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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15: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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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沉水,半明半寐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奇情寐语

奇情寐语试读:

都市奇缘

光行

文 白饭如霜

我常去跳舞的夜店,换了个酒保,衣服品位很特别,大墨镜、长袍子,在吧台里淡定地玩酒瓶,一次甩上天好几个,抛接犹如行云流水。

我一面喝加味威士忌,一面和他搭讪:“喂,喜欢这个曲子吗?”

Give Me the Seventies,老歌了,跳恰恰的。他点点头,脚下走了两个步子,扭得真好。我把手中酒杯喝空:“嚯,不错啊,来跳个舞呗?”

他一本正经:“不要,你很笨,会影响我的发挥。”“放屁,老子是前专业人员,要不是伤了脚泪别舞台,说不定我现在在拉斯维加斯表演咧,哪有时间跟你瞎掰?”我一面嚷嚷,一面作势捏起拳头,在他手掌上轻轻一捶,触感像棉花或空气,简直不着力。

这时我闻到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气。

Eternity for Men

CK 1999年出品的经典男士香水

香调:木质香调

前味:薰衣草、红柑

中味:茉莉、鼠尾草、天竺葵、罗勒

后味:花梨木、檀香、香草、琥珀

无论过去多久,这香水味仍使我黯然,于是我又要了一杯“黑俄罗斯”,在喝到快挂时开始自言自语。“嘿,我告诉你,我呀,超爱一个人的。他也用你这款香水。”

酒保对此无动于衷:“有什么好稀奇的,这款香水烂大街,然后你们爱的都是人啊,Boring(无聊)!”“请你注意我用的形容词,我说的是超爱!超级无敌爱和一般般爱以及非常非常爱都是有区别的啦,很大区别!”

这时正好放一曲经典salsa舞曲,Um Anjo Do Ceu,空气热烈,酒保一面摇摇摆摆应和节奏,一面好脾气地说:“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配合你问问好了,有什么区别吗?”“一般般爱最好不过,让你玩得很开心,过后又不想念,想念真辛苦;非常非常爱就有点累,像经常生热病,身体、精神都受不了;最恐怖的就是超爱了,人生就这样被一把火烧掉了,一簇烟花似的,‘砰’一声冲上天,亮得全世界仰望着,但最后除了一点点灰烬,尸骨无存。”

酒保耸耸肩,说:“你不要再喝啦,再喝就不能跳舞了。”

我不理,只是瞪他:“喂,你现在知道超爱的厉害了吧?”

他点点头:“是的,是的,不过你还好啊,身心完整,不像要成一把灰的样子。”

我莞尔不言,只是心里想:“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啊。”

在这灯红酒绿之地,光影和酒精掩盖住所有的伤痕,没有人知道你多少次自杀未遂,或内心如巨大蜂巢,布满空洞。

那天晚上我喝了大概有一打各式鸡尾酒,整个人醉到快炸掉。午夜来临的时候我冲进舞池跳了一个Solo Merengue。这种舞节奏简洁,却要求身体富于表现力,我半眯着眼睛慢慢扭腰,很多人围过来喝彩,放射倾慕注视,但我视而不见。

那个我超爱的人,以前会在吧台那里坐着看我跳舞。

他不喝酒,所以总是拿一杯橙汁,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衣,对我的张牙舞爪哧哧发笑。

等我大汗淋漓地走回去,他就帮我叫酒保:“调一杯淡点儿的长岛冰茶吧,淡一点儿,淡淡淡,淡到好像茶一样最完美了。”

谁都知道长岛冰茶跟茶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如果你不喜欢我喝酒的话,你不要来看我好啦。”很倔,但其实言不由衷。

他耸耸肩:“喜欢做的事情就要去做,喜欢喝的东西就要喝,我没有问题啊,至多,就是让它淡一点儿好咯。”

现在,我喝最烈最纯粹的酒,血液常常好像有一百摄氏度,而你呢,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不要酒保帮我冲淡?

借着最后一丝清醒,我走出酒吧叫了出租车,在后座放平了身体,闭上眼睛,几乎是立刻就进入了梦境。

每天晚上都要做的那个梦。

回到四年前那个正午,暗影城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我穿着不习惯的高跟鞋、不习惯的职业装,挎着不习惯的淑女包,站在街头拼命左顾右盼等出租车,想要赶上一场重要的面试。

没有空车,太阳越来越大,衬衣湿了,接着是外套,我好想拿个喇叭对全世界喊话:“喂,有没有人来救救我啊,我身上的钱全给你啊。”

说不定我真的喊出来了,忽然一辆很漂亮的车缓缓驶过,停在我面前,车窗摇下,驾驶座上的人对我吹吹口哨,说:“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他用Eternity香水,高个子,光头,是我见过的穿白色衬衣最好看的男人,说话慢慢的。

是的,我跳进了车里。

是的,我给了他五十块。

是的,他拿了我的电话号码。

是的,我人生最盛大和最残酷的恋爱就这样开场了。

梦做到这里就断了,是司机叫醒了我,说:“小姐,你到了。”

我懵懵懂懂地给他钱,拿着包,下车准备走,司机又伸出头来对我说:“小姐,你有什么不得了的心事吗?伤心人我载过不少,可是睡着了还哭到你那么大声的,还是第一次见啊。”“胡说,我哪里有哭?我刚刚梦到我人生最幸福的一个片段哦,多半是你嫉妒才对。”

我昂首挺胸地反驳,不过胸前的衣服真的变得好像透视装,给我妈看到,她一定会拿起菜刀追杀我十八里方回。

第二天我再去酒吧,我对酒保说:“喂,你换一身正常点儿的打扮会死吗?”

他耸耸肩不以为然,但是不卖酒给我,因为:“你昨天不是要讲故事给我听吗?怎么没讲就跑掉了?”

我哑然半晌,不知是不是被他专注的神情打动了,我真的往下讲了,不过就是那个梦的重述,主人公的名字叫Bingo,因为我遇到他的瞬间,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出了人生的全中。

声音渐渐低微下去,我出神地望着酒保身后五光十色的酒瓶,心里很悲伤。“怎么不说下去了?很令人羡慕的爱情啊!”他说,又在那里抛着酒瓶,腰扭来扭去地接啊接,可能是我眼花了,好像有几个瓶子砸在他脑袋上,却完全没有发出摔碎的声音。

我露出笑容:“真的吗?如果能够的话,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让它不要发生。”

他把所有瓶子放好,转过头问我:“为什么?”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酒保你好好当你的酒保,这么好奇会长皱纹的。

突然兴味索然,我把原封不动的橙汁放下,起身想回家了。舞池里大家都在跳HIP-HOP,格外吵,酒保被我抢白了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兴致勃勃地跟着跳,他的肢体灵活得简直像没有骨头似的。

见我要走,他嚷嚷了一句:“你的愿望很容易实现啊。”

说什么呢?他却只是指指门口——不知所云的酒保。“我走了,拜拜。”

我一面随着人流走到酒吧门口,一面低头穿上大衣,十一月,秋凉已深,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抬眼时感觉周围好亮。

这是出了什么事吗?架了探照灯似的,亮到这个程度,简直像正午。

然后我发现,真的是正午,头顶白日如炽。

我这是站在哪里啊?

