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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1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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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成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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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保卫实践研究

四川高校保卫实践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四川高校保卫实践研究作者:李向成排版:KingStar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11-17ISBN:9787561481394本书由四川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一当前高校保卫工作机构及运行机制探讨保卫处与保安服务并存模式下的高校安全管理初探——以电子科技大学为例欧阳治宪 王琦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摘要:保安服务是高校公共服务社会化保障的产物,是高校安全保卫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高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参与处置校内突发事件,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协助保卫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许多高校实行的是社会化保安服务和传统内保机构并存的安全管理模式,即除校内保安保卫机构之外,另有一支隶属于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实行社会化保障的保安服务队伍。由于两者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体系,使得保安队伍的管理处于不规范状态,阻碍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有鉴于此,笔者希望通过对该现象的分析,找到更多的可操作模式,从而更好地发挥保安服务作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关键词:保卫处 保安服务 管理模式一、保卫处与保安服务并存安全管理模式带来的新问题

近年来,我校偶有发生学生宿舍丢失电脑、学生在校园被骚扰等治安事件,暴露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是我校实行保卫处机关与社会化保障的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保安服务)并存模式带来的新问题。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制度、人事、财务等方面较传统管理模式有较大的变动,其主要特点是保卫处是学校的行政机关,安全管理服务中心是后勤集团的内设机构,其人、财、物归属于后勤集团管理。这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两个单位并存,必然会带来安全管理上的新问题。例如,在学生宿舍丢失电脑事件中,对保安人员平时的要求是坚持日查夜巡制度,必须深入教室、宿舍等楼宇中,把安全服务送到师生身边。但是,保安人员常常以校内楼宇安全归属于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为由,在巡查时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楼宇等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的部位履行巡查职责,造成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又如,春夏交替之季是涉性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在校园内偶有发生偷窥、性骚扰等违法行为。该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其季节性、规律性和必然性,但是,我们的安全预防工作也存在某些漏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校园安保力量必须坚持日查夜巡制度,将保安人员定人、定岗、定位,合理分布在校园各个部位,这样可以起到震慑不法分子和预防案件发生的作用。即使案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保安人员也可以在接到报案后,封堵交通路径,阻止违法人员逃窜,及时将其抓获。然而,保安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落实好定人、定岗、定位以及巡查制度,造成此类案件偶有发生,给学校安全工作带来较大压力。除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外,在接到报警以及处理突发事件方面,还存在着职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比如,校内发生案件,首先面临的是由谁接警、由谁出警的问题,其次是由谁到现场进行处置、控制现场的问题,最后是由谁对案件进行处理的问题。如果全程由保卫处来处理,面临的是人手不够等困难;如果由保安人员来处理,则面临着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水平受限等困难。二、新的管理模式下产生的新问题成因及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方面的原因,有人浮于事、功利思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等工作作风方面的原因,也有权责不清、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等原因,还有安保力量薄弱、缺乏人手等客观原因。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各自职责进行清晰的划分,只有明确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有效地解决好该怎么去做等相关问题。

依据2004年12月施行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8条的相关规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第12条规定: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保卫处的相关职责规定:督促、指导和协调全校各单位、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据2009年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29条对保安服务职责作出的规定: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单位的保安人员有依法履行查验进出人员证件,登记出入车辆和物品,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在公共场所对人员及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等与保安服务相关的职责。

基于以上相关法规的清晰规定,应该说,两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是不会出现前述问题的,然而,这些问题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究其原因,虽然在各自范围内职责是清晰的,然而两者并存时,则由于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在工作中出现了依赖思想和推诿现象,人为地造成职责模糊、履责不力。

笔者的观点是,按照现行管理模式下的职能性质,保卫处是学校直属的一级行政管理机关,安全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学校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两者看似不是直接的上下级隶属关系,但两者的职能与职责是清晰明确的,两者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行不悖。在这里需特别指出,保卫处作为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职能机关,担负着维护全校安全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因此,应依职权对校内的安保服务队伍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

至此,对保卫处和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权利以及相互关系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概括起来就是对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权归属于后勤集团,其在业务工作上接受保卫处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行政上的管理和业务上的指导在管理体制上并不矛盾。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坚持党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是学校各级组织和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学校各方面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党委领导是核心,职能部门负责是关键,安全保卫工作应统一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要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保卫部(处)全面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独立行使安全保卫工作职权。在履行职责上,保卫处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决议,统一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具体的行政措施,把党委的决议落到实处。(二)实行定人、定岗、定位的工作责任制

一是对全体保安人员进行定岗、定位、定目标责任制。保安工作分为门卫、楼宇监控、校园巡逻等岗位,将全年的目标责任细化到人,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与平时工资、年底奖金挂钩。

二是建立完善的签到、考勤制度。通过实行考勤签字制度、在工作岗位设置“工作去向牌”等措施进行管理,对于不签到、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者采取扣发工资、通报批评等方式,用严明的纪律约束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

三是保卫处、后勤集团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等指导、管理单位与保安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使任务责任到人、量化到人,以调动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不定期对保安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以促进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建立健全保卫处、后勤集团安全工作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

一是夯实在党委领导下统一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的思想基础。保卫处和后勤集团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有利于推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发展,要以学校的大局为重,一切工作从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维护师生员工的利益出发,不计较部门间的得失,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行动自觉、步调一致。

