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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17: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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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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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哈克贝利 费恩历险记

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哈克贝利 费恩历险记试读: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美)马克·吐温 原著南京大学出版社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美)马克·吐温著;李帅驰改写.--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1(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ISBN 978-7-305-14249-9Ⅰ.①哈… Ⅱ.①马… ②李… Ⅲ.①儿童文学-长篇小说-美国-近代 Ⅳ.①I712.84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263731号出版发行 南京大学出版社社  址 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编 210093出 版 人 金鑫荣丛 书 名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书  名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著  者 (美)马克·吐温改  写 李帅驰责任编辑 冯小梅 蔡冬青照  排 江苏南大印刷厂印  刷 北京北方印刷厂开  本 880×1230 1/32 印张 10 字数 176千版  次 2015年1月第1版  2015年1月第1次印刷ISBN 978-7-305-14249-9网  址:http://www.njupco.com官方微博:http://weibo.com/njupco官方微信号:njupress销售咨询热线:(025)83594756*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凡购买南大版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所购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主要人物简介哈克贝利·费恩小说主人公,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小孩。是美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充满正义感和叛逆精神的文学人物。吉姆真诚、善良的黑奴。在为自己争取自由的路上与哈克相伴相惜。最终被主人沃森小姐恢复了自由之身。道格拉斯寡妇领养了无亲无故的哈克,对他关切爱护。但是过多的管教最终迫使哈克逃跑。“国王”江湖骗子,假称自己为法国国王。其实极尽贪婪、懒惰、虚伪之能事,指示哈克做了各种坑蒙拐骗的事。汤姆·索亚主人公哈克的朋友。聪明,叛逆,爱刺激。在本书末尾策划了一起荒唐的大冒险。萨莱姨妈汤姆的姨妈,波莉姨妈的妹妹。贤惠,慈爱。最后提出要收养哈克为义子。目录CONTENTS

主要人物简介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名师导读第一章

如果你没有看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那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没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他基本上讲的都是真话,虽然他也撒点儿谎,但是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为我从来没见过有谁是不撒谎的。不过也有例外,那就是汤姆的波莉姨妈和道格拉斯寡妇,也许还有玛丽,她们都在那本讲真话的书中提到过。

那本书是这样结尾的: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洞里的钱,我们发了财。我们每人得了六千块——全是金币,那么多钱堆在一起看着可真吓人。然后撒切尔法官就拿它们去放利,这样我们一年中,每人每天都有一美元的进账,多得没人知道该怎么花。道格拉斯寡妇收了我做她的养子,说要好好教导我;但是在那栋大房子里生活可真难受,寡妇的言行举止都太正经无趣了。我受不了就逃了出来,回到了我的破布衣裳和旧木桶身边,重新感到了开心和自由。谁知道汤姆终于还是找上了我,说打算组建一支强盗队伍,还说如果我也想加入,就要重新回到寡妇那里做个正派人才行。所以我就回去了。

寡妇为我大哭了一场,说我是只迷途的羔羊,还给了我很多别的名字,但都没有恶意。寡妇又给我穿上了新衣服,搞得我一直出汗,呼吸困难。接着那老一套又来了,寡妇一摇晚饭铃,我们就必须跑到餐桌旁坐好,但是还不能马上开动,要先等寡妇低下头对着食物抱怨一通——我可没觉得饭菜有什么需要抱怨的,不过是每样菜都分开(1)做罢了。

晚饭后,寡妇拿出她的书,给我讲摩西和“香蒲草人”的故事。(2)我急着知道所有关于摩西的事,但是后来发现摩西老早以前就死了,就失去了兴趣,因为我才不管一个死人的事儿呢。

很快,我就想抽根烟,并去征求寡妇的同意,但是被她拒绝了。她说抽烟是陋习,并且很不干净,关照我切莫再抽了。在我看来这只是部分人的想法——他们毫无道理地对不了解的事情随意评论。比如寡妇一直在讲的摩西,他跟寡妇一点都不相关,又是个死了的人,(3)对谁也没点儿好处;可是如果我要做件稍微有点好处的事,就会被她横加阻拦。

寡妇的妹妹沃森小姐,一个瘦弱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不久前才搬来跟她姐姐住。她故意拿来一本拼音书要叫我难堪,折磨了我一个小时,后来还是寡妇出面说算了。接下来的另一个小时也是难受极了。寡妇一会儿说“哈克贝利别跷着脚晃来晃去”,一会儿说“别那么缩头缩脑,哈克贝利,腰板挺直了”,不一会儿又说“别那么懒洋洋,哈克贝利,你就不能规矩点儿?”她给我讲了一堆有关地狱的罪恶故事,听完后我说我可真想去那儿,这可把她气坏了。我没想伤害谁,我只想去别的地方,只想改变一下——但是没有具体的计划。她说我刚才那么说太缺德了,她绝对不会对任何人那样说话,她会就这样好好活着,然后进天堂。好吧,我不觉得“进天堂”有任何好处,所以我决定不要做这种无谓的努力。不过我才不会这么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只会惹麻烦。

她既然开了头,就一直跟我讲关于天堂的事儿。她说在天堂一个人所需要做的所有事儿就是整天转来转去,弹弹竖琴唱唱歌。虽然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但是我才不会这么说。我问她,你觉得汤姆·索亚去那行不行,她说恐怕还不行。我很高兴她这么说,因为我想让汤姆跟我在一起。

沃森小姐不停地烦我,真是又讨厌又无聊。幸亏后来她们把那些黑人叫进来做祷告,然后大家都上床睡觉去了。我拿了一个糖果回到房间,把糖果放在桌子上,然后坐在窗边的凳子上,试着想一些开心的事儿,但是没用。我还是感到孤独,孤独得想死。窗外的星星在闪,树叶在树林中悲哀地沙沙作响;我听见一只猫头鹰飞走了,叫声像是有人死了;一只夜莺和一条狗也在为濒临死亡的人哭泣。接着我听到从树林间传来的一阵鬼叫,我可听不懂他在叫什么。那个鬼想要把在坟墓里经受的都宣泄出来,每晚到处哀悼游荡。

我吓得要命,又坐了下来,浑身颤抖。我掏出烟斗,来了一口。整幢房子死寂一片,所以寡妇是不会知道我又抽烟的。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镇子里的钟声——铛,铛,铛——一共十二下。突然我听到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就在树林的阴影处。我一动不动安静地听着,不一会儿就听到几声“喵,喵”的叫声。这可太棒了!我也尽可能轻柔地发出“喵,喵”的叫声。随后,我吹灭蜡烛,从窗户一下子爬到屋顶上,再滑落到地面,溜进树林里。因为我知道,那是汤姆·索亚在等我哩!(1) 其实寡妇是在做餐前祷告,感谢上帝赐予食物。哈克误会了她的用意。(2) 《圣经》记载,埃及新国王迫害埃及境内的以色列人,下令把以色列男婴都扔到尼罗河里淹死。以色列妇女卓克白把自己三个月的孩子摩西放到了香蒲草编的篮子里,丢到河边草丛。篮子后来被埃及国王的女儿发现,救起了摩西并把他抚养成人。(3) 寡妇讲摩西的故事,是把自己和古埃及国王女儿相比,表示收养哈克并会好好照顾他的决心。显然哈克没有听懂这段故事。第二章

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走向寡妇的后花园。我们还弯着腰走,生怕树枝划伤了头皮。当我们经过厨房的时候,我踩到了一根树枝,发出了一下声响。我们赶紧蹲下来,一动不动。沃森小姐的大高个儿黑奴——吉姆就在厨房门边上站着,我们看得特别清楚,因为有一道光就在他身后。他站起来伸出脖子往外看了一分钟,然后问:“谁在那儿?”

