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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1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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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令孤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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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3的人间

4比3的人间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4比3的人间作者:陈令孤排版:昷一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8-08-01ISBN:9787559622655本书由联合读创(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自序四比三的人间

现在想来,那是我所经历的一段无比美好的时光。

2011年到2014年,我在上海复旦读电影学的研究生,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电影中度过。有一次,我看完电影后写了篇评论,发到了时光网的博客上,没想到被推荐到了首页,收到很多留言。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满足,觉得自己受到关注了,找到了所谓的“存在感”。我便继续写了下去。

为了发表新片的第一手评论,我开始昼伏夜出。新片常常在晚上十二点首映,到了十一点多,我就得出发,骑着自行车,穿过寂静的校园,沿着政通路一路向东,去附近五角场的电影院。看完电影一般是凌晨一点多,有些影片比较长,会到两点,之后我再骑车原路返回。

午夜的上海,空气湿润清冷,暗淡的路灯将梧桐树冠的影子铺展在路上,像一个个旋涡。有一晚,秋风萧瑟,我正骑着车,突然感到什么东西从空中落下,砸在我的背上。我大惊,猛蹬自行车,一口气冲回了学校。后来想想,那应该是梧桐叶子。

回到寝室后,我趁热打铁,把刚才看的电影的观感写出来,发到网上,然后才洗漱睡觉,这时往往就四点多了,窗外已露出晨曦。渐渐地,这样的生活变成了习惯。

那时纸媒还不像现在这么衰落,很多编辑会到网上找稿子。我的文风偏沉稳,很容易被选中发表,于是又拿了些稿费。这些钱足够我买酒买烟,让我成了名副其实的“烟酒僧”。

朋友常开玩笑说,他们看电影是为了娱乐,而我把看电影当工作。这话也不完全对。虽然看电影是学习任务,但电影本就是我的爱好,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电影中的故事充实了我的生活,故事中的人物成了我精神上的朋友。银幕上的一帧帧影像,就是一面面镜子,映照着我心灵的喜怒悲欢。

想起好多年前,我最开始看电影也是在网上。那时上网都是去网吧。网吧的电脑是旧的台式电脑,屏幕长宽比例普遍为4比3,而很多电影又是宽银幕的,看的时候一点全屏,屏幕上下就留出了很宽的黑边。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只会关注屏幕中间演绎的故事,不会去在意那两条黑边。但是,如果没有黑边的限定和衬托,看电影时也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空间感了。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我们经常去关注“光亮”的地方,很容易忽视角落里的东西。每天,我们吃饭、上厕所、坐车、洗澡、抽烟、吵架……很少去想这些习以为常的行为对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有时候,越是普通的东西,对生活越重要。

提起“人间”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它有多大,而是它有多小。人间的“人”是芸芸众生,是那些为生活奔忙的普通人;人间的“间”是一个个小格子,里面装的是日常的小事。电影的价值就是将这些细微的东西放大到画面中,让我们看到那些被忽视和被遗忘的细微之处。

当“人间”与“4比3”相撞的时候,我决定写一本探讨生活与光影的书。它并不是影评集,不是企图去解读电影的艺术手法,而是想用电影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来注解生活,透视生活。因为,我们喜欢看电影的原因之一,就是想从别人的故事中找到答案,启发自己的人生。

回想我在上海的那些午夜,当我骑着单车,在梧桐树下穿行,去赴一场电影的邀约时,我并没有想过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但是现在,当我和这本书的编辑北方老师,坐在北京的咖啡馆里,聊起这段过往的时光时,我的心中荡漾起了一阵浓烈的怀念感。于是我知道了,这就是那段日子对我的意义。

而这也正是这本书的意义——探讨生活在光影中刻下的供人回忆的印迹。这一道道的印迹,又给生活增添了新的价值。 第一辑日常不庸常吃饭 品味上的品位

所谓深情挚爱,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原来,一个人吃饭没有两个人吃饭开心。——刘镇伟《天下无双》

小时候,我们都遇到过终极一问:你长大后想做什么?标准答案无非是当科学家、军人、作家之类的,会换来大人的一声称赞——有出息。没有人会说以后想当个吃货(尽管很多人有这种期望),因为那可能招致一顿暴打。

现在不同了,当你在大众面前宣称自己是一个吃货时,不会有人嘲笑你没出息,相反还会觉得你懂生活。因为时代的精神气质变了,阶层走向稳固,小时候的宏大梦想随着时光的推移而越来越不切实际,也毫无意义。于是,我们转而求诸当下,求诸每一餐,只愿天天过得快乐,而吃得痛快就意味着活得痛快。

消费升级后,我们可选择的食物多了,要求便也高了。所谓的“吃货”不是指这个人吃得多,而是喜欢吃美好的东西。为了一顿美味,他们可以花掉半个月积蓄,可以跨越大半个中国,去寻找那些隐藏在江湖间的小店,品尝用独家配方烹饪的菜品,享受发现惊奇的过程,体验与美食邂逅的乐趣。

每个人都想过有品位的生活,但首先你得懂得如何去品味。

餐桌上的情感变迁

在物质匮乏、常饿肚子的时候,只要能吃顿好的,人们便会很开心。今天,我们不会饿肚子了,但每当心情不好时,我们也会想去好好吃一顿,仿佛这样郁闷就会消退很多。看来,食物和情感之间确实存在着暧昧的关系。饥饿是一种感觉,美味也是一种感觉,胃或许像心脏一样,也能抒发情感。

在冯小刚《天下无贼》的结尾,王丽一个人坐在餐馆里吃饭,嘴边沾着酱汁,警察过来告诉她,王薄已经死了。王丽一言不发,继续使劲地嚼着烤鸭,眼泪却不停地向下流淌。这个画面很动情,她用食物塞住嘴巴,也是想塞住眼睛里的泪水,可伤心是止不住的。以后再也没有那个熟悉的人陪她一起吃饭了,她的孤寂就像手中的食物一样,被人蚕食而无人理解。

但是,她必须活下去,必须使劲地吃,因为她的肚子里怀着王薄的孩子。她不能饿着这个爱情的结晶,这个传递着爱的新生命。

电影中吃饭的场景常能传递出丰富的内涵,吃不只是填饱肚子,还昭示着人际关系和情感状态。当夫妻对坐进餐时,两人各自夹菜进食,沉默无交流,这往往昭示着他们的关系有了裂痕。奥逊·威尔斯的《公民凯恩》就巧妙地用了六个连续镜头来展现夫妻结婚八年来的感情变化历程。这六个镜头都是在餐厅里吃早饭:起初,两人新婚不久,说着缠绵的情话,凯恩亲吻了妻子;之后,妻子责备凯恩只顾工作,让她独自在家;接着,两人开始争论政治问题;进而,两人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随后,凯恩打断妻子说话;最后,两人各自看报纸,不发一语。

六个镜头中,地点相同,人物的穿着和妆容不一样,意味着时间是在流逝的。夫妻的感情在岁月蹉跎中越来越淡,最后形同路人。

家人在一起吃饭对于维系感情的确很重要,它就像一个仪式,不时提醒人们要珍视情感。而且,吃饭时的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既要动筷子,也要动嘴皮子,这样的相处才会让人动心。

