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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2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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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琼瑶

出版社: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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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烟翠

寒烟翠试读:

1

7-05-01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

计程车在柏油铺的公路上疾驰着。

我倚着车窗,呆呆地望着车窗外的景物,那些飞驰着向后退的树木、农田、原野,和成串成串的金黄色的稻穗。夏日的太阳猛烈而灼热,刚刚成熟的稻子都被晒得垂下了头。热气在柏油路面上蒸发,铁皮的车顶和车身一定都被晒得发烫,整个车子里热得像个烤箱。我觉得口渴,嘴唇干燥,但是我们并没有带水,也没有带任何水果,不过,即使我们带了,我也不想去向妈妈要。

妈妈坐在我身边,她似乎比我更沉默,一路上,从台北乘观光号到台中,又包了这辆计程车驶到这儿,将近四小时的行程中,我们母女谈过的话加起来还不上十句。过分的沉默使我和妈妈益形疏远,那层多日以来已酝酿着的隔阂,如今竟像堵墙似的竖在我和妈妈之间。从眼角边,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我所看到的,只是她微蹙的眉梢,和紧闭的嘴唇。

车子到了埔里,这小镇比我想象的繁荣得多,也大得多,街道整齐清洁,商店林立。我们的车子在一家油行门前停了五分钟,为了补充汽油。油加满之后,立即滑过了街道,又驶向了原野。从这儿有一条路可以通向日月潭,但,我们的目标并非那全岛闻名的胜地,我们走的是另一条路。

穿出市镇之后,道路变坏了,山路并不狭窄,但黄土飞扬,车子更带起无数尘土,这迫使我关上了车窗。只一会儿,窗玻璃上就铺上了一层黄色的尘雾。可是,透过这层黄土,我仍然可以看到山坡上茂盛的芦花,和那一片青葱的草原。我想,车子不会再开多久,章家的农场应该很近了。

我的猜测一定不错,因为妈妈在不安地欠动着身子,她一定有许多话想对我说,到了章家之后,她就没有机会了。我假装对她并不注意,只一个劲儿地望着窗子,我讨厌这一切,旅途、黄土、章家,和他们的农场。当然,我最厌恨的,还是这次放逐似的旅行!妈妈,她以为把我“寄存”在章家,就可以逃开我的厌恨感?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她的计划?但是,我厌恨这一切!这所有所有的事!“咏薇!”终于,妈妈忍不住地开口了。“嗯?”我哼了一声,并不热心,我已经猜到妈妈所要说的。“咏薇!”妈妈再喊了一声,这一声使我不由自主地回过头来,因为她的声调中夹杂了太多的无奈和凄楚。我望着她,她眼睛下面有着清楚的黑圈,看来疲倦而僬悴。她把她的手压在我的手上,勉强地笑了一下说:“别怪我把你送到这儿来,农场的空气很好,而且,你章伯母是天下最好的人,她会让你感到像家里一样。”“我知道,”我闷闷地说,直望着妈妈,“但是,妈,你并不一定要送走我!”“咏薇,”妈妈反对似的叫了声,又咽住了,接着,她叹口长气,低声地说:“我不想让你目睹那一切,你住在章家会很舒服的,几个月之后,所有的事都解决了,我再来接你回去。”“怎么样就算解决了?”我烦躁地说,“你和爸爸离了婚,再嫁给那个胡伯伯!”“咏薇!”妈妈懊恼地喊,“你太小,你不了解。”“我是不了解,”我咬咬嘴唇,“我不懂你当初为什么要和爸爸结婚,现在为什么又要离婚?不懂你爱过爸爸,现在怎么又会爱胡伯伯?也不懂爸爸,他有个好好的家,怎么又会和一个舞女同居?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讨厌这所有的事!”“好了,别说了,咏薇,”妈妈塵紧了眉头,望着窗外,停了半晌,才轻声地说:“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你送到章家来的原因,我多不愿意你接触到这些问题,对你而言,这些事是太残酷了!”“我已经接触到了,”我说,“你实在不必再把我送走。同时,我也过不惯这种穷乡僻壤的生活!”“你会过得惯,”妈妈的声音里有些低声下气,“你慢慢就习惯了。等我和你爸爸获得了协议——这不会太久的,我答应你,咏薇,那时,你可能有个更温暖的家,这些年来,你的家都并不温暖,我知道,我也没做个好母亲,我也知道。可是,以后你会有个更温暖的家,我向你保证,咏薇!我要不顾一切地争取到你的监护权!”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妈妈和爸爸都想争取到监护我的权利。我出世了十九年,他们没有谁真正关怀到我(最起码,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现在,他们要离婚了,我却突然成为争取的对象!足足有两个月,他们只是不停地辩论、争吵,争吵、辩论。辩急了,他们把我抓过来问:“咏薇,你到底是要妈妈,还是要爸爸?”

我不知道是要妈妈,还是要爸爸?我只是瞪着他们,感到他们对于我都那么陌生,仿佛是我从来不认识的人。多么无聊的争执!我厌倦这个!要妈妈还是要爸爸?我不要妈妈,也不要爸爸。多年以来,我已经孤立惯了,我属于我自己,我有我自己的思想,自己秘密的喜悦和哀愁。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抢我?在他们的争执里,我像被两方扯住羽毛的小鸟,他们争执得越激烈,只是让我的羽毛脱落得越多。每个白天,我在他们的争吵中困惑,深夜,在我自己的幻想中迷失。然后,妈妈说这样不行,这样会毁了我,而决定把我送到乡下来。似乎送到乡下之后,我就不会“被毁”,就会“得救”!多么滑稽!我注视着车窗外的山坡,山坡上开着许多凌凌乱乱的蒲公英。多么无聊!“咏薇,”妈妈的声音好像来自极远的浮云里。“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或者,你很恨我们,恨我和你爸爸。不过,咏薇,虽然人生大多数的悲剧都是人自己造成的,但是,假若人能够逃避悲剧,一定会逃避……”她困难地停住了,悲哀地问:“你懂我吗?咏薇?”

我不懂!我也不想懂。“唉!”妈妈叹口气。这些日子来,她最多的就是叹息和眼泪。“有一天你会懂的,等你再长大一些,等你再经历一些,有时候,人要经过许许多多事故才会成熟。”又停顿了一下,她握住了我的手,“总之,咏薇,你要知道我把你送到这儿来是不得已的,我多么希望你能快乐……”

一股没来由的热浪突然往我眼眶里冲上来,我大声地打断了妈妈:“但是,我永远不会快乐了,永远不会!”“你会的,咏薇,生命对于你不过是刚开始,你会有快乐。”妈妈的语气中有几分焦灼和不安。“咏薇,是爸爸妈妈对不起你。”

那股热浪冲出了我的眼眶,我把头转向窗子,我不要妈妈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我不要!为什么我要让妈妈难过呢?她的烦恼已经够多了。“好了,我们快到了,”妈妈勉强地提起精神,故作轻快地说,“你不要懊恼,咏薇,你会很快就爱上乡间的生活,章家的农场非常美,包管你在这儿生活三天,会把城市里的烦恼都忘得光光的!”