前面是车流,身后是人行道,脚边,有一块香蕉皮。

而我身着职业装,正汗流浃背。

不远处,Bingo的车正驶近。

再过一分钟,他就会摇下车窗,说出那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台词。

我大惑不解。

今天压根儿没喝酒,怎么站着就做梦啊?

我正准备给自己一个双峰贯耳打回元神,有人在我耳边说:“不要上车咯。”竟然是酒保。在不远处跳着滑稽的兔子舞,还是那件长袍,墨镜滑到鼻梁上,他的瞳仁颜色很浅,但是柔和可亲。

你跑到我的梦里来做什么,打酱油吗?

我想走过去骂骂他,脚步却不能移动。他笑嘻嘻的,比较大声地重复了一遍:“那辆车啊,不要上去啦。”“不上车的话,以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的。”

我一时间不明白他的意思。

但Bingo已经登场了。“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这句话,是我的芝麻咒语,打开阿里巴巴藏宝洞的大门,给我看到一个崭新的世界。

从这一刻开始,我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爱将笼罩我、融化我、禁锢我,直到毁灭我。

我这一刻的脑子根本没有再转动,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开车门。

酒保在不远处轻轻叹息了一声,我迷惘地回头去看,只看到一道轻盈的光影掠过街角的树荫。

Bingo问我:“怎么了?”

我摇摇头:“没事,谢谢你。”

他嘴角露出一丝促狭的微笑:“不用谢啦,小姐,要五十块现金哦,我不接受刷卡的。”

我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不对啊。

记忆中Bingo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为什么这一次做梦会篡改情节啊?

我迷惘地转头去看,Bingo正专心开车,他新刮过脸,下巴泛着青色,侧脸轮廓实在漂亮。我着迷地看着,但他的人影在我的视线里竟然渐渐淡去、淡去,一阵风吹过,突然消失了。

我吃惊地跳起来。咣!耳边传来巨响,我愣怔良久才意识到这是头撞到玻璃的声音——酒吧大门上的玻璃。

旁边的服务员表情古怪,慢吞吞地说:“小姐,你没事吧?”

我慌慌张张点头又摇头:“没……没事。”

他接着说:“没事的话,麻烦你出去吧,你堵得很多人都开始内急啦。”

原来我就站在门口。

面前是街道,街边有烧烤摊,有香烟摊,有便利店,有男女抱头痛哭,不知所为何事。

我浑身瘫软地挪到最近的墙边,慢慢坐下。

胸口像堵上了一块泥巴,难受到无法呼吸。

掏出手机,我抖着手去拨那个熟稔于心的号码。

对方说:“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心理学说,人很善于保护自己,太过悲伤或痛苦的记忆,大脑会自动过滤。

喂,Bingo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过滤掉你。

从这里挖一个洞到美国,钻出去,再挖一个洞埋下我们所有过的一切。

坐飞机回来。

飞机绝不会坠毁,因为我的身体那么轻。

失去你之后,埋葬你之后,忘记你之后。

灵魂就变成清晨花瓣上的一滴露水。

它或许存在过,但很快就要消失了。

我抖了大概十分钟之后,不知道从哪里又来了气力。

飞快站起来,上车,催命一般叫司机开快一点儿。

回到家,连鞋子都没有脱,躺到床上。

很专心地对自己说,入睡吧,入睡吧,入睡。

如果在梦中可以倒回去活一遍,我想要一个喜剧的结尾。

我的确入睡了。

很沉。

一夜无梦。

从第二天起我每天早早上床,结果都是一样。

我竟然连做梦都再也梦不到Bingo。

犹如行尸走肉般过了大半个月,不知从哪里搞到的号码,墨镜酒保竟然打电话给我,说“云门舞集”来酒吧表演。等我真的过去,却发现是他自己爬上吧台跳了一段《水月》。凭良心说,就算原创过来,可能都没他跳得完美。

他坦然接受我的赞美,可爱地说:“来继续讲故事啦,要善始善终嘛!”

我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什么好讲的啦。”“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故事。”“一开始王子和公主甜蜜地生活在一起。”“后来大家就打起架来。”“或者都变老了,死别在前面等待着。”“在我这个版本里,王子不知道为什么渐渐不快乐,有一天,他跑过来说,我以后不要回来了。公主你千万要好好生活下去哦。拜拜。”

酒保乐了:“他为什么不要回来了?”

我木木地看着面前那杯橙汁,流下泪来。

我哭着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在告别之前,天气和每一个春天的天气一样善变,有时晴,有时雨。

虽然常常也有一点儿小别扭,但谁说王子和公主就不能有点儿小别扭呢?

大家还一起去看了城西的一栋小房子。

美得像童话一样。

两个人都好喜欢。

商量着买下来以后,要在庭院里种什么花。

公主当然喜欢玫瑰。

但王子觉得辣椒串和丝瓜架比较合乎他的口味。

两个人大笑了一场。

过了很久之后,回头往人生的来路去看。

看到在那个三岔路口驻足。

懵然不知有什么厄运在前面等待,兀自欢笑的自己。

那天上地下的转折,叫人痛彻心扉。

酒保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女人哭,吓了一跳。

他笨拙地安慰着:“不要哭啦,不要哭啦。”

如果谈恋爱的话,酒保一定是个糟糕至极的男朋友,因为他居然说:“不知道就算了吧,知道太多也没什么好处啊。”

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真是叫人恼火。

就算死,也要死得明白,这是我的人生原则。

不过看你的样子,你到底懂不懂人生原则这种东西呢?

他显然不懂。

幸好他懂得跳舞。

看我一直哗啦啦哭个不停,酒保赶紧从吧台后面出来,带我跳舞。

旋转。

旋转。

眼前风景连成一片,一切影像交织,如快进一部《歌舞青春》的电影,电影中衣香鬓影,裙裾飞扬,有一尺七的小蛮腰,光滑如新出炉蛋挞的年轻脸孔,心底颜色纯白赤红,毫无阴影,只需要尽情融化在沉醉与暧昧中,将空气烘得热辣。

还有……还有……

Bingo.

