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到底有多远(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9 09:21:43

点击下载

作者:殷谦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永远到底有多远

永远到底有多远试读:

2003年的平安夜

我来到世上已经生活了17年。我和其他人一样为了梦想和生活而忙碌,但我又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是落在人间的摩羯星。

我是一个摩羯座女孩,具有摩羯座特有的个性。同学们总拿“神秘而多变”来形容我。星座奇缘上说摩羯座的人不容易相处,因为他们太个性了。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只喜欢我行我素,带一点点快乐,一点点忧郁。也许我注定一生被命运所安排,无法更改。

我爱音乐,一直,一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许多人听到我的歌声,一听到我的歌,所有的烦恼都会一掠而过,要让人们快乐起来。音乐,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想,如果不当学生了,我一定要成为一名歌手。

我相信爱情如同一个美丽的童话,每个女孩都有命中注定的王子,他们一定会幸福的在一起,永远。在12个星座的守护神中有6个是女神,6个是天王,这说明每一个星座的女孩都有和她相对的一个星座男孩。每晚,我总会对着摩羯座的方向虔诚地许愿,心愿有两个:一个是早日找到白马王子,另一个是站在舞台上唱歌听台下歌迷的疯狂叫喊。

我耐心等待,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出现,等待我的梦想实现。

书上总是说摩羯座是一个很孤僻的星座,我很赞同。因为我比较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不受任何约束。于是,我会在每个清晨,在学校花园的小径上,对着那些刚睡醒的花草唱歌。而这个时候,我总会感觉到身后有一双冷酷的眼睛,当我回过头时,那双眼睛却消失地无影无踪。那应该是一个很个性的男生吧!有一种直觉告诉我,或许我们之间还有某种说不出的缘分。

学校有一支band在招主唱,要求是拥有个性的声音,band的名字叫“黑色泡沫”。我在音乐教室找到了这支band。在一个阳光慵懒而温柔的黄昏,我推开了音乐教室的门,还好,有人在。柔和的阳光透过半遮半掩的白色窗帘,很和谐的照在一个男生身上。那个男生抱着吉它,低着头,用手指拨弄着琴弦,坐在窗上,阳光将他的轮廓镀了一层金边,垂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双眼,我似乎能看见有许多阳光精灵在他的发梢起舞。“你好,我叫易天雪,我是……”“你是来应招主唱的吧?”一个笑起来很阳光的男生走过来。“对呀!”我睁大眼睛点点头。“瞧,坐在窗口的是我们band的队长,郑允浩,吉他手,很帅吧,我发现你一进门,眼睛就一直都在看他!”男孩很狡黠地一笑。我想我的脸一定红的像个苹果。郑允浩木然地坐着,依然低着头,只是手不再拨弦。“这位头发最短的是李相佑,贝司手;这位头发最长的是金在中,鼓手;我的头发不长也不短,名叫李昌珉,键盘手。好了,现在你可以试唱了。唱什么歌,我们可以伴奏。”“谢谢你,我不需要伴奏。我唱的歌名叫《journey》。”我回了李昌珉一个更灿烂的笑容。“我可以开始了吗?”“OK!”昌珉点点头。

那是一首英文歌曲,我最喜欢的一首。我认为它能展现我高亢的音域,能使我的声音让人耳目一新。我很顺利地唱完了这首歌。“不错。”昌珉、在中和相佑在一起鼓掌。“你怎么看,我们的灵魂人物?”昌珉转向窗边的允浩。“很有个性,有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允浩终于抬起了他深埋已久的头。他双手抱着吉他,颓颓地看着我,在他身上我看不出任何情绪,我也直直地盯着允浩。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很有型的鼻梁,浓浓的眉毛很有个性,嘴看起来很有不羁,最引我注意的是他棕褐色的眼睛,我只能从中看出冷酷和叛逆。“你怎么了?”昌珉拍了拍发愣的我,“没什么。”我摇摇头。“我决定让你担任主唱。”允浩站起来,一步步走向我,在离我不到一公尺的距离停了下来。我可以将他的脸看得很清楚。“以后易天雪就是我们band中的主唱,大家要一起努力,做最好的band!”允浩对我们说。然后我在大家眼里看到了自信,包括允浩。

从此,我成了这支黑色泡沫乐队的主唱,我问昌珉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昌珉笑着说:“我不知道,你去问允浩呀。”“我才不主动和允浩说话,免得招来女生的‘卫生眼’。”我对昌珉做了个鬼脸。在中说,允浩觉得黑色让人宁静,泡沫是虚无,我们常常会生活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没有伤害,没有分离,只是宁静得让人孤独。我感叹,这么深刻呀!昌珉说:“允浩搞不好哪天成了哲学家可不得了。”我快将嘴角咧到了眼角。昌珉就是这样一个阳光男孩,有着一张满是稚气的脸,永远也长不大。允浩和昌珉或许是我们band中的两大极端,最开朗和最沉默的人相处在一起.

我和允浩也常在一起,基本上结束课程后,我都会和他们练上一段时间。和允浩独处时的感觉很柔和,就像我一个人站在雪地里,雪簌簌下落的声音一样,平静而柔和。允浩一般不会开口说太多话,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所以我只能唱歌,将我和允浩一起溶在歌声中。这时的允浩会静静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的眼神,有那种很早以前就相识的感觉。但我总觉得和允浩之间有一层玻璃隔着,可望不可及。

允浩是双子座男生,我是在允浩过17岁生日时才知道。6月的一天,允浩在花园中叫住了正在散步的我,“今天是我17岁生日。”允浩只说了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生日快乐!”我对他说了更简单的一句话。我第一次看到允浩笑了,他说:“谢谢,听到你的祝福我很开心。”允浩的笑很惬意,很纯净,我可以看出他是发自内心的笑了。

我会在一个凉爽拟稿宁静的晚上,漫步花园中,抬头凝望美得让人心悸的夜空。有时候我会找到摩羯星系,双手合十,对着其中最亮的那颗星许愿。我认为对着恒星许愿要比对着流星许愿好,因为恒星永远承载着你的梦,永远不会陨落。后来,我发现昌珉竟和我一样爱对着星座许愿,在月光下的花园小径上,经常能遇见他。

