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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7: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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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托克维尔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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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全2册

论美国的民主:全2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论美国的民主:全2册作者:(法)托克维尔排版:吱吱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6-09-01ISBN:9787569909395本书由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绪论

我在美国逗留期间,看到了一些新鲜事物,其中最吸引我注意的,就是身份平等。我很快就发现这件大事对社会进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它给予舆论一定的方向,赋予法律一定的方针,提供给执政者新的箴言,赋予被治者特有的习惯。

没过多久,我又发现这件大事所产生的影响远甚于政治措施与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限制作用绝不逊于对公民社会的限制作用。它既在制造言论,激发情感,破旧立新,又在改变非它所产生的一切。

所以,研究美国社会越深入,我就越觉得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一切个别事物似乎都是由它产生的,因此我一直将它看作我整个考察的集中点。

当我将目光转向法国所在的半球时,我觉得这里的情况和我在新大陆看到的情况差不多。我发现,在法国所在的半球,尽管身份平等未达到美国那样的程度,但是却在不断接近它,而且,主导美国社会的民主,似乎也正在欧洲迅速发展。

从这时开始,我就有了撰写此书的念头。

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开展。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它,但观点却各不相同。一些人觉得,它属于一种新现象,出自偶然,有希望将其遏制;而另外一些人则断言,这是一场无法抗拒的革命,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古老、最频繁、最持久的现象。

在此,我回顾一下七百年前的法国。那时,法国被一小部分拥有土地、统治居民的家族所占据,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而代代相传,权力成为人对付人的唯一手段,而地产则成为强权唯一的源泉。

然而在法国,僧侣阶级的政治权力开始建立,并且迅速扩大。僧侣阶级的大门向所有人敞开:穷人与富人,属民与领主,都能加入僧侣阶级的行列。通过教会这一渠道,平等渐渐渗入政治领域。原先那些被终身奴役的农奴,现在能以神甫的身份和贵族平起平坐,而且常常是国王的座上客。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社会变得越来越文明、安定,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人们开始渴望一种能调整这种关系的民法。于是,法学家便应运而生。他们从阴森肃穆的法庭大堂走出来,离开狭小的、布满灰尘的办公室,出没于王公大人的宅邸,坐在穿貂披甲的封建男爵身边。

当国王们由于好高骛远而破产,贵族们由于勾心斗角而倾尽家产时,平民们却由于经商而变得富有起来。金钱的影响开始波及到国务。商业成为迈进权力大门的新阶梯,金融家们结成一个既受人鄙视又被人奉承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慢慢开化,人们对文学与艺术的兴趣越来越浓。这样一来,知识便成为事业成功的必备要素,科学变成了为政的手段,智慧也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涉足政界。

随着通向权力大门的途径越来越多,人们也越来越不看重家庭出身。十一世纪时,贵族这一头衔还是无价之宝,但到了十三世纪,这一头衔用钱就能买到了。1270年,贵族头衔开始允许出售,结果,平等也被贵族阶级带进政府。

这七百年来,贵族有时会反对王权,有时则为了和对手夺权,而将政治大权交给人民。

更为多见的是,为了贬低和压制贵族,国王让国内的下层阶级也加入了政府。

法国国王总是以最积极、最彻底的平等主义者自居。当他们野心满满、力量强大时,会想方设法将民众提升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庸碌无能时,则容许民众提高到比他们自身还要高的地位。有些国王凭借自己的才能促进了民主,而另外一些国王则因无道而促进了民主。路易十一与路易十四,一直要求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最终让自己与王室一起走向毁灭。

当公民们不再依赖封建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动产已被看作财富以及可以产生影响、制造权势时,工艺的每一次发现,工商业的每一个改进,都迅速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此后,所有新发现的工艺手段,所有新产生的需求,所有满足新需求的想法,都是在走向普遍平等。奢靡、好斗、赶时髦,以及人们最肤浅的情欲、最高尚的激情,似乎都在让富人变穷、穷人变富。

自从脑力劳动成为力量与财富的源泉后,每一个科学发明,每一种新知识,每一种新思想,都应当被看作是人民即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诗才、口才、记忆力、内心美、想象力、思考力——所有这些上天随意降下来的资质,都在促进民主的发展;即便它们落到民主的敌人手里,也会因为显示了人类伟大的天性,而能继续为民主服务。所以,被民主征服的领域,将随着被文明与教育征服的领域的扩大而不断扩大,而文学则成为对所有人都开放的武库,弱者与穷人每天都能从里面取用武器。

回顾一下法国的历史,可以说在过去的七百年里,法国每一件大事都在推动着平等。

十字军东征以及数次对英战争,毁灭了十分之一的贵族,分散了他们的土地。地方自治制度,将民主的自由带进封建的君主政体中。枪炮的问世,让平民与贵族在战场上居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平等地为他们提供精神食粮。邮政不仅将知识送到穷人的茅舍门口,而且将它送到王宫的大门。基督教新教宣布所有人都可以同等地找到通向天堂的道路。美洲新大陆的发现,开辟出很多条致富的新路,让一些不知名的冒险家致富得势。

倘若从十一世纪开始研究法国每五十年的变化,我们将发现在每五十年末,法国的社会体制都会发生一次双重革命;在社会这一阶梯上,贵族在下降,平民在上升。一个从上面降下来,一个从下面升上来。如此一来,每过半个世纪,他们相互间的距离就会缩短一些,最终将汇聚在一起。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法国特有的。不管面向哪个地方,我们都能目睹相同的革命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

人民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类事件,都在促进民主的发展。所有人,不论他是自愿帮助民主取得成功,还是在无意中推动了民主;不论他们是主动为民主而奋斗,还是视民主为敌人,他们都为民主尽了自己的一份力。所有人都汇聚在一起,在同一道路上为共同的目标而行动。有的人不由自主,有的人不知不觉,但他们都成为上帝的驯服工具。

所以,身份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天意所定,必然的事情。这一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它随时能摆脱人力的阻挠,一切事和人都在帮它前进。

有些人认为一代人的努力能阻止一个历史悠久的社会运动,这种想法是非常愚蠢的!有些人认为已推翻封建制度、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富人面前退缩,这种观点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在民主已然发展得这么强大,而它的敌对者已变得非常软弱的今天,民主不可能停滞不前!

