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习题集——经济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8 14: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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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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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习题集——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习题集——经济法试读:

前言

一、编写本书的初衷

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从1991年开始设立至今,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功举办了25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并得到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导考生全面掌握知识体系,提高应试能力,我们组织了一批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名师,为不熟悉考查重点、考试形式和出题方式以及需要进行高效复习的考生量身打造了本书。书中提供的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均按照“税法”科目的考试大纲要求的考点进行编写,并在其后提供相应的答案和解析。考生通过本书,即可实现对“经济法”科目的全方位复习与练习。

二、本书能给予读者的帮助

本教材面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的“税法”科目,采用1册图书+1张题库版全真模拟练习光盘的形式,为考生备考、冲刺提供帮助。

◆ 突出高频考点,重点、难点一览无遗

本书以新版考试大纲为依据,所提供的试题全面覆盖考试大纲的各个考点,而且在各章的“考情分析”和“知识导读”中,对各考点涉及的题型、难易程度进行了归纳、总结,以帮助考生明确复习要点,准确、迅速地抓住重点、难点,提高复习效率。

◆ 深度剖析典型真题,揭示命题规律与解题方法

本书依据考生大纲划分章节考点,并提供了2010年至2014年相应考点的典型考题,并同步给出答案和详尽的解析。考生不仅通过解题巩固所学知识,而且能熟悉各种考试题型的解题思路与命题特点,提高应试能力。另外,在解析中还贴心设计“易错警示”模块,对不易掌握、易混淆的考点进行深度分析,帮助考生识别命题人设计的陷阱,提高得分率。

◆ 大量的全真模拟试题,可供考生反复练习,强化、巩固知识点

本书在每章末围绕该章涉及的主要考点,精心设计了与真考题型、难度、考查方式一致的模拟试题,并赋予参考答案和解析,考生可通过做题,强化、巩固知识点,进一步掌握考试重点,并能对其他类似考题做到触类旁通。

◆ 配套题库版全真模拟练习光盘,提前实战、演练,应考更从容

本书配套的题库版全真模拟练习光盘,主要提供“考试指南”“章节练习”“题型特训”“真题演练”和“模拟考场”等模块。其中,“模拟考场”完全模拟真实机考环境,能将考生“提前”带入考场。本光盘中的所有考题,均是精心挑选的历年真题和专家编制的预测题,并且全部配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解析,能有效帮助考生在模拟演练中熟悉解题思路,明确考查重点,突破复习难点。

三、怎样使用本书

◆ 先认真研究本书“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部分,深入了解考试大纲的要求与命题趋势,明确复习重点,做好复习计划。

◆ 在学习第一章至第十二章时,建议考生先仔细阅读“考情分析”和“知识导读”部分,初步了解常考考点,明确考查重点和难点,然后再依次练习历年真题和全真模拟试题,对应答案和解析,全面掌握解题要领,提高应试能力。

◆ 限时作答本书最后的2015年真题和两套全真模拟试卷,提前实战演练,掌握答题时间和答题技巧。

◆ 与光盘配套使用,通过光盘中的模拟与练习系统进行反复练习,在提前适应机考环境的同时,检测自己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查缺补漏。

四、致谢

在编写过程中,本书得到了不少资深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指导,并获得国内知名高校财会专业教师的严格把关,在此谨表衷心的感谢!同时,教育部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对本书的题库建设、系统开发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编写组成员力求精益求精,书中亦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本书责任编辑的联系邮箱为:lisha@ptpress.com.cn。编者第一部分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考试,又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成立的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该考试是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

该考试分为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每一阶段的考试都是每年举办一次。

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有6个,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在连续5年内取得专业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将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

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生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而且须在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即通过该考试)。考生通过综合阶段考试后,将取得全科合格证。

2.考试形式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阶段,采用闭卷方式,并自2012年以来实施计算机考试模式(以下简称“机考”)。为适应机考环境的变化,该考试简化主观题题干,降低阅读量,并在保持试题难易程度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客观题的比重。

