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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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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应赛红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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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上下

四十·上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四十·上下作者:应赛红排版:情缘出版社:九州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5-01ISBN:9787510870873本书由北京三鼎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SISHI SHANGXIA我爱的人已渐渐老去一

写作的人,常常会把她的生活写进文章里,因为那里有她的爱,她的喜悦和哀愁。

我写了一篇《怀念弟弟》,那个12岁的男孩,午休的时候偷偷溜去河里洗澡,结果一个小时后躺在一个凉亭里,全身上下用白布盖着,从此后我再也看不到他长大的样子,吃不到他给我做的油炸蟹—用面粉裹着放到锅里用油炸好,焦黄酥脆。这是他自创的厨艺,他做给我吃。他经常骑车去十里外的学校来接我,把我的书包挂在他自行车车把上,他在我面前飞驰而过。

他从我们的世界飞驰而过。

留下一个背影,还有那些无法忘却的记忆。

我是他最小的姐姐,只比他大一岁,我们吃住,哭闹都在一起,他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个喊我姐姐的人,现在没有人这样称呼我。

甚至他常常偷我储蓄罐里的钱。我恨死他了。

但是现在要恨,我上哪找他去呢?

他在的地方,是我至今都无法去的地方。

我可以穿越高山,穿越大海,到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却无法穿越阴阳。

生和死的距离,请原谅我无法跨越,难以抵达。二

我也写过一篇《我爱的人已渐渐老去》,是写我爸爸的。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

后来有一次回老家,拉开爸爸床下的抽屉,看到那张《宁波晚报》发黄了,还整整齐齐地叠在那里。

二十年过去了,爸爸始终保留着的,他偶尔看看,翻翻,可能觉得很幸福吧,子女对他的褒奖,是他最大的勋章。

年轻时我们去过很多城市,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体验最深刻的就是孤独。

所以那时候我常常思念父母。

在编辑部我经常给爸妈写信。收到信我妈就说我肯定想家了,我爸默默接过那封信。

我在那个编辑部的办公室,透过那个大大的落地窗,看着窗外,听到任何一首曲调缓慢的歌我都想落泪。

思念是一种煎熬。我把那些煎熬都写成了文字。世人只看到我的光荣,然而光荣之下皆是寂寞。他知道我吃苦,但所有的苦我都自己背了。

我告诉他,我还好。三

有一次我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她说在老街上碰到我爸爸了,我爸爸很开心地跟她讲,他给我买了一部新手机,功能很好,他打算给我寄到宁波去。

我同学说:“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爸爸。”

我一直记得我同学描述见到我爸爸的样子。

我会想象那幅场景,他说话很大声,一说我的名字他就会很柔和。他叫我的名字就是后面会带个音的“妮儿”。

他给我寄过很多部手机了,有新的就立刻买给我。

宁波是一个很冷的城市,一到秋天就开始变冷,海风很大。呼呼地吹。

我缩在一个城市的角落,但是想到在家乡还有人等着我,我想我还撑得住。四

在老家,我们常常吵架,然而离开才让我发现他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他从来没骂过我,更没打过我,我想去做的事,他都支持,我想要买的东西,他都第一时间买给我。

我上哪去找这么好的爸爸。

现实的逼仄和残酷,却也让我理解了以前不懂的父母的真心。

在那篇文章里,我写爸爸的一生是如何过的,对我有多么好,点点滴滴,诉说我对他的感激,我说我会一直爱着他。

我把我对他的爱呈现在几百万陌生人面前,并且登在《宁波晚报》最显眼的位置。当我爸爸收到那份报纸的时候,他一定觉得很光荣吧。

这篇文章其实是我写给他的最长的一封信。

穿越了二十多年的时光,最终抵达父亲心窝里最柔软的地方。他一直保存着,感受着这种温暖。

我今年四十二岁了,现在的人不再写信,很多东西都烟消云散得很快。还好,文字的东西是能保留很久的。

能让爸爸时时都能看到它,想到我。想到我们小的时候,想到我们一家如何幸福。

这是爸爸最好的记忆。也是我的。五

我每年都会做一些计划。2017年的计划其中一条是想写一本书。

爸爸今年七十八岁了,我想在他八十岁的时候把这本出版的书送给他。

年轻的时候,我一直是他的骄傲,他对我一直抱着很深的期望。二十多岁时我在杂志、报纸上写文章,那时候我爸爸工资四百多,我在杂志上的一篇文章稿费将近二百,一年光稿费收入是我爸爸一年的工资收入,二十八岁时我成为宁波市作家协会会员。

有一次我到派出所去办点事,那个警察拿到我身份证看了一下,哦了一声:“原来你就是应赛红啊”,因为那时候我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20世纪90年代,那时候做文化人是真的很光荣,因为机关单位都订报纸,所以很多人都夸我是个才女,而这个才女是我爸爸生的。你说我爸爸怎么能不骄傲呢。六

后来我从编辑部辞职去创业,头几年都很辛苦。因为创业者有时候经常身无分文。那段苦日子,连我两个姐姐都对我颇有微词。

我爸爸依然坚信我会出人头地。

就像小时候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拿到第一,我站在台上,他是那个给我鼓掌最起劲的人。

我爸爸是那个从来没放弃过我的人。即使在我最低谷的时候。

这种相信给了我很大的力量。

甚至给了我再难也要逆袭出一个结果给所有人看的决心。

我两个姐姐经常说我闯祸最多,在经济上爸妈给我窟窿填得最多。然而我爸爸一直就是偏袒我。

不仅仅因为我是他最小的孩子。

中国的父母,内心是很纠结的。

他会喜欢最乖的孩子,但他内心最有期望值的往往是那个最不听话的孩子。

我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孩子。

他重视学历,我却和他吵“能力比学历重要”。

他说我的工作稳定体面,我说“面子能值几个钱”。

我们一边吵一边和解,到后来惺惺相惜。

父母希望孩子生活稳定,其实也只是怕孩子吃苦。

但是每个父母内心深处,都希望子女能走一条他们以前没走过的路,去一些他没去过的地方。去完成他们以前没完成的未竟的事业。

他们放弃的,他希望你总有一天能到达。

每一个谨小慎微的中年人都曾经是一个怀抱理想的青年。

我是我爸爸未实现的理想和希望。

是他的老夫聊发少年狂。

所以他经常说我是他三个女儿里最有胆气的那个。他喜欢我那股永不服输的劲,就像是看到他桀骜不驯的曾经。七

我以前写文章主题都是以爱居多,但因为写得很朴实,很多人看后常常会感动落泪。

因为我觉得人活着,爱就是人生中最需要修习的课程,人得学会如何爱,怎么爱,用何种方式爱。

父母和子女,夫妻之间,朋友之间。都是一样的。

有人跟我说男人和女人的差异,他说“女人求爱,男人求事业。”任何优秀的男人都应该以事业为主,我觉得这种说辞很片面。

因为我身边很多男人,他们告诉我,他们求的也是爱。

有一个年轻的摄影师说,他在这个城市生活,感觉自己渺小如一粒尘埃。当一个女孩子爱他的时候,他全身积蓄能量,那一刻他思考未来,如何在这个城市打造一个家为以后遮风挡雨。