他又听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地走下来,恰巧站在我们中间,我几乎伸手就可以碰到他。过了好一阵子,谁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每个人都靠得那么近。这时候,我觉得脚踝有点痒,但是我不能挠它;马上,我的耳朵又开始痒,接下来是我两肩之间的背后。我感觉如果我不去抓一下,我马上就要死了。后来我注意到,如果你跟贵族们在一起,或是参加一个葬礼,再或者是在你不想睡觉的时候去睡觉——如果你是身处一处不适合抓痒的地方,你就会觉得浑身上下有成百上千的地方奇痒无比。不大一会儿,吉姆又开始喊:“嘿!你到底是谁?干什么的?我要是没听到什么声响那才怪了。好吧,我知道我要怎么做了,我就是要坐在这儿好好听听这声音。”

说着,他就坐了下来,坐在我和汤姆之间的地面上,后背靠在一棵树上,伸开双腿——其中一条腿差点就碰到了我和汤姆中的一个。我的鼻子又开始痒了,痒到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我还是忍着没抓。然后肚子里面也开始痒,接下来是屁股下面。我实在是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坐着纹丝不动。这种折磨持续了起码六到七分钟,但是我感觉远不止这个时间。我觉得全身有十一个地方在痒,我一分钟都不能再忍受了,但我还是咬紧了牙关,继续坚持着。这时候,吉姆开始变得呼吸沉重,接着就打起呼噜来——我身上一下子就放松下来。

汤姆给了我一个暗号——用他的嘴发出了一个声响——然后我们就用手和膝盖匍匐前进。当我们爬了十米的时候,汤姆低声对我说,他想把吉姆绑在树上——纯粹为了好玩儿。我说不行,他可能会醒来大闹,那大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子里了。汤姆执意要回厨房拿蜡烛,我不让他去,最终还是拗不过他。所以我们就偷偷溜了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把五个一美分硬币放在了桌子上,算是付蜡烛的钱。出来的时候,我急着要逃走,可汤姆一定要回吉姆那里,逗他一下。我就傻傻地等着,感觉等了好久,四周又静寂又孤独。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跨过花园的栅栏继续小跑,跑到了对面的小山顶上。汤姆说他把吉姆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的树枝上;吉姆只是动了一下,并没有醒来。自此之后,吉姆逢人便说他被女巫迷惑了,带着他穿越了整个州,然后又把他绑在树上,把帽子挂在树枝上,为的是让众人知道这些都是谁干的。等到吉姆第二次、第三次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又把它夸大了一百倍……总之,吉姆对这件事情可是得意得很,以至于不把别的黑人放在眼里。黑人们甚至会穿越几百里路来听他讲这个故事,他们听得嘴巴都合不拢,还要把吉姆全身打量个遍,就好像他是一个奇迹。当别的黑人在厨房炉火旁讲女巫的故事的时候,吉姆总会跳出来,不无挖苦地说:“关于女巫你懂什么!”这时候,这个黑人就会尴尬地停下来,坐到后面的座位上去。吉姆一直把那个五美分穿在绳子上,然后再挂在脖子上,声称这是魔鬼亲手给他的法宝,魔鬼还告诉他,他可以用这枚硬币治愈任何人,并且可以抓住女巫,如果他愿意,只要对着它念几句咒语就行了。不过他从来没对别人说过他念的咒语是什么。吉姆越来越不像个仆人,因为他和魔鬼打过交道,还被女巫绑架过。

再回到我和汤姆的故事里。当我和汤姆走到山顶的时候,我们低头俯视这个小山村,可以看到三四盏闪烁的灯,那也许是生病的人们;我们头顶的星星从没闪耀得那么美好;再往村庄下游望去,是一条河,整整有一英里宽,宁静又开阔。随后我们走下了山,看到裘·哈勃和(1)本·罗杰,还有两三个别的孩子,躲在破旧的制革厂里。我们解下了一只小木船,顺水推进了河里,划了两英里半,直到山脚下的一块大石头旁边,才靠了岸。

我们走进灌木丛里,汤姆先让每个人都要保守秘密,然后才指给我们看山丘上的一个洞,就在灌木丛最茂密的地方。我们点亮蜡烛,匍匐钻了进去。大约爬过了200码,有一个类似房间的地方,四周湿漉漉阴森森的,我们就在那停下了。汤姆说:“我们今天要成立一个强盗团伙——就叫汤姆·索亚帮。想要加入我们的都要发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都表示愿意。汤姆拿出一张纸,上面写好了我们要发的誓言,他照着念了一遍。誓言说,每个人都要尽忠于本帮,不能泄密;如果有任何人伤害了本帮成员,被派去报仇的人一定要遵守命令杀掉仇人,并且在任务完成之前不能吃饭睡觉,最后还要在死尸的胸前留下一个十字——十字是汤姆·索亚帮的标志——任务才算真的完成。

大家夸赞汤姆说这可是一段漂亮的誓言,问他是不是全由他自己想出来的。汤姆说有一部分是,剩下的是从各种书中看来的,就是一些讲海盗和强盗的书,所有高调的帮派都有这么一段誓词。

有人提议最好把泄密的那个人的全家都杀掉,汤姆表示赞同,并拿出笔写下来。这时本·罗杰说道:“那哈克怎么办呢?他根本没有家人。”“他不是有个爸爸吗?”汤姆说。“是的,他是有个爸爸,但是你根本找不到他呀。他原来经常喝得烂醉,在这皮革厂跟猪睡在一起,但是都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他们讨论了一会儿,想要把我排除在帮派成员之外。因为他们说每个人都得有个家人可杀,这样才算公平。大家都没有什么办法,我差点儿要急哭了。突然,我想到了沃森小姐,大家可以杀她啊。于是大家说:“对,有她也可以。那就这样吧,哈克可以加入我们。”

然后大家拿出一根针,把手指扎出血来签名,我也在纸上留下了我的签字。“那么,我们具体要做什么事儿呢?”本·罗杰问道。“就是抢劫和谋杀呗。”汤姆说。“抢谁呢?是打家劫舍呢,还是偷牲口去,还是……”“瞎说!偷牲口之类的才不算抢劫,那是偷窃,”汤姆说,“我们不偷东西,我们是正经的强盗。我们要戴上面具,到路上去拦下马车,杀光所有人再抢走他们的金银财宝。”“我们一定要杀人吗?”“当然了。有些权威专家有不一样的想法,但是大多数都支持要把他们杀光。或者你可以把几个人绑到这个洞里,等着别人来赎。”“什么叫赎?”“我也不知道,不过别人都这么做。我在书上看到过,我们当然也要这么干。”“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我们要怎么做才好呢?”“想那么多干吗?我们就是要这么做。我告诉你书上都写着呢!难道你要跟书上做得不一样,然后搞得一团糟?”

