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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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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戴尔·卡耐基(Carnegie, D.)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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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人性的光辉试读:

引言

几年前的一个春日,在伦敦戴萨特酒店用早餐之时,我和往日一样,浏览《晨报》专栏,想搜罗几则新闻。一般来讲,我都会两手空空,但那日却有意外发现,收获颇多。

那段时间,已故的“下议院之父”T.P.奥康纳在《晨报》开设了一个专栏:《人与记忆》。这天早晨,专栏开始报道亚伯拉罕·林肯,而且连载几日。报道并未提及林肯的政治生涯,而是试图展现这个伟人的个人生活:他的伤心欲绝,他的屡战屡败,他的一贫如洗,他对安妮·拉特里奇的一往情深,以及他和玛丽·托德的那段悲惨婚姻。

我兴致盎然地看完这一系列报道,而后目瞪口呆。我的头二十年生活在美国中西部,离林肯的故乡不远。而且,一直以来,我对美国历史情有独钟。曾几何时,一度坚信自己了解林肯,但后来发现并非如此。我,一个美国人,在英国伦敦,一家英国报纸上,看过一个爱尔兰人的系列报道之后,才意识到林肯的一生实在是人类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经典故事。

这种无知独我专属吗?可悲吗?我迷惑不解。但很快,我的疑虑打消了。我和几个老乡聊起林肯,“英雄所见略同”呀,他们所知道的也无非如此这般:林肯出生在一个小木屋,曾步行几里路去买书,随即就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彻夜通读;劈过木材;当过律师,能讲有趣的故事,曾打趣道人的裤腿儿应该长长的,一直耷拉到地面,人们亲切地称之为“诚实可靠的亚伯”;和法官道格拉斯激烈辩论过;曾为美国总统;戴一顶丝质小帽;释放了奴隶;在葛底斯堡演讲;曾声称他想知道格兰特喝哪个牌子的威士忌,那样就可以给他的部下每人送上一大桶;在华盛顿福特剧院惨遭布斯暗杀。《晨报》上的连载报道激起我的好奇心。我马不停蹄来到英国博物馆图书馆,看了几本关于林肯的书。看得越多,陷得越深,我已无法自拔,最后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讲述林肯的故事。我知道,对于一个从未接受任何培训,并不具备专家学者资质的人来讲,无法写出一部学术上的专著。我也没有这种欲望和性情。而且,我觉得没必要再推出这样一本书,因为很多优秀版本已经问世。但是,几本书读完之后,我深深感到确实有必要写一本简短的传记,简单明了地讲述林肯一生中最有趣的几件事,满足当今时刻忙碌着的人们的需要。我试图写出这样的一部作品。

这项工作始于欧洲。在那儿苦心耕耘一年之后,我回到纽约,继续写了两年。但最终的结局是:我撕毁了所有的书稿,弃之于垃圾篓。随后,我来到伊利诺伊州,在林肯满怀壮志、辛勤劳作的土地上,开始了我的故事。有几个月,我和这样的一群人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父亲曾帮助林肯勘测土地、建造栅栏,把猪拉到集市上去卖。还有几个月,我埋头钻研一堆旧书、老信、讲演稿,以及一些几近被遗忘的报纸、霉迹斑斑的法庭记录。我想借此深入了解林肯这个人的平凡和伟大。

我在彼得斯堡小镇待了一个夏天,因为那里离重建的新塞勒姆镇只有一英里路。林肯在这个小镇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走过了成就事业的最关键的几年。在那里,他经营一家面粉厂和杂货店,学习法律,裁判斗鸡和赛马,还一度陷入恋情,但最终伤心欲绝。

即使在新塞勒姆镇的辉煌全盛期,当地居民也从未超过百人,而它也不过仅仅存在了十年。林肯离开这个镇不久,它就沉寂了。蝙蝠、燕子在废弃腐朽的木屋上搭窝筑巢,牛在此吃草生活有半个多世纪之久。

然而,就在几年前,伊利诺伊州修复旧址,将小镇建成一个公园,复制建造了小木屋,就像几百年前一样。当今的新塞勒姆镇,恢复了林肯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面貌。

镇里的白色橡树还在,林肯曾在那树下学习、摔跤、谈情说爱。每天早晨,我从彼得斯堡驱车前往,带着打字机,在那些橡树下完成了一半书稿。多么美妙的写作场所呀!桑加蒙河蜿蜒流过;身边的树木、草坪和红雀的叫声相得益彰;松鸦、黄鹉、红雀在树上跳来跳去,闪过蓝色、黄色、红色。我坐在那儿,感觉林肯就在身边。

夏日的夜晚,我常常独自漫步村庄。夜莺在桑加蒙河两岸啼叫,月光映照着拉特里奇的小酒馆。这时候,我会依稀看到一百年前的一样的夜晚:年轻的林肯和安妮·拉特里奇携手走在一样的路上,沐浴月光、倾听鸟鸣,憧憬着令人兴奋的未来,但一切最终化为泡影。我坚信,就在这里,在新塞勒姆小村庄,林肯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当我准备写林肯的心上人逝去的那一章节的时候,我把一个小型折叠桌和打字机放进后备箱,驱车来到乡间小路,走过小木屋、奶牛场,抵达一处安静、与世隔绝之地。那里,在一个杂草丛生、被遗弃的角落,埋葬着安妮·拉特里奇。割除一些杂草,掠过一些藤蔓,才能靠近墓地——那个埋葬着林肯的伤心之事、让他悲痛流泪的地方。

故事的很多篇章写于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在林肯的故居,我有时坐在客厅里写,感受他那十六年的艰辛;有时坐在课桌前写,倾听他的第一次就职演说;有时到他出庭的现场写,置身于他和玛丽·托德的激烈辩论。

第一章 苦涩童年

弗吉尼亚风流韵事

哈洛兹堡住着一位女子,名叫安妮·麦克金提。古老的故事中在记载了不少关于她的先驱之事:她和丈夫给肯塔基州带来了第一批猪、第一群鸭、第一组纺车零件;她还是在黑暗的、血迹斑斑的荒野处做奶酪的第一人。然而,真正让她扬名乡里的是她创造了纺织业的奇迹,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那个年代,在充满传奇色彩的印第安人的土地上,既不能种植,也无处购买所需要的棉花,而且森林中的狼群大肆吞噬羊群,所以人们根本无法找到缝制衣服的任何材料。安妮·麦克金提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人,她用两种极其廉价的材料——荨麻毛和野牛毛穿针引线,织成“麦克金提布”。在当地,这两种原材料相当丰富。

这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创造,很多主妇长途跋涉150英里路,来到麦克金提的住处,学习这一新工艺。在学手艺的过程中,女人们通常并不谈论荨麻毛、野牛毛等,而是交头接耳,传一些流言蜚语。所以,麦克金提的小屋很快成为公认的丑闻传播场所。

那个年代,通奸是要被起诉的,生下私生子是要被判刑的。安妮在自己的小屋中听到一些女孩的风流韵事,然后再跑去告知大陪审团。这样做可以让她枯寂的内心世界拥有一种永恒的满足感。在福特哈罗德四季法庭的存卷中,一些被指控通奸罪的可怜、不幸女孩子的档案记录中都写有“安妮·麦克金提指证”的字样。1783年春季,哈罗德伯格这一地区共宣判17起案件,通奸罪就占了8起。

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宣判了一起案件的最终结果:“露西·汉克斯犯有通奸罪”。

露西并非初犯。几年前,在弗吉尼亚州,她就被指控通奸罪。

事情久远,过去的记录也很简单:只有赤裸裸的几件事实的陈述,随后以此定罪。但是,从这些事实和其他一些细枝末节来看,也许真相并非如此。不管怎样,案件中基本要素构建得完美无缺。

汉克斯家族在弗吉尼亚的占地只有窄窄的一长溜儿,一边靠拉帕汉诺克河,另一边靠波拖马可河。在这狭窄的弹丸之地,还居住着其他几个家族:华盛顿、里斯、卡特、弗契特勒里等等,以及一些穿丝质马裤的富有家族。这些贵族供职于基督教堂。当然,一起共事的还有邻近的一些未接受教育的、贫穷的家族人员,也包括汉克斯家族。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日,露西和往常一样到教堂干活。这一天,华盛顿将军陪同拉法耶特将军到教堂来,这可引起一阵哗然。每个人都想亲眼看看这位与众不同的法国人,因为就在一个月前,他帮助华盛顿将军大胜约克镇战役,打败了康沃利斯伯爵。

唱完最后一曲赞美诗,祈福上帝的护佑之后,教民们排成列队,一一过去跟两位英雄握手。

除了军事战略、国家事务之外,拉法耶特将军另有所好:年轻貌美的女子。而且,当有人介绍他认识有吸引力的女子时,他习惯以亲吻来略表敬意。这个特殊的清晨,在基督教堂门前,他就亲吻了七个姑娘。这一举动引起人们更多关注,甚至胜于刚刚牧师铿锵有力地吟诵《路加福音》的第三章时所收获的。七个幸运的姑娘中就有露西·汉克斯。

这一吻,修改了美国的历史,所导致的连锁反应可与拉法耶特将军的胜利一战相媲美。也许,意义还会更深远。

那日,教堂的盛会中有一位富有的单身农场主,对汉克斯家族略知一二:未受过教育的、穷困潦倒的落魄家族。和他的家族比起来,汉克斯家族实在是太卑微了。但是,他觉得拉法耶特这天早上向露西·汉克斯抛出的一吻狂热四射,远远超出他亲吻其他姑娘时的激情。

大农场主细细地观察着这位法国将军:一个军事天才,同时又是一位美女鉴赏家。此时此刻,他自然而然地开始幻想和露西·汉克斯在一起的情景。当他回归眼前的时候,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贫穷家境滋生世间尤物。露西,还有类似的、甚至更为卑微的环境养育出的绝貌佳人,例如汉密尔顿夫人,还有杜巴丽夫人——那个食不果腹的裁缝的私生女。杜巴丽夫人本人几乎目不识丁,但在路易十五时期,她几乎统治了法国。想起历史上这些出身卑微的美貌佳丽,令人略感欣慰,也让这位贵族单身汉挽回了冥冥遐思之后的尊严。

法国将军的激情之吻发生在星期日,而星期一的一整天,贵族先生都在盘算这件事情。第二天一早,他就骑马来到汉克斯家那布满灰尘的木屋,雇用露西到他农场去做佣人。

他的佣人已数量繁多,并不需要增加。但不管怎样,他雇用了露西,让她干点轻松的活儿,而且不能跟其他的奴隶打交道。

那个年代,弗吉尼亚州很多家财万贯的人家都会将孩子送到英国读书,这位公子也不例外。他曾在牛津上学,回国时带回很多他喜欢的书。一天,他溜达到书房,看到露西坐在那儿,认真翻阅一本历史书的插图,手里还拿着抹布。

佣人是不允许这样做的。但贵族先生并没有责备露西,而是关上房门,坐下来,给姑娘念插图下面的标题,告诉姑娘那都是什么意思。

露西饶有兴趣地听着。最后,她竟然坦诚地告诉主人,想学习读书写字。这令这位贵族单身汉大吃一惊。

那可是1781年的贵族社会。女佣人的愿望出人意料,放在现在也不可思议。那时的弗吉尼亚没有开设免费学校,当地居民有一半人上不起学,而且在土地流转时,所有的妇女实际上都可随之出售。

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位想读书写字的女佣。如果并未发生革命的话,弗吉尼亚最有教养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但露西的愿望吸引了主人,他自告奋勇地充当老师。晚饭后,他把露西叫到书房,开始教她二十六个字母。教了几个晚上之后,他开始让她握笔,手把手地教她写字母。他教了露西很长时间,当然,他是做了一件好事。露西当时写的字现在还存有样本,从中可看出姑娘写字时的大胆、自信。露西的字中透着某种精神、个性、特点,她不仅会用“approbation(赞美)”这个词,而且能够准确无误地拼写。这在当时可是不小的成就,因为就连乔治·华盛顿这样的伟人,他们的拼写都不可能准确无误。

每天晚上,上完朗读课、拼写课,露西和他的贵族老师就肩并肩坐在书房里,静静地看着壁炉里跳动的火焰,观赏树林边升起的月亮。

露西爱上了她的老师,万般信任他。但是,这份信任为时过早……几个星期以来,她焦躁不安,吃不下、睡不着,日渐憔悴。她不得不承认这一残酷的现实,于是就如实相告。在那一刻,他闪过一个念头:娶她。但这只是一刻的闪念。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不悦、混乱?哦,不!而且,他开始厌倦露西了。于是,甩出一些钱,贵族先生将露西赶出了家门。

露西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人们对她指指点点,见到她也躲躲闪闪,交头接耳。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她厚着脸皮,把孩子抱到了教堂。教堂里正在集会的女人们义愤填膺,其中一个站出来,大喊:“贱人,滚!”

简直受够了!露西的父亲不愿女儿再受这样的凌辱。于是,汉克斯全家打点可怜的几件行李,装上马车,走过维尔德尼斯路,穿过坎伯兰岬口,最后定居在肯塔基州的福特哈罗德。在那儿,没有人认识这家人,也没有人知道露西的过去。

然而,在福特哈罗德这个地方,露西的美貌一样的倾城迷人,跟在弗吉尼亚州没什么两样,仍是男人追求、谄媚的对象。于是,她又一次恋爱了。但这次很容易就被发现了。有人知道了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后来,消息到了安妮·麦克金提的小屋。就像前面说的,大陪审团裁定露西通奸罪。法官知道,像露西这样的女孩子是不会起诉的,所以只是将传票往口袋里一塞,转身去猎鹿了,根本不理会这个女子。

事发还在11月份,而再次开庭是在隔年的3月份了。庭上,来了一个女人,一再诋毁露西,大骂“这个贱人必须被送上法庭,依法服罪”。于是,另一张传票到了。但露西气疯了,三下五除二撕毁传票,一把扔到邮差的脸上。五月,又一次开庭了。这次,露西被强行拉到了法庭上。但那个出众的年轻恋人并未到场。

年轻人名叫亨利·斯帕罗。他骑马到镇上,把马拴在露西家门前,走进去。“露西,”他叫道,“我一点也不在乎那些女人的八卦是非。我爱你!我要娶你!”不管怎么说,亨利正式提出了结婚。

但是,露西并不愿意立马出嫁,因为她不愿听到镇上的人说斯帕罗是迫不得已,才娶她为妻。“一年。亨利,我们等一年,”她坚持说,“在这段时间,我想证明给每个人看,我能过一种体面的生活。一年之后,你还爱我,那我们就结婚。我会等你!”

