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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7 16: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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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房龙(著),辛怡(译)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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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简史:听房龙讲发明的故事

发明简史:听房龙讲发明的故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发明简史:听房龙讲发明的故事作者:(美)房龙[著],辛怡[译]排版:HMM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ISBN:9787511370068本书由北京东方经纬文化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前言人类——创造奇迹的人

最初一切都简简单单。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天空是一个蓝色穹顶,十分美丽。

晚上,会有 一些小天使从穹顶中钻出来探头探脑,那就是星星。

一天,一位勇敢的人携带简易望远镜爬到塔顶,认真观察了很长时间。

麻烦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首先,宇宙的中心必须变成太阳。随后,我们又发现著名的太阳系实际上并非“宇宙”,只是神秘而广袤的体系中的一个无名小卒。从这一点进行推断,这个神秘而广袤的体系也是某种更神秘、更广袤的体系中的微小部分。据推测,这个更神秘、更广袤的系统不过是银河系的偏僻角落上的一个小角色。传统的宇宙突然变得十分广袤。

上述发现不但引起了神学家的不安,也使数学家和天文学家感到不安。在这些发现出现之前,他们可以用千米或英里作为测量地月距离的单位,甚至也可以用它们来测量地球和最近的行星之间的距离。

但如今,千百年来人们熟悉的“宇宙”意外地变得比东方圣书中的某一章更为重要;人们发现太阳系可以被某种更大的体系轻而易举地纳入囊中;我们现在必须在前人使用的计算单位上加上十几个零才够用,所以必须确立一种新的几何标准,不然天文学家在用量尺计算的时候肯定会累得手臂酸痛。

因此,确立了一个新的“天文学单位”——92900000英里。这是地球运行轨道半径的数值,只要不用来测量太长的距离,这个单位用起来还是非常方便的。

但是,如果要测量真正的星球之间的距离(那些货真价实的大家伙,而不是地球附近的小伙伴),那这个天文单位就捉襟见肘了,必须确立一个比92900000英里更大的单位。

与此同时,爱尔伯特·麦克尔逊在做一个光学实验,提出光线——当然,不应该叫作“光线”,不过我还是用了这个术语,因为我们暂时还无法摆脱这一浪漫主义时代的诗意术语,这个时代认为直到几百年之后我们才能进入用科学术语思考的时代——如我所说,麦克尔逊发现光是一种以每秒365天,1天有24小时,1小时有60分钟,1分钟有60秒钟,所以光用一年时间所走的距离就是10418623400000千米。人们将这个距离命名为“光年”,它就成了现代测量宇宙的标尺。

这样一来大家都应该满意了吧。“光年”这个单位诞生之前,离我们最近的半人马星座与我们的距离是25000000000000英里。现在我们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半人马座?哦,没错,它离我们有4.35光年。近得都可以去旅行呢!”

不过,不要忘记天文学家对距离的探索欲是无穷无尽的。他们在2万~3万光年的地方发现了一些小天体,然后进行了非常认真的探测。那些星云中的光点让人联想到显微镜下的微生物,他们发现这些天体距我们有200万~300万光年之远。这样一来,连光年都显得很渺小了。

但是还有人能想出更好的办法吗?

我写这些并不是想向你们显示自己知识渊博,或者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了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我不过是在“永恒”这架乐器上弹奏几个音符,为本书下面的内容做好准备。

既然地球已经失去了宇宙中心的荣耀地位,有一些人认为人类自从直立行走之后赢得的尊严和荣誉也会随之消失,而且彻底走下宇宙历史的舞台。宇宙中有无数星球与地球的距离超过了百万光年,当人类意识到自己在大千世界中占据的只是微小的一部分时,会觉得上帝造人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人类开始对自己有了真正的认识——我们不过是比较聪明的动物而已。

然而,我们很快就会发现我们的观念不可能产生上述变化,因为自家院子着火可比遥远的红色的大星(直径640000000千米)上的火山喷发重要多了;汽车气缸发出的异常响声远比猎户座一等星参宿四即将灭亡的流言更能吸引人的注意。

天文学家在孜孜不倦地探索着遥远的宇宙,而另外一些科学家则致力于分割微小的原子,他们发现了由无数只有10-14毫米大小的颗粒组成的世界,这些颗粒分布均匀,做无规则运动,这一现象实在太怪异了。

在人类拥有真正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前,还是把自己当作宇宙中心为好。

不过,这些自然发现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人类对待生命的态度。这本书的主人公不同于古时的创世者,后者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上帝钦定的世界之主,对各种动物可以肆意屠杀,世界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他的欲望。

万事万物从他开始,也在他这里结束(这一观点他已保持了几千年),但是他的内心深处逐渐产生了怀疑。他怀疑也许根本不存在什么开始和结束,100万年以前的“这里这时”与今天的“这里这时”及一亿年以后的“这里这时”实际上没有任何区别。

他本以为自己是宇宙中最完美的生命形式,但是在那上亿的天体中如果找到了其他生命形式可以和自己做伴,那他也心甘情愿改变自己的看法。

总而言之,经历了数千年的兜兜转转,他再次鼓足勇气重温那句华丽而高尚的经典名言,这句话是对人们向往的生活进行的哲学概括:

任何一个人都属于人类自身,而不属于宇宙中那些与我们无关或者不值得关注的事物。我们都是独特的存在,而宇宙只是不值一提的小卒。

本书的主角在与生俱来的好奇心的驱使下,充分行使自己探究的权利,窥探每一个角落,钻研每一个领域,努力解释一切人类理智能够理解的现象的意义。人类在做这些事时,丝毫没有顾及任何人或事的权威,不断突破前人确立的真理边界,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树立了一个又一个里程碑。

如果他的研究获得了成功,那么他会告诉周围的人,但并不因此扬扬得意。如果遇到困难而暂时受到了挫折,他也会大方地承认自己的失败,并且让那些拥有更好设备的人继续尝试攻克这一难题。

最重要的是,他乐观、耐心,具有良好的韧性和幽默感。在探索未知的旅途上,他坚忍不拔、坚持不懈,只有在不得不为某件事分心的时候才会暂时停下来。他在卸下身上的担子时,并不会感到遗憾。因为他明白,生与死原本就是同一件事,只不过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人生在世,最珍贵的就是向未知的生存之谜发出挑战的勇气。

