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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3 2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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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木牛仔

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我想歇歇却不能停下

我想歇歇却不能停下试读:

只要不倒就是奇迹

时钟拨动着岁月匆匆的脚步,那是一个秋高气爽、人在画中行的季节。

随着一声啼哭,随着一位老态龙钟、驼背弓腰的接生婆,熟练地挥动着那黑亮的银剪,也随着那“咔嚓”的一声脆响,我便一身红肉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记得懂事时,奶奶曾对我说,你来到这世上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你好幸运呵!你一定要珍惜噢!

她还说,因为你头上的那位流产了,不过,那个流产的就是现在的你,你就是那个流产被埋在后山的那位。

奶奶的话说得我云里雾里的,但我总感觉我很幸运。

哇,我活下来了!我有手有脚,四肢健全,我有思维,我每分钟都在呼吸,都在与这个世界交换着能量。

其实,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一种千万年的造化,我们没有理由要视生命如此之轻,更没有理由去浪费我们分分秒秒都在倒计时的生命。

我想起了两位儿时的伙伴,他们让我的心上又长满了纠结的情绪。

一个叫玮,长得很瘦,就像秋天的一棵高粱,满面的黑红。

玮对一考定终身很是抵触,他自小就是一个游戏玩家,曾扬言要当中国游戏的后起领军人物。

可是他的父母却希望他能考上重点大学,找一个体面的工作,去完成他们未圆的大学梦。

直到高考的前一天,他还手痒地玩了一轮游戏,为此,他发挥失常,名落孙山。

后来,玮每天在万般失望的父母的冷嘲热讽下,忧郁、痛苦至极,甚至连精神也变得有点儿呆滞,只得一跺脚,赌气地外出打工去了。

我劝他,值吗?关于高考失利的励志故事甚至比天上星星还多,何必要与自己过不去?相煎何太急?

也有人责怪玮的父母:干吗非要给玮冷暴力呢?既然你的儿子有游戏专长,何不让他去职业学校学习游戏?或何不让他复读再考?

玮的父母总认为这是一件让他们在亲朋好友面前丢面子的大事儿,他们还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一个玩家,也不是继续上学的料。

其实玮的父母也就是普通而善良的人,只不过与中国众多的家长一样,他们对孩子就是“一根筋”——那就是带着浓重的望子成龙的奢望。

一方面玮的父母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产品本应是优质的,总以为孩子一定能完成他们未圆的梦;另一方面又带着一种不自信的沮丧,他们喜欢将自己的孩子与别人家的比、与世俗比,结果比来比去,还是总觉得别人家的好,还是觉得自己的孩子无一亮点。

我的另一个儿时的伙伴叫馨,是一位品学兼优、身材苗条、漂亮而活泼的高颜值女生。

馨在高中时,老师就预测她以后非北大、清华不上。

可是,她在高三下学期却与班上的一位“富二代”的男生触了电,不久,两人双双坠入情网,甚至精美绝伦地完成婚姻的“私人订制”。

高考后,两人因偷吃了爱情的蜜果都金榜无名,随后,男孩子变成一事无成的小混混,而馨却纸醉金迷地打发日子。

灰姑娘变美丽公主的故事虽然动人,却逃不过现实的撞击。

终于,结婚的新鲜就像是一杯白开水一样,无色而无味,荡然无存。

那石墙青瓦,冷清单调的偌大的别墅和招之即来的生活,却很难拴住一颗年轻跳动的心。

不久,爱情廉价到甚至失去了保鲜,馨终于发现自己美轮美奂的理想与现实差距太大,愈发心灰意冷,加之与婆婆关系一直不好,小两口吵闹不断,打闹不断,婚姻也走向了终结。

有一次,我恰好在一个小镇上遇见了馨。

她变得披头散发、满脸污垢还靸着拖鞋,我走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不解地问她怎么啦。

她全然不知我是谁,还嬉笑着向众人吐着口水,好在她的家人及时赶来,才将她架了回去。

望着她发出惨笑地远去,我如木鸡呆立在原地……

一个是为了虚拟的游戏梦,一个是为了那段懵懵懂懂的爱情童话。

且不评论我的两位儿时伙伴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也不是因为他们的梦不够芳菲,而我确以为他们在迎战无常的挫折面前显得相当弱势了。“你来到这世上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你好幸运呵!你一定要珍惜噢!”

我耳边,又响起了小时候长辈常挂在嘴边的那句人生感叹。

其实,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幸运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们所处在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我们所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诱惑太多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不要轻易言败,每个人都要懂得珍惜生命的旺盛状态,让自己短暂的生命迸发出一首首瑰丽的绝唱。

不久前的某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玮打来的,他告诉我一个特大的喜讯,原来经过十多年的打拼,他已是一家大型游戏软件公司客户体验中心主管了,可谓爱好和专业对口。

我又忙问他:“那么,你知道馨吗?”“她呀?”玮笑了笑说,“馨真的好幸运,她通过改变走出了痛苦!她说宁愿不买房子,也常年在外旅行。她果然说到做到,旅行,不仅治好了她的忧郁症,现在,她还是一家大公司的市场调查员呢。”“太好了!太好啦!”我发狂地又蹦又跳地叫。

于是乎,我想起一位智者对人生的这样一段描述——

你只要永远不倒就是奇迹;你只要还活着就是伟大的胜利;你只要忍耐地舔着伤口就有机会;你只要迎风站着那就是尊严,所以,你只要敢于担当一切,你同样也会得到生活的尊重。

你永远要多走一里路

有位老师曾说道——

如果父母希望你赚很多钱,那你肯定成不了科学家。

如果父母希望你守在他的身边,那你也肯定成不了航海家。

大琪、小琪是一对双胞胎,曾几何,兄弟俩一直是我们学生时代勤奋好学的佼佼者,也是我们街坊许多家庭的家长教育孩子耳熟能详的楷模。

两人很顺利地完成了大学学业后,在家乡小县城各自找了一份相对固定、安稳的工作。

这让世代刨地的父母乐开了花,他们处处感受到受人尊重的目光。

可是大琪、小琪的内心却不安稳,他们一度竟然踌躇满志地想外出创业,但无奈的是,父母却给他们的人生画了一个圈:“呜,供你们上大学容易吗?”“现在工作不好找啊!”“哪儿也不准去,守着这个铁饭碗过日子,而且还能照顾到家!”