复杂的饭局

有时候,吃饭的气氛要比吃什么更重要。我们或许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你去参加婚礼,一群陌生人同坐一桌,彼此不认识,不了解。你绞尽脑汁好不容易说了一句话,还没人搭腔,最后只好低头沉默嚼食,气氛尴尬至极。在这样的氛围里,即使再高档丰盛的饭菜,也变得索然寡味。

压力更大的是和领导一起吃饭,不敢大口吃,不敢吃出声,一边吃一边还要听指示,并努力地寻找机会进行恭维。肚子没吃饱,满头大汗反倒把能量都散发了出去。我工作的那几年,每次参加饭局后,回家都要再吃一顿。

昆汀·塔伦蒂诺的《无耻混蛋》中描述了一场恐怖的吃饭场景——一派儒雅气质的盖世太保坐在餐桌前审讯一个女孩,他的骨子里渗漏出让人恶心的邪恶气息。服务员端来馅饼,他跷着兰花指慢慢地调制奶油,动作非常优雅,观众能清晰地听到叉子碰触盘子和他口中咀嚼食物的声音。他的问题步步逼向女孩的内心,像乱箭一样攻击着她的防线。他的言行看起来极为自然,电影也在营造这种自然平淡的气氛,可我们感受到的是风雨欲来的紧张。最后,当他把烟头插在奶油上,起身离开后,女孩止不住大声号哭起来。由此可见刚才她承受着多大的压力。这次就餐不是普通的吃东西,而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人物就像那精美的食物一样,看起来光鲜,可一旦遇到贪婪的欲望,就会被蚕食,被毁灭。

在特定场合中吃饭不再是简单的吃饭,它会演变成老板商谈的生意场、男女约会的情场、玩弄权谋的政场……人们走进这样的场合,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欲望。

而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费尽心力去应对复杂的人情世故,只不过就是想保护自己手中的饭碗,或者是换一个更好的饭碗。但如果只是为了拥有饭碗,而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品味碗中的饭,那么这种奔劳也是无意义的。生活还是需要细细品味,哪怕端的是一个破碗。乘公交 无主之地的乱象

车的颜色是天空的颜色。——阿万纪美子

2009年春天,我第一次到上海,怀着对这座时尚都市的美好期望下了火车。我按照事先查好的路线寻找公交站,但发现公交车的站点改变了。沿着指向标的方向,我进了一个弄堂,在泥泞的路上跳跃前行。偶然抬头,发现居民把衣服都晾在窗子外面,我的头顶上是一竹竿款式各异的胸罩。害羞之际,我有点儿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身处上海。这也太奔放了吧。

七弯八拐之后,我终于上了要乘坐的公交车。刚坐下,看到一位老人上车,我便站起来让座。老爷子很高兴,连声道谢,说:“你肯定不是上海人吧?”我说我从北京来的。他说:“难怪呢,现在上海的青年很少给人让座了。”我心中一阵骄傲,觉得自己成了英雄。

那次我只在上海逗留了一天,唯一记得的就是公交车上老人的话。两年之后,我再次到上海,住了一段时间。这次的感觉很不一样,我觉得这里的确是一座繁华之城。原来,两年前,上海为迎接世博会,到处在改修道路,看起来便很混乱。至于房外晾衣服的景象,这在南方很常见,因为这里太潮湿了,衣服放在家里会发霉。而我乘地铁或公交时,发现大家也在给老人让座,还有一些青年上车就站着,有空座位也不坐,留给需要的人。

看来,我是一叶障目,仅因为一个不好的小体验就去讨厌一座城市。

也许只有在中国,公交车上让不让座才会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我对上海经历的记忆就证明了心里对这个现象的在意。那么,公交车上为何会屡屡有奇特的故事发生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是一个无主之地,每个人都是过客,在上下来去之间难免会产生摩擦。

与座位的战争

我们坐公交都想拥有自己的空间,就像西部拓荒者一样,急于占领领土。上车的第一件事是用目光迅速扫视车厢,看到座位就飞奔过去,将屁股狠狠地压上去,生怕别人抢走了。没有抢到座位,又需要座位的人,便期盼着别人发善心,把“领土”让出来。如果没人让座,气氛就会有些尴尬。这时,道德的幽灵会在空中徘徊,仗义之士会出来主持正义,冲突就此产生。

陈凯歌在2012年放下士大夫的姿态,拍摄了一部接地气的都市片《搜索》,故事的关键点就是一位白领美女在公交车上拒绝让座。在被售票员和乘客责备之后,心情烦躁的叶蓝秋冒出了一句话,她拍着大腿对老爷子说:“要坐就坐这儿!”这件事情恰好被车上的一名记者拍到,传到网上后引起了轩然大波。

电影想批判的是媒体对个体生活的谋杀,根源其实是时代的冷漠。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缺乏理解,只从表面出发去求全责备,才酿成了悲剧。

叶蓝秋其实是因为刚刚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心情哀痛,才没有理会售票员的让座要求。另外,让人讨厌的是,许多售票员把自己摆在道德监督员的立场上,颐指气使,指挥乘客让座,自己却坐得稳稳的。在这场道德博弈中,旁观者的面目比当事人还要狰狞。出现在采访镜头里的每个人都觉得叶蓝秋做得不对,从没有考虑自己是否也曾有过类似情况。陈凯歌虽然选了一个都市题材来拍摄,但对民族道德依然持一种批判的态度,只不过是将镜头从历史人物移到了现代人身上。

同年上映的高群书的《神探亨特张》中,也有少女拒绝让座的情节。她头上戴着大耳麦,靠在椅子上假装睡着了,站在旁边的一位阿姨看不过去,打了她一巴掌。少女立马疯起来,和阿姨对骂对打。坐在车上的一位老人说:“要是她是我孙女,我早打她丫挺的。”

这两部电影里的旁观者都把矛头对准年轻人,责备他们不懂礼貌,其实是一种偏见。如今的年轻人既承担着生活的压力,又承担着道德的压力,真是苦不堪言。实际上,他们在公交车上的行为远没有电影中所展现的那么不堪。偏偏是那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们不需要别人让座,也不需要为别人让座,一上车就抢位置坐下,毫无心理压力,因为指责很少涉及他们。

更荒诞的是,这几年常看到老人在公交车上殴打年轻人的新闻。道德本是软性的约束力量,在这里突然成为一种刑具,老人拿它来滥施私刑,这比不让座更可怕。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强制让座就像抢劫一样,是强行把公交车当成自家的领地。

移动的小社会

挤公交地铁时,每个人都像是一滴水珠,被浪潮裹涌而进,裹涌而出,能充分体会到随波逐流的感觉。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车厢里看似挤得水泄不通了,如果这时有个人的雨伞突然打开,或者手上拿的食物突然撒到地上,人群立刻就能闪避出一片空地。这样看来,不是车厢里没有空间了,而是人的内心没有空间了。一个人只要已经上了车,占了一块领地,就不会去在意还待在外面的人。

公交车是一个移动的社会,各种各样的乘客上上下下,去往他们的目的地。一旦车门关上,车厢里就与外界隔离开来。陌生人之间虽然保持着距离,但在特殊时刻也会发生必要的联系。在陈果《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开往大埔的红VAN》中,凌晨的一辆红色小巴士里坐着十七个人,他们意外地发现香港被某种神秘力量控制着,车外的人突然都不见了。这十七个迷失在异度空间中的人,在企图揭开谜团的同时,也一步步暴露出各自的过往和身份,构成了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