亨利·斯帕罗立刻答应了,这是1790年4月26日。从那以后,再没有法院传票了。一年之后,两人完婚。

这件事当然会引起安妮·麦克金提之流的注意,她们个个摇头,又开始嚼舌头:这桩婚事一定长不了,露西这样的女人还会重蹈覆辙的。亨利·斯帕罗听到了这些议论。其实,镇上的每个人都听到了。亨利决定努力呵护爱妻。于是,他提出搬家,走得远一些,向西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但露西拒绝了这种惯用的、逃离似的迁移。她说:“我没干坏事,我要把头仰得高高的。”露西下定决心:不离开,就住在福特哈罗德这个地方,和那些流言蜚语斗争到底。

露西做到了这一点。她生下八个孩子,在那个流言满天飞的地方,挽回了名声。

后来,有两个孩子成为传教士;一个外孙,就是那个私生女的儿子,成为了美国总统。他的名字叫亚伯拉罕·林肯。

我讲这一段,就是想告诉大家林肯祖辈的血统。他本人继承了出身良好的弗吉尼亚州外祖父的聪明才智。

威廉·H.赫恩登和林肯在法律界共事长达21年之久,所以他可能比任何人都了解林肯这个人。所幸的是,他写了一部三卷本的林肯传记,并于1888年问世。这是诸多林肯传记中最重要的一部。下面是我摘抄的第一卷第3页到第4页的相关内容:关于林肯的出身,我记得他曾经提过一次。那是1850年,我和他驾着马车,去伊利诺伊州美伊娜多村的法庭。我们要去辩护的那个案件,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遗传特征的问题。路上,他谈到了他的母亲。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起这件事。他聊到母亲的个性,一一列举他遗传到的特征。他说,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州的大农场主的私生女。他本人超凡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聪明才智、雄心壮志,所有这些优良品质都是外祖父的遗传,所以他跟汉克斯家族的其他成员和子孙后代有所差异。在遗传特征这个问题上,林肯的观点是私生子有时比其他孩子更坚强、更聪明。就他而言,他认为他的高尚善良、卓越出众都源于那个心胸开阔、从未谋面的弗吉尼亚人。这一告白很痛苦,勾起了他对母亲的回忆。马车轱辘轱辘前行,他叹了口气:“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感谢她赐予我的一切!”随后,林肯陷入了沉默,我们的交谈终止。后来的路上,两人谁也没说一句话。林肯闭目沉思,一副伤心的样子。他埋头思考,显然在想自己刚才说的故事。他把自己封闭起来,这让我心生恐惧。林肯的每一句话、每一声忧伤,都深深打动了我,让我终身难忘。

惨淡童年

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由叔叔婶婶养大,几乎没受过什么教林育。她不会写字,签契约时都是按手印。

南希住在昏暗的林区,没什么朋友。22岁的时候,嫁给肯塔基州最没有文化、地位最低下的男人——一个愚钝、无知的散工,有时也猎鹿。他的名字叫托马斯·林肯,但住在林区的人们都管他叫“林傻子”。

托马斯·林肯是个流浪汉,游手好闲,到处漂泊,只要饿极了,他什么活都可以做。修路、砍灌木丛、挖陷阱逮熊、翻地种玉米、搭建木房子,他都干。史料记载,他有三次去做狱卒,拿着猎枪,看守犯人。1805年,在肯塔基州哈丁郡,他受雇去抓那些反抗的奴隶,鞭打他们,工钱是每小时6美分。

他本人没有钱的概念。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农场上住了14年,他竟然连每年10美元的土地费都交不起。一次,托马斯身无分文,妻子衣服烂了,只好用植物上的刺把衣服钉在一起,而他自己却到肯塔基州的伊丽莎白镇买了一副丝质裤带,不过是赊账。不久,又在拍卖会上花3美元买了一把剑。有时,他会系着丝质裤带、挂着剑,赤脚走路。

婚后,托马斯搬到小镇上,干点木匠活,养家糊口。一次,他接了个活,建一家面粉厂。但他把木头锯得尺寸不合适,活做得这般不堪,雇主毅然拒绝付款,还惹下三场官司。

托马斯·林肯在丛林中长大,虽说愚笨,但很快明白了,自己应该回归丛林。于是,他带着妻子,回到森林边一个偏僻的小农场,丢弃了莽撞,再没有离开过土地。托马斯·林肯,林肯总统的父亲

离伊丽莎白镇不远处,有一片“不毛之地”,看不见一棵树。印第安人祖祖辈辈都会在这里放火,烧光树木、灌木丛、矮树丛,杂草就可以充分享受日照,牛就可以到这儿来打滚儿、吃草。

1808年12月,托马斯以每英亩66.7美分的价格在这个“不毛之地”买下一个农场。农场里有一个猎人住的小棚屋,一间简陋的木屋,周围是野山楂树。半里路远处,是向南流过诺林河的岔流。春天,山茱萸生长茂盛、开花结果。夏天,老鹰盘旋在蓝蓝的天空中,茂密的杂草随风飘荡,宛如无边无际的海洋。到了冬季,没有人愿意在此栖身,这里就成了全肯塔基州最荒凉、最孤寂的地方。

1809年冬天,就在这个荒无人烟的边陲之地、在那个猎人小屋中,亚伯拉罕·林肯来到这个世界。孩子出生在星期天的早上,在一张用玉米秆搭成的床铺上,母亲生下他。屋外漫天大雪,二月份凛冽的寒风夹杂着积雪吹得木屋砰砰作响,雪花吹到南希·汉克斯和婴儿盖的熊皮上。过度劳累、艰辛困苦的拓荒者生活,注定南希不会长命百岁。她死于孩子出生后的第九个年头,年仅35岁。这个女人从未体验过幸福、快乐:活着的时候,人们的唾沫星子淹死她,只因为她是私生女;离开时,心中仍然怀有巨大遗憾:在那个绝望的冬日的早晨,可怜的女人看不到未来,也看不到大理石雕刻的圣堂——那座人们用充满感恩的心建造起来的神圣殿堂,此时此刻,却斑斑点点充溢着这个女人的心酸。

那个年代,纸币在偏远地区的流通通常不可靠,没什么价值。所以,猪、鹿肉、威士忌、浣熊皮、熊皮、农产品等等,都被用来交换。即使是传教士,有时也收下威士忌,作为酬劳的一部分。1816年的秋天,林肯7岁的时候,老托马斯把他的农场抵押,换回400加仑的威士忌。然后举家搬迁,住到了印第安纳荒凉的野林中。最近的邻居是猎熊人,周围到处是树、灌木丛、葡萄藤、矮树丛,人要走过去的话,必须砍伐开路。这就是林肯的表叔丹尼斯·汉克斯在“灌木丛中的仪式”中描述的场景,是亚伯拉罕·林肯即将走过14年光景的地方。

全家人搬家到丛林的时候,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悄然而至。托马斯·林肯手忙脚乱,搭起一个住处,当时叫“三面露营地”,今天叫“棚子”。没有地板、没有门、没有窗子,只有用竹竿、灌木丛搭成的屋顶和三面“墙壁”。还有一面是完全敞开的,寒风凛冽、冰雪肆虐,毫无遮挡。今天,哪怕是印第安纳州的农夫都不会让牛、猪在这样粗糙的棚子里过冬。但是,托马斯·林肯却认为这还不错,觉得他和家人借此地度过漫漫寒冬是没什么问题的,虽然1816~1817年的冬季是美国历史上最寒冷、最难熬的年份。林肯出生时的小木屋复原图

南希·汉克斯和孩子们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过冬,像看门狗一样,蜷缩在棚子一角的一堆树叶上,下面铺着熊皮。

至于吃的东西,既没有奶酪、牛奶,也没有鸡蛋、水果、蔬菜,甚至连番茄都吃不上,只能吃些野果子。

托马斯·林肯试图养些猪,但林中的熊饿极了就会活吞掉这些猪。

在印第安纳这个地方,十几年来,亚伯拉罕·林肯忍受着贫穷和饥饿。那份苦难,绝不亚于后来获得自由的奴隶。

这个地区没有牙医,离得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处。南希·林肯牙痛的时候,老托马斯就沿用拓荒者的古老做法:削尖一个山胡桃夹,把一端顶到疼痛的臼齿处,再用一块石头敲打山胡桃夹。

在美国中西部地区,从很早开始,一种称作“白蛇根毒”奇怪的病就困扰着拓荒人群。牛、羊、马染上就会毙命,有时也会蔓延整个村庄。医学专家查不出病因,困惑不已达百年之久。直至本世纪初,专家才搞清楚病毒原因:病原体是吃了一种叫白蛇根草的动物。如果人喝了食用过这种植物的牛产的奶,就会发病。白蛇根草生长于牧场及山区树阴间,时至今日,它仍然威力不减。每年,伊利诺伊州农业部都会在区法院门前张贴告示:“警告农民:白蛇根草有毒,必须根除,否则性命难保!”

1818年的秋天,灾难降临至印第安纳州的鹿角村,很多家族不幸遇难。南希·林肯帮忙护理熊猎人彼得·布鲁纳的妻子,两家只隔半英里路。布鲁纳夫人去世后,南希自己也病了。她头昏眼花、腹痛难忍。因为呕吐不止,人们把她抬回家,放在破烂不堪的树叶、熊皮垫铺成的床上。手脚冰凉,但身体的要害器官似乎如火燃烧,她不停地喃喃呓语:“水!水!水!”林肯的童年

托马斯·林肯确信这就是白蛇根毒的症状。第二天晚上,一只狗在棚屋外的凄惨长嗥让他心灰意冷,放弃了所有希望。他知道,妻子要死了。

渐渐地,南希连头都直不起来了,奄奄一息。她示意亚伯拉罕和他的姐姐两个人到跟前来,想说点什么。两个孩子俯下身,竭力倾听:妈妈恳求两个孩子要相互关爱,按她教的去做,还要拜祭神灵。南希·林肯,林肯总统的母亲

这是南希最后的遗言,她的喉咙、肠道已是一片溃疡。随后是长时间的昏迷,直至发病的第七日,即1818年的10月5日,南希停止了呼吸。

托马斯·林肯把两枚铜钱放在妻子的眼睑上,让她闭上双眼,然后到森林砍下一棵树,劈成几块粗糙不平的板子,再用木钉把它们钉在一起,一个简易棺材就制成了。露西·汉克斯疲惫不堪、衣衫褴褛的女儿安息了。逝者面带愁容。

两年前,老托马斯用雪橇把南希带到这里;现在,还是用雪橇,他把南希的尸体拉到树木茂密的山尖上,在离家不到半英里的地方,埋葬了她。没有宗教仪式,也没有祈祷祝福。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永远离开了人世。从来没有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因为她短暂的生命逝于昏暗的树林,见过她的人也没留下什么印象。

林肯逝世不久,有一位传记作家着手搜集总统母亲的信息资料。其实那时,伟人的母亲已辞世长达半个世纪。作家跟几个见过林肯母亲的人聊了聊,但他们的记忆模糊,说不出什么。就连外貌特征,也说法不一。有人说,她是一个“又矮又胖、体格健壮的女人”;还有人说,她是一个“瘦小、单薄的女人”。有人说她的眼睛是黑色的,有人说是淡褐色的,还有人说是蓝绿色的,简直是五花八门。和南希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15年的丹尼斯·汉克斯,先是告诉作家南希的头发是浅色的,但想了想又说,不,是黑色的。

在她死后长达六十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一块诸如墓碑的东西,所以人们只能知道埋葬她的大概位置。她葬于把她养大成人的叔叔婶婶旁边,但三个坟头,哪个是她的,谁也说不清。

南希死之前,托马斯·林肯就盖了一个新木屋。四面“墙”,但还是没有地板、没有窗户、没有门。一块肮脏的熊皮挂在入口处,屋里又黑又臭。托马斯大部分时间都在狩猎,留下两个没娘的孩子看家。莎拉做饭,亚伯拉罕生火,还要从一英里处的水井边打水回家。家里没有刀叉,两个孩子就用手抓着吃。手也是脏的,洗不干净,因为家里也没有肥皂。南希生前自制软碱液,但她死后没多久,家里就用完了。孩子们不会做,汤姆也不做,全家人生活在贫穷、肮脏中。

漫漫寒冬,他们几个月都不洗澡,也几乎不洗又脏又烂的衣裳。毛皮、树叶铺成的床铺脏透了。屋里照不到阳光,空气也不流通。唯一的光亮来自壁炉或猪油脂反射的那一丝。从对靠近边远地区的其他木屋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林肯的家是个什么样子:四面鼓起,跳蚤、害虫到处乱爬。

一年之后,就连老托马斯也无法忍受这种脏、乱,他决定再娶,找个女人来收拾家。

13年前他向肯塔基州一个名叫莎拉·布什的女子求婚,可是遭到拒绝。莎拉嫁给了哈丁区的一个监狱看守。但不幸丈夫早逝,留下三个孩子,还有一身债务。托马斯·林肯觉得时机到了,想再次求婚。他来到小河边,洗了一把脸,用力搓了搓黑手,面对沙地,挂上剑,反身走进昏暗的树林,直奔肯塔基州去了。

到伊丽莎白镇后,他又买了一副丝质裤带,边走边吹口哨。

这一年是1819年,世界发生了变化,一艘汽船驶过大西洋,人们都在谈论技术的进步。

漫漫求学路

肯十五岁的时候,知道了字母表,能结结巴巴地读出几个,林但不会写字。1824年的秋天,一个在边远蛮荒地区到处流浪的传教士沿鸽子河漂流至林肯家乡,开了一所学校。林肯和姐姐早出晚归,步行四英里林路,到学校学习。老师名叫阿泽尔·多西,沿用所谓的“开口”教学法,要求学生大声朗读。他认为用这种方法,可以让学生专注于学习。他在教室里来回踱步,打着拍子,哪个孩子不开口,他就敲他一下。大喊大叫的孩子,会受到奖励。于是,每个孩子都竭尽全力冲旁人大声说话,声音传出去近半里多路。

上学的时候,林肯戴一顶松鼠皮帽子,穿着鹿皮做的裤子。裤腿太短,青色的胫骨漏在外面,任风雪吹着。

学校建在一个简陋的茅屋中,茅屋矮小,其高度仅够老师站进去。四面墙壁用圆木堆砌而成,劈开的圆木则做成了地板和凳子。没有窗户,透过木头缝隙处贴着的油纸,洒进来一点微弱的光线,即是所谓亮光了。

林肯上的朗读课是《圣经》;书法课上,他则临摹华盛顿、杰斐逊的字体,模仿得很像。人们都夸林肯的字写得好,清楚、明了,一些不识字的邻居甚至愿意走几英里路,让他帮忙写信。

他在学习上兴致盎然,总觉得学校里时间过得太快,还常常把功课拿回家做。纸太贵,家里买不起,他就用木炭尖在木板上写字。人们搭建木屋,会砍下一些圆木,有时,他就在上面做算术题。一旦发现光秃秃的圆木表面密密麻麻都是数字、文字的时候,亚伯拉罕就用绘图刀一点儿一点儿地刮干净,然后再重新又写又算。

家里太穷了,买不起算数书,林肯就借来一本,抄在普通信头大小的几页纸上,再用麻绳缝在一起,做成自家独特的算数书。他去世的时候,他的继母手里还保存着这本书的一部分。

此时,他已崭露头角,和深山老林中的学者截然不同。他想就各种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几次甚至打破固有的诗歌节律,创作自己的作品。他给邻居威廉姆·伍德写了首诗,批判他。这首诗的韵脚独特,具有他本人的风格。他的不少杂文引起关注。有位律师看好林肯关于国家政治方面的文章,向杂志社投稿,准备公开发表。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登载他的一篇文章,写的是关于“节制”的问题。但这是后话。

林肯在学校写的第一篇文章,灵感源于同伴们玩的一种很残忍粗暴的游戏。那时,孩子们常常抓来一些水龟,再把燃烧的炭火放在水龟的背上。林肯恳求同学们不要再玩这样的游戏了,自己则跑到水龟跟前,赤脚踢开炭火。他的第一篇杂文就是呼吁人们怜悯小动物。这时候,对待伤害,小亚伯拉罕已表现出深深的同情心,这也是人类特有的本质。

5年后,他又上了另外一所学校,学习时间并不固定。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没学什么”。

1847年,林肯进入国会之时,在填写本人经历一栏时,有这样一个问题:“教育经历如何?”他的回答只有一个词:“欠缺!”

当被提名竞选总统时,他说:“我18岁的时候,还不懂什么,只是会读、会写、会算,也就仅此而已。以前没上过什么学,没学到什么东西,只是需要之时,偶尔拾携一些而已。”

那么,谁能称得上是林肯的老师呢?那个到处游历、居无定所的传教士。他相信巫术,认为地球是平的,简直是愚昧之极。但是,就是在这一断断续续的学校教育中,当然也包括大学阶段,他培养了一种男人应具备的财富:对知识的热爱、对学习的渴望。林肯像

学会读书认字后,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崭新的世界映入眼帘,这是小亚伯拉罕以前连做梦都想不到的。读书认字,改变了小男孩,扩宽了他的视野,开拓了他的眼界。在后来的25年间,读书一直是林肯的最爱。继母为他带来了五卷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水手辛巴达》。小亚伯拉罕将继母的小小图书馆视若珍宝。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一有机会就拿来读,所以他说话的风格、写作的手法乃至辩论的观点都受到这些书的影响。

当然,仅有的这几本书是无法满足小亚伯拉罕的。他想读更多的书,但买不起,于是就开始借阅。借书、借报、借任何出版物来看。为了从一位律师那里借到一册《印第安纳法典》,他曾沿着俄亥俄河向下游方向徒步走了很久。不久之后,他便开始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曾在一个邻居家干过活,帮忙清除树根、给玉米地除草等等。一次,从这家借出两三本人物传记,其中一本是帕森·威姆斯写的《华盛顿传》。林肯被华盛顿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晚上只要有一点亮光,他就沉浸其中。睡觉时,他把书放在圆木接缝处,只要有一点日光透进屋子,他就立马爬起来看书。一天晚上,暴风雪来了,书被打湿了。还书的时候,邻居让他赔。毫无办法,他只好打草、堆柴火堆,干了整整三天,赚钱赔书。

在他借书读的这段时间里,最大的发现是《史考特教本》。这本书教会他作公共演讲,让他领略了著名的西塞罗和德莫斯蒂尼的语言风格,还有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语言。

手里捧着《史考特教本》,他会在树下来回徘徊,慷慨激昂地朗诵哈姆雷特对游手好闲者的教诲,重复安东尼在凯撒尸体前的演说:“朋友们、同胞们,请注意!我来到这里,埋葬凯撒,并非歌功颂德!”

