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舍小品全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0 08:26:47

点击下载

作者:梁实秋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雅舍小品全集

雅舍小品全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雅舍小品全集作者:梁实秋设计:小暑暑排版:小暑暑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9-01ISBN:9787201134574本书由同人阁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代序|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茆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濛濛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孩 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作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音 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X…X…X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XX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的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于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作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颤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的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合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X…X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罢?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竞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唯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X…X…X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作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的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搭——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

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的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嗦嗦,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信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过于在案上发现一大堆信——平、快、挂,七长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间未必有多少令人欢喜的资料,大概总是说穷诉苦、琐屑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终日寡欢,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来。Marcus…Aurelius曾经说:“每天早晨离家时,我对我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要的,所以不要惊讶。’”我每天早晨拆阅来信,亦先具同样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预先料到我今天将要接到几封催命符式的讨债信,生活比我优裕而反来向我告贷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欢的喜柬,不能令人不喜欢的讣闻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当然也要接得此等信,不必惊讶。最难堪的,是遥望绿衣人来,总是过门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状的凄凉,仿佛有被人遗弃之感。

有一种人把自己的文字润格订得极高,颇有一字千金之概,轻易是不肯写信的。你写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间朵云遥颁,而且多半是又挂又快,隔着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里面第一页必是抄自尺牍大全,“自违雅教,时切遐思,比维起居清泰为颂为祷”这么一套,正文自第二页开始,末尾于顿首之后,必定还要标明“鹄候回音”四个大字,外加三个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历硬卡片一张。这种信也有用处,至少可以令我们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种信不可不复,复时以“……俟有机缘,定当驰告”这么一套为最得体。

另一种人,好以纸笔代喉舌,不惜工本,写信较勤。刊物的编者大抵是以写信为其主要职务之一,所以不在话下。因误会而恋爱的情人们,见面时眼睛都要迸出火星,一旦隔离,焉能不情急智生,烦邮差来传书递简?Herri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时才肯歌唱。”同样的,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所以亦不在话下。我所说的爱写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间聚散匆匆,暌违之后,有所见,有所闻,有所忆,有所感,不愿独秘,愿人分享,则乘兴奋笔,借通情愫。写信者并无所求,受信者但觉情谊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这种心情之下,朋友的信可作为宋元人的小简读,家书亦不妨当作社会新闻看。看信之乐,莫过于此。

写信如谈话。痛快人写信,大概总是开门见山。若是开门见雾,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则其人谈话亦必是丈八罗汉,令人摸不着头脑。我又尝接得另外一种信,突如其来,内容是讲学论道,洋洋洒洒,作者虽未要我代为保存,我则觉得责任太大,万一庋藏不慎,岂不就要湮没名文。老实讲,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择:多年老友,误入仕途,使用书记代笔者,不收;讨论人生观一类大题目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页开始者,不收;用钢笔写在宣纸上,有如在吸墨纸上写字者,不收;横写或在左边写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标点之必要者,不收;没有加新式标点之可能者亦不收;恭楷者,不收;潦草者,亦不收;作者未归道山,即可公开发表者,不收;如果作者已归道山,而仍不可公开发表者,亦不收!……因为有这样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里面的称呼最足以见人情世态。有一位业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常接到许多信件,开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师钧鉴”,写信者必定是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学生,甚而至于并不是同时同院系的学生,其内容泰半是请求提携的意思。如果机缘凑巧,真个提携了他,以后他来信时便改称“X先生”了。若是机缘再凑巧,再加上铨叙合格,连米贴房贴算在一起足够两个教授的薪水,他写起信来便干干脆脆的称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胜欷歔,其实是他所见不广。师生关系,原属雇佣性质,焉能不受阶级升黜的影响?

