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税管理前沿(征管信息化篇)(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5 1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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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 编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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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管理前沿(征管信息化篇)

广东地税管理前沿(征管信息化篇)试读:

编者说明

近年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以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主线,持续深化税收改革创新,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加强服务型地税建设,开创基于互联网生态的新型征管模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税务系统前列。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展望未来,特将广东地税系统在绩效管理、纳税服务和征管信息化等方面积累的创新成果,以及广东地税人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真抓实干的故事、感言汇编成册,分为绩效管理篇、纳税服务篇和征管信息化篇出版。在此,谨向对编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和全体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是该系列之“征管信息化篇”,分综述、案例、故事、感言、附录五部分。综述部分收录了自1994年以来广东地税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历程和重大事件,梳理了广东地税人24年的创业脉络。案例和故事部分,收录了近年来广东地税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展现了广大地税人积极投身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精彩瞬间。感言部分,收录了税务人代表和纳税人代表亲历广东地税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所见所闻所感。附录部分则以条目的形式收录了近年来有关广东地税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新闻报道。

本书由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主编,广东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杨建军、科研所所长向景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广东省地税局陈济华、钟云姗、梁若莲、陈欣亮、陈莹、谢丽文、吴玲玲、李兴蕊、吴澜、余雯辉、谭结仪、詹锦松等参与本书的编务工作。若有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2018年2月

综述·忠诚担当,革故鼎新

创新,只有进行时——广东地税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历程

1994年,广东地税伴随税制改革大潮应运而生。24年来,广东地税的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与摸索阶段(1994—2001年)

古语有云“万事开头难”,1994年成立后,广东地税克服起步期的重重困难,勇于创新、积极实践,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之路。

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建设“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在此基础上,广东地税提出逐步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统一登记,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的信息化支撑下的征管新模式。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的基本原则,广东地税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三项转变:一是由分散粗放型管理向集约规范化管理转变,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为蓝本,制定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为征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奠定基础。二是由上门收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实行办税服务厅集中申报缴税。三是由专管员包办向专业化管理转变,推行“征、管、查”三分离,撤销原来“征、管、查”一体的地方税务机构,设立登记、征收、检查(稽查)等专业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管理。

为支撑这一时期的征管体制改革,广东地税成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服务中心”,承担全省地税系统电子化和软硬件研制开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一个省一套软件”的思路,自主开发市级集中、全省统一的征管软件“广东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后来升级改造为GDLTIS3.0),实现了传统手工操作向现代计算机操作的转变。计算机在基层税收征管一线的应用推广,彻底改变了以往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有力推动了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与变革阶段(2002—2014年)

古语有云“惟进取也故日新”,自2002年起,广东地税求真务实、锐意变革,响亮提出了“二次创业”,率先建立起基础管理扎实、征管手段先进、税收监控严密、寓执法于服务的现代征管制度,实现了征管和信息化建设的跨越性发展与变革。

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在30字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形成34字征管模式。广东地税立足于“强化管理”的新要求,逐步建立“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征管流程为导向,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

这一阶段,广东地税税收征管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了税收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原则,推行税源分类管理体制。三是重组征管业务流程,按照“依托技术,基于流程,重点突破,提升效率”的基本思路,优先就基层征管单位与纳税人办税服务直接相关的业务进行重组,逐步实现全省业务规范化。四是制订《全省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统一部署、分散采集、统一分析、分散核查”的纳税评估工作方式,成立省、市、县三级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专业评估队伍,提升纳税评估工作的专业性。五是成立省级纳税人服务中心(后发展为纳税服务处),逐步提升纳税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六是稳妥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全省统一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完成市、县两级稽查机关和职能调整,推行交叉检查、电子查账等稽查改革措施。

这一阶段,广东地税的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启用“大集中”系统(广东地税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基础数据省级集中。“大集中”系统于2002年开始设计,2005年在全省全面上线,标志着广东地税在全国税务系统和省直各部门率先建成省级大集中的信息应用系统,对全国“金税”工程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起到示范作用。二是推出全省统一的网上办税系统,逐步实现办税方式由门前办税为主向网上办税为主转变。经过不断优化升级和积极推广,截至2013年底,广东省地税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开户率达91.1%,业务受理量占受理总量的78%。三是逐步完善各类税收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征管信息化由粗放式管理向优化纳税服务、细化税源管理转型。随着税收分析系统、发票在线系统、建安业和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税源管理平台、统一短信平台、呼叫中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一系列应用系统的上线推广,税收管理服务上的“连轴驱动”和数据应用上的完整闭环逐步形成。四是完善全省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省、市、县、乡镇四级广域网,南海税务信息处理中心,省级灾备中心,为信息化发展提供硬件保障。五是制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上线省局监控服务台,构建“全省一体化协同运维体系”,保障各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三、飞跃与创新阶段(2015年至今)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目标。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提出要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这一阶段,广东地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总结“十二五”时期全省地税工作,并谋划落实《深改方案》和推进“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地税事业改革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地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决策部署,以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互联网+税务”为主线,夯实基础,集成创新,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电子化办税、大数据管控、全过程服务、智能化提升的基于互联网生态的新型征管模式。(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全面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一照一码”。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纳税登记户由2015年的567万户增长至2017年的808.27万户,年均增长约21.3%,充分释放市场经济活力。大幅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取消审批事项59项、下放2项、调整1项。简并办税流程,2017年以来简化流程56项,合并流程14项,取消涉税事项25项,取消报送资料893项。

