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遥远的别离(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0 20:35:58

点击下载

作者:杨思萦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世上最遥远的别离

世上最遥远的别离试读:

第一卷

王尔德说,女人的悲剧在于她总在缅怀过去,而她却必须活在未来。所以,我总是无法忘记那些与你同在的岁月,只有盛装着我的一颗心回来找你。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心,已经破碎。

01

“听说,白尽欢回来了!”席之对江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翻看尸检记录的手一滞,文件夹里的照片滑了出来,被他重新放了回去。当作没听到一样,面无表情地和电话里的人继续交代着:“你把他的耻骨捞起来以后用探针拨开耻骨上的胶状物质,仔细查看里面是否有凹痕……嗯,对……内脏做一次检查,看看有没有中毒的迹象……对,这个必须在报告里写清楚,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好,再见……”

席之一直等着他挂了电话,以为他刚才是没有听到自己说的话,于是又说了一遍:“白尽欢好像回来了。”

江越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一块豆腐,夹起一块来放到了火锅里,“这师傅刀法不错,昨天送来的那半截残肢,我也是这样切的。”

席之刚咽下去的豆腐差点吐了出来:“请不要在我吃饭的时候跟我说和你职业有关的任何东西!”

江越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嘴角:“快吃。下午还有一具尸体需要解剖。”“哎,我说真的,听说白尽欢回来了啊。你别跟我装没有听到。”席之沉默片刻又忍不住开口,他今天特地请假来找他,就是为了告诉他这个消息,可是他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弄得倒成他大惊小怪了,“江越!我说咱俩出来吃个饭,弄得跟在解剖室似的算怎么回事?你好歹跟我聊两句啊。”

江越叹了口气,放下筷子看着他:“你想聊什么?”“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要什么反应?”江越朝着他咧开嘴一笑,“这样?”“不是……”席之急眼,听到白尽欢回来的消息,他这个局外人都震惊得一宿没睡,他这个当事人怎么如此云淡风轻?那可是白尽欢啊!他曾经那么在乎过的一个人!

席之的目光停留在江越脖颈的一道伤疤上,每次想起两人的过往他都觉得惊心动魄,等了六年,盼了六年,如今好不容易她出现了,他怎么反而不在意了?“你难道不打算和她见见?”席之凑了过去。

江越低头吃菜,长长的睫毛遮挡住了黑色的深眸,看不清楚眼底流转的色彩。虽然还是刚才那副模样,但席之明显感觉到他夹菜的速度比刚才又快了一些。

江越把盘子里的豆腐全都吃完才又冷淡道:“没这个必要。”“你就没什么想问她的吗?”席之不甘心地追问,总觉得江越这样不太符合常理。

江越抬起头冷冷清清地瞥了他一眼,却已经不再说话,重新换了一碗辣碟,埋头迅速的吃饭。

可是,他表面看似平静,内心却也还是因着这一句话而剧烈地动荡起来。

六年了,白尽欢离开整整六年了!当他都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想不到她却又回来了。

只是,回来又能怎样?

她在他的生活里有着六年的空白,这六年来他试图找过,他也等待过、幻想过,但每一次的期望不过换来更大的失望罢了。他的心并不是铜墙铁壁,伤痕一旦烙下,就没法再抹掉了。六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也可以改变很多人,江越在心里不断地问自己,他们还能回到从前吗?他还能原谅她的不告而别吗?

不能了吧。

曾经那么深的爱恋,如今想来却满满荒唐。

六年前被她击碎的心,早已无法拼凑回去。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问的?问了一切能重新来过吗?

还是不见了好。

饭后,江越告别了席之重新回到局里。今天的尸体做完常规检查就已经查出死因,之后也没有需要他解剖的尸体,他又不想那么早回家,于是索性就在局里不停地翻看着尸检记录。

这六年以来,为了忘记她,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持从临床转到法医,把自己整天放在死人堆里,没有再拥抱过一个活的女人,更没有和一个会出气的女人谈过任何一场恋爱。他甚至忘了该怎么像一个正常人那样去生活。任何人的主动靠近,他都会畏惧地后退。这么多年,最艰难的案子他上,最难复原的尸体他去拼凑,工作,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证明。

他觉得自己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现在的他,不过一具行尸走肉,他都忘了有多少年没有感受过自己的心跳了。可是,不知为何,这颗心现在不断剧烈地跳动着,似乎是在提醒着他,他根本什么都没有忘掉!只要她一出现,她就能像过去一样,轻而易举地打乱他的生活!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静生活!

江越不想被这种纷乱的情绪左右,决定必须要做点什么才行,正好晚上的时候,临时接到通知,郊区那边刚出了命案,现在人手不足需要他过去做现场尸检。江越迅速地收拾好东西就赶往现场。

死者全身都被烧焦,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像是引火自焚。可是江越一掰开尸体的下颚,看到里面黄白色的牙齿,就知道这具尸体肯定又要和他在尸检室相见了。

江越一边检查着尸体,一边对旁边的刑侦队长说道:“死者初步判断是女性,全身焦黑,牙齿未变色,说明她在被点燃前就已经死了。不过,这只是猜测,要等解剖查看她的呼吸道才能具体确定,不排除是死者为了减轻痛苦而先行自杀,再自燃的可能……”

这次的尸检没有进行太久,江越把初步的检查结果告诉刑侦队长以后,就准备离开,却在无意中看到了一把掉落在地板缝隙里的手术刀,他戴上手套把刀捡了起来,看着这把被熏黑的刀,江越忽然想到十八岁那年,他遇到白尽欢。那个时候,白尽欢整天都喜欢看一些血腥变态的电影和书,可她的身边都是一些喜欢Hello Kitty之类的女生,她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伙伴,每次都无比怨念。

而他为了接近她,整整一个假期都把自己关在家里,把所有网上变态血腥暴力的电影全部看了,又买了很多变态行为案例的书籍,像攻克考试一样,把那些书都给翻熟,却也只不过是为了能和她多说几句话而已。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他,真的是单纯得像个白痴一样。

其实他为她做过的一切,她从来都没在乎过吧?