一枚钉子敲进眼底那么清楚,我猛然看到Bingo。

我努力想甩开舞伴停下来,但徒劳无功,脚步脱离大脑指挥自行其是,飞快旋转不觉晕眩。但眼中所看与身体所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仿佛一边跳舞一边看电影,看的是《Bingo传》。

那张熟悉的脸,眼里有血丝,苦思冥想之时,会用手摸一摸自己的脑袋。

总是穿白色衬衣,永远一尘不染,就像他的书房、他的床铺、他的感情,都一尘不染。

他在我眼中那旋转的银幕上忙忙碌碌着:

开车,等红灯的时候出久久的神,被身后的车辆鸣笛催促。

他吃简单的午饭,汤喝下少许,猪扒却一口未动。

深夜,不眠,静静躺着,直到东方既晓。

在工作,眉头紧锁,忽然忍无可忍跳起来掷出手里的铅笔,砸到墙上。

一幕一幕。

这一幕一幕中的Bingo,是我没有见过的。

我记忆中的他,永远有温柔的微笑,就算我无理取闹到翻天覆地,他从来都耐下性子哄我,一次又一次。

寻找离家出走的我,照顾不爱惜身体的我,包容任性骄横的我,等待贪玩夜归的我。

张开臂膀,构成一个无风无雨的港湾,外面惊涛骇浪有什么要紧?我只要躲进去便安全。

这一幕一幕,都是被刻意隐藏的软弱时刻。

独自面对,沉默而艰苦。

他从不倾诉。

我从未了解。

像被锋利的刀子刺中心口,我歇斯底里地狂叫起来,双手脱离酒保的牵引,我终于站定,一切幻象霎时就消失了,眼前根本没有Bingo,只有一大群跳舞跳得正高兴的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这个女人尖叫个什么鬼?

我蹲下来,在舞池正中央,浑身颤抖,有人拖起我,拖到一边去,拍我的脸:“喂,你看到了吧?”

是酒保。

我像疯子一样不顾一切地抓住他:“我错了,我错了,我大错特错。”

他很淡定:“做错了事?那就去改啊。”

这家伙的人生简直毫无压力,做错就改对吗?

这话完全是一根救命稻草,我毫不犹豫就冲了出去。

我当时完全忘记去想了,为什么酒保会说“你看到了吧”?

好像他知道我会看到似的。

浮思是一家小咖啡厅,法式,开在僻静的老城区巷子里,门口有一棵高大的梧桐。

落地窗前随便地种着许多种花卉,春天很美丽,夏天很多蚊子。

这些都是Bingo告诉我的。

他是资深咖啡客,常常来这里小坐。

我不爱喝咖啡,也不爱谈人生和理想,所以从前没有跟他去过,分手以后,当然更不会再去。

当时是这样想的。

但是世事无常。

从酒吧出去,刚刚晚上十点半,我跳上车直奔浮思,在门口出了一口长气,还好,还没有打烊。

里面灯影重重,气氛优雅,我双手紧紧绞在胸前,快速扫视四周,没见到Bingo。

这时侍者迎上来:“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我想也许“曲线救国”会自然一点,急忙绽开笑容:“Bingo在吗?他常常在这里喝咖啡的。”

他说过自己是活招牌,为了让这家店付得起房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侍者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是同情吗,还是惊诧?

我分辨不出来,但无论如何不像“恭喜你中了头等奖”的感觉。

他对我说:“你先坐一下好吗?”然后撒腿就跑掉了,速度真快。

最近娱乐场所招聘的服务生都好奇怪,应该去跳舞的人跑去当酒保;跑得赢博尔特的人,在这里冲咖啡。

我无可奈何,坐到窗边去,看着台面上的咖啡单发呆,想着是不是Bingo已经不爱来这里了,那我下一步要去哪里找他比较好?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服务生说:“明小姐,你来了,就是这位小姐找Bingo哦。”

我诧异地看过去,从门口进来的女郎穿着严谨的套装,短发,妆容一丝不苟,手上提一个很男性化的公文箱。

她站在远远的地方,似乎第一眼就看到了我,尔后走过来一直目不转睛地看,像在验明正身。

一句多的废话没有,她落座,点点头,说:“是你。”尔后从公文箱里拿出一个文件夹,放在我面前,“我是他的律师,这个你看看吧,是他留给你的。”

铁灰色的文件夹,厚厚的,像一个盒子似的闭合着。

像……一个骨灰盒。

我打了个寒战,怀着最强烈的不祥预感把手缩到背后,好像台上盘着的是一条眼镜蛇,随时会扑过来择人而噬。

发着寒热一般牙关颤抖着,我固执地问:“你有见过他吧?他还好吗?你告诉我吧。”

明小姐静静翻开那个文件夹。

一份房地产过户契约,是城西那栋小房子的。

我们都喜欢的那个。

说好了,在庭院里种一排玫瑰,再种一排茄子。

留一个角落出来放烧烤架,秋天天气好的时候招待朋友。

契约显示,Bingo付全价买了下来,但业主的名字,是我。

签名处空白。

明小姐说:“签字吧,这是你的房子。”

我死死盯着明小姐。

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对我说:“嘿,你应该马上晕过去。”

马上,一秒钟也不要等,晕过去吧。

否则半空中立刻就会垂下巨大的魔鬼,伸出长满利刃的双手,插进你的胸膛。

嘿嘿,你立刻就要完蛋了。

唯一支撑我苦苦等待的,是对那个答案的渴求。“Bingo呢?”“他在哪里,为什么不来见我?”

明小姐眼睛都没有多眨一下。

当律师一定很不容易,要考那么多试,神经一定比平常人要坚强很多。

所以才能很快就说:“他,三个月前过世了。”“自杀。”“他有一份很早买好的保险,保额赔付后加上他的积蓄,刚好可以买下这栋房子。”“他叫我帮他把房契给你,不过,本来说的是三年后。”“三年后,你应该已经不会恨他了。”

我统统都听清楚了。

有些故事里说,某人遇到噩耗之时,听第一句就会立刻失去知觉。

为何我却没有这样的幸运呢?

我正襟危坐,很严肃地坐在那里,听着。

每一个字,都化身为一个从天而降的魔鬼,双手长满利刃。

从身体的各个部分,开始细细切割。

明小姐还在说些什么。

那间房子的具体位置,还是Bingo最后的时光?

我忽然都听不到了。

脑海里,忽然想起分手的时候,就是最平常的某一天傍晚,他忽然提早回家,收拾好东西,还笑嘻嘻地对我说:“以后要好好过啊。”“一定要好好过!”“我走啦。”

说完,就走出去了,任凭我在后面哭得喉咙都嘶哑了,一头一头撞在墙壁上,一遍一遍嘶吼毒誓:“你走了的话,我做鬼都不要再见到你,永远不要见到你!”

我总是那么任性。

爱得很热情。

失去的时候,也很暴烈。

但他都没有回头看。

如果回头的话,是不是我会发现他眼睛里也有泪水呢?

我叹了一口气,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

答案从明小姐的口中出来,每一个字都有一千公斤的重量,砸在我的后脑勺上。

沉重有声。“抑郁症。十年病史,他一直不快乐。”

我眼前一黑,手无意识地扫过咖啡桌,将服务员正好送过来的两杯摩卡打得粉碎,倒在地上的时候我不无宽慰,想是神灵来赐我人事不知了。

我在家里的床上醒来,刚回过神就有一杯水正端到唇边,说:“喝水吗?”我一喜,脱口而出:“Bingo!”