它一定很美,我可以想象出来,事实上,现在一路上的风景已经令人忘我了。我们的车子一直在山路爬上爬下,虽然太阳依旧明朗地照耀着,气温却降低了很多,我不再感到灼热和燥渴。路的两边全是芦花,车子后面跟着的是滚滚的黄土,被车子所扬起的。这条路该是横贯公路上的支道,山坡上鸾鸾茸茸的绿让人心醉。车子向山里不停地开驶,仿佛驶进了一团融解不开的绿色里。妈妈对章家的农场是很熟悉的,她和章伯母(有时我也叫她朱阿姨)是从中学到大学的同学,也是结拜的把姊妹。自从爸爸和妈妈的感情交恶之后妈妈就经常到章家农场里去一住数月,她称这种逃避为“绿色治疗”,用来治愈她的烦恼和忧愁。因此,我对章家农场及这一大片的绿都没有太大的陌生感。

妈妈叫司机减慢了速度,我注意到路上有一条岔道,宽阔的程度仍然可以让车子直接驶进去,岔道口上有一个木牌,木牌上雕刻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字:“青青农场”。这四字下面还有几个小字,车子太快我没看清楚,只看清一个“白”字。车子滑进了岔道,岔道两旁有规则地种植着一些冬青树的幼苗,再过十年,这些树会成为巨木浓荫。我似乎已经看到了十年后的景象:浓荫下的山径,秋天积满了落叶,夏天密叶华盖,春天,枝上该全是嫩嫩的新绿,还有冬天,苍劲的枯枝雄伟超拔地挺立着……我的思想跑远了,我一径是这样的,常常会坐在那儿胡思乱想。车子猛地停了,我惊觉地抬起头来,看到车子前面站着一个农夫,他正挥手要我们停车,一顶斗笠歪歪地戴在他的头上。

我和妈妈分别从车子两边的门里下了车,迎着风,我深深地呼吸了一下,长途乘车使我腰酸背痛,迎面而来的山风让我神志一爽。妈妈拍拍身上的灰尘,也不由自主地挺挺背脊,说了句:“出来舒服多了!”

那个农夫大踏步地向我们走来,到了我们面前,他把斗笠向后推了推,露出一绺黑黑的头发,说:“许阿姨,妈妈要我来接你们,算时间,你们来晚了!”“我们在台中多待了一会儿,”妈妈说,嘴边浮起了笑容。“凌霄,来见见我的女儿!你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小时候见过的,记得吗?”

我瞪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农夫”,他叫妈妈许阿姨,那么,他该是章伯母的儿子了,他可一点也不像我想象中的农场小主人,斗笠下是张红褐色的脸庞,有一对和他肤色不相称的眼睛,带着抹沉静和深思的神情,眼睛下面,鼻子和嘴都显得太秀气了,这就和他那身满是泥污的圆领衫及卡其裤更不相配。他可以打扮得整洁一点的。如果换掉他这身不伦不类的装束,他应该并不难看。“嗨,咏薇,”妈妈推了我一下,“你发什么呆?这就是章家的大哥,章凌霄,你叫声章大哥吧!”

我不惯于叫别人什么哥哥姐姐的。低声地,我在喉咙里哼了一声,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哼的是句什么。章凌霄对我微弯了一下腰,就掉过头去对妈说:“我们进去吧,妈妈和爸爸都在等你们!”“把车子打发掉,我们走进去吧!”妈妈说。

付了车钱,章凌霄提起了我所带来的小皮箱,我们向农场里走去。事实上,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农场,我眼前是一片的绿野,青色的草繁茂地生长着。除了草以外,我看到一块块像岩石般灰色的东西,在绿色的草地上蠕动着,我忍不住惊呼了一声,诧异地喊:“那是什么?”“绵羊。”章凌霄简捷地说。

绵羊?我惊奇地看着那些圆头圆脑的动物,竟忘记了移步。我从不知道台湾也能畜养绵羊,除了在圆山动物园外,我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这种动物,那蜷曲的茸毛包住的身子看来笨拙而迟钝,但那乌黑的眼珠却善良柔和。我不由自主地走近了它们,伸出手去想触摸它们一下。但,它们机警地后退了,用怀疑的眼光望着我,跟我保持了一大段距离。章凌霄放下皮箱走过去,迅速地抓住了其中的一只,他抓住它的耳朵,把它拉到我的面前,说:“你可以摸摸它,等它们和你混熟了,就不会再躲你了。”

我抬头看了章凌霄一眼,他正安静地看着我,眼睛里有着研究和审察的味道,他看来是个冷静而深沉的人。我伸手摸了摸那只绵羊,柔软的茸毛给人一种温暖之感,站正了身子我笑了笑:“它们很可爱,不是吗?”“这儿可爱的东西还很多,你会发现的。”他说。

我回过头,看到妈妈站在小路上微笑,她那紧蹙的眉梢松开了。我挺直了背脊,仰头看了一下天空,澄净的蓝天上,几片轻云在缓缓地飘浮,阳光把云影淡淡地投在草地上。这样的天空下,这样的绿草中,烦恼是无法驻足的,我几乎忘记了妈妈爸爸要离婚的事,那似乎离我很遥远很遥远。踩着绿草,我们经过了几块苗圃,几块被稻草掩盖着的土地,走进了一座小小的竹林。

光线突然暗下来了,竹林内有条碎石子铺的小路,绿荫荫的光线下,连石子都也染上了一层透明的绿色。风穿过竹叶,发出簌簌的响声,轻幽幽的,好像我曾在梦里听到过。在竹林深处,几椽灰色的屋瓦和一带红墙掩映在竹叶之下,我站住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静溢谥感沁进了我的心脾,我望着那绿叶红墙,如置身幻境。周围静悄悄的,只听得到鸟鸣,我站着出神,直到一只大公鸡惊动了我。

那是只纯白色的公鸡,红色的冠子,高耸着尾巴,庄严地踱到我的面前,对我上上下下打量,我忍不住笑了,高兴地说:“真美,是不是?妈?”“进去吧!”章凌霄说。

我们向屋子走去。屋子的大门口,又有一块雕刻的牌子吸引了我的视线,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幽篁小筑”,下面还有几个小字,是:“韦白敬题”。

2

房子是很普通的砖造平房,到处都露出了原材,例如那矮矮的红砖围墙,和大门口用原始石块堆砌的台阶。走上台阶,我们进入一间宽敞的房间里。立即,有个瘦瘦小小的女人对我们迎了过来,那是章伯母。她一把抓住妈妈的手,用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的神情打量妈妈。然后说:“洁君,你瘦多了。”

妈妈注视着章伯母,默默不语,眼睛里闪着泪光。我站在一边,在这一刹那间,有种感动的情绪掠过了我。我看出妈妈和章伯母之间,有着多么深厚的友情和了解。她们两人都已超过了四十岁,有一大半的时光是各自在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她们亲爱得赛过了一般姊妹,她们之间应该是没有秘密的,能有一个没有秘密的知己是多么可喜的事情!章伯母放开妈妈,转向了我,亲切而诚挚地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微笑地说:“两年没见到你了吧,咏薇?完全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章伯母两年前曾去过一次台北,在我家里住了一星期,从两年前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两年中,她似乎丝毫没有改变,依然那样亲切、诚恳、细致。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似乎有些弱不禁风,脸庞也是小小的,但却有对大而黑的眼睛,经常都是神采奕奕地放着光芒,使她平添了不少精神,看起来就不像外表那样文弱了。她并不美,年轻时代的她也不会很美,可是,我不能否认她有股引力,同时,有种让人慑服的“劲儿”。我向她弯弯腰,叫了声:“章伯母。”“坐吧,咏薇。洁君,你干吗一直站着?”章伯母说,一面转头对站在一边的章凌霄说:“凌霄,去请你爸爸出来,噢,等一会儿,”她笑了,望了望我,“凌霄,你见过了咏薇吧?”“见过了!”章凌霄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局促和尴尬,这是他先前所没有的。现在,他已经把那顶难看的斗笠取下来了,他有一头很不听话的头发,乱七八糟地竖在他的头上。转过身子,他向屋后走去,章伯母又喊了句:“记得叫凌云也出来!”

