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毛姆长篇作品精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3 03: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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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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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毛姆长篇作品精选)

寻欢作乐(毛姆长篇作品精选)试读:

译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二十世纪伟大的文学家,他的文学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毛姆一生至少创作了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以及一百多部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有不少的游记和自传性质的作品。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小说界为数不多的几名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未受到学术评论界太多的关注,但是流行世界、影响深远,引起不同国家、不同阶层读者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经久不衰,大有与日俱增之势。

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毛姆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名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了他的童年,从小就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一八八四年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对于年幼的毛姆来说,英格兰是片灰暗、沉闷的陌生土地。毛姆的少年生活是凄苦的,他贫穷、寂寞,得不到至亲的关爱,口吃的毛病使他神经紧张,瘦弱的身体使他在同学中间低人一头。一八九一年,他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实习,期间曾在兰贝斯贫民区为穷人接生、治病,学成后并未正式开业。他早年的学医生涯及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对他的影响都反映在他一八九七年出版的第一本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中。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护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这些经历又为他以后写作间谍故事提供了素材。毛姆一生喜好旅游,足迹所至遍及印度、缅甸、马来亚、中国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和法属岛屿,他还去过俄国及南北美洲。一九三〇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一九四八年,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和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一岁。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应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作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毛姆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文学的创作方法和它的社会功用方面,毛姆与他同时代的高尔斯华绥、威尔斯等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者有所不同,后者将小说作为揭露时弊、阐述思想的工具,并以此来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而毛姆更多地接受了法国自然主义的影响,常常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度,而是情节的冲突。尤其在他的短篇小说和剧本中,毛姆执意铺陈人生的曲折离奇,他擅长布疑阵、设悬念,描述各种山穷水尽的困境和柳暗花明的意外结局。他说他的基本题材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体命运的戏剧性”,毛姆认为,文学想要愉悦读者必须具备这种戏剧性。《寻欢作乐》又名《家丑》,创作于一九三〇年,是毛姆个人最为喜爱的作品。作者为这部小说选取的题材决定了他要采取回忆、倒叙的手法,因为小说中要为已故的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写传记的流行作家阿尔罗伊·基尔(还有德利菲尔德的第二个妻子,他的遗孀)对年轻时的德利菲尔德了解甚少,这样他必然要求助于作品中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他也是一位作家,与基尔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他在少年时代曾与当时已有作品发表的德利菲尔德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上,他们是有过相处的要好的朋友)。在基尔的死缠硬磨下,阿申登同意将德利菲尔德的那段鲜为人知的经历讲给基尔听。这自然就勾起了阿申登对往事的回忆。在这里,令我们叹服不已的是作者的倒叙手法,在这部作品中,过去与现实可谓是交织、穿插得天衣无缝,比之于《月亮与六便士》,作者的创作技巧更为娴熟了。

也是在这部作品中,毛姆作为小说家、批评家、散文作家的多才多艺的天赋(因为故事的起因是基尔打算写一部著名作家的传记,所以其中必然会有些对该作者作品的评论),他的讽刺和嘲讽的才能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当时英国文学界追慕虚荣、玩弄社交手腕、相互吹捧、讨伐异己、论资排辈、扼杀作者创造性的令人窒息的文化氛围,在毛姆敏锐、犀利的笔锋下,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作者对基尔、对德利菲尔德的遗孀和巴顿·特拉福德夫妇是极尽了嘲讽之能事,字里行间无不表露出对他们的揶揄和讥讽。对德利菲尔德则是既有针砭,也有同情。作者在小说快要结尾的部分,对德利菲尔德曾有这样的一段描述:“从这些照片中你能看得出来,他的脸在渐渐地变瘦,皱纹在一点点地增加。(……)你看到的脸只是个面具,他做出的各种行为也毫无意义。我有一个这样的印象:德利菲尔德其实一直都很孤独,至死也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他,真实的他好像一个幽灵,一直悄然地、不为人知地徘徊在作为作家的他和实际生活中的他之间,带着一副嘲讽的、超然物外的笑容,看着这两个被世人认作是德利菲尔德本人的傀儡。”英国那样的一个文化氛围磨钝了作家的锐气,泯灭了作家的个性,人们看到的只是一副面具,真实的他就像个幽灵隐在暗处,不为人察觉,因此他一直是很孤独的。从这里,我们看出了毛姆对生活和创作于英国那一时期的作家们的理解和同情。

在《寻欢作乐》中,作者也为我们创造了一位感人——虽说有些另类却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罗西。主人公罗西可谓是与英国文学界当时龌龊、浮夸、爱慕虚荣的风气形成鲜明的对照。罗西是一位友善、清纯、坦诚、率真、充满热忱和温情的女子。她是作者心目中的女神、爱神和最理想的恋人。作者对她充满了爱慕之情,对她的描写完全是正面的,与世人对她的看法截然不同。作者对她的赞美是发自内心的,因此尽管罗西也有缺点(生活上不太检点),可在对罗西与朋友的亲密相处(包括肉体的接触)的描写中,在对她与其情人、有妇之夫乔治偷情以及最后随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并在那里度过余生的描写中,丝毫看不出有邪恶的影子,我们看到的和感受到的罗西是一位温馨、友善、姣好、豁达、开朗、迷人的女子。下面是毛姆对阿申登和罗西在剧院看完戏后第一次接吻和第一次在一起过夜的描述:

戏看完后,我们穿过圣詹姆斯公园往回走。夜色格外姣好,我们坐在了公园的一条长凳上。在星光下,罗西的脸庞和她的秀发都发着熠熠的光。她的全身似乎都充溢着(我表达得很笨拙,可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她带给我的那一种情感)既坦诚又温柔的情谊。她像是夜色下的一朵银色的花朵,只把自己的芳香献给遍洒的月光。我用一只手臂搂住了她的腰身,她把脸转过来冲着我,这一次是我吻了她。她没有动;她柔软红润的嘴唇是那么倾心而又平静地委身于我唇儿的挤压,像是湖水受着月光的沐浴。我不知道我们这样子待了多久。

紧接着是罗西在阿申登家里第一次过夜时的情形:

我打开屋门,点上了蜡烛。罗西跟在我后面走了进来,我把镜子举起来一些,这样她就方便看到自己了。在她整理头发的时候,我看着她镜中的形象。她拿下两三个发卡,衔在嘴上,拿起我的一把梳子,把头发从后面往上梳。完了把头发盘在头顶,轻轻地拍了拍,接着又把发卡别了上去;在这样梳着的当儿,她看到了镜中的我,冲着我笑了。在插上最后一个发卡后,她转过身子脸朝着我;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平静地看着我,蓝色的眸子里依然是那种友好的笑意。我放下了蜡烛。屋子很小,梳妆台就在床边。她抬起手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颊(……)

我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那样做;这一点儿也不像在那种场合下我想要自己表现出的样子。从我哽塞的嗓子眼里,我发出一声呜咽,我不知道这是因为我的羞怯和孤独(不是环境上的孤独,而是精神上的,因为我一整天在医院里就是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还是因为我的欲望太强烈了,我开始哭了起来。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我极力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却也是枉然;泪水从我的眼眶里涌了出来,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罗西解开了她的胸衣,摁低我的头,直到我的头伏在了她的胸口上。她摩挲着我的脸。像她臂弯里的一个孩子那样,她摇晃着我。我亲吻着她的乳房和她白皙修长的脖颈;她的身体从她的胸衣、裙子和衬裙中间滑落出来,有一会儿我搂着她穿着紧身褡的腰部;临了,她屏住呼吸,缩紧身子,解开了紧身褡,只穿着汗衫站在了我面前。我用手抱着她身体的两侧,能感觉到紧身褡在她白嫩的皮肤上留下的压纹。“吹灭蜡烛。”她说。

当晨曦透过窗帘窥了进来,驱赶走滞留的夜色,显现出了床和衣橱的形状时,是罗西唤醒了我。她吻着我的嘴唇,披散下来的头发拂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就这样,我醒了。“我必须起来了,”她说,“我不想让你的房东看见我。”“时间还早着呢。”

在她向我俯下身子的时候,她的乳房就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胸脯上。不一会儿,她下了床。我点燃了蜡烛。她对着镜子,扎好了头发。有一会儿,她看着自己的玉体。她的腰生来就细,所以,尽管她的身体很丰满,却依然十分窈窕;她的乳房很坚挺,它们直直地耸在胸前,就像是雕刻在大理石上的美人。这是一个为爱的欢悦而造就的身体。在摇曳的烛光下(此时,晨曦已经快要盖过暗淡的烛光),她的整个身体都呈现出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她的坚挺的乳头是淡红色的。

从这里我们感受到的是罗西对朋友的友好、温情、体贴和理解,以及给予朋友爱的那种慷慨,哪里有一点儿淫荡的影子?

当别人说罗西是荡妇时,作者以阿申登之口给予了坚决的驳斥,说出了自己对罗西的看法:“你并不了解她,”我说,“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你把那也称作爱吗?”“哦,那么就叫它爱的行为好了。她天生多情善感。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这对她是一种愉悦,她也愿意把这份愉悦给予别人。这对她的人格没有任何影响;她依然是那么真诚、纯贞、天真无邪。”(……)“那么,他(她的丈夫)为什么要容忍她呢?”“我认为我能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她不是那种能激起人们爱情的女人。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妒忌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卜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

这样美好的描述还有很多,恕译者不能在这里一一地列举了。我认为毛姆说出了他对这样一位女子(她的原型是他年轻时的恋人)的真情实感,他怎么认为的,就怎么写来,毫无矫饰,毫无隐讳。从这一点,我们也可看出毛姆是一位多么真诚和坦诚的作家。尽管对作者的观点我们可以持或反对或赞同的意见。