二是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探索实行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10月起试点,探索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稳定性预期,提升税法遵从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稽查现代化,坚持“做强省级、做实市级、调整优化县区级稽查机构”改革路径,实施“市一级”稽查综合改革试点和分级分类专业化改革;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入开展行业和区域税收秩序专项整治。2015年至今,全省地税查结案件3 647宗,查补税收收入247.10亿元。

三是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推进国地税合作,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为契机,拓宽国地税合作领域,打造特色服务、税收征管、规范执法、信息共享、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以及国际税收管理六大品牌;推进联合办税深度整合,于2018年5月起实行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键咨询”。推动办税便利化改革,全面实施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纳税人可突破属地办理限制在公告授权的262个全省通办办税服务厅办理涵盖5大类49项333个具体涉税业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办税免填单、无纸化办理、免于零申报、简并申报次数等创新服务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一是加快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事中事后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关注资料表单程序不规范和税收流失等问题,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征纳风险管控体系。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实名办税工作方案》,于2018年1月起全面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涉税风险。

二是加快实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转变。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将企业纳税人按资产和规模分为大企业、省级大企业、市级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将自然人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和一般自然人,并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制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对现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汇总归纳和集成创新,明确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基本要求,成为全国首例。提升大企业管理层级,建立市县级大企业管理机构,将占全省税收收入60%的总局千户集团、省级大企业、市级大企业纳入新模式下大企业税收管理体系,加大集团企业数据分析力度,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是加快实现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规范税收风险管理业务流程,为全省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优化推广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为全省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提供统一平台支撑,实现风险任务管理的标准化、痕迹化、可量化。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指标模型(1.0版)》,推进优秀风险指标模型共享共用,提升全省风险识别精准度。印发涉税风险提示清单(1.0版),涉及9个税种、共132个风险事项,积极引导纳税人事前自查风险。探索开展AI风险识别、遵从评价等创新工作,全面提升我省纳税遵从水平。

四是加快实现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探索建立数据管税机构,省局增设数据应用管理处,各地市建立数据和风险管理专业团队。在全国较早开展数据治理规划,规划了未来五年数据治理蓝图,确立了“用治互促”数据管税思路。推进数据综合治理,开展数据资产整理、数据质量检查等专项工作,夯实数据基础。搭建数据综合应用系统,按照“省局搭台、各方唱戏”的集智众创思路,逐步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应用系统,形成统一的数据门户。推进《广东省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办法(试行)》修订,构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公安等28个部门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新机制。2015年至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共采集第三方涉税数据6.89亿条,利用数据信息查补税款385.64亿元;2017年以来,累计为14个政府部门提供涉税数据服务12 022万次。(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一是在全国率先上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协助重构一个优化版本,全程深度参与打造“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摸索了一套经验模板,实现了从省级大集中向全国大集中的平稳过渡,为“金税三期”工程全国上线提供有益经验。提供了一体化运维模式,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基于“金税三期”工程的办税指南和业务指引,建立政策调整的同步宣传解读、同步调整信息系统、同步调整指南指引的工作机制,打造全国首个“集智众创”的业务保障平台,业务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二是建设全国领先的电子办税体系。打造“网上办税为主、移动办税为辅、自助办税为补”的电子办税服务体系,联合国税与腾讯公司签署“互联网+税务”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打造“智慧税务”。截至2017年,全省地税667项依申请业务事项中的95%已实现可在网上办理,电子办税渠道业务量占比超过80%。联合国税共同建设并上线运行全国首个国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实现主附税联合申报等1 134项国地税业务网上通办,真正实现了纳税人“上一个网、办两家事”。打造全国首个省级微信办税体系,具备6类71项功能,实现了纳税人办税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升级,获得2016年广东省直单位工作技能大赛“工作创新”类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已有超过1 508万用户使用了微信办税功能,793万自然人完成实名认证,服务量超过1.02亿次。推广应用自助办税,2015年至2017年,全省建成自助服务厅共1 032个,投放自助办税终端机共1 816台,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总量超过900万笔。此外,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子税票开具服务、个人完税证明等纸质证照邮寄配送服务、“银税互动”金融服务、“税保合作”服务、残疾人税收减免服务、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等,促进电子办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推进税收管理水平智能化提升。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库和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建设全省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探索构建广东地税纳税服务能力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纳税服务能力。与广东省国税局共建共用“广东省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系统”,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国地税协动、税企互动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大企业服务与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上线“稽查一体化平台”综合办案取证系统,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动稽查工作由传统的纸质稽查模式向移动稽查和互联网稽查模式转变。上线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实现部门间社保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推进税费一体化进程。