那么,我们目前正在往哪个地方走呢?没有人能回答得了,因为已无法用对比的方法来回答。也就是说,如今在基督徒中,身份平等已扩大到过去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未曾达到的程度,因此那些已经完成的庞大工作让我们难以预测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我在写这本书时,一直怀着一种生怕上帝惩罚的心情。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心情,是因为我知道这场无法抗拒的革命已冲破所有障碍进行了很多个世纪,而且现在仍在它所造成的废墟上前进。

无需上帝亲口说,我们就可以发现其意志的某些征兆。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一年又一年的正常运行以及事件持续发展的趋势就可以了。我未听到创世主的启示,就已清楚天上的星辰是按照其画出的轨道运行的。

倘若说今人通过长时间的观察以及深入的思考,发现平等的逐步发展既是人类历史的过去,又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么,单是这一发现本身,就会让这种发展具有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所以,阻挠民主就意味着抗拒上帝的意志,各民族只有顺应上天为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依我看,在我们这一代,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出现了可怕的局面。席卷它们的革命运动已强大到不可遏止,但其速度并未快到难以引导。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命运仍掌控在自己手中,但也很快会失去控制。

管理社会的人在我们这代所担负的首要任务是:引导民主;若有机会,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净化民主的风尚;规范民主的行动;逐渐用治世的科学来取代民情的经验,用对民主真正利益的认识来替代其盲目的本能;让民主的政策符合时间与地点,并按照环境与人事修正政策。

一个面貌全新的社会,要拥有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但是,我们却极少这么想。我们被抛于一条大江的急流处,伸着头望向岸上隐约可见的断壁残垣,但巨浪又将我们卷了进去,推至深渊。

我刚才讲述的伟大社会革命,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都更猛烈激进。而且在法国,这一革命往往都是任意进行的。

国家的首领从未考虑过为革命事先做些准备工作,革命是在违背他们的意愿或者在他们不知不觉间进行的。国内最有势力、最富有知识、最有道德的阶级,压根没有去寻找控制革命以便对它进行领导的办法。所以,任民主被其狂野的本能领导,让民主像一个没有父母照顾、流浪街头、只看到社会的弊端与悲惨、自力更生的孩子那样,独自成长壮大起来。在它忽然掌权之前,人们貌似还未感觉到它的存在。然而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其每一个要求都千随百顺、言听计从,将其视为力量的象征。然而到后来,当它因为举止过分而削弱时,立法者便制定出轻率的法案去消灭它,而不是想方设法去引导、纠正它;立法者不想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因而处心积虑地要将它排挤出政府。

这样一来,尽管民主革命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以及道德方面,却未发生让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必不可少的相应变化。所以,尽管我们有了民主,但却缺少能减轻其弊端以及发扬其固有优势的东西;我们仅看到了它带来的坏处,却没有获得它可能提供的益处。

当王权在贵族阶级的扶持下安然无事地统治欧洲各国时,人们在不幸之中还能感受到一些我们这代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幸福。

某些臣子享有的权力,为皇亲国戚的暴政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而在国王方面,因为他认为自己在民众面前就像神一般,所以当民众如待神般尊敬他时,他绝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

在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如牧人对待自己的牲口一样,仅有同情却关心不足。他们并不觉得穷人和他们平等,他们关心穷人的际遇,就相当于关心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

人民从来没有奢想拥有非分的社会地位,也从未想过自己可以和首领平等,他们认为自己直接受首领的恩惠,压根没想过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当首领宽宏公正时,他们爱戴首领,并且毫无怨言地服从首领的严苛统治,不觉得卑微,似乎是在承受来自上帝的不可违抗的惩罚。另外,习惯与民情也给暴政划定了界限,给暴力的行使做了某些限制。

因为贵族压根未想过谁会剥夺他们自以为合法的特权,而奴隶又觉得他们卑微的地位是无法更改的自然秩序,所以人们觉得在命运这么悬殊的两个阶级之间,可以形成某种彼此照顾的关系。所以,尽管社会上存在不平等与苦难,但是双方的灵魂都未堕落。

人们之所以会变坏,绝不是因为当政者行使权力或者被治者习惯于顺从,而是因为当政者行使了被视为非法的暴力以及被治者被迫服从于他们认为是侵夺、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是一些人集财富、权势以及闲适于一身,因而可以奢华地生活,追求享乐,讲究高雅,品味艺术;另一方面,则是一些人终生劳作、粗俗、野蛮、无知。

然而,在这群粗蛮、无知的民众中,你也可能发现炽烈的激情、高尚的情操、笃定的信仰以及淳朴的德行。

如此组建起来的社会,可能具备稳定性与强大性,还可能有其光荣之处。

然而就在此,各阶级开始混合起来,一些隔离人们的屏障不断倒塌,财产渐渐分散,归多数人所有,权力也慢慢由多数人来分享,教育日趋普及,智力逐渐相等,社会情况也越来越民主。最终,民主平稳地实现了它对法治与民情的控制。

于是,我想象出这样一个社会,每个人都将法律看作是自己的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且心甘情愿地服从法律;人们尊敬政府的权威,是由于必要,而不是由于它神圣不可侵犯;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尽管不是很浓烈,但确实是源自内心真实的情感。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都得到了保障,所以在人们之间,将形成牢固的信赖关系以及一种不卑不亢的彼此尊重的关系。

人民清楚自身的真正利益后,自然会明白:要想享受到社会的公益,就必须尽到自己的义务。如此一来,公民的自由联合将取代贵族的个人权威,国家也不会出现暴政与专横。

我觉得,依据这种方式建立的国家,社会不会止步不前,而社会本身的运动也可能循序渐进。虽然民主社会没有贵族社会那么华丽辉煌,但其苦难也不会很多。在民主社会,不会有过度的享乐,但福利将大大普及;不会出现特别突出的科学,但无知将大大减少;尽管仍存在不良行为,但是犯罪率却将大大降低。

即便不存在狂热的激情与笃定的信仰,教育与经验偶尔也会激励公民英勇献身、付出巨大的牺牲。由于每个人都一样弱小,因此每个人都觉得自身的需要和其他同胞的需要一样。因为他们清楚只有帮助同胞才能获得同胞的支持,所以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身利益和社会的公益是一致的。

总体来说,国家将不再那么辉煌、荣光,也可能不似从前那般强大,但是大部分公民会获得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也不再寻衅闹事;然而这并不是由于他们不期望过得再好一些,而是由于他们很满足自己现在的生活。

尽管在这种秩序下,并不是所有事物都能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能让事物变得更善更美的全部条件,而且人们只要永远不接受贵族制度兴办的社会公益,就将在民主制度下享有这一制度带来的所有好处。