江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把手中的刀交给现场的人员以后就从屋子里走了出去。“你在哪儿?”席之灰败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案发现场。”“我每次一听到你在工作,就有种我的明天还是很美好的感觉。”席之叹气,“过来接我一下,我又被北沫赶出来了。”

这小两口从结婚起就三天一吵五天一闹的,江越就知道这么晚了给他电话没什么好事,挂了电话就开车去往他所说的那家餐厅。只是,到了那里却没想到席之居然还叫了一群人出来,吵吵着要想办法对付对付家里那一个女大王,提高自己的家庭地位。江越对于他们的讨论没什么兴趣,席之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真给他出讨论结果了,北沫一瞪眼,他立马就怂了。妻管严一个,也就只能在外面过过嘴瘾了。

江越找了一个安静的位置,坐下来等他。

只是,不知道谁忽然把话题转移到了白尽欢的身上,当席间有一个人醉醺醺地惊呼着“尽欢这个婊子又回来了?”这句话的时候,江越正在手机上看新闻的头,立即就抬了起来。酒过三巡,一群人大多已经喝醉,往日里只要江越在,没有人敢提白尽欢的名字,如今仗着酒劲一群人反而跟着附议起哄,闹哄哄地悉数着白尽欢的种种劣迹。席之几次把话题岔开,他们不但不知收敛,反而越发起劲。

江越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收起手机。随后谁也没有注意到他朝着人群走了过去,当众人还在欢笑中之时,刚才叫嚣的人,已经被他按在了桌子上。他的手中不知道何时拿了一把水果刀,直接横到了他的脖子上:“你刚才说谁是婊子?”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江越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就连刚才骂白尽欢的那个人也被吓得脸色苍白,战战兢兢不明所以地把“白尽欢”的名字说了出来。

江越狭长的眼眸加深,微微颔首:“你知道的吧,我手上的刀,只要轻轻割开你的颈动脉,你就会在漫长的时间里随着血液的流淌,陷入失血性休克,你的心跳会越来越慢直至停下,再然后你的呼吸就会停止……到了明天,你的尸体就会摆放在我的面前。然后,我会继续用刀刨开你的胸腔,你的腹部……”“算了,他喝多了,我收拾他就是了。兄弟一场别动刀动枪的。江越你别激动!”席之看到江越的眼神就知道他动怒了,他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席之急忙上去想要把他拉开,却反倒被江越一脚踹走。

被压在桌子上的人这一会儿也清醒过来了,到底这一群人平日里无法无天惯了,脾气上来谁也拉不住:“靠,白尽欢就是个婊子怎么了?难道我还说错了?你都被他甩了,现在替她出什么头?”

席之看到江越凸起的指关节,急忙给了他一巴掌:“你给我少说两句!”

而桌子上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席之是在帮他,仗着酒劲哪肯罢休,挣扎着就反抗起来:“老子就看白尽欢不顺眼,他能拿我怎么着?他是警察,我就不信他真敢切了!”“是吗?”江越周身寒气大作,清冽的目光扫过在场众人,放在他脖子上的手往下压了几分,一股危险的凛然气场反倒吓得他越发激烈地反抗。趁着江越松手的空档,一把抢过了江越手上的水果刀。江越刚准备去夺,他挥舞着手臂就要和江越打起来。江越侧身,正好被他划开了手臂。

胳膊上的血流瞬间喷出,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有的人已经惊叫起来,拿刀的人看着真把江越划了,手也有些发抖,酒彻底醒了,急忙将手上的刀丢到地上。

席之急忙叫服务员找来一块消毒毛巾给江越递过去,江越捂着手臂,目光凛冽地看着他,脸上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浅笑:“噢,大家都看到了吧。他袭警。”

话音刚落,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拿出手机报了警。

席之为了预防他又说错话,急忙把他送到了隔壁的包间,不一会儿,警察就已经过来将他带走。临走之时,他都没能完全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怎么自己就要被拘留了?江越这种高智商的疯子,谁都惹不起,众人录了笔录,经过这么一闹也没有了继续玩乐的心情,纷纷做鸟兽散。

一番慌乱之后,整个包间才又恢复安静,就只剩下席之和江越两人。

江越手上的伤口已经被他简单地做了处理,席之抽着烟,搬把椅子在江越对面坐下看着他。

江越挑眉,对于席之的沉默有些不太习惯:“怎么?”

席之吐了一口烟:“白尽欢的优点你没学到,所有缺点你倒是全学会了。”

江越不置可否。客观的说,白尽欢还真没什么优点,缺点倒是一个比一个突出得很。“说穿了,你还是放不下。”席之叹气,“江越你就别装了,怪累的。这么多年了,你什么样我还不知道吗?”席之看着他,白尽欢已经成了他的过去,但是,显然他还是会因为别人关于她的一句话而大受影响。他并不怕江越越来越像白尽欢,怕的是他越来越封闭自己,不肯再往前看。他这样的故步自封,只会让自己越来越难过罢了。

江越勾了勾嘴角,什么也没说。“讲真,她这个节骨眼回来,你就一点不担心吗?”“有必要?”反问的语气。“去见见她吧,把心结了了。免得后悔。你们之间,需要一个了结的。”

江越叩着桌面的手一滞,换上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需要。”

席之被他抢白,猛呛了一口,真无所谓刚才那么激动干什么?六年前,他听不得别人说白尽欢不好,那是因为他爱着;这都那么多年过去了,口口声声说着不在乎,却做着和当年同样的事情,那不还是因为爱!

席之拿他没办法,江越这脾气也就只有白尽欢能治他,算了,他们的事情他也不管了,多管几次他都当心自己会被气得猝死。没办法,只好嚷嚷着要回去睡觉,就跟着江越一起离开了餐厅。

而彼时,刚下了出租车的北沫衣服都没穿好就火急火燎地朝着露天咖啡馆赶了过去。

南门的咖啡馆永远的人满为患,可即使人多,她还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白尽欢。

她穿着性感的黑色长裙,乌黑的长发披落肩头,衬得整个人白皙娉婷。精致的妆容任何时候看上去都无懈可击。她与身边的人谈笑着,笑声仿佛带着穿透的魔力充斥在耳边,北沫甚至能感觉到来自周围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这么多年了,她依然夺目璀璨。

北沫敛了心神朝着她走过去,刚准备打招呼,就听到白尽欢笑盈盈地对面前的人说道:“抱歉,我比较喜欢帅哥。”

对面的男子信心满满地指着自己:“我不帅吗?”“你这块山寨表倒是挺有意思。不过,中国本土的说法似乎叫土,不叫帅。”白尽欢看到北沫,朝她递过去一个眼神,全然没把面前的人放在眼里。

男子被白尽欢的话气得当场变色,刚要说什么,白尽欢就打断了他,慢条斯理地说道:“你现在静脉血管凸显,身体微颤,你的血压和肾上腺素在急速地升高,说话之前为了表现出你的风度,你最好先去降降血压再开口。”“你……”男子被白尽欢堵得瞠目结舌,一时之间反倒不知道说什么了,凶恶地瞪了白尽欢一眼,转身离开。

这样的人见得多了,白尽欢也不在意,笑呵呵地转头抱了抱北沫:“小妞,好久不见。”

北沫看到她有些激动:“是啊,六年了!”

北沫没有想到还能再见到尽欢,明明她已经离开了六年,可是,北沫却觉得她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不仅没有在记忆里淡忘,一旦她出现,还强势地席卷着所有记忆扑面而来。

北沫对于她这六年的情况无比好奇,一直不停地问东问西,白尽欢也没觉烦,大致跟她讲了一下这些年来自己的情况。可是,听着听着北沫却哭花了脸。讲述者一脸淡定无所谓的样子,她越这样北沫越觉得心疼。“哭什么?”白尽欢把纸递给她,“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苦过。如果没有这些生活,我反倒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活着。”

北沫擦干眼泪紧紧地抓着白尽欢的手:“尽欢,你又何必要回来呢?”