作者序

我最初打算写的并不是现在的这样一部长篇小说,而是一个短篇,一个篇幅不太长的故事。在一有了这个想法时,我就做了点笔记:“有刊物要我为我青少年时代的一个朋友、当代的一位著名小说家,写一点儿我们那时候的事情,当时他就住在我生活的那个镇子惠特斯特布尔,他娶了一位很普通、对他又很不忠的女子。在那里,他写出了许多伟大的作品。后来,他又再婚了,娶了他的女秘书,她给予他方方面面的照顾,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知名人物。我很想知道,即便在其老年,他会不会为别人这样造就(摆布)他而表现出些许的不耐烦呢?”那时,我正在为《世界主义者》杂志写系列小说。这些短篇的字数都被规定在一千二百到一千五百字之间,加上插图,一般会占到刊物的一页。不过,有的时候我会突破这一限制,字数会超过了这个数目,那样的话插图就挪到了下一页。这样一来,我便多争取到了一点儿篇幅。我觉得这样的一个篇幅就能完成我要写的这个故事了,于是,我把它放在了一边,打算再写过几期短篇后使用。但是,长时间以来,在我脑子里一直萦绕着罗西这样一个人物。很多年来都想把她写出来,可苦于没有恰当的机会;我想不出一个能合适放她进去的情景或是背景,我开始觉得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不过,我也并没有觉得遗憾。一个没有写出、还盘桓在作者头脑中的人物依然是作者的所有;他会常常地想着他或是她,他的想象力会使他头脑中的人物变得日益丰满,他会有一种特别的愉悦之情,觉得有一个人在他头脑中过着一种生动、鲜活的生活。这个人物受着他的想象力的驱使,可又以一种奇怪、任性的方式独立于他。可是,一旦他或她被写进书里以后,这个人物就不再属于作者了。作者也就忘掉他了。想一想也真令人奇怪,一个在你脑海中存活了这么多年的人物,竟然就这样在你脑中消失了踪影。我突然想到了我记下的这一故事梗概,罗西完全可以放到我这个故事的框架中去,这样也便了却了我多年的一个心愿。我将把她写成我的这位著名小说家的妻子。我看出来了,我的这个故事用几千字是怎么也写不下了,因此我决定再等等,用这一材料写成一篇一万四五千字的故事,就如我前些时候创作的短篇小说《雨》那样。对这样一个篇幅的作品,我已经能够驾轻就熟了。不过,越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就越觉得甚至这样的一个篇幅也根本写不下我的罗西了。儿时的记忆又活跃在我的脑海里。我发现,对我在笔记中提到的我青少年时代生活过的惠特斯特布尔(在《人生的枷锁》中我把该地称作“黑马厩”),我还远远没有写够。自《人生的枷锁》出版后,许多年过去了,我在想当我再去写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能把它写得更接近于事实呢?因此,在《人生的枷锁》中的威廉叔叔、黑马厩的教区长和他的妻子伊萨贝尔,在《

寻欢作乐

》中就改回到了亨利叔叔(这一教区的牧师)和他的妻子苏菲。在《人生的枷锁》中的菲利普·凯里在《寻欢作乐》中成了故事的叙述者“我”。《寻欢作乐》一出版就遭到了来自各方的攻击,大家都认为我塑造的爱德华·德利菲尔德这个人物是在影射托马斯·哈代。这可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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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的初衷。哈代在我心里的位置跟乔治·梅瑞狄斯或是阿纳图尔·法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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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没有什么两样。我在笔记中曾写下我的这样一个认为:一位高龄而又享有盛誉的作家所受到的尊重和敬仰,在他尚存冒险精神和幻想的活跃心灵看来,一定是乏味的。我想,在他保持着他的崇拜者们想要看到的庄严外表时,他的头脑里一定闪现过许多奇怪的不安分的想法。在我十八岁读《苔丝》时,我所感受到的激情让我那时候下决心一定要娶一个挤奶姑娘,但是哈代的其他作品我觉得都逊于大多数的当代作家,我认为他的英语并不是很好。我对他的兴趣还不如有段时间我对乔治·梅瑞狄斯的兴趣浓厚,也不如我后来对阿纳图尔·法朗士所产生的兴趣。对哈代的生平,我几乎没有什么了解。我现在所知道、所敢肯定的只是,哈代和《寻欢作乐》的主人公爱德华·德利菲尔德之间的共同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的共同之处只在于两人都出身卑微,两人都娶过两位太太。我跟托马斯·哈代只见过一面。那是在圣希利尔夫人所举办的一个隆重的晚宴上,这位夫人喜欢把在各种行业中受到公众关注的人物请到自己家来给予款待,其门槛和规格都很高,不像当今的宴会什么人都能来。当时,我是作为走红的剧作家受到邀请的。这是一战前人们所举行的那种盛大晚宴,上了许多道菜肴,有肉汤,有清淡一点儿的汤,有各种鱼以及与鱼肉搭配的菜,各种果汁,还有肘子、野味、甜食、冰水、美味小盘菜肴等。被邀请的二十四位嘉宾,不是身份高贵显赫,就是政界要人,或是有很高艺术成就的作家、艺术家。当女客们都退下到了客厅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坐在托马斯·哈代的身边。我记得他个子很矮,有一张泥土气很重的脸。尽管他穿着晚礼服,穿着高领的硬胸衬衫,他的身上还是奇怪地让人觉得有一种泥土气。他很慈祥,很和蔼。我当时觉得在他身上腼腆和自信奇怪地混合在一起。我俩谈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们聊了四十五分钟。在谈话结束时,他给予我一个不小的关切:问我(他还对不上号,不知道我是谁)是在什么行业做事。