在这群乘客里,有畏缩怯懦的黑社会老大,有爱着女友却又对其他美女心怀幻想的男人,有沉迷在传统迷信中的神婆,有自命清高的文艺青年,有遇到困难不知所措的大学生……如果是在正常的出行中,他们应该会安静地坐在座位上,谁也不认识谁,到站之后就各奔东西。但邪事发生后,他们有了交集,也都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做出选择就意味着价值观的暴露,而价值观又是在成长中形成的。这辆红色巴士就像一艘挪亚方舟,载着香港最后一批活着的人。他们不是上层精英,也不是超级英雄,就是普通的生命,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部分。

每辆挤满了人的公交车都是一部剧情丰满的电影,如果把每个乘客的故事描绘出来,你会看到一幅精彩的社会图景。车在马路上奔跑,车上的人也在生命的旅途中奔忙,去上班,去约会,去看病,去面对未知的下一刻。当我们踏上公交车时,如果不是专注地低头看手机,而是去观察一下周围的人,我们会看到他们眼中有自己的影子。

邂逅之地

公交车上不仅有拥挤、偷摸、争座,这里也是邂逅之地,不时会发生浪漫的故事。在曹寇的短篇小说《男孩应该主动点》中,他写到“我”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曾经交往过的女孩:“上车后她坐在前排的一把椅子上看着窗外,留给我的是个背影。售票员是从前面开始售票的。我当时的想法是,她如果从后面开始售票该多好,那么我就给这个姑娘买一张票,然后在她回头的时候像个神秘人那样隐身于茫茫人海。”这是一个伤感的结尾,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远去在时光中,即使补一张票,也不会再有这样的遇见。

让刘德华首次获得金像奖影帝的《暗战》中就有公交车上邂逅的情节。华仔偷了钻石后被警察追捕,他登上一辆公交车,拿车上的美女做人质,躲过了警察的耳目。偶然的相遇让两个人互相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两人第二次在车上相遇时,女孩以为华仔又遇到麻烦了,便主动把身边的座位让给华仔。但这一次并没有警察拦截,女孩难为情地笑了。

之后,两人在一起吃饭,华仔望着女孩说“可惜我没有时间”,哀伤的音乐响起。观众都知道他身患绝症,所剩时间不多了,但女孩不知道。华仔将价值连城的项链送给女孩,告诉她是假的。女孩把项链一直戴在身上,也一直等待着华仔,可华仔再也不会出现了。

电影的主要情节是刘德华与刘青云之间的斗智斗勇,这条情感线只是辅助,华仔与女孩在一起的镜头寥寥无几,但这种陌生人之间的浪漫邂逅让人津津乐道。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典影片《十字街头》中,老赵和杨芝瑛第一次相遇也是在公交车上,老赵把东西忘在了车上,杨芝瑛从窗口给他递出去。此后他们经常在车站擦肩而过,一个上车,一个下车。后来,他们发现他俩竟然还是住在同一个公寓里的邻居。在公寓里,他们是隔墙斗气的仇家,在公寓外却成了情侣。这种设计而成的巧合,用爱情来解释便是缘分。

假如下一次,你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心动的人,会不会上去搭讪呢?我觉得应该试试,不然的话就不是真的心动。喝酒 且斟一杯欢愁

一瓶酒不单单是一瓶酒而已,它是人生。——亚历山大·佩恩《杯酒人生》“喝白酒用盅,喝啤酒用杯;逢客必有酒,喝酒必划拳”,这是我家乡的喝酒习惯。不管是红白喜事,还是平日宴客,酒都是必不可少的。好喝酒的人聚在一起,能让酒席延续一整天。刚开始大家还互相推让,谦虚一下自己的酒量,渐渐地,酒意上头,也便不再控制了。于是,一圈圈敬酒,一局局划拳,最后的情形往往是,桌面趴若干,桌底倒数人。

我们总是贪恋喝酒的愉悦,轻易忘记醉酒的痛楚。我春节回家,顿顿吃饭都要喝酒,每次必醉,醒来后就发誓再也不喝了。但这个誓言只能持续到下一顿饭之前。酒带给人欢快、热闹和放松的感觉,喝酒的过程也充满了英雄气概,仿佛自己已经主宰了生活,必要坚持到最后。而看到别人倒下,自己会有一种胜利者的自豪感。但是,一旦醉酒,你躺在床上,四肢酸痛,头涨欲裂,恶心感汹涌澎湃,生活的种种不容易在眼前一一闪现,眼泪便下来了。

中国人与西方人的喝酒方式大有不同。西方人是品酒,一杯红酒倒在杯子里,一次抿一小口,在口腔里流转半天,而后咽下去。两个人一瓶酒能喝一整夜。中国人则是拼酒,饭菜还未上,啤酒已经开了好几箱,觥筹交错之际,空瓶子倒了一地。

如果没有酒,生活还有没有味道?“小李飞刀”李寻欢曾对这个问题做了绝妙的回答。有一次,梅二先生为他看病,劝解他说:“如果你不戒酒,肺将会烂掉,恐怕会危及生命。”李寻欢的回答是:“如果没有酒,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句话道出了很多嗜酒之人的态度,他们视酒为生活的必需品,这其实是在伤害生活。

我们没有必要像李寻欢一样嗜酒,但也没有必要恨酒。酒就像是一块橡皮泥,在不同的人手里会捏成不同的形状。

杯中的愁影

对于很多喜欢喝酒的人来说,喝什么样的酒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喝。喝酒的对象不同、人数不同,自己的状态也就不同。男女朋友喝酒,不好狂饮,酒只是情绪的润滑剂;和领导同桌喝酒,要处处注重礼节,不敢放肆;和同学一起喝酒,不能太保守,不然会遭到鄙视。

除了那些把酒当饭、顿顿都要喝的老酒鬼外,一般人只有在参加酒局的时候才会饮酒。如果一个人突然独自喝起酒来,那多半是遇到了伤怀事,需要酒精的刺激,也需要酒精的麻醉。在市川昆《细雪》的最后,主角雪子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对象,要出嫁了,曾和她有一丝暧昧情怀的姐夫贞之助独自来到酒馆里饮酒,借以抒怀。她是他的小姨子,他是她的姐夫,他不敢对她有所奢望,可他也无法忘却她的美好。屋外大雪漫飞,屋内孤寂清冷。贞之助将瓶中酒倒进杯里,将杯中酒倒进喉咙里。音乐缓缓地流动,他的头转向窗户,我看到他的眼中噙满泪水。樱花与雪花交织在一起,四姐妹的倩影在花中显现。她们还很年轻,而他已经老了。

贞之助喝酒时喉咙的鼓动,仿佛一颗忧愁的心在跳动。酒在这里是他情绪的象征,看起来是清澈的,喝起来又是浓烈的,正如他对雪子的感情,唯有自己能体味。

有时候,越是在人多的地方喝酒,越会感到寂寞。电影中经常有这样的画面:酒吧中,一群人在热闹欢饮,镜头向前推移、寻找,最后定格在一个独自喝酒的人身上。他一定是受了某种刺激,或有不愉快的遭遇,才在寻欢场所里如此沉默。接下来,多半会有人走到他跟前搭讪,也多半会有事情发生。钮承泽的《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便是如此。和女友吵架后,豆导来到酒吧,独自坐在吧台前喝酒,显得与周围的环境很不合群。这时,一个美女走到他跟前搭讪,之后两人便发生了一夜情。