尽欢尖尖的下巴微微上扬:“听说现在中国男女比例失调,我得回来拯救一下受苦受难的中国男同胞啊。”“你解救一个就行了。别人就不用操心了。”“那怎么行?我可是要流芳百世的。怎么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拉倒吧,都快成黄花菜了还是那么贫。”北沫推她,在她的眉眼之间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张扬,可时至今日,她还是喜欢把自己放在一个恶劣的位置上乐此不疲,口是心非都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几乎分辨不出她话中的真假,“你这次是为了江越回来的吗?”

白尽欢眼神一暗:“江越是谁?”。看北沫一脸震惊,她又咯咯地笑起来,换上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亏你还记得。我们六年前就已经分手了。”“但江越好像并不这么认为。”“关我什么事?”白尽欢摩挲着胸前的土星项链,“他过好他的就行。”“可是他过得并不好。”

白尽欢闻言一怔:“我在国外听说他可是活得有滋有润的呢。”“他你还不知道吗?跟你一样,逞强呗。”

毕竟北沫曾是她最好的闺密,以她对白尽欢的了解,她从来不会没有目的地做任何事情。如果说六年前的不告而别是有苦难言的话,那六年后的回归,必定不会像她说的这般随意。

更何况,两年前她父亲过世的时候,她都没有回来。在这个城市,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此时,她又为什么要回来呢?

北沫本来还想再问,但白尽欢一脸兴趣缺缺的样子,她只好打住。扭头的时候,正好看道对面的餐厅里有警车进入,不一会儿就有人被带了出来,顿时八卦情绪高涨:“哎,那边好像出事儿了?”

白尽欢懒洋洋地起身,裹了裹风衣,对不相关的人毫无兴趣:“走吧。不早了。”“要不你先去我那住着吧。你老在酒店也不是个事儿。”北沫提议,“我那多几个你都够住。我还可以跟你说说江越的事情。”“不用。”尽欢微笑拒绝,六年不见,她们已经不能像当初那样可以挤在一个房间睡觉了。更何况,她习惯自己去了解事情,而不是通过别人的口述。“那你这次回来打算怎么办?还要走吗?”“先做点事情呗,闲着很无聊的。”尽欢说着,扬手打了一辆出租车就把北沫塞了进去。

C市的夜晚比以前更冷了。尽欢送走北沫以后,裹紧风衣,沿着灯火阑珊的街道一点点地向着曾经无比熟悉的那条街道走去。

六年了啊!

白尽欢呢喃着,这个城市里有太多无法挥散的记忆。空气、水、街道……每一样都带着她所熟悉的味道,那种让她迷恋无比的味道。呼啸而过的风将这些味道吹进身体里,带着炙热的温度将心点燃。在这样的夜里,反而不再觉得寒冷。

她曾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忘却。然而此时,白尽欢享受着这个回忆复苏的过程,脑海里被无数的画面填满。他们一如既往地清晰着,宛如昨日。

太多年了。她终于可以重新踏入这片土地。她所有的挂念,也终于有机会破茧而出。放不下的,无论多么努力,撒多少谎也依然放不下。

站在某高级住宅楼的下面,白尽欢一如既往地一仰头就能准确无误地找到那扇带给她无限温暖的窗户。他居然始终没有搬家。阳台上还挂着他洗干净的白色衬衣,在风中摇晃着。现在已经是凌晨1点零5分,客厅的灯却依然亮着。

你还是习惯那么晚睡。

以前她总是整夜整夜地失眠,她睡不着也不让别人睡。他没办法,就一夜一夜地陪着她熬。

他曾是那么温暖又贴心的男子。想起那些过往岁月,白尽欢的脸上抑制不住的漾起笑意,想了想,她拿出了手机。联系人里排名在第一的人,一直是他。

可是看着他的名字,屏幕上的绿色话筒键她却始终按不下去。

尽欢摇了摇头,把手机重新放回包里,对着他的窗户说了一句:“我回来了。”

然后毅然转身,向着来时路,迎风离去……

02

九岭山公墓。

秋老虎的热劲还没有过去,C市温差依然很大,早上出来的时候白尽欢还穿着风衣,这会儿脱得全拿在了手上。好不容易找到了要见的人,之前在山下买来的花就因为这天气而蔫了一些。她用手随意地擦掉了额头上渗出的细密汗珠,把那一束花放在台阶上,对着照片里的人说道:“林千洲,我回来了……对不起,隔了那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

尽欢说着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胸前挂着的Vivienne Westwood土星项链。“六年了,这六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想着我对你做过的那些事儿,想着,你是不是还记恨着我。”尽欢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头微蹙,“还记得我临走前和你说的那些话吗?”“林千洲,你真是聪明,用这样的方式来惩罚我。”尽欢的脸上扬起一丝含义不明的浅笑,伸出手擦掉了照片上的灰尘,“我从前不相信天道轮回,但是现在我信了……你说的话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应验,你知道我不是习惯说抱歉的人。不过没关系,千洲,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

一阵清风吹起两边的树叶哗哗作响,照片上的林千洲明媚地看着前方,时光永远地停留在了他青春时的样子,斑驳的光影投射到他的脸上,让人恍惚产生一种他还在笑的错觉。

白尽欢静静地看着他。

六年前,时间仓促她没有办法参加他的葬礼,从小到大,他们曾那么亲近过,甚至比跟江越还要亲。隔着大洋彼岸,她偷偷地上网,看到很多人给她的留言,无一例外的指责。她的心狠,她的恶毒,她的不告而别,不负责任,似乎她的所作所为从来就没有过对的时候。只要是她白尽欢做的,统统都是错!

不是没有哭过,没有怨过,没有想过要回来,只可惜,她始终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回来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年少的她承担不起。

六年的折磨与愧疚,渐渐地磨平了她的心智。来之前的纷言万语,此时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如今再见,隔着时光,隔着岁月,便是这样静静地望着,能够看上一眼,也已经心满意足。

不知过去了多久,白尽欢才回过神来,看了眼时间,快要错过公交,然后才拿起地上的包,与他道别离开。

只不过,即便她加快了步伐,从公墓下来她还是错过了公交车。附近也没有出租车,于是,她只好找了一个凉亭,在那里等车。却在不经意间,瞥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下意识地就追了过去。

走近一看,果然是他。“江越!”白尽欢心跳加速,低呼一声,看了一眼他手中提着的福尔马林桶。

即使时隔六年,此时的他还戴着口罩,她也不会认错他!

修长挺拔的身形。干净利落的平头。耳垂上一颗小小的黑痣。完美的侧脸。

除了江越,还能是谁?