我听说,有两三位作者认为我塑造的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是对他们的针砭。他们实在是误会了。阿尔罗伊·基尔是一个集合而成的人物:我从一个作家那儿取了相貌,从另一个作家那里取了热衷于结交社会名流的嗜好,又取了另一个作家的率直热忱,从第四个作家身上取了其健壮的体魄和高傲的心理,另外,还有我自己身上的许多东西也被放进了这个人物里面。由于我有一种几近于苛刻的能力,能看出自己身上的荒谬,我发现自身就有许多让我取笑的地方。我觉得我之所以在看人的时候(要是我相信别人说我或写我的那些话的话),比那些没有这一怪癖的作家少一些赞许、称道的眼光,其原因就在这里。因为我们所创造的所有人物其实都是我们自身的写照。当然啦,他们也许比我本人更崇高,更有操守,更有精神和思想。很自然,因为作家们本人就优秀,所以他们都是参照着自己的形象来塑造人物的。当我想刻画一个不择手段来宣传包装自己以促销自己作品的作者时,我并不需要把自己的注意力投到某个特定的人身上。这一方面的实例和实践太多、太普遍了。而且,对这种行为人们也不可能不抱有同情。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书籍出版却无人问津,其中不乏许多有价值的书。每一本都花费了作者几个月的工夫,也许在他的脑子里已经构思了许多年;他把自己的一些永远失去的东西写进了里面。一想到批评家书桌上堆满了要评论的书籍、待售的书压弯了书商的柜架、他的书很有可能会淹没在这书海当中,他便会有一种心碎的感觉。所以他自然应该动用一切手段,去吸引公众的注意力。经验已经教会了他该如何去做。他必须让自己变成一个公众人物。他必须一刻也不离开公众的视线。他必须不断地接受采访,在报纸上刊登他的照片。他必须常常给《泰晤士报》写信,在会议上发言,让自己关注社会问题;他必须在宴会结束时做演讲,在出版商的广告上推荐各种书籍;他必须总是要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在适当的场合。他多会儿也不能让自己被别人忘记。这是一项费心费力的工作,因为任何的疏忽都可能给他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这样一个费尽心力说服大众去看他自己真诚地认为是值得一读的书的作者,除了对他抱有同情和理解,其他任何的态度都是不近人情的。

不过,有一种推销的形式却叫我感到厌恶。那就是举办鸡尾酒会来促销自己的作品。你请摄影师们来到现场,你请来专栏作家和许多著名人士。这些专栏作者会在他们的栏目里给你写上一段,拍下的照片会刊登在插图多的报纸上,可是那些著名人士除了能得到一本有你签名的书籍外却一无所获。即便这种酒会是出版商掏腰包给举办的(有时候,这也不能说不对),也不能把这一不名誉的行为变得少许光彩了。在我写作《寻欢作乐》时,这一不好的风气还没有流行开来,否则的话,我会用这一材料给本书增添上生动的一章。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寻欢作乐1

我发现,当有人给你打电话,你不在,他留言说有重要的事找你,要你一回来就给他打电话时,他说的事一定是对他而不是对你重要。如果是送礼物给你,或是为你办事,大多数人都能够沉得住气,不会那么急切的。所以,在回到寓所时间还早、在更衣吃晚饭前我坐下来喝茶、抽烟、读报纸的当儿,我的女房东费洛斯小姐告诉我阿尔罗伊·基尔先生打来电话,请我立刻给他回个电话,我觉得我完全不必把他的请求放在心上。“来电话的是那个作家吗?”她问我。“是的。”

她朝电话机那边亲切地望了一眼。“用我帮你接通他吗?”“谢谢你,不用了。”“要是他再来电话,我怎么说?”“请他留个口信。”“好的,先生。”

她噘起了嘴唇,拿起空水瓶,环视了一下屋子看看整洁了没有,随后步出了房间。费洛斯小姐特别爱看小说。我想她一定读过了罗伊所写的全部作品。她对我这一怠慢态度的不赞许表明她很喜欢罗伊的小说。在我下午回到家中的时候,我看到餐具柜上有一张费洛斯小姐用清晰有力的字体写的便条:

基尔先生今天来过两次电话。问你明天能跟他一起吃午饭吗?如果明天不行,那么你觉得哪天合适呢?