端水的人吃吃发笑:“你做梦打保龄球哦。”“咦,酒保,你怎么在我家里?”“私闯民宅的话,我可以一刀捅死你的。”

他还是那副很欠扁的样子,戴着墨镜,穿着大袍子,脖子都全部包起来:“有人用你的电话打给我,叫我来接你啊。我是守法公民,你不用吓唬我。”“叫你来接我?”我慢吞吞地爬起来,一时间想不明白。

然后,我看到不远处桌子上,那个灰色的文件夹。

一下子全部记忆都回来了。

我手一抖,杯子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酒保大惊小怪地说:“水不好喝就干脆摔杯子吗?喂,这是你的家,我不会帮你搞卫生的。”

我不答话,愣愣的,想了半天,很客气地对他说:“你出去一下好吗?”“麻烦你出去一下,把门关紧一点儿。”

他很听话地走了出去,而且真的把门关紧了一点儿。

我一跃而起,扑到窗台下的书桌上,抽过文具架上的裁纸刀切向自己的手腕,对于自杀我很有经验,知道切哪里血才会以最快最猛烈的速度喷出来。

Bingo,我要来找你,要问问你,为什么你总是说爱我,却要独自去抑郁。

把抑郁分一半给我,不就可以忍受了吗?

哪怕我们两个都失去人生的乐趣,但可以牵着手一起忍受着,不也很好吗?

想到很快就可以面对面这样质问他——哪怕是在地狱里。

我心里居然很高兴。

但有人不愿意我那么高兴。

我的手被酒保抓住了。

紧紧地。

咦,你明明出去了啊。

我看着你出去的。

但这些蹊跷我无暇顾及,只顾怒目而视:“放开我。”

他好像觉得有点儿好笑:“放开你干吗?”“放我去死啊!”

这句台词我说得很平静,但就是觉得喊出来太戏剧化了。

有些事情做是没问题的,宣布出来感觉就比较怪。“反正,你也不能永远这么抓着我。”“割不了腕,我不会跳楼吗?跳不了楼,我还不会撞墙吗?”“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强迫一个人幸福不是吗?”

酒保被我这番大无畏的豪迈宣言给镇住了。

他纳闷地说:“想死的人我见过不少,临死前还这么啰唆的,真不多。”

把我提溜起来,他把我按到椅子上坐着,很认真地跟我说:“跟我去个地方好吗?”“去哪儿?去看雪山大海高山流水,想告诉我世界美好、人生可贵吗?”“省省吧。”“我都跟Bingo去过了。”“他带我去过好多地方,我自己也去过好多地方。”“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庸俗不堪的真理,如刀刃刺痛我的心肺,那就是:无论多么美的风景,都是为了让互相陪伴着的眼睛去欣赏的。”“否则风景本身会有什么意义呢?”

酒保想了想:“好吧,我喜欢这种想法。”

他放开我,站直身体在我的面前,轻柔地说:“那你看着我吧。”

然后他就开始脱衣服。

先是墨镜。

露出他灰色的瞳仁。

柔和可亲。

好像在梦境里见过。

然后是长袍,落在地上。

理论上我应该马上尖叫一声,蒙上眼睛。

但我想我死都不怕,还怕一个瘦子的裸体吗?

只不过,长袍下什么都没有。

我从这头,透过酒保,直接看到了那头。

连对面墙壁上的一粒灰都看清楚了。

酒保的身体是由一层灰色的淡影组成的,这个影子,还在踢踢踏踏地跳舞呢。

我目不转睛地瞪着,瞪了半天,恍然大悟:“哎呀,我原来还是在做梦啊。”

这个发现叫我又欢喜又紧张。

如果现在是梦境,刚才自杀也是梦境,再之前见到明小姐应该也是梦境吧?

那么,Bingo也没有死吧?

就是了,他那么有智慧、有生活情趣的人,怎么可能抑郁呢?真可笑。

他只是不爱我了,离开我了,在世界某处正和其他更体贴、更美丽的女生耳鬓厮磨、风流快活吧。那简直是太好了。

曾经最恐惧的事,有时候也会成为一种安慰。

人的心情不是很奇妙吗?

我急急忙忙去摸那把裁纸刀。

酒保——或者说酒保的影子,很警惕地飘过来,拦着不让我过去。

我没好气地说他:“你在人家梦里面很不像酒保,比较像八婆啊!走开啦,我要把自己搞醒,这个梦太不好玩了。”

他的唇角浮起一丝微笑,真是若有若无的笑容啊。

很温柔地说:“你没有做梦啦。”

指指他自己:“我的名字,叫作光行。”“我很喜欢跳舞,最近又有点儿爱调酒,不过我最擅长的,是在时间里面走来走去,看来看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从前以后这种概念。”“我偶尔也把人和人做的各种事情,在时间里送来送去,不过你不要告诉别人啦,我很挑客人的。”“永远,对我来说,就是当下。”“反过来说也成立哦,嘿,是不是好有哲理呢?”

我有点儿听不懂。“早知道真应该去多读点儿书。”“或者,如果Bingo在这里就好了。”“他理科出身的,一定可以指出你这番话里有多少有悖物理科学的谬论!”

光行很迷惘地说:“什么是物理?”

趁他发蒙这一秒,我一个箭步绕过他,抓起那把裁纸刀,手起刀落,割在手指上。

好痛。

只不过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鲜血流出来旋即又凝结了。

但是新鲜热辣,真的很疼啊。

我想应该可以醒过来了吧,造反啊,哪里有做梦还痛成这样的?

举头一望,大事不好。

酒保——还是光行——还是光溜溜、灰蒙蒙地在我对面,若无其事,跳着他自创的踢踏舞。

迎上我恐惧的眼神,他笑笑:“想明白了吗?”

不需要知道我的答案,他径自伸手过来牵着我,往门口走去。

我兀自挣扎,不肯信。

再来一刀可能就醒了吧,不行的话多几刀也无所谓。

全身刻上伤痕都行,只要能够挣脱噩梦。

我要醒过来,从这个没有Bingo存在的世界,用尽全力地逃出去。

但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挣不开光行的手。

他拉着我,打开门。

万千道强烈的光芒射进来,我身不由己地闭上眼睛。

这是什么?正午的太阳吧。

非常非常亮的,非常非常热的,正午的太阳。

汗流浃背,站在街道边心急如焚的我。

十米开外是Bingo的车。

我茫然地望着。“妈的又做起梦来了?人家没时间啊,我还赶着去死呢。”

有人回答我:“不是。”“酒保?呃?光行?你在哪里?”

他就在我的身边。

隐隐约约地,飘荡着,节奏豪迈狂野。“这是土风舞噢?你的爱好真广泛。”

他嘻嘻笑,很开心的样子,点点头:“我就喜欢对跳舞识货的人啊。”

然后指指那辆已经快要靠近我身边的车:“这是你四年前,遇到你男朋友的那一天。”

他眨眨眼:“不要上车哦。”

我下意识地反问一句:“不上车?”“不要上车啦。”光行轻松愉快地跟我聊天,“你十几分钟之后就可以打到车,面试虽然迟到,不过还是得到了工作,再过几年,大概会和某一个同事结婚,周末的时候去酒吧跳跳舞很开心的。”“就是普通的漂亮女孩子会有的那种人生,又平淡又安全的。”

这时候车子靠近了。

停下。

我蓦然慌乱起来,想抓住光行,他却飘来飘去很不实在,肯定没有漂亮女孩子想嫁给你吧,朋友?