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保卫处、后勤集团领导及相关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情况及时通报。在制度上、管理上做到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带动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相互间的团结合作。

三是建立安全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安全工作部门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坚持推行每周安全工作汇总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安全工作的动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是建立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保卫处和后勤集团定期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对期间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和解决,确定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的重心,在宏观上确保安全工作的整体成效。四、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业务检查、指导、监督的职能

一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注重教育培训。保安人员应努力学习掌握当前保安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熟悉高校内保的工作流程、方法、技巧、重点内容等,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安全保卫工作新形势。通过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法规制度对高校内保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明确高校内保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使全体保安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岗位职责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保卫处应发挥指导职能,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保安人员文化基础薄弱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而且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给提升保安人员业务水平带来困难;同时学校地处城乡接合部,具有点多面广、周边人员成分复杂等特点,面临的安全形势和任务日趋复杂、繁重,这些决定了实际工作对保安人员业务能力的要求不断增高,需要保安人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因此,保卫处应当每年定期举办保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使全体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职业素养得到有效提高。

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指导,实行精细化服务。在对保安人员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中,针对每年新进人员多,部分人员对保安工作不熟悉,不能适应现代校园保安的要求,保卫处应当适时采取授课式、回访式、电话解答式、示范式等方法,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有重点地解答疑难问题、传授岗位技能,实行精细化指导服务。

三是依法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针对部分保安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责任意识相对薄弱,保安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保安工作存在隐患,保安人员素质不过硬等问题,保卫处应开展对保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以日常检查、年度考核作为主要手段,每学期对保安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印象“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并跟踪监督整改结果。五、加大年终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权重,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奖惩考核体系。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实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考核体系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安全工作目标实现程度、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安全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是把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完善的考核体系是前提,是否能产生正向的激励效果,关键还要看落实的力度。在考核中要坚持原则,做到真实考核、公平奖惩,努力推进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安全工作责任部门的考核等级,与效益直接挂钩,与所在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

三是建议学校建立奖励基金。建立符合现代管理体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可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挖掘工作潜能。因此,学校可以在允许的条件下建立安全工作奖励基金,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结语

保卫处与保安服务并存是高校安全工作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产生的一些新问题,较之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下出现的问题更为复杂,是高校安全管理中的一个热点,也是不得不直面的一个难题,解决起来也较为棘手。本文在安全管理纷繁复杂的现状下以保卫处和保安服务单位职责、权利、义务的划分为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做出粗浅的分析,以期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关注,获得与广大同仁更多交流与深入学习的机会。参考资料:

[1]公安内保有关法律法规选编.成都市公安局,2012.

[2]保安保卫工作组织与制度.电子科技大学,2000.对我校七十名外聘门卫流失现象的剖析及对策——以电子科技大学为例张永辉 杨军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摘要:现代管理非常重视人的因素,对人的管理已成为现代管理的核心。通过对高校校卫队人员流失现状的分析,找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探求合理地、科学地进行校卫队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与方法,使之能有效地为高校发展服务。

关键词:门卫 流失 剖析 对策

校卫队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在学校保卫处领导下,维护校园以及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周边安全与稳定的专业队伍。校卫队既要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同治安、消防、灾害事故做斗争,保卫国家财产和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又要维护校规校纪,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门卫分队是校卫队下属分支,共有编制人员22人,负责沙河校区四个大门的管理,担负着站岗礼仪、管理出入车辆、盘查出校物资设备、盘查挡获可疑人员、纠正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每日升降国旗、在学校各类活动和保密库房担任警卫等多项任务,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机动骨干力量之一。其组织框架如图1所示。图1 门卫分队框架图一、流失队员的基本信息

自2006年8月至今,先后有70名门卫外聘员工辞职或离职。外聘队员频繁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队伍建设,同时也影响了校卫队对校园的管理效果。我们采用查阅档案、电话联系、实地走访、深入座谈等方式,对我校流失的70名门卫队员基本信息以及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一)流失队员职务

在流失的70名门卫中,有班长13人,队员57人。其中有5名骨干任职不到半年就离开了队伍,有36名队员在我队工作时间不足5个月。(二)流失队员文化程度

在这70名队员中,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2人,中专29人,高中25人,初中4人。其人数及所占比例见表1。表1 70名队员文化程度表(三)流失队员户口区别

在这70人中,有本市城镇户口16人,本市农村户口3人;外市城镇户口6人,外市农村户口37人;外省城镇户口1人,外省农村户口7人。其中,城镇户口队员和外省队员流动最快,特别是本市城镇人员,有的工作一两天就辞职了。(四)流失人员政治面貌

这70人中,有党员5人(含内部安置1人,从警3人,其他1人),团员54人,群众11人。(五)流失人员的来源及专业区分

在这70人中,我校保卫处统一招聘2人,师生员工推荐35人,网上应聘或自荐33人。从他们的专业区分,从警校毕业或公安局协警队伍中应聘的6人,从保安学校、武校或体校毕业的5人,退伍军人18人,其他未经任何培训人员41人。其中网上应聘的流动最快,但与队伍保持联系时间最长。(六)辞职或离职原因