凌云该是凌霄的妹妹,大概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凌霄起码也有二十七八岁了,他并不是章伯母亲生的儿子,而是章伯伯前妻所生的,但是,他显然对章伯母十分信服,这也是我佩服章伯母的一点,我想,她一定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

我在一张藤椅上坐了下来,开始无意识地打量我所在的这间房间。这不是一间豪华的客厅,远不如台北我们的家。没有沙发,也没有讲究的柚木家具,只是几张藤椅,两个小茶几,和一张长方形的矮桌子。茶几上放着个雅致的盆景,是青黑色的瓷盆,盆里盘龙似的扎伸着枝桠,大概是绿色的九重葛一类的植物。最独出心裁的,是这植物的枝干上,竟盘绕着一株朝日蔓,成串水红色的小花,和九重葛的绿叶相映,美得可以人入画。另一张茶几上,放着一套茶壶和茶杯,全是酱红色的陶器,粗糙简单,可是和整间房子的家具一切配合起来,却“拙”得可爱。矮桌上铺着块桌布,上面是贴花的手工,在四角绣着四只仙鹤,飞翔在一片片的云钩之中,几乎呼之欲出。墙上,有一面连石灰都没有,竟是干干脆脆的红砖墙,悬着一幅巨幅的国画,画面是几匹芦苇、一片浅塘,和浅塘里伸出的一枝聘聘娉娉婷婷的荷花。全画从芦苇到石头、浅塘、荷叶、荷梗……全是墨笔,唯有荷花尖端,却带着抹轻红。这画有种夺人的韵致,我看得发呆,直到有个男性豪放爽朗的声音惊动了我,在我收回眼光之前,我又看到画的左下角的题款:“洛阳韦白敬绘”。“洁君,你来了,真好真好!这次不是来‘治疗’的吧?你早就该把问题解决了!不过,我可不赞成你离婚!”

我望着那说话的男人,有些惊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章伯伯,以前章伯母来我家,他都没有同来过。他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出乎意料之外地高大,肩膀很宽,手脚也长,而且,全身的线条都是硬性的,这大概和他几十年的军人生活有关。(他是个退役的中校,用退役金在这儿办了个小农场。)他起码比章伯母大二十岁,头发都已花白,眉毛浓而挺,眼睛看起人来锐利坚定。时间在他的额前嘴角都刻下不少纹路,这些纹路全像出自一个熟练的雕刻家之手,用雕刻刀坚定地、一丝不苟地划下来的。他的声音响亮宏大而率直,想当初,他命令部下的时候一定会让士兵们惊心动魄。“我这次只能在这儿住一夜,明天一清早就得回台北,”妈妈慢慢地说,“你不会不欢迎我的女儿吧?”“不欢迎?哈!”章伯伯大声地说,眼光落在我身上了,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眼光毫不留情地停在我的脸上,然后,他有些迟疑地转头望着妈妈,“嗨,洁君,你没有告诉过我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好了,”妈妈笑了,这是她进章家大门之后第一次笑,“你别夸她了,她娇养惯了,住上几个月恐怕会让你头痛呢!”十分温柔地,妈妈对我说:“咏薇,不叫章伯伯?”“章伯伯!”我被动地叫。“好,好,好,”章伯伯笑着说,“希望你有一天能叫我别的!”“怎么?”妈妈不解地看着他,“你希望她叫你什么?”“难道你还不懂?”章伯伯笑得更厉害了。“一伟!”章伯母叫着她的丈夫,“别开玩笑!”

我完全不懂他们葫芦里卖些什么药。章伯母的脸上浮起一个柔和而恬静的笑容,对妈妈静静地说:“你别理他,洁君,他就是这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喂,舜涓,”章伯伯叫,舜涓是章伯母的名字。“我们那个女儿是怎么回事?有了朋友也不出来见见!”“凌霄已经去叫了,大概她害羞!”“见不得人的孩子!真丢人,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又不是给她介绍女婿!”章伯伯皱着眉说。“得了,给她听见她就更不出来了!”章伯母说。“怎么,”妈妈想起什么来了,“凌风呢?”“还提他呢,别气死我!”章伯伯叫着说,“他也肯回来?台南有吃的,有玩的,有夜总会,有跳舞厅,这个乡下有什么?只有我们老头子老太婆,他才不肯回来呢!”“不是已经放暑假了吗?”妈妈多余地问。“放了十几天了!”章伯母接口,“凌风爱热闹,他嫌家里太冷清,现在的年轻人都耐不住寂寞。”“他有女朋友了吧?”“谁知道?”章伯母说着,突然大发现似的跳了起来,“你看我,只顾了说话,连茶都没有给你们倒一杯!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口渴了!”转过头,她清脆地喊:“秀枝!秀枝!倒茶来!”

章伯母的声音非常好听,即使抬高声调,也是细致清脆的。我猜,秀枝一定是他们家的女佣。我实在很感谢章伯母的发现,因为我已经渴得喉咙发痛了。“讲讲看,”章伯伯对妈妈说,“你们的问题到底怎样了?”他已经在一张椅子里坐了下来,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自顾自地抽着,烟雾在空气中弥漫扩散。“忙什么?”章伯母很快地看了我一眼,“晚上再慢慢谈吧!”

我觉得一阵不舒服,那股刚刚平息的烦躁又浮了上来,我忽然厌烦这一切的事了,也包括这所有的人!妈妈、章伯伯、章伯母、章凌霄……所有的人!

所有的人?我眼前猛地一亮,有个小小巧巧的少女从后面的门口走了出来,手里托着个托盘,里面整齐地放着四杯茶,都冒着蒸腾的热气。那少女低垂着眼帘,望着托盘,轻轻缓缓地走向我身边的茶几,我只看得见她额前蓬松鬈曲的一绺刘海,和半遮在眼前的长睫毛。这就是章家的女佣?多么雅致灵秀的女佣!连那袭简单的白色洋装都纤尘不染,望着她,我有一丝迷惑,但,章伯母开口了:“怎么?凌云?是你端茶来?”“嗯。”她轻哼了一声,像蚊子叫。把一杯茶放在我面前,一面抬起眼睛,很快地溜了我一眼,大概因为我正死死地盯着她,使她一下子脸就红了。转过身子,她再送了一杯茶到妈妈面前,低低地喊了句:“许阿姨。”

妈妈捉住了她的手,微笑地抬起眼睛,望着章伯伯说:“你还夸咏薇呢!瞧瞧凌云吧!”“凌云只会脸红,哪有咏薇那份落落大方!”章伯伯冲口而出地说。凌云的脸就更红了,而且眉梢边涌上一层尴尬。她默默地把其他两杯茶分别放在她父母的面前,始终低着头不发一语。章伯母瞪了章伯伯一眼,用不以为然的语气说:“一伟!你就是这样!”“哈哈!”章伯伯笑了,一把拖过凌云来,重重地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凌云,你不会生爸爸的气,是么?”