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不是身体的改变,而恰恰是思想。

爱成全了一个男人的有所担当。

也有个要离婚的男人,他说有一次他在他家楼下,看到别人家的灯火,而自己家漆黑一片,那时候他心灰意冷。

他对这个城市丢盔弃甲。

天大地大,他没有归处。他是一个流浪的旅人。

爱让人生圆满。否则我们都只是一具躯壳而已。而获得财富只是实现这圆满的一个途径吧。

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回归简单和真实。八

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总是无条件地相信你,信任你。为了你倾注毕生的心血,对赌上他的一生光阴。

这个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你的伴侣。

即使在你走错路,一败涂地,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支持你。

所以我常常觉得我爸爸对我,其实是超越了普通的父女感情,它其实是一个个体生命对另一个个体生命的懂得。

在这个人人都急匆匆地奔前程的世道,这种懂得是多么的珍贵。

不以你势微来评价、判断你,而是相信你有你的价值。

这种认可多么珍贵。

所以对这种信任,我只是不能辜负,不忍辜负,也不愿辜负吧。

这大概就是我们生命中必须承载的重量。九

今年终于有时间空下来,我把这十年的经历做些整理,把这些年感受到的东西写下来,当作一份答卷上交给我爸爸。我觉得这是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趁现在爸爸还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想告诉爸爸的是:这十年我没白白浪费这些光阴,我依然是那个令他骄傲的孩子。

虽然我没法打下一个江山给你,但我努力地生活,从来没背弃过自己的理想,也是对得起你对我的期望吧。

希望这辈子我一直能享有你对我的爱。

像小时候你每次在家门口等我,像每次你在车站接过我行李,像每一年你都盼望着,在那个路口看了又看,等待我回来。

亲爱的爸爸:希望你一直健康,快乐地活着。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也是我在这个世上要努力打拼,不能停止奋斗的理由。

生命不息,爱不止。

我会永远爱你,爸爸。2017年4月1日我有一双白球鞋

十七岁时,我到父母的工厂去上班了。

这家企业全盛时时员工有一千七百多人,在我们县城,算是最大的单位。那时候不像现在,能有一份正式工作是很难的事情。

报到那天,我妈陪我去车间一趟,领来了纺织工人的围裙,帽子和工具,又带我去买了很多菜票,我的另一个生涯开始了。

我们住的小区,都是一些职工。职工的子女,读书时在一起,工作了也基本是接父母的班。反正那时候除了些考上大学有分配的,有其他出路的很少。能够有一个铁饭碗端着,父母都觉得是很幸运的事。

我从学徒开始做起,学的是细纱,这个工种算是比较累的活,就是你得不停地巡视,一根根很粗的纱棉纺得很细,在机器上旋转着,其中一根线断了,就得把它接回去,而且这个头接的不能太粗,要平滑得看不出来。所以你得不停地走着,一个班下来,常常走得汗流浃背,因为是十几里路的过程。很难得有坐下歇一歇的机会。

机器在运转的过程中,你要把那个纱管拔出来,手眼一定要快。即使这样,手心碰到高速旋转的纱管,摩擦中,还是火辣辣的疼,一天下来,手心已经被磨得有点通红的了,有时候还会起泡。过了一个月,再看自己的手,那个手掌被磨得光滑,那块皮肤摸上去都硬邦邦的。

这是一双干活人的手。

我爸妈都是老实人,不太会搞关系。所以没法给我找一个轻松的活。

好在那时候年龄小,并不觉得这行很辛苦。

师傅是一个长得黑黑的姑娘,其实大不了我几岁。对我很和蔼。

我很听话,也很勤快。像很多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一样,每天总是提前半个小时就到车间去了,练习接线的技术,因为过段时间要评级别的。

很快我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

那时候只觉得食堂的饭菜特别的好吃。

因为读书时我在学校一直做宣传,粉笔字写得很好,车间的团委书记让我出墙报。

最开心是第一个月发了工资,因为是学徒,只有九十五块钱一个月。但我已经很开心了。马上去邮局买了几本杂志,又买了一盒童安格的磁带。

那时候流行的歌有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赵传的《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我用家里的录音机,一遍遍地放着他们的歌曲。

我报名参加了厂里的演讲比赛,拿了个第一名,奖品是一台饮水机。在电影院里,父母坐在几百号人堆里,给我拼命地鼓掌。

这个班里就两个学徒,另外一个叫阿敏,因为近视好几百度,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巡逻,经常线断了也看不见。班长、师傅她们很喜欢拿我们做比较。常常说她是技术不如我,手脚不如我。

但我们私下是很好的朋友,因为同时进厂的缘故,所以很自然就很亲密,下班后就一起骑车回家。一路聊回去。从每个人的师傅,到车间八卦,到看的电视剧。那时播出的热剧《我本善良》,我们最迷的是温兆伦,如果问青春时期第一个闯进我心里的男孩是谁,就是那亦正亦邪的浩男吧。

有一个车间的男孩子喜欢我,常常会在我回家的途中等,趁我不备,就快速地往我的自行车兜里放一些食堂里买的发糕、面包什么的,然后马上跑开,像个影子似的不见了,搞得我很尴尬,还他也不是,不还也不是,就这样持续了好多年。

青春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事实上我对这个男孩没啥印象,只记得他脸上有好些雀斑,也没跟我说过几句话,真不知道他的一往情深是从何而起,居然能坚持那么些年。

也许青春就是这样,你不小心就跑进了别人的心里去了吧。

情不知所起,也不知所终。那是他的故事,而和我这个当事人无关。

有次在车上听方雨的节目,中间插了一首歌,这首歌改编自木心的《从前慢》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热气,从前的日色慢,

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爱一个人。

那首歌的曲调很慢,很悠长。让我突然想起那个稚气的、用慌乱的眼神看我的男孩。

爱一个人总是很心慌,很胆怯,没跟她说上几句话,却暗自等待了那么些年,期盼了些年,那么美好的情感,大概也只有在那个什么都很慢的年代才有吧。

那时候我暗自喜欢我前一幢楼的一个邻居,是部队复原回来的,分在了厂里的电气间,他的歌唱得很好听,我如果听到了楼道里他的歌声,马上就跑到三楼阳台,想看到他从后门出来,只为看到他的背影。

这段暗恋没持续多久,我又留意上一个打篮球的高个男孩,那时候我经常去打篮球,场上只有我一个女的,我只记得他的神情总是很酷,而且不爱说话。我默默关注了他很久。

在工厂上班很安闲,休息时间很多,一大把时间没去处,我去报了个裁缝班,没多久就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给家里人做了很多衬衫,裙子。我是一个很爱漂亮的人,那时候有一本很流行的《瑞丽》杂志,我会参考上面的图样,给自己做一些很时尚的衣服,比如戴胸花的上衣,拼接的撞色的裙子,还有一件披肩,我穿着像贵族小姐的精致衣服,无惧众人惊讶的目光。在街上穿行,如若无人之地。