汤姆和罗杰就怎么赎的问题又讨论了很久,最后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这时候,小托米·巴恩斯睡着了,大家把他叫起来的时候他吓了一跳,哭着说他想回家找妈妈,说再也不想当强盗了。

于是大家都开始取笑他,叫他爱哭鬼。这可把他气坏了,扬言马上就要把我们的秘密捅出去。但是汤姆给了他五美分,叫他静下来,然后说我们现在先回家,下周再碰头。

本·罗杰说,除了周日,别的时候不能经常出来,所以他想定在周日碰头。但是大家都不同意,说周日干这事儿太缺德了。最后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尽快碰头,商量个时间出来。我们选了汤姆·索亚当头儿,裘·哈勃当二把手,随后就回家了。

我爬上棚顶,从窗户跳进了屋里。这时候天刚蒙蒙亮,我的新衣服上满是污垢,我也累得要命。(1) 这两个都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人物。第三章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因为衣服上的泥垢被沃森小姐训斥。寡妇虽然没说什么,只是拿走我的衣服去洗干净,但是她一脸不满的样子,让我觉得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学乖点儿。然后沃森小姐拉我到内室做祷告,但是没什么具体要祈求的。她只是说每天都要祷告,还说不管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才不是这样呢,我试过的。我原来有一根钓鱼线,但是没有鱼钩,没鱼钩可一点用都没。所以我祈祷可以得到个鱼钩,起码祈祷了三四次,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后来我让沃森小姐替我试试,可她却说我是个傻瓜。她没说为什么,我也没想明白。

有一次,我坐在后面的树林里,认真地思考这件事。我自言自语道,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祈祷得到想要的任何东西,那为什么迪肯温没有把他卖猪肉赔的钱找回来?为什么寡妇不能把她丢了的银质鼻烟壶找回来?为什么沃森小姐老胖不了呢?不是这样的,我对自己说,祈祷没什么道理。我跑去找寡妇,对她讲了这些,然后她回答说,通过祈祷得来的都是“精神上的礼物”。这可把我搞糊涂了,她又解释了一遍给我听——我必须尽自己的一切可能去帮助别人,始终照料别人,从来不要考虑自己。依我看来,这应该也包括沃森小姐。我又回到了树林里,思考寡妇刚才说的。我看不出这里面有任何好处——除了对“别人”来说,所以我决定再也不管这事儿了,随它去(1)好了。有时候寡妇会拉着我给我讲上帝的事儿,讲得我口水直流;可是下一次,沃森小姐又会说上另一套,把我的美梦全都打破。我断定有两个上帝,可怜的小孩会在寡妇的上帝那儿得到优待,但要是去沃森小姐的上帝那儿,可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如果让我说,我一定会去寡妇的上帝那儿,如果他要我的话。不过我也不知道他有了我会比他之前的生活好到哪儿去,因为我实在是又愚蠢又低微又是个倔脾气。

老爸有一年多没露面了,这对我来说可是个好事儿。我才不想见到他,他原来没喝醉,并且能抓住我的时候就会猛揍我一顿,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要他在周围,我都会躲到树林里去。大约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据说就在河上游大概12英里的地方。反正人们都说是他,说无论从模样、体型、头发,还是破烂的衣裳来看都像他——但是脸的样子看不出来了,因为脸早在河里泡烂了,都看不出是张人脸。他们还说他是脸朝上漂在水里的。人们把尸体捞出来,掩埋在岸边。但是我却一直难以释怀,因为我知道一个男人死了之后是不会脸朝上泡在水里的,而是朝下。所以我知道我老爸一定没死,那具尸体一定是个打扮成男人的女人。然后我又开始感到不安,因为我知道老爸他总会回来,但是我不想见他。

我们当了一个月的强盗就不干了。我们既没有抢劫也没有杀人,就是到处装装样子。我们常从树林里冲出来,攻击放猪的人和坐在车上载蔬菜赶集的女人,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扣押过谁。汤姆管那些猪叫“大元宝”,那些蔬菜是“小珠宝”。我们每次都会再跑回洞里,讨论今天抢了多少宝贝,杀了几个人,留下了多少印记,但是我看不出这有什么意义。有一次,汤姆叫一个小孩儿举着明亮的火把去城里到处转悠,他说这是帮派的一个暗号,代表要集合了。集合好后他说他从密探那里得来一条消息,第二天会有一群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来霍洛洞里扎营。随着部队还有二百只大象,六百匹骆驼,还有一千多只骡子——全都驼满了宝物。他们只有六百名守卫,所以我们可以预先埋伏起来——反正汤姆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都得准备好刀枪——虽然所谓的刀枪只是木棍和扫帚把儿。还要把“刀枪”都磨得锃亮才行,但是不管我们怎么费力,它们也不会发亮,难道不是吗?我才不相信我们会把一大队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打倒,我倒是想看看那些大象和骆驼。所以第二天,星期六,我也跟他们一起埋伏起来。我们一听到指令,就一起冲出了树林,冲下山去。谁知道,那里根本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的商队,没有骆驼也没有大象,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一群来自主日学校的学生在那儿野餐。我们冲散了他们,还把学生们赶出洞去,但是我们没得到什么东西,就是一些甜甜圈和果酱。可是随后领队的老师马上反攻过来,我们没办法,只好扔下东西撒腿就跑。什么宝贝都没看到,我就这样对汤姆·索亚说了,可是他认定那里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和其他那些东西。他说如果我(2)不是那么愚蠢,如果我读过一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不用问就会知道。他说这都是魔法的作用,一定是我们的敌人故意把商队变成了学生,搞得我们什么都没有。我说那我们就去找那些有魔法的人算账。汤姆却说我是个大笨蛋:“那怎么行呢?有魔法的人会招来一大群妖怪,他们像树一样高,像一座教堂那么大,你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们早就把你砸得粉碎了。”“那我们也可以找一群妖怪来帮助我们啊。”“你从哪儿找他们呢?”“不知道。那些有魔法的人是从哪里找来妖怪的?”“他们只要摩擦一下旧锡灯,或者是个铁指环,四周就会又是黑烟又是电闪雷鸣,妖怪们就这么飞出来了。不管你要什么,妖怪都会(3)满足你。”