在和昌珉一起许愿的第七个晚上,昌珉对我说:“告诉你一个可以看见更多星星的地方。”然后他拉我爬上了艺术楼的天台。好美的夜空呀!我惊讶地感叹。昌珉告诉我他是巨蟹座的,“就是那边想螃蟹一样的星座!”昌珉兴奋地用手指着夜空,像个孩子一样。“你看到我的星座了吗?”我问他。“看到了,很美丽的摩羯座。”昌珉仰望夜空,“天雪,我们可以交换星座许愿吗?”“当然可以!”于是我就对着巨蟹座许愿,昌珉就对着摩羯座许愿。“终于,我的星座上承载你的愿望了。”昌珉看着我,眼睛里反射着皎洁的月光。

我和昌珉并肩走在小径上,月光将小径披上了银纱。昌珉小声说了一句:“真希望就这样一直陪你走下去,不让你离开我。”

我一进音乐教室,在中就故作神秘地蹦到我面前:“天雪,你猜猜我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你?”“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别告诉我是你们又写了一首新歌。”“不对,是我们band要参加一个非常大的歌唱比赛,赢得名次的人还可以和唱片公司签约呢!”“真的吗?太棒了!”我兴奋地跳着。“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加油喔。”在中充满信心地说。

我们开始加紧排练节目。允浩为我准备的歌曲是《我的最爱》,他说一定要我高亢的声音展现给大家。我看到允浩弹吉他,直到手指磨出血泡,我竟然会替他心疼。在一个月的排练中,我和band成员越来越默契了,昌珉说,冠军非我们莫属。

我坐在钢琴旁,身穿一件纯白色的连衣裙。允浩拉开落地窗帘,耀眼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白色的琴键上反射进了我的眼睛。我抬头看允浩,他也在看我,我似乎从自己被阳光刺出泪花的瞳孔中清晰无比地看到了允浩的眼神,那眼神中出现了我从未见到的温柔。允浩迎着光站着,用一种极认真的表情对我说:“天雪,为了那些爱你的人,你一定要加油!”我静静地坐着,迎着阳光,品味着允浩说的话。

我站在舞台中央,被五彩缤纷的镁光灯照着,我拿起话筒,用大大的眼睛扫视台下的观众,然后转向评委团用眼神问好。允浩的吉他声响了,接着音乐声响遍了全场,演唱开始了。我丝毫没有紧张,看着抬下观众手中挥动的荧光棒,脑海里重播着和band成员在一起的画面,我的血液兴奋了。我知道那四双眼睛一定在身后久久地注视着的表演。对,为了那些爱我的人,天雪绝不能输。

我淋漓尽致地唱完了这首婉转动听的歌曲,最后得了全场最高分。那时,我们和其他选手一起站在舞台上,主持人宣布:“本次比赛的冠军就是下面这首歌的演唱者!”我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等待音乐响起。当音乐开头的前三个音响起时,我轻轻地睁开眼睛。昌珉冲过来抱住了我,他说:“天雪,你赢了!”我将头紧紧地靠在昌珉肩上,看着站在昌珉身后的允浩,他笑了,是那种帅气英俊的笑容。

Sony唱片公司的经纪人Tory找到我时,我正在拍摄歌唱比赛的平面广告。Tory问我想不想成为Sony旗下的签约歌手。我说做梦都想。“但是”Tory说,“我们公司只能签你一个人,你们band的其他成员还不能签。”“为什么?”我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因为目前包装一个组合没有包装个人成名的潜力大。”Tory很残忍地丢给了我这样一个选择:是离开band还是不要做歌手。

我开始被这样的问题所缠绕,我真的很想当歌手,但我又舍不得我们的band,我像深陷沼泽,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我又看见皎洁的月光了,我禁不住它的诱惑来到了花园中。没想到允浩也在。“你要退出band吗?”允浩的脸在月光下更显得棱角分明。“我不知道。”我只能这样回答。“我不想让你走。”允浩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我惊讶于眼前这个内敛的男孩竟会说出这句话。“你猜不到吧,以前我总躲在花园中间的一棵大树后面听你唱歌,发现你一样爱音乐,而我也爱上了你那种独立好强的性格。”允浩接着说。我努力回想以前感觉到的那眼神,一点一点,对,就是允浩。是的,我爱音乐,也很在意允浩。我又想到了我的音乐,我的梦想,它们总与现实矛盾。有一种直觉告诉我:摩羯座的真爱并不是双子座。“但是允浩……”我开口了。“我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梦想,我今天只能让你知道,我一直在爱着你,你只要知道就好了,我不需要你回应什么。”允浩转身消失在了音色月光中。我的泪滴在地上,我蹲下来看它们,却看到了双眼通红的自己。

我和sony公司签约了。

Tory带着我在机场的检入处检入。我没有和band成员告别,悄悄地收拾行李。Tory说:“天雪,从今以后,你就要努力做全新的自己。”我自信地向Tory打了个OK的手势。

在我将要登机时,听到有人在喊我。我回头,居然是他们四个人!他们居然来了!昌珉的眼睛里飞溅出泪花,他把一个相册给了我,我打开,封面是黑色的,上面用白色荧笔写着“黑色泡沫”,下面有一行小字“记忆永远不会像泡沫一样消逝。”“天雪,我们不想和你说再见,就算你飞到了地球的另一边,我们也会记得那里有个你。”在中的微笑中含着泪。我面向允浩,他没有表情,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怎么样开始就怎么样结束吧,我对自己说。

飞机的预备铃响了,我迅速转身跑上了机舱里。不是我不敢面对他们,是我不想让他们看见我哭了。

在飞机碰触云端的一刹那,我双手合十,看着窗外的白云说:“再见了,我最爱的band;再见了,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再见了,过去……”

当我在疲惫的时候,我总会想,为了那些爱你的人,不能输。我不可能去亲近每一个fan,但我可以真心对待每一个fan,因为他们都是爱我的人,不能让他们失望。

在我发第五张专辑时,我23岁,已经离开band五年了。Tory说,天雪你人气很高,为了奖励你,公司同意你可以谈恋爱了。我微笑,谢谢你了。我坐在办公桌前,细心翻看fans们的来信,我打开一个信封,纯黑色的,很显眼,上面用白色荧光笔写着“2003年平安夜晚10点,日本北海道‘天雪’雪场,一个爱你的人在等你。”我放下信,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看远处熹微的阳光,是啊,雪季到了。

