场竞争,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生产社会化水平,才能防止国际金融垄断资本对我国经济安全的不利影响。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和资源枯竭的国有企业通过政策性关闭破产退出市场,一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放开搞活,改组改制,向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在布局结构上,国有资本不断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在统一的市场体系中,除极少数垄断产业外,几乎每个行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很多竞争性领域也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果国有企业都退出了,势必会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国防、能源、通信、冶金、机械等行业,承担了我国近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所有的基础电信服务。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布局的行业虽然在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显著提高,一批富有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主体。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批大型国企相继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中国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在国际舞台上与日俱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953家国有控股公司在A股上市,市值合计13.71万亿元。上榜《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至2012年的54家,其中除过43家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还有11家地方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而据2013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国企业有45个入围世界500强。中央企业中的国药集团、中国有色集团首次入围世界500强。

多年来,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完成宏观调控目标、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国有企业始终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说:“10年来,推动中国经济实现快速赶超的核心因素是中国企业的集体崛起,特别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的加速崛起和加速追赶。”

如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做强做优”?如何实现更高水准的“惠及全民”?如何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携手并进”?今天的新国企,面临着更为复杂而激烈的局面。实现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仍然要靠改革。面对民族复兴大业,在后危机时代,只有国企才能担当起带动中国经济冲出包围、实现转型升级主力军的角色。因此,国企改革深化的好与坏,不仅仅是重大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四)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内容。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独特政治优势。

国有企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依靠。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肩负着为社会创富、为人民造福、回报社会、保障民生的使命。国有企业的运营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在保供水、保供电、保供油、保供气等民生方面,国有企业勇担责任,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保证市场供应。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按比例转入社保基金政策,为社保基金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保障了社会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国有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上缴税费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

国有企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在非典、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利比亚撤侨等重大自然灾害和事件面前,广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冲在前面,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确保灾区的能源供给、信息畅通,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在救灾物资捐献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国有企业为灾区人民贡献力量、送去温暖,彰显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定点扶贫与援疆援藏建设,参与保障房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供应平稳,用高度政治自觉性保障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有经济为人民政权和共产党执政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强大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可见,国有经济是巩固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政权的关键性因素。

国有企业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国有企业,是中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排头兵,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当前的国际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跨国公司之间的角逐。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结构调整,大型国有企业已成长为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国家经济支柱,是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经济基础,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需要有大型的、具有超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党的中央委员会要在重大改革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此前的改革,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定式或理解上的误区:党委政府分设,党要管党就是只管党务。而包括所有制结构、国有企业等经济体制改革,就是政府的政务,因此在理论界也形成了一种误导:就是把改革定位或定格于政府或某个政府领导的个人行为,而不是在党中央总揽全局的领导下、人大监督下的行政行为。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企党组织的五项职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遥。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特别强调,要“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而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就包括国务院国资委。这更加凸显了在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二 坚持群众路线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优势

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别国的国有企业的治理不一样,它除了西方董事会公司构架当中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内容以外,还要加上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代会发挥民主管理作用,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这些政治优势、群众优势及其转化成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形成了中国国企公司治理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

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难点”课题。由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历来是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作状况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有着极为现实和直接的影响。同时,因国有企业党组织是执政党贯彻执政意图和引导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基层组织,其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又与执政党政治意图、方针政策顺畅落实密切相关,这就使得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从一开始就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中一项政策性、探索性极强的艰巨工作。

根据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崭新实践,中央提出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领导,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都必须坚持,不能有任何削弱。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复杂的法人治理体系,形成了极为复杂的授权关系,极易出现关系不协调、内部人控制、互相勾联、违法经营等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相对超脱的组织来发挥核心作用,协调企业内部各方的关系,监督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指导企业正确进行市场分析与决策。

国有企业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同时又是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是我们党执政的主要阶级基础,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国有企业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和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的主要力量,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党必须对自己执政重要经济基础的国有企业实施有效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作为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的巨大作用。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把党的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是实现党对企业领导、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了,国民经济发展了,社会主义优越性才能最终发挥出来,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到巩固。

党要实现现阶段的发展战略和最终奋斗目标,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辛勤工作,团结带领本阶级群众为之努力奋斗。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植根于广大职工群众之中,党组织既是直接联系本阶级群众的纽带,又是职工认识党、了解党的“窗口”,同时也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了解工人阶级的愿望和要求的主要渠道。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正确与否,直接涉及企业的发展方向、兴衰存亡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企业党组织作为企业决策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重大决策上发挥导向把关的作用,是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愿望。如果我们放弃企业党的工作,党组织不能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对企业的领导就会失去组织上的保证,失去阶级基础和政治骨干力量,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也会有随之改变的危险,党的奋斗目标也会落空。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依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党组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特别是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已逐渐显露。在这一关键时期,更加需要加强党对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更离不开企业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上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保证作用。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也有利于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党组织通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掌握全局,便于针对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好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把围绕经济中心抓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社会经济基础,不管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发生什么变化,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不能变。《公司法》虽然没提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字眼,但规定股份制企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而党章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五项任务,这就说明国有股份制企业党组织仍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不是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的改变,我们固然需要学习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但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如果取消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就会失去政治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会因基础不牢而遭到削弱、动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企业发展提高的内在要求,是新的企业领导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决不能借口按国际惯例办事,就把加强党在企业中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立起来。

虽然国有股份制企业由原来的单一国家所有制变为国家、集体、私人等多种成份并存的股份制,但是,企业仍以国有股为主,这种股份制企业依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企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性质没有变,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没有变。所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不能变。

实行股份制改造对于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来说,是脱胎换骨的改造,需要观念的更新,机制的转换,利益的调整。实现这一变革,任务之重,难度之大,客观上需要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和促进这一重大变革的实现和发展。同时,产业工人仍然是企业的主体,共产党仍然要领导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所以企业党组织必须要起政治核心作用。