在机考中,为方便考生输入,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分别为: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同时,为便于考生计算,考试系统亦提供模拟计算器,如图1所示。图1 模拟计算器

机考系统提供了必要的辅助功能,帮助考生完成答题。资料区辅助工具如图2所示。图2 资料区辅助工具栏

答题区辅助工具如图3所示。图3 答题区辅助工具栏

注册会计师的综合阶段,采用闭卷、机试的方式。

该考试由两张试卷组成,分别是试卷一,考查内容以鉴证业务为核心,涉及会计、审计和税法等专业领域;试卷二,考查内容以技术咨询和业务分析为核心,涉及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专业领域。

3.考试题型与答题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各科的题型与答题时间不尽相同,如表1所示。表1 专业阶段6门单科题型及答题时间

综合阶段的试卷一与试卷二各有一道题,每题50分,合计得60分为合格。试卷一与试卷二的考试时长均为3.5个小时。二、考试大纲专家解读

本书面向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的“经济法”科目,下面就详细介绍该科目的考试内容。

1.考查要点概览“经济法”科目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法律基本原理(本书第一章),二是民法相关制度(本书第二章至第四章),三是商法相关制度(本书第五章至第九章),四是经济法相关制度(本书第十章至第十二章),各部分的考核情况如表2所示。表2 “经济法”科目的考核要点续表

2.命题趋势分析

总结近几年考试命题,其命题趋势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考核全面

历年试题的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基本覆盖了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考生要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大量的试题,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专业知识,而且要对教材内容达到相当熟悉的程度。这么多题目分布在十二章中,每一章都有考题,因此考生一定要按考试大纲规定范围全面学习,放弃盲目猜题、押题的侥幸心理;但案例分析题一般出现在合同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对这几章的复习要加大力度。(2)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经济法”科目以经济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主要阐述并解释了经济体在运营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分为民法、商法和经济法3个部分,其中商法部分为考试重点。试题重点突出,着重于测试考生作为一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其考试重点可归纳为以下3点。

① 本学科核心内容,即“经济法”科目本身的核心内容,具体如下。

◆ 第二章主要考查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对于诉讼时效中所涉及的具体时间需要特别记忆。

◆ 第三章主要涉及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变动两大板块。其中担保物权是重点,用益物权中的建设土地使用权也经常在客观题中出现,需要特别注意。

◆ 第四章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担保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上述每一点都可能出题,另外,本章所列出的一些有名合同也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本章出现案例分析题的可能性也较大,往往是将合同的效力、履行、担保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结合起来考查。

◆ 第五章主要涉及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三大部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要对比起来记忆。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要第六章的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结合起来理解记忆。

◆ 第六章主要涉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概念;其构架结构,组织机构制度,财务制度,合并、分立与减资及解散和清算都是重要考查点。任何制度都应放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框架下对比记忆。本章常和第七章结合起来考查,一定要多注意。

◆ 第七章主要涉及股票的发行、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4个方面。

◆ 第八章主要涉及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和破产清算程序。本章出现案例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一定要对各个环节都非常注意。

◆ 第九章主要涉及票据法律制度和非票据结算方式两部分。其中票据法律制度中的汇票是重中之重,其主要考查点体现为背书、质押和追索权。本章出现案例分析题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 第十章主要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评估制度、产权转让制度,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3个方面。普通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要和金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进行对比,境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要和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进行对比。

◆ 第十一章主要涉及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等4个方面。本节历年所考题目几乎全部为客观题,只要对几个基本概念记忆理解即可。

◆ 第十二章主要涉及涉外投资、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3个部分。对于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要重点复习。本节历年来所涉及的客观题较多,分值较重,但是不可能出现案例分析题,记熟知识点即可。

② 与注册会计师业务联系紧密的内容。例如合同的制定、效力、履行、终止、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破产清算,票据支付,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外投资相关内容等。

③ 新增内容。主要是近一两年考试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网上网下同时发行机制、境外投资管理等。