喝闷酒容易伤身,更容易伤心。独自饮酒的目的是消愁,但就像诗中写的一样,结果往往是“举杯消愁愁更愁”,成了下一段惆怅的开始。

不要轻易举起酒杯,醉不是面对问题的办法。放下手上沉重的杯子,倒空肚子里过夜的酒,才能真正开始消愁。

时光的波纹

相比起一个人喝酒,两个人对饮总是要温暖一些。一般情况下,只有彼此了解的知音才能如此。他们慢慢喝,慢慢品,让酒充分融化在这一刻的浪漫中。

日本电影《海峡》讲述了世界上最长的海底隧道——青函隧道的修建过程,用了二十四年才竣工,工程师阿久津刚在这里从壮年待到了两鬓苍白。离开前的晚上,他来到附近的酒馆,向多年来痴情于他的女人多惠告别。她为他斟满酒杯,他一饮而尽,发出一声叹息。舒缓的音乐开始响起。他把酒杯递给她,从她手中拿过酒瓶,为她斟酒。她缓缓把杯子递到嘴边,轻轻地喝完,又递给他。

一瓶酒,一个杯子,两个人,组成了一个伤感的世界。

他何尝不知道她的情意,但是他已有家小,唯有用这种方式感谢她二十多年的关照。她知道,他这一走,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她的内心也许在波涛汹涌,但她的动作依然是那么优雅温和。她将感情深深藏在心里,打算像他把生命献给事业一样,把自己的生命终老在这个酒馆里,维护这一份纯真而孤独的爱情。

酒入了肠,音乐入了耳,唯有泪水倒转回旋,流到了内心深处。她多年的等待,只不过换来这一次静屋中的对饮,这够了吗?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

影片长达两个半小时,没有激烈的冲突,大部分时间都在讲述修隧道的过程,像一部纪录片。唯有结尾处这一个对饮的情节,感人至深。两人相对而坐,不发一言,只有酒杯在手上轮转。两个演员——刚毅寡言的高仓健和温顺敦厚的吉永小百合,用无可替代的魅力将一段淡如水的情感酿出了酒的浓香。

这或许就是酒的美好之处吧,它是男女交流的情书,荡漾着时光的波纹。如果爱一个人,就为对方斟一杯酒吧。不要多说,不要多问,所有的意味都在杯中。

醉酒难承欢

喝酒的人,都免不了一醉。若想知道自己喝醉的样子,那就与一群人狂饮,放下一切包袱,喝个昏天暗地,不要担心醉后没人管。酒醒之后,互相回忆醉酒时发生的事情,比喝酒本身还要有趣。

高群书《神探亨特张》中的演员都是网络上的红人,他们不是职业演员,但在电影中的表现都非常精彩。有人问高群书,怎么才能去演他的电影。他的回答是,喝酒。他自称拍电影从不试戏,对他来说,试酒便是试戏。这固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酒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有时候,通过喝酒,我们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才华。《神探亨特张》的第一个镜头就是几个警察聚在一个屋子里喝酒,空气中烟雾缭绕,杯子里泡沫翻飞。所长老张有些醉了,他站起来,闭上眼睛开始唱歌。歌词很有特点,他唱得却不在调子上。唱着唱着,他就趴在地上咳嗽起来。这个一镜到底的情节勾勒出了警察的真实生活,也凸显了老张的性格和处境——喜欢自嘲,有些落魄,但不失乐观。

我曾做过军人,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干规定的事情,不能越规矩,也不能偷懒。还有一道围墙将我们框在一个空间里,轻易不能出去。只有周末的时候,我会约上几个朋友,到一家酒馆去,畅饮畅谈,尽情放松。有一个同事姓陈,酒量大,我们问他到底能喝多少,他竖起一个指头。一斤?不是。一箱?不是。那么,到底是多少?一直喝,他说。从此,他有了一个绰号,叫“陈一直”。

不过,这已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后来,一道禁酒的通知下发到各单位,谁被抓住偷喝就会受罚,我们就再没有喝酒的机会了,包括陈一直。

酒是胆量的代名词,很多清醒时不敢说的话和不敢做的事,都可能在醉酒时说出来、做出来,所谓“酒壮人胆”。尤其是一帮朋友围在一起喝酒时,仿佛天下都为之操控和沉沦,各种愤慨之语从嘴里咆哮而出,各种负面情绪被宣泄得一塌糊涂,真正的自己藏在理智深处,看着醉酒的自己撒泼打滚,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没有人把你做的事当真,没有人和你计较你说的话,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堆满酒瓶的阵地上,疯狂扫射,砰砰砰,直到一切都归于沉寂。

在醉后的沉睡中,脑海中的你又会着急地来回跑,累得满头大汗。而后你睁开眼睛,理智回笼,之前的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昨夜的酒化作了今晨发黄的尿液。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曾经多么风光或多么痛苦,到头来都是如水般平淡的日常。酒能让生活有点儿味道,但酒终究避免不了变成水的命运。洗澡 浸湿了身体,浸润了心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道德经》

假如有人问你有没有印象最深的一次洗澡,恐怕大家都会愣一下:洗澡这么普通的事,哪有什么特别的东西需要记住啊?其实还真有。我记忆最深的一次洗澡是在大学军训后。那次军训,我们每天在郊区的操场上来回走正步,沙尘混着汗水沾在皮肤上,把我们搞得像泥塑兵马俑。当地条件有限,只有一个小澡堂,没法儿容纳这么多的人同时洗澡,所以得排队。训练了一天,本就很累,我选择了躺下,而不是端着盆子继续练站立。

就这样,我坚持了十五天没洗澡,没换内衣。等到结束后,回到学校,我直奔澡堂,把内衣、袜子统统扔进了垃圾桶。站在水龙头下,温暖的水流喷洒在头顶,再顺着身体流到脚下,仿佛天和地一下子贯通了。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历劫重生般的幸福。

洗澡不仅是身体的需要,也是心理的需要。水既可以洗掉汗味和污垢,也可以洗掉困倦和悲伤,而后焕然一新的清爽,会让人信心倍增。当生活不如意的时候,多洗洗澡吧,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说不定眼前的路也就清晰了。

上善若水

水是生命不可或缺之物,在哲学上也有着丰富的意义。泰勒斯说:“水是万物之源。”老子说:“上善若水。”水清净、温柔,充满灵性,常被视为人类追求美好道德境界的象征。

张扬的《洗澡》以一个澡堂的变迁反映了两代人不同的生活观,片中有两个插叙的洗澡情节,如画龙点睛,提升了影片的境界。第一个是陕北人的洗澡故事。黄土高原上有一个风俗,姑娘在出嫁前一定要洗个澡。有年大旱,又逢女儿出嫁,父亲便拿出家中的粮食,到一户户人家去换水,好让女儿能够洗一次澡。女儿坐在木盆里,用瓢舀水淋身,满面泪流。

第二个情节是在青藏高原上,一位老奶奶拉着小姑娘去圣湖沐浴,“他们要到很远、很远的湖里去洗澡,那湖水不但能洗净身子,还能洗干净自己的灵魂,治百病呢,所以这辈子他们一定要到那圣湖中去洗一次澡”。