如果书中有哪一段特别吸引他,他就会用粉笔写在木板上,因为手头没有纸。最后制成一个粗略的剪贴簿,记下所有喜欢的片段,用秃鹰的羽毛做笔,用商陆果汁做墨水。他随身携带剪贴簿,反复翻阅,记下了很多长诗和演讲稿。

下地干活的时候,他带着书。牲口在玉米地的一头休息时,他就坐在栅栏的顶栏杆上读书。中午休息时,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他就一手拿着烧饼,一手拿着书,脚翘得高高的,沉浸在字里行间。

有庭审的时候,林肯就会走上15英里路,到河对面的镇上,旁听律师们的辩论。后来,他和其他人在田间一起干活的时候,会时不时地丢下锄头或干草叉,跳上栅栏,重复律师在勒布镇或布恩维尔镇的演讲。有时,他还会模仿顽固的浸礼会传教人星期天在鸽子河教堂的大声宣读。

亚伯到田里干活的时候,经常带着一本笑话书:《奎因笑话集》。他两腿分开,跨坐在圆木上,大声朗读书上的笑话。树林间回荡着工友们的朗朗笑声,成排的玉米、田间的小麦似乎也听到了笑话,愉快地茁壮成长。

雇用林肯干活的主家嫌他太懒,而他本人也承认这一点。“父亲教会我干农活,”他说,“但从未教会我爱上这一行。”

老托马斯·林肯下了死命令:不准再干这种愚昧无知之事。但是,为时已晚,亚伯已经停不下来了,他会继续在田间讲笑话、作演讲。一天,“啪”的一声,当着很多人的面,老托马斯一记耳光打在孩子脸上。亚伯摔倒在地,流下眼泪,但什么也没说。父子之间的隔阂从此生成,而且一生都未缓和。父亲年老之时,林肯从经济上给予照顾。但在1851年,父亲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之时,病榻前却没有儿子的身影。“此时此刻的两眼相对,也许只会令双方更加痛苦。”林肯说。

1830年的冬天,“白蛇根毒”卷土重来,印第安纳州的鹿角村庄再次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

托马斯·林肯内心充满恐惧、担忧,一贯漂泊不定的他又决定迁移:安顿好猪、庄稼;卖掉了到处是残干败枝的农场,拿到80美元;又做了一辆笨重的马车——这可是他拥有的第一件运输工具,把家具装上车,让家人也坐在上面;随后扔给亚伯一根鞭子,让他在前面赶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村庄。印第安人把那里称作桑加蒙,即“富饶的天堂”。

牛车哼哧哼哧地爬行了两个星期,咯吱咯吱地翻山越岭,穿过印第安纳茂密的森林,盘旋于伊利诺伊州那荒无人烟、凄凉冷寂的大草原。这里覆盖着枯萎的干草,夏日的阳光下,干草长到了6英尺高。

在温森思镇,林肯第一次看到了印刷机,那年他21岁。在迪凯特镇,移民们宿营在法院广场。26年之后,林肯还能指出他家的马车当时停放的位置。“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名律师。”

赫恩登告诉我们:林肯先生曾经给我描述过这次搬迁。那时,冬天的积雪尚未完全融化。白天,雪化了;夜晚,结冰了,这使得旅程艰难,牛也疲惫不堪。路上没有桥,全家人经常会一起淌河而过,有时倒也可以绕开小河。刚开始的几天,临近傍晚,路面就结冰了,牛的每一步都走在薄冰上。除了家当,他们还带了一条狗,跟在牛车旁,一路小跑。一天,小家伙落队了,直到大家过了河,它才赶上来。家人站在河对岸,回头张望,小家伙凄惨地叫着,又蹦又跳。冰裂了,河水哗哗作响,可怜的小家伙不敢过河。把牛车再拉过河,家人再淌水过去,这样做代价太大。所以,大家决定丢下小狗,继续前行。“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决定,”林肯说,“我脱下鞋子、袜子,淌过河去,抱回已经伤心得浑身发抖的小家伙。它兴奋不已,跳来跳去。对于我做的这一切,小狗充满了感激之情。后来的日子,它给予了充分的回报。”就在笨重的牛车拉着林肯一家穿过大草原的时候,议会正在激烈地讨论一个问题:州政府是否有权脱离联邦政府。辩论中,美国参议院的丹尼尔·韦伯斯特挺身而出,用他那深沉、磁性、铃铛般的声音慷慨陈词。这就是“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回击”,林肯称之为“美国演讲史上最精彩的一段”。韦伯斯特的最后几句话被林肯引用,作为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与联合,现在与未来,只能合一,不能分开!”

脱离联邦这一严重问题在30年之后解决了。操作之人并非强大的韦伯斯特——天才之士,也不是著名的卡尔霍恩,而是那个笨拙地赶着牛车、不起眼的小伙子:戴着浣熊皮帽子、穿着鹿皮裤子、哼着小调的穷小子。“嗨,哥伦比亚,你是一块乐土,倘若你未尽兴,我会遭骂。”

天降机遇

伊利诺伊州的迪凯特镇附近,林肯一家人安居下来。这是悬在崖之边的一片林地,俯瞰桑加蒙河。

小亚伯帮忙砍树、盖房子、清理灌木丛、平整土地。他翻开15英亩的草地,种上玉米;又劈开木头,围起栅栏,把家当放进去。

到这儿的第二年,他受雇到邻居家干点儿农活:犁地、规整干草、劈木柴、杀猪等等。

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美国历史上最寒冷的日子。草原上的雪深达15英尺,牲口冻死了,鹿、野鸡也几乎死光了,甚至连人都无法忍受这份酷寒,难逃灭顶之灾。

这个冬天,林肯答应劈一千块木柴,赚下的钱可以买一条牛仔裤,染成深褐色的那种。每天,他划着皮筏子去干活,历经3英里路。一天,皮筏子翻了,他掉进冰水里,还没有来得及游到最近的沃尼科少校家,脚趾就冻僵了。随后的一个月,亚伯都不能下地走路。这段时间,他就躺在沃尼科少校家的壁炉前,给人们讲故事,看《伊利诺伊州法规》。

在这之前,林肯曾追求少校的女儿,但遭少校反对。“怎么可能?”少校这样认为,“我的女儿,沃尼科家族的人,怎么可能嫁给一个没受过教育、迟钝木讷的劈柴工?而且这个人没地、没钱,根本谈不上什么前途。不可能!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

事实确实如此,林肯没有一丁点儿土地。更为糟糕的是,他根本就不想要。22年的生命是在农场度过,拓荒者的开垦之路,他已走够了。他讨厌土地上的辛苦劳作,对那种单调、枯燥的日子感到厌烦。他渴望另一种生活,渴望跟人交流,想干一份他喜欢的工作:人们聚集到他的身边,听着他的故事,为他欢呼雀跃。

住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有一次,林肯帮忙划木筏子到新奥尔良去,他高兴极了。冒险、兴奋,简直太刺激了!一天晚上,船拴在了杜切森夫人的种植园。这里聚集了一帮黑奴,全副武装,拿着刀子、棍子,爬上了船。他们试图杀光船上的人,再把尸体扔进河里,然后带着船上的货物去新奥尔良的贼窝。

林肯抓起一根木棍,挥动强有力的大胳膊,把三个强盗推下了河,其余的赶上了岸。但是,在交战中,林肯也受伤了。一个黑奴用刀砍伤了林肯的前额,在右眼处留下一条永久的疤痕。

当然,托马斯·林肯不会把儿子捆在拓荒地上。

到过新奥尔良一次,亚伯就自己干起了河上的活。他和继母带来的兄弟、二表哥一起砍下一些树,劈成圆木,用船运到锯木厂,打造了一条80英尺长的木筏,在上面装上熏猪肉、谷物、猪,运到密西西比州,每天可赚得50美分。

在船上,林肯给大家做饭,掌舵划船。除此之外,他还讲故事,玩七点牌游戏,引吭高歌:“包着头巾的土耳其人呀,斜眼看世界,翘着卷曲的小胡子,昂手阔步走世界,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人呀。”

河上的日子给林肯留下深刻的印象。赫恩登这样说: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亲眼目睹奴隶的悲惨境况。“戴着脚镣的奴隶——受尽鞭打和折磨。”林肯这样说。面对这种丧尽天良的残忍,林肯的权利感、正义感愤然升起,内心的良知苏醒了,这是耳闻目睹多时、埋藏心灵深处的产物。正如他的一个同伴所言:“那时,奴隶制让林肯的内心备受煎熬。”这一点,千真万确。一天早上,三个人沿着街道闲逛,经过一个奴隶拍卖场。一个漂亮、健壮的混血女孩正在被拍卖。她经竞标者的手,全方位地接受检查。他们用手捏女孩的肌肉,让她像马一样在屋里跑来跑去,想看看她的走动情况。用一位拍卖商的话说:“竞标者的欲望得到了满足,他们可以看看自己买的这件东西值不值的。”整个过程令人作呕,林肯离开了买卖现场,内心涌出一股“压抑不住的仇恨”。等同伴跟上来之后,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走吧。有朝一日,我要是有机会抗击这样的事(意思是奴隶制)的话,我定会奋力反抗。”

丹顿·奥弗特雇用林肯到新奥尔良去干活,而林肯也因此变得出名了。奥弗特喜欢听他讲故事、说笑话,欣赏他的诚实可靠。他让年轻人回到伊利诺伊州,砍下一些树,在新塞勒姆建了一个小木屋,卖食品杂货。新塞勒姆是一个小镇,蜿蜒迂回的桑加蒙河的悬崖峭壁之上,零零散散的20座小木屋,就是这个小镇的全部。在这儿,林肯除了经营这家杂货店,还开了一家面粉厂、一家锯木厂。在这里的6年的生活,对他的未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镇里有一群无人管教的爱打爱闹的孩子,人称“克莱尔森林小子”。这些放荡不羁的小伙子声称自己是伊利诺伊州最强悍的,不仅酒量大,就连骂架、打架也都是所向无敌、战无不胜。

从本质上讲,这些孩子并不坏。他们坦率、大方、讲义气、富有同情心,只是喜欢故弄玄虚、招人注意罢了。大嗓门的丹顿·奥弗特一来到镇上,就告知天下,他的杂货店的雇员亚伯·林肯威武强壮,这可让这帮“森林小子”们兴奋不已、蠢蠢欲动,准备给这个自命不凡的初来乍到者露两手。

但比试却令人哑然。在竞走、跳高比赛中,高大的林肯都赢了。而且,凭借一副长臂,他扔木槌、掷炮弹都比那些小子远。他讲的故事也很有趣,大家都能听懂。深山老林中的神话般的趣事,他能讲得活灵活现,一连几个小时下来,人们都笑声不断。

在新塞勒姆镇,林肯的竞技生涯登峰造极。据“克莱尔森林小子”所言,有一天,全镇的人都聚集到白橡树下,看林肯跟他们的头儿杰克·阿姆斯特朗决斗。林肯撂倒了阿姆斯特朗,大获全胜。从那时起,“森林小子”们对林肯很友好,拥他为“头儿”,赛马、斗鸡时,都让他做裁判。林肯不干活的时候,无家可归,他们就把他拉到自己家中,管吃管喝。

在新塞勒姆这个地方,林肯有一重大发现,这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他终于有机会克服自己的胆怯心理,敢在公共场合、众人面前大声说话了。回想在印第安纳州时,他只是站在田里,跟几个工友们讲话而已。而现在,在新塞勒姆的拉特里奇酒吧,每个星期六的晚上,都会有“自由社团”的聚会,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林肯欣然加入社团活动,主管节目策划、讲故事,还朗诵他给自己写的诗歌。除此之外,他还会就各种话题进行即兴演讲,比如说说桑加蒙河的航运等。当然,他还会就日常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跟某些人辩论不休。

这些体验都是无价之宝,不仅拓宽视野、开阔眼界,而且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林肯发现,他的讲演很容易打动他人,在这方面,他是有天赋的。这一念头帮他树立了自信心、培养了勇气,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几个月后,奥弗特的小店倒闭,林肯失业了。这时,议会选举开始,整个伊利诺伊州都沸腾起来。于是,林肯打算乘机实践一下他的演讲才能。

在当地的一位中学老师格雷厄姆的帮助下,他潜心钻研几个星期,精心打造了第一次演讲,他大声宣布自己是州议会的候选人。林肯告诉众人,他推崇“州内部改进……桑加蒙航运……改善教育条件……公正性”等等。

最后,他说:“我出生贫寒,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所以我没有富有的亲戚朋友、也没有社会影响力大的人来举荐我。”接着,他充满深情地结束演讲:“但是,倘若智慧名人会在意我的家庭背景和出身的话,我也不会悲痛欲绝,因为我这样的人历经磨难,失望沮丧之事乃家常便饭。”

几天后,有人飞马来报,北美印第安酋长布莱克·豪科率领手下勇士,一路袭来,杀人放火、抢夺民女,搞得罗克河沿岸人心惶惶。这一消息令新塞勒姆地区的人们大吃一惊。

恐慌之中,雷诺兹州长开始招募志愿者,准备出征,镇压叛乱。林肯,这个“身无分文、暂时无业的州候选人”加入到队列中,并被推为首领,苦心训练“克莱尔森林小子”。他命令这群年轻人高声呼喊:“滚出去!”大家一起奋战了30天。

赫恩登回忆说,林肯总是把这次抗击布莱克·豪科的战斗看成是圣诞之恋、偷鸡之旅。仅此而已。

后来,在议会的演讲中,林肯宣布他并没有袭击任何北印第安人,只是“痛斥这些野蛮之人”。他说他没有看见一个印第安人,只是跟一大群蚊子展开了血战。

战争归来,“林肯上校”又投入到竞选中,挨家挨户地游说、握手、讲故事。只要有人群,他随时随地都会演讲,力图获取每一个人的支持。

选举结果出来了,林肯落选。他只赢得3张选票,而新塞勒姆的选民总数为208人。

两年后,他再次角逐,成功当选。这一次,出于无奈,到州议会去的时候,他借钱买了一套衣服。

1836年、1838年、1840年,林肯都连续当选州议会议员。

在新塞勒姆,住着一位游手好闲之士,钓鱼、弹琴、吟诗是他的日常生活,而妻子只好靠出租房屋维持生计。这个人名叫杰克·凯尔森,在多数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生活上的失败者。但是林肯喜欢、欣赏此人,和他称兄道弟。杰克对林肯的影响很大。在他们相识之前,莎士比亚、彭斯对林肯的意义不大,充其量就是两个人名——两个模糊不清的人名而已。但此时,当他坐下来,聆听杰克·凯尔森朗读《哈姆雷特》、吟诵《麦克白》的时候,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语言的美妙,领略到语言的音乐之美:理性与情感的撞击,美轮美奂呀!