我想问:“那……我还会认识Bingo吗?”“那一段狠狠的、彻头彻尾燃烧到末日般的爱情,还存在吗?”

光行笑起来:“不要那么贪心啦,一切重新开始的话,不好的没有了,好的当然也没有了啊。”

如果宁愿不曾拥有是你的愿望,不上那辆车就马上实现了。

车窗摇下了。

Bingo对我探出头来,他要说出那句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台词了。

光行热情洋溢地鼓励着我:“让他滚!有多远滚多远!我挺你!”“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我定定地看着他,英俊的轮廓,黑眉毛,软软的耳垂,嘴唇有点儿干,他老是说男子汉大丈夫涂润唇膏太娘了,而且会粘杯子,很讨厌。

喉咙忽然就哽住了。

所经历过最好的时光,是他带给我的啊。

尽管最悲伤的也是因为同一个人而降临。

快乐也好,悲伤也好,我那么痛快地爱过。置生死于度外,虽千万人吾往矣。

深深地爱过,就像烟火升起于半空,璀璨了长夜无穷的暗淡,将一个普通人漫长平凡的生命,打磨成值得永远珍藏并流传的珠宝,在老去时,死去时,心怀满足,青春不曾枉费。

久久不答话,Bingo也没有把车开走。

他微笑地看着我,像是知道我在经历什么样的挣扎。

像是在等我决定彼此的命运。

是再次融汇,还是永远错开?

眼泪一颗颗流下脸颊,砸在衣襟上,簌簌有声。

想起从前去跳舞,疲倦至极时他会说:“如果回到中世纪,我就是你的骑士嘛,皇后娘娘,不要玩了,让我们离开夜店的黑暗回家呼呼吧。”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Bingo,我能不能当你的女骑士,把你从黑暗中带出来?我会护在你的身前,打败围困你的魔鬼,亲爱的我们回家去,种茄子和玫瑰。

我伸出手,拉住车门。

光行停下舞步,咬着他缥缈的手指,有一点点忧伤。

终于说:“去吧。”

这就是你的选择。

一切在心坎中透亮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吐出一口气,上车,对Bingo腼腆地一笑:“谢谢你。”

他眨眨眼,这时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很勤快地拿一块抹布,擦擦擦。

和他有过的一切记忆,悲欢离合,次第都被擦掉了。

像潮水漫过沙滩上的贝壳。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唯一留下我此刻怦然心动。

拉安全带的时候,车窗边吹过微风,树荫摇曳着漏下阳光,斑驳中一条影子跳跳舞舞地晃过去。

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努力哦。”

我用力点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自言自语地说:“嗯,不会再后悔了。”

绝不会再后悔了。

我们都曾误交匪类

文 蔡布布一、解救失恋青年

我不是一个浮夸的人,只是被爱情袭击时就会患上热昏症,智商变得接近于零。

我想他是一个设计师,品位一定很独到,会欣赏我鬼斧神工的造型,结果他两股战战,像被踩了氧气管子:“其实我是一个传统的人,我的女神是邓丽君!”

说完他甩脚逃生,帽子都甩飞,丢盔弃甲了一路。我捡起帽子,像花痴捡起水晶鞋。

两个月前,我新开的小书店要装修,辗转请到他。设计界的翘楚刚下飞机就带着旅途的风沙和迷雾向我扑来,那种自由流放的气质瞬间击中了我。从读书时起我质朴的心灵就对艺术家高山仰止了。

可惜艺术家大多命运多舛。凡·高爱上一个姑娘,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姑娘开玩笑说左耳,凡·高立刻手起刀落。两个月的相处中,诸如此类的故事听他讲了许多,原来戕害自我一直是艺术家的通行病症,真是让人耳不忍闻。

有次我们喝酒,他突然迎风泪崩,他的女友为了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跟别人跑路了。这么好的人竟然也会失恋?同情和爱恋蒙蔽了我的心智,担心他也不幸自戕,我决定解救失恋男青年。

冒失上阵的结果当然是自取其辱。为了取悦他,我脑残一样颠覆自己,穿成日本街拍,能武装的全部披挂上阵,甚至想去文个大花臂。

然后灌了瓶二锅头去表白,结果他被吓得半死,说工作已经太费神,现在只热爱简洁的物种,还说他心中的女神是邓丽君。我无法理解他这么复古的情怀,狗急跳墙地拥抱了一下他,结果他当天就飞离了这个城市。

我心碎,这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所发生的惨案吧?没有了解对方的诉求、走错舞台、徒劳地展示,还留给对方动物凶猛的印象。

陈爱莎不同情我,她引用亦舒的话:艺术家十个有十个半是假的,虚伪,别人脾气怪是难相处,他们说这是够性格,没靠谱的地方。

她拍下我的造型,传信息给她哥老陈,老陈就跑来围观我,啧啧称奇,说印成照片贴门上能避邪了。

我发呆,男性到底是什么生物?我承认自己不够美丽,以前觉得我伟大的情操会拯救我,后来发现不行,男性都是视觉动物,便又向视觉系发展,仍然失败,我以为他们是这样的,最后却总是那样的。

湿冷的黄昏,装修完毕的小书店里甲醛游荡,我很沮丧,简直需要读一本《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手册》。二、我不是女流氓

老陈在第二天给我送来了温暖——他扛来了一袋木炭,说可以祛甲醛。我问他怎么不上班,他说,上周攀岩扭伤了手,休假三天。我挺内疚,竟然毫不知情。

他说:“咳,没事,反正你一追逐爱情就心无旁骛了,但你总热爱傻缺文青,这真的是病,不治将恐深。”

我欲辩忘言,早年的老陈并不这么铿锵,是一个脏字都不说的好青年。《史记》说孔子有弟子三千,有一个叫子路的。子路与孔老师初识时曾大打出手,后被孔子感化,成为弟子兼保镖。孔子说:自有子路在身边,再也没人敢说我坏话,一说,子路就揍丫。

这简直就是我和老陈的古装版。

十五岁认识陈爱莎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老陈就像警卫员一样跟在我们后面。老陈沉默寡言,遗传了他爷爷的老红军情怀,有着高度的精神洁癖,嫉恶如仇。在他面前我脏话都不敢说,总担心他批斗我恶趣味,我为此很恼火,于是就惦记着找个碴儿泄愤。

一天他拿起我手边的书,翻了几页,色变道:“怎么看黄书啊你?”