案例·事有所成,民有所得

【征管改革】

进一道门,办全省事——广东地税大力推行全省通办模式

广东地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全省通办,成效明显。

一、绘就“一网式+一门式”通办图,地域限制成为历史

在微信办税、电子税务局等电子办税渠道已实现无地域限制、“一网式”通办的基础上,广东地税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系统、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税源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实现实体办税服务厅“一门式”全省通办,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多维互通办税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就近办税、便利办税渠道。在全省通办模式下,纳税人可突破属地办理限制,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公告授权的全省通办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做到“服务通办,管理机关、税款归属级次不变”。2016年12月1日起在除深圳外的全省范围内已实现通办,为450多万户单位和个体经营纳税人、近4 200万户自然人纳税人绘就一张“一网式+一门式”通办图。

二、打造“全省一个办税服务厅”,标准明确统一

主动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城市组群化发展趋势,广东地税全力打造“全省一个办税服务厅”,着力实现业务办理规范化和通办业务广覆盖。一是业务办理规范化。以推进全省通办为契机,广东地税在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税指南》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指引》的应用实施,全面梳理各地的业务差异,统一规范通办事项、办税资料、业务流程、办理期限、表证单书等,真正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二是通办业务广覆盖。目前,广东地税全省通办业务涵盖了5大类49项333个具体涉税事项,其中包括了业务量最大的申报纳税类事项。全省通办事项范围和事项种类均居全国税务系统前列。

三、“互联网+税务”步伐加快,税务资源深度整合

一是打造共享型税收服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运用各地征管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突破传统税收管理服务体制条块化、碎片化束缚,为纳税人提供“进一道门,办全省事”的人本化、便捷化服务,实现了从“一网式”(线上,电子税务局)到“一门式”(线下,实体税务局)的服务拓展和体验升级,对内有利于推动服务和管理衔接,对外有利于夯实综合治税基础,进而提升整体治理能力和实现管理转型。二是打造智能型税收服务。全省通办离不开强大的信息化支撑和精准的数据化处理。广东地税早在全省“大集中”时代就已实现了电子办税厅和税源管理平台“一厅一台”连轴驱动。2015年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上线“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优化版之后,广东地税又上线应用了门前影像资料采集系统、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全面启动了数据综合治理,为推动全省资源整合打牢基础。

推行全省通办是广东地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的重大举措,是打造智慧型地税的重要一步。广东地税将在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根据纳税人需求和业务实际,不断扩大全省通办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全省通办办税服务厅和受理窗口,形成风险可控、办理便捷、可复制、易推广的全省通办模式。(广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一门式、一网式,过户只要跑一次——广州地税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

2017年5月,广州市地税局和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合作,在市内中心六区地税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共驻大厅,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办理模式。此次流程调整,将二手房涉税登记业务全流程由原来的7个环节压缩为3个环节,其中办税环节用时6分钟左右,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在多部门预约、分头办理、来回奔波的情况,是广州市地税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突破性成果。现场办理的群众表示:“以前办过户,要2次预约,排多次队。现在这个新流程,进一家门,取一个号,一次搞定,时间最短,真是方便!”

一、以创新为抓手,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关于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的要求,广州市局以“不见面的服务”和“大政府大服务”两大理念为先导,以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为重点突破口,大力推进跨部门融合,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广州市局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工作,共同建立“一窗办理、系统互联、部门协同”业务合作机制,把该项工作列为双方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印发《加强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合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重点推进事项及各方责任。2017年5月15日,率先在越秀区地税局与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驻的服务大厅试运行,5月底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市内中心六区全面推行该模式。