……

几年过去了,大琪、小琪只能奢望着身边的人,一个个风卷云舒般地奔到外面闯“天下”,偶尔又衣锦还乡地回来小度假日;而自己却心树摇曳着清风,守着一份固定的工作打发时间。

这天,正值三十而立的小琪“失踪”了,他给单位丢了一份辞职信,就趁着夜色,携妻带子偷偷跑了,而且多年来音讯全无。

过了好几个年头,小琪居然在南方某个城市“浮出水面”。

原来,小琪在南方创办了一家科技网络公司,如今科技公司已小有规模,正在雄心勃勃策划上市。

小琪对我说,“这么多年,我很痛,但在我心里始终有一种声音在召唤我,我要改变……”“哇,那是一种什么神秘声音在召唤你哦?”我好奇地问。“你永远要多走一里路!”小琪意味深长地说。“永远要多走一里路?”我急急地问,“为什么要多走一里路呢?”“唔,当我从家乡跑出来了,才知道自己与这个社会落差有多大,才知道我过去是多么安于现状,多么保守!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变化有多快!”小琪狠吸了一口气,他晃动着身子,好像要与过去彻底决裂似的,他感叹道:“唉,如果再死抱着父母口耳相传的、与生俱来的那种生存理念,显然不够用,也不适用,甚至会遗恨终身……”“嗨!所以你永远多走一里路,是吧?”我向他投去赞叹的目光。“是呵”,小琪点点头,他目光炯炯地望着我说:“其实,每个人都要一生去打磨才是……这些年,我通过读书加实践,一下子改变了我身上的原有很多传统的惰性基因,也让我很快适应了这个社会的潮流和节奏……”“唔,果然成功与虚无是一念之差,难道你不怪你的父母吗?因为他们差点儿将你的梦想灰飞烟灭。”我不由得吐了一口气道。“怪罪有啥用?人有时是自私的,特别是父母都有自私的爱,何况他们只是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农民!”小琪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又补充道:“天下的父母们更愿意从自己的角度思考世界,总是认为孩子再大也是他们心中的孩子,于是,他们有的人一味地把自己的观点、愿望、想法强加给后人,也许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一直到老去还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对的呢!”“那,大琪现在咋样啦?”我又好奇地追问道。“不说你也能猜到,他呀,还在老家抱着他的‘铁饭碗’度日呢!”小琪不无惋惜地叹了口气。

一个秋风乍起,落木萧下的午后。

我终于在小县城的嘈杂的人流中撞见了大琪,他头发霜染,眼角涩涩,举手投足已变成暮气沉沉、行将老矣的神态,当年那份躁动不安的青春早已随风逝去,剩下的只有一张写满沧桑的倦容。

我开玩笑地质问他:“瞧你,你过得多么随大流呵。”“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大琪笑了笑,又自嘲地说,“不过我只觉得这样还是蛮好的嘛。”“只是……”我故意调侃道,“只是你虽与小琪是一对双胞胎,但小琪却比你显得年轻十多岁呢……”“唔,他只不过比我多走一里路而已。”大琪木然地摆摆头。

于是,我们题不答意地寒暄了几句,就结束了见面。

回来的路上,我将大琪、小琪逐个比较了一番,在感叹大琪暮气沉沉之余,还是觉得小琪那句话的道理:“你永远要多走一里路!”“每个人都要一生去打磨才是。”

是呵,人如出炉的产品,虽然父母给了你生命,但还要一生打磨,这种打磨就是要不停地用新的知识和理念来改变你身上的一些传统基因。

有人曾感叹道:现在的父母都很现实,父母的安于现状是不是将我们变得越来越懦弱了。

也有人持不同意见:人活在世上,不一定非要对父母言听计从,只有找到生命的真谛才是对父母最大的爱。

不过,我却认为大琪、小琪的故事,再次告诉我这样一个事实,也许,人不怕死亡,就怕的是人生留有遗憾。也许,人最先衰老的不是容颜,而是不顾一切的勇气。

当我们面对亲情与梦想出现两难选择时,我们有时该要时常问问自己——

哇,我到底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能够为这个社会做点儿什么?

如果我改变或不改变的话,我的最大痛苦和快乐是什么?

嗨,永远要多走一里路!让行孝行善和感恩成为你最大的动力吧,只有你永远要多走一里路,你的人生整个情况就会焕然改观,同时,也更能体现你这个地球人对这个社会的价值。

你越早醒悟,就越能认清生命

面对时间的残忍,我们能说什么呢?

岁月总是让我们变得迫不得已。

那是一次雪花漫天的冬日,我们几个朋友心血来潮,去养老院做义工。

这是老人们在人间最后一处的时光所在,到处弥漫着安静、冷僻、心酸的气氛。

我无法去描述老人们那种被岁月折磨得失魂落魄的神态,有好几次念头冒出,想立马插一双翅膀,从那里火箭般地冲天飞走。

说真的,我真后悔来这里,我不想目睹这个太阳下山的人生“失落”的景象,因为它让我的心里,真的好压抑、好悲伤。

唔,这难道就是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最后的一站吗?

呵,是吧?也许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们每个人都要踏入时间留下的这最后一步。

我去见一位老人,她颓废地躺在床上,忽然,她伸出一双布满青筋、干瘪的手紧紧抓住我不放,这可吓得我不轻,我连连挣扎想往后退。

好在,旁边的护工拦住了我,告诉我说,老人已病入膏肓,不能说话了,她只是想给每一个前来看她的人参观她的宝贝。

宝贝?

啥宝贝?!

我好奇地打起精神。

于是,护工心领神会地从老人的枕头底下拿出了一件宝贝,原来这是一本用塑料袋裹了几层的影集,我接过影集绕有兴致地打开。

这是一本颜面老旧的影集,一页一页的照片带我们穿越到老人那如诗如画般的青春岁月。

原来,老人是一名演员,一个曾经韵味十足的时尚女子。

一张张发黄的照片却难掩老人过去的国色天香,照片上的老人瓜子脸,身材高挑,长腿细腰,可以说是酥胸翘臀,那眼睛大而有神,似乎眸子里有水波荡漾;那柔软的性感樱唇,就像一个令人沉醉的红宝石,一头水一样柔美的乌发在微削的香肩后或挽或披,像是有一股清新茉莉的芬芳在整个房间悄然地开放,蔓延至每个人的心头……

老人暮眼昏花地望着我,那脸上却挂着欣慰的笑容。

护工对我说,老人的意思是她曾经也年轻过,不过那青春是赎不回、留不住的,唯一要做的是提醒前来的人,你醒悟得越早,你越能认清生命的意义。

辞别了老人,我走出了养老院,屋外一片片的雪花裹着寒风飘过来,我仿佛看见那远方的小路上,一个踩着碎步、抱着琴盒的青春焕发的女子渐行渐远。忽地,我的心里似乎被揉碎了,一时间有很多思绪和酸楚在或上或下地飘忽……

老人过去的青春,就如现在的我们,可当我们站在自己的青春档期,却迷失得找不到自己,甚至也不去在意上帝留给每个在世界过客的人,时间是相当有限的。

后来,我作为义工,参加我朋友斌举办的离退休老员工聚会,这种感触又让我更深了一步。

斌所在单位的离退休老员工人数不多,只有二十多个,哇,可别小瞧这二十多人,过去公司就在他(她)们手上起家的,可是就是因为这一拨人,公司的人际关系才变得相当复杂。

他(她)们都经历了“文革”的刀枪剑戟、叱咤风云,他(她)们在那动乱的年代拼杀和抵抗,也结下了许许多多的恩恩怨怨。

斌告诉我,这些离退休老员工当中有很多人长时间见面都不搭话的,可是近几年来的聚会,他(她)们却进步不小,似乎将恩恩怨怨忘掉九霄云外。公司退了十多年的一位老总,过去是个出了名的“革命”加“工作狂”,喜欢骂人,喜欢扣“帽子”,现在那曾经引以为傲的满头乌发早就不见踪迹,代之就像一个毫无生机、营养不良的小球场似的荒漠,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大大小小如蚯蚓般的血管,连讲话也断断续续的不连贯……

还有,曾是公司的一枝交际花的琴,现在也变老琴了。

她那头黑发变银发,虽是依然鬈曲着,但脸上、手上的皮肤如树皮似的,皱巴巴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她过去最喜欢在公司搬弄是非,打小报告,现在想起来,那真是无聊至极,早知今天被岁月折磨得这般狼狈相,何必当初要那般恶斗呢?