不管什么时候看过去,他身上都似带着一股生人勿进的冷气,方圆十米之内无人靠近,他往前面一站,尽欢体内的燥热顿时就去掉了一半。

江越听到了熟悉的叫唤声,身形怔了怔,却不敢回头,而是加快了步伐走远。

而白尽欢以为他没有听到她的低呼,她站在原地加大音量,再次叫住了他:“江越!”

江越闻声迈出的脚步一滞,稳了稳心神,这才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着她。

几年不见,她居然瘦了这么多!若不是她还和以前一样,画着精致的彩妆,喜欢戴Tamara Comolli这种风格浓郁的首饰,穿白色的小洋裙,还有那个永远都不离身的Vivienne Westwood土星项链,他差点都要认不出她来。

可即使瘦,她也一如既往地神采飞扬,只是,曾经她眼角眉梢的那抹邪气,似乎被岁月磨平,渐渐地看不到了。“听说你现在做法医了?”白尽欢略微有些局促地看着他问。她还没有做好与他相见的准备,更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与他重逢。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得自然一些,不被他看出内心此时剧烈的动荡。

江越站在距离她一米之外的地方,克制而平静地应了一声。一双眼深邃而冷淡,似是看着她,但好像又没有看。在他的脸上,全然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之情。反倒像是,对待一个陌生人一样。“过得好吗?”尽欢试探地问。明明看上去他的外表和想象中没什么区别,甚至还比过去精干了许多,但她还是能感觉到他变了。他的这种改变和陌生感让她感到惶恐。他的身体里像是缺失了某种东西,这种东西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毫无生气。

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样子。“非常好。”他笔直地站在原地,硬邦邦地回答。

白尽欢扯了扯嘴角,她回来,想要看到的是一个真正摆脱了过去,活得很幸福很快乐的江越,而不是他伪装出来很好的样子。白尽欢朝着他走近了一步,明明来之前就告诉过自己无数次,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冷静,要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可真正见到了,她所有的告诫都失了作用,身体不由自主地就想要向着他靠近。她忍不住想知道他的情况,忍不住想要听他说说话。她的手心因为紧张浸出细小的汗珠,她将外套穿上试图掩盖她的真实情绪,江越冷眼看着,并不说话。

尽欢定了定心神,冲他粲然一笑,“你的好,是指生活,还是情感呢?”

沉默。

江越显然没有回答她的打算,只是直直地盯着她,没有说话。

对于他的冷淡,尽欢一时之间还有些难以适应,记忆中他总是那么咋咋呼呼,能多说一句话就坚决不会少说,现在,却与过去截然相反。她心知是为何,却也不再追问,而是尴尬地把话题引到他手中的桶里:“这是?”“死者内脏。”“出命案了?”

江越点了点头。

白尽欢上前一步想要去看看桶里面的内脏,江越顺势往后退了一步,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指了指山林入口处被拉上封条的位置:“去忙了。再见。”“哦,再见。”白尽欢喃喃地应了一句。

未曾想,曾经最深爱的人,如今却连可以聊的话题都没有了。

不是没有失望和难过。

白尽欢站在原地,看着江越提着那个桶一点点地没入山林里,深吸一口气,转念一想,这样或许也好。他有了新的生活,只要他过得好。她就已经心满意足。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谁。

一辆出租车正好经过,尽欢顺手把车拦住,看了一眼拉上封条的方向迅速地钻到了车子里。却并没有发现,走到半路的江越忽然停下了脚步,在林中静静地一瞥,然后把目光看向了公墓的方向,若有所思地微微蹙起了眉。

一般情况下,每次江越进行完现场解剖以后都吃不下任何东西,会习惯到南林路的咖啡厅里去坐一坐,和一堆年轻的学生们混在一起,看投影里播放着并不清晰的电影。

以前上学的时候,他经常被白尽欢强迫着来这里小坐,和那些小情侣一样,窝在沙发里看电影。这习惯多少年了,始终没有变过。有时候就连他自己都分不清,他习惯的是有尽欢存在的记忆,还是,仅仅只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江越,这边!”尽欢的声音传过来的时候,江越就看到他的老位置已经被人霸占了。白尽欢朝他挥手,无奈此时咖啡店里已经没了空位,江越只好在她对面坐下。“真巧,我们又见面了。”白尽欢笑盈盈地说着。

江越看着她没心没肺的笑容,好像他们之间从来就不曾有过任何伤痕一样,不动声色地隐藏里眼底的讶然:“是很巧。”

一天之内见了两次,不知是真的巧合,还是她的刻意。“别一副你很惊讶的样子,这家咖啡店是我发现的。你居然会来,应该惊讶的人是我才对。”白尽欢搅动着杯子里的果汁,语气轻快地说道,“你出现在这里,会让我怀疑你忘不掉我的样子呀。”“自作多情。”江越冰冷地瞥了她一眼,“顺路而已。”“这样最好。”白尽欢也不生气,听到他这么说反而有些释怀,“你要老记着我的话,可真是一种很大的负担呢。毕竟,咱们都过去了对吧?”

江越的手指弯曲起来,心里冷下几分。从来她都是如此绝情。当年是,现在还是。

换了别人,旧情人相见好歹还能为别人留有余地,可是她却不会。她要的时候,你刀山火海都得来;她不需要了,随手丢弃毫不在意。她从来不会考虑他人的感受,永远都是以她的思想为核心。江越本以为他早已习惯,但时隔多年她的一字一句却还是能像刀一样扎在心口,他越以为他不在意,这把刀刺进得反而越深。“今天的案子怎么样了?”尽欢只当他是太记恨着自己,看他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只好主动找话说。她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与他相处的机会。“碎尸案,需要做进一步的解剖确认。”“啊,这么变态,死者是女孩吗?”“是。”江越兴趣缺缺的样子,应了一声,忽然转移话题问道,“你怎么会去公墓?”

白尽欢被他问得一愣,江越太过于聪明,她对他所有的隐瞒,就是不想让他知道更多。任何蛛丝马迹他都能发现联系和线索。这是她当年必须要离开的原因之一,更是她始终不想让他牵涉其中的最重要原因。

江越,只需要是江越就够了。

白尽欢避开了他的目光:“我去看看千洲。”

江越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手指轻叩着桌面,黑色的眼眸变得锐利而冷傲:“原来你还有心。”

白尽欢一愣,果然还是在怨着的。白尽欢被他看得心神不稳,故作轻松地咧开嘴大笑:“真是的,没有心不早死了吗?”“是吗。”江越对于她的幽默并不买账,端起杯子试图换位置,却被白尽欢不动声色地故意按住:“哎?听说法医都很忙,看你这么有空,是在等女朋友吧?”“与你有关?”

白尽欢笑得没心没肺:“好歹认识一场,你年纪也不小了,慰问一下嘛。”“不劳惦记。”江越起身,看到前面有一个空位,准备过去。

尽欢也跟着站了起来:“好像法医都不好找女朋友,我有认识好几个姐妹都还单着,改天出来一起吃个饭呗?”