我向公司请了两天的假,独自飞到了日本北海道。我居然凭着摩羯座的方向找到了“天雪”雪场,这里的雪好白、好美啊!我看表,晚上10点了,我突然发现了巨蟹座也出现在了天空中。我呵着冻红的双手,仰望夜空。“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我没听错,是昌珉的声音。昌珉向我走来。他高了许多,又帅了许多。带着阳光的笑容,他说:“很以外吧,其实你一直都不知道我爱你,就像你不知道摩羯座最配巨蟹座一样。”“你也一直不知道,我以前对着巨蟹座许的愿望就是让我的白马王子和我共度平安夜。”

我躲进昌珉温暖的风衣中,看着雪花纷纷落下。

平安夜的钟声响了。

E时代的爱情和雀斑

她和他相识在网上的一个文学论坛里。当时她的名字叫“掉进村上的陷阱”,胡乱地写了一些关于村上春树小说的感想,引来不少的争论。他的跟贴尖锐而洞悉,她回了贴子给他,留下了email地址。

很快她收到了他的信。从此两个信箱变成了最亲密的伙伴,任无数带着呼吸和指纹的文字在其间欢快地跳动。

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两人在一个城市,但谁也没有说要见面。淋着一片天空的雨,穿过同一个红绿灯,他们只保持着网络世界里的靠近和同行。

很多最初的相遇,都像一粒不经意抛下的种,不知不觉间开始生根,发芽,开花。

有些感觉,由不得控制;有些话语,由不得留存。

他说,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说,别忘了网络无美女。

我没有期望,所以不会失望。有如此内涵的女人,不美也美。他说。

她迟疑一下,将照片发过去。

其实她是美丽的女人,令人倾倒。

当然他也不能免俗。容貌和头脑兼备的女人,是上天对他的垂青。

他更频繁地给她写信,多了一些温柔甜蜜的话。两个信箱之间,已经没有距离。

渐渐地,她开始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就如同她喜欢他一样。

然后终于有一天,两人同时说,见面吧。

见面的前一天,她兑现了一直以来对自己的承诺:去医院激光美容中心去除鼻子两侧那些淡淡的小雀斑。

他们在一个靠窗的座位相对而坐。他和她想象中一样,俊朗挺拔。

她迎着阳光,灿烂地笑,鼻子两侧散落着明显而刺目的黑色斑点,像马戏团里的小丑。

医生说,第二天是最难看的,颜色会很深。

她说我知道,所以我今天来。

当她碰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她希望张扬她的瑕疵。这是个莫名其妙的偏激想法,但是她坚持。

他坐在她的对面,拘谨而牵强,不停地喝着冰咖啡。

你?

照片是用电脑处理过的。她笑。那些丑陋的斑点在笑容中左蹦右跳。

哦,是这样。

他们都不像在网络里那么健谈,像两个方方正正呆头呆脑的信箱。

终于,他们走出了咖啡厅的大门,礼貌地说再见,然后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她没有再收到他的信,新千年之初的一段隐隐约约的爱情,开始于网络,结束于11个不复存在的雀斑。

一只流浪猪的呢喃

其实现在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偏偏堵满了抑郁的气,总有一吐为快的欲望。

天空中云大朵大朵地飘,像洗的发了白的蓝色牛仔裤的颜色。很讨厌这种颜色,够愚蠢的样子。

光着脚行走,在地上打坐,大口大口地喝水,以古怪的姿势阅读娱乐界的杂志,汲取我所需要的流行的时尚讯息,闭着眼睛旋转,没有声音的微笑,午夜时分爬到顶楼去吹风,在楼梯口恐惧。我是个怕黑的孩子,但我不开灯。

我喜欢站在高高的地方,然后风历历地刮,吹得脸都痛起来。我会看见小时候的自己,一脸麻木地坐在沙滩上哭泣。没有原因地随便流泪。

攀上扶手我费了很大的劲,从某些方面看,我是个笨拙的人。

摊开双臂,迎着凛冽的风努力的作出飞翔的姿势。不敢往下看。如果这样做,百分之百我会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死亡。五楼啊。我怕死,怕极了的恐惧。其实我有恐高症。可是我喜欢难为自己。

事实上我什么都想要,但我所表现出来的像什么也不要。

金甩了我一巴掌,在我没心没肺的看飞为我流泪的时候。

他说,你变了。

我轻蔑的看他,你算什么?

看着金落魄离开的背影,忽然之间无法控制地微笑了起来。可是为什么笑着笑着,就再也笑不出来了?胸腔仿佛要爆裂般的痛,扶着墙壁蹲下才发现自己原来一脸的泪。怎么回事这个样子的。

于是我逃课。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许多从前经历过的事情交织在一起,混乱却清晰。我喃喃地呓语。过去,现在,将来,为什么都那么茫然。到底想要些什么,为什么每天都神思恍惚。

在人们看来,猪很笨很白痴,所以人主宰它的命运,它只能被迫的接受。人类都是这样,喜欢把自以为是的观念强加给别人,却对别人的不幸袖手旁观。是否残忍。

其实猪很聪明,因为它们懂得知足长乐。人类唯一不比猪的就是我们人太爱自己了。我一直到在希望,倘若有下辈子,我会是那种看起来超可爱的迷你猪。有着粉红色干净而摸起来柔软的皮肤,又黑又亮的小眼睛,尾巴一卷一卷的,跑起路来会歪来歪去的小猪猪。最重要的是我要什么也不懂还一直认为可以吃得饱饱和躺在主人脚边就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幸福到连猪叫声都脆脆的小笨猪。

现在人类以多种形式存活,可是真正快乐的,是几个谁?

不开心的时候我会跑到公路人行道上的花铺旁,跳上花铺窄窄的边沿,忽快忽慢地走。经常摔倒,但会立刻起来继续,虽然平衡能力一直没有进步。

每次都在我想对自己说无所谓的时候动作夸张地趴在地上。爬起来坐到那棵看上去很漂亮的树下,脑袋一片空白。

等到以后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还可以整天嘻嘻哈哈一幅掉了大脑的样子?

有没有人在经过我身边时,送我一盏明亮的菲利浦?