然而,在摒弃祖传的社会情况,并且不顾一切地将先辈的所有制度、观念与民情全都抛弃之后,我们又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

王权的威严丧失了,但是并没有用法律的尊严来取代。在当代,人民轻视权威,同时又惧怕它,而且和过去尊重权威给他们造成的损失相比,这种惧怕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要大得多。

我认为我们损害了原能独自抵抗暴政的个人的存在。然而,我又看到政府独占了从家庭、团体与个人手中夺来的所有特权。如此一来,尽管说由少数几位公民掌控的权力,偶尔具有压迫性、常常具有保守性,但它却让全体公民成为了弱者,从而屈服于它。

财产的细分缩短了贫富差距。然而,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缩短,贫富双方又似乎发现了相互仇恨的新依据。他们向对方投去充满恐惧与嫉妒的眼神,都在琢磨着将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不具有权利的观念,双方都觉得权势是目前唯一可以信托的以及未来的不二保障。

穷人保留了祖先大部分的偏见,却未保留祖先的信仰;他们保留了祖先的无知,却未保留祖先的德行;他们将获利主义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却不清楚有关这一主义的科学,而且和他们过去的献身精神一样,他们现在的利己主义也是源自愚昧。

社会之所以稳定安宁,绝不是由于它认为自己繁盛强大,而是由于它承认自己衰弱落魄,担心自己禁受不住折腾而崩塌。所以,每个人都目睹了恶,但没有谁有勇气与毅力去为善;人们怀抱过希望,发过牢骚,感受过悲伤,表达过喜悦,但都像老年人软弱无力的冲动一般,未获得任何突出、持久、满意的结果。

如此一来,我们在放弃过往体制所能提供的好东西的同时,并未得到现行体制可能提供的好东西;尽管我们亲手摧毁了贵族社会,但在环顾四周的残垣断壁时,又有些眷恋不舍,好像想永远留在那里似的。

知识界所出现的局面,其可叹之处并不比这逊色。

在前进过程中备受阻挠,却又敢于尽情发展的法国民主,清除了所有障碍:可以打倒的统统打倒,不可以打倒的则想尽办法动摇其基础。它完全不是逐步占领社会,以和平方式统治整个社会的,而是在战乱中不断前进。凡是被斗争的热情所激发,在反对敌人的观点、暴行时让自己的观点超过其自然极限的人,都忘掉了自己追求的目标,发表了不太切合自身情感与笃厚天性的言说。

于是,发生了我们本不愿看到的异常动乱。

我反复回忆,还是没有找到过去有什么事情比现在的情景更可悲更可怜。在我们这代,人的观点与趣味、行动与信仰联系起来的天然纽带似乎已被割断,在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能看到的人的感情与思想之间的和谐,仿佛正在一点一点地瓦解,甚至可以说,有关道德方面的所有规范都成了一堆废品。

在我们中间,还存在一些虔诚的基督徒以相信来世的宗教精神来指导自己的生活。这些基督徒的确正在奋起,为人类的自由,也就是为所有高尚行为的基础而奋斗。认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督教,不会反对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在异常事件同时发生的情况下,宗教加入了民主所要推翻的阵营,并屡次压制它所提倡的平等,视自由为敌人;而倘若和自由联手,它能让自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在这些信教者身边,我发现有些人与其说是期盼天堂,不如说是面对今世。他们之所以拥护自由,既因为他们觉得自由是所有高尚品德的基础,又因为他们将自由看作所有福利的源泉。他们真心期望自由获得权威,期望人们受到自由的恩泽;而且我清楚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迫切地求助于宗教,是因为他们一定了解:没有民情的权威就无法建立起自由的权威,而没有信仰也无法形成民情。他们看到宗教加入敌人的阵营后,便停滞不前了。于是,有些人开始攻击宗教,而有些人则不再拥护它了。

在过去几个世纪里,一些身份低微和出卖自己的人大肆颂扬奴性,而一些独立思考、品行高尚的人则为拯救人类自由进行着毫无胜利希望的斗争。然而在我们这代,却又时常看到一些出身高贵的人,持有与其高贵身份完全不符的观点,他们反倒颂扬起奴颜婢膝来。与此相反的是,另外一些人将自由描述得天花乱坠,似乎他们已亲身体验到自由的神圣与伟大,并且大声呼吁,为人类争取他们自己都尚未弄清楚的一些权利。

不可否认,一些品行高尚、爱好和平的人,因为正派、沉稳、富有、博学,而被身边的人推为领袖。他们对祖国满怀真切的爱意,时刻准备为它做出巨大的牺牲。然而后来,文明时常遭到他们的敌视,他们未分清楚文明带来的坏处与好处;在他们的意识中,只要是和“恶”有关联的观点,都同和“新”有关联的观点纠缠在一起。

在这些人身旁,我又发现另外一种人。他们利用进步的名义设法将人物化,一心追求不顾正义的利益、脱离信仰的知识以及没有道德的幸福。他们自诩为现代文明的卫士,自视甚高地担负起现代文明领头人的重任,窃据他们不配担当却又落于他们手中的职位。

那么,我们目前处在什么状态呢?

信教者在和自由斗争,自由的友人在打击宗教;高贵大度的人在赞扬奴性,卑躬屈膝的人呼吁独立;城市开明的公民反对任何进步,而不爱国、无气节的人却自诩为文明与开化的使徒。

难道过去所有世纪都和我们这个世纪一样吗?难道人们看到的一直就是我们现在这样的世界吗?在如今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关系是正常的,有德者没有才,有才者没有名,将爱好秩序和忠于暴君混为一谈,将热爱自由和轻视法律看成是一件事,良心投射到人们行为上的光并不耀目,所有事情,不论是荣辱还是真假,似乎都无所谓可或不可了。

我可以认为造物主造人就是为了让人永远在当今这种知识贫困中挣扎吗?不可以这么认为,因为上帝已为欧洲社会安排了一个较为安稳、平静的未来。我太了解上帝的意图,但是我不可因为自己无法深入了解而质疑它,我宁愿怀疑自己的智慧也不愿质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讲的这场社会革命,世界上似乎有一个国家几近它的自然极限。在这个国家,这一革命是以简单的方法实现的;也可以说,这个国家未发生我们所进行的民主革命,就已获得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十七世纪初在美洲定居的移民,从他们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所有原则中总结出民主原则,随后将它移植到新大陆的海岸。在此,民主原则得到了自由发展,并且在和民情齐头并进中平稳地发展成为法律。