对这些内容,考生应给予更多关注,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三、应试经验与解题技巧

考试时,应了解并合理应用一些作答方法和解题技巧。

1.客观题

客观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虽然每道题的分值不高,但题量很大,总计有45分左右,所占比重很大。可见,客观题是全面考核的具体体现,主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全面理解及分析判断能力。因而,考生要全面掌握考核知识点,才能保证客观题的得分量。

考生在解答客观题时,首先要仔细看清楚题意和所有备选答案,然后再寻找最佳答案。常用的解题方法有以下3种。(1)直接挑选法

这类试题一般属于法规、制度和规定性的“应知应会”内容,或者计算性的试题。考生只要掌握了相关知识点,就能直接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者通过计算选择正确的答案。下面举例说明。【例题1·多项选择题】(2015年真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解析〗此题可直接根据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做出正确选择。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因此,B、C、D选项正确。【答案】BCD(2)排除法

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答案,应首先排除明显错误的选项。一般来说,单项选择题的正确答案基本是直接摘抄自教材或相关法规,其余备选项则是命题人自己设计的。即使再高明的专家,给出的备选项也可能会有明显错误的,所以尽可能排除错误的选项,提高答对题目的概率。【例题2·单项选择题】(2015年真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一般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原则上受托人有权转委托,不必征得委托人同意

C.有偿的委托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D.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合同相关内容。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A错误。原则上受托人转委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故选项B错误。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C错误。排除了选项A、B、C,剩余的选项D即为正确答案。【答案】D(3)猜测法

若遇到实在不能确定正确答案的题目,也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写出一个选项,因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选错并不倒扣分,其选错结果与不选是一样的。

2.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能力。案例分析题涉及的内容多,而且一般不止考查某一个问题,而是把几个知识点联系起来考查,所以考生答题时必须认真审题,仔细阅读题目中给出的资料、数据和具体要求,同时要开阔思路,将各个知识点联系起来,通过分析理出解题思路。

案例分析题的题目要求一般分成几道问题,这往往是一种提示,所以,一定要按照题目所问的顺序答题,并注意答题的系统性。

下面就通过一道例题说明如何解答案例分析题。【例题3·案例分析题】(2014年真题)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购买一台某型号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中签字,但该买卖合同没有保证条款,且丁未与丙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乙和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机床价款1 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支付首期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款一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后8个月内,每月支付100万元。

2013年8月3日,甲未通知乙,以机床所有权人的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卖给戊,戊不知甲是承租人的身份,在收到机床后付清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合同无效,且主张自己是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共计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到期和未到期的500万元价款,乙认为丙无权要求自己支付未到期的200万元,并以此为由未支付任何价款。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拒绝,理由有两个:①丁仅以保证人的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中签字,买卖合同并不存在保证条款,且丁未与丙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合同未成立;②即使保证合同成立,由于合同中未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丁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丙不应该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财产之前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乙关于甲戊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未到期的200万元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4)丁与丙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关于保证形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析〗

本题共5问,前后之间是按一定思路联系起来的。案例分析题一定要按照题目所问的顺序答题,并注意答题的系统性,本题参考答案如下。(1)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因为虽然甲对其承租的租赁物无权处分,但是受让方戊对甲不享有所有权并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标的物按市场价转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收到机床后付清价款),戊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乙不再拥有机床的所有权,无权要求戊返还。(3)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截至2013年11月2日,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300万元,占合同总价款1 200万元的25%,已经超过1/5,丙有权要求乙支付到期(300万元)与未到期(200万元)的全部价款。(4)丁与丙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5)丁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四、学习方法与建议

一般情况下,备考学习经过以下3步。

第一,看懂。依据教材进行系统学习,对不懂的知识点可反复研读,并通过教材上的例题进行深入理解,以透彻掌握该知识点。

第二,总结。在熟悉所有的知识点之后,依据考试大纲梳理教材中的知识点,查缺补漏,重点掌握高频考点。

第三,练习。多练习可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考生不仅可以通过辅导书练习,还可以通过配套光盘练习,双管齐下,复习更高效。