国有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来获得利润,将自然属性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人作为企业中最重要的力量,需要调动自身最大的创造力来实现企业的自然属性,达到企业与员工互益的经济效果。国有企业的任务不止只有实现生产指标那么简单,还包括将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挖掘出来,引导党员成为模范带头人物,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帮助企业实现经营和发展战略,旨在达到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各项指标,发挥党组织及其成员的巨大潜能。

当前,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出现了新情况、新矛盾,给我们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比如,社会上一些人提出企业是经济组织,应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党建工作可有可无。还有的人认为党的工作是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所有党的工作必须服从行政工作,党的干部必须围绕行政干部转。更有人认为,在企业只有不懂经济、不懂业务的人才去搞党务,他们没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济管理。对此,党员和党组织要澄清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深化改革、生产经营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发挥好党的政治优势,并将这一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

党组织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工作,绝不是党组织的负责人要服从行政领导。因此,任何淡化党的建设,贬低党组织作用的想法都是十分错误的。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制度,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恰恰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特色。国有企业在实行公司制以后,企业的产权关系变了,但企业的社会主义基本属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主义方向不能改变;经营方式变了,党和国家对企业领导作用不能改变;企业的用工、分配制度变了,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不能改变;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变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改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断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企业是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是中心任务,党组织必须融入其中,在实施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两者都有效发挥作用是实现我国国有企业跨越发展的“双驱动力”。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难理解,可是什么是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包括哪些内容,则需要进一步地探讨。

随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随着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认识到了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认为利用好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由之路。

何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应该是党的政治优势在国有企业的延伸,其政治优势发挥作用的重点不同于在学校、机关单位或是社区。在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主要侧重于教育;在机关单位是侧重于监督;在社区主要体现在服务两字。在企业这一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的影响和作用是全方位的。它涵盖党所固有的能对企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全部优势,这个优势是政治优势而不是别的优势,它可以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出来,并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力、创新力、凝聚力、执行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并从总体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质量。

一般认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理论政策优势。该优势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优势,一个是政策优势。理论优势是指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成果和理论品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成果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它们为企业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以及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政策优势指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载体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肩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并能够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善于把国家的大政方针与企业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按照企业运行规律,运用先进的理论指导企业科学发展。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理论政策优势不仅体现在它能将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念引入企业的发展理念,而且体现在它能够作为载体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性质,使企业更具有发展力。从根本上说,理论政策优势要求企业努力实现自身发展战略与国家战略目标相统一,同时理论政策优势又为实现两者的统一提供了政治保证。举一个反面的例子,我国国有企业海外并购案屡屡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西方势力担心中国企业的政治背景问题。

二是党员队伍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崇高的政治理想是他们人生的精神支柱。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共产党员总是“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新时期的共产党员,更是具有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这支党员队伍已经成为企业最优秀的人力资源。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中,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中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负责人,90%以上是共产党员。中央企业的广大共产党员在岗位工作中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离开高素质的、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就体现不出来。他们是企业深化改革的中流砥柱;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的中流砥柱;是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中流砥柱;是国有企业发展的中流砥柱。

三是组织协调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协调优势主要指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严肃的组织纪律等组织优势有机综合起来的一种优势。它是把个体党员的优势有效整合并协调起来的载体,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保障作用。党组织协调优势具体体现在:其一、对决策各方利益的协调。通过协调各方利益主体与投资主体的关系,确保企业顺利、快速地作出正确决策。其二、在环境上协调。在外部环境上,协调企业与社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创造宽松的经济和政治环境。在内部环境上,协调部门之间、劳资之间、员工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保证企业稳定团结。其三、是落实上的协调。企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目标等改革发展任务制定后,党组织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精神动力,统一思想,有责任和义务组织党员干部并带领职工积极实施,努力完成企业发展任务。同时,党组织还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上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四是群众工作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是党的宣传、教育和动员与为职工着想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做群众工作,不仅要关心群众的思想问题,也要关心群众的生活问题。群众工作优势包含了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同时也包含了对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的维护和照顾。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企业党组织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企业的价值取向被职工接受,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措施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关心群众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众始终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力量源泉。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党组织就像一副催化剂,它通过群众工作优势发挥作用,把广大职工的潜能激发出来,力量凝聚起来,使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得以充分的发挥,并且它能增强党在职工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企业执行力。只有在生活上真正关心服务于广大职工,多考虑职工切身利益,才能够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五是保证监督优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在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介入企业的运作,其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优势,减少市场经济消极作用对企业的负面冲击。这种保障监督优势既体现在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方面,也体现保证和监督国有企业发展运作的“合法性”方面。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通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来实现其保证监督优势的。通过参与决策,党组织不仅可以对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审议,把好决策内容的政治关口,而且还可以在决策程序上支持董事会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在重大问题上决策失误。如果离开了党组织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参与,离开了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企业就很可能偏离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国有资产就可能造成流失,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动摇党所赖以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

与国外企业相比,中国国有企业具有自己的特点。在企业中依法设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开展活动就是国有企业最大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优势集中体现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参与国际竞争、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进程中,国有企业必须充分利用自身五个方面的政治优势,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

三 群众路线是维护国有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经济的主体,长期肩负改革发展的重任,对国计民生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有企业努力将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战略和日常经营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动各项实践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进展。

新时期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有待解决。无论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还是从企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来看,国有企业都不能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队伍对立起来,而应该努力寻求党的政治领导、群众路线与企业制度、管理方式的最佳结合形式,把国有企业的传统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力有机统一起来,培育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参与市场竞争的强大动力源。

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的宗旨和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思想,不断探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形式。国有企业要积极推进社会责任管理,提升社会沟通水平和运营透明度,加强沟通,既要做又要说,通过社会责任理念的交流和分享,有效表达企业发展的社会价值,实现与社会公众在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共同成长,消除误区,摒弃偏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大力支持。