凌云放开眉头,嫣然一笑,圆圆的脸庞上漾起一个浅浅的酒涡。那对像清泓似的眼睛里,应该盛满的全是幸福。抿了抿嘴角,她用低而清晰的声音说:“爸爸!怎么会嘛!”

我有些微的不安,说得更坦白一点,是我有些微的妒忌。上天之神应该把幸福普施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但是,属于我的这一份似乎特别稀少,章伯母望望我,又望望凌云,说:“如果我记得不错,咏薇应该比凌云大三个月,是不是?凌云是十二月的生日,咏薇是九月。”“不错,”妈妈说,“咏薇是姐姐了。”“凌云,”章伯母半鼓励半命令地对凌云说,后者看来有些怯生生的。“去叫一声……怎么叫呢?薇姐姐?”“叫咏薇!”我不经考虑地说,我对那些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称呼真是厌烦透了,人取了名字不就是给别人称呼的吗?干吗还要多几个字来绕口呢?我注视着凌云,她也默默地注视着我,眼光柔和而带抹畏羞,我们仿佛彼此在衡量成为朋友的可能性似的。然后,我忍不住地笑了,她多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动物呀!又多么惹人怜爱,我已经喜欢她了。“就叫我咏薇吧,我就叫你凌云,这样不是简单得多吗?”我说。

我的笑容给她的脸上带来了阳光,她的眼睛立即灿烂了,畏怯从她的眼角逸去。她有些碍口地说:“好,好的,咏——咏薇。”她笑了,带分孩子气的兴奋说:“你会在这儿住很久吗?”“嗯,我们会多留她住几个月的,”章伯母接口说,“给你作伴,怎样?你不是天天盼有朋友吗?这下可好了!”望着凌云,她机警地说:“凌云,你何不现在带咏薇去看看我们给她准备的房间?还有你的鸟园?带她去走走吧,熟悉熟悉我们的环境!”

我如释重负,章伯母是善体人意的,不是吗?和长辈们在一起,总使我有缚手缚脚的感觉,尤其像章伯伯那种过分“男性”的“大男人”。何况,我知道妈妈是巴不得我走开的,她有许多话要和章伯伯章伯母商量,关于她的离婚,关于那个闯进我们生活里的胡伯伯,以及——关于我。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章伯母叫住了我:“你不先把茶喝了?这茶叶是我们自己种的,没有晒过,喝喝看是不是喝得惯。”

我端起茶杯,还没有喝,已经清香绕鼻,杯子里澄清的水,漂浮着几片翠绿翠绿的茶叶,映得整杯水都碧澄澄的。喝完了茶,异香满口,精神都为之一爽。放下茶杯,我对章伯母和章伯伯笑笑,就和我那新认识的朋友走出了那间房间。

我们是从那房间的边门走出去的,边门外是另一间房间,除了中间有张大长方形桌子,四周全是凳子外,什么都没有。凌云微笑地着说:“这是我们孩子们娱乐的房间,以前大哥二哥常在这儿打兵乓球,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偶尔工人们到这儿来休息休息,很简单,是不?爸爸喜欢什么都简简单单的,妈妈有时在桌子中间放瓶花,爸爸总说太娘娘腔。”推开这房子左边的一道门,她看了看,没带我进去,说:“这是妈妈爸爸的书房,不过,只有妈妈会常去坐坐,别人都不大进去的。”关上那道门,她带我从另一道门走出去,于是,我发现我们来到一个四方形的小院落里。原来章家房子的结构是四合院,东西南北四排房子,中间围着个小院子,四四方方的。我们刚刚走过的是朝南的三间,凌云指着东边的三间说:“那边三间里一间是我的,一间是客房,一间是秀枝的。现在客房就是你的房间了,西边是妈妈爸爸的房间,还有大哥二哥各一间。北边就是厨房、餐厅、浴室、厕所,和老袁的房间,老袁原来是爸爸的勤务兵,也退役了,他对爸爸很忠心,现在帮我们照顾农场。”

这房子造得倒十分规规矩矩,方方正正,不用问,我也知道一定是章伯伯设计的。小院落里种了两棵哲芭蕉,还有几株故意留下来的竹子(整个房子全在竹林之内)。另外,就是几棵菊花和太阳花。沿着四边的走廊还有一圈蔓生的月月红。“来吧!”

凌云向我招招手,我跟着她,顺着走廊来到东边的房间门口,她推开当中一间的房门,带着个浅笑凝视着我:“你的房间。”

我走了进去,这房间相当大,也是四四方方的。房子并不考究,但墙粉刷得很白,水泥地也冲洗得十分干净。一排明亮的大窗,使房里充满了光线,窗外全是竹子,窗上垂着淡绿色的窗帘。午后的阳光透过竹叶,透过纱窗,映了一屋子的绿。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书桌,桌上有个用竹子雕刻出来的小台灯,显然出自手工,雕刻得十分细致,罩着个绿纱做的灯罩。靠墙的地方是一张木床,白被单上有手工贴花的四只仙鹤,飞翔在一堆云钩之中。墙上只悬挂了一张画,是水彩画的一篮玫瑰,和几瓣残红,画上没有签名,也没有日期。“噢,很美!”我叹息了一声,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了下来,迎着绿色光线的窗玻璃像透明的翡翠。“这环境像画里的一样。”“妈妈给你布置的,你喜欢吗?”凌云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儿乡下味道太重?妈妈担心你会住不惯呢!”“说实话,比我想象的好了一百倍!”

她笑了,嘴边浮起一丝骄傲和得意,低声地说:“告诉你,我妈妈是个仙子,经过她的手指点过的地方,都会变成童话里的幻境。”

我望着她,她大概觉得自己过分夸张了她的母亲,又蓦然地脸红了,我掉转头,拿起桌上那个台灯来把玩,一面点点头说:“我相信你的话,虽然我只来了一会儿,我已经感觉到。”我举了举那个台灯,竹子镂空地刻着花纹,“这也是你妈妈做的?”“不,”她脸上的红意加深了。“那是韦先生,韦校长。”“韦先生?韦校长?”我奇怪地问。“是的,韦白。他是镇里山地小学的校长。”“这儿距离镇上很近吗?”“只有五里路,散步都可以走到。韦白是我们家的好朋友,他是个学者,你将来会见到的。”

或者他不只是个学者,还是个画家?雕刻家?有种人天生是什么都会的。我放下了台灯,凌云正以柔和的目光望着我:“你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或者你愿意去看看我养的小鸟。”