对于学习方法,具体建议如下。(1)做好学习计划,合理分配学习时间

依据考试时间统计自己总的学习时间。在此基础上,根据考试重点、难点合理分配学习时间。

就“经济法”科目而言,商法部分所占考试分值较多,难度较大,这部分所需的学习时间在60%以上。考生在学习这一部分时一定要有耐心和信心,不要半途而废。经济法部分所占分值不大,但是考点较多,也要多加留意。

民法这部分的难度较低,所需的学习时间也相对较少。对于这部分内容,考生尤其要注意本书所列出的学习重点,在复习时要有的放矢,提高复习效率。(2)“学”要系统,“练”要精细

在学习时,首先要系统地研读教材,全面掌握知识点,然后通过辅导书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

练习时,不要搞题海战术,尤其是不能一开始就做大量习题,这样容易迷失在“题海”里。做题时,应首选历年真题和模拟题。因为这些试题最能反映命题人的命题特点,考生可在做题的过程中,掌握解题要领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3)书盘结合使用,提高学习效率

在学习的过程中,可结合配套光盘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练习,在检测自己对知识掌握情况的同时,熟悉真实机考环境,为机考做好准备,从而顺利通过考试。第二部分分章习题强化训练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较少,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其复习难度和考查概率均不大。本章内容在近3年的考试中所占分值约为2分,涉及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生在复习时,应重点关注不同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登记,以及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知识点。知识导读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1.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

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  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

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 【2013年真题】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B.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

3. 【2012年真题A卷、B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二、多项选择题

1. 【2014年真题】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  )。

A.人的出生            B.时间的经过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单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多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法律渊源效力层级按照效力等级由大到小排序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故答案为选项D。【易错警示】不少考生理解宪法为最高法,具有最高效力,法律次之,但对于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容易混淆。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因此从制定机关的性质可判定行政法规的效力比部门规章大。

2.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小明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腿部是否残疾与此无关,所以选项A、B、D错误。

3.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易错警示】部分考生易错选选项B,混淆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前者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实施的,后者则是由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颁布实施的。另外,我们也需要区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后者是由省级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实施的,因此从制定机关的性质可判定部门规章的效力比地方政府规章大。二、多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ABC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①事件,如人的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事件的经过。②人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事实行为。选项A、B、D属于事件的范畴,选项C属于人的行为(事实行为)范畴。【易错警示】本题只要掌握了法律事实的概念,便可从概念中得出哪些是事件,哪些是人的行为,部分考生会把人的行为中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相混淆。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全真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张鸥将自己的房屋低价转让给拓达公司

B.4岁的小黄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00元的化妆品

C.那某用刀威胁周某,在此情况下,周某借款15万元给那某

D.厂长曾某恶意串通财务科科长费某,将企业资金转移到其个人账户

2.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为(  )。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各部、委员会

D.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 下列各项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A.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厦门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B.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C.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得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D.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B.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此处的“目的”指的是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以及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

C.单方行为只要求当事人一方做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多方法律行为,则强调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D.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全真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单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多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2.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有关程序制定发布的各类法规的总称。由此可知,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易错警示】考生应注意区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前者仅次于宪法、法律,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实施的;后者则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实施的。

3.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错警示】考生应注意区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前者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实施的;后者则是由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颁布实施的。

4.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选项B中“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包括“10周岁”,说法错误。【易错警示】考生若对“10周岁”临界点理解有误,则容易出现错选的情形。考生应记住,“10周岁以上”包含“10周岁”,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5.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行政法规。选项A属于“地方性法规”;选项B属于“部门规章”;选项C属于“法律”;选项D属于“行政法规”。二、多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ABC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故选项A、B、C、D都正确。【易错警示】选项A具有一定的迷惑性,部分考生会漏选。看选项的时候,甚至觉得应该双方都同意才可以撤销,首先会把选项A排除。但是,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说法是正确的。