琴逢人总是有气无力地感叹道:唔,现在想起来,斗来斗去大家还不都是一样吗?我们都要去那未知的远方,最终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

她的话,虽然透着伤感和无奈,但更让人从中品出一丝人类共同的苦味,谁不是如此呢?谁又能逃过时间这一劫呢?

而我们身边还有人,还在苦累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真正享受生活,享受青春,享受这个世界的和谐美好。我们所要做的就只是一味去索取、去期待、去窝里斗。

可是时间并不是这么想的,它总是对我们越来越变得异常的冷酷无情!总是想随时地抛弃我们……

正如有人说的很有道理——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

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我们错在哪里

有人总觉得,凭自己一时结满私意的狂热,就能“征服”自然、“征服”世界。

其实,最后是连自己也征服不了,却祸害了社会,也祸害了子孙后代。

有朋友送给我一本书,他说,上帝在造人时,也赐给人类一本书——《圣经》,这本书就是要改造人类狂妄的动物本性。

翻开这本《圣经》,它是上帝借用人类的手,由大约超过40个作者在不同背景、不同时代,历经1600年左右写成。

如今,《圣经》是全世界译制本最多、发行量最大的书籍,也是世界上预言最准确的一本书,更是联合国公认的对全世界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圣经》就是要从人类狂妄的根源——心灵改起,也许,这是因为上帝最了解人类罢了。

我们回望历史,人类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本性,比比皆是,这种本性让人类充满着争夺、暴力、战争、污染,也让人类很难与世界和谐相处。

特别是20世纪,我们当中的一些人依然带着一种无视规律的“革命”主义遐想,傲视自然,甚至不恤人情地对自然怀着满腔仇恨的摧毁。

我的一位长辈的朋友老田,曾经依然惊魂未定地问我,你了解发生在中国20世纪的全民开山毁林、大炼钢铁吗?你了解中国的“文革”吗?

我笑了笑,不以为然地反问他:你干吗又要揭中国历史的旧伤痕呢?这不是已经早有定论了吗?

后来,中国终于迎来了好时代——改革开放。

可是,很多人真正到了用武之地,因为只空有一身残酷斗争的狂热豪情,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在经济大潮面前,只能落伍、只能下岗。

他说到这里,长长地叹了口气,那张皱纹巴巴的脸扭曲得厉害。

我安慰他说,甭提那些烧心的疙瘩事儿啦,我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我在资料上多少读了一点儿,你们那时都很年经,很热血,都是被蒙骗的,老田呀,你千万不要太自责了!

老田听了我的话,却强烈地摆头,痛苦地喊:可是,我不能不说啊,我真怕它的流毒还有残留,需要我们一代一代人去肃清啊!

我忙问道:难道?难道你有什么更触动你的事情吗?

他点点头说,当然有。

他认真地凝视着我,问:你是高才生,你该知道“人定胜天”是啥意思吧?

我说,按照古人说法,这个“人定胜天”,应该是没有破坏、改造自然的意思吧?

见老田还带着期待的眼神,我又补充道:其本意应该是人心安定,当人人都能安守自己的本分,那么,人类体现出的凝聚力和力量能够超越自然界。

他笑了笑,当然是这样啊!你说对了!他又加强语调地说:我们要敬重自然,即便是在过去,皇帝也只敢称自己为“天子”,而也没有一定要战胜老天爷的胆量啊。

我向他投去赞同的目光,就想结束这段谈话。

可是,老田却又一把拉住我的手,苦着脸长叹了一声,说:“唉唉,想不到呀,几年前,我退休回到农村老家养老,我那狂妄、自不量力的侄子,却天天在我耳边喊‘人定胜天’!”“怎么啦?你侄子?”我又重新燃起谈话的兴趣。

原来老田的侄子是村主任,这个年轻的侄子不顾众人反对,也不考虑技术欠缺、环保等因素,口口声声将一切有利因素归为“人”定能胜“天”,非得要在村后的小山上开山挖矿不可!

最后,他的侄子带领了一帮人虽然通过招商办了一个小厂,发了点儿小财,却导致本来山清水秀的小山满目疮痍、废渣废料遍地,污染严重。

现在,清澈的山泉水不见了,变成了臭气扑鼻、人人逃避的污水,很多村民就是因为喝了这个污染的水,才得了各种各样的怪病,老田也是其中之一。

老田惨淡地笑了笑,虽然,小矿山被勒令关闭,但要恢复原来的清泉石上流的环境,据专家说还要等50年。

可让我更痛苦的是,一个昔日多么美丽、干净的小山村,已是后继无人了。

老田说,现在,除老弱病残外依然留守在村子里外,年轻力壮的连同妇女小孩已经全部外迁了。

唉,谁也不想在受污染的环境下生活下去,现在就剩下我们这些无处可去的老人了,等我们一旦死了,这个带着很多美好回忆的村子就在地球上彻底消失啦。

呜,这是报应呀!想不到,我的侄子也像我当年造反时那样的狂热,那样的不计后果!他们是一群“不问苍生问钱财”的超级脑残,最后世界没有被“征服”,却殃及子孙后代。

我沉默了很久,只感到心里一阵阵酸楚。

我们错在哪里呢?

老田的话深深敲响了自然界的警钟,自然界虽然看起来温情脉脉,但它总向我们展示着不可抗拒的威力。

其实,自然每天都在丈量你的狂妄,人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

更准确地说,人一定要敬重自然,只有敬重自然,人类才不会遭受灭顶之灾。

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给人打分

我们进入了一个社会高度信息化、社会心态更复杂的变迁阶段,每天各种事物都在复制生成,有的让我们措手不及。

于娜自称就是修理各种病态心理的“女侠”。

她今年三十多岁,说她是“女侠”,更多人将她归为多管闲事,或直说她管得不当的“女侠”。

这段时间于娜一直在闹心。

她之所以闹别扭,还真的源于她爱管闲事,因为她对每个“不正”之风都敢于说“不”!

在单位谁走了没有关灯,谁擅自开空调,谁浪费了桶装水等,她都要挺身而出,自觉进行抵制。

一天,她在家里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她要在她的小“家”发起“节能”行动。

所谓“节能”行动,就是少开灯或不开灯,少用液化气或不用液化气,少用水或不用水等,反正一切与节约能源有关的都在运动之列。

一开始,她这个“正义”行动得到全家人的振臂拥护,于娜顿时信心倍增,她执行起来也近乎到苛刻程度,结果又遭到全家人的强烈反对。

比如,夜里如厕不开灯,结果在短短一个月内高度近视的老公摔倒五次,八岁的儿子因惧怕“小鬼”,尿床三次。

于娜也因自己每次都要现场跟踪监督,差点儿落了个准失眠症。

另外,于娜一直倡导液化气用小火,以致她家的菜经常炒得半生不熟,这样又涉及剩饭剩菜等问题。

为了节约能源,这些难以下咽的饭菜往往要等待于娜来打扫“战场”,以致她因为肠胃问题,一个月跑了几次医院。

更有甚者,于娜对家人的淋浴也颁布了每人淋浴不超过三分钟的新规,结果却让自己也躺了枪。

她的闺蜜们经常笑她,瞧,你咋的啦?你总是带着一头洗发露的残留,带着那一头刺鼻的沐浴露的芳香在空气中招摇呢?哇,你那一头秀发都快变成一堆乱草啦……

闺蜜们冷嘲热讽的“恭维”,让爱美的于娜感到十分的难堪,她的家庭节能行动也变得摇摇欲坠。

据说,于娜在单位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制度守护者。

她是财务主管,虽然公司老总常夸她“铁面无私”,不过,她执行起制度来却达到不近人情的地步。

比如,你出差回来要报的士票,应该是从车站或机场到你住处实际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如果你说,的士司机因塞车绕了远路就不在报销之列。

另外,你的住宿费超标了一分一毫,也要自己掏腰包。

你超标坐了飞机,你参加了公务接待又报销出差补助等,也统统在违禁之列,反正在员工的眼里她就是一个现代女“包公”。

有人劝她,难道你就不能灵活一点儿吗?难道你就不能睁一眼闭一眼吗?

