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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7: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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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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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作品精选系列:太阳照常升起

海明威作品精选系列:太阳照常升起试读:

第一部

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曾经拿过一次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比赛冠军。不要以为这么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就会使我肃然起敬,但是对科恩来说,其意义还是非同小可的。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拳击,事实上,他是嫌恶拳击的,然而他还是不辞劳苦、十分卖力地习拳练艺,目的是要以此来抵消他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人当作犹太人时所感受到的那种低人一等而又羞于启齿的心情。尽管他这人非常腼腆,也是个地地道道的正派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练习拳脚,他从来不跟人打架斗殴,不过,他内心里还是有几分沾沾自喜的,因为他知道,他能把任何一个在他面前飞扬跋扈的人击倒在地。他是蜘蛛侠凯利的得意门生。无论这些年轻绅士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蜘蛛侠凯利一律都把他们当做羽量级拳击运动员来教。不过,这种教法似乎挺适合科恩的。他出拳的动作确实非常快。鉴于他有如此出色的拳艺,蜘蛛侠便不假思索地安排他与力量悬殊的强手交锋,结果却使他终身落下了一个被打扁了的鼻梁。这件事进一步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反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感,因为他的鼻梁确实变得比以前好看些了。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他由于书读得太多,不得不戴上了眼镜。在他那个班上的同学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还能记得他的人。他们甚至都不记得他曾经当过中量级拳击比赛的冠军了。

我对所有说话坦率、头脑单纯的人一概都信不过,尤其是在听他们把自个儿的经历编得天衣无缝的时候,所以我始终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认为罗伯特·科恩也许根本就没有当过中量级拳击比赛的冠军,而且我老是觉得,他那张脸大概是被哪匹马儿踩踏过的,要不然就是他妈妈在怀胎时受到过什么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也有可能是他小时候自个儿不当心撞在某个物体上造成的,不过,我最终还是找人帮我从蜘蛛侠凯利那儿证实了他的这段经历。蜘蛛侠凯利不仅记得科恩。他还时常惦念着科恩后来的境遇呢。

就其父亲这一脉来看,罗伯特·科恩是纽约的一个极为富有的犹太家族的子弟,就其母亲这一脉来看,他又是一个有着极为悠久历史的名门世家的后裔。为了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事学校补习过,是该校橄榄球队的一名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谁也不曾让他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居然还有种族之别。在他还没进普林斯顿大学的那段时间里,从来没有人使他感觉到自己是个犹太人,因而会跟其他人有所不同。他是个为人正派的小伙子,一个待人友善的小伙子,而且生性非常腼腆,这一点也使他深感苦闷。他便用打拳来宣泄这种情绪,后来,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他那只被打扁了的鼻子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了业,并跟第一个待他不错的姑娘结了婚。他有五年婚史,生育了三个孩子,几乎花光了他父亲遗留给他的五万美元,而家产的其余部分都已归在了他母亲的名下,由于和一个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幸的家庭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个感情冷漠、性格相当别扭的人;正当他拿定主意要休掉他妻子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跟一个专画微型人像的画家离家出走了。虽然休掉妻子的想法已在他脑海中盘算了好几个月,可他并没有付诸行动,因为他觉得,要硬生生地把她从自己身边赶走未免过于残酷,因此,她的这一主动出走的行为对他反倒是一次大有裨益的冲击。

离婚手续总算办妥了,于是,罗伯特·科恩便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州,他偶然结识了一帮文人雅士,由于他那笔五万美元的遗产还略有剩余,因此,没过多久,他就掏钱去扶持一家文艺评论杂志了。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尔梅勒市,但后来在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旺斯敦市停刊了。在那段时间里,科恩纯粹是被当成一个后台老板来看待的,他的名字只是作为顾问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出现在杂志的扉页上的,不料,他后来居然成了这家杂志唯一的编辑。花的可都是他的钱啊,再说,他发觉自己也喜欢上了当编辑所拥有的这种职权。当这家杂志因开销过大而难以维持时,他才不得不撒手不管了,他还为此而深感惋惜呢。

不过,在那段时间里,他还有不少别的事情要操心。他已被一位满心希望能随着这家杂志一起出人头地的女士牢牢攥在了手心里。她这人非常强悍,科恩即便想不被她攥在手心里也根本没法找到任何机会,何况他也深信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当这位女士看出了苗头,认为这家杂志不大可能有出头之日时,她便开始有点儿嫌弃科恩了,而且还拿定主意,要趁现在还有东西可捞时,不妨就捞它一把是一把吧。于是,她极力怂恿说,他俩应当去欧洲,科恩可以在那儿搞创作嘛。他们果然来到了这位女士曾经念过书的欧洲,在那儿待了三年。在这三年期间,他们把头一年全用在旅行上了,后两年则住在巴黎。其间,罗伯特·科恩结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布雷多克斯,另一个便是笔者本人。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圈子里的朋友,我则是和他一块儿打网球的朋友。

这位拿捏着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在第二年的年终即将到来之际,她忽然发觉自己的姿色已日渐衰退,对罗伯特的态度便有了大大的转变,由过去肆无忌惮地掌管和利用他,变成了一心一意地要他娶她。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已经做出决定,要按月支付给他一笔生活费,每月大概有三百美元左右。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相信,罗伯特·科恩绝对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过得相当幸福,只感到有一点美中不足,同许多侨居在欧洲的美国人的感觉一样,他也巴不得这是在美国,他还发现自己是能写点儿东西的。他写了一部小说,尽管这部小说确实写得非常蹩脚,但也不完全像后来那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糕。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在当地的一家健身馆里练习拳击。

我是在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了一顿晚饭之后,才第一次开始留意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的。我们那天是先在大路饭店吃好晚饭,然后才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的。喝完咖啡之后,我们又接着喝了几杯白兰地,之后我说,我得走了。科恩当时恰好谈起了我们俩周末去什么地方旅行一趟的事儿。他很想离开喧闹的城市去外面痛痛快快地散散心。我就建议说,我们不妨可以坐飞机去斯特拉斯堡,再从那儿步行前往圣奥黛尔,或者到阿尔萨斯地区的别的什么地方去走走。“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一个熟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去城里兜兜风。”我说。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那是谁在无意间碰到我的,便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有两年了,那个城市凡是该了解的事情她全都了如指掌。她是个非常新潮的漂亮姑娘呢。”

我在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脚,赶忙抬眼一看,原来是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那位情人,只见她正撅着下巴颏儿、板着面孔呢。“真该死,”我说,“为什么要去斯特拉斯堡呢?我们可以北上去布鲁日,或者去阿尔登森林嘛。”