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发挥群众路线这一政治优势,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从群众中汲取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实现国有企业战略目标不懈奋斗。要让活动取得成效,让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常态化,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让走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刚性需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是实现职工群众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有优良作风,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骨干中坚,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牢记使命,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为经济发展作贡献。二是要为安全保障作贡献。三是要为提升国家竞争力作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这就要求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中国梦由人民来实现,人民是主体。实现中国梦,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同时,实现中国梦又能为人民造福,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国有企业的广大干部群众也是中国梦的期盼者和践行者。中国梦是国有企业职工群众的利益所系、幸福所在、未来所寓。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党组织要坚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国内外企业发展的经验证明:没有企业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就不可能有企业的兴旺发达,他们所采取的全员持股、企业精神塑造、企业文化培育等举措,实质上都是在尊重和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说到底,也是为了坚持和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与作用。

国有企业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然而现实中有的党政领导,高高在上,凌驾在人民群众之上,觉得就应该高于人民,就应该有所享受有所得,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完全丢在一边,把自己放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拉开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不但影响到了党的自身建设,还影响到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的党只是群众的领导者,是社会建设的设计者,群众才是真正的建设者。违背了群众的意愿,再好的设计,再有能力的引导者,也不可能建设出美丽的中国来,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党的建设与群众联系在一起,才能达到我们预期设计的目标。

应当看到,要把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决非易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活动和价值取向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日趋明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空前增大。多样多变的思想文化和多元的社会利益,既使人们的思想极大解放、社会活力竞相迸发,同时也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难度空前增大。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探索走群众路线的新形式新方法,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毋庸置疑,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深入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听群众说心里话,问寒问暖的联系群众方式,在今天仍然是我们走群众路线、掌握社情民意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但同时也要看到,在社会群体、行业分工、工作岗位日益多样化的今天,要全面了解各社会群体的利益需求,就必须在搞好实地走访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联系群众的新方式、新方法,特别要拓宽和疏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防止民意堵塞。比如,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应注意通过网络了解社会矛盾焦点、群众苦乐和民心民意。新形势下走好群众路线,要体现信息时代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打造网上沟通平台,掌握矛盾问题的真实状况,使网络成为为民服务的助推器。要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广泛听取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协调各阶层群众利益,努力使改革向着发展成果和机会由人民共享的方向前进,把全体人民团结成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有了这种新型的群众路线,就能够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在很多情况下,破解时代课题的最大障碍,在于没有真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勇气。我们既要把群众路线作为唯一正确的认识路线加以运用,也要把群众路线上升到党的生命线高度,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要求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让民主监督的阳光照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威力,促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以预见,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就一定能变为现实,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在神州大地实现。

(二)坚持群众路线是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的现实需要

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正如列宁所说:“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也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坚持群众路线是尊重职工群众首创精神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的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职工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和力量源泉。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调动包括工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任何贬低和削弱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的言论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坚持群众路线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的现实需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从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要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职工群众是国有企业的主人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一定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加主动地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发展。要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推进事业发展,必须依靠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向群众学习,有一个态度问题,要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有一个方法问题,要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指导,深入调查,辩证分析,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现代的技术、方法、手段。

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学习实践群众路线中,要时刻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得失成败的重要标准。要经常看一看我们的工作是不是按照群众的要求来展开的,有哪些措施和办法还需要改进。要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将“为职工群众谋利益”贯彻到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在带领职工群众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增加企业的各项福利。

第三,学习实践群众路线一定要走进基层。国有企业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核心是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贯彻群众路线、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职工群众感情问题。有了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我们的各项工作就有了内在动力。增进群众感情不是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一定要深入基层。我们一定要真正培养与职工群众的感情,要多同职工群众交朋友,了解他们盼在何处、难在何处,让我们的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第四,学习实践群众路线要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国有企业开展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这是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所决定的,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国有企业在竞争中被无情地“蒸发”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行为不规范,尤其是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问题上,决策的整个过程没有置于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第五,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在实处,关键是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关心困难企业的职工生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用有效的制度、措施来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改革和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职工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第二章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握群众工作新特点

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企业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指导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指导思想。群众观点的要义就是把人民群众视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主张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90多年的光辉历史,就是一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共同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懈奋斗不断胜利的历史。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事关根本,事关长远,常做常新,永无止境。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特征。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力量源泉。

国有企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把握其中一个关键点——教育,要从思想上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就要了解为何要提出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怎样的路线,如何坚持走群众路线,新的形势下的群众路线有哪些新内容。

一 坚持群众路线要切实领会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内再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旨在打破干群隔阂。“八项规定”为教育实践活动开了好头。全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团以上领导和机关干部下连当兵、蹲连住班。运用群众路线的“法宝”破除“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触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总开关”。这些都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们党要通过发扬光大党的优良传统,来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挑战。包括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内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风和政治建设的关切和期盼,也体现了党中央花大力气解决党内存在不良风气、政治生态存在污染等严重问题的坚强决心。

谁是群众?群众在哪里?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要一点就是把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学习好、领会好。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要求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把企业党的工作建立在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之上,从而获得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贯彻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要从澄清在群众观念上的模糊认识入手。

(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说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是是因为群众路线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无不与坚持群众路线息息相关。在一定意义上讲,党的历史就是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历史,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历史。