我扬了扬眉,感到了些许的诧异。我有三个月没有见过罗伊了,而且上次还是在一个聚会上,见面只说了几分钟的话。他表现得十分友好,他待人总是这样的;分手时,他还为我们难得见面表示了由衷的遗憾。“伦敦的生活太忙碌了,”他说,“你总是抽不出时间见见自己想见的人。让我们下周的哪一天一起吃顿饭好吗?”“好啊!”我回答说。“等我回家看了我的记事簿,就给你打电话。”“行。”

我认识罗伊二十年了,当然知道在他背心左上方的口袋里,就装着那个上面记着他所有约会的小本子;因此,当下周再没有听到来自他那方面的任何消息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意外。眼下,我更是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他这样急切地想要见我,只是为了跟我叙叙朋友间的情谊。在我睡前抽着烟斗的当儿,我脑子里翻腾着罗伊想要让我与他共进午餐的种种原因。也许是他的一个崇拜者死缠着他,要他把我介绍给她认识,或者是从美国来的一位编辑在伦敦待几天,希望罗伊安排我和他取得联系。可是,我又不能这样小视我的这位老朋友,认为他连这样一个局面也应付不了。何况,他已经说了让我来定日子,这样就几乎排除了他想让我见别的人的可能。

没有哪个小说家比罗伊对一个广受人们爱戴赞誉的同行表现得更加坦诚和热情了,可对那些失意了的、懒散的或是被别人的成功掩隐了名声的同行,谁也比不上罗伊那样,马上就表现出了明显的冷淡。作家都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我心里很清楚眼下我还没有受到大众的青睐。显然,我可以找到各种的理由拒绝罗伊而不至于得罪他,尽管他是一个意志坚决的人,我知道,假如他任由着他的性子要见我,我只要直截了当地说声“滚开”,他也就不会坚持了。可是,我的好奇心却在怂恿着我。而且,我和罗伊有着深厚的朋友情谊。

我满怀钦佩地看着罗伊在文学界的崛起。他的作家生涯可为任何一个追求文学事业的年轻人树立起一个很好的榜样。我觉得,在当代作家中间没有哪一个人像罗伊那样,凭着不多的才能却在文学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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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如此重要的地位。这种情形好比聪明人每天服用比迈可斯,他的用量可能早已增加到满满的一大汤匙了。罗伊当然清楚他有多大的能耐,因此以他的这点儿才能竟然已经写出了三十部作品,有时候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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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简直就是个奇迹。托马斯·卡莱尔在一次宴会后的演说中说,天才就是一种不竭的刻苦努力的能力。我不禁猜想在罗伊头一次读到卡莱尔的这段话时,他一定得到了某种启示,而且仔细琢磨过这句话了。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一定在暗自告诉自己,他也一定能和别人一样成为一个天才。后来,当一家妇女刊物的书评撰稿人在给他的一部小说写评论时激动地使用了“天才”一词时(近年来,批评家们常常爱用这个词),他一定像一个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终于猜出一个复杂的字谜一样,得意地长长地舒了口气。看到他多年来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人都不会否认,不管怎么说,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位天才了。

在他事业开始的阶段,罗伊便具有一些有利的条件。他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是一位文职官员,在香港当了多年的殖民长官后出任了牙买加总督,最后从那里辞官回国。如果你打开《名人录》,在字排得很密的书页中寻找阿尔罗伊·基尔这个名字,你会看到这样的条目:圣米迦勒和圣乔治高级勋位爵士,皇家维多利亚勋章高级爵士雷蒙德·基尔爵士的独生子,母亲艾米莉为已故印度军队陆军少将珀西·坎珀唐最小的女儿。罗伊早年在温切斯特和牛津大学读书。他是牛津大学学生俱乐部的主席,如果不是当时不幸得了麻疹,他很可能成为大学里的划船运动员。他的学习成绩虽说不上十分的优秀,但可谓优良,他离开学校时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的债务。罗伊甚至还养成了节俭的习惯,从没想着要去乱花钱,他的确是个孝顺的孩子。他知道父母供他上这么名贵的学校,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花了不少的钱。他的父亲退休以后住在格洛斯特郡斯特劳德附近的一幢并不豪华却也不错的房子里,有时候他会去到伦敦,参加一些与他过去管理过的殖民地有关的官方宴会。每有这种机会他就总要顺便去文艺协会看看,因为他也是该协会的成员。正是通过这个协会里的一位老朋友,他才使他的儿子从牛津学成归来时便当上一个勋爵独生子的指导教师。这使罗伊在年轻的时候就有机会熟悉了上层社会。有的作家仅仅是通过那些附有画页的报刊去研究上流社会,因而在描述中往往出现败笔。而在罗伊的作品中,你绝不会发现有这种问题。他确切地知道公爵之间是如何交谈的,知道一位下议院议员、律师、赛马赌注登记人和男仆各应该如何跟一位勋爵说话。在其早期小说中,他对总督、大使、首相、皇亲国戚和贵族妇女的描写便显得游刃有余,很是精彩迷人。他友好而不盛气凌人,亲切而不冒昧失礼。他并没有让你忘记他们高贵的地位,可愿意让你分享他的一种令人慰藉的情愫,即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由于时尚的改变,贵族的生活已不再是严肃小说的适当主题,罗伊作为一个对时代趋势总是相当敏感的作家,在其后来的小说中,让自己专注于描写律师、特许会计师和农产品经纪人的精神冲突。对于这一点,我总是为罗伊感到遗憾。他在刻画这些阶层的人物时少了他早期小说中的那种从容自信。