在这70名队员中,因不适应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违反队规队纪被解聘的有11人,正常辞职47人,内部正式安置3人(为我校部队退役子弟),从警或考取公务员7人,入伍2人。(七)离队去向

在这流失的70人中,从警或考取公务员7人,当兵服役2人,结婚辞职4人,转行或做生意32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到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生产工作),入校学技术12人,到别处任保安5人(含内部安置3人),到高校读书2人,有6人次离队后又要求归队。据我们调查,这些人中无一人回农村务农,再次从事保安工作及相似工作的仅为5人,仅占总数的7.14%,这种严重的转行现象,令人深思。(八)离职或辞职人员的年龄分布

在这70人中,28岁~30岁5人,25岁~28岁7人,20岁~25岁47人, 18岁~20岁11人。不难看出,18岁至25岁人员占了绝大部分,而这一年龄段人员思想活跃,比较看重工资实际,对未来工作看法和想法较多,人员流动频繁。(九)离队队员入队动机

据我们对离队队员到队初期个人表现以及工作表现等多方面调查了解,其入队动机是多样的,具体有以下想法:高校工资高,福利好;事业单位,有发展潜力;工作稳定,学校人员素质高,校园环境单纯;由熟人引荐或领导推荐,能干上“轻松活”;边上学边上班,挣钱、学习两不误;图新鲜等。事实上,由于社会的发展,高校很多优势已不复存在:高校高收入人群仅针对师资和高职称管理人员,而作为外聘员工,显然不能与之相比;由于高校的发展受人事限制,高校需要的是高层次师资队伍,外聘人员转正机会不大;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高校也不再单纯,岗位设置也是因事而设,加上社会治安环境日益严峻,每个岗位都不轻松。结果,事与愿违,达不到求职者愿望,人员自然流失。二、人员流失的原因

门卫工作处于校卫队工作一线,待遇低,而且要求队员吃苦耐劳,不论寒冬酷暑,都要保持良好姿态,军姿站岗,注重礼节,以维护学校形象。同时,队员还经常受到师生对自己工作的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受“窝囊气”等,严重地影响队员的工作情绪。我们分析队员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校卫队员工资低,福利待遇差

校卫队员工资较低、待遇差是各个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高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普遍投入不足,保卫和学工部门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与实际报酬不成比例,受挤压的情况比较普遍,在职务、职称上受到明显的挤压,工作条件受限,必需的办公经费、安全技术装备、设施投入不足。就我校校卫队外聘员工而言,2008年工资为900元/月,2009年为1000元/月,2010年为1200元/月,2011年至2013年3月为1400元/月,2013年4月调整为2000元/月。我校对队员包住不包吃,而相邻物管公司对保安人员包吃包住,工资普遍高于校卫队300~1600元/月,校卫队明显处于劣势。而且,物管公司对队员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工作环境,有的物管保安人员不站岗或不严格规范站岗,年龄要求不高,对形象要求也不严格,对于工作能力强的队员提供管理岗位等发展机遇。而高校对校卫队年龄要求高,一般要求在18~40岁,形象较好,人员到了一定年龄就要调整到待遇更低的二线,这对于打工挣钱的队员而言,已失去优势和最初愿望。(二)管理岗位缺失,缺乏有效管理

我校校卫队是保卫处下属正科级部门。2001年前,队伍分为一队(教学区)、二队(家属区),设有队长2人,副队长3人,指导员1人,会计、出纳各1人等8个管理岗位,另有8个由工勤人员担任的分队长职位,有在编职工80多人,另有40多名外聘员工,仅负责现沙河校区的安保工作。2001年后,由于压缩机关编制,两队合并,仅设队长、副队长各1人,取消政治指导员岗位,会计、出纳由保卫处内勤兼任,另有3个由工勤人员担任的分队长职位,有在编职工25人。至2004年,由于后勤物管公司管理不善,问题不断,保卫处充当“救急”机关,学校又将物管一部分在编人员和管理区域划给校卫队,使校卫队在编职工增至41人。2007年我校清水河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以后,由于双校区运行,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校卫队又分为两部分,其中队长负责沙河校区,副队长负责清水河校区,没有专门的内勤人员。校卫队共有职工105人(含外聘64人),队长带领90人(其中含在编职工26人,家属区外聘15人)负责沙河校区报警监控、“110”巡逻、门卫、楼层、继教院、家属区等多项工作。清水河校区门卫、楼层、部分监控、部分巡逻由后勤集团管理,副队长带领15人(均在编)负责清水河校区主要监控、主要巡逻任务。沙河校区下设3个分队,3个分队长既要负责各自分队管理工作,又要担负自己正常执勤任务,加上个人综合素质、岗位身份、权限等诸多因素,难免管理受限和不周。由于管理者的能力、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因而其有效管理范围也是有限的,超过一定限度,就必然出现失误。而作为一线门卫队员,大多属于打工挣钱的外聘员工,难免对自己工作要求不高,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有应付工作之嫌,管理效果就会不明显。(三)没有专门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