她强烈地摆头,说:那不行,我心痛!当我看不顺眼时,我体内的火山就会爆发,我心中的巨人就会被唤醒!

一天,单位年终评比刚刚结束,公司老总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将她叫到办公室,告诉她说,你呀,真的要注意与公司的同事搞好关系啰,因为你已经连续三年在公司评比中是末位了,按公司规定连续三年末位就要淘汰的……

于娜说,那好吧,我马上就辞职!

公司老总说,当然,制度也是活的吗?为什么要淘汰你呢?我还是很器重你的嘛!那话音里却带着很多恩赐和饶恕的成分,这让于娜心里很是不舒服。

于娜不仅在家、在单位如此,她在社会上也是挺仗义的。

不过,她这位“女侠”管的都是些“小事儿”,那见义勇为的大奖,她一次也没有被评到。

比如,大凡见到不排队的、随地吐痰的、在地铁里高声打电话的,于娜总是勇敢地挤上前去“警示”或理论几句。

一次,她在人行道上骑单车,见一辆小车在人行道逆行。

于娜骑着单车震怒地追了上去,在她的高声吆喝下,那小车终于不情愿地停下来。

只见那驾驶室里,跳下来一个满身横肉的重量级中年妇女,她仗着人高马大,箭步冲到于娜面前,狠狠甩了于娜一个耳光,未待于娜反应过来,她就灵敏地折返上车,呼啸地将车开走了。

霎时,于娜的半边脸就像发馒头一样红肿得老高。

她带着印有五指红掌的脸,上了医院,医生了解情况后说,嗨哟,你真是“女侠”呢,我很佩服你的正义感,不过你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哦,如果那泼妇的粗手再甩重一点儿,说不定能让你的耳朵丧失听力啦……

岂有此理,于娜差点儿没被气翻过去,这个世道,难道还能正不压邪?

她很快便报了警,结果案子查了几个月便不了了之,原来那辆车是个套牌车,加之人行道也没有探头,谁也破不了这个案子。

于是,她一不做二不休,又去找了律师,她的一番哭诉后,并没有打动律师,律师提醒她说:现在全民的素质都是参差不齐,不过,提高全民素质应该是全社会的事,要靠立法立规才行,你要用法律的使命来唤醒沉睡的人们,中国不需要经不起质疑的英雄,也不需要保护不了自己的英雄,你单靠一人的力量那简直就是以卵击石!“为什么人人不能做做一些改良社会的事儿呢?”于娜懊恼地甩手走了。

后来,我在一次饭局上遇到于娜,又无意中将这个问题刨了出来。

说实在的,我真的很佩服她的坚强,不过她的“女侠”故事却让我感到困惑和无语,我无法安慰她,我只能说你应该是属于那“曲高和寡”的一类人吧。

于娜笑了笑说,我并不是奢望将自己修炼成精神领袖,也许我的性格是太“方”了点儿,这也是我做人处事的“短板”,我也得要改变自己。

后来我在微博上读了这样一个观点,想起来,却很有针对性——在越来越缺少信仰、越来越没有底线的一些人当中,你永远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给人打分,免得生活也要给你上一堂沉重的课。

我们一路狂奔,却丢掉了什么

在晚霞满天的时分,我挤在浮躁的大街上,开车去机场接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

我接的客人名叫惠子。

惠子是我一位好友——苑子的大学同学,她来南方出差是特地来看苑子的。不巧的是,苑子因公事缠身也出差去了外地,现正坐在高铁上飞驰地往回赶,于是我便受人之托,代行东道主之谊。

惠子是一个一眼看起来就让人心动的职场女人,约四十来岁,依然风韵犹存。

一头齐耳微翘的棕色短发,透着干练,一张肤若凝脂的圆脸被短发似乎遮住了半边,但能感觉出她一定很是漂亮撩人。

她皮肤白皙,魔鬼般惹火的身材凹凸有致,那双黑色的眸子透着天下无敌的自信,性感丰厚的双唇微闭着,恰到好处地展示着一道完美弧度。

她穿了一件深黑色短装加齐膝裙,蹬着一双高跟皮鞋,背着一个LV小包包,走起路来很有韵味。

特别是那一颦一笑之间,就像一枝冷艳而又带着诱人芳香的花,高贵而又招人眼球。

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妩媚的女人,除了“酷”和“韵”,我找不到词汇去形容她,反正她就是那种乍看起来外貌有点儿冷,品起来神态有点儿冰,仔细阅读起来又稍微带点儿柔的那种。

为了等正火急地往回赶的苑子,我们从机场回来,便陪她在江边,漫无目的地散着步。

江风轻拂,万千五彩的灯光,波光粼粼地盛满江面,就像这个南方的都市为迎接她,开放的一朵朵奇异的花儿,它让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变得愉悦,显得很放松。“哇,我想起来了,苑子曾向我推荐了你的一本书,我还在网上买了一本。”惠子突然停下步子,傲世而立,她望着我,一头棕短发随风飘逸。“你是指《别来无恙》那本吗?”我望着她问。“对,就是,描写职场中年人的,语言华丽而忧伤……”惠子温婉地答。“你过奖了,我只是个小作者,想不到,你还有时间关注它……”我难为情地说。“什么呀?你刻画的那个在职场上打拼的中年人繁星,我很认同,细想起来,我们何尝不是呢?为了达到终点,我们一路狂奔,我们放弃了家庭,甚至丢掉了灵魂,心中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欲望。”惠子望着我说,她蹙着眉,她的大眼睛温情而含俏,散发着诱人的风采。“呵,一路狂奔?你也认同吗?”我忙问。“对呀,难道苑子没有告诉你我呀?我离过两次婚,不怕你笑话我,直到现在我还是单身剩女呢!”惠子灰心地甩了一下头发,露出了她那整个冰冷白皙的脸庞。“唔……”我若有所思地答了一声,我想起来了,苑子是曾说过关于惠子的一些私事,未想到,她今天主动公开了。

惠子是个好强的女人,十几年前,她大学毕业以后,就在另外一个城市创办一家小型公司。

经过十几年的拼搏,她的公司也成了当地的一家大公司。

这次她是亲自来南方参加交易会的,所以也顺道来看望她这个老同学苑子。

我们沿着江边走边谈,她告诉我,她第一个丈夫是因为她是“女强人”,而自愿离开了她。

她的后一位丈夫比她小几岁,结婚不到一年,她就发现他居然拿着她的钱在外面包养女人,于是,她一气之下踹了这位小丈夫。“唉,总之,事业成功了,婚姻却很失败!”她扬着头,对着夜空沮丧地吐了口气。“嗨!更可气的我的第一个前夫居然找了一个比我年龄小了一轮的女孩儿结了婚,虽然钱不多,两口子日子却过得很是滋润……”她又自言自语地说。“是吗?”我附和地答了一声。

她见我无动于衷,忽然努着嘴,征询地望着我,问:“喂,我甚至不知道这么多年来的奋斗究竟是为了谁?喂,难道婚姻和事业真像一块跷跷板,总是难以维持平衡吗?”

