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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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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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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农村房屋的补偿问题

拆迁中农村房屋的补偿问题试读:

【解决路径】

1.可以就补偿问题和村政府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 在拆迁中的宅基地和房屋相应补偿份额如何分配?

【分析解答】

原则上,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大部分。地上物补偿即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以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系争房屋往往是家庭共有财产,要处理这样的继承关系,必然要对系争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对房屋产权的分割要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一并予以考虑。对搬家补助、安置补助费、奖励费、速迁奖等费用的处理主要根据当时居住搬迁的实际情况予以分配。

【基本案情】

张某某、金孙(年幼)系母女关系,张某某与陈某原系婆媳关系。坐落于某区某镇×号房屋在1991年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该证登记户主为陈某丈夫金某,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中还载有被告陈某及其与金某之子金儿的名字。2005年张某某丈夫即金儿死亡,2008年陈某丈夫金某死亡。金某生前于2008年4月9日立下一份遗嘱,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由陈某继承。2008年上述房屋因修路动迁,2008年11月26日陈某与某区某镇规划和环境服务中心签订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动迁补偿款共计为410,913元。因两原告与被告就上述动迁补偿款的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故起诉法院要求判令分割并继承某区某镇某村×号房屋的动迁补偿款。

原告张某某、金孙诉称:某区某镇某村×号房屋属被告陈某、金某及金儿三人共有,金某及金儿对上述动迁补偿款享有权利,两原告作为他们的继承人也应当继承相应的份额,因两原告与被告就上述动迁补偿款的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故起诉法院要求判令分割并继承某区某镇某村×号房屋的动迁补偿款。

被告陈某辩称:某区某镇某村×号房屋系其与丈夫金某建造,当时金儿尚年幼,房屋系被告及其丈夫金孙某所有,不属遗产继承范围,拆迁补偿款只能分割宅基地部分。其子金儿死亡后,原告就离开了,故补偿结算清单中的搬家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奖励费、速迁奖及装潢等其他补偿款计45,071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且金某生前立有遗嘱,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由被告继承。故被告要求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区某镇×号房屋动迁补偿款410,913元,其中11,628.98元归原告张某某所有,44,577.74元归原告金孙所有,其余354,706.28元归被告陈某所有。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

1.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房屋如何补偿?

对于房屋的补偿,一般归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确定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首先要看是否具有房产证,如果没有则主要依据宅基地证及审核表登记内容来确定农村宅基地房所有权。本案中,某区某镇某村×号房屋的宅基地审核表登记有被告陈某、金孙某及金儿。1991年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时金儿虽系未成年人,但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未成年人可认定为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故上述三人对系争房屋享有所有权。而且,本案房屋系被告陈某与丈夫金某于1985年建造,但该房屋装修时金儿已成年,可以认定被告陈某、丈夫金某对系争房屋具有主要贡献,可予以多分,对金儿予以少分。据此,法院最终认定,对于该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款及其他补偿155,053元,一审法院按照金孙某得35%、陈某得35%、金儿得30%的比例进行分割。由于金儿死亡后,两原告即搬离系争房屋,故搬家补助、安置补助费、奖励费、速迁奖共计21,731元,理应归被告陈某所有。

2.农村宅基地拆迁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本案中,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的人员,原告张某某和金孙并非系争宅基地使用权人,而宅基地使用权人金某与金儿已死亡,系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被告陈某。因此,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234,129元应由被告陈某所有。

3.张某某和金孙是否有继承权?

虽然金某立有遗嘱,但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金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金孙某所立遗嘱该部分无效。本案中,金儿先于其父金某死亡,根据继承法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本案中原告金孙代位继承其父金儿应得份额。金某所得份额作为其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由被告陈某和原告金孙进行继承。金儿所得份额作为其遗产亦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原告张某某、原告金孙、被告陈某及金某进行继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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