由于没有专门的政工干部,而队长、分队长精力明显不足,又多从管理角度管理队伍,对外聘员工不可能真正做到知心,外聘员工也不可能真正交心。一些队员有事闷在心里,有时就会做出过激行为。由于政工干部的缺失,保安队伍双校区运行,各岗位人员减少而且分散,处、队领导有心而无力,校卫队原有的每期由处领导主讲的针对全体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课也已取消,改由队领导主持每月骨干会议代替,因此,失去了领导与外聘员工特别是思想包袱较重的门卫外聘员工交流的机会。有些门卫心结没打开,劲不往一处使,队伍凝聚力就会受到影响。(四)社会对保安这个行业还不认可和接受

高校校卫队所面对的工作对象大多数为高级知识分子,工资待遇高、优越感强,而门卫队员的学历层次、知识结构都较低,很难想象,由学历层次低的人员去管理学历层次高的人群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现在高校师资队伍有一部分人高文化低素质,特别是年轻教师,自认为出人头地,目中无人,门卫队员往往自惭形秽。加上社会对保安行业的不认同,师生在门口故意找茬,不服从管理,横冲直撞的事件时有发生。学校也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安保队伍执勤的制度和措施,一旦队员在工作中与师生发生纠纷,学校又往往对师生宽容过度,门卫队员受窝囊气的现状很难改变,难免发生辞职或人员流失现象。据我们调查了解,相当一部分队员正因为这个因素离开了队伍,有的甚至不愿再从事这个行业。(五)班长骨干没发挥榜样和传帮带作用

由于学校体制等多种因素,导致高校外聘队员待遇低、发展空间小等很多不利于队伍建设的现实问题。一些外聘骨干自恃工龄长、资格老,为了达到涨工资、要福利等要求,存在挤压、暗中劝辞新进队员的现象,有的骨干为了私利,不以身作则,迟到、早退,让新队员顶班,又不付薪酬,有高薪加班自己上、没加班费或者加班费低的叫队员上,很多队员敢怒不敢言。另外,由于门卫队员训练多,管理严格,形象较好,素质较高,还存在一些单位到门卫队员中“挖人”的现象,这也是队员流失的一个因素。(六)各分队协调不力

校卫队作为管理队伍,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各分队的任务和各自的利益、所处的环境、队员的素质不一样,工作协调往往也不尽如人意,有时存在相互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由于门卫处于一线,学校对保卫处的相当一部分工作要求和执行是由门卫负责的,加上现代人对高校的期望和要求过高,稍有不慎,门卫就会成为“活靶子”。在人员少,处理问题经验不足,需要支援时,一些“110”巡逻人员不以大局出发、怕麻烦,接警不出警或根本不接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门卫队员“孤军作战”,也造成了门卫队员怕上班的为难情绪,难免人员流失。三、改变人员流失现状的具体对策

针对校卫队人员流失严重的现状,高校应加强这支应急处突队伍的管理和重视,在配置足额情况下,加强投入,提高待遇,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引领大家主动为学校建设做出贡献。(一)重视激励机制,统筹兼顾,适时调整队员待遇,增强员工工作满意度

在人力资源竞争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校卫队应采取特殊手段加强队伍管理。队员的月薪应在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上,并根据社会消费水平和实际物价水平适时调整队员薪酬。对于骨干和优秀队员,应在工资和年终奖上给予倾斜。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应酌情改善队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为了便于管理和处理应急事件,学校应提供相应的食宿条件。同时,学校要建立合理的劳动保障制度以及表彰制度,增强校卫队员的奉献精神,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二)扩大宣传力度,拓展招聘渠道,提高招聘效果

校卫队在过去招聘渠道的基础上,应扩大宣传力度,提高队伍知名度,加强网络招聘。在待遇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对员工的招聘应做到“五湖四海制”,录取自身素质较高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学员、保安学员或觉悟较高的适龄社会青年。(三)加大政治工作力度,恢复建立并加强政治指导员制度

政治指导员制度是我党我军制敌取胜的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其作用和功能仍不可忽视。近年来,很多高校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往往把看似“闲位置”的指导员岗位取消。校卫队作为保卫处的下属部门,管理机构小,管理人员少,却是管理着学校最多员工的部门之一。由于管理者的能力、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因而其管理范围也是有限的,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必然管理不周,出现失误。加之校卫队中有相当比例的队员是外聘员工,其想法和个人职业发展目标更是多样化,这支队伍更需要专门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的政治工作者。由于指导员职位的取消或缺失,校卫队思想工作的力度也随之减弱,队员有事闷在心里,工作情绪更易产生波动。而队长工作量大,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时有发生,往往会忽略这一点。这些都说明指导员岗位不是“闲位置”,应该恢复。同时,要充分发挥校卫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搞好传、帮、带工作,增强党在校卫队中的凝聚力,提高队伍的整体凝聚力,推动队伍健康发展。(四)建立校卫队定期培训制度

培训是指组织通过对员工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训练,使其能够提高目前知识和能力的一项连续而有效的工作。培训旨在提高校卫队员素质,促进校卫队发展。实现为队员补充新知识,提炼新技能;全面发展,提高竞争力;转变观念,提高队员素质;交流消息,加强协作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有效的培训可以减少事故,降低工作成本,提高校卫队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特别是通过培训,在队员心目中理顺个人职业发展与单位发展的关系,有了工作的动力,才能明确自己职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推动高校发展的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自己的职业发展。(五)加强师生教育管理,维护学校形象