科恩似乎如释重负了。我也没有再挨踢。我向他们道了声晚安,就起身走了出去。科恩说他要去买份报纸,可以顺便陪我走到大街的拐角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他说,“你刚才为什么偏要提起斯特拉斯堡的那个姑娘呢?你难道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没有。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即使我认识某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跟弗朗西丝究竟有什么相干?”“反正都一样。随便是哪个姑娘。我是去不成的,就这么回事儿。”“别犯傻啦。”“你不了解弗朗西丝。随便哪个姑娘都不成。你难道真没看见她那副脸色?”“唉,算啦,”我说,“我们还是去桑利斯吧。”“别生气嘛。”“我不生气。桑利斯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雄鹿大酒店,可以去森林里远足一次,然后回家。”“好,那就太平无事啦。”“嗯,明天网球场上见吧。”我说。“晚安,杰克。”他说罢,立即返身朝咖啡馆走去。“你忘记买你的报纸啦。”我说。“倒也真是的。”他陪我一起走向了拐角处的那间书报亭。“你当真不生气吗,杰克?”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那份报纸。“是啊,我为什么要生气呢?”“我们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目送他拿着报纸返身朝咖啡馆走去。我挺喜欢他的,可是弗朗西丝弄得他日子很不好过呢,这是明摆着的。

第二章

这年的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那部小说远涉重洋去了美国,书稿很快就被一位相当有眼光的出版商接受了。我听说他这次出远门还引起了一场言辞激烈的争吵呢,在我看来,弗朗西丝就是因为这场争吵才失去他的。再说,由于在纽约那边有好几个女人向他献殷勤,回到巴黎时,他已经大大地变了。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热衷于美国,人也不再那么单纯、不再那样一本正经了。出版商们把他那部小说捧得很高,这片叫好声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再加上又有好几个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向他大献殷勤,于是,他的眼界就完全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绝对只局限在他妻子的身上。有三年,或者将近有三年,他从未正眼看过弗朗西丝以外的女人。我敢肯定,他这辈子从来就没有真正恋爱过。

由于在大学里过的那段日子实在太窝囊,他在心灰意懒之际匆匆就结了婚,等到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自己在第一任妻子的眼里并非就是一切。于是,弗朗西丝就趁他正处于失意落魄之时一下子就把他牢牢攥在了手心里。虽说他至今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但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还算得上是一个有人格魅力、能让女人着迷的人。就凭有女人喜欢他并愿意跟他生活在一起这一点来说,怎么也不能简单地把它说成是老天爷所赐予的奇迹呀。这就使他变了个人,因此,再和他相处时也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还有,他在跟他纽约的那帮哥儿们一块儿玩输赢相当大的桥牌时,他曾下过大大超出他财力的赌注,他拿到了一手好牌,一下子赚了好几百块钱呢。这使他很为自己的牌技感到沾沾自喜,他曾几次谈起,一个人要是被逼到了万般无奈的地步,总归还可以靠打桥牌来谋生的。

接下来再说说另外一件事。罗伯特·科恩一直在拜读威廉·亨利·赫德逊的作品。这件事乍听上去倒像是一桩清清白白、无可挑剔的好事情,殊不知科恩却把《紫色的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人要是过了青春期再来读《紫色的国度》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描写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如何在一个极具浪漫色彩的国度里与众多少女发生性爱关系的种种奇情艳遇。故事纯属虚构,却编得绚丽多彩,自然风光的描写也非常出色。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四岁这把年纪还拿这本书当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像一个同样年纪的男人带着一整套更加注重实际的阿尔杰的作品从法国修道院直接来到了华尔街一样。我相信,科恩对《紫色的国度》里的每一个词语都不折不扣地领悟了,就像研读罗伯特·格雷厄姆·邓恩的报告一样。请不要误解我这话的意思,他这人还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的说来,这本书在他眼里是大有道理的。使他躁动起来的也恰恰正是这本书。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究竟使他躁动到了何等地步,直到有一天他忽然闯进了我的办公室。“你好呀,罗伯特,”我说,“你是来给我鼓劲儿的吧?”“你想不想去南美洲,杰克?”他问。“不想去。”“为什么不想去呢?”“我也说不清。我从没想过要去南美洲。代价太高了。要是你想看南美人,在巴黎反正也能看个够。”“他们算不上地地道道的南美人。”“在我看来,他们就是地地道道的南美人。”

我有一星期的新闻通讯稿件要赶出来,好趁本班海铁联运的车船邮走,但是到现在才只写好了一半。“你听到了什么丑闻没有?”我问。“没有。”“你那帮不可一世的朋友里难道没有一个在闹离婚的?”“没有。你听着,杰克。要是咱俩的一应开销全都由我来处理,你愿意陪我去南美洲吗?”“为什么要我去呢?”“你会说西班牙语呀。再说,要是咱俩一块儿去,那一定会玩得更尽兴。”“不,”我说,“我就喜欢这个城市,夏天我要去西班牙。”“我这辈子就盼着能有这么一次旅行。”科恩说。他坐了下来。“恐怕没等去成,我就老得走不动啦。”“别说傻话啦,”我说,“你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你有那么一大笔钱呢。”“我知道。可我就是走不成啊。”“打起精神来吧,”我说,“哪个国家还不都是电影里放的那样。”

可我真替他感到难过。他这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呢。“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如此迅速,而我却没有真正过上好日子,我就感到没法忍受。”“除了斗牛士,谁也别指望能轰轰烈烈地过完一辈子。”“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种生活很不正常。我想到南美腹地的乡野里去走走。我们的南美之行一定会很精彩的。”“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去英属东非打猎?”“没有,这种事情不是我的所爱。”“我愿意陪你一起去。”“不去,这种事情提不起我的兴趣。”“这是因为你从没读过这方面的书。有一本书里描写的全都是人家怎么跟那些皮肤黑得发亮的美貌公主谈情说爱的,去找来看看吧。”“我要去南美洲。”

他具有一种很难说服的、犹太人所特有的、冥顽不化的特质。“走吧,我们下楼去喝一杯。”“你的活儿不干啦?”“不干了。”我说。我们顺着楼梯走下去,直奔位于大楼底层的那家咖啡馆。要想打发朋友走,这就是最好的办法,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了。一杯喝完之后,你只消说上一句:“哎呀,我得赶紧回去发几份电讯稿呢。”事情也就算摆平了。在新闻这个行当里,你应当显得从来都不在忙于工作,这是若干准则中极其重要的一条。因此,想出这一类不会有失风雅的脱身之法是非常要紧的。不管怎么说,反正我们下楼去了那家咖啡馆的吧台,要了一瓶威士忌和苏打水。科恩望了望沿墙脚边一溜摆放着的一箱箱酒瓶。“真是个好地方啊。”他说。“这地方有的是酒。”我附和着说。“你听着,杰克,”他俯身向前趴在吧台上,“你难道从来就没有产生过这种感觉,你的年华在悄悄地流逝,而你却没有及时行乐?你有没有意识到,你这一生几乎半辈子光阴已经过去了?”“是啊,每隔一段时间这种感慨就会油然而生。”“你知道吗,再过大约三十五年,我们就死掉啦,你知道吗?”“胡说什么呀,罗伯特,”我说,“纯属一派胡言。”“我可不是在开玩笑。”“这种事情说归说,但是我不会为这种事情而发愁的。”我说。“你真该好好想想才是。”“我时不时地就会有好多事情要操心呢。我已经懒得再操心啦。”“唉,我就想去南美。”“听我说,罗伯特,跑到别的国家去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些我都尝试过。你不可能单凭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就自我解脱了。这样做无济于事。”“可是,你从没去过南美呀。”“南美,见鬼去吧!假如你带着现在这种心情去了南美洲,结果肯定还是原封不动的老样子。巴黎是个挺不错的城市。你怎么就不能在巴黎重整旗鼓呢?”“我讨厌巴黎,我讨厌这个拉丁区。”“那就别待在拉丁区呀。闲来无事的时候,你就自个儿四处去溜达溜达,看看能碰上什么新鲜事儿。”“什么也碰不上的。有一天夜里,我就独自一人在外闲逛了一整夜,却什么事儿也没碰上,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拦住了我,要查看我的证件。”“巴黎城的夜晚不是很美吗?”“我不喜欢巴黎。”