我相信,我们早晚会像美国人一样,让身份几乎完全平等。但是我并不能由此断定,我们终究会依据相同的社会情况获得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成果。我也绝不认为,美国人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唯一一种形式。然而,既然两国产生法制与民情的原因相同,那么搞清楚这个原因在每个国家可能带来的结果,就成为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了。

可见,我之所以研究美国,并不仅仅是因为满足自身的好奇心,虽然好奇心有时也非常重要。我的期望,是从美国找到我们可借鉴的经验。如果认为我想写一篇颂词,那是大错特错的。不管谁读完这本书,都会相信我绝未抱有这种想法。赞扬美国的统治形式,并不是我的全部目的,因为我觉得没有哪种法制可以体现绝对的善,我甚至没打算评论这场我觉得无法抗拒的社会革命对人类是有利还是有害。我觉得这场革命是已完成或者即将完成的事实,并打算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革命发展得最完满、最和平的国家,从而分析出革命自然产生的结果;倘若有可能,再深入研究让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我毫不怀疑,我在美国看到的远多于美国自身持有的。我要考察的,除了民主本身的形象外,还有它的意向、特点、偏见以及激情。我想弄清民主的底细,以便我们了解应期望它怎样以及害怕它什么。

所以,我在本卷第一篇,试图阐明已在美国依据自身意向发展以及几乎不受限制地任凭本能行动的民主最终为法制指明了什么道路,在政府的工作中留下了什么痕迹,对国家事务施加了何种压力。我设法研究了它所带来的好处与坏处。我考察了美国人为了指导民主都采用了哪些预防措施以及他们遗漏了哪些措施。我也想方设法研究了让民主得以统治社会的因素。

本卷第二篇的目的,则是探讨身份平等与民主政府在美国对市民社会、习惯、思想以及民情产生的影响。然而,我已对实行这一计划没有太大热心了。在我能完成我为自己制定的任务之前,我的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这是由于另一位作者不久后将为读者讲述美国人主要的性格特点,而且他可以给一幅严酷的画面披上一层薄而微妙的纱(1)幕,以我不具备的动人笔触讲出事实的真相。

我不清楚我是否已很好地传达给读者我在美国的所见所闻,但是我能保证,我发自内心地期望做到这一点,并未强迫事实迁就我的观点,而是让我的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只要是能依靠文字资料立论的地方,我都一一核对了原文,参阅(2)了最有权威与名气的著作。材料来源都有标注,任何人都能核对。在涉及到舆论、政治习惯、民情研究的问题时,我都请教了博闻强识的人。倘若在事关紧要又不明真相时,我并不仅限于一个人的证言,而是汇总数个人的证言后再做结论。

请读者务必相信我的话。我本可以频繁引用知名的权威或者至少称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我并未这么做。一名外国人,常常能在接待他的主人那儿,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关于这些内情,主人通常都保持必要的沉默,甚至从来没有透露给他的亲朋好友;但他不怕告诉外国人,因为外国人很快就会离开。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都会马上记录下来,但我绝不会将笔记本从卷柜里抽出来,因为我宁肯让自己的作品失掉光彩,也不愿在我离开后让好客的主人感到后悔与尴尬。

请读者务必相信我的话。我本可以频繁引用知名的权威或者至少称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我并未这么做。一名外国人,常常能在接待他的主人那儿,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关于这些内情,主人通常都保持必要的沉默,甚至从来没有透露给他的亲朋好友;但他不怕告诉外国人,因为外国人很快就会离开。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都会马上记录下来,但我绝不会将笔记本从卷柜里抽出来,因为我宁肯让自己的作品失掉光彩,也不愿在我离开后让好客的主人感到后悔与尴尬。

我清楚,虽然我煞费苦心,但若有人想批判这本书,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

我觉得,打算仔细阅读这本书的读者,将发现通篇有一个能将各部分联系起来的中心思想。然而,我所讨论的对象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要想用一个孤立的事实来反驳我所引证的成组事实,或者用一个孤立的观点来反驳我的成组观点,是非常简单的。所以,我希望读者可以同样怀着指导我写作此书的精神来阅读此书,并凭据通观全书所获得的总印象来评论此书,因为我本人就不是依据孤证,而是依据大量的论证来立论的。

请记住,作者希望读者理解他必须对自己的每个观点进行理论上的总结,而且常常会总结得失真,因为尽管人们有时在行动上需要偏离逻辑规律,但是在议论时却不可以这样,而且人们想在言语中前后不符,差不多和想在行动上保持前后一致一样困难。

最后,我指出本书一个可能很多读者都已发现的缺点,即该书完全不是为了讨好某些人而写的。我在写这本书时,既没有想着为哪个政党服务,也没有想着去攻击它们;我并不想标新立异,只是想比各政党看得远一些;当各政党只为眼下忙碌时,我已着眼于未来。(1) 在该书第一版发行期间,和我一起去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写一本名为《玛丽或美国的蓄奴制》的小说。这部小说后来出版了。博蒙先生写作的主要目的,是深刻地描述以及让人们了解黑人在英裔美国人社会的境遇。他的小说将让人们对蓄奴制问题有一个真实、全新的认识。这个问题对已建成统一共和国的国家来说,恰恰是生死攸关的问题。我不清楚我说的正不正确,但我认为博蒙先生的小说不仅能引起那些想从书中读到动人场面、感人情节的读者强烈的兴趣,而且一定可以在首先想得到正确认识以及深刻真理的读者中获得一致好评。(2) 有关方面赠予我立法与行政方面的资料,在此表示感谢。在热情帮助我研究的美国官员中,首先应说到爱德华·利文斯顿先生。当时,他是美国国务卿,现在是美国驻巴黎特命全权大使。在我访问美国国会期间,利文斯顿先生赠予我有关联邦政府的文件,其中大多数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在未和利文斯顿先生结识前,我就因读其书而非常尊敬他。我很庆幸有这次知遇。【第一篇】  第01章北美的面貌

北美包括两大地区,一个朝向北极,一个伸向赤道——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此流域的地貌变迁——英国殖民地在大西洋沿岸建立——南美和北美的地貌差异——北美森林——大草原——四处流浪的土著部落——这些土著部落的外貌、习俗和语言——一个消亡民族的遗迹

从地貌上看,北美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陆地、水系、山岳和河谷都分布得井井有条。这种分布使北美的外貌不致过于单调,既有丰富的景物,又有多变的景色。