保卫处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队伍在管理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师生教育,对恶意干扰队伍正常执勤的人员进行严肃的校纪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形象。(六)加强队伍管理和协调,增强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针对各分队出现的工作不协调、队员出工不出力等现象,校卫队应加强管理和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加强在编职工与外聘员工的沟通,对消极怠工队员进行严格处理,使校卫队各分队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支援;理顺分队和队员在工作中的关系,使大家知道自己在队伍中所处的位置、作用,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用自己的行动推进校卫队管理工作,引领学校发展。同时,加强队伍应急演练,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七)依法办事,维护队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高校的劳动争议逐年增多,尤其是一些独立学院和队员较少的专科学校较为严重,对高校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为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校卫队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人力开发和管理中依法办事,既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队员的合法权利。长期以来,我校适时提高外聘校卫队员待遇,不仅为外聘员工购买了社保,还购买了见义勇为保险,解决队员的后顾之忧。依法付给了队员相应的加班费,年终还向外聘队员发放了可观的年终奖,并为外聘员工建立了个人职业发展档案,及时为队员流动出具工作证明。为了提高队员身体素质,保卫处还专门出资为队员建立了健身房,在值班室安装了空调,在集体宿舍安装了热水器,营造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增强了队伍的吸引力。在人员流失频繁的高校共性环境下,校卫队迅速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人性化管理,使门卫分队人员始终控制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及时培训,做到思想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为学校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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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德.组织行为学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96.

[4]周三多.管理学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69.高校安全工作“懒政思维”初探罗松涛西南财经大学保卫处

提要:高校重视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制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人防薄弱、工作压力大、安全教育陈旧、新案件和事故上升等问题依然存在。“懒政思维”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懒政思维”脱胎于官僚主义,在内在和外在的因素作用下,主要表现在:一票否决制、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学分制、安全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制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严重影响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和效果。避免高校安全工作的“懒政思维”,不需要全面否定这些制度和方式,应全面科学实施“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体系,创新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简化领导机构,合理开展物防、技防建设,加强人防力量等。

主题词:懒政思维 高校安全 技防 物防 人防

校园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证,也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国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2010年,国家更将校园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直接促进了全国校园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我国高等院校有专门的保卫机构,建立了“一把手”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投入大量的经费和人力。但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高校安全工作创新能力不高,主动性不够,效果不尽如人意。一、高校安全工作现状(一)物防、技防投入大,人防力量薄弱

21世纪初,全国多数高校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安全防范建设预算,各项新建、维修的安防工程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各种形式的校园“天网”初步形成;各校的物防、技防特别是技防硬件水平空前提高,各种案件发案率大幅度降低,师生员工安全感普遍上升。

与物防和技防建设大投入相比,不少高校在人防方面不尽如人意。国家没有确定高校安保人员的配置比例。近年来,各高校校园面积和人数成倍增加:2010年全国在校普通本科生为2231万余名,是2000年的5.4倍,还不包括研究生等其他学生。但高校保卫人员没有相应增加,有的高校还因退休、调离、辞职而减员。高校保卫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且知识老化;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出现“一高两低”(年龄高、文凭和身高低)的现象;保卫组织在装备、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运用方面都存在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安全保卫处工作的需要。(二)安全领导机构多,执行部门少

政府关涉高校安全管理的部门有教育部(厅、局)安全管理部门,省(市)、地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政府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交通、文化、工商、卫生等政府部门。高校与之对应地设立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维护校园稳定办公室(610办公室)、禁毒领导小组等机构,由校长(法人)担任领导,学校各主要二级单位作为成员,办公室一般设在保卫处,具体工作大多由保卫处担任,分工给其他职能部门的任务,最终落实到保卫部门。(三)安全宣传多、教育少,效果不明显

各高校的安全宣传教育有专门的经费预算和专门人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但师生参与率和接受度却极低。绝大多数高校安全教育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部分高校让安全教育进课堂,纳入学分管理,但教师大多由保卫干部担任,没有专门的教研室,教材内容陈旧。(四)传统的案件和事故发生率降低,“新”案件和事故多呈上升趋势

随着安全防范硬件的改善和社会的发展,各高校直接针对高校人、财、物的抢劫抢夺、盗窃、滋扰、强奸等案件呈下降趋势,如盗窃案件、火灾事故得到遏制,但出现了“新”案件和事故增多的现象。(1)非正常死伤案件或事故上升。据全国高校保卫学会统计,1999年,在校大学生中至少有3000人以上为非正常死亡。交通事故、自杀是导致大学生非正常死伤的主要原因,自杀则主要是因为心理问题。此外,跌伤、锐器伤、碰撞伤、交通伤和烧烫伤也是大学生经常遇到的人身伤害。(2)大学生沉迷网络影响学业、损害身心。大学生网恋导致受骗上当、离校出走;落入网络骗局,致使财物损失。(3)学校自身管理引发安全事故。1999年后,高校后勤社会化逐步推行,学校在后勤管理和服务、学籍教务管理、收费管理和各类校纪校规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容易引发学生与校方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另外,学校对危险物品和重要试验场地管理不当,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4)校外势力和环境影响校园。国内外敌对势力或邪教组织打着各种旗号对高校进行渗透,直接针对涉世不深的大学生。高校周边的各种餐饮业、商业、娱乐业为高校师生提供服务的同时,也留下不少安全问题,成为安全事件多发地带。

