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文学名著勇敢探险故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1 1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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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剑桥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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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文学名著勇敢探险故事

中外文学名著勇敢探险故事试读:

前言

名著就是指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知名度,而且包含永恒主题和经典的人物形象,能够经过时间考验经久不衰,被广泛流传的文字作品。名著是世界整个文学宝库中的经典,是耀眼的明珠,是精神的火花。

马克思曾经说过:“文学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

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政治以及哲学、宗教和道德等社会科学具有密切的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它能深刻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特定时期的社会生活面貌。文学的功能是以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是用具体的、生动感人的细节来反映客观世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能使人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感觉,并从思想感情上受到感染、教育和陶冶。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以语言为工具来塑造艺术形象的,虽然其具有形象的间接性,但它能多方面立体性地展示社会生活,甚至表现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展示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物的内心精神世界。

作家是生活造就的,作家又创作了文学。正如高尔基所说:“作家是一支笛子,生活里的种种智慧一通过它就变成音韵和谐的曲调了……作家也是时代精神手中的一支笔,一支由某位圣贤用来撰写艺术史册的笔……”因此,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社会生活的雕塑师。

文学作品是作家根据一定的立场、观点、社会理想和审美观念,从社会生活中选取一定的材料,经过提炼加工而后创作出来的。它既包含客观的现实生活,也包含作家主观的思想感情,因此,文学作品通过相应的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承载性,这就是作品的具体内容。

文学作品里最重要的品种就是小说。小说是四大文学样式之一,是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故事情节的叙述和深刻的环境的描写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文学体裁),它是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中心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它通过整理、提炼和安排,就比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更集中,更完整,更具有代表性。

故事情节则是指叙事性文学作品中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演变过程。由一组以上能显示人和人、人和环境之间关系的具体事件和矛盾冲突构成。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部分,有的还有序幕和尾声。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情节,能够体现出人物行为之间的冲突。因此,情节的构成离不开事件、人物和场景等因素,它是文学作品最重要的内容,对于我们阅读和理解文学作品具有巨大作用。

为此,我们特别编辑了《中外文学名著故事总集》,主要包括中外文学名著有关神话、侦探、战争、科幻、人物、戏剧、爱情、电影、探险、智慧等类情节故事。在文字上力求通俗、生动、晓畅,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可读性和趣味性,是我们广大读者了解世界文学作品、增长文学素质的良好读物,也是各级图书馆珍藏的最佳版本。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我就跟你们见过面。

我和汤姆在山洞里找到强盗藏的钱以后,道格拉斯寡妇收我做她的干儿子,说是教我怎样做人。整天待在家里,我实在受不了。寡妇骂我是迷途的羔羊,让我穿上新衣裳,弄得我浑身冒汗,像被箍起来那么难受。更叫我受不了的是她的妹妹华森小姐,老是用那么多的规矩来吓唬我。她跟我讲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可我说我恨不得就去那儿,只要能换换环境,我是不选地方的。真是无聊极了!幸好汤姆组织了我们的强盗团,隔几天我们就照书上写的那样玩一回强盗游戏,这倒是挺有趣的事呢。三四个月光阴过去,我已经学了点拼音,九九表也背到五七三十五了。一天,我的酒鬼爸爸突然来了。他揍了我一顿,叫我停学,划着小船把我带到上游伊利诺州的树林,住进一间古老的木头房子。我们钓鱼打猎,靠这个过日子。隔不了几天,他就把我锁在屋里,独自去用鱼和野物换烧酒,回来喝个烂醉,然后拖我去打一顿。在林子里,不读书不做功课,游游荡荡,还是挺快活的。但是,爸爸动不动就揍我,弄得我浑身青一道红一道的,我又忍受不下去了。

有一天天刚亮,我沿着河岸走,突然看见一只无主的独木船漂下来了。我喜出望外,这下我可以逃到一个地方住下,让爸爸和寡妇永远也找不到了。当天趁爸爸出去的机会,我就把水桶、鱼线、锯子、火柴这些东西搬上了船。天黑了,我轻轻划着船,飞快地向下游冲去,一口气就到了甲克森岛。我上岸钻进树林躺了下来。一觉醒来,太阳老高了,我懒洋洋的,真不想起来。忽然从上游传来“砰”的一声,我赶紧跳起来从树叶缝中往外看,原来人们正在找我,他们向水面开炮,想让我的尸体浮上来。现在我知道可以安心了,绝不会再有人来找我了。

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什么新花样。第四天晚上,当月亮下了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树林那儿躺着个人!原来是华森小姐家的黑人吉姆!可是吉姆吓坏了,他发疯似的瞪着我,跪着向我告饶。嘿,他以为我死了呢。不一会儿,我就让他明白我根本没死,也知道他是逃出来的,因为华森小姐想把他卖到奥里安去。这下可好,我不觉得闷得慌了。老吉姆挺有趣,他还懂得各式各样的兆头呢,比如说太阳下山后抖桌布不吉利啦,胸口长毛要发财啦。我们两个就在树林里住下来,反正我们都不想再回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儿自由自在,我们挺快活。只是我把打死的响尾蛇放在吉姆被窝底下,那死蛇的老伴儿来咬了他一口,害得他躺了四天四夜,我也很难受的。有天晚上,我装成小姑娘上岸去打探消息,一位大娘说镇上人们都说吉姆杀死我逃跑了,要悬赏捉拿他。我吓了一跳,赶紧转去叫醒吉姆,把家当搬上捡来的木筏子,带上独木船,连夜逃走了。

我们沿着密西西比河漂流,每天夜里都要经过一些市镇。白天我们躲到岸边树林里睡大觉,晚上快到10点的时候,我就溜上岸去弄点吃的。5天以后,我们就漂到圣路易下游了,我还在一只破船上找到些强盗偷藏的衣服、靴子、毛毯和书,还有望远镜和三盒雪茄烟,我们两个人这辈子谁也没这么阔过。我们计算再过三夜就能到伊利诺南头的卡罗,到那儿我们就卖掉木筏子,坐轮船到俄亥俄上游那些不买卖黑奴的自由州去,免得再生是非。

我们一边漂一边瞧,就怕错过了卡罗镇。吉姆说他离自由越来越近,弄得他浑身发抖发烧。听他这么说,我也浑身发抖发烧,想到我是在帮他逃跑,我实在是太没良心太不要脸了。华森小姐想尽办法对我好,我倒亲眼看着她的黑奴逃跑,一句话都不说。吉姆还说他一到自由州,就要拼命存钱,把他的老婆和孩子赎出来,要是他们的主人不肯,那就偷出来。他这套话使我凉了半截,我暗自盘算只要一见灯光,就上岸去告发他。可是当我把船划开,急着去告发他的时候,吉姆却说:“你走啦,你这忠实的老哈克,白人里头只有你对我老吉姆讲信用。”这话又使我那股子冲劲不知到哪儿去了。过后,我用谎话哄开了一只追捕黑奴的船,还弄到40块钱。吉姆夸我这一手干得漂亮,还说绝忘不了我的恩德。我知道我就是想学好也办不到,交不交出吉姆都一样让我难受,我又何必要学做对的事情呢。

真是倒霉,也许是我玩耍蛇皮的原因,卡罗镇居然过去了。没办法,我们只得坐着木筏子往下漂,有机会再买一只小船往回走。谁知就在发觉错过了卡罗镇那天夜里,一只汽船把我们的木筏撞了个粉碎,我们从两边滚下水去了。我好不容易遇着块木板,终于浮上了水面。吉姆不见了,我只得爬上岸,那镇上的格兰纪福家收留了我。后来那家的黑人领我找到了藏在泥水滩的吉姆,他正在修理那只撞坏的木筏子。就在找到吉姆的第二天,格兰纪福家跟谢伯逊家打起来了,还打死了人,真可怕。天一黑,我赶紧找到吉姆,撑出木筏,来到河当中,这才放下心来。归根结底,拿木筏当家比什么都好。别的地方太别扭太闷气,在木筏上又自由又轻松又舒服。

我们每天照常漂流,两三个昼夜静静地溜过去了。有天早晨,我们遇到两个被人追赶的家伙。大约70岁样子的老头自称是国王,那30岁左右的说是公爵,可我断定他们是扯谎,只不过是些下三烂的骗子手罢了。他们爬上木筏,我也没说什么,只要大家太太平平过日子就行了。一路上,国王和公爵耍了不少花招,也弄到不少钱。他们说要上岸去演戏,在筏子上打打闹闹,窜窜跳跳,真是十分好看。在巴克维尔镇,国王冒充忏悔的海盗,骗了80多块钱。在阿肯色南部一个小镇上,他们涂了几张上演惊人悲剧《怪物大王》的广告,还写上妇女儿童不宜观看的字样,其实就是国王一丝不挂,涂上各种颜色,四肢着地爬出来胡蹦乱跳几回。他们干的事,吉姆也看出名堂来了。他说他们都是大无赖、大流氓,国王身上还有臭味。我当然也这么想,至于国王身上的臭味,那是没办法,历史书上也没记载着什么好办法。

吉姆真是个好心的黑人。他一路上处处照顾我,想尽法子帮我干事。晚上该我守夜的时候,我常常睡着了,他也没有叫醒我。等我醒来,总见他垂着脑袋坐在那儿唉声叹气。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跟白人一样惦记着他家里的人。因为他常念叨他女儿的名字,还后悔打过女儿一巴掌,请求老天爷饶恕他的罪过。

有天傍晚,我们又在一个小镇靠了岸。国王和公爵又从刚死去父亲的玛丽珍那儿骗到6000块钱。哼,这两个败类简直把全世界人的脸都丢光了。晚上我偷了那些钱,放进棺材里,还把这事告诉玛丽珍。国王和公爵气坏了,可他们不知道是我干的,还以为是那些黑人干的呢。

一连好几天,我们只是顺水漂流,不敢靠岸。那两个家伙起先垂头丧气,后来又叽叽咕咕一谈就是两三个钟头。我和吉姆提心吊胆,断定他们准是想去抢钱或者造假钞。我们可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胡闹。

果然出了事,在派克斯维村附近,吉姆不见了。原来他被国王他们卖给菲利浦家了。我左思右想,什么办法也没有。我打算写信告诉华森小姐,让她带钱来领吉姆,这样我也不会因为帮着黑人逃跑打下十八层地狱了。可是我又总想起跟吉姆在一起的情形,他总管我叫老弟,总是爱护我,实在太好了。后来,我平心静气地琢磨了一下,就对自己说:“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打定主意再走邪道,想法把吉姆偷出来,不让他再给人家当奴隶,要干我就干到底。

没想到菲利浦一家竟是汤姆的亲戚!莎莉姨妈把我当成汤姆,我也将计就计冒充起来。但我又怕万一汤姆来了喊出我的名字,那不就糟了吗。我赶紧装着取行李,拔腿就往村里跑。半路上果真碰上了汤姆,他还以为我是从阴间里来的呢。我把事情告诉他,他一听就来了劲,让我还是冒充他,他就装着是弟弟席德。晚上,汤姆说他发现了关着吉姆的屋子,还提出一个也许会搭上3条人命的营救计划,真是妙不可言。

我们首先进行侦察,然后作了种种准备,弄些锯条、匕首之类的东西,还偷偷给吉姆送去钉子和铁闩。3个礼拜过去了,一切都顺利。那天行动之前,我们又送去一封匿名信,警告人们“大祸将要临头”。这可真热闹,一大群人拿着枪,带着狗又追又喊,我们领着吉姆拼命逃到了筏子上,我们都高兴万分,最高兴的还得数汤姆,因为他腿肚子上挨了一枪。不料,当我回去为汤姆找医生的时候,我被莎莉姨妈扣住,简直动弹不了。结果,汤姆被抬回了家,吉姆又被捉住了。那些人气愤极了,有几个人非要把吉姆绞死不可。就在这危急关头,汤姆突然向大家宣布,华森小姐临死前已经放吉姆做一个自由人,他已经不是奴隶了。原来,汤姆是想过过冒险的瘾,怪不得他千辛万苦地帮我放走吉姆呢,现在我算明白了,

我们三下两下就把吉姆身上的铁链卸掉了,这一来吉姆可真是高兴得要命。接着,汤姆又有了新的冒险计划,他说我们3人得备好行装,溜到印江地区去,再在土人当中去做一次冒险游历。

汤姆的主意不错,很合我的意思。可是,我得在他们动身之前先去印江地区。因为莎莉姨妈又要收我做干儿子,教我怎样做人学“好”,那种滋味我早已尝过了,我可受不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是美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家。他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曾做过排字工、领航员、记者和编辑等。1907年接受英国牛津大学名誉学位,并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长篇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通过哈克和吉姆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追求自由公道的生活的故事,表现了反对种族歧视和压迫的主题,并充分揭露了当时美国生活中的许多阴暗面。同时,小说还紧扣美国向西部扩张拓殖时期千百万普通人民的心灵,形象地传达了他们在创业中前进的热情。小说中善良勇敢、向往自由的黑人吉姆的形象,已经没有了斯陀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那种逆来顺受的奴性,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收获。白人小孩哈克蔑视资产阶级的传统、教养,一心寻求无拘无束的生活,并以敢“下地狱”的勇气帮助黑人逃亡,也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英国诗人艾略特认为可以同奥德修斯、浮士德等相比。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大量运用了美国南方方言,文字清新,风趣幽默。

小说于1884年出版,虽不断遭到查禁,但仍得到批评家高度评价,深受读者欢迎。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并成为欧美现当代诸种批评模式研究的对象。因此,海明威曾说:“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

好兵帅克历险记

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王位继承人被刺杀身亡,消息传来,举国震惊。而更为严重的是,这一事件成为导火索,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就在全国上下乱糟糟的时候,帅克先生惊叫:“这可妙极了。”而他早就因“神经不正常”的诊断退伍了,此时的他专门靠为那些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然后把它卖个好价钱来过活。

接着,帅克溜达到一个小酒店,几杯啤酒下肚,他就和酒客、老板聊起天来。老板说:“苍蝇在皇帝像上拉满了屎,我就把它放到阁楼上去了。”帅克接着就王位继承人被刺事件大发议论:“也许连咱们这位奥地利皇帝自己也难保呢!嘿嘿。”而一个怀里藏着“叛国者”帽子到处搜捕猎物的特务正支楞着耳朵在偷听。其结果是,我们这位满怀着纯真和热忱的帅克先生和那位酒店老板以刑事罪和叛国罪被逮捕了。

帅克进了警察局。他满面春风地来到传讯室,天真地承认了警长对他没完没了的指控:“哎,你们给我搞上了不少名堂,可是太多了反而没好处的。”他还针对监狱发表了一通议论,用“茅房就在咱们眼前”为例子,称赞在现代社会里公民在监狱生活上的改进。警察认为帅克的神经似乎有问题,于是让他接受了3名法医荒唐透顶的检查,结果3人一致断定帅克是“白痴”,把他送进了疯人院。

在疯人院里,帅克可以为所欲为,完全不用担心密探和警察来找麻烦。他感到,在疯人院里比在外面自由多了。他喜气洋洋地歌颂疯人院:“我喜欢这里,而且,我在这儿的时候,是我一生中最畅快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疯人院的大夫宣布帅克仅仅是“智力低弱”,他的目的是想逃避兵役,于是帅克在疯人院的好日子过去了——他又被送回了警察局。

在牢房里,帅克看到有人想自杀,他赶紧把皮带解下来递过去。警察提审他时,他说:“这位先生从6点就等在这儿了,我12点才来,没什么可着急的。”气得警察一把就把他拖了出去。经过了一圈的审问,谁都拿帅克似傻非傻、似呆非呆的样子没办法,只好把他放了。这样,帅克又过起了为狗服务的营生,而且他很快就大有收获——他向那些千方百计来套他话的密探们成功地推销出了一条又一条杂交得奇丑无比的冒牌狗。

奥地利全军溃败时,陆军部忽然打算起用帅克,希望他把帝国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于是寂静的布拉格大街上出现了一副动人的场面:一个老妇人推着轮椅,上面坐着头戴军帽,手拿一支拐杖,外套上插着醒目的鲜花的帅克。他高喊着:“誓死保卫帝国,打到贝尔格莱德去!”报纸大肆渲染他的爱国主义精神。但是军医认定他的风湿病是装的,以逃避兵役罪把他关进了军事监狱,在监狱里,帅克勇敢而镇定地接受了绝对的饮食控制,每天洗胃两遍,灌肠一次。他对狱医说:“别怜惜我,记住,奥地利就全靠灌肠才稳如磐石。”第三天,受尽折磨的帅克被认为是个骗子关进了拘留所。

这时,帅克那副天真而甜蜜无比的傻样又救了他,随军神甫把他要来当了自己的传令兵。神甫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于是派帅克去借钱,“至于理由,你爱怎么编就怎么编吧。只是别空着手回来。”帅克觉得最能引起人们同情的理由就是神甫付不起私生子津贴,于是他就以此为由弄到了一大笔钱,却全然不顾人们如何看待神甫的形象。后来他还帮助神甫把房东的钢琴、沙发乃至做法事的器具卖掉来支付酒债,弄得神甫做弥撒时只好到处去借。