我说的这些听起来可能有些复杂。不过,只要你认真地多读几遍,就会发现事实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复杂。

这本书不适合那些诸事缠身的人,他们会觉得厌烦,不论是内容还是创作原因都会让他们感到诧异,他们会觉得,还是去电影院更有意思。

不过其他人应该已经猜测到我的目的了,不需要跟他们解释太多。他们清楚,我并没有彻底解决什么问题,不过我已经竭尽全力向他们讲解事情发生的经过了——因为只可能以这种方式发生。我试图向大家说明,为了将人类从暴政中解放出来,我们应该如何努力,因为地球在数千年来的暴政之下就像一个可怖的屠宰场。而暴政正是人类面对自己的偏见和无知时表现出的懦弱所导致的。

总之,那些被选中的为数不多的先驱者,想要完成伟大的事业就必须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也许有读者已经猜到,我会在本书中歌颂那些先驱者。他们猜对了,可以说这正是我写作本书的原因。H.W.房龙第一章人类就是发明者

天气晴朗的一天,一小块尘埃离开了古老的太阳母亲,开始独立生活。

在广袤的太空中,这件事没有引起任何风浪,因为这个新来者实在太微不足道了,那些宇宙中遥远的老资格星球,压根儿没发现这位小兄弟。除非那些星球上的居民拥有比我们天文台中的望远镜更先进的设备,不过这好像不太可能。

不过我们还是不要纠结于那些负面的东西吧,因为不管我们说什么和做什么,我们都是这颗小星星上的囚徒。不管我们是否喜欢,它就是我们的家园,而且日后很长时间内也会是这样。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永远不会进入太空,或者偶尔涉足太空中的其他地方。然而,不能保证那些星球都适合人类永久居住。也许这些星球根本不能居住(太阳系中的大部分星球都是这样),也许这些星球上已经产生了自己的生命,总之它们肯定要比我们这座空中监狱更加古老。在一个早于地球一两百万年产生文明的地方,我们肯定是格格不入的。

我想到了一件让我疑惑了很久的事。

那就是人们为什么喜欢侦探小说?

普遍的答案是“人们喜欢那些谜团”或者“喜欢从蛛丝马迹推理出一系列证据”。

我认为,可能就是这样。但是我又想,为什么研究地质学的人并不多呢?要知道,我们这个星球的历史就是一系列引人入胜的谜团。如今我们只得到了其中几个的答案,还有很多秘密拒绝揭露自己的答案。不过实际上,这各式各样的谜团中,每一个都有自己的线索。

古人已经明白了这一点。他们努力让他们的家园——岩石和平原——吐露出人类起源和上古时期的秘密,这些都非常重要。然而,他们的后代——卑下的中世纪人——虽然骁勇善战,却是理性王国中的懦夫。他们对古书上的东西完全地接受,从不提出质疑。对于他们来说,对自己居住的星球的好奇等于对上帝的亵渎。

如今,中世纪已经进入了历史博物馆。一两万年之后,我们费力趴在其上的这片土地就会像阿司匹林和南瓜饼一样没有秘密。

也许“万年”和“十万年”的尺度太庞大了,随随便便就是几个世纪。但事实就是这样,因为最新的史前发现把我们所谓的“历史”又向前推进了四倍,此处“历史”的普遍定义为“对过去时间的连续而清晰的记录”。而且,认识到世间万物都拥有古老的历史这一点有益于我们的心灵,会让我们更加谦逊和有耐心。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祖先单单学会直立行走就用了50万年左右的时间,那么当我们的同代人没能按计划快速解决某个难题时,我们就会更加宽容,正好还能给我们一个台阶下。我们不会再高估自己的重要性,只是稍微有些自大——人类比大多数生物出现得要晚很多——宇宙的主宰实际上只不过昨天才被允许走进门来。

关于大自然到底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到现在的,还有许多细节不为人知,不过对此我们已经了解了大概。

一切开始于地球外壳的逐渐冷却,达到了适合生命存在的环境。最初繁荣兴旺的是各种各样的植物和常年在水下生活的没有眼睛的甲壳动物,它们是当之无愧的地球之主。

我们知道,那些一直在海里生活的生物后来演化为供人食用的鱼;还有一些生物逐渐进化出了翅膀,成为鸟类的祖先。还有一些动物与现代的蜥蜴和蛇同类,它们分布很广,很长一段时间里,爬行动物似乎要永远统治地球了。那时候(忘掉历史书上的时间吧,几百万年前在永恒的时间中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气候温暖湿润,很适合巨型动物的生存繁衍,无论是在水中还是在陆地,都生存着很多身材庞大、动作迟缓的巨型动物。

我们还知道,当时的空气、水和陆地条件都很适合那些有40~60英尺高的巨兽生存。当时,这些拥有像船舱一样大的胃的动物生存在世界各地。

当时的地球统治者是怎样灭绝的?生存到今天的为什么只有它们的微型版本呢?直到几年前,我们还不知道答案。而现在,我们最起码已经知道是复杂而又相互关联的多个原因导致的。“物极必反”这条主宰万物的定律也与之密切相关。

现代军事领域也发生着与此类似的事。人类以维护和平和安宁的名义不断扩充军备,世界上所有善意和国家联盟都没有这件事的一半重要。战争机器越来越复杂繁重,用不了多久就会由于数量过于庞大而无法飞行、游泳和奔跑,甚至不能行走。它步履蹒跚,气喘吁吁,像一台陷在泥中的卡车。

那些巨型生物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如今它们的骨骼化石还在博物馆大大的展柜上冲着我们龇牙。

这些动物的身材和防护器官不断加强,最后导致自己没办法在陆地上走,也没办法在水里游,只能在长满芦苇和海草的泥潭中跋涉。当时的地球上到处都是这种地貌。

这样一来,当气候改变时(当时要比现在更容易出现剧烈的气候变化,因为现在陆地和海洋的比例更均衡),这些动作缓慢、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巨兽既不能入海,又不能适应陆地上的新环境,所以它们彻底地灭绝了。蜥蜴类动物统治了地球数百万年,却没有一种活到哺乳动物和人类出现之时。我们在地球上生存,而且可能要长久生存下去。