你现在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了吧。虽说我很同情他,然而这并不是一件你采取了什么措施就能帮得上忙的事儿,因为你一插手马上就得面对他那两个冥顽不化的想法:一是南美能解决他的问题,二是他不喜欢巴黎。他的第一个想法是从一本书上得来的,我估计,他那第二个想法也来自于一本书。“哎呀,”我说,“我得上楼去发几份电讯稿啦。”“你当真非走不可吗?”“是的,我得赶紧把这几份电讯稿发出去。”“如果我上楼来,在办公室里随便坐一会儿,你介不介意?”“不介意,跟我上去吧。”

他坐在外间看报纸,而那位编辑和出版商加上我则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两个小时。之后,我把一页页打字稿整理好,在文章的开头一栏打上了我的名字,将稿件装进了两只用马尼拉纸做成的大信封里,再按铃叫一个听差的进来,让他把稿件送到圣拉扎尔车站去。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间,只见罗伯特·科恩已经在那张大椅子里睡着了。他把头埋在两只胳膊上睡得正香呢。我不忍心叫醒他,但是我要锁门离开办公室了。我用手按了按他的肩膀。他晃了晃脑袋。“这件事我无能为力。”他说,头在胳膊弯里埋得更深了。“这件事我无能为力。说什么都不行。”“罗伯特。”我说着,摇了摇他的肩膀。他抬起头来看了看。他笑了起来,朝我挤了挤眼睛。“我刚才说出声来了吧?”“说了几句。但是听不清楚。”“上帝啊,做了个倒霉透顶的梦!”“是打字机的催眠声催得你睡着的吧?”“大概是的。昨天晚上我一夜没睡。”“怎么啦?”“一直在说话。”他说。

我能想象得出那种情景。我有个非常要不得的习惯,喜欢想象我那些朋友们在卧室里的各种场面。我们走出大楼,去纳波利咖啡馆喝开胃酒,去观赏傍晚时分林荫大道上人头攒动的街景。

第三章

这是一个暖春时节的夜晚。罗伯特走了之后,我仍坐在纳波利咖啡馆露台上的一张桌子旁,悠然自得地观赏着眼前的景致。此时,天色已渐渐暗淡下来,电灯广告牌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指挥交通的红绿灯在交替闪烁着,人流熙来攘往。一辆辆单篷出租马车在拥堵得结结实实的出租汽车的阵容旁边“得得”地行驶着,“野鸡”也在四处活动,她们有单身独行的,也有成双成对的,在寻觅晚餐。我注视着一个模样俊俏的姑娘从我的桌子边走了过去,并注视着她一步步走上了街头,直至从眼前消失,然后又接着去看另一个,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先头那个又返身回来了。她再一次从我的桌子边经过时,我抓住了她的目光,于是,她便走了过来,落座在我的桌边。服务生跑上前来。“喂,你想喝点儿什么呢?”我问。“佩诺。”“这种酒小姑娘喝不好。”“你才小姑娘呢。喂,服务生,来杯佩诺。”“给我也来杯佩诺吧。”“怎么回事儿?”她问,“想乐一乐?”“当然。你不想吗?”“说不准。在本城谁也说不准。”“你不喜欢巴黎?”“对。”“那你怎么不去别的地方呢?”“哪儿有别的地方可去呀。”“只要开心就好。”“开心,见鬼!”

佩诺是一种绿莹莹的仿苦艾酒的饮品。兑上水就变成了乳白色。这种酒的味道颇似甘草糖,具有很好的提神作用,不过,喝多了也照样会使你浑身无力。我们坐在桌边喝着这种酒,姑娘板着脸,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喂,”我说,“你是不是要掏腰包请我吃顿饭呀?”

她咧嘴一笑,我立即明白她为什么故意板着脸不笑的原因了。倘若嘴闭着不笑,她确实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我如数付了酒钱之后,我们走出酒吧,来到大街上。我喊来了一辆出租马车,车夫把车靠到人行道的路边石旁停下。我们安坐在慢慢腾腾、畅行无阻地轧轧行驶着的出租马车的后排车厢里,顺着歌剧院大街一路向前驶去,沿途的那些商店都已关门落锁了,但窗户里灯还亮着。这条大街很宽阔,路面亮光光的,却已几乎不见人影。出租马车驶过了纽约《先驱报》驻巴黎站,只见其橱窗里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时钟。“那些钟都是派什么用的?”她问。“用来显示美国各地的不同时间的。”“别骗我。”

我们从歌剧院大街拐上了金字塔路,穿过车水马龙的黎沃利路,再穿过一道幽暗的大门,驶进了杜伊勒利花园。她依偎在我身上,我用一只胳膊搂着她。她抬起头来,期待着我的亲吻。她伸手摸我,我推开了她的手。“别介意。”“怎么回事儿?你有病?”“是的。”“人人都有病。我也有病。”

我们驶出杜伊勒利花园,进入了灯火通明的大街,接着再跨过塞纳河,最后拐上了教皇路。“你要是有病,就不该喝佩诺酒。”“你也不该喝。”“我喝不喝没关系。女人无所谓。”“怎么称呼你?”“乔杰特。怎么称呼你呢?”“雅各布。”“这是个佛兰芒人的名字嘛。”“美国人也有。”“你不是佛兰芒人吧?”“不是,我是美国人。”“好,我最讨厌佛兰芒人了。”

正在这时,我们到了餐馆。我喊车夫停车。我们钻出车外,但乔杰特却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外观。“这家餐馆不怎么样嘛。”“可不是嘛,”我说,“你也许宁愿去‘福艾约’餐馆吧。那你刚才干吗不让马车继续往前走呢?”