在面积上,两大地区平分秋色。

其中一个地区北到北极,东西各临大洋,南至加拿大五大湖区。

另一个地区始于上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剩余部分。

这两个地区,一个微微向北极倾斜,另一个则微微斜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可以说是一片平原,其海拔高度向北逐渐降低,但变化并不明显。在这片平原上,既没有高山,也没有深谷。

这个地区的河流弯弯曲曲、畅通无阻。江河之间时而并行,时而汇合;时而流入沼泽地带,消失在错综复杂的水乡迷宫中;如此千回百转后,最终流进北极的各大海。和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不同,这个地区南端的各大湖周围并没有群山峭壁,相反,湖岸都比较平坦,只比水平面高出几英尺。所以,每个湖都像盛满水的大碗:倘若地球的构造稍微发生变动,湖水就可能涌向北极一侧,或者流入热带的海洋。

相较来说,第二个地区有些凹凸不平,但是更适合人们居住。两条大山脉在这里各据一方:一条是阿勒格尼山脉,沿着大西洋沿岸延伸;另外一条是落基山脉,与太平洋平行。(1)(2)

两条山脉之间有228843平方里约,约为法国面积的六倍。

在这个广袤的区域内形成了一条大河谷,这条大河谷源自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一直延伸,遍布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

在大河谷的底部有一条巨川,从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自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来到这里的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把这条巨川命名为圣路易河;而当地的印第安人则称其为“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北美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就在分界处最高点的附近。(3)

在这最高点的不远处,还流出另一条河流。它几经回转,最终流进北极的海洋。有一段时期,密西西比河的河道流向并不稳定。它曾多次改道,只在流出湖区和沼泽地带之后才稳定下来,最后向南流去。

密西西比河“阴晴不定”,有时在大自然给它挖凿出的粘土质河(4)床中静静流淌,有时则因暴雨而变成洪流,流程有1000多里约。(5)

在离河口大概600里约处,平均水深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船舶,可以由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据统计,共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密西西比河供水。在其诸多支(6)(7)流中,有一条长1300里约,一条长900里约,一条长600里约(8)(9)(10),一条长500里约,还有四条有200里约长。至于那些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无数小河,就不多赘述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似乎是专门为它而设计的。这条大河有时温顺柔善,有时又作恶多端,就像神一样。在临近河流的地方,是一片用之不竭的沃野;离河越远,植物便越来越稀疏,土地也越来越贫瘠,万物景象也随之越来越萧条衰败。在密西西比河河谷,地壳变动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辨。流域内的所有景象,都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歉收或者丰年,都是水的“杰作”。古代大洋的海水,在河谷谷底沉积了一层厚厚的适合植被生长的沃土,并将其冲刷得平平坦坦。在河的右岸,有一片一望无垠的平原,平坦得就像被农民用磙子碾过一样。距离山愈近,土地就变得愈坎坷崎岖,也越发贫瘠。这里岩石嶙峋,就像一架一架骷髅,筋肉早已被时间吞噬掉。地表则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直立其间。鲜有植被在这里生长,只有那些生命力极为旺盛的植物才能排除重重障碍冒出幼芽。曾有人说,这是一片到处是残垣断壁的沃野。通过考察,可以知道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山顶的沙石毫无区别。谷底沉积出土地之后,洪水又会把山上的一些岩石冲下来。这些岩石从陡(11)峭的山坡上滚下来,相互推挤碰撞,最后堆积在山脚下。(A)

总之,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是只有上帝才能赐予人类的最好住所。但是目前为止,它还仅仅是一片大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东面,位于此山脉的山麓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组成的长岗,是海水退潮时留下来的痕迹,这个长岗的(12)(13)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但是它的长度却有390里约。开垦这一地区的土地,存在一定的难度。这里的植被稀疏,而且种类单调。

然而,披荆斩棘的开拓者仍旧不畏艰险地来到了这荒凉无人的海岸地带。正是这一毛不拔的荒漠地带,成为了今后的英国殖民地,并诞生了实力的中心美利坚合众国。而在它的西面,即将掌控这个大陆的积极力量正在不断增强。

欧洲人第一次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和南美大陆时,以为自己到了诗人们所吟咏的仙境。海面闪烁着热带地区特有的(14)磷光,海水清澈见底。小岛星罗云布,好像一个个花篮漂浮在静静的海面上。在如此令人陶醉的地方,一切都好像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安排的,或者说是特意供人来享受的。树梢上挂满了营养丰富的果实;而那些不能食用的果实也因其绚丽缤纷的色彩而让人赏心悦目。在汇聚着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带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的丛林里,一条条长满鲜花的美洲野藤将所有的树木都连接在一起,一群群当地特有的飞禽展示着自己深红色或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同时配以鸣声大合唱,与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大自然融为一体。(B)

在这种欣欣向荣的外在景象下隐藏着死亡,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察觉,继续沉醉其中。这种环境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人们变得鼠目寸光,只顾眼前而不管将来。

北美的情形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严肃的、庄重的。可以说这里是为了让人类智慧有用武之地而创造的,而南美则是为了满足人类感官享受而存在的。

澎湃多雾的海洋冲刷着海岸,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为海岸系上了一条腰带。岸边绿树成荫,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都长得非常茂密粗壮。

横穿过这第一条腰带之后,便进入中央森林。在这里,分别产于东西两半球的植物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缠。

和人工管理的森林一样,这些森林中的植物也存在被砍伐的现象,但是并没有人去收拾砍伐后的现场。所以,弃枝和残木堆积在一起,日积月累,以致占据了新树木的生长之地。然而,在这些弃枝和残木的底部,植物繁殖的活动并未停止。最终,蔓生植物和杂草突破重重围阻,爬上枯树和倒木吸取养分,顶起并穿破掩埋其上的干瘪树皮,为自己闯出一条新生之路。由此来看,老树木的死亡又帮助了新树木的生长。生与死既相互对峙,又互为统一。

森林深处阴暗不明,未经人工疏导的千百条小溪使森林愈发潮湿。在林荫里,很少能看到鲜花、野果和飞禽。

一棵老树的倒地声,一条河流的流淌声,一头野牛的叫声,一阵风声,是打破森林沉寂的唯一声响。

大河以东,森林已经消失了一部分;森林消失的地方,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地。到底是大自然不愿意在这片草地上撒下树种,还是曾覆盖这片草地的森林遭到了破坏?这是一个未解之谜。