不管怎么说,帅克在神甫那里确实过了一段好日子。谁知好运气很快就结束了——帅克被神甫当作打牌的筹码输给了卢卡什中尉。

卢卡什中尉对帅克丰富的狗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命令帅克设法给他弄一条狗。帅克胆大包天,将上校的狗偷来送给了中尉,中尉自然对帅克青睐有加。不幸的是,中尉带着狗散步的时候正好被上校撞见,结果狗归原主,中尉挨了一顿臭骂。回到兵营,中尉气得连打帅克一个嘴巴的力气都没有了。

中尉看上了一位德国太太,派帅克上门送情书。不巧的是信落到了太太的丈夫手里。他暴跳如雷,要把信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帅克眼疾手快,把信抢到了自己手里,说信是自己写的,名字是借的。当他被送到军法处后,人们让他照样再写一份以核对笔迹,他把信一口吞下了肚子,然后傻乎乎地说睡了一觉后不会写字了,军法处只好把他放了。

听说帅克要回来,吃够了帅克苦头的中尉脸色苍白。

偷狗事件还没有完,上校公报私仇,命令中尉在3天之内赶到前线。于是在后方出够了洋相的帅克顺理成章地也得跟着中尉上前线了。

要上前线了,部队上上下下一片混乱。上级用神甫的说教代替了罐头,给养贫乏、怨气冲天的部队终于开拔了。为了平息怨气,上级有意让神甫成为替罪羊,规定军官人手一册《神甫的罪恶》的下册,让他们用其中的一页作参考来解决现实问题。帅克自告奋勇去领来了书,但他觉得战争让人头脑发了昏,哪有倒着看书的道理?!就自作主张把上册送到了营部。上了火车军官们才发现出了大错,中尉只好让帅克不要声张。

在车厢里,帅克无意中冒犯了身穿便服视察防务的“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位少将”,作为主管,倒霉的中尉于是又挨了一顿臭骂。

帅克在列车上和乘务员聊天时无意中扳动了紧急制动闸,造成了列车晚点。他在下车交纳了罚款之后却发现,火车开走了……于是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的帅克不得不走着赶赴前线。

深更半夜,帅克高唱着他以前当兵时学会的旧军歌上路了。斗志昂扬的他在齐膝深的积雪中向正西方向跋涉着——而前线是在正南方。

待他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帅克想:“条条大路通罗马。”于是他继续不知疲倦地赶路。所幸的是他被警察当作间谍抓了起来,然后被押解归队,于是,见到帅克又老老实实地站在了自己面前,头都大了的中尉因意识到又将面临着一系列麻烦而唉声叹气。

不出中尉所料,帅克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制造着各种麻烦——不过这回倒霉的是另一个中尉杜布,他老跟帅克过不去,帅克也就一回又一回地捉弄他。

临近火线,卢卡什中尉命令帅克和一名军士出发为连队找宿营地。两人在一个十字路口分手后,帅克在一个池塘边上见到了一套俄国俘虏在逃跑时丢下的俄军军服,他想“也许我穿上会更英武。”好奇的帅克就把它穿上了。正当他欣赏着自己的尊容时,匈牙利侦察兵出现了。他们把帅克当作了逃犯,把他带回去和一群俄军俘虏关在一起,然后被押去修铁路。

长官自以为抓到了一个俄军逃犯,觉得立功的时候到了,于是伪造了大量材料上报,上级决定判帅克死刑。而这时帅克正在监房里唱歌呢。

可怜的帅克直到第二天才醒过味儿来,他用木炭在墙上写下留言,大意是奥匈帝国士兵帅克莫名其妙地被奥匈帝国士兵俘虏了。将军好不容易才弄清了真相,派人把帅克押回了连队。

帅克往伙伴们中间一坐,大模大样地吃着面包、烤肉。他对中尉说:“我要是再也没法给连队效劳的话,会感到很难过的。真不知道你们没有我怎么行。”有人问他:“你认为战争还会持续多久?”“15年。因为已经有过30年战争了。如今我们比过去聪明一半了,那就是30除以2,得15。”帅克一脸高明神色地回答。

这时,那个总和帅克过不去的杜布中尉闯了进来,帅克赶紧立正敬礼。看到帅克一本正经的样子,杜布中尉又莫明火起:“你只管乐吧!如今你要完蛋了!我要把你制成标本留在连队做纪念!你是怎么立正的?大拇指向下!”“报告长官,我个个指头都向下了!”帅克响亮地回答。

令人遗憾的是,这部小说至此就结束了。病中的作者于1923年1月去世,以致未能把这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最著名最受读者欢迎的小说之一”写完。虽然有人续完了全书,但风格、思想乃至文笔距作者相差甚远,后来的版本多没有采用,至于帅克后来的命运如何,只能靠读者自己去想像了。

书海领航

本书成书于1923年。作者雅洛斯拉夫·哈谢克(1883~1923)是捷克著名讽刺作家。他在一战期间曾有过到俄国参加红军的经历,不想战争结束回国后竟遭人大肆诽谤。哈谢克郁愤难泄,开始创作他的讽刺巨著《好兵帅克历险记》。小说以小册子的形式陆续出版,由哈谢克和他的朋友们沿街叫卖。书刚一问世,就被市侩文人们诬为毒害青年的黄色文学,连农村的黄色小报也一个劲儿地骂它下流。哈谢克对此给予了有力的回击,他继续写作预定计划中的第2至第4卷。但因健康状况恶化,只得在病榻上口授,由友人代书。刚满40岁那年,哈谢克终因心脏病和肺炎,过早含愤辞世,小说未能完篇。至今,这部小说已被译成40多种文字出版,在许多国家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死亡之谷

大林是我儿时割头换颈的朋友,自从他上班的汽车配件厂濒临倒闭后,在深山里长大的大林不顾妻子的坚决反对,辞了职,离开自己奋斗了8年的技术岗位,携妻子女儿搬回了鄂西北石门山乡羊角山下的老家,整天与一支“风雷”牌双管猎枪为伴,出没于方圆百里的茫茫林海。

大林身材高大,长相很帅,做事雷厉风行,聪明灵活。迷上了狩猎以后,附近几个山区乡镇,他能数出哪些地方野羊最多,哪些地方野猪活动频繁。他能顺着若隐若现的野猪踪迹,在奇冷的深山老林摸索几天几夜,直到他寻找的猎物成为自己的“枪下鬼”。对于肥大的野兔野鸡,大林是从来不屑抠动枪机的,周围的人都把他看成狩猎英雄。十里八乡哪里有狼群祸害牲畜或野猪糟蹋庄稼,乡亲们都会专门请他去除害。

1998年5月,从部队回老家探亲时,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大林结伴去狩猎。和他敲定以后,我快活得跟个孩子似的,当时,我的脑海里全是猎枪响过以后又肥又大的野羊倒下的情形,却完全没有料到近100只饿豺正等着我们步入一个生死战局。

5月21日,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山村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我和大林穿上高腰羊皮靴,带上照明工具、匕首、双管猎枪和足够的子弹,还有香烟、烈酒和干粮,钻进了浓荫蔽日的茂密山林。

按大林的推算,我们从他家里出发,翻山越岭大约用一个半小时,正好可以在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赶到人迹罕至的羊角山。他说那里山羊多,而且大多是50多公斤一头的,又肥又大。但野羊多了豺也一定多,他提醒我,晚上一定要拿出军人作风,反应要机敏。

大林还告诉我,以前有4名猎人先后走进羊角山深处都没有生还,除了找到猎枪和随身物品外,连一根骨头都没有给他们的家人留下,羊角山区一下子成了远近闻名的“死亡之谷”,没有人再敢涉足,大林说他也是头一次去那个地方。

走到半路上天已擦黑,山林里静得吓人,我想打开戴在头上的照明灯,但被大林制止了,因为挎在腰里的蓄电池只能维持6个小时的照明。

一路上,大林的话很少,只有我们簌簌的脚步声不时惊起几只野鸡从树梢飞过,让我心里痒痒的。但我每次抬起枪管都被大林制止了,他说这些野物打下来没有什么用,背在身上完全是累赘。当他得知我想往着篝火加烤鸡的美妙憧憬时,又带着几分稍纵即逝的笑朝我看了看。当再次有野鸡飞起的时候,大林随手抬起猎枪,只听“砰”的一声,两只野鸡扑棱了几下翅膀落在我们附近,我借着最后一线光亮奔过去拾起猎物。虽然我在部队得过师里的步枪点射冠军,但对大林的枪法却佩服得五体投地。

夜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我们仍然没有打开灯,大林和我一前一后摸索着投入羊角山的怀抱,然后两人保持一定距离,呈搜索状悄无声息地前进。

我把两只野鸡挂在腰上,平端着猎枪,两只耳朵高度集中地分辨着细微的响声。越是凝神静气,越感到夜晚的可怕,加上我时不时地想起在羊角山成群结队出没的饿豺,更加重了我的恐惧感,因为豺的凶猛和狡猾早就在我们村里检验过。

豺长得像狼,虽然它的体形比狼小,但它比狼要难对付得多,狼捕获猎物时喜欢单枪匹马,常使用车轮战术,而豺只要是结伴而行,发现目标后往往是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豺比狼也要狡猾得多,在我两岁的那年夏天,一个夜晚,村里几十名男女老少在禾场上乘凉的时候,和我一样大的小建那天晚上明明是睡在他妈妈的怀里,而且是睡在几十人的中间,但他就在那个晚上被豺叼走了。第二天全村人出动寻找,结果只找回一根不沾一丝血肉的新鲜腿骨。豺嗜好猎食村民圈养的猪,而我们村每次丢的猪偏偏是关在村子中间猪圈里的。父亲给我讲过他亲眼目睹豺逮猪时的情景,他说豺逮一头个头比它大得多的猪比几个成年男人还要省事,它先用牙咬着打开圈,然后咬着猪的耳朵,用尾巴将猪赶出圈,奇怪的是猪会很驯服地跟它去一个即将结束自己生命的地方。

豺在我心里一直是一种既神秘有灵性,又凶猛狡猾的顽兽。

当我和大林爬上羊角山边一座低矮小山的山顶时,我借着朦胧的夜色看到大林正悄悄地向我摆手,他止步不前,显得异常冷静,使我意识到有什么异常情况,于是端着猎枪一边慢慢向大林靠近,一边小心地环视四周。

就要接近大林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四周不知什么时候亮起了无数盏闪着幽幽蓝光的小灯——那是一只只豺瞪大的眼睛。我很快稳住自己恐惧的情绪,很显然,我和大林已经陷入豺的包围,死神正悄悄地降临到我们身边。

豺有这样一种习性,如果它是坐在路中间挡住人的去路,哪怕只有一只,说明它正处在极度饥饿状态。遇到这种情况往往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我和大林那天面对的是大约上百只饿豺,仅仅靠猎枪和勇敢是绝对征服不了它们的。

在极短暂的相持和思忖对策的过程中,我和大林已经靠近,他用低沉的声音命令我打开戴在头上的灯,然后选一棵粗壮一些的树用最快的速度爬上去。

大林的话音刚落,我已经看好了离我们几米远的一棵碗口粗的枫树。这时大林又对我下了第二道命令:“我们一起开灯,你先上那棵树。”

在那个紧张而短暂的瞬间,大林首先考虑的是我,而将自己的死置之度外,无形中增强了我的勇气。我没作任何犹豫,和大林同时抬手打开头灯,箭一样地冲向那棵枫树。

豺的动作和反应更快,就在我冲到枫树下面还没有触摸到树干的时候,感觉两只毛茸茸的豺爪已搭在我的肩上。我很快意识到自己决不能扭转身和那只豺搏斗,只要我一转身,咽喉正好处在那只豺的嘴边,必死无疑。这是豺惯用的伎俩,幸亏以前曾听长辈讲过,才没上那只豺的当。

就在我正苦于无法脱身时,随后冲上来的大林狠狠地给了扒在我背上的那只豺一刀,一声低低的哀鸣之后,顽兽倒下了。我正准备爬上枫树时,又一只豺冲上来,而且正好与大林面对面发出打喷嚏一样的声音,随即就见大林捂住脸迅速扭转身。

我知道这又是豺使的诡计,因为豺的嘴里发出喷嚏一样的响声时,它已从嘴里向人的面部喷了一种又腥又臭的粘稠液体,使人睁不开眼,然后它就会乘机偷袭。大林视线模糊以后,他本来可以及时开枪结果那只豺,无奈我们枪里装的都是霰弹,一旦开枪,很可能伤到近在咫尺的我。我用闪电一样的速度折回身拔出插在羊皮靴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了那只已经扒在大林背上的豺,随即拉起他的手冲向枫树。

生死存亡的关头没想到人的反应出奇的机敏,眨眼工夫我和大林已经像猴子一样爬到那棵枫树二米多高的地方。我听到大林发出一声痛彻心肺的叫声,他的大腿被追上来的豺活活撕掉一大块肉。

上到枫树5米多高的地方,我们才稍稍放松,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脖颈也被豺咬开了一大块,伤口不停地淌着热乎乎的鲜血。一种莫名的仇恨涌向我们的心头,我和大林同时把猎枪瞄准了不远处豺集中的地方。正准备开火时,大林拍了拍我,叫我向下看。不看则已,一看,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大约有七八只豺正围在树下拼命地啃着我们呆的那棵树,树干开始颤动了。

我和大林赶紧将枪口对准树下的豺一起开火,随着四声响亮的枪声,树下的豺大部分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倒下了,有两只受伤的豺夹着尾巴逃走了。乘这间隙,我们赶紧装子弹。子弹刚装好,几只豺又冲上来拼命地啃着树干,迫使我们不停地开火。

经过几次攻击,倒下的豺足有20只,因伤亡过大,它们不得不暂时退却,呆在不远的地方向我们张望,那时我粗略地估算了一下,仍然有四五十只豺正咧嘴瞪着蓝幽幽的眼睛做着靠我们填肚子的美梦。

不知不觉中,我和大林已经装了无数次子弹,倒下的豺也足有半数,直到我们发现背袋里的子弹只剩下几颗时,我和大林才意识到该停止射击了。

剩下的豺暂时没有向我们进攻,但也没有退却的意思。漫漫长夜才刚刚拉开帷幕,我和大林的生死完全被一群凶恶贪婪的野兽主宰着。

死亡之谷的恐怖之夜

大林因为伤口过于疼痛全身剧烈地颤抖,灯光照着他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的脸。

为了使大林不致失血过多而危及生命,我先用牛皮腰带将他的腰部和树干系在一起,以免他不小心从树枝上落入豺群,然后用匕首从自己的裤腿上割下一块又宽又长的布条为他包扎了伤口。

大林的伤很重,在包扎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大腿上露出的白骨,羊皮靴里积了不少鲜血。

包扎好伤口,我又像一只猿猴一样,在枫树上攀上攀下,用匕首砍了些粗壮的树枝,在大林骑坐的树杈旁搭了一个供我们休息的靠背。等干完这些活,我感觉自己体力也不支了,随后我解下腰带把自己捆在背后的树杈上。

大林从挂在树枝上的帆布包里取出一瓶酒,然后拧开盖仰脖灌了一大口。

我抬手看了看表,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凌晨1点多钟。我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盼着黎明早点到来,驱散那些可恶的野兽。挂在树上的一只野鸡可能只被打昏了没伤到要害,它慢慢苏醒过来,不时扇动几下翅膀,它本能的挣扎倒给我和大林之间沉寂的气氛增添了一些生机。

然而,最可怕的事在我和大林稍稍轻松的时候发生了,耐不住饥饿的豺又一次向我们发起子更凶猛的进攻。

大林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抖起精神,郑重地对我交待,如果到时候他葬身豺腹而我能够脱险,要我一定多关照他的妻子女儿,他说只有我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这样的话从这个久经考验的猎人嘴里说出来的,让我不得不相信死神真的已经降临在我们身边。

这次豺的进攻好像是经过周密部署的,它们分成一个个的战斗梯队,每个梯队都由三四只豺组成,它们冲到树下拼命地啃着树干,当我们的猎枪响过之后,坐在旁边观望的豺又迅速冲上来替补受伤和死亡的同伙,而且更凶猛地啃着树干。

没过多久,我们包里的子弹只剩下几颗了,而我们赖以生存的枫树却开始动摇了。面对树下近20只豺,我仿佛看到我和大林被豺撕扯吞噬的场面。

就在我绝望时,大林示意我停止射击,留下最后几发子弹。随后他迅速从树枝上解下一只被打死的野鸡,用匕首开了膛,将没喝完的半瓶烈酒全部倒入野鸡的腹腔,然后把那只野鸡掷到树下。

几只闻到血腥味的豺,呼的一声围上去拼命争抢食物,仅仅眨眼的工夫,一只2公斤多重的野鸡就只剩下一地鸡毛了,没抢到食物的豺又疯狂地啃起了树干。

树干开始大幅度晃动了,我示意大林把那只还活着的野鸡也扔下去,但大林说那只野鸡说不定还能派上大用场,不到最后不能用。他用最快的速度从包里取出用来捆绑猎物的绳子,将自己的头灯和蓄电池一起取下来,用绳子系好后慢慢地放到地上。几只正在拼命啃着树干的豺见到面前明亮的灯光,乖乖地退到了一边。