我起初搭上她是出于某种隐隐约约的情感上的需要,以为有个人陪着吃饭总归是件挺惬意的事儿。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跟“野鸡”一起共进晚餐了,已经忘了这将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儿。我们走进餐馆,从坐在收银台旁的拉维涅太太面前走了过去,进入了一个小包间。在饭菜的作用下,乔杰特的情绪好了一点儿。“这地方还算不错,”她说,“虽然不雅致,但饭菜还可以。”“总比你在列日吃得好些吧。”“你是说布鲁塞尔吧。”

我们又要了一瓶葡萄酒,乔杰特就此开了句玩笑。她笑了笑,却露出了满嘴的坏牙齿,我们频频碰杯。“你不是个坏种,”她说,“遗憾的是,你这人有病。我们还是挺谈得来的。你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呀?”“我在战争中负伤了。”我说。“唉,这场下流的战争啊。”

我们本来也许会继续谈下去的,会交换彼此对这场战争的看法,会一致认为这场战争实际上就是对人类文明的一场浩劫,而且这场战争说不定还是可以避免的。我厌烦透了。就在这时,隔壁的包间里恰好有人在叫我:“巴恩斯!我说,巴恩斯!雅各布·巴恩斯!”“有个朋友在叫我呢。”我解释了一下,便走了出去。

叫我的人是布雷多克斯,正和一帮人围坐在一张宽大的桌子边,在场的有:科恩、弗朗西丝·克莱恩、布雷多克斯夫人,还有好几位我不认识。“你是来参加舞会的吧,对不对?”布雷多克斯问。“什么舞会?”“哎呀,就是跳舞呗。难道你不知道我们已经恢复舞会了?”布雷多克斯夫人插嘴说。“你一定要来呀,杰克。大伙儿都去呢。”弗朗西丝在桌子的另一头说。她身材高挑,脸上挂着笑意。“那当然,他会来的,”布雷多克斯说,“进来呀,跟我们一起喝咖啡吧,巴恩斯。”“对。”“把你的朋友也带过来吧。”布雷多克斯夫人笑着说。她是个加拿大人,浑身散发着加拿大人的那种优雅大方的社交风度。“谢谢,我们马上就来。”我说。我返身回到小包间。“你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乔杰特问。“作家和艺术家。”“这种人塞纳河的这一边多得是。”“太多啦。”“我看是。不过,他们中的有些人还是挺能挣钱的。”“嗯,是的。”

我们吃完了饭、喝完了酒。“走吧,”我说,“我们跟那些人一块儿喝咖啡去。”

乔杰特打开她的手提包,对着小镜子往脸上补了补妆,又掏出唇膏把嘴唇重新抹了一遍,并整了整帽子。“好了。”她说。

我们走进了那间宾朋满座的房间里,布雷多克斯和围坐在桌子边的那些男人都纷纷站了起来。“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乔杰特·莱布伦小姐。”我说。乔杰特如此这般地嫣然一笑,接着,我们便迎上去跟众人一一握手。“你跟歌唱家乔杰特·莱布伦是亲戚吧?”布雷多克斯夫人问。“不认识。”乔杰特回答说。“可是,你们俩同名同姓呀。”布雷多克斯夫人真心诚意地坚持说。“不,”乔杰特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姓霍宾。”“可是,巴恩斯先生刚才在介绍你时,说的就是乔杰特·莱布伦小姐呀。他刚才确实就是这么说的嘛。”布雷多克斯夫人仍然坚持说,她一说法语就容易激动,很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是个傻子。”乔杰特说。“噢,这么说,刚才是在开玩笑咯。”布雷多克斯夫人说。“对,”乔杰特说,“逗大家笑笑的。”“你听到没有,亨利?”布雷多克斯夫人朝桌子那头的布雷多克斯大声说,“巴恩斯先生刚才在介绍他的未婚妻时称她是莱布伦小姐,其实她的姓氏是霍宾。”“当然啦,亲爱的。她本来就是霍宾小姐嘛,我早就认识她啦。”“啊,霍宾小姐。”弗朗西丝·克莱恩高声说,她的法语说得非常快,但她似乎并不像布雷多克斯夫人那样为自己脱口而出的正宗地道的法语而感到洋洋自得,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你来巴黎很久了吧?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你很爱巴黎吧,对不对?”“她是谁?”乔杰特扭头对我说,“我非得搭理她不可吗?”

她转身朝弗朗西丝望去,只见她正笑吟吟地坐在那儿,双手交叠着,脑袋一动不动地昂在长长的脖子上,嘴唇微微向上噘起,一副随时准备继续谈话的模样。“不,我不喜欢巴黎。这地方既奢侈,又龌龊。”“是吗?我怎么觉得这地方特别干净呢。是整个欧洲数得着的最干净的城市之一。”“我觉得它很脏。”“好奇怪啊!不过,你来这儿的时间也许还不算太长。”“我在这儿待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不过,巴黎这地方有些人确实还是挺不错的。这一点必须承认。”

乔杰特扭头对我说:“你交的这些朋友挺不错的。”

弗朗西丝已经略有醉意,若不是咖啡上来了,她没准还要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拉维涅接着又给我们上了利口酒,喝完酒之后,大伙儿全都涌出餐馆,兴冲冲地去布雷多克斯的那家跳舞俱乐部了。

这个跳舞俱乐部其实就是个“用手风琴伴奏的大众舞厅”,坐落在圣杰尼维耶夫山上的大街上。每星期有五个晚上,住在“先贤祠”一带的劳动人民都会来这里跳舞。每星期只有一个晚上归跳舞俱乐部使用。星期一的晚上一律不开放。我们到达那儿时,屋子里还是空空的,只有一名警察坐在门边,老板娘则守在用波纹镀锌铁皮做的吧台的后面,此外还有老板本人。我们刚走进屋里,老板的女儿就下楼来了。屋子里有许多长条板凳,还有一排排桌子,屋子的尽头才是舞池。“但愿人们能早点儿来。”布雷多克斯说。老板的女儿走上前来,目的是要打听我们想喝点什么。老板登上舞池旁边的一只很高的凳子,开始拉起了手风琴。他有一只脚脖子上拴着一串铃铛,一边拉手风琴,一边用脚打着拍子。每个人都跳起舞来。屋里太热,我们走出舞池时已是大汗淋漓了。“我的上帝呀,”乔杰特说,“简直像闷在蒸笼里!”“真热呀。”“太热啦,我的上帝。”“脱掉帽子吧。”“这主意不错。”

有人来请乔杰特跳舞了,我便走向了吧台。屋里确实非常热,而手风琴的乐曲声在这闷热难当的夜晚倒也显得悦耳动听。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站在门口领受着街面上吹来的习习凉风。有两辆出租汽车沿着坡度很陡的街道一路驶下来。两辆车都停在了舞厅门前。一群年轻人,有的穿着针织紧身运动衫,有的穿着长袖衬衫,钻出了车外。借着门里射出的灯光,我能看见他们的手和他们刚刚洗过的烫着大波浪的卷发。站在门边的那个警察朝我看了看,微微笑了笑。他们走进了舞厅。在他们挤眉弄眼、指手画脚、七嘴八舌地往里走的时候,我借着灯光看清了他们白白净净的手、烫成大波浪的卷发、白白净净的脸。跟他们走在一起的竟然有勃莱特。她显得非常可爱,看样子她跟他们已经混得相当熟了。

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了乔杰特,张口便说:“嘿,真是咄咄怪事啊。这儿有个货真价实的婊子呢。我要去跟她跳舞了,雷特。看我的。”

那个高个子、黑皮肤、名叫雷特的说:“你别这么冒冒失失的。”

