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女孩(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4 23:59:56

点击下载

作者:(美)辛西娅·斯旺森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书店女孩

书店女孩试读:

第一章

这不是我的房间。

我在哪儿?我倒抽了一口气,把被子拉到下巴,这也不是我的被子。我试图恢复知觉,但还是没有想起来我在哪儿。

我记得最近的事,是周三晚上,我给房间刷了明黄色的油漆。弗里达来帮我,还对我选的颜色做了一番评价。“对卧室来说太明亮了。”她说,一副无所不知的语气,“房间刷成这样,心情不好的时候你怎么睡得着?”

我把刷子伸到油漆罐里,小心地刮掉多余的漆,爬上梯子。“就是为了心情不好的时候能睡得着才刷成这样。”我对她说。我身体前倾,开始刷一条细长的窗沿。

我难道不应该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吗?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记得了。我不记得自己是不是整晚都在刷油漆;不记得洗手之前有没有远远地欣赏我们的成果;不记得有没有谢谢弗里达,跟她告别;不记得在这个明媚的房间里入睡;也不记得刺鼻的油漆味儿灌入我的鼻腔。但是,我肯定做了这些事情,因为我就躺在这儿呢。可这并不是我的家,显然,我还在做梦。

尽管如此,这不像我常做的梦。我的梦境往往很奇异,不会发生在惯常的时间和地点。我觉得这是因为我读了太多书的缘故。你读过《邪恶降临》吗?这本书6月份刚上架,但预计会成为1962年最畅销的书之一。作者是雷·布莱伯利,他的书很容易读。我和弗里达一起开了个书店,每当有人进店寻找“扣人心弦的故事”时,我就会给他们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会让你做噩梦。”我向这些顾客保证。这个预言也灵验了——前天晚上,我梦到了《邪恶降临》里的主人公威尔和吉姆,他们在格林镇被半夜的狂欢吸引。我步履蹒跚地跟在他们身后,试图提醒他们小心一点。但他们没有理会我,毕竟还都是13岁的小男孩。我记得我艰难地跟着他们的脚步,我的脚总是迈不开步子。威尔和吉姆在黑暗中走远了,直至他们的轮廓变成小黑点,最后消失在黑夜里,留下我一个人在绝望中大哭。

你看,在别人的房间醒来,这么简单直白的梦,我一般不会做。

梦里这个房间比我真正的房间要大一点、时髦一些。墙是灰绿色的,和我选的明黄色完全不一样。家具是成套的,时髦新潮。床罩整齐地叠放在床角,柔软的亚麻布床单包裹着我的身体。一切都布置得很好,令人愉悦。

我缩进被子里,闭上眼睛。我知道,如果闭上眼睛的话,不久我就会发现自己在南太平洋捕鲸,穿得邋里邋遢,和船上的弟兄们豪饮威士忌;或者在拉斯维加斯上空翱翔,大风呼啸而过,我的双臂变成了巨大的翅膀。

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我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醒醒,凯瑟琳,亲爱的,快醒醒。”

我睁开眼睛,遇上了我见过的最深邃湛蓝的眼睛。

于是我又闭上了眼。

我感觉到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肩膀,而我的肩上什么都没穿,除了绸缎睡裙上的两条窄窄的肩带。我已经很久没有与异性这么亲密地接触了,但是生理上的感觉是不会错的,无论时隔多久。

我知道我应该害怕。那才是应该有的反应,不是吗?即使是在梦中,被陌生男人触碰也应该害怕。

但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个梦中男人的触摸很舒服。他握着我的肩,轻柔而有力,指头环绕着我的上臂,拇指温柔地爱抚我的皮肤。我闭着眼,享受着这感觉。“凯瑟琳,求你了,亲爱的。我也不想吵醒你的,但是米茜的额头发烫……她想要你陪着她。快起床吧。”

我依旧闭着眼睛,思考他说的话。米茜是谁?她的额头发烫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梦境里的事情出现得毫无章法,我的思维变成了一首歌的歌词,几年前那首歌在广播上很火,我不太确定,但我记得是罗丝玛丽·克鲁尼唱的,歌词讲的是“眼睛里有星星,不要让爱情使人变傻”。想到这儿我笑了,显然,我已经傻得不行了。

我睁开眼睛,坐起身来,但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我一动,蓝眼睛男人就把他温暖的手从我的肩膀上拿开了。“你是谁?”我问他,“我在哪儿?”

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凯瑟琳,你没事吧?”

我得说清楚,我的名字不叫凯瑟琳,而叫凯蒂。

好吧,其实是叫凯瑟琳,但我从来不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正式了。凯瑟琳也不像凯蒂这么顺口。“应该没事。”我对蓝眼睛男人说,“但说真的,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我在哪儿,不好意思。”

他笑了,帅气的眼睛闪烁着。其实除了眼睛,他长得挺普通。中等身高,中等身材,腰间有点赘肉,淡红褐色的头发有些许发灰。看上去大概40岁,年龄比我稍大一点。我深吸了一口气,闻到他身上有清新的肥皂香,像是他刚刚刮过胡子、洗了澡。他的气味让我陶醉,好像心脏停跳了一秒。天啊,这梦还能再荒谬一点吗?“你肯定是睡得太沉了,亲爱的。”他说,“你知道我是谁啊,我是你老公,这是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家。”他伸开手臂,指向房间的四周,环绕一圈,似乎是要证明他说的话,“现在,我们的女儿好像发烧了,她需要妈妈。她叫米茜,如果这你也忘了的话。”

他向我伸出一只手,像是本能般地,我握住他的手。“好了吗?”他露出乞求的目光,“求你了,凯瑟琳。”

我皱起眉头:“对不起,你刚说你是……”

他叹了口气:“你老公,凯瑟琳。我是你老公,拉尔斯。”

拉尔斯?这名字真特别。我认识的人没有一个叫拉尔斯的。我笑了,想着我这脑子真有想象力。它没有想出哈里、埃德或是比尔,居然编造了一个叫拉尔斯的老公。“好的。”我说,“等我一下。”

他握紧我的手,然后才松开,凑过来吻了我的脸颊:“我们一边等你一边给她量个体温。”说罢,他起身出去。

我又一次闭上了眼睛,这一次梦境肯定会转换了。

但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还在那灰绿色的房间里。

我别无选择,只好起身,穿过房间。床的上方开了个天窗,床边滑动的玻璃门似乎通往露台,房间旁边紧挨着一个大浴室。我猜测,如果这个房间是真的话,整栋房子肯定很现代化。比我在丹佛的普拉特公园街区租的一室两层公寓更现代化,肯定也更大。

我瞟了眼浴室。里面的设施呈浅绿色,擦得发亮,由铬合金装饰。长长的梳妆台前有两个洗脸盆和一个有金点点的白色胶木台面。梳妆台由浅色的木质橱柜组成,橱柜往下、往墙里逐渐变小,梳妆台的台面高度比靠近地面处的更高。地面覆着瓷砖,瓷砖上交杂着薄荷绿、粉色、白色的几何花纹。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丹佛,但就算这是丹佛,也一定不是以前的普拉特公园了,从战前开始那里就没有修过新建筑。