怕光是豺最大的弱点。记得小时候,我爷爷有一次摸黑赶路时,被两只豺盯上了,他就是靠接连不断地点燃旱烟袋里的烟叶,然后大口大口地吸得旺旺的,才使那两只豺跟了6里多路,一直跟到我家门口都不敢向他进攻。

大林危急中想出的办法使我欣喜若狂,而就在我得意的时候,我们存身的枫树发出了一声可怕的“咔嚓”声,树慢慢向一边倒去。随着树干越来越快地接近地面,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在我已经魂魄四散的时候,大林一记重拳狠狠地击在我肩上,使我回过神来。他用打雷一样的声音命令我赶紧解下捆绑身体的腰带。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腰带时,只见大林在枫树开始倒下的十几秒钟时间已经解下腰带,飞快地爬到树梢,当树梢搭上另一棵同样有碗口粗的树时,他用浑身的力气一手抓住树梢,另一只手死死地搂住那棵树的树干,然后用颤抖的声音命令我取下挂在树上的野鸡和帆布袋赶紧爬过去。

等我手忙脚乱地转移到另一棵树上,大林已经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被豺咬断的枫树被他顺势一推,擦着旁边几棵树呼的一声倒在地上。

生的希望来得太突然,但还是被大林抓住了。

当我低头看倒下的那棵树时,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刚才就在那棵树倒下之前,几只豺乘机顺着倾斜的树干爬上来,只差一米多的距离就能咬到我的小腿。树倒下时,它们被重重地摔在地上。

转移到另外一棵树上,意味着我们又一次绝处逢生。

救星降临死亡山谷

此时,我发现大林的身体又在剧烈地颤抖,刚才因为他用力过度,腿上的伤口又被撕开了,血流不止。我顾不上全身酸软无力,立即用同样的办法用树枝帮他搭了靠背,从裤腿上割下布条,重新为他包扎了伤口。逃生时我们的腰带掉到了树下,只能小心地坐在树杈上,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虽然我们暂时避开了劫难,生死照旧不可预料。树下那些活着的豺瞪大的眼睛像一团团不灭的鬼火,让我们陷入恐怖的包围。

大林让我用头灯照一照刚才野兽争抢野鸡的地方,我发现有四五头豺死一样躺在地上。大林告诉我,只需少量的烈酒就可以让一头豺醉烂如泥。

在树杈上休息了足有半个小时以后,大林往猎枪里装上了两发子弹,我知道他那时之所以舍得用最后几颗子弹,纯粹是想消灭那些残存的顽兽。他将猎枪的枪管架在树枝上慢慢寻找豺集中的地方抠动了枪机,又有几只豺被打伤。我仔细地数了一下,地上活着的豺只剩十只左右,而我们还有两发子弹,它们对我和大林的威胁已经变得越来越小了。

头灯变得昏暗的光线告诉我们,黑夜就要结束了,我看了一下手表,当时已经是凌晨5点多钟,只要拼住最后一点力气在树上撑到天亮,一定会有办法。

我和大林互相鼓励,虽然我们都精疲力竭,但我们终于还是挨到了天亮。刚刚升起的太阳透过树枝的间隙照在我们脸上,活着的豺已经退得无影无踪。

天亮时,眼前的情景让我们惊呆了,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50多只豺的尸体,其中有二十几只豺在啃树干的时候牙都掉光了,它们张着血肉模糊的嘴。

虽然已经是阳光普照,大林仍然愁眉紧锁,他不让我从树上下去,告诉我羊角山上到处都是分散的豺穴,他说豺报复的欲望比狼还要强烈,现在我们都疲惫到了极点,很难走出深山密林。

挂在树枝上的那只野鸡已经活过来了,两条腿被牢牢捆住不能动弹,而它的一对翅膀却不停地抖动。

大林看着那只野鸡沉思了好半天,他让我解开捆住野鸡的绳子,找我要了钢笔,从身上摸出一张面值10元的人民币写下了“两名猎人在羊角山被豺围困请救援”的字样,然后把那张钞票系在野鸡的腿上。我明白了大林的用意,轻轻地松开了抓住野鸡的手。

当野鸡从树梢飞走,而且飞得又远又高的时候,只见大林抬起猎枪瞄准野鸡开枪了。枪声响过之后,那只野鸡不知是受了惊吓还是中弹了,它奋力飞出很长一段距离后像一块石头一样跌进林海。大林望着野鸡飞走的方向变得茫然若失,因为羊角山是无人区,那只野鸡把我们的消息带给“救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看着大林死灰的脸色,我才意识到我们体内都需要摄取营养和水分来补充体力。我们就着水壶里的水各自将一块方便面送进胃里后,大林提醒我要节约干粮和水,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在山上还要困多久。大林已经完全提不起精神,几次险些从树上掉下。

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枪响,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耳边又一次响起更清晰的枪声后,我高高地举地猎枪,向天空发射了我们昨天出发时带的最后一发子弹。

那时是下午3点多钟。

当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6名手持猎枪的猎手奇迹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其中还有大林的妻子。原来,那天直到中午她仍然没见我们从羊角山回家,便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发疯一样地请附近的猎手一起上山寻找。

猎人们把我和大林从树上救到地面后,我们很快就不省人事了。晕倒前,我看到大林妻子的眼泪扑簌簌地滴落在他的脸上,两人的泪水默默交汇在一起。大林用最后一点力气微笑着告诉妻子,等过几天他的伤势好了之后就搬回城里,他说他们的生活应该在城里,他要找回失去的事业。

多骨蟹形怪物

劳拉·凯格从未过多考虑过有关外星访客或者UFO的问题,至少直到1966年是这样。那年春天的某个晚上,她与一架盘旋在街道上空的金属飞行物有过一次亲密接触。

那年正值劳拉高中毕业,她住在伊力诺斯州西塞罗市一个人口稠密的市郊住宅区。她的生活与多数青少年大体一样:做功课、交朋友、对忙碌的邻里感兴趣。周末她通常和最好的朋友露西出去玩。

那个特殊的周末也不例外。她和露西一起度过了整个周六和大半个周日:她们看电视、闲聊或者听露西的父亲讲他做警察时的见闻。不凑巧的是,因为那天晚上有课,她不得不回家。她打电话让妈妈来接自己,然后就和露西在外面等。她们钻进露西父母的敞篷车后便经历了两个年轻生命中最离奇的事。

劳拉回忆道:“我们呆在屋里等,觉得很无聊,所以走到她爸爸旧敞篷车前。她在后座上背对着我躺下,我钻进前排,平躺在正副驾驶的座位上,脚伸出窗外。我们一点都不累,什么感觉也没有。我们醒着,一直在笑。我们非常清醒——一直在说笑。我甚至记得我们在聊些什么。我们在聊我们喜欢的一个商标。我们的笑声刚刚停下来,我听见——与其说听到不如说感觉到——什么东西。我听到了,然后我问,‘那是什么?’“她没有回答。我想她是正在等着听,所以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回答。我把脚伸回车里,走了出去。我朝右边看,能看见赛马克路,那的确是条大路。我看见来来往往的车辆,还有漆黑的夜空和树木之类的东西。我没有看见什么。然后我又朝左看,还是什么都没有。那声音越来越大,我能感觉到它甚至更……我再转身往右看时,终于发现了它。“我看见一只碟状物沿着街道飞行。它就在那儿,而一秒前它还不在那儿。我转头的一刹那,它就飞到了。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真难以想像它怎么飞过来的,我们根本没看见它从远处飞来。因为天黑,否则就能看见它……我能看见它沿着向下的一个小角度飞过来,直落向街道。但是巨大的飞碟不可能在那儿降落,它只能降落到树梢和街灯之间距离允许的地方。我感觉不到金属的闪光——它的表面似乎比夜空更黑。“它里面被黄白光照亮,它沿顺时针方向慢慢旋转着,除了一部分以外,四周有被框架隔开的窗户。我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另一端。它的内部颜色明亮。我可以清楚地分辨出它的轮廓。它的轮廓,我一直说它像块奥利奥饼干。它是碟形的,但又不太圆,顶部稍稍凸出。它的外部比夜空还黑……天空确实很黑,深蓝色,看不见月亮。它飞在街灯上方,所以灯光根本照不到它。它不断飞近我。它一直朝街道下飞,但它因为太大,不可能降落在街道上。判断体积大小,我不在行,但是它不能降落在街道上。它比街道要宽。我更不能想像它能降落在人行道上。它慢慢旋转着。“它飞得越来越近时,发出缓缓的声音,像是引擎的声音。后来这种震动的声音更大了。我是说,我能亲耳听见它甚至越来越大。一切来得很快,它发生时,我试着叫醒露西,但她没有反应。她没有回答,只是躺在那里。我用臀部撞击车子。我实在太兴奋,都有点歇斯底里了。真令人兴奋,就像看见一架飞机冲过来,马上就要坠毁一样令人兴奋。“街道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我只看见它好像朝我飞过来。我看见它下面什么都没有。只有黑夜,只有黑色。除了光,我看不见里面有任何东西。它内部灯火通明。我没看见任何仪器、东西或人,但是透过窗户我里外都能看见。“它飞得很慢,很平稳。我觉得很奇怪,它怎么从不摇摆或颤动。没有看见任何支撑物,也没有气球什么的。我原以为至少有一个支撑物,但什么都没有。它继续朝街道低飞。它离我站的地方越来越近时,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只缓缓发动着的引擎。它距离我所站的地方只有几米远时,我又试着叫醒露西来看。我叫她的名字,‘露西!快出来!你得来看看!’但是一点动静都没有!真是不可能。露西一向睡得很轻,我们说笑时她根本睡不着。这时,飞碟就在我正上方。它飞过去后,我开始追它。”

劳拉几乎无法相信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她没有再试图唤醒露西,而是决定顺其自然,看个究竟。她回忆道:“我很兴奋,很快乐。真难以置信。我真的难以相信,因为它实在太低了。我是说,如果我跳起来就能触摸到它,它就在路灯的上方。“我没看见飞碟下面有什么怪事发生,然后我后退了点,想多看看里面。我走到街区中央时,看见那儿有三个人。其中两个是老妇人,像是母女俩,但年龄很大了,你知道……她们都是一头蓝发,一身家居服。我不认识她们。我觉得见过她们,但不认识她们。”“我猜另一个是女人,”劳拉笑道,“是西塞罗,这是西塞罗,到处都是‘搽油工人’。他们大都穿黑色的衣服。他们的头发被梳得整齐光亮,还戴着太阳眼镜。这就是我看见晚上戴着封闭式太阳镜的人而没感到惊讶的原因。她——我猜想是个女人。因为她小巧的头发涂了蜡油,平整地向后梳去,所以看起来油亮亮的。她强健的双臂交叉着。她身穿白色无袖衫和黑色裤子。她双臂交叉着站在那里盯着我看。她们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好像看着我。我说:‘这不令人激动吗?’没有回答,只有飕飕声。然后,她们又回头去看飞碟。她们一直望着它。她们看到我了……我走在街道中央,她们在人行道上。她们只是站在那里,转头看看我又回头看着飞碟。我一直追着它直到追不到为止,因为有另一条岔路,这是一条住宅街。”“我尽力看着它。我开始后退以便能看到里面……它不紧不慢。我像是在散步。我不得不放慢脚步以便能看见它,看见窗户里面……我只看见黄白色的光。我只想后退几步以便能一直看着它。它消失在屋顶上方。当时它并没有突然上升或消失,它完全沿直线运动,没有一点转向,只是平稳地移动,真难以置信。”

劳拉已经走得尽可能远了,她走到T型交叉街口。此时,飞碟正缓慢飞越另一个街区的屋顶。她注视着它,恐惧和失望交织在一起。她所能做的只有克制自己不再奔跑,不敲邻居家的门,去问是否能穿过他们的房间进入后院。相反,她只是站在那里,注视着飞碟缓缓飞走。

她估计自己已经观察飞碟大约5分钟~15分钟了。然而,当被问及时,她承认自己当时可能已经失去时间概念:“假如真有一些‘时间缺失’,我也不可能知道,因为我的手表充满了干花。在那儿我没有一块表在走,我不知道那时候几点。”

飞碟掠过屋顶飞走后,劳拉转身走回街道。有趣的是,尽管显然只有几分钟过去,但是其余的目击者早已无处可寻。

劳拉说道:“我转身朝车子走过去。那时,那些人已经不见了。那好像是一分钟的事。这条街真的不大,只是一个住宅区。她们不见了。我回到车里,露西还在原位上,我早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我用平常的声音叫她,‘露西?’她像触电一样跳了起来,我是说,她就像飞机升空一样,跳出车子。“我告诉她发生了什么,我激动地说出当她打盹时所发生的事情。她很生气,喋喋不休起来。她真的很生气,就因为没有看见这一切。她喋喋不休地冲进房间告诉父母,他们跑出来了。他们说,‘你为什么不叫我们?’“我只能说,‘我不想错过什么。’因为如果我离开的话,它就会消失了。”

由于兴奋和恐惧,劳拉的脸庞通红。她几乎无法相信所发生的事情,但是她又无法否认这一切。她永远不会忘记这样一个画面:飞碟盘旋在距自己10米的上空。

最后,母亲来接她回家。回家的路上,劳拉讲述了她的经历。然而,令她失望的是,母亲根本不相信这一切。尽管如此,劳拉清楚自己的确有过一段非同寻常的经历。

事实上,她考虑得越多,就越意识到这一经历中的每个细节都非比寻常。首先,飞碟突然出现在上空而没有发出任何警示信号。“我与其说听到,不如说感觉到它所发出的奇怪声音。它看起来也很奇特。当然,它不是一艘普通的飞船。而且当时我距它不足10米远,这实际上排除了任何产生错觉的可能性。”

但是不仅如此,让劳拉感到十分奇怪的是,她的朋友——露西,熟睡不醒。一秒前她们还在说笑,一秒后露西似乎已经睡熟了。劳拉回忆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失去知觉,我不明白。我本来可以有一个证人的。”

当然,劳拉无法知道,这也是外星接触事件的一个普遍特征。通常,某个目击者近距离遭遇飞碟的同时,其余在同一地方的人却处于某种催眠状态,而且绝对不会记得整个事件的任何细节。尽管这听起来难以置信或令人惊讶,但是这一细节在UFO遭遇事件中屡见不鲜。很明显,UFO操控者在使某些目击者处于无意识状态的同时,令其余的人经历了这样的遭遇。

另一个很奇怪的细节是街道上居然没有往来车辆。“那里本来应该有至少一两辆车,”劳拉说道,“这条街一般很热闹。它离赛马克不远,是西塞罗最大的街道。”

这是屡屡发生的又一奇怪细节。UFO出现在一条本应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空,而事发当时却看不到一辆车。UFO操控者似乎能够掌控一切情况。事实上,看起来好像整个遭遇事件是事先计划好了的。UFO操控者知道劳拉当时正在看着他们。他们想让她看见他们。这次遭遇是为劳拉“设计”好的。

还有其他的线索表明,这绝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目击事件。除了露西被催眠和车辆消失等事实之外,还有其他目击者的问题。劳拉的确看到有其他的目击者,而且她们似乎也在盯着飞碟看。但是后来,她们根本没有一点UFO目击者该有的反应。她们平静地站在那里,没有表露出一丝兴奋或恐惧。劳拉忆道:“我只是奇怪她们什么都没说。”

更奇怪的是,其中一个目击者怪异的外表,那个戴太阳镜的黑发女士。劳拉对她怪异的外表印象深刻,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她。当再次被问道这个女人是否拥有不寻常的外貌时,劳拉答道:“不是吗?哦,是的!作为一个女人,她的外表真的很古怪……她戴着封闭式的太阳镜。那时我真的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件事。因为,我告诉过你,西塞罗到处都是‘搽油工人’。他们在学校里也会戴眼镜,不过只在白天戴。她身材矮小,皮肤非常光滑,头发全部向后梳去,好像涂过油漆一样。”

我们发现遭遇者中常有屏障记忆现象。劳拉对这位特殊人物的描述,可能远不止看起来那么简单。矮小的身材、光滑的皮肤、像涂过油漆的头发和奇特的封闭式黑色太阳镜——所有这些细节听起来非常像对一个典型的外星“小灰人”的描述。同样奇怪的是,这位女士目击飞碟后无动于衷的反应。事实上,劳拉注意到,这位女士对劳拉的兴趣似乎同劳拉对飞碟的兴趣一样浓厚!