那时候的社会相对保守,我知道我在他们眼里有些异类。

后来又刮起舞厅风,我又喜欢上了跳舞。尽管约我的都是相熟的同学,然而在这个有点保守的地方,街坊们常常会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那时候经常去舞厅,就好像表明你是个不务正业的人似的。

我有一个文学梦,坚持了很多年,在工厂的时候,因为三班倒,晚上如果没有活动我基本就在家看书写字,那时候我的文章在《青年月刊》《读者》《作家文摘》上都有登过,我给杂志社写稿将近200一篇,有时候一篇文章被好几份杂志转载,一年光稿费收入就有好几千,在那个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

所以后来我到城市去追寻梦想,去创业,我觉得跟那段时光是有关的,我虽然在工厂工作,但不妨碍将来我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邮局的邮递员骑到我家门口,经常会响一下自行车铃声,然后说拿一下印章。我爸妈就很开心地把刻有我名字的章拿出来。

然后哪天休息了我就到街上的邮局去兑换稿费。

那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在那个工厂工作了七年,但我和那里的人始终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在很多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很奇特的存在,用他们的话说我很清高,有点像女文青。清高其实并不是,只是我不太善于跟那些人打交道吧,比如打牌,八卦,对别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我统统不会,除了平常的上班外,我就打篮球,晨跑,看书写文章,还利用业余时间开了间书店。

那时候的普世价值观是大家都很喜欢那些听话,乖巧的孩子。很明显我并不是。

好在我父母开通。并不拘束我。天大地大,我只要活得快意就可。

后来到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到了该婚恋的时候了,我姐在乡小学教书,介绍了几个男孩和我认识,有在城建局工作的,也有她学校里的老师。

城建局的男孩往我家跑得很勤,经常骑摩托车约我出去玩。但是这个人真的是无趣得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这个男孩和我说了一句话,大意是我听别人说你是个很会玩的人。那时候会玩的意思基本上是说此人不正经的,我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从此后再也不见他了。

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无法对话。

后来又认识一个退伍的军人,好像也是想和我交往,暗地里去打听了一下,然后也说了此类的话。

那时候我才正视这个问题,就像我看了苏童写的小说《声名狼藉的豆芽菜》,我恍然悟到,这个豆芽菜好像说的是自己。

评判一个好女孩的标准是什么呢,事实上,除了爱跳舞外,我也爱旅游,我爱交友,厂里一个医生的老婆得肾炎,我捐款捐得比厂长还多,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医生都还记得我,经常要来感谢我当年伸出援手。难道我不是一个很善良,很好的女孩吗?

我第一次思考我的未来。深觉我在这个小镇上是看不到未来的,如果我继续留在这里,我只会让这里的平庸吞没。

我洗了我的球鞋,擦上一些爽白粉,在外面围了些皱纹纸,防止太阳把它晒黄了,我把它放到窗台上,那里阳光炽烈,像是我的另一个空间。这双陪了我七年的球鞋,我一直很珍惜它,它是我青春的纪念品,和动感有关,和内心的澎湃感有关,和我永不愿沉沦的思想有关。在这个小镇漫长,缓慢的时光中,看不到未来和希望的时候,它就像是我的希望,我用书,音乐,运动,隔绝我和这个世俗的联系。用无比庄重的一个仪式,假装我忽略这里的闭塞和落后,我和我爱的东西在一起,恰似和我的整个世界连接在一起。

没有流言,没有空虚寂寞的等待,没有看不到希望的渺茫感,有的只是蠢蠢欲动的青春,和期待怒放的未来。

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珍贵,都值得被认真对待。尽管我身无长物,一无是处,但不代表我就要被一些无聊的人消遣,被繁冗的时光拖沓。在不紧不慢的时光中,变成一个我们不认识的样子,和你不爱的人共度余生。

我太珍惜我的一辈子了。那么长,那么久。

久到我可以找寻我生活的意义和下一个出口。直到那一天出现,那个人出现。

像一首歌里唱的“生活远不止眼前的苟且”。

在每天码字的深夜,在每个操场上汗流浃背的傍晚,在每天望长堤想着我未来的某个清晨,我都希望我自己的将来会是光芒四射的样子。无论世人如何看我,评价我,我都不会低头,向这个世道认输。

我不服输,因为我未曾输过。

有一天我坐在我经常跑步的长堤上,看着这条溪边的房子,树,水流,遥远的村庄,景色依旧,多少年来都没有变化,变的是我,像是有东西在身体里生长,剥离,脱落的感觉,就像胎儿脱离开母体似的。

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却始终和这里保持一种距离,不曾分离却也未曾靠近过。她渗进我的呼吸里,却渗不进我的血液。她有厚实的部分,却也有封闭的地方未曾打开。在同样的世界同样的季节更迭里,她的改变太慢了,她跟不上我想要的节奏。

我看着我脚上那双球鞋,我想我终会穿着它走到更远的地方去。

那才是最终属于我的地方,我的世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那一年我还在编辑部上班的时候,写了一篇《霸王别姬》的文章在杂志上,文章的别名取自我离开壶镇前和阳春看的最后一场电影。写的却是我离开壶镇到宁波后欲断未断,始终牵扯心肠的离乱心情。我把那本杂志打包,寄到老家的一个单位,附带有一封信。

阳春:

流年如行云,不知不觉中,很多年已经过去了,你还好吗?

从前一直想着要飞出去,现在终于关山万里,却还是想着壶镇,想着那条破败的街道,是不是因为我已经老了,才会这样地怀想从前?

读书的时候,我是那种很没有欲望的人。一心想着吃零食,想着有钱就可以买漂亮衣服穿啊……现在的我,常年穿着一件黑色棉袄,大多时候都足不出户。生活真是能够改变一个人呢。

我还记得学校的那条走廊,我穿着一条吊带裙子在那里出墙报,编团训。那时候我笑声清脆……有隔壁班的同学给我写信,还有人为我哭过,真心的。

如今想来,已然那么遥远。

我絮絮叨叨,把想说的话写在那封信里。

我想告诉他,关于青春,关于过往,关于他留给我的纪念,他以伤痛作为我的礼物让我学会成长。

现在我想和过去做个告别。连同那些青春记忆的碎片,都一并寄走吧。

从此你我就是路人,我们再不相见,也再不相欠。

我有两个姐姐,从小就跟着那个大我两岁的姐姐,住她班的宿舍,混她的圈子。我所有的生活,都明显带着她生活的气息。大部分喜怒哀乐都跟她认识的人有关。直到我离开壶镇之后,我才彻底离开那些人和事。