这片看似荒凉的土地,并不是完全没有人烟。在过去许多个世纪里,森林的树荫下或大草地的绿野上都曾分布有一些游牧部落。由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自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其间的野人都有相同之处,这足以说明他们出于同源。然而,他们(15)又与目前已知的人种有所区别。他们既没有欧洲人那样白皙的皮肤,又不像大部分亚洲人那样黄,也不如黑人那么黑。他们的皮肤微微泛红,头发又长又亮,嘴唇很薄,颧骨极高。美洲各野蛮部落所说的语言,都服从于相同的语法规则,但在词汇方面各有不同。这些语法规则,与如今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有所区别。

美洲土著的方言貌似掺进了新的元素;这说明进来了外族人,其智力是现代印第安人所无法企及的。(C)

这些部族的社会情况,在很多方面都与旧大陆的不一样。他们一直都是在自己的内部圈子里繁殖生长,从来没有和比自己文化高的部族接触过。所以,他们不像那些曾一度文明随后又衰败堕落至野蛮状态的民族一样是非不明、善恶不分,更不会像后者那样因为无知败俗而腐朽堕落。印第安人向来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他们的恶习,他们的成见,都是他们自身的产物。他们是在完全天然、独立的状态下成长起来的民族。

在文明开放的国家,有些人之所以会变得粗鲁野蛮,不仅是因为他们自身的无知和贫困,还因为他们经常和文明人、富人打交道。

他们无时无刻不拿着自己苦难贫困的生活与他人的幸福、权势进行比较,这种不平衡激起了他们内心的愤怒和恐惧;而由此产生的自卑感和依附感使他们更加愤怒屈辱。这种内心活动同时也反应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使他们既傲慢又卑鄙。

通过观察,这种情况便不难证明。有些人身处贵族制度的国家时,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粗鲁野蛮;在繁华都市生活的人,比农村人更粗野。

在财势者聚集的地方,贫困、软弱的人因为地位低下而受压榨。由于难以翻身获得平等,他们几近绝望,自甘放弃做人的尊严。

这种因为身份地位悬殊而造成的恶果,不会在野蛮人的社会发生。印第安人虽然贫穷无知,但相互之间都是平等自由的。

欧洲人刚来到北美的时候,当地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欧洲人利用财富所获得的享受也不感兴趣。然而,他们的举止一点也不粗野,反而表现得彬彬有礼、谦让持重,很有绅士风度。

印第安人素来温和、热情,但是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残忍、凶狠却又令人惊愕咋舌。他们愿意冒着被饿死的危险来帮助一个深夜敲门求宿的陌生人。同时,他们又可能在战时亲手撕碎俘虏颤抖的四肢。即使是古代那些非常有名的共和国,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印第安人那么(16)大的勇气,那么高傲的精神以及那么坚定的自尊心。欧洲人最开始在北美登陆时,当地人并没有大惊小怪。外地人的出现既没有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怎么会和自己的同类互相(17)残杀呢?印第安人比较容易满足,就算生活艰苦也毫无怨言。和世界各地的人一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美好世界的存在,他们崇拜创造宇宙的上帝,并用不同的名称称呼上帝。他们的世界观简单而富有哲理。(D)

除了原始的印第安民族外,还有一个更开化、更进步的民族曾在这个地区繁衍生活。

传说这个民族的一些部族原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这种说法并不确凿,但广泛流传于大西洋沿岸大多数印第安部落。在俄亥俄河两岸以及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看到一些人造的土丘。挖至人造土丘的内部,可以发现人骨、奇形怪状的器皿、武器、金属制造的用具或现存种族已不知道用途的各种工具。

现代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已消失民族的历史资料。300年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也没有说过一个能提供假说的故事。那些仍在流传的传说,那些容易遭到破坏而又不断被发现的遗迹,也未能提供任何线索。然而,毋庸置疑的是,确实有千千万万的人类曾在这里生活。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地区的呢?他们的起源、命运以及历史又是怎样?他们是在何时和怎样消亡的呢?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

说来真奇怪!原本生存得好好的民族,竟然会从地球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致他们的族名都未曾在人类历史中出现,就连他们的语言也已失传,他们的荣誉像没有回响的声音一般消失在深远辽阔的宇宙中。尽管如此,还是有那么一样东西可以向人类印证他们的存在,那就是他们自己留下的可以纪念他们的坟墓。由此看来,能够长久纪念人类劳作的事物,还是最能再现人生空虚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早期有许多土著部族在北美居住,但是在未被发现之前,北美地区仍是一片荒凉。印第安人虽然在这里生活,但是并没有拥有它。人类需要凭借农业来占有土地,而北美的原住民却以狩猎为生。他们深入骨髓的成见,他们不可遏止的激情,他们的种种恶习,或许还有他们野蛮人的品德,使他们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毁灭之路。自欧洲人登上北美这片土地起,这些部族便开始走向灭亡,到今天几近分崩离析。上帝把他们安置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似乎只赐予他们暂时的使用权。他们居住在这个地区,似乎只是在等待他人的到来。那些适宜经商和开工厂的海岸,那些深水河流,那个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之,整个北美大陆在早期就像一个空摇篮,等待着一个伟大民族的诞生。