为你放最后一次烟花

夜空中的烟花好漂亮,川晴子一个人默默地坐在阳台上。看着被烟花映红的夜空,很快乐,很开心,忍不住想要出去走走。

川晴子一个人孤单地走在昏黄的路灯下,看着一对对手拉着手的浪漫恋人,幻想着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想到高兴时,竟然忍不住笑了起来。其实自己并不是没人追的女孩,她长的很漂亮,也有很多白马王子和黑马骑士,向她射出了丘比特之箭,可没人能射中她。

其中有一个凯乐的男孩,他并不帅甚至可以说有点丑,但川晴子却唯对他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看烟花,穿晴子曾想,如果他长得在帅点就好了,或许可以考虑接受他的爱。

凯乐追川晴子已经有四年了,可是仍然没有打动她,凯乐知道自己长得不够帅气,所以他只能用时间来证明自己的真心,他知道也许要很久很久,但他不怕这永无止境的等待。他心中只是想如何去爱她,如何在自己受委屈,控制自己的时候让自己撑下去。春去秋来,花开花谢。长时间的等待让凯乐身心俱疲,唯一的动力就是自己追了川晴子十年,十年里,川晴子没有一个男友,十年了凯乐觉得自己好累,好苦,满肚子的委屈却不能对她倾诉,他怕别人那讥讽的嘴脸。

凯乐真的很累了,他决定最后为川晴子放一次烟花,是自己精心制作的。

凯乐猜的没错,川晴子果然又默默地坐在阳台上,看这漫天飞舞的烟花,他拨通了川晴子的电话说:注意看着空中好么?我想为你放最后一次烟花。

夜空中又升起了,一簇簇的烟花,组成的LOVE红色的烟花,映红整片夜空。刚才还绚丽的烟花,现在已经暗淡了,只是这充满爱的烟花的背景而已,爱的烟花,终于,映亮了川晴子的心。

川晴子想找到凯乐,告诉他自己愿意嫁给他,可遗憾的是凯乐已经悄悄地走了,正如他给川晴子的信,我走了,带走了我爱你的一切心绪,不留下一点属于我的气息,我受够了寂寞和孤独的陪伴,更找不到另一个可以气息的港湾……同时也留下了一个个自己精心制作的烟花。川晴子疯了似的全世界找他,但没有任何消息,失魂的川晴子只好每天守着这些烟花等着凯乐回来亲自为自己放,可是凯乐却杳无音讯。

川晴子依旧在等,一年又一年,川晴子依旧在等,转眼又是一个十年过去了,凯乐回来了,他回来参加川晴子的葬礼后来凯乐才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川晴子是在一起车祸中不幸遇难的,她就这样走了……

凯乐他哭了,只是川晴子不知道,每一个烟花射出来都回有一个SEA,就是告诉她大海凯乐在有大海的地方等着她。然而他们的城市就靠着大海,川晴子没有把那些烟花放射,固执的等着凯乐回来为她放。

现在凯乐回来了,她却看不到了,凯乐守在川晴子的墓旁为她放着烟花,他恨自己,恨自己的固执,恨自己的自作聪明,很自己的一切,但现在已晚矣。

夜空中ILV SEA的烟花飞舞着,他相信晴子一定会看到的,晴子现在一定在笑吧!

每年的今天,晴子墓旁都会有人在放着LOVE SEA的烟花

晴子你看到了吗?

编辑/马飞龙

传言不可信

最开始听说大牛是在初三。那时,读高一的他,已经是全区小有名气的球星。校足球队的队长。据传:球技不是一般的了得。大牛的英文也是很优秀的,经常在各种考试中拿满分。参加竞赛也可以让第二名落后十多分。听说人也是极为跋扈的。在学校也是“聚途乎南北,叫嚣乎东西”,还听说他也颇“风流”,初中就谈恋爱,已交了N多女朋友。还听说……总之,大牛其人“邪乎”得很。但是,在一个学校里,我竟没见过他。

然而,我的的确确非常想见他。

于是,等到周末球赛,我便乔装一番,扮做球迷去“观战”。事实上,我对足球七窍只通了六窍,并且是极为讨厌的。就是嘛,二十多个人围着一个足球,你争我夺的,还不能用手,唉,真是无聊。我没钱,要是有足够的money的话,我给全世界人民一人买一个,玩去吧。

那时候,虽不是男女授受不亲,却也没现在开放,没有多少可以共处的时间,我的心事只能随便想想,不能和任何人说。

还是没有看见他,但是,我敏锐的观察到一双眼睛时常扫来到去最终停在我身上。那副排骨长170多厘米,瘦脸,浓眉,小眼,还是单眼皮,也在踢球,不帅,不过很秀气、斯文。可我身为舞蹈队的队长,早已习惯各色目光。虽然这一双眼睛有些不同,而我的心里早已被大牛那“邪人”占据,因此,对这个小男生全然pass。

唉!问题是我根本不认识大牛,我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因此,我希望有一天,我和他“狭路相逢”,他的同伴突然从某个角落冲出来,大叫一声:“大牛”,那样,我就可以认识他了。他有多高、有多帅我不知道,出于高傲“公主”的矜持,我拒绝打听。

那个斯文秀气的小男生还在不断用那双单眼皮小眼睛“骚扰”我,而且来势凶猛。有时把我惹急,就干脆直接给他反射回去。可怜的小男生只能坚持三秒,而后忙不迭钻进人群,满脸通红,我则以胜利者的姿态昂首挺胸。

我升入高中部了,还在遥遥无期盼着和“邪人”相遇。

而那个小男生却跑在面前,递给我一封信:“有人要我转交。”说完又是大红着脸跑开。小男生就是小男生,敢做不敢当。一边想一边打开信,先瞧瞧大名,大牛!啊?不会吧!居然是我等待已久的“邪人”。刹那心跳加速到180脉,闭紧嘴,生怕心脱口而出落在纸上。胡乱收好信,一溜烟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看信。

真的“邪”,真“风流”,满纸甜言蜜语,让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或许,我对他早已动心吧。他约我在自习后操场东南角的水井边见面。信尾是极为漂亮的拉丁体英文:Be

there or be square。我傻傻地笑着。

新月如钩,百米外的教学楼灯光把我的心满满地照亮。,我故意迟到,到那儿时,只有送信的小男生顿足捶胸一脸痛苦。糟糕,难道大牛早走了。我也欲转身逃走保全面子。不料,听见小男生在背后严厉而霸道喊了声:“站住!”kao,真凶,我老爸都没这么对过我,于是扭头:“叫这么大声干什么,你耳聋啊。”“来了怎么又要走啊。”

一楞,什么意思?糊涂了。“我是大牛,谢谢你来见我。”“啊!”我怪叫一声:“你是大牛?”我的声音吃力的颤抖。“怎么啦?”他笑的时候右脸颊上有个深深的酒窝。“不相信?”