那时候她有两个死党。一个叫庆明,一个叫阳春。据说那两个是刺头,常常梗着脖子和老师据理力争对错。庆明常写纸条让我带给我姐,然后相约吃馄饨,带着他的死党,我们一行4人。

阳春长得肤白个小,一笑那眼睛就没了,但长得很清秀。去年的中国新歌声冠军蒋敦豪,一上台我就觉得眼熟,是因为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故人的影子。

毕业那会,我翻看了我姐的纪念册,觉得只有阳春写得还有那么点意思。他写着:“如果觉得不顺意,那就大口喝酒,大声骂娘,没什么大不了的。”

阳春私底下评论我俩是天下第一快嘴。说任何人遇到我们姐妹都会输得心服口服。那时候我嘴上功夫很是了得。在几个科目里语文成绩经常拿第一,所以辩起来轻车熟路,而且快,准,狠,一击即中。

阳春最后拱手作揖,大声说“服,服了”。我很得意。

阳春高考的志愿填的是省公安专科学校,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给我们报喜,我送给他的临别赠言是“小心被别人一拳打倒在地”,阳春听后很不服气,大有一种不混出息就不回来见江东父老的气势。然而两个月后他的口气就变了。他说那是什么学校啊,教官个个如狼似虎,几个仅有的女同学的腰水桶似的粗。逗得我和姐姐哈哈大笑。

由此我想阳春在外面是很想家的。这个从小由外婆抚养长大的孩子,从小生活在一条破败但却充满温情的老街。他怎能不想家呢。

那真的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啊,每年大学暑假,庆明,阳春还有他们班上的几个男同学在我家附近的操场上踢球,我和姐姐是唯独的两个站台看客。踢完球后一帮人光着膀子来我家喝冰镇的绿豆汤。谈天说地,怎样的快意人生。

那会我受他们的影响,开始看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还有西德尼·谢尔顿的纪实小说。阳春推荐我看《希腊棺材之谜》,说是侦探小说的鼻祖,超过了福尔摩斯全集。到后来我几乎把有名的侦探小说全看完了。

阳春毕业后分配在镇上的派出所工作,有空常常来我家。对他来讲,我家意味着一个温暖的所在,隔几天他总会来一次。很多人都在猜测我和他之间会发生点什么,事实上除了谈天说地之外,我们什么都没有。

阳春是个理想主义者,这在我很多年以前就发现了。他穿的衣服永远干净整洁,他买东西都要挑最好的。他家里的书码得整整齐齐,然后写着“书与老婆不借”。这样的阳春对爱情更是充满了幻想。

所以他不会爱我。

大概是不愿意再过这种单身生活了吧,那时候陆陆续续很多人开始恋爱,有一年阳春约我上山打猎去。

他托庆明带话,我若去了就是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如果不去代表我的拒绝。

我没去。

那年我22岁,从来没想过要做谁的女朋友。再加上我知道他对我从未动心。我觉得这不符合我对爱情的期许。

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很简单。

所以后来他躲我,我也怕见他。这件事后我们都很尴尬。

就这样,四年过去了。

期间很少遇见,遇见了也当不认识。后来我主动打电话给他,但不知要说些什么,沉默了很久。他说“我要调走了,你过来看我吧。”他永远都像一个孤独的小孩。

那时候我们一样的寂寞。足球场上没有人再踢球了,有些人已经结婚。谈天说地的人总是聚不起来。我不知道我的下一站会去哪里……迷茫的,纷乱的没有头绪。

后来我们又恢复了交往,又开始互相借书,相约看电影。但我们没想别的,也没说过别的。

事实上那时候他有了个女朋友,可能隐瞒得好,很多人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有一次我照样去看他,待在他宿舍里,他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说晚上有任务,让我自己看会书。过会儿我想出去走走,结果在一个桥头看到了他,一辆小客车停了下来,一个女孩子从车上跳下来,然后亲热地挽着他的胳膊。我们三人碰面了。

像很多电视剧中狗血的镜头一样,那个女孩子说“我没见过你”,我说“我也没见过你”。然后我们去一家餐厅,那顿饭吃得我难以下咽。

整个过程中那个女的都在默默向我示威,我猝不及防。被这意外打乱,打败。

最后他们把我留在大街上,走了。

我今生唯一一次被人抛弃的感觉,就是那一次。

我一夜无眠。第二天坐最早的班车去我姐的学校。我姐打电话去把阳春臭骂了一顿。我只听见她在电话里说的“我妹妹很单纯的,我不能让你们白白欺负……”我希望这一切早点结束。

这个世界变得有些陌生,阳春也不是我所认识的阳春。他有多少秘密我不曾知晓。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

我有一些书,笔记本放在他那,我得要回来,我去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在那,她的手放在他的背上给他挠痒,我知道她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觉得有些好笑。

她不明白。我要的和她在乎的根本就不是同样的东西。

去他的!

我从那个楼道里走下来,从此我与你郑阳春就是两个世界的路人。

我难过是你尽管去交朋友,去谈恋爱吧,这关我屁事。但是你不能一走了之。如果你不能维护我,那么这十年的情谊算什么呢。

我为这个难过。一个少年的形象在我心里崩塌。

这种伤痛无法可解。在很多年里,我都没法找回我的自信。如果你也被最亲的人背叛,你会知道这种感觉。这种感觉甚至超越了情感的爱恨。试问你有多少个十年?

世人皆可伤我,唯独你不可以。

是武侠小说里面的一句话,谁说的我忘记了。

你做到了。

很多年后我都无法在爱情中占据主动,我总是习惯地逃离。

因为我曾经被深深伤害。

那一次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座我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小镇。我决心离开它,离开他们。

我以一种决然的姿势和它告别。心里却难过得要命。我觉得有一种东西从我内心里剥离。我很难过,却不想让别人看出来。就像武侠小说里写得那样,我必须要一骑绝尘而去,然而风雨潇潇,我一袭青衫,在这天地间显得我如此落寞。

青春在这一刻戛然而止,伤痛却如此分明。

我决定忘掉这一切。

我转身离去。

不再回头。

我在另一个城市里开始生活。那些前尘往事我已断得干干净净。

庆明和我姐结婚,后来离婚。从我的生活里消失。而阳春我再也没见过他。

我心里的伤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愈合。因为我遇见了更好的他,过上了更好的生活。我从青春的阵痛中复原,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现在的女孩子谈起前任,总说对方是碎了一地的渣,要感谢当年的不娶之恩。

然而,与我而言,阳春不是我的前任,他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我们于对方的意义,是像家人一样的温暖。是对方不能忘却的存在。是彼此岁月里的一道微光,点亮过。

我现在看到一些新书上市,总想着阳春来店里买书的情景。他像是一个青春少年,永远一条牛仔裤,爱笑,他的笑让人觉得心里很温暖。多少人从我们的世界路过,能记住的,能不忘的就这么多。你是其中一个。我想念你,在我的世界里想念你,但我终其一生都不会来见你了。没有为什么。