两个情节看似与主线有些脱节,其实是对洗澡的一种文化注解,意味着对传统和信仰的尊重。

在片中老刘经营的“清水堂”里,洗澡者各得其所,一派和谐温馨的景象。水成为治愈精神病症的良药。唱美声的小伙子,只有在水龙头的喷洒下才能释放出高亢的声音;闹分手的夫妻,在一次合浴之后又找回了曾经的甜蜜。这真是水的作用吗?不,这是水所代表的宽容的心理状态的作用。人们都希望自己的烦恼能够融进水里,洗澡便成了安抚情绪的行为。很多人遇到伤心事,会想要去洗一个澡,站在浴室的水龙头下或躺在浴缸里,让流水淹没泪水,就是这个道理。

德国电影《窃听风暴》中,剧作家和妻子本来感情甜蜜,但是在特务头子的威逼利诱下,女人背叛了丈夫,将秘密说了出来。当然,她的良心也饱受折磨,罪恶感和恐惧感吞噬着心灵。她回到家后,表情极不自然,不顾丈夫的询问,匆忙走进浴室,希望流水能洗去紧张。正在这时,特务进门搜索,女人披着浴袍走出来。丈夫望着她,心里全明白了。女人一脸惶恐,飞奔出门,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死了。流水并没有洗去她的歉疚,反而是死亡让她获得了救赎。

我们总是渴望水能冲走所有不快乐的东西,但水只会按照它的规律无言地流淌,不会因为人的召唤而倒流。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变得像水一样淡泊、放松,既滋润自己,也滋润别人。

水中的亲密接触

洗澡是一种暴露肉体的私密行为,它的魅惑之处在于,水流冲刷裸体和手指揉搓身体时,会产生极大的情色想象空间。当一个女生说她要去洗澡时,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她衣服里面的光景。事实上,在电影中,洗澡的情节的确常常伴有性和情的成分。

当人在洗澡时,手触摸到性器官,或许会引起内心的悸动,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阿莫多瓦的电影《捆着我,绑着我》展现女主角洗澡时自慰,是为了刻画她的孤独和对欲望的需求。后来,她爱上了一个绑架她的男人,填充了这份孤独。这也是阿莫多瓦想表达的: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神秘爱情就像水一样,无形无色,却能被真实地感触到。

金基德的电影《弓》中的爱情也很诡异。十年前,老人在岸上捡到一个小女孩,把她带到船上,抚养照顾,准备等她成年后和她结婚。每天晚上,老人都要给女孩洗澡。女孩坐在红色的浴盆里,老人从盆中掬起一捧水,轻轻地淋到她的身上,女孩一脸幸福,老人一脸安详。后来,一个少年来船上钓鱼,爱上了女孩。女孩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新的向往,洗澡时也不开心了。当少年要带走女孩时,老人将船绳缠在自己的脖子上,以死相逼,女孩又返回船上。

这天晚上,女孩反过来给老人洗澡,老人为女孩化妆。他们穿上传统的服装,完成了结婚仪式。女孩在老人的琴声中睡去,老人对着天空射出一箭,而后跳进了海里。女孩在梦中身体做交媾状,下体奇迹般地流出鲜血。

洗澡在这里成为一种仪式,象征着老人与少女之间的情感变化。老人给少女洗澡,像在滋养;少女给老人洗澡,是在报恩。澡盆里装的是水,也是爱,洗澡能传递情感,水在浸湿身体时,也温暖了心。

赤裸裸的玩笑

人在脱光了的时候,是羞耻心最强烈的时候,又是防卫能力最低的时候。独自在家洗澡还好,如果去集体澡堂洗澡,不管男女,或多或少都会瞥几眼别人的身体,暗中做一番比较,有的人心情还会受到影响。如果遇上朋友,对你的身体来了一句直白的点评,那就更尴尬了。自从有了“捡肥皂”的说法,当肥皂真的掉到了地上,我俯身去捡,心里总会感到怪怪的。

电影也常常用洗澡来制造笑料。在《非常完美》中,苏菲对勾引自己未婚夫的王菁菁恨之入骨,下决心要把男人抢回来。一个画面中,王菁菁在浴间里洗澡,苏菲在隔壁的屋里,当她听说王菁菁将要和男友生小孩时,非常气愤,做出抽打王菁菁的样子。一墙之隔的王菁菁正在转动身子洗浴,恰好迎合了苏菲的动作,仿佛巴掌真的打在了她身上。

这是视角受限带来的幽默效果。片中的人只是自己做了动作,并不知道动作产生了怎样的效果,观众却能看到巧妙的契合,便会发出会心的笑。

罗伯特·奥特曼的《陆军野战医院》中有一个大夫们调戏新来的女护士长的情节。护士长扭着腰身,欢快地走进帐篷中洗澡。医院的人搬了凳子坐在帐篷外,摆出看好戏的架势,乐队还奏起了音乐。这时,恶作剧者突然砍掉缆绳,帐篷被揭起来,护士长的裸体完全暴露在大家面前,全场一起鼓掌欢呼。

一群下级竟敢对上级开这样的玩笑,这看似过分,实则是影片想要表达反越战、反权威的主题。护士长代表的是体制,她脱光了衣服,就是把体制的本质揭露给了大家。当护士长气急败坏地向长官告状时,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装腔作势的美国正在被戏弄的画面。

从这个情节延伸开来,还可以讨论一个问题:如果你正在洗澡,周围的墙突然倒了,你会下意识地去捂脸呢,还是去捂下身?

答案是,你会先尖叫。做饭 一锅人生的味道

人生不能像做菜,把所有的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李安《饮食男女》

有段时间,我住在三义庙的一个公寓里,邻居大多是年轻的学生、创业者或上班族。我的屋子在一层,后门出去有个小院,地上铺着一层碎石子。一个周末,我望着角落里前租户留下的一个烧烤架,突发奇想,为何不在院子里搞个小型聚餐呢?我在群里发了消息,响应者还挺多。但有人觉得烧烤太复杂,不如吃火锅方便。这条意见得到了认可,大家开始准备,有的去超市买菜,有的去借餐具,有的把珍藏的好酒也拿了出来。

当时刚入秋,空气微凉,大家席地围坐在院子里,被热气笼罩着,吃肉、喝酒,很是惬意。聊天中,我们竟然发现,在座有三分之二的人是第一次动手做饭。因为在家有父母,去了学校有食堂,工作后有外卖,他们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可以做饭。

那也是我的第一次,只是没好意思说出来。

紧跟着又有人提出质疑,说火锅不算是做饭,炒菜才算是真正的做饭。大家围绕着这个话题辩论起来,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只要做得好吃,就都算是做饭。

吃本来是人的第一需求,相对应的,做饭也应该是人的首要技能。但在文明社会里,做饭也成了一个细分的行业,只需要一部分人会做,另外的人买就行了。

做饭的目的不仅仅是吃,在切、炒、烹、煮的过程中,也有很多可体味的东西,只是被快递时代的我们给忽略了。

心有烟火

做饭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基础,生活要过得有烟火气,就得常做饭。如果一个厨房是冰冷的,餐具落满灰尘,铁锅生锈,那么很可能预示着家里的关系出了问题。有的人以自己做饭不好吃为由远离厨房,其实是内心没有家的概念。