林肯敬佩莎士比亚,打心眼儿里喜欢、同情罗伯特·伯恩斯。

他甚至感到伯恩斯就是自己的化身。罗伯特·伯恩斯出身贫寒,降生在一间小木屋,跟林肯别无两样。罗伯特·伯恩斯也是一个农家子弟,在田里日夜劳作。倘若犁地之时碰上田鼠窝,那并非一件幸事,但在诗人笔下,这样的事却可笔墨点拨、回味永久。伴随着罗伯特·伯恩斯、莎士比亚的诗作,展现在林肯面前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生命的意义、人间的情感、大地的美好。

但最令他嗔目结舌的一件事是这两位伟人都没有上过大学,所接受的学校教育还比不上他。

有时,他陡然生过一丝念头:也许,大字不识的托马斯·林肯的儿子——像他这样一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小子,也可以做出辉煌灿烂的事情。也许,他并没有必要一直在村里卖些杂货,做个铁匠来了此一生。

从那时起,罗伯特·伯恩斯、莎士比亚就成为他喜欢的作家。莎士比亚的作品,他读了很多,数目超过其他作家的总和,所以他自己的语言风格也深深地烙上莎翁的印记。即使入住白宫之后,内战困扰,焦虑、压力让额头新生皱纹之时,他也不忘莎士比亚,花大量的时间去研读作品。虽说忙得不可开交,但还是会跟专家、权威人士一起探讨莎士比亚的戏剧。就在惨遭暗杀的那个星期,他还给一群朋友大声朗读《麦克白》,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之久。

杰克·凯尔森的文学影响、新塞勒姆渔夫的闲散作风,一直伴随林肯走进白宫……

新塞勒姆的奠基人,也就是小酒馆的主人是一个南方人,名叫詹姆斯·拉特里奇。他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叫安妮。林肯遇到安妮的时候,她才19岁,是一个长着一对蓝眼睛,披着栗色长发的美丽姑娘。虽然她已经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立下婚约,但林肯还是爱上了这个迷人的女孩子。

虽说安妮已经答应嫁给约翰·麦克尼尔,但两年之后他们才可以结婚,因为安妮还是个学生,正在念大学。这一点人们都是可以理解的。

林肯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在新塞勒姆,而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麦克尼尔卖掉商店,声称要回纽约,去把父母和家人接到伊利诺伊州来。但是就在离开之前,他才向安妮·拉特里奇坦白了一件事,安妮几乎吓傻了。但姑娘毕竟还年轻,而且也深爱着这位男子,所以就全盘接受了。

几天后,麦克尼尔挥手告别,答应安妮他会常常写信的。

当时林肯是村里的邮递员。信件由驿马车送来,每周两次。其实往来信件很少,因为邮资较贵,根据距离长短,从6.25美分到25美分不等。林肯送信的时候,把信放在帽子里。人们看见他,问起信件的时候,他就摘下帽子,翻阅查找。

安妮·拉特里奇每周都来询问两次,让林肯看看有没有她的信。终于,麦克尼尔走后的第四个月,安妮才收到第一封信。信中说,他没有及时写信,是因为病了,过俄亥俄河时发高烧,在床上躺了三个星期——有时还处于昏迷状态。

又过了三个月,安妮收到了第二封信。其实,还不如不写信。这封信语气冷淡、含糊不辞。麦克尼尔又说是父亲病了,债主一直骚扰他。他也没有办法,什么时候回来,还说不清。

这之后,安妮望眼欲穿,眼巴巴地盼着麦克尼尔的只言片语。但几个月过去了,一封信都没有。安妮起了疑心:他真的爱我吗?

看到安妮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林肯自告奋勇,愿意去找麦克尼尔。“不,”安妮说,“他知道我在哪儿,如果他连信都不愿意给我写,我为什么要让你去找他呢?”

然后,她把麦克尼尔离开前的那段离奇的告白告诉父亲:麦克尼尔承认他改名换姓过活了很多年,他的真实姓名不是新塞勒姆人所知道的那样,而是麦克纳马拉。

为什么要隐姓埋名呢?麦克尼尔解释说,他父亲回到纽约后,生意失败了,一身债务,难以偿还。而他悄然离开家,只身来到西部赚钱。身为长子,如果使用真实姓名,他怕家人找到他,跟着他,那么他就必须尽长子的责任,养家糊口。他不想在事业刚刚起步阶段,就背上债务,束缚手脚。这样的话,他的成功可能推后几十年。于是,他改名换姓,只身打拼。现在他成功了,积攒了钱财,所以要到纽约去接父母,接到伊利诺伊州来,家人一起安然度日。

故事传开了,轰动了整个村庄。“无耻的谎言”,人们都这样说,“麦克尼尔就是一个大骗子”。越传越糟糕,什么难听话都有。他是——哦,无法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他早已结婚,也许他有两三个妻子,谁能知道?也许他抢了银行,也许杀了人,也许这样,也许那样。但不管怎么说,他抛弃了安妮·拉特里奇。其实,感谢上帝,这是一件好事。

这些都是新塞勒姆村人们的猜测和想法。林肯什么也没说,但陷入了沉思。

最后,他期待已久、祈祷多时的机遇终于来了。

情殇

特里奇酒吧是一个历年经受风雨洗刷、简陋质朴的小地方。拉在未经开发的边远地区,这样的小木屋有上千家,它也绝无特殊之处。陌生人走过酒吧,不会再看第二眼。但就是这个再平常不过、不打眼的地方,林肯注视着它,一刻都不会离开,心也随之搁浅于此。对他来讲,拉特里奇酒吧就是整个世界,高耸云霄、常驻心里。每每走过,心都会“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从杰克·凯尔森那儿借来一本莎士比亚的戏剧集,林肯舒展开来,躺在杂货店的柜台上,翻过几页,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朗读下面这几句台词:嘘,轻点!那边窗子亮起来的是什么光?那是东方日出,朱丽叶就是那灿烂的太阳。

他合上书,读不下去了,思维也停滞了。平躺在柜台上一动不动,整整一个小时都似梦境一般,滞留在前一夜,那个美好的夜晚,安妮说给他听的所有美妙之事。他此时的呼吸只为一件事——只为和安妮一起度过的那几个小时。

那个年代,女人们一起缝被子是很常见的一件事,安妮总是会被邀请参与这样的事情,因为她手指纤细,穿针引线不仅灵巧,而且针脚细致、耐看。早上,林肯常常骑马带她去缝被子的地方,晚上再接她回来。有一次,他大胆地跟了进去,坐在安妮的身旁。男人一般是不进这种地方的。安妮的心砰砰直跳,红晕涌上脸颊。她害羞却又兴奋,一针一线都不比往常,沉着冷静的老妇人们一眼就看出了端倪。她们相对一笑。这家主人把这床被子保存了很多年,等到林肯入住白宫、当上总统之后,她就把它拿出来炫耀,指出那些不规整的针脚,告诉人们这可是总统大人心上人的杰作。

夏日的夜晚,林肯和安妮漫步在桑加蒙河边。夜莺在枝头歌唱,萤火虫飞过身边,给美丽的夜晚绣上丝丝金线。

秋天,他们穿行于茂密的树林。橡树颜色灿烂、熠熠生光;山胡桃噼里啪啦落在地上。冬天,漫漫飞雪之时,他们又携手走过森林,那时候——松树、枞树、铁杉树银装素裹,贵如伯爵大人榆树上的小嫩枝厚厚的珍珠点缀。

这一刻,两人的生活中弥漫的是款款柔情,神圣不可侵犯。生活赋予了一种无语名状的美妙。当林肯站立着,低头注视着安妮的蓝色眼睛时,安妮的心跳动起来,那是心在歌唱。触及安妮的手的那一刻,林肯的呼吸停滞了,他惊讶了:世界太美好了!幸福呀!

两人相恋之前,林肯曾和一个酒鬼搭伙做生意。他是牧师的儿子,名叫贝瑞。在新塞勒姆这个小镇,人迹罕稀,所有的杂货店都濒临倒闭。但林肯、贝瑞都没在意这一点,竟买下三家即将破产的杂货店,进行兼并,开始了自己的经营。

一天,一个前往艾奥瓦州的过路人把篷车停在了“林肯﹠贝瑞小店”门前。路上不好走,马也累了,他打算卸下一些货物。他把一大桶家当卖给林肯。林肯不想买,但可怜那牲口,就给了路人50美分。买下后连看都没看,就推进了商店的后房。

两星期后,他把大桶里的东西倒在地上,纯粹是出于好奇,想看看买来的是些什么。在一些乱七八糟的废物下,意外发现一套《布莱克斯通解读英国做律师时的林肯法》的完整版,他坐下来就读。农民在地里忙着,店里顾客很少,他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书。越读越感兴趣,以前从未没有过如此这般的痴迷。他一口气读完了这套书——整整四卷。

合上书,他作了一个重大决定:他要当一名律师。他要成为一个让安妮·拉特里奇嫁给他,心里感到骄傲的人。安妮赞成他的想法。他们决定在林肯完成律师学业,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时,就举办婚礼。

看完布莱克斯通的书后,他走了20英里路,穿过大草原,到斯普林菲尔德,去跟他在布莱克·豪科战役中认识的一位律师借书。他借来一些法律书,回家的路上,他就打开一本,边走路、边学习。一旦遇到费解的段落,他就慢吞吞地挪步,甚至停下来,直到搞清楚为止。

路上,他一直在看书学习,攻克了二三十页,一直看到夜幕降临,黑得看不见为止。星星挂在了天空,他才感到饿了,加快了脚步。

他认真钻研借来的书,一心一意,什么都不想。白天,他躺在小店旁的榆树下看书,脚丫翘到了树干上。晚上,他就到箍桶匠的店里,点燃一些四处散落的废料,借着火光看书。他常常会大声朗读,时不时地合上书,写下一些刚刚读到的段落的意思,修正它或换一种便于理解的说法——即便是小孩子也能看懂的说法。

这段时间,林肯不管去哪儿——沿河边散步、穿过森林、到地里干活,都会在胳膊下夹着一本书,奇蒂的或布莱克斯通的书。有一次,雇用林肯劈木柴的一个农民,在下午时分绕过谷仓一角时,看到林肯赤脚坐在木料堆上,研读法律。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了。

格雷厄姆老师告诉林肯,倘若他致力于在政治、法律上有所建树,就必须学习、了解语法知识。“在哪儿能借到这方面的书?”林肯问。

格雷厄姆告诉他,镇外6英里处,住着一个农夫,名叫约翰·万斯,他那儿有一本《科卡汉姆语法》。于是,林肯戴上帽子,立刻动身去借这本书。

林肯掌握科卡汉姆语法规则的速度着实让格雷厄姆老师大吃一惊。30年后,这位中学老师坦言,他教了五千多名学生,没有一个比得上林肯的。在追求知识、探究文学方面,林肯是最刻苦、最勤奋、最执着的年轻人。“我了解他,”格雷厄姆老师说,“研究几个小时,就是为了用一种最佳的方式表达一个观点。”

搞懂了科卡汉姆语法之后,林肯一鼓作气,读完了好几本书: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罗林的《古代史》,一卷关于美国军事发展史的书,还有杰斐逊、克雷、韦伯斯特的生平记事以及托马斯·伯恩的《理性时代》。

穿着“圆下摆的蓝色棉外套,拖着一双笨重的、露脚趾头的鞋,一条暗蓝色的皮牛仔裤跟外套、袜子搭配都不协调,因为外套看起来长出3英寸,裤子又短了一两英寸,袜子露在外面。”这个与众不同的年轻人在新塞勒姆地区来回游荡,读书、学习、憧憬、讲故事,“走到哪儿,都交一大群朋友。”

已故的阿尔伯特·J.贝弗里奇是研究林肯的杰出学者。在一部重要的传记中,他这样说:“他吸引人们的不仅是机智、厚道和渊博的知识,还有他那怪里怪气的着装和土头土脑的笨拙样儿。裤子总是短半寸,这一模样成了人们的谈资和笑料。很快,‘亚伯·林肯’这一名字就家喻户晓了。”“林肯﹠贝瑞”杂货店最终还是倒闭了。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因为林肯埋头读书,而贝瑞又总是半醉半醒。没钱吃饭、没钱住宿,林肯只好干些眼前的体力活:砍灌木丛、规整干草、建造栅栏、剥玉米,或者在面粉厂干上几天、在铁匠铺干上几天,维持生计。

后来,在格雷厄姆老师的帮助下,他用心学习三角学、代数等复杂学科,打算做一名土地测量师。他赊账买了一匹马、一个指南针,砍下一根葡萄藤做马鞭,出发去丈量镇上的土地。每做一次,可赚得37.5美分。

与此同时,拉特里奇酒吧也倒闭了,林肯的心上人安妮也失去了工作,只好到一个农场主的厨房当佣人。很快,林肯也在这家农场找到一份活儿:犁玉米地。晚上,他站在厨房里,擦干安妮洗过的碗碟。跟安妮这么近地站在一起,他感到幸福极了,从未尝试的痴迷销魂、从未触及的心满意足。就在临死前,他对一位朋友坦言,在伊利诺伊州的农场里度过的这段时光,虽说只是一个赤脚的苦力,但幸福感达到了极限,胜于白宫里的日子。

但是,恋人的心醉神迷稍纵即逝。1835年8月,安妮病倒了。起初,身体没有痛感,只是疲倦、乏力而已。她试着像往常一样干活儿,但有一天早上,终于爬不起来了。那天,她开始发烧。哥哥骑马到新塞勒姆找来医生艾里斯。他诊断为伤寒症。安妮的身体滚烫,但双脚冰凉,还得用热石头来捂着。她一直要水喝,但医生都没给。现在,医学发达了,人们知道她这种情况要用冰来降温,要不停地喝水。但是,当时的艾里斯医生并不知道这一点。

这样的煎熬拖了几个星期,最后,安妮终于支撑不住了。她精疲力竭,没有一点儿力气,连手都抬不起来了。艾里斯医生命令隔离静养,任何人不准探望。林肯来探病的那个晚上,都被拒之门外。但是,第二天、第三天,安妮喃喃低语,喊着林肯的名字。那声音凄惨,令人心碎。于是,林肯获准来探望。一进屋,他就快步走到安妮的床边。旁人关上了房门,屋里只剩下这对恋人,这也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光。

第二天,安妮失去了意识,一直昏迷不醒,直到离开人世。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痛苦难熬的日子。他吃不下、睡不着,一遍又一遍地叨叨:不想活了,活不下去了,他要去死。朋友警觉起来,拿走他的小折刀,监视着他,怕他去跳河。他把自己封闭起来,见到人也不说话,就像没看见一样。但又好像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另一个世界,身边的一切根本不存在似的。

他每天步行5英里路到康科德公墓,安妮埋葬在那儿。日复一日,天天如此。有时,他在墓地坐很长时间。朋友又急又怕,就去把他带回家。暴风雪来临之时,他放声大哭,因为他不能忍受雨雪敲击心上人的墓穴。

有一次,人们发现他跌跌绊绊地走在桑加蒙河边,嘟嘟囔囔,不知所云。大家觉得这个年轻人可能疯了。

于是,人们又叫来了艾里斯医生。观察了一下,医生找到了病根。他说,必须让林肯干点什么,让他忙得无暇顾及左右。

小镇北边一英里处住着林肯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叫博林·格瑞尼。他把林肯带到家,全职看护他。这是一个僻静、幽寂的地方。房子后面是橡树丛生的悬崖峭壁,曲回宛转,一直向西延伸。房子前面,平整的河边低地延伸到枝繁叶茂的桑加蒙河边。博林的妻子南希·格瑞尼让林肯一直忙个不停:砍树、挖地瓜、摘苹果、挤牛奶,自己纺线的时候也让他举着纱线。

几个星期、几个月、几年过去了,林肯的悲伤、痛苦并未逝去。1837年,安妮去世已两年了,他还对州议会的一位同事说:“在他人眼中,我尽情享受生活中的快乐。但独处时,我黯然伤心,都不敢带一把小折刀在身边,唯恐做出傻事。”

从安妮离开人世的那一天起,林肯就变了一个人。忧思、愁苦,从那一日起就占据了他的身心。虽说也有短暂的隐匿,但随后会加剧,直至他成为全伊利诺伊州最痛苦的一个人。

他后来的律师伙伴赫恩登说:“20年间,林肯从未有过一个开心的日子,我从未见过……他的一举一动,都流露着忧伤、愁苦。”

从失去安妮的那一刻起,一直到生命的终点,林肯都有一个嗜好,简直不能自拔,那就是吟诵关于伤心、死亡的诗篇。他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一句话都不说,失魂落魄。这真是一副悲苦、痛心的画面。随后,他会突然大声朗诵《最后一片树叶》里的几句台词:他曾热吻过的姑娘,就在这墓中安葬;一块生苔的石碑,立在墓旁,刻着他所爱慕的芳名,岁月悠长。

安妮死后不久,他背会了一首诗《死亡》。开头部分是“哦,人类啊,你何必骄傲?”这成为他最喜欢的诗篇。在没人的时候,他会自我吟唱;在伊利诺伊州的乡村宾馆,他读给人们听;在公共讲演中,他也吟诵;在白宫,他念给客人听;他还写给朋友。他说:“我愿付出我的全部,哪怕背上债务,只要能写出那样的诗。”

他最喜欢最后两节:希望和绝望,欢乐和忧伤,在阳光灿烂和细雨蒙蒙之时,交汇、融合。欢笑和眼泪,乐歌和哀调,一波一波,携手而来。就在一转眼、一吐纳之间,健康之体走向死亡的惨白,灿烂的生命入棺木、披殓衣,人类啊!你何必骄傲?