我把妖怪和神灯的事儿前后想了两三天,决定自己试一下,看这到底是不是真的。我找了一盏旧锡灯,还有一个小铁环,跑到树林里,摩擦了一遍又一遍,结果弄出一身大汗,还是什么都没有,根本没看到半个妖怪。我猜想,那一大套话肯定是汤姆·索亚在撒谎。汤姆觉得一定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但是我觉得那就是一群主日学校的学生而已。(1) 《圣经·旧约》第三章第18节:“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水,犹大溪河都有水流……”(2) 《堂吉诃德》,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著名讽刺小说。(3) 《天方夜谭》中的《阿拉丁神灯》。第四章

三四个月后就进入了冬天。现在我几乎每天都上学了,学会了拼写,学会了阅读,还有一点写作。还学会了乘法表,知道六乘七是三

(1)十五。我觉得,如果我还想好好过日子的话,是绝对不能再学下去了,我对数学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最开始我讨厌学校,但是慢慢地我觉得还不错。受不了的时候就逃课,而且隔天的挨打还能让我振作不少。所以我上学的时间越长,就觉得越容易。我也渐渐习惯了寡妇的那一套,他们也没那么容易对我发脾气了。

一天早晨,我不留神打翻了盐罐儿,后来在雪地里看到了很多人的脚印……种种迹象让我觉得莫名其妙,感觉这都是坏运气和倒霉事儿的前兆。我惊慌地一溜烟跑到了法官撒切尔的家里,他看到我说:“哎哟我的孩子,你这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是急着来取你的利息钱吗?”“不,不是的,先生。有我的利息钱吗?”“哦,是的,一百五十多美元,对你来说可是很大一笔呢。不过你最好还是让我把它和你那六千块的本金一起再投资出去,给你的话就只会让你都花光了。”“不,不,先生,”我说,“我不想把它花掉,我根本不想要它了。您最好把那六千块和利息都拿去,统统都送给您。”

法官大人看起来很惊讶,一脸不相信的样子,问我:“为什么呢?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说:“您就别问了,就把它们拿去吧,好不好?”

他说:“好吧,我困惑了。发生什么事儿了?哦,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的家当都卖给我,不是送给我,这么做也对。”

然后他在纸上写了什么,又读给我听,然后说:“你看,这写着‘作为代价’,意思就是我从你那儿买下了你的家当并且付了钱,喏,这是给你的一块钱。现在你可以在这儿签字了。”

我签字之后就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个拳头大小的毛球,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吉姆经常拿它来变戏法,说是里面住了个神仙。我跑去找吉姆,告诉他我老爸在附近出现了,我看到了他在雪地上的脚印,想知道他来干什么,是不是要一直待在这儿。吉姆拿出毛球,对着它嘀咕了几句,上扔下抛地鼓捣了半天,然后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的老爹还不知道要干些什么,一会儿说他要远走高飞,一会儿说不打算离开这儿。你最好就顺着他,让他想干吗就干吗。有两个神仙围着你老爹转,一个白晃晃的,一个黑乎乎的,还不知道哪个会把他带走。要我看,你还真是有福气呢,你这辈子会遇到很多麻烦,也有很多开心的事儿,但是终归能够一切顺利。你要尽快离开有水的地方,越远越好。可千万别冒险,因为你会被绞死的。”

那天晚上等我点上蜡烛回到房间,却发现老爸已经坐在里面,的确是他,准没错儿!(1) 显然主人公记错了乘法表,没学好。第五章

我关上房门,转过身,看到他坐在那儿。我原来特别害怕他,他老揍我。我本来以为我现在还会害怕,以为我见到他会吓得喘不过气儿来;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不是这样的,我并不怕他,他没什么可怕。

他都快五十了,看上去也像是这么大。他的头发又长又乱,油腻腻地耷拉着。他面色惨白,毫无血色,看上去叫人觉得很不舒服,鸡皮疙瘩起了一身——那是像树蛙一样的白色,也是像鱼肚皮一样的白色。他的衣服破得跟块抹布似的,脚上的靴子也破了,露出两个脚趾,还能看到脚趾在里面不时地动啊动的。他把帽子扔在地上,帽顶陷下去,像个锅盖。

我站在旁边看着他,他站在那边也看着我,然后说道:“衣服穿得挺不错呀,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了?”“也许是吧;也许不是。”我说。“不许跟我顶嘴。我走了以后你厉害了啊?我非得把你这臭架子打垮了才行。听说你还受了教育?又会读书又会写字的。你觉得你比你的老爹强吗?我可不能让你这么觉得。到底是谁让你做这些乱七八糟的蠢事儿的,嗯?是谁?”“是寡妇说的。”“哪个寡妇,嗯?那又是谁让她去做跟她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的事儿的呢?”“没谁。”“哼,我来教教她什么叫多管闲事。你听着,首先,你去退学,听到了没?可别让我逮到你又去那个破学校鬼混,听到没?你妈妈在世的时候都不会读书写字,我们祖祖辈辈都不会,我也不会,你倒是唧唧歪歪开始念书了。我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你听到没?哼,你拿本书来读读。”

我拿了本书,开始念有关华盛顿将军和打仗的事儿。我才读了不到半分钟,他就抬起手打翻了我手中的书,把它扔到一边去。他说:“果然是,你真的会读书了,你刚说的时候我还有点怀疑。你现在给我听好了,别再摆读书人的臭架子,我不会让你这么做。我会暗地里盯着你,我的小聪明鬼。你要上学还要信教咧,我可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儿子。”

他拿起一张有蓝色和黄色的照片,里面是一个小男孩和一头牛,问我:“这是什么?”“这是他们给我的,奖励我在课上表现好。”

他把它撕了,然后说:“我会奖励你点儿更好的——一顿皮鞭子。”

他嘀咕了一阵儿,然后又对我说:“你现在可是有头有脸了啊?应有尽有。可你老爸还在制革厂,跟猪睡在一块儿。我可没见过有你这样的儿子,我一定得让你长点儿教训。还有,大家都说你发了大财,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骗你的,就是这样。”“看着我,注意一下你跟我说话的语气,别想糊弄过去。我在镇子上待了两天了,一直听到有人说你发了财,我在下游就听到了,这就是我回来的原因。你明天就把那些钱给我,听到没?”“我没钱。”“你骗人!撒切尔法官替你拿着它的,拿给我。”“我跟你说过了我没钱,你要是去找撒切尔法官,他也会这么说。”“好吧,我会去问的。我会让他把钱都给我,不给也要给我个说法。嘿,你口袋里有没有钱?都给我。”“我就有一美元,我还想要拿它——”“我才不管你要用它做什么,给我就是了。”

他把我的一美元拿走了,还弹了一下,看是不是真的。然后他说他一天都没喝酒了,现在要去城里买点儿威士忌喝。可他刚爬出屋顶,又把头探进来骂我硬要超过他,说我摆臭架子。

第二天,他喝得醉醺醺地来到撒切尔法官家,威胁法官把钱给他。法官大人给不出,老爸就发誓说一定要上法院告他。法官和寡妇在法庭上想让我和老爸脱离父子关系,再由他们决定谁来当我的监护人。可是这位新来的法官一点都不了解情况,他说如果把一对亲生父子拆散,这太不像话了。撒切尔法官和寡妇没有办法,只得撒手不管了。