他现在还喜欢看书吗?他这一生再也遇不到我这样伶牙俐齿的人了吧。我现在变得很沉静,再也不那么尖酸刻薄。岁月让我改变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我只是想着,想着,心里有些遗憾罢了。

我相信之前他告诉我他的孤独是真的,他的犹豫是真的,他以为时间会给到他答案。所以他没法提前告诉我,他连自己的内心都不能看透。

总是在转身离开之后我们才明白很多事情,看清事实真相。于我,于他,都是在成长中要跨越的一道坎。

然而转身了,我们都回不到原点,丢失了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那部分世界。

我家门前的那个路口,再等不来那个春衫薄的少年郎,一个转身,他不见了,从我的世界离开。

青春以一种这样的方式作别。在我走下那个楼道的那刻,从此万水千山都是客,都只剩怀念。

少年客,本来就是相识于江湖而又相忘于江湖的。

有相聚就会有离别。

我和阳春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就像刘若英和陈升,他们彼此贯穿了他们生命的十年,是他的十年,也是她的十年。再去问陈升“你爱不爱奶茶”我觉得答案不再重要。

时光的印迹留下的只是深浅。有时候很多的感受没有那么简单。

只要经历过,就值得被怀念。

这是岁月体恤我们的一种方式。

只要他,他们一直在你心里,见不见面又何妨。一样的山高水长,一样的刻在心上。老街书店

我在老街上开了家书店。

就在我们学校大门口走出来,路过一个池塘边,然后就到那条街上了。那条街以一口井出名,叫双眼井。

这条街上有卖烧饼的,有卖雨靴的,有烧开水的。常年居住在镇上的人,那里是必逛的地方。

如果你去过壶镇,那个在浙西南一角,和很多地方交界的一个老镇,你一定能感受到那里和谐安静的气息。

那真的是一个好地方。

我的书店就开在那条老街上。

弹指一挥间,好像也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不过我的魂魄好像还在那里,一转身,就看见那个青春少女,穿着一件棉布裙子,从那条老街上缓缓走过,她一转身一回头,她的眼睛是很亮很亮的,像天上的星星那样。

我的青春一直都在那里。

我很怀念那里。

那块牌匾,上面写着“老街书店”几个楷书,非常的大气,白色的底,衬得那几个字很分明。

书店有好几个股东,我,大姐,姐夫,还有我爸。算是家族企业。呵呵,其实是我有这样的想法,就把全家人都拉进来了。因为大家平时都要上班,那家店算是我们业余的一个创业项目。大家轮流看店。

书店以租为主,也带零售。那时候女的必看席娟,新的言情小说刚出来,标题都是《王爷的小妾》《霸气总裁的小娇妻》之类的名字,吸引了很多中学生,还有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女孩等。

男生那时候很喜欢看卫斯理的书。不过我没看过。我是一个道地的金庸迷,他的书我看了又看。除此之外,日本的侦探小说我也喜欢。常常是一进书店,捧着一本书看起来,就不知道晨钟暮鼓。

然后我上班了,就换其他人来换班。

估计我爸最大的乐趣,就是跟那里的街坊邻居唠嗑。小镇生活节奏慢,最喜欢碰到人就聊两句。都说现代人生活压力大,其实也是在说大城市吧,在我们壶镇,日光头总是很慢,碰到的人总是不急不躁。一碰到打声招呼,都是乡里乡亲的,说到某个人的人生际遇,即使是不好的,患病了或破财了,两人也只会唏嘘说“那是命啊”那种语气,倒是有听天由命的感觉,坦然得很。

像是碰到一些命定的事。有时候无解,就说可能上辈子欠的吧。

在那样的氛围,是感受不到一丝忧虑的。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那些老布店,就想着扯几块布,做几条新裙子好搭配衣服。那时候流行大裙摆,女孩子穿起来,那裙摆随风飘着,远远看着就很有风情。

她们都说我是个文艺女青年,确实很像,穿着一件翻领的夹克,头上常戴着个贝雷帽,留着披肩长发。然后骑着一辆铃木的摩托车。

如果你看过电影,就知道在台湾的街头,就是那种小女生。那种小清新。

对,就是那种范。

那是要靠这种慢时光才能养出来的气韵和洒脱。

也有些同学约我上舞厅。那时候流行的歌是孟庭苇的《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冬季到台北来看你》。还有张学友的《情网》刚流行。我们这些女生,都很希望自己是那个MTV中非常清纯,又风情万种的女人,比如周海媚,比如周慧敏,王馨平,那时候,是港星大行其道的时代。

我的书店常常会来很多客人。比如一个清秀的女孩子,经常来借书,是在银行工作的,在我那个书店,是我们最熟悉的老客。书店开了多少年,她就来了多少年。像是一个很有默契的存在,我对她的印象非常好。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多话,借了一本,过一天后还回来,再借。

有几次在她工作的银行取钱办事,她都会朝我笑笑。也不像有些人那样热情,但那种笑,让我觉得跟她很亲。

离开壶镇多年以后,有一次到那家银行,发现她没在那里,想着也许她调到别的点去了吧,那种没碰到熟人的惆怅,让我有那么丁点的失落。

然而失落也是人生的常态吧,哪有那么些都是你想遇见的人呢。

自长大后,总是分别。

也许只能等到我们老去的那天,我们回到那个生养我们的故土,就着一张小板凳坐下,说说往事,那时候,才知道你也还是你,我依然还是我吧。

现在的我们,远没有那么安然。身处在一个大城市里,被各种名利场携裹着,一觉醒来,忘了身在他乡。那个中年的自己,眼中的光芒已散。

在书店最开心的是能碰到各类书友,谈天说地,笑谈古今。后来跑得越远,越遇不到这样的人,也遇不到这样的机会。大家都很忙碌,寒暄几句就急匆匆地走了,赶赴下一场的约会。

所以能好好聊一聊,让我的身心能安放一会的,也只是在壶镇,在那个慢悠悠的地方,总有相熟的同学和故交,他们总是在一个街头等你。为你抖落一身风尘。

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不见。

这是一个让我心安的地方。

我们这半生,遇见某些人,总是以离散作为结尾。

城市际遇太多,交叉口太多。

我等你等了很久,很遗憾,你却总是从另一个路口经过。

我想回壶镇去,那是我想回的地方。虽然回去时也常会有故人不在了的感触。但是地方还是原来的老地方。我还是原来的我。那个穿着花布裙的少女,依然做着馨香温暖的梦。

她最大的苦恼就是扯那身绿色的还是鹅黄色的布做裙子呢,但是好像两种都好,因为春天就是这两种颜色。

而不是这个坐在电脑前码字的人,做计划的人,想着待会要回个重要电话的人,虽然住的是高档小区,但是她的心一刻都没放松,总是紧张某个环节要出错。

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那里的吧,我这样想着。

书店后来关门了,是因为几个股东都有意见,上完班又跑到书店里守店,大家都没业余时间出去了,我爸惦记着他的牌友,我姐夫说反正也赚不了很多钱。大家一致同意把这个书店转了,该卖的卖了,卖不掉的搬回家里。