1.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

群众路线讲的是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它的含义概括地讲,就是党章中所说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指的是党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并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检验党的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讲的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一切为了群众”讲的是目的,而“一切依靠群众”讲的是手段的问题。“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党的一切工作与努力,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每个共产党员思想与行为的最高准则。“一切为了群众”,突出的是价值取向,是指党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前提条件。“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它要求党在一切工作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并组织群众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一切依靠群众”,突出的是手段,是指党要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组织和团结广大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一要求是党充分认可和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信任人民群众力量的表现,也是党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支持党的事业的重要手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确保党的决策科学规范的根本保证。即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方针政策,交给群众讨论、执行,并在讨论、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使之逐步完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突出的是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指在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把集中起来的群众意见,通过处理再返回到群众中去,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这一路径是保证党始终植根于人民、成长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重要保证。“从群众中来”,就是党的干部必须先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然后将人民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集中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的方法加以研究,得出符合群众要求实际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到群众中去”,主要是指将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贯彻到群众中去,使其在广大人民群众实践中接受考验,以检验其正确与否。正确的就继续贯彻执行下去,推而广之成为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失误了或不完善的就停止贯彻执行,将其收回重新制定或补充修改。

2.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所谓“生命线”,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保证生存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因素。党的生命线,顾名思义,就是保证党的生存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因素。“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这就意味着,如果党坚持群众路线,党的生存和发展就会有保证;反之,如果党脱离了群众路线,党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受到威胁,党的事业也会遭受挫折,甚至出现亡党的危险。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没有人民的支持,党将一事无成。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执政后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充分体现了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的地位和作用。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的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群众路线不仅科学地解决了党与群众的关系这一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且成为了我们党根本的路线和政治优势所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天起就坚持群众路线,这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历史证明,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和传家宝。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和特有政治优势。(1)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政治路线,尽管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党的一切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新时期党的政治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是正在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成功的最根本保证。

毛泽东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基本路线就是总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决定着政策和策略。政治路线,相对于具体工作路线而言,称“基本路线”;相对于思想路线、组织路线而言,称“政治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生命线。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2)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政治路线的需要而制定的关于组织工作总的原则和方针。党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组织路线,都是建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根本基础之上的。党的一切纲领和政策的实现,都要依靠和决定于人民群众的自觉与自愿。党在人民群众的事业中,应该是也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引导者。

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内容包括: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现高度集中,加强组织纪律性,健全党的生活,保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以及组织上的巩固和统一;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培养、选拔、使用干部,要全面、准确地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等等。坚持这条组织路线,就能够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必须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工作是管干部、管队伍、管人才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组织工作是不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缺乏感情,不想联系群众,不愿深入群众,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严重脱离群众;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服务群众意识不够,服务发展工作不力,引起群众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组织工作中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3)群众路线也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具体化和个性化,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原则在现实工作中的贯彻和实施。

思想路线,亦称认识路线,指的是人们认识所遵循的方向、途径、原则和方法。党的思想路线是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党的思想路线,亦称“党的认识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其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其实质和核心是:实事求是。其本质要求是:解放思想。

党的思想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活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原则,是党制定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也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

作为根本工作方法,党的群众路线与认识路线是高度统一的,“群众—领导—群众”同“实践—认识—实践”这两个公式是完全一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过程;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也是发现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党就能通过正确的认识路线掌握新形势下改革发展的特点规律,找到破解时代课题的金钥匙,从而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的同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4)群众路线是党领导群众的根本方法。党在领导群众进行一切实际工作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即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并在群众的实践活动中检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这种领导方法,是作为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根本组织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最有效最正确的途径和手段江泽民同志曾严肃指出:“新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有些同志不懂得或不熟悉群众路线的原理和方法;也有些人热衷于照搬西方的某些管理学,贬低、否定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方法,把一些干部的思想搞乱了,工作作风弄浮了。现在,很有必要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了解、掌握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党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在全党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当好公仆、勤政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作为终生的修养课题,时刻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办人民群众之所盼,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地、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为官一任,兴一方经济,建一方文明、富一方百姓,献一方热血。

(二)群众路线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体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

党的根本宗旨集中体现着党的性质。判断一个政党的性质,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先进,归根到底,是看它代表什么人的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还是只是为少数人谋私利。

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生命根基和价值追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两个绝大多数”明确了无产阶级运动的主体和目的,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和宗旨。无产阶级的政党绝不允许自己的党员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这正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的,共产党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里说的“绝大多数人”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群众、联系群众、建设国家的最根本的精神力量。

毛泽东指出,“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并向全党明确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谓根本宗旨,是指人们行为的最高的指导思想、出发点与归宿。1945年4月,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泽东再次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后来,毛泽东多次讲过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而且指出应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是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但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因而,单靠先锋队而没有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不可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将一事无成。如同列宁所说:“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现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我们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先锋队只有当它不脱离自己领导的群众并真正引导全体群众前进时,才能完成其先锋队的任务”。列宁曾指出:“劳动群众拥护我们,我们的力量就在这里。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源就在这里”。“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

党的根本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宗旨是党的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宗旨,这是政党的阶级基础、阶级属性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和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决定了党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为人民服务五个闪闪发光的大字,作为党的宗旨,写进党的章程。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中,主要体现在制定和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上,也集中体现在党的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上。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都是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经过广泛地、反复地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制定出来的,因而它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同时,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贯彻到群众中去。通过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并且组织起来,自觉地为实现这些利益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工人阶级政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只有始终不渝地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才能带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前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将党的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统一起来,将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根本宗旨和发展目的统一起来,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价值追求和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实践结合起来,为实践党的宗旨、履行第一要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一方面,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谋改革、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以此作为衡量执政党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奉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标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不断地在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执政实践中赢得民心,才不断涌现出大批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祉的优秀党员干部。