古老的康科德公墓,安妮·拉特里奇的安息之处,坐落在一个安静的农场中,是一个平静、安宁的地方。一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牛羊栖息;三面环绕的是麦田,茫茫无边。公墓到处是灌木丛和藤蔓,少有来访者。春天,鹌鹑在此搭窝筑巢。鹌鹑的啾啾声、绵羊的咩咩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半个世纪以来,安妮的灵体静静地躺在那儿,安然无恙。1890年,当地的一位殡仪员想在4英里远处的彼得斯堡建一座新的公墓。彼得斯堡已经有一片宽广、美丽的墓地,叫做玫瑰山公墓。所以,在新建的公墓进行销售并非一件易事。最后,这个贪婪的殡仪员竟然巧施计谋,打起林肯心上人的主意,把安妮的遗骸搬到他新建的墓地,随后以此大打广告、卖墓穴。

于是,在“1890年5月15日左右”——这里引用的是骇人听闻的黑心商人的原话——他打开了安妮的墓穴。他找到了什么?在彼得斯堡还住着一位安详的老妇人,她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讲给我听,并且发誓一切属实。麦克格雷迪·拉特里奇是安妮的大堂兄,而这位妇人就是麦克格雷迪的女儿。她父亲经常和林肯在一起干活,同吃同住,帮助他成为土地测量员。至于林肯和安妮的爱情故事,没有人比父亲更清楚的了。

夏天,一个宁静的夜晚,这位老妇人坐在阳台的躺椅上,给我讲起一些往事:“我常常听父亲说起林肯。安妮死后,他每天走5英里路到墓地,一待就是很长时间。我父亲很担心,怕他出意外,就去把他拉回家……哦,那个殡仪员打开墓穴的时候,父亲也在场。我常常听到的就是棺木里唯一留下的安妮的痕迹就是那四颗珍珠扣。”

于是,殡仪员挖出那四颗珍珠扣,和一些灰土一起埋在了彼得斯堡的奥克兰公墓。然后,他就宣扬安妮·拉特里奇安葬在他的新墓地。

现在,每年夏季的那几个月,数以千计的朝圣者驱车前往,想看看墓里都有些什么。我亲眼看到他们低着头,看到四颗珍珠纽扣的时候,潸然泪下。四颗纽扣之上,是一块花岗岩墓碑,雕刻着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诗《斯蓬河诗集》:我无为、无名的躯体呀,颤动着永不消逝的音符:“博爱天下”。我的躯体传递宽容,千百万人的宽容。它诠释整个民族的友善和关爱,它闪耀正义和真理的光芒。安然于这荒草之下的是我,安妮·拉特里奇。生前,亚伯拉罕·林肯深爱着我,我们步入殿堂,不是手拉手,而是天各一方。啊,从我内心深处,升起不败的共和国之花!

安妮的遗骸仍安放在康科德公墓,贪婪的殡仪者无法搬走它——她和她的甜美记忆永远留在了那儿。鹌鹑鸣叫、玫瑰盛开的地方,洒下亚伯拉罕·林肯的泪水,那是一份思念和崇敬。他把心埋葬在那里,永远和安妮·拉特里奇在一起。

玛丽·托德

年3月,安妮死后两年,林肯离开新塞勒姆,骑着借来1837的一匹马到斯普林菲尔德,开始了所谓“律师之路”。

鞍子袋里装着他全部的财产:几本法律书和一些内衣裤,仅此而已。他还带了一个蓝色的、破旧的储蓄罐,里面塞着几枚硬币和纸币——这是离开新塞勒姆邮局之前,从顾客那儿收到的邮资。在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年里,林肯常常缺钱,缺得厉害。他本可以花掉这笔钱,用以付款给内阁成员,但那是违背他的良心的。所以,当邮局的稽查员来结账的时候,林肯如数呈上,一分都不差。他还拿出了前一两年当邮差时收到的所有邮资。

林肯骑马到斯普林菲尔德的那天早上,他不仅没有任何积蓄,而且还背上了1100美元的债务——他和贝瑞经营新塞勒姆的杂货店赔掉的数额。贝瑞纵酒而亡,他只得一人承担所有的债务。

说实话,林肯可以不还这笔钱。他完全可以申请倒闭企业的责任划分,从中钻法律的空子。

但这不是林肯的作风。他找到债权人,承诺连本带息如数偿还,只是需要时间而已。只有一个叫彼得·温·伯根的人不同意。他立刻提起公诉,找来法官,把林肯的马和测量仪器公开拍卖。其他债主都愿意等。在以后的14年中,林肯省吃俭用,攒下每一分钱,就是不愿失信于人。终于,到了1848年,林肯成为议员的时候,他把一半工资寄回家乡,还清了杂货店的最后一笔债务。

林肯抵达斯普林菲尔德的那天早上,把马拴在广场西北角的约书亚·F.斯比德的杂货店前。下面是斯比德自己讲的一段故事:他骑着借来的马来到这儿,在村上唯一的木匠那儿订了一个单人床架。他走进我的小店,鞍子袋往柜台上一扔,打听定制单人床上需要花多少钱。我拿来石板、铅笔,一笔一笔地算给他看,加起来总共是17美元。然后,他说:“你说的这个数字可能很便宜。但我想说的是,即使很便宜,我也买不起。所以,能不能赊账,期限就到圣诞节。如果我成功地当上律师,我就还你。但要是失败了,可能一辈子都还不上了。”他悲凉、可怜的说话声打动了我。我看着他,那时就在想,其实我现在也是这样想的,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忧郁、这么凄苦的一副面孔。于是,我对他说:“这么小的一笔钱,对你影响就这么大呀。这样吧,我有个建议,你既可以有地方住,也不用欠债。我有一个大卧室,里面有一张双人床,如果你愿意,搬来一起住。”“卧室在哪儿?”他问。“就在楼上”,我指着从小店到卧室的楼梯。一句话都没说,他拎起鞍子袋就上楼了。把袋子往地板上一放,转身回来,面带喜色,大声说:“嗨,斯比德,我住这儿了。”

这以后的5年半,林肯就和斯比德睡在一张床上,没有交一分钱的租金。

还有一个朋友威廉姆·巴特勒也把林肯带回家,不仅提供住宿,而且还给他买了很多衣裳。这种状况也维持了5年。

也许这期间林肯付过巴特勒一点儿什么,但绝没有明确的数额,只是朋友之间很随意的约定而已。

感谢上帝,倘若没有巴特勒和斯比德的出手相助,林肯绝不会成功地当上一名律师。

他曾跟一个名叫斯图亚特的律师合作。斯图亚特的大部分时间都投身于政治,所以把办公室的例常工作都压在林肯肩上。但其实也没有多少活儿干,办公室工作本来就不多。办公室摆设只有“一张又小又脏的床、一件野牛皮大衣、一把椅子、一条凳子和一个所谓的书架,上面放了几本法律书”。

办公室的记录显示,最初六个月,事务所只有五笔收益:一次是2.5美元,还有两次是各5美元,有一次收到是10美元,还有一起官司是用大衣作酬金的。

林肯心灰意冷、失望之极。有一天,他停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培根·伊藤家具店门口,闪过一个念头:不当律师了,去做木匠。其实,几年前,在新塞拉姆学习法律的时候,他就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想过放弃书本知识,去当一名铁匠。

在斯普林菲尔德的第一年,对林肯来讲,这是寂寞孤独的一个年头。每天,他见到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也就是晚上聚在斯比德小店后面的那些人。大家聊聊政治活动、权力斗争,以此消磨时光。星期天,林肯不愿去教堂,因为,就他自己所说,在像斯普林菲尔德这样优雅的教堂里,他不知所措,手脚都不知该放在哪儿。

在那一年里,只有一位女士跟他搭过腔。他给朋友写信时说,那个女士本来不应该说那一句的——“如果可以避过的话,就……”显然,对于这位女士而言,跟林肯搭话并非出自本意,而仅是不得已的礼貌罢了。

但是,1839年,有一个女人来到镇上,不仅跟他说话,而且还追求他,决意嫁给他。这就是玛丽·托德。

一次,有人问林肯,托德的名字为什么要写成那样(Todds)。林肯回答说,上帝觉得一个“d”就足够了,而托德必须有两个。

托德家族鼓吹说,他们的族谱可延伸至六世纪。玛丽·托德的祖父、曾祖父、伯叔都曾经是将军、州长,还有一个是海军部长。玛丽本人曾在肯塔基州列克星敦市华丽的法语学校读书,受教于维多利亚·夏洛特·拉·克里尔·门塔拉夫人和她先生——两个法国贵族,为了逃命,在大革命时期,逃离法国到此。他们教玛丽说法语,那可是地道的巴黎口音。教她跳交谊舞、索卡西亚轮舞,就像凡尔赛穿着华贵、举止高雅的达官贵人一样。

玛丽清高、傲慢,顾盼自雄,坚信她将来要嫁的人一定是美国总统。虽说听起来难以置信,但玛丽不仅认为这是不容置疑的,而且还公开炫耀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事似乎很愚昧无知,人们嘲笑她,背后诋毁她。但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改变想法,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缄默不语。

就连她的亲姐姐,说起这个妹妹时,都坦然承认“她崇尚虚华、炫耀、艳丽和权力”,是“我见过的最野心勃勃的女人”。

一件凑巧的事儿发生了。玛丽这个人脾气暴躁,时常控制不住自己。1839年的一天,她和祖母吵了起来,一气之下,摔门离开,来到斯普林菲尔德,跟出嫁的姐姐住在了一起。

倘若打算嫁给未来的总统,她当然选对了地方,要想实现她的梦想,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够比得上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那时,这里是一个又脏又乱的边远小村庄,到处是大片大片的草地,一棵树都没有。没有柏油路、没有灯、没有人行道,也没有排水沟。牛在街上为所欲为,猪在主街道的泥坑里打滚儿,粪便臭气熏天。小镇上虽说只有1500人,但也包括这样两个年轻人:打算竞选1860年总统的小伙子——史蒂芬·A.道格拉斯,民主党侯选人,1839年整年都住在斯普林菲尔德;亚伯拉罕·林肯,共和党候选人。

二人都遇到了玛丽,二人都追求她,二人都与其执手相行,而玛丽本人也曾经宣称,这两位年轻人都向她求过婚。

当问及她中意哪一个、决意嫁给哪一个时,玛丽的回答是:“当然是嫁给以后成为总统的那一个。”这话是姐姐传出来的。

这里,也应该说说道格拉斯,因为那个时候,他的政治前景比林肯要强几百倍。虽说只有26岁,但已被世人称作“小巨人”,而且已是国务卿。而林肯还只是一个苦苦奋战的小律师,住在斯比德小店的阁楼上,连住宿费都付不起。

有好几年,道格拉斯都注定要成为美国最强大的政治力量之一。而那个时候,林肯还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小人物,除去伊利诺伊州,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存在。事实上,林肯当上总统的前两个年头,美国普通百姓对于他的了解也只不过是他曾经跟才华横溢、实力强大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激烈争论过什么问题而已。

玛丽的亲戚都认为她更中意道格拉斯,可能情况确实如此。道格拉斯是女人更喜欢的那种类型,跟林肯相比,他更具个人魅力,前景更好,谈吐举止更优雅大方,而且社会地位更显要。

另外,道格拉斯嗓音深沉,富有磁性,一头卷曲的黑发,富有魅力,华尔兹跳得翩翩然,而甜言蜜语也时常送至玛丽·托德耳边。

道格拉斯是玛丽理想中的十全十美的男人,她有时会对着镜子,喃喃自语:“玛丽·托德·道格拉斯”。这听起来美极了。闭上眼睛,她似乎看到她和道格拉斯一起在白宫陶醉于华尔兹。

一天,就在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的那一天,恰巧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广场上,他和一家报纸的编辑打了起来,而这人又正好是玛丽最要好的朋友的丈夫。青春年少时的玛丽·托德

也许,玛丽对此表示了不悦。

此外,玛丽有可能还表达了自己对另一桩事同样或类似的看法。那一次,道格拉斯在公务宴会上喝醉了酒,他爬上桌子,在上面跳起了华尔兹,又叫又唱,还将酒杯、烤火鸡、威士忌酒瓶、卤汁盘子一股脑地都踢到了地上。

假如道格拉斯带其他女孩去跳舞,一旦让玛丽看到,她就会大吵大闹,闹得很不愉快。

求婚无果而终。参议院贝弗里奇这样说:虽然后来有传言说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惨遭拒绝,原因是他“道德”败坏。这一说法带有明显的保护性的宣传色彩,是这类事件中司空见惯的。其实,精明、机智、聪明绝顶的道格拉斯从未提出过让托德小姐嫁给他的请求。

玛丽沮丧至极,她试图引起道格拉斯的嫉妒之心,所以就竭尽全力向他的政治对手亚伯拉罕·林肯献殷勤。但这一伎俩并未得逞,她就索性转向林肯。

爱德华夫人,也就是玛丽·托德的姐姐,后来是这样描述约会场面的:我碰巧经过房间的时候,通常都是玛丽在喋喋不休。林肯先生坐在她的身边,安静地听着。他很少讲话,但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似乎被她那种优越感和无形的力量深深吸引着。他痴迷于玛丽的机智、沉浸于她敏捷的才思妙想之中。但是,和玛丽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他做不到口齿伶俐、畅所欲言。

那年的七月,辉格党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盛大集会,这件事成为人们后来几个月的谈资。大群人马蜂拥而至,把这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来自方圆几百英里的地方,摇着旗,打着鼓,浩浩荡荡。芝加哥代表团拖着一艘双桅船穿过伊利诺伊州。船上,音乐震耳欲聋,姑娘们翩翩起舞,大炮“砰砰”响彻上空。

民主党曾把辉格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森描述成这样:一个老妇人,住在一间木屋里,喝苹果酒。所以在游行中,辉格党人用30对公牛套的车子拉着一间木屋,穿过斯普林菲尔德大街。一棵山胡桃树在木屋旁摇摇晃晃,浣熊在树上嬉闹,一桶现成的苹果酒放在门边。整个画面简直是活灵活现。

夜里,衬着火把的亮光,林肯做了一次政治演讲。

在一次集会上,他的政党,即辉格党,被指控生活奢侈,穿着华丽服饰,而且在普通老百姓中拉选票。林肯就此回应:“我来到伊利诺伊州,是一个无亲无故、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穷小子,在一支木筏子上干活,每个月拿到8美元。我只有一条裤子,鹿皮做成的。鹿皮受潮之后,太阳一晒,就会缩水。我那条裤子不停地缩水,最后短了好几英寸,裤脚和袜子之间露出一大截。等我再长高一些,裤子还是一直在缩短,越来越紧,直到有一天,变成现在这副样子:只是裹在腿上、派不上什么用场。那么,谁要是认为这就是穿着华丽的贵族生活的话,我愿意立刻认罪伏法。”

口哨声、叫喊声、欢呼声从观众群中爆发出来。

林肯和玛丽来到爱德华家的时候,爱德华告诉林肯,他为他感到骄傲,因为他是一个出色的演说家,终有一日,会成为美国总统。

林肯低头看着玛丽——月光下的这个姑娘,她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说明了一切。靠近姑娘,他伸出臂膀,深情地一吻……

结婚典礼定在1841年1月1日。

离大喜的日子只剩下6个月的时间,但风风雨雨不曾停歇。

逃跑的新郎

丽·托德和亚伯拉罕·林肯订婚后没多久,玛丽就想离开他。玛玛丽看不惯林肯的穿衣方式,经常拿他和自己的父亲罗伯特·托德作比较。有那么几年,几乎每天早上她都看见父亲在列克星敦市的街道上散步,拎着一根金头拐杖,穿着蓝色绒面呢外套、白色亚麻布裤子,裤腿缠在靴子里。而林肯在热天就根本不穿外套。更有甚者,他有时连假衣领都不带。有时,他裤子上只是用一副吊带。扣子掉了,他就削一根木钉,把衣服的两片别在一起。