那个烫着大波浪的金发碧眼的年轻人回答说:“你就别操心啦,亲爱的。”勃莱特竟跟这帮人混在一起了。

我非常生气。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这种人总是让我很生气。我也知道,他们本来就是来寻欢作乐的,你应当宽容些才是,可我偏偏就想挥拳击倒他们一个,随便是哪一个,把他们那种目空一切、傻笑中透着泰然自若的嚣张气焰砸个粉碎。然而转念一想,我却沿着街面走了下去,在隔壁那家舞厅的吧台前买了一杯啤酒。这杯啤酒很不好喝,我便又要了一杯干邑白兰地来祛除嘴巴里的那股啤酒味儿,没想到,这杯白兰地的味道却更加糟糕。等我回到舞厅时,舞池里已是人头攒动,乔杰特正和那个金发碧眼的高个子青年在跳舞,这人跳舞时很夸张地扭动着臀部,脑袋歪斜着,两眼朝上翻着。这一曲刚结束,他们当中的另一个人又上来请她跳。她已经被他们包下了。这时我才明白,他们一个个都会跟她翩翩起舞的。他们就是这种人。

我在一张桌子边坐了下来。科恩在那边坐着。弗朗西丝正在跳舞。布雷多克斯夫人领来了某个人物,并介绍给我说,他叫罗伯特·普伦蒂斯。此人是纽约人,但从芝加哥来,是小说界正冉冉上升的一位新秀。他说话带点儿英国口音。我问他要不要喝一杯。“非常感谢,”他说,“我刚刚喝了一杯。”“再来一杯嘛。”“谢谢,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吧。”

我们把老板的女儿叫过来,每人要了一杯兑了水的白兰地。“有人告诉我说,你是堪萨斯城人。”他说。“是的。”“你觉得巴黎好玩吗?”“好玩。”“真的?”

我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烂醉,而是恰好醉到了那种可以说话不计后果的地步。“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说,“真的。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嘿,你发起脾气来还真有些可爱呢,”他说,“我要是有你这种本事就好啦。”

我站起身来朝舞池走去。布雷多克斯夫人在身后紧跟着我。“别跟罗伯特一般见识,”她说,“他只不过是个毛孩子,你是知道的。”“我没跟他一般见识,”我说,“我刚才只是觉得好像要呕吐了。”“你的未婚妻正在大出风头呢。”布雷多克斯夫人眺望着舞池,舞池里,乔杰特正被那个高个子、黑皮肤、名叫雷特的家伙搂在怀里跳舞跳得正欢呢。“是吗?”我说。“相当拉风啊。”布雷多克斯夫人说。

科恩走上前来。“来吧,杰克,”他说,“咱俩喝一杯去。”我们朝吧台那边走去。“你这是怎么啦?你好像整晚都情绪激动的样子,什么事儿把你给惹火啦?”“没什么事儿。只是眼前的整个这一幕让我感到恶心而已。”

勃莱特朝吧台走来。“你们好啊,老朋友。”“你好,勃莱特,”我说,“你怎么没灌得醉醺醺的呢?”“绝对不会再喝得醉醺醺的啦。喂,怎么说也要给人家来杯白兰地加苏打水吧。”

她端着酒杯站在那儿,我发现罗伯特·科恩在打量她。他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如同他那位同胞看见上帝赐予他土地时准会显现出的那种表情一样。当然,科恩要年轻多了。不过,他流露出的也是那种热切的、理所当然地充满着期待的表情。

勃莱特真他妈的好看极了。她穿着一件针织紧身套衫和一条苏格兰粗花呢裙子,头发是朝后梳着的,像个男孩子。流行于市的这种打扮全是她开的头。她身段的曲线凹凸有致,如同游艇的艇身,那件羊毛紧身套衫使得她的整个体型毕露无遗。“你交往的这伙人真不赖呀,勃莱特。”我说。“这些人难道不可爱吗?你不也一样嘛,亲爱的。你是在哪儿把她勾搭上的?”“在纳波利咖啡馆。”“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夜晚吧?”“嘿,有趣极啦。”我说。

勃莱特哈哈一笑。“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杰克。这样做对我们大家都是一种侮辱。你瞧瞧那边的弗朗西丝,还有乔。”

她这话是说给科恩听的。“这种事情属于交易管制的范围。”勃莱特说。她又是哈哈一笑。“你头脑清醒得很嘛。”我说。“对。我没醉吧?要是有谁愿意同我交往的这帮人待在一起,他也保险不会喝醉的。”

音乐声又响起来,罗伯特·科恩马上说:“这一曲能让我来请你跳吗,勃莱特小姐?”

勃莱特朝他微微一笑。“这一曲我已经答应跟雅各布跳啦,”她笑着说,“你取的是个绝妙的圣经里的名字呀,杰克。”“那就下一曲吧,好吗?”科恩问。“我们马上就要走啦,”勃莱特说,“我们在蒙马特有个约会。”

我一边跳舞,一边隔着勃莱特的肩膀望过去,只见科恩依旧在吧台边站着,两眼还在直勾勾地盯着勃莱特看。“瞧那边,你又迷住一个人啦。”我对她说。“别这么说嘛。可怜的家伙。我以前怎么就一直没发觉呢。”“唉,算了吧,”我说,“依我看,你恐怕是多多益善吧。”“别说这种不着边际的傻话啦。”“你不就喜欢这样嘛。”“唉,好啦。我即使喜欢,又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我说。我们踏着手风琴的音乐声跳起舞来,有人弹起了班卓琴。屋里虽然很热,但我感到很快活。我们从乔杰特身边擦了过去,跟她在一起跳舞的已经换成了他们当中的另一个人。“她什么地方迷住了你,才使你把她给带来的?”“说不清,反正我把她带来了。”“你这家伙越来越浪漫啦。”“不,是出于无聊。”“现在呢?”“不了,现在不了。”“我们离开这儿吧。会有人好好照顾她的。”“你真想走?”“我要是不想走,我能要你走吗?”

我们走出了舞池,我去墙边的衣帽架上取下我的外套,并把它穿在身上。勃莱特站在吧台边。科恩在和她攀谈。我在吧台前停下,想向他们讨要一个信封。老板娘找来了一个。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面额为五十法郎的钞票,把它放进信封里,封好口,然后把信封递给了老板娘。“如果和我一起来的那位姑娘问起了我,烦请你把这个交给她,好吗?”我说,“如果她跟那帮先生中的哪一位一起走了,那就烦请你帮我把这个保管一下,好吗?”“一言为定,先生,”老板娘说,“你这就要走吗?走这么早?”“是的。”我说。

我们起身朝门外走去。科恩还在一个劲儿地跟勃莱特说话。她朝他道了声晚安,随即便挽起了我的胳膊。“晚安,科恩。”我说。在外面的大街上,我们四处张望着想找辆出租汽车。“你会白白丢掉你那五十法郎的。”勃莱特说。“啊,是的。”“怎么不见出租汽车呢。”“我们可以走到先贤祠去,然后再叫一辆。”“走吧,我们先到隔壁那家酒吧去喝一杯,可以在那儿打发一个人帮我们去叫一辆出租汽车嘛。”“你连走到马路对面这几步路都不肯走啊。”“能省点儿力气,就省点儿力气呗。”

我们走进隔壁那家酒吧,我随即便打发一个服务生去叫出租汽车了。“嗯,”我说,“我们总算甩开他们啦。”

我们站在高高的波纹镀锌铁皮做的吧台边,彼此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望着对方。那名服务生回来了,说出租汽车已经等在门外了。勃莱特使劲儿捏了捏我的手。我给了那名服务生一个法郎,随后,我们就走出了酒吧。“我应当叫司机往哪儿开呢?”“哦,跟他说,就在附近随便兜兜吧。”