然而也要看到,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不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严重,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发生了扭曲,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失去了敬畏之心,个别领导干部之所以把权力当作了“寻租”工具,为了私利损害民利,将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究其根源,是因为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背离了党执政的最高标准。这些问题,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干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三)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毛泽东在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我们党的新的工作作风,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无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我们党都重视并强调自觉地坚持和贯彻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和共同奋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然以群众路线作为自己的根本工作路线。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我们党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我们党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就有了其他任何政党所没有的力量优势。只有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我们党才能有能力、有办法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作风建设的根本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风问题实质上反映的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因此,贯彻群众路线和加强作风建设是密切相关、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相互融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目标是相同的,任务是一致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回顾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群众观点是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习近平同志郑重指出,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其中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和丢掉这个优势。

二 新时期国有企业群众工作的新特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的群众工作虽然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开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与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群众工作出现严重的不适应。群众工作在相当多的领域里出现了软弱涣散状态,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相当多的党的基层组织与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社会变迁中的新情况与新特点,以及由此形成的党的群众工作的新背景。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集中进行的专项活动,深刻反映了新时期、新阶段完成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一方面,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党需要一如既往地依靠和动员人民群众,可以说,贯彻群众路线比以往更加迫切了。另一方面,群众状况也发生重要变化。改革中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具体利益则存在差异,党如何整合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格局,需要解决一些复杂而棘手的问题;群众对幸福的追求呈阶梯形上升的趋势,如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党组织面临的艰巨任务。群众的民主要求更加强烈,不仅满足于经济上改善生活,更渴望更广泛的民主,也更加不能容忍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互联网时代,群众接受的信息庞杂,思想活动的独立性、自主性、多变性、选择性增强,少数人思想呈现既活跃又混乱的特点。所有这些,都增加了贯彻群众路线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来解决。

(一)明确群众概念和群众观点

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具体化或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大多数群众对党的拥护和支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

走群众路线,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群众观,弄清谁是群众。在生活中,一些常用概念,一旦较真,便成为模糊问题。“群众”一词就是如此,我们常说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参与、群众推荐,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但谁是群众,群众在哪里,却有不同的理解和回答。厘清群众的概念,找准真实的群众,能够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接地气、更为群众理解和欢迎,从而提高党的威信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命力。

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这是个无须赘言的常识性问题,但具体到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这又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实际问题。只有明确,才能具体而不是抽象、有效而不是空泛地贯彻和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有的放矢地做好群众工作。

理论上讲,群众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少数干部的头脑中,群众这个概念却常常模糊不清。有的只是抽象的符号,有的只是周围的少部分人。看上去都是“群众”,其实不同的“群众”会有不同的意见。比如,有的单位没有开门搞活动,而是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听取群众意见只囿于听取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意见,解决突出问题也仅限于解决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些地区和部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而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开展活动一脸茫然,无所适从,除了根据文件要求按部就班开会布置之外,所制定的实施方案毫无创意,缺乏针对性,影响实效性,离活动宗旨相去甚远。

谁是群众?看似明明白白的问题,却常常出现窄化与误解。《现代汉语词典》“群众”一词有三个释义:“泛指人民大众;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的人;指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这三种解释,说明“群众”其实是一种身份。既有量的要素,又有层级的区分。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层面上,他有可能是群众又不是群众。

群众是一个集合概念,也是一个具体概念。有广大群众,也有不同群体。在观念多元、利益多样的今天,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听取广大群众的普遍性意见、反映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意见、代表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意见,也要听取不同群体的特殊意见、反映个人利益的意见、代表眼前利益的意见。

具体说来,在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之外的都是群众;在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之外的都是群众。所以,群众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层级上,它的外延是变化的。

因此,作为部门单位的领导者、负责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首先要关注同一层级中自身之外其他群众的诉求,深入身边群众,与他们交心谈心,了解其思想、家庭、住房与生活状况,以及工作中的困惑,把组织的关怀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使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唯有这样,才能突出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疏导群众情绪。那种无论开展什么活动,制定的实施方案都千篇一律,套话连篇,不着边际;一提群众,就想找几个地方去蹲点,做几件可以在媒体露脸之事,必定使我们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陷入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泥淖,就会出现“认认真真搞活动,扎扎实实走过场”,与中央反复强调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背道而驰。以形式主义来反形式主义,贻害无穷。

群众在哪里?群众在生产第一线,群众也在身边;群众在广泛的农村乡下、海岛边防,群众也在机关大院……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本机关的干部职工,无疑是群众。大家的意见,确实应听取。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当然要解决。但是,作为高级领导机关、高级领导干部,其工作对象和服务范围,绝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本机关本单位内部的干部职工,而是该机关该单位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本机关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只是广大群众中的一小部分。

每个领导干部都隶属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直接打交道的群众就是自己的工作对象。因此,领导干部直接工作的对象就是群众。与领导干部朝夕相处、同甘共苦的下属,是和我们零距离的群众,正确对待下属,不仅是工作所需,也是贯彻群众路线很重要的方面。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不是游离群众之外的另类。要时刻牢记“自己也是百姓”,任何时候都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别摆官架子,别怕被忽略被遗忘,做工作办事情,将心比心,把群众当家人、当亲人、当朋友,设身处地多为群众着想,尽心尽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领导干部明确自己也是群众,一方面,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和人民群众都是平等的,但另一方面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要高于群众。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不同的是有更大为群众做事的平台,有更多为群众服务的机会,有更重的责任,这是群众和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应心存感激、诚惶诚恐、百倍珍惜,用自己最好的精神状态、最好的职业操守、最大的努力,造福群众、回报社会。“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实在是微不足道。

群众路线的实质就是要以群众为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诉求。要做到以群众为本,必须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否则,群众就会心生意见和不满。这些意见和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会演变至无法逆转的程度。因此,践行群众路线,重点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如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唯有如此,群众才会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认识党的群众工作的新特点