这就是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不过可能这并不是历史的全貌——是否还有其他看待问题的角度,某一个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的全新角度,但也同样可以解释它们的灭亡原因。

对于所有生物——无论是细菌还是驴子——来说,气候变化都会对它们的生存环境产生很大影响,可以让它们从天堂落入地狱。

当然,除非气候变化的剧烈程度会导致毁灭性灾难,否则不一定会导致致命后果。这和经济危机非常相似,那些遭殃的都是没有准备的。而提前准备了自卫措施的生物,就可以安全渡过灾难,得以存活。

上述内容让我有机会开始介绍本文真正的英雄人物,而抛开那些艰深的哲学推理,因为作者讲得口若悬河,读者看起来却枯燥难懂。

天啊!这种生物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一点英雄的样子都没有,根本就像眼神忧伤地生活在动物园笼子里的猩猩或狒狒一样。

这并不是说人类是从长得像人的猿进化而来,抑或人类是世界上比较高级的猩猩,而且以自己不幸的祖先为耻。这样一来人类的演化问题就太简单了。

然而,从现有的切实资料来看,猩猩、狒狒和人类在几百万年前拥有一个共同祖先。家族中一部分成员进化到了更高阶段,而其他分支则仍然停留在猛犸象时代的阶段。那些如洞穴熊一般体形庞大、缓慢笨拙、步履蹒跚的动物,住在原始森林阴暗潮湿的巢穴中。有时候,它们会被抓进笼子,让它们生活在城市里的亲戚欣赏,这好像是一个警示:那些愚笨、懒惰、无能、没有上进心的家伙,彻底失去了于己有利的机会。山顶上的袖珍博物馆。

而人类从软弱无能、长着尾巴的四足动物进化为没有尾巴、双脚走路的世界之主的过程是很短暂的,虽然现在我们并不会由于为了满足好奇心而进行的科学研究而遭到火刑,但我们对这个伟大进化过程的细节了解得并不多。

人类的祖先是在何时鼓足勇气解放双手,下定决心摆脱纯粹的动物式生活的,对此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研究,了解到了一个大概情况。

当类人猿在地球上处于统治地位的时候,地球上的气候温暖稳定,地表上水的面积要比现在大很多,除了小块被森林覆盖的陆地,其他地方都被水覆盖。各种各样的猿类生活在森林中,栖息在树上,他们擅长“耍杂耍”,精准的远距离跳跃能力保证了他们的安全。他们变得如此灵活轻巧也是环境所迫,不然的话就会被天敌吃掉。

要是一切都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的话,如今的世界还是当时的世界,类人猿应该像之前巨大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一样,理所当然地成为这颗星球的主宰。

然而大约1000万年前,地球上发生了另一场变化,地球上的水域面积缩小了,而陆地面积增加了,与此同时气温变低,空气也更加干燥。这些变化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不再适宜植物的生存,不久(当然也要几万年)之后,自古以来就覆盖着茂密森林的陆地开始出现一片片空地。最终,森林变成了被草原和雪山包围的“孤岛”。

这时候,我们的祖先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机会。

正是在那时,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可以很快地在森林之间迁徙,这时他们终于摆脱了旧的迁徙方式,变得像脱轨的火车一样无法控制。

还有一件事使环境更加恶劣,那就是不断上升的山脊变成了一道道屏障,将地球分成了不同的大陆板块,除了鸟类、部分昆虫和蝴蝶以外,其他动物的移动都受到了限制。

适者生存的法则在这种条件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明显,大部分类人猿都在这个法则之下屈服了。可那些智慧较高的族群则与大自然进行着不懈的斗争。他们凭借自己的头脑——这种自己能够掌握的武器去斗争。

那时,我们的种族经历了最严重的危机;那时,人类的命运被彻底确定下来;那时,我们的祖先成了最早的发明家。

如今,我们在现代语境下谈论“发明”时,往往指的是飞行器、无线电和各种电器。不过我要讲的是与之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发明,是最基础、最原始的发明。使人惊讶的是,只有一种哺乳动物能进行这种发明,而且这种发明可以保证其发明者在其他生物灭绝时得以留存,还可以让其后代保持不可动摇的绝对优势。除非人由于自己的贪婪和愚蠢继续横征暴敛、征战杀伐,在野外猎杀自己的同胞,却任由某些特别勤劳而且繁殖能力强的虫豸将自己的家产吃光。老祖宗费尽心思进行各种发明。

讲到这里,肯定有人会问我“动物的发明能力如何?有一些鸟类、鱼类、马蜂不是发明了自己的巢穴吗?河狸不是修建水坝修得和人类一样好的建筑师吗?蜘蛛不是能织造足以震慑猎物的捕猎工具吗?还有很多昆虫会挖捕猎的陷阱,这些都是怎么回事呢?”等类似的问题。

对此我只能回答“没错”。“发明”这件事并不是仅属于动物王国中的人类的特殊能力,其他一些竞争对手也可以“发明”。不过,普通动物的发明和人类的发明不可同日而语。

普通动物只拥有某一种技能,此外再也没有新的创意。这一种技能好像已经用掉了它全部的想象力。从此之后,它们在一生中不过是在单调、机械地不断重复而已。

动物们在1928年修建的巢和网,与它们在公元前1928万年修建的没有任何区别。要是让它们继续活下去——当然这并不一定——从今起1928万年之后,它们修建的巢和网与现在还是不会有任何差别。它们的“发明”只不过是获取食物的一种方式,如果它们被抓住养起来,就会停止修建工作,而轻松悠闲地享用饲养者提供的食物。而人类似乎很早以前就认识到,生活不能仅仅满足于吃饱喝足,必须有足够的闲暇让他们从事精神活动,而想要获得闲暇就必须从繁重单调的劳作中解放出来;而想要从繁重单调的劳作中解放出来则有赖于各种各样的“发明”。人类天生具有的可以不断增强和扩展的本能是这些发明的基础,虽然这种本能数量有限而且最初并不强大。