2.AB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较少,复习难度不大,在近3年考试中所占分值约为4分,涉及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2011年和2012年的案例分析题中也曾出现关于本章“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考点。考生在复习本章内容时,可与真实案例进行联系,理解记忆各知识点。知识导读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1. 【2014年真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C.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D.未成年债权人的监护人在一次事故中遇难,尚未确定新的监护人

2. 【2014年真题】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3. 【2014年真题】甲欠乙1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4. 【2014年真题】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5. 【2013年真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往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6. 【2012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有效法律行为的是(  )。

A.限制行为能力人甲临终立下遗嘱:“我死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大姐。”

B.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将与甲有宿怨的丙殴伤,甲愿付乙酬金5 000元

C.甲因妻子病重,急需医药费,遂向乙筹款。乙提出,可按市场价买下甲的祖传清代青花瓷瓶,甲应允

D.甲要求乙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乙拒绝。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并以检举相要挟,乙被迫为甲出具了担保函

7. 【2012年真题】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8. 【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B.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9.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二、多项选择题

1. 【2013年真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B.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C.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D.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2. 【2010年真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单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多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中止。选项A、B、C都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易错警示】考生应注意区分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前者是债权人主张债权或者债务人承认债务;后者是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诉讼权。

2.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3.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无效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4.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5.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甲为乙公司的被代理人,其从乙公司离职后,照常收取订奶款,属于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此时订奶户并不知情,且有理由相信甲为乙公司的被代理人,所以该行为为表见代理,乙公司应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易错警示】考生若对知识点理解不到位,极有可能通过订奶户“不知情”这一关键字进行扩展,认为甲的行为属于其个人的欺诈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应由甲自己承担,从而错误地选择了选项C,所以考生应对“表见代理”的概念理解记忆。

6.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的效力。根据规定,选项A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选项B属于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应为无效。选项C并非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因是“按照市场价”购买,并没有严重损害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甲的利益,因此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属于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应为无效。【易错警示】部分考生可能会错选选项A,应注意不要忽略选项A的关键词“限制行为能力”。

7.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是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8.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除斥期间。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选项A错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选项B错误。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均应主动审查,选项D错误。

9.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多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A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债权人做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所以选项B错误。

2.B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无权代理。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主要有: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易错警示】部分考生可能会多选选项A,因其并未区分代表行为和无权代理行为,前者是某自然人代表公司做出法律行为,当然也有其他情况出现代表人;后者是没有得到他人的授权,就以他人的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全真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

A.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B.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 2015年6月1日,张丽拒绝向李伟支付到期租金,李伟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丽主张权利。2015年9月,李伟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伟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25日

B.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

C.自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25日

D.自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5日

3. 老李的单位今年新盖一批房屋,老李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于是老李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地毯,拟铺在新居中。但最后老李未能分到该两居室,则老李购买地毯的行为(  )。

A.是可撤销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B.是无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C.是无效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不真实

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4. 老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5年4月1日,老白因老赵的不当行为身体受到伤害,其法定代理人老郭准备向老赵索赔,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依法行使权利。2015年9月1日,老郭因车祸死亡,直至2015年9月30日老王依法成为老白新的法定代理人。向老赵索赔的诉讼时效最晚是(  )。

A.2016年3月31日         B.2016年8月31日

C.2016年9月30日         D.2016年10月31日

5. 老张想以低价购入老李的古画,老李不允。老张威胁老李披露其不雅照,老李被迫与之订立合同,此合同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可撤销

6. 东莱贸易市场与胜达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胜达利公司以支援市场建设为由向东莱贸易市场捐赠5 000万元,东莱贸易市场将一栋大楼作价6 000万元出售给胜达利公司。但该大楼实际价值9 000万元,按照该合同,双方向国家少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多达数百万元。东莱贸易市场与胜达利公司之间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  )。