这次遭遇之后,劳拉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生理反应。她没有异常的感觉、无法解释的伤疤、怪异的痛苦回忆和怪梦。尽管劳拉找不到有同样经历的朋友,她心中还是可以断定自己的经历绝对真实。它离自己太近了。

于是,她渴望搜集一些确证。与许多目击者一样,她坚持观看随后几天的新闻。跟多数目击者一样,她后来非常失望。

她忆道:“我翻报纸、听收音机看看有没有相关报道。我看遍了电视、报纸上的所有内容,听遍了收音机里的节目,但是一无所获。没有人谈起这件事。我很惊讶,因为这事很难错过。我是说,如果当时你在街上的话,你不可能看不见它,根本不可能。”

劳拉的遭遇就此结束了。目击飞碟绝没有使她感到恐惧。事实上,她因为能够如此近距离地看到这种场面而感到非常幸运。对她而言,这是一次具有积极意义的经历。

当时,她认为这是“一生一次”的事情。然而,她儿子成人之后,也开始讲述一些奇怪的经历,这使她突然回忆起自己童年时代的一些奇特经历。她渐渐地开始意识到,她的遭遇远不止以前想像得那样简单。

25年后,一切又开始重演。她和家人搬至南加利福尼亚一所建于1912年的旧公寓中。正是在此,她的儿子最先开始讲述自己非同寻常的经历。起初,他们觉得可能是这所公寓闹鬼的缘故。但是,他们渐渐意识到可能另有原因。

劳拉说:“我怀疑我15岁的儿子也被卷进去了。过去我们住在洛杉矶的拉法耶特公园。因为我们这所公寓,他变得乖张起来。就是这所老房子,好像是1912造的,里面随便隔成几所公寓。浴室顶有根烟筒。他很害怕这烟筒。他也不确定,但是就在这里出现了他所谓的‘多骨蟹形怪物’。它像是一个长着光脑壳的躯干,好像一只蜘蛛,还长着蟹腿。它取下他手指上的一块皮肤,还说,‘别怕。’它是说别害怕。“我记得他告诉过我这些,但是我没当回事。还有其余他见过的怪物,长着黄鼠狼一样的脸。它们长着张长脸,穿着防水外衣。它们是一色的——很怪,一种褐色。它们是一色的。他当时非常害怕。我记得他从4岁起就开始讲这些东西。它们的眼睛圆睁着,又大又黑。我想他不过是在做梦罢了。我甚至没买过一本关于UFO的杂志。我根本不感兴趣。我们也没有听说过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所以没有人影响他。我都忘了以前的事儿了。“大概几年后,我们就搬走了。他可能还在做这种怪梦。他还会哭着惊醒。哦,它们让他有时莫名地就极度兴奋起来。但是我真的没在意。我觉得他只是因为焦虑而做噩梦罢了,但是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

劳拉的儿子拒绝与我面谈,因为劳拉谈到:“他不喜欢这样。”然而,他允许劳拉转述他所说的一切。当劳拉问起他的梦是否与那些“生物”有关时,他回答得很肯定。劳拉说道:“那些相同的生物出现在他的梦里,就是那些长着黄鼠狼脸的怪物。我们的卧室有一扇后门,有一次他记得穿过后院时看见一个长着黄鼠狼脸的怪物。然后,他的鼻子流血不止。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也是这样,后来就好了。事情就是这样。我是说,我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老是出现这些长着黄鼠狼脸的怪物。”

对于UFO研究者来说,以上叙述充满了危险信号。对多骨蟹形和长着黄鼠狼脸的怪物的描述,与其他人对外星人的描述十分相似。螃蟹般的腿、皮包骨的躯干、光脑壳,尤其是那双圆睁着的又大又黑的眼睛——十分典型的外星人形象。传闻它们能够穿过一堵墙,甚至带走了劳拉的儿子——与典型的外星绑架十分相似。但是,其中最可信的细节是劳拉的儿子说过外星人告诉他,“别害怕。”众多关于外星人绑架者的叙述中,倒是首次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生理反应,劳拉的儿子曾被外星人割伤手指,他“做梦”时他们两人都会流鼻血。外星人穿着防雨衣,这样的描述听起来有点古怪。一切似乎表明劳拉和家人卷入UFO的程度比他们所意识到的要深得多。劳拉童年的记忆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是的,她将小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怪事封存在记忆中,并试图忘却。这似乎毫无意义,反而使她感到恐惧。后来,当她越来越意识到UFO已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时,这些回忆重新被唤醒。最后,它发展到了无法忽视的地步。

劳拉讲述这些记忆时,为其“荒诞”深感抱歉。在她看来那些怪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她也不清楚自己的故事是否与其他被绑者的叙述相似。

劳拉热切地回忆道:“当时我非常非常小,我不记得到底几岁,好像是5岁吧。我记得那绝对不是梦,而且当时我没有生病,也不会有发烧时的幻觉。我只记得当时感觉身边有一个长得像扑克牌中小丑的人。他很白——一张白脸,笑的时候会露出牙齿。我不记得他的鼻子长什么样。他的眼睛有点斜视——就像扑克牌里的小丑。他穿着紫色和金色相间的整套连体衣,很柔软。他不停地上下跳动,而且发出奇怪的声音。他看起来玩得很开心,很快活。他每次跳起来的时候,我会听到一种丁当声。小丑的身上通常都会有铃铛,但我注意到他身上没有,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听到这种声音。“我往下看时,发现自己是赤裸着的。我能看见我的膝盖顶部。他在我面前不远处消失了,然后我就有所感觉。我觉得又冷又湿。我记得看见——啊,有人给我看一把刀,像是一把解剖刀。后来我看见一张桌子,上面盖着和他穿的衣服一样质地的东西。我知道这很愚蠢,我觉得这件事很不正常,但又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感觉它就像一段隐藏的回忆,非常清晰,现在还历历在目。我从来没有忘记过。”

这段描述似乎很怪异,而且前后不相关。然而,许多绑架个案总是涉及酷似小丑的外星人。我所调查的另一个案例中,一位女士声称此生中数次遭遇UFO,而她早年的一次遭遇就涉及小丑。

她忆道:“这家伙站在我父母的法式门前。他的脸很白,据我回忆他长着一张小丑般的脸,黑色的眼睛。我并不害怕,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基本上可以确信,我是看见过他的。他不像是个人。我知道自己从小就有这种经历。我记得那里有一颗开着橘色小花的灌木。我把它弄得像小丑一样,因为它顶上开着橘色的花。从那时起,我一直害怕小丑,觉得老有人往窗户里看。而且,为什么他穿的像个小丑呢?但是他的确不是小丑,现在想起来觉得他不是小丑。但从那以后,我一直害怕小丑。”

另一个涉及小丑的个案发生在英国。UFO专家彼得·豪在他的书《外星遭遇真相》中写到两位少女——史蒂芬尼和詹妮斯,她们所叙述的一次遭遇也涉及小丑。豪写道:“一天,她们在一栋将被拆毁的破旧建筑中玩耍。史蒂芬尼和朋友詹妮斯透过起居室残破的玻璃朝里看时,起居室里的某样东西使她们屏气凝神。“她们叫来了其他的小朋友,但他们无法看见深深吸引这两位女孩子的东西。史蒂芬尼和詹妮斯无法理解这是为什么。她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一件宽松的小丑服挂在壁橱里。她们决定去看个究竟……屋子已经变黑发霉,然而在这一片破败之中,这件衣服就像一颗熠熠生辉的宝石一件带有白色斑点的番茄红色绸缎衣服,衣袖衣领的样式也十分活泼。被一个圆环挂起的是一顶顶上带有白线的帽子,两个女孩跨过门槛走进屋里。“当时,其中一个女孩伸出手去触摸衣服,却发现这时‘衣服闪着光’。显然,这是某种幻觉。女孩们惊恐地跑开了。”

另一个发生在英国的个案,涉及一位名为阿比盖尔的被绑者。在催眠状态中,阿比盖尔用类似的话语描述了这样一个物体:“他是白色的,长着一双很蓝的眼睛,脸像是被油漆过。他像是一个咧着嘴笑的小丑。他很可怕,我讨厌他。”

外星绑架研究者布德·霍普金斯曾披露几起关于患有同种恐惧症被绑者的个案——他们都惧怕小丑。他在《目击》一书中写道:“我至少遇到过五位极度惧怕小丑的被绑者,各个案例无一例外地发生在当事人童年时期。大多描述到小丑恐怖、夸张的眼睛和面具般画过的脸。一些被绑者似乎还看到了自然的人体或类似的面孔,并有对外星人异乎于人类外表的记忆。”

可以看出,劳拉有关小丑衣服的回忆无疑是奇特的,似乎它肯定与劳拉的UFO经历有关。另外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她被一把“类似解剖刀”的工具切过。她关于“一张桌子”的回忆也令人想起外星绑架事件。

如今劳拉与丈夫、儿子住在阳光明媚的南加利福尼亚。他们偶然间还会看到UFO的出现。劳拉的丈夫驱车下班时曾看到一个发光的三角。还有一次,劳拉看到一架两端发光的条状飞行器正被几架直升机追赶。劳拉的儿子不愿卷入此事,因为这个问题无疑使他感到不安。

他们仅仅是几千个,甚至是几百万个有过同种经历的家庭之一。他们尽其所能地处理好这种现象。

深海生存之谜

海洋到底有多深?海中各类生物要在多深处才能生存?这是古代科学家最感疑惑的两个问题。亚里斯多德的海洋研究,在公元400年到900年的黑暗时代就不再被研讨,直到公元1300年后,研究大洋深度的兴趣才再度兴起。但是人类2000多年来的研究,有决定性的答案,还是18世纪的事哩!

过去的科学家为了测出海的深度,而准备了几千尺长的绳子放人海中,可是绳子从未碰到底,以致无法测出海洋深度。因此很多人相信:大洋是无底的。

首次试验深海探测的是英国科学家康士坦丁·约翰·菲浦斯,公元1773年他乘坐英国军舰赛马号,将绳子绑上锤子,在冰岛和挪威之间,测出水深约1230米,这个深度记录维持了30年之久。

在菲浦斯致力于海洋深度及深层水温的测定时,其他科学家则忙着调查水中生物,他们缓慢开动船只,收集各种标本,不但征服了浅水域,更进一步地潜入深水中,收集多种活的有机体。自此以后,有关海中生物问题,成为争论的对象。

法国生物学家法兰斯·菲兰,在1804年完成了世界一周之旅后,加入了有关海洋生物生存的争论。这次旅行中,他做了各种大洋深海水温的测验,得知水域愈深,水温就愈低。因此菲兰深信生物不可能在此生存,但他无法对这个推测提出任何有力的证据。

1818年,英国船员约翰·罗斯(后称约翰爵士),带着一种测深与采取标本双功能的装置前往北极海,约翰将这个机器命名为“深海夹”,因为它能夹住海底的东西,并将之捞出海面。

1819年9月1日,这个深海夹在大西洋水域,由舷侧投入海底,系在深海夹的绳索不停地旋转,下降6000尺之后,深海夹终于碰到海底,并抓起2.7公斤的泥沼。约翰下令摇起绳索,船员们好奇地期待着深海夹的出现。

深海夹终于出水,泥沼由夹缝间滴落。在软软的泥沼上,发现了一堆堆正在蠕动的车轮虫,这证明了菲兰的推测是错误的,此处大洋不但没有被冰层覆盖,甚且有生物生存。于是科学家又怀疑:这是大洋最深处吗?是否有尚未发现的深处是生物无法生存的?

在这群科学家当中,以英国生物学家爱德华·霍布斯最杰出,他出生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小岛屿——曼岛。少年时就热衷于故乡悬崖海岸的探险,大学后才离开家乡,然而他仍经常冒着危险以渔船渡过爱尔兰海。

霍布斯和亚里斯多德一样,利用浚渫机和拖网收集海中生物,加以观察、解剖、调查,不久便成为英国最具权威的生物学家之一。当他成为爱尔兰海域栖息动物学家后,对深水域生物更感兴趣。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霍布斯加入了英国观测船米贡号探测行列,参予制作地中海与爱琴海水域图的任务。

1841年起霍布斯正式从事船上生物研究,一年半的时间,霍布斯利用浚渫机完成1380尺的测深工作,浚渫机挖出了许多海盘车、介类。

霍布斯将旅行中及以往的试验所得的经验,将海洋生物予以系统的分类,并以各种生物状态(即海洋生物的分布、栖息与生活环境)把海洋水域分成四个阶层。

一是沿岸层,指高潮水面及低潮水面间之水层。此层因日光、空气周期性的曝晒,海藻繁盛,是软体动物群居的地方。一是薄明层,指退潮时的海面到深度六、七十尺的倾斜部分,褐藻类茂密,无脊椎动物群居并以此为食。在75尺以下的水深部分,霍布斯发现了很多的甲壳类和成群的鳕鱼、大比目鱼等食用鱼,霍氏将此层命名为珊瑚层,其深度界限在水深300尺左右。他并认为1800尺以下水层看似无底的海洋,水压、光线、温度可能不适合生物的生存。植物因无日晒而死亡,赖植物为生的动物也就无法生存,而那些以动物为生的动物更不用说。因此,霍氏称此层为“无生物层”。这一点有点令人不解,因为约翰·罗斯曾在6000尺发现了车轮虫类,因此不晓得是霍布斯不知约翰的发现?抑或是他不以为车轮虫为大洋底的居民?

1860年(霍氏死后第6年),埋设在地中海海面下7200尺的海底电缆线破损,经过一番艰难工作后,修补工将破损的电缆线拉出海面。令人惊讶的是,电缆线上竟附着了深海性珊瑚(珊瑚是附着生物)。当电缆线一尺一尺地从海中拉出来时,其它的附着生物也一一出现,这项意外的发现成了反驳霍氏1800尺以下无生物生存理论的最佳证据。

然而这强有力的证据,仍没有打消人们对无生物层存在的观念,许多科学家依然认为,深海水温接近冰点,每一立方公分的水具有二十八公斤以上的压力。在黑暗无光的深海底,竟有生物生存,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在海里,每下降一尺,每一立方公分的水就增加12公斤的压力。)

为证明无生物层的存在,英国生物学家查理兹·威维尔·汤姆逊爵士,以科学方法展开详细的观察。1868年,汤姆逊驾着向英国海军部借来的小炮艇莱德尼号出航,这艘炮艇备有深海用的浚渫机。汤姆逊浚渫了苏格兰北海岸400海里外的法罗群岛,到南方直布罗陀海峡间的大西洋底,在水深3600尺的深海底,捞上生物。

1869年和1870年间,汤姆逊驾驶英国海军部的另一艘普派英号出航,将浚渫机放人大洋收集海底生物,最深处竟达15000尺。由此可见,黑暗的深海里依然有生物生存。人们所知的深渊或深海层,阳光根本无法到达。深海层是世界最大的生态系,约占地球表面的1/2。专家们将它分为上限、下限,上限是指海面下6000尺,下限则是6000尺以下至大洋底。

1872年12月7日,伦敦东方约48公里的夏念斯港,一艘英舰正准备航向英格兰南方的朴资茅斯,这次航行是人类海洋探险中一次创举,至今在科学上仍保持其记录。不明其意义的旁观者对它的装备或许会觉得很奇怪:18门大炮,因为要安置过多的科学仪器而被拆掉了16门,所以,这艘船不适合与敌人作战。而3年半的航海期间内,所遇到的敌人,也只是冬天和坏天气而已。这次的冒险旅行,除了北极以外,世界上各地区的海洋皆列为航程之内,所预定的路程是68890哩,指挥官是英国海军乔治·S·尼尔,但是实际上主其事者却是查理兹·威维尔·汤姆逊。

这艘英国海军战舰挑战者号,重约2306吨。船上虽然装备着辅助航行的蒸汽机设备,但是在航海期间,大部分是用帆来航行。其船名“挑战者”,与这次航海的性质十分符合,为了要向广大的海洋深处挑战,英国王室特地从英国海军总部借来这艘战舰。

挑战者号上的自然科学家,包括约翰·缪雷、H·N·莫兹利、鲁道鲁夫·范·威里莫逊、卜卜威尔托及J·Y·布加纳等人。

航行途中,科学家们在设备完善的研究室中从事研究工作。其中一个研究室,设有分析海水物质的装备,另外一个研究室,则安装着研究海中动植物的仪器。

挑战者号在西太平洋马里亚纳群岛附近的海域,测得26850尺的深度。如今我们知道,太平洋附近的海域,是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属于马里亚纳群岛的关岛西南方320公里处的马里亚纳海沟,其最深的海渊深达36198尺。

在如此深的海域里,为研究其生物状况,挑战者号利用浚渫机和曳网,从深海中拉上了很多的小生物、植物,并加以分类,结果分出了4717种及715科。这些动植物大多数是人类前所未见的,因此更确定任何深海底,都可能有生物的存在。挑战者号在超过19000尺的海底中,仍发现了无数珍奇的生物。但是在海底600尺以后,就没有植物存在了。

挑战者号上的科学家们研究了生物如何在压力大而又黑暗的深海中生活后,提出了几点结论。

生存在12000尺的生物,其中有一部分是以自己的器官发出强光,另有一种是具有非常好的眼睛,能借着极其微弱的光线看清四周环境。更有一种生物则没有视神经,但是却有非常敏捷的触觉神经。这些生物,都赖着他的特殊器官或者是功能,才能在如此深的海域中生存。

海底动物在19000尺深的海中,每一立方公分受到223.5公斤以上的压力。在如此压力下,它们是如何地生存下去?化学家J·Y·布加纳终于找到了答案。

布加纳利用实验用的玻璃管,将两端封住,用布包起来后,再放人有孔的铜制容器中,然后把容器及布包的玻璃管,从船舷处放人12000尺深的海中,经过一段时间后,再将容器及玻璃管拉上来。

布加纳发现铜制容器被压扁了,同时,放在容器内的玻璃管也粉碎了。这种有洞的铜制容器通常被用为保护测定深海水温之温度计,依布加纳过去的经验,即使将铜制容器放入一二○○○尺深处,也能完整地收回。然而在这次实验中,却无法保持安全。

布加纳为此做了一个恰当的解释:海面上被密封的玻璃管内有一气压的空气在到达海中一个深度后,管外的压力比管内压力大时,管子因而被压扁;如果容器穿有孔,在水尚未流人洞孔时,巨大的水压已将容器壁压挤到内侧了!