这个句子很长,不过这会是本书中的最后一个长句,而且这个句子必须很长。当我们在讨论生存这种根本问题时,不能像讨论天气和选举那样随意。观点越重要,需要的句子就越长。而且如果你理解了我在这里讲的内容,本书其他部分的内容你就会更容易理解了,多读几遍前面的几百字对你来说很有好处。

我们现在了解的人类,最开始就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们的祖先因为在树枝间生存,所以在其他动物深陷困境之前,就已经被迫锻炼出了灵活、果决的头脑。而其他动物还在靠强力进行对抗。类人猿凭借灵巧的四肢和发达的头脑使自己得以保全,与那些能够击碎大树的强牙利爪斗争。

随着原来的栖息地逐渐消失,这些动物的生存方式被迫发生改变。他们的手脚已经拥有了许多厉害的技能,用后腿支撑身体站立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困难。而且他们的前肢能够在灌木和芦苇丛中支撑身体移动,为了觅食他们现在必须如此。

最后,他们发现茂密的树林和草丛彻底消失了,自己完全暴露在了平原之上。这时,他们已经不再是住在树上的动物,而成了一种全新的生物,一种很快掌握了一种新技能的生物——那就是不凭借外力完全靠后肢直立行走。这样一来,前肢就从辅助移动的工作中得到了解放,可以做出“握”“拿”“撕”等动作。而此前,这些动作只能由颌上的利齿来完成,而且非常笨拙,效果也不尽人意。

这就在进化之旅上迈出了第一步,而且为第二步打好了基础。这就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也就是我们的四肢、眼睛、耳朵和嘴巴的能力不断得到增强的过程,还有我们皮肤的耐受能力逐渐强化的过程。以上这些过程奠定了我们在动物界的优势地位,使我们成为地球上当之无愧的主宰者。而这颗星球对我们来说,既是家园,又是囚笼。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我们的祖先陷入了一个困境:如果维持现状,就会走向灭亡;而继续改进就还有生存的机会。这时,他们在大自然的又一次帮助下做出了选择。气候变化使地球上的森林面积和水域面积进一步减少,山脉越来越高(也许还存在没被发现的其他原因),地球上的温度骤降,“冰川期”再次来临。此前,每过一段时间,南北半球就会被厚厚的冰层覆盖,一切动植物都被逼到赤道两侧的狭长区域中。随着森林被蚕食,类人猿改变生存方式迫在眉睫。

万事万物都有天生的惰性,现代人(现代化的机械文明导致了单调无聊,只有工作才能摆脱这种无聊)经常忽略这一点。如果生存是生物的主要目的,那么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而如果这一目的已经完成,那么所有动物、植物,包括珊瑚都会追求安逸的生活而不再奔波劳碌。不管是狮子、老鼠还是虾,只要它们能够享受安宁惬意的休闲生活,没有谁会愿意去工作。如果不是受到严酷的生存环境的胁迫,人类是不可能取得现在这样巨大的成就的。因为在过去那漫长的历史中,地球上只有1/8左右的面积适宜居住。

这一期间,在从四面八方袭来的冰川的压迫下,人类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在各个领域中都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成就。这一期间,一年之中夏天缩短到几天,从北极地区到阿尔卑斯山都被白雪覆盖。“逆境出人才”这句谚语人所共知,意思是说逆境是最好的学校。从结果上来看,“冰川学校”是人类上过的最好的学校,并且在其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冰川学校的第一课就是:“如果你不竭尽所能开发大脑,那么你就会灭亡。”

在那段难忘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先不过是卑贱的野兽、散发臭味的野蛮人,和其他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理应体谅他们的难处,因为他们在面对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时,表现英勇,意志坚定,克服了今天都很难克服的困难,终于坚持到最后取得了胜利。

那么,人类是怎样通过强化自己手、脚和眼睛的潜能来做出这些成就的呢?这就是我要给你们讲述的。第二章从兽皮到高耸入云

过去人类的所有发明创造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努力使人类在一生中付出的努力最少而获得的幸福最大。

然而一些发明只不过是使某些身体器官的技能得到了增强(或者说扩展、强化、提高),比如“听”“说” “看”“走”“投”等,而有一些发明则是为了保持身体官能的愉悦、完好。

我在此进行的分类不太准确,很多发明兼具两种功能。不过所有的科学分类都是这样。大自然自身就非常复杂,而人类又正好是大自然的造物中最复杂的一种。因此任何与人类及其欲望或成就有关的事物都是非常复杂的。

我自认为有义务向你说明这点,因为如果你对分类很感兴趣的话,就会发现本书中很多东西会惹你生气,那你最好去看植物学手册或者时刻表,因为它们肯定是非常精准的。

就拿与人类皮肤有关的发明来说,到底属于有关生存的第一类,还是属于有关“保持和修护”的第二类呢?实际上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还是决定在本书中写一写它们。我们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它们属于第二类发明,是为了保持和修护。可最初它们在避免人类灭绝方面起到了超过其他手段的作用,所以我要把它们纳入本书的内容。

下面就让我们开始吧。

最初,动物们的身体都完全裸露在外。无论是怎样的严寒,动物们都没有想过利用死去的同伴的皮来制作一个保温层来增强皮肤的保温能力,从而抵挡狂风暴雪。在遭遇暴风或冰雹时,这些动物就会躲到岩石中,这就是它们最聪明的行为了。

感到冷的时候穿件外套,这个想法简直再简单不过了,我们甚至意识不到居然有人不明白这一点:只要披上一层来自动植物的物质——不论是死去动物的皮毛、麻织外套、毛毯,还是用草和树叶织成的斗篷——就可以在气温骤降时保持身体的温暖。

然而,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那些最简单的发明往往是最后才想出来的,无数智者孜孜不倦地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出最简易的设备,并付诸实践应用。

诚然,那些前进道路上的真正先驱者的名字是不为人知的。但肯定有第一个穿着熊皮或牛皮外出的人,就像现代肯定有第一个打电话的人和第一个聆听手写电报微弱声响的人。而且可以确定的是,与第一个驾着不用马拉的车行驶在第五大道上的人相比,那第一个穿外套出现的人所引起的轰动更大。披着毛皮的古人

那些最简单的发明往往是最后才想出来的,无数智者孜孜不倦地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出最简易的设备,并付诸实践应用。