书信写作西人尝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膩仅次于日记。我国尺牍,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头萦绕者尽是米价涨落问题,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拣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女 人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男 人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线。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作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屈,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洋 罪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的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的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纸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的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准点三枝纸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在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三枝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对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的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什么要碰那一下子呢?这又是外国规矩。据说在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即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在酒杯里下毒药,所以主人为表明心迹起见,不得不与客人喝个“交杯酒”,交杯之际,的一声是难免的。到后来,去古日远,而人心反倒古起来了,酒杯里下毒药的事情渐不多见,主客对饮只须做交杯状,听那然一响,便可以放心大胆的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们警惕戒惧,不致忘记了以酒肉相饷的人同时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时酒杯质料相当坚牢不致磕裂碰碎,那么,碰杯的风俗却也不能说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风俗习惯,总是慢慢养成,所以能在社会通行。如果生吞活剥的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讲到这里我也有一个具体的而且极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开报纸一看,皇皇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与某某某今得某某某与某某某先生之介绍及双方家长之同意,订于四月一日在某某处行结婚礼,国难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亲友。”结婚只是男女两人的事,与别人无关,而别人偏偏最感兴趣。启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议论纷纷,尤好事者拍电致贺。

四月二日报纸上有更皇皇的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启事,昨为西俗万愚节,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义,代登结婚启事一则以资戏弄,此事概属乌有,诚恐淆乱听闻,特此郑重声明。”好事者嗒然若丧,更好事者引为谈助,尤好事者则去翻査百科全书,寻找万愚节之源起。

四月一日为万愚节,西人相绐以为乐。其是否为陋俗,我们管不着,其是否把终身大事也划在相绐的范围以内,我们亦不得知。我只觉得这种风俗习惯,在我们这国度里,似嫌不合国情。我觉得我们几乎是天天在过万愚节。舞文弄墨之辈,专作欺人之谈,且按下不表,单说市井习见之事,即可见我们平日颇不缺乏相绐之乐。有些店铺高高悬起“言无二价”“童叟无欺”的招牌,这就是反映着一般的诳价欺骗的现象。凡是约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馆之类,因爽约而使我们徒劳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对外国人则不然,与外国人约甚少爽约之事。我想这原因大概就是外国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绐为乐,而在我们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随便哪一天都无妨定为万愚节。

万愚节的风俗,在我个人,并不觉得生疏,我不幸从小就进洋习甚深的学校,到四月一日总有人伪造文书诈欺取乐,而受愚者亦不以为忤。现在年事稍长,看破骗局甚多,更觉谑浪取笑无伤大雅。不过一定要仿西人所为,在四月一日这一天把说谎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时在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又并不仿西人所为,仍然随时随地的言而无信互相欺诈,我终觉得大可不必。

外国的风俗习惯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的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谦 让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衣 裳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纷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清朝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穿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薄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的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纽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即便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祙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的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结 婚 典 礼

结婚这件事,只要成年的一男一女两相情愿就成,并不需要而且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参加。但是《民法》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要有公开仪式,再加上社会的陋俗(大部分似“野蛮的遗留”:),以及爱受洋罪者的参酌西法,遂形成了近年来通行于中上阶级之所谓结婚典礼,又名“文明结婚”,犹戏中之有“文明新戏”。婚姻大事,不可潦草,单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把一对无辜男女捏合起来,这不叫做潦草;只因一时冲动而遂盲目的订下偕老之约,这也不叫潦草;唯有不请亲戚朋友街坊四邻来胡吃乱叫,或不当众提出结婚人来验明正身,则谓之曰潦草,又名不隆重。假如人生本来像戏,结婚典礼便似“戏中戏”,越隆重则越像。这出戏定期开演,先贴海报,风雨无阻,“撒网”敛钱,鼎惠不辞;届时悬灯结彩,到处猩红;在音乐方面则或用乞丐兼任的吹鼓手,或用卖仁丹游街或绸缎店大减价的铜乐队,或钢琴或风琴或口琴;少不了的是与演员打成一片的广大观众,内中包括该回家去养老的,该寻正当娱乐的,该受别种社会教育以及平时就该摄取营养的……演员的服装,或买或借或赁,常见的是蓝袍马褂及与环境全然不调和的一身西装大礼服,高冠燕尾,还有那短得像一件斗篷而还特烦两位小朋友牵着的那一橛子粉红纱!那出戏的尾声是,主人的腿子累得发麻,客人醉翻三五辈,门外的车夫一片叫器。评剧家曰:“很热闹!”