她的目光里有一抹期盼之情,如果我真休息,她一定会失望。我站了起来。“带我去看你的小鸟,我也喜欢养鸟,但是从来没有养过,都市里不是养鸟的好地方。”“真的?你喜欢?”她喜悦地问,一面领先走出了房门,我跟着她向外走。穿过走廊,绕过餐厅,她带我走到整栋房子的后面,在一片竹林之中,我看到有一间小茅草房,大概是堆柴的,还有鸡舍和羊栏。再绕过这些家畜的宿舍,我看到一排鸽房,也建筑在竹林里。那些鸽子毫不畏生地在林间地上散漫地踱着步子。凌云站住了,一只乳白色的鸽子突然飞来,落在她的肩上,她高兴地说:“这是玉无瑕,它和人最亲热。”走到鸽房边,她捉出一只全身蓝色的鸽子来。“这是小蓝,很美,是不?”换了一个鸽笼,她捧出一只最美的鸽子来,蓝色的羽毛上带着玫瑰紫,翅膀的尖端还有些水红色。“这是晚霞,二哥取的名字。”她陆续地介绍了十几只鸽子给我,我几乎嫉妒她了,有这么多的朋友,她怎会寂寞?鸽子介绍完了,我才注意到两株竹子上,悬着两个铁架,上面系着一对大鹦鹉,才是真真正正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鸟,一只是周身翠绿,绿得发亮,另一只却全身绯红,红得像火。我惊呼了一声,叫着说:“你哪儿弄来这样一对宝贝?”“我知道你会喜欢,”她得意地说,“这只绿的叫翡翠,是我过十四岁生日时爸爸买来送我的,红的叫珊瑚,是前年韦校长给我弄来的!”“它们会说话吗?”我问,用手指试着去抚弄它们的羽毛。“不会。我和二哥费了很多时间教它们,它们还是只会讲它们自己国家的话,余亚南说,除非把它们的舌头剪圆,才能教会它们说话,但那太残忍了。”“余亚南是谁?”“他是山地小学的图画教员。”凌云望着珊瑚说,一面托起珊瑚那勾着的嘴,眯着眼睛对它浅浅一笑,细声喊:“珊湖!珊糊!叫一声。”

那红色的大鸟叽咕了一声,凌云看着我,她的脸和珊瑚一样的红,仿佛代珊瑚觉得不好意思,轻声说:“它只会这一手,但是,它们并不笨,你总不能希望它们和人一样,是不是?”

当然。我微笑地着注视着凌云,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爱脸红的女孩子。她逃开了我的目光,白色的裙子在竹林内轻轻地一旋,就绕进了竹林深处,回过头,她笑着招呼我:“来吧!来看看我们的农场!”

穿出了竹林,我望着平躺在我面前的一大片绿,那些田畔、那些阡陌、那些迎着风摆动的绿色植物,我心头涌起了一阵难以描述的、异样的情绪。太阳已经向西沉落,天边的晚霞绚烂地燃烧、扩大。我们不知不觉地走了很远,在傍晚的凉风里,不觉得丝毫的暑气。我感到脚下踩着的是绿色的云,四周浮着的也是绿色的云,头上顶着的也是绿色的云……我想,我会驾着这一团的绿色,飘浮到世界的尽头去。

我身边的凌云忽然站住了。“怎么了?”我问。“大哥在那儿。”凌云说,望着前方。

我望过去,看到凌霄正伫立在一株榕树的旁边,没有戴帽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背对着我们。他似乎已经站了很久,不知在默默地思索着什么。“我们回去吧,别打扰他。”凌云说,脸上的笑意不知何时已消失了。“他在做什么?”“在——”她迟疑了一下,“等人吧!”“等谁?”

凌云摇摇头,什么都没说。拉住我的手臂,她加快了步子,好像要逃开什么。“快点走!妈妈会找我们了!”她说。

我也加快了步子,一面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凌霄仍然像木棍般直立在暮色里。

3

清晨,凌霄用他的摩托车送走了妈妈,他将把妈妈送到埔里,然后她可以搭车去台中。每次妈妈来章家做客,都是这样回去的。站在那块“青青农场”的招牌旁边,我目送妈妈坐在摩托车的后座,被凌霄风驰电掣地带走,心头说不出来是股什么滋味。离别的场面并不悲伤,没有眼泪,也没有伤恸,该说的话,妈妈昨夜里已经跟我说了,如今,反而显得特别地沉默。我一语不发,只是不知该说什么好,那种“隔阂”的感觉又在我心头升起,妈妈仿佛距离我很遥远很遥远。但是,当妈妈终于消失在那一大串飞扬的尘土里,我又忽然感到无边的空虚和怅惘起来。妈妈走了,她去解决那许许多多纠缠不清的问题,今后,她的命运会怎样?我的命运又会怎样?

章伯母用手揽住我的腰。“走吧!”她温和地说,“你好像没睡够的样子,要不要再去睡一下?”“不!”我轻声地说,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想在这附近随便走走,这儿的空气很好。”“要不要我陪你?”凌云好心地说。

我不置可否,说实话,我并不想要她的陪伴。在这种心情下,我宁愿一个人走走,有许多时候,人是需要孤独的。章伯母代我解决了问题。“凌云,你还要喂鸡昵!”她不经意似的说。“哦,我忘了,”凌云抱歉似的望着我,“你先走走,等会儿我来找你。”“没关系,”我说,“我喜欢一个人散步。”“别走得太远,”章伯母说,“穿过农场,沿着通往树林的那条小路,你可以走到河边。那儿有树荫,否则,太阳出来了,你会觉得很热。”“好的。”我说,茫茫然地望了一眼那广阔的绿色原野。

章伯伯、章伯母和章凌云向幽篁小筑走去了。我在那儿呆呆地站了几分钟,就任意地踏上青草,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有一大段时间,我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只是不断地向前行走。

清晨的空气凉沁沁的,带着些露水和青草的气息。太阳已经爬上了地平线,把东边的天色染成了绯红和浅紫。地上的草是湿润的,树枝梢头也缀着露珠,远处的山朦朦胧胧地隐现在一层薄雾之中。我走上一条小径(并没有研究它是不是通往树林和河边的),低垂着头,毫无意义地数着自己的脚步,一面细心地不去踏到路边的小草。我行走得那么漫不经心,几乎使我撞在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上,同时,我听到一串脆生生的轻笑。我站住了,抬起头来,我看到章家的羊群正散在草地各处,一个牧羊的山地女孩子正望着我发笑。我摇摇头,想摇散我那迷迷茫茫的感觉。那山地女孩大约有八九岁,大概想逗引我的注意,她骑上一只绵羊,那羊竟驮着她奔走。这引发了我的兴趣,我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她和羊群嬉戏着,又捉住一只小羊,弄得母羊绕着她急鸣……我低下头去,又去继续我的行走,明天我会和这小牧羊女交交朋友,但是,目前我什么兴致都提不起来。

太阳升高了,小草上的露珠迅速地蒸发消逝,我看得到草地上我的影子,短短的裙子在风中摆动。草叶明亮地迎着阳光,绿得那么晶莹。我蹲下去,摘了一片起来,是一片羊齿植物。再走几步,我看到草地上有两朵孤零零的蒲公英,也摘了下来,我把它们插在耳朵边上的头发里,如果有一潭水,我一定要照照自己的样子。水?不是吗?我听到了水声,加快了脚步,阳光没有了,我已经走进了小树林。

这是座小小的天然林,由槭树和大叶桉等植物组成,小径上积了一层落叶,干燥清脆,踩上去簌簌有声。我仰起头,阳光从叶隙中射人入,像一条闪亮的金带。有株大树上有个鸟巢,一只小鸟伸出头来看了一眼,立即又缩回头去。我有些想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走出树林,我来到小溪边上了。这只是一条小溪,水细细地流着,大部分的河床都干涸地暴露在阳光之中。水边有疏疏落落的大树,树枝参差地伸向河水。我扶着一枝树干,沿着岸边的草丛,滑落到溪边石子密布的河床上。石子凹凸不平,我脱下鞋子,提在手上,赤裸的脚踩在石子上有些疼痛,我并不在意,阳光开始灼热了,我的后颈被晒得发烫,我也不在意。走向水边,我踩进了水里,冰冰凉的水使我陡地打了个寒噤,一片羊齿植物落进水中了,那该是我鬓边的。我站住,提着裙子,弯腰望着水中的我自己。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庞,一头给晨风吹得乱糟糟的短发,和耳边那两朵黄色的蒲公英……我几乎不认得我自己了,那副怪样子对于我是陌生的。直起腰来,我猛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喊:“对对!就是那样!不要站起来,你这个傻瓜!”