做饭好吃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去做。

美国电影《克莱默夫妇》讲述了一对夫妻的家庭生活。妻子因为琐碎的家务而神经崩溃,决定离婚,离开家庭去追寻新的生活。丈夫之前忙于工作,从没注意到妻子的情绪,事已至此,只好自己为儿子服务。从没做过饭的他一时手忙脚乱,非常狼狈:打鸡蛋时将蛋壳掉进了杯子里,做面包忘记放牛奶,泡咖啡时几乎把整罐咖啡都倒进去了……此时,平底锅里的面包烧煳了,当他匆忙去抢救时,手又被烫伤了。

达斯汀·霍夫曼将这些做饭细节表演得生动有趣,他的尴尬状态恰恰是一个中产阶级的中年男人没有处理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的表现。当女性在女权主义运动感召下,渴望走出传统的禁锢,去实现自我价值时,做饭便不再成为她们身上的独有标签。所以,有时候夫妻轮换着去厨房,或一起动手做饭,是有利于家庭和睦的。

与西方不同,东方人向来重视烹饪,并将其发展成了一种文化传统。不过,在以前的富贵家庭里,做饭被看作是粗活儿,是下人的工作。越南电影《青木瓜之味》中,小女孩梅来到一个大家庭做女用人,第二天,大妈就教她怎样炒菜,怎样伺候好一家人的胃口。从忙碌的用人身上,我闻到了生活的味道,而那些坐在餐桌前等待进食的主人却显得毫无生气。

由于从小就会照顾人,梅养成了东方女人纯真谦卑的品质,最终蜕变成一个美丽大方的少女,并嫁给了她自小崇拜的少爷。可以说,她通过认真做饭、认真生活,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虽然梅的身份是下人,但她认为做饭本身并不下贱,美食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这种生活态度提升了她的境界,就像那剖开的青木瓜一样,晶莹剔透,她最后也得到了别人的尊重。

厨房是一个中立的场所,这里没有性别和阶级之分,在做饭这件事上也是一样,不能认为吃饭的人就要比做饭的人优越。要想生活有烟火气,心中首先要能容纳烟火,否则即使去做饭,也体会不到其中的滋味。

刀下留饭

同样是做饭,有些人做得赏心悦目,像艺术家在精雕细琢,有些人却是惨不忍睹,如同亲临犯罪现场。这不仅取决于厨艺高低,也与食材有关。

李安的《饮食男女》用了一连串特写镜头来展示老父亲精心烹饪的细节。老父亲的刀工已臻化境,那些僵硬的蔬菜肉品在他手中突然焕发出了新的生命。看电影时,你仿佛能感觉到鲜美的味道正从银幕上不断飘出来。但是,一大桌子菜并没有得到三个女儿的赞美,她们甚至还挑剔他把盐放多了。她们离得近,吃这些都习惯了,自然见多不怪。而在看客眼里,如果有这样一个大厨父亲,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多的美味,想着都会流口水。

片中的父亲想用美食将女儿们拉回到家庭中来,但没有成功。反倒是一个离了婚的女邻居能欣赏他的厨艺,两人在交往中产生了爱情,彼此的人生出现了第二春。李安由此出发,探讨了饮食对于一个家庭的意义。

人人都是厨神

关于做饭的事,有一个段子:几个城里的年轻人去西藏旅游,想体验一下当地的生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做饭,便跑去问当地人。当地人说:“咱们这儿用牛粪。”走的时候,年轻人便顺手拿了几块当地人家墙上的牛粪饼,回去后掰碎了和粥煮在一起,颜色还挺好看,但一尝没法儿吃。他们又回去找当地人,当地人说:“我是让你把牛粪当柴烧,谁让你煮在锅里的?”这虽是一个笑话,但也讽刺了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

做饭和做人一样,是一件需要付出真诚的事,容不得草率和慢待。周星驰的《食神》就探讨了做饭的境界问题,看似无厘头,实际上在欢闹中蕴含着生活的智慧。电影开头,已经成为食神的史蒂芬·周骄傲狂妄,被金钱冲昏头脑,遭人算计,事业顷刻间崩塌。一无所有的他流落街头,幸运的是有贵人相助,他靠着独到的技艺,终于重归食神之位。

就像古龙的小说《三少爷的剑》里的三少爷一样,成功人士在达到顶峰之后往往是寂寞的,此时也是心理防线最虚弱的时候,很容易遭遇滑铁卢。三少爷化名“没用的阿吉”,流落江湖,尝尽生活辛酸,史蒂芬·周也是如此。只有经历了胜与败的双重考验,生命才是完整的。

起初,史蒂芬·周是靠炫技获得食神称号的,他所做的菜华丽夺目,就像他的人一样浮夸。这时的他认为食物的味道无足轻重,包装和宣传才是最重要的。在经历磨难后,他靠“撒尿牛丸”起家,又凭借“黯然销魂叉烧饭”夺魁。这两道菜看似普通,实则蕴含了心意,吃的人会感受到味道中的情感,以至于落泪。此时,他才领悟到做饭的真谛——只要有爱,人人都可以成为食神。

如果说用心是技术的话,用爱便是艺术。用心只能说明认真,用爱却是情感的注入,包含了生命的精华。一个喜欢做饭的人,必定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总是知道如何照顾自己以及他人。而如果一个人愿意为你做饭,或者愿意和你一起做饭的话,那他一定是个爱你的人。抽烟 随烟而去的并非寂寞

在什么都没有的日子里,烟无疑是一种最高境界的麻醉品,它弥补了由此而来的无聊和空虚。——杨志超《嘉峪关》

那年我刚上大学,有天晚上正往寝室走,接到了室友打来的电话。他操着一口方言说:“帮我带包饺子呗。”我说好。学校商店不卖饺子,我只好去校外,找了半天,终于买到。回到寝室后,室友一看,捂着肚子大笑说:“我让你给我买包‘骄子’烟,你给我弄一袋饺子干啥?”我这才知道,自己听错了。这个事情很快成为全班男生调侃我的段子。

当时,我还不抽烟,自然不懂烟的牌子。之后,我渐渐学会了抽烟,后来从事写作,更是烟不离手了。多年来,我不但抽过很多条骄子,也抽过中外各种牌子和味道的烟。

不抽烟的人不理解抽烟的人的感受,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烟民也各有借口,有的说能缓解疲劳,有的说能排遣寂寞,其实都是一种习惯使然。对我来说,抽烟不是为了把烟吸进体内,而是享受手上夹着烟的感觉。如果无烟,会觉得身上少了某样东西,情绪也会变得烦躁。

这几年,北京推行室内禁烟条例,过去能抽烟的咖啡馆都不让抽了。但我坐在里面,会习惯性地取一根烟叼在嘴上,不点燃,就那样抿着过滤嘴。这样一来,在写作时,我便感觉思绪顺了一些。看来,我中毒不浅。

烟不是生存的必需品,为何还会存在呢?只能从精神方面来解释了。网上流行说“我抽的不是烟,是寂寞”,然而寂寞并不会随烟雾消散,我们所追求的其实是一种刺激,刺破这疲劳的生活。

只是一个道具

起初抽烟需要器具,到十九世纪,纸烟出现了,因为方便快捷,很快流行起来。香烟公司为了增加销量,不断投入广告宣传。我们看好莱坞的老电影,发现几乎没有男人不抽烟的,那就是香烟的广告植入。

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但电影画面中依然烟雾缭绕,尤其是在以男人戏为主的片子里,嘴的作用除了吃饭和说话外,第三重要的便是抽烟了。