如果将这些窗口打洞,加入一些水,再放人海中,使容器内侧与外侧的压力相等,容器内的温度计就不会被压扁。因为容器内外的压力大小相等,虽则容器放至最深的海底,也能完整地被拉回。

明白了这个原由,也就说明了动物能在巨大压力的深海里生存之事实。它们体内的压力与外面的压力是一样大,根据这种概念,挑战者号科学家们下结论:在任何深海,都可以发现生物。而另一个要素——低温,则被证实是不会影响生物的生存,而只是造成生物种类的不同罢了。

挑战者号在南大西洋较冷的水域里,发现了更多的海洋生物,这些生物被称为浮游生物(希腊语意漂游)。这些多数微小的动植物浮游生物,是海洋生态系金字塔形食物链中的基底。植物性浮游生物多半是硅藻类(单细胞藻类),利用日光、二氧化碳、矽物质或水合成食物,这些植物性浮游生物成为动物性浮游生物的食物,动物性浮游生物又成为更高等动物的食物。在金字塔的顶点,是大鱼和栖息水中的肉食性动物。

挑战者号3年半的航海,给予海洋生物学上有关深海生物谜题一道曙光;挑战者号在362个停泊站进行水温测定。利用自动关闭的瓶子,在各个停泊站采集海洋生物样品;他们利用每一个机会进行测深,采取海底标本。根据所有的资料,制作记有海洋深度的海图;最后挑战者号将36260平方公里的海底,全部画入海图。

汤姆逊并用自记温度计测出深海水温接近冰点。这个方法能将最高温和最低温记录下来。将数个画有间隔的温度计绑在测深绳上,放在穿有洞孔的铜制容器,再连同绳索放到海里某个深度后,再拉上水面,然后将各个温度计的温度记在表格上,此图表便成为某处温度分布图。科学家们利用此种仪器,在各停泊站测定其深度、水压及海水密度。

另一件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的发现是,大洋底部大部分为锰所覆盖。锰块的大小,约0.5公分至25公分,除了锰外,也含有丰富的铁、镍、铜、钴,此外还有铝、镁等等金属物质。这些满覆矿石的洋底现在正由海洋矿山公司开发中。

1876年5月,挑战者号沿着英吉利海峡返回朴资茅斯港,结束了这段航海。这次的航行中,鲁道鲁夫·范·威里莫逊因丹毒而病故,另一个船员则被下降的浚渫机缠住脚,被抛到海里而遇难,但是挑战者号仍然带着丰富的资料回到祖国。这些报告资料,整理之后编成两卷书,有29500页之多,这些记录成为现代海洋时代开拓先锋,被称为“海洋学的圣经”。

另外一位终身献予海洋研究的是摩纳哥皇太子亚伯特一世,他从1885年到1915年,搭乘自己的游艇到地中海、大西洋探险,并将自己的研究结果,写成好几部书,对协助大众注意海洋学的功绩不可没。1910年,他在摩纳哥设立了世界最著名的海洋博物馆。

这些初期的拓荒者,研究的范畴大部分是在较暖和的水域,但是极为寒冷的北极海域,也有人前往探险;1893年,全长384米的福拉玛号,从挪威卑尔根起航,在挪威动物学家南森·佛雷特福指挥下向北航行。3年之间,南森向险恶的北极挑战——在福拉玛号越过无限大的冰原后,便开始漫长、艰苦的徒步旅行。从一开始福拉玛号就被封在冰河中,船被封闭后的35个月期间,船上的人员从事各种科学工作:测定海面或海水温度,透过在冰中打洞的洞口测量深度,研究有关气象学的环境条件,每隔3天便测量随冰河漂移的船只位置。

南森发现,北极海北部与一般学者的猜测不同,它并不是浅海。因为测深仪器曾数度碰到比12000尺还深的海底,同时,这些海域并不是无生物层。公元1894年5月,福拉玛号乘员观察现在被称为“初夏的浮游生物花盛期”,许多生物在融解的冰下活动,无数的硅藻类成群地繁殖着,在冰上形成了褐色的斑点。在显微镜底纷纷出现各种藻类,是鲸鱼等北极动物的食粮——食物链的金字塔底。

1895年3月14日,南森和一位同伴计划用狗橇深入探险区。那时福拉玛号位于北纬83度47分——距离北极约773公里——这两位探险家到达尚无人类踪迹的地球上最北之处435公里以内,但由于冰雪之故,不得不折回。

1895年8月,他们到达法兰斯约瑟夫·兰德群岛。在此,因为被冰封闭,被阻隔了9个月,在得到英国北极探险队援助后才脱离险境,福拉玛号也因而获救。

南森表现了海洋学家为了探知海洋生物,不怕危险地向海洋挑战的勇气。但是人类无止境的勇气与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并不因为这些成就而自豪,为了亲自观察海洋里的奥秘,更展开了潜入黑暗深渊的计划。

探险者发现神秘山谷

如果不是台湾山河探险协会的极力邀请,也许我们不会贸然闯入一个隐藏了数千年之久文明的神秘部族的山谷。

如果不是那次神奇的青河之旅,我们也许不会有如此重大的发现。

台湾民间“寻找成吉思汗”探险活动由台湾山河探险协会发起。2000年5月2日,探险队从蒙古国肯特省克鲁伦河畔出发,历经82天,行程1769公里,于7月22日由阿尔泰山深处塔克什肯口岸进入新疆。全体队员共6人集体休整,准备下个阶段以徒步和畜力方式为主的探险行程。该协会总监、台湾探险家徐海鹏先生于7月30日由台北飞往乌鲁木齐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疆各界征寻合作探险伙伴,联合组队共同走完新疆段行程。作为博物、考古学者,尤其是作为研究神秘现象和外星文明的研究者,我们很荣幸地成为台湾探险队的文化顾问,将与他们一道,探察从蒙古国到中国新疆境内的阿尔泰山分水岭路段。

地图及有关资料显示,该地段是蒙古大军西征的古道,是一个景色壮观且不为世人所知的山谷。8月7日,我们从乌鲁木齐赶往530公里外的青河县城,与台湾探险队会合。8日、9日探险队考察塔克什肯口岸布尔根河段。8月11日晨10时,考察队乘两辆越野车,由青河县旅游局长焦克敏带队,前往三道海子山谷。海子,即湖,顾名思义,那里应该是个有三个湖泊的山谷,据说,青河县的大青格里河与小青格里河的源头就在三道海子。

考察车队饱受颠簸之苦,来到了萨尔木特牧村,沿阿迪卡山(哈萨克语,意为“墙一样的”)进入山间谷道,但见怪石乱卧,鬼狐惊蹿,十分险峻。多亏是越野车,行程中车不时被路上的石块崩得跳起来,车里的人,自然也就东倒西歪,头撞车篷。三道小河流,泛出大片白色光滑的鹅卵石,让人心惊肉跳,但越野车仍一头扎进河水,溅起大片浪花,直直爬上对岸。山道上有的地方仍保留营帐的痕迹,哈萨克牧民的毡房有时就扎在这些痕迹的旁边,不知道这是哈萨克人旧年毡房的印痕,或果真是成吉思汗西征大军的军帐遗迹,历史与现实的交错感,加之探寻神秘未知境地的新奇和激动,使我们感觉似幻似真。

进入山口不久,就到了查干郭楞湖畔,但见湖泊碧水盈盈,水天一色,至少有10平方公里湖面面积,呈狭长型水面平展如镜,在周围黛色的山峦的守护下,散发出一种安静、祥和又神秘不可测的气息。最奇特的是,湖畔靠近山的一大片裸岩上,满是远古先民的岩画,多是牛、羊、骆驼,也有猎人狩猎的形象。画面夸张,想象丰富,粗略统计有几百幅之多。先民艺术家们大概把这儿当成了露天创作展览馆了,他们在此耐心地描画,刻制,表达心中的悬念。

此山路虽是700年前蒙古大军西征通道,但因多年废弃,早已无法通行,仅被牧民作为牧道骑马通过。但因有三道海子巨型石堆的存在,县里前几年专门组织人力物力修筑了仅能通行越野车的山路,依旧崎岖不平。山道两侧长满了参天的西伯利亚红松,其间杂有白桦和山杨,大块大块的花冈岩垒在树与树的中间,路两侧的河水涛声与山间的风声、越野车的马达声混成一种撞击耳膜的声音,仿佛远古大军行进的鼓声,又如天风在宇宙深处惊啸而过,使颠簸在越野车里的探险队员们始终精神亢奋。

48公里的山道,越野车走了整整3个小时,最后翻过海拔2800米的大坂,来到地势极为开阔的三道海子山谷,果然景象万千。

三处湖水,有九曲十八弯溪水相连,湖面大约3.5平方公里,水深约2米,当地牧民每年仅有夏季的两个月在此游牧。三个湖从东南向西北依次为花海子(什巴尔库勒湖)、中海子(沃尔塔库勒湖)、边海子(切特勒库勒湖)。三湖由高山融化积雪和泉水汇集,山水相映,空气清新,鱼游鸟鸣,风景十分秀丽。

张承志在《荒芜英雄路》一文中提到:“经蒙古国境内一座叫做乌兰大坂的山口,自三十四号界碑进入阿尔泰。于克勒干敖包东侧南下,绕边、中、花三个海子,与自三十五号界碑入境的另一条古路于卡增达坂以东汇合。汇合后的大道遇滩消失,遇山修筑,陡谷石筑,通向山外的哈尔嘎特大通道。”此处所写“边、中、花三个海子”正是三道海子山谷。可见此处地理位置十分险要,北经阿尔泰山分水岭,地处高寒,人迹罕至。在这个相传为蒙古大军屯兵地的山谷,引人注意的是多年来一直被当地蒙古族牧民传说为“成吉思汗墓”、并世代拜祭的巨型石堆。

当日,我们所乘越野车首先到达边海子旁的巨型石堆所在地,虽然以前我们从有关资料中有所了解,但来到此地,仍不得不为石堆的高大宏伟及周围的地形山势所震慑。台湾队员们陆续到达,看到地处高寒、人迹罕至的地方居然有如此规模的人工巨石堆,个个震惊得目瞪口呆。

该巨型石堆高22米,底座直径78米,由大小基本相似的石片组成,石片大多长70厘米,宽40厘米,厚度10—20厘米左右,表面已布满了铁锈红的地衣。石堆四周以石块下挖铺成一包围石圈,圆圈宽7米。石堆底座直径92米,距内石圈70米处,还有一处石圈,其周长达700米,宽5米,内外石圈之间有四条石道相连,呈十字形,每条石道长70米,宽3米。石堆平面图形状如车轮,在东轴处及北面,以石块铺就一个奇怪的水平图案,有8块没有片石的小空地长着天然绿草,形似某种象征并有寓意的图案。据计算;整个巨型石堆使用石块超过5万立方米,占地十余亩。石堆地表形制完整复杂,规模可称欧亚北方草原之最。

探险队员们一边观察,拍照,一边喃喃地说:“没有一个工兵团干上一年,恐怕谁也堆不起来。”“弄不好,石堆下面还有复杂的工程。这样看来,调动的人力物力恐怕是个惊人数字。”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觉得要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调动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那么这个巨型石堆的墓主人的权势恐怕不亚于亚历山大或秦始皇。有人干脆说,也许这里面埋的就是成吉思汗,或是带领希腊人横扫波斯、进军到了印度和帕米尔高原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墓。有的人说,或许埋的是柯尔克孜人传说中的伟大英雄玛纳斯。

作为长期研究新疆地区的博物考古专家,张晖首先注意到巨型石堆周围矗立着七通鹿石石碑,并有河道围护,经观察,应是自然河流经人工改造形成的。

三道海子山谷长约六七公里,宽二三公里。在仔细勘查巨型石堆并简单商议后,我俩沿山谷追索。在我们的视野里,沿山谷环湖排列的,竟是多达50余个在地面摆出不同图案的巨石圈。这些石圈分布在整个六七公里的山谷,仿佛在追随它们至高无上的君王——巨型石堆。

巨石堆的身影就像一个凛然不可侵犯的圣物,傲然直视苍穹。石圈图案、石片石阵,人工河,如诸葛亮的八卦阵,让人顿生惶惑和无所适从之感。整个山谷散发着神秘不可测的气息,令人心灵无比震撼!

有关考古学资料表明,这些石圈是距今400多年乃至更早的塞人墓葬,这个山谷显然埋藏了一个塞人部族。那么,是哪个部族埋藏于此,而巨型石堆又意味着什么?几十个石圈又为何图案各不相同,古人到底感受到了什么,又在崇拜着什么呢?

探险探成大富翁

1502年,意大利著名的探险家路多维克·第·瓦哲马沿着当年马可·波罗走过的路线,从意大利到达印度,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探寻亚洲东南部群岛香料产地,好以此发一笔大财。

在印度期间,一个当地人告诉瓦哲马:从印度洋一直向东走,有一个叫“印第阿斯”的地方。那里岛屿星罗棋布,宝藏多得数不胜数,是一个比印度还要富有的大聚宝盆。不过,它的路线十分复杂,简直就像一个迷宫,最珍贵的宝藏都藏在迷宫的尽头,谁要想得到这些宝藏,就必须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迷宫的尽头。

瓦哲马当然不会放过任何寻找宝藏的机会,于是他一路不停地赶到锡兰岛,从那里直抵马六甲海峡,进入了“印第阿斯”的西大门。可下一步该怎么走呢?为了搞清楚路线,瓦哲马登上了马六甲城,想找人打听一个关于“印第阿斯”的情况。

马六甲城里果然热闹无比,街道两旁的商品交易站一个接一个,各种各样的货物应有尽有。瓦哲马在一个出售香料的摊位前停了下来,对老板说道:“生意不错啊,你这里的香料看上去比印度的还要好!”

那个老板抬头看了看瓦哲马,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然后得意地说:“印度算什么,那里的香料全都是从我们这里运过去的。”

听他这么一说,瓦哲马顿时来了精神,趁势问道:“是不是真的?如果像你说的,那你们这么多香料是从哪里搞来的呢?”

老板随手向东方一指,故作神秘地说:“那边有一个迷宫似的宝地,所有的香料都是从那里来的。”老板的话让瓦哲马再也等不及了,他风一般冲出城外,带上一名向导,驾船向东驶去。

海上的天气反复无常,刚才还是晴空万里、大海平静,谁知顷刻间便乌云翻滚、恶浪滔天,小船在巨涛中不停地颠簸着。好不容易等风暴平息下来,瓦哲马却迷航了,最后他经过几个星期的艰难航行,闯过一道又一道鬼门关,小船才驶进了一个布满岛屿的海域。向导指着那些小岛说:“这里就是最好香料的真正产地,叫摩鹿加群岛。”

瓦哲马小心翼翼地把船靠在了附近最大的一个岛屿边,没等船停稳,他就一个箭步跳上了岸。岛上果真有大片大片的丁香树林,这里的海风都夹着幽幽的清香,让瓦哲马不禁心旷神怡,犹如置身在仙境之中,怎么也想不到人间竟然还有如此美妙的地方。来到岛上的香料交易市场,瓦哲马发现这里的丁香价格比马六甲城低得多,他忍不住连声惊叹:“天哪,我真是不敢想像,要是把这些丁香弄到欧洲去,不知要卖多少钱啊!”