唉,天啊,这落差也太大了。传言不可信,不可信。

而最终我还是没走。和他聊起来。以后,逐渐接触中,发现他的优点还真不少:善良、大气、幽默、重情谊、宽容,一个小男生的外表包藏大男人的胸怀。

我成了秋天的叶子,坠落在那片胸怀里,永不苏醒。

你是我遥远的牵挂

潮水慢慢地平静了下来,海洋凝固成一面漆黑的水镜,夏风轻轻吹过,在瞬间消失无踪。

懵懵懂懂地到了十六岁,徘徊在新校园里,心里充满了惊喜,同时,也夹杂着几分惆怅,妈妈曾说:“要做个乖孩子,北大会有你的位置,有一天,你将会摸摸北大的树,也会沿着未名湖畔的石子路缓缓地散步。”妈妈说的对,我会好好学习,北大会有我的位置。

深秋的傍晚,别有一番韵味,夕阳留下一抹淡红,在深蓝的底幕布上,焕发出迷人的色彩,校园中的小树林里,两只小鸟在吱吱喳喳地叫着。不远处,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偶尔会传来几声调逗小鸟的唿哨声,我知道,那一定是那个经常到这里来的高高的男孩,高三的那位学长在读书。每天的这个时侯,小树林是他的必到之地,在这里,我经常可以听到读书声和唿哨声以外,还有那首暖暖的歌声——《外婆的澎湖湾》。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小树林也成了我的必到之地,只要时间一到,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走进去,听他朗朗的读书声,调逗小鸟的唿哨声,心里特别舒服,尤其是听着“晚风轻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斜射阳,只是一片海蓝蓝……”感觉像到了海边,微风轻拂,自由自在,我就这样一直听着,一天天地听,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那双黑亮的双眸,看到了那个淡蓝色的纸船,看到了伊卿这个名字。“今天,天空为我放晴,月亮对我绽开笑脸,月宫是的桂花树影再也挡不住我的视线。于是,我看到了我梦的一切,北方的女孩,你是否也有个北大的梦?”我是有个北大的梦,因为从小我妈妈就告诉我北大会有我的位置,而此时,我更加自信地对自己说:“北大会有我的位置,因为我看到了那双黑亮的双眸。”从那天开始,我也知道了善于他的一切--他的家乡在云南的昆明,他的妈妈是彝族人,而他的爸爸是汉人。他说他喜欢北方尤其是北方的雪。于是,我和他约定,冬天的第一场雪,我会陪他一起看。多少天的等侯,终于等到了冬天,等到了下雪的那天。当雪花落下的时侯,他在小树林里吹着口哨乱蹦乱跳,快乐的像个孩子,说“我仿佛看到了未名湖里的冰和石子路上的雪花。”但是,我分明看到他眼里有忧伤划过,我沉默无语。伊卿又接着说,“我很想到北大上学,但是,我已经迷失了去北大的路……我永远也走不到北大里去了。”我又一次沉默,耳边只听到“曾经头饰如花般鲜美华丽,天使已像秋叶般坠落,身后是夕阳无限的灿烂……”

每次跟他在一起,他都会给我讲澎湖湾的故事。他说,他的外婆生活在一个山环水绕的小村子里,澎湖湾是他外婆家附近的一条无名小河,因为他喜欢<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所以他把它命名为澎湖湾。他的童年大部份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说,澎湖湾里有许多小鱼和水草,那里的水清澈见底,水里的世界很美,他还说如果有机会,他会带我到那个美丽的小村子里去,到澎湖湾去,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我知道,他许下的诺言会做到,澎湖湾,外婆的澎湾,

时光如水,转眼间又过了一个春天,当夏风撩起了它薄薄的衣衫,当蝉鸣又一次响起,而伊卿他也快毕业了。我知道,就在这个夏天,在小树林里,《外婆的澎湖湾》已很少再响起,调逗小鸟的唿哨声也已销声匿迹。直到他将要离开的那一天,小树林才又一次响起了唿哨声。那一天,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鱼说,‘你看不见我的泪,因为我在水里’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的心中’”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知道我是鱼,他是水,但是,谁又听得见茫茫河水中的那一声叹息,我问他”未名湖里的冰和石子路上的雪花怎么办?”他沉默了一阵,只说“我会永远的记在心中,我会笑着看你走过它们。”那一天,我哭了,他也哭了,很久很久……

秋天的相遇到夏天的相离,转眼而过。我不知道,他什么时侯会来,带我去看他的澎湖湾,但我知道,他终会回来,我已经看到了他心中的澎湖湾,因为我是鱼,我在他心中。

天边,只留一点残星,似乎有歌声飘过耳际,这一切都不只是梦,那是澎湖湾的音乐,有一个叫伊卿的孩子正在专心地唱着……

远方的朋友,你是用你的歌声告诉我,你也已经听见了我的祝福了么?

八月桂花的单恋

<一>

对面的房间是颉,跟我的窗户正对。中间若隐若现的是一排排桂树。

颉与我同校同级,两年前搬来的。因为我不是长袖善舞的开朗女生,面对他时只有沉默,心中却总有千言万语。

他喜欢在雨夜弹吉它,靠在床边,一脸的陶醉。跳动的音符混着清亮的雨声,拨动我的心弦。在学校,他开朗犹如暖冬的阳光。听说他踢球的样子很飘逸,我却不敢去看,怕被别人撞破心灵的秘密。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把那双深蓝色的球鞋晒在窗台上。细碎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桂树叶在干净的球鞋上洒下明亮的斑点。

他每天会看书到很晚。我喝咖啡提神时,会看到他在吃加了蛋的泡面,天天如此。总在担心,他的泡面会不会吃的太多了。

他有很多朋友,每到周日,房间里都热闹得像开party,可是让我心酸的是他对一个女孩特别关心,十分温柔。那女孩是宛,七班班花。我有些自卑,没有娇美的容貌,亦不会活泼开朗地逗人开心。只会低吟浅唱着:“泪湿阑干花香露,愁到眉锋碧聚。”我也只会带着约会般甜蜜的心情在窗边悄然观察他。而灯不亮时,黑夜的失望将我淹没。

桂花又开了,我的单恋也持续了两年。那扑鼻的花香带着酸楚,是我想念他的气味。我在想,也许明天我可以试一试带着微笑和桂花的清香与他在巷子口不小心遇见……

<二>

对面房间是薇,跟我的窗户正对。窗外的一排排桂花树,正热烈的散发着浓而不腻的幽香。

我和薇同校同级。我喜欢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娇小柔弱,长发披肩。她喜欢走路时低着头,穿各种款式的白色衣服,像个收了翅膀的天使,单纯的让我心疼。我喜欢和同学打成一片,可是在她面前,舌头却像打了结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怕伤害她。