我最初认识罗伊,是在他刚辞掉指导教师的职务专事于文学创作的当儿,那时的他是个潇洒、身材挺拔的年轻人,不穿鞋身高六英尺,像是一个运动员,宽宽的肩膀,一副自信的神态。他长得并不漂亮,却有一股阳刚之气。他有一双蓝蓝的坦诚的大眼睛和一头卷曲的浅棕色的头发;他的鼻子很短,却很宽,他的下颚方方的,有棱角。他看上去整洁、诚实和健康,具有运动员的某些品质。读过他早期小说中有关携犬打猎之描述的人,都不会怀疑这些生动准确的描写全是出自他的经历和体验;直到最近,他还会时不时地离开书桌,打上一天的猎。他出版第一部小说的时候正是文人们为了显示他们的男子汉气魄喝啤酒、打板球的时期。在一些年里,只要文学界里有板球比赛,几乎总有他的名字出现在参赛者名单上。我不太清楚是什么原因让这一流派的作家失去了他们的锋芒,他们的作品被世人冷落了,尽管他们仍是板球队员,却很难找到刊登他们文章的地方了。许多年前罗伊就放弃了打板球,转而养成了品红酒的习惯。

对于他的第一部小说,罗伊表现得十分谦虚。这部小说篇幅不长,结构布局都很紧凑,就像他后来创作的所有作品一样,格调品位,无可挑剔。他把这部作品寄给了当时所有的重要作家,并附有一封措辞动听的信,在信中他告诉对方,他是多么欣赏他的作品,在学习这些作品的过程当中,他获得了多么大的教益,尽管他与对方相差甚远,却仍然热切地希望追寻着对方开辟的道路前进。他把自己的作品呈现给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作为刚刚步入文学界的一个年轻人给他一直以来非常仰慕的文学大师献上的礼物。他完全清楚,请工作如此繁忙的一位大师在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的作品上浪费时间,实在是有些冒昧妄为,但他还是满怀歉意恳请对方给予批评和指导。给他的回信很少有搪塞敷衍的。那些收到他信件的作家听到他的赞美之词,心里美滋滋的,都给他回了长长的信。有的还为他的这本书写了评论,不少的人请他吃了饭。他们都对他的坦诚和他对文学表现出的热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向他们请教,态度之谦恭令人感动,他真心诚意地表示要遵照他们的教导去做,那份真诚令人难忘。这些大作家都觉得这是一位值得他们费点儿劲去点拨一下的年轻人。

他的这部小说获得了不小的成功。这让他在文学界里交了不少的朋友。没有多久,不管你是去布鲁姆斯伯里、坎普登山,还是去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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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斯特参加茶会,都会见到他的身影,看到他不是在给客人们递送黄油面包,就是为一位年长的女士添茶倒水,免得她拿着空杯子在那里局促不安。他那么年轻、那么率真、那么欢快,听见大家讲的笑话,总是笑得那么开心,他将这么多的优点集于一身,谁都不由得会去喜欢他。他参加各种聚餐会,跟文人、年轻律师以及穿利伯蒂绸衣、戴串珠的女士在维多利亚街或是霍尔本街饭店的地下室里,吃着三先令六便士一份的饭菜,讨论着文学和艺术。不久,人们便发现他还具有很好的餐后演讲的才能。他的言谈举止招人喜爱,以至于他的同事、他的对手以及他的同代人甚至原谅了他属绅士阶层的这一事实。他对他们尚显稚嫩的作品慷慨地加以褒扬。当他们把手稿送来请他批评指正时,他从不去挑剔他们的错误。所以,他们认为他不仅是个好人,还是位公允的批评家。

罗伊写出了第二部小说。为这部作品他花费了不少的心血,也从前辈作家的建议里获益匪浅。他事先与报社的编辑打好了招呼,他请德高望重的作家们写的评论当然会顺利地见报,这些评论自然也都是溢美之词。他的第二部小说是成功的,但还不足以成功到能引起他的竞争对手们的妒忌。实际上,倒是证实了他们的一个看法:他绝对写不出什么传世之作。他是个快快乐乐、心底坦荡的年轻人,不会搞拉帮结派之类的事情。对一个才干不是那么杰出、不会构成他们前进道路上的障碍的人,他们当然乐于提携一下。在他们反思他们所犯下的这一错误时,我知道他们中的一些人正在懊恼、无奈地苦笑。

当人们说他会变得头脑发热、自负起来时,他们错了。谦虚是罗伊身上的一个最为可爱的品质,这一品质在他年轻时就具备了,而且从未丢弃过。“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他会告诉你,“在我拿自己跟那些文学巨匠相比时,我简直就不存在了。以前我常常想,将来总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真正伟大的作品。不过,我早就不再抱有这样的希望了。人们只要评价我说,我已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就够了。我的确是在勤奋地工作。我决不让自己的作品中有什么草率疏忽的地方。我认为我能把一个故事讲得很生动,我创作出的人物也显得真实可信。说到底,布丁味道的好坏,一尝便能知道。我的《针眼》在英国销售了三万五千册,在美国销售出八万册,至于下一部小说的连载版权,我所得到的稿酬是我迄今为止最多的一笔。”