为什么高校安全出现如此复杂的局面呢?归根结底是行政化的管理体制的负面效应,是安全工作中的懒政思维作怪。二、懒政思维及发展根源(一)什么是懒政思维

懒政思维,是一种隐性的不作为方式,是官僚主义的延续和发展,是变换了包装和部分内容的“新官僚主义”。为了方便理解高校安全工作中的懒政思维,下面进行分类阐述。

1.个别人员和部门变相推诿工作

个别人员和部门将本来属于自己的工作用“分工合作”的方式分解出去,以“齐抓共管”的名义将责任推脱,“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变成无人尽职尽责。由于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和现代化管理需要,很多工作都需要分工合作,但结果往往是互相扯皮,相互推诿,工作无法开展。这一点具体表现在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个别部门热衷文件旅行

随着电子政务的普及,电子文件旅行更快捷和方便。2011年,某部属高校收到安全方面的文件30余份。相同的文件由各级机构层层转发,基层保卫组织疲于应付,许多工作根本来不及执行,汇报材料只得闭门造车。

3.管理部门“一刀切”

一些管理部门懒于精细化管理,不想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便采取因噎废食的方式,指望一纸禁令解决全部问题。比如2011年6月,深圳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主要区域行驶,被媒体称为典型的懒政思维。(二)懒政思维产生的原因

高校历来有“小社会”之称,懒政思维较“大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懒政思维由来已久,在安全工作中更为多见。具体原因如下:

1.安全工作的普适性和普遍性

高校安全牵涉校园内外广大群体的根本利益,必须人人参与方能取得效果;高校安全工作涵盖管理、教育、服务等多个方面,必须多头管理、各部门分工合作。如此,懒政思维便出现了:表现在个人,是安全防范意识淡漠、防范知识和技能欠缺;表现在部门,是对安全工作的忽视,很多部门认为安全工作是保卫处的事,与自己无关,根本未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2.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和随意性

安全工作无小事。而有些人却侥幸地认为,那种关系安全的“大事”一般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每学期学校都会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每个部门也会宣讲安全,但在管理过程中总会有一种错误意识:师生员工都是成人了,应该有一定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其结果是工作非常随意,安全工作往往淡化在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

3.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性

各高校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但落实很困难,突出表现在人、财、物集中的部门。如师生众多的院(系)很难对每名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更不可能不发生安全事故。这些部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具体工作中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要么将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一脚踢开,留给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处理;要么为了保障安全而下发一纸禁令置师生利益不顾。例如,2010年世界杯期间,某高校担心学生夜间看球影响学习和滋事,采取强行关闭互联网的措施,几乎酿成学生集体游行的群体性事件。

类似的校园安全懒政思维,根源在于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淡漠,安全管理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安全问题不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用习惯思维和老办法办事,不少部门和领导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些都严重影响高校安全工作的落实。三、懒政思维在高校安全工作中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一)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制”最早在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实施。高校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制”指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否决其所有成绩,往往采取对责任人和负责人免职、降职、降级,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年度奖金,取消升职、任用等资格的惩罚方式。“一票否决制”可以保证政令畅通,强力推进工作,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容易在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各部门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将工作一抓到底,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但是,“一票否决制”容易助长懒政思维。

首先,一些部门为避免“一票否决制”,将各类案件、事故能压则压,学校层面得到的信息则是全校平安无事。

其次,一些部门将过多精力用于安全防范,对业务工作产生影响,往往在应付检查等方面弄虚作假;已被“否决”的部门,则破罐子破摔。如此种种,都不利于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利于学校整体安全稳定局面的形成。

最后,一些部门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安全防范,造成学校资金浪费;一些部门则开展令人眼花缭乱的面子工作,结果是本末倒置,作为安全主题的师生员工依然缺乏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二)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安全而形成的一系列安全责任制度和保障体系。它应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等制度,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还包括责任制的沟通、安全培训和落实责任制的各种配套制度,以及定期考核和制度修订完善等方面。

绝大多数的高校能制作并签订责任书,落实校长负责制。但不少高校并没有真正落实,只停留在《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这个层次,以为签订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了就万事大吉。这看起来人人负责、各司其职,结果是出了问题谁都不愿负责,实际工作更互相推诿,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三)安全教育学分制

1997年,绝大多数高校保卫组织取消打击职能,安全宣传教育成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我国安全教育基础薄弱,许多大学生安全知识匮乏,大学生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对安全教育形式的选择,不少高校推崇学分制。2005年后,北京、上海等地高校管理部门相继在高校推行安全教育学分制。实践证明,学分制并非一劳永逸,在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不少高校依然存在懒政思维。具体表现如下:

1.重宣传教育,轻技能培训

大学生对安全宣传活动缺乏兴趣,安全教育课堂教学也仅传授理论,大多数学生只想完成学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专题讲座、课堂教学等都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而蜻蜓点水式的安全宣传教育由于缺少实践根本无法让大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能。

2.重宣传教育,轻实际工作

不少高校保卫组织认为开设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可以提升保卫处地位,引导全校师生重视安全工作,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教育与管理是相辅相成的,大学生掌握了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网络等安全知识,但校园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并不能消除,不加强管理的安全只是书本上的安全,不能确保师生不受到伤害。