电影中的角色抽烟并不是人物自身的需要,而是表演的需要。抽烟对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能毫无作用,却对塑造人物有帮助。如果一个男人两手空空站在那里,形象就很单薄,气氛也很沉默。如果他一手夹着烟,一手插在裤袋里,临窗而立,可能就把内在情绪传递了出来。特别是在和女人调情的时候,男人手上的烟往往有一种催情的效果,烟雾缠缠绕绕,暧昧味儿便油然而生。

如果梁朝伟在王家卫的电影中不吸烟,那他是否还能展示出那浓烈的魅力?很难想象。从《阿飞正传》的最后一个镜头开始,他的吸烟形象便凝固在了镜头里,一直延续到《一代宗师》。梁朝伟吸烟的特点在于一个“轻”字,轻轻地点烟,轻轻地吸一口,轻轻地从鼻孔里喷出烟雾来。一切都是舒缓平和的,不用力,也不慌张。

电影中的梁朝伟很少独自抽烟,要么是在女人面前,要么是游走在舞会中。烟在他手中成为撩拨情绪的工具,成为征服女人心的帮手。现实生活中,梁朝伟也吸过烟,不过2000年左右就戒了。

相比之下,好莱坞影星亨弗莱·鲍嘉就是真正的大烟鬼,他曾经说:“我只有两种演技——抽烟的和不抽烟的。”正是由于烟的危害,他五十七岁就离开了人世,从此,银幕上少了一张粗粝冷峻的脸和一支永远抽不完的烟。在网上搜索他的照片,绝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抽烟,就连《时代》杂志的封面也是如此。他在电影中的经典举止便是,一手捏烟,一手插兜,眼睛平下直视,不苟言笑又暗含嘲讽,集孤独与孤傲于一身。

对演员来说,不管有没有烟瘾,用抽烟去展现角色的心理状态,让观众体味到角色的喜怒哀乐,那是非常考验演技的。

抽烟的女人

抽烟并不是男人的特权,但绝大多数抽烟的都是男人。烟所代表的糜烂、粗鲁、异味与女人的纯净、温柔不相符,抽烟的女人因此显得别具一格。

以前人们对吸烟的女人颇有微词,将其作为坏女人的一个特征,这是拜电影所赐。

在老电影中,正面的女性角色是完美无缺的,不能抽烟,只有间谍、特务、妓女等反面角色才会抽烟,而且抽得很妖魅。久而久之,人们就开始歧视抽烟的女人。甚至女人自己,也看不起抽烟的同性。

其实,抽烟并无性别之分。在有些镜头里,女人抽烟要比男人更有味道。

奥黛丽·赫本有着仙女一样高贵优雅的外貌,我们很难把她和烟联系在一起。而在《蒂凡尼的早餐》中,她不是直接用手指捏烟,而是拿了一根细长的烟嘴,显得活泼调皮。在这里,烟失去了它的本质特征,成了美人手中的一件玩具。

在叶锦鸿的《半支烟》中,舒淇扮演的舞女红裙红唇,孤独地坐在酒吧深处,缓缓地吸烟,目光冰冷而妩媚,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让人渴望接近又不敢接近。相比之下,金燕玲扮演的寡妇抽烟时又是另一副模样:叉开腿坐在大街边,歪着头抽,像男人一样,看起来就很粗放。

不同的抽烟频率会展现出不同的气质,慢条斯理地放进嘴里吸一口显得优雅,如果频繁地塞进嘴里猛吸,那就是真正的烟鬼了。理发 向旧生活举起剪刀

甚至连头发丝也有自己的影子。——普卜利利乌斯·绪儒斯

终于鼓足勇气进了理发店,我对杰西老师说,稍微修一修就行,不要太短。老师说,好嘞。然而,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我会眼睁睁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从长发变成中发,从中发变成短发,最后几乎是平头了。我没有勇气中途阻止,我怕如果我质疑他的手艺,他会把我剪得更丑。完事了,他问:“怎么样?如果觉得好,可以办张卡。”我装作没听见,出了门,立刻骂了句脏话——×!

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遭遇,理发师似乎从来都听不懂顾客的要求,只顾挥舞剪刀,行使对发丝的生杀权。有一次,朋友约吃饭,在座恰好有一个理发师,我便问了他一个狐疑已久的问题:“把顾客的头发留长点儿,会缩短理发时间,你们不就可以多挣钱了吗,为什么总要剪那么短?”

理发师说:“不是我们故意要剪短,而是你们的表述太模糊。当你说‘不要太短’‘稍微修修’的时候,你对自己的发型本就没有什么规划,只是希望能剪得好看一点儿。当你看到剪完后的头发暴露了某些缺陷时,就会埋怨我们剪短了。”

我无言以对。

所谓的“新发三天丑”,是说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是需要时间的,但也总会接受的。头发本来是身体上无关紧要的部分,却受到如此重视,原因就在于它是个人形象的标志之一,发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自信心的建立。

发型即精神

发型本身没有美丑之分,只有适不适合长相的问题。这种适合的标准又与审美思潮有关,流行发型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的。在一定程度上,发型还能体现一个人的职业和身份,具有一定的文化象征意义。就像我们看到一个男人留长发时,会想到他可能是搞摇滚的。

但摇滚乐手并不是一开始就流行留长发。起初,西方的摇滚乐手像普通人一样留中长发或短发。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发展到高潮,嬉皮士用摇滚乐来反叛主流社会,他们往往不修边幅,过着随性简单的生活,任凭头发自由生长。摇滚歌手受他们影响,也开始做这种打扮,这最后成了摇滚乐的一种标志。至于国内的摇滚人留长发,那又是对欧美的一种模仿。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摇滚歌手都披头散发,阿基·考里斯马基的电影《列宁格勒牛仔征美记》中的摇滚歌手们就留着夸张的“飞机头”,像戴着一顶顶拉长的帽子。与这个发型行相配套的还有墨镜、黑西装和尖头皮鞋,这让他们走到哪里都能成为焦点,展示着他们独特的个性。同时,这又包含了摇滚乐的精神——挑战权威,挑战主流。

这支乐队吸引了村子里的一个年轻人,他也想加入。他是一个哑巴,还是一个秃子,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都不可能进入乐队。但当乐队踏上去美国的旅途时,他竟然偷偷跟上了。在这里,发型成为一种精神象征,吸引着哑巴去摆脱自己庸常的生活。

在马丁·斯科塞斯的《出租车司机》中,当罗伯特·德尼罗扮演的特拉维斯决定拿起武器,向这个肮脏的社会及其代理者实施反抗时,他给自己理了个诡异的“莫西干头”——两边全剃光,只留头顶一撮翘起的毛发。不过,这种发型并不是来源于莫西干人,而是来自一支名叫莫霍克的印第安民族,翻译的时候出现了错误,后来也就沿用下来。

莫西干发型的兴起也与嬉皮士潮流有关,代表着叛逆、勇敢和自由。特拉维斯用形象上的改变,坚定了要做一个勇士的决心。影片上映后,美国青年争相仿效特拉维斯,莫西干发型成为时尚。

发型本身并没有实际的力量,但它的精神象征性有一种感召力,能让人产生趋同心理。就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以为自己留了长发,留了胡子,就是一个艺术家了,就脱俗了,其实只是心理安慰而已。