我木然地站在原地,低着头,就像学生面对老师的考题,一时间有一种答不出的窘态。“呜,你说话呀?”她命令道,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

在她的强势高压下,我只得安抚她道:“惠子,曾经有位专家说过,所有问题都一定有答案的,那,你也想想吧,你究竟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哦?”“不同?是吗?”她认真地托腮想了一下,习惯性地控制场面说:“哇,是不是我比她们能干,我比她们要强,我比她们不顾一切?!”“也许,就是这个不顾一切吧!”我提醒道。“不顾一切?难道不好吗?”她咄咄逼人地反问。“你也许会说,没有他我也过得更好!但在别人的眼里,你能代替男人,你却是不适宜做妻子的女人……”我一吐为快地说。“那又怎样?”她高傲地扬着头。“起码……”我支吾地答,“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一个男人再有地位,也不能忘了男人应负的责任;但一个女人即使再有钱,心里也不能装的只有自己,要将女人的母性释放出来,去爱家人,爱社会,才显得高贵,所以……”“所以什么?”她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问。“所以,有钱的女人要学做女人,有地位的男人要学做男人,何况你已经过了肌肤吹弹可破的年龄了,此时的美女要选择成为家中的贤妻,优雅地老去……”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涨红着脸,畅所欲言地说。

见她长久没有反应,我又补充道:“呵,你认为,女强人就等于是成功的女性吗?你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家、一个女强人,在这个浮躁的世界上,你爱你的家人吗?你爱你的老公、孩子吗?如果你对他们没有足够的爱,别指望你还能爱别人、爱社会……哇,我更觉得一个事业成功的女人要柔美而不是刚美,才会永远幸福!”“哎……”她叹了口气,依然没有说话,只是许久地望着满江的灯火发呆。

我心里一阵“咚咚”地狂跳,我恨我自己竟然冒充情感“专家”,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伤害了她,我蜷缩地站在那里,等她狂风暴雨地对我一番无情地扫射。

幸亏苑子及时赶到,才化解了我的尴尬。

因这一场相逢,我着实有点儿馨香满怀的成就感,第二天,我的心情依然很好,然而,苑子见了我,脸却拉得特长。

我讨好地望着苑子,希望她能给我这个临时“地主”最佳的表现,赏赐一些肯定的褒奖,未想到,她却大祸临头似的伸出尖利的纤指,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唔,你是脑子进水了是吧?你呀你,瞧你这张乌鸦嘴,弄得我们惠子昨晚整夜都失眠了!”“是吗?”我惊跳地叫。“哇,你以为你是谁?难道你是救世主不成?”苑子懊恼地跺着脚说,“哼,她的事那么多人都解决不了,还轮到你品头论足吗?!”“呜……”我逃避地退缩到一角。“哼!”苑子女汉子似的挥着手,她紧追不舍堵在我的面前,大声道:“我知道你是出于好心,我知道是想帮她找到改变自己的动力,是吧?……嗯,但这能成吗?因为社会好浮躁呵,我们为尽快达到终点,我们总是一路狂奔,甚至不顾一切……”

不要等到被甩,才去学会感悟

城市的冬夜总是不寂寞的。

这是一家年轻人最爱去的酒吧,为此,它有一个“夜玫瑰”的美名。

因为这个酒吧经常浮现各种惊艳的美女,特别是在漫漫而寒冷的冬夜,每个人都想去“撞”艳一把。

今夜,我也是慕名而来,想来“撞”一下美女。

酒吧不大,装饰得倒有点儿西化,各种雕像、油画总让人品味无穷。

那如贴画般的万家灯火,在西式的玻璃窗户熠熠闪动;那盛开着一朵朵嫣红炭火的石砌壁炉里,闪着阵阵春风般的暖意。

酒吧一角,还有一架厚重的大钢琴,正在一个俏丽女人的指尖上弹奏,那如流水般的音乐似有似无地在酒吧上空跌宕低回……

我来迟了,酒吧到处都是人。

好在,在一个喝着酒抽着雪茄的少妇面前有一空座,我便在酒保的引领下战战兢兢地坐在这少妇的面前。

我平静了一下呼吸,要了一瓶草莓味儿的鸡尾酒,慢慢地、绅士风度地喝起来。

忽然,那少妇打着“哈欠”,大幅度地扭动了一下身子,“哗”,随着她这个惬意的懒腰,她的一杯价格不菲的拉菲酒,被她扬手打翻在桌上,那红如鲜血的水珠直直溅到我洁白的衬衫上。

我痛苦地大叫一声,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她却笑得前仰后合。“哇,你太残酷了,我刚一露面就被你刺得血迹斑斑……”我自嘲地喊。

于是,我们就这样算认识了。“喂,你是来猎艳的吗?”她挑衅地望着我问。“不,”我直摇头,低着头,一边用纸巾擦着衬衫上残留的酒精,掩饰地说:“嗯,随便来玩玩而已。”“哇,那,这里好玩吗?”她蹙着眉,挺突兀地问。