我站在梳妆台前,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期待看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谁知道这个凯瑟琳会是什么样子呢?但镜子里的我和真实的我一模一样。矮小,丰满,红金色头发烦人地卷在额前。无论我多频繁地清洗、定型,这烦人的鬈发依旧乱蓬蓬的。我伸手拨弄头发,看到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只戒指,金色的婚戒环绕着一颗闪亮的钻石。哦,当然了,我的脑子真乐观,想象出的老公能买得起这么大的钻石。

我翻了翻橱柜,找到了一条叠好的海军蓝浴袍,我穿上刚刚好。系好腰带,我走进门厅,去找那什么拉尔斯和他生病的女儿米茜。

面前的墙上挂着一幅大型彩色照片,照片的位置是设计好的,从卧室里就能看到。照片上是一幅山景——太阳落到地平线上,山顶后面印着金光和红霞,照片的左侧,黄松木高耸入云,占据了整个画面的长度。我在科罗拉多州长大,一直在那儿生活,但我不知道照片上是哪儿,我甚至不确定这是不是落基山脉的风景。

我正思考着,突然有人从右边抱住了我的腰。我挣扎着恢复平衡,尽量不摔倒。“噢——”我转过身来,“不要这样。要时刻自己站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能再靠在别人身上,让别人抱起来了。”

什么?说这话的女人是谁?不可能是我啊!我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想都不会想。

我低下头,看到一个小男孩抬头看着我。他长着一双拉尔斯那样敏锐的蓝眼睛,留着简单的短发,却掩不住额前的红褐色鬈发。他皮肤干净透亮,奶油般的小脸上泛着蜜桃似的绯红。他长得像是牛奶或者雪糕广告里的小男孩一样。真的,他就那么可爱。我看着他,心都要融化了。

他松开我的腰,立马道了歉。“我太想你了,妈妈。”他说,“我从昨天开始就没见到你。”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又想起这是在做梦,于是朝他笑了笑,俯身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决定随着这个梦走了。干吗不呢?到目前为止,这儿是个舒适的地方。“带我去找你爸爸和米茜吧。”我说,牵着他胖乎乎的小圆手。

我们走过客厅,上了半层楼梯。上面是个女孩子的房间,墙壁刷成了康乃馨粉色,里面放着一张小小的白木床,低矮的书架上塞满了图画书和动物标本。床上坐着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容的小女孩,和牵着我手的小男孩长得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面露愁容,两颊发红。她和小男孩差不多高,我不会估计小孩的年龄,但我猜他们五六岁,可能是双胞胎。“妈妈来了!”天使男孩说,他爬到床上,“米茜,妈妈来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米茜小声啜泣着。我在她旁边坐下,摸了摸她的额头,烫得吓人。“哪里不舒服?”我温柔地问道。

她靠在我身上,“哪里都不舒服,妈妈。”她说,“头尤其疼。”“爸爸给你量体温了吗?”我不敢相信我轻易地说出了这些话,做了这些妈妈的举动,一副很专业的样子。“嗯,他去洗体焖计了。”“体温计。”天使男孩纠正她,“是体温计,不是体焖计。”

她朝他翻了个白眼:“管好你自己吧,米奇。”

拉尔斯出现在门口,“38.6℃。”他说。

我不确定那是什么意思。哦,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她的体温是38.6℃,但是我不知道这意味着要吃什么药、休息多久,要不要跟学校请假。

因为我没有孩子,我不是一个母亲。

不是说我不想要孩子。相反,我小时候就很喜欢玩布娃娃,给它们喂“饭”、换“尿布”,还把它们放在玩具婴儿车里推着玩。作为独生女,我总是求爸爸妈妈给我生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不是因为我想当大姐姐,而是因为我想当个小妈妈。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我会嫁给凯文,他是我大学时的男朋友。和当时所有年轻小伙子一样,他1943年参加了太平洋战争。我就等着他,那会儿的女孩子都这样,愿意等待。我和凯文一直通信,我还会给他寄包好的饼干、袜子、剃须皂等等。姐妹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在一张南太平洋的地图上按下一颗颗图钉,记下我们的战士的脚步。“等待的过程很艰难,但是只要他们回来了就值得。”姐妹们这么互相鼓励着。那时,听说谁的男人回不来了,我们便会蒙着手帕掩面啜泣,但也会默默感激上苍,不是我们的男人,至少这次不是。

后来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凯文完完整整地回来了,似乎一点也没变。他急切地回到了医学预科班学习,继续朝着当医生的目标努力。我们俩还在一起,但他从来没有提过那个问题。我们一起参加了一次又一次婚礼,人们常常问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哦,会有那么一天的!”我每次都这么回答,语气高兴轻松,满不在乎的样子。而凯文每次遇到这个问题都会转换话题。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凯文从医学院毕业,当上了住院医师,我成了一名小学教师。但是我们俩的关系一年比一年平淡,毫无进展。最后我意识到,我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我跟凯文说,除非他想跟我结婚,否则我们就结束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这样对我们都好。”他给我的吻别简短而敷衍。之后不到一年,我听说他和他们医院的一个护士结婚了。

但是,显然,在这个梦里的世界,无论是我浪费的青春,还是凯文无情的拒绝,这些都不重要。在这个世界里,我是爱情的赢家。“真好,凯蒂!”我似乎能听到我的姐妹们恭喜我,“真好!”

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想法有多么荒谬,连忙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我用手掩住嘴巴,觉得有些羞愧。虽然这只是个梦,但这儿有个小孩生病了。我应该表现得正常些,要表现出母亲该有的担忧。

我的视线从米茜的床上移开,往上看的过程中,遇到了拉尔斯的视线。他盯着我,眼里充满崇拜。我没看错吗?他的眼睛里还有……情欲。已婚夫妻真的会这样看着对方吗?孩子发烧了也会这样?“你说什么?”拉尔斯问,“这种时候你总是知道该怎么办的,凯瑟琳。”

是吗?这个梦真有意思。我瞟了一眼窗外,外面看上去是个冬天的早晨,窗玻璃上结了霜,雪花轻盈地飘落。

忽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但我确实知道该怎么办。我起身,穿过客厅,来到浴室。我清楚地知道那个装着小儿阿司匹林的小塑料瓶放在药品橱柜的哪个位置。我从墙上的自动饮水机上取下一个纸杯,接了半杯凉水,打开浴室里放毛巾的橱柜,拿了一条毛巾,用凉水冲冲,然后拧干。