一瞧,他愤怒的手指落在一段上: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把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

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

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

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

初相识时我因这本书鄙视他,孰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现在换他鄙视我了,还咬牙切齿,像在吃一个姑娘。

第二日,一票女同事跑来,说见到我和一个神清气爽的青年在餐厅相谈甚欢,得知只是我的“闺密”,都表现出了一些兴奋。

我说:“你们都不要觊觎他,作为一个研究所上班的科学怪人,他的偶像是阿基米德,才智像阿里巴巴,作息时间像在阿拉斯加。如果你们不是阿拉蕾他是不会看你们一眼的。”三、削足适履

我给陈爱莎发信息,让她下班来书店拿点儿东西——我外公中医院的秘制药膏,带给扭伤了手的老陈。

陈爱莎说她已经在台湾,她解释说是公司的安排,太仓促没有跟我说,会带礼物回来赔罪。这不具备说服力,我猜想她是去找蔡先生。

大学毕业后爱莎跳了五次槽,和老陈一样,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她对前几家公司全都绝望,说风气太坏,领导锱铢必较,职员睚眦必报,一进公司就心累。直到遇见新上司蔡先生。

蔡先生和一般商人不同,他从不挥斥方遒喷得大家头昏脑涨,他只做适时的发言,卡地亚袖扣闪着冷静的光。爱莎很快昏了头。蔡总宁静致远、睿智内敛,他只在意武功不在意江湖,他就是她的阿喀琉斯之踵。生产淡季蔡总回台湾,人间自是有情痴,我猜爱莎是追了过去。

一周后他二人果然携手归来。爱莎翻看手机,说:“看他写诗给我,说我比阿佳妮还美,比伊豆半岛的樱花隧道还撼动人心。”

老陈一哆嗦,从盘子上抬起头,说:“怎么我身边的女性都这么容易被蛊惑?这蔡总不过是一个画了皮的伪文艺中年,不好好经商非要把自己搞得气象万千骗姑娘。话说在其位要谋其政,不务正业是要亡国的,请看宋徽宗和李后主的血泪史。”

爱莎瞪他:“你整天捣鼓化学器皿,都成阴谋论者了,接受一个事业比你有成、才华比你横溢的人就那么难吗?”她又转向我,“你刚在设计师的阴沟里翻船,我也不要听你说啦。”她说了句“你们慢慢吃”就翻着白眼离开了。

老陈拿一杯水给我,说:“我现在很担心我的老同学豪猪,他喜欢爱莎很久了,正在辛苦地存一套房子的首付,我要怎样同他解释说爱莎爱上了一个车房俱备的台湾同胞?”

我倒是和他的想法不同,我说我了解的爱莎一直是一个很容易被好品质打动的人,她喜欢那个人一定是看重他的情怀而非贪慕权贵。豪猪虽然可怜,但这么久都无法打动爱莎,也许并非只是没有一套房子的问题,我觉得豪猪应该撤了,鲁迅先生都说了不赞成无谓的流血牺牲。

老陈有点儿意外,说:“啊!你怎么对别人的事这么清醒,自己却不停地在犯二呢?你先淡定,后面那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直在张望你,你们认识吗?”

我回头看见罗医生,悚然心惊。

我一周前看牙医时,罗医生在冷光灯下幽幽地说:“你的牙齿真是美丽。”然后抄起钻头出神地望着我。我想起一条“美国变态牙医向患者嘴里注射精液”的新闻,夺门而逃。

他从病历卡上找到我的信息,来到小书店,表示只是欣赏我,就像钟楼怪人仰慕艾丝美拉达一样。他说:“你有我见过的最美的牙齿,我医者不能自医,就让我默默地观望你吧。”

他眼神顽强,不像神经病。我无可奈何。

围观我几天后,他忽然出了幺蛾子。他说:“据我观察你总在电脑前看鸡肋日剧,午餐只叫速食外卖,下午除了发呆就是打瞌睡,这是不是太堕落了呢?”

我怔住。他继续谴责说:“你不喜欢欧洲电影吗?不尝试煮健康食品吗?为什么辞职开书店呢?脱离社会生活人会变懒惰,韶光易逝,你不觉得羞耻吗?”

我震惊,人各有志,凭什么我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就是羞耻。而他逻辑混乱,偷窥狂加癔症,他凭什么这么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啊?

轰他出门,几天没见,谁知会在这里狭路相逢。

他从后面桌幽幽地踱过来,说:“据观察对面这位不是你男友,那请听我几句肺腑之言。”

他说:“以前算我错,我喜欢你才想把你改造成理想中的样子,我想过了,挑剔不是一个称职恋人该有的属性,付出才是。我要为你改变,我知道你喜欢作家冯唐,他学医,后弃医从文,我现在正向他看齐,也开始写小说,你去买这期《知音》,会看到我的处女作。”

后来老陈说他很想劝导牙医,弃医从文需要天赋,不是谁都能成为鲁迅、余华、渡边淳一的,请他发乎情止乎理智。但这样讲太伤人,他开不了口只能投给牙医同情的目光,尔后对我说:“脑残志坚的医生,你更适合走热爱妇女路线,《知音》很适合你,祝你用‘知音体’杀出一条狗血路。”四、静香和大雄

爱莎羡慕我看牙医都有桃花,而她的现状只需一句诗概括: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她在蔡总失踪的第十天元气大伤,没人知道蔡总去了何方,爱莎说没想到他竟有一个热爱自由的灵魂。

一周后,蔡总终于出现,说从西藏归来,并给爱莎讲了一个泣血的故事。他说:“我啊曾有个感情深厚的女友,订婚前夕她去西藏朝圣,结果航班出了状况,坠落在青藏高原。此后的数十年我都在悲恸里呜咽,这成了一个结界。爱莎,我知道不以婚姻为目的的交往都是耍流氓,但结界消除前我真的无力给你太多承诺。”

爱莎愁肠百结,说:“怎么办?我根本无法打败一个消失的恋人。”

结论下得过早,事情很快峰回路转。她办理完离职手续,想去和他说声再见,结果在办公室门口被惊魂。那传说中坠机的女人穿越而来,把蔡总的办公桌正拍得“啪啪”作响。

爱莎见过她的照片,当即吓瘫。路过的同事把爱莎拖起来,说:“你要离职了,就透露点机密给你,咱们蔡总是超级劈腿王啊。他这台湾太太每年都跑来高喊要离婚,他一直不肯签字,怕财产损失吧。不多说了,你保重。”

爱莎说:“我甩了他数巴掌,代表这些被坑爹的日子。他还辩解说享受生活最重要的是两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何必非要进入婚姻的俗套。游戏人生的男人都该被弹蛋到死。”

老陈从报纸上抬起头,说:“容我简单说几句好吗?”爱莎从书架上抓到一本书抛过去,说:“收声。”

老陈说:“哦,是本《哆啦A梦》,那我深入浅出。爱莎你小时候爱看这个,你知道静香起初喜欢出木杉,最后为什么还是嫁给大雄了吗?因为静香是一个追求安全感大于生活刺激的人,她最终垂青大雄说明她长大了,学会将眼光放平实,大雄不风光,没别人花招百出,但他胜在纯良,贵在安稳。所以,不要爱上虚假繁荣,不要用痛苦去证明爱,不要急切地争取被爱,你本身就值得别人爱,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你的亲人。”

我哑然,这个举例着实有点二,但不觉竟然有些鼻酸。

爱莎从沙发上弹起来,说:“对,我亲爱的哥哥你说得对,快重复给林小园听。”她转向我,“林小园你听到了吗?老陈同志不风光,没别人花招百出,但他纯良又安稳,不要忽视他,他对你发乎情止乎礼很多年了。”五、炸掉坏蛋小鸡鸡