我伪装地喝了一口酒,笑了笑说:“我只是出于好奇呗。”“哦!”她附和地点了点头,她的眼睛始终凝视着我。

只见她点了一支雪茄,狠狠地吸了一口,又长长地、挑衅地对我吹了一口烟尘。

我扇着手,我被对面飘过来的好似带着大麻的烟尘熏得直咳嗽,但我还是忍不住地偷瞄了一下这个自命不凡的女人。

一张巴掌脸,娇嫩细腻;一袭抹胸、低腰香槟色晚裙,富有弹力地裹在她那凹凸有致的魔鬼身段上,仿若林中的魅惑仙子,成熟而质感。

随着她轻微的晃动,周身散发着阵阵名贵的香水味儿,举止间也显得贵气不凡。“喂,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她斜叼着烟,瞄了我一眼,又伸出涂着蔻丹的纤指,若有所思地把玩着摆在面前的又重新盛满拉菲酒的高脚酒杯。“唔,啥问题噢?”我抬起头进一步望着她,鼓励道:“你问吧。”“唉,你说,在这个世界上,大凡得到的,都快乐吗?”她吸了一口烟,重重地吹了一口烟雾。“唔,这,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呀?”我有点不解地支吾,“是哲学?还是艺术?……”“比如我哦……”她高声大气地提醒。“你,你有什么问题吗?”我惊奇万分地凝视着她。“嗨,我得了200万。”她惨笑了一下。“呜哇,你中奖啦?我恭喜你呀!”我羡慕地望着她。“啥中奖哦,我是拿青春换来的。”她的嘴角忽地溢出一丝冷笑。“怎么?”我不解地问。“我是一家大公司老板的小三。”她向脑后摆了一下棕色长发,她的眼神,忽地像被拉扯一样的感伤。“嗬。”我抽了口气,有点责怪地望着她:“干吗要对我讲你的隐私?”“嘻嘻,这奇怪吗?”她坦诚地笑了笑,“有道是把自己的隐私与一个人分享,那是知己;和一群人分享,那是博客;跟全国人民分享,那叫艺术人生。”“呵,佩服!佩服!你是在谈艺术啊!”我不迭地夸耀着她。“哪里呀!不过,你知道吗?”她喝了一口酒,那雪白的巴掌脸上忽地笑颜如花:“现在我自由了,我与那男人结束了,嗯,既然我转不了正,修不成正果,我便得了200万,大家都做了最后的了断……”“哇,恭喜你呀!原来你找了一个大的买主。”我乘机喊道。“废话!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说,若是得到,真的都快乐吗?”她的目光紧紧地瞅着我。“快乐,当然快乐……”我应付地答。“呜哇!瞧你像个文化人,你怎么能与我几年前的想法是一样呢?!”她强烈地摆头,不满地张扬着那好看的美睫。“哦?”我赶忙打圆场地问,“喂,那你现在怎么看这个问题?”“我吗?”她哈哈地一阵狂笑,笑停了,她狠狠地瞅着我大叫:“他娘的,我得到了,可我一点儿也快乐不起来!”“呵呵——”我期待地望着她。“哼,早知今日,我何必当初那样执狂呢?”她剧烈地摇晃着身子嚷:“哼,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这份金钱吞噬了,我为此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爱情,失去了我灵魂深处本有的善良,我变得更加势利、更加反叛、更加嚣张、更加不知满足……我甚至觉得还不如在街上去施舍几个小钱给乞丐来得快乐呢!”“呵呵,是吗?”我带着一脸不解的神情问。“怎么不是?!我只是说,女人真的要好好把握自己,不要等到被甩,才去学会感悟、学会流泪,不要在年华已逝之时,才感到什么是背叛和欺骗……”她狠狠地吞咽了一口唾液,那眼神蔓延着痛悔和伤感。

忽地,她站起身来,端起面前的一杯拉菲酒,一仰脖子,豪爽地一饮而尽:“不说啦,我要走啦。”

她吐着酒气,斜披了一件裘皮大衣在身上,真的就要买单走人了。“你,你要去哪儿?”我忙起身,追在她的身后问。“唔,我是今晚的飞机。”她回过头,红唇微张,“你知道吗?打今晚起,我就要与这个城市说再见了,我就要与我生命中陪伴了八年的那个买了我青春的男人永别了!”“喔,你真的要走?”我有点儿不相信地望着她。“嗨!千真万确!”她纵情一笑,“嘻嘻,我要飞回我农村老家,我要光明正大地找一个王子爱我,我要做个好女孩,做个坚强的女孩,做一个内心强大的女孩,老老实实地过日子……”

说罢,她转身出了门。

我望着她优雅地挥手打了一辆的士,风驰电掣般消失在夜幕中,一时间我却变得呆如木鸡,不知说什么才好。

哇,真是一位绝美佳人,就这样带着对这个城市的不舍和遗憾,一晃身就消失在这个城市的冬夜里。

我努力回忆她那带着个性的音容笑貌,我思考着她的每一句话,呵呵,女人不要等到被甩,才去学会感悟。

也许生活就是一个磨炼心灵的道场,当生活即将不属于你时,你才会发现——原来生活仅仅是一个磨炼心智的过程。

我默默地为这位如城市流莹般的女孩祈祷:毕竟人生是旅程,生活还在继续,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自己,也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更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因为生活每天都向我们打开一扇新的窗口,我们只有将自己心灵打扫干净,只要心性一高,一切都会变得快乐而美好。

我的情感哪儿出了问题

随着毕业季将近,有一个惊爆的新闻在大学校园里不胫而走。

校花——西小曼却“傲气长存”地放下尊严,在朋友圈,青春躁动地发了一条“招友宣言”——

兄弟姐妹们:在这个宛如白纸的季节,我们唯有用朝气和单纯,去刺透诱惑和世俗,谁愿意陪我去旅行,走天涯,我就嫁给谁——西小曼

西小曼是个阳光型的女孩,她是个典型的时尚达人——

一米六八的个子,苗条身材,椭圆脸,大眼睛,披肩长发,性格开朗,独立,喜欢爽朗地唱,爽朗地笑,爽朗地大叫……

特别是一笑起来,总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那两个诱人的小酒窝,仿佛能够融化全世界的烦忧似的……

这是真的吗?这么简单就能揽美女入怀?

可是,西小曼的爆炸性的“招友宣言”,却被她的死党闺蜜们一阵围追堵截,甚至扬言要与她决裂!

闺蜜们连劝带骂——“你神经了吧?你脑子进水了吧?你是性饥饿在拉郎配不是?”“真是痴人说梦哦,你有姿色,有才气,想不到你情商竟然如此的低下!”“哇,真是令人费解!癫狂!眼看马上就要毕业了,你干吗不去用心找一个待遇好、薪资高的工作呢?却在这里雌性十足地招亲?!”

……

西小曼笑而不答。

但奇怪的是她的“招友宣言”并未招来一个人,连班上跃跃欲试的“富二代”大号,也在最后一刻放弃了选择。“哈哈”,这可乐坏了她的那些闺蜜们:可以想象,这个非主流的“招友”,就是好景不长,就是不靠谱嘛!

可是,西小曼就是我行我素惯了,她连“散伙饭”也未吃,穿着一席颜色艳丽的波西米亚长裙,就在细雨霏霏的傍晚拖着行李箱坐上火车走了。

其实,我的好友的儿子韬韬,一直在暗恋西小曼,此时,他被西小曼这个低门槛的“爱情宣言”折磨得够呛,甚至痛苦不堪……

他瘦高个子,腼腆的神态,下巴上还有一道令女人发出尖叫的美人沟。

可是我的好友早就为韬韬找好了一份固定的工作,说啥也不让韬韬在这个节骨眼上轻举妄动,而且他是一天一个电话在催韬韬尽快去新单位报到呢。

此时,韬韬迫于其父的压力,变得顾虑重重,他着实不敢与这个被其父称为又癫又狂的“疯女人”而且极没有安全感的女孩接上“火”,去闯天涯。

虽然韬韬的欲念被其父压了下来,可毕竟西小曼平时给他印象深刻,特别是西小曼每次遇见他那一颦一笑,更让他的心有一种青春发芽般的痒痛,他甚至觉得有一浪又一浪的爱情波澜在周而复始拍打着他的心坎儿,在肆意纠缠他。

这是一个梨花带雨,泪湿衫襟的揪心夜晚。

韬韬双手插在口袋里,领子高高竖起,他冒着霏霏细雨在西小曼的宿舍楼下不停走来走去,他的耳边,不时传来周围那抑制着复杂情感的道别声,以及拉动行李箱渐行渐远的滚动声……

这声音虽平静得像一湖碧潭,但是那样的美梦易碎,甚至禁不住任何风吹草动般涟漪的轻揉……

他形影孤单、失落地在西小曼的宿舍楼下晃悠了很久,他盼着西小曼能走下楼来,等啊,等啊,他尤感校园石板路越发空旷,那青春的骚动激情、那一串串笑语声喧就像被一阵风吹走,只有寂寞在无情地围绕着他,让他有种想哭的感觉。

哇,我们都是从懵懂中走来,现在却要带着梦想向远方起航。哇,疯疯癫癫的校园,落花流水的青春,马上就要定格在记忆深处喽。

呵呵,我的情感问题出在哪儿?韬韬不停地思索着,那温咸的泪已经流到嘴边,他深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好受一点儿,因为,在他心中始终弥漫着浓浓的毕业伤感和对西小曼不舍的微尘……

就在他意志退守的最后一刻,他终于狠狠地踢了一脚脚下的鹅卵石,他违反父命地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他跑进宿舍,将自己睡了四年的那条褪成茶水色的床单扯下来,用斗大的黑字,写了一句心中最伟大的呐喊——“西小曼,我爱你!我愿意跟你走!”