我拿着药瓶、毛巾、杯子,直奔米茜的房间。我把湿毛巾放在她额头上,轻轻地压在她发烫的脸上,然后递给她两片阿司匹林。她听话地含了药片,喝了两口水咽下去。然后她朝我笑了,眼里含着感激的神情,身子靠在枕头上。“让她休息吧。”我给米茜盖好被子,从书架上给她拿了几本图画书。她开始翻《亲亲小狗》,这是路德维格·贝梅尔曼斯的系列童话故事中的一本,讲述了巴黎一所寄宿学校里发生的故事,故事围绕一只小狗展开,主人公是玛德琳和她的11个同学。封面上画着一所青藤缠绕的学校式建筑,女孩们在门前排成两队。米茜一边翻着书,一边用小手指指着书上的一行行文字,轻轻地念着。

拉尔斯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我们看着女儿,并肩微笑着,然后带着我们可爱的儿子,轻轻地走出房间。

这时,梦突然结束了。

床边的闹钟响起尖锐的铃声。我没睁眼,伸手重重地按了下去,关了闹钟。我睁开眼,房间是明黄色的。

我回家了。

第二章

“天哪!”我自言自语道,“这梦真特别。”我僵硬地坐起身来,我的黄色虎斑猫阿斯兰蜷在我身边,眼睛半睁着,轻轻叫唤。阿斯兰取自刘易斯写的《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橱》中那只狮子的名字,这本书非常好,尤其吸引喜欢儿童奇幻故事的人。每次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系列一出版新书,我就会马上读起来,到现在为止,这个系列的所有书我起码看过六遍了。

环顾我的房间,窗户光秃秃的,窗帘都取下来了,木窗架上还贴着胶带。房间里的家具只剩下我的床和床头柜——昨天刷油漆之前,我和弗里达把衣柜和嫁妆箱都搬到客厅里了,为了腾出点空间,也防止油漆溅在上面。房间里充斥着油漆味,但是颜色很漂亮,和明媚的日子里阳光的颜色一样,这正是我想要的颜色。我满意地笑了,起身穿上浴袍,踩上铺满报纸的地面。

我准备去厨房泡咖啡,中途不忘打开收音机。客厅里排列着几个旧货市场淘来的旧书架,塞满了各种书和杂志,收音机就放在书架上。我调节旋钮,调大音量,换到了KIMN台。他们在放四季乐队的《雪莉》,这周收音机上一直在放这首歌,我敢打赌这首歌一定会登上本周末Billboard排行榜的榜首。

我把渗滤式咖啡壶放在厨房水龙头下接满水,从上面的橱柜里拿出一罐八点咖啡,倒进咖啡壶顶端的不锈钢咖啡篮里。“雪莉,今晚出来……”我跟着音乐轻轻哼唱,收音机里的旋律渐渐消失。“接下来是一首好听的老歌。”电台节目主持人说,“有听众朋友还记得这首歌吗?”

随着下一首歌响起,我的手瞬间定住了,手指轻捏着咖啡勺,在咖啡壶上方定住了。罗丝玛丽·克鲁尼的声音在小小的公寓中响起。“这就很可怕了。”我对阿斯兰说。它漫步到厨房,查看它早餐要喝的牛奶是不是在地板上摆好了。我倒好了咖啡,把咖啡壶打到“开”。

那首歌——我现在想起来了,叫《你好啊》,是七八年前的老歌了。我不记得它是在哪一年流行的了,但我记得那会儿我常常哼。我好几年没有想起这首歌了,直到昨晚,在梦里,它又在我的脑海中响起。

我还记得我梦中情人的眼睛,深邃、湛蓝,像明信片上印的异国湖水。记得在梦里,我告诉自己应该害怕,但我害怕不起来。我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有星星吗?我猜是吧。

我怎么忍得住呢?他那般凝视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好像我是他的一切,好像我是他的全世界。

那对我来说,无疑是特别的。从来没有人曾像那样看着我,连凯文也没有过。

还有拉尔斯说话的方式!“凯瑟琳,亲爱的,醒醒。”“你一定是睡得太沉了,亲爱的。”“你总是知道该怎么做,凯瑟琳。”

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没有人会对我说这样的话。当然,也没有人叫我凯瑟琳。

多年前,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开玩笑似的叫自己凯瑟琳。那时候我和弗里达刚开了我们的书店,开始新的职业;我又刚过完三十岁生日,开启了人生的又一个十年。我觉得是时候来一个大变化了。尽管我不太喜欢凯瑟琳这个拗口的名字,但除了改名字,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来引起性格的重大改变了。我揣摩着,或许,我只需要习惯这个名字就好了。

于是我那么做了。我在个人信笺上印了“凯瑟琳·米勒”。我让弗里达和朋友们叫我凯瑟琳;我向顾客们介绍自己的时候,向珍珠街上刚认识的其他店主介绍自己的时候,都说我叫凯瑟琳。我甚至要求我的父母叫这个名字,他们也按我说的做了,尽管有些勉强。他们对我总是过于宽容。

说服弗里达最不容易。“凯蒂很适合你。”她说,“为什么要改?”

我耸耸肩说,或许是时候要长大了。

甚至向可能的对象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也用了那个名字。我感觉很好,像是全新的开始,有机会做一个不同的人,一个更精明、阅历更丰富的人。

不过,和那几个人没有擦出任何火花——都是见了一面,就没有后续发展了。显然,与我希望的不同,改名字并不能自动改变我的形象。

几个月后,我把剩下的印着“凯瑟琳·米勒”的信笺扔到垃圾桶里,默默改回了凯蒂这个名字,没有人做任何评价。

我端着咖啡坐到桌子旁,桌子正对着客厅的两扇窗。我拉开窗帘坐下,透过窗户,我能看到华盛顿大街。外面是明媚、温暖的9月天。邮递员沿着街道走来,把信件放进我和汉森一家的信箱,我朝他招了招手。汉森一家是我的房东,住在公寓的另一层。邮递员走了之后,我出去取了我的信和《落基山新闻早报》。

拉尔斯、拉尔斯……这个名字还是一遍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拉尔斯姓什么呢?

我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呢?

我进屋,瞟了一眼报纸头条。肯尼迪总统昨天在莱斯大学发表了演讲,承诺在1970年之前送宇航员上月球。等我亲眼见到我才会相信。我把报纸扔在餐桌上,准备吃早餐的时候继续看。

我的信件很少。只有几张账单,一张广告,广告上面附赠了一张免费洗车券,但我要这没用——我根本就没有车。里面还有一张我妈妈寄来的明信片。早上好,宝贝!

你那边天气可好?这边将近30℃了,潮湿得很,但还是很舒服。我敢说地球上没有比这儿更舒服的地方了。

提醒你我们回来的日子哦。10月31号,我们会乘坐夜间航班,在洛杉矶转机,11月1号到丹佛,也就是星期四到家。

我们在这边玩得很开心,但我们想赶快回家,看看家里的秋景,当然还要回来看你!爱你的妈妈

附:我也很期待回医院!我特别想念宝宝们,谁知道我们走了之后有多少宝宝出生了呢?