这可让老爸更加神气活现。他扬言如果我不给他点儿钱,他会把我抽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我从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老爸拿走又去喝得烂醉,到处胡闹。

法官心里着实不好受,说也许只能用强迫的方法——给他一枪——他才能稍微收敛点儿。除此之外,想不到别的办法。第六章

老爸还是整天胡闹,去法官家要钱,去寡妇那里闲转,寡妇说他要是再胡闹,可就要找他的麻烦了。那么,他到底是不是疯了?他说他要让大家知道,到底哈克·贝利听谁的。有一天,他跟踪了我一整天,找准机会把我拖到了一个小划船上,划到河上游大概三英里的地方,然后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伊州。放眼望去,那边全是森林,半个人影儿都看不到,只有一个旧木屋。如果不知道它的确切位置,你是绝对不会找到这里来的。

他一直把我带在他的身边,我都没有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那个小木屋里面,每天晚上他都记得锁门,钥匙就放在枕头旁边。他还有一把我猜是偷来的枪,我们捕鱼打猎为生,有时候他会把我锁起来,去三英里外的商店用鱼和别的什么换点儿威士忌,喝醉之后我总是免不了一顿打。寡妇不久就发现了我在哪儿,还派了个人来接我回去,但是老爸用枪把那个人吓跑了。然后,渐渐地我也习惯了我所处的环境,除了挨打的那部分生活。

整天无所事事地躺着,抽抽烟,钓个鱼,不用看书也不用学习,这种日子也挺舒服。两个多月以后,我的衣服就变得像破布一样,又脏又破。我已经搞不懂为什么我当初会那么习惯寡妇的那一套规矩:吃饭之前要洗手,食物不能撒在盘子之外,还有要按时睡觉,以及一系列日常琐事;永远抱着本书读来读去,还得忍受被老沃森小姐数落。我一点都不想回去了。有一段时间我不再骂骂咧咧了,因为寡妇不让我那么做;不过我现在又可以恢复原来的德行了,因为老爸才不管那一套。总的来说,林子里的日子简直太美好了。

但是没多久,老爸就老用那根木棒打我,我可实在受不了,身上全是伤。他还老把我锁起来,一个人出门。有一次他把我锁在屋子里,出去了三天。那可真是痛苦的三天三夜啊。我害怕他是淹死了,那我可就一辈子都出不来了。这可把我吓死了,我决定一定要逃出去。我试了好多次要逃出那个小木屋,可都没成功。没有足够大的窗户,我也不能够从烟囱里爬出去,那毕竟太窄了。不过,最后我终于在一个小角落找到了一个旧锯子,正好塞在房板的一个缝隙里。我爬到墙角,准备在那儿打个窟窿出来好钻出去,这可不是个容易的活计。就在我觉得快要完成的时候,我听到了老爸的声音。

老爸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不过他一直都这副脸色。他说他进城去了,一切都不顺。律师说,只要开庭,老爸就一定会胜。但是即使开庭,撒切尔法官也肯定有办法一拖再拖。他们还想再来一次庭审,要把我从老爸身边带走,带到寡妇那里去,而且有人猜测,这回他们准赢。这可把我吓坏了,我可不想回寡妇那去。

老爸说他倒要看看寡妇他们到底能不能把我带走。他说他会小心提防着,他知道离这儿六七英里有一个好地方,到时候可以把我藏到那儿去,料他们日日夜夜也找不到我。这可让我忧心忡忡,我决定不能这么逆来顺受。

老头儿让我到他的小划船上拿他搞来的东西,有酒、食物,还有弹药加一本旧书、两份报纸。我想过,等我逃走的时候,一定要把枪带走,还要带上一些钓鱼线。估计我会徒步走过大半个国家,多在夜里赶路,我得靠打猎和钓鱼过活。走得远远的,让老爸和寡妇再也找不到我。我想得太入迷了,忘了时间,直到老爸骂骂咧咧地来找我。

我把东西提到小木屋里,天渐渐黑了下去。我做饭的时候老爸又在喝酒,还喝醉了,嘴里继续嘟嘟囔囔。晚饭后,我估摸着他马上就要喝个烂醉如泥,到时候我就把钥匙偷走,或者锯个大洞逃走。但是很不走运,他并没有呼呼大睡,只是倒在地上动来动去哼哼唧唧的。很快我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蜡烛还在烧着。第七章“起来!你干什么呢!”

我勉强睁开眼,四处望了一下。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我睡得太沉了。老爸在旁边低头看着我,一脸烦躁,还有讨厌的神情。他说:“你抱着这支枪干什么?”

看来他完全不知道昨晚自己出了什么洋相。他像疯子一样,乱跑乱跳,一会说有蛇,一会说有妖怪要来抓他。还追着我,说我是催命鬼,要宰了我。“有人要闯进来,所以我拿枪做防备。”“得了,你赶快出去,看看鱼钩上有没有鱼。”

他把门打开放我出去。我跑到河岸边,发现有好几根大树枝和类似的东西从上游漂下来,一定是河水上涨了。我知道我要交好运了,我睁大眼睛看着河水会给我带来什么好东西。果然,我看到了一只小划船,还是顶漂亮的一只。我发现里面没人,决定把它藏起来——这样我出逃的时候可就顺当多了。

藏木筏的地方离那幢木屋很近,我还能听到老头子走来走去的声音。等我把木筏藏好,出来看到老头儿拿着枪对准一只鸟,所以他应该没看到我干了什么。

他看到我走过来,抱怨我动作太慢。我解释说我掉进河里了,所以才这么慢——这也很好地掩盖了我因为藏木筏浑身都弄湿了的事情。

吃过早饭,我们小憩了一会儿,我们俩都累坏了。我利用这空档,在想怎么能够让老爸和寡妇都停止对我的争夺,再也找不到我。但是世事难料,我想不出一个点子来。过了一会儿老爸就醒来了,他喝了一桶水,然后对我说:“如果下次再有人要闯进来,你就告诉我,知道了吗?”