江越回过头来,冷笑着:“白尽欢,我倒是不知道你居然还喜欢当红娘。”

她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个了。尽欢的脸上浮现笑意:“你高兴就好。”“很忙,再见。”

看来今天是没法在这里休息了。

江越起身,拿着资料袋头也不回地走远。

他走之后,白尽欢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江越,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好……”

03

“啪!”这是江越今天早上第四次把杯子打翻在地了。

科室主任担忧地把他叫到了一边:“小江啊,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先回去休息吧,我放你一天假。”“不了。我没事。”江越把杯子捡起来,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到底白尽欢的突然回来,还是对他影响不小。

而平日里大家都习惯了江越冷静理智的一面,从来到市局起,别说他没有犯过一次错了,就连一件小事,他都没有出过错。缜密干练,一丝不苟得就跟一个按照程序活动的机器人一样。可是今天他却连连出现状况,难怪会让人担心。

在江越第五次把杯子打翻以后,主任忍不住还是找江越谈话了。“是不是谈对象了?”“没有。”“那是和家里吵架了?”“没有。”

主任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唉,你啊,年纪也不小了。差不多是该找个合适的了,我看不如我……”“主任……”江越听到话题似乎要向着不该有的方向延伸,急忙打断了他,“我还有一份尸检记录没做完,我先过去了。”

主任看他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每次他一提起这事江越就找借口,虽然都说他们这些和死人打交道的都不太好找对象吧,可是,江越和局里面这些人都不一样。家世、长相、学识,他哪一样不是最出挑的?

偏偏这六年来,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死人堆里,给他机会去做活人的检查都不去,坚持要上解剖台。不管怎么说,他也是需要活人关怀的嘛!再这么单下去,主任倒不是怕江越找不到媳妇,怕的是他哪天把自己憋成一个变态,这可就麻烦了。想想江越刚来的时候,那股子对尸体的狂热劲儿,要不是发现他除了工作,什么都不感兴趣,差点他都没敢要。

所以,在主任的威逼利诱下,江越还是被提前赶出了科室,要他去找一个心理医生聊聊天也行。江越索性也没啥事,就把席之约了出来,席之一到那里就开始念叨起来:“哎,要我说,你还是别做法医了,好好回你家公司上班去多好!一个月拿那么点破工资,都不够买你身上那件衣服。每天不是面对死人,就是伤残,你需要多和活人接触接触,多感受下阳光大地美女,尤其是美女……”“有完没完?”江越不是约他出来念叨自己的。“哎哎哎,你说你这脾气,说上脸就上脸,你是有一条变色龙染色体吗?我一大老爷们都快成你妈了。我还不是关心你。白尽欢一回来,你看看你,这脾气怪得都可以拿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还说不在意,我看你在意得很。”

江越冷清地瞥了他一眼,一句“我见到白尽欢了”就把席之未说完的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

席之闻言悚然一惊,立即闭嘴,过了一会儿又难以置信地凑到他旁边:“什么时候的事儿?”“昨天。”“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九岭山公墓。”“她去那儿干吗?”席之意外,想了想又朝着江越挤眉弄眼,“难道是去看林千洲?”“嗯。”

席之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说这白尽欢也是奇了怪了,当年林千洲死的时候,她连葬礼都没来参加。前两年她爸死了她也没来,现在才想起来去见见逝者,是不是有点太晚了。”“不对劲。”江越喃喃地思考着,从见到她起,他就觉得她的行为逻辑有问题。这样的时候,她去看林千洲没错,可是,她当时闪躲的眼神,她为什么要躲?“嘿嘿嘿你在想什么呢?”席之看到江越陷入了沉思急忙叫住他,像是意识到什么似的拍了他一下,“我说你别把研究罪犯那一套往白尽欢身上套啊。她又不是罪犯,你这职业病太可怕了。”“她从来不会做没有目的的事,而且她提到林千洲的眼神不对。”“废话,那好歹是她前男友,不对,是前前男友好吧?在你面前提前前男友,那眼神能对吗?”江越当年为了追到白尽欢,自学行为心理学,为了弥补自己情商低的缺点,试图用科学逻辑来研究透她,再加上这些年做法医的职业习惯,席之最怕的就是听到他又把这一套弄到身边的人身上。这种代入感让人尤其不爽。

更何况席之始终认为,有时候感情的事情,并不是能用任何条条框框的说明来分析的,这不过是一种自伤的手段。分析得越透彻,到头来把自己伤得也就越深。

江越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正是因为他太过熟悉白尽欢,所以白尽欢的一个眼神,一个举动,他都能察觉到细微的情感变化。这么多年以来,他几乎快把自己塑造成了白尽欢,为的就是用心理学行为逻辑的模仿,试图找出白尽欢当年会不告而别的原因。虽然这个原因始终没有找到,但是直觉上他始终觉得跟林千洲的死脱不了干系。

席之看他沉默不语的样子顿觉头大:“哎哎哎,我可再提醒你一次,你不要真当法医当成神经质了。当时法医鉴定的结果都说他是死于意外,你跟他不是情敌的嘛,你怎么老惦记着他的死。”“那个意外太过于巧合。”江越纠正他的话,“法医鉴定结果是被火烧死。但林千洲明明有机会可以逃走的。他为什么没走?”当年的林千洲骄傲自负,不可一世。拥有最美好的前途和未来,甚至他所拥有的远超过江越太多太多,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意外之中什么也不做?

席之无奈:“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是怎么死的跟你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你是你,他是他,OK?”“一样的。”“哪里一样?”“她对我有所隐瞒。”“我觉得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对你有所隐瞒。”席之一想到江越职业病发作的样子,就恨不得离他老远。

江越却顺势抓住了席之的手腕。“干吗?”“你早上起来是不是偶有恶心感,也不太想吃东西?”“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江越甩开了他的手:“你最近面色发黄,心虚气短,手心还有虚汗,说明你纵欲过度,节制一下你的房事。”“……”席之被他说得一个脸瞬间通红,急忙梗着脖子问他,“你说你是不是打脸?前几天还说着对她回不回来没兴趣无所谓,那你现在那么琢磨关于她的事情干吗?你们俩都分手六年了,她有啥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本来是这样的,但是那天在公墓,还有在咖啡店里白尽欢的闪躲,让他不得不起疑。他不喜欢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更不喜欢这种被欺骗的感觉。

当年林千洲一死,白尽欢就从C市离开得干干净净。如果说,起初他和所有人想的一样,以为那是她不想留在这个伤心地的话,那么,这一次白尽欢的回来,就让他更加怀疑,白尽欢的离开,一定和林千洲的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那么突如其来的死亡,还有她那么仓促地离开,他不相信空穴来风的事情,所以,她的离开和现在的忽然出现,他不可能不起疑。

不过,席之对于他的这些想法却一点儿都不能理解:“既然都见面了,你直接问她不就得了?”“她不会说实话。”江越有些激动。她走之后,他给她留了无数的言发了无数的信息,但都石沉大海,如果她愿意说,他们又怎么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那她不想说,你也就别管了啊。都六年了啊,该淡的也都淡了,你就别那么耿耿于怀了。谁还没点秘密啊。”

是啊,六年了。他们早已形同陌路,他那么在乎干吗?