老陈说:“其实我一直很想讴歌你,但没有文艺细胞。”

他把我的书架摆整齐,拿下《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说现在他还会反复看这本书,他让我看这段话:“小白脸戴黑边眼镜,能写会画,负责单位的宣传稿,上台表演自编的山东快书,表情儒雅,小脸绯红。自古以来就是这种男人最讨女人欢心,所以汉武帝要阉了司马迁,我特别赞成。”

他说:“你看连冯唐都说文青最招姑娘喜欢了,我不文艺其实一直挺自卑的。”

我说:“不对呀!”并指给他看这段,“张国栋的理想是成为一个科学家,自己能造炸药。如果谁欺负了我们,我们又打不过他,就放炸药在他家墙根下,把他的床炸飞,炸掉他的小鸡鸡。”

我说:“其实科学家最牛逼,我们小时候的理想都是当科学家。现在只有你成功了,我一直很敬仰你啊,但我情商不高,缺少发现生活之美的眼睛……你懂的。”

晚风从店门灌进来,带着附近小公园落叶的特殊香味席卷了小书店,老陈呆呆地看着我,小脸绯红。

我们手拉手去超市,路遇老陈的导师,年方四十,但肤白、貌美、气质佳的范老师。我对她早有耳闻,她挺照顾老陈的。范老师上下五千年地打量我,说:“陈信宏,这是你妹妹吗?成年了吗?”我当这是夸我。

周末接到老陈电话,说他可能要升职,加班完毕请我吃饭。傍晚一直等不到他,拨他电话很久才通,背景嘈杂,男女的尖笑,电吉他的大失真,各种靡靡之音。夜店?

一个女声意外出现:“我是范老师,有事可以跟我说。”声音很是风情,我想到她那张妖娆的老脸。她言毕挂断,我再打,不在服务区。

什么情况,老陈误交匪类了吗?

我同老陈说道:“你别紧张,我猜到她觊觎你多年,拉你去酒吧庆祝升职,小酒怡情嘛,当然大酒也不见得乱性,剩下的事情你不记得了,还有补充吗?”

老陈垂着头说:“我知道你有很多问号,但千万不要手起刀落啊!如果冤案变成南山铁案,我多可怜。我没有翻供的能力,只有一个筹码,就是咱们十年的感情。”

我换了一份新工作,小书店转让掉了,忽然就煞有介事地忙碌起来。圣诞节的晚上,公司有大“趴”(Party),我被安排献歌一首。老陈说:“你们几点结束,我去接你好吗?”醉酒事件后他讲话都有点儿小心翼翼的。

献歌完毕出酒吧,一个猪头状的大叔扯住我:“小姐我注意你很久了,快到叔这儿来。”我想完了,献歌不够还要被迫献温暖了。一个酒桶轰然袭来,击得猪头鼻眼歪斜。五十肩突然像罗宾汉闪现,拉起我狂奔到广场上去,广场一边焰火满天。

他说:“我在那家酒吧兼职,感谢上帝让我们重逢,我现在有种情怀需要抒发。”说完他俯下脸来吻我。他的吻很轻柔,他竟然变成了一个温柔的人。

我想一个酒桶换一个吻,以后就各不相欠了吧。

直到一个女声响起,说:“又遇到林小姐了,真巧,你也来看焰火?”范老师举相机,阴笑兮,闪光灯像一道闪电。

导师办事效率果然迅猛,艳照很快飞到老陈邮箱,这一场场的罗生门,我们大概都中了埋伏,我说我搞不懂,我不需要辩解,我渴望理解。

老陈关掉邮箱,说:“这话耳熟,尼采说的吧?”

他拉过我的手,说:“我们身边有好多台歼-20隐形战斗机呢,我想也许婚姻可以帮我们解决所有问题。你有一个了解你秉性的革命战友,遇到什么都不要惊慌。记得你爱的电影《金色梦乡》里的那句话吗——当全世界都与你背道而驰,世上最可贵的就是无条件相信你的爱人。当全世界与你为敌,信任就是你最强的武器。我觉得你好,什么人都比不上的好,你即使不自信,也要尊重我人中吕布的智商嘛。”“哎呀,你干吗抱我这么紧?淡定啊,我藏在口袋的戒指都找不到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被截住,范老师甩甩头发,开门见山地说:“听说你们要结婚,可我们上午还碰过面,你翻翻他的衬衫衣领,会闻到香奈尔的味道哦。”

我说:“是的,但我们要去旅行了,很早就把他的衬衫都拿去洗了,他这几天都穿着激萌的海魂衫呢。”她的谎言被揭穿,在我同她擦肩时,她狼嚎起来:“你根本不了解他,他爱的是我!是我!是我!”

我转身,说:“好吧,假设他爱你,但他要和我结婚了。听过亦舒的一句话吗——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就是和她结婚。你丧心病狂地抓着一个要和别人结婚的男人为哪般呢?寻找可能性是最累人的一件事,不如去超市捏泡面痛快,顶多算报复社会。”

她不甘地抽泣起来。爱情真是让人心性大乱的东西,女导师都像周芷若一样疯魔了。

我动了恻隐之心,说:“你坐下来,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吗?”她不吭声,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我顽强地讲了下去,“话说啊,有一个面包店店主,她很多情,爱上了一个常来店里买陈面包的画家。她猜想他才华横溢但生活落魄,想给他力所能及的帮助,于是在陈面包里偷偷塞了黄油。画家带走面包的第二天鸡飞狗跳地冲来,怒吼说马上要完成的设计稿被毁了。原来面包只是用来擦炭笔痕迹的。”

我说:“老师,这是语文课本里就有的故事吧,欧·亨利写的,以爱之名制造混乱和伤害,你真的认真倾听过对方的诉求吗?你给的,真的是对方所需要的吗?”

她失语很久,像只鸵鸟躬下身去。

我起身,背好包包,看到老陈的一条新信息:亲爱的,我们前几天网购的东西送到了,简直淹没了我的办公桌呀!麦兜说得对,得到已经很多,再要就是贪婪啊亲!

我站在阳光下,手里拎着十件干洗好的衬衫,像拎着十斤手雷,越过坐在路边的沮丧女人,以炸掉坏蛋小鸡鸡的气势向前走去。

科幻空间

丽娜

文 张远光“秦先生,您订的花已经准备好了。”花店的女店员微笑着把一束白玫瑰捧到他面前,带点儿艳羡的语气,“现在很少有男人肯亲自送花给女友的,你女朋友真幸福!”

在接过玫瑰的一刹那,秦朗竟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真的有一个他深爱的女孩在等着他似的。

难道这就是游戏的特效吗?虽然眼前的一切均和真实无异,但其实都是电脑营造的虚拟景象。秦朗很清楚,自己是身处在一个名叫“完美人生”的游戏之中。他来这里的任务并不是送花,而是要完成游戏安排的挑战任务。

他审视着花店中的其他人,这时候在花店里有一对年迈的夫妇,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妇人,一个年约四十、神情有点儿落寞的壮汉,谁才是他要找的人呢?