二、以便民为目标,构建一体化工作新模式

广州市局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联合开展跨部门服务融合“减法行动”,创新优化整合二手房登记、税收业务办理流程。(一)新旧模式下的普通存量房交易办理流程(1)旧模式下的办理流程。纳税人张先生,办理普通存量房交易,早上九点来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步,到地税前台领取缴税号,到核税计税窗前等待叫号。第二步,轮到张先生办理业务,张先生递交资料后在核税计税窗前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核价、计税、复核,半小时后,核税计税完成,张先生签字确认。第三步,张先生前往缴税开票窗等待叫号,轮到张先生缴税开票,张先生确认税额,缴税开票。第四步,张先生前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台取号,到登记窗口前等待叫号。第五步,轮到张先生,张先生递交1套资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录入系统、发放缴费指引。第六步,张先生前往缴费窗口取号缴费。第七步,张先生回到登记受理窗口领取回执,所有事项办理完毕离开大厅。张先生办理完存量房交易,取2次号,排多次队,提交2套资料,共7个环节,办税用时约40分钟。(2)新模式下的办理流程。纳税人王女士,办理普通存量房交易,早上九点来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步,王女士前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台取号,到综合受理窗口前等待叫号。第二步,到王女士办理业务,王女士递交1套资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录入系统、扫描上传资料,发放缴费指引,然后王女士前往地税窗口区域等待叫号。第三步,王女士看到屏幕显示王女士(卖方)姓名,前往相应窗口签字确认,缴税开票。王女士持完税凭证、缴费指引等在同一区域缴费窗口排队缴费、领回执,所有事项办理完毕离开大厅。王女士办理完存量房交易,取1次号,排2次队,提交1套资料,共3个环节,办税用时6分钟左右。(二)新旧模式对比(1)办理流程简化。由7个环节压缩到3个环节,减少4个环节,使办税更加便利,办税流程更加清晰(见下表)。流程优化前后对比表(2)办税时间缩短。一是排队等待时间减少。旧的流程环节多达7个且需要先后领取地税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两个号才能完成办理,增加了纳税人排队的次数,据统计,纳税人花在两个部门排队等待的时间合计长达1~3小时。新流程下,纳税人无须重复排队,办税等待时间约为30分钟,等待时间明显减少。二是审核资料、录入系统时间减少。在旧流程下,纳税人需备两份资料分别交地税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而且两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大部分重合,造成资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核。当纳税人需要申请享受税费优惠时,提交给税务窗口的办税资料则高达数十种,审核资料、录入系统时间达到1小时,如遇到近亲交易等需要走审批流程的特殊案件时,资料审核、录入耗时会大幅增加。而新流程下,纳税人只需在交登综合受理窗提交1份资料同时用于登记和核税。窗口受理后便会将资料及时扫描成电子档案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迅速在后台完成核价计税、打印表单,纳税人只需过来签名即可缴纳税费。新流程下办税环节用时缩短至6分钟左右,办税时间大幅度缩短、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三、以优化为重点,提升一体化工作服务效能

融合后的新流程较之前有五大改变和提升:一是全程串联,一号通办。纳税人只需网上预约一次,或在服务大厅现场领号,无须分部门预约,登记、纳税两项业务全程一号通办。二是一窗受理,一次收件。越秀地税局与广州市交登中心共同梳理集成一份资料清单,实现业务一次告知、材料一次提交,综合一窗受理登记、核税所需必要资料。三是信息互联,一网共享。实现跨部门实时共享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信息、房产登记信息,核价、申报录入信息由原来的34项减少为3项,其他31项信息由系统自动抓取填写。四是简化资料,一表申报。整合二手房交易涉税申报相关资料,开发《存量房交易综合申报表》,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免填单”便民服务。五是税费同办,一站办结。纳税人一次完成核税确认签名、缴税开票、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和领取登记受理回执。(广州市越秀区地税局)向机制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广州地税创新风险管理运作模式

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地税征管格局发生深刻变化。面对各种新形势、新难题,广州市地税局将改革作为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抓手,结合“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努力探索推进征管方式转变。2016年4月,广州市局在纳税评估局设立税收风险防控管理中心,在省内首创以实体运作单位统筹落实税收风险管理的新模式。两年来,该中心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敢于先行先试,勇于破解难题,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大胆尝试风险防控方式与方法,推动征管工作质效显著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建立机制——构建“两级风控”,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风险闭环管理顺畅运行(一)构建“市级为主、区级为补”的层级联动机制

在纵向层面明确市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风险办公室、风控中心三级组织架构,各区地税局参照成立上述三个机构,市、区两级专职风控团队成员逾150人;横向层面明确稽查部门、纳税评估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依照风险等级各司其职实施风险应对工作,风险应对团队成员逾1 000人。市局发挥统筹职能,主要负责制订计划、采集数据、统一识别、统一排序、扎口推送、统一评价等环节工作,各区地税局集中优势资源,主要做好风险分类应对及结果反馈工作。(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

广州市地税局2016年在广东省率先编写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明确了风险管理各级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各个业务环节的具体流程、操作标准以及表证单书,形成全市地税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体系。业务流程图(三)搭建智慧拓展的经验交流平台

通过建设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库、汇编纳税评估典型案例集、举办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暨经验交流会议、联合国税举办优秀案例交流会议、创办《税收风险管理双周刊》等形式,搭建全市地税风险管理经验交流平台,充分总结、推广、应用先进工作经验,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整体工作水平。