就算再隐瞒,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林千洲已经成为过去,就算他真知道了林千洲和她的秘密他们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白尽欢永远都那么无情,他还在期待什么?

席之怕他又陷入死胡同里,只要涉及白尽欢,他的磁场就会被干扰得完全紊乱,他本身的人格会与之后模仿的白尽欢人格重叠,席之曾见识过他两重人格附体的样子,所以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很多人,尤其如江越这般为爱活得炽烈的人,只有在无爱的环境里,才能真正做到无坚不摧的理智。于是,席之趁势把他的痛处拿出来提醒他:“你难道忘了当初她是怎么跟你分的手吗?”

江越被他问得一怔,指腹情不自禁地摸着脖颈上的一道伤疤,到现在他都无法忘记当初她决绝离开的身影。那场雪夜里落下的伤痛,每年冬天都会隐隐发作,提醒着他当年的愚蠢。

白尽欢根本就没在意过他,他何必自取其辱?

自作多情的人其实是他罢了。

江越似是放下,脸上的表情渐冷,又恢复了往日里清冷的样子。也没几个月了,白尽欢就算回来也无法掀起任何风浪。江越看了一眼手机:“回去了。”

话音刚落,他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手机上赫然出现的名字,让他的心口一紧。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换掉以前的电话号码。

江越犹豫了片刻才按下了接通键。“喂。”江越冷冷地开口。“是我。”白尽欢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过来,仿佛穿过了漫长的岁月,带着略微陌生的沙哑,让江越有一瞬间的恍惚。就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手,在不经意间微微地颤抖起来。完全没有料到,她还会给自己打电话。

当真是不依不饶。“什么事儿?”“听说你这段时间工作任务挺重,我在你家附近,这家店的汤很好喝,出来一起吃个饭怎么样?”白尽欢语气平和,就像老友一般邀请他。

江越的心弦倏地一颤,脸上的表情却越发地冰冷:“我很忙。”“那明天呢?”“要做尸检。”“后天呢?”“尸检。”“大后天呢?”“尸检。”“你还真是一点私人的时间都没有了。”尽欢无奈地笑了起来,明明告诉自己尽量不要主动去找他,也不要去打扰他的生活,可看着他这样,她还是无法置身事外,“你是在怕我?”

江越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没事的话我挂了。”“那你有空了给我打电话吧。”白尽欢语气里的讨好让江越愣怔了一下,曾经的她,何时会有过这样的语气?“嗯。”“那再见。”“嗯。”

江越冷淡的刚挂掉电话,席之就又凑了过来:“白尽欢吧?”

江越点了点头,收起电话,一脸漠然的样子。“唉,看你和她说话,都一定觉得是在跟个陌生人对话。谁能看得出来你们曾经爱得那么死去活来的,唉,真是人心不古啊人心不古。你当初怎么会这样子跟她说话,我要是白尽欢铁定得疯了。这前后差别也太大了……”

江越对于席之的念叨烦不胜烦,直接付账起身:“走了……”

白尽欢挂了电话以后,惆怅地在路边站了很久。虽然早就料到回来以后会是这样的结局,但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有诸多的不适应。江越从前一直那么直来直往,以前她看中的就是他这个幼稚又可爱的性格,现在,她却觉得这个性格如此碍事。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她无法克制住想要去看看他,听听他说话,但真正听到了他的声音,却又满是失望。不过又一次让自己难过罢了。

可为什么心底还会有期待?

她本就不该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她还不甘什么呢?

白尽欢收起手机,反正约不到江越,也总不能闲着,她只好打电话给别人,看看哪里有局就朝着哪里奔去。但奔了几天她又觉得无趣,只好自己组织,把能约到的人都约了出来陪着自己玩。

精心准备的酒会上,当她穿着夸张风格的白色连衣裙出现在包间的时候,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多少年过去了,不管如今的白尽欢变成了什么样,她依然是人群中的焦点。

美丽自信,高傲如天鹅。她的光芒,不会因为岁月而被抹杀,反而曾经那么刺眼的光,如今渐渐变得柔和,不再张扬和霸道,多了几许人情俗世的烟火味。

看着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白尽欢笑得愉悦。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所以她受不了冷冷清清的生活,她只有利用自己的优势让她的生活看上去很热闹。很热闹,这样她才不至于总是想他。“白尽欢!”林千洲当年拜把子的干弟弟叶里千河从人群中冲了过来,拦住了她的去路,白尽欢这才回神,看向他。“他们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不信,想不到你真的回来了。”“嗯。”尽欢点头微笑,看着他苍白的脸,仿佛时光出现了错觉,面前出现的是林千洲一样。她走的时候,他还是个毛头小子,想不到,晃眼之间,都成一个大人了。

六年啊,过得真快。“你回来干吗?”叶里千河问。对于她的突然回来,甚为不满。“当然是看你们喽。”白尽欢捏了捏他的脸,“几年不见,倒是变帅了。”

叶里千河看她笑意盈盈的样子,却拉下了脸:“你不该回来。”更何况,回来就回来了,好歹低调点,她是完全将自己的生死安全置之度外了吗?居然还整天搞聚会弄得那么高调。“我知道啊。”白尽欢笑得没心没肺,“但是我已经回来了呢,怎么办?”

叶里千河被她的样子激怒,将她拽到一边:“你明天立马买机票离开。”“无妨,没几个月了。”“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白尽欢耸肩,“小屁孩,管好你自己就行。”“我不是小屁孩!”叶里千河不爽地瞪了她一眼,她回来这么大的事情她怎么就不知道跟人商量一下!“我要做什么便做了,不需要寻求别人的意见。”白尽欢似是看透了他心中所想,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脸上闪过一丝落寞,“更何况,我还能去和谁商量呢?”

叶里千河微微一怔,张了张嘴,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当年的事情他虽然知道得不多,但毕竟牵扯到整个林家,七七八八他还是知道一些。更何况,她的父亲当年各方面都处理妥当,她走之后,他从来不敢提及,更不敢与和她有关的人接触,什么江越席之北沫,因为她,他被迫放弃了高考,被迫带着家人一起远走他乡,重新开始。要不是这次得到消息听说她回来了,他也不会如此着急地从外地赶来。

这么多年,他没有怨过她,也没有怪过谁。他虽然不知道她和林千洲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他既然答应过他要保护她,那么他就一定会做到。可是,他做到了,为何她却要这样辜负别人呢?

白尽欢心里明镜一样,她犯的错,牵扯太多人为她买单。她感激叶里的付出,却始终说不出感谢的话,只是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有一些心愿未了,我必须得回来。”

叶里千河愠怒,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从来不考虑他人的性格一点没变:“你要真知道就不会回来!”