然而我老了的时候,还是想回壶镇开一家书店,不为别的,就为了那落尽窗台的阳光,那带点木头味的清香,我想在桌上插一捧田野里摘来的野花。桌上刚翻开的新书,带着崭新的书墨味。我已沉浸在那悠悠然的时光里。

我闻山花香,我看青山远。

我最好的时光,都已然在那里了。固执成殇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特别固执的孩子,固执得有点偏执。有一年我回到老家的阁楼。找到一个箱子,里面收着一些我读书时候的毕业册。我翻到我小学时班主任给我写的评语:如果这个孩子能改变固执的毛病,进步会更大。

我想我的老师一定对我很头痛吧,因为那时候我经常和她对着干。

后来固执就作为我的标签贴在我的身上,直到我三十岁之后,慢慢变得柔和,和这个世界和解了。才没再听人说起我的固执己见。

我每次出现在别人面前都是郁郁寡欢。有一次我和我妈走在路上,听到她的一个同事说“你这个女儿怎么看起来总是不高兴的样子”,其实我很少关注其他,我经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还会自言自语。读小学时我只爱看书,其他都入不了我的眼。每到一个人家里先翻他家里的小人书。然后看起来,忘了吃饭,忘了回家。书是我的另一个世界。我投入这个世界忘乎所以。忘了身边还有别人。

后来到了四五年级以后,我开始看大人的书了,那时农村里很多人看《山海经》《今古传奇》,《山海经》经常会有一些传说,比说八仙过海,济公和尚的故事,他蒲扇的威力总是让我神往。杂志里登的《射雕英雄传》《铁骑银瓶》《七剑下天山》《白发魔女传》我看得似懂非懂。但觉得非常有意思:一个女的被人抛弃了,然后一夜之间变白头,立志要报复当时的心上人;还有一个官府大小姐玉蛟龙爱上了西北的一个盗贼罗小虎,后来她成亲当天,他去劫新娘……我沉迷于这些故事里不能自拔。

因为书看得多,讲起来一套一套的。我农村的一个姨父给我取了个外号“理论童”,他说我以后肯定是要去当教书先生的。

有一次五年级的暑假,我爸带我去上海。住在一个阿姨家里。跟她一对话,这个阿姨就跟我爸说“这个小囡大了不得了”,因为我口齿清晰,少年老成,说出来的见解,实在不像是我这个年龄孩子的口吻。

我在文学方面渐渐显现出天分。初中时开始在报上发表文章。演讲比赛我开始崭露头角,很多同学一上台总是很紧张,一急就忘词。然而我总是在台上能滔滔不绝地讲,有一种天然的气势在。

但是我的数学一直是我的硬伤。到高中以后我对数学基本上是放弃了。学得非常痛苦。完全听不懂,加上我又爱看书,家里一书柜的书全被我看完了,我在文学这里耗尽了我所有的热情。哪还有精力去补数学和英语呢。

到高三了,我已经不太想参加高考了。

我两个姐姐,一个考上了师范,一个考上了大学。我父母也对我谆谆教导,学历很重要。然而那时候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我跟父亲吵着说“高考不是唯一的出路”,我说“能力比学历重要”。我们两个总是争吵的面红耳赤。然而父亲在我的固执下总是败下阵来。

他拿我没办法。因为我始终不肯妥协。

后来我顶替父亲的位置到工厂上班。

我始终是别人眼里的“怪人”。他们评论我很清高。因为我既不跟他们打牌混在一起,也不跟她们逛街议论谁谁谁。我只看书,打篮球。

二十五六岁还一个人晃荡。

然后我辞职,在一个可以结婚的年纪,我说要去闯一闯。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拎着个行李箱就到宁波去了。在一个城中村花一百块钱租了个农民房,第二天花了五十块钱买了辆二手自行车,看着晚报上的招聘启事,开始找工作。

先是去推销东西,然后在一家公司做电话接待。一个月后,我看到一家报社在招聘编辑,只有3个名额。

我去考试了。但没接到录取通知。

我给《宁波晚报》副刊投稿,接连在那里发表了几篇大幅文章。博得了一点知名度。然后我给编辑部主任寒石打电话,和他探讨一些问题。我们像朋友一样,相谈甚欢,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他的邀请。

我在那里工作了七年,做版面,写文章,去很多学校开讲座。

然后我不想在体制内捆绑自己,又辞职去创业。

创业至今十年。酸甜苦辣全都尝一遍。

我不后悔。

因为我尊重了我自己的选择。

后来我妈不再说我固执了,她只是担心我太忙碌了,一打电话就让我注意我的身体。

后来我两个姐也不再数落我了,她们说我的能力就是这些年在走南闯北的经历中练出来的。

后来……

年轻时吃到的苦都成了我现在能笑着的理由。

有一天我在重看去年的中国好声音,听到一个选手徐歌阳唱的那首《横冲直撞》,那种有穿透力的声音破空而来。

十七岁阳光炽烈

至今燃烧着你的双肩忍住泪水的某个冬夜时常又模糊你的双眼只身穿越那场暴风雪多年冰冻着你的关节一如既往卑微的坚决守护心底小小少年

你横冲直撞

一直到最远方

你呐喊着在人海中浴火怒放盔甲之下谁懂得你柔软心肠你一无所有地闯荡

沿路太多惊慌

惊涛骇浪从没想过缴械投降伤疤是亲手佩戴骄傲勋章

一腔热血日夜滚烫

独自对抗

独自成长

独自流淌

你一无所有地闯荡

这首歌很有穿透力。

我觉得写词的人很厉害。他写出了我的心声。写我们一往无悔的青春,永远在跌跌撞撞中前行。写我们一无所有的闯荡,背负着青春和梦想。

像电影镜头一样划过,我想起我在宁波街头痛哭失声的样子,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大街小巷的样子。我唱着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我始终相信这个城市会伸出双手接纳我。

我想我一直都是个叛逆的小孩。

从来没有按照他们帮我设定的路线走。但是生命不就是一种体验吗?