二、集成数据——拓宽采集渠道,提高数据质量,推动数据增值应用持续深化(一)内外结合拓宽数据采集渠道

设置专职部门和团队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定向采集需求管理模式,依托征管系统数据存储规则批量采集内部涉税数据,通过广州市综合治税平台统筹采集第三方数据,借助爬虫技术海量抓取互联网涉税数据,运用国家税务总局大数据云平台、广东省税务局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定期采集跨省、市涉税数据,为各项税收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持。数据管理图(二)上下联动提高数据整备质量

发挥业务人才与技术人才互补的专业团队优势,配合市局研究和制定数据质量标准、数据清洗规则、数据转换与匹配规则、数据校验规则等,运用数据科学的原理、方法和技术,借助语义识别、图片分析等工具,强化各类已采集数据的转换、清洗、检测和关系挖掘。(三)持续深入推动数据增值应用

建立涉税数据整备资源库,持续提供数据资源支撑税收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和税源结构特征,定期编制各类数据分析报表支撑税收征管工作;多渠道共享国税、地税数据资源;积极撰写税源动态信息,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建设指标——创建指标模型,提升识别水平,促进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一)通过管理创新优化风险指标模型

建立“专岗+团队”的管理机制,专设“指标管理岗”负责日常征集、创建、维护工作,成立“指标模型工作团队”不定期开展优化完善工作;借助“基层+处室”的丰富经验,发挥基层一线在工作实践和机关处室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优势,创建、优化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的风险指标模型;探索“税务+高校”的合作模式,与中山大学开展数学建模合作。风险指标模型管理图(二)通过技术创新提升风险识别水平

运用云存储、数据库大数据访问、结构化运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以亿条为量级的涉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批量生成税收风险疑点任务;尝试通过融入impala新技术,改善传统数据库查询功能,提高数据处理速度,提高风险识别效率,向技术要效率、要质量、要效益。(三)通过项目创新打通大数据应用瓶颈

纳税评估局2017年与市局信息中心联合研发“税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数据处理速度指数级上升、指标模型开发可视化及透明化、数据质量全过程管控等,上线应用后可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效率。

四、统筹风险——制订年度计划,扎口推送任务,助力风险应对成效大幅提升(一)统筹制订风险计划,避免风险任务多头下发

2017年底在全市地税范围内启动下一年度税收风险管理事项需求征集工作,梳理整合后制订年度税收风险管理计划;统筹整合总局、省局推送的大企业风险任务和专项风险任务,有效避免上级机关、业务处室和基层单位多头下发风险任务,大幅提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二)扎口推送风险任务,避免执法主体重复检查

按户归集批量识别的风险疑点,形成“一户式”风险任务;设置避免重合规则,统筹整合大企业风险业户、稽查立案业户和市级风险任务;设置匹配优选规则,将国地税重合风险业户作为组织实施风险推送的优先对象。通过扎口推送任务和筛选重合业户,有效避免不同执法主体重复检查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干扰,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实施分类分级应对,提高风险应对工作效率

设置风险等级排序规则,将风险任务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分类推送至稽查部门、评估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实施应对;编写风险排查工作指引,推演风险应对场景,为风险应对人员提供精准工作指导。2016—2017年全市地税共实现风险收入88亿元。

五、强化配套——推广应用系统,完善内控制度,引导基层干部队伍向上向善(一)着力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

通过批量风险识别、扎口推送任务、反馈应对结果等环节的系统技术应用,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二)坚持以内控管理促进业务规范

梳理排查岗位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权力运行流程内控图,汇编形成《职业风险防控手册》和《岗位责任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实现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双防范、齐控制。(三)持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的创业环境,实现基层党建与业务管理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大力培养具有税收业务、数据管理、信息技术多重背景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市局信息中心建立了一个职责明晰的组织体系,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服务大局能力获得新提升;构建了一套运作有序的业务架构,目标规划管理、数据管理、指标管理、风险识别、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结果评价等环环相扣;打造了一支合作高效的专业队伍,形成了数据挖掘、指标模型管理、评估应对等多个专业团队;积累了一批风险防控的管理资源,数据整备资源库现有征管数据24亿条、第三方数据2.99亿条、互联网数据1.28亿条,指标模型管理库累计风险指标294个、评估模型10个,应对指引库收录近8万字的工作指引,评估案例库汇集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合计453个。(广州市地税局纳税评估局)吃下“定心丸”,化解“不确定”——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税试行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