说完就又倒下去接着睡了。谁料他嘴里还念念有词,不过这倒给了我逃跑的灵感。我对自己说,现在我有个好方案了,谁也别想再找到我。

有一天老爸又外出了,我猜想那天晚上他是不会回来的。我在屋子里一直等着,等到觉得他已经走远了,才拿出那根锯木条,继续锯一个洞出来。我要等他还没回来的时候就逃掉,那时候他和他的木筏在远处只是一个小点儿罢了。

我搬了一袋玉米粉,还有半片鲜猪肉,以及各种吃食到我藏小木筏的地方,使劲拨开藤蔓和树枝,把它们放到船上。我还拿了所有火药、火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你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地上有东西被拖拽的痕迹。我多希望汤姆·索亚在这儿,我知道他一定对这种事儿感兴趣,会掺和一下。没人会像汤姆·索亚一样在这事儿上那么精心。

最后,我揪下几根头发,然后给斧头涂上了猪血,让头发黏在斧头上,把斧头扔在木屋角落里。随后,我抱起那头猪,把它藏在我的夹克里,这样它的血不会滴出来。我走到河边,猛地把它扔进了河里。现在我又想到一个点子。我跑到小木筏那里,把那袋玉米粉还有我的旧锯子都取了出来,带回木屋。我把玉米粉袋子放在原来的地方,然后用锯子从底端撕了个口儿出来——那里没有刀叉,老爸做饭吃饭从来不用那些东西。然后我把袋子又拖到了几百码外的浅湖边,那湖里长满了水草,还有很多鸭子——对这个季节来说,你可能觉得这鸭子可真算多呢。浅湖的另一端流向好几英里开外的地方,我也不知道那是哪儿,但肯定不是流向木屋旁边的那条河。玉米粉从袋子里漏出来,正好形成了一条通往浅湖的轨迹。我还把老爸的磨刀石掉在那里,看上去像是不小心掉下来似的。我把口袋上的漏洞用绳子扎好,这样玉米粉就不会再漏出来了,接着又把它背到我的小木筏上。

这时天快黑了,我放开木筏的缆绳,让它漂到靠近河岸的树荫底下,在那里等待月亮升起。我把小木筏拴在一棵柳树下,接着吃了点东西,还抽了一袋烟。我心里盘算着,他们一定会跟着那一袋子玉米粉的痕迹,找到湖边去。他们会认为是强盗把我杀了,还把东西都抢走了——反正他们到时只能找到我的尸体。慢慢地,他们就会疲倦,再也不会管我的死活,到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想在哪儿就在哪儿。(1)杰克逊岛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对它可熟悉得很。

我困极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这可吓坏我了。我定神向远处望去,这才想起来,这条河看上去有好几英里宽,月亮又圆又亮,我都可以看清河面上飘着的木材。四周万籁俱寂,看天色一定不早了,闻气味也知道不早了——你懂我的意思,我不知道要怎么表达。

我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准备开始我令人振奋的旅程。突然,水中传来一个声响,我沉下呼吸仔细听了一会儿,那是船桨发出来的隐隐约约、又很有规律的声音。我透过柳树条看去,只见在河水远处有一只小船,我说不出来到底有多远,但是它在逼近。稍微游近了一点的时候,我看清了那小船里只有一个人。我觉得那个人很像老爸,虽然我多么希望不是他。他从我眼皮子底下划过去了,没多久划到平缓的流水处,摇摇晃晃地登上了河岸。当他紧挨着我一闪而过的时候,我要是把枪伸出去,就会碰着他。准没错,那人就是老爸。从他划桨的姿势来看,他还没喝醉。

我没浪费时间,马上穿过树荫,飞快地顺水而下,一下子就划了两英里半。我知道不一会儿我就会路过一个小渡口,没准那儿还有人会招呼我一下。我站起身来,只见杰克逊岛就在前面,那茂密高大的样子,仿佛是一艘没有灯光的大轮船,一点岛前沙洲的影子都看不到——全被大水淹没了。

我没费多大工夫就到了那儿,穿过最湍急的水流上了岸。我把我的小木筏拴好,隐藏在柳树条下面,从外面谁也看不到它。我坐在一根圆木头上面,举目眺望这条河。远处小镇有零星的灯光,透过河面,一闪一闪的。一个很大的木筏在河面一英里外的地方出现了,慢慢地向我靠近。“嘿,摇船桨啊,向岸边掉头。”我能清楚听到船上的人的说话声,就像在我身边一样。

这时,天已经慢慢泛白。我走进林子里,躺了下来,想在吃早饭以前先小憩一下。(1) 该岛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有描述,现已被密西西比河淹没。第八章

等我一觉醒来,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估摸着是八点左右的光景。我在阴凉的草地上躺着,随便想想这个想想那个,惬意又舒适。我可以看到从树荫中透过的一两点日光——但是大部分都是成片的树荫。微风吹过来的时候,树影会跟着飘动一下,斑斑驳驳,好不热闹。一对小松鼠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跟我问好。

我觉得懒洋洋的舒服极了,一点都不想起来做早饭。是的,我又在打盹儿了。正在这时,我好像听到了“砰”的一声响,就在河面上。我站起来,支起胳膊侧耳听着。过了一会儿,我又听到了轰隆隆的声音。我看到河上游有一股浓浓的白烟——那地方就在渡口附近,一艘满载着人的大船往下游漂去。现在我可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了。又是“砰”的一声,一缕白烟从船旁边喷上来,他们在向水里开炮——那是他们在打捞我的尸首呢。

我觉得好饿,但是现在又不能生火做饭,因为他们一定会看到生火的烟,那样我就暴露了。所以我只能坐在那儿,看着船上冒的烟,听着砰砰的轰炸声。河面大概有一英里宽,从夏日的早晨望过去,景色好极了。如果我有点吃的下肚,然后看着他们为我忙活,这也是够快活的享受。我点了根烟,兴致勃勃地抽了一通,然后接着看热闹。

不一会儿,渡船漂过来了,现在我可以看清里面究竟都有谁。我看到了寡妇,看到了撒切尔法官,还有汤姆、裘·哈勃、波莉老姨妈、玛丽,还有别的一大帮人,都在讨论这起凶杀案。这时,船长猛地大喊:“大家注意了!这儿的水深不见底,他可能被水流冲到了岸边的矮树丛里去。我真希望是这样。”

我可不这么指望。他们全凑到船边,身子靠着护栏往外探,差不多就在我面前。他们还是一声不吭,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我能把他们看得非常清楚,可他们却看不到我。随后,船长大喊一声:“闪开!”就在我眼前轰隆一声,差点儿把我的耳朵震聋了,烟熏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我以为我这回死定了。谢天谢地,我还活着,没有受伤。大船漂走了,时不时还有轰炸声。

我知道现在可以清闲下来了,没人会再来找我了。我把我的家什从木筏里拿了出来,准备在密林里安家。我用毯子勉强支起个帐篷,把东西都放进去,免得下雨淋湿了。安置妥当之后,我把鱼线放了出去,准备钓几条小鱼当早餐。

天色渐黑,我坐在篝火边抽烟,惬意极了,但是也觉得有点孤单。我又走到岸边,去听听河水声,数数天上的星星,看看河里的圆木,最后转身去睡觉。闲闷的时候,这可是最好的消磨方式,保管你一下子就心情舒畅。

很快,三天过去了,没什么新鲜的——每天不过如此。第四天我觉得应该去探索一下这个小岛,如今可是我说了算,整个岛都归我了。所以,我要了解有关这个小岛的所有情况,不过主要还是我想消磨一下时间罢了。我发现有好多草莓,成熟了的,味道正好;还有一些未熟的草莓,青涩的蓝莓。不久之后,等它们都成熟了,我就可以随便吃了。