看到这儿,我笑了。我爸妈在檀香山待三个星期了,他们还要在那儿住五个星期。这次对他们来说是一次伟大的旅行,也是他们离开丹佛最久的一次。6月他们过了结婚40周年纪念日,这次旅行就是为了庆祝结婚纪念日的。我的叔叔斯坦利是海军基地的海军总士官,这次我父母去檀香山,就和斯坦利叔叔还有梅姨住在一起,住在他们基地外的房子里。

这次旅行对他们来说十分美妙,也会成为他们一辈子的美好经历,但我也知道,他们两个,尤其是我妈妈,不愿意离家超过两个月。我妈妈在丹佛医院的婴儿病房工作,她对工作非常投入,自我有记忆起,她就在那儿做志愿工作。她常常高兴地说自己是“地球上最老的志愿护士助理”。我爸爸以前在科罗拉多公共服务公司工作,负责组装家庭电表,去年60岁的时候提前退休了。他喜欢在家附近闲逛、读读书,和朋友们一起打高尔夫——每周打两次,冬天也是如此,只要地面没积雪。

我回想起昨晚那个梦,我从那个小女孩的窗户往外看时,看到外面在下雪。那个小女孩叫米茜?是这个名字吧?看样子是的,米茜房间的窗外下着雪。我居然能记住梦里的这个细节,我睡着的时候,大脑居然描绘了一幅完整的雪景来满足我的视觉享受。

想到那房间里的场景,我又笑了——那两个可爱的孩子,还有那个眼睛迷人的男人。

喝完咖啡,我把妈妈寄的明信片放在文件夹里,和她之前寄的明信片放在一起,她每周会给我寄三四张。我把文件夹放在书桌上,旁边摆着一个装有我父母照片的相框。

我起身,放水准备洗澡。梦中的生活再美好,我现在还是要继续过我自己的真实生活。

我步行去我们的书店,书店在珍珠街上,只有几个街区的距离。弗里达也从她家走过去,有时候我们会在路上相遇。但今天是我一个人走过转角,走到了珍珠街上。那一刻,我停下脚步,感受着寂静与荒凉。附近一个人也没有,连过路的车也没有。药店开着门,左手边的窗户上,霓虹灯亮着。三明治店也开了,按以往的经验,整个上午,或许会有几个路人在这儿停下,进去买杯咖啡或一个黑麦香肠面包带走,但只有那么几个人。

以前不是这样的。

1954年秋天,我和弗里达开了这家好姐妹书店,当时我们觉得选址堪称完美。那会儿,百老汇线上的电车转弯经过珍珠街,电车人流会经过我们的书店。我们就在时尚电影院的下一个街区,晚上有电影上映的话,我们就开着店,吸引电影放映前后的人流。那段日子里,晚上有很多客人,人们喜欢晚上来我们书店看看,希望在书堆中邂逅一个神秘美人,或是陌生帅哥。

现在情况没那么好了。百老汇线已经停运了,所有的有轨电车线路都停运了,取而代之的是公共汽车。新的公交线路不经过珍珠街,于是我们这里不再有那么多客人了。时尚电影院还开着,但去那儿的人也没有几年前那么多了。比起过去,人们不再来我们这里购物、消遣,也不来像我们这样的小商业区了。他们钻进车里,开着车到城郊的购物中心去。

我和弗里达常常说起这件事,讨论该怎么办。我们是关门,不做这行了,还是关了这家店,去个购物中心重新开一家?这是弗里达几年前的想法,但我不同意。还是说我们应该维持现状,相信如果坚持下去的话,说不定过几年事情会有转机?我不知道怎么办,弗里达也不知道,我们每天都会谈论这个话题。

不过这些年我懂得了,我们两个都懂得了,事情永远不会像一开始看上去的那样永恒不变。

开书店之前,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教师,那是我为之疯狂的一份工作。“我爱我的工作,我爱我的工作,我爱我的工作。”每天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我都会对自己默念这句话,那时候我还和父母住在一起,每天骑自行车去上班,离学校只有几英里的距离。

我怎么会不爱这份工作呢?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毕竟,我喜欢孩子,也喜欢阅读和学习。似乎我也应该顺理成章地喜欢教书育人,如果我喜欢那些事情,却不喜欢教书,那我成什么人了?

但是,站在黑板前,面对着一个班的10岁孩子,我觉得特别紧张,像是一个新手演奏家,走后门到了一个座无虚席的音乐厅表演。这位新手演奏家渺小而又孤独,坐在华丽的钢琴前,笼罩在聚光灯下,才意识到一旦开始演奏,她谁也糊弄不了,可此时已经为时已晚。

当时,站在教室里的我就是这样的感受。我手心冒汗,声音急促,音调也变高,常常会有学生要我再说一遍。“米勒老师,我没听清楚。”一个学生会站出来说,然后他们全都开始说,“我也没听清楚。”“我也是,米勒老师。”“你刚刚说什么,米勒老师?”我觉得他们在笑话我,即便我并不觉得好笑。

每年都会有几个成绩突出的学生,我对他们十分感激。他们能在任何环境中学习,他们聪明、适应能力强,即使我给到的帮助不多,他们也能够很快地自己掌握重要概念。但这样的学生实在太少了。

还有那些家长——家长才是最让人头疼的。

我的教育生涯快结束的时候,有一个特别糟糕的早上,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班上有个叫希拉的学生,期中考试历史不及格,她的妈妈文森特太太在早课铃声响起之前冲进了教室,气急败坏地朝我挥舞着希拉的成绩单,希拉跟在她妈妈身后。“米勒老师,这成绩什么意思?”文森特太太质问道,“希拉跟我说你上课的时候根本没教历史!”“当然教了历史。”我回答,尽力保持声音不颤抖。我生气地咬着嘴唇,我为什么要为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辩护?“我们整个学期都在教南北战争。”“南北战争?南北战争?一个小姑娘,学南北战争这种老掉牙的东西有什么用?”

她的问题太荒谬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希拉站在她妈妈身边,沾沾自喜,黑眼珠里带着挑衅的神色。我当时就想扇她一耳光。我知道我不能,但我特别想扇她,不得不紧紧握着拳头控制自己。“课程表就是这么安排的。”我说,“学校就是这样要求我的,女士。”铃声响起,我走到教室门口,准备迎接其他学生,“我要按课程安排来。”

文森特太太冷笑道:“那可真是有创意啊!不是吗?”还没等我回答,她转个身就走了。

这次事情让我特别受伤。老实说,我花了好几周时间才走出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责怪自己。确实,我只是尽我应尽的职责。但如果我的学生学不好,或者不愿意学,那么我也有责任。多年来,学习对我来说一直是件易事,于是我默认教书育人也会容易,当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的时候,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那几年,弗里达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她是我高中以来最好的闺密。她的工作很具有挑战性,但光鲜亮丽,而且她做得很好。他们公司的客户大多来自本地的企业,很多都是大型公司的人。那段时间,她常常参加各种聚会和盛大的开幕式,穿着华丽的晚礼服。她总会事先穿给我看一下,问我的意见,我每次都觉得那些晚礼服很漂亮。