就是在这里,文明人尝试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并在实践过程中使用了当时人们尚不知道或是人们认为行不通的理论,最终使世界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壮观景象。(1) 1341649英里。见达比《美国概览》449页,费城,1828年。本书作者引用的是沃登法译本。按每里约2000图瓦兹换算。1里约等于4千米,1图瓦兹相当于1949米,两个都是法国的旧长度单位。(2) 法国的面积是35181平方里约。(3) 名为鲁日河,又称红河。(4) 2500英里,合1032里约。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66页。(5) 1364英里,合563里约。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69页。(6) 指密苏里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32页(1278里约)。(7) 指阿肯色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88页(877里约)。(8) 指鲁日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90页(598里约)。(9) 指俄亥俄河。见沃登译《美国概览》第一卷192页(490里约)。(10) 包括伊利诺伊河、圣皮尔河、圣弗兰西斯河、得梅因河。以上河流的长度,都是按照标准英里和每里约相当于2000图瓦兹换算的。(11) 原作者注,见本卷卷末。(12) 相当于100英里。(13) 大概900英里。(14) 马尔梯·布伦在其《世界各洲地理概要》(1817年)第三卷[第五卷]726页上提到,安的列斯群岛的海水清澈得可以看到水下60米的珊瑚和鱼类。船舶好像飘浮在空中。航海者透过清澈的海水俯视海底世界,会感到眼花缭乱。在这个海底世界里,五颜六色的贝类和鱼类,在黑角藻簇和海带丛里熠熠生光。(15) 后来发现,北美的印第安人在体形、语言和生活习惯上,与通古斯人、满洲人、蒙古人、塔塔尔人以及亚洲其他游牧部落,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可能亚洲的这些游牧部族漂泊到白令海峡附近后,于某一时期辗转到了荒凉的美洲大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现在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关于这个问题,读者可参考:马尔梯·布伦著作第五卷;亚历山大·冯·洪堡的著作;费舍《美洲大陆起源的推测》以及《美洲大陆的起源》,彼得堡,1771年;阿戴尔《美洲印第安人史》,伦敦,1775年。(16) 杰斐逊总统在他的著作《弗吉尼亚纪要》第148页中写道:“当易洛魁人受到强敌进攻时,老人们羞于逃命或去保卫自己的小家园,就像当初古罗马人抵抗高卢人围攻罗马城时那样坚决。”随后,杰斐逊总统又在第150页写道:“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在成为俘虏后求饶活命。而且事实恰恰相反,被俘的印第安人都是百般侮辱和嘲笑敌人,对死亡毫无畏惧。”(这两段可见于1823年波士顿版第213页)(17) 可参考:勒帕杰·杜·普拉茨的《路易斯安那史》;夏尔瓦的《新法兰西的历史》;《美国哲学学会报告》第一卷所记载的赫克韦尔德来信;杰斐逊《弗吉尼亚纪要》第135—190页。杰斐逊的话非常有分量,因为他品行高尚,地位显赫,写作时正是美国蒸蒸日上、快速发展的时期。  第02章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未来的重大影响

追溯民族的来源,有助于理解其社会情况和法律——美洲是唯一一个能够查明一个伟大民族源流的地区——早期移居英属美洲的人有哪些相似之处——他们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对于早期定居在新大陆海岸的欧洲人的评论——弗吉尼亚殖民地——新英格兰殖民地——新英格兰首批居民的性格——他们抵达新英格兰——他们的首批法律——社会契约——借鉴摩西立法的刑法典——宗教热情——共和精神——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的严格一致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他的童年是在无忧无虑中悄无声息地度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长大并开始步入成年;最后,世界的大门才正式向他敞开,他开始和成年人打交道。直到这个时候,他才首次被人关注,被人注意到他在成年后才冒出的恶习以及德行的萌芽。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认为以上这种看法是个非常大的错误。

应该了解他的过去,应该追溯他的婴儿时期,应该考察他在懵懂时期所接触的外部世界,应该考虑他最先目击的事物,应该听一听启动其思维能力的母语,最后,还应该看一看他在奋斗初期的表现。只有这样做,才能理解他的偏见、习惯以及激情的来源。可以说,人的一切始于他的襁褓时期。

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民族都留有他们起源的痕迹。他们最初所处的环境,有助于他们的发展,影响着他们的一切。

倘若我们可以查明社会成员的来历,考察他们最初的历史,我确定我们能够从中找到他们的偏见、习惯、主要情感以及民族性的形成主因。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解释为什么早先约定俗成的惯例与现今的流行风尚相抵触,为什么有些法律与公认的原则相对立,为什么社会上会存在一些不相连贯的见解。这些见解就像勉强吊在旧建筑物窟窿下的破链子,因为禁不住重量而断成数段,怎么也连接不到一起了。由此也不难知道,一些民族为什么会被一种似乎不可知的力量推向他们本身也意想不到的结局。可惜的是,现实中一直缺乏这方面的研究。直至民族衰败的时候,人们才会用分析的眼光去研究这个民族;而当民族终于想要反省和回顾时,时间已然将过往的岁月蒙上一层乌云,而无知和傲慢又会用一些离奇传说将其包装起来,让人无法见到它的本来面目。

美国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人看清其来龙去脉的国家。在这里,也能够清楚地看到各州的起源对各州的影响。

当欧洲各族人民抵达新大陆时,他们的民族特点已经非常明显,各个民族都有不同的相貌;而且因为他们的文明程度已经达到了可以研究自己的地步,所以能够给我们后人留下关于其观点和法律的真实记录。如此一来,我们对生活在15世纪的人的了解,几乎和我们对同时代人的了解一样清楚。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的起源,而不被无知和愚昧所制造的假象蒙蔽。

美国社会还没有建立多久,这为我们详细了解它的各项因素提供了方便,虽然短期内还不能够判断这些因素的发展结果,但我们这一代人好像注定要比前人更能看清人世的沧桑。上帝赐予我们一束我们祖先不曾拥有的火炬,用它照亮我们的智慧之路,使我们得以找到决定各族人民命运的基本原因,而这,是我们祖先因为愚昧而无法得知的。

仔细研究美国历史之后,再深入了解它的政治和社会情况,便能够肯定:在美国,每一种见解,每一种习惯,每一项法律,甚至每一个事件,都可以从这个国家的起源中找到解释。所以,本书的读者将在这一章看到此后所要叙述的一切的萌芽,找到可以开启全书的钥匙。

于不同时期迁居现今美国境内的人们,有很多不同之处;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并且用不同的原则治理自己。

当然,这些人之间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他们发现大家都有相似的遭遇。

语言,或许是能够将人们联合起来的最有力且最持久的纽带。当时,全体移民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他们都是同一个民族的儿女。许多世纪以来,他们的祖国一直鼓动教派斗争。在这样一个国家,各个教派不得不把自己安置在法律的保护伞下,它们的教徒在激烈的宗派斗争中接受了政治教育,他们比当时绝大多数欧洲人更了解权力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在移民初期,自由制度的蓬勃兴起(也就是地方自治),已然深深扎根于英国人的习惯之中,而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也跟着地方自治进入都铎王朝的核心。

那时,宗教纷争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基督教世界动荡不安。英国也几近狂热地参加了这一新的角逐。英国人的性格原本审慎持重,但是现在却变得苛刻严厉且喜好争论。人们的知识在这一智力竞赛中大大增加,头脑也受到了深刻的训练。在争论宗教问题的这段时间,他们的民情变得越来越好。英国民族的这些一般特点,也或多或少地体现在那些登陆大西洋彼岸开拓新未来的英国移民身上。