林肯这么不讲究,惹恼了玛丽,她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但不幸的是她说话不讲究技巧,不会甜言蜜语,也就导致沟通的失败。

虽说列克星敦市维多利亚·夏洛特·拉·克里尔·门塔拉的学校教会了玛丽跳时尚的沙龙舞,但并未教会她待人处事的技巧。所以,她的所作所为是毁灭男人爱情的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无理取闹。她让林肯不自在、不舒服,以致林肯极力躲着她。以前,他每周有两三个晚上去看她,但现在有时隔上十天也没搭理她一次。玛丽写信埋怨,满腹牢骚,责怪林肯不把她放在心上。

不久,玛提尔德·爱德华来到镇上。玛提尔德个子高挑、金发碧眼,一副高贵的派头。她是玛丽·托德的姐夫利尼安·W.爱德华的堂妹。玛提尔德也住在宽敞的爱德华府邸,所以当林肯说来看玛丽的时候,玛提尔德就想出点儿风头,引起林肯的注意。她不能说带有巴黎口音的法语,不会跳索卡西亚轮转舞,但她懂得怎样摆弄男人,于是,林肯渐渐地喜欢上了她。她往房间里扫了一眼,林亚伯拉罕·林肯总统的妻子肯就感兴趣地看着她,有时连玛丽·托德说些什么都没听到。这让玛丽气急败坏。一次,林肯带玛丽去跳舞。但他无心跳舞,让玛丽跟其他人去跳,而他自己却坐在舞场一角,和玛提尔德谈天说地。

玛丽斥责他爱上了玛提尔德,而林肯也并不否认。玛丽崩溃了,大哭大闹,命令林肯离玛提尔德远一点儿,连看都不能看一眼。

曾经信誓旦旦的爱恋,转眼坠入喋喋不休的争吵、挑三拣四的找碴子的深渊。

到现在为止,林肯看清了他和玛丽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方方面面的:教育、家庭背景、性格、爱好,乃至思想境界和精神面貌。两个人来自截然不同的世界,经常闹得不愉快。最后,林肯意识到是该结束婚约的时候了,他们的结合是不会幸福的。

玛丽的姐姐、姐夫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曾经力劝玛丽打消嫁给林肯的念头,反反复复地提出警告: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永远都不会幸福。

但是,玛丽根本听不进去。

林肯纠结了几个星期,打算鼓足勇气告诉她现实情况。一天晚上,他来到斯比德的小店,走到壁炉前,从口袋里抽出一封信,让斯比德看。斯比德是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的:信是写给玛丽·托德的。在信中,他坦白相告自己的感受。他告诉玛丽,他对整个事情深思熟虑、考虑再三,感觉他对她的爱不足以承诺婚姻。他希望我去把这封信交给玛丽。在我还没来得及拒绝这件事,他就扬言说交到其他人手里不可靠。我提醒他一点,把这封信放到托德小姐手里的那一刻起,她就掌握了主动权。“有些话可以忘记,”我说,“私人聊天中的一些误解、旁枝末叶的问题都会被丢到一边。但是一旦付诸文字,它们就是活生生的、永远无法销毁的证据。”因此,我把那封定会惹出诸多麻烦的信扔进了壁炉。

信被烧毁了,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具体内容,但是“从他写给欧文小姐的最后一封信中,”参议员贝弗里奇说,“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对玛丽·托德都说了些什么。”林肯和欧文小姐的恋爱史很简单。这件事发生在和玛丽·托德相识的四年前。林肯在新塞勒姆的时候,认识了班纳特·艾贝尔夫人,而欧文是她的妹妹。1836年秋天,艾贝尔夫人回到肯塔基,拜访家人。走的时候,他对林肯说,如果林肯愿意娶她的妹妹,她就带妹妹回伊利诺伊州。林肯是在三年前见过艾贝尔夫人的婚后的玛丽·托德这个妹妹,他欣然同意了。转眼间,欧文站到了林肯的面前:漂亮、高雅、有教养、有家产。但是,林肯又变卦了。他觉得“这个姑娘有点太急于嫁人。”而且,她比林肯大一岁,个子有点矮,还很胖——“简直是福斯塔夫(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喜剧人物)的绝配。”林肯如是说。“我对她不中意,”林肯说,“但我能怎么办呢?”

艾贝尔夫人“逼得很紧”,强迫林肯信守诺言。

但他还是违背了诺言。他承认“一直后悔自己的轻率、鲁莽”,以至于做出那个决定,而且一想到娶她就像是“爱尔兰人给马做龙头”,他就毛骨悚然。

于是,他写信给欧文小姐,坦白、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感受,试图解除婚约。

下面是其中的一封信,写于1837年5月7日。我相信,从这封信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给玛丽·托德的信的内容。亲爱的玛丽·欧文:这封信之前,我写过两封,但写到一半时,就都不满意,于是就撕掉了。第一封,我觉得不够严肃;第二封走了另一个极端。所以最后我写了这一封。住在斯普林菲尔德终究是寂寞、无聊的过活——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在这儿,跟在其他地方一样,我都很孤独、落寂。来到这儿之后,我只跟一个女人说过话,还是在她来不及躲避的情况下。我从来没去过教堂,今后可能也不会去,因为我不知道在那种地方应该怎样行事。我常常在想我们聊到的一个话题:让你住到这里来。恐怕你会不满意这里的一切。这里有很多装饰华丽的马车,但只能看、不能坐,这就是命。你无法掩饰你的贫穷。你能坚信你的承受力吗?嫁给我的女人,我定会竭尽全力让她幸福、知足。倘若不能让自己的女人过上幸福的日子,我一定会伤心至极。我知道,比起我的离群索居,和你在一起,我应该开心得多,只要没察觉出你的不悦。你对我说的话,也许只是开玩笑,随便说说,要么就是我理解错了。倘若如此,就翻过这一页;但如果不是玩笑,我劝你三思而后行。就我而言,我已做出决定。我保证遵守诺言,只要你愿意。但我还是劝你不要那样做。过苦日子,你习惯不了,那要比你想象的艰苦得多。我知道你一贯思路清晰、决策准确,在你最终做出决定之前,好好再想想。我会尊重你的决定。收到信后,请务必回信。在这儿,也没什么可干的。也许写信对你来讲没有多大意思,但在这个荒凉、孤寂的地方,这可是一份好差事。告诉你的姐姐,我不愿意听到什么要变卖家当、举家搬迁的话。一想起这些,我就心情不好,有些郁闷。祝一切顺利!林肯

这就是林肯和玛丽·欧文的恋情故事。再回到他和玛丽·托德的事上来:斯比德把林肯写给托德小姐的信丢进火炉里,转身对这位朋友、这位室友说:“现在,如果还是男人的话,自己去找玛丽。如果你不爱她了,实话告诉她,你不能娶她。小心一点,话不能说得太多,说完就走。”“听到这样的警告之后,”斯比德接着说,“他扣上外套的扣子,露出斩钉截铁的神色,毅然出发了,去完成这庄严的使命。我已经给他说得很明白了。”

赫恩登这样说:那天晚上,斯比德没有上楼跟我们一起睡,而是待在楼下的小店里,推托说想看看书。其实,他在等林肯回来。十点都过了,和托德小姐的谈话还没有结束。终于,刚过十一点,他回来了,蹑手蹑脚。斯比德心满意足了:从林肯在托德那儿待的时间来看,他没有拒绝姑娘。“哦,老朋友,你按我说的做了吗?像你答应的那样?”“是的,我那样说了,”林肯说道,想了想,“当我告诉玛丽,我不再爱她,她伤心地哭了,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她痛苦地搓着双手,嘟囔着‘骗子’之类的话。”“那你又说了什么?”斯比德刨根问底。“老实说,斯比德,我当时实在受不了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我搂住了她,开始亲吻她。”“哼哼,这就是你要解除婚约的方式了,”斯比德冷嘲热讽起来,“你不仅像个傻瓜,而且,今晚的愚蠢行径等于给婚约翻开了新的一页。按常理来说,你没有退路了。”“那么,”林肯又慢吞吞地说,“假如没的选了,就这样吧。事已至此,我就遵守约定吧。”

一天天过去了,婚期越来越近。裁缝忙着给玛丽·托德做嫁衣,爱德华府邸重新粉刷,卧室重新装饰,地毯也翻新了,家具要么换了,要么擦得锃亮。

但与此同时,有一件可怕的事情正向亚伯拉罕·林肯步步逼来。真不知该怎样来描述这件事。心理抑郁不比一般的病痛,这是身心都会受到伤害的严重疾病。

林肯的健康每况愈下,渐渐滑落到这样一种状态:神经有些错乱,有好几个星期一言不发。这种无语的症状,也不知是不是能完全康复。虽说他坚决履行婚约,但整个灵魂都在抵制这件事。他意识不到这一点,选择的是逃避。他在杂货店的房间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不愿去办公室,也不愿去参加州议会的各种会议,他可是议员之一呀。有时凌晨三点就起床了,下楼、生火,然后直勾勾地盯着火,一直到天亮。他吃得很少,人也瘦下来了。很敏感,容易暴躁,但又不愿和人接触,不愿和人讲话。

对日益临近的婚礼,他望而却步。他的大脑似乎在旋转,跌落万丈深渊,他自己都害怕会失去理智。他给辛辛那提市的丹尼尔·德雷克医生写了一封长信,陈述他的病情,咨询治疗建议。丹尼尔·德雷克是美国西部最杰出的内科医生,辛辛那提大学医学系主任。在回信中,他说提不出建议来,因为没有做临床检查。

婚礼定于1841年1月1日举行。黎明破晓,晴空万里,斯普林菲尔德的贵族们滑着雪橇,欢天喜地,迎接新年的到来。马鼻中喷出水汽,叮当叮当的铃声回荡在空中。

在爱德华宅院中,婚礼的最后准备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送货员抱着这个、拎着那个,急匆匆地朝后门跑去,这都是最后时刻预定的东西了。饭菜马上准备就绪,这可不是在灶台的铁炉里烧的,而是在一个刚装好的炉子里做的,这可是第一次这样做。

新年的夜幕开始降临,抚摸这个小镇。柔和的烛光映衬窗棂上的花环,祥和、安逸。爱德华宅院喜气洋洋,希冀、盼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六点半,客人们陆续到来,大家开开心心。六点五十分,牧师也来了,胳膊下夹着教堂的礼仪书。五颜六色的鲜花点缀着每一个房间、名目繁多的各类植物比比皆是。火烧得很旺,壁炉里劈劈啪啪,响声不断。宅院里回荡着人们的说笑声,亲切、愉快。

时钟敲响了七点……七点半了,林肯还没有来……他迟到了。

滴答滴答,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慢慢地、无情地走过每一分、每一秒,祖父的大钟显示又过了一刻钟。又过了半小时……还是没见新郎官的身影。爱德华夫人跑到前门,神情慌张地向大路上张望。出什么问题了?他不会……哦,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家人回到房间……窃窃私语……紧急商议。

隔壁房间里,玛丽·托德身穿婚纱,遮着新娘面纱,等啊……等啊……焦急地摆弄着头上的花。她不停地走到窗边,向街上探望,眼睛片刻都不离开钟表。手心汗渍渍的,额头上也浸出了汗。可怕的一个小时又过去了。他答应的……当然会来……

九点半,客人渐渐散去,虽没说什么,但还是有些疑惑,当然也有些尴尬。

当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后,准新娘一把撕下面纱、扯下头花,哭着跑上楼梯,一头扑到床上,放声大哭。姑娘伤心欲绝。哦,上帝!人们会怎么说呢?会被笑掉大牙的。可怜!丢人!没脸见人了!痛苦、狂躁一股脑儿袭来。一瞬间,她希望林肯出现在眼前,拥她入怀。又一瞬间,她希望亲手杀了他,伤害、羞辱,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林肯在哪儿呢?他被谋杀了?出意外了?逃跑了?自杀了?无人知晓。

午夜时分,人们点着灯笼,开始寻找林肯。有些人到他常常出没的地方去找,有些人沿着通往乡村的路上去找。四处的寻找,只是为了找到新郎官的踪影。

婚姻与道德

样的寻找持续了一整夜,在黎明破晓之前,人们在林肯的办这公室,找到了他。但那时,人们找到的是胡言乱语的新郎官。朋友吓呆了,他唯唯诺诺,失去了理智。玛丽·托德的亲戚声称林肯已经神经错乱,这也是他没有出现在婚礼上的原因所在。这样的理由众目昭彰。

人们很快叫来了亨利医生。林肯扬言说不想活了,死了算了。亨利医生叫斯比德和巴特勒二十四小时监视他,以防意外的发生。他的小折刀被拿走了,就像当初安妮·拉特里奇刚死的时候一样。

亨利医生希望林肯忙碌起来,于是强迫他去参加州议会的各种会议。其实,作为辉格党党派领袖,他本应该一直出头露面的。但是,会议记录显示,三周内他只出现过四次——而且每次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1月19日,约翰·J.哈丁告诉众议院,林肯抱病请假。

逃婚之后的第三周,林肯写信给律师伙伴,哭诉他的悲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是活着的人中最痛苦的一个。倘若我内心的感受可以和全世界分享的话,那么地球上就再也没有一张欢笑的脸了。今后,我是否能够好转,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现在的状况是不会改变的。让我一直这样下去是不可能的,要么死、要么好转,似乎只有这两种情况。

已故的威廉·E.巴顿在他著名的林肯传记中这样说,这封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神经确实出问题了……连他本人都对自己的精神状况心生畏惧。”

现在,他常常想到死亡,也渴望做到这一点。他写了一首诗,对“自杀”抒怀情感,发表在了《桑加莫期刊》。

斯比德害怕林肯自杀,所以带他到自己母亲家,住在路易斯维尔附近。在这儿,林肯拿到一本圣经,待在一个安静的房里,可以看到小溪流,悠闲自在地流过草地,流向一英里外的森林。每天早上,林肯还在床上的时候,奴隶就端来了咖啡。

爱德华夫人,也就是玛丽的姐姐,是这样说的:玛丽“为了让自己恢复正常,同时也让林肯放松,就写了一封信,说自己愿意解除婚约。”但在这一过程中,据爱德华夫人说,“她让林肯做出选择,如果他愿意。”

这是林肯最不愿意做的一件事,他再也不想看到玛丽。林肯逃婚一年后,他的朋友詹姆斯·马蒂尼还认为“林肯想自杀。”

1841年的“黑色1月1日”过去两年后,林肯完全可以不理会玛丽·托德了,而且也希望玛丽“能够忘记他,但愿她能找到自己的心上人”。但是,玛丽做不到。因为她的骄傲、她的自尊,她身上这些难以舍去的东西危若累卵。她下定决心,她要挑战自己,向歧视、怜悯她的人证明一点:她能够嫁给亚伯拉罕·林肯,她一定能做到这一点。

但与此同时,林肯也下定决心,绝不娶玛丽·托德。

事实上,林肯这样坚决,是因为他对另一个姑娘心有所向,这种情况已有一年了。当时他32岁,姑娘只有16岁。她就是巴特勒夫人的小妹妹,萨拉·芮卡德。林肯在她家借住了四年之久。

林肯用这样的理由来为他们两人之间的事辩护:他的名字是亚伯拉罕,姑娘的名字是萨拉,这就很说明问题,很明显这两个名字相互兼容。

但萨拉拒绝了他,原因在她后来写给朋友的信中略见一斑:我刚刚16岁,年龄还小,还没有考虑婚姻问题,也没有想那么多……我一直喜欢他,但那只是普通朋友的喜欢。你知道他那怪脾气还有他那再普通不过的言谈举止,对刚刚涉足社交场合的小女生来讲,没有什么吸引力……他就像一个大哥哥,跟我的家人一样。

林肯经常给当地的辉格党的《斯普林菲尔德期刊》写社论。期刊的主编叫西蒙·弗朗西斯,是林肯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弗朗西斯的妻子爱管闲事,四十多岁,膝下无子,自封是当地的媒婆。

1842年10月上旬,她写信给林肯,让他在第二天下午到家里来一趟。虽说有点儿奇怪,但林肯如约前行,想知道有什么事。他到了之后,被带到客厅。顿时,他目瞪口呆,哑然失语,因为玛丽·托德坐在了他的面前。

林肯和玛丽·托德说了些什么,怎么说的,又做了些什么,都无从考究。但是,有一点很清楚,这个性情温和、富有同情心、可怜的小伙子逃不掉了。假如玛丽哭了——这是当然的——他立刻把自己交给她,只剩下一味的道歉了。

从那以后,两人经常秘密见面,总是在弗朗西斯家,关上房门,不让人看见。

起初,玛丽甚至瞒着姐姐,不让她知道林肯又出现了。

最后,姐姐发现了,质问玛丽“为什么遮遮掩掩的?”