我在这旅途中,见到了更多的人,结交了一些有趣的朋友,体验不同样的人生。这是多么值得。

我跟我父亲观念上的对抗,终于有一次在家里,他在做家务时很突然的说了句。他说“其实还是你说得对,在现在的社会里,能力确实比学历重要了”。他说得很认真。肯定我之前跟他说过的话。这是多么高的赞赏。没想到他还记得。

在时代的浪潮中,一代人颠覆上一代人的认知。然后又有新的一代人颠覆我们的认知,时代在不断进步,向前。

那一刻有想哭的感觉。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坚持不是那么的容易。

我去参加的公开考试,其实我的成绩是第一。但是报社没录取我。因为我没学历。

还好后来他们给我打电话了。

我是一个特别执拗的人。在我的青春一无所有的时候,始终坚信我自己会发光。这种信念在我心里,十分顽强地生长。即便被别人漠视,被别人忽略,我都可以不在意,因为我始终相信我有我的价值。我会证明给所有人看。

我知道有些人放弃得比我更早。只要我有足够的韧劲和命运叫板,全世界都会给我让出条道来。

有一次我看到一篇文章,写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董竹君一生的故事。我看到她的墓碑上写着“我不因被曲解而改变初衷,不因冷落而怀疑信念,亦不因年迈而放慢脚步”。

其实那时候我虽然没法表达那么准确,我的心里的确也是这么想的。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决定自己生活的样子。

我希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依然对岁月满怀赤诚之心。

走自己的路,听内心的声音。

并且永远像我十七岁时那么勇敢。敢于和这个世界抗争。敢于验证一句话的真理,不惜赌上我二十年的光阴。

永不后悔,也永不后退。独在异乡为异客

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七年,我把那段经历叫漂泊,漂泊的人是没有根的。

我想每个年轻人大概都有过这样的一段经历吧。

有一天我开车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就想起了那段经历。这很像是我们年轻时候的一段时光,黑暗的,寂寞的时光,你看不到尽头,想尽快穿越,然而在光亮没有照进来之前,你只是像一个盲人一样,很慢很慢地往前挪动,四周没有声音,你没法知道方向在哪里,只能亦步亦趋地往前走,你靠在墙壁,防止自己跌倒。一步一步,向前。我把这段经历称之为成长之前的黑暗。

你独自行走,也独自寂寞。

那段生活给你最大的感受就是你总缺少安全感。

你是你自己的依靠,你自己的屏障。除了你自己以外,没人是你的助力。

你只是孤独一个人,穿越一个城市的沙漠。

我觉得那个城市并不属于我。

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它没有给过我慰藉,也没有打开怀抱接纳我。

我是在2000年去的宁波。那时候我工作的地方在西门口。

宁波有一个最中心的商业地带,就是从西门口到东门口那一带。

最繁华也最热闹。

我们的编辑部就设在那里,是宁波教育学院办的刊物,挂靠在浙江文艺出版社下面。

编辑部一共十二个年轻人,有三个美编,那时候我负责四个版面,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稿件,因为我们的报纸是半月刊的,常常是两期报纸一起编。版面排好后校对,校对好后就拿到省里去审稿,再拿到印刷厂去印刷。所以那两周都是很空的。

宁波虽然是个商业城市,节奏会快一些,但在我们这样的单位,依然是朝九晚五的生活。我们这里没有紧迫的时间节点。

文人的生活就是定点定时的上班,中午的时候逛逛附近的花鸟市场。聊聊这个 城市的人文地理以及社会热点。

我们编辑部的主任是包大哥,算是我们的前辈,他是宁波市的作家,笔名寒石,常常看到他的文章发表在《宁波晚报》上,他写景,写情都很生动,是一个率真的文化人。对我们这些年轻人非常照顾。

不知道现在包大哥还在写文章吗?我毕竟离开了宁波十几年。

我们一帮年轻人住在这幢楼的六楼,男女宿舍分开,其中也有几对男女开始谈恋爱。

郑江是我们那里的美编,是我们编辑部里最帅的一个男生,留着长长的头发,自带艺术气息,有点像郑均的样子。他喜欢他的同学,两人是同院校毕业的。一个圆圆脸的女孩子,她的想法常常很新奇,所以她做的插画是很生动的,有趣的人做出来的东西都会活泼些。

那时候最怕下班无处可去,我又不想回宿舍去傻乎乎地待着,就常坐19路公交车到东门口,在天一广场逛逛,买一杯奶茶,然后又一路逛回来,走进新华书店看看哪些新书上市,到天桥上看桥下的万家灯火。

那时候我一个人,只看到一城的灯火,风中卷着我的落寞。

然后月湖公园走一圈,顺着天一阁的小巷走回到大卿桥。

这是每天必定的流程,有的时候路线不一样而已。

后来终于找到一个好去处,就是去附近的小学打篮球,和发行部的几个小男生在一起。

周末同事都回家去了,他们基本都是宁波人,家在周边的奉化,舟山,还有北仑一带的,除了我是外地区的。所以我那时候经常形单影只。

编辑部打发业余时间是看报纸看书。因为整个办公室墙上都是书。然而看了几年,也有看厌的时候。

工作几年后大家都不安于这样的安闲生活,后来小飞打算业余时间开服装店,我和阿巧想过去做餐饮,想了很多创业的点子,都没实现过。

因为在编辑部,和外界的接触少,所以编辑部的几个大龄女都还单身,我是二十六岁才从家乡走出来的,我算是其中的大龄女青年代表了。

在那里的生活开销并不大,每年还有两个月的暑假,在很多人的眼里,其实这份工作挺好的。但一年下来,也存不下什么钱。

有时候也会焦虑。一个是对明天的不确定性,觉得自己还是要过这种能看到头的生活吗?就靠那点几千元的工资收入,想到婚姻及其将来,很渺茫。

另外一个感觉自己始终是个外乡人。回到家乡亲戚朋友说我是大城市回来的,跟家乡的人渐渐失去了联系。然而回到城市里,发现自己也只是只寄居蟹而已。

没有几个很好的朋友,更没有融入这个城市的圈子。

始终是游离在一个城市的边缘,虽然外人看起来工作还够体面,然而那点东西什么都撑不住,既买不起房子也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稍微好一丁点。

每次到天一广场逛的时候,看到那些高档的店铺,我是连走进去的勇气也没有的。

即使是宁波的同事,也一样过得节约。只有在很多品牌打折的时候,大家才会相约着一起去买东西,那双看了很久的靴子终于降价了,没打折的时候要一千多呢,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才够买几双靴子呢,城市的生活,对我们这帮刚出来没多久的女孩子来说,一样不能任意挥霍。

要省下银子就得一点点地抠,而且还不能让自己的打扮看起来很失分。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是在这种夹缝里生存下来的。

有时候碰到打印部的同事,夸耀自己新买的鞋子,往往虚报了那双鞋的价格,我也不说破,谁没有那个虚荣的时刻?