此外,我们以后还会谈到的一个特点,不但适用于英国人,而且也同样适用于法国人、西班牙人以及陆续移居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如果说欧洲人新建的殖民地未能使刚刚萌芽的完全民主得以发展,但至少没有抑制这种萌芽。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两个:移民在背井离乡的时候,一般都没有谁比谁优越的想法,他们觉得幸福的人或有权有势的人都不会移民,贫穷和灾难是平等的最佳保障;然而,也有一部分富人和大领主由于政治或者宗教纷争而流亡到美洲,他们在那里制定了一些等级分明、贵贱有别的法律,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这种领主贵族制度难以在美洲的土壤上生存。人们认为,要想开发这块不易开发的土地,只能依赖土地所有者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投入。尽管有了土地,但土地的出产并没有多到可以使地主和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土地被细分成了很多小块,由土地所有者自己耕种。然而,土地又恰恰是贵族制度的基础,贵族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生存,而这个地方既没有贵族赖以生存的特权,又没有贵族赖以存在的身份制度。一旦土地依赖继承制度相传下去,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贵族。一个民族可能同时存在大量富人和很多穷人,但如果这种穷富差距不是因为土地造成的,则只能说这个民族贫富不均,而且严格地说,这个民族内部不存在贵族阶级。

因此,在建立初期,所有的英国殖民地之间都很像一个大家族。从它们所坚持的原则来看,它们似乎注定要去发展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它们祖国贵族阶级的自由,而是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平民的、民主的自由。

即使在这样的清一色中,也能够看到一些必须加以说明的细微差别。

可以将英裔美国人这个大家族分为两大支:一支在南,一支在北,到现在,这两大支仍是各自发展,并没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亚是第一个英国殖民地。1607年,移民到达这里。当时,欧洲痴迷地认为开采金银可以使国家致富。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想法,它曾给醉心于此的欧洲各国带来了巨大的贫困,这种破坏是战争和全部坏法律加在一起也无法企及的;而在美国,这种错误思想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一些怀有此种想法寻找黄金的人,都被送到了弗(1)吉尼亚。这些人既没有才干,又缺乏素养;他们暴躁喜欢闹事,在(2)初建的殖民地制造了不少混乱,这使得殖民地发展时缓时快。这之后,工农业者才到来。他们虽然性情温和,比较讲究道德,但是综合(3)来讲并没有比英国的下等阶级强到哪儿去。他们既没有高尚的观点,也没有详细周全的设想来指导建立新制度。殖民地建立后不久,又引(4)进了蓄奴制,这对整个南方的性格、法律以及未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正如我们此后要说的,蓄奴制是对劳动的侮辱;它让好逸恶劳的恶习在社会滋生,而紧随这种恶习而来的,是无知、高傲、浮夸和奢侈。它使人们思想消沉、行为懒散。通过考察蓄奴制的影响以及英国人的性格,我们不难解释南方的民情和社会情况的由来。

同样来自英国,但北方却出现了完全不一样的情景。在这里,请容我对此略作详细说明。

在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新英格兰的诸(5)州,产生了几个主要思想,它们是当今美国社会学说的基础。

这些主要思想首先传到了相邻的各州,随后又扩散到比较远的州县,最后覆盖了整个联邦。如今,这些思想的影响已经超出国界,遍及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就像高地燃起的熊熊烈火,不仅照亮了周围地区,而且还照亮了遥远的天边。

新英格兰的建立,呈现出一片新的气象。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通常来说,殖民地的早期居民,不是那些未受过教育、没有家业、因为贫穷或行为不端而被赶出家乡的人,就是那些贪得无厌的投机家和包工头。有些殖民地的居民还没有这样的出身。比如圣多明各这一殖民地的早期居民就是海盗。而在当今,英国的刑事法庭也在为澳大利亚提供人口。

相较之下,定居在新英格兰海岸的移民,在祖国时都是一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人。这些人汇聚在美洲的土地上之后,立即使当地社会呈现出独特的景象。在这个社会里,既没有大领主,也没有属民;甚至可以说,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按百分比来说,他们中,文明程度高的人,多于当今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这些人,几乎毫无例外地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有许多人因为才识出众而闻名于欧洲。其他的殖民地,都是由没有携带家眷的冒险家们建立的;而在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则带着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因素,与妻儿一起来到荒芜凄凉的土地。

尽管如此,能明显将他们与其他所有移民区分开来的,还是因为他们自身具有创业的目的。他们并不是被迫离开故乡的,而是主动放弃了在祖国的显赫地位和优渥生活。他们之所以要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绝不是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致富;他们之所以离开舒适安逸的家园,是为了满足单纯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忍受流亡生活的种种苦楚,去实现心中的理想。

这些移民喜欢称自己为朝圣者,他们属于英国一支名为清教的教派。清教的教义严格,它不但是一种宗教学说,而且还在很多方面包含有非常绝对的民主与共和理论。所以,该教派给自己树立了一些极为危险的敌人。清教徒在国内受到政府的迫害,觉得自己所处社会的日常生活破坏了清教教义的严格性,因而决定背井离乡,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至之处,以便在那里严格执行教义,按原来的方式生活,自由崇拜上帝。

摘录几段引文,这比我的叙述更能说明这些虔诚的朝圣者的精神。(6)

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曾直截了当地说:“我一直觉得,用文字记录下我们祖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时所受到的上帝周到而仁慈的关怀,让后代永远记住上帝的仁慈,是我们神圣的职责。凡是我们所见,凡是我们从祖先那里听到的,都应该让我们的儿女知道,以使他们懂得赞颂上帝,让上帝的仆人亚伯拉罕的后代以及上帝的选民雅各的子孙永远记住上帝的所作所为(《诗篇》第105篇第5、6节)。应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将葡萄带到荒野,怎样栽种上葡萄,怎样撵走异教徒,怎样整理出种葡萄的土地并把秧苗深植于土壤内,最后又怎样让葡萄爬蔓生长(《诗篇》第80篇第13、15节)。除此之外,还应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并定居在他赏赐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5章13节)。一定要让他们知道这些事实,以使上帝获得他应有的荣誉,让他的荣光得以普及,使‘上帝’二字成为圣徒们心目中可亲可敬的名字。”

看完这段开场白,心中会留下一种宗教的庄严印象,似乎从中感受到了一种古风和嗅到了一种来自《圣经》的馨香。

这不仅更加坚定了这位作者的信念,同时也加强了他语言的分量。如今,和作者一样,在读者的心目中,这些人已然不是为了撞大运而漂洋过海的冒险家,而是上帝亲自撒在特定地点上的伟大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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