当有一天,你连自己的脱发都不在乎了,那才叫脱俗。

剪断旧生活

汪峰在《春天里》唱道:“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似乎剪头发成了改变心情的一个方法,随着发丝离开身体,飘落到地上,那些忧愁和苦难也随之消散了。这种象征意义在佛家最为突出,出家人需要剃头,剪掉青丝就是剪断红尘,从此换一方土地,换一个人,也换一种境界。在生活中,当我们想要改变当下的状态,重新开始生活时,也会想着去改变一下发型。

在《失恋三十三天》中,黄小仙被交往七年的男友抛弃,情感受到巨大打击,生活和工作变得一团糟。对她有好感的同事王小贱看在眼里,决定帮助她。王小贱找到借口,让黄小仙和自己合租。在新房间里,他帮黄小仙剪发,在她的头上扣了一个盆子,然后沿着边沿剪齐刘海。这看起来只是一个小细节,实际上却是电影中至关重要的一场戏,它意味着黄小仙将从此走出失恋的伤痛,和王小贱一起迎接新生活。《翻滚吧!阿信》中,本是体操天才的阿信,因为和朋友菜脯伤了黑道大哥的儿子,不得已逃亡到台北,做起了别人的马仔。在过了一段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后,菜脯出事身亡,阿信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决定重回体操队。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他要走向赛场了,晚上,他自己用推子剪掉了飞扬的长发。镜子里,他表情凝重,咬着嘴唇,用手摸着变成硬楂儿的头顶,彻底向迷惘的过去告别。

这样的理发场景经常出现在电影里,是人物要改变自我的象征,也是叙事的重要节点。在管虎的《老炮儿》中,开头不久,六爷便去了老相好话匣子开的理发店,话匣子给他推了个类似莫西干头的短发。这意味着六爷被当下逼仄的世态所压迫,决定重拾当年的雄风,向嚣张的富二代发起挑战了。后来,果然如此。

剪发所昭示的只是一种态度,要真正改变心境,还需要顶着新发型去做出能改变自己的事。黄小仙的爱、阿信的训练、六爷的倔强,这些才是达成改变的关键因素。“三千青丝已断尽,何奈愁恼还缠身”,毕竟剪发容易,剪愁难。

沉重的青丝

头发有时还与人的性命和尊严相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代人对头发的重视要远远高于现在,割发等同于割头,所以不敢损毁,更不敢随便割别人的发,否则别人是要和你拼命的。

到了现在的网络时代,头发的重要性就演变成了“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皮鞋不能不打油”。虽是戏谑,却也说明了人对自我形象的重视。有时候,头发确实代表活着的尊严,头发被强行剃掉,意味着命运的改变。比如罪犯进监狱,一律要理发,这来源于古代的刑法,那时意在对犯人的人格进行侮辱。不过现在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管理和安全,害怕头发里藏东西。

在伤痕电影《小街》中,男子夏偶然遇上了一头短发的少年俞,两人交流甚欢,成为好朋友。夏后来却发现俞是一个女孩。原来,在“十年浩劫”的时候,俞的母亲受到批斗,俞也遭牵连,被红卫兵围住,剪去了一头秀发。此后,她便隐藏性别,以男人的模样示人。夏想要帮助俞,特意去剧团偷假发,结果因意外双目失明。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头发改变了两个人物的命运。在那个年代,剪发被赋予了政治意义,成为造反派的批斗手段,头发的失去意味着尊严和自由的失去。

当长发成为女人特有的形象标志后,剪发也就成了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在《金陵十三钗》中,教堂里面的女学生全都是短发。最后,当妓女们替学生去见日军时,也将满头长发剪成了学生头,以尽量伪装自己的身份。《南京!南京!》中的女人也通过剪发来减弱女性特征,以避免被奸污。柔弱的头发成了女人的保护伞,昭示了战争中生命的脆弱。

时代发展到今天,依然有人把长发作为女人性吸引的因素。文晏的电影《嘉年华》中,小女孩受到了官员的性侵,回到家后,妈妈看着她的样子,首先怪罪她披散长发,把她的长发强行给剪短了。这是传统观念使然,而一个母亲做出这种行为,只能说明她是十分愚昧、粗暴和狭隘的。

有时候,女性为了彰显自己独立自主的生活追求,也会故意留和男人的一样的短发。这样的人不管性格如何,给人的感觉总是比较强硬。

看似轻盈的头发,就这样承载着如此多的东西,难怪会成为“烦恼丝”。当我们理发的时候,的确需要设计一个好的发型,不要轻易动刀,毕竟,发型是里子和面子的双重标志。吵架 有理由地无理取闹

我和这个世界有过情人般的争吵。——罗伯特·弗罗斯特

有次听一个心理学老师讲课,他说他小时候看到父母吵架,吵到激烈时,父亲暴跳如雷,上去扇了母亲一耳光,母亲顿时不说话了。但双方会冷战很久。所以,暴力不是解决争吵的方法。那么,怎么做才比较好呢?当女人喋喋不休,你又感到厌烦时,不要生气,要微笑着看她的眼睛,突然把她推到墙边,来一个拥吻,用自己的嘴堵住她的嘴。这样,争吵便停止了,感情也不会受伤。弄不好,女人还会娇嗔地道一声:“死鬼。”

老师讲得很生动,大家都被逗笑了。我觉得这个方式还真不错,便记住了。后来,当我去实践时,却发现生气中的女人是根本抱不住的,更别提拥吻了。

吵架看起来是在争论某个问题,但目的不在于争个对错,更多是为了宣泄情绪,宣泄完了也就吵完了。吵架的双方都会坐上时光机,去久远的回忆中寻找素材,我们称之为“翻旧账”。本来是在说当下的某件事,你来我往,喋喋不休,不知不觉间往事也被抖搂出来,一并发酵,反而忘了最初为什么而吵。看来,吵架这种事也得“不忘初心”。

吵架的场面往往惊心动魄,人的动物本性尽显,控制力大大减弱,一心只想着将愤怒的语言狠狠地砸向对方。但吵过之后,日子还得继续,双方大多也会和好如初。吵架就这样成了人与人交流的一种方式,并且是一种必要的方式。

要讲礼,不要讲理

生活中的吵架多发生在情侣之间,毕竟朝夕相处,身体有“摩擦”,情绪上也会有摩擦。如果吵架的起因是伴侣做错了事,或者两人对一件事的意见不一,那就是暂时性的随机冲突,不会造成多大后果。这种争吵是良性的,能让自己了解对方的想法,最后达成的协议反而有利于家庭和谐。

如果吵架不是针对一个人或一件事,而是针对两人相处的关系本身,也就是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质疑,那么问题就严重了。这种吵架便有了破坏性,并且不是外伤,而是内伤。

张元根据王朔小说改编的《我爱你》中,有一个典型的情侣之间吵架的情节。徐静蕾扮演的女孩杜小桔,性格敏感,对爱情有着偏执的追求,但生活的琐事常常破坏她的幻想。结婚后的她想继续留在恋爱的美好中,而事实是不可能的。这给她的丈夫——由佟大为扮演的王毅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他不理解女人为什么有这么多抱怨。他提出分开,这让吵架升级到高潮。杜小桔歇斯底里地吼叫,开始摔东西。王毅要离开家,她竟用打火机点着了床单,想以毁灭换取男人的臣服。

徐静蕾把一个“无理取闹”的女人演绎得淋漓尽致。杜小桔爱自己的丈夫,可又用无休止的争吵来折磨他。当丈夫离开时,她又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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