可是,当床单到挂到宿舍窗外的那一刻,他才得知,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那个西小曼早就乘火车,匿迹在夜幕之中。

据后来他的学弟说,那条蘸着浓浓思情的床单,在韬韬住了四年的男生宿舍窗户上,足足飘扬了一个多月。

每当落霞的时候,总有很多新进校门的学弟好奇地站在楼下向它行注目礼,望着它在夜风中猎猎招展,望着它与星星在一遍一遍述说着那学长们略带感伤的爱情故事……

几年后,韬韬作为技术人员从父亲为他介绍的单位辞职了。

不久,他跳槽到一家待遇好、有发展前景的绿色食品国际贸易公司。

他在公司的年会上还有幸见到了他的新公司的老板。

可是,令他窒息的是,命运总是爱跟他开一些捉迷藏的玩笑,那些随风飘逝,那些美好的东西总是在不经意间又一次再现。

这个老板就是西小曼,依然那般妖娆,依然是那般风情,依然是那般自信天真。

西小曼像一个更有魅力的女神走近韬韬,热情地向他打招呼,那一头大波浪形金黄卷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明星般的气场,她那被长裙包裹的臀部,展现欲盖弥彰般的魔鬼般惹火身材,含韫着万千风情,像初秋里一到乍熟还青的风景线……

韬韬的心,霎时“怦怦”乱跳,他的思路一下子就短路了,准确地说,他是被眼前的这般温馨氛围揉碎了。

他终于得知,原来一个曾经以旅游为名、走遍天涯的女孩,终于寻觅到了志同道合的人生伴侣。

据西小曼说,她在途中与她现在的老公相识、相恋,直到创业、成家……

韬韬有一种挫败感,他身子摇晃着,本能地趔趄了一下。

他后悔至极,哇,当初我咋就不能对爱情再坚定一点儿呢?

这时,西小曼打开手机,向韬韬展示了一张图片,嘿,这就是当年韬韬打着床单向西小曼求爱的那张照片,那上面还有几个凝聚着他心血的大字——“西小曼,我爱你!我愿意跟你走!”“怎么?你当时没有走呵?”韬韬惊跳地叫,眼前的这张照片越发让韬韬脸红心跳。“哇,当时我已离校了!”西小曼叹了一口气,赞赏地望着韬韬说:“关于这张照片,还是我两年前在母校网站上下载的呢,我真的好感动噢,所以一直珍藏在手机里。”“唔,真不好意思,这都是当时的我,被骚动的青春给烧的,因为深情,所以偏执……”韬韬有点儿狼狈地窘红着脸,掩饰着苦笑了一下。“唉,想不到吧,我们转眼间都各自有幸福小家庭!”西小曼背着手踮着脚儿,优雅地眨着美睫,感叹道。“是呀,这就叫作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想不到我未当成你的老公,你却成了我真正的老板……”韬韬顽皮地笑了笑,发出一阵唏嘘。“不过,我们的青春还没散场呀!”西小曼神秘地凝视韬韬说。“不会的了,不再有了。”韬韬失落地直摇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过去不再回来,回来也不再完美。”“怎么?你又没自信哦?”西小曼尖声地嚷,她摇旗呐喊地晃了一下身子,玩笑道:“也许,我们今生是无缘,那就来生吧,到时候,你可不要在消极中等待哦,关键时就要像我现在的老公那样,为了爱情,有一股西班牙斗牛士的执着,无所顾忌,勇往直前……”

生命中的一切,都是爱吸引而来

山野从小就是一个农村孤儿。

他在亲友的资助下勉强读完了高中便辍学了,不久,便成了一名年轻的、新生代的农民工。

他像一滴水滴,汇集于波涛汹涌的农民工大潮中,怀着淘金的梦,潮水般地涌到了这个南方的都市。

一晃的时间,他孤独一人在这个都市已经打工十多年了。

他爱这个城市,但他更想在这个城市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小家。

然而,这是一个群雄并起的时代,这个都市并不缺名牌大学高才生,特别是像山野这样只通过自学才取得职业学院大专文凭的新一代农民工,那就更不稀罕了。

他今年31岁,一米七八的个子,人长得黑而瘦,嘴唇厚实。

他在酒店、工地、车场都打过工,无情的岁月已不经意间,在他那浓密乌发里挑染了一丝丝的银色的光亮。

如今,那残酷的现实令他豪情再次冷血。

因为无房、无车、无存款的残酷现实,没有城市姑娘愿意嫁给他,就是连那些从广大农村涌来的打工妹也不曾留意过他。

山野的心灵在叹息,他已从昔日怀有扬鞭跃马豪情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位举手投足之间处处显得拮据、伤感、悲情的大龄青年。

可是,任凭在都市多么难熬,他还是不甘心,他不想回老家,因为十多年来,这个城市的发展也有他的一份儿汗水,他太爱这座城市了!

然而,要想留下来谈何容易?终于,他思前想后,拼光了多年来的血本,在街坊租了一个小铺位,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吃部。

山野想,只要有小吃部在,不愁等不来“金凤凰”。

真是好事成双,在这个小吃部,山野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有了意中人,这个意中人就是来小吃部打工的、能烧一手农家土菜的胖嫂。

胖嫂也是来自农村,比他大一轮,身高一米六二,圆盘脸,性情爽快、开朗。

她是一个单身母亲,靠打工供唯一的女儿上大学,虽然她衣着朴素,但她的举手投足,依然散发着一种母性的温馨。

胖嫂在小吃部干得很投入,也很快乐,因为胖嫂也早想开一家小吃部,只是她偏是有手艺却无资金,现在山野的小吃部正好给了她一个施展才艺的平台和机会。

可是,未多久,令胖嫂惊讶的是,这个小吃部的年轻小老板——山野居然爱上了她。

一天,山野双手从背后魔术般地变出一束玫瑰送给胖嫂,居然还放出话来,要与胖嫂这个守寡的女人结婚。“山野,不怪姐说你,难道你昏头了吗?你咋会有这个念头呢?!”面对山野的冲动,胖嫂一边不解地叹息,一边奚落着山野:“呜,难道你有恋母情结吗?!哇,我的前夫就是嫌我土里土气的才抛弃我的,你难道就不怕别人笑话你吗?!我可是一棵别人瞧不上眼的黄花菜、烂菜帮子啊?!我不能害你啊……”“嗯,我不在乎!”山野犟着头,固执地说。“哇,你知道吗?你是个多么善良、多么上进的小伙子啊,我还想招你当上门女婿呢!……”胖嫂又补充地喊。

山野直摇头,他热情不减地对胖嫂说,“胖嫂,不管别人怎么讲,我爱的就是你!”“你……”胖嫂崩溃地叫。“哇,大惊小怪啥?爱一个人应该无罪吧?”山野一脸真诚地说,“既然你我都有共同的创业梦想,那么,我俩就合在一起干一番事业吧,我想有一个家,我真想有一个家,只要有我吃的一口,就有你的……”