我喜欢看她,轻盈地从我班门口走过,却从不抬头。我很想让她注意到我,做什么都很积极,可她沉默的眼睛却从未注意过我。

她很刻苦,每天学到很晚。每当我吃泡面时,她总在优雅地品着咖啡,我真担心,有天她会上瘾。她喜欢在晴朗的日子里靠在窗边,吟着那些古诗词。阳光透过桂树洒下光辉。她的美好神态,仿佛古代仕女,江南水乡的灵秀。

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是我那个精灵古怪的表妹宛。我总得尽心尽力地照顾她,从来不敢招惹她。我怕这个大喇叭会将这个秘密告诉薇,害怕会伤害她。

这几天桂树又开花了。浓郁的香味带着淡淡的苦涩,如同我的单恋。也许,明天我可以在巷口遇见她,对她微笑着说:“我们做朋友吧。”也许,我会有勇气吧……

初叶的车子很精彩

和金涵分手后,我一直窝在家里,望着外面刺眼的阳光,呆呆的坐着。

羡珍愣是说我不敢出门,怕碰见金涵,我死扛着面子说我是嫌天热嘛,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羡珍一见就慌了“别哭别哭,你海扁我一顿吧!”我用一分钟控制了一下情绪,“羡珍,晚上9:00,‘勺哈哪了’见。”

其实我真的挺怕出门的,怕见人,尤其怕见热恋的情侣。我想我是碰不到金涵了,他亲口告诉我,我们的缘分尽了,无缘面对不相逢嘛。

8:30了,天黑黑,酷热闷热,没一点要下雨的迹象。从楼下望见自己许久不碰的自行车,瞅着它那一身灰尘伤痕斑斑倒在地上跟它主人一个死样的时侯,我突然觉得很凄凉。我把这模样颓废的自行车推出后就朝“勺哈哪了”驶去。

车子吱吱地哀嚎,我不是地低头看看,别骑的是只耗子。这刺耳的乐章却勾起了我回忆的伤。

我和金涵热恋那会穿梭于大街小巷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我的自行车。金涵载着我,我的车子一阵阵的欢呼,不过难听极了。

我的车连个车筐都没有,因此我背着书包的同时,还抱着金涵的书包,嗅着上面淡淡的几近花香的汉香,嘿,我感觉比吸白粉还爽,还不忘骂自己“呸,什么破比喻!”

我的车匣屁用不管,所以金涵载我的时候一般骑不快。偶尔发狂似的飞车,看到金涵飞扬的头发,满脸孩子气的兴奋,我就大叫:“金涵,你疯了!你——”话没说完差不多就该撞树了,记得有次我手肘磕出了血,金涵握着我的手不知如何是好,“初叶,初叶,我们打120吧。你的车,唉呀,车把整个完了。初叶,初叶,你不要死阿……”

我笑了个欢天喜地,从校服里抽出张纸巾,擦一擦,万事OK。“金涵,你的头放血了。”

我的车很会唱歌,唱一些很快乐很悠扬的歌,给我和金涵的笑声伴奏,我和金涵都期待它的“婚礼进行曲”,然而伴了我十年的车子,却第一次令我失望了。

和金涵分手那天是没有太阳的,但天上依然有个什么东西照得

我睁不开眼。

金涵推着我的车在公园里走,一边开导似的说:“分手吧,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我们一点都不适合——”“Stop!”金涵停在了原地,愣愣的望着我。我冲上去冲着车就是一脚,车子应声倒地,很响的声音,一个螺丝掉了出来,转了几圈,停下。“你滚!坐着你的车你的奔驰抱着你的校花妓位游蓉滚出我的视线!滚出我的生活!”

金涵横我一眼转身离去,我又给了车一脚,望着车轮无助的转动,我倒下,喃喃道:“对不起。”两行液体涌下,我很久不哭了,因为我一直认为哭泣会弄脏我的脸。就让我当一次脸脏脏心慌慌的小孩子吧,就一次。

至于那句“对不起”,我一直闹不明白,是因为阻挡了校草与校花的美好前程而表示歉意呢还是因为对车子施暴,或许是我觉得对不起自己吧。

突然看见一对很登对的帅哥靓女一闪而过,夜色中的位游蓉更是美艳的挠人,而金涵也绝不逊色于她。Bye-Bye,坐着你的奔驰,走吧。“嘿,初叶,来晚了哟!”“羡珍,对不起。”

“……”“干嘛那副表情,我刚刚碰见金涵和位游蓉了。”“那对狗男女!”也许哪天羡珍还可以成为语言专家,用词怎么这么准确呀!“进去吧!”“初叶,你不锁车呀?”“我的车子很精彩,在精彩的东西不属于你,锁是锁不住的。”

前世的爱写在今生的幸福上

倘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别的女人吗?记得我问这话是在我和君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什么?我佯怒,从身后抱住他,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君笑,转身抱住我说傻丫头。

我也笑,躲在他怀里,快乐得像只小鸟:“好吧,准你娶她。不过,不许她碰我那些漂亮娃娃。”“为什么?”“因为,那是你送我的爱情信物,死后啊,我要在那儿看着你!”“哇!好恐怖啊!”君大笑着抱紧我:“傻丫头,你的命啊,长着呢!”

现在,我就活在这堆娃娃里,我想象不到短短十天,我便真的与君阴阳相隔。

我是死于车祸的。一切来得那么突然。那天在街上,我被急速而来的车撞倒后,便看到人们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上救护车,只觉得好笑,因为我知道那是多余的。意识到自己的死亡,我一点也不难过。我一向没有什么朋友,只有君。现在仍可以陪着君,看着君就行了。管他是什么样的形式呢。想到这儿,我便大步走回家。到家门前,我犹豫了。我记得生前听说鬼是可以越墙而入的。我试了试,居然成功了!嘿,做鬼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钥匙省了!