我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人在骂谁。回转头,我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溪边的大树下,指着我身边乱嚷,我i宅诧异地看看我的前后左右,除了我似乎没有别人。我再望向他,他已经停止乱嚷乱叫了,只是有些无精打采地呆站在那儿,手里握着个调色盘,另一只手倒提着一支画笔,瞪视着面前的一个画架。我有些明白了,走出溪水,我赤着脚走到岸边,爬上了杂草丛生的河堤,荆棘几乎刺伤了我的脚。走到他身边,我打量了他一下,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件陈旧但却整洁的白衬衫,一条灰色的西服裤。头发乱蓬蓬的,脸庞瘦长而清癯,眼睛是他脸上最突出的部分,大而黑,带着几分梦似的忧郁和对什么都不信任的神情。整个说起来,他的文质彬彬和艺术味儿都很够,就是和这原始的山林树木有些不调和。

我绕到他左边,对他的画纸张望了一眼,使我條诧异的是,那张画纸上只胡乱地涂了两笔深浅不同的绿,别的什么都没有。“你还没开始呢!”我说,“是我闯到你的画面里来了吗?”

他废然地掷下了画笔,叹了口气。“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假如你就采取那种临波照影的姿势,保持十分钟不动的话,这会是一张杰作。”“你在画我?”“本来我想画日出,可是……”他耸耸肩,“我没有灵感,事实上,我已经画了三天的日出都没有画出来,一直等到你出现,那姿势和那流水……哎!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如果你不动!”

看到他那么一副失望和懊丧的样子,我觉得非常感动,我没料到这儿会遇见一个画家。“我可以回到溪水那儿去,”我自告奋勇地说,“你还可以画好这张画。”“没有用了!”他皱着眉头说,“灵感已经跑走了,你绝不能没有灵感而画好一张画。”他取掉画纸角上的按钉,握住画纸一角,“哗”的一声就把画纸撕了下来,在手里揉成一团,对着溪水扔了过去。纸团在水面浮沉了一下,就迅速地被流水带走了。“你实在不必撕掉它,”我惋惜地说,“你应该再试一试,或者画得出来呢!”“没有用,我知道没有用!灵感不在了!”

我从念书的时候起,就不会解释灵感两个字,现在高中毕了业,仍然不会解释这两个字。一度我发誓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始终没写出一篇小说来,或者因为我没“灵感”,但我觉得对我而言,没“恒心”是更主要的原因。不过,我很同情他,尤其因为是我使他丧失这分灵感的,这让我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的,而我又无力于弥补这项过失。我抬头看看前面,绿色的旷野高低起伏,各种不同的树木疏落散布,偶尔点缀着几株红叶,再加上那一弯清流……到处都是引人入胜的画面,如果想画画,材料该是取之不尽的。“或者你可以画画那棵大树,”我指指前面的一棵树,热心地说,“如果你需要,我就到树下摆个姿势给你画。”

他收拾起画笔画纸,一面纳闷地问:“你是谁?我没有见过你。”

他到现在才想起来问我是谁?十足的“艺术家”!“我在青青农场作客。”“青青农场,”他点点头,“那是一家好人。”把画笔颜料都收了起来,他没有追问我的名字,这对他没什么意义,他看来就不像会记住别人名字的人。把东西都收好了,他挟起画架。“好吧,再见!我要回学校去了。”

迈开步子,他沿着河边向前面走去,这是谁?学校?是那个什么都会的韦白吗?我摇摇头,不再去研究这个人,掉转身子,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几乎立即就把那个画家忘记了,在一片荆棘之中,我发现许许多多红得透明的野生草莓,映着阳光,像一粒粒浸着水的红宝石。我拨开荆棘,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采摘了几粒。放在嘴中尝了一尝,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香甜可口。但是,它们的颜色是美丽的,我摘了满满的一大把,握着它们穿出这块荆棘,然后,我开始觉得太阳的威力了。

太阳灿烂地在树叶上反射,我的额上冒出了汗珠,鼻尖也晒得发痛,而且口渴了,我走向附近的一座小树林(这儿到处都是小树林,我已经弄不清楚这是不是回青青农场的路了),突然阴暗的光线使我舒适,那股树林里特有的树叶松枝的气味馥郁而清香。我停在一棵叫不出名字的大树下面,树下积着干燥的落叶,旁边有一串紫色的小花。我蹲下身子,把落叶随便地拂了拂,扯开两条讨厌的荆棘,然后我坐了下去,背靠着大树,顿时感到说不出来的安然、恬适,浑身的细胞都松懈了。

那股淡淡的清香绕鼻而来,穿过树林的风没有丝毫暑气,反而带着晨间泥土的清凉。有一只蜜蜂在树丛间绕来绕去,发出嗡嗡的轻响,几片树叶无声无息地飘落在我衣服上,在前面浓密的树叶里,两只褐色的小鸟在嬉闹着。我打了个哈欠,一夜无眠和清晨的漫步让我疲倦,阖上眼睛,我送了一粒草莓到嘴里去咀嚼,那丝酸酸涩涩的味儿蹿进我的喉头。很可爱,所有的一切!我的身子溜低了一些,头枕着大树,倦意从我的腿上向上爬,一直爬到我的眼睛上面。我再打了个哈欠,神志有些朦朦胧胧。我听到鸟叫,听到蜜蜂的嗡嗡,我要睡着了。

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恍恍惚惚之中,我听到有人跑进树林,然后是一串轻笑,脆脆的、年轻的、女性的笑声,我想张开眼睛,但是我太疲倦了。接着,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恳求似的喊着:“你停下来,你不要跑,我跟你说几句正经的话!”

又是一串笑声,带着豪放、不羁和野性。“今天夜里,你敢不敢去?”女人的声音,挑战性的。“我请求你……”男的诚恳而有些痛苦的语气。“你没用,你像一条没骨头的蚯蚓。”“有一天你会明白,莉莉……”是莉莉?丽丽?或是其他的字?总之是类似的声音。“你别跑!为什么你总不肯好好地听我讲话?”“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不会‘好好地讲话’!”一串顽皮的笑声,声音远了。“好的!莉莉,今天夜里,我去!”男的声音,也远了。“莉莉!莉莉!”

我费力地张开眼睛,觉得自己像个卑鄙的窃听者,躲在这树深叶密的草丛里,去偷听别人的私语。摇摇头,我四面张望了一下,到处都是被风所筛动的树叶,那两个人不知何处去了。再伸伸脖子,我仿佛看到远处的树隙中,有一团红色,在绿叶里一闪而逝……四周恢复了宁静,鸟叫声,蜜蜂在嗡嗡……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闭上眼睛,我什么都不管,我是真的要睡了。

我确实大大地睡了一觉,睡得很香,也很甜。梦到妈妈爸爸带着我,驾着一辆中古时代欧洲人用的马车,驰骋在一个大树林里,妈妈搂着我,爸爸拉着马,他们在高声地唱着《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我摇头晃脑地给他们打拍子,学鸟叫,学车轮转动声和马蹄得得。我好像还只有八九岁,妈妈也年轻得像个公主,爸爸有些像《圆桌武士》里的罗伯特·泰勒。

我忽然醒了过来,张开眼睛,我看不到爸爸妈妈,只看到从叶隙里射入的金色的阳光。我眨眨眼帘,不大相信眼前的事实,仅仅三十几小时以前,我还坐在家中那豪华的大客厅里听康妮·法兰西斯的唱片,而现在,我会躺在一个树林中大睡一觉。坐正身子,我费力地把仰向天空的头放正,直视过去,我不禁大大地吓了一跳。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我的对面,双手抱着膝,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嘴里衔着一支芦苇,两眼微笑地注视着我,带着完全欣赏什么杰作似的神情。我张大眼睛,愣愣地瞪着他,有好一会儿,吃惊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似乎很高兴,那抹笑意在他眼睛里加深,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道向上弯的弧线。取出了嘴里的芦革苇,他对我夸张地点了点头:“你像童话里的睡美人,我真担心你会这样一直睡下去,不到魔法解除,就不会醒来呢!”