我吩咐司机开到蒙特苏里公园去,然后就钻进了车内,嘭的一声关了车门。勃莱特仰靠在车厢的角落里,两眼紧闭着。我上了车,坐在她身边。出租汽车颠了一下便向前驶去。“啊,亲爱的,我一直过得很凄惨啊。”勃莱特说。

第四章

出租汽车驶上了那座山冈,穿过灯火通明的广场,随后便钻进了黑暗之中。车子仍在爬坡,但没一会儿就开上了平地,行驶在圣埃蒂纳·杜·蒙特教堂后面的一条僻静的街道上,平稳地顺着这条柏油马路径直往下驶去,经过一片小树林和停着公共汽车的康特雷斯卡普广场,接着又拐上了鹅卵石路面的穆菲塔德。大街两旁,灯火通明的各色酒吧和夜市商场鳞次栉比。我们原本是分开坐着的,但车子在古老的路面上一路颠簸着,使我们紧紧挤在了一起。勃莱特的帽子已经脱掉。她的脑袋向后仰靠着。我借着夜市商店的灯光打量着她的脸蛋,但车子里随即又暗了下来,大街等我们再次钻出黑暗、驶上戈贝林大街时,我才清楚地看见了她的整个脸庞。这条街道的路面被破开了,工人们正借着亮得耀眼的乙炔灯的灯光在电车轨道上干活儿。勃莱特的脸蛋很白,她脖子的修长轮廓也清楚地显现在耀眼的灯火下。街面上又暗淡下来,我立即吻了上去。我们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可是她马上就扭过头去,身子紧靠在车座的角落里,想尽量躲得远远的。她向下耷拉着脑袋。“别碰我,”她说,“请你别碰我。”“怎么啦?”“我受不了这个。”“哦,勃莱特。”“你别这样。你应该明白。我受不了这个,就这样吧。啊,亲爱的,请你谅解!”“难道你不爱我?”“不爱你?只要你一碰我,我的整个身子简直就要化成果冻啦。”“难道我们什么也做不成吗?”

她这时已直起身来。我用一只胳膊搂住她,她仰面斜靠在我的身上,我们就这样十分平静地依偎着。她用她那特有的神情直愣愣地注视着我的眼睛,那种神情会使你疑惑她是否真的在发自内心地用自己的眼睛看你。仿佛等世界上别人的眼睛全都一个个不再睁开看了,她那双眼睛还会一刻不停地看下去。她就这样定定地望着我,仿佛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她会不用这种眼神来看待,然而事实上,她不敢正视的东西却多得很。“这么说,我们真他妈的什么也干不成啦。”我说。“我不知道,”她说,“我不想再受这种折磨了。”“我们最好还是彼此躲得远远的。”“可是,亲爱的,我不能见不到你。这种煎熬你并不完全明白。”“是的,可是到头来还不总是变成这种样子。”“都是我不好。可是,我们难道不是在为我们所做的这一切付出代价吗?”

她一直在定定地注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目光变幻不定,时而深不可测,时而又显得十分淡定。此时此刻,你简直可以望穿她的双眼,一直望到她的心灵深处。“一想到我已经让好多小伙子为我吃足了苦头,我这心里就感到很不是滋味。我现在是在偿还这笔债呢。”“别尽说傻话啦,”我说,“再说,落在我身上的这种遭遇本来就很荒唐可笑。我根本就没把它放在心上。”“啊,是的。这我相信,你不会在意的。”“算啦,这种事情我们就别再说啦。”“我自己也曾笑话过这事儿呢,有过那么一回。”她望着别处躲开了我,“我哥有个朋友,从蒙斯回到家中时也是这副样子。战争仿佛是个天大的笑话。小伙子们啥事儿也不懂,是这样吗?”“是的,”我说,“大家都一样,什么事儿也不懂。”

我对这个话题已经十分厌倦,不想再谈了。曾几何时,我也许不止一次地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考虑过这件事,也包括这种情况,某些创伤,或者残疾,会成为别人取笑逗乐的对象,然而对那个负了伤或者有残疾的人来说,这依然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这事儿真好笑,”我说,“非常好笑。当然,谈情说爱也有很多乐趣。”“你真这样看的?”她的目光又显得十分淡定了。“我指的不是那种乐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令人欢愉的感觉。”“不,”她说,“我觉得这是人间地狱般的折磨。”“彼此相见总归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不。我可不这样认为。”“难道你不想和我见面?”“我不得不这样。”

此时,我们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坐着。右边是蒙特苏里公园。那边有家饭店,饭店里有个养鳟鱼的水池,你可以坐在那里眺望公园的景色,不过那家饭店此时已经关门打烊了,黑洞洞的。司机朝我们扭过头来。“你想去哪儿?”我问。勃莱特把头一偏。“哦,去‘雅士’吧。”“雅士咖啡馆,”我对司机说,“蒙帕纳斯大街。”出租汽车绕过那尊守卫着驶向蒙特鲁奇地区的有轨电车的贝尔福狮像,径直朝前开去。勃莱特两眼直视着前方。车子一驶上拉斯帕埃尔大街,蒙帕纳斯大街上的灯光就映入了眼帘,勃莱特说:“如果我要你做某件事,你该不会大惊小怪吧?”“别犯傻啦。”“趁我们还没到那儿,你再吻我一次。”

等出租汽车一停稳,我便下了车,把车钱付了。勃莱特钻出车外,并随手戴上了她那顶帽子。她从车上一下来就把一只手伸给了我。她的手在发抖。“喂,我这样子是不是显得太狼狈了?”她压低了她头上的那顶男式毡帽,迈步朝咖啡馆里走去。咖啡馆里,靠在吧台上、坐在桌子边的大多数都是刚才在舞会上碰到的那伙人。“小伙子们,你们好,”勃莱特说,“我想喝一杯。”“哎,勃莱特!勃莱特!”那个身材瘦小的希腊人从人堆里朝她挤过来,他是个画肖像的画家,自诩公爵,但人人都叫他齐齐。“我有好事儿要告诉你呢。”“你好,齐齐。”勃莱特说。“我想让你结识一位朋友。”齐齐说。一个胖子迎了上来。“米比波波勒斯伯爵,这位就是我的朋友阿什莱夫人。”“你好!”勃莱特说。“哎哟,尊贵的夫人,请问,你在巴黎玩得开心吗?”米比波波勒斯伯爵问,他胸前那条表链上挂着一枚麋鹿的牙齿。“相当开心。”勃莱特说。“巴黎城好得没法说啦,”伯爵说,“不过,我猜想,你在伦敦那边肯定也有许多特别好玩儿的地方。”“哦,是的,”勃莱特说,“好玩儿的地方多得很。”