白尽欢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但她既已做出决定就不会后悔。如今,唯一还知道她过去事情的人,恐怕也就只剩下这一个了。看着他俊朗清逸的面容,眼底承载着不该他承担的负担,白尽欢有些歉意地敬了他一杯:“不用担心,已经没事了。”

叶里还想再说什么,此时,其他的人看到白尽欢出现,已经闹哄哄地过来和她打招呼。白尽欢递给他一个宽慰的笑容以后,就和他们叙旧去了。看着她没心没肺的笑容,叶里千河摇了摇头,在一堆调笑声中不合时宜地问她:“你还没放下吗?”

放不下林千洲,更放不下江越。所以才那么固执地要回来,如此不顾一切?

江越,就真那么重要吗?

白尽欢裂开的嘴有一瞬间的僵硬,却当没有听到一样,嬉笑着和大家闹成了一团,之后她就强行把叶里千河送走。叶里拗不过她,只能妥协,但却留下了她的联系方式,表示一旦他发现时机不对,他就一定要立即将她送走。

白尽欢笑着答应了他,林千洲留给她的补偿,她怎敢不要?更何况,若是叶里千河在,她很担心会被江越发现,他最好还是什么都不要知道的好。

而叶里千河走之后的一连几天,白尽欢每天她都攒了不同的局,似乎是想要把以前所认识的人全部重新见一面似的。

尽欢到底以前人缘就很好,在C市家里也曾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她个人声名狼藉,大家也都很是赏脸,只是,她开心了,席之却不开心了。

大晚上地就给江越打电话投诉:“我说,你要不还是去见见尽欢吧?算哥们儿我求你了行不行,她这几天天天攒局,北沫疯了似的跟她一块儿,说什么老同学叙旧,说什么多年不见要找回当年的疯狂,现在玩得连家都不回了。她其实不就是想约你来吗?不就是想把你逼出来吗?你见一面不就完了,闹什么闹啊!”“我不见。”言简意赅地拒绝。

席之暴跳如雷:“你说你这闹的什么别扭。要说她当初不告而别确实是有点不对,但是她现在不是回来了吗,这都多少年了,普通朋友好久不见也能叙叙旧,你就当同情一下我了嘛。她就是冲着你来的,我们都是你的垫背啊。”“前几天是谁跟我说别管她的?”“我说的是别管她以前那些事,你现在跟她吃个饭没什么的。”“你想我把你做成活标本?”江越反问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躺在床上却是怎么也无法入眠。

再见又该说什么呢?他的手抚摸到脖颈的旧伤口,人一旦有了期待,便无法遏制对他人的质疑和试探。江越不想陷入和从前那样循环反复的生活中,他已经受够了这样的生活。

可是,你看,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奇怪,越不想见到的人,偏偏老天总是会安排一个时机让你们遇到。

这不,第二天科室主任的外甥女团团正好毕业没什么事干,天天在家里无聊。主任非得叫江越带着她溜达溜达,说什么让他感受一下青春的气息,正好团团也是学的法医,还可以让江越教她点东西。

江越为避免热情过度的主任又在科室里为他安排相亲,推脱不了只能答应。却还是故意避开了以前白尽欢喜欢去的地方,可这一溜达,还是一不小心,就让白尽欢给撞见了。

白尽欢远远地,就看到江越的身边跟了一个女大学生样子的女孩,清清秀秀的,一直缠着他逛这个逛那个。就像当年的自己,为了让他离自己远点,明白她是个坏女孩,她就把他带来商场,买一堆东西烧他的钱。

那个时候,他明知她是故意整他,却依然没有半句怨言,兴冲冲地拿着钱去付账。

十八岁的江越,暴躁霸道强势,倔牛一样,认定了她,不撞南墙不回头,把自己磕得头破血流却还是开心得不得了。好像只要有她在身边,天塌下了都不怕一样。

而现在的他,比从前成熟了,也稳重了,可是,她却看不到他眼底该有的笑意了。用北沫的话说就是,冷得像一具冻尸一样,都不知道是不是跟死人待久了,眼底只剩下了灰色。

她不喜欢这样的江越。可既是她一手造成,她就有必要去改变这个现状。

白尽欢从前,从来都不会在江越面前掩饰自己的吃醋和不开心,现在,看着他身边的另外一个人,她却有些莫名的紧张。伸出手去掏包包,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戒烟了。如果是在以前,她一定会冲上去勾住江越的胳膊,问他“勾搭够了没有?”

可是现在,他们之间什么都不是了。

她没有资格,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勾着他的胳膊。

她只有斜靠在墙上,等着他们走到自己所在的这一边,状似无意地与他们擦肩而过,然后又折返回来把他们叫住:“江越,哎,又见面了。”

江越看到白尽欢,脚步一滞,眉毛轻佻,并没有说话。“呃,你是谁?”团团看到白尽欢怔了怔,无法想象江越居然会认识这种浓妆艳抹的女人。

白尽欢妩媚一笑,定睛看着江越:“你问他。”“江越哥这是你女朋友?”团团看了看江越深沉的表情惊呼,满脸失望。

江越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步,斩钉截铁地回答:“她不是。”

团团的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那是……?”“老同学。”白尽欢忽然调皮地冲团团眨了眨眼,“你叫什么名字?”“团团。”“这名字真可爱。”白尽欢笑起来,凑到团团的耳边小声地问她,“你喜欢他什么?”“啊?”团团愣住,一张脸顿时憋得通红,紧张地拽着衣角,不知该如何开口。

江越一把将团团拉至一侧,疏离地看向白尽欢:“请问你有什么事儿?”“不好意思,我在跟她说话,并不是你。”白尽欢抬起头来,迎上他的目光,完全没有将他放在眼里,而是伸出手强行拉着团团走到一边。江越气绝,本想拉回团团,却看到她拽着团团的手时,浑身一震。

记忆中她的手总是肉乎乎的。以前她总念叨富翁的手都长她这样,可此时,那双手却有一种病态的惨白,上面青筋凸显,不知是因为太瘦,还是其他。全然没有了当年的“富态”。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她的瘦,似乎有些过度了。

这些年,难道,她其实过得也很不好?

白尽欢斜睨了江越一眼,又扭回头来,压低声音问团团,“来,你悄悄地告诉我,你喜欢他吗?”

团团有些莫名其妙,但在白尽欢的注视下,她眼底流转的波光像是有魔力一般,竟直视得她无法闪躲,只好害羞地点了点头。

得到预料中的答案,白尽欢并没有半分喜悦:“喜欢他什么呢?”“他是市里最好的法医。”团团瞥了一眼江越,他笔直地站在一边,目光凛冽地看着她们,高挑清冷的气场给人一种极具危险的感觉。看上去如此遥不可及,却又充满诱惑。她想,任何女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男人吧。

从第一次舅舅跟她提起江越时,她就记住了他。本市协助破案纪录最高的法医、年纪轻轻却作为专家应邀参加并成功破获了全省十大疑难案件,零出错率的保持者,从事法医短短几年的时间,几乎成了法医界的传奇。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甚至就连年主勘现场纪录至今都无人打破……看着他,似乎他天生就该属于这个行业一样。

听着团团的夸赞,白尽欢倒是没什么意外。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管做什么都要做第一。她意外的只是他从临床转到了法医,他曾经是那么耀眼不甘寂寞的人,如今却甘心在一个冷冰冰的地方做着枯燥而寂寞的事。

白尽欢忽然觉得她越来越不了解他了:“除了这个之外呢?”