我揉揉眼睛,直到断定自己已经不在梦里了,才怔怔地问:“你是谁?”“你是谁?”他反问。

我看了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些戒心。在我的感觉上,他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的。何况,我也不喜欢他紧盯着我的那对眼睛,和他嘴边的那丝笑意。他使我感到自己像被捉弄的小老鼠。“你不必管我是谁。”我不太友善地说,试着要站起来,这才发现我仍然赤着脚,却找不到鞋子在哪儿。跪在地下,我分开那些茂盛的绿叶和密草,到处找寻我的鞋子。他不声不响地站了起来,把我的一双鞋子送到我的眼前。“你在找这个吗?”

我抬起头,狠狠地望了他一眼。“夺”过我的鞋子,我穿好了站起来,他仍然望着我发笑。“你笑什么?”我问。“我不能笑吗?”他问。

我皱皱眉。“你是不是永远用反问来回答别人的问题?”我说,一面注视着他,这才发现他不对劲的地方了,他穿着件深红色的香港衫和浅灰色长裤,我是向来看不惯男人穿红色衣服的。“你不像这乡下的人。”我说。“你也不像。”他说,老实不客气地看着我的胸口,我低下头,不禁立即涨红了脸,我没注意到我的领口散开了,急忙扣好扣子。他递过一条干净的大手帕。“擦擦你的嘴,”他微笑地着说,“那些草莓汁并不好看,你原来嘴唇的颜色够艳了,用不着再加以染色!”

我瞪着他,几乎想冒火。但是我身边没有带手帕,只好一把“抢”过那条手帕,胡乱地擦了两下再掷还给他,他若无其事地接过去,折叠好了,放进口袋里,笑着问:“有几个男人的手帕曾经沾过你的嘴唇?”

我的脸沉了下来。“请你说话小心一些,”我冷冷地说,“我不知道你是谁,也没有和陌生人开玩笑的习惯,而且,”我盯着他,毫不留情地说下去,“轻浮和贫嘴都不是幽默。”

我注意到一抹红色飞上他的眉端,我击中了他。笑容从他唇边隐去,一刹那间,他看来有些恼怒,但是,很快地他就恢复了自然,向我微微扬了一下眉毛,他低声下气地说:“好吧,我道歉。平常我开玩笑惯了,总是改不过来,希望你不介意。”

他说得那么诚恳,倒使我不好意思了,在我料想中,他一定有用些刻薄话来回复我,而非道歉。于是,我爽然地笑了,说:“我才不会介意呢,你也别生气!”

他也笑了,是那种真正释然而愉快的笑。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和落叶杂草,再看看手表,不禁惊跳了起来,一点正!我竟停留在外面整整一个上午!章伯伯和章伯母一定在到处找我了!我急急地说:“我要走了!”一面向树林外跑去。他叫住了我:“嗨!你到哪儿去?”“青青农场!”“那么,你走错路了,”他安闲地望着我,“你如果往这个方向走,会走到没有人的荒山上面去!”

我泄气地望着他,天知道,这辽阔的草原上并没有路径,四面八方似乎可以随便你走,我又没有带罗盘,怎可能认清方向?“我应该怎么走?”我问,“你知道青青农场?”“我很熟悉,让我带路吧!”他说,领先向前面走去。

我跟着他走出了树林,正午的太阳烧灼着大地,才跨出林外,强烈的太阳光就闪得我睁不开眼睛。幸好山风阵阵吹拂,减少了不少热力。他熟练而轻快地迈着步子,嘴里吹着口哨,对那灼人的太阳毫不在意。看样子,青青农场在这一带是很出名的。

走了一段,他回头望望我。“热吗?”他问。“有一点。”“下次出来的时候,应该戴顶草帽,否则你会晒得头发昏。去问凌云要一顶,她有好多顶,可是都不用,因为她从不在大太阳下跑出/No来。”

我凝视着他,狐疑地问:“喂,你是谁?”

他冲着我咧嘴一笑,安安静静地说:“我名叫章凌风。”“噢!”我恍然地喊,“你就是在台南读成大的那个章凌风,你不是没回来吗?”“今天上午到家,”他笑着说,“正好家里在担心,说我们的客人恐怕迷了路,于是,我就自告奋勇来找寻你。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睡得那么香,我只好坐在旁边等你,这一等就等了一小时。”“哦,”我脸上有些臊热,“你应该叫醒我!”“那太残酷了,睡眠是人生最好的享受!”“那么,你还没吃午饭?”

他耸耸肩。“如果草根树皮可以当午餐的话,我一定早就吃过了。”

我十分歉然。但是,我想起树林那团红影,和那男女的对白,望望他的红衣服,我笑着说:“不过,你并不寂寞。”“当然,”他笑笑,“我已经饱餐秀色!”

又来了!那份劣根性!我瞪瞪他。“是谁的秀色?那个约你夜里见面的女孩子吗?”“什么?”他不解地望着我,“你说什么?”“那个女孩,那个和你在树林里谈话的女孩!”“什么女孩?除了你之外,我没在树林里见到第二个女孩子,你在说些什么?做梦了吗?”

看到他那副困惑的样子,我有些懊恼。做梦?很可能我是在做梦。本来,整个上午我都有些神思恍惚。摇摇头,我说:“大概我在做梦,我听到一男一女在讲话,后来我就睡着了,我还以为是你昵!”“是吗?”他看了我一眼,“可能是镇上的人,这儿离镇上很近,现在山地人也和平地人一样懂得约会和谈情说爱了,恋爱在千古以来,无论在城市和蛮荒,都是时髦的玩意儿。”

那不是山地人,我知道。但这不是什么值得研究的事情!我必须快些走了,我希望章伯伯他们没有等我吃饭。

幽篁小筑的竹林已经遥遥在望,我们加快步子向前走去。

4

走到竹林的入口处,我就知道我犯了多大的错误,章伯母站在那儿,正伸着脖子张望,一脸的焦急和不安。看到了我,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说:“谢天谢地!你到哪儿去了?”“对不起,”我说,“我走得太远了!”“她走到东边山坡上的树林里去了,”在我身边的凌风说,“而且在树林里大睡了一觉!”

章伯母有些意外地看了我一眼,接着立即对我了解地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说:“一定是昨夜没睡好,对不对?不过,以后还是少在树林里睡觉,这儿什么都不怕,就怕有蛇。而且,东边的树林又是人不常去的地方,再往上走就是荒山了。我一直在担心,就怕你被蛇咬了!”“蛇?”我打了个冷战,“这儿蛇很多吗?”“山地是蛇的老家呀!”凌风笑着插嘴,“别忘了在横贯公路没开发以前,这里是人烟罕至的地区呢!除了山地人,就是蛇和野兽!”