耳边响起“嘀嘀”的轻响,这是系统在提示他时间即将耗尽,他必须在十秒钟内找出那个人,否则任务就会失败!

就在这时候,花店的门被“砰”地推开,一个穿着灰色连帽衫的年轻人冲进来。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年轻人的神情看起来却更加紧张,他的目光闪烁不定,插在口袋里的右手明显地凸出。

他想打劫!秦朗几乎是本能反应地做出判断。

果然,年轻人大叫一声“打劫”,从兜里掏出了手枪。但与此同时,秦朗手中的玫瑰也向着他迎面抛过去,然后闪电般拔枪、射击。

这一枪并不是射向企图行凶的年轻人,而是那个推着婴儿车的妇人。子弹准确命中头部,她甚至来不及让手指动一下,就倒地毙命了。

所有人都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他,包括那个被吓呆了的劫匪,这个可怜的“新手”完全被秦朗的气势镇住了,虽然举着枪但却不敢动弹丝毫。

秦朗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径直走到妇人的尸体前面,揭开婴儿车上的被子。和他估计的一样,车上装载的不是可爱的婴儿,而是一个足以把这里变成废墟的炸弹!“她是恐怖分子!”秦朗大声地宣告,刚才年轻人宣布打劫的时候,所有人的表情都是惊慌的,只有她是例外。而且母亲的天性都是保护孩子的,她不但不保护婴儿车反而还把它往外推出一点儿,这些反应足以让秦朗做出准确的判断。“第一关任务完成,请在明天同样时间参加第二关的考验。”耳边响起了电脑系统的声音。

秦朗松了一口气,正准备退出,手机却响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号码是——丽娜!

丽娜是谁?秦朗还没有反应过来,眼前的景物就像是被水流冲击的沙雕一样消散,游戏已经自动退出。

秦朗摘掉头上的全感知头盔,窗外透进的冷光提醒他已经回到了现实世界,但是游戏里最后的铃声却仿佛仍在耳边萦绕。

虽然他知道游戏里的一切都是虚拟的,但为何丽娜这个名字听起来却如此熟悉,在自己认识的人里面,有没有一个叫“丽娜”的呢?

秦朗把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一遍,这样一翻,他才发现自己将近三十年的人生几乎是一片空白。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几年来都是靠着失业金勉强糊口。他也希望在记忆中能找到一两个记忆深刻的女性的名字,只可惜没有哪个女孩愿意和他这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扯上关系。

但只要自己能够赢下这次比赛,我就可以彻底改变失败者的命运!秦朗用幻想来安慰自己。

全球最大的游戏公司“神游”最近每个月都会举办一次“完美人生”游戏大赛,冠军得主可以获得高达一百亿美元的梦幻奖金。主办方之所以能够提供如此巨额的奖金,是因为他们得到了一个又一个超级富豪的赞助。

这些超级富豪都是行将就木、命不久矣的老人,他们不把遗产留给子孙,反而馈赠给一个素不相识的游戏大赛冠军。全世界都认为他们疯了,但是那些巨额奖金更令人疯狂,就算是像秦朗这种对电脑游戏一窍不通的菜鸟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把身体三维扫描图和最近的验身报告寄出后(很奇怪的报名要求,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参加游戏大赛,反而更像是男模选秀),秦朗本来也不抱太大希望的,但没想到几天后就收到了获准参赛的通知。

今天,估计有超过数百万人同时参加第一关的挑战,而能够过关的,按惯例不会超过一百人,真正的万里挑一!幸运的是,他竟然过关了。

回想起通关的过程,秦朗都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按照游戏自动分配的角色,他要扮演警察,在规定时间内找到隐藏的恐怖分子。

除了看过几部警匪片之外,他对警察的办案方法可谓一无所知,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以在一瞬间就确定那个女人是目标。而且从来没有用过枪的他,开枪时怎么能够如此敏捷迅速,简直就像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枪手一样。

也许是福至心灵吧,秦朗只能够做出这样的解释,后面还有两关要过,希望每一关都能够这样幸运就好了。

这一夜,秦朗怀着兴奋的心情进入梦乡。睡梦中,他看到一个巨大的计时器在不断跳跃着。

19:59、19:58、19:57……

他就像是坐在一辆时间的列车上,穿过一条长度为20分钟的隧道,他明知道绝对不可以让火车到达尽头,但却无法阻止。

在时间跳到00:00的一刹那,他终于看到,计时器是被绑在一个女孩身上的。

女孩的脸上尽是焦急与惊惶,她张开嘴想要对他说什么,但“轰”的一声爆炸淹没了一切。“丽娜!”秦朗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过来。

丽娜是谁?秦朗抹着额上的汗水再次检索了一遍自己的记忆,明明没有这个人,为什么在梦里自己却对她如此关心呢?

也许是因为睡觉前想了太多游戏的事吧!秦朗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既然第一次比赛结束的时候丽娜打电话给他,那么她会不会在后面的比赛中出现呢?

第二天一到规定时间,秦朗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游戏。这一次,他不但希望可以过关,还希望在游戏中见到那个神秘的“丽娜”。

这次进入的场景是一个幽暗空旷的大厅,从建筑的风格上看有点儿像中世纪的欧洲古堡。

大厅里还有几十个像秦朗一样茫然四顾的年轻人,每个人的手腕上都戴着一个发亮的手镯,看来他们都是进入到第二关的参赛者。“这一关要考什么?”有人忍不住问,比赛的内容是保密的,没有人可以预先知道。“胆量。”二楼上有烛光闪动,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老人悄然出现。“你们将会遇到一系列非常可怕的事情。”老人的语调非常沉缓,光是听他说话就让人有一种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你们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越大,手镯上的亮光就会越小。当亮光熄灭,就意味着你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宣布挑战失败!”“现在,比赛开始!”老人脸上流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突然把手中的蜡烛吹灭。大家都还来不及反应,脚下的地板突然裂开,所有人都掉进了虚空之中。“完美人生”使用的是新一代的虚拟现实技术,把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直接转化成脑电波信号输入大脑,与上一代的立体眼罩和触感衣相比,其真实感不可同日而语。

秦朗只感觉到耳边呼呼的风声,但眼前却是一片漆黑看不见尽头。“啊!”身边有人在大声尖叫,一个个代表着意志力的光点在迅速变暗、熄灭。

这一瞬间他完全被本能的恐惧笼罩着,忘记了自己是身处在游戏之中。脑子里想的是,下面有多深,跌下去会不会摔死呢?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手镯上的光芒也在迅速地变暗。

幸好在光芒即将熄灭的时候,下跌终于到了尽头。“扑通、扑通”的连串水花响动,他们掉进了一个幽深的水池之中。

下跌的时间已经超过五秒,按照自由落体的速度就好比是从超过20层的高楼上跳下。秦朗知道这一次必死无疑,唯一可惜的是却没有见到丽娜。

他这样一想,耳边就响起了一个温婉的声音:“这是假的!”

秦朗立刻犹如醍醐灌顶般清醒过来,这是游戏,不管感觉多真实,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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