团团想了想,认真地说:“他……不开心。我想让他开心。”“真是好姑娘。”白尽欢被触动,连旁人都看得出来他过的不好,而她却什么都做不了。白尽欢心底涌起一股热流,眼眶有些莫名的湿润,急忙扭过头去。过了一会儿才又回过头来:“团团,姐姐帮你好不好?”

团团面上一喜,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用力点头。“你先去帮我买瓶水。”“嗯。”团团犹豫了一下,但看着白尽欢一脸你信我的样子,想了想又听话地跑开了。她一走,白尽欢脸上又恢复平日里没心没肺的样子,看向江越。“团团不错。我觉得你可以和她谈谈看的。她比较开朗,你们性格正好互补。”“白尽欢,”江越冷笑,“你以什么立场来干涉我的生活?”“老同学。”白尽欢回答得理直气壮,对付江越永远都不能在气势上弱掉。

江越深吸一口气,他发现只要碰到白尽欢,他就没有办法冷静:“白尽欢,你不要太看得起自己!”“我一直都很看得起自己,你知道的。”白尽欢迈步走到他的面前站定,露出一个倨傲的笑容,“这点自信都没有,那还是我吗?”

江越不想跟她继续纠缠下去:“你到底想干什么?”“看看你过得好不好呗。”“与你何干?”“你这么多年没有对象,是在等我?”试探的语气。

江越的目光越发凛冽:“呵,你还真够不要脸。”“其实我真怕,他们都说你现在这样是因为我,如果真是这样,我会觉得很愧疚的。”白尽欢玩笑似的说着,她越表现得毫不在意,江越的目光就越冷下去几分。看着江越脸上的表情忽明忽暗,白尽欢意识到玩笑开得有点过了,瞬间话锋一转,“江越,我希望你幸福。”“幸福?”江越干净的面容上绽开一抹含义不明的冷笑。这抹冷笑撞击着她的心脏,直抵胸口隐隐生疼。白尽欢以为他要说什么,可他什么也没说,目光越过她,似乎望向遥远的地方,然后跨步离开。

他选择了对她的无视。

白尽欢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人群里,她想要叫住他,可胸口的疼痛却越发剧烈,一直蔓延到了腹部。她疼得一阵发抖,冷汗瞬间倾泻而下,她有些站不稳,幸亏团团及时赶了过来将她扶到了一边。“姐姐,你怎么样了?你脸色有些不好。”“我没事。你不用管我,江越出去了,你先去找他。”白尽欢蜷缩着身子,止不住地发抖。为了不让团团看出端倪,尽量地克制着催她离开。“可是你……”“没事,大姨妈来了。我休息一会就好了。”白尽欢咬牙将她推开,跌跌撞撞地急忙朝着卫生间而去。团团也没多做停留,只好转身去追江越。

白尽欢紧紧地靠在卫生间的墙上,疼痛刺激着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她弓着身子试图缓解痛感。口中传来浓重的血腥味,却被她尽力压制下去。她咬紧牙关不吭一声,脑海里江越的脸不断地闪现着,她把头埋在两膝之间,就像以往那样,用江越来转移身体的疼痛,不知过去了多久,她抓住的胳膊都已经被自己捏得青紫。脑海里的江越已经从他们的第一次相识过度到了第20次争吵。

疼痛终于过去。

白尽欢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身上几乎已经被汗水浸湿。幸好没有被江越看到,白尽欢呼了一口气,已经很久没有发作了。以前每一次发作,她都这样挺了过来,但好像这一次比上一次更严重了一些。

她没有太多时间了,这样想着,她眉眼间的忧虑又沉重了几分。

她在商场里重新买了一套新的衣服,在确保江越彻底离开以后,才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离开。

04

车水马龙的街道,人来人往。

再过一个月就要迎来双11的大喜日子,可路边的一些商店却已经提前开始狂欢起来。团团在拥挤的人群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江越的身影,打他的电话他仅冷淡地表示要回局里就把她打发掉了。团团虽然有些不高兴,但也只能作罢。

江越似乎一直独来独往,不愿意和人过地的接触。他的冷淡形成了一圈天然的保护膜,别人不是不想靠近,而是不敢靠近。他的拒绝听上去平淡无比,却有一种毋庸置疑的绝对力量,让人无法反驳。

这样一来,她对江越的敬畏之情愈盛。过几天,她可是要成为他同事的,到时候如果每天都这样,估计她都会疯掉。想到这里,团团脑海里忽然闪现白尽欢刚才险些跌倒的样子。看上去她似乎并不仅仅是大姨妈这么简单。而且,从见到白尽欢的第一眼起,她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她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又好像没见过。“算了算了不想了。”理不清楚的思绪搅得团团脑子里乱成一片。江越走了她也没什么事,索性把朋友约了出来看电影去。

直到几天后,她来市局报到。

团团兴奋地在江越的面前晃来晃去,他却像是早就知道一般,永远一副冷淡的模样,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就去忙自己的事情。同事都提醒团团最好远离江越,看看就行了,千万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

团团仔细地用笔记着前辈们的话,经过之前的相处,她其实还是挺怕江越的。但这不影响她要跟着他学习。所以来到市局以后,每天都还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有半分的越矩。甚至刚开始跟着江越进行尸检的时候,吐得一塌糊涂。江越不仅没有半分安慰同情,还表示如果她不能专业地完全任务,那她最好立马卷铺盖走人。

队阳盛阴衰的队里难得有一个雌性,大家都觉得江越也实在有点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一个劲儿地拉拢团团不要跟着江越了。团团却纷纷表示拒绝,对他的那一点喜欢,反而因此不减反增,甚至更偏向于敬仰。他对法医,以及尸体的尊重,让她看到了一个专业的法医人员应该具有的素养,他越挑剔,她就越要证明给他看。

只是……

她还是因为呕吐被江越从现场轰了回来。

局里似乎一下子热闹起来了。团团有些奇怪地向人群聚拢的地方看过去,只见江越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人。

一身明黄色的连衣裙,配着一条看上去有些磨损的项链,即使是坐着,她的背也依然笔直。谈笑之间,眼角眉梢上扬着,却看不出任何笑意,反倒有一股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冷淡,将周围的人拒之千里。不像江越,他只不过是外表对人冷淡罢了。而她,在这种下冷淡身上还弥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绝望气息。好像不想与任何人沾染一丝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