新时代涌现出许多新经济、新业态,客观上税收法规政策难免滞后。响应广东省地税局的改革号召,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广州市地税局的试点筹划,结合南沙实际情况,南沙区地税局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正式试点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是指纳税人在相关经济行为发生后,认为存在法律法规未明确是否征税的涉税事项,可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不确定事项的,在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规定后,税务机关在依法征收税款的同时视情况不予罚款或不加收滞纳金的一项管理制度。试点以来,南沙区局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处理税收政策未明确的事项,引导纳税人主动诚信报告,避免日后被处罚加收滞纳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章立制

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的方方面面均需试点单位自行设计。在被确认为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试点单位后,南沙区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细致筹划,制订并于2017年9月中旬印发《广州南沙开发区关于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的试点工作方案》(穗地税南发〔2017〕73号),明确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的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基本原则、组织保障、试点任务、工作安排以及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办公室,由试点办公室具体组织试点工作有关事宜。

2017年10月,南沙区局制定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公告》(广州南沙地税公告〔2017〕3号)并对外发布,明确了南沙区局于2017年10月1日起开展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并向纳税人解释了什么是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指引纳税人可以通过主管分局或咨询热线报告不确定事项。

同时,制定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不确定事项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地税南发〔2017〕87号)和《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并在局内发文。两份文件明确了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表证单书、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等内容。各有关部门及各征收分局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二、特色做法

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推行伊始,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纳税人乃至基层税务人员对政策不够了解,有效申请难以形成;二是整个制度设计本身未经实际检验,存在不少需要调整改进的地方。为解决这些问题,南沙区局经研究分析,2017年11月,在正式试点开展一个月后召集区局分管局领导、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征收分局分管局长进行工作座谈会,对该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研究讨论后续开展思路,形成以下工作思路。(一)拓展适用范围,全覆盖,全包涵

按照南沙自贸区“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战略要求,结合自贸区“容错机制”,大胆放开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纳税人为全部属于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税局经管的纳税人及不属于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税局经管但报告的不确定事项在南沙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适用税种涵盖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税局征管的税种;适用事项包括所有纳税人已经发生的且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涉税事项。(二)加强主动引导,点面结合,以点为主

采用了“点面结合、以点为主”的做法,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对外公告通知所有南沙辖区纳税人可以主动来报告不确定事项,另一方面通过主管税务分局走访主动联系财务制度较为完善、遵从度较高的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点对点进行宣传辅导,引导存在不确定事项的企业主动报告。(三)以案例带动制度优化,迭代改进

通过在受理不确定事项报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优化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有关内容,包括为解决报告事项种类多、范围广,可能涉及不同部门的问题,将审核工作小组从固定成员组成改为由报告事项有关部门动态组成;为解决审议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设计了领导小组裁定制度;为保证审议结果的权威性,设计审议会议需纸质记录并由各成员单位签字归档,审定过程通过OA系统签报方式提交审批。

三、案例介绍

不确定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以来,经过不断的宣传辅导,纳税人对该项制度的认同度不断提高,有多位纳税人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并申请。现就其中一个办理完成的案例介绍如下:(一)案例简述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广州南沙区龙穴岛海港大道东侧用地无偿划转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就该划转行为是否应当申报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发起不确定事项报告。(二)办理过程

分局受理该申请后,经过初步审核将材料移交不确定事项试点办公室。试点办公室召集成立不确定事项审核工作小组并组织召开会议。会议上,审核工作小组认为本案例中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有关申请,符合不确定事项认定条件;关于契税的有关申请,不符合不确定事项认定条件。会后,试点办公室拟定了《不确定事项报告集体审议意见》并由审核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名,同时,试点办公室根据《不确定事项报告集体审议意见》草拟了意见书并提交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向申请人出具。(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税局征收管理处)五个互联互通,六个重点突破——汕头地税构建税费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着力解决当前税费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推动税费征管工作转方式、调职能、提效能,构建汕头税费一体化管理新模式,汕头地税局研究制订了《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费征管工作转方式调职能提效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五个互联互通”细化为机构优化、基础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五大类28项具体措施,既做好省局任务的承接,又注重结合实际打造汕头特色,为建成电子化办税、大数据管控、全过程服务、智能化提升的基于互联网生态的征管新模式以及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引。

一、总体思路

在严格遵循省局确立的改革原则性要求的情况下,努力探索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地方实际的具有汕头特色深化征管改革之路。汕头地税充分认识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税(费)源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按照立足现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的思路,研究确立了五个方面的改革指导思想:一是确立税费并重,联动控管,实施税费一体化管理的改革方向。二是确立转方式、调职能、提效能的改革路径。三是确立以“5+1”平台以及接下来的税费一体化控管平台为依托的改革信息化支撑。四是确立探索建立信用管理积分制,率先将缴费人信用纳入信用管理范围。五是确立推动政府建立税费信息综合共享系统的改革突破。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汕头地税重点通过实施“五个互联互通”推进深化改革,并确立了“试点先行、分步推进、优化完善”三个阶段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主要内容(一)通过机构优化整合,实现人力资源和深化改革之间的互联互通