表面上看,弗里达那时候似乎过得很好。但到了周末,我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穿着毛衣、宽松的牛仔裤,踩着平底鞋,她会跟我说工作如何辛苦,她一直都在强装。她说,这份工作让她觉得好像在演戏。“偶尔演一次还挺好玩的。”她说,“但整天演、天天演就很辛苦了。”

那段时间我们常常谈论各自的情况,她会说多么厌恶工作中的虚假,我会聊多么害怕自己会在唯一擅长的事情上失败。“换一种生活方式会怎么样呢?”有一天她问我。那是1953年的3月,一个周日的下午,我们在我新家附近散步。在那之前一个月,我刚从父母家里搬出来,毕竟快三十岁了,我觉得是时候该独自生活了,于是在普拉特公园附近租了个公寓。新家离我上班的学校不远,走到弗里达两年前买的小屋子也只要几分钟。那是个普通的丹佛春日——像往年一样,3月的风雪最多。和大多数年份一样,风雪过后,我们迎来了几天温暖明媚的日子。冰雪消融,形成一个个小水滩,嫩绿的新草从泥泞的庭院里钻出头来。前一天还下着季末常有的小雪,但那个周日,我和弗里达去散步的时候,天气明媚、干净,气温也有十几摄氏度。

弗里达看着附近屋顶上的积雪消融,化成水滴重重落下。她突然开口问我:“如果我们做个令人高兴的工作,事情会怎么样呢?”“如果我不用每天以泪洗面呢?”考虑到了这个可能性,我一下子觉得豁然开朗,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弗里达轻轻点了点头,“是啊,好姐妹。”她说,“就是啊。”

最后我们终于下定决心,不能再继续做梦了,要把我们的梦想变成现实。我们拿出所有积蓄,找父母借钱,还申请了贷款。由于我们俩都是单身女性,必须找一个男人为我们的贷款作保。幸运的是,弗里达的爸爸欣然答应了。于是好姐妹书店就这样诞生了。

我还记得,刚开店的时候我们兴奋不已。我们终于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了。我们俩有了自己的生意,我们的生意会蒸蒸日上,我们可以自己做选择,决定我们自己的命运。从现在开始,没有人有资格决定我和弗里达会成为怎样的人,父母、老板都没有资格,更不用提一帮总爱和我作对的10岁孩子和他们的妈妈。没有人能决定我们的人生,我们也不再需要父母的接济。

过了二十几岁的年纪,我们两个没有结婚,高中和大学班上的女同学没有像我们这样的,但我们两个都没有因为单身而焦躁。以前那个嫁给凯文的目标,早已离我远去了。那是一个年轻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女孩的愿望。可我已经不是那个女孩了。

这些年来,我意识到,单身生活让我和弗里达比同龄女人多了一丝自由和个性。我们就像是百货商店里摆在珠宝柜台上的奇特项链,串起一串随机组合的五彩串珠,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而不像那些单调普通的珍珠项链。“谁需要男人?”我和弗里达老说,“谁需要孩子?”每次看到同龄女人开个大车接送孩子,我们都在旁边偷笑,庆幸自己没掉入那个陷阱。

我们俩谁都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如此。

我们的日子很难熬。一上午只有两个顾客,一人买了一本布雷德伯里新出的小说,那本书在我们的小店里很受欢迎。下午几个人进来随便看了看,好几个人问我们有没有蕾切尔·卡逊写的《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主要讲了杀虫剂的危害,前段时间作为系列文章刊登在《纽约客》上,不久又会做成文集出版。本地文学界人士预见到了《寂静的春天》会大火,但不幸的是,我们要到9月的最后一周才能从经销商手上拿到这本书。

弗里达整天都很急躁、易怒,她朝我发脾气,而我老是手抖,尽管那天只喝了两杯咖啡。可能是因为那个梦吧,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要出去透透气。”4点半的时候,弗里达对我说,“这一天我受够了。你待会儿关下门吧!”

我默默点头,看着她离开。出了店门,她生气地点燃一支烟,在大街上气得跺脚。“好姐妹,对不起。”我默念着,尽管她早走了,听不见我说的话,“对不起,我们现在过成了这样。”

我关好前门,收起收银台上少得可怜的现金,拿到后面的保险箱里。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来了。

我知道我在哪儿听过那个名字——拉尔斯。

思绪回到了大约八年前,那时候我刚改名为凯瑟琳,就在我和弗里达开好姐妹书店之前。那时候我很喜欢看《丹佛邮报》上的征友广告栏目,有一天终于决定自己也发个征友广告。我想,这件事值得做,也是件勇敢的事情。或许我的新工作、新名字也能让自己变成一个不一样的人。

不少人回复了我的征友广告,拉尔斯就是其中一个。实际上,现在想来,他就是“那个人”。

我的意思是说,给我写信的二十几个男人里,有八到十个我印象不错,通过电话联系了,其中几个我见了面(都只见了一面,后来没联系了,但我并不觉得失望)……在这所有人里面,拉尔斯是唯一一个我真正觉得有可能发展的。

和其他所有人一样,他给我写了封信,主要是介绍自己。但他的信和我收到的其他信不一样,不是随便找张纸,潦草地写几行字,塞进信封,并不期待结果。单从他写的东西中,我就能看出来,拉尔斯在这封信上花了很多时间,考虑得很周到。

我喜欢保存东西。我家里有个巨大的文件橱,里面放着所有和我相关的文件,包括信件、收据、旅行日程、杂志文章,只要能想到的,我都有。

于是毫不意外,我从书店跑回家,翻找我的文件时,找到了一个牛皮纸文件夹,上面简单地标记着“广告回复”。文件夹里有寥寥几封信件、信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名字和电话号码。里面还有我当时的征友广告,这是以前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纸张已经泛黄:

单身女性,30岁,现居丹佛。积极乐观,重情顾家,有能力。诚实、正直、忠诚。欲觅有趣、不笨、爱好广泛(户外运动、听音乐、看书等)的男性。希望您愿意组建家庭,过安定的家庭生活,也享受冒险,喜欢旅行,会找乐子。欢迎符合条件者来信。

看到这封广告,看到当时的我如何向全世界介绍自己,我感触良多。再回首,我意识到,这些年的岁月已然改变了我。那个时候,我还期待着婚姻。凯文已经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了好几年,但我对此还抱着希望,期待找到对的人,安定下来,组建一个家庭。显然,1954年的时候,这个想法对我还十分有吸引力。

而我现在的生活——经营一家书店,做一名独立的单身职业女性……唉……以前我确实想和弗里达一起创业,在经历教师生涯的惨痛失败之后,我就想整天泡在书堆里,用余生来接受惩罚。

但是,我并没有预料到,这些年会这样过去。

我在剩下的文件里翻找,找到了拉尔斯的那封信:小姐:

您好!