瓦哲马在岛上住了几个星期,临走的时候收购了大量的香料,整整装了一大船,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到了欧洲。从那以后,他发了大财,成了大富翁。

宇宙飞船历险记

盛夏的一个夜晚,从纽约来奶奶家度假的小埃迪坐在院子里看星星。一颗流星划过,小埃迪猛然看见苹果树的树杈上倒立着一个小矮人。

小矮人灵活地从树上跳下来,很友好地拉着埃迪的手,说他叫马蒂,是从马蒂尼星球来的科学考察者,准备考察整个美国。然后他把小埃迪领到苹果园后面的一道山埂上,那里停着一艘宇宙飞船,这令埃迪惊讶不已。天很快黑了,小埃迪邀请小矮人到奶奶家里做客。马蒂恳切地请求小埃迪替他保密,不要向任何人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小埃迪点了头。

奶奶见埃迪领来了新朋友,非常高兴,亲手为他俩做了好吃的油煎玉米饼和苹果馅饼。

埃迪和马蒂很快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日子。

有一天,天上突然刮起了一股怪风,那乌云又像蘑菇,又像雨伞。正在玩耍的马蒂突然停了下来,他惆怅地告诉埃迪,这是马蒂尼星球发来的要他回去的信号,他们很快就要分别了。晚上刚过9点,苹果园里就升起一道很长很长的亮光,马蒂乘着他的宇宙飞船回马蒂尼星球去了。

小埃迪整日闷闷不乐。奶奶知道他在想念马蒂——她不知道马蒂是外星人,还以为他失踪了呢。于是,她决定带小埃迪去奥尔巴尼的农场散散心。埃迪和奶奶来到飞机场,发现一个矮个子的男孩子,穿着皱条纹衣服,戴着一顶大牛仔帽,一副宽大的玫瑰色的眼镜几乎把他的脸遮去了一半。是马蒂!埃迪高兴得跳了起来。

开往奥尔巴尼的飞机出了点故障,暂时不能起飞,奶奶坐在候机室的椅子上打起了瞌睡。趁这工夫,马蒂把小埃迪领了出来。他悄悄告诉埃迪,这次他是乘着隐形宇宙飞船来的,已经考察了美国的许多城市。埃迪很想见一见隐形宇宙飞船是什么样子,马蒂便把他领到机场栅栏旁,掀掉一块棕色帆布。帆布下面罩着的是一辆极普通的绿色小汽车,埃迪很失望。这时马蒂给他戴上玫瑰色太阳镜,绿色小汽车立刻就变成了一艘银光闪闪的、有3个座位的雪茄型的宇宙飞船。马蒂告诉他,它用的是最新动力——秘密动力ZZZ加1,发射时的推动力相当于2万吨炸药的爆炸力,每小时能行驶30多万英里。

这是一艘超级宇宙飞船,小埃迪瞪大了眼睛看着它。他央求马蒂带着他去旅行,马蒂爽快地答应了,但他说他们必须在飞机起飞前赶回来。这时,奶奶来了,她看见两个孩子站在小汽车面前,便打开车门钻了进去。驾驶室的空气很清新,奶奶喋喋不休地说着话,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正当马蒂和埃迪聊得非常起劲时,两个警察满面怒容地跑来,指责他们乱停汽车,违反了美国联邦法,要没收驾驶执照。这时马蒂拿出一个钱币大小的圆盘在他们头上轻轻一晃,两名警察就紧闭双眼,面露微笑,倒地酣睡起来。“必须赶快行动,催眠剂效用时间很短,他们很快就会醒来。”马蒂按动宇宙飞船的按钮,只见一道蓝光,宇宙飞船便升上了天空。转瞬之间,宇宙飞船就已经飞到了伦敦上空。这时,奶奶从睡梦中醒来了,她望着布满星星的天空,以为自己还在梦中,喃喃地说:“我一定是睡着了,这是多么有趣的梦境,真好,还有你们俩在梦中给我做伴。”

宇宙飞船在浓雾中降落在英国皇家白金汉宫院内,这使禁卫军们大吃一惊,不知道这辆绿色小汽车是怎样越过戒备森严的守卫进来的。他们立刻将绿色小汽车包围起来,卫队长命令禁卫军把小汽车搬出白金汉宫门外。奶奶见这情景喜出望外,她对外面的士兵喊:“我真愉快,感谢你们也在我梦中。”

雾气蒙蒙的伦敦,四周什么都看不清。马蒂按了按手中银色钢笔的红按钮,并在头顶上画了一个大圈。顿时,迷雾消失,耀眼的蓝光闪动,天气变得晴朗无比,阳光四射,碧空如洗。这景象更使奶奶深信自己是在做梦。

市场上,奶奶看中了一顶上面饰有“勿忘我”鲜花的黑色女帽。一个卖鳗鱼的女人跟奶奶开玩笑说:“你的孩子如果能向上跳两英尺,我替你付帽钱……”话音未落,马蒂便触动了手腕上的按钮,结果奶奶拿着那顶新帽子和两个孩子一起快速地升到了半空中,整个市场的人都惊呆了。

这时,一股强劲的风吹来,把马蒂他们带到了著名的伦敦塔前面。这里是历史博物馆,里面摆满了各种盔甲、巨剑、长枪、长矛和其他古老的兵器。房间中央,有两套完整的盔甲摆在两匹披甲的木马上面。解说员介绍说,这两套盔甲是亨利八世殿下制造的,共有119磅,没有什么人能承受得住它的重量。参观的人都惊叹亨利国王的勇敢和威武。突然,马蒂把巨大的盔甲戴在了头顶上。参观的人全都惊叹不已,不明白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伦敦塔的守卫人员十分气愤,他们像被激怒了的犀牛一样向马蒂扑来。马蒂从木马背上滑了下来,一下子跑得无影无踪了。伦敦塔里顿时乱成一团,奶奶大声喊叫:“不要抓他,如果把我惊醒,所有的人,还有伦敦塔、盔甲都会消失的!”守卫人员一时愣住了,他们还以为奶奶身上藏有炸弹呢。马蒂趁着人们慌乱之际,拉着埃迪和奶奶就往外跑。

奶奶非要去看看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还要看上议院、下议院和大笨钟。马蒂心神不安地看着手腕上的计时器,以最快的速度带着埃迪和奶奶参观了这些地方。奶奶对这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只是不断地抱怨走得太快:“多么希望好好看看这些东西,梦里的人走得真是太快了!”

当他们从埋葬着伊丽莎白女王的小教堂里走出来时,迎面走来了两个警察。他们一直注意着马蒂的奇特行为,并记录了他私闯白金汉宫、市场失踪和伦敦塔奇遇等一系列事实。他们坚持要把马蒂等人带到警察厅。快到警察厅时,马蒂碰了一下自己胳膊上的按钮,3人迅速升上半空。奶奶的帽子掉了,她只抓住了上面的两朵“勿忘我”花。几秒钟后,他们来到停放隐形宇宙飞船的白金汉宫的人行道上。奶奶钻进汽车,抱怨说:“这长长的梦太累人了!”

一眨眼时间,宇宙飞船飞回了纽约机场。奶奶和埃迪上了飞机。当埃迪回头看停放隐形宇宙飞船的地方时,只见那里飘着浅蓝色的烟雾。在飞机上,奶奶喋喋不休地讲着梦中遇到的事情。等下了飞机,当她看见提包里的两朵“勿忘我”花时,不禁发起愣来。她仰望繁星密布的天空,心里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太空恋人

拉托夫带领一个考察组飞往火星。行程中,航船控制系统的一部喷气式推进器出了故障,航船再也不能返回地球了。

地球上的人们为了纪念这位杰出的宇航员,为他建立了一座拉托夫纪念像:一张大理石坐椅,一条大理石围带,系住一尊大理石飞行员。

收听拉托夫遇难电讯的人员中,有他的儿子阿尔谢尼。他听着亲人的电波在逐渐消逝,心都碎了。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朋友柯斯嘉,也是一位无线电天文工作者。他们两个人都十分清楚:派一个救援小组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即使大海捞针也比在浩渺的苍穹中找寻这粒微尘容易得多。

阿尔谢尼悲痛地忍受着这种折磨,他立誓要完成父亲未完成的星际探险事业。为了把射电望远镜的灵敏度再提高上百亿倍,他提出了近地宇宙全球天线的设计方案。无线电天文台的领导人施洛夫教授是一位曾经提出过多项科学设想的著名学者。但是,当别人提出设想时,他总是受不了。柯斯嘉曾戏谑地将教授比喻为古俄罗斯一位目空一切的大公,此公因为颈椎粘连的毛病,脖颈儿从来不能向前弯。这一次,施洛夫教授似乎费了很大的劲,才点了点头,通过了阿尔谢尼的方案。

丧偶不久的施洛夫教授,早就有意于年轻姑娘维琳娜。维琳娜却钟情于在体育馆偶然相识的阿尔谢尼。当时,维琳娜在钢琴前弹着即兴的乐曲给练习自由体操的妹妹阿文诺莉伴奏,阿尔谢尼在隔壁一间屋子里练习举重。他正把杠铃拎起来,提到胸前,准备挺举时,一阵悠扬的乐曲传来,他猛地一用力,打破了举重记录。他认为是音乐给了他帮助,便跑向邻室,见到了弹奏者维琳娜,于是他们一见钟情。

可就在阿尔谢尼的父亲拉托夫出事后,阿尔谢尼开始回避维琳娜。原来,他向往着星际探险,不忍心连累自己心爱的姑娘。

他要去的列勒星距地球23光年。全部往返航程,按星际航行的计时方法,共需飞行5年。根据相对论中有关时间反常的学说,这一去一回,地球上就将度过50年。也就是说,阿尔谢尼航行归来时才30岁,而那时维琳娜已成为70岁的老太太了。他怎能让自己挚爱的姑娘在漫长的等待中度过一生!

阿尔谢尼的冷漠使维琳娜十分难过。而当她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时,心头顿时敞亮起来,更感到阿尔谢尼品质的高尚。她下定决心,为了纯真的爱情,愿意牺牲这一生中余下的时光。年轻人听从激情的呼唤,他们立即举行了婚礼……

阿尔谢尼终于要出发了。临行前,他请求妻子维琳娜不要去宇航中心送行。“照料好你肚子里的孩子。”这是他最后一句嘱咐。维琳娜凝望着丈夫的眼睛,极力微笑着。

阿尔谢尼步履沉重,头也不回地走出家门以后,维琳娜也快步跑到自动电车上。

她在郊外采石场的山岗脚下停了车,沿着泥泞的林间小路爬上山岗,遥望着离开支架飞腾而去的火箭,直至完全消失。她眼眶里噙着泪水,身子晃动了一下,摔进了采石场的坑里,昏了过去……

在无线电天文台,维琳娜与“生活号”宇航船上的阿尔谢尼进行了一次屏幕上的谈话。屏幕上,阿尔谢尼气喘吁吁地奔过来,维琳娜一把抓住软椅的扶手,唤了一声“阿尔谢尼”,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她默默地凝望着屏幕,“飞吧!”她耳语般地悄声说道。阿尔谢尼最后说:“再见吧,亲爱的!我明白你的心情,可你要保重,为了我们的孩子!”关机以后,维琳娜哭了。她对阿尔谢尼的友人万尼亚说:“我对他说了谎话,其实摔伤之后,我们的孩子没有了。”万尼亚说:“这是神圣的谎言,只有内心坚强的人才能做到,您给了他安心远航的理由。可怜的维琳娜,您的日子比他要艰难得多。”

冬天,维琳娜又来到无线电天文台,万尼亚给她朗诵了一首描写睡美人的诗歌。这首诗使她产生了一个新主意。于是,她直奔生命研究所,来到著名的罗登柯院士的办公室。院士猜出了她的心事:“您打算冬眠半个世纪,等待那位心上的王子?”她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请您跟我多谈谈已冬眠了7年的大狗拉达的事儿吧,我想接替它在玻璃密闭室里继续进行实验。”第二天,她来到实验室等待实验结果,被催醒过来的大狗拉达龇牙咧嘴,咆哮着扑向罗登柯。院士由此作出判断:“狗的大脑内发生了不可逆过程,醒过来的已经不是入眠前的生物了。”维琳娜用一种沙哑的嗓音说道:“醒来了,但是什么也不知道,这比死亡还要糟!”后来,试验的狗死了,维琳娜已经无法再指望从这条路走向她的阿尔谢尼了。那么,就只有用时间反常的规律来战胜反常的规律——她也要飞往太空。

负责准备第二批星际远航的威耶夫告诉维琳娜,最近就要公布飞往艾当诺行星的计划。艾当诺在猎犬星座,而阿尔谢尼正在飞往的列勒星在天蝎座。到达艾当诺行星的航程是22光年,在近光速飞行中一去一回,需要在飞行中度过5年。这样一来,两组探测人员回到地球上的时候,年岁相仿。

维琳娜深知,参加航天飞行的人员,只能是航程中必不可少的人,不能单纯为了爱情去创立功勋,只能为了科学文明去历尽艰辛。如果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宇航员,就必须在剩下的一年半时间里掌握宇航员需要学习的全部教程。

维琳娜发狂地学习着,白天的时间不够用,她想起了睡眠教学法(在睡梦中记忆的学习方法)。她每晚睡觉前都要准备一盘物理讲稿的录音带,打算在梦中学习几个章节。

后来,当她得知荷兰学者金·卡切正在进行一种大胆的试验,即唤醒实验对象大脑中有关祖先的记忆。为此,她两次飞往荷兰,经受了两个疗程的试验。最后,她不仅得到了祖先们的记忆,而且还得到了先辈们的天资。

宇航员考试那天,维琳娜由威耶夫领到操作台前,她按动电钮,测验仪开动……考试通过了,她成为获得物理、数学博士学位的科学家。维琳娜身着“银河”服装,神情振奋,带着地球上的一束小草登上了“生活二号”星际航船。

这时候,在星际航行的“生活号”星际航船指令长决定派一艘宇宙子飞船,把3人探险小组送上列勒星球。阿尔谢尼被任命为探险小组的负责人;生物学家兼医生库兹涅佐夫负责研究行星上的生态;卡斯帕亮携带电子翻译器,尽可能地跟外星人取得联系。

当他们踏上地外文明那陌生的土地时,生物学家的运气很好,他第一个看到这个星球上的动物(看外形,有些像海豚),并把它命名为“艾诺”(单词“神奇的”第一个字母的读音)。接着,他们又在草丛中发现了一群身着白色长袍、直立行走的生物,生物学家将其命名为“艾姆”(单词“有智慧的”第一个字母),因为他认为他们穿着衣服,这是文明的标志。

艾姆扁圆的特大眼睛里横卧着裂缝形的瞳仁,这是能接受和发射电波的天然光波接收器。他们身材低矮,走路像企鹅似的一摇一摆,生有四肢,长长的鼻子应该算是第五肢了,因为他们用鼻子来打手势。

地位特殊的艾姆——生物学家管他叫“特艾姆”——跟地球来客进行了会谈。不久,特艾姆作出决定:要想和艾姆们联系,一定得有位地球来客和他们在一起待一段时间。于是,阿尔谢尼便主动要求执行这项任务。阿尔谢尼跟艾姆们共同生活了几个月之后,告诉特艾姆,自己不能再和艾姆们待在一起了。因为星际航船能不能顺利返航,将取决于它在航程中是否能和太空加油车及时相遇。所以说,航行预定日程是一点儿也不能耽误的。

可特艾姆对阿尔谢尼的要求毫不理睬。一段时间后,阿尔谢尼再也忍不住了,他冲向特艾姆的住房,但他在门槛前愣住了,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对阿尔谢尼说:“我就是被你们唤做特艾姆的生物,我在变形之后,成了长翅膀的雌艾姆,如果你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就会为自己挑选一个普通的雄艾姆,拥抱着在大海上翱翔,然后在海底产子,新生的小艾姆便出现了……可是,你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不求别的,我只想带着你一起飞,目的是为了让你能返回地球……”

阿尔谢尼表达了他的谢意,然后抱住挥动起巨大翅膀的特艾姆,飞速赶到火箭上,与库兹涅佐夫、卡斯帕亮会合。他们向滞留在运行轨道上的星际航船发出电报:全部人员正在飞返。

而维琳娜乘坐的“生活二号”星际航船来到艾当诺星球后,开始寻觅曾经向地球发出邀请电的文明友人。可他们发现这里是一个钢铁机器人的世界。一辆坦克形控制器,张开一柄巨钳把维琳娜钳到半空中——仿佛打量一只昆虫似的。维琳娜忍不住尖声大叫起来。她的伙伴威耶夫发觉自己也被坦克的控制器凌空举起,他赶紧摸到胸前的电子翻译器,用超声波信号同艾当诺星上的智慧生物取得联系。他们很快便听懂了他的语言,两辆坦克同时把地球来客放到地上。原来,在这块冰冻的陆地上,长生不死的智慧生物把自己的器官用假体改装过了,他们借助于机器进行新陈代谢。只有在青春岛上,才有那些还未转换成机器的智慧生物存在。

维琳娜的到来,使青春岛上活着的智慧生物。开了眼界。他们认为像维琳娜那样蕴含着祖先的记忆,并且能够代代相传,这才是真正的永生。一个被维琳娜取名为“安诺”的艾当诺星人,想学习地球上唤醒祖先记忆的方法,把它运用到他们的星球上来。他表示愿意随维琳娜一起飞往地球。“生活二号”的宇航员和艾当诺星人顺利返回地面。前来迎接维琳娜的妹妹阿文诺利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了。

再说阿尔谢尼乘坐的“生活号”星际航船。他们的星际航船在返航途中,由于耽搁了3分钟,错过了与太空加油车的会合,结果,航船缺乏足够的燃料,只能在原先的运行轨道上无休止地做环状飞行。后来,阿尔谢尼突然收录到来自地球的电讯通知:太阳系外的宇宙空间还有一艘“宇宙号”,因为它可以直接从宇宙真空中取得能源,所以不受燃料储备的限制。阿尔谢尼一听,随即与“宇宙号”取得联系。“宇宙号”回答了阿尔谢尼的疑问:“真空是物质的,它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并且可以提供能量。这是我们地球上的伟大物理学家维琳娜的发现。她刚刚参加过“生活二号”的星际航行……阿尔谢尼听了这一消息后,不禁激动万分,他没想到,他日夜思念的妻子竟有了这番成就。

阿尔谢尼在“生活号”的星际航船上终于收到了电报通知:“宇宙号”已经开始追赶他们这些浪迹太空的同行者了。他们即将摆脱灾难,转危为安。

这一天,维琳娜来到她十分熟悉的宇航中心。半个世纪前,就在这里,她跟心上人分别,如今,她又来到这里迎接自己的心上人了。

阿尔谢尼第一个走出舱门,他和维琳娜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们仿佛化成了一对石像。爱的力量,帮助他们完成了伟大的事业。

探险“杀人洞”

在南美洲的玻利维亚,有一座名叫圣佩德罗的间歇火山,在这个火山脚下,有一个神秘的山洞,千百年来,许多探险家进入这个山洞,总是有去无回,因此人们把它称为“杀人洞”。

1993年4月的一天,玻利维亚拉巴斯大学教授埃利肯尔·弗明尼独自一人来到了“杀人洞”前,准备到山洞里看看究竟有什么妖魔鬼怪。弗明尼平时除了在大学教书外,还是一位赫赫有名的探险家,曾到过世界很多地方,解开过不少神秘现象。

山洞口有一人多高,洞口显得非常阴暗,但往里走了十几分钟,山洞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弗明尼停下脚步,四下仔细打量着,只见山洞上部还有许多曲折蜿蜒的小洞,光亮就是从那里折射进来的。他在周围观察了一阵,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便毅然朝山洞深处走去。

钻过一处狭窄的岩缝,弗明尼听到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他抬头望去,只见高处有一道道飞泻而下的瀑布,他想:如果光线能够再亮一些,景色一定更迷人。想到这儿,他取出照相机,把这里的一切都摄入了镜头里,然后才从瀑布后面凹陷的洞口钻了进去。

弗明尼刚刚站稳,突然一群蝙蝠从洞的深处飞了出来,把他吓了一跳,他赶紧举起电筒,照了照那些蝙蝠,发现它们不是那种吸血蝙蝠,心里不觉高兴起来,因为在蝙蝠能生存的环境里,人也一定能生存。

但是,弗明尼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他刚往前走了几步,就看见地上倒着一具散了架的骷髅。正当他想弯下腰仔细看看这具尸骨时,忽然感到一阵阵头晕,他暗叫一声不好,慌忙把挂在胸前的防毒面具戴了起来,大吸了几口氧气,头晕的感觉这才慢慢消失。

这时,又有一群蝙蝠从弗明尼头上飞过。他想,洞穴里一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气体,有害的那种比较重,弥漫在山洞的底部;而无害的气体较轻,充盈在山洞的上半部,所以蝙蝠就没有事儿。那有害的气体到底是什么呢,难道是二氧化碳?