这戏的开始照例是证婚人致词。证婚人照例是新郎的上司,或新娘家中比较拿出来最像样的贵戚。他的身份等于“跳加官”,但他自己不知道,常常误会他是在做主席,或是礼拜堂里的牧师,因此他的职务成为善颂善祷,和那些在门口高叫“正念喜,抬头观,空中来了福禄寿三仙……”的叫化子是异曲而同工!他若是身通“国学”,诗云子曰的一来,那就不得了,在讲《易经》阴阳乾坤的时候,牵纱的小朋友们就非坐在地上不可,而在人丛后面伸长颈子的那位客人,一定也会把其颈项慢慢缩回去了。我们应该容忍他,让他毕其辞,甚而至于违着良心的报之以稀稀拉拉的掌声。放心,他将得意不了几次!

介绍人要两个,仿佛从前的一男媒一女媒,其实是为站在证婚人身旁时一边一个,较有对称之美。介绍人宜于是面团团一团和气,谁见了他都会被他撮合似的。所以常害胃病的,专吃平价米的都不该入选。许多荣任介绍人的常喜欢当众宣布他们只是名义上的介绍人,新郎新娘是早已就……好像是生恐将来打离婚官司时要受连累,所以特先自首似的。其实是他多虑。所谓介绍,是指介绍结婚,这是婚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并不曾要他介绍新郎新娘认识或恋爱,所以以前的因误会而恋爱和以后的因失望而反目,其责任他原是不负的。从前俗语说,“新娘搀上床,媒人扔过墙”,现在的介绍人则毋须等待新娘上床便已解除职务了。

新郎新娘的“台步”是值得注意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导演者的手法。新郎应该像是一只木鸡,由两个傧相挟之而至;应该脸上微露苦相,好像做下什么坏事现在败露了要受裁判的样子,这才和身份相称。新娘走出来要像蜗牛,要像日移花影,只见她的位置移动,而不见她行走,头要垂下来,但又不可太垂,要表示出头和颈子还是连着的,扶着两个煞费苦心才寻到的不比自己美的傧相,随着一派乐声,在众目睽睽之下,由大家尽量端详。礼毕,新娘要准备迎接一阵“天雨粟”,也有羼杂粮的,也有带干果的,像冰雹似的没头没脸的打过来。有在额角上被命中一颗核桃的,登时皮肉隆起如舍利子。如果有人扫拢来,无疑的可以熬一大锅“腊八粥”。还有人抛掷彩色纸条,想把新娘做成一个茧子。客人对于新娘的种种行为,由品头论足以至大闹新房,其实在《刑法》上都可以构成诽谤、侮辱、伤害、侵入私宅和有伤风化等等罪名的,但是在隆重的结婚典礼里,这些丑态是属于“撑场面”一类,应该容许!

曾有人把结婚比做“蛤蟆跳井”——可以得水,但是永世不得出来。现代人不把婚姻看得如此严重,法律也给现代人预先开了方便的后门或太平梯之类,所以典礼的隆重并不发生任何担保的价值。没有结过婚的人,把结婚后幻想成为神仙的乐境,因此便以结婚为得意事,甘愿铺张,唯恐人家不知,更恐人家不来,所以往往一面登报“一切从简”,一面却是倾家荡产的“敬治喜筵”,以为诱饵。来观婚礼的客人,除了真有友谊的外,是来签到,出钱看戏,或真是双肩承一喙的前来就食!

我们能否有一种简便的节俭的合理的愉快的结婚仪式呢?这件事需要未婚者来细想一下,已婚者就不必多费心了。病

鲁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两个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其实天下雅事尽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没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当然觉得那是可羡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这样一个条件,那可羡的情形也就不怎样可羡,似乎还不如独自一个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萝卜白菜。

最近看见有人写文章,女人怀孕写做“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病才是生理变态。病人的一张脸就够瞧的,有的黄得像讣闻纸,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铜器,比髑髅多一张皮,比面具多几个眨眼。病是变态,由活人变成死人的一条必经之路。因为病是变态,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颦,人以为美,我想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还有逐臭之夫,这也就不足为奇。