直到现在,他仍然写信给那些为他的作品写了文章的评论家,感谢他们对作品的夸赞,请他们和他一起吃饭,如果不是谦虚,还会是什么美德促使他这么做的呢?不,这还远远不够呢:当有人写了辛辣的批评文字、罗伊(尤其是他现在的名气已经很大了)不得不忍受这些恶毒的毁谤时,他并不像我们大多数人那样只是耸耸肩膀,心里对那些不喜欢我们作品的无赖骂上几句,随后便忘掉了此事;罗伊会给批评他的人写上一封长长的信,告诉那人尽管他认为他的书不好叫他有些遗憾,可是就他的评论本身而言还是写得很生动很有趣的,如果他可以再冒昧地加上一句的话,那篇文章可说是表现出作者极高的批评眼光和极佳的文字修养,因而感到非给他写这封信不可。没有人比他(指罗伊)更渴望要提高自己的水平,他希望自己能够活到老学到老。他并不想讨饶别人,可若是对方在星期三或是星期五有时间的话,愿不愿意跟他在萨伏伊饭店一起吃顿午饭,顺便谈谈他之所以认为这部作品不好的确切理由呢?谁都不像罗伊那样能点上一桌丰盛的午餐。一般来说,在对方吃下五六只牡蛎和一块小羊的里脊肉之后,他把他要说的话也就都咽回到肚子里去了。随后就会出现一个富于诗意的变化:待罗伊的下一部小说出版后,这位评论家便会说这部新作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个人一生中所不得不应对的一个难题是,对他一度曾亲密相处过而其重要性已不复存在的人们,该如何对待。如果是双方的社会地位都很一般,这种分开就再自然不过了,双方之间不会心存芥蒂,但如果其中的一方有了名望,情形就比较尴尬了。他交结了许多新朋友,可那边的老朋友还是不依不饶;他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们觉得对他的时间他们拥有优先占有权。如果他不唯命是从,他们就会长吁短叹,并且耸耸肩膀说:“哦,我看出来了,你和别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既然你现在是成功人士了,我看现在就是你甩掉我们的时候了。”

要是他(泛指)有勇气,他当然巴不得这么去做了。在多数情况下,他却并没有这样的勇气。他忍气吞声地接受了在星期天傍晚吃晚饭的邀请。冷冻的烤牛肉来自澳大利亚,在中午的时候刚刚烤得过了火;还有勃艮第红酒——哎,干吗要叫它勃艮第呢?难道他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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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博恩,在那里的邮政饭店待过吗?当然啦,谈谈过去在一个阁楼上同啃一块干面包片的时光,也不无快乐,可是当你想到你们现在一起坐着吃饭的餐厅多么像是一间阁楼时,你便有点儿不自在了。在你的朋友告诉你,他的书卖不出去,他写的短篇没有地方发表时,你更是有点儿坐不住了。剧团经理对他写的剧本连看也不想看一眼,在他拿他的剧本跟有些上演的剧本进行比较的时候(这个时候他在拿责备的眼神盯着你),你更是觉得有点儿受不了了。你感到很难堪,把话题转向了别处。你夸大你所遭受的挫折和失败,想让他认识到生活对你也很艰难。你尽量贬抑你的作品,把它们说得多么的不好,谁知你却有点儿惊讶地发现,请你吃饭的朋友对你的作品持有与你同样的看法。你提到读者大众的变化无常,好让他联想到你的名声也不可能持久,或许从这中间他能得到一些慰藉。然而,他却是个不依不饶的严厉的批评家。“你最近出版的这部作品,我还没有读过。”他说,“不过,我看了它前面的那一本。书名我一下记不起来了。”

你告诉了他。“对你的这本书,我感到很失望。我觉得它不如你以前写的作品。当然啦,你知道我喜欢的是哪一部。”

你在别人那里也受到过这样的批评,所以你赶紧把你写的第一部小说的名字告诉了他:那时你还年轻,才二十岁,小说写得粗糙、不含蓄,你的稚嫩和幼稚表现在书中的每一页上。“你再也写不出那么好的作品了,”他由衷地说,他使你觉得从最初那次你侥幸地获得成功后,你就一直走着下坡路了,“我总认为你从未能把你最初显露的才华充分地展现出来。”

煤气取暖器烤得你的两只脚直出汗,可是你的手却是冰凉的。你偷偷地看着你腕上的手表,你在想如果你在十点钟就起身离开,你的老朋友会不会生气。你早先告诉了你的司机等在街道的拐角处,免得停在饭店门前,让你的朋友觉得你是在用你的阔绰来取笑他的贫穷,可是到了门口,他却说:“到了这条街的顶头,就有公共汽车站。我陪你走过去吧。”

你一时有点儿手足无措,只好承认自己有辆轿车停在那边。他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会让你的司机等在拐角那里。你敷衍说这是司机的一个怪癖。当你们一起走到你的汽车那儿时,你的朋友却用一种傲慢且带着宽容的眼神看着你的车。你有些局促不安地邀请他哪一天跟你一起吃饭。你还答应写信给他,在你回去的路上你心里想,如果请他去克里奇饭店他会不会认为你在显摆,而要是到索霍吃饭,他会不会又觉得你小气呢?