我向树林深处走去,料想大概是离岛的另一端不远了。我随手拿着那把枪,但是我没有射向任何东西,仅仅是起保护作用罢了。不过我倒是想回家的时候随手打点野味。大概这个时候,我差点儿抓到一条好大的蛇,它一溜烟就蹿到了野花草丛里,我赶紧追过去,想给它一枪。就在我飞奔之际,突然踩到了一堆还在冒烟的灰烬。

我的小心脏差点儿要跳出来了。谁会在这儿?我惊慌地回到营地,这可不是闲逛的时候,我赶紧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回小木筏上,然后把篝火的灰烬散开,看上去就像是去年的露营痕迹似的。一切完工之后,我爬上了一棵大树。约莫过了两个钟头,树下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又饿又晕,最后又爬下了树。我随便找了点吃的垫垫肚子,然后一溜烟找到木筏,划了出去。

越想越觉得憋得难受,我可不能就这么一直东躲西藏地过下去,于是决定返回小岛一探究竟。我估摸着划到了小岛另一端,把木筏撑到了树影下。微风吹过来,凉飕飕的,黑夜马上就要结束了。我下了船,拿起枪,朝我发现火灰的地方走去,每走一步就停下来小心翼翼地听一听。但是我一点都不走运,我怎么都找不到那个地方。但是不久,我就看到前面好像闪着火光,我小心翼翼地摸索过去。

终于来到火堆旁,看见那边地上躺着个人,这可把我惊得手忙脚乱。他用毯子盖着自己的头,他的头就靠在火堆旁边。我又往前走了一点,大概离他有六米,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天有点蒙蒙亮,他伸了个懒腰,自己拿开了那条毯子,这下我可看出来了,那是沃森小姐家的吉姆!我真是高兴极了。我说:“嘿,吉姆!”我开心地跑向他。

他一下子跳起来,惊恐地瞪着我,然后迅速下跪,双手合一:“千、千万别伤害我!我可没伤害过鬼魂啊。您最好还是回到您的河里去吧,可别跟老吉姆过不去啊,我可是您的朋友呢!”

我没费多大工夫就让他明白我没死。我真是太高兴了,以后我就不再孤单了。我们闲聊了一会儿,然后用我的枪打了点吃的,吉姆负责生火。吉姆自打我被杀的那天夜里就来了,这些天他只是靠吃草莓之类的东西过活。

吉姆看到我从木筏里拿出来的玉米粉、咸肉、咖啡等等东西愣着发呆,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用魔法变出来的。我逮了一条大鱼,吉姆用他的刀把它刮干净,然后就放进锅里煮了。

吃好了早饭,我俩懒洋洋地躺下了。过了一会儿,吉姆说:“嗨,哈克,你倒是说说,如果那个小木屋里死了的人不是你,那是谁呢?”

于是,我把这件事的始末统统讲给他听。他说这事儿简直办得太聪明了,他说汤姆·索亚都不会想出比这更好的计划。我问:“你是怎么到这来的呢,吉姆?”“呃,你不会告诉别人的吧,会吗?”“如果我说了就天诛地灭。”“好吧,我相信你,哈克。哎,我——我逃跑了。”“吉姆!”“你说好不会告诉别人的。”“当然,我说过,我肯定不会食言,不骗你。人家都叫我低贱的废奴派,但是不要紧,反正我不会告诉别人。我压根不打算回去,所以,你就原原本本告诉我好了。”“就是你看到的那样,沃森小姐她整天挑我毛病,对我也不好,有一天呐,我听到她嘀嘀咕咕跟一个黑奴贩子谈话,我就悄悄溜过去,结果你猜怎么着?她打算把我卖到奥尔良去。说卖掉我就有八百块钱进账,她怎么会不动心?寡妇劝她不要卖,不过再后来的话我也没仔细听,我一溜烟就逃掉啦。”“原来是这样,所以你就在这林子里躲着。你听到他们放炮了吗?”“哦,当然,我知道他们是在找你呢。我从这灌木丛里看到他们打河边过去。”

有好几只鸟飞过去,每次只飞一会儿就停落下来,然后继续飞,吉姆说这是要下雨的征兆。他说他知道如果小鸡这么飞就是要下雨了,大概小鸟也是一样的。我正打算逮几只小鸟,吉姆惊慌地制止了我,说逮鸟是要死人的。他说有一次他父亲得了重病,正好有人逮了一只鸟,他的老奶奶就说父亲准会死的,果然就应验了。

吉姆还说做饭的时候千万不能数数,这也是老规矩。他还说了一大串不能做的事情。我问他,怎么都是坏事儿的征兆,就没有好事情的吗?他说:“那可少得很,而且那些征兆也没什么意义。你何必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交好运,难道你还要躲一躲吗?”他又说,“如果你的胳膊和胸口上长毛的话,那就是要发财的征兆,这种兆头还算是有点儿用。因为如果你不知道你终究有一天会发财,那么你可能会灰心丧气,一蹶不振。”“吉姆,你的胳膊和胸口上都有毛吗?”“当然,你看不到我有吗?”“那么,你发了财了吗?”“没有,可是我从前有过钱,将来也会有钱。有一次我手里有十四块钱,我就用我的钱做买卖,结果都赔光了。”“你做什么买卖呢?”“我先是买了一头牛,花了十块钱——但是我绝不会再冒险去买牲口了——那头牛才安顿好,就死在我手里了。”“那么你就赔了十块钱啦。”“不,我没有全赔,我大概赔了九成。我把牛皮牛油卖了一块一毛钱。”“那你还剩下五块一毛钱。你后来还做什么买卖了吗?”“你知道老巴蒂先生家有一个一条腿的黑人吗?他自己开了一个银行,说无论是谁,只要往他的银行里面存上一块钱,年底连本带利就可以拿到四块。他说我给他五块钱,年底会给我三十五块。我就听了他的话,想着年底还可以把这三十五块再投出去。有个叫巴布的黑人,在河里打捞出一条平底船,我打算把它买下来,告诉巴布去取那三十五块钱。结果第二天,船就被偷走了,那个一条腿黑人的银行也倒闭了,所以我和巴布谁也没得着钱。”“那你的一毛钱是怎么花的?”“哦,我本来想把它花掉,可是我做了个梦,梦里说要把它给一个叫巴兰的黑人。他是个大傻瓜,可是人们都说他运气好,而我运气不好。梦里说,把这一毛钱让巴兰投出去,我就能赚好多钱。结果巴兰听牧师说,如果把钱给穷人,就会收回一百倍的钱,所以巴兰把一毛钱给了穷人,看能有什么结果。”“结果怎么样呢,吉姆?”“什么结果都没有。我以后如果看不到抵押,再也不把钱投出去了。”“没事儿啦,反正你总有一天会富起来的。”“对啊,我现在就富起来了。我有自己——我值八百块钱咧!如果这钱都能到我手里就好了,不用更多。”第九章

我想到小岛中央去看看,那是前不久四处乱转的时候发现的。我们走了没多久就到了,这儿毕竟是个只有三英里长、四分之一英里宽的小岛罢了。

我们好不容易才爬到山顶上。山顶岩石之间有个山洞,约莫有两三个房间连起来那么大,另一端朝向伊利诺伊州,吉姆可以在里面站直了。洞里面很凉爽,吉姆说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行李都放在里面,但是我可不想每天上上下下爬山洞。

吉姆说如果我们把小木筏藏好,把行李都放在洞里,那么如果有人来岛上,他们永远不会找到我们,只要没带狗。况且,小鸟告诉我们马上就要下雨了,难道你想让我们的东西都淋湿吗?