他很有可能被暴打一顿,甚至被杀,人们会将他看作可怕的巫师,认为他试图忤逆神的意志。因为神在创世之初就已经设计好,人在冬天必遭受严寒,夏天必遭受酷暑。

可是,在狩猎时代肯定有非常充足的兽皮。所以这种发明得以延续下来,你只要往窗外看两眼就知道了。

正常死亡的动物的皮毛有几个缺点。首先,它们的味道不太好闻,因为史前人只有用太阳曝晒这一种处理兽皮的方法。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兽皮的臭味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经常吃腐烂的剩余食物。而且兽皮很容易裂,也并不适合人类的身材,容易漏风,在狂风暴雨或者下大雪的时候,它们就完全不管用了。于是那些好奇心很强的人(唯一值得称赞的为人类做出贡献的人)会自言自语:“看起来还好啊。不过我们还能找到一些比兽皮更舒适的东西来代替它吗?”他们便开始工作,发现了一些“同样好”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产生了重要作用。这就是所谓的“棉”“毛”“麻”“丝”等,它们都是从亚洲来到美国的。

你可能会抗议,说在这几页书中,“似乎”“可能”这类词用得太过频繁,好像我得出的结论缺乏科学支撑。你说得大体上也没错。我好像在一间黑房子中努力解答一道难题。在五六十年前,关于史前史我们还一无所知。我们说:“亚伯拉罕离开乌尔是文明的起点。”让我们再大胆地回到2000年前,那时候我们会说:“埃及人、巴比伦人就是文明的起源。”

我们当然知道中国的历史要远比西亚和北非的历史更久远。可中国是一个信仰其他宗教的遥远国度,所以我们很少提到中国,只有正好写到鸦片战争或者八国联军侵略北京时,才会用很少的笔墨写一写他们。

但一些人逐渐得出结论,这一结论虽然很荒谬——历史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或公元前2000年的某一天!他们在丹麦的旧物堆里搜集;他们点着蜡烛在法国南部和西班牙北部的洞穴中考察;他们从收废品的人手里抢救下在奥地利和德国出土的奇形怪状的雕塑和破碎头骨。当他们搜集到丰富而有意义的材料之后,才被迫承认冰河时代的那些被轻视的祖先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愚昧和野蛮。埃及文明和巴比伦文明只是以前文化的继承者,它们被过誉了。这一更早期的文化是其他族群创造的,这一族群早在金字塔出现的几千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如今,如果真像某位学识渊博的教授所宣称的那样,解开法国南部山洞周围的神秘铭文的线索已经被我们发现,那么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最少又可以向前推进10000年。我们应该说15000年的人类进步史,而不是5000年。

不过,我必须再次强调,对这一领域知识的研究实际上还没有正式开始,我们对公元前15000年的欧洲和亚洲的了解,就像我们对海底的认识一样知之甚少。

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获得对海底的完整认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对于史前史的了解也是一样。如果有足够多并且态度严谨的学者,再有几年和平(狂轰滥炸对于装满陶罐、陶盘的密室来说可不太友好),我们对于生活在最近的冰川时期的人类的了解,肯定不比对亚述的提格拉-帕拉萨王的了解少。

比如说,一些史前绘画(我们的祖先中有一些卓越的艺术家)告诉我们,当时的人类已经开始用死去动物的皮制作衣服。但至于这种粗加工的兽皮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常见的皮革,我们还不清楚。不过,我们只要对手头已掌握的环境资料进行研究,再加上常识判断,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

使兽皮变成皮革采用的是“鞣革”技术。“鞣革”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用鞣酸浸泡,或者用矿物盐将生皮制成皮革的过程”。

下一个问题是:“古代哪一个民族最擅长用矿物盐鞣制皮革?”答案则是:“埃及人。由于宗教信仰,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保存死者的尸体,所以他们在其他民族还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拥有了防止尸体腐烂的完善制作技术。”

我们在尼罗河谷附近发现,埃及人掌握制皮技术的时间比所有古代民族都早几百年。底比斯国王墓中发现的最早的绘画中就已经出现了制鞋铺(所有人都认为那看上去和现代城市中的临时建筑十分类似)。

鞣革技术从埃及传播到了希腊。不过希腊人更加精致。哲学家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穿着毛制束腰外衣和皮上衣一样舒服,甚至更舒服。所以,制皮业在希腊没有得到太大发展,就传播到了罗马。在罗马,有一半的人都是士兵,他们需要结实的皮鞋、头盔带和盔甲。这些都要用牛皮或羊皮制作,而且这些兽皮需要经过充分处理,才能经受住撒哈拉沙漠的炎热和苏格兰的潮湿。

与此同时,埃及还发展出了非常完善的皮革代替品。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河谷地区,人们需要对抗的是炎热而非寒冷。所以,这里的居民并不需要驴皮或羊皮的衣服,而是很早之前就在努力寻找更凉快的衣物了。数千年来,他们尝试用各种草叶和树叶制作各式各样的衣服,最终发现亚麻杆最适合进行纺织。

人们普遍认为,在电报和报纸发明之前,世界这一边的人对另一边的人一无所知。实际上正相反,无论是电报还是报纸,既可以传播正确的信息,也可以散播错误的信息。大约一万年前,住在西伯利亚洼地中的帐篷里捕猎猛犸象的人,不会知道多尔多涅穴居者中的贵族吃什么晚餐,也不会知道瑞士湖畔的人秋天穿什么衣服。但无论何时,只要发生了重大事件,或者出现了能增强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重大发明,中国人、克里特岛人和大西洋沿岸的人知道的速度是一样快的。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得知这些信息的人都能充分地利用它们。如今情况也是一样,漠视、无知和对未知的恐惧,阻碍着理性的进步。然而,要是出现了某项可以造福全人类的发明,就会以令人吃惊的速度传播开来,洞穴或者墓葬中的发现已经证明了这点。

若非如此,在尼罗河谷种植亚麻的同一个时期,瑞士湖畔就不可能也发现亚麻种植遗迹。因为这两个人类居住地的环境距离甚远。然而,人类最开始是在什么时候种植亚麻的,我们同样也无从知晓。关于棉花的情况也一样。最开始棉花出现在波斯,几年后两河流域就有了它的踪迹。