我知道我们还不认识,也知道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种结交朋友的方式很愚蠢。我也听说过,这种方法从来都没有用。很大程度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很少看到有人成功。但当我看到你的广告(实际上,我已经看了十几次了),通过你的描述,我觉得我可能是你合适的人选。

你说你想找一个有趣、不笨的人,我可以说说我的爱好。我喜欢去看我的侄子、侄女,和他们一起在马路上踢足球。我们用的足球很软,还没有打破过谁家车的挡风玻璃;两个孩子一个12岁、一个8岁,完全能躲避过往的车辆,所以不用担心。我还喜欢做些东西。在我侄子、侄女小的时候,我给我姐姐家后院做了个秋千。我还给朋友家的狗做了个小屋,让它晚上有个地方避避风。可能我做的这些事情不够有趣吧,但能让身边的人高兴,也会让我自己忍不住微笑。

你在广告中提到了旅行。我喜欢旅行,但没机会常常去旅行。我十几岁的时候,和家人一起从瑞典移民到了美国,所以我必须努力工作,才能在这个国家站稳脚。现在情况好多了,我也能过更舒适的生活了。我希望以后能多去旅行,国内也好,国外也好。你去过欧洲吗?来美国之后,我还没有回去过,但我希望有机会可以回去看看,如果旅行途中能有位欣赏“旧世界”的美和历史的人作陪,就更好了。

我还有个爱好,这是你在广告中没有提到的——我喜欢美国运动,尤其是棒球。你可能对这个不感兴趣,但我希望,如果我们能见面、互相了解的话,你能宽容我这个嗜好。人们常说棒球是美国特有的消遣方式,如今我也是个美国人了,我发现棒球也成了我的消遣方式。

你写到,希望找一个愿意组建家庭的人,我很高兴你敢于表明这个想法。如今很多女性似乎不敢承认这一点,好像有这个想法会让男人们不那么喜欢她们似的。我猜她们也有她们的理由,因为很多男人(尤其是过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对孩子往往持中立态度,有的甚至坚决反对要孩子。但我不那么认为,我一直想要有个家庭,希望还不算太晚!(我现在才34岁,所以我觉得还有时间。)

写到这里,你大概能看出来,为什么我会对你的广告感兴趣。期待你的回信,希望能与你相识。

此致敬礼!拉尔斯

我坐着,又读了一遍这封信,盯着他附在信里的电话号码,然后我又一遍一遍地读着他的信。确实,他不是莎士比亚那样的大文豪。但是我想联系他的原因很明显,他的信里有什么东西吸引着我,我得承认,仅仅是这几页文字,就让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有了某种联系。

晚些时候,我开始准备晚餐,切菜的时候给弗里达打了个电话。尽管担心她还在闹脾气,我还是得跟她聊聊。我想或许只要我打过去,她就会高兴地跑来接电话,一扫之前的阴霾。

响铃第三声之后,电话接通。听到我的声音之后,她的语气很温和。“想我了吗?”她问,“我知道你已经两小时没看到我了。”

我笑了,“当然想你了!”我说,“但是我找你还有别的事。”我突然转换了话题,“你记得那个叫拉尔斯的吗,征友广告认识的那个拉尔斯?”她没回答,我就又问了一遍。“我在想呢。”她说,“你的还是我的?”

那次发征友广告,收到的第一批信件里,我看着扔了几封。那时候我意识到,并不是所有回信的人都符合我的条件。“我人很好,给我打电话吧!”有封信里只写了这么一句话,十分直白。而且可惜的是,这样的信并不是个例。

而另外的一些,尽管他们能编出完整的句子,但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原因很多——太高了、太健谈了、太圆滑了,等等。

某天晚上弗里达来我家,我们一封一封地拆信,把它们分成三堆——“凯蒂的”“弗里达的”“不要的”。我感兴趣的都放在“凯蒂的”那一堆。“毕竟是我登的广告嘛!”我笑着对她说,“我有优先权。”我第一印象不深刻的就放在“弗里达的”那堆,她从中选了几个打了电话。“有什么不行呢?”她理论道,“反正他们也要来这儿的。”然后朝“不要的”那堆信挥了挥手。

讽刺的是,和那些来信的人联系之后,她的运气反而比我好。她去约会了几次,而且和其中一个人在一起了好几个月。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是认真的,可事实并非如此。有一天,她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跟我说他们分手了。“他配不上我。”她说,“他还不如你重视我。”

弗里达这个名字,听上去可能以为是个有着红棕色自然卷的自负小姑娘,就像《花生漫画》里那个弗里达一样。事实并不是这样,尽管她也有自负的时候,但她一点也不像漫画里那个小女孩。况且,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负的时候,不是吗?她身材高挑,留着一头黑色的直发,可以说形象是和我完全相反的。她擅长运动,身体强壮,会打垒球,高中的时候还是学校游泳队的,到现在她每个星期还要游几次泳。她和什么人都聊得来,无论是时尚电影院的售票小妹,还是偶入我们书店的问路人。我们那片的其他店主说她是“会做生意的那个”,而我是“只会看书的那个”。“拉尔斯是我的。”我告诉她,“我知道你不记得我的了。”

她笑了:“我连上个星期的事情都不记得了,你还想要我记得你八年前约会过的人?”

我从冰箱里挑了个胡萝卜,开始削皮:“我希望你会记得嘛。”“怎么了?你又碰到他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的。”我心想。但我没说出来,因为我觉得跟她说都很奇怪。“你又投了一个征友广告吗?”“没有,不是那样。”我把胡萝卜切了片,“嘿,我要挂了,我要开始做饭了,明天见吧。”

挂了电话,我又读了一遍拉尔斯的信和我的征友广告。今天回家之后我已经读了一遍又一遍了。

我想起来了。我们说过话,在电话里说的。

不过只是通过一次话而已。我给他打了电话,因为我觉得当时的情况下给他打电话是个明智的举动,这是弗里达跟我说的。她说:“这样的话,就算他们听上去像是刚从疯人院跑出来的一样,对你也没有什么损失,因为他们没有你的号码,不能给你打回来。”

于是,那天晚上读了好几遍他的信之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拨通了他给的那个号码。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我是……凯瑟琳。”我调整语气,试着说出这个名字,感觉清新而舒服,像嘴里含着一颗薄荷糖,“报纸广告那个凯瑟琳。”“凯瑟琳!”他叫出我的名字,听上去奇妙而独特,“我就知道是你。”

我被这句话吓到了。“你怎么知道的?”我紧张地问。

他笑了,笑声很好听:“我就是知道。”

我调小广播的声音,为了更清楚地听他说话。哦,我的天哪——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罗丝玛丽·克鲁尼那首歌什么时候登上榜首了。

就是那天晚上,我和他通话的那天晚上,广播里就放着这首歌。

眼睛里有星星,是真的啊……

寒暄几句之后,拉尔斯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其实我最近在待业。”我说。然后我告诉他,我准备开个书店,几个星期之后就会开业。“前程似锦啊!”他说,“真令人钦佩,凯瑟琳。”

令人钦佩。老实说,以前从来没有人用这个词形容过我。有人说我聪明,有人说我友善,但从来没有人说过我令人钦佩。那个要求很高,我从没想过自己跟这个词儿挨得上边。“其实我自己也准备创业。”拉尔斯说,“但是我的想法没你的那么激动人心,我只想开一个建筑公司。”