群众工作的对象随社会结构变革日趋多元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我国社会组织结构、就业市场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加快,产生了新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群众在社会变迁中已经分化成若干个阶层与群体。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利益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掌握知识、资本和权力资源的群体日益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呈现利益聚集和利益控制的态势,他们的物质利益已经走向耐用需求和奢侈需求;另一方面,改革初期得到一定利益的群体部分边缘化,出现了困难群体和改革的代价者、利益受损者,他们的物质需求仍然处于温饱需求,这个群体人数不少,其中包括生活在贫困线下的农民、城镇下岗及失业人员和生活没有保障的老弱病残者。人民群众已经分成若干个阶层与群体,由于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不同,引起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社会需求,以及所能接受的领导与协调的方式方法都发生差异,党的群众工作今天面对的是不同的阶层与群体,需要有不同的沟通平台、方式方法。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工作的基本环境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剧烈变化。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导致了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不断出现。以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群众的利益主体是国家、集体,当今的国企有国企的利益主体,私企有私企的利益主体,中外合资企业有他们的利益主体,而且有的群体有多种期盼(比如:有多个工作岗位的,打两份或多份工的,就有多个利益主体)。每一个群体都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这些利益群众、利益诉求、利益矛盾错综复杂,使得党的群众工作在协调多方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困难。当前,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拆迁补偿不足,官员腐败,医疗、教育、住房费用高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方面。这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过于倚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建设造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利益协调和矛盾解决的难度也大大增加。

改革是对传统经济体制、生产方式和人的利益的调整。在改革中,市场机制的引入、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直接导致了人民利益之间的差距,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一部分人下岗失业,社会上出现了收入上的极大不平等。为此,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当前,在社会分层、主体多元化趋势下,利益也趋于多元化。改革开放以来,“全民分享型”的收入增长模式逐渐转变为“部分获利型”,而最近几年却有了“零和博弈”的苗头,社会中少数人暴富,而另一部分成为绝对意义上的“输家”。利益的不平等从来就是社会稳定的根本威胁。所以大家可以看出,当前,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拆迁补偿不足,官员腐败,医疗、教育、住房费用高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利益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掌握知识、资本和权力资源的群体日益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呈现利益聚集和利益控制的态势,他们的物质利益已经走向耐用需求和奢侈需求;另一方面,改革初期得到一定利益的群体部分边缘化,出现了困难群体和改革的代价者、利益受损者,他们的物质需求仍然处于温饱需求,这个群体人数不少,其中包括生活在贫困线下的农民、城镇下岗及失业人员和生活没有保障的老弱病残者。

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群众工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人民群众诉求从相对单纯的物质需求和生存需求,逐步向精神需求和民主权利需求转变。除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矛盾外,还有政治上、文化上和思想上的矛盾。在政治领域,领导干部的权力腐败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从政治利益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政治参与意识日渐觉醒。但是,原有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形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竞争、流动、分化的趋势,人们开始打破单位、地区、城乡、所有制的界限,交往范围扩大,因而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更加广泛。除了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外,还出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矛盾。

做好群众工作关键是要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和所需。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群众对物质、文化、精神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群众的这些新需求、新变化,给我们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原先那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搞强迫命令的老作法再也行不通了。党的传统的群众工作所倡导的理想目标是以共产党员与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为示范与导向的,当前的干部腐败、官场丑闻,以及一些基层干部的低劣行为,使群众对党的理想目标的认同大大降低,对干部言行能否一致的真实感也开始产生动摇。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等价交换”原则在社会生活领域的盛行,权力与资本在利益博弈中的不道德行为,工农群体辛劳而难以致富的现实,使党的群众工作话语系统的价值基础开始出现动摇。这些问题处理不好,群众就会认为领导干部只说空话不办实事,不仅不能密切党群关系,反而会让群众对党产生失望和怨言。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逐渐积聚起来,以直接冲突的形式跨区域表现出来,就会形成对抗,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影响党的执政地位。所以,应该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呈现出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这给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着更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国有企业群众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繁重。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的成份相对简单,职工的政治地位基本平等,经济收入差距很小。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出现了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表现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有了明显的差距。主要有:一是经营管理者群体。这个群体过去是企业的党政领导(处级以上干部)。企业改制、转制后,成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执行的是年薪制、股权制等分配方式;二是科技人员、高级职员。三是普通职工群体。他们是企业从事具体生产劳动的一线职工,也是企业人数最为庞大的群体,他们要通过自己掌握的技能来取得工资。这些不同的职工群体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需求不同,对群众工作的要求和希望也不尽相同,因而企业党委和工会应针对职工队伍结构上发生的这些新变化,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结构性调整的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进入了一个经济运行机制、所有制、分配制度的改革时期,改制重组、承包经营、破产关闭、减员分流接踵而来。其中,国有企业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企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不断变化。企业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也变得复杂深刻,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这个改革浪潮中调整好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履行职能,真正发挥作用,是值得每位领导干部思考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价值取向逐渐呈现出多元务实的趋势,国有企业职工群众所关注的已不仅仅是薪酬和福利这一个方面,对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以及精神文化追求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要求,国有企业党的群众工作随之遇到了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现代企业结构下出现了不同的经济群体,不同价值观的冲击使职工的思想观念日趋活跃,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实现体面劳动的愿望愈加强烈,尤其是作业层外雇群体等弱势群体的出现对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要求比过去任何时期都高,国企工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不因势调整常常会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

当前,国有企业由于企业体制的转轨,企业群众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企业改制过程中显示政策的不完善和职工群众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处理解决不好,极可能引发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甚至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如果我们在企业的改革改制过程中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一切为职工的利益着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在企业改革改制中严格按程序进行,让职工群众参与改制,就不会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

第三章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就是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客观地说,实行以来,效果是好的。这次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应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的期盼。“政治局4·19会议”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这些目的都是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所期盼的。因此,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有群众基础的。