希罗多德记载,棉花起源于印度,但由于它的种植和采摘过程过于复杂,它没能像亚麻或羊毛那样普及,所以没有被大众选为兽皮的替代品。现代人认为这耳熟能详,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问题古老得像山脉一样,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后半期。

最开始并不需要“批量生产”。冰川时期的人类一直处在迁徙中。他们的饮食和居住条件很差,甚至还不如1928年时住在贫民窟里的穷人。潮湿的山洞里、河床下发现的头骨中,许多都留有曾经患有痛苦的疾病的痕迹。人长期睡在潮湿的环境中,就会患这种病,这种病使他们活不到40岁。

当时的婴儿死亡率和沙皇俄国时期差不多高——超过50%。如果经历一个漫长的寒冬,整个村庄的人都有可能死去,这种情况现在还存在于爱斯基摩人和加拿大北部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中。因此生存下来的人口数量很少。而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粮食生产改变了一切。从此以后,人类可以尽情繁殖,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人类过上了定居生活。城市逐渐形成,而城市中的居民急需价格便宜、数量充足的衣服。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毛纺织业。第一个制作出羊毛服装的人应该是一位农民,他最先意识到可以饲养“绵羊”这种可怜的动物,俄国人称之为“欧维斯”(ovis)。第一位牧羊人一定是中亚山脉中的居民。因为毛纺织业起源于突厥斯坦,然后逐渐向西传播,经过希腊和罗马抵达大不列颠群岛。大不列颠群岛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羊毛产区,他们将这一项出口的经济优势当作大棒,迫使周边的邻国屈服。

由于其他国家都需要从英国进口羊毛原材料(人们发现羊毛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也是这样)。英国人深知自己的优势,所以他们充分利用这一垄断地位。其他国家也是一样,一旦对某种商品形成了垄断,就会利用这一点来压制其他国家。

中世纪的歌谣和史诗中,经常深情地歌颂纺线织布,我们不能忽视一点:长着毛的无辜羊羔就和50个钻井矿山或油井一样,曾引发多起流血事件。

与此相反,另外一种皮革替代品与羊毛有着不同的历史,它的出身更加低贱。那就是由一种学名叫作中国种桑蚕的可怜虫子吐出的丝。

丝必然出现在热衷名利的人们中间,因为人这种动物既懒惰又虚荣,一个人不管自己钱包里有多少钱,也没有炫耀华丽、珍贵的服装更能引人忌妒。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穿麻制或羊毛服装,如果自己也和他们穿得一样就太无趣了。可怜的富人背负着巨大压力,如果找不到一种全新的昂贵而又保暖的衣服,他们就不得不赤身裸体了。

当时,蚕这种中国昆虫拯救了他们。因为在过去那个时候,丝的价值与同等重量的黄金同价,真可谓一寸蚕丝一寸金。

蚕的故乡是亚洲,它诞生于遥远的东亚一角。中国人最早发现了它的美学价值和对文明的作用,并对自己的这一发现十分自豪,宣称蚕是神创造的。传说,在摩西之前1000年,有一位著名的部落首领黄帝,他的妻子——美丽勤劳的嫘祖——是最早研究这种有名的小虫的人。季节适宜的时候,它们的腺体就会吐出1000码(1码=0.9144米)左右的丝,把自己织进一个封闭的茧中。

中华民族非常感激嫘祖做出的贡献,对这一发明十分珍惜,把制作蚕丝当作一个神圣的秘密保护起来。中国人将这个秘密保守了2000多年,直到日本派出的朝鲜商队来到这个神圣的国度,诱使几个中国女子远走日本,并最终把高贵的制丝技术传给了日本人。蚕的故乡是亚洲

不久之后,一位中国公主把桑树种和蚕卵藏在丝制头饰中,偷偷从中国带到了印度,从此蚕就开始了自己伟大的西进之旅。

亚历山大大帝在著名的东征途中一定听说过这种虫子。亚里士多德也提到了这种昆虫。之后的几百年中,只要自己的丈夫承担得起那些精美的奢侈品,罗马追求时髦的贵妇人就总是穿丝绸服装。

然而,6世纪以前,丝绸还是十分稀有珍贵,和现在的白金一样。6世纪末,两个波斯僧侣把一窝蚕藏在竹筒中通过了中国哨卡,偷运了出来。他们非常得意地将这违禁品献给了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从而使君士坦丁堡一跃成为欧洲丝绸业的中心。

十字军在洗劫这座圣城时,把偷来的丝绸装了一箱又一箱。丝绸在被中国人发明3000年后,以这种方式传播到了西欧地区。尽管如此,在当时的欧洲,丝绸仍然是不同寻常的奢侈品。要是勃艮第亲王的女儿嫁人时能有“一双真丝长袜”作为陪嫁,也是相当值得骄傲的。就算在600年之后,约瑟芬皇后这样愚蠢又虚荣的女人还差点因此害自己的丈夫破产——拿破仑在出征欧洲时,购买了许多长筒丝袜。

如果每个女人都开始打扮得像法国皇后一样,就说明这种情况快结束了。从那时候开始,全世界的桑蚕丝都不足以供应新兴工业民主的需要。于是喜欢帮助他人的化学家就应邀前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展开工作,很快就找到了一种可以让我们高兴的人造丝,所用的原材料和如今的造纸材料相同。虽然这种丝质量很差也不耐用,但是在流行迅速转换的时代,没人在乎这一点。如今,女人们穿着用木头制成的漂亮服装走在大街上。

关于用来代替远古祖先们的牛皮的各种材质的介绍,就先到这里为止。这些替代品在价格、质地和制造工艺上都有很大的差别。但奇怪的是,从第一个人为了让自己的皮肤更加舒适而剥下马皮做衣服开始,我们所穿的衣服所隐含的基本思想一直都没有改变。

但是,最近人们注意到高空飞行员在飞行时会遭受极度的寒冷,于是便发明了通过内置小块电池保持恒温的“飞行服”。

要是能发明出可以放在口袋中随身携带的更小的电池,那么下一场服装工业的革命可能50年内就会到来。到那时,我们无须借他人的外套来穿,而是可以到朋友家里,请他帮我们的衣服充电,我们自己则可以在他家的电壁炉旁边抽雪茄。用来代替远古祖先们的牛皮的各种材质