进一步研究制定汕头地税《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分类标准,优化岗责体系,明确落实措施。组建数据及风险管理专业团队,提升数据分析应用及风险管理能力。设立风险管理机构,提升风险应对效能。设立电子办税机构,推动前后台业务分离。探索设立基层规费管理机构,完善规费管理机制。调整充实大企业局管理职能,完善工作流程。整合稽查力量,实现管理扁平化。设立内审机构,探索实施内控风险专职管理。建立专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二)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实现数据应用与风险管理之间的互联互通

探索建立税费一体化控管体系。推行管事制试点,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拓宽多方涉税(费)信息采集和共享渠道。加强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完善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多维度开展税费分析。开展办税(费)服务数据分析。(三)通过扎口风险任务,实现税收业务与规费业务之间的互联互通

完善各类风险任务统筹和扎口管理。开展税费风险指标和风险模型建设。加强税费风险管理。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涉税事项风险管理。完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风险管理协作机制。(四)通过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管理和协同共治之间的互联互通

探索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基础制度。推进实名办税办费工作。探索税费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五)通过统筹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信息业务与税费业务之间的互联互通

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任务的全流程管理。参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升级建设。拓展和完善“5+1”平台功能,逐步构建汕头地税统一工作平台。

三、主要亮点

方案是汕头地税对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一次积极探索及尝试,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汕头实际,实用性强,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六个突破”。(一)通过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数据分析风险任务扎口推送的突破

组建数据分析应用及风险管理团队,市局数据及风险管理办公室扎口风险任务,解决了长期以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问题。(二)通过建立“管事管户管片”相结合模式,实现税源分级管理的突破

在南澳县地税局开展“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试点,运作一年来,南澳县地税局2017年税费收入同比增长25%,超额实现市局和南澳县政府的年度预期目标。(三)通过设立电子办税分局机构,实现前后台业务分离的突破

探索在区(县)局试点设立电子办税机构,负责电子税务局电子办税(费)的推广运用和辅导培训、线上线下融合支撑,逐步形成税费业务前台受理、后台处理的前后台分离模式。(四)通过建立信用积分制,探索对自然人信用管理的突破

探索对自然人实行税费信用积分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自然人税费管理工作的需要。(五)通过人力资源整合,实现扁平化管理的突破

明确稽查定位,集约稽查力量,实现精准打击及提升震慑力。提升大企业管理层级。(六)通过“5+1”平台功能拓展,实现税费一体化控管的突破

重点是实现“四个覆盖一个打通”:覆盖规费业务监控、覆盖规划核算管理、覆盖征管质效监控、覆盖国税数据应用、打通风险应对渠道。(汕头市地税局)顺应美好需求,开创“佛山经验”——佛山地税推进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改革

管理模式创新是税务部门永恒的课题。佛山地税始终以此为己任,先行先试,积极进行改革探索。2017年5月,在省局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基于互联网生态新型征管模式决策部署的指引下,佛山地税全面推行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改革。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振钿对佛山地税的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全面启动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改革,是佛山市局落实省局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基于互联网生态的新型征管模式的生动体现。” 国家税务总局征科司副司长陈洧对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改革顺应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美好需求……为新时代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打造了可复制的‘佛山典范’,形成了可推广的‘佛山经验’。”

2017年,在广东省直单位第五届工作技能大赛暨市县机关工作技能邀请赛总决赛上,佛山地税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改革作为参赛项目,从来自400多个单位的872个参赛项目中脱颖而出,勇夺改革创意类第一名,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的肯定性批示,王军局长2018年1月到广东进行地税调研时继续为该项目点赞。

佛山地税秉承新发展理念,在全国率先实施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税收管理模式改革。该模式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度+科技”的思路,改革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职能设置,构建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实现向以纳税人为中心转变;改革“人盯人”的粗放管理模式,以大数据分析应用驱动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切实提高征管效能,实现向信息化精准管理转变。

一、以制度建设优化职能,构建分类分级管理体系

以纳税人为中心,根据纳税人特点及涉税需求等要素,将纳税人归入不同的类别,基于纳税人特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据此优化市局、区局、分局三级税务机关职能配置,推动税收管理与服务方式转型升级。(一)市局集中统筹

市局通过大企业局、数据分析应用中心、风险办等机构,承担起大企业管理、数据管理、风险管理的统筹扎口职责。(二)区局聚焦实务

各区局对应成立数据分析应用中心、风险办,创建电子办税分局、用户体验设计中心等,聚焦实体管理,对分局工作量大的业务比如催报催缴等进行优化提升批量处理,对网上业务进行集约化处理,对部分可以集中应对的风险疑点进行批量处理。(三)分局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实施分类分级管户制