3.重保障安全,轻安全教育

由于责任制的推行,平安校园成为高校管理者的第一目标,也得到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往往不积极排查发生问题的根源,而率先阐述强有力的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是动态的管理,大学生也在不断成长,社会影响、心理问题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变化,它们都可能成为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即便在学校内不发生事故,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依然难免成为受害者或制造事故和案件,缺乏安全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并不是合格的“人才”,缺少安全教育的大学将“包袱”推给了社会。(四)安全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制

毋庸置疑,高校成立各种安全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可以有效地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管理。但在这方面也存在懒政思维。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一般都设在保卫处,具体经办人员是保卫人员,保卫处长成为兼职最多的部门领导,而保卫人员本身存在人手不足、文化层次不高等问题,众多的会议和检查、考核,让本职安全保卫工作反而处于从属位置。

这些由校领导担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将本属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给保卫组织,而机构和其他部门成了监督者。这样不但加重了保卫处的工作负担,还对学校安全管理产生危害。保卫处没有相应权利,却要履行较多的义务和职责,其结果只能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四、如何避免高校安全工作的懒政思维(一)全面科学实施“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制”作为一项强力制度,至少在现阶段的高校具有一定实用意义,特别是在师生员工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的高校,具有相当大的推广价值。要较好地执行这一制度,避免懒政思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

1.明确“否决”原则

有的学校将校园安全“一票否决制”确定在重特大层面,如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案件、群体性事件、给学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等。这个原则无可厚非,但一定要结合学校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核定恰当的“否决”项目。如后勤服务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被“否决”的可能性最大,因此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充分体现全员参与、全员承担的宗旨。

2.核定“否决”责任

该项制度执行的最大困难在于明确责任。在追究责任时一定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民主评议制和仲裁制,组成有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和普通师生员工参加的仲裁评议机构,要分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分清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确定领导责任和下属责任;要客观分析安全事件发生的外部原因、该部门的具体条件、当事人的个人原因等,确保该项制度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比如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火灾,直接原因是学生操作易燃物品不当,实验管理中心应该承担消防检查不到位的责任而被“否决”,但保卫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学校对设施的阻燃处理和消防报警设备的建设存在问题,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3.全面科学考核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单位很容易“墙倒众人推”,忽略对其他部门的考核、追责,忽视对该部门业绩的认定。因此,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在评价时既要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又要对该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问题的根源,切忌只看汇报材料或只听一面之词。既不抹杀在安全工作中的主观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又不姑息错误,以确保“一票否决制”健康运行。

把握了以上内容,还应注意制度的执行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要本着“以人为本”“对工作不对人”“对部门不对人”“整体推进工作”等原则,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同时,力求校园的和谐稳定。(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体系

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是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但该制度并不只是签订《安全责任书》,还需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并层层落实,真正实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建立健全完整的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的沟通制度、安全培训制度、责任评审和考核制度。制度要涵盖校长(一把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岗位操作人员等的责任。在制定制度的同时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头,切忌制度重叠、界定不清,确保可操作性。按照科学发展观,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分析总结,对不适合发展需要的环节更新完善。

2.明确单位一把手责任

学校和各部门一把手的职责要清晰、明确,领导要率先垂范,主动担责,但也不可大包大揽,让下级部门和人员无所适从。只有一把手真正重视安全责任,各级人员才能自觉执行安全责任制。

3.认真传达、解释责任制

不少学校由保卫组织代表学校与二级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容易忽略对安全责任制进行传达和解释的环节。保卫组织认为,各二级部门负责人为学校中层干部,学历层次高,对责任书能充分理解。但二级部门负责人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对责任制进行学习。这就要求保卫组织必须进行说明和交流,以保证各级岗位充分理解、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完整执行。

4.开展安全培训

责任书签订了,责任也明确了,如何保证各级岗位开展工作并承担责任呢?岗位安全培训并非只获取岗位安全许可,而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是安全责任制实施和岗位安全的根本保证。特殊工种安全学习需要到专门机构接受培训,一般岗位的安全培训可以由保卫部门组织,也可以邀请专门机构。安全培训不仅仅是技能培训,而要上升到“抓培训就是除隐患、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安全的重大影响,充分认识安全培训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因此,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常抓不懈的工作。

5.完成安全责任制的配套建设

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安全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科学制定、明晰责任划分,按时签订不留空当。除此而外,还要建立档案制度,建立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学校要定期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可以设立安全奖,对多年无事故保安全的岗位和部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失职或不尽职者执行相应的处罚。(三)创新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

安全素质作为人才成长的必备素质之一,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学校必须紧紧围绕“教育、服务、管理”三个节点,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高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都有各自成熟的模式和经验,这里主要探讨一下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应贯彻到大学生的教育和生活之中

安全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基本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并不难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很强,完全可以利用零星的时段完成。在新生开学初的安全知识讲座、致学生家长公开信中,可以让学生和家长转变中学时期的安全管理定式,提高自我教育和安全防范意识。利用重点时段,如“消防日”“禁毒日”的良好氛围开展宣传教育,也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将安全教育融入各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中,将实用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心理健康知识等结合起来,可以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在体育课、军训时段开展安全教育,可以有针对性地让大学生接受意外伤害防范、纪律教育等知识和技能。在大型活动或郊外旅游时,可对大学生进行逃生自救、灾害事故防范等知识教育。