进入屋内,我逛了一圈,君还没有回来。于是又在屋内不停地遛弯儿。欣赏我们的房子是我生前最爱做的事儿。当然,死后也不例外。虽然,这间屋子,我已再熟悉不过。因为,在这儿,我度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675天。

至今,我还记得结婚那天,君说:“丫头,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们的!”是啊,我和君的。从那天起,我便不停地装扮它,直到今天,我再也无法为它效力为止。

我看到屋内的粉红色窗帘,卡通的大地毯和那堆了大半个卧室的玩具娃娃。突然想起君每每抚摸我的头发轻声说“你真是个孩子”时那无奈又怜爱的样子。是啊,能把家弄得像个玩具店,我不是孩子又是什么呢?只可惜君再也不能给我说那些话了。

我叹了口气,回到娃娃堆里坐下,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天黑。我感到了一丝寒气。便抱怨起君竟然忘了把我抱回暖烘烘的被窝。这才猛然想起,我已从君的生命中消失了,而且是很彻底的。我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后来是在卫生间里找到我心爱的君的。

他趴在浴缸上,旁边摆着许多空酒瓶,地上被吐得乱七八糟,一股刺鼻的酒味儿飘散在空气中。我不悦地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然发现他脸上挂着泪痕。天啊!那个坚强无比的君竟然哭了!多不可思议啊!我试图拉起他,可手却穿越了他的身体!我试了一次又一次,在筋疲力尽后,我决定放弃。头一次,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无能的。在我的君如此痛苦时,我连拉他一把的能力都没有。

我轻轻抚摸他,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陪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丫头,不要走,不要……”我听见君在叫我。我知道他是说醉话,我笑:“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离你而去呢?”

一个月后,日子渐渐恢复正常。我的君仍旧准点上下班,只是不再笑,不再多说话;而我,也依然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乖乖地呆在家陪我的娃娃们,这一切君是不会知道的。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子,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直到有一天,玲的出现。

玲按门铃时,君正在书房里加班写他的计划书,我则在一旁傻呵呵地陪伴他。我想不出在这个时候会有什么人来访?走到客厅,便看到性感的玲和呆呆的君。

这是我第一次见玲。她留着长长的卷发,穿着性感套装,化了很浓的妆。四周全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儿。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小兔拖鞋。和她比,我是名副其实的孩子。“我搬来了。”听到玲这样说,我才注意到她身边的行李袋。搬来?住哪儿?我和君的家吗?我奇怪地望着她。“别胡闹,你给我回去!”君似乎在发火。我头一次看到君发火的样子,很凶,我害怕。“凭什么?你老婆都死了,难道我们现在不应该正大光明了吗?”玲笑得很灿烂,可我觉得很冷。“啪!”我看见君打玲一巴掌。我惊呆了!君怎么会打人呢?他平时连骂我一声都不曾有过的。如此温柔的君竟然会打人?他还有多少是我不曾知道的??“哼!现在打我?!以前对我甜言蜜语的日子,你忘记了吧!你可别忘了,你是答应过我和你老婆离婚娶我的!……”离婚?!君想和我离婚吗?他不爱我?他要娶玲?我怎么一点也不曾发觉?心寒的我跌跌幢幢地走回我的娃娃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一行热泪从眼里涌了出来。

原来,鬼也会流泪啊!

玲就这样搬进了我和君的家,不同的是君搬去了客厅。玲换掉了我的卡通地毯和粉红窗帘。拿走我衣橱里的娃娃裙和鞋架上的小兔鞋,通通扔到垃圾箱里。

君什么也不说,只默默地把它们捡回来,洗干净,再放进我深爱的娃娃堆里。然后连续不断地对我说:“丫头,对不起啊!”我望着君,心疼地掉泪。可我不愿原谅他!我无法接受我和君的生活中,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玲。他像个女皇一样爱我和君的屋子里指手画脚,把我一点点挤出去;把我曾精心装扮的小屋变成她的家。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君的欺骗,她为了玲欺骗我!他说过不会骗我的,连我死后都不愿意欺骗的君,为什么会在我还在人世时,就和玲一块儿呢?一瞬间,我感觉所存的幸福都变得飘忽起来。“这堆垃圾给我扔了!”玲对君大吼。我看了看四周,她指的是我的宝贝娃娃。是我们每一次快乐的纪念。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饭……我们都异常珍惜。还说以后要留给孩子看,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有多么幸福,可如今……天!君在收拾它们!他要扔掉他们吗?他忘了我说过你活在娃娃堆里吗?他真的不要我了?一点也不再想念他的丫头?我拼命地摇头,却阻止不了他的动作。

君把娃娃收到一起时,玲很满意地笑了:“快点,扔了它们,我们要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君看了看玲,并不理睬她。只很温柔地在每个娃娃的脸上都亲了一口。“玲,你走吧!我求你了!离开我和丫头的家!我不会扔了它们,也不能扔了它们!我的丫头活在里面,她在看着我啊!”

玲愤怒地望着君!“你说过你爱我,你是我的!”“不是,不是!我骗了自己!”君失声痛哭。“我只爱丫头,只爱她一个啊!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可是,我明白得太晚了……”

我奔上前,像以前一样的抱住他的后背,泪水横飞。

不久,玲搬走了。像来时那么匆忙。我想她是伤心的,我看着她忧郁的背影想为她做些什么,可有心无力。我不恨她,就像我不恨君一样,我知道爱一旦深入骨髓,就不懂怎么去恨了。

玲走后,又恢复以前宁静而冷清的日子。君把我们的屋子恢复原样。没事时便捧着我的照片发呆。要不就一夜接一夜不停地工作。他把自己封闭起来。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庞,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欣便是在那时候闯如了君的生活。

欣与君的相识平淡无奇。那日,欣刚搬到隔壁的空屋,可保险丝断了,便向君来借。

我知道君看到欣时愣住了,因为我也愣住了。欣与我长得出奇的像,只是眉宇间多了份成熟。我看到君抱紧欣叫她丫头时,欣莫名又尴尬的表情,忍不住大笑。我的君竟然也有如此愚笨的时候。

从此,欣和君便开始了似有似无的交往。

欣很温柔。与幼稚的我是完全不同的。她常在我和君的小屋进出,为君收拾房子,做出可口的饭菜。我就那么每天坐在娃娃堆里,看着他擦拭我的照片,打扫娃娃身上的灰尘,看她不厌其烦地听君讲我和他的故事……

君和欣的婚礼是那么自然,我没有一丝妒忌。婚后的欣像以前一样,她没改变房中任何一点小摆设,包括我那堆曾被玲称为垃圾的娃娃们。望着她每天奔波忙碌的样子,我觉得象是一幅温馨而美丽的画。忽然间发现我已是那么多余了。可是,我不愿离开君。

欣怀孕了。

这令君兴奋不已。初为人父的喜悦是无法言语的。他像当初娇惯我一样宠着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欣是幸福的。可我又该如何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有一天,君外出了。我看到欣站在娃娃堆前摸着肚子自言自语:“宝宝,你会很幸福的,因为你有两个妈妈疼。”然后,她摸了摸玩具娃娃的脸蛋:“丫头,你也很疼我们的宝宝,对吗?”