一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的两个“一切”和既“来”又“去”说明,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时刻遵循的根本要求和工作方法。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党员和干部那里,群众路线的要求、方法被淡忘了,或者只记住“来去”的表面形式,而不知道“来去”的实质内容是什么。正因为这样,党中央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要求,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从理论逻辑上讲,“为民”、“务实”、“清廉”是群众路线内在的要求,从现实生活看,也正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从内容看,“为民务实清廉”既反映党的群众路线一贯要求,又有新特点。“为民”,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把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紧密相连,既讲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的思想路线,又讲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因为无论为了人民还是依靠人民,都需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工作。“清廉”,可以说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前提,也是对执政党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干部只有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具有动员群众的人格力量。“为民务实清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是党心和民心所向。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推动企业发展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成效,努力成为职工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核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在执行企业党委行政决策、推动本单位发展、关爱和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更有作为,努力成为职工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国有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成为职工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清廉本色,真心服务职工群众,诚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努力成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党员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和意识,在各自岗位上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为民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为民,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学习实践群众路线的目的。群众路线的灵魂在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在于人民要当家做主,这就决定了群众路线的根本是“为民”。党是人民的公仆,党要为民众服务,如果我们不是把群众路线只当做口号来说的话,就一定要不遗余力地把立足点落在“为民”上。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标,才能真心诚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拜群众为师,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样,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进一步牢固,党同群众的鱼水关系就会更加深厚,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就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前苏共丧权现象说明,党如果脱离了它所代表的民众,它就不再具有“为民”性质了,最终就会被人民所抛弃。确立“为民”的目标定位,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遵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真正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正确认识和辩证处理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既要深入基层,又要防止增负添乱,做到工作需要与实际效果一致。深入基层、深人群众搞调查研究,并非次数、人数、天数越多越好,关键是看实际效果。一方面要到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做到身去心入。通过“点”的解剖,从中得出规律性的认识,以此指导“面”上工作;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减少基层的压力和负担,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做到调查研究不滥、不浮、不添乱,真正和基层干部打成一片,扑下身子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在听取群众意见方面,既要广泛征求,又要防止听而不决,做到广开言路与集中民智的一致。为群众谋利益,就必须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想问题、定政策,必须把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联系群众,必须厂泛深入地了解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群众的意见。只有这样,群众有话才会向组织说,有事才会找组织办,党的威信才会高,我们才能全面掌握群众的情绪、认识、立场的倾向性,从而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同时,坚持“从群众中来”,着眼于大多数人的意见,还要善于分析群众的意见。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认识水平和思想觉悟不同,群众意见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需要我们把群众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变成正确的决策,再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化为统一的意志。

三是在践行勤政为民方面,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防止泡沫政绩,做到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的一致。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骨干力量,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爱岗敬业,勤政为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这既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领导干部为党分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勤政”须以“为民”为出发点,“为民”则须以“勤政”作桥梁。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在任期内有显绩,既不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又不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不惜“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本地的持续性发展进步埋下了隐患和障碍,不仅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政绩”,这样的干部,群众深恶痛绝。有鉴于此,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把政绩的重点放在致富群众、为民造福上,致力于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生态发展。

(二)务实

——讲究实际,注重实干“务实”是群众路线的本质特征,是学习实践群众路线的途径。“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历来倡导的优良作风。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而言,“求真”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观察和研究客观事物,认识事务的本质,把握事务的规律;“务实”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要把“求真”得到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于实践,取得现实成效。

群众路线如何体现“为民”,怎样做到“为民”,需要共产党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摸清事物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没有这种“务实”精神,群众路线就失去了意义和方向。由此可见,“务实”是实践群众路线的具体途径、有效方式。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就要善于从群众关注的身边事做起,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情。

如何“务实”?毛泽东同志讲得很深刻:“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么,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实际问题解决了,需要满足了,群众必然会说:“共产党真正好”,“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

国有企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当前领导干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大量的调查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意调查研究,不善于调查研究,使调查研究流于形式,调研成果束之高阁。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手倦腿懒”,满足于听汇报,不愿意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搞调研;有的领导干部自认为比群众水平高,看不起群众,在调研过程中,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高高在上,趾高气扬;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上马观花”,不愿“下马观花”;有的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中存在嫌贫爱富的思想,只愿意到发达地区去调研,不愿意到贫穷落后的地区搞调研;有的领导干部习惯早打招呼,让地方和基层早作准备,对于地界迎送等形式主义乐此不疲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调查研究的成效,不利于掌握实情,不利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往往会贻误党的事业,必须加以改进。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要看长远、谋全局、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多干有利于发展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要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说实话、办实事,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增强责任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就要正确处理好做官与做事的关系,时刻怀着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认真真学习,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做事,不好大喜功,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常思富民之策,常办富民之事,常兴富民之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把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落在实处,必须抓住转变作风这个关键,在“实”字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四个“实”,即“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要以扎实的作风抓好求真务实根本准则的落实。

一是讲实话,就是要说真话。这既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要求,是衡量人格的客观尺度,也是坚持求真务实根本准则的重要基础。要把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付诸实践,必须在党内大力提倡讲实话的风气,坚持真理,秉公直言,如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掩盖矛盾,敢于揭露问题,自觉修正错误。

二是出实招,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出民主、科学、正确的决策,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实际情况,才能理清工作思路,实施正确的、科学的领导,有效地防止和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是办实事,就是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干事,老老实实地做人;就是要勇于开拓,大胆进取,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事业靠创造,实干出佳绩。做到办事实,既要尊重实际,善于思考,还要克服和纠正不务实的歪风,反对“做官当老爷”、在其位不谋其政、靠“拍脑袋”决策,甚至是把秘书或身边的工作人员当“拐棍”的懒汉作风;反对以掌权者自居,“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反对整天沉湎会海、忙于应酬的“花架子”作风;反对政治上缺乏敏感性和鉴别力,工作无计划,抓不住大事的事务主义作风。