玛丽推诿说“毕竟有逃婚在先,现在的约会还是遮人耳目为妙。世人变幻莫测,”她接着说,“如果婚姻再出什么差错,这件事也可以成为永远的秘密。”

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她吸取了教训,这次仅仅是先秘密约会,直到有了十足的把握,确定林肯会娶她为妻为止。

这次托德小姐耍了什么花招呢?

据詹姆斯·马蒂尼所说,林肯经常这样说“他迫不得已走进了婚姻,因为玛丽小姐说,从道义上来讲,他应该娶她。”

倘若有人知道事情的原委,那就是赫恩登了,他说:在我看来,林肯先生娶了玛丽·托德,原因很简单,就是想保全名声。但这样做,他付出的是家庭的和睦和幸福。他不停地反省、彻底剖析自己。他知道,自己不爱玛丽,却承诺了婚姻。这一承诺太可怕了,宛如噩梦一般。最后,他把自己推到了决斗的边缘:道义、幸福家庭彼此相对。他选择了前者。这样的选择带来的是多年的折磨、痛苦和一生的失去——永远失去幸福的家庭。

在他做决策之前,曾写信给回到肯塔基州的斯比德,想知道他的婚姻是否还有幸福可言。“快告诉我,”林肯急了,“我已经失去耐心了。”

斯比德的回答是“你会比想象的幸福得多。”

于是,第二天下午,也就是1842年11月4日,星期五,林肯向玛丽·托德求婚了。但那一刻,林肯的心是痛的。他是不情愿的。

玛丽希望就在当天晚上举行结婚典礼。林肯迟疑了一下,有些吃惊,随后又有点儿胆怯,事情发展得太快了。他知道玛丽信教,于是就说今天可是星期五呀。但是,想到曾经发生的事情,玛丽害怕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夜长梦多,其他什么都无所谓。她连24小时都不愿意等。而且,那天是她的生日,24岁的生日,她就想在那一天走入婚姻殿堂。两人匆匆到查特顿的珠宝店,买了结婚戒指,在上面刻上这样的话:“永恒的爱”。

黄昏时分,林肯叫来詹姆斯·马蒂尼,让他做伴郎。他说:“吉姆,我不得不娶那个女孩了。”

那天晚上,在巴特勒家里,林肯穿上他最好的衣服,擦亮靴子。就在他整理行装的时候,巴特勒的小儿子跑进来,问他这是要去哪儿。

林肯答道:“地狱,我想是。”

玛丽·托德把第一次大喜之日的嫁妆全都扔掉了,那是绝望之举。没了嫁妆,这次只好穿着白色软棉布的朴素的裙子嫁人。

婚礼的一切安排都仓促紧张。爱德华夫人说,她得到通知时,只剩下两个小时了。她急匆匆地烘焙蛋糕,到吃的时候,上面的糖霜还没冷却下来,都没办法切。

当穿着牧师长袍的查尔斯·德莱赛宣读夫妻义务的时候,在林肯脸上看不出一点儿喜悦之色。用伴郎的话说是“他那样子就像是要上断头台。”

婚礼后一周,林肯给萨姆·马歇尔写信谈业务。从信的后记中,可以看到他对婚礼的看法。这封信现在收藏在芝加哥历史学会。“没什么新鲜的,”林肯写道,“对我来讲,这个婚姻只不过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而已。”

第二章 成功足迹

因爱生恨的妻子

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伊利诺伊州新塞勒姆。我最要好我的朋友亨利·庞德是当地的一名律师,他跟我说过几次:“你应该去拜访吉米·迈尔斯叔叔,因为他有个叔叔叫赫恩登,是林肯做律师时的搭档。他还有一个阿姨,经营几间出租房,林肯夫妇在那儿住过一阵子。”

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于是,7月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我和庞德先生钻进他的汽车,前往新塞勒姆附近的迈尔斯农场。以前,林肯走路去斯普林菲尔德借法律书的时候,通常会在那里逗留一下,喝点苹果酒,听听趣闻,讲讲故事。

我们到了以后,吉米叔叔拉了三把躺椅,放到前院的枫树下。我们在那儿聊了三个小时,火鸡、小鸭子在草地上嬉戏。吉米叔叔说起林肯的一些事,都是迄今为止未见记载的。林肯的这些经历充满传奇色彩,但又令人伤心怜悯。故事是这样的:迈尔斯先生的阿姨嫁给了一个外科医生,名叫雅克布·M.艾尔利。林肯抵达斯普林菲尔德大约一年后——确切地说,是1838年3月2日——一个陌生人,骑着马来到艾尔利医生的家。他敲开门,把医生叫到门口,连开两枪,然后跳上马,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那时,斯普林菲尔德虽说是个小镇,但还没有人被控犯有谋杀罪。所以,那次枪杀直至今日都是一个疑团。

艾尔利医生留下一点点遗产,不足以维持妻子的生计。艾尔利夫人就接纳了几个房客,添补一点儿家用。亚伯拉罕·林肯夫妇婚后不久就来到艾尔利夫人家,租住了一段日子。

吉米·迈尔斯叔叔告诉我,他曾听婶婶说过这样一件难以想象的事:一天早上,林肯夫妇正在用早餐。林肯不知做了什么,妻子大怒。当着其他房客的面,林肯夫人暴跳如雷,举起一杯热咖啡,一甩手泼在丈夫的脸上。

林肯一句话都没说。他坐在餐厅里,羞愧、无语。艾尔利夫人拿来一块湿毛巾,给他擦脸、擦衣服。这样的事情,也许就是林肯后来25年婚姻生活的写照。

斯普林菲尔德总共有11个律师,大家不能全在本地谋生。他们通常是骑着马,从一个郡跑到另一个郡,跟着大卫·戴维斯法官,在第八司法区的很多地方开流动法庭。律师们总是在周六设法回到斯普林菲尔德,和家人团聚,共度周末。

但林肯不这样做,因为他惧怕回家。春天三个月,秋天又三个月,他都巡回在流动法庭,不靠近斯普林菲尔德。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一直都是这样。乡村旅馆的住宿条件艰苦,但即便如此,他都愿住旅馆,不愿回家,因为妻子经常会歇斯底里地发脾气,她的唠叨也让人无法忍受。“她一直折磨着林肯的身心”——这是邻居们的评论。邻居们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见的多了。“林肯夫人的刺耳的大嗓门,”贝弗里奇议员说,“整个街道都能听到。她接连不断的叫骂声让左邻右舍都不得安宁。她发泄愤怒的方式五花八门,除了骂人,还有拳打脚踢。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千真万确。”“她的所做作为能让林肯发疯。”赫恩登说。

赫恩登觉得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易怒、暴躁,这么令人失望。”

这是因为她想复仇。“林肯摧毁了她作为女人的所有尊严和骄傲,”赫恩登说,“她感到自己是世人眼中的笑料:爱,已逝去,取而代之的就只有复仇了。”

她总是抱怨不止,总是批评丈夫。在她眼中,林肯一无是处:驼背,走路不雅观,脚抬得直上直下,像个印第安人。走起路没有一点儿活力,举手抬足都俗不可耐。她模仿林肯的走路姿势,责骂不休,命令他走路时脚尖儿向下,就像门塔拉学校教的那样。

她不喜欢林肯的大耳朵,嫌它是直勾勾地伸出来。更有甚者,她告诉林肯他的长相简直太不尽人意:鼻子不挺,下嘴唇突出,手脚太大,头又太小。

林肯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外表,这一点激怒了敏感的玛丽,她很不高兴,甚至有些伤心。“林肯夫人,”赫恩登说,“也不是无中生有。”有时,林肯走在大街上,一条裤腿缠在靴子里,另外一条耷拉在外边。靴子也很少打油。衣领很少更换,外套也很少刷,整个人都显得很邋遢。

詹姆斯·古尔利跟林肯一家做了几年的邻居,他说:“过去,林肯常常到我们家来,踢踏着一双松松垮垮的拖鞋,穿着一条褪了色的裤子,背带也只剩一条了。”——也就是“幸运者”,林肯自己这么说。

在暖和的日子,走远路的时候,林肯就“披一块亚麻布当外套,后背一片一片的汗渍,就像一幅大陆板块图。”

有一次,一个年轻的律师,在一家乡村旅馆遇到林肯,正要上床睡觉。“穿着一件自家做的黄色的法兰绒睡衣”,“睡衣长得掉到膝盖和脚踝之间,”年轻人大声说,“他是我见过的最不讲究、最邋遢的人。”

林肯一辈子都不曾有一个剃须刀,他也不常去理发店。而夫人则认为他应该常去把头发修理一下。

他经常忘记打理那一头粗糙、浓密的卷发,任其乱七八糟地散落头上,就像马鬃一般。这可就无形地惹恼了玛丽·托德。她给他梳理整齐后,很快又会被夹在帽子里的存折、信件、法律文件搞得一团糟。

有一天,林肯到芝加哥照相。摄影师要求他“打扮得整齐一点儿”,而他的回答是“一个打扮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林肯的一张照片,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就没人能认得出来了。”

他的就餐方式更为随意。餐刀拿得不对,也不会把它放在盘子合适的位置上。不管是用叉子吃鱼,还是吃一片面包,他都不灵活。有时,把盛肉的盘子放斜了,猪排滑落出来。林肯夫人常常和他“斗嘴”,因为他总是旧习不改,用他自己的方式切奶酪。有时,他还会把鸡骨头放在盘子的一边,而盘子里还盛着生菜。每当这个时候,玛丽就气得要晕倒了。

玛丽的牢骚不断、斥责不休,原因太多了:有女士走进房间,林肯不知道站起来,以示礼貌;他不会跑去取包裹;客人走的时候,他也不知道送到门口。诸如此类的事让玛丽烦躁、闹心。

林肯喜欢躺着看书。一下班回家,脱掉外套、鞋子、衣领,扔掉肩膀上的那一根“幸运者”,拿一把椅子放到走廊,用一个枕头当靠垫,头、肩膀靠在上面,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很快沉浸到书中。

那样躺着看书可以持续几个小时,通常也会看看报纸。有一次,他看一本名为《阿拉巴马州的繁荣》的书,上面有描述地震的有趣故事,他就读出来。一般来讲,他看的都是诗歌。林肯不管看什么书,都要大声朗读出来,这是在印第安纳州的“开口”学校里养成的习惯。而且,他感到只有大声朗读,才能让听觉、视觉有所触动,从而能够延长记忆时间。

有时,他躺在地板上,闭着眼睛,背诵莎士比亚、拜伦、爱伦·坡的诗。例如:因为月亮的每一丝清辉都化作梦幻,梦里是美丽的安娜贝尔·丽;群星的每一次升空都似粼粼秋波,那是我美丽的安娜贝尔·丽。

有一位女士,是林肯的亲戚,和林肯一家人住了两年。她说,有一天晚上,林肯躺在大厅里,大声朗读。就在这时,来客人了。还没等佣人去开门,他就穿着衬衫站起来,让客人进到走廊,对人家说他要“让所有的女眷离开”,恰似一句疯话。

隔壁房间的林肯夫人看到女客人们进来了,也听到了丈夫的疯话。她怒火中烧、一触即发,逆其道而行之,把林肯赶了出去。可他还乐呵呵的,直至夜深才回到家,而且是从后门悄悄溜进去的。

林肯夫人的嫉妒心、猜疑心都很重,一点都不喜欢约书亚·斯比德,这可是她丈夫最亲密的朋友呀。她怀疑是斯比德出主意,让林肯逃婚的。结婚前,林肯就有一个习惯,给斯比德的信的末尾都会写上“爱你,凡尼!”但是,婚后,她强迫林肯把信的末尾改成“请向斯比德夫人问好!”

林肯从来没有忘记朋友的恩惠,这是他性格中难能可贵的一面。作为小小的回报,他向斯比德承诺他的第一个儿子取名为约书亚·斯比德·林肯。玛丽·托德听说了这件事,大发雷霆:这是她托德的孩子,应该由她来起名字!而且,再怎么说,这个孩子也不能叫约书亚·斯比德!应该叫罗伯特·托德,跟她父亲,也就是孩子的外祖父……就这样,玛丽吵个没完没了。

孩子的名字叫罗伯特·托德,其实这个已没必要再多说了,因为他是林肯的四个孩子中唯一长大成人的。1850年,二儿子爱德华死于斯普林菲尔德,年仅4岁。三儿子威廉死于白宫,12岁。1871年,小儿子泰德死于芝加哥,18岁。1926年,罗伯特·托德·林肯死于佛蒙特州的曼彻斯特,享年83岁。

林肯夫人埋怨说院子里没有种些花草、灌木,缺少色彩。林肯就种了几株玫瑰,但他对花毫无兴趣,疏于管理,花全死了。玛丽又强迫他开垦一处花园。一年春天,他照办了,但花园中很快就杂草丛生。

虽说没人强迫他干体力活,但他还是饲养、梳理自己的马“老朋友”。他喂养奶牛、亲自挤牛奶、劈木柴。在离开斯普林菲尔德之前,他一直都在干这些老行当,即使当选总统之后,也不例外。

然而,林肯的二堂兄约翰·汉克斯有一次这样评价:“亚伯干什么活都不在行,他最擅长的是白日做梦。”对这一说法,玛丽·托德举双手赞成。

林肯总是心不在焉,常常陷入奇思妙想之中,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似乎全然不知、全然不晓。星期天,他把一个孩子放进小马车,拉着孩子在房前坑坑洼洼的路上来来回回、上上下下。有时,小家伙从车上翻了下来,但林肯一点没觉察到,拉着车继续前进,眼睛只盯着地面,身后的大声啼哭都听不到。他对发生的事情一点都没意识到,直到玛丽从房里探出头来,大声呵斥他,他才回过神来。

有时,在办公室工作了一天,回到家竟然对妻子视而不见,连个招呼都不打。他对饮食也没有多大的兴趣:玛丽做好饭之后,要费很大劲儿才能把他叫到餐厅来。她一声一声地喊,林肯就像是没听到。坐在餐桌前,他又两眼发直、梦幻一般,忘了动餐具,直到玛丽又叫起来,他才想起吃饭。

饭后,他有时对着墙上的壁炉发呆,半个小时都一言不发。孩子们在他身边爬来爬去,拽他的头发,跟他说这说那,但他沉默不语、梦境一般,似乎孩子们就不存在一样。可是,他又会突然站起来,给孩子们讲个笑话,或是背诵一首他喜欢的诗:“哦,人类呀,你何必骄傲?生命似转瞬即逝的陨星、如飘来飘去的云朵,似电闪雷鸣、如浪潮滚滚,眨眼间,抵达最终的归宿——安静的墓穴。”

林肯夫人责怪他不知道教育孩子,他总是带着赞许的口气说“孩子们很好呀,我没看到他们有什么过错呀。”“他从来都不会错过任何一次表扬孩子们的机会,”夫人说,“而且还声称‘我的孩子自由自在、开开心心,没有被父母的专横束缚住手脚,这是我心满意足的一点。爱,是一根链条,随时随地将孩子和父母拴在一起。’”

林肯给孩子们充分的自由,但有时也略显不妥。比如,有一次,他和高级法院的一位法官下棋,罗伯特来了,叫爸爸回家吃饭。林肯口头应着:“好的,好的”,可人没有动弹,因为下棋过于专注,竟然忘了儿子的话。