A.可撤销            B.有效

C.无效             D.效力待定

7.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B.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C.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D.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8. 奔雷企业授权代理人小贾购买设备,授权价格为200万元以下,同时,齐骏企业也授权代理人小贾为其销售同样的设备,授权价格为高于80万元,于是代理人小贾分别代表奔雷企业和齐骏企业签订了买卖设备的合同。小贾的行为属于(  )。

A.有权代理            B.代理权滥用

C.无权代理            D.越权代理

9.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B.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C.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D.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1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二、多项选择题

1. 小李与老梁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小李在3个月内与小红结婚,将租用老梁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是(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 恒普公司委托业务员宋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宋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斯维尔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恒普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斯维尔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斯维尔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恒普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恒普公司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B.斯维尔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恒普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恒普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C.斯维尔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D.斯维尔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恒普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斯维尔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3. 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视为无权代理

B.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视为有权代理

C.无权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D.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4. 小那与小周约定,如果将来小那的父亲去世,小那就将自己父亲居住的小屋卖给小周。该行为属于(  )。

A.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B.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D.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5. 2015年6月30日,小倪到某商店购买西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西服卖给了小倪,小倪仔细检查后未发现此瑕疵。7月6日,小倪穿上该西服后发现其存在质量问题。小倪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小倪于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自小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B.诉讼时效自小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C.诉讼时效期间自2011年7月6日开始计算

D.小倪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6. 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C.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D.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7. 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

A.张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其患病期间模仿某电视剧情节写下遗嘱

B.廖某与其外甥小周约定,如果小周考上重点小学,则赠与其5万元

C.某照相机实际价格为4 998元,营业员赵某误看为2 998元并售出

D.老周因故处于十分危急的境地,遂向老徐借款,老徐拒绝借款,但表示愿意按市场价购买老周的祖传珍宝一件,老周无奈只得同意

8. 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债权人起诉,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债权人丧失起诉权和胜诉权

B.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9. 法律禁止滥用代理权。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有(  )。

A.其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B.其行为均视为无效行为

C.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下列法律行为不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有(  )。

A.票据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D.买卖电脑的行为

11.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

A.郑某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卓某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兰某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某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全真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单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多项选择题答案速查表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代理制度。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易错警示】部分考生会错选A选项,因为并没有分清代理人、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代其办理相关事务的人。这里的委托人在法律上也称为被代理人。

2.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①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5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②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15年12月1日~2016年6月1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李伟于2015年9月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3.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但对于“动机的错误认识”一般不构成重大误解。本题中老李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有效。

4.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即2016年3月31日止。法定代理人老郭因车祸死亡没有造成诉讼时效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5.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的效力。因老张威胁老李披露其不雅照,老李被迫与之订立的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则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易错警示】部分考生会错选A选项,考生需要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前者是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后者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6.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民事行为的效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7.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8.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代理制度。根据规定,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该题所述的情况属于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9.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所以选项A错误。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选项B错误。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所以选项C错误。

10.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⑤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⑥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选项A是否无效是不确定的;选项C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选项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易错警示】部分考生会在选项A和选项B中犹豫,选项A综合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实施,看似正确,但是是否无效是不确定的。二、多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B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小李在3个月内与小红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做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易错警示】部分考生会多选选项D,是因为考生没有理解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B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表见代理。选项A和选项B是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选项C和选项D是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易错警示】考生需要区分无效代理和表见代理。无权代理而以他人名义实施行为且不能充分表见代理要件者,是狭义无权代理。其与表见代理的区别在于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不承担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但是,无权代理行为,倘若事实上是为本人利益计算而实施,本人与“代理人”之间,即成立无因管理行为,而适用我国民法关于委任合同的规范。相反,若事实上属于不利益,并使其受到损害,即构成侵权行为,须依相关规定对本人负责任。

3.BC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代理制度。选项A为代理权的滥用,不是无权代理。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经被代理人追认,视同有权代理,选项B正确。无权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选项C正确。“表见代理”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选项D正确。

4.A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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