布雷多克斯在那边的一张桌子旁朝我喊起来。“巴恩斯,”他说,“过来喝一杯。你那个女朋友刚刚跟人大吵过一架,吵得可凶呢。”“为什么事儿吵起来的?”“因为老板娘的女儿说了句什么。好一场劈头盖脸的对骂啊。她这方面可在行了,你是知道的。她使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戏,还逼着老板娘的女儿也使出来看看呢。啊唷,吵得真是不可开交啊。”“最后是怎么收场的?”“哦,有个人送她回家去了。那姑娘长得真不赖呀。骂人的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可精通呢。别走啊,坐下来喝一杯吧。”“不行,”我说,“我得开溜了。看见科恩没有?”“他陪弗朗西丝回家了。”布雷多克斯夫人插嘴说。“可怜的家伙,他好像情绪很低落。”布雷多克斯说。“我敢肯定,他情绪低落得很呢。”布雷多克斯夫人说。“我得开溜啦,”我说,“晚安。”

我对站在吧台边的勃莱特说了声再见。伯爵正在掏钱买香槟。“你愿意陪我们喝杯葡萄酒吗,先生?”他问。“不啦。非常感谢。我得走了。”“真的要走?”勃莱特说。“对,”我说,“我头痛得很厉害。”“我明天来看你?”“直接来编辑部吧。”“恐怕不行。”“那就算了。我来找你吧,你说在哪儿?”“五点钟左右,随便在哪儿都行。”“那就说定了,在河对岸找个地方吧。”“好。五点钟我在柯丽荣宾馆等你。”“可别失约噢。”我说。“别担心,”勃莱特说,“我可从来没让你失望过,对吗?”“有迈克的消息吗?”“今天来了一封信。”“晚安,先生。”我对伯爵说。

我走出咖啡馆,来到外面的人行道上,并顺着这条人行道朝圣米歇尔大街走去,一路上,只见洛东达咖啡馆门外的那些桌子旁边依然人头攒动、座无虚席,而马路对面的那家多姆咖啡馆则把桌子一直排放到了人行道的边缘。那边的一张桌子旁有个人在朝我招手,我看不出那人是谁,便自顾往前走去。我想早点儿到家。蒙帕纳斯大街上已是冷冷清清。拉维涅餐馆则已店门紧闭,丁香园咖啡馆门前,人们正在把一张张桌子摞起来,准备关门打烊了。我从奈伊元帅的雕像前走了过去,雕像矗立在刚刚吐出新叶的栗树丛中,笼罩在弧光灯的灯光下。有一个已经枯萎的绛紫色花环斜靠在雕像的基座上。我停下脚步,仔细辨认着镌刻在石碑上的字迹:波拿巴主义者党支部所建,某年某月某日;具体日期我已经忘了。这尊雕像看上去煞是威武,奈伊元帅足登高筒马靴,在七叶栗子树碧绿的新叶嫩枝丛中高擎着手中的利剑。我的寓所就在这条马路的对面,沿圣米歇尔大街走下去几步路就到了。

门房里还亮着灯,我敲了敲门,女看门人把我的邮件递给了我。我向她道了声晚安,便上楼去了。拿到手的是两封信和几份报纸。我借着餐室里的煤气灯的亮光看了看。两封信都是从美国寄来的。其中一封是一张银行的结账单。结账单上显示的是:结余为2432.60美元。我取出支票簿,扣除自本月一号以来所开出的那四张支票的总金额,结果发现我还有一笔数额为1832.60美元的盈余。我在结账单的反面写下了这个数目。另一封信是一份结婚请柬。阿洛伊修斯·科尔比先生和夫人郑重宣布了他们的女儿凯瑟琳的婚事——我既不认识这位姑娘,也不认识即将与她结为夫妇的那个男人。这份结婚请柬想必已经发遍全城了。这个名字有点儿怪怪的。我敢断言,任何一个取名叫阿洛伊修斯的人我都忘不了。这是个挺地道的天主教的名字。请柬的抬头上印有一个顶饰。就像齐齐也有一个希腊公爵的头衔一样。还有那位号称伯爵的人。勃莱特也有一个头衔呢,叫阿什莱夫人。让勃莱特见鬼去吧。你就见鬼去吧,阿什莱夫人!

我点亮了床头的灯,关掉了那盏煤气灯,然后打开了那几扇宽大的窗户。床离窗户很远,我退到床边坐下,解开衣服,任由窗户开着。窗外有一列夜班车正行驶在有轨电车的轨道上,列车从窗前呼啸而过,把各色蔬菜运往各大市场。每当夜间睡不着,这噪音就显得特别恼人。我一边脱衣服,一边在床边大衣柜的镜子里打量着自己的形象。这是一种典型的法国人布置房间的做法。我估计,也挺实用的。浑身上下,怎么偏偏就伤在这个最伤不得的部位呢。我估计,伤在这种地方会让人觉得好笑的。我穿上睡衣,钻进了被窝。我有两份斗牛报,便拿过来拆开了封皮。一份是橙色的,另一份是黄色的。这两份报纸很可能会报道相同的新闻,所以,无论我先看哪一份,都会使另一份变得索然无味。相比之下,《牛栏报》要更有特色,于是,我先看起了这一份。我一口气把它从头至尾看了一遍,包括“读者小信箱”和“字谜与笑话”这两个栏目。我吹灭了灯。兴许这下我能入睡了。

我的思维竟然开始活跃起来。这块已成痼疾的心病又在作祟了。唉,在意大利那种被人当作笑柄的前线如此这般地负了伤,还溃逃,这种事情也太不光彩啦。在意大利的那家医院里,我们这一类人简直可以组成一个社团了。当时还得了个颇为滑稽的意大利语的名号呢。我不知道其他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那些意大利人。那是在米兰那家“总医院”的庞蒂住院大楼里。隔壁那幢大楼就是臧达楼。医院的院子里有一尊庞蒂的雕像,也有可能是臧达的雕像。这就是那位上校联络官来探望我的地方。真是滑稽,这大概可以算得上是头等滑稽的事情了。我当时全身绑着绷带,但是他们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于是,他就发表了一通精彩无比的宏论:“你,一个外国人,一个英国人(任何一个外国人在他眼里都是英国人),奉献出了比生命更加宝贵的东西呢。”多么绝妙的言辞啊!我真想把他这番宏论装裱起来挂在我的办公室里。他一点儿也没笑。我猜想,他是在设身处地地替我着想呢。“多么不幸!多么不幸啊!”

我觉得,我过去从来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现在我要尽量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求不要给别人制造出无端的烦恼。后来,他们用船把我运到了英国,要不是因为碰上了勃莱特,我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任何烦恼的。依我看,她只不过是想追求她不可能拥有的东西罢了。唉,人就是这种德性。让人统统见鬼去吧!天主教会倒是有一种绝妙的办法来处理这一切的。不管怎么说,反正有一番忠告。这事儿就别再想啦。啊,那是一番绝好的忠告呢。今后就尽量忍着点儿吧。尽量忍着点儿吧。

我睡不着,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心猿意马。接着,我无法控制自己了,便开始思念起勃莱特来,其他一切杂念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我思念着勃莱特,思绪不再四处奔突乱窜,有点儿开始一波一波地荡漾起来。就在这时,我突然开始哭泣起来。过了一会儿,心情慢慢地平复了,我躺在床上,听着沉重的电车在窗外隆隆驶过,沿街而去,随后,我渐渐进入了梦乡。

我一觉醒来。外面有人在争吵。我侧耳听了听,发觉有个声音听着耳熟。我穿上晨衣,赶忙朝门口走去。看门人在楼下大声嚷嚷着。她火气很大。我听见提到了我的名字,便朝楼下喊了一声。“是你吗,巴恩斯先生?”看门人喊道。“对。是我。”“这里来了个这么不讲理的女人,她把整条街都吵醒了。深更半夜的这种时候来,哪会有什么好事情!她说她一定要见你呢。我告诉她你已经睡了。”

这时候,我听见了勃莱特的说话声。刚才正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我满以为是乔杰特来了呢。我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不可能知道我的住址啊。“请你让她上来吧,好吗?”