现在看来,这种想象有些过于荒诞,但当我还年轻的时候,要是有人说1928年每个人都可以开着私家车在街上行驶,肯定会遭到人们的嘲笑。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外套的时代呢?那时我们就可以不用费劲搬运牛皮或熊皮,也可以彻底摆脱令人无法容忍的衣帽间强盗了。

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

但也许很快就会实现了。

接下来要说的也是与人类增强皮肤抵抗能力密切相关的发明,不过和前面所说的发明性质不同。

简单来说,这种发明可以帮人类抵挡严寒酷暑,但这种解释并不完整。这种兽皮的替代品就是房屋,它在建造的时候受到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哺乳动物照顾后代所拥有的时间比其他动物都长。为此,他们需要一个至少能够待两三个月的安全住所,好让后代从父母那里学习一些基本生存技能,直到他们年龄够大、身体够强壮,可以独自生活为止。

一开始,他们把树洞或者河床上流水冲击形成的洞当作房屋。当洪水退去,河水流进狭窄的河床中,水面降低了三四十英尺,河床上的洞便暴露出来,可供居住了。不过,这种原始房屋的环境并不太宜人,洞中栖息着无数蝙蝠,阳光也很少光顾。更倒霉的是,牙齿如弯刀一般的剑齿虎与巨熊——如今这些动物已经灭绝——认为这些洞穴理应是自己的地盘。从洞中泥土下挖掘出的人类与动物骸骨讲述着当时的可怕场景——一场为了争夺居住权而进行的残酷战争,可现在,我们养猪都不会选择那样的地方。

所以,人类并没有在洞穴中住太久。一部分洞穴被当作祭拜的场所,当人们发现了洞穴的替代品时,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当人们发现可以建造“房屋”的时候,大部分洞穴就被弃之不用了。

此后,人类在寻找可以抵御寒暑的替代品时,发明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建筑。有的地方,人们用冰块建房子;而另一个地方,人们则用树枝编成房子,上面用草和树叶覆盖。

如今这种房子在世界上很多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广泛存在于河流和湖泊较多的热带地区。

坡屋是最原始的房屋。最开始这种单坡屋顶的房子是供狩猎人在晚上临时居住用的,从而保存了下来,也是南美洲和澳大利亚文明程度较低的土著人唯一的房屋形式。

然后是用烘干的泥巴制成的房屋,房顶上覆盖着稻草。再然后是简陋的木结构房屋。这种房子后来发展成干栏式建筑,如今这种房子在世界上很多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广泛存在于河流和湖泊较多的热带地区。

以前,人们认为这种“踩着高跷”的干栏式建筑,是为了安全才建成这样的。此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让人们接近水源。希望自身及衣服、环境保持干净清洁是人产生自尊体面(这象征着文明的开始)之感的第一个标志。欧洲人常常嘲笑美国人的房子里必须有浴室和下水道。当然,这也许是因为美国人在这方面表现得太夸张了些。虽然雅典的大街上由猪负责清理垃圾,但雅典还是很不错的城市。而中世纪的巴黎也没有花太多时间和金钱在卫生设备上,但仍在科学和艺术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即便如此,如果其他条件相同,那些以后院整洁而自豪的人,肯定比与粪肥同处一室的人住得要舒适很多。

这一点2000年前的人们也明白,于是那些更爱清洁的人就把房子建造在离岸边50~100英尺的地方。上方的屋顶可以遮挡日晒雨淋,而下面的河水则可以倾倒垃圾,水中的鱼儿则可以扮演清洁员的角色——多么理想的组合。

这与之前的房屋相比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为了安全起见,人们必须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当生存问题已经初步解决时,人们又走出了第二步,那就是发现了隐私在精神方面的魅力和好处。

隐私是人类最大的美德之一,但不幸的它是极为珍稀的奢侈品,只有富豪才能享用。但是,当某个家庭或国家足够富足之后,就会马上要求独处的权利。于是可以使人单独居住的房子就出现了。

由于足够富足,人们不需要共用同一栋房屋,就和我们不想共用对方的外套和牙刷一样。在古罗马,有时候某些地方会聚集太多的奴隶,经济实用的棚户房便顺应而生。穷苦的农民离开遭受战乱的村庄,本想到城市中过上好一些的生活。可罗马人认为让这些农民住在黑乎乎的土房子中就很仁慈了。不过农民们根本就不喜欢那些阴暗逼仄的房子,更不可能在贫民窟里扎根。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马上回到自己独门独户的房屋里。

中世纪,欧洲的某些地区非常尊重个人住宅,“我的房子就是我的城堡”所言非虚。这是被写入很多宪章中的政治主张。

不过,在现代社会,我们又在可以带来巨大利润的煤井口或港口附近建起了一座座厂房,逼迫人们又回到了原始人的穴居方式,要知道这种居住方式早就因为与人的尊严不符而被淘汰了。结果,西方城市成了一层层人造皮肤的堆积物,完全忽视了神圣的个人隐私权,每个普通人的独处空间和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大。

幸运的是,世界在发生巨变。所有地方的人都在公开抵抗,说人类生活得太辛苦了,就像蚂蚁一样。大部分家庭都生活困顿,只能住在石头或木头建成的五层楼里的一两个房间中,不得不和垂直方向上的几百个邻居共享睡觉和吃饭的地方。而那些有条件的人发明了一种新的居住方式,比自己的祖先优越许多,他们像鸟儿一样迁徙。他们有两种住所。一种在亚热带地区,寒冬时他们在那里躲避凛冽的北风。另一种则位于北方的森林中,他们在那里避开炎热的夏天。盛夏时节,城市中被高楼大厦包围的街道会在酷暑中变成地狱一般。人类生活得太辛苦了,就像蚂蚁一样。

现在看来,所有人都随着季节变换而不断迁徙还只是个梦想。但在美国,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使这个梦想实现的速度越来越快。