取消税管员固定管户,按分类分级管户制要求优化基层岗位配置,设置5类10个业务专岗;设置“管理服务区”,加强改革之后的纳税服务工作,与办税服务厅的咨询辅导区、办税服务区、自助办税区和轮候休息区共同组成基层分局“4+1”大服务格局。

二、以科技创新驱动改革,构建数据管理服务体系

科技是发展的重要动力,数据是改革的重要支撑。佛山地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建立涉税数据资源库,以大数据分析应用驱动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彻底突破传统“人盯人”式税收管理的窠臼。(一)强化部门合作,让数据实现多领域共享

构建起覆盖38个政府部门参与的“税务部门+综合治税+互联网”的亿级数据采集链。通过1 426个内部数据表、298个政府部门数据表、85个互联网数据表,全面采集全市近50万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信息。(二)强化精准应用,让数据更好地服务征纳双方

通过构建涉税数据分析应用模型,网格化扫描涉税风险,从而产生涉税风险管理任务,并建立起高、中、低三类税收风险精准管理模式。2017年,共向14.6万户纳税人推送低风险提醒信息32.9万条,督促排除风险10.2万项;对3.6万户纳税人进行中等风险管理,入库税款14.5亿元。并成功拦截了319名涉嫌虚假申报个税进而非法获取购买商品房资格者,协助公安机关打掉1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同时,建立智能化、精准化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管理模式,用数据为纳税人画像,建立纳税人需求数据库,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智能的纳税服务。2017年共为7.7万户纳税人推送享受税收优惠等提醒信息106.2万条,减免税款137.7亿元。(三)强化规范管理,让数据筑起廉洁从税之墙

2017年,佛山地税局90%的税收管理任务实现了数据分析产生、信息化平台运转,涉税事项办理都可追溯、可追责,有力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局面。

佛山地税数据驱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改革大幅提升了税收管理服务质效,获得纳税人普遍好评。2017年佛山地税税收收入增长20.3%,月均纸质文书派送量下降90%、纳税人往来办税大厅同比减少2.9万人(次),收取纳税人纸质资料同比减少1.16万页,纳税人电子办税率同比增长13%、平均等候时间同比下降82%,年均节约纳税人办税成本3.59亿元。(佛山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事事有人做,人人干成事——韶关地税落实对纳税人分类分级管事制

2017年,根据广东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韶关市地税局制订了《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实施工作方案》和《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操作办法》,拉开了全市地税系统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的序幕。经过近一年的打磨优化,分类分级管理最终顺利在韶关地税落地生根。在此,以韶关地税落实对纳税人分类分级管事制的实践为例,积极探索人与事相结合的分类分级管理,以期为山区地税,尤其是县一级山区地税组织体系优化提供参考。

一、韶关地税系统原组织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一)不协调的组织体系制约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按编制要求,县级地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征收管理、人事教育、纳税服务、监察室等股室,下辖一个稽查局和若干个税务分局。党建、规费管理以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大都采取挂靠或临设机构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能交叉或相近,有的综合性工作难以明确分配。中心城区分局的业务量与税费收入规模占全局的80%以上,而人员仅占总人数的30%左右;其他分局分散在远近不同的乡镇,虽然业务量与收入规模小,但人员与其他行政资源等基本配置占一定比例,导致行政运行成本高。(二)队伍结构欠优化,组织凝聚力偏弱

从县级局看,一方面是承接市局近五成绩效指标的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仅占全局人数的9%,经常出现身兼数职的现象,导致工作质量不高;另一方面是为确保“四分离”制度的落实,如稽查局人员配置相对较充足,但稽查案件少,稽查人员缺乏实践操练,专项检查时却又无人可用。地税部门属省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交流减少、干部提升的空间收窄,发展前景往往低于个人预期,工作主动性和集体归属感被弱化。(三)部分工作自成体系,存在较大的工作风险

县级地税部门普遍临时设置党建办公室来开展党建工作,但没有做到“融合式”开展工作,未能将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两者呈现“半脱节”状态。纳税服务股作用有限,服务未能做到基于服务纳税人、基于服务效率、基于服务基层,服务内容仅仅是答疑解惑等表象化问题的解决,大都采取共性举措,个性化精准服务少,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纳税服务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工作整体效能,纳税人满意度不高。此外,在管户制模式下,税务分局之间按属地划分征管范围,实施全职能税费征管,主管税务分局在自由裁量权把握上宽紧不同,从而产生执法尺度不一的现象,一些管理员凭着经验干工作,甚至搞“个人说了算”,容易引发廉政风险。

二、韶关地税系统分类分级管理的主要做法

按照既定理念和改革总体思路,2017年来,韶关地税系统积极探索,广泛调研、先行先试,最终制订出适合本局的改革方案,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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