勃莱特走上楼来。我看得出,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这事儿干得真荒唐,”她说,“惹出了这么大的一场争吵。我说,你没在睡觉吧,对不对?”“你以为我在干什么?”“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我看了看时钟。此时已是四点半了。“糊里糊涂的,连几点钟都不知道了,”勃莱特说,“我说,你能不能让人家坐下来呀?别生气啦,亲爱的。刚刚跟那位伯爵分手。是他送我来这儿的。”“他这人怎么样?”我边说边拿出了白兰地、苏打水和两只玻璃酒杯。“只要一点点儿,”勃莱特说,“别不安好心,想把我灌醉。那位伯爵吗?嗯,人挺不错的。他是个性情中人,跟我们挺投缘的。”“他是伯爵吗?”“来吧,祝你健康。反正我觉得他是,这你知道。不管怎么说,能称得上伯爵吧。多懂得人情世故啊。这一套不知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在美国开了好多家连锁糖果店呢。”

她抿了一口杯中的酒。“你想想,他说自己的糖果店都开成连锁店啦。好像是这么说的。把各家糖果店都串并起来了。他跟我谈了点儿这方面的情况。真有意思。不过,他跟我们这些人挺投缘的。嗯,是挺投缘的。毫无疑问。这一点总归人家还是能看出来的。”

她又抿了一口酒。“我干吗要大吹大擂地讲这些个事儿呢?你不会太在意吧,是么?他正在资助齐齐呢,这你知道。”“齐齐当真也是个公爵吗?”“反正我没怀疑过。是希腊公爵,这你知道呀。是个烂透了的画家。我还是比较喜欢那个伯爵。”“你跟他去了什么地方?”“嗯,什么地方都去了。他刚才把我送这儿来了。要给我一万美元呢,让我陪他去比亚里茨。这笔钱值多少英镑?”“两千左右吧。”“好大一笔钱呢。我对他说,这事儿我不能干。他在这种事情上倒挺大方的。我对他说,我在比亚里茨熟人太多了。”

勃莱特哈哈大笑起来。“我说,你这酒喝得也太慢啦。”她说。我刚才只是在慢慢呷着白兰地加苏打水。于是我就猛灌了一大口。“这就对啦。太有意思了,”勃莱特说,“后来他要我陪他去戛纳。我就对他说,我在戛纳的熟人也多得很。又说蒙特卡洛。我告诉他说,我在蒙特卡洛的熟人也多得很。我告诉他说,我走到哪儿都有太多的熟人。这也是真话嘛。于是,我就叫他送我到这儿来了。”

她望着我,一只手撑在桌子上,一只手举着酒杯。“你别这样瞅着我嘛,”她说,“我对他说,我在爱着你呢。这也是真的。别这样瞅着我啦。他这人也真有涵养。明天晚上他要用汽车接我们出去吃饭呢。想不想去呀?”“为什么不想去?”“我现在该走啦。”“为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的。傻得要命的念头呢。要不要穿上衣服跟我下楼去?他的车子就停在街那头。”“那个伯爵吗?”“就他本人。还有一个穿制服的司机。要带着我四处去兜兜风呢,然后在布洛涅公园里吃早饭。有好几大篮子酒食呢。全都是柴黎饭店里弄来的。还有成打的瓶装菊花酒呢。你馋不馋?”“我上午还得工作呢,”我说,“跟你相比,我现在已经大大落伍啦,追不上你了,跟你们也玩儿不到一块儿了。”“别扯了。”“没办法。”“好吧。给他带句好听点儿的口信?”“随你怎么说都行。务必要带到。”“再见啦,亲爱的。”“别那么伤感。”“你真让我感到难过。”

我们亲吻道别了,勃莱特浑身哆嗦了一下。“我还是走为上策啊,”她说,“再见吧,亲爱的。”“你也不一定非走不可呀。”“是啊。”

我们在楼梯口再次亲吻在一起,随后,我叫看门人打开了门,她躲在门后面嘟嘟囔囔地不知说了句什么。我返身上楼,站在敞开的窗户前注视着勃莱特在弧光灯下沿着大街一步步朝停靠在路边的那辆大型豪华型轿车走去。她钻进了车内,车子随即就开走了。我转过身来,环顾四周。桌子上放着一只空玻璃酒杯,另一只玻璃酒杯里还剩下半杯白兰地加苏打水。我把两只玻璃杯都拿进了厨房,把那半杯酒倒进了水槽里。我关上餐室里的煤气灯,踢掉脚上的拖鞋,钻进了被窝。就是这个勃莱特,想到她我就直想哭。我脑海里浮现出最后一眼目睹她沿着大街一步步走过去并钻进了那辆轿车时的情景,当然,不一会儿,我的心情便又糟透了。在大白天里,我很容易就能做到对什么都不动感情,但是到了夜间,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儿了。

第五章

早晨,我沿着圣米歇尔大街朝索芙洛大街走去,想去那儿喝咖啡,吃奶油圆球蛋糕。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七叶栗子树在卢森堡公园里盛开着。街巷里有大热天的清晨所特有的那种凉爽宜人的感觉。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报纸,接着又点起了一支香烟。卖花女们正陆陆续续从市场上过来,有的已经在忙着整理她们一天要出售的花束了。川流不息的大学生们有的是去法学院的,有的是去巴黎大学文理学院的。过往的电车和上班的人流使得这条街道热闹非凡。我登上一辆环城公共汽车,乘车去玛德莱尼教堂,人就站在车后的平台上。我在玛德莱尼教堂下了车,沿着嘉布遣会修士大街走到巴黎歌剧院的门口,然后再向北,朝编辑部走去。我路过了一个卖跳蛙的人,接着又路过了一个卖玩具拳击手的人。我侧身绕开了他,免得踩在那根用来操纵玩具的操纵线上,给他当助手的那个女孩正用那根线操纵那个玩具呢。她人虽站在那儿,眼睛却在望着别处,那根线的线头就攥在她叠合着的双手里。那人正在一个劲儿地向两位游客兜售他的玩具。有三名游客停下了脚步,驻足观望着。我走在一个推着小推车的人的身后,只见他在往人行道上刷着CINZANO这个字样,字母还是湿漉漉的。沿途的行人都是赶着去上班的。上班真是件令人快乐的事情。我穿过马路,拐了个弯,走进了编辑部。

在楼上的办公室里,我把法国的各家晨报浏览了一遍,吸了支烟,然后坐到打字机前,把整整一个上午的活儿都弄脱手了。到十一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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