我有一个亲戚,家境贫寒,靠自己努力考上大学,后来分配在一个城市的电业局。有一次和我聊着聊着很感慨,他说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他才感觉到他融入了这个城市。

就是你有了房子还不够,你还有很融洽的社会关系,你工作也很好,就是当有一天,你觉得这个城市是属于你的时候,你才真正觉得你的心安放了下来。

作为一个和他有同样经历的人,我能明白这种感受。

后来编辑部就陆陆续续有人出走,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找寻的理想生活,既然这里承载不了我们青春的梦想,那么我们总要找个地方去安放。

第一个走的是郑江,他做了一个漂亮的浙大简历,去雅戈尔地产公司应聘策划,直接录取了。听说混得很不错。

小李去了天一广场做了管理。

小强回了桐庐,他说杭州那边才是搞文化的地方,宁波没这个氛围。

我辞职的时候领导大吃一惊,他总觉得像我这样勤勤恳恳的外地人,又没有外部的依靠,是没勇气出走的。

然而我还是执意要走。

能看到老的生活,无惊无喜,没有波澜,所以我想改变,想尝试。

虽然也有过恐惧慌张的时候。

再后来,包大哥也辞职了,到工商局去上班了。

我从宁波城撤出来,搬家的时候雇了一辆大卡车。

在宁波我只是停留了会,那里未曾接纳过我,我也没有留下来的意愿,宁波对我,始终是有缘无分的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只是那孤独的感受,始终贯穿了整整七年,仿佛总听到那双层的19路公交车,提示声说“大卿桥到了,请到站的乘客抓紧时间下车”,还有记忆中时常走过的那座桥,以及桥两边的杨柳依依。对那里的景色我始终无法忘记。

海滨城市那种刻骨铭心的冷,在冬天,在乍暖还寒的春,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的体温。

那时候,我多么渴望温暖。

哪怕只有一丁点的温情,我都会选择留下来,像一只候鸟一样,我想停靠某个地方。

宁波的那几年我很少跟人讲起,是因为实在没东西好讲,它是我经历中的无声电影,没有转折点,也没有幸运事发生。说起来好像在那里白白的度过了一段平淡无奇的生活一样。

但是现在回头看,那七年时间让我脱去了一层外壳,在城市里自惭形秽的我,从故乡带出来的勇气消耗掉所剩无几。我原来竟是这样的一文不值,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那一刻我看清了现实。

我觉得我要过另一种生活,不管怎样,一定是要脱胎换骨地活着。

不能像一个路人一样的存在。

我记得有一年的圣诞节,所有的室友都出去约会去了,我一个人走在翠柏的那条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号啕大哭起来,路人纷纷被我惊着。

以为我发生了什么,那时候我没有失恋,也没失业。然而我哭得撕心裂肺。一塌糊涂。

什么时候我都忘记了,但那是我长大以后的第一次痛哭。

像是有什么很尖刻的东西划过我的心口,割裂了我的皮肤,血管,我看到那些东西溢出来。

活着原来都那么艰难。

在一个城市的街头,我一个人哭。

总想有个依靠,然而始终无依无靠。

在这样一个冬夜。

有一部美国电影《水色明信片》讲的是一个德克萨斯西部的女孩到大城市去寻梦,结果因为母亲的葬礼又回到故乡的一个故事。寻找是人类的主题。

她唱着一首《遗落家乡的回忆》

天上繁星让你自觉渺小,

就像迷途的人面对高墙,

在艰难的路上,

人们冷眼你的跌倒,

你自问这一切是否值得。

我只知道遗落在家乡的事情,

只能靠自己成长,

我没有太多理由走下去,

但只有离别才能回忆那些遗落的事情,一些我逃避的事情。

我的家,我遗落在家乡的记忆。

我跌跌撞撞地奔跑在漆黑的街头,像个委屈的孤独的孩子,无法知道路的尽头是什么。然而还是要一个人走下去。

我无法回头。

故乡已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天天

我和天天走散了。

在这匆匆忙忙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站去哪里的尘世里。

然而我时常想念她。

甚至她送我的结婚礼盒,一个大红的民族风的化妆盒,每次看到它,就想到她对我的祝福,然而我都没法对她当面说声感谢。

几年前她告诉我她结婚了,对方是一个在澳大利亚经商的人,大她十多岁,她告诉我她也要到澳大利亚去,她说她家有两层楼,我看到她两眼熠熠生辉的样子,她正展开对她新生活的想象,这样的天天是幸福的。虽然我已经很多年没看到天天幸福的样子了。所以我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

一个孤独的孩子,寻寻觅觅了三十七年,才终于找到她停留的港湾。

这是不是也是种幸运。即使来得有点晚。

重要的是终于来了。

就像高圆圆在结婚典礼上眼含热泪的说“终于等到你”。

天天也终于等到她的幸福。

天天配得上这个世上的所有美好。

因为她是一个特别率真,特别单纯的人。我再也没见过像她一样简单的人了。

她很需要爱。

在以往的生活中,她一直给予,然而却没有收获。

所以我想对那个素未谋面的男人说声感谢。

谢谢你不再让她孤单。

那年我刚到宁波,第一份工作是接热线电话。在那工作一个月,我和天天认识了,我俩都是那种圆脸盘,有一双大眼睛的姑娘。对人的热情和率真都一模一样。

一个月后我去编辑部上班,她去了外贸公司。但是友谊却保留了下来。常来常往。她有时候来我单位,我有时候去她宿舍看她。

有时候我会睡在她那里,听她叨叨那些事。她自嘲说自己爱上了一个老男人。那时她是很投入的吧。她恋了他好多年,但具体情况,我没问。

那个男人,我也没见过。

她说小的时候她爸经常打她,所以她后来爱上的都是比她大很多的人。她是一个会一头扎进去的人,爱得很深但往往却没结果。因为相爱本身不是取决你有多爱,而是你爱的对象是否也爱你。

否则都是错的。

但是因为有过爱错的经验,最后才会知道谁是对的那个人。

爱情也需要练习。没有人天生就会。

所以感谢那些从我们生命中消失的人吧,因为从不被珍视从不被了解,我们才知道爱情真实的样子是什么。

爱情对我们这些孤独的人来说,是一种慰藉。

我从不带有嘲笑,总是默默听着,我想,这可能是以后天天对我很好的理由。

我是一个永远都不会伤害她的人,这点她始终都知道。

我知道天天在小时候缺失的温情,她只是想通过爱情这种方式找回来。所以我很能理解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她是一样的人,我们在这个城市里,一样的一无所有,我不会比她好到哪里去。

天天其实是一个特别实心的姑娘。她老说家乡的人总在背后说她,说她什么,她没说下去。然而我领悟过来了,大概是天天经常会自言自语,而且又很大声,常常旁若无人的自说自话,我一提醒她,她马上就像大梦中醒过来似的。非常的局促,也非常慌乱。这大概是别人议论她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吧,我猜到别人说她可能自闭。

在那些保守的地方,流言是会乱窜的。跟长了脚一样。

我也曾被流言包裹,但我打小就自由自在,我无惧流言,所以流言伤不了我毫分。

但天天可能不一样。

在一个小镇上,她爸爸时时打她,她已经足够伤心,却还要面对那些貌似关爱的眼光和议论,这是一件多么让她抬不起头的事。

一个孩子的尊严被践踏。所以她和我一样是从那种封闭保守的地方逃离出来的。我们都相信在一个陌生地方我们才能自由自在呼吸。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和一个不知道她过去的人在一起,天天反而放松下来。

会自言自语又怎么样呢,我也是一个爱自言自语的人。

每个孤单的人都会随时随地跟自己对话。

孤单的人都有体会。

只不过有些人深藏在心,有人宣之于口。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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