我笑了,“我觉得听上去很激动人心啊!”我问,“你怎么进这行的?”“哦,我做这行好几年了。”他回答说,“我一直很喜欢建筑。在瑞典老家,我父亲是一名木匠,我常常给他做帮手。在我们那样的小镇上,帮别人建房子也包括设计。来了这边,我父母去世后,我开始打打零工。后来我意识到,我想学建筑。于是攒够了钱,我去念了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我1944年毕业,当时已经24岁了,算年纪比较大的了。毕业之后,我在城里的一家小公司工作,然后就慢慢到了今天。”“1944年……”我想了一下,“你没参军吗?”我认识的所有男生,包括凯文、丹佛大学的同学、高中同学、邻居等等,1944年的时候都在服兵役。

他没说话。我柔声问道:“拉尔斯,你在听吗?”“我不能服兵役。”他轻声说,“我身体条件不合格。”“为什么呢?”

我听到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呼气,才说:“我有心脏病……心律不齐……”他马上补充说道,“实际上没有听上去那么糟,但确实意味着,我的心跳不规律。”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也就是说我心脏不好。”

我没有回答他。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因为他是我认识的最爱国的人了。打仗的时候,他们工厂闹罢工,他是全厂唯一一个越过纠察线,坚持工作的人。那时候工厂已经不组装家用电表了,而是组装军用电子设备。我父亲说,只要能为前线的战士们帮上一点忙,就比多赚几块钱值当得多。我在想,如果他知道我和一个没去前线的人交往,他会怎么想?“凯瑟琳?”“嗯?”“没事儿吧?因为我没服兵役?”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他:“听起来,你也没有办法改变。”我轻轻地笑了,“再讲讲建筑师的事吧。”“我比较偏向于商业项目。”他说,“办公楼之类的。虽然没有住宅区那么光鲜亮丽,但需求更大。这年头,很多房子都是预先做好部件,然后组装,布局都是一样的。我希望有一天能设计、建造自己的房子,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家。”他轻叹了一口气,我能听出他声音里的企盼。他继续说了说他自己打算创立的建筑公司,“我知道的不比现在公司的老板少。”他解释道,“我和他们的区别只有门牌上的名字和工资单上的数额。”“那你很棒啊。”我回答,我是真心那么认为的。就他打算自立门户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我和弗里达的亲身经历让我知道,敢于冒这样的风险很不容易。

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我觉得时间太晚了。“和你聊得很开心。”拉尔斯说,“希望下次还能和你聊天。”

我犹豫了一秒,说:“我们难道不应该见面吗?一直通过电话聊天感觉挺蠢的。我们应该见见面,再看事情如何发展。”“真的吗?”他听上去有点吃惊。“当然是真的。”“那么,我们约个时间见面吧。”我们约定两天之后的晚上一起喝咖啡。“那好吧。”我们约定好时间、地点之后,他说,“该说再见了。”“嗯。”“凯瑟琳……”

我顿了顿,才回答:“嗯?”

他温柔地说:“没事,我只是……很期待和你见面。”“我也很期待。”

他没回答,我能听到他的呼吸,听上去有些急促。“还有别的事吗?”我问。

他语速很慢,回答说:“没了……应该没有了。晚安。”“晚安。”然后我们都挂断了电话。

我抱着那些信、文件和那个文件夹,坐在椅子上,双唇紧闭,怔怔地盯着窗外。我的胸中升起一丝怒火……

因为就那样结束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他根本没有出现。

第三章

是我太傻了,我总是想当然。通过征友广告找对象本来就困难重重。遇到了问题、吃了苦,我才意识到,这世界上有很多怪人。有的人在写信的时候,甚至在通电话的过程中,都显得很正常,但是等你和他面对面坐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哪里不对。也许他们不知道怎么做一个绅士,也许他们已经有女朋友了,也有可能,他们以为自己想找个女朋友,但实际上他们只是无法忍受妈妈、姐姐们的催婚,想让她们知道,自己已经在努力找女朋友了。但心底里,他们只想一个人待着,根本不想找个固定女朋友,更别说结婚了。

所以,八年前我一个人坐在咖啡店里,完成任务似的喝着咖啡的时候,我只觉得失望,一点儿都不惊讶。我默默地等,15分钟,20分钟,35分钟过去了……透过咖啡店的玻璃窗,我呆呆地看着窗外的人群——散步的夫妻、牵着镶水钻的绳子遛狗的老太太,还有推着婴儿车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我想,拉尔斯会不会正坐在街对面的车里,弓着背观察我呢?我猜他可能要看外表再决定来或不来吧,可是我的外表并不差啊。我甚至去做了头发,还买了一支很贵的口红。我对此很后悔,因为他甚至不愿意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和我喝杯咖啡。

我续了两次杯,杯子又空了,我终于起了身。穿上外套,我走出店门,头仰得高高的,脸上挂着欢快、无畏的微笑。如果他正看着我的话,我想让他知道,老娘不在乎。

晚饭过后,我花了一个小时撕下房间窗户、墙壁上贴的胶带,捡起地板上的报纸,重新挂好窗帘。本来想自己搬家具,想想最终还是放弃了,觉得没必要花那个力气。我爬上床,很快就沉沉睡去。

刚开始我没有做梦,但后来,我又到了那里——那个贴着绿色墙纸的房间。浅灰的晨光透过窗户照进来,露台门外下着小雪花。这个地方老是下雪吗?

拉尔斯从后面抱着我,右臂搂着我。我能感到他小臂的力量压在我腰上,温暖的气息呼在我的脖子上。

我微微转过头看着他。“你是谁?”我在心里暗暗地问,害怕出声会吵醒他,“我在你这儿做什么呢?”

他好像听到我说话似的,睁开了那炯炯有神的蓝眼睛。“早啊,亲爱的。”他把我的脸转过去,吻了上来。他的吻是那么温暖而熟悉,像是多年来每天都印在我的唇上一般。“早。”我喃喃道。那感觉很好,我想永远就这么待着。

我转过身,紧贴着他,感受到他的坚硬抵着我的大腿。那一刻,我犹豫了。但我马上又想到,这只是在做梦而已,我说什么、做什么都没有关系。我问他:“几点了?我们要不要……能不能……”我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即使是在这个一点儿也不真实的梦中世界里。“要快点才可以。”他笑了,“周六真好。”

然后我们开始了,激烈而小心,正如我想象中的已婚夫妻那样。大清早有时间的时候,趁着孩子们还没醒,他们必须快点做。

他爱抚着我,动作温柔,双手灵巧。太久没做,我已经忘记这奇妙的感觉了。

这比我记忆中任何一次性经历都要激烈。一阵激流穿过全身,我自己都倍感震惊。我咬紧了双唇。

他还在继续,呼吸加快了,我能听到他的心脏在我的胸前怦怦跳。突然,他放慢了速度,几乎要停下来。“怎么了?”我有些担心,“你没事吧?”他缓缓加速,但还是比之前慢一些,“我没事,只是要……慢一点……”我没说话,身体跟着他调整到他的节奏。