我是多么鲁莽和粗心!章伯母笑笑,欣慰地说:“好了,别吓唬她!其实蛇也是很温和而胆怯的动物,只要小心一点就行了。来吧!快来吃饭,我们还在等你呢,恐怕菜都凉了!”“噢,”我更加感到抱歉了,“你们还没吃饭?我真糟糕,第一天来就把你们的生活秩序搅乱了!”“别说这些,”章伯母满不在乎地,“有人搅乱生活秩序才好呢,过分规则就成了呆板!”

等我们走进了餐厅,我的歉意就更深了,桌上的菜饭都摆得好好的,章伯伯背负着双手在餐厅里走来走去,看样子他的脾气不像章伯母一样好。凌云怯怯地站在桌子旁边,看到我进来才放开了眉头。章伯母立即说:“好了,好了,吃饭吧!凌云,叫秀枝换热饭来!”

章伯伯盯着我,眼光并不温和:“你要在我们家住几个月呢,”他不带一丝笑容地说,“最好先弄清楚我们吃饭的时间!”

我心头涌上一阵尴尬和不安,尤其,我很少被人当面指责。章伯母跨上前一步,把我拉向她的身边,说:“坐吧!咏薇,你章伯伯肚子一饿,脾气就不好,吃过饭就没事了!”抬起头来,她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一伟!吃饭吧!咏薇才来,你别吓着她!”

章伯伯坐了下来,眼光环席一扫。“凌霄呢?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人总到不全!”“我让他去找咏薇的,”章伯母说,“不等他了,大概马上就会来了。”

我非常懊丧。只为了一时疏忽,就造成这样的混乱,作客的第一天,已得罪了我的主人。坐在那儿,我感到浑身不对劲。秀枝已经把冷饭都换了热的(她是个十七八岁的山地女孩子)。我迟迟不敢举箸,章伯母望着我说:“怎么?咏薇?还要我给你布菜吗?吃吧!别把自己当客人!”

我觉得我还是遵命的好,端起饭碗,我开始沉默地吃我的午餐。章伯伯已经大口大口地扒着饭粒,自顾自地狼吞虎咽,仿佛饿得可以连桌子都吞下去。一碗饭完了,他才抬起头来,瞪着章凌风说:“说说看,你为什么放了暑假十几天才回来?”

章凌风注视着他的父亲,嘴边带着个胸有成竹的微笑。“你不会喜欢听我的谎话,爸爸。”他说。“当然,你说实话!”“如果我说谎话,我会告诉你我留在学校里帮教授改考卷,你要实话,我只能说出来了,我帮你定做了一件皮夹克,服装店一直没做好,我只能留在台南等着。”“你在这样的夏天帮我定做皮夹克吗?”章伯伯问。“是呀,所以服装店的人说我是神经病!”章凌风神色自若地说。“唔,”章伯伯瞪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也说你是神经病!”他下了结论,又开始大口吃饭了。但他脸上浮起一层得意和满足之色,却不是他绷紧的肌肉所能掩饰的。我看了看章凌风,他眼里有一丝诡谲的笑意,正偷偷地向我身边的章伯母递眼色,后者正用不以为然的神情望着他。

章伯伯添第三碗饭的时候,章凌霄满头大汗地进来了,一眼看到了我,他怔了怔,我立即说:“对不起,害你到处找我,我走得太远了!”“这儿美得很,对不对?”章伯伯转向我说,就这一忽儿时间,他的坏脾气不但已不存在了,反而显得精神愉快。“你有没有看到我们的羊群?”“看到了。”我温顺地说。“绵羊还是山羊?”“绵羊。”“我们还有二十几只山羊,它们都是很可爱的动物,而且味道很好。”“味道?”我愣了愣。“是的,改天让老袁杀一只小羊,我们来烤了吃,烤整只的,唔——香透了!”他似乎已闻到了香味似的,深吸了口气,我却有些难以下咽了,我无法想象把那些追逐在母羊身边的小东西杀死剥皮,再整个烤了吃的情景。

章凌霄拉开了椅子,坐在我的对面,秀枝添了碗热饭给他。他一直用种奇异的眼光望着我,使我怀疑我身上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想到他一清早就忙着送妈妈去埔里,后来又为找寻我而在正午的太阳下奔走,我有说不出来的歉意。他咽了一口饭,慢慢地对我说:“许阿姨要我转告你,希望你多多写信。我们这儿寄信要到镇上去,你写好可以交给我,我帮你去寄。”“交给我也行。”凌风在一边接口。“这儿到埔里要骑很久的车吧?你一定很累了。”我说,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歉意。“我那辆摩托车是二百五十CC的,”他笑笑说,“原来是凌风的,”他看了凌风一眼,“他是个快车专家,但是你妈妈不敢坐快车,所以用的时间比较久,骑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埔里,回来倒只用了半小时。我十点钟就回来了。”“你敢不敢骑快车?”凌风问我。“没有试过,”我说,“我不知道。”“改天我带你骑骑看,我一直有野心要从这儿骑到合欢山。还没尝试过呢!”“我以为摩托车不能爬坡的!”“太高的不行,普通的可以,何况这辆是二百五十CC,,应该没有问题!上不去可以停下来,有兴趣没有?”

我可不懂什么二百CC三百CC,,又不是容器,怎么以CC计算呢?我还没回答,凌云就情不自已地“呀”一声说了:“你可别跟他去,二哥骑车是不要命的!”“真的,”章伯母接着说,“傻瓜才跟他去玩命!”

章伯伯爽朗地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重重地拍凌风的肩膀,十分开心地说:“女人到底是女人!不要紧,凌风,哪一天我跟你去玩玩!冬天最好,可以去滑雪!”“你呀!”章伯母慢条斯理地说,“你跟他去他就不去了,谁要你老爸爸陪哩!”

大家都笑了起来,笑得非常开心。在台北,我们家的饭桌上,从没有这样轻松活泼的空气。吃完了饭,章伯伯伸了个懒腰,用手摸摸肚子,一副鋳轄踌躇满志的样儿,然后说:“凌霄,我去睡一下,两点半钟叫我,我们今天可以把那块实验±也地上的种子下完!”转头对凌风,他说:“你也来加入工作!”“爸爸!”凌风苦着脸喊。“别对我找借口,”章伯伯打断他,“我叫你来你就来,你应该跟你哥哥学习,你该记得,你不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好的,好的,爸爸,我去。”凌风忍耐地说,又叹了口气,“不过,我们家的客人,也得有人陪呢!”“用不着你操心,”我笑着说,“不会缺乏人陪我的,即使没有人陪我,我仍然会玩得很高兴。”“我相信这一点,”他点点头,无可奈何地说,“有没有我陪,对你都是一样,可是,对我就不然了!”他做了个鬼脸,一溜烟地从餐厅门口跑走了。

我回到了我的房间,打开窗子,让那穿过竹叶的微风,一丝丝地透进屋里。我坐在桌子前面,桌上有章伯母为我准备的一面镜子和梳妆用具。把镜子拿到面前来,我审视着我自己,镜子里映出一张被太阳晒得发红的面孔,和惊讶的大眼睛。真的,我为我自己的面容吃惊,那凌乱的短发,发边胡乱插着蒲公英。(天!原来这两朵蒲公英还在我头发上,怪不得凌霄他们都用古怪的神色看我呢!)肩膀上还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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