我明白了,欣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对我说。

我释然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窗外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知道,宝宝只会有一个妈妈疼。便起身离开我心爱的娃娃们,我相信,很快会再见的。

数月后,君与欣生下一漂亮的女儿,取名叫丫头。

向左转,向右转

仔细想想有关秋的事,似乎没什么可写的,零碎的片段,无章的对话,始终让我无法把它们串联起来。即使有些地方,我尽力地去想,去尽力地想,也无从着手。只隐隐记得当时有一种很疼很迷惘的感觉总会常常从心底流过。就像是有人左手在抱着你笑,右手却拿着一把到,在你脸上左一下,右一下地划着。血涓涓地流,从眼睛流过,流到嘴角,一舔,咸,还有点苦。而眼前仍是秋那张写着诱惑的笑脸——和我的血一起交融着。

安妮宝贝说,当一个女人不太了解一个男人的时候,她会爱他。

我不了解他,所以我会喜欢他。但我知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和秋一起回家的时候,会经过一条车流量非常大的马路。每次秋都会在我的左边骑,有时,我无意或者是故意骑到了他的左边,他也会减慢或加快车速,拐到外边来,把我挡在他的里边。直到回家的路口,我该转弯,他也该转弯的时候。

是因为这个原因喜欢他的吧,我想。

秋物理很好,每次总考第一,我物理很差,每次总考倒数。

秋特好,每次考试总是会把答案递给他的同桌,所以他的同桌也考的很好。

我也特好,但每次考试我问同桌题目她都不告诉我,所以我每次都考的很差。

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秋就会一题一题的讲给我听,一直讲到家门口,我该转弯,他也该转弯的时候。于是,在两个月后,我终于勉强分清了串、并联电路。

也许是因为这个才喜欢他的吧,我想。

骑车的时候,秋老四趴在车把上,把头埋在胳膊中间,不看路,但什么事都没有,我也这样骑,很舒服,但总是会撞到路边新栽不久的小树。这时,秋就会抬起头问:“丫头,你怎么了?”却总是在我还未来得及开口的时候继续低下头,等着我嘟嘟囔囔地说完了,才会说一句:“你还不行,再过几年。”之类的说不清是鼓励还是打击的话。

说不定是这个原因吧,我曾这样想过。

我每天都会和侃,从天的南面侃到海的北面,从海的角角侃到天的边边。我知道罗百吉是个很可爱的男生,知道周杰伦的丹凤眼很有魅力,知道张信哲的《信仰》很好听,知道车头有一个红色的像鱼翅一样的东西的车是红旗……还有一句秋只说了一次,我就刻在了心里,“丫头,其实你并不快乐。”

或许我是因为这句话才喜欢他的,我也这么想过。

秋也会很透彻,很有条理地分析我的心理,并告诉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而且,秋十分的希望我可以有一个“新”的自我。虽然,该做的从没做过,不该做的却仍然做着。

我一直很肯定的认为秋不知道我对他的感觉,否则他那么好的,怎么会不理我了呢?如果秋知道的话,他会像一个欧巴桑一样地讲啊,讲啊,一直讲到我心甘情愿地承认错误为止。可秋没有,他只是不理我,一个劲地躲着我,或者和别的女生……在我面前。

他开始讨厌我了,我想。

但我仍固执的要想以前一样和秋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可每次都是我等的快上课了,踏着铃声进教室的时候,看见他趴在位子上听CD或者睡觉。有时在路上碰巧遇到了,他也连话都不说,飞快的从我身边骑过去,头也不回。任我在后面喊:“秋,等等我……”

也许,是我做错了什么吧。

于是,我开始骑车的时候平视前方,努力地集中精神。虽然仍会撞到路边已栽了数日的小树;开始好好学习,物理考试的时候,打死也不抄,虽然每次仍不及格;并认真地去记每一种车的标志,虽然仍分不清本田和丰田;同时也让自己看起来更快乐,虽然血仍在涓涓不息地流,从眼里流到嘴角,滴到心尖落在地上融进土中再也看不见。

我想这样他会很开心看到的,于是我等啊等啊等有一天,秋对我说:“丫头,我们放学一起回家。”但他仍不理我,一个劲地躲着我,或者和别的女生……当着我的面。

终于我明白自己已经退到陌生人的位置。

可秋却又在我几乎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的时候,款款地走过来对我说:“丫头,这是并联电路。”并拿起笔在我的草稿纸上列出算式。然后在我不知所措的目光中拍拍我的头,再款款地走开,那时心中已经蒸发的情愫又会凝成一滴水,轻轻的,略带颤抖地滴下来。

于是我又开始跟着他,像一个跟在大哥哥后面的脏兮兮的小屁孩儿,而小屁孩儿跟得累了,要停下的时候,他又拿出一颗酒精糖来诱她,慢慢的,被酒精糖给喂醉了,就那么迷迷糊糊的跟着、跑着、哭着、停着、吃着,再跟着、跑着……

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只隐隐地知道,飞蛾扑火的时候是很快乐的——只是伴着一种撕心的疼。

后来,带着这种矛盾的感觉我转学了。

认识秋的半年之后,把对他所有的记忆锁进盒子里,只是偶尔透过钥匙孔向里看一眼,任它们在盒子里受潮、发霉,再烂掉,从不打开晒一晒,任它们烂掉。

我在每天傍晚的时候在操场上狂奔,一直跑到自己筋疲力竭才回家。任凭汗水浸湿我的背,再由冬日的冷风恣意地吹着那又咸又苦的液体,带走我仅有的体温,让它刺激自己的神经,告诉自己,我还没死,我还活着,而且要很好的活下去。

接下来便是几个月很恣睢的生活,在这数月的恣睢中,我戒掉了罗百吉和周杰伦,戒掉了酒精糖,戒掉了脚踏车,考上了市重点,物理考了82分。

两年后的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又和秋一起回家。“丫头,你变了。”“哦,是吗?呵呵……”“像个大孩子了,我是不是该叫你的名字了?”“好啊。”

太阳已经开始向下沉了,夕阳下有一个工厂的烟囱正在冒烟,它摇晃着,炫耀着,如果没有风,它肯定办不到,我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