直到他从我身上滑下,调了调睡裤上的腰带,静静地躺在我身边。我把睡裙拉下来,遮住腿,蜷在他身边,手轻轻放在他的胸膛上。他的心跳依然很快。“你没事吧?”我又问。“没事。”他笑了,转过头来看着我,“你知道的,我有时候得慢一点,那样舒服一点。”“舒服一点?”我小心地问。他轻拍自己的胸膛,温暖的手指覆在我的手上,“这儿舒服一点,心脏。”他把我拉得更近,“你知道的,亲爱的。”

我们安静地待了会儿。我小心地看着他的呼吸归于平缓。“感觉很好。”我说,“我很满足……”说完朝他做了个鬼脸。他肯定觉得我疯了。“你有点紧张,好像过了很久没做似的。”他若有所思,“但没有啊。才几天,是吧?”

可惜他并不知道。“嗯,我有时候可能会这样。”

门口传来一阵迟疑的敲门声,门半掩着,一个小小的声音说:“我敲门啦,按你们的要求做啦。我记得你们说的话,所以敲门了。”

拉尔斯笑了。“进来吧,小兄弟。”他喊道。

门全开了,米奇侧身进来,头发蓬蓬的。他径自来到床边,站在我旁边说:“已经7点多啦!”“嗯,确实7点多了。”拉尔斯瞟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我按你们说的做了,等了一会儿。”“真棒!”我说。

我抱着那小孩。我可以这样做吗?我怎么会知道这个家里的规矩呢?但我想抱抱他,于是遵从了自己的内心。我掀开被子,让他睡进来。他急忙爬到床上,把床单缠在腿上,搂着我的脖子。“你尿尿了吗?”我问。一边在想,我怎么想起来问这种话。

米奇点点头。“就你一个人起床了?”拉尔斯问。米奇又点点头。

拉尔斯爬起来,“去拿本书来,让妈妈在床上给你讲故事。”说完他又转过头问我,“可以吗,亲爱的?”“当然可以啦。”我坐起来,靠着枕头。

拉尔斯俯身吻了我:“我去做早饭。”

外面下着轻柔的小雪,我躺在这个温馨、时髦的房间里,读着一本关于交通的书,身边依偎着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男孩。

米奇似乎对交通工具很感兴趣,对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都很有兴趣,像飞机、火车、古董汽车、邮轮等等。“我以后要当一艘邮轮的船长。”他骄傲地说,“我要开着我的邮轮环游世界,带上我的家人,让你们住一等舱。”听着他说的话,我忍不住笑了,紧紧地抱住他。

我们在火车进化史中沉醉了。你们知道1804年英国的理查德·特里维西克制造了世界上第一台蒸汽发动机吗?反正我是现在才知道的。忽然,门开了,米茜走进来:“爸爸说可以吃早餐了。”她到我身边转了一圈,粉色的睡裙蹁跹起舞,胸前缝着一个穿黄色裙子的公主。她凑过来让我亲她,我顺从地亲吻了她的脸颊,问道:“第一次穿着这条公主睡裙睡觉,感觉怎么样啊?”

我怎么知道的?

她咧开嘴笑了,“感觉很好呀,很舒服。我晚上醒来的时候,看到公主在我的肚肚上,马上就又睡着啦。”她轻轻捏了我一下,“谢谢你呀,妈妈。你是世界上最棒的裁——裁轰!”“是裁缝。”我纠正她。

其实我并不是。二十多年前,上家政课的时候,我还能做做裁缝。那之后,我做过最复杂的手工也就是在裤子上缝个松松垮垮的扣子了。但在这个世界里,我做了一条儿童睡裙(至少可以说是把一个贴布公主缝到了裙子上)。我在哪里学来的这项技能呢?“你们两个快出去吧。”我跟他们说,“跟爸爸说,妈妈马上出来。”

出去之前,我好好打量了一下房间四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西边墙上挂着的结婚照。房间没开灯,加上外面下着雪,光线有些昏暗,照片看不清楚。但能看出来,这是一张黑白照片,不像很多老照片一样人工填充颜色,也不像最近流行的彩色胶片照片。这是一张简单的黑白照片,为了让画面更柔和,似乎故意没有对焦。但我还是能清楚地认出照片中的自己,三十多岁的样子,旁边站着的拉尔斯比现在年轻一些,头顶的头发要浓密一点,肚子上的赘肉也少了一些。我穿的婚纱很简约,蕾丝短袖刚刚盖住肩膀,腰部剪裁合身,长度过膝。拉尔斯站在我后面搂着我,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臀部。我握着一束浅色的玫瑰,可能是粉色或是黄色,花束上带着宝宝呼吸的甜香。我看不出来我们是在哪儿拍的这张照片。照片背景是白的,突出了中间的新郎和新娘,所以看不出来照片是在哪儿拍的。

结婚照旁边是另一张黑白照片,看上去是巴黎的街景。我一直很想去巴黎,但到现在还没有去过,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旅行。不过,除非你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否则照片上的巴黎是很容易认出来的。像很多巴黎的照片一样,背景里有咖啡店、地铁站,还有窄窄的街道。画面里有辆自行车,车把前面有个大大的柳编车篮,篮子里放着一大束花,自行车靠在一扇锻造精美的铁栅栏上。时髦的巴黎人穿过街道,好像急着赶去什么好玩又新奇的地方似的。

我们在那儿度的蜜月吗?我心想。

我把目光转向那细长的梳妆台,偷偷地打开了一个一个抽屉。抽屉里都是女人的衣服,但不是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选衣服的品位越来越不拘一格了。怎么说呢,用弗里达的话说就是“很随意”。我有各种颜色的衬衫,各式各样的围巾、首饰,穿运动裤的频率赶得上穿裙子了。我爸妈和书店的客人们老是看着我的运动裤皱眉头,我只好跟我爸妈说:“现在是1962年了!女性在变化,整个世界都在变化!”但我不会对店里的顾客这么说。

在这里的1962年(如果这确实是1962年的话),我的品位依然很传统。我摸了摸那柔软的深褐色与紫红色相间的羊绒毛衣,小心地拿起一摞摞整齐叠好的丝袜,想看看无聊的肉色和褐色丝袜下面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没有找到什么花哨或特别的东西,但可以看出来,我在着装上花了不少时间和金钱。每一件衣服都做工精良,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抽屉里。我打开衣柜的双开门,架子上也同样井井有条,连衣裙、上衣、短裙按颜色和正式程度整齐地挂着。

我现在能想象到现实中我衣柜的样子,华盛顿街上我那间小房子里的小衣橱,里面塞满了连衣裙、短裙、丝袜,乱糟糟的。每天早上我都要翻箱倒柜地找衣服穿,不要的全扔到一边,一大堆衣服堆在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