我听吉姆的把东西都搬了过来,还简单布置了一下这个洞穴。不一会儿就下起了暴雨,还真跟小鸟预测的一样,天色骤变,四下一片乌黑。我对吉姆说:“吉姆,这儿真棒。我想一直待在这儿,再也不去别的地方。递给我一大块鱼,再来点热玉米面包。”“可不是,要不是我吉姆,你也不会来这儿。你还在那个树林子里面,没饭吃。我的小乖乖,什么时候下雨,连小鸡都知道,小鸟都知道,可是你不知道。”

河水涨了十来天,最后把河岸都淹没了。一天夜里,恰好在天亮之前,我们来到了岛的顶端,看到一幢两层高的小房子。我们小心翼翼地爬过去,但是天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我们只能慢慢地等待天亮。

渐渐地,有晨光透过云层,我们终于从窗户看到了屋内。房间里有一张床、一把椅子,地板上堆了一些杂物。离我们最远的角落里,有个什么东西正躺在那里,看上去像是一个人。吉姆喊道:“哈喽,你好!”

可他还是纹丝不动。我又喊了一声,接下来吉姆说:“他不是在睡觉,这个人死了。你在这儿待着,我过去看看再说。”

他爬过窗户,走到那个人身边,弯下腰:“他果然是个死人啊,千真万确,他的后背挨了一枪。进来吧哈克,可别看他的脸——太吓人了。”

我压根儿没准备看他。吉姆拖过去几块破布给他盖着头。

早饭过后,我想要谈谈那个死人,猜测一下他是怎么死的。但是吉姆又不乐意,他说谈论死人会招来厄运;而且,那个死鬼没准儿还会找来缠住我们。他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所以我就不再说了。但还是忍不住去想这事儿,究竟是谁开枪打死他的?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我问吉姆:“你觉得谈了那个问题就会招来霉运,但是我前天把在山顶上找到的那块蛇皮拿了回来,你又该说什么呢?你会说我用手摸了一下蛇皮是万万不该的事。得了吧,我们已经躲不过厄运了。我们费劲搜罗来了这么多东西,我倒是巴不得这样的‘霉运’天天都有呢。”“哦,别这么说了小乖乖,你别高兴得太早了,霉运迟早就要来的。真的,转眼就来了。”

霉运果然又来了。第三天晚饭吃完以后,我们正在山脊上的草地上躺着,发觉烟叶子都抽光了,就回洞里去再找一些烟叶子来。不料里面有一条响尾蛇,我马上拿起石头砸死了它,但是它死了也照样盘起来,栩栩如生。我把它藏到吉姆的毯子底下,想吓他一吓。后来我就把这事儿忘了,谁料等晚上吉姆侧身躺下的时候,嘿,那死蛇的配偶正盘在那儿,猛地给了他一口。

吉姆蹭地一下站起来,蹦跶着大叫。烛光里那条蛇还在跃跃欲动,伺机再发起进攻。我拿起树枝把它打晕了,吉姆拿起老爸的威士忌酒壶就往恶蛇嘴里灌。

吉姆光着脚丫子,那响尾蛇正好咬到了他的脚后跟。这可都得怪我,我竟然忘了无论你把一条死蛇扔到哪儿,它的配偶都会找来。我可不能让吉姆知道这都是我的错。

吉姆让我把蛇头砍下来丢出去,然后把蛇肉烤熟吃掉——说是这样可以治蛇毒,以毒攻毒。他还让我也来一块。吉姆捧着酒瓶津津有味地喝着,喝得有点醉醺醺,左摇右摆,怪声怪气;略微清醒一点又开始喝。他的脚肿得好高,连腿也肿了。

吉姆躺了四天四夜,然后脚肿好了,人也清醒了。既然吃了个教训,蛇皮这种东西我就下决心再也不摸了。吉姆说我下次一定会听他的话了。他说玩蛇皮能让人走很大的霉运,这次的霉运还没完。他说他宁可向左边回头看一眼月牙,也不愿用手摸一次蛇皮。我自己也渐渐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了。我原来觉得向左回头看月牙,是人做得最愚蠢的事情。老汉克就这么干过一次,结果两年不到,他就喝醉从一个塔顶上摔下来死掉了。我没亲眼看到,但是人们都这么说,老爸也这么说,这都是看月亮惹的祸呢。

有一天早晨,我说日子过得太闲闷了,有点无聊,要想法子热闹一下。我对吉姆说我要偷偷渡过河去,打探一下城镇里的情况。吉姆说这可是个好主意,可是他提醒我一定要等到天黑再去,并且要格外小心。我们又仔细研究了一下,比如我可以把一些旧衣服穿起来,打扮成一个小女孩,这样别人就不会认出我来了。我扭来扭去地练习了一整天,觉得越来越摸得到门道了。可吉姆说我走起路来的样子还是不像个女孩子,他说我那种提起袍子找裤子上的口袋的毛病要去掉才好。

天一黑,我就立马出发了。

我从渡口下游不远的地方上了岸,把小划子栓好了,就沿着河岸走。从一间好久都没有人住的小草房里透出了灯光,我纳闷究竟是谁住在那里。我走上前去,从窗户望进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在烛光下打着毛线衣。我不认识她,一定是个外乡人——在这个小镇上,可没有我不认识的人哪。这可是个好事儿,因为我之前还有点害怕,怕别人认出我来。这个女人如果在镇子上待了两天,那一定可以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事。我鼓起勇气敲了敲门,同时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可千万别忘了我是个女孩子。第十章“进来吧,”那个女人说,“坐下吧。”

我就坐下了。她用她那又小又亮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然后问:“你叫什么名字呀?”“萨拉·威廉姆斯。”“你家在哪儿?在这附近吗?”“不,在胡克威尔,离这儿有七英里远。我一路走来的,可把我累坏了。”“还饿坏了吧,我猜。我这就给你弄点儿吃的去。”“不,我不饿。路上的时候我饿坏了,就在离这儿两英里的一个农场停下来,吃了点儿东西,现在不饿了。我妈妈生病了,我们也没什么钱,她就让我来这镇上找我的舅舅阿伯·穆尔。妈妈说他住在这个镇上头,我从没到过这儿,您认识他吗?”“哦,不,我还不认识什么人呢,我刚搬来这儿两个星期。到镇子的上头还远着哩,你最好留在这儿住一晚上。把帽子摘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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