想到这儿,弗明尼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身边的水坑,只见里面有许多蚊子幼虫,这种情况让他激动得一拍大腿,山洞里的有害气体果然是二氧化碳!因为蚊子喜欢比较潮湿的环境,尤其是二氧化碳浓度较高的地方,所以弗明尼就断定这里的有害气体就是二氧化碳。但是,圣佩德罗火山海拔是5870米,二氧化碳怎么会在这么高的地方聚集起来呢?

带着这个疑问,弗明尼继续朝前走去,随着山洞的深入,倒在两旁的尸骨越来越多,此时他已经不害怕了,一步一步走到了山洞的最深处。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石灰岩水池,这让他不禁恍然大悟:二氧化碳就是由溶解的石灰岩释放出来的。

就这样,“杀人洞”的谜被弗明尼揭开了,在他的建议下,当地政府派出一支工程队,把石灰岩水池填平,又把山洞里的二氧化碳抽了个干干净净。没多久,“杀人洞”就再也杀不了人了,人们就把它改名为“天堂洞”。这“天堂洞”引来八方游客,成了当地一大旅游景点。

摩根追踪寻访

这是俄亥俄州阿莱思斯城外的一片原野,时当子夜,万籁俱寂。一个黑影穿行一片玉米地里,发出沙沙响声,这是罗伯特·W·摩根,他一会儿学猫头鹰叫,一会像狗一样到处嗅,并不时停下来细听周围的动静。“多毛兽,你出来!”他在黑暗中最终大声喊叫起来。但除了寂静,没有任何回答,只有远处的火车嘶鸣,公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和农舍里偶然的几声犬吠才给这一片黑暗抹上一点色彩。

摩根非常失望地走回自己的车内,他这是在试图进行一项不成功的调查——追踪传说中的野人。只有他相信这里确实存在着又像人、又像猿的野人。他说:“所有认为俄亥俄州没有野人的人都不住在俄亥俄州。”

自从摩根10月份回俄亥俄州探亲以来,他对“野人”的信念益发坚定。作为一个职业的“野人”追踪者和倡导者,摩根先生经常到学校去演讲,应邀出席广播(电视)谈话节目,并专门建立800号热线电话,供随时举报野人情况的信息。他还出售一本有关野人的袖珍读物,书中附有一张“野人举报单”,欢迎填写寄回,哪怕转述目击者所述的第三手材料也行。

摩根先生说,他已经收到来自俄亥俄州各地的总共50份举报单,有的发现就在克利夫兰附近。据在华盛顿州3次发现过野人的摩根先生估计,有18个野人生活在俄亥俄州——素称七叶树州的俄亥俄州是美国第7个人口稠密的州。活动在此间的这些野人温文尔雅,又聪明理智。

在阿莱思斯,一个叫罗思·布伦纳的农人,去年12月在距克利夫兰80公里,在他家对面的田野里看到一个2.7米高的动物。他说:“我的朋友们却不相信,都说我把威士忌喝得太多了。”“但我敢肯定我看到的的确是野人,因为,当时我的50头奶牛也受到了惊吓。”

住在巴伯顿附近的巴巴拉·比利诺维奇说,有一个夜晚,从森林出来3个类人动物追逐她。

野人追逐女性在俄亥俄州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几年前,哥伦布电视曾报道过,一群追猎野人的人曾带着子女进入森林,用以引诱野人,但野人却不上钩。10年前在米纳瓦,一个2.1米高的野人从饭厅窗户窥视玛丽·阿克曼的家。

坎顿的三县飞碟研究小组领导保罗·罗齐契说,近年来该组织约有85个成员在追踪野人,因此野人成为每月例会上的讨论课题。

摩根先生今年56岁,个头矮胖,光头,蓝眼睛,是一位严谨的业余人类学者。从研究进化论的角度看,他是走在最前面的人。

摩根先生,对野人或有时叫做大脚兽的类人动物富有同情心,他担心野人的数量减少得太快,估计在北美只有约2500个野人,其理由是,野人极善于躲避人,因此恐怕也难碰到同类的性伙伴。摩根先生把自己比做伽利略和哥伦布,是一个孤独的漫游者,一直被一个愚昧无知的、傲慢的、害怕真理的社会所轻视。他的目标是保护野人,但他却时时处于困境。政府要求以事实证明野人的存在,而摩根却出于对野人是人类的考虑,不愿去捕捉它们。如果捕捉野人,就等于践踏了美国法律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当然,摩根也打算更加接近大足野人,以便窃取到一撮头发,或一块肌肤,虽然他还无法确定这样做是否会激怒它——他认为野人很可能会被激怒。

摩根先生说,他于1957年在华盛顿州一次猎熊旅程中第一次发现野人。1969年在《读者文摘》上读到一篇关于野人的文章后,决定放弃做一个计算机专家的工作,全部时间均用于追踪野人。他住在蒙大拿,但一直在佛罗里达、新墨西哥和俄亥俄州从事追踪活动。

神秘的黑影

如果说此案不是一个精心策划的恶作剧的话,那么就我所知,这是近些年来罕见的一次UFO事件。大体情况如下:

1973年10月19日,星期五。20时40分左右,法国德拉吉尼安的青年加布利埃·德莫格先生跟他的女友骑摩托车在马尔蒙山的山道上向山顶爬去。此山在德拉吉尼安市北边数公里处,高达507米。站在山巅南眺,可以望见地中海和岸边的圣拉法埃尔城。这两位热情奔放的青年一鼓作气,想一直爬到离山顶不远的一块平地上去。

突然,姑娘发现,右侧有一个发着强光的黄色球体跟摩托车朝同一方向前进,它四周有一圈较淡的光晕。这光晕仿佛绕亮球转动。这时,年轻的恋人离山顶只有1公里多的路程了。他俩停了下来,观察发光球体在低空由西向东移去。离他们不太远,估计相距只有600米左右。中间那个亮球的大小与一个普通西瓜差不多。它正在飞向马尔蒙山的南坡,然后消失在山脊另一侧。姑娘不想继续向上爬,加布利埃就把她送到加德拉吉尼安家中。然后,他遇到一位朋友,叙述了刚才的遭遇。

这位朋友是一个UFO研究团体的成员,他把加布利埃的事告诉了其他3名成员,他们决定到现场去看一看。

他们马上分乘两辆汽车前往,第一辆是R8,由阿兰·勒卡驾驶,那位年轻的朋友坐这辆车,第二辆是乔治·马克雷驾驶的菲亚特128汽车,里面坐着克里斯蒂安·邦萨。他们抄小道驾车上了那块平地,然后把汽车扭过方向,对准下坡的路。关好车灯后,坐在平地上的两张石凳上,观看周围的山色。

等他们的眼睛适应了山野的黑暗后,首先看到的是80米开外的山顶上有一个白色的光,不甚清楚,但可以分辨。接着,那个发亮的东西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我在调查过程中反复提问,但没有搞清那是什么样的声音,大概用收音机里的杂音作比较,恐怕是最接近实际声音的。4位在场的人谁也说不清楚。

与此同时,乔治·马克雷起身靠近地平线上的方向的石塔上,他感到那石塔竟是滚烫的,自己的身子也被一般热浪穿过。他的同伴们则感到周围空气的温度在升高。

这时,他们发现山顶上那个白光下边出现一个红光,这红光开始移动,上了一条满是石子的小路,朝平地移来。他们听到石子滚动的声音,好像有体重很大的人在路上走动。

4位伙伴开始不安起来。乔治·马克雷、克里斯蒂安·邦萨和另一位立即躲到平地旁一垛小墙后边,阿兰·勒卡躺在石塔后的一张石凳上。

他们都在观察着从山顶移下来的红光,发现伴随红光而来的是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他们一致估计黑影有3米高。在这过程中,那个奇怪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过。

黑乎乎的东西慢慢地下坡!它来到离4位目击者只有25米远的时候,黑体停止了,它弯下去仿佛捡了什么东西,30秒钟后它又竖直,中间部位的红光熄灭,怪声同时消失。旷野一片漆黑、宁静。

片刻之后,他们听到R8汽车旁有树枝的断裂声,然后就是汽车剧烈的晃动声。4位小伙子一个个都吓坏了。阿兰·勒卡比较镇静,他发出信号,要大家赶快逃离这个鬼地方。乔治·马克雷和克里斯蒂安·邦萨跑到自己的车前,他俩商定,如果发动不了车,便躲在山谷里的灌木丛中去。

阿兰·勒卡的那位同车伙伴也跑到了R8前边,当他正要打开车门时,来自山顶的一股耀眼的白色光束将他和阿兰照得一清二楚。他俩立即卧倒,片刻后光束熄灭,一片黑暗。他俩钻进R8汽车,但车子发动不起来。这时,乔治·马克雷和克里斯蒂安·邦萨已经发动菲亚特汽车出发了。

阿兰,勒卡几经努力,终于起动了引擎,开出一段距离后他又刹住了车子,朝后边看去,只见那个黑影跟在车后5、6米远的地方。接着他又看到第二个黑影、第三个黑影。3个黑影很高大,足有2米以上。阿兰·勒卡向前开了几米又停下观察,3个黑影仍在向汽车慢慢走来。当黑影接近汽车时,阿兰又把汽车开出10至15米停下,他看到黑影停住了,便把车向后倒去,在离黑影5米处停下。

这时,3个黑影又开始一纵一纵地向前移动。阿兰打开车门,探出半个身子,一只脚落在地面,对着3个黑影连吼三声:“你们是好人还是坏人?”

离汽车最近的黑影这时转过去对着后面左侧的黑影,似乎交谈了几句(起码目击者是这样判断的),发出先前听到的那个奇怪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黑影又开始向汽车走来,速度快了一些。阿兰缩回车里,开车离去。

开出大约50米远,阿兰停下车来看黑影是否跟在后面。他看到后面什么也没有,便在一个开阔地调过车头,向山上平地开去,决心想弄个明白,同车的朋友竭力阻拦,他还是毫不动摇。

他开车来到平地上的塔旁,但什么也没有看见,红光和黑影杳无影踪了,只是那个白光仍在山顶上。阿兰·勒卡突然异常害怕,感到黑影埋伏在山坡上的什么地方,随时都有向他猛扑过来的危险。他把汽车所有的灯都打开,调头向下坡路开去,把同车的朋友送回了家。

约两个小时后,他又离开德拉吉尼安市,独自一人来到山上。这一次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山顶的白光也不知去向。空气中飘散着绝缘器着火后的气味。

现在我们再来说一说阿兰·勒卡倒车时开着车后灯所看到的情景。那些黑影高2米多,身上是不发光的上衣连裤衫。衣服里边腹部有一红光。阿兰·勒卡说,黑影的红光就是那里发出的。头部方方的,好似戴着帽盔,眼睛部位有一个或两个长方形的发光的洞。行动缓慢,仿佛是机械装置。有一个黑影不戴头盔,只罩着一个面罩,面部前边有一个东西在动,可能是面纱之类。

这些描述当然是十分简单的,因为在慌忙之中不可能看得清楚。不过,阿兰·勒卡提供的这些情况是极为重要的。而且他不是一个单纯的目击者,而是有主动观察的行为。

在后来那个阶段里,乔治·马克雷驾驶的那辆车的情况如何呢?克里斯蒂安·邦萨坐在他的右侧,他俩不管三七二十一,开着车子就逃跑了。可是,在他们出发前,看到一个奇怪的情景:他们看见一双红色的腿,时间只有一秒钟。看上去这腿发着磷光,穿过前边的道路。就在这个时候,汽车前灯和驾驶盘上的灯光同时熄灭。汽车起动后在拐弯处险些翻车。过了一会儿,前灯和驾驶盘上的灯又自动慢慢地复明了。

乔治·马克雷事后告诉我,汽车发动机似乎没有什么异象。山坡上的道路很狭窄,只有两米半宽,坡度较大。乔治说当他看见红色双腿时曾踩过刹车,车灯就是在这个时候熄灭的。菲亚特汽车性能良好,一般不会自动灭火,更不会自动亮灯和发动引擎。

乔治他们没有停下来,绕过拐弯处,径直朝山下开去。十分胆小的克里斯蒂安·邦萨蜷缩到了驾驶盘下边,浑身直打哆嗦。汽车开出150米,山坡上有一块平地,平时充当停车场。乔治在那里停下,等着后面的阿兰·勒卡的车,他以为阿兰他们就在后面跟着。可是等了十多秒钟,他看不到阿兰的车,认为上边一定出了事,又不敢迎上去看个究竟。在胆小的克里斯蒂安的催促下,菲亚特汽车离开了那里,以最快的速度向德拉吉尼安开去。

走了1公里路后,他们又看见那双红色的腿。这一次,那腿在汽车右侧出现,飞快地在树丛中向坡底走去。克里斯蒂安躲在驾驶盘下边,他没有见到红色的腿。

事情并非到此结束。在半路上,又发生了一起事件。乔治·马克雷根本没有拨方向盘,菲亚特自己转身90,横在马路上。过了一会儿,它又自动恢复了原先的方向。仿佛有一个巨大的力量搬动汽车叫它横在路上的。菲亚特的时速为60至70公里,路面没有什么砾石或障碍物。

菲亚特进人德拉吉尼安市,在入口处等另一辆车,至少等了20分钟。阿兰的车终于到了,他们4人把事情告诉了另一个朋友,这个朋友见他们个个脸色苍白,神态恐慌,安慰他们一阵。

我得到报告后立即进行了调查,阿兰他们给我讲述了上面这些情况。事情真相如何?