罗伊·基尔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难堪。他从别人身上得到了他所能得到的一切后,便把他们抛弃了,这话听起来有些粗鲁,但是要把事情说得婉转一些太费时间,而且还需要把暗示、中性的语调、委婉的影射等做巧妙的安排,而实际上事实还是如此,我看倒不如直截了当说出来的好。我们大多数的人在对别人做了什么亏心事后,总会对那个人心存怨恨,可罗伊的心却能放得宽宽的,从不允许他自己的心胸这么狭隘。他可以在很不体面地对待了一个人以后,心里却丝毫没有什么愧疚之意。“可怜的老史密斯,”他会这么说,“他人很好,我非常喜欢他。可惜他的境况和情绪都变得日益糟糕。我希望能为他做点儿什么。可我有好多年没见着他了。硬撑着要保持以往的情谊也没有什么好处。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个痛苦。事实上是一个人总是在不断地成长出他以前的环境和朋友,唯一可取的做法就是面对事实。”

然而,如果要是在皇家艺术院的绘画预展之类的场合偶尔碰到史密斯,谁都不会像他那样显得友好。他会紧紧握着对方的手不放,告诉他见到他,自己有多么的高兴。他的脸上放着光彩,他流露出的美好情谊,就像温暖的太阳放射出的光辉。史密斯对他这种兴高采烈的表现很是开心,而罗伊这时又很是佩服地告诉他,如果他能写出一部有史密斯刚出版的那部书一半好的作品,他就烧高香了。可是,如果罗伊觉得史密斯并没有看到自己,他就会把眼睛转向一边;但是,史密斯却偏偏看见了他,对自己受到的冷遇很是不满。史密斯会刻薄地说,以前罗伊跟他好到在一家寒碜的饭店里同吃一块牛排,和他在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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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芙斯一个渔民的小屋里一起度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史密斯说罗伊是个趋炎附势的家伙。他说他就是个势利小人。他说他就是个骗子。

可在最后一点上,史密斯是错了。阿尔罗伊·基尔身上的一个最为光彩照人的优点就是他的真诚。一个人不可能欺骗二十五年而不被人发觉。虚伪是一个人最难追求、最为费神的恶习;它需要你随时保持着警觉,不能有片刻分心的时候。它不像通奸或是品尝美食,有点儿时间就够了;它是一件全天候的工作。而且,还需要一点儿玩世不恭的幽默;尽管罗伊这个人是笑口常开,可我从来都不认为他有较强的幽默感,而且,我确信他也没有冷嘲热讽的才能。虽然我很少读完过他的小说,可也翻过他的不少作品。我觉得在那些厚厚卷帙的每一页上,都烙印着作者的真诚。这显然是他持续走红的最主要的原因。罗伊总是真诚地相信着人们当下所相信的一切。当他在创作关于贵族阶层的小说时,他真诚地认为它的成员都是骄奢淫逸、放浪形骸的。然而,在他们身上同时又有着一种高贵的品质和治理大英帝国的天生的才干。当后来在他写中产阶级时,他又真诚地相信他们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小说中的坏人总是那么邪恶,他笔下的英雄总是那么英勇无畏,他笔下的少女总是那么纯洁无瑕。

罗伊邀请赞扬他的评论家吃饭,是因为他诚挚地感谢评论家为他做出的好评;他邀请批评他的作者吃饭,是因为他真心想要提高自己的水平。在一些他素不相识的崇拜者从得克萨斯州或是从澳大利亚的西部来到伦敦,他领着他们去国家美术馆参观,他这不仅是要给他的读者以艺术的熏陶,也是因为他特别渴望了解他们对艺术的反应。你只要听听他的演讲,你就能领教到他的忠诚了。

他穿一身让人艳羡的晚礼服,或是根据场合的需要,穿着洗旧的、款式很好的宽松便服,站在讲台上,他面对听众的表情既严肃又坦诚,还有一种动人的谦逊神情,这会让你不由得想到他是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这件工作中去了。虽然他有时会停下来,似乎在找一个恰当的词来表达,可实际上他只是为了在说出它的时候更具有强调的效果。他嗓音洪亮,音调铿锵。他很会讲故事。他从来也不会令你感到乏味。他喜欢谈论英美的年轻作家们,他热情地向听众讲解他们的优点,足以见出他的豁达和大度。不过,或许他讲得有点儿多,因为当你听完他的演讲时,你会觉得关于这些作家你真的已经了解了你想要知道的一切,再无须去阅读他们的作品。我想这大概就是罗伊在外地的某个城镇演讲完后、他所提到的作家的书连一本也卖不出去的原因,可他自己的作品呢,却始终畅销。他的精力十分充沛。他不仅多次成功地到美国巡回演讲,而且在大英帝国各地讲学。再小的俱乐部,再不起眼的(想要提高其自身修养的)协会,罗伊也不会嫌弃,也会花上个把小时去做一次演讲。他不时地修改他的讲演稿,把它们编成好看的小册子出版。对这类讲稿感兴趣的人大都至少读过了《现代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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