2.安全教育要强调“生命教育”

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伤率的上升,很直接的原因是死者对生命的漠视。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生命价值,让大学生切实“关爱生命”。生命教育的概念最早由日本学者谷口雅春于1964年提出,20世纪90年代我国陆续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学校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开设生命教育课、开展专题讲座、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和日常生活管理等方式,让学生掌握生命安全的基本知识,将生命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生命教育深入人心,能让大学生自觉地获取安全知识和技能,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自动远离安全隐患,切实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生命教育不但可以保障校园安全,还可让大学生获益终生。

3.安全教育要注重技能培训

提高安全防范技能,是指学生积极掌握了各类安全知识后,在自身(他人)的身体或者财物受到威胁的时候运用这些安全知识所进行的防范活动。可见,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终极目的在于提高安全防范技能。每个人刚一出生,就由家长言传身教和个人耳濡目染学习安全防范技能,比如防范煤气中毒、防止触电、避让车辆等。随着个体的成长,基本的防范能力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从幼儿园就开始安全技能的培训。我国的学生缺乏早期安全教育,必须在大学阶段集中培训。比如,让每位学生在大学四年至少参加1次灭火器演练,参加1次逃生自救演练,参加1次防盗、防骗体验,学习必备的紧急救援(自救)技能等。

4.安全教育要创新形式和内容

简单的理论教学和宣传已经无法满足身处信息多元化大背景下的大学生。比如,以前在校内组织的安全演练,可以组织学生到消防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去现场观摩。在安全教育实践中,大学生安全社团组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必须真正放手让大学生自由组织、自由活动,保卫组织等职能部门只需要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效果往往是事半功倍。(四)简化领导机构,合理开展物防、技防建设,加强人防力量

1.简化领导机构,为保卫组织减负

笔者调查发现,学校众多的安全领导机构其实都可以归口到一个: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它包含了防火防盗、国家安全、保密等众多内容。因此,大可将搁置数年乃至十多年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只保留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属于哪个方面的工作,由该委员会发文交给相应部门办理,从而避免随意给保卫组织增加工作负担。综合治理要真正坚持下来,需明确各部门职责。比如,牵涉到学生的案件,没有执法权的保卫处只能承担联系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取证等职能;诸如做学生思想教育、后期处理等工作就应该由学生工作部(处)、院(系)完成;让学校最为头疼的周边环境治理,则应该由学校出面协调政府组织展开,保卫组织予以配合。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按常规开展,保卫组织负责指导和监督。

2.科学规划物防和技防建设

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安全防范的三个方面中技防和物防一直比较薄弱,但近年来又犯了“大干快上”的毛病,尤其是各高校争相上马安全防范系统。这无疑对高校的安全防范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和技术支撑,但片面重视物防和技防建设,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1)加重了高校的财务负担。现在的高校动辄面积数千亩,师生员工数万人,以安全防范监控系统为例,要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一次性投资基本上在1000万元左右,以目前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行业标准(国家《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尚未正式出台)规定的设备造价的4%~8%计算,造价1000万元的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如果超过保修期,其每年的维护保养费为40~80万元,如将主要电子产品(按600万元计算)的使用周期设定为5年,分摊到每年应支付的费用为120万元。因此,要保证这套设备的正常运转,每年要花费将近200万元,还不算学校使用这套设备投入的人力。(2)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助长了懒政思维。有了这套系统,相关部门包括保卫组织更增加侥幸心理,从而减少人力防范和懒于防范。一旦系统出现故障,其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对安防技术设备的过分依赖,降低了人文教育和关怀的内容,不利于和谐校园建设。

因此,每个高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本着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将该系统运用到最需要防范的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而大量场所如体育场馆、教师、宿舍、办公室这些可以用人力防范的地方,则可以减少防范设备点位布局。

3.加强保卫组织建设

加强保卫组织建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事实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少高校对这方面依然不重视,保卫组织依然是整个高校人员结构最不合理、人员素质较差和装备最落后的部门。因此,各高校应努力改善这一状况。

高校要将保卫组织作为教育、管理和服务一线部门对待,提高保卫干部的地位和待遇,改善办公条件和装备,逐步实现保卫干部的专业化、年轻化和知识化。作为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专职保卫力量,校卫队功不可没。要改变“一高两低”的现状,转变“校卫队就是农民工”的认识,增加经费预算,把好队员招聘关,加强培训和管理,引入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用好用活这支队伍。要改变不少部门让即将退休的或办事能力平平的人员担任的现象,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学校也可以为校卫队争取政策和物质倾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只有这样,才能改变“重技防、物防,轻人防”的局面,才能发展壮大高校保卫力量,以适应新形势下对高校安全工作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参考文献:

[1]李楠,黎霞,程根银.正视大学生安全教育 [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0).

[2]余宏明.美国高校安全管理及启示 [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08).

[3]蒋夏宁.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 [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3 (04).

[4]唐宏贵,李双成,黄靖,孙计金.俄罗斯“生命安全教育”对我国学校体育的启示[J].体育学刊,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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