第一种可能性:这4个伙伴精心编造了一个谎言,为的是取乐或制造耸人听闻的消息。据我的详细调查,这种可能性不现实,因为山道上留下了不少痕迹,荆棘丛生的山坡上也发现不少明显的奇怪痕迹。另外,这4个人都是诚实的小伙子,不会闹这么大的恶作剧。

第二种可能性:4位同行者确实遇上了一件奇怪的事。那山顶上的白光可能是加布利埃·德莫格和女友看到的那个发光飞行物。那些黑影和那双红色的腿,也许就是所谓的UFO乘员。从乔治的叙述来看,这些乘员很可能是UFO遥控的机器人之类的东西。那么,他们到荒山野岭里来干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

爱斯基摩人之谜

有一位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探险家,叫做查理·克林金巴船长,他是一个有用不完精力的人,喜爱冒险而不知害怕为何物,其优秀的极地航行技术,也无人及得上他。

1905年夏天的一个早上,他在加拿大北极海马更些湾东北部一百五十公里的哈谢尔岛,没有得到船主的同意,便以捕驯鹿为由将捕鲸船开出海湾,向东方的维多利亚岛前进。

有关这位探险家的功劳,若非他在1907年春天遇见另一位北极探险家维尔亚玛·史提芬生,也许世人便无从知晓了。

克林金巴在北极雾海中失去消息一年后,也就是1906年春天,加拿大的新进探险家史提芬生,也从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顺着陆路从马更些河到哈谢尔岛。

他预定在哈谢尔岛参加了英美联合的极地探险队,然后乘坐达契斯号向东方的维多利亚岛前进。但是,史提芬生根据自己的北极知识观察,认为这艘没有补助引擎的探险船,绝对无法到达哈谢尔岛,于是便从加拿大南部乘坐火车北上,再改乘小船沿马更些河到哈谢尔岛,预计假使探险船不来,他就到马更些湾的爱斯基摩人部落里等待。史提芬生对于仍然是一个谜的爱斯基摩人的生活和文化,一度有着深厚的兴趣,因而他以人类学者的身份被邀请参加探险时,便毫不迟疑的答应。

史提芬生于8月份到达哈谢尔岛时,岛上丝毫没有达契斯号要来的消息,而他一点也不得着急。也不把达契斯号的来否当做一回事,他把在北极生活所需的装备全部准备好,然后住进爱斯基摩人的部落里。

按照计划,他穿着夏天的衣服,带着照相机、笔记本、步枪和弹药,在北极圈以北360公里的地方安顿了下来。他不但在北极度过冬天,而且还住进爱斯基摩人家中,和爱斯基摩人穿同样的衣服,吃相同的食物,并接受爱斯基摩人的款待。

对于史提芬生来说,原本就认为参加探险队和队员们在一起,实不如和爱斯基摩人一起生活为佳。“刚开始时,我是以第三者的立场,带着好奇心来观察爱斯基摩人,然而,现在我和爱斯基摩人一起生活,已经可以完全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不像初次接近他们的牧师和商人,对样样事情都觉得稀奇,却又忽略了他们生活的内部。加上我本来就两袖清风,收入没有捕鲸船员或骑马的警官多,更没有什么权力,所以爱斯基摩人不是特别对我表示敬意,这使我能够清楚看到他们本来生活的真相。”

在哈谢尔岛上的马更些爱斯基摩人,却很欢迎史提芬生进入他们的部落,并将他视为其中的一分子而一起生活,他们还慷慨的把自己穿的衣服和吃的食物都分给他。同时,史提芬生也帮助他们狩猎和钓鱼,并参加他们的游戏,使爱斯基摩人不再将他当做外人。渐渐地,爱斯基摩人便不把史提芬生的介入当作一回事。

从1906年到1907年3月的冬天期间,史提芬生对爱斯基摩人的生活已有相当的了解,然而,他认为若要更深入了解爱斯基摩人,必须继续在北极居住5年才行。虽然爱斯基摩人的语言并不好学,但当冬天结束时,他已经学会了基础的会话,使得他与爱斯基摩人的关系更为密切。

1907年春天,有一天,听说有一艘船开到哈谢尔岛来,史提芬生原以为是达契斯号,但是如果是达契斯号,应该从西方驶过来才对,然而他在水平线上看到的船,却是从东北方向驶来。当这艘船驶近哈谢尔岛的港口时,史提芬生看到了船头上的船名是“奥尔嘉号”,原来这是由克林金巴所指挥的双桅帆船。就这样,克林金巴终于与史提芬生会面。

经过2、3天的交谈,克森金巴为史提芬生带来了一个新的消息,那就是奥尔嘉号在哈谢尔岛东方的班克斯岛过冬时,克林金巴和他的船员发现了使用铜器和弓箭,不曾和白人接触过的爱斯基摩人。

史提芬生所感兴趣的是,在班克斯岛和维多利亚岛外,美洲大陆北岸竟然还有未曾见过白人的爱斯基摩人存在的事实。说不定,这些爱斯基摩人乃是遇难的佛兰克林队,或是为搜寻佛兰克林队的搜索队队员的子孙。因此,史提芬生很想知道,在1906年加拿大政府所发行的地图上记录为“无人”的那个遥远地区,是否有人存在。

1907年冬初,史提芬生返回加拿大,计划再度前往北极地区的事宜。克林金巴这方面,则继续指挥奥尔嘉号,大量捕捉鲸鱼赚钱,筹备探险所需的资金。

史提芬生返回加拿大时,才获知达契斯号的消息。据说去年冬天将来临时,达契斯号就被冻结在巴罗角无法动了,当它漂流到阿拉斯加北岸佛拉克斯曼岛时,终于被流水完全封闭,英美联合探险队也就如此无疾而终。

史提芬生想要返回北极的热诚,成功地说服了美国自然博物馆的馆长,博物馆决意提供足够的资金给史提芬生,让他深入研究爱斯基摩人。当时,由于博物馆的推荐,对于北极地区的鸟兽有相当研究的动物学家安达逊博士,也成了史提芬生的伙伴,而与史提芬生同行。

1908年5月,史提芬生和安达逊从育空河前往哈谢尔岛,决定在那里完成充分准备后,坐上捕鲸船前往维多利亚岛。

和上一次一样,史提芬生的准备十分简单,他和安达逊博士都带着照相机和底片,以及两只长枪和弹药。此外,为了雇请爱斯基摩人帮忙,他们又准备了六只长枪和散弹,以及爱斯基摩人最喜爱的香烟。

当然,他们也都带了帐篷、笔记、文具、望远镜及烹饪器具等北极探险所需的东西。

8月中旬,他们雇请了两位爱斯基摩人做向导,这两人都到过维多利亚岛。出发时,他们并没有准备火柴,原以为可以从沿路停泊的捕鲸船买到,但是,他们并没有遇到任何捕鲸船。

于是,史提芬生决定向附近的警骑队求助,请求警骑队给他们充分的火柴。可是,警骑队长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的理由是过去到维多利亚岛过冬的人无一生返,即使给了他们火柴也没有用,所以拒绝了供应他们生存绝对需要的物品,并劝他们干脆在哈谢尔岛过冬,然而史提芬生的回答,也充分表现了他的性格:“我们并不想到哈谢尔岛来学习警骑队的习性,所以,我们决定回到可以得到火柴和补给品的巴罗角。”于是两人便回到巴罗角,在那里过了一个平静的冬天。

渐渐地,史提芬生超越了人种的差异,和雇请的爱斯基摩人纳克夏变成了好友。纳克夏确是最好的向导,他知道很多爱斯基摩人的方言,并且热心地教导史提芬生和安达逊博士有关雪地的生存技术,史提芬生进步很快,而安达逊则为了急于收集动物标本,经常前往山区,并没有认真学习。

当史提芬生、安达逊和纳克夏、塔纳鸟密克(另一名爱斯基摩人)4人,从巴罗角前往哈谢尔岛时,已经是1914年8月,他们前往维多利亚岛南方,大约花了1年的时间。

史提芬生的目标,是要寻找克林金巴所看到的爱斯基摩人,不料他在冬天里患了肺炎,只得返回马更些疗养。复原以后,便与继续调查动物的安达逊分手,于1910年4月21日,朝向无人居住的美洲大陆出发。

经过8天,来到巴里岬时,他们发现了一个爱斯基摩人的部落,但是那里好像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纳克夏和塔纳鸟密克都认为那儿绝对无人居住,但是史提芬生却从地形位置的观察,怀疑可能还有人住。

5月9日,他们走到维多利亚岛南海岸的维斯岬时,史提芬生发现了一块可能是人类用工具切开的流木。第二天,他们又发现了人类的足迹和雪橇的痕迹。5月13日上午,他们来到了1个部落的废墟,史提芬生为了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形,爬上了一间冰屋的屋顶。

他立刻看到远处的海豹洞旁边,坐着几个爱斯基摩人正拿着木棒在等猎物。于是,他们就向着那些爱斯基摩人走去,当塔纳鸟密克快接近他们时,其中一个猎人忽然拿着一把金属刀子跑过来,吓得塔纳鸟密克赶紧解释自己不是敌人,结果,那个爱斯基摩人便抓住塔纳鸟密克的手腕,以确定他是否是人类。

然后,那些狩猎中的爱斯基摩人便带领着史提芬生等人,返回他们的部落。部落里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全都从房子里跑出来以惊异的眼光望着他们。经过介绍后,就有许多人为他们准备食物,女人们纷纷回到自己家里,男人们则手里拿着雪刀,戴上工作手套,开始为史提芬生3人建造冰屋。

这时候,史提芬生发现自己所看到的并不是古代文明的遗物,而是活生生的石器时代的人,觉得十分惊异。“我们是这里的爱斯基摩人第一次看到的白人,他们纷纷邀请我们到家里做客,很亲切地款待我们。”

冰屋完成后,爱斯基摩人便为他们准备海豹油灯,并且还在里面为他们做床,床上还铺了驯鹿及麝香牛的皮毛。

更妙的是,为3人做好舒适的小房子后,爱斯基摩人便说:“今天,为了庆祝客人来到部落拜访,我们休息一天,停止狩猎。”

他们这么做,也许是因为过去从来没有人从遥远的地方来拜访他们,而且,他们也很想知道远方世界的情形。

那一天吃过晚饭后,史提芬生便为这些海豚群海峡的爱斯基摩人,教导使用硫磺火柴的方法,然后又射击长枪吓吓他们。由于这些爱斯基摩人所讲的语言,和史提芬生在马更些河从爱斯基摩人所学的语言很类似,所以他们一开始交谈便能充分互相了解。

经过2、3天的休息,和爱斯基摩人一起吃睡后,史提芬生便设法探知他们的宗教信仰。另一个令史提芬生感兴趣的题目,便是对于他的蓝眼睛和茶褐色胡子,这些从未见过白人的爱斯基摩人到底有何感想。

爱斯基摩人回答,他们确实多半都是蓝眼黑发,但是,他们在东北方的同伴,也有和史提芬生同样是蓝眼褐色胡子的,史提芬生忍不住一再要求,请他们带他去看看。于是第二天早上,当地的爱斯基摩人便带着他们前往维多利亚岛的另一个部落。

史提芬生一行人,随着海豚群海峡的爱斯基摩人走了大约30公里左右,终于到达那个部落。这个部落的人非常多,据说有维多利亚岛哈尼拉古密多族爱斯基摩人的半数,当时,他们正在睡觉,听到通知,纷纷都从家里跑出来,集中在访客们的周围,经过一番兴奋的问答后,才知道来了一群友好的客人。

像是在所有的爱斯基摩人部落一样,经过介绍认识后,大家都显得很亲切,给他们有如宾至如归的招待。哈尼拉古密多爱斯基摩人使用煮过的肉,和海豹、驯鹿的血,熬成一道油脂很厚的汤来招待他们,然后,便以很快的速度建造冰屋,供他们休息睡觉。

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史提芬生和居住在维多利亚岛柯内欣湾附近部落的爱斯基摩人一起生活,在这段期间内,他直接看到了可能是爱斯基摩人和白人的混血人种,这些人后来被称为“金发爱斯基摩人”。史提芬生是根据人类学者的立场来观察,认为这些人都有淡褐色的胡子,所以会有金发的感觉(大部分的爱斯基摩人,如北美洲的爱斯基摩人,都把胡子连根拔掉),而且1000个爱斯基摩人当中,大约只有10个金发爱斯基摩人。

同时,他又依据这些金发爱斯基摩人的外形,认为他们很可能是到格陵兰建设殖民地的北欧海盗的子孙。

那些十五世纪中被认为全部在格陵兰死亡的人,很可能遭遇了如下两种情形,一种是生存下来,和格陵兰的爱斯基摩人混血;另一种则根据史提芬生的研究,很可能向西移居到北美洲,和原住在北美洲的人一起定居下来。

住在维多利亚岛的爱斯基摩人,称为柯巴爱斯基摩人,史提芬生最感兴趣的,就是他们的生活方法。他们自己制造简单的铜器和狩猎用具,为了生存而必须不断地狩猎、捕鱼。史提芬生认为,只要能够像爱斯基摩人一样自给自足,佛兰克林探险队就不会发生饿死的情形了。当那些英国人陆续饿死时,他们是否知道在自己的周围,正有无数人不必使用长枪或优秀的工具帮助,仍然能够生活得很富足,同时还可以照顾老人及养育小孩呢!发现住在维多利亚岛的柯巴爱斯基摩人后,过了一年,史提芬生和纳克夏又坐着雪橇,到渥拉斯顿半岛参加爱斯基摩人的交易祭典。春天,他们来到了亚伯特湾附近,史提芬生爬上高处用望远镜向四周瞭望,发现亚伯特湾的中央冰上,也有一个定居的部落。

史提芬生一行人接近以后,才发觉这是他们过去看过的所有部落中最大的一个,于是便毫不犹豫地将雪橇朝向部落的方向驶去。

在这个部落里,有许多比其他爱斯基摩人更像欧洲人的爱斯基摩人住在那儿,他们的生活水平也比其他部落高,他们的特征是每年都定期移居,而且对所有的地形都了解得很清楚。此外,他们也由父母们的嘴里,知道当白人在搜索佛兰克林队时,曾有很多大船在维多利亚岛的西方来来去去的事情。

史提芬生的北极旅行,和他遇见柯巴爱斯基摩人的事实,的确是一伟大的发现。在他经过巴罗岬,乘坐小船越过白令海返回美国之前,有关他的探险成果便已引起了很多的争论,如西雅图的报纸在讨论柯巴爱斯基摩人的起源时,记者便提出了史提芬生的见解:“柯巴爱斯基摩人是美国大陆北岸被发现以后,经过了大约100年,从冰岛迁移到格陵兰的艾利克属下的子孙,也就是白人所遗留下来的子孙。”

但是,在我们所知的范围内,史提芬生只不过是对于他在维多利亚岛所发现的爱斯基摩人起源,发表自己的想法而已。其实,佛兰克林在北极探险时,也曾经遇到过金发爱斯基摩人。比他更早的约翰·大卫斯在所留下的记录中,便提过住在格陵兰的爱斯基摩人中也有金发的。

史提芬生将他50年的人生都奉献给北极,他的信念就是要征服北极,并保存在北极生活的原住民,亦即发现并留下人类祖先的史迹。

潜海探险之谜

人在水里,就如同鱼类在陆上一样,如果不浮上水面呼吸新鲜空气,便无法在水里停滞2、3分钟以上。根据记录,古代希腊的潜水员,不使用呼吸器具,便能潜水4、5分钟,但这只能在较浅的水域、同时保持静止不动的条件下完成。1300年到1400年,人们再度开发海洋时,已经有了能在深海里呼吸的装置。

首先研究这种装置的是达文西,他是欧洲文艺复兴时代(1300年到1500年)最优秀的人物之一。他所设计的水中装置,是一种装在头上能抵抗水压的头盔,盔上装有可伸出海面与浮标相连的呼吸管,并戴上玻璃潜水眼罩,而且在金属头盔上钉上许多大铁钉,以避免海中怪物的接近。

达文西同时设计了有蹼的手套和蛙鞋,但他没有实际试验过自己发明的器具,否则他将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缺点。戴上达文西呼吸管的潜水员,潜至不超过5尺处,一定会窒息而死,因为在那个深度,胸部所受的压力使得肺不能充分扩张,以致无法吸收空气。

1690年,艾德蒙·哈利发明了在钟里输送压缩空气的方法。他发现,如果潜水员所呼吸的空气与他周围的水压相等的话,他的胸部就不会受水压的影响,并能正常呼吸。哈利就以这观点作为制作潜水钟的原理。潜水钟由钢铁制成,但无底部,钟下可容纳1个或2个潜水夫。潜水钟深人海里时,水的重量会将钟内的空气压缩,潜水夫就能在钟内暂时地吸些空气。

如果钟的高度有10尺,在深627尺处,钟的内部空气只有15公分,因此,这种装置就不太实用了。因为潜水员在里面无法自由活动。为解决空间问题,哈利再度研究发现,如果能从海面上不断传送与水相等压力的空气,那么内部的水面便不会上升。他用两只软管装在潜水钟上,空气因水的压力透过管子进入钟内,潜水员只要打开栓盖,便能获取所需要的空气。

哈利不断的亲自试验自己的发明,发现潜水钟有不理想的地方时,马上加以改进。因为钟内的坐椅,妨碍潜水员的视野,于是哈利想办法使潜水员能呼吸戴在自己头上的独立小钟内的空气,于是,他发明了潜水服。

人体肺部受到强力水压时,无法呼吸普通空气,因此,初期的潜水服设计家们,着重研究在危险的压力下如何保护潜水人员的问题。他们开始研究制作铁制甲胄般的潜水服。1829年,奥古斯都·希普发明了一种潜水服,这是现代附帽潜水服的原形。1837年完成了制造完全的潜水服,这是能够自由拆除钢盔的橡皮制不透水潜水服,钢盔上装有空气的进出口,由协助人员在甲板上以打气筒供给压缩空气。由于希普的发明,使得潜水员可以潜至300尺深处。第一位利用希普的装置探险海底的是科学家亨利·米伦·爱德华,他是法国的动物学家,1844年,在西西里外海潜水,采撷栖息于地中海的生物标本,亨利多次从事这项工作。潜水服的发明虽大大便利了科学家对海洋的研究,可是初期仿效他从事潜水探险的科学家却寥寥无几。

19世纪中叶,潜水服已有了改良,但仍必须靠着海面供给空气;到了公元1865年,法国采矿技师布诺瓦·鲁魁洛尔和一位海军士官奥邱斯特·杜涅鲁斯,设计了能让潜水员自由活动的装置。他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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