中秋那天,山野为尽快将他与胖嫂的恋爱关系确定下来,他特地买了一只订婚戒指准备亲手送给胖嫂。

可是,万事难料,胖嫂却给山野发了一条短信——她辞职回老家了。

这个信息对山野无疑是晴天霹雳,山野在电话中竭尽挽留之词,胖嫂就是不肯留下。

随着胖嫂的离开,小吃部人气就像霎时被蒸发掉了似的,不仅客流稀少,连山野也莫名其妙地病了,而且病得很重。

几个帮厨在一旁干着急,大家都知道山野得的是相思病,而且能治他“病”的是胖嫂,不过她已经正在辞职回老家的路上。

没多久,小吃部的客人越来越少,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半营业状态,就像一个孤零零的孩子,硬撑地立在冬日的寒风中。

完了,这下子全玩完了,山野十多年的积蓄就要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山野心情失落地躺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流着泪。寒风肆意地扑打着窗棂,那孤影的路灯如水似的泻在他的床头,有一种挥不去的孤戚,就像一团团乌云笼罩着他。

山野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对的,他好想念胖嫂,他觉得今生今世能遇上胖嫂真的太幸运了,可是这种幸运带来的甜蜜和幸福是那样短暂乃至转瞬即逝……

他仰望着那挂在夜空的一轮弯月,他觉得那润泽的月光多像胖嫂那温暖的笑容,令人销魂;那窗外柔和的轻风似乎更像胖嫂平日里关切他的话语,娓娓动听。“哇,胖嫂,我爱你!”山野在心里呐喊着——

我知道你并不是出于真心想辞职的,你是有意逃避我啊!

当然,你有选择的自由,但我知道你是违心地在掐灭我俩之间的爱情火焰。

呜,难道我们之间就不能冲破世俗藩篱吗?难道我们之间就不能燃起爱情的篝火吗?

虽然你比我大一轮,虽然你离过一次婚,但你的身上依然有小女人的浪漫,依然有女人的温情和善良。哇,你不是每天都在做公主的梦吗?你不是常说下半生若能靠在一个爱你的男人的肩膀上,那是你最大的幸福吗?

唉,不说了,不说了!

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爱太急迫了,太火辣了。

记得你来小吃部时,你见我孤身一人,总是主动帮我洗衣、做饭;当我遇到生意上的烦恼时,你又像大姐姐一样耐心地鼓励我,让我重拾信心。

特别是有一次,天气转凉,你还特地跑去市场给我买了一大圈毛线,偷偷给我织了一套毛衣毛裤,我说你收入不多,还要执意给你钱,气得你直骂我傻笨!

现在我想起来,我的心好痛、好凋落、好惆怅呵,呵呵,我错了,我真傻,我真笨,我简直不懂恋爱中的女人。

山野在心里呼唤着,那情感的泪水也不由得簌簌而下。

他忧郁地拿起胖嫂给他织就的毛衣毛裤,抚摸着胖嫂的手迹,那上面还留着胖嫂的手香,他仿佛还看见了胖嫂的音容笑貌。

忽然,一阵轻轻的推门声,一阵茉莉花的香水味,打破小屋荒漠般的冷僻。

谁呀?

哇,是胖嫂吗?

对,就是她!只见胖嫂轻盈地进了山野的小屋,那母爱般有神的眼睛正瞅着山野呢。

她穿着一件雪纺衫搭配藏蓝包臀裙,脚穿半高跟的黑色皮鞋,身材干练而妩媚。“唔,山野,听说你病了,我特地又从农村老家折回来看你呢。”胖嫂一脸关切地落座在山野床边,她一手触摸着山野的脸问。“呵呵,你终于回来了,你回来了,我的病就好啦!”山野挣扎地从床上坐直身子,他坏坏地注视着胖嫂,那种光明正大的暧昧,那种目光恭维,如一种深刻、激光式的抚摸直达胖嫂的心底。“怎么,你还哭啦!”胖嫂抚摸着湿润的枕巾,心疼地问。“唉,是呀,姐,你,你干吗要躲着我,你干吗要辞职呢?”山野满腹愁怨道。“唉,山野,你还年轻,我只是想,我只是想在感情方面不拖累你才是。”胖嫂解释道。“哇,胖嫂,我只想与你有一个家,我什么也不在乎。”山野激动地一把抓住胖嫂的手摇了摇。

胖嫂未说话,她被问得神伤起来,那依然白润的脸上,有两行泪珠在无声地滚动。

其实,胖嫂经过一次爱情失败后,她对山野编织的爱情神话,总是顾虑重重,她思来想去,就一跺脚,买了一张高铁票回农村老家了。

一路上,她的思绪在她的脑海里像骏马在奔腾,她爱山野,从第一次见面就被山野英俊的相貌、朴实无华的举止所吸引。

相处之后,她又发现山野性格亲和,是一个上劲心强,有梦想的小伙子,于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已升华成爱,并经常撞击着她的心。

特别当山野向她大胆吐露爱情时,那字字句句都蕴含着情真意切的爱,更使她躲避不及。

她恨自己已有了一次结婚史,她恨自己的年龄比山野整整大了一轮,她不想让外人笑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于是,就毅然选择了转身,选择了躲避。

可今天她终于忍不住又坐高铁赶回来了,原来是小吃部的工友给她打电话说山野得了重病,并“警告”她说,你再不赶回来呀,不光山野“废”了,小吃部也要散伙啦。

胖嫂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了,她的心早就从老家飞到了山野的出租屋。“怎么啦?你真的病了吗?”胖嫂急急地问。“是啊。”山野撇着嘴说,“你走了,我就病了,我的灵魂好像也被你带走了。”“哇,你这是在有意折磨自己啊。”胖嫂心里难受地说。“因为爱,我才卑微如同尘埃一样,但我总想一定能开出花来。”山野闪动着眸子说。“你干吗要这样偏执呢?”胖嫂鼓着嘴道。“是不是?……”山野摇晃着胖嫂的双手问,“你是不是……嫌弃我无钱无势,是不是以为我不配?”“哇,我吗?你冤枉我啦!”胖嫂苦笑了一下,“其实,在我心里,早就为你留个位置,只是……”“只是啥?”山野惊讶地问。“只是,我怕,我怕这一切实在是不真实……”胖嫂泪湿满襟地说。“真实,当然真实!”山野高声嚷着,他一把将胖嫂抱紧,将胖嫂紧紧搂在怀里。

刹那间,一切语言成了多余,胖嫂也搂着山野,两人的拥抱转化成忘情地吻着,那两颗滚烫的心热烈地交融着,恨不得把多少天来的爱一同点燃,恨不得把多少天来的思念一同抚慰。

不久,山野与胖嫂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山野将那颗未来得及送出去的订婚戒指换成了结婚戒指,郑重地戴在胖嫂的玉指上。

这对少夫老妻闪电式的、冲破世俗偏见的结合,令很多亲朋好友惊讶不已,但两人却毫无顾忌地直奔终点去品尝那爱的甘甜。

在那新婚之夜,胖嫂瞧着山野那张稚气未尽、俊美的脸,久久不能成眠。

她真感谢上苍赐给他十全十美的小丈夫,将她终身不再嫁的誓言砸得粉碎;她那封闭、冷淡的情感世界在爱的浇灌下,重新焕发了新机。

爱的吸引法则不仅让两个新人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也让山野的小吃部由于有了胖嫂这个贤内助,转眼又出现了生机。

这天,胖嫂问山野:“如果有一天我先要离开这个世界,你怎么办?”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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