四是务实效,就是要讲效率、讲实际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就是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把握第一要务不放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抓落实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具体决策和任务的落实。

(三)清廉

——清正廉洁,永葆本色“清廉”是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实践群众路线的保障。干部只有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具有动员群众的人格力量。权力具有两重性,当它用来为人民服务,就能造福人民、造福社会;一旦用来为个人牟取私利,就会祸害百姓、危害国家。改革开放以后,面对从未有过的物质诱惑,少数党员干部的权力意识发生了变化,找不准自己的权力坐标,导致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发生异化,权力私有化,权力寻租,最终走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目前,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腐败。腐败现象高发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既严重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声誉,也在日益摧毁人们的信仰信念。腐败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如果“清廉”问题没解决,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走了过场。当前,在干部的“官德”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应当特别注意以各种显性和隐性的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清正廉明。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使党经受住各种考验,永葆生机和活力。因此,“清廉”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有力保障,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生命线。要建设清廉的干部队伍,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只有领导班子风清气正,才能带出过硬的队伍。要想领导班子风清气正,就要选拔符合“四化”要求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领导干部班子,从源头上严格把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培训学习和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防腐拒变;要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中的监督机制和检查力度,完善外部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二是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当表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取得领导资格的前提条件。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权力大,影响也大,要清除腐败现象,必须自上而下解决问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要从我做起,关键是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是代表人民掌权用权,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条件,而不是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掌权为民的意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精心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警惕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是从小事做起,坚决防微杜渐。任何事物的运动都要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腐败现象的侵蚀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腐败分子的堕落也是一个渐变积累的过程。由此可见,小事是大事的起点,大事是小事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无小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反腐倡廉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对那些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在车子、房子、妻子、孩子等问题上管住自己,管好自己。只有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严格约束,主动防范,才能始终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才能真正塑造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形象。

领导干部要有“面对诱惑,心存恐惧”的意识,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自觉坚持洁心、洁身、洁行,以廉为荣,以俭立身。要守得住清苦。要把自己在领导岗位工作看成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一种信任,是一种荣幸,是一种锻炼,而不要为自己得多得少而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更不能凭借手中权力,不惜以身试法,去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要牢记“两个务必”,安于清贫,敢于吃苦,不贪不占不攀比,切实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耐得住寂寞。在领导工作中,有许多工作是基础性、事务性的工作,尽管一年到头加班加点,忙忙碌碌,但往往很难看出显绩来,个人体验的更多的是单调、枯燥、繁冗。因此,领导干部应当耐得住寂寞,既善谋全局,又要持之以恒地做好每一件具体工作,实实在在地做,甘当无名英雄,不争名、不揽功、不图利,淡泊名利,宁静致远。要挡得住诱惑。就是堂堂正正做人,绝不为贪图个人小利而损集体大义,敢于坦然面对各种歪风邪气,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诱,不为钱所动,不为色所迷。

二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这4句话、12个字的总要求,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方向性的要求,也是方法论的要求。“照镜子”即对照学习党章,找出自身缺点;“正衣冠”指纠正自身错误;“洗洗澡”是要接受同事或下属批评;“治治病”则是处理不合格党员,或纪律处分,或清除出党。

要贯彻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这就是要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把存在问题查找好、把自身问题整改好、把工作作风转变好、把违法违纪查处好”,确保活动从群众最需要做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国有企业要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总要求贯穿始终,关键是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只有充分、透彻地理解总书记说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唯有这样我们才能“身”离群众再近些,“心”贴群众再紧些。

(一)照镜子

——寻找差距,承认不足

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

镜子是标杆,是参照系。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主动、自觉、认真地照镜子,看看自己究竟思想正不正、能力够不够、作风强不强、工作实不实、为官清不清,主动查找差距,真正明确方向。照镜子,要有正确的态度。要敢于正视,瞪大眼睛往深处照、往细处照、往实处照,这样才能聚焦细节、照出问题,才能比较对照、明确差距,才能修身正己、警钟长鸣。“照镜子”,就是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反省自己。

一是以党章和党的纪律为镜。首先要用党章的有关规定来衡量自己。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和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言行的标准和尺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镜,查不足、找差距。在现实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太重视学习党章,因而缺乏党的基本知识。更有甚者,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出了事受到处分后才去看党章,这已经为时太晚。因此,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镜,把自己摆进去学习、摆进去思考、摆进去对照。要以党的纪律为镜,对照检查自己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特别是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严守党的纪律的模范。

二是以群众期盼为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把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照检查自己在把握民情、反映民意、聚集民智、解决民生问题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改进的方向。

三是以先进典型为镜。当然,党员领导干部对“照镜子”的理解应有更宽广的眼界,这就是要以史为镜、以人为镜。以史为镜包括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以人为镜包括要向主流媒体上所树立的和在我们身边的优秀党员、优秀人物学习。在我们党90多年的发展历史上,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先进典型,他们理想信念坚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先进典型为镜,看看自己差距在哪里、努力方向在哪里。虽然今天社会中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现象,但是这些优秀党员、优秀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代表着我们生活的主流和方向。

国有企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对照学习党章的基础上,还要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制度设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在制订活动方案时,着重明确方向和框架,预留空间,鼓励基层创新,激发基层活力。要适度下放资源和权限,提高基层管理人员为一线职工办事解难的能力和热情,防止“外热内冷”。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定和推广,防止“时热时冷”,形成密切联系职工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只有按照中央的要求自觉照镜子、经常照镜子,才能发现自身的不足、缺点和差距,才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政绩观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就要求,必须严格对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坚持开门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带头深入基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照民生民情民意这面镜子,看看自己的成败得失。必须认真总结反思自己的作为,扪心自问究竟能力够不够、观念新不新、作风实不实、业绩优不优,从而知不足而奋进,切实为人民用好权、履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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