一会儿,儿子又来了,又催促了一遍,还强调了妈妈的命令。林肯答应马上回家,但转身又忘了。

罗伯特第三次来叫了,林肯答应着,但仍然没动弹。孩子转身回来,一脚踢翻棋盘,棋子散落得到处都是,棋盘也被踢得高过人顶。“哦,法官大人,”林肯笑着说,“恐怕得再找时间下完这盘棋了。”

显而易见,林肯根本就没想着要责怪儿子。

林肯的孩子们常常在晚上躲在篱笆后,在栅栏上钉一根木棍,让它伸出去。路上没有街灯,路人就会撞到木棍上,帽子就撞飞了。有一次,孩子们撞飞了爸爸的帽子。对孩子们的恶作剧,林肯并没有责骂,只是提醒他们要小心,因为有的人碰上这种事儿会生气发疯的。

孩子们长大一点儿后,林肯经常在星期天带他们去散步。但有一次,他把孩子们撂在家里,和夫人一起去了第一长老教会。半小时后,泰德跑进房间,找不见爸爸,就直接跑到街上,冲进教堂,而此时此刻讲道布教正在进行中。孩子的头发乱糟糟、鞋带没系、袜子耷拉着,脸上、手上满是黑土,脏兮兮的。林肯夫人着装优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大吃一惊,也有些尴尬。但林肯很自然地伸出双臂,爱怜地拉过托德,让孩子的头贴在自己的胸前,爱抚着。

有时,星期天的早上,林肯会带孩子们进城,到自己的办公室。在那儿,他允许孩子们疯跑。“不一会儿,他们就能把书架翻个底儿朝天,”赫恩登说,“抽屉里的东西倒得一干二净,每个箱子都打得满是窟窿,还捣碎我的金笔尖儿……把铅笔扔进痰盂,打翻墨水瓶,纸上到处是墨水,办公室里到处都是散落的信件,而他们却在上面跳舞。”

但是,林肯“从来不责骂孩子们,也不会表示出作为一个父亲的不满。他是我见过的最宽容、最溺爱孩子的父亲。”这是赫恩登的结论。

林肯夫人很少一块儿去办公室。但偶尔为之,她就会吃惊不小,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办公室里的东西摆得没有条理性、乱成一团,东西堆得到处都是。林肯捆起一摞纸,这样标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时候,到这儿来找。”

正如斯比德所说,林肯习惯于“经常性的不整洁”。

办公室的一面墙上,隐隐约约有一大块黑渍,这是一个学法律的学生,一气之下把一个墨水瓶抛向另一个人,但没打着,就留下了这个疤痕。

办公室里的地很少扫,几乎没有擦洗过。书架上洒落的一些花的种子都已经抽条儿了,那可是在灰尘中生根发芽的。

大体来讲,玛丽·托德可以说是斯普林菲尔德最会过日子的主妇了,没有谁能比得上她。她舍得花钱的地方无非就是和炫耀、张扬相关的。她曾经买了一辆马车,那可是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一天下午,她又花了25美分雇了邻居家的一个孩子,驾车在镇上转了转,只是为了引起众人的注意。斯普林菲尔德是一个小村庄,她完全可以步行,或是雇一辆车外出。但她认为那样就贬低了身价。无论家里穷到什么地步,她都可以拿出买衣服的钱,而衣服又通常很贵,超出他们的购买能力。

1844年,林肯家买下了查尔斯·德莱赛的房子,花去了1500美元。这里就是两年前他们办婚礼的地方。房子有一个客厅、厨房、休息室,还有几间卧室。后院有一个木柴堆,还有厕所,一个牲口房,林肯在这里养了“老朋友”——牛。

跟以前住的空荡荡的、昏暗的租住房相比,这个地方最初对玛丽来讲简直就是人间天堂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感觉上的,她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那就是女主人的骄傲。但是,这种感觉很快就烟消云散,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她都能找出毛病来。她姐姐家住的是一个两层的大房子,而他们的房子只有一层半高。有一次,她对林肯说,没有几个人愿意住在一层半高的房子里。林肯全家福

通常,玛丽要什么,林肯从来都不细问。“你认为需要,”他会说,“就去买好了。”但是,这一次,他反抗了:家里就这么几口人,房子够大了,够住就行。况且,他就是一个穷人而已。结婚的时候,家里只有500美元,现在也没有多少钱。他知道,他们买不起大房子,其实玛丽也清楚这一点,但她还是一直怨言不止,就是想要大房子。最后,为了堵住她的嘴,林肯想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一个建筑商,估算一下大房子的价位。林肯暗中告诉他,要价高一些。建筑商照办了,林肯拿给妻子费用单子。玛丽倒吸一口凉气。林肯以为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但他的希望落空了。他再次去巡回审判的时候,玛丽又叫来了一个建筑师,估算的价格比先前那个低。于是,她就下令开工建房。

林肯回到斯普林菲尔德,走到第八大街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自己的家了。遇见一个朋友,他就假装严肃地问:“伙计,林肯先生住哪儿?”

林肯当律师的收入并不高,用他自己的话说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现在,到家后,等待他的是一张大账单。这张没有必要的建房单子让他负担沉重。

这使他很难过,他自己是这样说的。

林肯夫人对待丈夫的态度一如既往——无情打击。她不耐烦地说,林肯没有钱的概念,不知道怎样花钱,也不知道怎样挣钱,跟客户要的费用太低。

这是她最常发的牢骚了,而且很多人赞同她的观点,和她站在一条战线上。林肯一向收费很低,其他律师很是气愤、恼火。他们说林肯一人就让整个司法界都濒临贫困线了。

1853年末,林肯44岁,离入住白宫仅剩8年。那一年,他在麦克林巡回法庭办了四起案子,一共只收了30美元。

林肯解释说,很多客户跟他一样穷,他实在没有办法多要钱。

有一次,一个客户付给他25美元,而他却还给人家10美元,还说“你也太大方了吧。”

还有一次,一个骗子试图骗取一位精神错乱的女子的房产,价值1万美元。林肯只用了15分钟就赢得了这场官司。一小时后,同事沃德·拉蒙来拿他的那一半酬金。客户一共给了250美元,按照常规,他俩对半分。林肯断然不让拉蒙拿钱。拉蒙辩解道,费用是提前支付的,而且女孩子的哥哥是心甘情愿掏这笔钱的。“也许是这样,”林肯反驳道,“但我不能心安理得地去拿这钱。这是一个精神失常、可怜的女孩子的钱。我宁愿饿死,也不愿以这种方式拿她的钱。你至少给她退回去一半,我是一分钱都不会拿的。”

再有一次,大革命时期的一位士兵的遗孀,被发放抚恤金的部门克扣了200美元,还说是得到了当事人的许可。那可是抚恤金的一半呀。老人家年龄大了,背都直不起来了,穷得叮叮当当。林肯鼓动老人提起诉讼,帮助她打赢了官司,而且分文不收。除此之外,还自掏腰包,给老人付了住宿费,买了返程票。

有一天,寡妇汉娜·阿姆斯特朗跑来找林肯,说是遇到了大麻烦。她的儿子达夫被指控在酒后冲突中杀人了,她恳求林肯帮帮她,救救她儿子。林肯回到新塞勒姆的时候就认识了阿姆斯特朗一家人。事实上,达夫还是襁褓婴儿躺在摇篮里的时候,他还哄他睡过觉呢。这家人性格粗犷、桀骜不驯,但林肯喜欢他们。达夫的父亲杰克·阿姆斯特朗曾经是“克莱尔森林小子”的头儿,那个在一次摔跤比赛中被林肯打败的远近闻名的壮汉子。这些也都是过去的事了。

老杰克不在了,他要救他的儿子。林肯站在陪审团面前,作了律师生涯中最感人肺腑、最打动人心的演说,从绞刑架上救下了这个孩子。

寡妇妈妈的所有财产就是40英亩土地,她打算全部送给林肯。“汉娜阿姨,”林肯说,“几年前,我无家可归、身无分文的时候,您收留了我。供我吃喝,给我缝补衣服。我现在一分钱都不会收的。”

有的时候,他会强迫当事人庭外和解,不管他提出了多少建议,都不收他们的费用。一次,他拒绝起诉一个男人,理由是“我不忍心——又穷又瘸的一个人。”

像这样的善良慈悲、关心体贴,虽说享有美誉,但是不会带来任何经济收入,所以玛丽·托德很发愁,常常唠唠叨叨地责备不休。她的丈夫在社会上一点儿进步都没有,而其他律师的财富却与日俱增,来源就是诉讼费和投资。比如说大卫·戴维斯法官和罗根。哦,还有斯蒂芬·A.道格拉斯,在芝加哥投资房地产,积累了一大笔财富。靠着这个,还成为一名慈善家,赠送给芝加哥大学10英亩价值不菲的土地。同时,他还是国家著名的政治领导人之一。

不知有多少次,玛丽·托德只要想到他,就多么希望当初嫁的人是他!做了道格拉斯夫人,她就可以成为华盛顿上流社会的一号人物,穿巴黎时装,到欧洲旅行,和名媛进餐,简直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生活。而且有朝一日,也许还可以入住白宫。眼前的日子和梦中的比起来,是多么的苍白呀!

作林肯的妻子,有什么前途可言呢?他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一年中有半年在巡回法庭,把她一个人撂在家里,对她不理不睬,连一点儿爱都舍不得付出……真是天差地别呀,这种天壤之别令人心酸落泪。她现在的日子和很久前曾在曼特勒家梦想的浪漫生活连边儿都沾不上。

悍妻

面说过,林肯夫人是个节俭持家的女人,并以此为豪。她买前东西很会省钱,桌子上摆的东西很少,那简直不是一般的少。有时只剩一点点食物渣儿,刚够喂猫的。家里也不养狗。

她买了一瓶又一瓶的香水,撕下标签,试用一下,然后再还回商店,谎称产品质量低下、虚假宣传,要求退货。她经常这样做,当地杂货店都不再接她的生意了。斯普林菲尔德杂货店老板的账本上有用铅笔注释:“林肯夫人退回的香水。”

她经常跟小商小贩发生纠纷。有一次,她和送冰的梅尔斯吵了起来,怀疑人家给了小分量。她指着梅尔斯的鼻子,大声叫骂。半个街区外的邻居都跑来看热闹。

这样的诬陷是第二次发生了,梅尔斯忍无可忍,发誓再也不会卖给她一块冰,除非看到她下地狱。

他说到做到,再也没有送冰来。这使得林肯夫人陷入尴尬,因为家里需要冰,而梅尔斯又是镇上唯一的供货商。于是,在她一生中,她第一次作出了妥协。但她并不是自己去的,而是叫了一个邻居,给了人家25美分,到城里去安慰、哄骗梅尔斯,让他继续送冰来。

林肯的一个朋友创办了一家小报,名为《斯普林菲尔德民主党人》。朋友在镇上游说,推销报纸,林肯也就订了一份。当第一份报纸送到家门口的时候,玛丽·托德大怒。什么?又订一份没用的报纸?她在挖空心思节省每一分、每一厘钱,而这么多钱又都被浪费了!她责怪着、叫骂着,闹个没完没了。为了安抚妻子,林肯说他并没有订报纸,这是千真万确的。他只是说有可能会订,并没有明确说送报纸来。这就是律师的狡猾了!

当天晚上,瞒着丈夫,玛丽·托德写了一封信,言辞激烈地告诉编辑她对报纸的看法,勒令不要再送了。

她说的话羞辱了编辑。编辑在小报的一栏里公开回信,还写信给林肯,讨一个说法。这样的丑事公布于众,林肯气恼万分,一病不起。蒙羞之极,他写了一封信给编辑,解释说全是误会。他真是使尽全身解数来解释这件事了。

有一次,林肯想接继母来家里过圣诞节,但玛丽·托德一口拒绝。她看不起老人,更鄙视托马斯·林肯和汉克斯家族。对这一家人的存在,她感到羞愧。即使把家人接来,林肯也怕玛丽不认可他们,虐待他们。23年来,继母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70英里处的地方,林肯抽空就去看望老人,而这个家门,玛丽半步都没跨进过。

婚后,家里来的唯一一个亲戚就是林肯的一个远房堂妹,名叫哈莉特·汉克斯,一个通情达理、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林肯很爱这个堂妹,她在斯普林菲尔德上学的时候,就让她住在家里。林肯夫人不仅把这个孩子当佣人使唤,还试图把她变成家里名副其实的劳力。林肯反对这样做,不愿助长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可想而知,整个事情陷入一种令人伤心、难堪的局面。

对“雇用来的女孩子”,她不停地找茬儿,经常大发脾气、暴跳如雷,搞得大家都打包离开了。这样的情况接二连三、周而复始。这些人不再尊重林肯夫人,而且也都相互转告同行,一时间,林肯家被列入了佣人的黑名单。

玛丽气恼不已,写了一些信,说她雇用的都是“野蛮的爱尔兰人”。但是,实际情况是所有的爱尔兰人,只要在她家干活,就成了“野蛮之人”了。她言辞激烈、大声宣称:倘若能活得比丈夫长,就会到南方度过余生。回到列克星敦市,和自己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们可都忍受不了佣人们的厚颜无耻。如果哪个黑奴不小心做错了事,就会立刻被送到广场,捆到柱子上,被抽打惩罚。托德家的一个邻居就曾经用鞭子抽打六个黑奴,直至把他们各个都打死。

那段时间,“长腿杰克”是斯普林菲尔德家喻户晓的一个人物。他有几头驴和一辆破旧不堪的运货车,但他自己却骄傲自大地把他干的活描述为“快递服务”。很凑巧,他的侄女到林肯家帮佣。几天后,主仆发生争执,气愤之余,这个女孩子扔掉围裙,收拾行李箱,摔门离去。

那个下午,杰克赶着他的牛车,绕过第八大街、杰克逊大街,来到林肯家,告诉女主人他是来取侄女行李的。林肯夫人一触即发、破口大骂,骂杰克、骂他侄女,那话说得简直是不堪入耳。她指着杰克威胁说,敢迈进家门半步,就试试看,等着挨揍。杰克恼羞成怒,冲到林肯的办公室,责令他要求妻子道歉。这个可怜的丈夫呀!

林肯听完杰克的叙述,伤心地说:“听到这个,我很抱歉。但我有一个请求,能否听听我15年的日子,看看这15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几分钟时间就够了。”

这次见面的最终结局是以杰克油然而生的同情而画上句号。杰克很同情林肯在家的处境,而且还因为自己的打扰而表示歉意。

有一次,一个佣人被用了两年多,这让邻居们都很吃惊,有点儿想不通。其实,理由很简单:林肯和这个女仆有一笔秘密交易。她刚进家门的时候,林肯就把她拉到一边,坦白地告诉她家里的情况;而且,对她要承受的不公平待遇表示歉意,但表示无能为力。在这里,女孩子不能跟他妻子计较。如果她能做到这一点,每周可以从林肯手中多拿到一美元。

主仆的战争并没有停止,只是出于秘密约定和那多出来的一美元的缘故,玛利亚才忍了下来。每当夫人大骂完,林肯就瞅准机会,看玛利亚一个人在厨房的时候,悄悄溜进去,拍拍女孩子的肩膀,劝劝她:“好了,好了。加油,玛利亚。别离开,别离开!”

玛利亚结婚后,丈夫在格兰特将军手下作战。李将军投降后,她立刻跑到华盛顿,拿到丈夫的赦免权,这是她和孩子们都很需要的。林肯见到她很高兴,坐下来和她聊了聊过去的事情。林肯想邀请玛利亚到家里来吃晚饭,但玛丽·托德断然拒绝。林肯给玛利亚买了一大篮子水果,还给了一些买衣服的钱,并让她第二天打电话,他会给她办一个边界线的通行证。但是,玛利亚没能打成电话,因为当天晚上,林肯先生遭暗杀。

林肯夫人几年时间都不得消停,骂声不断,一阵阵的心痛、仇恨困扰终日。她有时就像个疯子一样。

关于托德家,有一点儿奇怪的事儿,那就是玛丽的父母是堂兄妹,也许这是因为近亲姻缘才让女儿的脾气变得如此古怪。有些人,包括玛丽的医生都认为她的表现属精神病早期阶段。

林肯的忍耐性跟上帝一般,默默不语,几乎没有责怪过妻子。但他的朋友就不然了。

赫恩登当面就叫她“野猫”、“母老虎”。林肯和儿子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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