对于生活在一万年后的后代们来说,20世纪的我们在居住方面仍然处于湖居和穴居时代,因为纽约和芝加哥那些石头和钢铁堆成的废墟会让他们以为这里是在石器时代晚期建成的。

找到能够遮风挡雨的住所简单,但保持住所的温暖却并不容易。

所以,当人类发明了房屋之后,很快就发明了火——用来保暖的方法。最早的保暖方式是户外的篝火,这种方式流传至今,不过更多是用作装饰。在1928年的今天,它和在古代一样并不舒适。在古代人们除了取暖之外,还可以用它来做饭,比如烤猛犸象排,不过很容易烧到脚趾,背后却根本感受不到火的温度。

从斯堪的纳维亚早期部落的粗糙火炉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在寻找比木头更实用的烧火材料了。

不幸的是,埃及人和巴比伦人这些古代最聪明的发明者都住在气候暖和的地方,他们不需要炉子这种东西。而明智的希腊人认为恶劣的住所中不可能产生崇高的思想。所以他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始着手研究更好的取暖方法。他们设想用热空气来代替皮肤,保持身体温暖。

克诺索斯宫(克里特的首都,基督诞生1000年前统治着地中海东部)用暖气片来保暖。而罗马人和所有地中海人一样都很怕冷,他们是这样建造房子的:在房子外面安设一个大锅炉,让奴隶把它烧旺,用炉子产生的热气来加热地板和墙壁,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热气在整座房子中稳定均匀地流通。

3~5世纪期间,欧洲遭到了亚洲腹地的野蛮人的侵略,这些侵略者鄙视“安逸”(正是“安逸”让他们在罗马城墙外待了600多年),希腊和罗马式的舒适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几乎所有罗马式建筑都被损毁了,庙宇、神殿变成了马厩和牛棚。罗马贵族们以前的夏季别墅被拆毁,用马车拉去修筑防御工事。古老的剧院变成了村庄,元老院公馆中的供热系统彻底崩溃。

当法律和秩序恢复之后,人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房子中。但在这1000多年里,人们或者被冻死,或者在房子中点燃炭盆取暖,然而这么做会让人觉得更冷,人们睡觉时不得不穿着衣服、戴着帽子。

15~16世纪时,状况仍然很糟。虽然伟大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英雄事迹读起来让人欣慰,但他一点儿也不令人羡慕。因为他虽然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权、最富有的人,但他的宫殿中却没有取暖设备,做熟的菜放在餐桌上冻成了冰。他手下的大臣如果需要洗澡(这很少见),就得用碎冰锥戳水罐里的冰。

最终,一部分人又回过头去用明火来取暖,认为这要比炭盆更加先进,实际上冰川时期就已经用这种老办法了。不过这次添加了烟囱,这是一种专门把炉子产生的烟通过屋顶排到外面的通道。

最初,烟囱不过是墙上挖出的洞,但在16世纪初(经历了300年的实验和无数次失败以后),终于出现了类似今天所使用的烟囱一样的东西。这种烟囱带来的气流能使火更旺。

虽然这样,这种“皮肤替代品”的保暖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接下来的十代人,不管是乞丐还是王子,都在房间中被冻得咳嗽不止。而如今,只用几片不大的暖气片就能使整个房子保持温暖了。

上世纪的最后20多年里,人们终于再次找回了罗马人的取暖方法,用蒸汽或热气使房子保持温暖。

我们现在这种用炉子来加热皮肤的方法会沿用多长时间?我并不清楚,但应该不会沿用太久。

用电供暖的现代办法比现在的暖气供暖系统更加简便,少了很多麻烦。现在的供暖系统不但需要在地下室中预装复杂的暖气设施,还要请很多清洁工和卡车司机。

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成本。当我们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生产出更多的电力时,我们就不需要添煤和烧锅炉的工人了,也不需要轰响的热油气、难闻的油炉和危险的煤气炉了。日后,我们只需要按一下开关,我们的住宅、教堂和公共建筑就能够四季常温。

在我结束本章之前,还需要介绍一下另一项与保暖密切相关的发明,那就是神圣的取火艺术。

人类用来取暖的第一个火种毫无疑问来自于被闪电击中而燃烧的树木。但森林火总会熄灭,而且在人类最急需保暖的冬天,这种情况却很少出现。

之后,某位智者(他的荣光与世长存!他可能是位德高望重的神父,全族人赖以生存的圣火由他进行保管)发现摩擦能产生热量。这肯定是很久之前发生的事,因为当人类在历史舞台上出现时,已经学会用木棍在另一块木头被砍出的槽中快速转动来取火了。

不久之后,人们开始制造石器,他们发现如果两块石头互相撞击,就会产生火花,用干燥的苔藓引燃后就能生起火了。

用打火石和小金属片等简陋的工具点火的方法沿用了很长时间。这种方法被应用在各个领域,最终给我们带来了燧火枪和火柴。

我们的祖先用来点烟斗的打火匣非常复杂,人们如果急需用火,用它一点儿也不方便。所以,找到更方便实用的取火工具就显得十分迫切。从美洲新大陆到亚、欧、非洲旧大陆的每个城镇中,人们都在鼓捣一些化学物质,目的就是研究出能替代麻烦的打火匣的东西。

17世纪下半叶,人们真的发明出了第一批“光明之星”或说“明亮之星”。这种工具上有磷,用石头击打磷,点燃浸过硫黄的木片,就能点着炉子了。这种工具味道难闻而且并不安全,所以并没有推广开来。

1827年,一位叫作约翰·沃克的英国药剂师发明了“摩擦火柴”,这种工具非常实用,而且不会不小心把房子点着。他将之称为“康格里夫”,用来纪念拿破仑战争期间的“战争火箭之父”威廉·康格里夫爵士,此人还是焰火实用领域的先驱。

20年后,一位从瑞典延雪平来的叫作伦德斯托姆的人发明了将摩擦火柴缩小的办法,研制出了“口袋火柴”——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黄头红色小木棍。

这项发明自然遭到了保守派人士的强烈反对,甚至有一种奇怪的论调说火柴方便了盗贼的夜间行窃。但最后还是火柴赢了,而且将这一胜利延续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当时,史前的绒线与火石(通过更简单的方式进行组合)再次回归,以方便那些爱抽雪茄的人们。

人类进步的非凡之轮转了奇异的一圈。

这也是对被遗忘已久的人类祖先的一种间接歌颂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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