我由于一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中国人最不适宜于住医院。在不病的时候,每个人在家里都可以做土皇帝,佣仆不消说是用钱雇来的奴隶,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隶,父母是志愿的奴隶,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违和,抬进医院,恨不得把整个的家〈连厨房在内)都搬进去!病人到了医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买西瓜,忽而冲藕粉,忽而打洗脸水,忽而灌暖水壶。与其说医院家庭化,毋宁说医院旅馆化,最像旅馆的一点,便是人声嘈杂。四号病人快要咽气,这并不妨碍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谈阔论;六号病人刚吞下两包安眠药,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里扯着嗓子喊黄嫂。医院是生与死的决斗场,呻吟号啕以及欢呼叫嚣之声,当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圣人弗禁;所苦者是把医院当作养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对于我隔壁病房所发的声音,是能加以原谅的。是夜半,是女人声音,先是摇铃随后是喊“小姐”,然后一声铃间一声喊,由元板到流水板,愈来愈促,愈来愈高,我想医院里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间的之外大概谁都听到了,然而没有人送给她所要用的那件东西。呼声渐变成嚎声,情急渐变成哀恳,等到那件东西等因奉此的辗转送到时,已经过了时效,不复成为有用的了。

旧式讣闻喜用“寿终正寝”字样,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家里养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会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须寿终,则寿终正寝是值得提出来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例如对于一个冒领米贴的人,平时绝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连打几次强心针之后,再看着那个人贸贸然来,也就不禁心软,认为他究竟也还可以算做一个圆颅方趾的人。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人,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时施给,才能容易使人认识那份同情。一个人病得吃东西都需要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探视,那一点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进去。病人会觉得人类当中彼此还有联系,人对人究竟比兽对人要温和得多。不过探视病人是一种艺术,和新闻记者的访问不同,和吊丧又不同。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当曲折,叙述起来要半小时,如用欧化语体来说半小时还不够;而来看我的人是如此诚恳,问起我的病状便不能不详为报告,而讲述到三十次以上时,便感觉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讲台上开话匣片子那样单调而且惭愧。我的办法是,对于远路来的人我讲得要稍为扩大一些,而且要强调病的危险,为的是叫他感觉此行不虚,不使过于失望;对于邻近的朋友们则不免一切从简诸希矜宥!有些异常热心的人,如果不给我一点什么帮助,一定不肯走开,即使走开也一定不会愉快。我为使他愉快起见,口虽不渴也要请他倒过一杯水来,自己做“扶起娇无力”状。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见我就要脱离苦海,不免悟出许多佛门大道理,脸上愈发严重,一言不发,愁眉苦脸。对于这朋友我将来特别要借重,因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还适于守尸。匿 名 信

邮局递来一封匿名信,没启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为一来我自己心里明白,现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时候了(如果竟无匿名信到来,那是我把人性估计太低了),二来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信封上的两行字,倾斜而不潦草,正是书法上所谓“生拙”,像是郑板桥体,又像是小学生的涂鸦,不是撇太长,就是捺太短,总之是很矜持,唯恐露出本来面目。下款署“内详”二字。现代的人很少有写“内详”的习惯,犹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面写“如瓶”的习惯,其所以写“内详”者,乃是平常写惯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写真姓名,于是于不自觉间写上了“内详”云云。

我同情写匿名信的人,因为他或她肯干这种勾当,必定是极不得已,等于一个人若不为生活所逼便绝不至于会男盗女娼一样。当其蓄谋动念之时,一定有一副血脉贲张的面孔,“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硬是按捺不住。几度心里犹豫,“何必?”又几度心里坚决,“必!”于是关门闭户独自去写那将来不便收入文集的尺牍。愤怒怨恨,如果用得其当,是很可宝贵的一种情感,所谓“文王一怒”那是无人不知的了,但是匿名信则除了发泄愤怒怨恨之外还表现了人性的另一面——怯懦。怯懦也不希奇。听说外国的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如果蓄谋叛变开始向船长要挟的时候,那封哀的美敦书的署名是很成问题的,领衔的要冒较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发明了Round…Robin法以姓名连串的写成一圆圈,无始无末,浑然无迹。这种办法也是怯懦,较之匿名信还是大胆得多。凡是当着人不好说出口的话,或是说出口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